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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廷頓和史蒂文斯離開主宅,沿着車道往下走,經過高大的榆樹林和成片的灌木叢,兩人都默不作聲。
馬克則在兩人走後和亨德森商議了最後一件事,吩咐他先用網球場的防水帆布把地下墓室入口蓋上。
此刻走在路上,史蒂文斯拿不準帕廷頓心裡正在想什麼(如果他的确在想事情的話),于是想試探一下虛實。
“除了你剛才對女士們說的那些,”史蒂文斯問道,“你對藥失而複得還有什麼看法?” “嗯?”聽到史蒂文斯問他,帕廷頓從沉思中回過神來。
之前他一直擡頭望着天邊閃爍的星星,拖着腳步慢慢走在礫石路上。
帕廷頓想了想道:“哦,我之前說過,我喜歡先把所有事實列出來。
我們知道,那小瓶裡裝着過量服用可以緻命的藥,有人先偷了它,然後又還了回來。
目前我們知道的隻有這些,更多情況必須等見了護士才知道。
我們甚至還不知道瓶子裡裝的是液體還是固體,這點尤為關鍵。
“至于瓶子裡裝的是什麼,有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是刺激心髒的藥物,如洋地黃或馬錢子堿。
如果是這樣的話,坦白說,情況很不樂觀,這說明下毒的人(如果真有人下毒的話)還會繼續行兇。
” 史蒂文斯點點頭。
“是的,”史蒂文斯道,“我也想到這點了。
” “但要我說,”帕廷頓冷冷道,“這種可能性不大。
如果丢的是那種藥,醫生一定會把房子翻個底朝天,直到找到藥為止,或至少要有個說法才會罷休。
而醫生和護士似乎對藥丢了這事并不着急,隻是有些生氣。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同理,丢的也不會是像銻這樣的刺激性毒藥,不然醫生肯定不會出具證明,說老邁爾斯是自然死亡。
“所以,第二種情況更有可能,也就是馬克說的,丢的隻是一些嗎啡片。
” “是老邁爾斯偷的?” 帕廷頓繃着臉,似乎這點尤為令他困擾。
“是的,很有可能。
那樣最好。
我們都不希望這事太複雜,不是嗎?”星光下,帕廷頓眼袋松弛,一雙眼睛好奇地滴溜溜亂轉,“不過,有幾個細節卻說明很可能不是老邁爾斯偷的。
比如說,藥瓶的歸還。
我們知道老邁爾斯的房間和護士的相連。
自從丢了藥之後,護士隻要出門就會鎖門,但她鎖的是通向走廊的門。
護士的房間一共有兩道門,除了通向走廊的門之外,還有一道與老邁爾斯房間相通的門。
這道門是通向病人房間的,所以護士很可能沒鎖。
那麼老邁爾斯偷了藥之後,如果想還回去,隻需從這道門進護士房間,放下藥瓶就好。
他為什麼還要把藥瓶放在自己門外的桌子上呢?” “這很好解釋。
因為那樣的話,護士馬上就會知道是老邁爾斯偷的藥。
畢竟他是唯一可以進入她房間的人。
” 帕廷頓在車道上停下腳步,嘴裡輕聲咒罵了一句。
“人一上了歲數,腦袋就笨了。
”帕廷頓道,“這麼顯而易見的原因我竟然沒想到。
不過,護士沒準把連通兩個房間的那道門也鎖了,因為她也懷疑老邁爾斯。
” “說得有道理,但你到底想說什麼呢?” “我想說的是偷藥的動機,”帕廷頓擡手在空中輕輕一揮,就像一個聰明人講不清楚自己的思想,非要用手勢強調似的,“為什麼要偷嗎啡片?偷藥的人可能是老邁爾斯,也可能是其他人。
如果是老邁爾斯偷的,那麼動機可以理解。
但如果是其他人偷的呢?動機是什麼? “應該不會是為了殺人。
因為隻丢了幾片藥而已,最多也就丢了兩三片,否則醫生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他會大找特找的。
根據規定,一片嗎啡是四分之一格令。
隻有兩到三格令的劑量才會對人構成危險,四格令才能置人于死地。
所以偷這點嗎啡片應該不是為了殺人。
另外,也不會是為了吸毒。
那樣的話,偷的人肯定會拿走整瓶藥,不會把藥還回去。
再或者,也許那人偷藥是因為夜裡睡不好?有這個可能,但為什麼選擇藥力過于強勁的嗎啡片呢?人一旦吃了嗎啡片,直接就會昏睡過去,如果隻是為了入睡,完全沒必要這樣。
除非是為了止疼,否則沒必要吃這個。
不過,要想止疼,那為什麼不吃巴比妥類的藥?衛生間裡放的普通藥就可以達到止疼的效果。
再者,無論出于什麼原因,為什麼要偷?所以,如果我猜的這些原因都不對,那偷藥的人到底有什麼目的?” “那麼……?”
馬克則在兩人走後和亨德森商議了最後一件事,吩咐他先用網球場的防水帆布把地下墓室入口蓋上。
此刻走在路上,史蒂文斯拿不準帕廷頓心裡正在想什麼(如果他的确在想事情的話),于是想試探一下虛實。
“除了你剛才對女士們說的那些,”史蒂文斯問道,“你對藥失而複得還有什麼看法?” “嗯?”聽到史蒂文斯問他,帕廷頓從沉思中回過神來。
之前他一直擡頭望着天邊閃爍的星星,拖着腳步慢慢走在礫石路上。
帕廷頓想了想道:“哦,我之前說過,我喜歡先把所有事實列出來。
我們知道,那小瓶裡裝着過量服用可以緻命的藥,有人先偷了它,然後又還了回來。
目前我們知道的隻有這些,更多情況必須等見了護士才知道。
我們甚至還不知道瓶子裡裝的是液體還是固體,這點尤為關鍵。
“至于瓶子裡裝的是什麼,有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是刺激心髒的藥物,如洋地黃或馬錢子堿。
如果是這樣的話,坦白說,情況很不樂觀,這說明下毒的人(如果真有人下毒的話)還會繼續行兇。
” 史蒂文斯點點頭。
“是的,”史蒂文斯道,“我也想到這點了。
” “但要我說,”帕廷頓冷冷道,“這種可能性不大。
如果丢的是那種藥,醫生一定會把房子翻個底朝天,直到找到藥為止,或至少要有個說法才會罷休。
而醫生和護士似乎對藥丢了這事并不着急,隻是有些生氣。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同理,丢的也不會是像銻這樣的刺激性毒藥,不然醫生肯定不會出具證明,說老邁爾斯是自然死亡。
“所以,第二種情況更有可能,也就是馬克說的,丢的隻是一些嗎啡片。
” “是老邁爾斯偷的?” 帕廷頓繃着臉,似乎這點尤為令他困擾。
“是的,很有可能。
那樣最好。
我們都不希望這事太複雜,不是嗎?”星光下,帕廷頓眼袋松弛,一雙眼睛好奇地滴溜溜亂轉,“不過,有幾個細節卻說明很可能不是老邁爾斯偷的。
比如說,藥瓶的歸還。
我們知道老邁爾斯的房間和護士的相連。
自從丢了藥之後,護士隻要出門就會鎖門,但她鎖的是通向走廊的門。
護士的房間一共有兩道門,除了通向走廊的門之外,還有一道與老邁爾斯房間相通的門。
這道門是通向病人房間的,所以護士很可能沒鎖。
那麼老邁爾斯偷了藥之後,如果想還回去,隻需從這道門進護士房間,放下藥瓶就好。
他為什麼還要把藥瓶放在自己門外的桌子上呢?” “這很好解釋。
因為那樣的話,護士馬上就會知道是老邁爾斯偷的藥。
畢竟他是唯一可以進入她房間的人。
” 帕廷頓在車道上停下腳步,嘴裡輕聲咒罵了一句。
“人一上了歲數,腦袋就笨了。
”帕廷頓道,“這麼顯而易見的原因我竟然沒想到。
不過,護士沒準把連通兩個房間的那道門也鎖了,因為她也懷疑老邁爾斯。
” “說得有道理,但你到底想說什麼呢?” “我想說的是偷藥的動機,”帕廷頓擡手在空中輕輕一揮,就像一個聰明人講不清楚自己的思想,非要用手勢強調似的,“為什麼要偷嗎啡片?偷藥的人可能是老邁爾斯,也可能是其他人。
如果是老邁爾斯偷的,那麼動機可以理解。
但如果是其他人偷的呢?動機是什麼? “應該不會是為了殺人。
因為隻丢了幾片藥而已,最多也就丢了兩三片,否則醫生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他會大找特找的。
根據規定,一片嗎啡是四分之一格令。
隻有兩到三格令的劑量才會對人構成危險,四格令才能置人于死地。
所以偷這點嗎啡片應該不是為了殺人。
另外,也不會是為了吸毒。
那樣的話,偷的人肯定會拿走整瓶藥,不會把藥還回去。
再或者,也許那人偷藥是因為夜裡睡不好?有這個可能,但為什麼選擇藥力過于強勁的嗎啡片呢?人一旦吃了嗎啡片,直接就會昏睡過去,如果隻是為了入睡,完全沒必要這樣。
除非是為了止疼,否則沒必要吃這個。
不過,要想止疼,那為什麼不吃巴比妥類的藥?衛生間裡放的普通藥就可以達到止疼的效果。
再者,無論出于什麼原因,為什麼要偷?所以,如果我猜的這些原因都不對,那偷藥的人到底有什麼目的?” “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