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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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專務送行時,濑沼律師才笑語忠告他:“您還年輕,危險的事情還是少碰為妙!”
由此看來,濑沼律師完全知道龍雄在做什麼,也知道這緝兇行動十分危險。
這裡有兩個解釋。
第一個解釋是,既然濑沼律師知道龍雄在做什麼,很可能是聽專務說的。
果真如此,他便是受公司委托進行調查的。
第二個解釋是,從他指派當過刑警的職員,亦即那個貝雷帽男子守在紅月酒吧這一點來看,他很可能在探查舟坂身旁的各種關系。
那個精明幹練的前刑警想方設法追捕兇嫌,把兇嫌逼得走投無路,最後反遭對方開槍射死。
這是什麼原因?難道事态嚴重到非置他于死地不可嗎? 田村見龍雄陷入苦思,張開厚厚的嘴唇說:“等天一亮,濑沼律師就回東京了。
他要到項目小組那裡認屍,可能會說些什麼。
他的證詞很有參考價值,應該有助于破案。
總之,這是一樁兇殺案,警視廳應該會全力緝兇。
” “可是,對方為什麼要殺人呢?” “大概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吧。
” “隻不過是件詐騙案,何況追查者又不是現職警察,隻是律師事務所裡的職員,用不着開槍殺人啊!”龍雄說道。
“這就是關鍵所在。
不管怎麼說,隻要濑沼律師肯開口,事件就會露出曙光。
托你的福,我很久沒遇上這麼重大的事件了,這次我可不想讓其他同行搶先報道呢。
” 田村這樣說着,深深地吐了一口氣。
接着,細眯的眼裡閃着新聞記者慣有的銳光。
沒多久,田村匆忙地趕了回去。
龍雄送他到門口,回到自己的房間後,擡表一看,已經淩晨四點多了。
他鑽進被窩裡,卻無法馬上睡着。
他趴在地闆上吸着煙。
田村剛才坐在床旁的寬闊背影,至今還浮現在眼前。
龍雄突然想起之前跟田村會見岩尾議員的情景。
在那次會面以後,岩尾議員是否已警告過自己的“同夥”?果真如此的話,對方也許已展開某些行動了。
這次行兇殺人難道是一種暗示? (慢着!)龍雄閉起眼睛思索。
假定兇嫌被那個前刑警追捕,又假定他已收到同夥的“警報”,若果真如此,他絕對不能被抓到。
因為這不僅關系到他一個人,其背後的組織很可能因此曝光,甚至瓦解。
所以兇嫌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捕,在被逼得走投無路之際,隻好反擊開槍殺人。
(可以這樣設想嗎?) 若果真如此,這起事件就不是計劃性的,而是意外。
如果是意外,對方現在絕對非常恐慌。
因為對兇手來說,這起突發事件惹來了不可收拾的麻煩。
龍雄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他們現在很可能正在苦思對策,忙着補救,今後又将出現新的動向。
話說回來,前刑警田丸為什麼有辦法查出那個詐騙犯呢?因為那個詐騙犯很可能就是騙走關野部長的支票、自稱是堀口的男子。
龍雄不知道田丸是從哪裡嗅出那個“堀口”涉有重嫌的。
與其說他不知道,不如說他對田丸能如此徹底追查,感佩不已。
這是一個平凡的門外漢對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的贊歎,相比之下,他感到自慚形穢。
他回想起貝雷帽男子嚴肅的表情。
貝雷帽男子抱怨紅月酒吧的小姐不太理他。
第二次見面的時候,他喜滋滋地說,自己終于博得酒吧小姐的歡心了。
他之所以裝作一臉純情地每晚報到,是因為在找什麼人吧。
他跟龍雄一樣,早就知道紅月酒吧的老闆娘是舟坂英明的情婦。
但他不像龍雄那樣憑感覺摸索,而是鎖定确切的目标行動。
龍雄又抽了一根煙,看着袅袅上升的青煙,腦袋裡又浮現新的念頭。
昨天,被殺的貝雷帽男子田丸,在東京車站輕輕地戳了他的肩膀說:“要不要一起去賽馬場?會有讓你感興趣的事。
” 他說了兩次“會有讓你感興趣的事”。
當時,龍雄沒有多加理會,現在終于恍然大悟。
他是在暗示,要讓龍雄看看他正在追查的人。
(那時候,真應該跟着他去。
這樣就可以看到兇嫌的真面目,那個戴貝雷帽的前刑警也可以免于死劫。
) 龍雄心想,真是遺憾!那時候我為什麼沒能看出那個暗示?實在是失策。
(可是,他談論賭馬的事,我之前已經聽過了,我好像還坐在旁邊聽着,那人旁邊的是誰呢?) 龍雄陡然把煙蒂往煙灰缸裡掐熄。
“對了,那個人就是紅月酒吧的酒保!” 那天的晚報以《新宿兇殺案》為題這樣報道: 濑沼俊三郎律師于二十六日早晨,自出差地熱海返回東京,旋即前往澱橋分局的項目小組了解案情。
經濑沼律師證實,死者确實為該律師事務所職員田丸利市(三十八歲),随後接受搜查一課的裡村課長訊問。
然而,濑沼律師的陳述,始終未涉及事件核心,令項目小組頗為失望,後來因其精神疲憊,将其饬回[法律上指檢察官于刑事案件程序上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居住之必要後,命其于偵訊後可徑自離去。
]。
項目小組表示,如日後案情需要,随時可能再度傳喚該律師。
濑沼律師在訊問中指出,他的确委請田丸進行各項調查,但至于田丸遭殺害的原因,目前沒有任何線索。
他受托進行某些調查,因涉及機密不便向外界透露…… 二 那天傍晚,濑沼俊三郎律師在自家接受了三名記者采訪,他們分屬于不同報社,隻是先後到訪而已。
“濑沼先生,您知道田丸先生被殺的原因嗎?”記者們問道。
“我記得中午走出項目小組時,已經向各位做過說明,我完全沒有線索。
”律師不悅地答道。
“遇害的田丸先生是您事務所的職員,他都負責什麼工作呢?”一名記者問道。
“并沒有規定他做什麼工作,總之,雜七雜八的什麼都做。
” “他也受托去調查案件嗎?” “也有啦。
” “田丸先生以前是刑警,您是不是專門讓他調查特别的案件?” “他雖然是刑警出身,但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就讓他做什麼特别調查。
這是您的主觀臆測。
”濑沼不耐煩地回答。
“最近,您派給他什麼樣的調查工作?” “恕難奉告。
我有義務替委托者保密。
” “今天,您到項目小組接受訊問時,承辦警員是否也這樣問起?” “有關項目小組的問話,我不便透露。
何況這涉及商業機密,即使是警方偵訊,基于保密原則,我也不能擅自發言。
首先,田丸先生為什麼被殺,我實在想不出原因。
也許是個人因素,說得極端點,也可能是喝酒引起的糾紛。
” “才不是喝酒鬧事呢!”一名記者怒斥道。
那名記者就是田村滿吉
這裡有兩個解釋。
第一個解釋是,既然濑沼律師知道龍雄在做什麼,很可能是聽專務說的。
果真如此,他便是受公司委托進行調查的。
第二個解釋是,從他指派當過刑警的職員,亦即那個貝雷帽男子守在紅月酒吧這一點來看,他很可能在探查舟坂身旁的各種關系。
那個精明幹練的前刑警想方設法追捕兇嫌,把兇嫌逼得走投無路,最後反遭對方開槍射死。
這是什麼原因?難道事态嚴重到非置他于死地不可嗎? 田村見龍雄陷入苦思,張開厚厚的嘴唇說:“等天一亮,濑沼律師就回東京了。
他要到項目小組那裡認屍,可能會說些什麼。
他的證詞很有參考價值,應該有助于破案。
總之,這是一樁兇殺案,警視廳應該會全力緝兇。
” “可是,對方為什麼要殺人呢?” “大概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吧。
” “隻不過是件詐騙案,何況追查者又不是現職警察,隻是律師事務所裡的職員,用不着開槍殺人啊!”龍雄說道。
“這就是關鍵所在。
不管怎麼說,隻要濑沼律師肯開口,事件就會露出曙光。
托你的福,我很久沒遇上這麼重大的事件了,這次我可不想讓其他同行搶先報道呢。
” 田村這樣說着,深深地吐了一口氣。
接着,細眯的眼裡閃着新聞記者慣有的銳光。
沒多久,田村匆忙地趕了回去。
龍雄送他到門口,回到自己的房間後,擡表一看,已經淩晨四點多了。
他鑽進被窩裡,卻無法馬上睡着。
他趴在地闆上吸着煙。
田村剛才坐在床旁的寬闊背影,至今還浮現在眼前。
龍雄突然想起之前跟田村會見岩尾議員的情景。
在那次會面以後,岩尾議員是否已警告過自己的“同夥”?果真如此的話,對方也許已展開某些行動了。
這次行兇殺人難道是一種暗示? (慢着!)龍雄閉起眼睛思索。
假定兇嫌被那個前刑警追捕,又假定他已收到同夥的“警報”,若果真如此,他絕對不能被抓到。
因為這不僅關系到他一個人,其背後的組織很可能因此曝光,甚至瓦解。
所以兇嫌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捕,在被逼得走投無路之際,隻好反擊開槍殺人。
(可以這樣設想嗎?) 若果真如此,這起事件就不是計劃性的,而是意外。
如果是意外,對方現在絕對非常恐慌。
因為對兇手來說,這起突發事件惹來了不可收拾的麻煩。
龍雄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他們現在很可能正在苦思對策,忙着補救,今後又将出現新的動向。
話說回來,前刑警田丸為什麼有辦法查出那個詐騙犯呢?因為那個詐騙犯很可能就是騙走關野部長的支票、自稱是堀口的男子。
龍雄不知道田丸是從哪裡嗅出那個“堀口”涉有重嫌的。
與其說他不知道,不如說他對田丸能如此徹底追查,感佩不已。
這是一個平凡的門外漢對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的贊歎,相比之下,他感到自慚形穢。
他回想起貝雷帽男子嚴肅的表情。
貝雷帽男子抱怨紅月酒吧的小姐不太理他。
第二次見面的時候,他喜滋滋地說,自己終于博得酒吧小姐的歡心了。
他之所以裝作一臉純情地每晚報到,是因為在找什麼人吧。
他跟龍雄一樣,早就知道紅月酒吧的老闆娘是舟坂英明的情婦。
但他不像龍雄那樣憑感覺摸索,而是鎖定确切的目标行動。
龍雄又抽了一根煙,看着袅袅上升的青煙,腦袋裡又浮現新的念頭。
昨天,被殺的貝雷帽男子田丸,在東京車站輕輕地戳了他的肩膀說:“要不要一起去賽馬場?會有讓你感興趣的事。
” 他說了兩次“會有讓你感興趣的事”。
當時,龍雄沒有多加理會,現在終于恍然大悟。
他是在暗示,要讓龍雄看看他正在追查的人。
(那時候,真應該跟着他去。
這樣就可以看到兇嫌的真面目,那個戴貝雷帽的前刑警也可以免于死劫。
) 龍雄心想,真是遺憾!那時候我為什麼沒能看出那個暗示?實在是失策。
(可是,他談論賭馬的事,我之前已經聽過了,我好像還坐在旁邊聽着,那人旁邊的是誰呢?) 龍雄陡然把煙蒂往煙灰缸裡掐熄。
“對了,那個人就是紅月酒吧的酒保!” 那天的晚報以《新宿兇殺案》為題這樣報道: 濑沼俊三郎律師于二十六日早晨,自出差地熱海返回東京,旋即前往澱橋分局的項目小組了解案情。
經濑沼律師證實,死者确實為該律師事務所職員田丸利市(三十八歲),随後接受搜查一課的裡村課長訊問。
然而,濑沼律師的陳述,始終未涉及事件核心,令項目小組頗為失望,後來因其精神疲憊,将其饬回[法律上指檢察官于刑事案件程序上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居住之必要後,命其于偵訊後可徑自離去。
]。
項目小組表示,如日後案情需要,随時可能再度傳喚該律師。
濑沼律師在訊問中指出,他的确委請田丸進行各項調查,但至于田丸遭殺害的原因,目前沒有任何線索。
他受托進行某些調查,因涉及機密不便向外界透露…… 二 那天傍晚,濑沼俊三郎律師在自家接受了三名記者采訪,他們分屬于不同報社,隻是先後到訪而已。
“濑沼先生,您知道田丸先生被殺的原因嗎?”記者們問道。
“我記得中午走出項目小組時,已經向各位做過說明,我完全沒有線索。
”律師不悅地答道。
“遇害的田丸先生是您事務所的職員,他都負責什麼工作呢?”一名記者問道。
“并沒有規定他做什麼工作,總之,雜七雜八的什麼都做。
” “他也受托去調查案件嗎?” “也有啦。
” “田丸先生以前是刑警,您是不是專門讓他調查特别的案件?” “他雖然是刑警出身,但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就讓他做什麼特别調查。
這是您的主觀臆測。
”濑沼不耐煩地回答。
“最近,您派給他什麼樣的調查工作?” “恕難奉告。
我有義務替委托者保密。
” “今天,您到項目小組接受訊問時,承辦警員是否也這樣問起?” “有關項目小組的問話,我不便透露。
何況這涉及商業機密,即使是警方偵訊,基于保密原則,我也不能擅自發言。
首先,田丸先生為什麼被殺,我實在想不出原因。
也許是個人因素,說得極端點,也可能是喝酒引起的糾紛。
” “才不是喝酒鬧事呢!”一名記者怒斥道。
那名記者就是田村滿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