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使徒們在異象中見到耶稣的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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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問耶稣的門徒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看到這些幽靈的,那麼,正如我們已經提到過的那樣,最早的見證人使徒保羅在得出一個結論方面并不能給予我們多少幫助。
關于地點,他一點也沒有詳細說明白,關于時間,也隻是提到一些表面的現象。
他說(《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3,8節)他聽人傳說按照聖經所說基督已經死了,并且埋葬了,在第三天又複活過來,而且顯現給矶法看,給十二使徒看等等。
所以保羅說,耶稣的确在第三天複活了。
但他并沒有說耶稣是否是在第三天複活的當天就向矶法或别人顯現。
盡管他在提到耶稣複活以後緊接着就說他向矶法顯現,但他說耶稣向他自己顯現也是在緊接着耶稣向使徒全體顯現後就提到的。
但耶稣向他本人顯現,無論如何一定是在耶稣死與複活之後過幾年才發生的事。
因此,我們并不知道在不同的顯現之間相隔有多久,這也就是說,我們并不知道在第一次顯現和第三天複活之間相隔有多久。
另一方面,第三級權威即福音書作者們告訴我們,全部或至少一部分顯現是發生在耶稣複活的當天。
約翰說,他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是在複活那天早晨靠近墳墓的地方,晚上又向集會的門徒顯現。
路加告訴我們,他第一次顯現是在複活當天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接着就向十一個使徒和其他人顯現。
這種假定也同樣适用于馬可的簡短而混亂的記述。
馬太雖然說耶稣是在後來在加利利向十一個門徒顯現的,但向婦女們顯現則是在複活當天的早晨,在她們發現墳墓空着後回到城裡去的時候。
現在我們可以問,如果第一次的顯現不是發生在耶稣複活後的當天,為什麼最古老的基督教會就把耶稣死後的第三天定為複活日呢?如果不是因為在這天門徒們得知他們的彌賽亞從死複活的重大事實,我們将怎樣解釋像使徒保羅和著作約翰的啟示錄那樣早的時候安息日的次日就成了主日,成了基督徒每周的假日(《哥林多前書》第16章第2節;《啟示錄》第1章第7節)呢? 如果我們把耶稣的複活看作是個神迹,那麼它就無論在哪天都能發生:如果是自然的複蘇,那就必須發生在死後不很久,否則就決不會發生。
在另一方面,既然我們假定使徒們看見異象是由于心理上的變化所緻,那就似乎需要較長的間隔才有這樣發展的可能。
看來,在門徒們對于料想不到之事的發生所産生的恐怖和他們在第一次散開後又重新聚會之間決不僅隻是一天的工夫。
特别是如果我們假定,門徒們之所以深信耶稣雖然受苦受死,但他仍然是彌賽亞,他通過受苦受死才進入彌賽亞的榮耀中去是由于他們對舊約聖經重新進行了深刻研究的結果,那也需要有較長的時間,所以,看來如果耶稣的顯現真是在他死後的第一天[159],那就不可能想象這些顯現僅是門徒們主觀的幻象,而我們關于相信耶稣複活的起源的見解由于不可能設想其發生在第三天,也就不攻自破了。
同樣,福音書中關于這些顯現發生地點的說法,好像對于我們的觀點也是不利的。
根據福音書作者們的叙述,在安息日後一天的早晨,即釘十字架的耶稣被埋葬那天晚上後的第三天早晨,根據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連馬太也不例外,當門徒還在耶路撒冷的時候,複活的主的頭一次顯現發生了。
因此,耶稣向門徒顯現是在他的身體被埋葬的墳墓的同一地點發生的。
連這種情況似乎也使我們處于困境,而關于耶稣複活的其他兩個可能的觀點都是不能想象的。
因為假使耶稣是由于一個神迹或者由于從假死狀态自然複蘇而複活的,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在墳墓裡都不可能有屍體,如果有的話,則可以指着屍體把門徒說他們的主已經複活的話駁倒了。
既然耶稣的屍體躺在同一城市的城門外的墳墓裡是衆所周知的事而且很容易找到,那麼,當不到四十八小時後,門徒出來說他已經複活的時候,怎能設想猶太人不會立刻跑到墳墓裡,把他的屍體拖出來展示給衆人看,從而證明門徒厚顔無恥的斷言的虛僞性呢?另一方面,既然門徒很容易到附近的墓穴裡察看一下就可使自己确知複活是毫無根據的事,他們又怎能站出來作如此的斷言呢? 但是,第一,雖然福音書作者們告訴我們早在耶稣被埋的第二天早晨就向他的門徒顯現,卻沒有一個人說他們向不信的猶太人宣告了耶稣複活的事。
相反,所有的記述都說他們從一開始就保持安靜,而且路加在《使徒行傳》裡還說使徒們一直到五旬節,即第三天後經過了七個禮拜才出來宣講基督複活。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考慮的,那就是耶稣埋在約瑟的石頭墓穴裡,正如我們已經暗示到的,并沒有得到曆史的确證,以後我們還要對此作更精确的研究。
但如果耶稣像很可能地那樣,是和其他罪犯一同被埋葬在一個不光彩的地方,他的門徒從一起頭就不會想到那裡去尋找他的屍體。
如果門徒出來宣稱耶稣已經複活是在經過一段時期以後,那他的仇敵就更難找到可以辨認或可作證明的屍體了。
何況我們還應記住,猶太人對于屍體是極其恐懼的,它并不像我們今天所想象的那樣明顯地容易做呢。
關于時間太短促,不能在門徒中發展一種産生異象的心理狀态這個難題,也不是不能克服的。
通過清晰思維的介入而達到這種心理狀态的純粹邏輯方法在當時還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則在使徒心靈秘密深處發生的反作用隻能是一種猛烈的爆炸,是由于過分沉重的郁悶感情突然發洩的火花的一閃。
這樣的爆炸不會等到思維進程先安排就緒才發生,反之,凡需要經過後來深思熟慮才能弄清楚的,它通過想象力就假定其存在了,凡需要運用悟性才能逐漸理解的,它一下子就認為當然了。
因此,即使能夠證實早在耶稣死後的第三天,關于耶稣複活的信念就已經在門徒中間建立起來,我們關于耶稣複活的思想,也是遠不能被廢止的。
同時,許多新約記述本身,對于這種叙事也是有懷疑的。
就拿我們已經觸及的來談吧!如果門徒真正相信早在第三天他們的基督就複活了,他們為什麼要等到第五十天才讓這事公開在群衆面前呢?使徒行傳說,是因為他們不得不等候聖靈,而聖靈必須到五旬節才降臨。
但就我們的觀點來說,其所以選擇這一天作為聖靈降臨的日子是因為最早的基督徒認為,第一次宣傳福音是應驗了西乃山[160]頒布律法的預示,因此,這種時間的選擇并沒有曆史的根據而完全是基于教條的理由。
至于這種叙述是不是也意味着關于宣傳基督複活的回憶是在較晚時期才進行的,就像關于基督複活的信仰是比三天更長的時間才發生的一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連馬太也包括在内,都一緻說耶稣複活在第三天,并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顯現。
連馬太也包括在内,是怎麼一回事呢?第一,他描繪說,在墳墓的天使向婦女們宣告耶稣已經複活,并吩咐她們趕快把這消息告訴他的門徒,同時耶稣将在他們以先到加利利去,他們将在那裡見到他。
不僅門徒将在加利利見到他們複活的主,天使還說,連&ldquo你們婦女,也要在加利利見到他&rdquo。
緊接着,當婦女們從墳墓跑向城裡去的時候,耶稣自己就在路上同他們會面了,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如果她們在這裡見到了耶稣,她們就不會像天使所預言的那樣,在加利利才第一次見到他。
有什麼理由能叫耶稣很快地改變他原先叫天使宣告的計劃呢?婦女們正在準備把這消息告訴門徒,她們自己對此也深信無疑,因為正如馬太所說的,她們既是恐懼又大大歡喜,這都是很自然的。
是不是因天使忘記了一些話耶稣不得不再告訴她們呢?完全不是,耶稣隻是重複了天使所說的話:門徒應當到加利利去,在那裡他們将見到耶稣,像出現在《馬太福音》裡的這種完全多餘的耶稣第一次顯現,不僅從未發生過,而且也從未講到過,這是較晚時期的一種篡改,不是對馬太原文的篡改,而是對其複活曆史所根據的資料的篡改,但這裡他所引進的情況是完全同其自身絕對矛盾的,如果我們把這次顯現除掉,他的記叙就完全前後一緻了。
複活那天的早晨,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墳墓那裡,隻有天使顯現并作了初步的宣告,命令門徒到加利利去。
根據約定,在門徒和婦女們到了加利利以後,耶稣就向他們顯現,而不是在那以前。
如果這樣,加利利就是複活之耶稣顯現的場所了。
這麼一來,這種顯現就要比第三天更晚一些時候,因為門徒決不可能在他們早晨接受命令動身到山地加利利去的當天就到達那裡。
這種觀點是馬太記事的主要特征,但正如已經提到過的,這是同路加和約翰的描述直接相沖突的。
根據他們的描述,耶路撒冷及其附近才是耶稣複活的當天做宣告的特殊場所,而且如果撇開《約翰福音》的補充一章不談,還是做這種宣告的唯一場所。
後一種想法是和作為馬太福音記述主要特征的前一種想法不能調和的。
但第一福音書的作者竟作了如此的遷就,雖然他未說耶稣向門徒顯現,因為那麼一來到加利利去就成為毫無目的之事,但他卻說了耶稣向還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婦女顯現。
如果關于耶稣顯現地點的這些互相對立的意見,從馬太的記述有一個特點是從路加和約翰的記述加上去的這一事實來看,似乎後者就是最晚的。
馬太的記述除了這個特點之外,是有内在曆史可能性的。
的确,如果耶稣是由于神迹而複活的,在耶路撒冷或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是完全有他選擇的自由的。
如果他是由于一種自然方式而複蘇的,由于傷痕和體弱的緣故,就很可能需要先待在耶路撒冷。
但就我們的觀點與之發生關系的門徒而言,很顯然,在他們的夫子于首都遭受打擊之後,是有一切理由盡快地回到他們老家加利利去的。
他們不可能知道僧侶統治集團會走多遠,他們是否會由于對他們的夫子已取得了勝利,再進而逮捕他的最出名的門徒。
門徒在耶路撒冷是異鄉人,面臨這樣的危險是毫無保護的。
在加利利則是處在自己的家鄉,有親戚和同鄉的衛護,在這裡僧侶統治集團的權勢遠沒有首都那麼大。
在福音書的陳述裡有明顯的迹象表明這種觀點是對的,盡管它不像另一陳述那樣,為馬太所特有。
頭兩本福音書說,由于耶稣被捕,門徒都逃跑了(《馬太福音》第26章第56節;《馬可福音》第14章第50節),其後,我們的确看到,當耶稣受審的時候,彼得還是在場的;但據馬太和馬可的記載,當耶稣被釘十字架時,十二個門徒中一個也沒有出現。
《馬太福音》(第26章第31節)記載,耶稣用先知撒迦利亞(第13章第7節)的預言對他們說,&ldquo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rdquo。
這句話由于第四福音書作者所說門徒将各歸自己的地方去那句話的意思(第16
關于地點,他一點也沒有詳細說明白,關于時間,也隻是提到一些表面的現象。
他說(《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3,8節)他聽人傳說按照聖經所說基督已經死了,并且埋葬了,在第三天又複活過來,而且顯現給矶法看,給十二使徒看等等。
所以保羅說,耶稣的确在第三天複活了。
但他并沒有說耶稣是否是在第三天複活的當天就向矶法或别人顯現。
盡管他在提到耶稣複活以後緊接着就說他向矶法顯現,但他說耶稣向他自己顯現也是在緊接着耶稣向使徒全體顯現後就提到的。
但耶稣向他本人顯現,無論如何一定是在耶稣死與複活之後過幾年才發生的事。
因此,我們并不知道在不同的顯現之間相隔有多久,這也就是說,我們并不知道在第一次顯現和第三天複活之間相隔有多久。
另一方面,第三級權威即福音書作者們告訴我們,全部或至少一部分顯現是發生在耶稣複活的當天。
約翰說,他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是在複活那天早晨靠近墳墓的地方,晚上又向集會的門徒顯現。
路加告訴我們,他第一次顯現是在複活當天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接着就向十一個使徒和其他人顯現。
這種假定也同樣适用于馬可的簡短而混亂的記述。
馬太雖然說耶稣是在後來在加利利向十一個門徒顯現的,但向婦女們顯現則是在複活當天的早晨,在她們發現墳墓空着後回到城裡去的時候。
現在我們可以問,如果第一次的顯現不是發生在耶稣複活後的當天,為什麼最古老的基督教會就把耶稣死後的第三天定為複活日呢?如果不是因為在這天門徒們得知他們的彌賽亞從死複活的重大事實,我們将怎樣解釋像使徒保羅和著作約翰的啟示錄那樣早的時候安息日的次日就成了主日,成了基督徒每周的假日(《哥林多前書》第16章第2節;《啟示錄》第1章第7節)呢? 如果我們把耶稣的複活看作是個神迹,那麼它就無論在哪天都能發生:如果是自然的複蘇,那就必須發生在死後不很久,否則就決不會發生。
在另一方面,既然我們假定使徒們看見異象是由于心理上的變化所緻,那就似乎需要較長的間隔才有這樣發展的可能。
看來,在門徒們對于料想不到之事的發生所産生的恐怖和他們在第一次散開後又重新聚會之間決不僅隻是一天的工夫。
特别是如果我們假定,門徒們之所以深信耶稣雖然受苦受死,但他仍然是彌賽亞,他通過受苦受死才進入彌賽亞的榮耀中去是由于他們對舊約聖經重新進行了深刻研究的結果,那也需要有較長的時間,所以,看來如果耶稣的顯現真是在他死後的第一天[159],那就不可能想象這些顯現僅是門徒們主觀的幻象,而我們關于相信耶稣複活的起源的見解由于不可能設想其發生在第三天,也就不攻自破了。
同樣,福音書中關于這些顯現發生地點的說法,好像對于我們的觀點也是不利的。
根據福音書作者們的叙述,在安息日後一天的早晨,即釘十字架的耶稣被埋葬那天晚上後的第三天早晨,根據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連馬太也不例外,當門徒還在耶路撒冷的時候,複活的主的頭一次顯現發生了。
因此,耶稣向門徒顯現是在他的身體被埋葬的墳墓的同一地點發生的。
連這種情況似乎也使我們處于困境,而關于耶稣複活的其他兩個可能的觀點都是不能想象的。
因為假使耶稣是由于一個神迹或者由于從假死狀态自然複蘇而複活的,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在墳墓裡都不可能有屍體,如果有的話,則可以指着屍體把門徒說他們的主已經複活的話駁倒了。
既然耶稣的屍體躺在同一城市的城門外的墳墓裡是衆所周知的事而且很容易找到,那麼,當不到四十八小時後,門徒出來說他已經複活的時候,怎能設想猶太人不會立刻跑到墳墓裡,把他的屍體拖出來展示給衆人看,從而證明門徒厚顔無恥的斷言的虛僞性呢?另一方面,既然門徒很容易到附近的墓穴裡察看一下就可使自己确知複活是毫無根據的事,他們又怎能站出來作如此的斷言呢? 但是,第一,雖然福音書作者們告訴我們早在耶稣被埋的第二天早晨就向他的門徒顯現,卻沒有一個人說他們向不信的猶太人宣告了耶稣複活的事。
相反,所有的記述都說他們從一開始就保持安靜,而且路加在《使徒行傳》裡還說使徒們一直到五旬節,即第三天後經過了七個禮拜才出來宣講基督複活。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考慮的,那就是耶稣埋在約瑟的石頭墓穴裡,正如我們已經暗示到的,并沒有得到曆史的确證,以後我們還要對此作更精确的研究。
但如果耶稣像很可能地那樣,是和其他罪犯一同被埋葬在一個不光彩的地方,他的門徒從一起頭就不會想到那裡去尋找他的屍體。
如果門徒出來宣稱耶稣已經複活是在經過一段時期以後,那他的仇敵就更難找到可以辨認或可作證明的屍體了。
何況我們還應記住,猶太人對于屍體是極其恐懼的,它并不像我們今天所想象的那樣明顯地容易做呢。
關于時間太短促,不能在門徒中發展一種産生異象的心理狀态這個難題,也不是不能克服的。
通過清晰思維的介入而達到這種心理狀态的純粹邏輯方法在當時還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則在使徒心靈秘密深處發生的反作用隻能是一種猛烈的爆炸,是由于過分沉重的郁悶感情突然發洩的火花的一閃。
這樣的爆炸不會等到思維進程先安排就緒才發生,反之,凡需要經過後來深思熟慮才能弄清楚的,它通過想象力就假定其存在了,凡需要運用悟性才能逐漸理解的,它一下子就認為當然了。
因此,即使能夠證實早在耶稣死後的第三天,關于耶稣複活的信念就已經在門徒中間建立起來,我們關于耶稣複活的思想,也是遠不能被廢止的。
同時,許多新約記述本身,對于這種叙事也是有懷疑的。
就拿我們已經觸及的來談吧!如果門徒真正相信早在第三天他們的基督就複活了,他們為什麼要等到第五十天才讓這事公開在群衆面前呢?使徒行傳說,是因為他們不得不等候聖靈,而聖靈必須到五旬節才降臨。
但就我們的觀點來說,其所以選擇這一天作為聖靈降臨的日子是因為最早的基督徒認為,第一次宣傳福音是應驗了西乃山[160]頒布律法的預示,因此,這種時間的選擇并沒有曆史的根據而完全是基于教條的理由。
至于這種叙述是不是也意味着關于宣傳基督複活的回憶是在較晚時期才進行的,就像關于基督複活的信仰是比三天更長的時間才發生的一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連馬太也包括在内,都一緻說耶稣複活在第三天,并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顯現。
連馬太也包括在内,是怎麼一回事呢?第一,他描繪說,在墳墓的天使向婦女們宣告耶稣已經複活,并吩咐她們趕快把這消息告訴他的門徒,同時耶稣将在他們以先到加利利去,他們将在那裡見到他。
不僅門徒将在加利利見到他們複活的主,天使還說,連&ldquo你們婦女,也要在加利利見到他&rdquo。
緊接着,當婦女們從墳墓跑向城裡去的時候,耶稣自己就在路上同他們會面了,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如果她們在這裡見到了耶稣,她們就不會像天使所預言的那樣,在加利利才第一次見到他。
有什麼理由能叫耶稣很快地改變他原先叫天使宣告的計劃呢?婦女們正在準備把這消息告訴門徒,她們自己對此也深信無疑,因為正如馬太所說的,她們既是恐懼又大大歡喜,這都是很自然的。
是不是因天使忘記了一些話耶稣不得不再告訴她們呢?完全不是,耶稣隻是重複了天使所說的話:門徒應當到加利利去,在那裡他們将見到耶稣,像出現在《馬太福音》裡的這種完全多餘的耶稣第一次顯現,不僅從未發生過,而且也從未講到過,這是較晚時期的一種篡改,不是對馬太原文的篡改,而是對其複活曆史所根據的資料的篡改,但這裡他所引進的情況是完全同其自身絕對矛盾的,如果我們把這次顯現除掉,他的記叙就完全前後一緻了。
複活那天的早晨,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墳墓那裡,隻有天使顯現并作了初步的宣告,命令門徒到加利利去。
根據約定,在門徒和婦女們到了加利利以後,耶稣就向他們顯現,而不是在那以前。
如果這樣,加利利就是複活之耶稣顯現的場所了。
這麼一來,這種顯現就要比第三天更晚一些時候,因為門徒決不可能在他們早晨接受命令動身到山地加利利去的當天就到達那裡。
這種觀點是馬太記事的主要特征,但正如已經提到過的,這是同路加和約翰的描述直接相沖突的。
根據他們的描述,耶路撒冷及其附近才是耶稣複活的當天做宣告的特殊場所,而且如果撇開《約翰福音》的補充一章不談,還是做這種宣告的唯一場所。
後一種想法是和作為馬太福音記述主要特征的前一種想法不能調和的。
但第一福音書的作者竟作了如此的遷就,雖然他未說耶稣向門徒顯現,因為那麼一來到加利利去就成為毫無目的之事,但他卻說了耶稣向還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婦女顯現。
如果關于耶稣顯現地點的這些互相對立的意見,從馬太的記述有一個特點是從路加和約翰的記述加上去的這一事實來看,似乎後者就是最晚的。
馬太的記述除了這個特點之外,是有内在曆史可能性的。
的确,如果耶稣是由于神迹而複活的,在耶路撒冷或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是完全有他選擇的自由的。
如果他是由于一種自然方式而複蘇的,由于傷痕和體弱的緣故,就很可能需要先待在耶路撒冷。
但就我們的觀點與之發生關系的門徒而言,很顯然,在他們的夫子于首都遭受打擊之後,是有一切理由盡快地回到他們老家加利利去的。
他們不可能知道僧侶統治集團會走多遠,他們是否會由于對他們的夫子已取得了勝利,再進而逮捕他的最出名的門徒。
門徒在耶路撒冷是異鄉人,面臨這樣的危險是毫無保護的。
在加利利則是處在自己的家鄉,有親戚和同鄉的衛護,在這裡僧侶統治集團的權勢遠沒有首都那麼大。
在福音書的陳述裡有明顯的迹象表明這種觀點是對的,盡管它不像另一陳述那樣,為馬太所特有。
頭兩本福音書說,由于耶稣被捕,門徒都逃跑了(《馬太福音》第26章第56節;《馬可福音》第14章第50節),其後,我們的确看到,當耶稣受審的時候,彼得還是在場的;但據馬太和馬可的記載,當耶稣被釘十字架時,十二個門徒中一個也沒有出現。
《馬太福音》(第26章第31節)記載,耶稣用先知撒迦利亞(第13章第7節)的預言對他們說,&ldquo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rdquo。
這句話由于第四福音書作者所說門徒将各歸自己的地方去那句話的意思(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