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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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吉穿着一件玫瑰紅的禮服,從可愛的洛厄爾來到枯燥乏味的紐約。

     漂浮着死屍的哈德孫河[1]繞着美國黑暗紐約的閃光島流淌,我們則乘在出租車上,穿過中央公園朝四月班級舞會駛去。

    準備工作,發生的事情,沒完沒了&mdash&mdash她是跟她的母親一起來的,住在她姨媽家,舞會的當天夜裡則住在喬納森·米勒家豪華的公寓裡,這些安排我早早地準備了,目的是盡量節約開支,而且這個想法可能是他先提出來的,因為在我和喬納森雖短但又很深的友誼中,他指導了我的事務也影響了我的思想。

     我們乘坐出租車駛過市中心&mdash&mdash我穿戴整齊,白色的燕尾服,白色的領結。

    那一年冬天吉恩·麥克斯托爾的舅舅,一個倫敦高消費人士,山姆·弗裡德曼說:&ldquo這就是你的家,傑克,&rdquo&mdash&mdash從他的衣櫥裡取出一套衣服遞給我,他的外甥吉恩在一旁笑道,&ldquo春季班級舞會你得穿上這套衣服。

    拿着。

    這是你的。

    穿上。

    &rdquo他還遞給我别的東西&mdash&mdash為了在舞會上儀表更加英俊,我到賓夕法尼亞飯店做了一次紫外線燈照射,把皮膚變成紅褐色,并刮了胡子,大約花了兩塊錢,我要像加裡·格蘭特[2]那樣走進理發店,腳下笃笃地響,腦袋挺直,彬彬有禮,見多識廣,讓人把我領到一把理發椅上,嘴上說着打趣的話&mdash&mdash或者臉帶充分的安全感&mdash&mdash其實是在空空如也的鏡子之間的一段孤獨的路,沿途盡是一個個理發椅的椅背,每一把椅子旁邊目不斜視立正的理發師,手腕上搭着一條毛巾等候客人,我并沒有選擇理發師,于是被一個無名之輩拉住,坐上了我的椅。

    紫外線燈火辣辣地照射,結果我的臉紅得像龍蝦就去出席舞會。

     瑪吉穿上了她最好的衣裙&mdash&mdash一件粉紅的禮服。

    頭上插一朵小玫瑰&mdash&mdash她那月光下愛爾蘭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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