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各種著作摘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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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816年巴黎出版的《軍事藝術評論》一書的十七項評論摘要
評論二論步兵[2]
羅馬人有兩種步兵,即:佩投射武器[3]的輕步兵和佩短劍的重步兵。
火藥發明以後,步兵仍舊分為兩種:一種為使用火繩槍[4]的輕步兵,任務是進行偵察和擾亂敵軍;另一種為代替重步兵的持矛步兵。
從沃班強使所有歐洲軍隊放棄長矛和标槍,改用帶刺刀的步槍以來,一百五十年間所有步兵都已變成輕步兵,其任務為擔任狙擊和阻遏敵軍。
從這個時候起,就隻有一種步兵了。
這時一營分為九連,獵兵連也照擲彈兵連一樣編入營裡;但人們認為一個精兵連并不夠用。
拿破侖皇帝創立佩龍騎兵火槍的特技騎兵連以代替上述獵兵連。
他選擇身長不滿五英尺的士兵來編成特技騎兵連。
在此以前,個子矮小的壯丁不服兵役,使得其他等級壯丁的兵役負擔比較沉重,這樣一來,這一級壯丁也就能夠充分利用了。
這個新制度能夠獎勵許多因身長不滿五英尺不能編入擲彈兵連,但按其勇敢精神應編入精兵連的老兵。
這樣,把大個子士兵和小個子士兵相提并論,是鼓勵他們作戰鬥競賽的有效辦法。
要是在拿破侖軍隊裡有不同膚色的士兵,他也就會把他們編成白兵連和黑兵連。
在一個有獨眼居民和駝背居民的國度裡,把這些人編成獨眼連和駝背連想必也能得到不少好處。
1789年,法國陸軍由一些常備團和一些獵兵營組成,獵兵營則是由賽文兵、維瓦勒伊兵、阿爾卑斯兵、科西嘉兵、比利牛斯兵編成的,革命以後把獵兵營編成輕步兵&ldquo半旅團&rdquo。
但這并不是為了要編成兩種步兵,因為常備團和獵兵營的訓練及裝備仍舊是劃一的。
他們的全部差别隻在于,獵兵營是從山區居民和林業工人子弟中募集來的。
這些人最适宜在阿爾卑斯山脈和比利牛斯山脈的國境線上服役。
如果他們竟要出現在北方作戰部隊中,那就主要是在進攻高地和仔細搜索森林時使用他們。
如果在會戰時這些人必須和其他步兵站在一條戰線上,那麼他們最好代替常備營,因為二者的訓練及裝備是完全相同的。
各國政府在戰時常常以志願營或志願團的名義組織非正規部隊,這種部隊以敵方逃兵或抱有特别見解和思潮的人來補充;可是這裡并沒有兩種步兵。
隻有一種步兵,并且不能再有第二種步兵。
有些人羨慕古風,喜歡學樣,希望模仿羅馬人,那麼,他們也不應當編組輕步兵,而應當編組重步兵,或編組佩短劍的步兵營,因為現在整個歐洲的步兵都是在擔任輕裝步兵的任務。
如果步兵始終隻能派遣特技騎兵去擔任狙擊兵,那麼,它就要不能使用火力了,整個戰争就會在沒有步兵的統一射擊的情況下進行。
這是不可能的。
難道當特技騎兵受命擔任前衛或負責掩護側翼和辎重的時候,這個營的其他四個連隊就可以拒絕派遣狙擊兵,并且任敵方射手的彈雨來擊中自己的隊伍嗎?一個和全營分開的連隊如果沒有屬于特技騎兵連的班同它在一起,難道它就應當拒絕派遣狙擊兵嗎?這個特技騎兵連隻擁有一個營的四分之一的兵力,在會戰時候它的力量将不夠擔負射擊手的任務。
即使在人數上它占了全營兵力的一半,甚至占到四分之三,它的力量還是不夠。
在大會戰中,整個第一線兵力都要散開,充當射擊手,有時候甚至還需要增加一倍的人數;這是因為射手們會疲倦,而槍械又會打壞弄髒,所以他們每兩小時要換班一次。
怎麼,特技騎兵能不需要任何隊形,不需要任何戰術,不需要任何本領就能投入戰鬥嗎?難道他們不要改變隊形、不要站成縱隊、不要成棋盤式隊形就實行退卻嗎?說&ldquo他們除了善于奔跑,除了在交戰中善于使用兩條腿以躲避騎兵攻擊以外,就什麼也不需要了&rdquo,這是不對的。
那樣,怎麼可以提議把特技騎兵集合在一起,并把他們編成前衛呢?怎能希望他們離開戰線三百法尺遠,和各個騎兵排混雜在一起一緻行動呢? 用不着教導士兵奔跑、卧倒以及在樹林後面躲藏,但必須教導他們,在自己的長官不在跟前時,不要失去鎮靜和沉着,不要讓無謂的恐懼控制了自己。
要教導他們始終和戰友們保持接近,并從兩側互相掩護。
要教導他們在迎面沖來的敵騎手來得及殺傷他們以前,改成四人一列的戰鬥隊形。
然後,在敵騎兵連攻擊他們以前,再按七人和十六人一列把隊伍密集起來。
要教導他們在這以後不要顯得過分慌忙,以面向敵人的方式撤退到預備隊營地,&mdash&mdash那裡距前線有步槍射程那樣遠,大尉率領其餘三分之一的射手,站成戰鬥隊形待在那裡。
當各連都這樣集合起來的時候,它們應當排成營方陣,改變戰線正面,或者轉身開始退卻。
如果敵人緊緊追逼,那就要像聽從魔杖指揮一般地按照&ldquo向後轉,開火!&rdquo的口令行動。
然後繼續退到營長那兒,營長帶着全營三分之一兵力留在那兒充任預備隊。
之後,全營站成縱隊,一排一排地退卻。
聽到口令:&ldquo立定,各排左右散開。
齊放!&rdquo這個營就排成方陣并回擊敵騎兵的攻擊。
聽到口令:&ldquo繼續退卻!&rdquo該營就由方陣一分隊一分隊地改成縱隊,或者沉着地改成棋盤式隊形,退到指定陣地,或者掩護右翼,或者掩護左翼,均無不可。
以上這一切都是應當教給特技騎兵的。
如果可以有兩種步兵&mdash&mdash一種用來充當狙擊兵,另一種用在各戰線上作戰的話,那就應該派訓練最好的兵來充當頭一種步兵。
事實上,特技騎兵比其他兵種更常用來擔任狙擊兵,特技騎兵連在軍隊中最能機動作戰,因為他們比其他兵種更常感覺到機動的必要性。
誰要是隻從拉丁作家和希臘作家那兒得到這樣一些建議[5],他就不會理解那些作家,他應當利用機會同特技騎兵班長或和老擲彈兵軍士交談,這對他是大有教益的,他可以向他們學到一些比較正确的軍事知識。
直到現在,不管所轄連隊是多或是少,各營都是這樣排成戰鬥隊形:一個軍官站在右翼,另一個站在左翼,還有一個或幾個站在中間,因此在大尉[6]指揮的經常隻是同一批軍官和上士,而這些軍官和上士指揮的則是同一批班長和士兵。
誰也未曾想過認真提出建議,把一連人排成一個橫隊,橫隊正面寬六十法尺,大尉站在右翼,中尉站在左翼,并讓二連和三連也照一連那樣排列,讓六個少尉殿後。
三個大尉一個緊跟一個地站着,會被敵人一顆炮彈打死。
三個中尉這樣站着也會被另一顆炮彈打死。
除此以外,大尉站在右翼,站在左翼的官兵即使勉強能聽到營長(營長站在中間)的口令,但他們是不是能聽到大尉的口令呢?最後,三個大尉站在一個地方,同時發出口令,士兵們怎能辨别哪一個口令是自己大尉發出的呢?也許認為這樣排隊會便于發射排炮吧?不,照營長的口令發炮要方便得多,因為營長是站在隊伍中間。
這樣做還可能發生混亂,即:一連長下令:&ldquo前進!&rdquo三連長下令&ldquo立定!&rdquo二連長下令:&ldquo向後轉!&rdquo照&ldquo各連向右轉&rdquo的口令行動,一個營就要分成三列,每列都由三個連的軍官、軍士和士兵組成。
在下達&ldquo各排向右轉&rdquo的口令以後,六列之中會出現三個連的軍官、軍士和士兵。
如果從這個營裡派出一個連,那麼這個連就會排成一列去作戰,而該營其餘的隊伍則站成兩列。
這是多麼荒謬的做法!對營教練原理多麼外行!法國将軍提出這樣一些規則,他會因此使自己的軍人身份受到全歐洲的嘲笑!為什麼印刷廠裡的排字工人沒有注意這點呢?排字工人大概也作過戰,或者最低限度曾經在國民自衛軍裡服過役罷! 三千名特技騎兵擔任前衛而不編成營,每個排都自己行動,每個大尉都是總司令[7]。
可是怎樣把這些不善于機動、不懂戰術的特技騎兵編成營呢?而為了讓步兵跟在騎兵背後,怎樣把輕騎兵連配屬給步兵連呢?想訓練他們奔跑,這是對的;因為隻要他們沒有當俘虜,或者隻要他們頭一天沒有被打死,訓練這個對他們是有益處的。
如果五十人的一個排因為沒有受預備訓練在戰争中不能打勝仗,那麼,這種預備訓練對于整個營來說就更加必要得多;而對于一個擁有三千人的旅來說,這種必要性就應當等于它自身的立方數。
甚至即使這三千特技騎兵都受過訓練、善于機動并編組成營,像這樣讓步兵與騎兵混合,畢竟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會造成騎兵滅亡和步兵滅亡。
騎兵後面跟着特技騎手,怎能自由行動呢?一般說,輕騎兵如果沒有主力掩護,它能不能作認真的抵抗呢?在戰争中,前衛和後衛的任務是整天運動。
毫無疑問,騎兵能犧牲自己,把步兵放到自己的馬上,以便把他們迅速帶到另一個陣地上。
可是要求任前衛和後衛的騎兵這樣行動,這意味着對這個兵種的性質毫無認識。
誰提出這個要求,就說明他在前衛裡一天也沒有待過。
如果這樣做有好處,那麼所有民族和所有的大統帥都老早這樣做了。
戰鼓模仿着大炮的轟隆聲,它是所有樂器中最好的一種樂器,它從來沒有發音不準現象。
防禦兵器不能防止炮彈、槍彈和霰彈。
它不僅無益,而且造成不便,它使傷口更加危險。
安息國人的弓很強勁,它掌握在有經驗的和力氣大的射手手裡,射出的箭就非常強而有力,能夠射穿羅馬人的盾牌。
這就能引起羅馬部隊隊形紊亂,并且成為克拉蘇戰敗的原因之一。
射手比其他士兵更需要防禦武器,因為他們比其他士兵更常常接近敵人,更常常遭受敵騎兵的攻擊。
但是也不能多給兵器來加重他們的負擔。
他們應當盡可能地機動些,即使防禦武器能給主力步兵以好處,那還是不能把這種武器供應他們,因為一個營裡所有的士兵都應擔負射手的任務。
沒有哪一個中等武備學校的學生在離開學校時不想拿雙筒槍來裝備射手。
可是他隻要有一次戰鬥經驗,就能把這種武器所帶來的不利看清楚。
士兵不應同下面五件東西分離:槍、子彈、背包、四天的口糧和一件普通土木工具。
盡可能減輕背包重量,使它裡面隻有一件襯衣、一雙鞋子、一個領子、一條毛巾、一個火鐮。
這很好,可是總得讓他随身帶一個背包。
如果他有一回離開了背包,那他就再也見不到它了。
戰争的理論和實際不是同一回事情。
俄國軍隊以前采用戰前解下背包的辦法。
這個辦法有什麼好處呢?軍隊可以更好地密集隊伍,第三橫隊的射擊可以有效地開展,士兵可以自由地和靈活地運動而不那樣迅速地感覺疲倦。
此外,背包裡總是放着士兵的全部财物,擔心失去背包這種情緒會把他們更加牢固地釘住在陣地上。
可是,在奧斯特裡茨會戰後,曾發現俄軍所有背包都堆在波左裡茨高地上。
可見俄軍雖然戰前解下背包,結果還是打敗了。
所以盡管有一些表面上很有說服力的理由可以叫人采用這種辦法,但是經驗還是叫俄國軍隊放棄了這個辦法。
用九匹馱馬[8]運輸藥品、彈藥和糧食已很夠了。
連隊的軍官如果同士兵打小算盤,那就會貶低自己的身價。
他們會把自己降為軍士。
打小算盤是司務長的事,難道就找不到正直的司務長嗎?要是軍官欺人,那麼士兵究竟去找誰呢?大尉聽到士兵對自己的同事和與自己差不多的中尉提出抱怨,這對大尉是多麼不愉快呀!我希望相信找不到這樣下賤的軍官;他竟利用士兵的無知而為非作歹。
但士兵生性多疑,他們并不會因此減少懷疑。
既然如此,那麼他們對自己長官所應當懷有的崇高敬意(這是維持軍紀所必需的)會不會發生動搖呢!? 帳篷有害健康,士兵最好駐紮在野營裡;那樣士兵就可以把兩隻腳向着火睡着,并且可以用木闆或稻草擋住風雪,此外,篝火燒得近還可以很快地把士兵睡地附近的土地烤幹。
帳篷隻對于那些要利用地圖辦公和寫文件的軍官才是必需的。
營團指揮官和将軍們應當住帳篷,不能讓自己在野營裡過夜,因為這種極有害的習慣是許多災難的原因。
歐洲各國都仿照法國人的辦法撤銷了帳篷,如果他們在平時還利用帳篷的話,那就是為了保護木料、草屋頂和村莊。
防陽光和暑熱的樹蔭以及極小的防雨工具都比帳篷好得多。
要五匹馬才能運輸一營人所需用的帳篷,而馬匹本來最好是拿去運輸糧食。
除此以外,帳篷是敵方間諜及參謀官進行偵察的好目标,帳篷讓敵人獲得關于軍隊人數和配置情況的情報。
并且這種方便敵人不利自己的情況每天和每一瞬間都在出現。
反之,當部隊布置在兩列或三列野營中時,敵人從遠處看來隻見炊煙,他們往往會把煙當成霧。
不可能算清所有營火,但很容易算清帳篷并繪成帳篷配置圖。
評論三騎兵 1)輕騎兵的指揮是不是必須服從步兵的指揮呢? 2)是不是必須叫輕騎兵學主力騎兵所學過的戰術呢?或者隻是利用它去采辦糧秣和像匈牙利非正規騎兵、馬木留克兵和哥薩克兵所做的那樣去做呢? 3)沒有主力騎兵的支援,可不可以把他們用在軍隊前衛、後衛和兩翼上呢? 4)是不是必須撤銷龍騎兵團呢? 5)是不是要把所有重騎兵都分到後備隊裡去呢? 6)軍隊裡有多少種騎兵,他們各占多大的比例呢? 輕騎兵奉命遠離軍隊去進行偵察,這說明他和步兵并無關系。
必須專門用主力騎兵來支援他。
任何時候步兵和騎兵之間都有競賽和競争。
輕騎兵在前衛、後衛和兩翼上都是必須的。
因此不能把他配屬給某一個大步兵單位,讓他跟在那個大單位後頭。
讓他依附主力騎兵來指揮,比依附跟他沒有任何關系的步兵要合理得多。
它應當有自己的指揮。
騎兵需要的軍官數目比步兵多,因而應當特别仔細地訓練他們。
騎兵獲得勝利不光靠速度快,而且靠隊伍整齊、有秩序,以及合理使用預備隊。
如果把輕騎兵派做前衛,那就必須把他們分成連、旅、師等單位,以便使他們能夠相機行動。
因為前衛和後衛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忽而追擊,忽而成棋盤狀隊形退卻,忽而改變成幾列或成幾個縱隊,忽而迅速改變戰線正面以便包圍敵軍側翼。
采取這些機動動作,前衛或後衛就能夠避免同兵力占優勢的敵軍作戰,并且能避免同他們做過分激烈的搏鬥;同時還能遏阻他們,讓全軍有時間趕上來,讓步兵有時間拉開,讓司令官有時間作出決定,讓辎重庫和車隊有時間趕到應到的地方。
前衛和後衛指揮官的全部藝術就在于阻遏敵軍,不讓自己處于挨打的地位,并迫使敵軍要花四小時才能前進一法裡。
隻有經過實際的訓練才能得到這樣一些結果,并且在一切情況下騎兵對于這種訓練比步兵更需要,前衛和後衛比其他任何部隊都更需要。
我們在1797年、1805年和1809年所見到的匈牙利非正規騎兵是極其可憐的。
如果說瑪麗亞·帖烈集娅女皇時代的輕騎兵是可怕的,那這隻是由于他們組織得好并且特别是由于他們的人數衆多。
有人認為他們勝過維爾姆澤的骠騎兵、拉土爾及約翰大公的龍騎兵。
這說明這種人對于這件事情已得出了錯誤的概念。
可是匈牙利非正規騎兵和哥薩克騎兵從不曾在奧軍和俄軍裡擔任過前衛,因為誰講到&ldquo前衛&rdquo或&ldquo後衛&rdquo,就指的是一些機動部隊。
俄國人評價一團訓練有素的哥薩克騎兵相當于三團未受過訓練的騎兵。
在這些團隊中,除哥薩克騎兵以外什麼也不值得注意,因為隻有哥薩克騎兵編組得好,機警、靈活、堅強有力,他們是些不知疲倦的優秀騎士。
他們生在馬上,成長在内戰中和平原上。
他們同沙漠裡的貝都英人和阿爾卑斯山上的山民是同一個類型的人物。
他們從不住在家裡,從不睡在床上;為了不待在可以被敵人發現的地方過夜,太陽西沉他們就更換了宿營地。
兩個馬木留克兵可以對付三個法國兵,因為他們有好馬,擅長騎馬并且武器完備&mdash&mdash每個馬木留克兵有兩支手槍、一支舊式短槍和一支卡賓槍,他們頭戴尖頂盔,臉戴臉甲,身穿鎖子甲,還擁有幾匹馬和幾個徒步槍手。
但是一百名法國騎兵就不怕一百名馬木留克兵,而一千名法國騎兵則能擊潰一千五百名馬木留克兵;戰術、隊形和機動性能所起的作用多麼巨大呀!騎兵将軍缪拉、列克列爾克和拉薩耳在進攻馬木留克兵的時候,把自己的部隊排成幾列。
當馬木留克兵開始包圍第一列的時候,第二列就向左或向右移動,再向前推進去支援第一列。
馬木留克兵這時就停住并密集起來企圖包圍第二列的側翼。
就在這一瞬間法軍開始進攻他們,并且總是把他們擊退了。
前衛或後衛的任務不在于進攻或退卻,而在于相機行動。
他們應當由優秀的輕騎兵(并由精銳的主力騎兵後備隊予以支援)、精銳的步兵營和優秀的炮兵連構成。
這些軍隊應當是訓練良好的軍隊,其中的将官、軍官和士兵同樣通曉戰術&mdash&mdash通曉的程度依各人的官級為轉移。
把沒有訓練好的軍隊用去擔任前衛,隻會造成混亂。
一般公認,為了便于騎兵連機動,每連應當有一百人,三連或四連騎兵應當有一個參謀官來統率指揮。
胸甲并不是所有主力騎兵都需要的。
騎馬的龍騎兵身長四點九英尺,佩着真正的軍刀,不帶胸甲:他們就屬于重騎兵。
他們應當裝備上刺刀的步兵火槍,戴步兵的高筒軍帽,着短靴,褲腿散着不插入靴筒内,穿有袖的軍大衣,挂不很大的袋子(袋子大小以便于他們下馬時能用皮帶把袋子挂到肩膀上為适宜)。
所有騎兵都應當配備火器,使他們都能夠下馬作戰。
三千輕騎兵或三千甲騎兵在一千名占據着森林或其他不利于騎兵行動地方的步兵面前不應當停止不前,三千名龍騎兵應當毫不躊躇地進攻兩千步兵。
秋林、薩伏依的葉甫根尼親王和萬多姆等人都很重視龍騎兵并且廣泛地使用龍騎兵。
在1796年和1797年意大利戰争中,這個兵種曾使自己得到了榮譽,但在埃及、西班牙和在1806年及1807年的戰争中,卻産生了反對龍騎兵的偏見。
幾個龍騎兵師團集中在亞眠和康邊,打算在沒有馬匹的情況下開到英國去。
到英國後他們能騎上當地的馬以前必須照步兵隊形行動。
他們的首席監察官巴臘格·德·伊利耶将軍指揮他們。
巴臘格·德·伊利耶下令為他們準備皮鞋并在他們中間配備許多隻學會一種步兵隊形的新兵。
這樣一來,這支軍隊就不再是騎兵團了。
在1806年的戰争中、在耶拿戰役以前,他們都是徒步作戰,但在這個戰役以後,他們俘獲了普魯士騎兵的馬匹(不過其中有四分之三不能用)。
所有這一切情況實質上都對他們有害。
不過到了1813年和1814年,龍騎兵師團已能勝利地同甲騎兵競賽了,因為龍騎兵對于支援擔任軍隊前衛、後衛及側衛的輕騎兵乃是必要的。
甲騎兵不大适宜于擔任前衛及後衛勤務。
如果把他們用在那方面,那隻是為了使他們習慣于戰争和保持戰鬥力。
把一師龍騎兵(二千人)和一千五百名輕騎兵一道,迅速調到需要地點,在步兵趕到以前,他們就可以跳下馬來保護橋梁、路口及高地。
在退卻時候,隻要有好處可得,這些部隊還有什麼好處得不到呢?在一個部隊裡,騎兵應占步兵的四分之一。
騎兵有四種(兩種輕騎兵和兩種重騎兵):側面偵察騎兵身高五英尺,馬軀幹長四英尺六;本義的輕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七至四英尺八;龍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九;甲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十或四英尺十一。
在這樣編組的情況下,一切品種的馬都适于做後備馬。
側面偵察騎兵由于馬的素質不好,不大可能擔負攻擊任務,所以必須把他們配屬給步兵。
如果每師(九千人)規定配屬一個騎兵連(三百六十人),那麼側面偵察騎兵就占步兵的二十五分之一。
他們被分派擔任将軍們的傳令兵,押運辎重,采辦糧秣,補充班裡面的軍士,協助憲兵押解俘虜并執行警察勤務。
其餘的側面偵察騎兵也夠編成幾隊,用來進行偵察和占領一些有利于先發制敵的重要陣地。
當敵軍隊伍顯得紊亂便于追擊的時候,當用槍矛可刺穿逃敵或者能俘虜他們的時候,側面偵察騎兵就跟在步兵後面布成戰鬥隊形,在步兵将軍的指揮下利用這種有利的時機去攻擊敵軍。
他們的戰馬矮小,引不起騎兵将軍們的興趣。
開戰時每個步兵團分出一連側面偵察騎兵(一百二十人),訓練他們參加重騎兵團工作并按照每十名甲騎兵和五名龍騎兵配備一名側面偵察騎兵的比例進行編制。
這樣一來,三百六十名甲騎兵就應有三十六名偵察騎兵,而三百六十名龍騎兵就該有七十二名偵察騎兵。
他們在将軍手下擔任傳令兵,他們押解俘虜、護送辎重、偵察地形,執行狙擊兵的任務并在龍騎兵下馬時為他們喂馬。
在一個擁有三萬六千步兵的軍團裡将有九千騎兵,即:側面偵察騎兵二千零七十名(其中有一千四百四十名分屬于四個步兵師,四百二十名配屬于龍騎兵,二百一十名配屬于甲騎兵),獵騎兵或骠騎兵二千七百名,龍騎兵二千一百名,甲騎兵二千一百名。
總計輕騎兵四千八百名,重騎兵四千二百名。
評論四炮兵 如果遵守這些規則[9],那麼: 1)一個炮兵營應該由兩門榴彈炮和三門六磅重的大炮組成; 2)一個軍團(四萬人)的炮兵縱列應當包括六十門大炮(每一千人有一點五門大炮); 3)這樣一個炮兵縱列的六磅大炮應占四分之一,十二磅大炮應占三分之一,榴彈炮應占十二分之五,即:六磅大炮十五門,十二磅大炮二十門,榴彈炮二十五門,總共有大炮六十門。
格利波伐爾将軍規定炮兵連的組成是擁有八門同口徑的大炮(四磅的、八磅的、十二磅的大炮或六吋的榴彈炮),因為: 1)一個炮兵連應當分成兩個或四個排; 2)一個擁有一百二十名炮手的炮兵連,足夠照管八門大炮(這個炮兵連在縱列中擁有預備隊); 3)一個辎重連足夠招呼一個載運八門大炮的車隊; 4)一個優秀的大尉能指揮這些大炮; 5)一個炮兵連用來載運八門大炮的車輛足夠安排一個鍛鐵場的作業,對于這個炮連有兩個預備炮架就夠了。
如果炮連是少數炮組成的,那麼鍛鐵場、大炮曳索和預備炮架的數目整個都增加了。
拿破侖取消四磅和八磅的大炮,而代以六磅大炮。
經驗告訴他:步兵将軍們在戰鬥中總是不加選擇地使用四磅大炮和八磅大炮,而不顧自己所希望得到的結果如何。
他也廢除六英寸榴彈炮而代之五英寸半或七磅的大炮,因為第一種炮的兩個裝藥量同第二種炮的三個裝藥量一樣重;此外,五英寸半榴彈炮的口徑同我們攻城炮兵和要塞炮兵中常用的二十四磅大炮的口徑相同。
他用兩門五英寸半的榴彈炮和六門六磅大炮,或用兩門五英寸半的遠射程榴彈炮和六門十二磅大炮編成步炮連;騎炮連則用四門六磅大炮和兩門榴彈炮編成。
可是讓騎炮連的編制同步炮連一樣(即兩門五吋半的榴彈炮和六門六磅大炮)會比較合适些。
他的炮兵縱列的構成是六磅大炮占二十分之十二,十二磅大炮占二十分之三,而榴彈炮則占二十分之五。
這已經改變了格利波法爾的制度,但這些改變并沒有違反他那個制度的精神,所以即使格利波法爾還在,想必也不會反對這些改變。
格利波法爾本人也曾把制度改動許多,把許多地方簡化了。
雖然如此,炮還是太沉重、太複雜,必須進一步簡化并統一規格,必須把它簡化到最大限度。
十二磅大炮的一個裝藥量和六磅大炮的兩個裝藥量重量相等。
把一門十二磅大炮代替兩門六磅大炮,是不是有利些呢?如果在特殊情況下甯可使用十二磅大炮,那麼,在普通情況下,使用兩門六磅大炮就會比較有利些。
一門榴彈炮是不是勝過兩門六磅大炮呢?燒毀村莊和轟炸多面堡用榴彈炮要比較方便些,但榴彈炮打得不準确。
在一般情況下,一門榴彈炮不但抵不上兩門、甚至抵不上一門六磅大炮,因此對于榴彈的需要就有限了。
拿破侖增加炮兵縱列中六磅大炮的數量,可是誰要是打算拿十二分之五的榴彈炮、三分之一的十二磅大炮,并且隻拿四分之一的六磅大炮來組織炮兵縱列,那麼誰就會顯出他完全不懂炮兵科學原理。
照拿破侖的規則組織起來的、擁有六十門大炮的炮兵縱列,計有三十六門六磅大炮、九門十二磅大炮和十五門榴彈炮:這個數字相當于七個半炮兵連。
為了拉這些炮,需要三十二部大車(打鐵坊[10]、篷車、預備炮架)、八十一部供六磅大炮用的彈藥車、四十部半供十二磅大炮用的彈藥車、六十七部半供榴彈炮用的彈藥車、二十九部材料車、三十部子彈車和二十部運架浮橋工具的車子,總共是四百部車子,或者一門炮大約有六部車子。
在這種情況下,車子所攜帶的彈藥量足夠每門炮發射三百零六發炮彈。
按照建議的規則[11]組成的炮兵縱列(六十門炮)擁有十五門六磅大炮、二十門十二磅大炮和二十五門榴彈炮。
既然他的炮連是由五門大炮組成的,那麼他這個縱列就會包括十二個炮兵連。
十二個炮兵連需要四十八部大車(打鐵坊、篷車和預備炮架等),總共需要四百二十四部大車,或每門炮需要七部車子。
因此,它比拿破侖那樣的炮兵縱列多需要六十四部車子。
這是多大的累贅!多麼笨重的炮兵縱列!在人力上、馬匹上、物資上又是多麼過分地浪費!十二磅大炮能延遲部隊行動,因為它很笨重(重量達一千五百至一千八百磅)并且隻在公路上才容易移動。
在皇帝的炮兵縱列中有四十五門大炮,而在這位将軍建議的炮兵縱列中則僅有三十五門大炮。
可是,就用這四百二十四部車子(這是後一炮列所必需的車輛數),如果照皇帝[12]的制度來辦,那麼後一種炮兵縱列就能擁有五十二門大炮,即等于九個炮兵連。
其中将有四十二門六磅炮、十二門十二磅炮和十八門榴彈炮。
現在要問:十五門六磅炮、二十門十二磅炮和二十五門榴彈炮或五十二門六磅炮、十二門十二磅炮和十五門榴彈炮,哪個最好呢? 寫你所不了解的事情是怎樣一種嗜好啊! 人們要求仿照羅馬人的辦法,把一個師編成一個小型的軍。
這實際上是取消它的最必需的和最重要的部分&mdash&mdash炮兵。
一個八千人或九千人的軍團,配帶三門大炮和兩門榴彈炮,怎能奉派去擔任前衛或後衛呢?如果他們一遇到兵力相等的一個俄國師團、普魯士師團或奧地利師團,而後面這些師團每師都備有三十門炮(照現在編制),那麼,毫無疑義前者的炮兵很快就會被打啞和被破壞,而步兵則會被敵人炮兵的火力打得退出陣地,否則必須付出寶貴的鮮血作代價來堅守陣地。
天才的炮兵專家格利波法爾先生(七年戰争期間他曾在奧地利軍隊中服役)規定,炮兵縱列的炮數按照一營人(一千人)四門炮或一師人(九千人)三十六門炮,或一軍團人(四萬人)一百六十門炮計算。
在皇帝的炮兵縱列中規定,每一個四萬人的軍團,或四師步兵、一師輕騎兵、一師甲騎兵和一師龍騎兵,應備一百二十門大炮。
這十五個炮兵連中有八個炮連隸屬各步兵師(每師兩個)、三個作為後備炮兵連,其餘四個為騎炮連。
這四個騎炮連中,一個連屬輕騎兵師,一個屬龍騎兵師,另兩個屬甲騎兵師。
他這個炮兵縱列擁有七十二門六磅大炮、十八門十二磅大炮和三十門榴彈炮。
歸縱隊使用的車子大約有六百部,大炮、彈藥箱、比定額加倍的步兵彈藥及子彈箱都在它們運輸之列。
皇帝的炮兵縱列中,平均每門炮隻有三十匹馬和三十五個人,建議的制度平均每門炮必須有三十五匹馬和四十個人。
一個擁有八門炮的炮兵連需要二百四十匹馬和二百七十二個人。
這些人馬可以編成兩個精銳的騎兵連。
那些從古代作家理論中得出現代戰争概念的人宣稱:一個四萬人的軍團額外擁有三千六百匹馬和四千步兵,比擁有一百二十門炮要好些,或者雖然隻有六十門炮,卻額外有一千五百匹馬和二千步兵,也要好些。
可是他們錯了。
一個軍裡面的步兵、騎兵和炮兵在數量上應當成一定的比例關系,這個兵種不能代替另一個兵種。
有這種事情:在戰鬥中敵人占據着堅固的陣地,擁有五十或六十門配置得妥當的大炮,那我們隻好眼睜睜地看着他們打勝仗,甚至我們即使比他們多八千步兵和四千騎兵,想進攻他們也是徒勞無益的。
必須有實力相等的炮列,在炮列掩護之下各攻擊縱隊才便于前進和展開。
步兵、騎兵、炮兵三個兵種的合理的比例關系永遠是所有偉大的統帥必須深思熟慮的課題。
他們一緻同意的标準是: 1)每一千人應當有四門炮,因此炮手數占全軍人數的八分之一。
2)騎兵應當占步兵數的四分之一。
希望沖入敵炮列中,利用冷兵器來奪獲大炮,或利用射擊來殺死炮手&mdash&mdash這隻是幻想。
有時也發生這種事情,難道利用突然進攻的方式奪獲大量戰利品的事例還少嗎?可是一般說,沒有這種步兵:即使他們最勇敢,他們沒有炮兵支援,在敵方十六門配置妥當并有優秀炮手操縱的大炮轟擊下,能夠絲毫不受傷害地前進五百或六百法尺遠。
實際情況是他們還沒有走三分之二的路就已經被打死、打傷和打散了。
野戰炮兵現在射擊得這樣準确,以緻使人不能贊成滿腦子羅馬希臘思想的馬基雅弗利建議,即炮兵發射一排炮以後撤回自己陣地後面。
毫無疑問,軍中優秀步兵是頭等重要的,可是如果步兵不得不長久地對付實力大大地超過自己炮兵的敵方炮兵,那麼他們的士氣就會沮喪,他們就會打敗仗。
在革命初期的幾次戰争中,法軍各兵種中炮兵最精良。
敵人用刺刀沖鋒奪去二十門配置良好的大炮(編成炮列的)的事例簡直不曾有過。
在發爾密之戰中、在冉馬普和諾爾德林根兩戰役中[13],雖說我們軍隊人數衆多,以緻我們常常每一千人隻有兩門炮,但我們的炮兵的總數量還是多過敵人。
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個比對方善于調度指揮的統帥,他擁有精銳的步兵,那麼盡管他的炮兵縱列比對方弱,在戰争初期他還是能夠獲得若幹成就;但在總體戰的決定性關頭,他一定會因為自己的炮兵較弱而受到殘酷的懲罰。
八十輛軍糧車絕對不夠一個軍團(四萬人)的需要,八十輛糧車隻能運一千五百二十公擔糧食、兩天的面粉和燒酒。
經驗表明:一個軍隊本身應有一個月的糧食儲備,其中十天的糧食應由士兵和馱馬來攜帶,另二十天的糧食則須車運。
運這批糧食需要四百八十輛車子,其中二百四十輛是部隊自有的,另外二百四十輛則向民間征用。
每師必須有個辎重營,每營又分三連,每連應擁有照管四十輛車子的人力。
四十輛車子中有二十輛連車帶馬由軍部發下使用,另二十輛征用。
因此,一個師裡應有一百二十輛車子,一個軍應有四百八十輛車子(每營二百一十人)。
評論五戰鬥隊形 羅馬軍隊安置在營房裡和布置在戰鬥陣地上總是成同一個隊形。
他們布成方陣,方陣每邊長三百至四百法尺。
他們花費幾小時在這座營房裡築上防禦工事之後,就認為自己的駐地是不能攻破的了。
作戰時羅馬軍隊排成三列,列與列之間相距五十法尺,騎兵則布置在側翼。
參謀官奉令拆營或布置軍隊到戰鬥陣地上去,他們隻機械地執行命令,不需要正确的眼光,不需要經驗,也不需要才幹。
現在不同了,選擇營地或選擇陣地的藝術牽涉那麼多的情節,非有正确的眼光,非有豐富的經驗和才幹不可。
這個任務已成了總司令自身的任務,因為在同一個地方可以采用不同方式布置營房或編排戰鬥隊形。
盡管自己的兵力占優勢,謝姆普羅尼在特烈比亞附近打了敗仗,瓦朗在坎内附近打了敗仗,因為他們照羅馬軍隊的習慣把軍隊排成三列,而漢尼拔的軍隊則隻排成一列。
迦太基的騎兵質量和數量都勝過羅馬騎兵,他們從正面、側翼和後方同時進攻羅馬軍隊,羅馬軍隊打敗了。
但兩位羅馬執政如果能夠适應情況采取戰鬥隊形,那麼他們就不會被敵軍包圍,也許他們會成為戰争的勝利者的。
按照軍或師的數目,軍隊應當紮一個兵營,還是紮幾個兵營呢?前衛和側衛各應布置多遠呢?兵營正面多寬呢?側面多長呢?騎兵、炮兵、辎重兵布置在哪裡呢?他們排成幾列呢?列與列之間相距多遠呢?是不是要把騎兵布置在步兵後面或側面作為預備隊呢?會戰一開始應不應該讓全部炮兵參戰呢(因為每門炮已有足夠的炮彈,可以發射二十四小時)?要不要留一半作為後備隊呢? 這些問題的解決須依據下面各種情況為轉移: 1)總的說要根據全軍的兵力,同時要依據步兵、騎兵和炮兵的數量; 2)根據兩軍力量的對比; 3)根據士氣因素; 4)根據行動的目的; 5)根據戰場的特點; 6)根據敵軍所占據的陣地和它的總司令的性格。
不能也不應該提出什麼絕對的标準,現代戰争中沒有現成的戰鬥隊形。
現在總司令的職責比古代總司令的職責要困難得多。
現在總司令對戰役命運的影響确實也要顯著一些。
在古代軍隊中,總司令離敵軍有八十或一百二十法尺遠,他不但不會遭遇任何危險,而且能夠安心指揮自己的軍隊作戰。
在現代軍隊中,總司令甚至離敵軍四五百法尺遠,他終歸還是處在敵軍炮火射擊下,經常受着巨大的危險,同時他若離開敵人太遠,那麼他就不能監視敵人的一切行動。
沒有哪個戰役總司令不是迫不得已要接近槍彈射程範圍。
現在大炮越是布置得好,它們的射擊就越發有效。
控制敵軍的炮列,用連續炮火命中敵軍,就能決定戰鬥勝利。
我們的戰場是遼闊的,因此需要考察研究廣大空間。
指揮現代的軍隊比指揮古代軍隊需要豐富得多的經驗和戰鬥才能。
評論六論防禦戰[14] 1)配置在弗蘭德省邊境上的那些要塞究竟是有利呢?還是有害呢? 2)建議中的新體系是不是經濟些呢?它是不是能減少衛戍的兵力,可不可以認為它比沃班和科爾芒坦的體系好呢? 3)軍隊應用什麼方法來保衛京城?是退到京城下,據守一個要塞兵營呢?還是采取機動行動,使敵軍既不能把他們逼退到京城又不能把他們逼進要塞裡呢? 防衛弗蘭德省邊境的體系在頗大程度上屬于沃班體系,可是這位工程師也不得不利用在他以前建築的要塞。
他建築了一些新的要塞來掩護水閘,擴大洪水和保護林間或山間的隘道。
我們在這個邊境上看到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要塞。
這些要塞估計要花費四億或五億法郎,如果建築期限是一百年,那麼,每年就得花費四百萬法郎。
要保衛它們防止意外的攻擊和預防中彈起火的危險,那麼有五萬國民自衛軍就夠了。
因為裡爾、伐郎興、夏列芒等地可以給全軍提供隐蔽所,摩貝治和坎姆勒附近的設防兵營也同樣可以做掩蔽所。
沃班把整個地區變為藉河泛區、要塞和森林做掩護的設防兵營,但他從不相信靠一些要塞就能完全掩護邊境。
他的目的是利用構築邊境工事使實力最弱的軍隊便于抵抗實力最強的敵人,給實力最弱的軍隊提供有利的地形條件,使他們能夠堅守下來,阻止敵軍攻擊并相機進行對自己有利的有效的反攻,赢得時間,以等待援軍到達。
在路易十四被挫敗時期,這個要塞體系曾拯救了京城。
薩伏依的葉甫根尼親王在圍攻裡爾期中進行了一個完整的戰争。
圍攻蘭德累西則使維拉爾元帥得以改變戰争的進程。
一百年以後,到了1793年,當杜
火藥發明以後,步兵仍舊分為兩種:一種為使用火繩槍[4]的輕步兵,任務是進行偵察和擾亂敵軍;另一種為代替重步兵的持矛步兵。
從沃班強使所有歐洲軍隊放棄長矛和标槍,改用帶刺刀的步槍以來,一百五十年間所有步兵都已變成輕步兵,其任務為擔任狙擊和阻遏敵軍。
從這個時候起,就隻有一種步兵了。
這時一營分為九連,獵兵連也照擲彈兵連一樣編入營裡;但人們認為一個精兵連并不夠用。
拿破侖皇帝創立佩龍騎兵火槍的特技騎兵連以代替上述獵兵連。
他選擇身長不滿五英尺的士兵來編成特技騎兵連。
在此以前,個子矮小的壯丁不服兵役,使得其他等級壯丁的兵役負擔比較沉重,這樣一來,這一級壯丁也就能夠充分利用了。
這個新制度能夠獎勵許多因身長不滿五英尺不能編入擲彈兵連,但按其勇敢精神應編入精兵連的老兵。
這樣,把大個子士兵和小個子士兵相提并論,是鼓勵他們作戰鬥競賽的有效辦法。
要是在拿破侖軍隊裡有不同膚色的士兵,他也就會把他們編成白兵連和黑兵連。
在一個有獨眼居民和駝背居民的國度裡,把這些人編成獨眼連和駝背連想必也能得到不少好處。
1789年,法國陸軍由一些常備團和一些獵兵營組成,獵兵營則是由賽文兵、維瓦勒伊兵、阿爾卑斯兵、科西嘉兵、比利牛斯兵編成的,革命以後把獵兵營編成輕步兵&ldquo半旅團&rdquo。
但這并不是為了要編成兩種步兵,因為常備團和獵兵營的訓練及裝備仍舊是劃一的。
他們的全部差别隻在于,獵兵營是從山區居民和林業工人子弟中募集來的。
這些人最适宜在阿爾卑斯山脈和比利牛斯山脈的國境線上服役。
如果他們竟要出現在北方作戰部隊中,那就主要是在進攻高地和仔細搜索森林時使用他們。
如果在會戰時這些人必須和其他步兵站在一條戰線上,那麼他們最好代替常備營,因為二者的訓練及裝備是完全相同的。
各國政府在戰時常常以志願營或志願團的名義組織非正規部隊,這種部隊以敵方逃兵或抱有特别見解和思潮的人來補充;可是這裡并沒有兩種步兵。
隻有一種步兵,并且不能再有第二種步兵。
有些人羨慕古風,喜歡學樣,希望模仿羅馬人,那麼,他們也不應當編組輕步兵,而應當編組重步兵,或編組佩短劍的步兵營,因為現在整個歐洲的步兵都是在擔任輕裝步兵的任務。
如果步兵始終隻能派遣特技騎兵去擔任狙擊兵,那麼,它就要不能使用火力了,整個戰争就會在沒有步兵的統一射擊的情況下進行。
這是不可能的。
難道當特技騎兵受命擔任前衛或負責掩護側翼和辎重的時候,這個營的其他四個連隊就可以拒絕派遣狙擊兵,并且任敵方射手的彈雨來擊中自己的隊伍嗎?一個和全營分開的連隊如果沒有屬于特技騎兵連的班同它在一起,難道它就應當拒絕派遣狙擊兵嗎?這個特技騎兵連隻擁有一個營的四分之一的兵力,在會戰時候它的力量将不夠擔負射擊手的任務。
即使在人數上它占了全營兵力的一半,甚至占到四分之三,它的力量還是不夠。
在大會戰中,整個第一線兵力都要散開,充當射擊手,有時候甚至還需要增加一倍的人數;這是因為射手們會疲倦,而槍械又會打壞弄髒,所以他們每兩小時要換班一次。
怎麼,特技騎兵能不需要任何隊形,不需要任何戰術,不需要任何本領就能投入戰鬥嗎?難道他們不要改變隊形、不要站成縱隊、不要成棋盤式隊形就實行退卻嗎?說&ldquo他們除了善于奔跑,除了在交戰中善于使用兩條腿以躲避騎兵攻擊以外,就什麼也不需要了&rdquo,這是不對的。
那樣,怎麼可以提議把特技騎兵集合在一起,并把他們編成前衛呢?怎能希望他們離開戰線三百法尺遠,和各個騎兵排混雜在一起一緻行動呢? 用不着教導士兵奔跑、卧倒以及在樹林後面躲藏,但必須教導他們,在自己的長官不在跟前時,不要失去鎮靜和沉着,不要讓無謂的恐懼控制了自己。
要教導他們始終和戰友們保持接近,并從兩側互相掩護。
要教導他們在迎面沖來的敵騎手來得及殺傷他們以前,改成四人一列的戰鬥隊形。
然後,在敵騎兵連攻擊他們以前,再按七人和十六人一列把隊伍密集起來。
要教導他們在這以後不要顯得過分慌忙,以面向敵人的方式撤退到預備隊營地,&mdash&mdash那裡距前線有步槍射程那樣遠,大尉率領其餘三分之一的射手,站成戰鬥隊形待在那裡。
當各連都這樣集合起來的時候,它們應當排成營方陣,改變戰線正面,或者轉身開始退卻。
如果敵人緊緊追逼,那就要像聽從魔杖指揮一般地按照&ldquo向後轉,開火!&rdquo的口令行動。
然後繼續退到營長那兒,營長帶着全營三分之一兵力留在那兒充任預備隊。
之後,全營站成縱隊,一排一排地退卻。
聽到口令:&ldquo立定,各排左右散開。
齊放!&rdquo這個營就排成方陣并回擊敵騎兵的攻擊。
聽到口令:&ldquo繼續退卻!&rdquo該營就由方陣一分隊一分隊地改成縱隊,或者沉着地改成棋盤式隊形,退到指定陣地,或者掩護右翼,或者掩護左翼,均無不可。
以上這一切都是應當教給特技騎兵的。
如果可以有兩種步兵&mdash&mdash一種用來充當狙擊兵,另一種用在各戰線上作戰的話,那就應該派訓練最好的兵來充當頭一種步兵。
事實上,特技騎兵比其他兵種更常用來擔任狙擊兵,特技騎兵連在軍隊中最能機動作戰,因為他們比其他兵種更常感覺到機動的必要性。
誰要是隻從拉丁作家和希臘作家那兒得到這樣一些建議[5],他就不會理解那些作家,他應當利用機會同特技騎兵班長或和老擲彈兵軍士交談,這對他是大有教益的,他可以向他們學到一些比較正确的軍事知識。
直到現在,不管所轄連隊是多或是少,各營都是這樣排成戰鬥隊形:一個軍官站在右翼,另一個站在左翼,還有一個或幾個站在中間,因此在大尉[6]指揮的經常隻是同一批軍官和上士,而這些軍官和上士指揮的則是同一批班長和士兵。
誰也未曾想過認真提出建議,把一連人排成一個橫隊,橫隊正面寬六十法尺,大尉站在右翼,中尉站在左翼,并讓二連和三連也照一連那樣排列,讓六個少尉殿後。
三個大尉一個緊跟一個地站着,會被敵人一顆炮彈打死。
三個中尉這樣站着也會被另一顆炮彈打死。
除此以外,大尉站在右翼,站在左翼的官兵即使勉強能聽到營長(營長站在中間)的口令,但他們是不是能聽到大尉的口令呢?最後,三個大尉站在一個地方,同時發出口令,士兵們怎能辨别哪一個口令是自己大尉發出的呢?也許認為這樣排隊會便于發射排炮吧?不,照營長的口令發炮要方便得多,因為營長是站在隊伍中間。
這樣做還可能發生混亂,即:一連長下令:&ldquo前進!&rdquo三連長下令&ldquo立定!&rdquo二連長下令:&ldquo向後轉!&rdquo照&ldquo各連向右轉&rdquo的口令行動,一個營就要分成三列,每列都由三個連的軍官、軍士和士兵組成。
在下達&ldquo各排向右轉&rdquo的口令以後,六列之中會出現三個連的軍官、軍士和士兵。
如果從這個營裡派出一個連,那麼這個連就會排成一列去作戰,而該營其餘的隊伍則站成兩列。
這是多麼荒謬的做法!對營教練原理多麼外行!法國将軍提出這樣一些規則,他會因此使自己的軍人身份受到全歐洲的嘲笑!為什麼印刷廠裡的排字工人沒有注意這點呢?排字工人大概也作過戰,或者最低限度曾經在國民自衛軍裡服過役罷! 三千名特技騎兵擔任前衛而不編成營,每個排都自己行動,每個大尉都是總司令[7]。
可是怎樣把這些不善于機動、不懂戰術的特技騎兵編成營呢?而為了讓步兵跟在騎兵背後,怎樣把輕騎兵連配屬給步兵連呢?想訓練他們奔跑,這是對的;因為隻要他們沒有當俘虜,或者隻要他們頭一天沒有被打死,訓練這個對他們是有益處的。
如果五十人的一個排因為沒有受預備訓練在戰争中不能打勝仗,那麼,這種預備訓練對于整個營來說就更加必要得多;而對于一個擁有三千人的旅來說,這種必要性就應當等于它自身的立方數。
甚至即使這三千特技騎兵都受過訓練、善于機動并編組成營,像這樣讓步兵與騎兵混合,畢竟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會造成騎兵滅亡和步兵滅亡。
騎兵後面跟着特技騎手,怎能自由行動呢?一般說,輕騎兵如果沒有主力掩護,它能不能作認真的抵抗呢?在戰争中,前衛和後衛的任務是整天運動。
毫無疑問,騎兵能犧牲自己,把步兵放到自己的馬上,以便把他們迅速帶到另一個陣地上。
可是要求任前衛和後衛的騎兵這樣行動,這意味着對這個兵種的性質毫無認識。
誰提出這個要求,就說明他在前衛裡一天也沒有待過。
如果這樣做有好處,那麼所有民族和所有的大統帥都老早這樣做了。
戰鼓模仿着大炮的轟隆聲,它是所有樂器中最好的一種樂器,它從來沒有發音不準現象。
防禦兵器不能防止炮彈、槍彈和霰彈。
它不僅無益,而且造成不便,它使傷口更加危險。
安息國人的弓很強勁,它掌握在有經驗的和力氣大的射手手裡,射出的箭就非常強而有力,能夠射穿羅馬人的盾牌。
這就能引起羅馬部隊隊形紊亂,并且成為克拉蘇戰敗的原因之一。
射手比其他士兵更需要防禦武器,因為他們比其他士兵更常常接近敵人,更常常遭受敵騎兵的攻擊。
但是也不能多給兵器來加重他們的負擔。
他們應當盡可能地機動些,即使防禦武器能給主力步兵以好處,那還是不能把這種武器供應他們,因為一個營裡所有的士兵都應擔負射手的任務。
沒有哪一個中等武備學校的學生在離開學校時不想拿雙筒槍來裝備射手。
可是他隻要有一次戰鬥經驗,就能把這種武器所帶來的不利看清楚。
士兵不應同下面五件東西分離:槍、子彈、背包、四天的口糧和一件普通土木工具。
盡可能減輕背包重量,使它裡面隻有一件襯衣、一雙鞋子、一個領子、一條毛巾、一個火鐮。
這很好,可是總得讓他随身帶一個背包。
如果他有一回離開了背包,那他就再也見不到它了。
戰争的理論和實際不是同一回事情。
俄國軍隊以前采用戰前解下背包的辦法。
這個辦法有什麼好處呢?軍隊可以更好地密集隊伍,第三橫隊的射擊可以有效地開展,士兵可以自由地和靈活地運動而不那樣迅速地感覺疲倦。
此外,背包裡總是放着士兵的全部财物,擔心失去背包這種情緒會把他們更加牢固地釘住在陣地上。
可是,在奧斯特裡茨會戰後,曾發現俄軍所有背包都堆在波左裡茨高地上。
可見俄軍雖然戰前解下背包,結果還是打敗了。
所以盡管有一些表面上很有說服力的理由可以叫人采用這種辦法,但是經驗還是叫俄國軍隊放棄了這個辦法。
用九匹馱馬[8]運輸藥品、彈藥和糧食已很夠了。
連隊的軍官如果同士兵打小算盤,那就會貶低自己的身價。
他們會把自己降為軍士。
打小算盤是司務長的事,難道就找不到正直的司務長嗎?要是軍官欺人,那麼士兵究竟去找誰呢?大尉聽到士兵對自己的同事和與自己差不多的中尉提出抱怨,這對大尉是多麼不愉快呀!我希望相信找不到這樣下賤的軍官;他竟利用士兵的無知而為非作歹。
但士兵生性多疑,他們并不會因此減少懷疑。
既然如此,那麼他們對自己長官所應當懷有的崇高敬意(這是維持軍紀所必需的)會不會發生動搖呢!? 帳篷有害健康,士兵最好駐紮在野營裡;那樣士兵就可以把兩隻腳向着火睡着,并且可以用木闆或稻草擋住風雪,此外,篝火燒得近還可以很快地把士兵睡地附近的土地烤幹。
帳篷隻對于那些要利用地圖辦公和寫文件的軍官才是必需的。
營團指揮官和将軍們應當住帳篷,不能讓自己在野營裡過夜,因為這種極有害的習慣是許多災難的原因。
歐洲各國都仿照法國人的辦法撤銷了帳篷,如果他們在平時還利用帳篷的話,那就是為了保護木料、草屋頂和村莊。
防陽光和暑熱的樹蔭以及極小的防雨工具都比帳篷好得多。
要五匹馬才能運輸一營人所需用的帳篷,而馬匹本來最好是拿去運輸糧食。
除此以外,帳篷是敵方間諜及參謀官進行偵察的好目标,帳篷讓敵人獲得關于軍隊人數和配置情況的情報。
并且這種方便敵人不利自己的情況每天和每一瞬間都在出現。
反之,當部隊布置在兩列或三列野營中時,敵人從遠處看來隻見炊煙,他們往往會把煙當成霧。
不可能算清所有營火,但很容易算清帳篷并繪成帳篷配置圖。
評論三騎兵 1)輕騎兵的指揮是不是必須服從步兵的指揮呢? 2)是不是必須叫輕騎兵學主力騎兵所學過的戰術呢?或者隻是利用它去采辦糧秣和像匈牙利非正規騎兵、馬木留克兵和哥薩克兵所做的那樣去做呢? 3)沒有主力騎兵的支援,可不可以把他們用在軍隊前衛、後衛和兩翼上呢? 4)是不是必須撤銷龍騎兵團呢? 5)是不是要把所有重騎兵都分到後備隊裡去呢? 6)軍隊裡有多少種騎兵,他們各占多大的比例呢? 輕騎兵奉命遠離軍隊去進行偵察,這說明他和步兵并無關系。
必須專門用主力騎兵來支援他。
任何時候步兵和騎兵之間都有競賽和競争。
輕騎兵在前衛、後衛和兩翼上都是必須的。
因此不能把他配屬給某一個大步兵單位,讓他跟在那個大單位後頭。
讓他依附主力騎兵來指揮,比依附跟他沒有任何關系的步兵要合理得多。
它應當有自己的指揮。
騎兵需要的軍官數目比步兵多,因而應當特别仔細地訓練他們。
騎兵獲得勝利不光靠速度快,而且靠隊伍整齊、有秩序,以及合理使用預備隊。
如果把輕騎兵派做前衛,那就必須把他們分成連、旅、師等單位,以便使他們能夠相機行動。
因為前衛和後衛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忽而追擊,忽而成棋盤狀隊形退卻,忽而改變成幾列或成幾個縱隊,忽而迅速改變戰線正面以便包圍敵軍側翼。
采取這些機動動作,前衛或後衛就能夠避免同兵力占優勢的敵軍作戰,并且能避免同他們做過分激烈的搏鬥;同時還能遏阻他們,讓全軍有時間趕上來,讓步兵有時間拉開,讓司令官有時間作出決定,讓辎重庫和車隊有時間趕到應到的地方。
前衛和後衛指揮官的全部藝術就在于阻遏敵軍,不讓自己處于挨打的地位,并迫使敵軍要花四小時才能前進一法裡。
隻有經過實際的訓練才能得到這樣一些結果,并且在一切情況下騎兵對于這種訓練比步兵更需要,前衛和後衛比其他任何部隊都更需要。
我們在1797年、1805年和1809年所見到的匈牙利非正規騎兵是極其可憐的。
如果說瑪麗亞·帖烈集娅女皇時代的輕騎兵是可怕的,那這隻是由于他們組織得好并且特别是由于他們的人數衆多。
有人認為他們勝過維爾姆澤的骠騎兵、拉土爾及約翰大公的龍騎兵。
這說明這種人對于這件事情已得出了錯誤的概念。
可是匈牙利非正規騎兵和哥薩克騎兵從不曾在奧軍和俄軍裡擔任過前衛,因為誰講到&ldquo前衛&rdquo或&ldquo後衛&rdquo,就指的是一些機動部隊。
俄國人評價一團訓練有素的哥薩克騎兵相當于三團未受過訓練的騎兵。
在這些團隊中,除哥薩克騎兵以外什麼也不值得注意,因為隻有哥薩克騎兵編組得好,機警、靈活、堅強有力,他們是些不知疲倦的優秀騎士。
他們生在馬上,成長在内戰中和平原上。
他們同沙漠裡的貝都英人和阿爾卑斯山上的山民是同一個類型的人物。
他們從不住在家裡,從不睡在床上;為了不待在可以被敵人發現的地方過夜,太陽西沉他們就更換了宿營地。
兩個馬木留克兵可以對付三個法國兵,因為他們有好馬,擅長騎馬并且武器完備&mdash&mdash每個馬木留克兵有兩支手槍、一支舊式短槍和一支卡賓槍,他們頭戴尖頂盔,臉戴臉甲,身穿鎖子甲,還擁有幾匹馬和幾個徒步槍手。
但是一百名法國騎兵就不怕一百名馬木留克兵,而一千名法國騎兵則能擊潰一千五百名馬木留克兵;戰術、隊形和機動性能所起的作用多麼巨大呀!騎兵将軍缪拉、列克列爾克和拉薩耳在進攻馬木留克兵的時候,把自己的部隊排成幾列。
當馬木留克兵開始包圍第一列的時候,第二列就向左或向右移動,再向前推進去支援第一列。
馬木留克兵這時就停住并密集起來企圖包圍第二列的側翼。
就在這一瞬間法軍開始進攻他們,并且總是把他們擊退了。
前衛或後衛的任務不在于進攻或退卻,而在于相機行動。
他們應當由優秀的輕騎兵(并由精銳的主力騎兵後備隊予以支援)、精銳的步兵營和優秀的炮兵連構成。
這些軍隊應當是訓練良好的軍隊,其中的将官、軍官和士兵同樣通曉戰術&mdash&mdash通曉的程度依各人的官級為轉移。
把沒有訓練好的軍隊用去擔任前衛,隻會造成混亂。
一般公認,為了便于騎兵連機動,每連應當有一百人,三連或四連騎兵應當有一個參謀官來統率指揮。
胸甲并不是所有主力騎兵都需要的。
騎馬的龍騎兵身長四點九英尺,佩着真正的軍刀,不帶胸甲:他們就屬于重騎兵。
他們應當裝備上刺刀的步兵火槍,戴步兵的高筒軍帽,着短靴,褲腿散着不插入靴筒内,穿有袖的軍大衣,挂不很大的袋子(袋子大小以便于他們下馬時能用皮帶把袋子挂到肩膀上為适宜)。
所有騎兵都應當配備火器,使他們都能夠下馬作戰。
三千輕騎兵或三千甲騎兵在一千名占據着森林或其他不利于騎兵行動地方的步兵面前不應當停止不前,三千名龍騎兵應當毫不躊躇地進攻兩千步兵。
秋林、薩伏依的葉甫根尼親王和萬多姆等人都很重視龍騎兵并且廣泛地使用龍騎兵。
在1796年和1797年意大利戰争中,這個兵種曾使自己得到了榮譽,但在埃及、西班牙和在1806年及1807年的戰争中,卻産生了反對龍騎兵的偏見。
幾個龍騎兵師團集中在亞眠和康邊,打算在沒有馬匹的情況下開到英國去。
到英國後他們能騎上當地的馬以前必須照步兵隊形行動。
他們的首席監察官巴臘格·德·伊利耶将軍指揮他們。
巴臘格·德·伊利耶下令為他們準備皮鞋并在他們中間配備許多隻學會一種步兵隊形的新兵。
這樣一來,這支軍隊就不再是騎兵團了。
在1806年的戰争中、在耶拿戰役以前,他們都是徒步作戰,但在這個戰役以後,他們俘獲了普魯士騎兵的馬匹(不過其中有四分之三不能用)。
所有這一切情況實質上都對他們有害。
不過到了1813年和1814年,龍騎兵師團已能勝利地同甲騎兵競賽了,因為龍騎兵對于支援擔任軍隊前衛、後衛及側衛的輕騎兵乃是必要的。
甲騎兵不大适宜于擔任前衛及後衛勤務。
如果把他們用在那方面,那隻是為了使他們習慣于戰争和保持戰鬥力。
把一師龍騎兵(二千人)和一千五百名輕騎兵一道,迅速調到需要地點,在步兵趕到以前,他們就可以跳下馬來保護橋梁、路口及高地。
在退卻時候,隻要有好處可得,這些部隊還有什麼好處得不到呢?在一個部隊裡,騎兵應占步兵的四分之一。
騎兵有四種(兩種輕騎兵和兩種重騎兵):側面偵察騎兵身高五英尺,馬軀幹長四英尺六;本義的輕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七至四英尺八;龍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九;甲騎兵&mdash&mdash馬軀幹長四英尺十或四英尺十一。
在這樣編組的情況下,一切品種的馬都适于做後備馬。
側面偵察騎兵由于馬的素質不好,不大可能擔負攻擊任務,所以必須把他們配屬給步兵。
如果每師(九千人)規定配屬一個騎兵連(三百六十人),那麼側面偵察騎兵就占步兵的二十五分之一。
他們被分派擔任将軍們的傳令兵,押運辎重,采辦糧秣,補充班裡面的軍士,協助憲兵押解俘虜并執行警察勤務。
其餘的側面偵察騎兵也夠編成幾隊,用來進行偵察和占領一些有利于先發制敵的重要陣地。
當敵軍隊伍顯得紊亂便于追擊的時候,當用槍矛可刺穿逃敵或者能俘虜他們的時候,側面偵察騎兵就跟在步兵後面布成戰鬥隊形,在步兵将軍的指揮下利用這種有利的時機去攻擊敵軍。
他們的戰馬矮小,引不起騎兵将軍們的興趣。
開戰時每個步兵團分出一連側面偵察騎兵(一百二十人),訓練他們參加重騎兵團工作并按照每十名甲騎兵和五名龍騎兵配備一名側面偵察騎兵的比例進行編制。
這樣一來,三百六十名甲騎兵就應有三十六名偵察騎兵,而三百六十名龍騎兵就該有七十二名偵察騎兵。
他們在将軍手下擔任傳令兵,他們押解俘虜、護送辎重、偵察地形,執行狙擊兵的任務并在龍騎兵下馬時為他們喂馬。
在一個擁有三萬六千步兵的軍團裡将有九千騎兵,即:側面偵察騎兵二千零七十名(其中有一千四百四十名分屬于四個步兵師,四百二十名配屬于龍騎兵,二百一十名配屬于甲騎兵),獵騎兵或骠騎兵二千七百名,龍騎兵二千一百名,甲騎兵二千一百名。
總計輕騎兵四千八百名,重騎兵四千二百名。
評論四炮兵 如果遵守這些規則[9],那麼: 1)一個炮兵營應該由兩門榴彈炮和三門六磅重的大炮組成; 2)一個軍團(四萬人)的炮兵縱列應當包括六十門大炮(每一千人有一點五門大炮); 3)這樣一個炮兵縱列的六磅大炮應占四分之一,十二磅大炮應占三分之一,榴彈炮應占十二分之五,即:六磅大炮十五門,十二磅大炮二十門,榴彈炮二十五門,總共有大炮六十門。
格利波伐爾将軍規定炮兵連的組成是擁有八門同口徑的大炮(四磅的、八磅的、十二磅的大炮或六吋的榴彈炮),因為: 1)一個炮兵連應當分成兩個或四個排; 2)一個擁有一百二十名炮手的炮兵連,足夠照管八門大炮(這個炮兵連在縱列中擁有預備隊); 3)一個辎重連足夠招呼一個載運八門大炮的車隊; 4)一個優秀的大尉能指揮這些大炮; 5)一個炮兵連用來載運八門大炮的車輛足夠安排一個鍛鐵場的作業,對于這個炮連有兩個預備炮架就夠了。
如果炮連是少數炮組成的,那麼鍛鐵場、大炮曳索和預備炮架的數目整個都增加了。
拿破侖取消四磅和八磅的大炮,而代以六磅大炮。
經驗告訴他:步兵将軍們在戰鬥中總是不加選擇地使用四磅大炮和八磅大炮,而不顧自己所希望得到的結果如何。
他也廢除六英寸榴彈炮而代之五英寸半或七磅的大炮,因為第一種炮的兩個裝藥量同第二種炮的三個裝藥量一樣重;此外,五英寸半榴彈炮的口徑同我們攻城炮兵和要塞炮兵中常用的二十四磅大炮的口徑相同。
他用兩門五英寸半的榴彈炮和六門六磅大炮,或用兩門五英寸半的遠射程榴彈炮和六門十二磅大炮編成步炮連;騎炮連則用四門六磅大炮和兩門榴彈炮編成。
可是讓騎炮連的編制同步炮連一樣(即兩門五吋半的榴彈炮和六門六磅大炮)會比較合适些。
他的炮兵縱列的構成是六磅大炮占二十分之十二,十二磅大炮占二十分之三,而榴彈炮則占二十分之五。
這已經改變了格利波法爾的制度,但這些改變并沒有違反他那個制度的精神,所以即使格利波法爾還在,想必也不會反對這些改變。
格利波法爾本人也曾把制度改動許多,把許多地方簡化了。
雖然如此,炮還是太沉重、太複雜,必須進一步簡化并統一規格,必須把它簡化到最大限度。
十二磅大炮的一個裝藥量和六磅大炮的兩個裝藥量重量相等。
把一門十二磅大炮代替兩門六磅大炮,是不是有利些呢?如果在特殊情況下甯可使用十二磅大炮,那麼,在普通情況下,使用兩門六磅大炮就會比較有利些。
一門榴彈炮是不是勝過兩門六磅大炮呢?燒毀村莊和轟炸多面堡用榴彈炮要比較方便些,但榴彈炮打得不準确。
在一般情況下,一門榴彈炮不但抵不上兩門、甚至抵不上一門六磅大炮,因此對于榴彈的需要就有限了。
拿破侖增加炮兵縱列中六磅大炮的數量,可是誰要是打算拿十二分之五的榴彈炮、三分之一的十二磅大炮,并且隻拿四分之一的六磅大炮來組織炮兵縱列,那麼誰就會顯出他完全不懂炮兵科學原理。
照拿破侖的規則組織起來的、擁有六十門大炮的炮兵縱列,計有三十六門六磅大炮、九門十二磅大炮和十五門榴彈炮:這個數字相當于七個半炮兵連。
為了拉這些炮,需要三十二部大車(打鐵坊[10]、篷車、預備炮架)、八十一部供六磅大炮用的彈藥車、四十部半供十二磅大炮用的彈藥車、六十七部半供榴彈炮用的彈藥車、二十九部材料車、三十部子彈車和二十部運架浮橋工具的車子,總共是四百部車子,或者一門炮大約有六部車子。
在這種情況下,車子所攜帶的彈藥量足夠每門炮發射三百零六發炮彈。
按照建議的規則[11]組成的炮兵縱列(六十門炮)擁有十五門六磅大炮、二十門十二磅大炮和二十五門榴彈炮。
既然他的炮連是由五門大炮組成的,那麼他這個縱列就會包括十二個炮兵連。
十二個炮兵連需要四十八部大車(打鐵坊、篷車和預備炮架等),總共需要四百二十四部大車,或每門炮需要七部車子。
因此,它比拿破侖那樣的炮兵縱列多需要六十四部車子。
這是多大的累贅!多麼笨重的炮兵縱列!在人力上、馬匹上、物資上又是多麼過分地浪費!十二磅大炮能延遲部隊行動,因為它很笨重(重量達一千五百至一千八百磅)并且隻在公路上才容易移動。
在皇帝的炮兵縱列中有四十五門大炮,而在這位将軍建議的炮兵縱列中則僅有三十五門大炮。
可是,就用這四百二十四部車子(這是後一炮列所必需的車輛數),如果照皇帝[12]的制度來辦,那麼後一種炮兵縱列就能擁有五十二門大炮,即等于九個炮兵連。
其中将有四十二門六磅炮、十二門十二磅炮和十八門榴彈炮。
現在要問:十五門六磅炮、二十門十二磅炮和二十五門榴彈炮或五十二門六磅炮、十二門十二磅炮和十五門榴彈炮,哪個最好呢? 寫你所不了解的事情是怎樣一種嗜好啊! 人們要求仿照羅馬人的辦法,把一個師編成一個小型的軍。
這實際上是取消它的最必需的和最重要的部分&mdash&mdash炮兵。
一個八千人或九千人的軍團,配帶三門大炮和兩門榴彈炮,怎能奉派去擔任前衛或後衛呢?如果他們一遇到兵力相等的一個俄國師團、普魯士師團或奧地利師團,而後面這些師團每師都備有三十門炮(照現在編制),那麼,毫無疑義前者的炮兵很快就會被打啞和被破壞,而步兵則會被敵人炮兵的火力打得退出陣地,否則必須付出寶貴的鮮血作代價來堅守陣地。
天才的炮兵專家格利波法爾先生(七年戰争期間他曾在奧地利軍隊中服役)規定,炮兵縱列的炮數按照一營人(一千人)四門炮或一師人(九千人)三十六門炮,或一軍團人(四萬人)一百六十門炮計算。
在皇帝的炮兵縱列中規定,每一個四萬人的軍團,或四師步兵、一師輕騎兵、一師甲騎兵和一師龍騎兵,應備一百二十門大炮。
這十五個炮兵連中有八個炮連隸屬各步兵師(每師兩個)、三個作為後備炮兵連,其餘四個為騎炮連。
這四個騎炮連中,一個連屬輕騎兵師,一個屬龍騎兵師,另兩個屬甲騎兵師。
他這個炮兵縱列擁有七十二門六磅大炮、十八門十二磅大炮和三十門榴彈炮。
歸縱隊使用的車子大約有六百部,大炮、彈藥箱、比定額加倍的步兵彈藥及子彈箱都在它們運輸之列。
皇帝的炮兵縱列中,平均每門炮隻有三十匹馬和三十五個人,建議的制度平均每門炮必須有三十五匹馬和四十個人。
一個擁有八門炮的炮兵連需要二百四十匹馬和二百七十二個人。
這些人馬可以編成兩個精銳的騎兵連。
那些從古代作家理論中得出現代戰争概念的人宣稱:一個四萬人的軍團額外擁有三千六百匹馬和四千步兵,比擁有一百二十門炮要好些,或者雖然隻有六十門炮,卻額外有一千五百匹馬和二千步兵,也要好些。
可是他們錯了。
一個軍裡面的步兵、騎兵和炮兵在數量上應當成一定的比例關系,這個兵種不能代替另一個兵種。
有這種事情:在戰鬥中敵人占據着堅固的陣地,擁有五十或六十門配置得妥當的大炮,那我們隻好眼睜睜地看着他們打勝仗,甚至我們即使比他們多八千步兵和四千騎兵,想進攻他們也是徒勞無益的。
必須有實力相等的炮列,在炮列掩護之下各攻擊縱隊才便于前進和展開。
步兵、騎兵、炮兵三個兵種的合理的比例關系永遠是所有偉大的統帥必須深思熟慮的課題。
他們一緻同意的标準是: 1)每一千人應當有四門炮,因此炮手數占全軍人數的八分之一。
2)騎兵應當占步兵數的四分之一。
希望沖入敵炮列中,利用冷兵器來奪獲大炮,或利用射擊來殺死炮手&mdash&mdash這隻是幻想。
有時也發生這種事情,難道利用突然進攻的方式奪獲大量戰利品的事例還少嗎?可是一般說,沒有這種步兵:即使他們最勇敢,他們沒有炮兵支援,在敵方十六門配置妥當并有優秀炮手操縱的大炮轟擊下,能夠絲毫不受傷害地前進五百或六百法尺遠。
實際情況是他們還沒有走三分之二的路就已經被打死、打傷和打散了。
野戰炮兵現在射擊得這樣準确,以緻使人不能贊成滿腦子羅馬希臘思想的馬基雅弗利建議,即炮兵發射一排炮以後撤回自己陣地後面。
毫無疑問,軍中優秀步兵是頭等重要的,可是如果步兵不得不長久地對付實力大大地超過自己炮兵的敵方炮兵,那麼他們的士氣就會沮喪,他們就會打敗仗。
在革命初期的幾次戰争中,法軍各兵種中炮兵最精良。
敵人用刺刀沖鋒奪去二十門配置良好的大炮(編成炮列的)的事例簡直不曾有過。
在發爾密之戰中、在冉馬普和諾爾德林根兩戰役中[13],雖說我們軍隊人數衆多,以緻我們常常每一千人隻有兩門炮,但我們的炮兵的總數量還是多過敵人。
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個比對方善于調度指揮的統帥,他擁有精銳的步兵,那麼盡管他的炮兵縱列比對方弱,在戰争初期他還是能夠獲得若幹成就;但在總體戰的決定性關頭,他一定會因為自己的炮兵較弱而受到殘酷的懲罰。
八十輛軍糧車絕對不夠一個軍團(四萬人)的需要,八十輛糧車隻能運一千五百二十公擔糧食、兩天的面粉和燒酒。
經驗表明:一個軍隊本身應有一個月的糧食儲備,其中十天的糧食應由士兵和馱馬來攜帶,另二十天的糧食則須車運。
運這批糧食需要四百八十輛車子,其中二百四十輛是部隊自有的,另外二百四十輛則向民間征用。
每師必須有個辎重營,每營又分三連,每連應擁有照管四十輛車子的人力。
四十輛車子中有二十輛連車帶馬由軍部發下使用,另二十輛征用。
因此,一個師裡應有一百二十輛車子,一個軍應有四百八十輛車子(每營二百一十人)。
評論五戰鬥隊形 羅馬軍隊安置在營房裡和布置在戰鬥陣地上總是成同一個隊形。
他們布成方陣,方陣每邊長三百至四百法尺。
他們花費幾小時在這座營房裡築上防禦工事之後,就認為自己的駐地是不能攻破的了。
作戰時羅馬軍隊排成三列,列與列之間相距五十法尺,騎兵則布置在側翼。
參謀官奉令拆營或布置軍隊到戰鬥陣地上去,他們隻機械地執行命令,不需要正确的眼光,不需要經驗,也不需要才幹。
現在不同了,選擇營地或選擇陣地的藝術牽涉那麼多的情節,非有正确的眼光,非有豐富的經驗和才幹不可。
這個任務已成了總司令自身的任務,因為在同一個地方可以采用不同方式布置營房或編排戰鬥隊形。
盡管自己的兵力占優勢,謝姆普羅尼在特烈比亞附近打了敗仗,瓦朗在坎内附近打了敗仗,因為他們照羅馬軍隊的習慣把軍隊排成三列,而漢尼拔的軍隊則隻排成一列。
迦太基的騎兵質量和數量都勝過羅馬騎兵,他們從正面、側翼和後方同時進攻羅馬軍隊,羅馬軍隊打敗了。
但兩位羅馬執政如果能夠适應情況采取戰鬥隊形,那麼他們就不會被敵軍包圍,也許他們會成為戰争的勝利者的。
按照軍或師的數目,軍隊應當紮一個兵營,還是紮幾個兵營呢?前衛和側衛各應布置多遠呢?兵營正面多寬呢?側面多長呢?騎兵、炮兵、辎重兵布置在哪裡呢?他們排成幾列呢?列與列之間相距多遠呢?是不是要把騎兵布置在步兵後面或側面作為預備隊呢?會戰一開始應不應該讓全部炮兵參戰呢(因為每門炮已有足夠的炮彈,可以發射二十四小時)?要不要留一半作為後備隊呢? 這些問題的解決須依據下面各種情況為轉移: 1)總的說要根據全軍的兵力,同時要依據步兵、騎兵和炮兵的數量; 2)根據兩軍力量的對比; 3)根據士氣因素; 4)根據行動的目的; 5)根據戰場的特點; 6)根據敵軍所占據的陣地和它的總司令的性格。
不能也不應該提出什麼絕對的标準,現代戰争中沒有現成的戰鬥隊形。
現在總司令的職責比古代總司令的職責要困難得多。
現在總司令對戰役命運的影響确實也要顯著一些。
在古代軍隊中,總司令離敵軍有八十或一百二十法尺遠,他不但不會遭遇任何危險,而且能夠安心指揮自己的軍隊作戰。
在現代軍隊中,總司令甚至離敵軍四五百法尺遠,他終歸還是處在敵軍炮火射擊下,經常受着巨大的危險,同時他若離開敵人太遠,那麼他就不能監視敵人的一切行動。
沒有哪個戰役總司令不是迫不得已要接近槍彈射程範圍。
現在大炮越是布置得好,它們的射擊就越發有效。
控制敵軍的炮列,用連續炮火命中敵軍,就能決定戰鬥勝利。
我們的戰場是遼闊的,因此需要考察研究廣大空間。
指揮現代的軍隊比指揮古代軍隊需要豐富得多的經驗和戰鬥才能。
評論六論防禦戰[14] 1)配置在弗蘭德省邊境上的那些要塞究竟是有利呢?還是有害呢? 2)建議中的新體系是不是經濟些呢?它是不是能減少衛戍的兵力,可不可以認為它比沃班和科爾芒坦的體系好呢? 3)軍隊應用什麼方法來保衛京城?是退到京城下,據守一個要塞兵營呢?還是采取機動行動,使敵軍既不能把他們逼退到京城又不能把他們逼進要塞裡呢? 防衛弗蘭德省邊境的體系在頗大程度上屬于沃班體系,可是這位工程師也不得不利用在他以前建築的要塞。
他建築了一些新的要塞來掩護水閘,擴大洪水和保護林間或山間的隘道。
我們在這個邊境上看到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要塞。
這些要塞估計要花費四億或五億法郎,如果建築期限是一百年,那麼,每年就得花費四百萬法郎。
要保衛它們防止意外的攻擊和預防中彈起火的危險,那麼有五萬國民自衛軍就夠了。
因為裡爾、伐郎興、夏列芒等地可以給全軍提供隐蔽所,摩貝治和坎姆勒附近的設防兵營也同樣可以做掩蔽所。
沃班把整個地區變為藉河泛區、要塞和森林做掩護的設防兵營,但他從不相信靠一些要塞就能完全掩護邊境。
他的目的是利用構築邊境工事使實力最弱的軍隊便于抵抗實力最強的敵人,給實力最弱的軍隊提供有利的地形條件,使他們能夠堅守下來,阻止敵軍攻擊并相機進行對自己有利的有效的反攻,赢得時間,以等待援軍到達。
在路易十四被挫敗時期,這個要塞體系曾拯救了京城。
薩伏依的葉甫根尼親王在圍攻裡爾期中進行了一個完整的戰争。
圍攻蘭德累西則使維拉爾元帥得以改變戰争的進程。
一百年以後,到了1793年,當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