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政黨、政府和反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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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當中央執行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它代為行使權力。

    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下還有一個中央政治委員會,它被授權在全國各省及其地方組織政治委員會的分支機構。

    而這些地方的,特别是華北的政治委員會被專政當局賦予了一些特殊重要的職能,以至于頻繁地引發了與地方平民和軍事當局的沖突。

     國民黨最高委員會的組織機構為中國拟定了一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并于1928年10月10日鄭重其事地對外頒布。

    這部文獻被賦予中國臨時憲法的重任,直到&ldquo訓政期&rdquo順利結束。

     按照國民黨拟定的組織法,它将提供一個由五大權力系統構成的政府方案。

    南京政權将其名稱由南京國民政府改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由五個部門或&ldquo院&rdquo組成,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

    國家委員會由12名到16名委員組成,五院的主席和副主席将從中遴選産生。

     這個煞費苦心設計出來的臃腫政府機器,被人們寄予保證公民權利高于軍事權力之上的厚望,但是諸多事變的壓力和南京政府一建立就被迫為了生存而卷入無數戰争的實情,給了南京政府軍事獨裁的權力和地位。

    無論武裝力量是否能受到約束,這個國家保持和平都是一個有待争議的問題。

     持續不斷的叛亂和兵變在1930年夏季到來的時候達到了高潮,對南京政府的強大攻勢迫使它采取了許多高壓政策以進行自我保護,而這些措施又隻會增加反對者的數量和仇恨。

    所有拒絕向國民黨獨裁政權屈服的人,至少在名義上都被開除出黨;無論是來自個人還是來自媒體的批評也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獨立的思想已經被官方加以禁止,為了保持某種表面上的權威,南京政權不得不采取了如暴君般殘忍的态度和辦法。

     當然,這些事态的發展,給了敵對集團和派系反對南京政權新鮮而生動的宣傳材料。

    不過公道地說,是不是南京政權在任何時候采取溫和、懷柔的政策都能夠比采取殘忍而無所顧忌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來打倒和抹黑敵對派别及其領導人就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呢?這要打一個大大的問号。

     國民黨的統計數據顯示,如果不算海外和士兵當中的黨員,國内所有階層中的國民黨普通平民黨員,在其各自的社會組織中都是明顯的少數派。

    而且,超過四分之一的普通黨員居住在以廣州為首府的南方諸省。

    有六個省各自宣稱其國民黨員人數都在一千人以下,還有一個省宣稱本省連一個國民黨員也沒有。

     一段時期,特别是當共産主義正如日中天的時候,國民黨給了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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