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走向權力中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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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7年,恺撒已在羅馬城待了九年,一直在為權力奮鬥。

    每次付出努力,他總能收獲成功。

    他屢屢加官晉爵,職位越來越高,影響力越來越大,威望也越來越高,直至成為羅馬共和國威望最高、權力最大的人物。

    當時的相關事件被記錄下來。

    這些記錄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呈現了羅馬共和國當時奇怪的施政方式&mdash野蠻暴力和合法施政同時出現。

     羅馬共和國的很多重要部門的職位都由公民投票決定。

    由于公民沒有多少機會了解政府議題的好壞,因此多是根據自己的喜好投票&mdash喜歡誰,就給誰投票。

    當時,公衆人物幾乎沒有什麼道德原則,因此他們會不惜一切代價獲取個人知名度。

    如果想成功任職,他們需要賄賂有影響力的人來支持自己。

    他們有時會許諾官職,有時直接給錢。

    候選人竭盡所能地取悅公民。

    由于公民太多,無法全部給予職位或金币,他們就通過舉行表演、賽會及各種娛樂活動來取悅公民。

     現在看來,這種做法有些荒唐。

    不過,奇怪的是,當時的羅馬人竟然心安理得地接受這種做法。

    羊毛出在羊身上,費用最終還是要公民來承擔。

    然而,時至今日,這種看似荒謬的做法仍然沒有被完全廢棄。

    在法國,歌劇院、戲劇院等機構,都由政府出一部分資金維護。

    政府的這種慷慨行為,某種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受歡迎程度。

    隻是現在,這種做法更加系統化,也更加規範化。

    不過,本質上它們還是大同小異。

     實際上,為公民提供娛樂,滿足公民需求,保護公民,是政府的責任和目标。

    然而,在當時的羅馬共和國,人們一緻希望盡量限制政府的職責和功能,比如,隻讓政府維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人們甯願自己滿足自己的需求,自己為自己提供娛樂享受,也不願讓政府滿足自己的需求。

    因為他們非常清楚,後一種情況必須由自己承擔費用,雖然可能暫時沒有費用,但最終可能會是雙倍的費用。

     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在羅馬共和國時期,為人們提供大規模的公共娛樂活動是有一定原因的,因為當時的羅馬人的家裡幾乎沒有什麼娛樂設施。

    與現代人相比,當時的人們更願意到戶外或公共場所參加娛樂活動。

    羅馬共和國全年氣候溫暖宜人,為戶外娛樂提供了條件。

    與現代人相比,當時的羅馬人對通過自身努力獲得私人财富的增加不感興趣。

    羅馬社會不是由商人、制造商和公民組成的社區。

    羅馬人不是依靠自己的勞動使自己獲得财富,同時使其他社會群體受益,而是主要靠外地進貢和将軍們以國家名義在戰争中掠奪的财富而生活。

    他們的娛樂也是這樣:通過征服帶回俘虜,将俘虜訓練成角鬥士,通過角鬥士對決,獲得愉悅。

    他們帶回雕像和畫作,裝飾城市公共建築;還從各地搜刮谷物,發往羅馬共和國;有時甚至連土地也是掠奪而來。

    他們将掠奪的土地,或者沒收的土地,分割劃片,分給公民,還不時制定一些法律條文,即土地法,就像現在分發國家或富人的财産來安撫公民一樣,美其名曰&ldquo平均地權&rdquo。

     因此,羅馬共和國很大程度上是靠征服來維持國家運轉的。

    也就是說,某種意義上,羅馬人依靠掠奪生存。

    羅馬共和國就像一個大型集團,一個為掠奪而組建的有效又強大的機構。

    然而,将羅馬共和國稱為一個由強盜構成的國家并不能完全解釋羅馬共和國的功能。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講,羅馬人為維持公共秩序,維護世界和平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他們建設城市,修建道路,建造港口、碼頭,築造城堡保護自己。

    他們保護商業,發展藝術,鼓勵文學創作,推進全人類的安甯與和平。

    他們反對暴力和戰争,但自己挑起的戰争除外。

    他們如此&ldquo統治&rdquo世界,就如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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