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關于雲和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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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十分含糊的,以至于它完全可以和物理非決定論相比拟。
非決定論&mdash&mdash更确切地說,物理非決定論&mdash&mdash隻是這樣的學說,它認為,在物理世界裡不是所有的事件在一切極微的細節上都絕對精确地預先決定了的。
除此之外,它和你們喜歡的任何程度的規律性是一緻的,因此它并不蘊涵存在&ldquo沒有原因的事件&rdquo這一觀點;正是因為&ldquo事件&rdquo和&ldquo原因&rdquo這些術語太含糊,足以使每個事件都有個原因這一學說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緻。
而物理決定論要求完全的與無限精确的物理預定,而且不要任何例外,物理非決定論隻不過認定決定論是假的,而且至少在這裡或那裡有一些例外不是精确預定的。
就連&ldquo每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事件都有一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原因&rdquo這一公式仍然是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緻的;隻是由于測量不可能是無限精确的,因為物理決定論的要點是,根據牛頓動力學認定存在有數學上絕對精确的世界。
雖然這樣做超過了可能觀察的範圍(像皮爾士看到的那樣),然而原則上這是可以用任何預期的精确程度進行測試的;并且實際上它經受住了驚人精确的試驗。
對比起來,&ldquo每個事件都有一個原因&rdquo這個公式沒有談到精确性。
尤其是假如我們看一下心理學的規律,對精确性一點也沒有提到。
這跟适合于&ldquo内省的&rdquo和&ldquo心靈主義的&rdquo心理學一樣适合于&ldquo行為主義&rdquo心理學。
就心靈主義心理學而言,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不過就連一個行為主義者充其量隻能預言在一定條件下,一隻老鼠要花20&mdash22秒鐘的時間跑完迷宮。
通過規定越來越精确的實驗條件,他會不知道怎樣才能作出越來越精确的預測&mdash&mdash而且在原則上無限地精确。
所以這樣,是因為行為主義&ldquo定律&rdquo和牛頓的物理學定律、微分方程不一樣,同時也因為引進這樣的微分方程的一切試圖都會超出行為主義而導緻生理學,從而最後導緻物理學,因此它會使我們回到物理決定論上去。
如拉普拉斯所注意到的那樣,物理決定論的意思是,遙遠的未來(或遙遠的過去)的每一個物理事件是可以任何預期的精确度預測的(或可以追溯的),假若我們對于目前物理世界狀況具有充分知識的話。
另一方面,休谟式的哲學(或心理學)決定論的論題,即使以其最有力的解釋,也隻不過斷言,兩個事件之間任何可以觀察到的差别是通過或許迄今未知的定律而與世界的以前狀态中的某種差别(大概是可以觀察的差别)有關的;顯然是一種弱得多的斷言,并且即使我們大多數實驗在表面上&ldquo完全相同&rdquo的條件下進行卻産生了不同的結果,我們仍能繼續持這種說法。
休谟本人把這一點叙述得非常清楚。
他寫道:&ldquo甚至當這些相反的實驗完全相同時,我們也并不排除原因與必然性的概念,而是&hellip&hellip得出結論,[表面上的]機遇&hellip&hellip隻在于&hellip&hellip我們不完全的知識,而不在于事物本身,這些事物無論如何都是同樣必然的(即确定了的),雖然表面上看來,不是同樣不變或确定的。
&rdquo(34) 這就是為什麼休谟式的哲學決定論尤其是心理學決定論缺乏物理決定論那種刺激性的原因所在。
因為在牛頓的物理學中,物質看起來似乎在系統中有明顯的松散性,實際上隻是由于我們的無知,因此假如我們完全通曉這個系統,那麼任何表面的松散都會消失。
另一方面,心理學卻決沒有這種性質。
回顧起來,我們可以說,物理決定論是一種無所不知的白日夢。
這種白日夢似乎随着物理學的每一個進展而日益真實,直到它變成顯然無可避免的噩夢為止。
但是心理學家相應的白日夢隻不過是空中樓閣:他們空想與物理學及其數學方法以及強有力的應用并駕齊驅;甚至空想通過改造人類與社會而獲得優勢。
(雖然這些極權主義的夢幻,從科學的觀點看來,是不嚴重的,可是在政治上是很危險的,(35)不過因為我已在别處論述了這些危險,所以,我在這裡不想讨論這個問題。
) Ⅸ 我把物理決定論稱之為噩夢。
其所以為噩夢,是因為它斷言整個世界連同其中一切事物,乃是一個巨大的自動化結構,而我們隻不過是其中小小的嵌齒輪,或者充其量不過是其中的附屬自動裝置而已。
這種主張特别是毀滅了創造力思想。
它使我在準備這個演講時動腦筋創造新的東西這個想法成為完全的幻想。
按照物理決定論的觀點,在這項工作中,隻不過是我身體的一定部分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已:掌握充分而詳細情況的任何物理學家都能寫我的講演稿,隻要通過簡單的方法預測出由我的身體(當然包括腦子和手指)和鋼筆組成的物理系統會在上面寫下那些黑字的精确地方。
再舉一個使人印象更深刻的例子:如果物理決定論是正确的,那麼一個雙耳失聰的并且從未聽過音樂的物理學家,隻要他運用簡單的方法研究莫紮特和貝多芬的身體的物理狀态,并預測他們在五線譜上寫下黑色音符的地方,就能寫出他們所寫的全部交響曲和協奏曲。
耳聾的物理學家甚至能夠做出更多的事情:通過仔細研究莫紮特和貝多芬的身體,他就能寫出莫紮特或貝多芬實際上并未寫過的樂譜,這些樂譜他們本當寫出來的,如果他們的外部生活環境不同的話,譬如說,如果他們吃了羔羊肉而不是小雞,或者喝了茶而不是喝了咖啡。
如果提供了純物理學條件的充分知識,我們的聾物理學家就能做到所有這一切,那他就沒有必要懂得任何音樂理論&mdash&mdash雖然他能預測出莫紮特或貝多芬在考試的條件下被提問到旋律配合理論時會寫出的答案。
我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是荒唐的;(36)而且當我們把這種物理預測的方法應用到決定論者身上去的時候,其荒謬性就變得更加明顯。
因為按照決定論的觀點,任何理論&mdash&mdash比如說像決定論&mdash&mdash得到承認,是由于支持者(也許他的大腦)的某種物理結構引起的。
因此,每當我們認為,存在有諸如使我們接受決定論的某些論據或理由時,我們是在自欺(而且在物理上就這樣決定了自欺)。
換句話說,假如物理決定論是真實的,那麼它就是不容争論的一種理論,因為它必須把我們的一切反應(包括我們的看來似乎是基于論據的信念)解釋為由于純粹的物理條件而造成的。
純粹的物理條件(包括我們的物理環境)使得我們說我們所說的一切或接受我們所接受的一切。
一個不懂法語又從未聽說過決定論而訓練有素的物理學家,能夠預言一個法國的決定論者用法語讨論決定論時要說的話,當然也能預言他的對手非決定論者所要說的話。
這就意味着,如果認為我們接受決定論這樣的理論是因為受某些論據的邏輯力量所影響的話,那麼根據物理決定論的觀點,我們是在自欺;或者更精确地說,我們是處在決定我們要自欺的物理條件之下。
雖然看起來休谟不十分清楚他自己的論點是什麼意思,但是有關這一點他還是看到不少。
因為他限于把&ldquo我們判斷&rdquo的決定論和&ldquo我們行動&rdquo的決定論兩者進行比較,他說:&ldquo在這個決定論中,正如在另一個決定論中一樣,我們是沒有自由的。
&rdquo(37) 諸如這些考慮或許就是為什麼有許多哲學家不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而視之為&ldquo妖怪&rdquo的原因。
(38)然而在進化論被普遍接受以前,在1751年拉美特利非常有力地、認真地論證過人是機器的學說。
而進化論由于提出在活的物質與死的物質之間可能沒有明确的界限,使這個問題更為尖銳了。
(39)盡管新量子論取得了勝利,盡管許多物理學家都轉向了非決定論,在物理學家、生物學家和哲學家中間,拉美特利的人是機器這個學說,尤其是在人是計算機(40)這個論題的形式上,也許今天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擁有更多的支持者。
因為,如果我們接受一種進化論(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使我們對生命是從無機物出現的這一理論仍然懷疑,幾乎也無法否認,一定有過一個時期不存在抽象的和非物理的實體,諸如理由,論據和科學知識以及修建鐵路、制造推土機或人造衛星之類的抽像規則,語法規則或配合旋律的規則等,至少那時它們對物理世界不起作用。
難以理解的是物理世界怎麼能産生諸如規則之類的抽象實體,又怎麼會受這些規則的影響,結果這些規則反過來對物理世界能施加非常明顯的影響。
然而,擺脫這個困難至少有一種也許有點含糊其詞但無論如何是容易的方法。
我們可以幹脆否認這些抽象實體的存在以及它們對物理世界的影響,而且我們可以斷言,确實存在的是我們的大腦,這些大腦是像計算機一樣的機器。
而所謂抽象規則乃是物理實體,正如我們給計算機&ldquo編程序&rdquo用的具體的物質的穿孔卡片一樣。
任何非物理的存在隻是個&ldquo幻覺&rdquo,或至少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即使沒有這種幻覺,一切事情也會照常發展下去。
按照這種解決辦法,我們不必為這些幻覺的&ldquo精神&rdquo狀況煩惱。
它們可能是一切事物的普遍性質:我扔的石頭可能有它跳了起來的幻覺,正如我有我扔了石頭的幻覺一樣。
我的筆或我的計算機可能有它的幻覺,認為它是由于對它自以為在解答的問題&mdash&mdash我以為我正在解答的問題&mdash&mdash感興趣而工作,而事實上除了純物理的相互作用之外,沒有發生任何有意義的行為。
綜上所述,你們可以看到使康普頓煩惱的物理決定論問題的确是個嚴肅的問題,它不僅是哲學上的一個疑難,而且至少也影響到物理學家、生物學家、行為主義者、心理學家和計算機工程師。
無可否認,有許多哲學家設法表明(按照休谟或石裡克的觀點)這隻是一個語詞上的疑難,是關于&ldquo自由&rdquo這個詞用法的難題。
但是這些哲學家幾乎沒有看出物理決定論問題和哲學決定論問題之間的差别。
他們或者是像休谟一樣的決定論者,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對他們來說&ldquo自由&rdquo隻是&ldquo一個詞&rdquo的問題;或者他們跟物理學或計算機工程學沒有密切的聯系,計算機工程學本可以給他們一種深刻的印象:我們所面臨的不隻是語詞上的疑難。
Ⅹ 我像康普頓一樣,也是一個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的人,并且像康普頓一樣,我認為我們不僅僅是計算機(雖然我堅信,我們可以從計算機中學到許多東西&mdash&mdash甚至是關于我們自己的知識)。
因此,我像康普頓一樣,是個物理非決定論者:我認為,物理非決定論是解決我們問題的必要前提。
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
然而,我還要指出,非決定論還是不夠的。
我由非決定論是不夠的這一陳述不僅得出一個新的論點,而且得出了我的問題的實質。
這個問題可作如下說明。
如果決定論是正确的,那麼整個世界就是個完滿運動的鐘,包括所有的雲,所有的有機物,所有的動物和所有的人。
另一方面,如果皮爾士的、海森堡的或其他形式的非決定論是正确的話,那麼純粹的機遇在我們物理世界中起了主要的作用。
然而機遇是否真比決定論更令人滿意呢? 這個問題是大家都知道的。
像石裡克那樣的決定論者這麼寫道:&ldquo&hellip&hellip行動自由,責任心和明智都不能超出因果關系的範圍:機遇起作用時它們就中止了&hellip&hellip較高程度的任意性[僅僅意味着]較高程度的不負責任。
&rdquo(41) 或許我可以用前面用過的例子來說明石裡克的這種思想。
說黑字寫在我準備這篇講稿所用的白紙上隻是偶然性的結果,比起說它們是物理上預先決定了的,同樣不能令人滿意。
事實上,這是更不能令人滿意的。
因為有些人可能很容易相信,我的講稿原則上可以完全由我的物理遺傳特征和我的物理環境,包括我的教養,我讀過的書,以及我聽過的談話來說明;而幾乎沒有人會認為,我在向你們宣讀的東西隻不過是偶然的結果&mdash&mdash隻是随便把英語的詞或者字母毫無目的、毫無考慮、毫無計劃和毫無意圖地拼湊在一起的。
不是決定論就是純粹的機遇這一思想,連同有關這個問題的許多觀點,由石裡克從休谟那裡接了過去。
休谟斷言&ldquo排除&rdquo他所謂的&ldquo物理的必然性&rdquo總要形成&ldquo與偶然性同樣的東西。
因為客體或者結合或者不結合&hellip&hellip在偶然性與絕對必然性之間絕不可能有任何中間物。
&rdquo(42) 以後我将對這個重要的學說進行辯論,按照這個學說,惟一能取代決定論的就是純粹的機遇。
然而,我必須承認,這個學說對于旨在解釋或至少說明人類自由的可能性的量子論模型而言似乎是有效的。
這似乎就是這些模型為什麼如此令人不滿的原因。
康普頓雖然不特别喜歡這一模型,但卻是他親自設計的。
他把量子不确定性和量子躍遷的不可預測性,作為人類重大關頭的決定的模型。
這個模型包括一個放大器,把單個量子躍遷的效應擴大:這樣造成爆炸,或者破壞引起爆炸所必需的繼電器。
這樣,一個單個的量子躍遷可能等于一個重大的決定。
但在我看來,這個模型與任何理性決定沒有任何類似之處。
它倒是不能下決心的人作決定的一種模型,那些人說:&ldquo讓我們投擲錢币吧。
&rdquo事實上,擴大量子躍遷的整個裝置似乎很不必要:投擲錢币并且根據投擲錢币的結果決定是否要拉開觸發器也同樣行;而且當然存在帶有能産生任意結果的投擲錢币内在裝置的計算機,隻要有這種需要的話。
或許可以說我們有些決定是像投擲錢币一樣;它們是絲毫不加考慮的倉促決定;因為我們時常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考慮。
一個司機或飛行員有時不得不采取倉促決定;如果他是訓練有素的或正好碰巧的話,其結果可能是令人滿意的;否則,其結果就不會令人滿意。
我承認量子躍遷模型可以是這種倉促決定的模型。
我甚至承認在我們作倉促決定時,在我們大腦中确實可能發生像量子躍遷時的放大作用一樣的東西,這是可以想象的。
但是,倉促決定真是很有意義的嗎?它們是人類行動&mdash&mdash人類理性行動的特性嗎? 我不那麼看;而且我認為,我們在量子躍遷問題上不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它們不過是那類似乎支持休谟和石裡克的論點&mdash&mdash不是完全的決定論就是完全的偶然性&mdash&mdash的例子而已。
了解人類理性行為以及動物行為所需要的東西,乃是其特征處于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決定論之間的某種中間物,即處于完全的雲和完善的鐘之間的某種中間物。
休谟和石裡克的本體論命題說,在偶然性和決定論之間,不能存在任何中間物,這個命題在我看來不僅是非常教條的(即使不說是教條主義的),也是十分荒謬的;而且隻有根據如下的推測才可以理解,即他們相信完全的決定論,在這種決定論中,機遇除了表示我們無知以外,沒有任何地位。
(即使那樣在我看來也是荒謬的,因為顯然存在不完全的知識或不完全的無知。
)因為我們知道連高度可靠的鐘也不是真正完善的,而石裡克(如果不是休谟的話)一定知道,這種現象多半是由于摩擦力之類的因素造成的&mdash&mdash也就是說,由于統計學的或偶然性的效應造成的。
而且我們也知道,我們的雲并不完全像機遇那樣,因為我們時常能夠很成功地預報天氣,至少能很成功地預報短期内的天氣。
Ⅺ 因此,我們要回到我們原來的排列上去,雲在左邊,鐘在右邊,而動物和人在中間某處。
即使我們這樣做之後(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然後我們才可以說這種排列和現代物理學一緻),甚至那時,我們充其量隻不過為我們的主要問題開了路。
因為很顯然,我們所需要的是了解諸如目的、考慮、計劃、決定、理論、意圖和價值之類非物理的東西,怎麼能對物理世界裡引起物理變化起作用。
對不起了,休谟、拉普拉斯和石裡克,但是它們起作用這一點似乎是很明顯的。
以為我們的鋼筆、鉛筆或推土機随時造成的一切巨大的物理變化可用純物理術語來解釋,無論是用決定論的物理理論,還是(用一種随機理論)歸于機遇,都顯然是不正确的。
康普頓很了解這個問題,正如他在特利講演裡所說的一段精彩的話所表明的那樣: 若幹時候以前,有一天我給耶魯大學秘書寫信,同意在11月10日下午5時作一次講演。
他相信我,因此公布了這件事,說我一定會到那裡;而聽衆也信他的話,按指定時間來到大廳。
但是以為他們的信任是正确的這種想法的物理不可幾性很大。
在那段時間,我的工作要求我到落基山脈并跨過海洋到晴朗的意大利去。
向光的有機體[例如我正是那樣,不會很容易地]&hellip&hellip勉強自己離開那裡到寒冷的紐黑文去。
這時我在别處的可能性在數目上是無限的。
作為物理事件考慮,實現我的約會的概率本來是特别微小的。
那麼,為什麼聽衆的信念是正确的呢?&hellip&hellip他們知道我的目的,而且正是我的目的決定了我應該在那裡。
(43) 這裡,康普頓非常精彩地說明了隻有物理非決定論是不夠的。
誠然,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但是我們還必須設法了解人也許還有動物是怎麼會被諸如目的、宗旨、規則或協定之類的東西所&ldquo影響&rdquo或&ldquo控制&rdquo的。
這就是我們的中心問題。
Ⅻ 然而,仔細的觀察表明,在康普頓從意大利到耶魯大學旅行的故事中有兩個問題。
我在這裡将把這兩個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叫做康普頓問題,而第二個問題叫做笛卡兒問題。
哲學家們很少看到康普頓問題,即使看到,也隻是模模糊糊的。
它可以表述如下: 有應邀演講的信件、公布通知、公開宣布的目的與宗旨、一般道德準則之類的東西。
每一個文件、公告或準則都有一定的内容或意義。
如果加以翻譯或者加以重述,其内容和意義仍然不變。
因此,這個内容或意義就是很抽象的東西。
然而,它能夠控制&mdash&mdash或許經由預定日程上的一條很短的秘密通道&mdash&mdash人的身體的運動,使他能從意大利回到康涅狄格。
怎麼能做到這樣呢? 這就是我所說的康普頓問題。
重要的是指出,就我們是采納行為主義者的還是精神論者的心理學而論,這個問題在這種形式上是中立的。
在這裡所作的表述中以及在康普頓論文的提法中,都是按照康普頓回到耶魯的行為來提出這個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把意志之類的精神活動,或理解了、抓住了一個思想的感覺包括在内的話,也沒有什麼差别。
如果保留康普頓自己的行為主義術語,康普頓問題可描述為抽象意義的世界對人類行為(從而對物理世界)的影響問題。
這裡,&ldquo意義世界&rdquo是個速記的術語,它包含允諾、目的等諸如此類的東西,包括各種規則,如語法規則、禮貌規則、邏輯規則、下棋規則或配合旋律規則,還包括科技書刊(和其他書刊)之類的東西,以及對正義感和慷慨行為的要求,對藝術欣賞的要求,等等,這幾乎是無限的。
我在這裡所說的康普頓問題,雖然哲學家很少看到它,卻是哲學上一個最有意義的問題。
在我看來,它是個真正的關鍵問題,比經典的身心問題更為重要,我在這裡稱後者為&ldquo笛卡兒問題&rdquo。
為了避免誤解,我或許可以提一下,康普頓用行為主義的術語表述他的問題,當然并非有意贊成一種正式的行為主義。
反之,他既不懷疑他自己精神的存在,也不懷疑别人精神的存在,或諸如意志、思慮、快樂或痛苦之類經驗的存在。
因此,他會堅持有第二個問題要加以解決。
我們可以認為第二個問題就是經典的身心問題或笛卡兒問題。
它可以表述如下:像精神狀态這樣的東西&mdash&mdash意志、感覺、期望&mdash&mdash怎麼會影響或控制我們肢體的物理運動的呢?并且(雖然在我們的上下文中,這個問題并不那麼重要),一個有機體的物理狀态又怎麼會影響它的精神狀态的呢?(44) 康普頓認為,對這兩個問題的滿意的或可接受的解決辦法都要遵循以下的先決條件。
這個先決條件,我把它叫做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其解決辦法必須對自由加以解釋;還必須解釋自由為什麼不僅僅是機遇,而倒是某種幾乎任意的或偶然的東西和某種像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一樣的東西之間微妙的相互作用的結果。
所謂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即目的或标準等,不過那肯定不是一種不可變動的控制。
因為很顯然,引導康普頓從意大利回來的約束允許他有充分的自由。
比如說,選擇乘美國船、法國船或意大利船的自由;或者,假如有某種更重要的任務,他還有推遲演講的自由。
我們可以說,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要求我們對兩個問題的解決辦法符合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思想,也要符合&ldquo可塑性控制&rdquo的思想(我這樣稱呼它以與&ldquo不可改變的控制&rdquo作對照),從而限制了我們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康普頓的先決條件,是我樂意而自由地接受的一種限制;我自由而審慎地、并非不加鑒别地接受了這種限制,這可以看作是對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具體說明,這種結合正是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的内容所在。
ⅩⅢ
非決定論&mdash&mdash更确切地說,物理非決定論&mdash&mdash隻是這樣的學說,它認為,在物理世界裡不是所有的事件在一切極微的細節上都絕對精确地預先決定了的。
除此之外,它和你們喜歡的任何程度的規律性是一緻的,因此它并不蘊涵存在&ldquo沒有原因的事件&rdquo這一觀點;正是因為&ldquo事件&rdquo和&ldquo原因&rdquo這些術語太含糊,足以使每個事件都有個原因這一學說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緻。
而物理決定論要求完全的與無限精确的物理預定,而且不要任何例外,物理非決定論隻不過認定決定論是假的,而且至少在這裡或那裡有一些例外不是精确預定的。
就連&ldquo每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事件都有一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原因&rdquo這一公式仍然是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緻的;隻是由于測量不可能是無限精确的,因為物理決定論的要點是,根據牛頓動力學認定存在有數學上絕對精确的世界。
雖然這樣做超過了可能觀察的範圍(像皮爾士看到的那樣),然而原則上這是可以用任何預期的精确程度進行測試的;并且實際上它經受住了驚人精确的試驗。
對比起來,&ldquo每個事件都有一個原因&rdquo這個公式沒有談到精确性。
尤其是假如我們看一下心理學的規律,對精确性一點也沒有提到。
這跟适合于&ldquo内省的&rdquo和&ldquo心靈主義的&rdquo心理學一樣适合于&ldquo行為主義&rdquo心理學。
就心靈主義心理學而言,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不過就連一個行為主義者充其量隻能預言在一定條件下,一隻老鼠要花20&mdash22秒鐘的時間跑完迷宮。
通過規定越來越精确的實驗條件,他會不知道怎樣才能作出越來越精确的預測&mdash&mdash而且在原則上無限地精确。
所以這樣,是因為行為主義&ldquo定律&rdquo和牛頓的物理學定律、微分方程不一樣,同時也因為引進這樣的微分方程的一切試圖都會超出行為主義而導緻生理學,從而最後導緻物理學,因此它會使我們回到物理決定論上去。
如拉普拉斯所注意到的那樣,物理決定論的意思是,遙遠的未來(或遙遠的過去)的每一個物理事件是可以任何預期的精确度預測的(或可以追溯的),假若我們對于目前物理世界狀況具有充分知識的話。
另一方面,休谟式的哲學(或心理學)決定論的論題,即使以其最有力的解釋,也隻不過斷言,兩個事件之間任何可以觀察到的差别是通過或許迄今未知的定律而與世界的以前狀态中的某種差别(大概是可以觀察的差别)有關的;顯然是一種弱得多的斷言,并且即使我們大多數實驗在表面上&ldquo完全相同&rdquo的條件下進行卻産生了不同的結果,我們仍能繼續持這種說法。
休谟本人把這一點叙述得非常清楚。
他寫道:&ldquo甚至當這些相反的實驗完全相同時,我們也并不排除原因與必然性的概念,而是&hellip&hellip得出結論,[表面上的]機遇&hellip&hellip隻在于&hellip&hellip我們不完全的知識,而不在于事物本身,這些事物無論如何都是同樣必然的(即确定了的),雖然表面上看來,不是同樣不變或确定的。
&rdquo(34) 這就是為什麼休谟式的哲學決定論尤其是心理學決定論缺乏物理決定論那種刺激性的原因所在。
因為在牛頓的物理學中,物質看起來似乎在系統中有明顯的松散性,實際上隻是由于我們的無知,因此假如我們完全通曉這個系統,那麼任何表面的松散都會消失。
另一方面,心理學卻決沒有這種性質。
回顧起來,我們可以說,物理決定論是一種無所不知的白日夢。
這種白日夢似乎随着物理學的每一個進展而日益真實,直到它變成顯然無可避免的噩夢為止。
但是心理學家相應的白日夢隻不過是空中樓閣:他們空想與物理學及其數學方法以及強有力的應用并駕齊驅;甚至空想通過改造人類與社會而獲得優勢。
(雖然這些極權主義的夢幻,從科學的觀點看來,是不嚴重的,可是在政治上是很危險的,(35)不過因為我已在别處論述了這些危險,所以,我在這裡不想讨論這個問題。
) Ⅸ 我把物理決定論稱之為噩夢。
其所以為噩夢,是因為它斷言整個世界連同其中一切事物,乃是一個巨大的自動化結構,而我們隻不過是其中小小的嵌齒輪,或者充其量不過是其中的附屬自動裝置而已。
這種主張特别是毀滅了創造力思想。
它使我在準備這個演講時動腦筋創造新的東西這個想法成為完全的幻想。
按照物理決定論的觀點,在這項工作中,隻不過是我身體的一定部分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已:掌握充分而詳細情況的任何物理學家都能寫我的講演稿,隻要通過簡單的方法預測出由我的身體(當然包括腦子和手指)和鋼筆組成的物理系統會在上面寫下那些黑字的精确地方。
再舉一個使人印象更深刻的例子:如果物理決定論是正确的,那麼一個雙耳失聰的并且從未聽過音樂的物理學家,隻要他運用簡單的方法研究莫紮特和貝多芬的身體的物理狀态,并預測他們在五線譜上寫下黑色音符的地方,就能寫出他們所寫的全部交響曲和協奏曲。
耳聾的物理學家甚至能夠做出更多的事情:通過仔細研究莫紮特和貝多芬的身體,他就能寫出莫紮特或貝多芬實際上并未寫過的樂譜,這些樂譜他們本當寫出來的,如果他們的外部生活環境不同的話,譬如說,如果他們吃了羔羊肉而不是小雞,或者喝了茶而不是喝了咖啡。
如果提供了純物理學條件的充分知識,我們的聾物理學家就能做到所有這一切,那他就沒有必要懂得任何音樂理論&mdash&mdash雖然他能預測出莫紮特或貝多芬在考試的條件下被提問到旋律配合理論時會寫出的答案。
我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是荒唐的;(36)而且當我們把這種物理預測的方法應用到決定論者身上去的時候,其荒謬性就變得更加明顯。
因為按照決定論的觀點,任何理論&mdash&mdash比如說像決定論&mdash&mdash得到承認,是由于支持者(也許他的大腦)的某種物理結構引起的。
因此,每當我們認為,存在有諸如使我們接受決定論的某些論據或理由時,我們是在自欺(而且在物理上就這樣決定了自欺)。
換句話說,假如物理決定論是真實的,那麼它就是不容争論的一種理論,因為它必須把我們的一切反應(包括我們的看來似乎是基于論據的信念)解釋為由于純粹的物理條件而造成的。
純粹的物理條件(包括我們的物理環境)使得我們說我們所說的一切或接受我們所接受的一切。
一個不懂法語又從未聽說過決定論而訓練有素的物理學家,能夠預言一個法國的決定論者用法語讨論決定論時要說的話,當然也能預言他的對手非決定論者所要說的話。
這就意味着,如果認為我們接受決定論這樣的理論是因為受某些論據的邏輯力量所影響的話,那麼根據物理決定論的觀點,我們是在自欺;或者更精确地說,我們是處在決定我們要自欺的物理條件之下。
雖然看起來休谟不十分清楚他自己的論點是什麼意思,但是有關這一點他還是看到不少。
因為他限于把&ldquo我們判斷&rdquo的決定論和&ldquo我們行動&rdquo的決定論兩者進行比較,他說:&ldquo在這個決定論中,正如在另一個決定論中一樣,我們是沒有自由的。
&rdquo(37) 諸如這些考慮或許就是為什麼有許多哲學家不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而視之為&ldquo妖怪&rdquo的原因。
(38)然而在進化論被普遍接受以前,在1751年拉美特利非常有力地、認真地論證過人是機器的學說。
而進化論由于提出在活的物質與死的物質之間可能沒有明确的界限,使這個問題更為尖銳了。
(39)盡管新量子論取得了勝利,盡管許多物理學家都轉向了非決定論,在物理學家、生物學家和哲學家中間,拉美特利的人是機器這個學說,尤其是在人是計算機(40)這個論題的形式上,也許今天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擁有更多的支持者。
因為,如果我們接受一種進化論(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使我們對生命是從無機物出現的這一理論仍然懷疑,幾乎也無法否認,一定有過一個時期不存在抽象的和非物理的實體,諸如理由,論據和科學知識以及修建鐵路、制造推土機或人造衛星之類的抽像規則,語法規則或配合旋律的規則等,至少那時它們對物理世界不起作用。
難以理解的是物理世界怎麼能産生諸如規則之類的抽象實體,又怎麼會受這些規則的影響,結果這些規則反過來對物理世界能施加非常明顯的影響。
然而,擺脫這個困難至少有一種也許有點含糊其詞但無論如何是容易的方法。
我們可以幹脆否認這些抽象實體的存在以及它們對物理世界的影響,而且我們可以斷言,确實存在的是我們的大腦,這些大腦是像計算機一樣的機器。
而所謂抽象規則乃是物理實體,正如我們給計算機&ldquo編程序&rdquo用的具體的物質的穿孔卡片一樣。
任何非物理的存在隻是個&ldquo幻覺&rdquo,或至少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即使沒有這種幻覺,一切事情也會照常發展下去。
按照這種解決辦法,我們不必為這些幻覺的&ldquo精神&rdquo狀況煩惱。
它們可能是一切事物的普遍性質:我扔的石頭可能有它跳了起來的幻覺,正如我有我扔了石頭的幻覺一樣。
我的筆或我的計算機可能有它的幻覺,認為它是由于對它自以為在解答的問題&mdash&mdash我以為我正在解答的問題&mdash&mdash感興趣而工作,而事實上除了純物理的相互作用之外,沒有發生任何有意義的行為。
綜上所述,你們可以看到使康普頓煩惱的物理決定論問題的确是個嚴肅的問題,它不僅是哲學上的一個疑難,而且至少也影響到物理學家、生物學家、行為主義者、心理學家和計算機工程師。
無可否認,有許多哲學家設法表明(按照休谟或石裡克的觀點)這隻是一個語詞上的疑難,是關于&ldquo自由&rdquo這個詞用法的難題。
但是這些哲學家幾乎沒有看出物理決定論問題和哲學決定論問題之間的差别。
他們或者是像休谟一樣的決定論者,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對他們來說&ldquo自由&rdquo隻是&ldquo一個詞&rdquo的問題;或者他們跟物理學或計算機工程學沒有密切的聯系,計算機工程學本可以給他們一種深刻的印象:我們所面臨的不隻是語詞上的疑難。
Ⅹ 我像康普頓一樣,也是一個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的人,并且像康普頓一樣,我認為我們不僅僅是計算機(雖然我堅信,我們可以從計算機中學到許多東西&mdash&mdash甚至是關于我們自己的知識)。
因此,我像康普頓一樣,是個物理非決定論者:我認為,物理非決定論是解決我們問題的必要前提。
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
然而,我還要指出,非決定論還是不夠的。
我由非決定論是不夠的這一陳述不僅得出一個新的論點,而且得出了我的問題的實質。
這個問題可作如下說明。
如果決定論是正确的,那麼整個世界就是個完滿運動的鐘,包括所有的雲,所有的有機物,所有的動物和所有的人。
另一方面,如果皮爾士的、海森堡的或其他形式的非決定論是正确的話,那麼純粹的機遇在我們物理世界中起了主要的作用。
然而機遇是否真比決定論更令人滿意呢? 這個問題是大家都知道的。
像石裡克那樣的決定論者這麼寫道:&ldquo&hellip&hellip行動自由,責任心和明智都不能超出因果關系的範圍:機遇起作用時它們就中止了&hellip&hellip較高程度的任意性[僅僅意味着]較高程度的不負責任。
&rdquo(41) 或許我可以用前面用過的例子來說明石裡克的這種思想。
說黑字寫在我準備這篇講稿所用的白紙上隻是偶然性的結果,比起說它們是物理上預先決定了的,同樣不能令人滿意。
事實上,這是更不能令人滿意的。
因為有些人可能很容易相信,我的講稿原則上可以完全由我的物理遺傳特征和我的物理環境,包括我的教養,我讀過的書,以及我聽過的談話來說明;而幾乎沒有人會認為,我在向你們宣讀的東西隻不過是偶然的結果&mdash&mdash隻是随便把英語的詞或者字母毫無目的、毫無考慮、毫無計劃和毫無意圖地拼湊在一起的。
不是決定論就是純粹的機遇這一思想,連同有關這個問題的許多觀點,由石裡克從休谟那裡接了過去。
休谟斷言&ldquo排除&rdquo他所謂的&ldquo物理的必然性&rdquo總要形成&ldquo與偶然性同樣的東西。
因為客體或者結合或者不結合&hellip&hellip在偶然性與絕對必然性之間絕不可能有任何中間物。
&rdquo(42) 以後我将對這個重要的學說進行辯論,按照這個學說,惟一能取代決定論的就是純粹的機遇。
然而,我必須承認,這個學說對于旨在解釋或至少說明人類自由的可能性的量子論模型而言似乎是有效的。
這似乎就是這些模型為什麼如此令人不滿的原因。
康普頓雖然不特别喜歡這一模型,但卻是他親自設計的。
他把量子不确定性和量子躍遷的不可預測性,作為人類重大關頭的決定的模型。
這個模型包括一個放大器,把單個量子躍遷的效應擴大:這樣造成爆炸,或者破壞引起爆炸所必需的繼電器。
這樣,一個單個的量子躍遷可能等于一個重大的決定。
但在我看來,這個模型與任何理性決定沒有任何類似之處。
它倒是不能下決心的人作決定的一種模型,那些人說:&ldquo讓我們投擲錢币吧。
&rdquo事實上,擴大量子躍遷的整個裝置似乎很不必要:投擲錢币并且根據投擲錢币的結果決定是否要拉開觸發器也同樣行;而且當然存在帶有能産生任意結果的投擲錢币内在裝置的計算機,隻要有這種需要的話。
或許可以說我們有些決定是像投擲錢币一樣;它們是絲毫不加考慮的倉促決定;因為我們時常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考慮。
一個司機或飛行員有時不得不采取倉促決定;如果他是訓練有素的或正好碰巧的話,其結果可能是令人滿意的;否則,其結果就不會令人滿意。
我承認量子躍遷模型可以是這種倉促決定的模型。
我甚至承認在我們作倉促決定時,在我們大腦中确實可能發生像量子躍遷時的放大作用一樣的東西,這是可以想象的。
但是,倉促決定真是很有意義的嗎?它們是人類行動&mdash&mdash人類理性行動的特性嗎? 我不那麼看;而且我認為,我們在量子躍遷問題上不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它們不過是那類似乎支持休谟和石裡克的論點&mdash&mdash不是完全的決定論就是完全的偶然性&mdash&mdash的例子而已。
了解人類理性行為以及動物行為所需要的東西,乃是其特征處于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決定論之間的某種中間物,即處于完全的雲和完善的鐘之間的某種中間物。
休谟和石裡克的本體論命題說,在偶然性和決定論之間,不能存在任何中間物,這個命題在我看來不僅是非常教條的(即使不說是教條主義的),也是十分荒謬的;而且隻有根據如下的推測才可以理解,即他們相信完全的決定論,在這種決定論中,機遇除了表示我們無知以外,沒有任何地位。
(即使那樣在我看來也是荒謬的,因為顯然存在不完全的知識或不完全的無知。
)因為我們知道連高度可靠的鐘也不是真正完善的,而石裡克(如果不是休谟的話)一定知道,這種現象多半是由于摩擦力之類的因素造成的&mdash&mdash也就是說,由于統計學的或偶然性的效應造成的。
而且我們也知道,我們的雲并不完全像機遇那樣,因為我們時常能夠很成功地預報天氣,至少能很成功地預報短期内的天氣。
Ⅺ 因此,我們要回到我們原來的排列上去,雲在左邊,鐘在右邊,而動物和人在中間某處。
即使我們這樣做之後(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然後我們才可以說這種排列和現代物理學一緻),甚至那時,我們充其量隻不過為我們的主要問題開了路。
因為很顯然,我們所需要的是了解諸如目的、考慮、計劃、決定、理論、意圖和價值之類非物理的東西,怎麼能對物理世界裡引起物理變化起作用。
對不起了,休谟、拉普拉斯和石裡克,但是它們起作用這一點似乎是很明顯的。
以為我們的鋼筆、鉛筆或推土機随時造成的一切巨大的物理變化可用純物理術語來解釋,無論是用決定論的物理理論,還是(用一種随機理論)歸于機遇,都顯然是不正确的。
康普頓很了解這個問題,正如他在特利講演裡所說的一段精彩的話所表明的那樣: 若幹時候以前,有一天我給耶魯大學秘書寫信,同意在11月10日下午5時作一次講演。
他相信我,因此公布了這件事,說我一定會到那裡;而聽衆也信他的話,按指定時間來到大廳。
但是以為他們的信任是正确的這種想法的物理不可幾性很大。
在那段時間,我的工作要求我到落基山脈并跨過海洋到晴朗的意大利去。
向光的有機體[例如我正是那樣,不會很容易地]&hellip&hellip勉強自己離開那裡到寒冷的紐黑文去。
這時我在别處的可能性在數目上是無限的。
作為物理事件考慮,實現我的約會的概率本來是特别微小的。
那麼,為什麼聽衆的信念是正确的呢?&hellip&hellip他們知道我的目的,而且正是我的目的決定了我應該在那裡。
(43) 這裡,康普頓非常精彩地說明了隻有物理非決定論是不夠的。
誠然,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但是我們還必須設法了解人也許還有動物是怎麼會被諸如目的、宗旨、規則或協定之類的東西所&ldquo影響&rdquo或&ldquo控制&rdquo的。
這就是我們的中心問題。
Ⅻ 然而,仔細的觀察表明,在康普頓從意大利到耶魯大學旅行的故事中有兩個問題。
我在這裡将把這兩個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叫做康普頓問題,而第二個問題叫做笛卡兒問題。
哲學家們很少看到康普頓問題,即使看到,也隻是模模糊糊的。
它可以表述如下: 有應邀演講的信件、公布通知、公開宣布的目的與宗旨、一般道德準則之類的東西。
每一個文件、公告或準則都有一定的内容或意義。
如果加以翻譯或者加以重述,其内容和意義仍然不變。
因此,這個内容或意義就是很抽象的東西。
然而,它能夠控制&mdash&mdash或許經由預定日程上的一條很短的秘密通道&mdash&mdash人的身體的運動,使他能從意大利回到康涅狄格。
怎麼能做到這樣呢? 這就是我所說的康普頓問題。
重要的是指出,就我們是采納行為主義者的還是精神論者的心理學而論,這個問題在這種形式上是中立的。
在這裡所作的表述中以及在康普頓論文的提法中,都是按照康普頓回到耶魯的行為來提出這個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把意志之類的精神活動,或理解了、抓住了一個思想的感覺包括在内的話,也沒有什麼差别。
如果保留康普頓自己的行為主義術語,康普頓問題可描述為抽象意義的世界對人類行為(從而對物理世界)的影響問題。
這裡,&ldquo意義世界&rdquo是個速記的術語,它包含允諾、目的等諸如此類的東西,包括各種規則,如語法規則、禮貌規則、邏輯規則、下棋規則或配合旋律規則,還包括科技書刊(和其他書刊)之類的東西,以及對正義感和慷慨行為的要求,對藝術欣賞的要求,等等,這幾乎是無限的。
我在這裡所說的康普頓問題,雖然哲學家很少看到它,卻是哲學上一個最有意義的問題。
在我看來,它是個真正的關鍵問題,比經典的身心問題更為重要,我在這裡稱後者為&ldquo笛卡兒問題&rdquo。
為了避免誤解,我或許可以提一下,康普頓用行為主義的術語表述他的問題,當然并非有意贊成一種正式的行為主義。
反之,他既不懷疑他自己精神的存在,也不懷疑别人精神的存在,或諸如意志、思慮、快樂或痛苦之類經驗的存在。
因此,他會堅持有第二個問題要加以解決。
我們可以認為第二個問題就是經典的身心問題或笛卡兒問題。
它可以表述如下:像精神狀态這樣的東西&mdash&mdash意志、感覺、期望&mdash&mdash怎麼會影響或控制我們肢體的物理運動的呢?并且(雖然在我們的上下文中,這個問題并不那麼重要),一個有機體的物理狀态又怎麼會影響它的精神狀态的呢?(44) 康普頓認為,對這兩個問題的滿意的或可接受的解決辦法都要遵循以下的先決條件。
這個先決條件,我把它叫做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其解決辦法必須對自由加以解釋;還必須解釋自由為什麼不僅僅是機遇,而倒是某種幾乎任意的或偶然的東西和某種像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一樣的東西之間微妙的相互作用的結果。
所謂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即目的或标準等,不過那肯定不是一種不可變動的控制。
因為很顯然,引導康普頓從意大利回來的約束允許他有充分的自由。
比如說,選擇乘美國船、法國船或意大利船的自由;或者,假如有某種更重要的任務,他還有推遲演講的自由。
我們可以說,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要求我們對兩個問題的解決辦法符合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思想,也要符合&ldquo可塑性控制&rdquo的思想(我這樣稱呼它以與&ldquo不可改變的控制&rdquo作對照),從而限制了我們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康普頓的先決條件,是我樂意而自由地接受的一種限制;我自由而審慎地、并非不加鑒别地接受了這種限制,這可以看作是對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具體說明,這種結合正是康普頓關于自由的先決條件的内容所在。
Ⅹ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