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意志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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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現;而自我是目的,因為它是這些不同的自我實現的有機統一體。
意志的目标 因此,很明顯,意志隻有在完全實現了的自我身上才能找到它的目标。
換句話說,意志隻能在其自身中找到目标。
在意志完全實現之前,也就是說,在整個自我都變成客觀的和普遍的之前,意志必須擁有一個一直努力的目标。
隻有當實際自我與觀念自我同一時,意志才能找到它的目标。
在目标達到之前,自我中存在兩種形式,它們之間總是存在沖突。
意志本身是普遍的,并且這種普遍元素的存在必須阻止自我止步于任何已實現的成就。
意志必須成為更新行為的動力。
意志的本質就是實現其自身,或者使之客體化。
因此,特定的自我必須要被轉化為客觀自我或真實自我,而意志總是把這種客觀自我或真實自我作為所有行為的目的。
意志的形式與内容 作為自我的客觀化,意志通過它的特定性質,在它自身之前就擁有這種真實的自我。
而這種真實的自我,最初也隻是一種既缺乏形式又沒有内容的空洞觀念。
我們僅僅知道自我的存在,以及它是真實的。
但是我們不知道它是什麼,也不知道實在(reality)所假定的各種形式是什麼。
不過,這種空洞的形式不斷為它自己采用了一種填充物;當得以實現的時候,它就獲得了一種内容。
通過這種内容,我們不僅知道了自我的存在,還知道了真實的自我是什麼。
它在知識中是這樣,在藝術創造中是這樣,在實際行為中也是這樣。
一個人感覺到存在真理,并且這種情感驅使他去探索真理。
隻有當他發現了真理時,他才知道到底是什麼組成了真理。
一個人感覺到美并被驅使着去創造美;當他創造出美時,美的觀念就擁有了一種明确的内容。
一個人覺得某種目的對他自己是有利的,或者是他義不容辭的,而隻有當他抓住它并讓它變為現實時,他才完全知道目的是什麼。
作為自我客觀化的意志,馬上成為空洞形式的來源,這就是實現的動力根源;而且意志也成了這些過程&mdash&mdash意志得以實現,并且形式和内容變得同一&mdash&mdash的來源。
實現的各個階段 最終,隻存在一個目的,即自我,其他所有的目的都隻是手段。
不過,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從屬程度。
我們在讨論意志時,将會從最低級的那些目的開始,這些目的在最大程度上擁有各種手段的元素,并且向上運作。
接着我們将讨論生理意志,即對身體的控制;然後是謹慎意志,它是指對被認為有利的目的的控制;最後我們将讨論道德意志,它是指對絕對的強制目的的意志控制。
隻有道德意志才是絕對的目的,其他每一組目的都是手段。
第18章注釋 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一卷,第495&mdash504頁;薩利:《心理學》,第522&mdash593頁;佩雷:《兒童期的頭三年》,第99&mdash109頁;莫茲利:《心理生理學》,第七章;德羅比施:《經驗主義心理學》,第99頁;拉德斯托克:《教育中的習慣》,第49&mdash62頁;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552&mdash571頁;施奈德:《人的意志》,第260&mdash359頁;埃德蒙:《心理學書簡》,第十七章;馮特:《哲學研究》,第一卷第337頁及以後關于&ldquo意志的原理&rdquo的内容,以及《生理心理學基本原理》第二卷第383&mdash395頁。
關于意志障礙,可參考莫茲利的《身體與意志》第三部分和裡博的《意志疾病》。
特别是關于願望、選擇和動機,可參考巴斯科姆:《心理學原理》,第300&mdash316頁;薩利(同前),第626&mdash646頁;默裡:《心理學手冊》,第398&mdash405頁;貝恩:《情緒與意志》,第420&mdash498頁;布朗:《心靈哲學》,第三卷,第324&mdash473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397&mdash437頁;喬治(同前),第548頁及以後的内容;羅森克蘭茨:《心理學》,第323&mdash330頁;烏爾裡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322&mdash345頁;德羅比施(同前),第220&mdash239頁;塔潘(Tappan):《意志》,第331&mdash351頁;洛裡:《倫理學》,第37&mdash48頁;西季威克(Sidgwick):《倫理學原理》,第34&mdash47頁;貝内克:《教育原理》,第219&mdash281頁。
意志的目标 因此,很明顯,意志隻有在完全實現了的自我身上才能找到它的目标。
換句話說,意志隻能在其自身中找到目标。
在意志完全實現之前,也就是說,在整個自我都變成客觀的和普遍的之前,意志必須擁有一個一直努力的目标。
隻有當實際自我與觀念自我同一時,意志才能找到它的目标。
在目标達到之前,自我中存在兩種形式,它們之間總是存在沖突。
意志本身是普遍的,并且這種普遍元素的存在必須阻止自我止步于任何已實現的成就。
意志必須成為更新行為的動力。
意志的本質就是實現其自身,或者使之客體化。
因此,特定的自我必須要被轉化為客觀自我或真實自我,而意志總是把這種客觀自我或真實自我作為所有行為的目的。
意志的形式與内容 作為自我的客觀化,意志通過它的特定性質,在它自身之前就擁有這種真實的自我。
而這種真實的自我,最初也隻是一種既缺乏形式又沒有内容的空洞觀念。
我們僅僅知道自我的存在,以及它是真實的。
但是我們不知道它是什麼,也不知道實在(reality)所假定的各種形式是什麼。
不過,這種空洞的形式不斷為它自己采用了一種填充物;當得以實現的時候,它就獲得了一種内容。
通過這種内容,我們不僅知道了自我的存在,還知道了真實的自我是什麼。
它在知識中是這樣,在藝術創造中是這樣,在實際行為中也是這樣。
一個人感覺到存在真理,并且這種情感驅使他去探索真理。
隻有當他發現了真理時,他才知道到底是什麼組成了真理。
一個人感覺到美并被驅使着去創造美;當他創造出美時,美的觀念就擁有了一種明确的内容。
一個人覺得某種目的對他自己是有利的,或者是他義不容辭的,而隻有當他抓住它并讓它變為現實時,他才完全知道目的是什麼。
作為自我客觀化的意志,馬上成為空洞形式的來源,這就是實現的動力根源;而且意志也成了這些過程&mdash&mdash意志得以實現,并且形式和内容變得同一&mdash&mdash的來源。
實現的各個階段 最終,隻存在一個目的,即自我,其他所有的目的都隻是手段。
不過,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從屬程度。
我們在讨論意志時,将會從最低級的那些目的開始,這些目的在最大程度上擁有各種手段的元素,并且向上運作。
接着我們将讨論生理意志,即對身體的控制;然後是謹慎意志,它是指對被認為有利的目的的控制;最後我們将讨論道德意志,它是指對絕對的強制目的的意志控制。
隻有道德意志才是絕對的目的,其他每一組目的都是手段。
第18章注釋 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一卷,第495&mdash504頁;薩利:《心理學》,第522&mdash593頁;佩雷:《兒童期的頭三年》,第99&mdash109頁;莫茲利:《心理生理學》,第七章;德羅比施:《經驗主義心理學》,第99頁;拉德斯托克:《教育中的習慣》,第49&mdash62頁;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552&mdash571頁;施奈德:《人的意志》,第260&mdash359頁;埃德蒙:《心理學書簡》,第十七章;馮特:《哲學研究》,第一卷第337頁及以後關于&ldquo意志的原理&rdquo的内容,以及《生理心理學基本原理》第二卷第383&mdash395頁。
關于意志障礙,可參考莫茲利的《身體與意志》第三部分和裡博的《意志疾病》。
特别是關于願望、選擇和動機,可參考巴斯科姆:《心理學原理》,第300&mdash316頁;薩利(同前),第626&mdash646頁;默裡:《心理學手冊》,第398&mdash405頁;貝恩:《情緒與意志》,第420&mdash498頁;布朗:《心靈哲學》,第三卷,第324&mdash473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397&mdash437頁;喬治(同前),第548頁及以後的内容;羅森克蘭茨:《心理學》,第323&mdash330頁;烏爾裡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322&mdash345頁;德羅比施(同前),第220&mdash239頁;塔潘(Tappan):《意志》,第331&mdash351頁;洛裡:《倫理學》,第37&mdash48頁;西季威克(Sidgwick):《倫理學原理》,第34&mdash47頁;貝内克:《教育原理》,第219&mdash2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