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個人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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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義務,它揭示了這種愛和完美且普遍的人格&mdash&mdash上帝&mdash&mdash之間的關系。
3.情感是社會判斷和良心 正義感必然會導緻正義判斷。
我們并不是把情感當作是我們主觀經曆的東西,而是作為人格行為的一種屬性。
我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們認為那個滿足一個完全人格的條件的屬性是正确的,我們本能地覺得這樣的人格是普遍而客觀的。
道德判斷是所有的個人情感中都包含的客觀因素的外顯意識表現。
道德判斷的集合體,被用來指一種被稱作&ldquo良心&rdquo的力量。
但是,良心不能被看作是一種具體的心理官能。
作為情感,良心包含了正義感和義務感,以及從遵循義務和不遵循義務的情感中所産生的贊揚和悔恨。
作為理智,良心理解了這些情感的内容,理解了被人格觀念所衡量的道德行為的品質。
良心的本質 因此,良心是直覺性的。
這并不是說良心表達了普遍的法規和原則,因為它并沒有制定任何法規。
良心是指人格的經驗,即一個特定的行為與真正實現的人格是否相一緻。
它是每一次個人經驗的内在一面。
這些經驗必定與愉悅感和痛苦感、贊許和非難相聯系。
那些被認為和人的完美觀念相一緻的經驗,通常被認為是和諧的,并且産生了我們稱之為贊許的道德和諧感。
與理智感和美感一樣,良心也能不斷發展。
這就是說,人的道德本質其實在于實現的過程。
随着人格的每一次新的實現,關于什麼構成一個真實的人的觀念就更高了,對和諧或不和諧關系的更熱烈的反應就出現了。
因此,成年人的每一次退行,都伴随着觀念的下降。
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形成了一種與觀念相符合的遲鈍感,以及對其他狀态下不愉快像潮水般湧進心理的認可。
實際上,良心是一種對個人行為普遍且客觀的價值評判的情感。
不過,其真實程度取決于自己的感覺有多麼普遍和客觀。
良心和倫理 與理智感和美感一樣,道德感也是個人化的,是個體的道德本質的直覺表達。
然而,推理能夠研究情感的自發而直覺性的表達,從而發現情感的運作基礎。
此外,對這些基礎進行分析,就能夠闡明它們的行為規律,就像它闡明鑒賞标準和邏輯規則一樣。
所以,它試圖得出行為的普遍規律和正義行為的永久品質。
不過,應該記住的是,道德規範隻是一個抽象物。
具體的事物是一個有生命的人格,而我們所說的倫理規範是一種行為模式,它已經通過對這個人格的反省分析而被分離開來了。
道德的個體并不是為了實現道德規範,而是實現他自己。
而且所謂的道德規範,也就是那些與這種實現有着和諧關系的行為模式。
盡管倫理學是對道德感的正規分析,并且試圖接受它隐藏的含義,但是詭辯(casuistry)卻是倫理學的一種不正常的表現。
它試圖闡明一些規則來決定在特定的情況下,哪些行為是正确的,哪些行為是錯誤的。
所以,它試圖采用外部的命令來代替人的不受限制的自由。
沒有哪一個規則能在不毀壞道德的重要動力的情況下來取代這種個人的決定。
第16章注釋 關于社會性情感,我們參考了如下文獻:薩利:《心理學》,第508&mdash518頁;默裡:《心理學手冊》,第360&mdash377頁;麥科什:《情緒》第215頁及其後的内容;貝恩:《情緒與意志》,第106&mdash188頁、第210&mdash217頁;布朗:《心靈哲學》,第二卷,第206&mdash253頁;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二卷,第558&mdash577頁、第587&mdash626頁;馬蒂諾:《倫理學理論種種》,第二卷,第134&mdash141頁;洛裡:《倫理學》,第104&mdash119頁;瑪麗昂(Marion):《團結的道德》,第163&mdash205頁;德金姆帕斯:《教育》,第444&mdash449頁;佩雷:《搖籃中的教育》,第224&mdash264頁;納赫洛夫斯基:《情感》,第215&mdash333頁;霍維茨:《心理學分析》,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53&mdash466頁、第479&mdash504頁;米舍萊:《人類學和心理學》,第474&mdash485頁;烏爾裡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346&mdash356頁;福特拉格:《八篇心理學演講》中關于&ldquo友誼&rdquo的文章;拉紮勒斯:《精神生活》中關于&ldquo友誼&rdquo的文章;施密特:《同情》;迪博克(Duboc):《愛情心理學》。
關于自我的情感,可參見默裡(同前),第356&mdash360頁;麥科什(同前),第7&mdash42頁;貝恩(同前),第128&mdash144頁;斯蒂芬:《倫理科學》,第219&mdash227頁;洛策:《微觀世界》,第696&mdash706頁;羅森克蘭茨:《心理學》,第143&mdash156頁;霍維茨(同前),第二卷,第二部分,第232&mdash301頁;普萊爾:《兒童的心智》,第392&mdash406頁;喬利:《教育學的基本概念》,第196&mdash210頁。
關于道德情感和宗教情感,可參見凱爾德:《宗教哲學》,第九章;馬蒂諾(同前),第二卷,第19&mdash64頁;洛裡(同前),第28&mdash37頁、第59&mdash68頁及第148&mdash155頁;貝恩(同前),第121&mdash125頁、第286&mdash322頁;阿波克隆比(Abercrombie):《道德情感哲學》;烏爾裡齊(同前),第二卷,第356&mdash390頁(道德)和第418&mdash453頁(宗教);施特倫貝爾:《心理學基礎》,第278頁及其後的内容;納赫洛夫斯基(同前),第197&mdash213頁;霍維茨(同前),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02&mdash352頁、第512&mdash520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363&mdash373頁。
關于悲觀主義的觀點,可參見雷(Reé)的《道德感的根源》,還可比較馮·哈特曼的《道德意識的現象學》第163&mdash322頁。
3.情感是社會判斷和良心 正義感必然會導緻正義判斷。
我們并不是把情感當作是我們主觀經曆的東西,而是作為人格行為的一種屬性。
我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們認為那個滿足一個完全人格的條件的屬性是正确的,我們本能地覺得這樣的人格是普遍而客觀的。
道德判斷是所有的個人情感中都包含的客觀因素的外顯意識表現。
道德判斷的集合體,被用來指一種被稱作&ldquo良心&rdquo的力量。
但是,良心不能被看作是一種具體的心理官能。
作為情感,良心包含了正義感和義務感,以及從遵循義務和不遵循義務的情感中所産生的贊揚和悔恨。
作為理智,良心理解了這些情感的内容,理解了被人格觀念所衡量的道德行為的品質。
良心的本質 因此,良心是直覺性的。
這并不是說良心表達了普遍的法規和原則,因為它并沒有制定任何法規。
良心是指人格的經驗,即一個特定的行為與真正實現的人格是否相一緻。
它是每一次個人經驗的内在一面。
這些經驗必定與愉悅感和痛苦感、贊許和非難相聯系。
那些被認為和人的完美觀念相一緻的經驗,通常被認為是和諧的,并且産生了我們稱之為贊許的道德和諧感。
與理智感和美感一樣,良心也能不斷發展。
這就是說,人的道德本質其實在于實現的過程。
随着人格的每一次新的實現,關于什麼構成一個真實的人的觀念就更高了,對和諧或不和諧關系的更熱烈的反應就出現了。
因此,成年人的每一次退行,都伴随着觀念的下降。
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形成了一種與觀念相符合的遲鈍感,以及對其他狀态下不愉快像潮水般湧進心理的認可。
實際上,良心是一種對個人行為普遍且客觀的價值評判的情感。
不過,其真實程度取決于自己的感覺有多麼普遍和客觀。
良心和倫理 與理智感和美感一樣,道德感也是個人化的,是個體的道德本質的直覺表達。
然而,推理能夠研究情感的自發而直覺性的表達,從而發現情感的運作基礎。
此外,對這些基礎進行分析,就能夠闡明它們的行為規律,就像它闡明鑒賞标準和邏輯規則一樣。
所以,它試圖得出行為的普遍規律和正義行為的永久品質。
不過,應該記住的是,道德規範隻是一個抽象物。
具體的事物是一個有生命的人格,而我們所說的倫理規範是一種行為模式,它已經通過對這個人格的反省分析而被分離開來了。
道德的個體并不是為了實現道德規範,而是實現他自己。
而且所謂的道德規範,也就是那些與這種實現有着和諧關系的行為模式。
盡管倫理學是對道德感的正規分析,并且試圖接受它隐藏的含義,但是詭辯(casuistry)卻是倫理學的一種不正常的表現。
它試圖闡明一些規則來決定在特定的情況下,哪些行為是正确的,哪些行為是錯誤的。
所以,它試圖采用外部的命令來代替人的不受限制的自由。
沒有哪一個規則能在不毀壞道德的重要動力的情況下來取代這種個人的決定。
第16章注釋 關于社會性情感,我們參考了如下文獻:薩利:《心理學》,第508&mdash518頁;默裡:《心理學手冊》,第360&mdash377頁;麥科什:《情緒》第215頁及其後的内容;貝恩:《情緒與意志》,第106&mdash188頁、第210&mdash217頁;布朗:《心靈哲學》,第二卷,第206&mdash253頁;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二卷,第558&mdash577頁、第587&mdash626頁;馬蒂諾:《倫理學理論種種》,第二卷,第134&mdash141頁;洛裡:《倫理學》,第104&mdash119頁;瑪麗昂(Marion):《團結的道德》,第163&mdash205頁;德金姆帕斯:《教育》,第444&mdash449頁;佩雷:《搖籃中的教育》,第224&mdash264頁;納赫洛夫斯基:《情感》,第215&mdash333頁;霍維茨:《心理學分析》,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53&mdash466頁、第479&mdash504頁;米舍萊:《人類學和心理學》,第474&mdash485頁;烏爾裡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346&mdash356頁;福特拉格:《八篇心理學演講》中關于&ldquo友誼&rdquo的文章;拉紮勒斯:《精神生活》中關于&ldquo友誼&rdquo的文章;施密特:《同情》;迪博克(Duboc):《愛情心理學》。
關于自我的情感,可參見默裡(同前),第356&mdash360頁;麥科什(同前),第7&mdash42頁;貝恩(同前),第128&mdash144頁;斯蒂芬:《倫理科學》,第219&mdash227頁;洛策:《微觀世界》,第696&mdash706頁;羅森克蘭茨:《心理學》,第143&mdash156頁;霍維茨(同前),第二卷,第二部分,第232&mdash301頁;普萊爾:《兒童的心智》,第392&mdash406頁;喬利:《教育學的基本概念》,第196&mdash210頁。
關于道德情感和宗教情感,可參見凱爾德:《宗教哲學》,第九章;馬蒂諾(同前),第二卷,第19&mdash64頁;洛裡(同前),第28&mdash37頁、第59&mdash68頁及第148&mdash155頁;貝恩(同前),第121&mdash125頁、第286&mdash322頁;阿波克隆比(Abercrombie):《道德情感哲學》;烏爾裡齊(同前),第二卷,第356&mdash390頁(道德)和第418&mdash453頁(宗教);施特倫貝爾:《心理學基礎》,第278頁及其後的内容;納赫洛夫斯基(同前),第197&mdash213頁;霍維茨(同前),第二卷,第二部分,第302&mdash352頁、第512&mdash520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363&mdash373頁。
關于悲觀主義的觀點,可參見雷(Reé)的《道德感的根源》,還可比較馮·哈特曼的《道德意識的現象學》第163&mdash3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