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識的形成過程

關燈
,盡管對象是一樣的,其結果卻有天壤之别。

    所有的認識都包含了這種将自我投入到由感覺提供的材料中的過程。

     意義源于與自我的參照 如前所述,心智将自己投射到感覺之中,感覺因此而獲得了意義,而它自己則成了過去經驗的符号(sign)。

    适應是這樣一個過程:自我與呈現的素材緊密地聯系,以至于使這個元素成了一個符号、一個象征,它指代了超越它自己的某種存在并因此獲得了意義。

    我們所認識的事實并不是單純的事實,而是觀念化的事實,是結構性智力活動所造就的存在;單純的存在本身,并不能支持理智的結構性活動。

    那些沒有經過心智的觀念化的事實,不能成為智力活動中的存在。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所有的知識都是自我的知識。

    認識不是外在客體把自己印刻在心智中的過程,而是自我通過把自己投射到感覺之中而激發起感覺的意義的過程。

     3.作為關聯活動的注意 我們已經看到,因為注意,總有一個目标出現在心智面前。

    為了實現這一目标,大多數感覺素材必須被淘汰,存留部分是依照目标的需求而選擇的;這些被選中的材料通過智力的适應活動而獲得了意義。

    這是一個用過去經驗來诠釋新經驗的過程。

    現在的問題是:這種适應的内容是什麼,或者,過去經驗是如何被用來解釋當前經驗的。

    我們接下來要讨論的是,這種适應是通過關聯的(relating)過程來實現的,也可以稱之為比較。

     兩種類型的關聯 把心理内容聯絡在一起的關系有兩種:同一性和區别。

    比較是一種心智活動,它考察各種認知之間的關系,如果發現它們有相似的地方,就引起合并;如果發現它們不相似,就做區分。

    注意作為關聯活動的一種功能而被引入了心理活動的合并與區分過程中。

    因為注意,各種心理内容同時出現在心智面前,此時,它們仍然是相互分離的,并未融合。

    在聯合過程中,如果兩個元素同時出現,它們就會融合;或者,如果元素沒有互相融合,它們就順序性地呈現于心智之前。

    隻有注意能夠同時既合并又分離地把握内容。

    在同一個活動中既進行合并又做區分是必須的。

    合并與區分并不是兩個活動,而是注意活動的兩個不同側面;正因如此,對它們的研究才顯得有意義。

     (1)同一性或合并 我們必須區分由注意産生的統一體和由融合産生的統一體。

    在後一種情況下,各種統一體的元素自己獨立的存在消失了,它們被吸收為同一的結果。

    注意活動中的合并總是與分辨相伴,而這是融合所沒有的。

    這種統一體隻是一種觀念上的統一,也就是各個元素之間依靠某種關系相聯結,而不是形成了某種同一的實體。

    這是一種意義的同一性,而不是存在的同一性。

    因此,當植物學家在比較玫瑰花與蘋果花時,當他把這兩個對象統一為同一類時,他必須要這兩個事件都出現在他面前。

    合并是一種心智活動,存在于對兩個對象意義的觀念元素的識别過程中。

    同一性和合并都代表或指示了同一種法則或關系。

    合并總是存在這樣一種傾向:從明顯不同的兩個對象中尋求意義的同一性。

     在知識中的重要性 表象作為一種存在,其本身是獨立的,如果我們不能夠從這些各自獨立的表象中發現意義的同一性,我們就不可能擁有知識。

    知識總是存在于這樣的過程中,首先,我們的認識必須超越現有的感覺本身,然後把意義相同的感覺彼此聯結;共同的意義也就是它們都指代了同樣的心理經驗。

    不能在一個感覺與其他感覺之間建立觀念的聯系,知識就不可能形成,而如果心理生活中隻有一系列暫時變幻莫測的感覺映象,它們也不可能構成一個具體對象或指代一個對象。

    知識的發展在于不斷發現越來越多的基本的統一體,因此而促進觀念的統一,這些統一體就是事實和關系。

    知識隻有在一個由所有事實構成的極度和諧、完美的系統中才能實現其目的。

    它的目的是,在任何地點的任何事實都與其他的每一個事實相依存,或者,它們都是構成一個有機統一體的成員。

     注意的發展 持續的合并傾向使觀念不斷被聯合為更大的整體,使心智在一次活動中能處理的内容越來越豐富,從而使心理資源的利用更經濟。

    注意的合并是指在不同事實中發現意義的相似性或同樣的目标,并以此将事實聯合成一個單元。

    心智把握一千個事實聚合成的一個單元(unity)與把握十個事實聚合成的一個單元,所需要的心理能量是一樣的,它并不需要消耗更多的心理能量。

    一些注意規則聲稱:目标越多,看到的越少(pluribusintentus,minorestadsingulasensuso),即注意分配越廣泛,對細節的把握就越少。

    這種觀點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注意的轉移總是指向發現同一性這一目标的,如果所有對象都擁有這種意義的同一性,那麼注意對所有這些對象的把握隻需要一個思維活動。

    注意能夠使心智在同一瞬間領會更多内容,同樣也能使對細節的把握更清晰、準确。

     (2)區分或辨别 同一性分辨并不是比較過程的唯一内容。

    我們不會比較兩個完全一樣的事物;隻有它們分别具有一些不同的元素時,我們才進行比較。

    區分統覺與合并統覺一定是同時并列地發生的。

    我們之所以能從不同的事實中獲得同一性,是因為我們能夠排除事實的不同屬性。

    心理内容并沒有被不可分辨地融合成一體;即使當它們互相聯系時,它們仍然保持着各自的獨立性,這是因為存在區分的緣故。

    如果注意沒有區分活動,心理生活将是一片混亂,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它不能将一個對象與其他對象區别開來。

    我們因為能區分不同的對象,所以才能夠用其中一個指示另一個,或者把一個元素或一種經驗與其他内容聯系起來。

     區分與意識 還沒有被區分或辨别的内容不可能出現在意識之中,它隻能包含在其他元素中,或者根本不會被注意到。

    要把任何内容帶入意識,都需要注意的分辨活動将它與其他元素相分離。

    士兵在戰鬥中會興奮得不知道自己已經受傷了。

    而一個被疾病痛苦折磨的演講者,在激動的演講中會暫時忘了他的病痛。

    類似的事實,都可以被最平常的意識活動所解釋。

    每時每刻都有大量的刺激如潮水一般,湧向我們的感覺器官&mdash&mdash眼睛、耳朵,特别是皮膚&mdash&mdash但通常我們隻能察覺到其中極少的一部分,諸如衣服對身體的接觸、身體姿态産生的壓迫感、周圍物品的接觸,以及我們不感興趣的某種聲音等等。

    這些刺激都根本無法進入我們的意識,它們因為沒有被分辨而消退了。

    相反,持續地注意任意一個元素或任何一種經驗,會使它變得極其顯著。

    偏執狂、抑郁症患者就是這樣的例子,他們都具有某種不正常的注意。

     顯著性與強度 我們必須區分心理内容的顯著性與強度這兩個概念。

    強度是指一個對象占據意識的多少,或者它擠入意識的力量(force)的大小。

    顯著性總是相對的,它代表了相對比的兩個對象之間或同一個對象的兩個部分之間的差異,這些差異是區分它們的依據。

    對太陽的知覺極強烈,卻是不清晰的。

    同樣,一個水果的味道可能非常強烈,但如果它是從未被體驗過的,就一樣是不清晰的,因為它與其他味道的關系并不明确。

    總之,顯著性總是暗示了智力中的分辨活動。

    當我說我對某一件特定事件的記憶不清晰時,我所指的并不一定是我的記憶印象本身模糊了,而是我不能十分确定地把它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件區分開來,或者不能把它與在不同時候發生的類似事件相區分。

    它沒有被區分,因而就無法确定。

    确定性是差異關系的标志。

     注意的特征 前面我們看到:感覺性的表象通過把自己與過去經驗相聯系而獲得了意義,心智将自己投射于感覺中而形成了所謂的過去經驗。

    現在我們看到,這種聯系是雙重性的。

    适應存在于這個過程中:過去經驗被用來解釋當前經驗,使與它相似的觀念元素合并,同時使與它不相似的元素區别。

    這兩種過程總是相伴相随的,所以,如果知識的目标是形成完全的統一體,在這個統一體中,每一個事件都與其他事件完美和諧地相關聯,那麼這種統一體必須包含了最大限度的特殊性,或者叫顯著性。

    關聯也必須同時包含聯合與分離兩方面。

    它具有聯合功能是因為它使我們看到事件具有的共同特征,擁有共同的意義;它具有分離功能是因為兩個事件并沒有被融合成為一個存在;相反,它們分别擁有相區分的特征,因而能夠比從前更清晰地被分辨了。

    最後,我們對注意的認識是,注意是一種關聯活動,并且,既然沒有任何一項知識可以離開關聯,那麼也不能離開注意。

    隻有當所有的關系都已經趨于完善了,注意才會停止這樣一種狀态。

    所有的事件、對象以及次級關系都被清晰地界定為最終的統一體,并且都被認定為一個整體,即自我。

    自我即是所有關系的終極統一體。

    所以,終點又回到了起點,我們又回到開始的那個陳述:注意是自我發展活動。

     VI保持 保持完全地與統覺緊密相聯。

    統覺已讨論過多次,所以關于保持隻需要簡短地闡述一下即可。

    統覺是自我根據過去經驗賦予感覺表象的特征,而對其做出的反應;相應地,保持則是依據内容而對自我的統覺。

    統覺把特征賦予理解的材料。

    保持則把特征賦予自我。

    統覺的内容并不是機械地被心智把握,而是反作用于心智而改變它的特征。

    統覺内容因此成為自我的組成部分。

    我們将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讨論保持:1)保持在統覺中的含義;2)保持中包含的統覺;3)保持的功能。

     1.保持在統覺中的含義 沒有過去經驗作為基礎,就不會有統覺;聯合、分解或注意等都不例外。

    心智實際上是一個聯結活動,它把所有的事件、例證和關系聯結在一起。

    沒有任何對象可以保持獨立。

    由統覺活動形成的顯著性或意義相互聯結,通過這種聯結,其中一個成為另一個的象征,或它們兩個都同時指代了同一個觀念。

    要形成這種聯結,前提是過去經驗并沒有被完全丢失,它們仍然以某種方式保存在自我之中。

    如果它們沒有被保留,那麼當前的表象與過去經驗之間的所有關系都不存在了,統覺也不可能存在。

    也就是說,任何事物對我們都沒有意義了。

    這在以前的研究中已經被證實了,所以無須在此贅述。

    我們這樣來理解觀念化:通過觀念化的過程,自我以過去經驗為基礎對當前的感覺進行解釋。

     2.統覺對保持的必要性 隻有通過統覺,心智才能有組織,才能獲得明确的特征。

    當然,沒有組織化的心智,就不會有統覺;而沒有統覺就沒有組織化。

    心智隻保留那些已經經驗到的内容,使它們成為自己組織化的部分。

    如果沒有這種經驗,心智僅僅是一種可能性。

    嬰兒初來到這個世界時,除了一些與生俱來的本能,沒有明确的能力趨向。

    他們通過本能來獲取經驗,一旦經驗獲得,就立刻反作用于心智,使它得到發展。

    于是,嬰兒的心智在某個特定的方向上形成了組織。

    一旦嬰兒的心智對他的保姆形成了統覺,它與原來就不一樣了;他在心智中構建起了一套組織,為将來的統覺活動搭好了舞台。

     注意和聯合中的例證 在聯合與注意中都可以發現保持離不開統覺的證據。

    我們發現,聯合的結果是一個心理機制的形成,是一種固定的習慣,是一個自動化的行為和統覺方式。

    這種機制實際上就是我們所指的自我的組織;那是自我保留(retained)經驗,并把它們組織成為自我的構成成分的方式。

    在注意中,心智作用于感覺,把自己投射到感覺中而賦予感覺以意義。

    一旦這個過程開始,統覺的内容就成為一種條件,它制約心智未來的活動。

    每一個元素都被理解并吸收為心智中的觀念存在,并獲得了意義,正因為這種意義的存在,未來的觀念化&mdash&mdash也就是注意&mdash&mdash才得以實現。

    總之,是注意形成了統覺組織(apperceptiveorgans)。

     3.保持的特征 初學者必須要注意,不能把保持當作一種機械過程。

    保持并不意味着心智将許多分離的、作為過去經驗的存在都收入囊中,就像将谷粒裝入籃子一樣。

    我們的過去經驗并不是實際的存在。

    它們在時間中展開,也随時間而流逝。

    因此它們隻是觀念的存在,是作為自我活動的個性而存在,作為自我特征的具體化而存在,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保持的含義。

    心智不是一個儲藏室,也沒有為過去經驗分割出獨立的小格子。

    它并不是像抽屜或鴿子籠一樣,把每個因素分隔開儲存,分别貼上标簽。

     組織過程的隐喻 我們可以用生命現象來比喻組織過程。

    它可以被類比為生命體對物質的吸收、消化,并轉化為身體器官的過程。

    比如一棵樹,它并不是被動地接受環境因素的影響,諸如土地中的物質、環境中的水汽等等,它并不是接受了這些内容并原原本本地置于自身體内。

    它要對這些内容進行加工,使它們轉化為生命組織,成為它的樹幹、枝葉等等。

    隻有這樣,樹才會長高長粗。

    這些物質轉化為樹的生命結構以後,就開始以生命形式吸收、轉化新物質,使樹能持續地生長。

    心智對它的經驗加工也是同樣的,那些被心智吸收的因素轉化成了心智結構。

    它們以同樣的方式繼續吸收新的經驗,因而促使了心智統覺能力的發展。

    但是這種類比并不能完全表現心智的高級活動。

    為了完善這個隐喻,我們不得不進一步假設。

    樹知道它應該吸收什麼,以及它為什麼這樣做,因此,它會根據自己的發展線索,選擇并調整自己所需的營養成分。

    在保持中,心智不僅僅形成自己的結構,同時它還能意識到并能指導它自己的結構形成過程。

     組織性 前面例子的隐喻可以說明為什麼組織這個名詞被如此頻繁地使用。

    保持按照特定的方向組織了心智,也就是說,它使這個組織具有了特定的行為。

    如果我們假設,心智一開始隻是一種未分化的可能性,那麼正是每一次經驗使這種可能性成為現實,使它分化并具有了明确的方向,或者具有了實際的效能。

    最後的結果是組織的形成,無論呈現給它什麼内容,這個組織都能迅速、明确、充分地實現統覺。

    然而,保持必須與記憶相區分。

    記憶使人能夠回顧過去經驗,并且使它們在觀念的列鍊上與其他内容相聯系;記憶是這樣一種結構,通過它,心理因素相互關聯;它是統覺的一種模式。

    保持則與之不同,它是心智自己的成長與發展,是記憶或其他形式的統覺發生的必要條件。

     保持不是觀念的拷貝 觀念并不是被整體地保持的。

    另外還有一種理論的看法是這樣的:觀念離開了意識,它作為觀念的存在也就停止了,但這些觀念的&ldquo痕迹&rdquo(traces)或&ldquo印記&rdquo(residua)會持續地存在,這種痕迹或印記的持續就是保持。

    一種觀點認為,觀念是完整地被保持的,與之相比,并沒有更多的證據支持觀念是黯淡地、支離破碎地被保持的。

    這種理論基于一種機械的和空間的類比,它是不成立的。

    首先,觀念從來就不是獨立的、分離的存在;它是心智的功能;也就是說,它是心智的一種特定的行為模式或者思考方式。

    當心智轉移到一種新的行為模式中,這種觀念的存在相應地就停止了。

    其次,如果&ldquo痕迹&rdquo意指原始觀念殘留的或減弱了的複制,那麼既然觀念不是獨立的事物,它就不可能在其後留下一個分離的&ldquo痕迹&rdquo。

    相反,如果這個詞并不是用來代表觀念轉移時留下的任何見證它曾經存在過的證據,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反對它的使用。

     保持的同義詞 所謂保留,就是觀念在心智中産生的效果(effect)。

    觀念不是一個虛無的存在,它給予心智在一定方向上特定的預設或傾向。

    有多個詞條被用來描述這一效果的特征。

    其中一個就是&ldquo素質&rdquo(disposition),這是一種傾向,在未來産生出相同内容的傾向。

    這個名詞的功能是用來描述:保持存在于心智結構的變化之中,而這種變化影響着心智功能行使的方式。

    一些心理學家用&ldquo動力性聯合&rdquo(dynamicalassociation)這個詞來表達同樣的意思,寓指任何觀念的結果不是靜态地存在于心智之中,而是心智沿着特定的軌迹運行時表現出來的一種積極傾向。

    無論使用什麼詞彙,所有的詞條都描述了同樣的一件事,那就是,對那些存在于無意識之中的、晦暗的先前經驗的複制保存并不能實現心智的成長。

    心智的發展是這樣一個過程:心智在每一次經驗中都同化一些内容,通過這種方式,心智發展了自己;在以後的行為中,它才能擁有一個更清晰的行為模式可以利用,這個模式可以支持更多内容的要求。

    這是心理學對保持的解釋。

    必須要說明的是,我們不應該在分子水平上來解釋保持,即保持不是對某種早先的分子運動方式的模拟;保持是神經系統中的結構變化,這種變化是為了應對未來刺激的反應要求。

    通過這種變化,心智獲得更複雜的方式活動,而其中所包含的元素是來源于先前的運動。

     第4章注釋 關于觀念聯合的文獻很多。

    這一理論從休谟、哈特萊時代起,就已經成為英國經院心理學的基礎;另一方面,德國心理學則遵循赫爾巴特的理論。

    以下提及的參考文獻可以作為研究這一主題的線索:布朗:《心靈哲學》,第二卷,第211&mdash325頁;漢密爾頓:《形而上學》,第三十一和三十二講;波特:《人類的智力》,第269&mdash299頁;貝恩:《感覺和智力》各處,特别是第355&mdash369、463&mdash498和第559&mdash623頁;薩利:《心理學》,第233&mdash275頁;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一卷,第228&mdash271頁;羅伯遜:《大不列颠百科全書》第九版;布拉德利:《邏輯學原理》,第273&mdash321頁(批評和建議都很有價值);默裡:《心理學手冊》,第75&mdash104頁;霍奇森:《反映的哲學》,第一卷,第273&mdash287頁,關于再統合的部分見他的《時間與空間》第256&mdash295頁;關于對比,可參見詹姆斯極有價值的文章:《大衆科學月刊》中的《觀念的聯合》,以及《思想哲學通訊》中的《動物與人的智力》。

    一般理論論述見Ferri:《聯合心理學》。

    關于赫爾巴特的理論,見赫爾巴特的《心理學教程》,第一部分,第三章;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一卷,第338&mdash371頁;德羅比施:《數學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第82&mdash133頁;席林:《心理學》,第二十二節及以後内容;施泰因塔爾:《心理語言學導論》,第115&mdash163頁;其他來自德國的觀點有,洛采:《微觀世界》(譯文),第193&mdash219頁,《心理學提綱》(譯文),第28&mdash39頁,《形而上學》(譯文),第456&mdash470頁;烏爾裡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二部分,第232&mdash269頁;霍維茨:《心理分析》,第一卷,第315&mdash331頁;Glogau:《心理學概要》,第三部分。

    有關實驗研究可參閱高爾頓的《人類的才智》;馮特:《生理心理學原理》,第二卷,第291&mdash317頁,《邏輯》,第一卷,第11&mdash23頁,《哲學研究》,第一卷,第213頁及其後内容;斯特裡克:《聯合概念研究》。

    關于習慣的文獻多見于前面的參考文獻,另外還有墨菲的《習慣與智力》;拉德斯托克的《教育中的習慣》;霍維茨(同前),第一卷,第357&mdash368頁;以及羅森克蘭茨的《心理學》第157&mdash163頁。

     注意及其相關活動可參考漢密爾頓(同前),第十四講;薩利(同前),第四章;薩利的《心智》第五卷,第489頁中的&ldquo對比”默裡(同前),第105&mdash108頁;卡朋特:《精神心理學》,第三章;費裡爾:《大腦的功能》,第284&mdash288頁(關于可能的生理基礎);莫茲利:《心理生理學》,第312&mdash321頁;馮特:《生理心理學原理》,第二卷,第205&mdash212頁;洛采:《醫學心理學》第506頁及其後内容,《心理學綱要》第40&mdash46頁和《形而上學》第470&mdash480頁;施奈德,在《分辨》中有關于注意的分辨活動的專題讨論;霍維茨(同前),第一卷,第226&mdash234頁;烏爾裡齊(同前),第一卷,第二部分,第15&mdash44頁;還可參閱布拉德利在《心智》1886年7月号上的文章。

     關于作為一個整體的統覺特征的特别讨論,參考Staude在《哲學研究》第一卷,第149頁中的&ldquo心理交換中的統覺概念”福爾克曼(同前),第二卷,第175&mdash211頁;馮特(同前),第二卷,第219&mdash290頁,以及《邏輯》第一卷,第30&mdash65頁;拉紮勒斯:《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41&mdash58頁、第251&mdash275頁和其他地方;施泰因塔爾(同前),第166&mdash262頁。

    關于在時間關系中的統覺研究,可以在Friedrch、Tchisch、Cattell及其他人的文獻中找到,包括馮特的《哲學研究》。

     關于這個問題的教育學方面的意義,參閱蘭格:《統覺》;沃斯曼:《興趣》;Ziller:《普通教育學》(簡單統覺,第212&mdash243頁;複雜,第243&mdash266頁;無意注意,第266&mdash289頁;有意注意,第290&mdash314頁);德金姆帕斯:《教育》,第101&mdash118頁;Thring:《教學的理論與實踐》,第165&mdash176頁;佩雷:《兒童期的頭三年》(注意,第110&mdash120頁;聯合,第131&mdash146頁);Frohlich:《科學教育學》,第87&mdash128頁;貝内克:《教育學原理》,第86&mdash118頁;拉德斯托克(同前);以及Lederer的《習慣方法》。

     *** [1]原書即如此。

    下同。

    &mdash&mdash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