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理及其活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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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觀察就是了。
但我們必須清楚,這種功能對我們來說是已經掌握了的。
其實,隻要注意一下嬰兒就會發現,他們學習觀察樹和我們學習幾何定理一樣難。
那麼,如何對這些活動進行解釋呢?首先,情感是必須的。
除非心理受到客體或真理的影響,除非心理對它們産生某種興趣,否則心理活動絕不會指向或注意它們,它們也就不可能進入人的認識領域。
客體或真理确實是存在的,但對心靈來說是不存在的,除非它們有什麼能使大腦興奮的地方。
知識依賴于情感。
進一步說,情感對知識的引導還體現在它喚起了心理的注意,并将心理引導向需要認識的事物或現象,而這種注意的指向是一種意志行動。
很明顯,在開始學習幾何命題時,指向、控制和有意注意等意志活動是必需的。
而對樹的觀察則不同,此時的注意是自動、自發産生的。
相應的原理将在後面講到。
意志活動的影響因素 每一種意志活動都涉及認識過程。
即使像寫字這樣相對簡單的動作,或者主持一項龐大的商業交易這種複雜活動,都需要确定所要達到的目标,選擇恰當的實現方法和途徑。
要執行意志活動,必須具有對目标以及過程的認識。
同時,意志活動也依賴情感。
隻有為了滿足某種需要才會産生意志活動,而隻有一件事物和自我相關時才會産生需要。
那種毫無趣味的事物是激不起任何情緒反應的,也就不可能産生意志活動。
不言而喻,一個人是不會對他認為無關緊要的事情采取行動的。
無論其價值是多麼微小,這個事物的重要性或價值都是由它與自我的關聯決定的,由情感決定的。
情感的影響因素 另一方面,情感要以意志活動為前提。
沒有對大腦的興奮和刺激,沒有行動,也就沒有情感。
當仔細研究情感時,我們會發現積極的情感總是和健康的或習慣性的行為相連,而消極的情感則剛好相反。
許多觀察足以表明,情感和自我的所有意識内容都是相聯系的,而自我表現為活動或反應。
如果沒有活動或反應,就不會有情感。
隻要研究一下獲得财富帶來的快樂,或者失去朋友引起的悲痛,我們就能發現,快樂的情緒促進和增強了與自我相一緻的行為模式,而悲痛的情緒則阻礙和破壞了自我的行為模式。
總之,前者促進了自我的發展,而後者則阻礙了自我的發展。
自我的活動水平是提高還是降低,都是通過情感來表達的。
情感所有的具體的确定形式也都依賴于理智活動。
我們的情感總是投射在對象或事件上,而情感又和認識的形式有關。
正是因為兩者的關系密切,所以它們才不再含糊不清。
即使是最低級的情緒形式&mdash&mdash比如進食的快樂和傷口的疼痛&mdash&mdash我們都能發現它們是和對象相關聯的。
情緒并不是憑空而起的,而是與引發它的對象相關,并且在有機體身上的某些部分表達出來。
情感越高級,它與認識過程的聯系也就更加完全和确定。
例如,想要理解由藝術、道德、科學研究或宗教引起的情感,如果不與引發它的對象相聯系,是不可能的。
三者之間的必然聯系 我們已經看到,意志、知識和情感不是三種類型的意識,而是同一種意識的三個方面。
對這些方面的區分都是人為分析的結果。
在實際的例子中,三者都互為前提,缺一不可。
回顧前面對心理學的定義,我們也能看到這種相互聯系的必要性:心理學是以個體意識的形式來再造普遍的客觀内容的科學。
換句話說,每一種意識都是個體性與普遍性的統一體,不能被單獨地理解。
很明顯,普遍性的意識表現為認知過程,個體化的意識表現為情感過程,而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及其具體内容則表現為意志過程。
我們還可以知道,知識和情感都隻是自我的部分方面,或多或少有些抽象,而意志聯系着兩者,因而它更為全面,并且能夠理解前兩者。
下面我們将簡要談談這些觀點。
知識的普遍性 我們已經知道知識的對象
但我們必須清楚,這種功能對我們來說是已經掌握了的。
其實,隻要注意一下嬰兒就會發現,他們學習觀察樹和我們學習幾何定理一樣難。
那麼,如何對這些活動進行解釋呢?首先,情感是必須的。
除非心理受到客體或真理的影響,除非心理對它們産生某種興趣,否則心理活動絕不會指向或注意它們,它們也就不可能進入人的認識領域。
客體或真理确實是存在的,但對心靈來說是不存在的,除非它們有什麼能使大腦興奮的地方。
知識依賴于情感。
進一步說,情感對知識的引導還體現在它喚起了心理的注意,并将心理引導向需要認識的事物或現象,而這種注意的指向是一種意志行動。
很明顯,在開始學習幾何命題時,指向、控制和有意注意等意志活動是必需的。
而對樹的觀察則不同,此時的注意是自動、自發産生的。
相應的原理将在後面講到。
意志活動的影響因素 每一種意志活動都涉及認識過程。
即使像寫字這樣相對簡單的動作,或者主持一項龐大的商業交易這種複雜活動,都需要确定所要達到的目标,選擇恰當的實現方法和途徑。
要執行意志活動,必須具有對目标以及過程的認識。
同時,意志活動也依賴情感。
隻有為了滿足某種需要才會産生意志活動,而隻有一件事物和自我相關時才會産生需要。
那種毫無趣味的事物是激不起任何情緒反應的,也就不可能産生意志活動。
不言而喻,一個人是不會對他認為無關緊要的事情采取行動的。
無論其價值是多麼微小,這個事物的重要性或價值都是由它與自我的關聯決定的,由情感決定的。
情感的影響因素 另一方面,情感要以意志活動為前提。
沒有對大腦的興奮和刺激,沒有行動,也就沒有情感。
當仔細研究情感時,我們會發現積極的情感總是和健康的或習慣性的行為相連,而消極的情感則剛好相反。
許多觀察足以表明,情感和自我的所有意識内容都是相聯系的,而自我表現為活動或反應。
如果沒有活動或反應,就不會有情感。
隻要研究一下獲得财富帶來的快樂,或者失去朋友引起的悲痛,我們就能發現,快樂的情緒促進和增強了與自我相一緻的行為模式,而悲痛的情緒則阻礙和破壞了自我的行為模式。
總之,前者促進了自我的發展,而後者則阻礙了自我的發展。
自我的活動水平是提高還是降低,都是通過情感來表達的。
情感所有的具體的确定形式也都依賴于理智活動。
我們的情感總是投射在對象或事件上,而情感又和認識的形式有關。
正是因為兩者的關系密切,所以它們才不再含糊不清。
即使是最低級的情緒形式&mdash&mdash比如進食的快樂和傷口的疼痛&mdash&mdash我們都能發現它們是和對象相關聯的。
情緒并不是憑空而起的,而是與引發它的對象相關,并且在有機體身上的某些部分表達出來。
情感越高級,它與認識過程的聯系也就更加完全和确定。
例如,想要理解由藝術、道德、科學研究或宗教引起的情感,如果不與引發它的對象相聯系,是不可能的。
三者之間的必然聯系 我們已經看到,意志、知識和情感不是三種類型的意識,而是同一種意識的三個方面。
對這些方面的區分都是人為分析的結果。
在實際的例子中,三者都互為前提,缺一不可。
回顧前面對心理學的定義,我們也能看到這種相互聯系的必要性:心理學是以個體意識的形式來再造普遍的客觀内容的科學。
換句話說,每一種意識都是個體性與普遍性的統一體,不能被單獨地理解。
很明顯,普遍性的意識表現為認知過程,個體化的意識表現為情感過程,而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及其具體内容則表現為意志過程。
我們還可以知道,知識和情感都隻是自我的部分方面,或多或少有些抽象,而意志聯系着兩者,因而它更為全面,并且能夠理解前兩者。
下面我們将簡要談談這些觀點。
知識的普遍性 我們已經知道知識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