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知識的發展階段: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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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作為自我發展的知識 我們已經完成了原始材料以及知識形成過程的讨論,接下來我們将繼續讨論一些具體的事實&mdash&mdash原始材料被加工後形成的結果。

    這些事實可以用兩種方式來進行排序:按照心理學的意義排序,或者按照時間順序排序。

    後一種方式是以嬰兒最早出現的心理活動為起點,其他内容按照年齡或者成熟水平依次排序。

    前一種方式則考察每一種心理事實所包含的規則,并按照所涉及規則的複雜程度對事實進行排序。

    這兩種方式并不互相抵觸。

    事實上,智力活動的發展順序大體上與其中包含的規則的複雜程度相對應。

    然而,完全按照時間進行排序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與重複。

    所以,我們将按照内在的心理學的依據來排序。

     心理學的序列 對這個問題的陳述可以有多種方式。

    我們可以說智力開始于外在的、極少表征的狀态,向着内在的(internal)和最大限度象征性的(symbolic)方向發展。

    也就是說,可能存在這樣一個階段,在其中,感覺幾乎沒有經過任何轉換;與其他階段相比,它們的存在幾乎隻能代表它們自己。

    在這個維度上的另一個極端,也存在一個階段,感覺的實際存在與它們所代表的或所表征的對象相比,它們自己的價值已經顯得微不足道了。

    增加了象征性就增加了意義;這是由于觀念化的過程使然。

    我們也可以說,知識的發展就是觀念化(idealization)的意義從少到多的增加過程。

    既然意義存在于關系之中,我們還可以說,知識的增長可以用關系涉及的範圍的大小來衡量。

    每一次階段性的發展都是關系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更廣闊的領域。

    這三種描述模式可以這樣總結:智力是一個實現其自身的過程;當新的關系被發展起來,新的意義被賦予了它的産物時,智力自己也就形成了。

     知識是一個進步的過程 如前所述,知識的形成過程包括多個階段。

    個體并不是一生下來就具有了一個現成的自我,他的心理存在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

    因此,知識形成過程的各種形式要通過智力所達到的普遍性或實現性程度來界定。

    這就是所謂知識的門類(faculty),它不是指心智的不同能力,而是顯示了心智發展的不同層次。

    這些&ldquo門類&rdquo分别是知覺(Perception)、記憶(Memory)、想象(Imagination)、思維(Thinking)、直覺(Intuition)或者叫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

     知覺與其他階段的關系 在心理學中已經形成了一種理論,即每一個獨立的客體都是以完整的形式印刻到心智中,而無需心智的組織化加工。

    正是這個過程,即知覺,使我們獲得關于實在的知識。

    從這一理論出發,心智的活動隻在于對這些整體印象的組合與分離,其結果或多或少地是對自然本性的人為改造,這與我們在知覺中已經了解的明顯的現實産生了分歧。

    這一理論陷入了一個雙重錯誤之中。

    首先,知覺或對特定事物的認識不是一個被動的被印刻的行為,它包含對各種經驗的主動的整合。

    它是一個盡可能豐富、盡可能充分的經驗之後的延伸過程。

    科學觀察就是這樣一種例證。

    心智并不是被動地等待感覺作用于它,而是主動地去搜尋感覺,并修正原有的内容。

    各種可能條件下的科學實驗都是為了獲得新感覺。

    其次,諸如想象、思維等過程都不是對知覺的機械加工,它們是知覺的轉化和豐富,這個過程中,它們都遵循了同樣的法則:最大限度地滿足意義整合的需求。

    思維發掘出知覺中的潛在元素,用這種方式,思維實現了知覺的轉化,從而完善了知覺。

     II知覺 定義 知識最初始的和發展水平最低的形式,也是最特殊的形式,就是知覺。

    知覺因此可以定義為:關于真實呈現的特定事物或事件的知識。

    在平常的表述方式中,心智的理解活動的對象是&ldquo感覺的世界&rdquo。

    這是知識中最低級的一個階段,它隻包含了對感覺的最簡單的初級轉化,由看見的、聽見的、接觸到的、嘗到的等内容構成。

    在解釋知覺過程之前,我們應該先分析知覺領域的主要特征,目的是明确我們要解釋的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

     1.知覺的問題 知覺對象的世界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一種非我的存在(notourselves);2)它由特殊的、獨立的事或物構成;3)凡是被知覺的對象,都是存在于空間中的。

     ①知覺的對象世界,以及所有構成它的事物都是與自我相對立的。

    這個世界獨立于心智之外;心智僅僅是打開它的感覺器官,讓這個世界的信息進入意識。

    它是一個外在的世界,而心智則是純粹内在的。

    觀念的系列在心智中如走馬燈一樣輪流變換,但這并不會導緻對象本身的變化。

    所有在對象世界中的存在和變化都遵循物理的規律,它們獨立于心智之外。

    知覺與思維相反。

    後者是主觀的,它的存在依賴于智力。

    前者是客觀的,其存在與智力無關。

    被知覺到的世界和自我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兩者泾渭分明。

    在知覺過程中,非我與自我是完全分離的。

     ②與自我相對的知覺的對象世界由獨特的、具體的事物構成。

    當我睜開眼睛,便察覺到了房間,在房間裡有椅子、桌子、書本、圖畫等等。

    這些都是相互獨立的事物。

    當我們的知覺覆蓋了所有這些對象,我們便擁有了整個世界。

    每一個對象都是獨立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它們彼此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其中一個對象可能會包含别的對象,比如桌子在房間裡;或者它們彼此靠近,比如椅子在桌子旁邊;但這種聯系純粹是偶然性的。

    即使這張桌子是在室外,在一棵樹下,它仍然隻是一張桌子。

     ③知覺的對象世界是當前的(present)世界;也就是說它們存在于空間之中。

    這個特征使它與記憶相區别,它們對自我都具有同樣的意義,并且同樣是由獨特的元素構成。

    但記憶是過去的世界,或者說,它是存在于時間之中的。

    每一個知覺對象都以空間關系與其他對象相聯系,這種聯系或者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整體之間的關系,或者是一個整體的不同構成部分之間的關系。

     2.問題的解決 如前所述,心理學必須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感覺元素以及構成知識的其他原始素材等内容是如何通過統覺和保持過程被轉化成空間世界中相互獨立的事物的。

    在對這個問題作出正确的回答之前,我們應該排除一些不正确的假設。

     不正确的解釋 這個問題不能僅僅從外部世界的存在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