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大家庭制度的流弊(2)

關燈
《紅樓夢》所描寫的以榮府為主,甯、榮兩府除節日一同享宴之外,平日皆分家異爨。

    赦、政兩房因賈母尚在,《禮》雲“父母存,不有私财”(《禮記注疏》卷一《曲禮上》),雖然“同房各爨”,“并未分家”,而由賈赦之子賈琏總管家務。

    若據賈政自述,“犯官祖父遺産并未分過;惟各人所住的房屋有的東西便為己有”(第一百五回)。

    但所謂“各爨”,當林黛玉初入榮府,吃飯時,賈母對黛玉說:“你舅母和嫂子們是不在這裡吃飯的。

    ”(第三回)故除黛玉外,陪賈母吃飯的不過迎春、探春、惜春三人。

    此時寶玉不在家,王夫人是賈母特别叫她坐下同吃。

    至于邢夫人、李纨、鳳姐均各在各的房裡吃飯(第三回),是則雖然“各爨”,而又分吃。

    這也許因為各人口味不同,以榮府之富,分食并不覺得浪費。

    然而他們的感情不免因之疏遠,其能保持和氣,是因為賈母尚在,衆有所怕,表面上不得不和睦。

    其實彼此妒忌,仍是免不了的。

    請看鴛鴦之言: 鴛鴦道:“為人是難做的:若太老實了,沒有個機變,公婆又嫌太老實了,家裡人也不怕;若有些機變,未免又治一經損一經。

    ……這不是我當着三姑娘說:老太太偏疼寶玉,有人背地怨言還罷了,算是偏心;如今老太太偏疼你,我聽着也是不好。

    這可笑不可笑?”探春笑道:“……我說:倒不如小戶人家,雖然寒素些,倒是天天娘兒們歡天喜地,大家快樂。

    我們這樣人家,人都看着我們不知千金萬金,何等快樂,殊不知這裡說不出來的煩難更利害!”(第七十一回) 鴛鴦不過說明得寵與不得寵的人互相妒忌而已。

    其實,不問榮府或甯府,到了玉字輩,傳代已有四世。

    因之,各房之間,有的富,有的貧。

    貧富不同,貧者妒富,富者欺貧,勢所難免。

    當賈母于元宵夜開宴之時,“曾差人去請衆族中男女”,“有一等妒富愧貧,不肯來的;更有憎畏鳳姐之為人,賭氣不來的……因此,族中雖多,女眷來者不過賈藍之母婁氏,帶了賈藍來。

    男人隻有賈芹、賈芸、賈菖、賈菱四個”(第五十三回)。

    其貧窮的,連奴才都看不起他們的親戚,例如金榮與秦鐘大鬧書房,“寶玉問李貴,這金榮是那一房的親戚”,“茗煙在窗外道:‘他是東府裡璜大奶奶的侄兒……璜大奶奶是他姑媽。

    ——你那姑媽隻會打旋磨兒,給我們琏二奶奶跪着借當頭,我眼裡就看不起他那樣主子奶奶。

    ’”(第九回),此不過小孩吵架而已。

    趙姨娘對馬道婆說:“我們娘兒們跟的上這屋裡那一個兒?寶玉還是小孩子家,長的得人意兒,大人偏疼他些兒,也還罷了;我隻不服氣這個主兒!”一面說,一面伸了兩個指頭。

    馬道婆會意,便問道:“可是琏二奶奶?……不是我說句造孽的話,——你們沒本事,也難怪。

    ——明裡不敢怎樣,暗裡也算計了,還等到如今!”趙姨娘聽這話,“連忙開了箱子,将衣服首飾拿了些出來,并體己散碎銀子,又寫了五十兩一張欠約,遞與馬道婆”。

    馬道婆在家中作法,寶玉及鳳姐果然瘋起來了(第二十五回)。

    一家的人彼此暗鬥,所以探春聽到寶钗要搬出大觀園,陪薛姨媽作伴,就道: 很好。

    不但姨媽好了還來,就便好了不來也使得。

    ……有别人攆的,不如我先攆!親戚們好,也不必要死住着才好。

    咱們倒是一家子親骨肉呢,一個個不像烏眼雞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第七十五回) 大家庭而未分家,确有此種現象。

    其尤弊者,财産既然不是個人私有而是全家公有,那麼,有權勢的就可從中舞弊,将公産變為私财,鳳姐的作風就是如此。

    其貧窮的則利用紅包,讨好富的,假其權勢,分潤微利。

    當建築大觀園之時,許多雜務均由賈家子弟擔任,賈家子弟不是單盡義務而已,蓋欲從中牟利。

    富者又因财産不是他個人私有,就閉着眼睛,聽他們營私舞弊。

    例如賈珍派賈薔“下姑蘇請聘教習,采買女孩子(訓練為女戲子),置辦樂器行頭等事”,賈琏就笑道:“裡頭卻有藏掖的。

    ”(第十六回)賈薔回來之後,就總理這批女戲子的“日月出入銀錢等事,以及諸凡大小所需之物料帳目”(第十七回)。

    “賈薔系甯府中之正派玄孫”(第九回),故有此種好缺。

    賈芹因為他母楊氏很會讨好鳳姐,鳳姐就派他到家廟鐵檻寺,去管小和尚小道士,每月“也好弄些錢使用”(第二十三回)。

    不知何時始,賈芹乃在饅頭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