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思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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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
問題來自甚至不知是何原因令他做如是追問的無知者
甲
真理是否可教?[1]我們将由這個問題開始。
這是一個蘇格拉底式的問題,或者說是由蘇格拉底的問題演變而來。
他曾問美德是否可教,因為美德曾一再被定義為知識(參《普羅泰戈拉》、《高爾吉亞》、《美諾》和《歐緒德谟》)。
如果真理是可教的,它就必須被設定為&ldquo非存在&rdquo,于是乎,因為它是可教的,所以它是被人追尋到的。
在此我們碰到了一個難題,即蘇格拉底在《美諾》篇(80節結尾)中提醒讀者注意到的那個&ldquo好鬥的命題&rdquo[2],也就是說,一個人不可能追尋他所知的,同樣也不可能追尋他所不知的。
他不能追尋他所知的,既然他已經知道了;他亦不能追尋他所不知的,因為他甚至不知道他應該去追尋什麼。
借助于這樣一種思路,蘇格拉底想通了這個難題,即:所有的學習和追問都隻不過是回憶[3],因此,無知者隻需被提醒,以便依靠他自己回憶起他曾知道的。
如此一來,真理并不是被帶到他身内,而是本來就在他身内。
蘇格拉底繼續發展了這個思想,結果那種希臘式的情緻[4]在此得到了濃縮,因為這思想成為靈魂不朽的一個證據,請注意這是向後倒退的;或者成為靈魂在先存在的一個證據[5]。
[6] 由此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在忠實于自身和藝術化地實現他本人所理解的東西這些方面帶來了哪些神奇的後果。
他曾是且将一直是一名助産士;這并非因為在他的身上&ldquo缺乏肯定的東西&rdquo[7][8],而是因為他将這一點視為人與人之間所能有的至上關系。
在這方面他永遠是正确的。
雖然從來都存在着一個神聖的出發點,但是如果我們反思&ldquo絕對&rdquo而非與偶然性周旋,并且發自内心地自願放棄去理解那個被視為是人類的欲念和體系的奧秘的&ldquo一半&rdquo的觀念[9]的時候,第一章思想方案哲學片斷則蘇格拉底所說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仍然是真實的關系。
蘇格拉底是神親自審定的助産士之一,他所完成的業績是神的事業(參柏拉圖《申辯》),盡管人們把他看成是個怪人[10](《泰阿泰德》,第149節)。
神的旨意是說&mdash&mdash對此蘇格拉底自己是理解的,神禁止他生産(&ldquo神讓我為他人接生,可是卻拒絕了讓我生産&rdquo,《泰阿泰德》,第150節)[11];因為在人與人之間為他人接生[12]是至上的關系,而生産則當歸諸神。
從蘇格拉底的角度出發,任何一個在時間當中的出發點,正因為如此,都是一個偶然的、消失着的點,一種偶因。
一位教師差不多也是這樣,假如說他是以某種方式将他本人及其學識奉獻出來的話,那麼他并沒有給予,而隻是在拿走。
這樣一來他甚至算不得某人的朋友,更别提是教師了。
可這正是蘇格拉底思想的深刻之處,是其高貴的、徹底的人性,他沒有徒勞無益地與那些聰明的頭腦為武,而是自視與毛皮工匠聯系得更緊密。
這也就是他為什麼很快就&ldquo确信物理學并非人類的學科,從而開始在作坊和廣場宣講倫理學&rdquo的原因(第歐根尼·拉爾修,Ⅱ,5,21);他與所有與他交談的人絕對平等地讨論哲學,不管對方是誰。
半心半意地,讨價還價地,帶着堅執和放棄,在一定程度上一個人好像欠了另一個人些什麼,但在一定程度上卻又不是這麼回事。
帶着那個模糊的詞,它能夠解釋一切但卻除了&ldquo究竟在哪種程度上&rdquo之外。
帶着所有這些東西,人們既沒有超越蘇格拉底,也沒有達到啟示的概念,而是停留在空談之中。
在蘇格拉底看來,每個人自己就是中心,整個世界隻以他為中心,因為人的自我認識是一種神的認識。
蘇格拉底就是這樣理解自己的,他認為每個人也應該這樣理解自身,并且以此去理解他與單一者的關系,帶着同樣的謙卑和驕傲。
由此,蘇格拉底擁有足夠的勇氣和冷靜成為他自己,而在與他人的關系的問題上,他甚至對最愚蠢的人也隻不過是一個偶因。
噢,多麼罕見的慷慨,在我們的時代真是少見,如今的牧師隻比教堂執事大一點兒,任何他人都是權威,所有的差異和權威都在某種具有共性的瘋狂中、或者說在同甘共苦[13]中被調和了[14]。
在無人真正擁有權威、無人能夠以此方式令他人受益、或者真正能夠把被保護人[15]帶走的情況下,别的方式反而會更成功。
因為有一點是确定的,當一個傻瓜自己走開之時,他會帶上其他很多人[16]。
假如在習得真理方面情況确實如此的話,那麼我是向蘇格拉底還是普羅弟科[17]還是某個女仆學習,這一點于我僅有曆史的意義;或者假設我像那個處于迷狂之中的柏拉圖[18],則這種關系就是詩性的。
那種迷狂,盡管很美,盡管我希望我本人以及所有他人都擁有&ldquo激情的傾向&rdquo[19]&mdash&mdash隻有斯多噶主義者會小心提防它,盡管我并沒有以蘇格拉底式的慷慨和蘇格拉底式的自我棄絕來思考其虛無性;但是,這迷狂隻不過是一種幻象,蘇格拉底可能會說那是頭腦的迷糊,其間世俗的差異性幾乎是貪婪地膨脹着。
對我來說,蘇格拉底或者普羅弟科所教授的到底是什麼,這一點除了能引起我的曆史興趣外别無他緻,因為那個能使我獲得安甯的真理本就在我身内,它将由我自己帶出來,即便是蘇格拉底也不能把它交給我,就像車夫拉不動馬匹所拉的重物一樣,盡管他的鞭子可以幫助他達到這一目的。
[20]我與蘇格拉底或普羅弟科的關系與我的永恒福祉無關,因為我的永恒福祉是在我掌握真理的進程中反向地給予我的,而這真理我從一開始即已擁有,隻是我并不知道。
假想我在來世遇到了蘇格拉底或者普羅弟科或者那個女仆,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過是偶因,正如蘇格拉底無畏地說過的,即使在陰曹地府裡他也隻是發問[21];因為關于發問的思想的終結點在于,被詢問到的人原本即擁有真理,并且他是自己獲得這真理的。
時間的出發點是無,因為就在我發現我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從來都擁有真理的那一瞬,那個瞬間已經被隐藏在永恒之中、被永恒吸收掉了,可以說我甚至都無法找到它,盡管我尋找過了,因為它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它隻是&ldquo無所不在且又無處存在&rdquo[22]。
乙 假設事實并非如上所述,則時間中的瞬間就會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以至于我永遠都無法将之忘卻,因為那個尚未來臨的永恒就在這一瞬間臨現。
下面我們将在此假設之下考察與&ldquo真理是否可教&rdquo這一問題相關的諸種情況。
1)先前的狀态 我們從蘇格拉底的難題開始,即人如何能夠尋找到真理,既然無論人是否擁有真理,這一點都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蘇格拉底式的思想取消了或此或彼的選擇,因為從根本上說,每個人原本就擁有真理。
這是蘇格拉底的解釋。
我們已經看到了由此而生的與瞬間相關的結果。
假如瞬間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那麼追尋者在此之前并未獲得真理,他甚至還沒有處于無知的狀态;否則,那個瞬間隻不過是偶因的瞬間。
實際上,他甚至連追尋者都算不上。
這就是我們提出難題的方式,如果我們并不想用蘇格拉底的方式來解釋它的話。
結果他應該被界定為身處真理之外(不是接近着真理,而是遠離着真理,就像改宗者那樣),或者被界定為謬誤[23]。
他就是謬誤。
但是,我們如何能夠提醒他想起他并不知道的、因而也無法回憶起來的東西呢?或者說這樣做有什麼用呢? 2)教師 假如教師要成為提醒學生的偶因,那麼他并不是幫助學生回憶起他原本知道真理這一事實,因為那學生實際上是謬誤。
教師能夠成為學生去回憶的偶因就在于,學生是謬誤。
可是,通過回憶,學生恰恰被排除在真理之外,甚至超過了他對自己是謬誤的無知。
結果,教師恰恰通過提醒學生的方式而把學生從自己身邊推開了;隻是學生以轉向自身的方式發現了他的謬誤,而非發現他曾經知道真理的事實。
就此種意識行為言,蘇格拉底的原則是有效的:教師僅僅是一種偶因,不管他是何許人物,即使他是神。
因為我自己的謬誤隻有我自己才能發現;隻有當我發現它的
這是一個蘇格拉底式的問題,或者說是由蘇格拉底的問題演變而來。
他曾問美德是否可教,因為美德曾一再被定義為知識(參《普羅泰戈拉》、《高爾吉亞》、《美諾》和《歐緒德谟》)。
如果真理是可教的,它就必須被設定為&ldquo非存在&rdquo,于是乎,因為它是可教的,所以它是被人追尋到的。
在此我們碰到了一個難題,即蘇格拉底在《美諾》篇(80節結尾)中提醒讀者注意到的那個&ldquo好鬥的命題&rdquo[2],也就是說,一個人不可能追尋他所知的,同樣也不可能追尋他所不知的。
他不能追尋他所知的,既然他已經知道了;他亦不能追尋他所不知的,因為他甚至不知道他應該去追尋什麼。
借助于這樣一種思路,蘇格拉底想通了這個難題,即:所有的學習和追問都隻不過是回憶[3],因此,無知者隻需被提醒,以便依靠他自己回憶起他曾知道的。
如此一來,真理并不是被帶到他身内,而是本來就在他身内。
蘇格拉底繼續發展了這個思想,結果那種希臘式的情緻[4]在此得到了濃縮,因為這思想成為靈魂不朽的一個證據,請注意這是向後倒退的;或者成為靈魂在先存在的一個證據[5]。
[6] 由此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在忠實于自身和藝術化地實現他本人所理解的東西這些方面帶來了哪些神奇的後果。
他曾是且将一直是一名助産士;這并非因為在他的身上&ldquo缺乏肯定的東西&rdquo[7][8],而是因為他将這一點視為人與人之間所能有的至上關系。
在這方面他永遠是正确的。
雖然從來都存在着一個神聖的出發點,但是如果我們反思&ldquo絕對&rdquo而非與偶然性周旋,并且發自内心地自願放棄去理解那個被視為是人類的欲念和體系的奧秘的&ldquo一半&rdquo的觀念[9]的時候,第一章思想方案哲學片斷則蘇格拉底所說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仍然是真實的關系。
蘇格拉底是神親自審定的助産士之一,他所完成的業績是神的事業(參柏拉圖《申辯》),盡管人們把他看成是個怪人[10](《泰阿泰德》,第149節)。
神的旨意是說&mdash&mdash對此蘇格拉底自己是理解的,神禁止他生産(&ldquo神讓我為他人接生,可是卻拒絕了讓我生産&rdquo,《泰阿泰德》,第150節)[11];因為在人與人之間為他人接生[12]是至上的關系,而生産則當歸諸神。
從蘇格拉底的角度出發,任何一個在時間當中的出發點,正因為如此,都是一個偶然的、消失着的點,一種偶因。
一位教師差不多也是這樣,假如說他是以某種方式将他本人及其學識奉獻出來的話,那麼他并沒有給予,而隻是在拿走。
這樣一來他甚至算不得某人的朋友,更别提是教師了。
可這正是蘇格拉底思想的深刻之處,是其高貴的、徹底的人性,他沒有徒勞無益地與那些聰明的頭腦為武,而是自視與毛皮工匠聯系得更緊密。
這也就是他為什麼很快就&ldquo确信物理學并非人類的學科,從而開始在作坊和廣場宣講倫理學&rdquo的原因(第歐根尼·拉爾修,Ⅱ,5,21);他與所有與他交談的人絕對平等地讨論哲學,不管對方是誰。
半心半意地,讨價還價地,帶着堅執和放棄,在一定程度上一個人好像欠了另一個人些什麼,但在一定程度上卻又不是這麼回事。
帶着那個模糊的詞,它能夠解釋一切但卻除了&ldquo究竟在哪種程度上&rdquo之外。
帶着所有這些東西,人們既沒有超越蘇格拉底,也沒有達到啟示的概念,而是停留在空談之中。
在蘇格拉底看來,每個人自己就是中心,整個世界隻以他為中心,因為人的自我認識是一種神的認識。
蘇格拉底就是這樣理解自己的,他認為每個人也應該這樣理解自身,并且以此去理解他與單一者的關系,帶着同樣的謙卑和驕傲。
由此,蘇格拉底擁有足夠的勇氣和冷靜成為他自己,而在與他人的關系的問題上,他甚至對最愚蠢的人也隻不過是一個偶因。
噢,多麼罕見的慷慨,在我們的時代真是少見,如今的牧師隻比教堂執事大一點兒,任何他人都是權威,所有的差異和權威都在某種具有共性的瘋狂中、或者說在同甘共苦[13]中被調和了[14]。
在無人真正擁有權威、無人能夠以此方式令他人受益、或者真正能夠把被保護人[15]帶走的情況下,别的方式反而會更成功。
因為有一點是确定的,當一個傻瓜自己走開之時,他會帶上其他很多人[16]。
假如在習得真理方面情況确實如此的話,那麼我是向蘇格拉底還是普羅弟科[17]還是某個女仆學習,這一點于我僅有曆史的意義;或者假設我像那個處于迷狂之中的柏拉圖[18],則這種關系就是詩性的。
那種迷狂,盡管很美,盡管我希望我本人以及所有他人都擁有&ldquo激情的傾向&rdquo[19]&mdash&mdash隻有斯多噶主義者會小心提防它,盡管我并沒有以蘇格拉底式的慷慨和蘇格拉底式的自我棄絕來思考其虛無性;但是,這迷狂隻不過是一種幻象,蘇格拉底可能會說那是頭腦的迷糊,其間世俗的差異性幾乎是貪婪地膨脹着。
對我來說,蘇格拉底或者普羅弟科所教授的到底是什麼,這一點除了能引起我的曆史興趣外别無他緻,因為那個能使我獲得安甯的真理本就在我身内,它将由我自己帶出來,即便是蘇格拉底也不能把它交給我,就像車夫拉不動馬匹所拉的重物一樣,盡管他的鞭子可以幫助他達到這一目的。
[20]我與蘇格拉底或普羅弟科的關系與我的永恒福祉無關,因為我的永恒福祉是在我掌握真理的進程中反向地給予我的,而這真理我從一開始即已擁有,隻是我并不知道。
假想我在來世遇到了蘇格拉底或者普羅弟科或者那個女仆,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過是偶因,正如蘇格拉底無畏地說過的,即使在陰曹地府裡他也隻是發問[21];因為關于發問的思想的終結點在于,被詢問到的人原本即擁有真理,并且他是自己獲得這真理的。
時間的出發點是無,因為就在我發現我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從來都擁有真理的那一瞬,那個瞬間已經被隐藏在永恒之中、被永恒吸收掉了,可以說我甚至都無法找到它,盡管我尋找過了,因為它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它隻是&ldquo無所不在且又無處存在&rdquo[22]。
乙 假設事實并非如上所述,則時間中的瞬間就會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以至于我永遠都無法将之忘卻,因為那個尚未來臨的永恒就在這一瞬間臨現。
下面我們将在此假設之下考察與&ldquo真理是否可教&rdquo這一問題相關的諸種情況。
1)先前的狀态 我們從蘇格拉底的難題開始,即人如何能夠尋找到真理,既然無論人是否擁有真理,這一點都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蘇格拉底式的思想取消了或此或彼的選擇,因為從根本上說,每個人原本就擁有真理。
這是蘇格拉底的解釋。
我們已經看到了由此而生的與瞬間相關的結果。
假如瞬間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那麼追尋者在此之前并未獲得真理,他甚至還沒有處于無知的狀态;否則,那個瞬間隻不過是偶因的瞬間。
實際上,他甚至連追尋者都算不上。
這就是我們提出難題的方式,如果我們并不想用蘇格拉底的方式來解釋它的話。
結果他應該被界定為身處真理之外(不是接近着真理,而是遠離着真理,就像改宗者那樣),或者被界定為謬誤[23]。
他就是謬誤。
但是,我們如何能夠提醒他想起他并不知道的、因而也無法回憶起來的東西呢?或者說這樣做有什麼用呢? 2)教師 假如教師要成為提醒學生的偶因,那麼他并不是幫助學生回憶起他原本知道真理這一事實,因為那學生實際上是謬誤。
教師能夠成為學生去回憶的偶因就在于,學生是謬誤。
可是,通過回憶,學生恰恰被排除在真理之外,甚至超過了他對自己是謬誤的無知。
結果,教師恰恰通過提醒學生的方式而把學生從自己身邊推開了;隻是學生以轉向自身的方式發現了他的謬誤,而非發現他曾經知道真理的事實。
就此種意識行為言,蘇格拉底的原則是有效的:教師僅僅是一種偶因,不管他是何許人物,即使他是神。
因為我自己的謬誤隻有我自己才能發現;隻有當我發現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