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章 馬坎德太太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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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很多的人,包括當時正在初露頭角的“活體解剖激烈派”雜志的編輯在内,都會認為索米斯沒有丈夫氣,應當把他妻子門上的鎖敲掉,把妻子痛打一頓,跟她仍舊快快活活過着結婚的生活。

     目前人類的殘忍行為雖然不象過去那樣可恨地被仁慈的意味沖淡掉,可是國内一部分溫情主義的人盡可以放心,因為索米斯這類事情是全然不來的。

    原來在福爾賽家人中間,打罵的行為并不受歡迎;他們太小心謹慎了,而且,整個說來,心腸也太軟。

    拿索米斯來說,他的性格裡總還帶有一般的自尊心,這點自尊心雖不足以使他真正做出什麼慷慨的事情,卻足以阻止他聽任自己做出極端卑鄙的事情,除非是在他極度氣憤之下。

    最大的理由是這個十足的福爾賽堅決不肯承認自己有什麼可笑的地方。

    他除掉把妻子老老實實打一頓外,别無辦法可想,因此他也就一聲不響容忍下來了。

     從夏天起,一直到秋天,他照樣上他的事務所,理他的藏畫,并且請朋友到家裡來吃晚飯。

     他暑天也沒有出門,因為伊琳不肯離開倫敦。

    羅賓山的房子雖則造好了,始終還是空着,沒有主兒。

    索米斯對“海盜”提出控訴,要求他賠償三百五十鎊的損失。

     一家叫佛裡克—艾布的律師事務所代表波辛尼提出辯護。

    他們一方面承認事實,但是對索米斯的通信提出異議;這封信如果去掉一些法律名詞的話,就等于這樣:那句“根據這封信的條件‘全權作主’”完全是自相抵觸的。

     也是機會湊巧——這種機會在法律界那些掌握機要的人士中雖則難得碰到,但也不是不可能的——有不少關于這項對策的消息傳到索米斯耳朵裡來。

    原來他的事務所裡那位同夥勃斯達有一次往法院訟費檢察官華米斯萊家中赴宴,碰巧就坐在普通法院的年青辯護士①姜克利的旁邊。

    凡是法律界聚會,碰到婦女不在座時,總逼得要談些所謂“本行”;就因為這個緣故,那位年輕有為的姜克利辯護士就跟他的鄰座提出一個不涉及他個人利害的難題來;這位鄰座的姓名他并不知道,因為勃斯達一直都是在幕後活動,外面很少人曉得他的名字。

     姜克利說他碰到一件案子,裡面有一點“很微妙”。

    接着他就把索米斯這件案子裡的難題講給他聽,同時小心保持着一切職業上應守的秘密。

    他說他跟人家談過,那些人都認為“很微妙”。

    不幸的是,引起争執的數目很小,“不過對于他的當事人來說卻他媽的關系很大”——華米斯萊家裡的香槟酒雖則不好,可是很多——他擔心法官可能會敷衍了事。

    他打算大大的幹一下——這一點很微妙。

    他的鄰座怎麼一個看法?勃斯達為人本來極端深沉,所以什麼話都沒有說。

    可是事後他把這①英國的律師分出庭與不出庭兩種,為了分别起見,在本書中把出庭律師都譯作辯護士。

     事告訴了索米斯,有點近于惡意開玩笑,原來他這人雖則不大說話,一個普通人的愛惡還是有的;最後他還說出自己的意見,認為這一點的确“很微妙”。

     我們這位福爾賽根據原來的決定,已經把這件案子委托喬布林一波爾特律師事務所辦理了;委托之後,立刻就懊悔沒有親自辦理這件事。

    當他收到波辛尼方面送來的辯護書副本之後,他就上這家律師事務所來。

     這時喬布林律師已經故世了好幾年,經手這件案子的是波爾特;波爾特告訴索米斯,在他看來,這一點相當微妙;他很想請教一下專家的意見。

     索米斯叫他去請教一位能手,兩個人就去找到皇家法律顧問華特布克,認為他是數一數二的;華特布克把文件留在手裡六個星期,然後寫了下面的意見: “在我看來,這封信的真正解釋跟雙方的原來動機有很大關系,要看審判時雙方的口供才能決定。

    我認為應當設法從建築師這方面弄到一點材料,表示他承認自己知道用錢不能超出一萬二千零五十鎊。

    至于要我研究的那一句‘根據這封信的條件“全權作主”’的話,這一點很微妙;不過我覺得大體說來‘波瓦盧控訴白拉斯地德水泥公司’一案的判例是可以援用的。

    ” 他們就根據這個意見着手起來,向對方提出些質詢書,但是可恨的是佛裡克—艾布的回信非常之高明,信裡什麼都沒有承認,而且也不損害到自己的權益。

     索米斯到十月一号才看到華特布克的意見書,就在餐室裡等候用晚飯的時候。

    這使他心緒很是不甯;倒不完全是因為看見“波瓦盧控訴白拉斯地德水泥公司”案件的判例可以援用的緣故,而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