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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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十年清道光二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辰,命奉朝賀金履陽,特賜幾杖,以年滿九十也。

     1月2日 ○己巳,以趙元錫爲鹹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

     ○以樸晦壽爲吏曹判書,趙冀永爲禮曹判書。

     1月3日 ○庚午,輔國崇祿大夫領敦寧府事永興府院君金祖根卒。

    命告由于徽定殿。

     1月6日 ○癸酉,以金煐爲禦營大將,趙寅永爲扈衛大將,金興根爲兵曹判書。

     1月13日 ○庚辰,召對于重熙堂。

     1月15日 ○壬午,京各司各營,進癸卯會計簿。

    〈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禦營、摠廳,時在黃金一百四十二兩一錢七分,銀子二十二萬二千四百三十兩一分零,錢文一百十一萬八千七十一兩九錢八分,綿紬一百五十四同四十七疋三十三尺,木二千七百七同二十二疋九尺,苧布九十二同四十疋十一尺,布子八百九十二同十一疋七尺,米二十萬五千九百四十一石五鬥一升零,田米四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石二升零,太二萬四千九百四十三石八鬥八升零,皮雜穀三萬八千三十八石五鬥七升零。

    〉 1月17日 ○甲申,上禦重熙堂,召見奉朝賀金履陽。

    賜幾杖後,進箋謝恩也。

     1月19日 ○丙戌,上詣徽定殿,行奠酌禮。

     1月25日 ○壬辰,上禦重熙堂,行藥院入診,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左議政權敦仁啓言:「宋能相之《備要》、《箚記》,亦不過考據禮書,參辨已疑,而蓋箚記出於能相二十歲以前者,則下語之際,設或有率爾不審之失,遽加以侮毀先賢之目,固已過矣。

    況《備要》一書,雖經先正臣金長生鑑正其書,則申義慶之編輯,而先正之所追錄識別者,序文後敍,可按而知,則當初儒疏之聲討,終未免抉摘之太深。

    而至曰『私絶淵源,陰懷異心』,其亦言之,不成事理也。

    先正臣金長生,卽先正臣宋時烈之師,而能相,乃宋先正之孫也,以孫而不滿於其祖之所嘗服勤,而乃反私絶淵源雲者,是豈天理人情之所近似?而竟歸之於譏貶朱子,誣悖先祖,則尤烏可捃摭之至於此甚乎?儒者削逸,卽是死後極典,追律三十六年未蒙伸白。

    簡孚踈理,固爲聖朝美政。

    而事關斯文,臣不敢擅斷,請詢議于時、原任大臣處之。

    」尋因詢同,從之。

    敦仁又啓言:「宋文欽以先正臣宋浚吉之玄孫,服襲家庭,薰陶賢兄,經術行誼,文章言議,爲一代賢士大夫之所推重。

    以其不喜標緻,力辭薦剡,雖不在旌招之列,而似此特異之人,特令選部,贈以長憲兼祭酒之職。

    」從之。

     ○以金興根、樸永元爲奎章閣提學,金學性爲直提學,趙禹錫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熙絅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李熠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

     1月27日 ○甲午,設人日製于泮宮。

     二月 2月2日 ○己亥,敎曰:「科場嚴考試公然後,人才可興,士趣可正。

    其嚴不嚴公不公,顧不在主司之實心對揚乎?百年積弊,雖難一一追論,而向者大臣筵奏,特其大略耳。

    國有關和,予何多誥?令廟堂,以此下敎,更爲措辭,關飭於掌試道臣及北評事處。

    」仍令政院,招緻京試官都事於啓闆前,各別曉諭。

     2月4日 ○辛醜,上展拜于太廟景慕宮,春謁也,仍詣望廟樓行禮。

    上曰:「禦眞所奉處,溫堗乎?廳事乎?」戶曹判書樸永元曰:「溫堗矣。

    」上曰:「雖或點火,恐有煙氣侵濕之慮,暫爲移奉於他所,改爲廳事似好矣。

    」 2月6日 ○癸卯,上禦重熙堂,召見回還告訃使。

     2月9日 ○丙午,以閔晳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2月10日 ○丁未,晝講于重熙堂。

     2月15日 ○壬子,上禦重熙堂,行藥院入診,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擢徐左輔趙容和、金東健爲正卿。

     ○以李應植爲右邊捕盜大將。

     ○以李奎鉉爲刑曹判書,徐左輔爲漢城府判尹,金鎰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2月21日 ○戊午,上詣慕華館,迎勑。

     ○勑使行諭祭于魂殿。

     ○接見勑使,行茶禮于明政殿。

     2月22日 ○己未,上詣館所,接見勑使行茶禮。

     2月24日 ○辛酉,上詣館所,送勑使,召見伴送使李若愚。

     2月25日 ○壬戌,刑曹判書李奎鉉疏曰: 臣於月前,待罪京兆時,本府禁隷,被打於北漢營屬,而摠戎使柳基常,謂以其所管轄之地,妄生相持務勝之意,縳打吏隷之校卒,拒逐官差之門將,惟意容護,不卽捉送,臣爲念周便之方,悖校則薄勘,犯漢則收贖。

    豈有一毫之箚着摠使,而反懷遂非逞憾之心,讆言淩踏。

    臣之遞職翌日,縳拿該吏,還索罰鍰。

    盛氣咆哮,擧措駭妄,堂堂掌法之司,忽遭前所未聞之事。

    禁詰聽理,府曹無異,不敢以承飭一赴,晏然蹲冒,乞治臣溺職之罪。

     批曰:「省疏具悉,苟有是也。

    彼固可駭,何至於以此辭職乎?」 ○敎曰:「今以秋判疏觀之,摠使事不可但以虧損朝體言。

    施以罷職之典。

    」尋仍之。

     ○敎曰:「此係先正遺集之事,而又登臺疏,故姑使之行査,則此胡甚難?而始也單査單招,草草了當,已不成事體,仍又遷就,不爲擧行,以緻屢煩飭敎者,果何故也?至於揭題不審之失,前已勘罷,而若曰眞如言者之言,意在移怒,自陷醜正之科雲爾,則參以事理,寧有是也?寧有是也?但職在藩臣,擔閣朝令,法紀所關,不可仍置,前全羅監司徐箕淳,施以湖沿投畀之典,配茂長。

    」尋宥之。

     2月28日 ○乙醜,以金東健爲刑曹判書,樸岐壽爲工曹判書,尹定鉉爲奎章閣直閣。

     三月 3月5日 ○壬申,備局啓言:「今番一所初場之擧子相鬨,聽聞驚駭,場內操束,已無可論,三場策券,洽過二千,而纔經一宿,卽爲出榜,其何以慰多士之心,成考試之體乎?當該諸試官,請竝施譴罷之典。

    」允之。

    〈試官徐左輔、李啓朝、南獻敎、趙鳳夏。

    〉 3月6日 ○癸酉,上展拜于景祐宮。

     3月7日 ○甲戌,上禦春塘臺,行三日製。

     3月10日 ○丁醜,以金蘭淳爲刑曹判書。

     3月11日 ○戊寅,上詣永禧殿展謁,仍詣儲慶宮、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

     3月14日 ○辛巳,以金東健爲刑曹判書。

     3月17日 ○甲申,以洪敬謨爲漢城府判尹,樸潤榮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李膺緖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柳永魯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3月18日 ○乙酉,以閔緻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權溭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19日 ○丙戌,上詣皇壇奉室,行望拜禮,仍禦春塘臺,行參班儒武試取,賦居首李承圭,之次兪緻善,武士金廷根等三人,竝直赴殿試。

     ○以金履載爲工曹判書。

     3月20日 ○丁亥,召見,入格儒生于重熙堂。

     3月23日 ○庚寅,上詣仁政殿,行太廟夏享誓戒。

     3月25日 ○壬辰,召對于重熙堂。

     3月26日 ○癸巳,召對于重熙堂。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