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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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 ○甲寅,召對于重熙堂。

     6月20日 ○乙卯,召對于重熙堂。

     ○命三嘉縣兇書罪人陳有權,梟首警衆,李化根絶島爲奴。

     6月21日 ○丙辰,以徐左輔爲禮曹判書,金興根爲刑曹判書,李若愚爲爲工曹判書,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6月22日 ○丁巳,召對于重熙堂。

     6月25日 ○庚申,都政下批,以金東健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孝淳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6日 ○辛酉,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于熙政堂。

     6月28日 ○癸亥,備局,以各道保米變通節目,修正以入啓。

    〈一。

    三軍門保軍米每名所納六鬥永爲革罷,以代錢每名元納二兩後,錢五錢四分式收捧。

    一。

    保軍米旣爲革罷,則三營軍需不可不充代,以三道錢木上納邑外,各邑結錢作米代給。

    每結元代錢二鬥價爲五錢自是定式,而保米本價則一鬥五升爲五錢,故爲便結民,以保米本價磨鍊作米。

    湖西、海西則每結五錢內四錢則作米一鬥二升,湖南則每結五錢內,三錢則作米九升。

    作米外結錢餘數,依前上納于均廳,而穀名則結作米施行。

    一。

    嶺南則保米所收本甚零星,不必執結作米故,移付於他道結摠,隻以保額身錢依本道例,收捧納于均廳。

    一。

    結作米旣是保米之代,則不必自均廳捧上分給,自所納各邑直納三營。

    各該道監營參量,其各邑結摠分排作米,假量某邑幾結作米幾石之意,消詳懸錄修成冊,與收租案,同爲上送於惠廳,自惠廳收租頒降時,以各邑作米分數,較量於三營所納石數,某邑之納於某營區別劃出,修成冊下送各道,以爲準此上納,亦自三營及舟司,各其謄去一件憑考擧行。

    一。

    三營結作米中,每百石補縮條,十石情費條十五石式磨鍊,而訓局則解鬥放料。

    故保米捧上時,每石二鬥式,本有元補縮名色,此則仍舊以每石二鬥式加磨鍊。

    一。

    結錢旣作米矣,錢代當有充補,三營保代錢之四道各邑,所納八萬八千三百二十八兩五錢,自各其邑,具陳省直納於均廳,此卽結錢,苟或有所玩愒,則該守令各別論勘。

    駄價則依結錢,上納駄價例施行,而三營保錢,當有一年各邑應納數爻,自各該營,消詳修成冊,移送均廳,俾爲憑考捧上之地。

    一。

    保錢之自均廳捧上時,凡幹雜費,依結錢例施行。

    上納程限,以保錢元限十月內畢納。

    一。

    捧結作米以充三營保米之代則,自有剩餘而隨年豊歉,其數不齊,無論多寡付之均廳,而留儲以爲日後需用,每年隨所捧成冊報本司,無得自均廳方便用下。

    一。

    保額則自有定數加減不得,結摠則隨其豊歉,贏縮各異,或値歲儉結縮之時,結作米雖不滿保米元數,若以保額所收結錢較量於米摠,則當有餘剩。

    自均廳量其米縮分數,以其餘剩錢分送於各該營,俾充結作米不足之數。

    一。

    執結作米之際,每夫所出升合不齊,分排多眩奸僞易生,猾濫之吏,乘機冒歛,防結之類從中射利則,畢竟害歸結民,將至於莫可支保之境,此不可不嚴立科條,另加禁斷,先自各該監營,各別申飭於各邑守令,作米出秩時,操飭於分排之節,照察於升合之微,俾無敢售奸,而苟或毫分失檢,以緻奸弊有所現發,則當該守令從重論勘。

    一。

    結作米上納時,切勿全船與大同同載一船,而勘合文書中,以某營納幾石懸錄以納,俾無到京眩亂之弊,而每邑或二三百石以內則全納。

    一營以外,則分納二營或三營。

    苟或謂以軍米異於大同不爲同載,以緻愆滯,則該守令依大同晩裝律施行。

    裝運船價依保米元船價例磨鍊,俾無元穀見縮之地。

    一。

    結作米旣與大同同船矣,京江船自舟僑司抽籤時,一體分定載來分載,成冊自舟司修送三營。

    一。

    保米今旣作結排米則,各邑當以大同斛子捧上矣,若自各營依前以保米斛子捧上,多出欠縮,則是以保米之害,移於結民也,各營捧米斛子,一竝較正於惠廳大同斛子施行。

    一。

    米色精白石子堅緻,一依大同例施行。

    一。

    保米代錢旣係曠絶之澤,則雖値軍布停蕩之時,不可混擧。

    且元錢減縮,則結米隨而不足保,代錢則切勿入於停蕩。

    一。

    訓局之忠州保米,禁營之海州、平山保太,乃是從前代錢者,而各營米錢不敷故一體磨鍊於作米之中,保額身錢依他邑例磨鍊施行。

    一。

    結作米磨鍊中元納外,補縮、船、馬貰情費,竝應磨鍊則捧上時,雜費名色更無擧論。

    如有科外徵索於邑吏、船格等處則,始雖升合之微,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立法之初不可不嚴斷。

    下屬則隨現發刑配,郞官則草記嚴勘。

    持秤之厚量,役人輩散穀等許多奸弊,雖保必無,自各該營嚴立科條,預先團束俾無至犯科抵罪之地。

    〉 6月30日 ○乙醜,以樸岐壽爲吏曹判書,金公鉉爲吏曹參議。

     秋七月 7月4日 ○己巳,中批,以洪在龍爲兵曹判書。

     7月6日 ○辛未,以李憲球爲司憲府大司憲,樸晦壽爲議政左參贊。

     7月20日 ○乙酉,左議政權敦仁,疏辭相職,許之。

     7月21日 ○丙戌,命內閣所奉《皇明實錄》,奉安於皇壇敬奉閣。

     7月27日 ○壬辰,上展拜于太廟,秋謁也。

     7月28日 ○癸巳,太白,見。

     八月 8月2日 ○丙申,上詣仁政殿,親傳南壇祭,文廟釋奠祭香祝。

     ○命徽定殿祥後朔望俗節祭,隻一獻擧行。

     8月4日 ○戊戌,上禦重熙堂,召見時、原任大臣。

    請對也。

    時有徐光近者,有不軌謀,將設鞫,而命捕廳從先鉤覈。

     8月5日 ○己亥,上禦重熙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以任聖皐爲左邊捕盜大將,柳基常爲右邊捕盜大將,李元夏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8月10日 ○甲辰,設推鞫于本府。

     ○以李在鶴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國勢危疑,人心搖蕩,此時三公之任,不可不備,前領議政趙寅永,前左議政權敦仁,復拜相職。

    」 8月14日 ○戊申,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命經筵官洪直弼,特加通政,與他儒賢,一體招徠。

     8月19日 ○癸醜,設秋到記于仁政殿,講居首姜晉奎,製述賦居首金萬根,竝直赴殿試。

     8月21日 ○乙卯,罪人閔晉鏞結案:「渠以鄙微之武夫,敢懷不軌之兇圖,梟腸獍肚,如鬼如蜮,締結逆黨,爛熳兇言。

    江舍夜會,三人綢繆者,無非至兇至憯,而伊霍二字,是豈爲人臣者所敢聞所敢言,而肆然發口。

    謀反大逆不道的實遲晩,罪不待時淩遲處死。

    」 ○罪人李遠德結案:「妄藉醫技,英熙之至兇而腸肚相連,晉鏞之絶慝而謀議與同。

    晉賊江舍之會,許多酬酢,罔非兇言,而三人大用之說,卽此一案,兇謀逆節,綻露無餘。

    誕夢破字等妖言悖說,爛熳互倡於鍾協之家,矢口茶飯,惟意和應。

    諸般窮兇情節,古今所未有,天地所不容,謀反大逆不道的實遲晩,罪不待時淩遲處死。

    」 8月23日 ○丁巳,上禦重熙堂,召見時、原任大臣金吾堂上,請對也。

    領議政趙寅永曰:「臣等逐日進參於鞫坐,而今於罪人權時應之納招也,肆發不道之說,臣等心骨俱驚。

    玆不得不相率請對,稟質後擧行矣。

    」寅永等曰:「如此罪人,不待時直捧結案,斷不可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