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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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甲戌,勸講于熙政堂。

     2月22日 ○乙亥,召見鹹鏡監司洪敬謨于熙政堂,辭陛也。

    大王大妃敎曰:「近來各道無不凋弊。

    而至於本道,則南關雖稍勝,而北關甚焉,民不知有朝廷,至於不知有方伯,本以豐沛之鄕,尤爲自別,而蓋守令臧否,專係於方伯,民生休戚,亦係於守令,卿其下去,審其黜陟,以爲實心對揚,無孤此委寄之重焉。

    」 ○勸講于熙政堂。

     2月24日 ○丁醜,以徐憙淳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25日 ○戊寅,設慶科庭試于景福宮,文取樸來萬等十人,武取張繼燮等二百九十三人。

     2月27日 ○庚辰,設三日製于泮宮。

     ○大王大妃敎曰:「守令之不過十餘朔數十朔遞易者,雖欲治,何暇爲治乎?無論文蔭武,朔數前無端圖遞者,吏曹如或拘於顔面,草記罷黜,則當該守令,卽其地定配,吏曹堂上,自政院罷職傳旨,卽爲捧入。

    」 2月29日 ○壬午,上禦春塘臺,設武重試,取李明錫等一百九十五人,設文重試于仁政殿,取金錫淳等五人。

     三月 3月1日 ○甲申,大王大妃敎曰:「今初五日,卽我英宗大王大王昇遐之舊甲也。

    新舊愴慕之痛,益新矣。

    當日元陵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 ○大王大妃敎曰:「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禦極之周甲也。

    罔極之痛,於戲之思。

    靡所逮及。

    初十日華寧殿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 ○以金敎喜爲吏曹參議。

     3月5日 ○戊子,以金煐爲禁衛大將,具信喜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見奉審大臣李相璜于熙政堂,元陵奉審後入來也。

     3月7日 ○庚寅,以李敦榮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14日 ○丁酉,元陵華寧殿酌獻禮時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元陵大祝徐戴淳,華寧殿執禮趙在慶,大祝權溭,竝加資。

     3月22日 ○乙巳,召見,回還冬至三使臣于熙政堂。

     3月23日 ○丙午,翼宗大王胎室加封時,觀象監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兼書標官申在植,京畿監司金道喜,監役兼都差使員柳基常,竝加資。

     3月27日 ○庚戌,召見,承旨尹聲大于熙政堂,宗廟永寧殿還安時奉審後入來也。

     3月29日 ○壬子,太廟增修都監都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李止淵、徐耕輔,都廳金大根、尹興圭,竝加資。

     ○以趙鬥淳爲吏曹參議,金敎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夏四月 4月1日 ○癸醜,日有食之。

     ○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4月3日 ○乙卯,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孝和殿夏享香祝。

     4月4日 ○丙辰,上親行魂殿夏享。

     4月5日 ○丁巳,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啓言: 「永平縣胎室加封之役,今旣告完,依例陞爲郡守之意,請分付銓曹。

    」大王大妃從之。

    命故縣監崔愼,加施貤贈之典,因鹹鏡前道臣權敦仁所奏,廟堂覆啓而許之。

    愼,鍾城人也,遊宋時烈之門,承受秉執不渝,至於斃其身而不悔,如李載亨、韓夢麟,爲其私淑後進,關北性理之學,自愼始,學者鹹宗之。

    命鍾城前參奉南大任,六品職調用,吉州士人林宗七,京職調用,兩人有經行,皆辭不赴。

    大王大妃敎曰:「以洪州還弊事,前後牧使,無論治與不治,或配或錮者,不得不然,而若不釐革還弊,則無所益矣。

     奭周曰: 」守令之恣意犯科,虐民病公者,率多倖免,其無身犯者,往往因事勢之不得已,反被徒配矣。

    「 大王大妃曰: 」若此不已,則列邑守令,將無一人可以免罪者,大臣退而相議,須思善處之策可也。

    「 奭周曰: 」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禦極之周甲也。

    昔我正廟,當甲辰英宗大王踐阼之舊甲,展拜眞殿,誕宣綸音,若曰:『予今日所當勉者,惟在於紹述我先大王心法,遵我先大王制度,保我先大王朝紳,安我先大王黎庶。

    』今殿下所當免者,又豈不在於仰述我正廟心法乎?試以昔年《春坊日記》及《政院記注》,奉考,數十年之間,未曾有一兩日不接臣隣之時,則亦可以仰想遺範矣。

    見今講筵之停撤,已跨一朔之久,而尋常晉對,亦從而稀闊。

    目下攝養之道,固不得不然,而淸燕之中,玩繹討論,初無妨於保護節宣。

    自今日以後,益加警惕,臺以正廟聖工爲準則,於學也則講對顧問,惟恐一日之或曠,於民也則詢訪軫察,惟恐一夫之不獲。

    先從此二事,念玆在玆,則其爲光於繼述之孝,豈有大於是者乎?「 上曰:」所陳出於至誠,而勉以繼述之義,敢不奉以周旋乎?「 ○命華城流亡、絶戶未捧還穀七百石蕩減,因大臣復命後所奏也。

     4月6日 ○戊午,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敎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濟完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金正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8日 ○庚申,上親行晝茶禮于魂殿。

     ○以尹正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3日 ○乙醜,鄭奎欽伏誅。

    奎欽,公州人也,出沒京鄕,憑托校院,以作僞瞞人,爲伎倆。

    與東學祠祠儒輩有釁,自作通文,投傳崇賢書院,其中一二句,上犯莫重,涉不道語。

    冒錄其所媢嫉人等姓名,爲嫁禍計,又自辱其祖,先要掩其跡。

    事覺,先自秋曹究覈,仍移鞫王府,以犯上不道,結案正法。

     4月18日 ○庚午,以趙寅永爲禮曹判書。

     4月20日 ○壬申,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左議政洪奭周啓言:「日前賓對,伏承慈敎,以還穀虛勘守令律名事,有爛商稟奏之命矣。

    《大典》《倉庫條》有曰:『虛錄守令,徒三年定配,又五年禁錮,掩置之守令,徒配勿揀赦典。

    』蓋虛錄雲者,卽指始逋作俑之守令也,近來掩逋守令之與始逋同勘,未免有混淆之歎,自今以後,始逋則一依本律,竝施配錮,其襲謬掩置者,若無任內身犯,則隻勘以徒配,著爲定制。

    」大王大妃敎曰:「前後守令,每每無區別,而同爲被罪,一倂禁錮,事甚悶然。

    今聞卿言,古法卽然,依爲之。

    」奭周又啓言:「妖言之禁,自來至嚴。

    謹稽律文,有曰:『凡造讖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

    』而習俗好異,民志靡定,往往以妖誕不經之說,相與傳播,不知自幹於大禁,好亂樂禍之徒,又從以做出兇言,以爲煽動誑惑之資。

    此不痛加懲禁,則難言之慮,必將無所不至,爲先以臣所奏,出擧條,頒示中外。

    此後如有現發者,請一依律文施行。

    」大王大妃敎曰:「奚啻嚴禁而已?予之平日所當絶痛者此也。

    依爲之。

    」命東萊金厚伯,不待時處死。

    厚伯,以船主駕海遇風,將漂到日本境,舟中有婦女三人,疑爲異國所禁,縳投水中。

    事發,因大臣奏讞,援《大明律》一家殺三人之文施之。

     ○公州東學書院,本東鶴寺也。

    有端宗朝六臣招魂記,使僧徒主持,後爲鄕儒輩移設爲書院。

    至是有鄭奎欽事,命毀院爲寺,照舊令緇衲守護。

     ○召對于熙政堂。

     4月22日 ○甲戌,晝講于熙政堂。

     4月23日 ○乙亥,晝講于熙政堂。

     4月25日 ○丁醜,勸講于熙政堂。

     4月26日 ○戊寅,勸講于熙政堂。

     五月 5月1日 ○癸未,以李止淵爲刑曹判書,金宅基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5月5日 ○丁亥,以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樸永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6日 ○戊子,上詣孝和殿,行酌獻禮,是日忌辰也。

    執禮工曹參議洪學淵,大祝應敎李?,禮房承旨李魯集,竝加資。

     5月7日 ○己醜,召對于熙政堂。

     ○以申緯爲司諫院大司諫。

     ○別講于熙政堂。

     ○以洪命周爲漢城府判尹。

     5月8日 ○庚寅,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9日 ○辛卯,召對于熙政堂。

     5月10日 ○壬辰,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11日 ○癸巳,召對于熙政堂。

     5月13日 ○乙未,召對于熙政堂。

     5月14日 ○丙申,召對于熙政堂。

     ○別講于熙政堂。

     5月16日 ○戊戌,召對于熙政堂。

     5月17日 ○己亥,以李憲球爲吏曹參判。

     5月19日 ○辛醜,奎章閣啓言:「純宗大王禦製正書本十冊三件,翼宗大王禦製正書本六冊五件,純宗大王、翼宗大王禦製合附列聖禦製本十二冊七十件,及別印純宗禦製八冊內下紙八件,唐紙九件,翼宗禦製五冊,內下紙五件,唐紙六件,奉印以入。

    」敎曰:「純宗大王禦製。

    翼宗大王禦製,列聖禦製合附本,奉謨堂、文獻閣五處史庫外,奎章閣、內閣玉堂藏書閣西庫,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