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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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民女兒的描寫——作者被帶到一個集鎮,接着被帶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詳情。

     我女主人有個九歲的女兒,就她的年齡而論,她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一手好針線活兒,打扮起娃娃來也是熟練靈巧。

    她和她母親想辦法做了個臨時的小床供我睡覺。

    搖籃放在一個衣櫃的小抽屜裡,因為怕有老鼠傷害到我,她們又把抽屜放在一塊懸空的吊闆上。

    我和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裡,這就是成為我的床了;後來我開始學習他們的語言,能夠讓他們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

    這小姑娘非常聰明,我隻當着她面脫過一兩次衣服,她就會給我穿衣脫衣了。

    當然,隻要她肯讓我自己動手,我是從來不會去麻煩她的。

    她給我做了七件襯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們那裡最精緻的布,實際上這些布比麻袋布還粗。

    她經常親手給我洗衣服。

    她還是我的語言教師,我每指一樣東西,她就告訴我在他們本國話裡那叫什麼。

    以後的幾天裡,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東西的名字了。

    她脾氣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個年齡算個子小的了。

    她給我起個名字,叫“格裡爾特裡格”,全家人都這麼叫我,後來全國的人也都這麼喊我。

    這個詞和拉丁文裡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裡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裡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個意思。

    我能在那個國家裡活下來,主要還得歸功于她。

    在那裡生活的時間裡我們從來都不分開。

    我管她叫我的“格蘭姆達爾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

    我如果不在這裡敬重地提一下她對我的關懷和愛護,那我真是太忘恩負義了。

    她值得報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報答她的恩德。

    可我總擔心她會因為我而失去寵愛,盡管我是無辜的,而且也出于無奈。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鄰裡們的家中,紛紛開始談論說我的主人在地裡發現了一頭怪獸,大小相當于一隻“斯沒拉克那克”,形狀卻處處像人。

    它還能模仿人的一舉一動,好像有它自己的語言,也學會了幾句他們的話。

    它用兩條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馴良,懂禮貌,怎樣指揮他,他就怎樣去做。

    它長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貴族家中三歲的女兒還要白嫩。

    有一個農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來拜訪,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

    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來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

    我向主人的朋友緻敬,用他們自己的話向他問好,又說歡迎他的到來,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話說的。

    這個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鏡想把我看個仔細。

    這一戴,卻叫我忍不住大笑起來,因為他的眼鏡就像兩個從窗戶照進房間來的滿月。

    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為什麼而發笑時,也和我一同大笑起來,老頭子傻頭傻腦,竟氣得臉色都變了。

    就我不幸的遭遇來說,說他是個守财奴真是一點也不冤枉他。

    他給我的主人出了一個馊點子,讓我主人趁趕集的日子把我帶到鄰近的鎮上去展覽。

    那鎮在離我主人家約二十二英裡的地方,騎馬半個鐘頭就到了。

    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兒竊竊私語,有時還指指我,就猜想他們是在打什麼壞主意了。

    我偷聽到了他們的一些話,有幾句還聽懂了。

    我一害怕就胡思亂想起來。

    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蘭姆達爾克立契就将整個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我,她是從她母親那裡巧妙地探聽得來的。

    可憐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懷裡,又羞又悲地哭了起來。

    她擔心那些粗魯的俗人會傷害我。

    他們把我拿在手裡時說不定會把我捏死或者弄斷我的手腳。

    她又說我的性情是那麼樸實溫和,對自己的面子又是那麼顧惜,現在要拿我去給一幫最下流的人當把戲耍賺錢,我該認為那是多麼大的恥辱啊。

    她說爸爸媽媽都已答應她,“格裡爾特裡格”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來,他們又要像去年那樣來對待她了。

    去年他們假裝給她一隻小羊羔,但等到羊長得骠肥體壯時,他們就把它賣給了屠戶。

    至于我自己,倒反沒有我的小保姆那樣擔心。

    一直我都抱着一個強烈的願望,總有一天我會恢複自由的。

    至于被人當作怪物帶着到處跑這樣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當作是這個國家裡的一個地道的異鄉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國,人們也決不可能因為我有過這樣的不幸遭遇來羞辱我,因為就是大不列颠國王自己,處在我的位置,也同樣要遭遇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話我主人認為可行,到了下一個趕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裝着到鄰近的集鎮上去了。

    他帶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兒,讓她坐在他身後的馬鞍上。

    箱子四面封得嚴嚴實實,隻有一個小門供我出入,還有就是幾個用作流通空氣的小孔。

    小姑娘心很細,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來放到了箱子裡,好讓我一路躺着。

    雖然路隻有半個小時,但我卻被颠壞了,弄得極不舒服,因為那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風暴中的船隻上下起伏,不過起伏還遠遠比船隻要頻繁。

    我們的路程好像比從倫敦到聖奧爾班(聖奧爾班是倫敦西北約二十英裡的一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