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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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蒙古族 成吉思汗建國後,被統一在蒙古國治下的蒙古高原各部落,以蒙古部人為核心,開始結合成為一個民族共同體&mdash&mdash蒙古族。

     成吉思汗将各部落人戶一律按千戶制重新編組,共為95個千戶,分授由他直接任命的千戶長管領,并重新劃定了各千戶的牧地。

    一部分千戶是由千戶長原屬部民,或收集離散的同部落人組成的,大部分則是由不同部落人口混合組成的。

    千戶制(千戶、百戶、十戶三級劃分)成為蒙古社會組織的普遍制度,從而廢除了先前的部落、氏族組織,進一步打破了部落、氏族界限,這在蒙古民族形成中起了最重要作用。

    原來的部落或氏族名稱仍存,但不再是作為社會組織,而是作為出身姓氏的标志。

    《史集·部族志》所載“稱為蒙古人”的各部落和元人陶宗儀《辍耕錄》之《氏族》條所列“蒙古七十二種”(其中因異譯而重複者約占三分之一),大體反映了構成元代蒙古族的基本成分。

    按《史集》的分類。

    他們出自原先的三種類型部落。

    第一類是“尼魯溫蒙古人”,即傳說阿蘭果火(成吉思汗十一世祖脫奔咩哩建之妻)在丈夫死後感天光所生三子的後裔分衍出的部落或氏族,其名稱見于記載者約三十個(《史集》和《元朝秘史》所載互有歧異)。

    這一類部落或氏族是大約九至十世紀之際遷到斡難河上遊不兒罕山地區的一支蒙古部落發展而來的,他們被認為是出于同一祖先的血緣親族集團,是成吉思汗氏族的親族(uruq),互不通婚。

    不過,在其發展過程中,實際上已吸收了不少其他部落(包括蒙古和非蒙古部落)的成員。

    第二類是“疊列列斤蒙古人”,指尼魯溫蒙古以外的各蒙古部落,見于記載者有兀良哈、弘吉剌及其分部(亦乞列思、火魯剌思等)、許慎、遜都思、伯牙烏等十餘部。

    其中有的(如弘吉剌)也發展成有衆多分支的大部落集團,有的則逐漸衰落,很早就淪為尼魯溫蒙古的附庸。

    這些部落與尼魯溫蒙古人沒有親族關系,可以互通婚姻,如弘吉剌部自古就是成吉思汗氏族的姻親。

    以上兩類蒙古部落(參見本書綜述第一章《蒙古氏族世系表》)是構成蒙古族的主體,他們的語言成為蒙古民族共同語的基礎。

    第三類是先前不稱為蒙古人的其他蒙古語族部落,見于記載者也有十餘部(但《史集》歸入此類的一些部落,如帖良古、客思的音等,顯然不是蒙古語族部落)。

    其中,劄剌亦兒、塔塔兒、蔑兒乞、斡亦剌等,都曾是強大的、有衆多分支的部落集團。

    劄剌亦兒人應是最早西遷的一支原蒙古人(室韋&mdash&mdash達怛人)部落,分布于克魯倫河至鄂爾渾河之間,有十分部,人戶極衆。

    其名見《遼史》記載,稱“阻蔔劄剌部”,為當時漠北強部①蒙古各千戶一般以始封千戶長之名為名,史料中也出現有某一部名之千戶或某部,隻是指其千戶長及主體成員的部落出身,并非部落組織。

     之一,但大約在遼代後期他們被遼軍擊潰後便一蹶不振,其餘部被尼魯溫蒙古人征服。

    塔塔兒、蔑兒乞曆來是蒙古的敵部,成吉思汗滅此兩部後,擄其餘衆為奴,後來就分屬于各千戶。

    斡亦剌部首領主動歸附成吉思汗,被準許以原部民組成四千戶,明初發展成西蒙古瓦剌部族。

    此外,《辍耕錄》所列“蒙古七十二種”中還有克烈和乃蠻,他們是成吉思汗建國前蒙古高原上最強大、社會發展水平最高的兩個部落集團(已略具遊牧政權雛形),但其族屬迄今尚無定論。

    克烈人很可能與最早進入漠北草原中部的原蒙古人&mdash&mdash“九姓達怛”有淵源關系,《史集》也說他們是“蒙古人的一種”(nau&lsquoiazmoghul)①。

    遷入漠北草原的蒙古語族各部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突厥族影響而改變其原來面貌(包括其人口成分、經濟、文化、語言、風俗諸方面),克烈人是突厥化程度最深的一部。

    乃蠻人則更可能屬于突厥語族。

    這兩大部落集團被蒙古征服後,大部分被成吉思汗的部屬“各各分着擄了”編入了千戶。

    居住于漠南陰山地區的汪古部也屬突厥語族,原為金朝守衛西南路邊牆,歸降蒙古後,編組為五千戶。

    汪古人不在“蒙古七十二種”之列,但在元代也逐漸蒙古化了。

     成吉思汗将一部分蒙古百姓分配給諸弟、諸子,又劃分了他們各自的封地範圍。

    諸弟封在蒙古最東部,北起也裡古納河,南至兀魯灰河,分屬于他們的諸千戶軍民也就定牧于這個地區(後來幼弟斡赤斤勢力擴展到大興安嶺以東,其所屬蒙古軍民當有一部分東遷其地),原來居住在該地區的弘吉剌、亦乞列思部衆則南遷到這兩家貴族的新封地遼河中上遊流域。

    分配給諸子術赤、察合台、窩闊台的諸千戶軍民,随着蒙古國疆域的擴大和西北三汗國的建立,都離開本土分别遷入各汗國境,走上了不同的地方化道路;幼子拖雷和庶子闊列堅所得諸千戶軍民,則仍留在漠北①。

    大部分千戶由成吉思汗親領,按地域分為左、右翼,各置萬戶長統之。

    《史集》記載說,左、右翼諸千戶都是由拖雷繼承,傳與其諸子,但又說按蒙古體例,“這些軍隊服從于掌管老營和登大位的那個後裔”②。

    據此可知實際上應是大汗直屬千戶,隻是由于從憲宗蒙哥起汗位一直在拖雷家族手中,兩者才被混淆起來。

    左、右翼諸千戶中,八鄰部人豁兒赤為首管領的幾個千戶被置于最西北額爾齊斯河林木百姓之地;木華黎所領劄剌亦兒三千戶,術赤台所領兀魯部四千戶和忙哥所領忙兀部一千戶都是攻金主力,這三家諸千戶被封在遼東、西地區,與弘吉剌部三千戶、亦乞列思部二千戶合稱“五功臣投下”;有四千戶被窩闊台分給了其子闊端,随他遷到河西地區;汪古部五千戶則仍居漠南陰山地區。

    除以上二三十個千戶外,其餘左、右翼千戶(約占全蒙古千戶數一半)①《史集》第1卷第一冊,漢譯本頁207。

    參見陳得芝:《十三世紀以前的克烈王國》,《元史論叢》第3輯,1986年。

     ①拖雷分五千戶隻見于《秘史》,闊列堅分四千戶僅見于《史集》。

     ②《史集》第1卷第二冊,漢譯本頁382。

     都分布于漠北草原。

    幼子拖雷家族按“守産”體例封在蒙古本土,漠北諸千戶大概實際上多數是分屬于拖雷後裔諸王了。

    以上所述是元代蒙古人的分布和領屬關系的大緻情況。

    随着蒙古國的向外擴張,多次從各千戶中簽調軍隊,大規模的遠征往往十分抽二,遣發到中原和西域去征戰和鎮戍,于是又有大批蒙古人遷入漢地、波斯等地區。

    但是“根本千戶”多數仍留在蒙古,由于人口繁殖,不但不可能被抽光,而且戶口還會不斷增加。

    忽必烈曾下令清點東道諸王(成吉思汗諸弟)家族人數,合赤溫家族達600人;斡赤廳家族更多達700人,其所屬五個千戶繁衍成一支龐大軍隊③。

    元後期分藩漠北的郯王徹徹秃(蒙哥後裔),“所統軍四十八萬,其将帥皆素所信任之親王”①,應該就是漠北的蒙古諸千戶軍。

    據此大緻可以推知當時漠北地區的蒙古人戶數。

     在蒙古擴張戰争中,大量外族人被擄掠到蒙古地區,成為諸王和各級那顔的奴隸或屬民。

    如蒙古攻金初期,河北降民十餘萬家被“遷之漠北”(《元史·史天倪傳》);西征中,在撒麻耳幹城就擄獲有工藝者三萬人,在玉龍傑赤城所擄者更多達十萬人以上,分給了諸王、諸将②。

    此類記錄,不勝枚舉。

    有元一代,大批漢軍、欽察軍等各族軍隊被調到蒙古地區征戰和屯戍,工匠、農民被簽發到漠北者亦為數不少,此外還有商人、教士、文人等。

    長期留居蒙古的大量外族人,後來也逐漸融入了蒙古族。

     元代蒙古族的最上層是成吉思汗家族&mdash&mdash各支宗王。

    “太祖初建國時,哥哥弟弟每(aqa-de&rsquou,意指親族成員)商量定:取天下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貴。

    ”家産制觀念延伸于國家,全部人民和國土被視為他們擴大了的家産,按其繼承法在家族成員中進行分配,各有一份子(qubi)。

    每個宗支後裔諸成員又對他們先人分得的并不斷增加(人口自然增殖和對外擄奪所得)的家産進行再分配,于是諸王各擁有多寡、廣狹不等的百姓和封土,各有自己的斡耳朵和怯薛(親衛軍)。

    他們屬于最高統治家族,是主宰蒙古族人民的主子&mdash&mdash額氈(ejen)。

    大汗是國家首腦,又是全體成吉思汗家族的大宗主;每宗支也各有本家族的“為長”宗王,同時也是本藩國或封土(ulus,ayimaq)之主&mdash&mdash但需得到大汗的認可。

    各支宗王有權利共同推舉大汗和參預軍國重事的議決,派代表參加國務(這被視為他們的共同産業)的管理,同時也有義務向大汗貢納,應調率本藩兵參加大征戰。

    次一階層是各級那顔(noyan)&mdash&mdash諸千戶長、百戶長以及怯薛執事官等。

    在分封給諸王蒙古民戶時,同時也就把管領這些民戶的千戶長、百戶長分别賜給諸王為其家臣(伴當,nokor)。

    那顔們被授予統治本管千、百戶百姓的權力,平時治理民、刑政務,有征伐則領兵作戰;他們的職位是世襲的,除非犯罪而被剝奪。

    這③《史集》第1卷第二冊,漢譯本頁71&mdash72。

     ①危素:《夏侯尚玄傳》,《危太樸續集》卷八。

     ②《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140、147。

     種地位使他們得以占有比一般牧民更多的牲畜、奴隸和更好的牧場,戰争中分取更多的戰利品,有殊功者還可得到特别賞賜的私屬人戶。

    那顔也屬于統治階級,但與王子們有君與臣、主與仆的嚴格身分差别,和蒙古建國以前的氏族貴族之被稱為那顔是不同的。

    他們的地位隻是來自因功勞或才能被授予的官職,不管其原來出身是貴族或是平民,身分上都成為成吉思汗家族的屬民,不可與主子“齊等”。

    授予他們管轄的百姓并不是分配給他們的“份子”(qubi)家産;他們隻是為王家征斂本管百姓差發,不能将百姓據為己有,并且要和百姓一起承當差發。

    因此,籠統地把諸王和千、百戶那顔都稱為“領主”是不妥當的。

    當然,由于千戶長、百戶長的官職是世襲的,編在一定的千、百戶内的百姓不許任意改換單位,上下級之間、官民之間形成相對固定的依附關系,久而久之,一些權力和領屬穩定的那顔可能向真正的領主地位轉化。

     平民&mdash&mdash“白身人”(duriyingu&rsquoun),即蒙古牧民大衆,是被統治階級。

    他們被編組入各千戶、百戶,隸屬于成吉思汗家族成員,人戶的分封全登簿籍&mdash&mdash“青冊”(kokodebter),确定了嚴格的人身依附關系,不得脫離所歸屬的主君,也不得擅離所在的千、百戶,違者要被處死;宗王和那顔們也不許收留不屬于自已和不在己管内的軍民①。

    即使是大汗,若未經宗親商議就奪取宗王的人民,也被認為是違背體例的(見《秘史》第281節)。

    普通牧民擁有的資産多寡不等。

    泰定元年(1324)的一個政府文件說,凡有馬馳達二十匹,羊達五十隻者,就是有能力負擔驿站差役,無需補貼的民戶了②。

    這大概是中等牧民的财産标準,少數富者無疑要超過這個水平,但貧者在普通牧民中應占多數,如至元二年(1265)檢核諸王兀魯帶(闊列堅孫)部民“貧無孳畜者”,竟達三萬多戶。

    富裕牧民由于有能力提供軍、站諸役裝備,往往被選為怯薛,或任什長,通過為大汗或諸王效力升入那顔階層。

    貧民則經受不了繁重差役或天災襲擊而傾家蕩産,甚至鬻子女為奴婢。

    處在最底層的是奴隸(bo&rsquool)。

    奴隸在蒙古建國前早已存在,建國後,蒙古統治者在對外擴張戰争中擄掠了大量外族人口,多數歸諸王和那顔們占有,奴隸數量要遠比以前的氏族貴族時代多。

    戰士&mdash&mdash平民中一部分人也占有少量奴隸。

    奴隸用于放牧、手工業生産、頂替最苦的主家差役及其他家内勞動。

    《黑鞑事略》記載太宗時代的蒙古社會情況說:“其馬野牧..牧者謂之兀剌赤,回回居其三,漢人居其七。

    ”江西人佟鎖住被元軍擄去後輾轉賣到草原地區,主人命他放牧二千隻羊,早出晚歸,羊有死、傷、逃逸者,他都要遭到鞭打③。

    他的遭遇具體反映了當時蒙古社會中奴隸的狀況。

     蒙古人承擔的賦稅徭役稱為albanqubcirin,前者有強迫性義務的意①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34;《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紀》,卷三四《文宗紀》。

    ②《經世大典·站赤》,見《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二一。

     ③張養浩:《驿卒佟鎖住傳》,《歸田類稿》卷十一。

     思,可能主要指差役,後者意為“科斂”(見《秘史》旁譯),可能主要指有定額的賦稅,如羊馬抽分。

    但兩者很難截然分别,不如看作總稱一切賦役的詞組更合适,在元代漢文史科中稱為“差發”①。

    《黑鞑事略》記載說:“其賦斂謂之差發。

    賴馬而乳,需羊而食,皆視民戶畜牧之多寡而征之。

    ”“其民戶皆出牛、馬、車仗、人夫、羊肉、馬奶為差發。

    蓋鞑人分管草地,各出差發,貴賤無有一人得免者。

    又有一項:各出差發為各地分站中之需,上下亦一體,此乃草地差發也。

    ”蒙古人最繁重的差役是兵役和站役。

    民年十五以上即為軍士,平時牧養,一有調發,即需出征,所需武器、馬匹、車牛及其他裝備和食物,都由當役者提供及在所屬千、百、十戶百姓内攤派;蒙古遍置驿站後,大抵每個千戶承當一站之役,提供所需人夫、牛馬車仗、氈帳、飲食等,是蒙古牧民極沉重的負擔。

    牧民賦稅主要是羊馬抽分,太宗時定制馬、牛、羊及百才各取一,牝畜及十頭亦取一,定宗時規定“馬、牛、羊群十取其一”,後來又定為及百取一,及三十亦取一,少于此者免②。

    蒙古牧民的羊馬抽分由所屬各千戶委人征集,中央機構宣徽院總管其事。

    此外還有不少“不時需索”,如諸王、那顔赴朝會及婚喪等事,所需人夫、物品無不從各千戶百姓中征取。

     元代蒙古族的主要經濟部門是畜牧業。

    元朝統治者以弓馬之利取天下,對馬政尤為重視,擇全國宜牧之地設立官牧場十四道,由太仆寺總管,專供禦用及諸王、百官公需之馬及馬乳,其中六道分布在蒙古高原及遼河北草原地帶,規模都很大,史稱“太仆之馬,殆不可以數計”,“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其牧者亦置千戶、百戶,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

    官牧場除牧馬外,還牧養大量羊隻。

    大牧主擁有的馬牛羊也數以萬計,役使牧奴分群而牧,如上述佟鎖住一人牧二千頭羊即是一例。

    多數牧民隻有少量牲畜,各以個體家庭為單位放牧,各千戶均有指定的牧地範圍,千戶長指定下屬百戶的牧地,百戶長再指定下屬十戶的牧地①。

    人們隻能在指定的地域範圍内“行逐水草”,按季節轉換牧場。

    随着人口的繁衍和牲畜頭數的增長,需要擴大牧場。

    太宗窩闊台曾命管牧地官員(nuntu&rsquou■in)于無水荒原查勘可以改造為牧場之地鑿井,使百姓分住到更寬廣的地方。

    後來元朝政府又不止一次在漠北浚井。

    牲畜的增加和牧地的擴展,是元代蒙古畜牧業發展的标志。

    不過,當時的畜牧業經濟是很脆弱的,無法抵禦大自然災害,因大風雪或幹旱而使牲畜大量死損、人民饑餓流亡的事屢見記載。

     蒙古族的手工業主要是制作弓矢和其他武器、馬具、車帳、毛氈、皮革、奶酒、乳酪等作戰及牧獵生産用品和生活必需品。

    除諸王、那顔們有可能役使衆多奴婢(多為擄掠來的外族人)集中進行生産外,普通牧民都是自給自①參見亦鄰真:《讀1276年龍門禹王廟八思巴字令旨碑》,《内蒙古大學學報》1963年第1期。

    ②《大元馬政記》;《元朝秘史》第279節;《史集》第2卷漢譯本,頁60。

    ①普蘭諾·卡爾平尼:《蒙古史》,見《出使蒙古記》漢譯本,頁26。

     足的家庭手工業。

    蒙古婦女在生活必需品的生産中起很大作用②。

    大批外族能工巧匠進入蒙古地區,帶來了鍛造、紡織、建築等各種先進技術,對蒙古人必有相當影響。

    蒙古族的商業不發達,基本上是用畜牧業産品與農業地區進行交換。

    貴族們通過掠奪和從漢地封邑可得到大量農産品和手工産品,也用掠奪和剝削所得金銀向販運商人購買,普通牧民隻能用牲畜、毛皮等來交換。

    到蒙古地區進行販運貿易的主要是西域商人,如成吉思汗在西征前曾命諸王、大臣各派二、三商人組成一支450人的大商隊,赴花剌子模貿易,全是回回人。

    ①蒙古人不善經商,貴族們隻是把銀兩交給回回人做買賣而收取利息,中原漢族商人也有販運糧食及其他物品到蒙古貿易的。

    蒙古地區農、工産品缺乏,統治者歡迎外族商人販運過來,在交通運輸和價格上都給予優待,如許其乘驿,所貢物品付給優厚的賞賜,使蒙古成為對商人最有吸引力的地方。

    元代蒙古地區的農業因地理、氣候條件限制,自不能與農業地區相比,但無疑是曆史上空前發展的時期。

    鎮海城附近早在成吉思汗時代就興辦了屯田,和林建城後,其地也開始有耕墾種植②。

    1247年張德輝在蒙古看到,克魯倫河“瀕河之民雜以蕃漢..亦頗有種藝,麻麥而已”,土拉河之西有“弓匠積養之地”,和林川“居人多事耕稼,引水灌之,間亦有蔬浦”,其西北忽蘭赤斤之地“乃奉部曲民匠種藝之所”③。

    後來,元朝政府更在嶺北行省大辦軍隊屯田,墾地達6400頃。

    從事農業生産的主要是外族人,特别是漢人,但也有一部分蒙古人。

    元貞元年(1295),晉王甘麻剌奏:“塔塔兒部年谷不熟”,诏命宣徽院赈之(《元史·顯宗傳》)。

    是知鎮守克魯倫河上遊大斡耳朵的晉王部内蒙古人已從事耕作。

    克魯倫河上遊地區可能很早就有農業,早在1221年邱處機經過其地時,蒙古人就送給他黍米一石五鬥。

    上引張德輝的記載更是有力的證明。

    後來元朝政府兩次增給晉王屯田戶及農具田種,說明該地農業規模還不小。

    大德中(1297&mdash1307),和林宣慰副使郭明德建議“于蒙古諸軍揀其富庶強壯者戍邊,貧弱者教之稼穑,俟其有成,如漢軍以相資養,置田官,起倉廩。

    ”①至大元年(1308),和林行省左丞相哈剌哈孫即命“擇軍中曉耕稼者雜教部落”②;至大三年,因漠北貧民依賴赈濟費官糧過多,和林省官上奏,诏命“給賜農具田種,俾自耕食”(《元史·武宗紀》)。

    可見農業生産在漠北蒙古人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

    漠南地區在遼、金時代本有少量農業,弘吉剌、亦乞列思等部人遷到漠南後,當亦有從事耕作者,如《大元馬政記》即載有弘吉剌、亦乞列思種田戶。

    在陰②《盧勃魯克東遊記》,見《出使蒙古記》漢譯本,頁113,121;《黑鞑事略》。

    ①《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91。

     ②《元史》卷一二○《鎮海傳》;《長春真人畫遊記》;《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248&mdash249。

    ③《張德輝紀行》,見王恽:《秋澗集》卷一○○。

     ①蘇天爵:《郭明德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十一。

     ②劉敏中:《順德忠獻王碑銘》,《中庵集》卷四。

     山之北的汪古人中,農業有更大的發展,如最北邊的沙井總管府轄境之民本來“少耕種”,府判官漢人徐善卿“勸民力穑,而民生滋厚”③。

    至于進入漢地的蒙古人,從事農業者當更多。

    至元元年(1264),即有旨命蒙古戶種田;二年,浚西夏中興(今銀川)古渠,凡良田為僧所據者,聽蒙古人分墾;二十一年,樞密院奏:“前遣蒙古軍萬人屯田,所獲除歲費之外,可粜鈔三千錠。

    ”(《元史·世祖紀》)。

     元代蒙古族文化的發展是以前蒙古高原各族曆史上任何時期都不能比拟的。

    畏兀字蒙古文的創制無疑是蒙古文化史上最重大的成就。

    有了文字,遂能用以登錄戶口和判斷的各類案件,編成北方遊牧民族史上最早的政書《青冊》;用以整理蒙古習慣法和建國以來的法令,編纂成第一部蒙古法典《大劄撒》;用以記載蒙古曆史傳說和成吉思汗父子君臣轟轟烈烈的創業事迹,寫出第一部不朽史書《元朝秘史》,為豐富世界文化寶庫作出了傑出貢獻。

    畏兀字蒙古文在元代蒙古族中有相當程度的普及,以緻八思巴字蒙古文創制之後,它仍然為蒙古人廣泛使用,在應用中進一步完善,并出現了第一部蒙古語言學著作&mdash&mdash搠思吉斡節兒的《心箍》。

    根據迄今已發現的元代碑刻、符牌和文書等資料,在漠北、漠南及其他蒙古族聚居地區,以及西北諸汗國蒙古人中,都通行畏兀字蒙古文。

    至元十九年,刊行了用蒙古畏兀字所譯《資治通鑒》(節要)(《元史·世祖紀》)。

    延祐五年(1318),仁宗命翰林承旨阿憐帖木兒将趙孟頫為《農桑圖》(楊叔謙作)所配的說明詩“用畏吾兒文字譯于左方,以便禦覽”①。

    可見在八思巴字頒行之後,元朝諸帝熟習者仍是畏兀字蒙古文。

    八思巴字是忽必烈下令作為蒙古國字推行的,用于書寫诏敕及其他所有政府公文證件,也用于學校教育,翻譯漢、藏文化典籍以供蒙古人學習。

    當時各地方蒙古字學教授蒙古語言都是用八思巴字,使用範圍也相當廣,對蒙古人學習漢、藏文化和漢藏人學習蒙古文化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元代蒙古族在史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都有很多成就(詳本書文化章),尤為突出的是廣泛吸收他民族文化,使本族文化大大豐富起來。

    蒙古人最早的老師是畏兀兒人。

    由于畏兀字母被用于書寫蒙古語,許多畏兀兒學者文人被征召為大汗或諸王、後妃、公主、驸馬的文學侍臣(必阇赤)和子弟的字學教授。

    忽必烈自動即是習學畏兀文字,立國中原後,仍以畏兀兒人備顧問并為其子孫之師②。

    可見畏兀兒文化對蒙古人有很深的影響。

    進入中原後,漢族文化成為他們學習的主要内容。

    早在太宗五年(1233),就于燕京設立學校,選蒙古子弟18人專學漢人言語文字。

    忽必烈即位後,為③陳旅:《贈沙井徐判官詩序》,《陳衆仲文集》卷四。

     ①趙孟頫:《農桑圖叙》,《松雪齋文集·外集》。

     ②馬祖常:《薊國忠簡公神道碑》,《石田集》卷十三;程钜夫:《武都忠簡王神道碑》,《雪樓集》卷七;《泰國先墓碑》,同上卷八。

     培養更多的本族統治人才,正式設立國子學,選随朝百官、近侍子弟入學;又置用蒙古語文(八思巴字)教學的蒙古國子學,教授四怯薛及各“愛馬”(諸王之部)官員子弟。

    前者教學内容主要為儒家經典,後者用《通鑒節要》蒙文譯本為教材。

    漠南、北各路皆依中原例設置儒學,各愛馬也有設儒學教授的①。

    但漠北蒙古人仍循本俗,行收繼(庶母、叔嬸、兄嫂)婚,未受漢族禮法約束。

    而久居中原的蒙古人則受漢文化薰染日深,有的建屋藏書,延師教子,還有一些蒙古人投到著名儒士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