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運河與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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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運赴大都。

    所謂“涉江入淮”,系指糧船北渡長江,經瓜洲、揚州,順揚州運河北達淮安,入淮河。

    此後,一度着重于舊河運系統的整建:最初,在大都設漕運司與提舉司,分别負責淇門至通州河西務(今河北武清西北、北運河西岸)、中灤經淇門至河西務的水陸轉運;揚州漕運司分管江南至瓜洲的運輸,瓜洲至中灤段的押運人員,不屬揚州漕運司管轄。

    南北數千裡,運司并列,互不統屬,“糧道遲滞,官物虧陷”。

    至元十九年,在試行海運的同時,元廷調整了上述管理體制:改設京畿、江淮兩處都漕運司,後者除繼續管理江南至瓜洲的運輸外,另将屬官一半于瓜洲置司,另一半于中灤、荊山(在今安徽懷遠西南)分置上下行司,分段管領。

    每年要求運糧二百萬石到中灤,取回京畿漕運司的接收字據,呈揚州行省備案。

    京畿都漕運司則統一負責中灤至大都的運輸,屬官一半于大都置司,另一半于中灤、淇門上下置行司,将江淮都漕運司的二百萬石糧食運赴大都。

    上述以中灤為轉運點的南北運輸線,幾經水、陸搬遷,困難重重,實際年運量僅三十萬石。

    于是,次年初步開成濟州河與膠萊河,實行多渠道運輸。

    應該指出,至元年間揚州運河尚不甚通暢,因此,江南漕糧往往要陸運至淮安,然後,一支往西北至中灤,另一支逆改道後的黃河送至徐州,再經濟州河輾轉北上;第三支是順改道後的黃河東下出海口,沿海岸行進,通過膠萊河北上。

    為适應多渠道運輸的需要,元廷增設了淮安分司、濟州分司(濟州①揭傒斯:《重建濟州會源閘碑》,《揭傒斯集》卷十二。

     都漕運司)和利津分司(膠萊海道運糧萬戶府),實行的綱運分短運與長運兩種。

     短運又稱軍搬、短搬,分兩段進行。

    南段由駐紮在呂城的軍隊運往瓜洲,北段由漢軍與新附軍從瓜洲運至淮安。

    每個船隊由二綱、三綱、四綱組成不等,有管軍千戶、把總和百戶負責押送,另由駐紮在瓜洲的江淮漕運總司派奏差一員,乘坐站船,往來催督,并在每隻船上樹一面白旗,上書押運官姓名,以約束官船的越軌行為。

     長運由雇募的民船承運,從瓜洲起運,二綱、三綱、四綱不等,也由一員奏差監督,運至淮安後,由淮安分司開閘放船進入改道後的黃河,然後由中灤和濟州分司派來的奏差各領綱船,分運兩路。

     至元二十一年,暫罷膠萊河運糧,該運道水手、軍人各五千充實到内河其他運道中,次年又造漕船三千艘充實到通往濟州河的運道中去。

    一般情況下,以中灤為轉運點的運輸線年運量在三十萬石左右,濟州運道二十萬至三十餘萬石不等,膠萊河為二十餘萬石,至元二十二年曾達六十萬石。

    在這前後,以中灤為轉運點的運輸線已經罷廢。

    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官方先後取消對濟州河與膠萊河道的利用,元代的南北運輸,逐步趨歸于海道為主、大運河為輔的局面。

     海運發達以後的大運河,對官方來說,主要職能是運輸食鹽、茶葉、各地土産、手工業品及海外貢物,并供使客往來。

    此外,在官、私糧食運輸方面仍起相當作用。

    官運方面,可能是将中原、華北等地的屯田糧運往北方,立于天津河西務的“都漕運使司”(見下)屬下便有荥陽等三十一綱,船九百餘隻,船戶八千餘,綱船主要分布于會通河東西的山東、河南境内,運輸量亦較可觀①。

     運河上的民運與商運相當活躍。

    在大都,每年官方投放市場的糧食僅三四十萬石,其他“百姓食用的糧食多一半是客人從迤南禦河裡搬将這裡來賣有”,并且“來的多呵賤,來的少呵貴”②,為此,元廷一方面多次頒布禁止官船、軍人與勢豪阻撓、刁難客船的法令,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官運的正常進行,又不得不對發達的商運加以限制。

    仁宗延祐元年(1314)針對權勢、富商以四五百料大船駛入運河阻塞交通的弊端,決定在會通河南北的沽頭、臨清兩處設置“隘閘”,以限制二百料以上、梁頭闊八點五尺以上大船入閘。

    ①《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與卷四一《順帝紀》四記載,荥陽等三十一綱“運糧三百餘萬石”,而至正年間的兩淮運使宋文瓒說,世祖開會通河,“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我們認為這五百萬石不應理解為運河的年承運數,因為,元代海道的年運最高數為三百餘萬石,運河承運能力若與之相近甚至遠過此數,便無法理解元代漕糧以海運為主的基本事實,也與前面列舉的内河運輸的常額相距過遠。

    明代以内河漕運為主,大運河真正發揮作用亦在明永樂之後,而明代運河的運載常額也隻有四百萬石。

    因此,可以明确肯定的是,五百萬石應是包括海運在内的各運道運達大都或天津河西務的總數。

    ②《通制條格》卷二七《雜令·拘滞車船》。

     但私商“貪利”,又改造減舷長船,長度達八十至九十尺,載重五六百料,阻塞現象,仍不時發生,因此,泰定四年(1327),又于上述兩處石閘下岸立“石則”,以限制六十五尺以上的長船入閘。

    總的說來,大運河鑿通後,“江淮、湖廣、四川、海外諸番土貢糧運、商旅懋遷,畢達京師”③,在溝通南北交通方面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③《元朝名臣事略》卷二《丞相淮安忠武王》。

     第二節 海運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渤海至廣東的沿海交通已經展開,此後,局部的、通貫南北沿海的交通漸趨頻繁。

    兩漢時代,在今兩廣南部與越南境内設置了南海、郁林、交趾等七郡,這七郡與北方的交通也主要取道海上。

    海上交通的發展以造船技術與航海水平的提高為條件,也與政治與經濟等方面的實際需要相适應。

    與前代不同的是,元代在東部海域實行全線通航,首先在漕運業中形成了以海運為主、内河運輸為輔的格局。

     海運線路的選擇與航海技術的進步海運航線前後有三次變更:第一次航路。

    從至元十九年首次糧運,到至元二十八年新航路的開辟,共沿用十年。

    開辟者為朱清、張瑄和羅璧,航線大體是:從劉家港(今江蘇太倉浏河鎮)至海門黃連沙頭(在今江蘇啟東東部海中)、萬裡長灘(在今江蘇啟東東部,西南向呈長條形,後來部分形成陸地),經鹽城(今屬江蘇,當時瀕海),曆海甯府(治今江蘇連雲港西南)界,可至莺遊山(今連雲港東北東西連島),下入山東境,由密州(治今諸城)入膠州(治今膠縣)界放靈山洋(今青島南、膠南以東海面),北至浮山(青島附近)、勞山(青島東北崂山)、福山(崂山縣東),沿海岸達延真島(今山東榮成沿津島),東北轉過成山(在今榮成成山角),最後進入天津界河口。

    該航線沿海岸航行,迂回曲折,“委實水路艱難,深為繁重”,航期長達兩個多月。

     第二次航路。

    至元二十九年由朱清聘請長興(屬今浙江)李福四“押運指引”,路線是:從劉家港開洋,轉過撐腳沙(在今江蘇常熟璜泾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