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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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幽室鴛帏有麝熏。

    歲歲隻求惟聚首,樂昌終是屬徐君。

    ”兩下吟罷,眉眼交接。

    黃裕祖知其有意,乃即與際舉曰:“詹兄,今夕小弟送兄與愛玉一夜,何如?吾觀尊兄與愛玉情似可投,不免就此今夕完其宿願也。

    ”詹際舉曰:“豈敢,尊兄甚可,焉敢高攀?”裕祖曰:“不妨,雖是小弟舊故,我與尊兄則一可就此會矣。

    ”際舉曰:“如此,乃吾兄之德耳。

    ”飲至晚方散,裕祖一起,同往愛玉家去。

    愛玉止整一桌盒,邀際舉與黃裕祖在月下飲,飲至更深,三人暢興,共賦一詩曰:“暑退涼生月正空,早秋一葉動離衷。

    常懷好事從天降,那得音書蓦地通。

    千裡相思徒夜夢,百年姻眷托雲鴻。

    何時重整秦淮社,攜手花前到處同。

    ”吟罷,裕祖辭别要回,言曰:“小弟告辭,明宵相會。

    ”際舉、愛玉送之出門,二人亦轉入房去寝。

     次日,裕祖又備酒到禅關寺,親自往愛玉家,邀際舉等往禅關寺飲酒。

    時禅關寺僧正明,乃是野人,見愛玉美貌,心下欲火熾燃,思欲就之不能。

    至晚,各散酒而歸。

    正明遂喬妝往愛玉家去,要與之歇。

    愛玉乃是個精麗之婦,正明雖粉飾喬妝亦認得,着一見之,遂不肯接。

    正明再三求之,亦不接他。

    正明不勝憤恨,思欲害之,無由。

    遂往街叫夜。

     一日,愛玉生日,際舉請飲酒,是日,暢飲更闌方散,愛玉要回,際舉命仆送之。

    行不二三家,正遇僧正明來,正明見是愛玉,人送他回,遂将石頭遠遠打來。

    際舉的仆乃是個小厮,見石頭來得多,飛跑走倒轉。

    愛玉走之不及,被正明趕着,一刀殺死。

    其仆走回報知際舉,際舉走來看時,愛玉已被殺死矣。

    際舉甚是懊惱。

     次日,愛玉家忘八知之,謂愛玉是際舉謀殺,遂具狀往縣陳告。

    柳知縣審其口詞明白,即令公差去拘詹際舉,公差即刻拘到廳前聽審。

    柳知縣曰:“詹際舉,你何如殺死馬愛玉,自羅王法,其罪怎逭?”詹際舉答曰:“小人與他無冤仇,殺他則甚?沒有此情。

    望老爺開豁。

    ”其忘八者曰:“老爺,此際舉甚是刁惡,焉肯就認?是日在伊家飲酒,怎說不是他謀死?況屍首與伊止隔三五家,此可足征。

    ”知縣要問際舉抵命,遲疑未決。

    忽然,一陣風吹下一張紙,内有數字言“此事正明,何用遲疑?”柳知縣見了“正明”二字,益言際舉謀殺是真,遂問抵命。

     過了一月之餘。

    一日,海公往禅關寺請同年而回,是夜二鼓盡,見一婦妖娆體态,緩步前來,稱他是妓家,姓馬名愛玉,特來訴冤的。

    海公問曰:“你有甚冤枉,可從頭訴來。

    ”愛玉答曰:“小妾有狀,請老爺觀看。

    ”将狀遞上,遂去。

    海公次日升堂,将其狀看,曰:“惡僧正明,黑夜殺人,坑陷際舉屈受非刑。

    海公明鏡,冤魂訴明。

    ”海公看畢,遂差蕭成去拿正明,再往柳知縣處吊卷,取詹際舉等一并到審。

    蕭成領命,即刻将各犯拿到廳下。

    海公問曰:“正明好膽,這野秃,怎得殺死妓婦,連累詹際舉抵命?該得何罪?”正明答曰:“小和尚素守五戒,未行甚惡。

    殺死妓婦,小和尚不知。

    ”海公曰:”愛玉在際舉家飲酒,夜回被你殺死,怎得争辯不招?愛玉冤魂來告的,是際舉扳扯你不成?尚有狀在。

    ”遂擲下狀與看。

    正明見其狀中之白,大驚,心雖懼,亦不招認。

    海公發打四十,夾起來,正明隻得從實招出。

    海公拟抵命、釋放詹際舉。

    于是蘇州府人無不畏矣。

     海公判 審得正明,出家五戒,首重色欲,蓋以僧非俗比,而俗不可混于僧也。

    今正明不守佛規,妄燃欲火,喬妝以往妓家,愛玉知其不納,遂懷殺害之憤,假言喊夜為因,暗行殺害掩人,正明絕欲而縱欲,愛玉無辜而喪九泉,陰靈不昧,冤魂親顯訴情。

    詹際舉應合無罪,許令歸家務業。

    野僧正明,縱欲殺死愛玉,重罪莫宥,合拟上刑。

     第六十四回判風吹葉 常州府無錫縣,有一姓丘名木者,乃是遊手無徒光棍,專一窺竊人家婦女,穿壁窬牆。

     一日,在城外西路去會賊伴來,要盜曾善家财。

    行至一草坪,卻遇蔡垣之妻祝氏母家而歸,略有姿豔,丘木見其獨自行來,心下遂起奸心,乃曰:“嫂從何來?”其祝氏愕對,又問曰:“嫂從母家回乎?”祝氏心下自思:此人素與面生,何如叫吾嫂?抑亦知我在母家歸來,想必是光棍油花之徒,乃不答而行,遂入小徑,以避嫌疑。

    丘木見其從小徑行路,即便追趕入小徑去,叫曰:“嫂莫行,待我來引路。

    ”祝氏心慌,躲避無由,被其追到,遂将祝氏抱住,曰:“今日要求嫂一樂,乞憐之。

    ”視氏斥之曰:“你這光棍,不知廉恥,我與你素不相識,敢在我婦人面前油嘴欺我乎?”憤力一展而走。

    丘木見其堅烈,身有首飾,腰間拔出尖刀,從後刺去,祝氏被着一刀,昏倒在地,丘木将其首飾盡行剝下,屍首埋于林内。

     過了一月,蔡垣見祝氏不回,乃往嶽母家去尋。

    行至半途,見祝氏獨自在前途,蔡垣便叫曰:“你回矣。

    ”祝氏不應,走入小徑林中去。

    蔡垣不知是冤魂,隻疑祝氏同甚奸夫去,趕入林内,見其在一大樹下坐,待至樹下,不見。

    心下疑怪,隻見樹下一推土新,露出一些藍裙,待掘開,見是祝氏,頸上被傷一刀。

    蔡垣不勝悲号,不知是甚人殺死,無一蹤迹,隻得具狀,往海公處陳告。

    海公問:“其有對頭否?”蔡垣曰:“不知甚賊殺死,隻在城西僻徑尋着,因此投告老爺,乞為作主,緝訪追究。

    ”海公自思:此婦被人謀死是實,怎奈沒對頭?遂發蔡垣且回,待緝訪出時,你來俟候。

    再差吳升密行挨查,遍訪捕緝,不能訪得。

     海公心甚懊惱,乃在後堂将此狀看,翻來複去,不得一個頭腦。

    忽然,一陣風,吹下一葉在桌上。

    海公見有葉在桌,心下解猜,豁然思道:莫非姓丘名木也。

    遂差皂隸密問,看有丘木者沒有?皂隸即去查問,果有一丘木,乃系捉風捕影,穿壁窬牆之徒。

    皂隸回報海公:“丘木查着了,乃是慣賊。

    ”海公即令拿來。

    隸者少頃,拿丘木到府跪下。

    海公問曰:“丘木,你這賊,怎得謀死祝氏,剝其首飾?鑽挖鑿壁,罪尚不免,焉敢謀劫,該得何罪?好好招來,免受刑具。

    ”丘木答曰:“小人不敢玩法,并未殺有甚人。

    ”海公曰:“祝氏母家回來,你欲強奸不從,憤怒殺死,焉得争辨不認?”喝令極刑重苔,丘木吃刑不過,隻得從實招出。

    海公審勘明白,遂拟死罪,令蔡垣殡殓祝氏歸葬。

     告究妻命 告狀人蔡垣,告為乞究妻命事。

    痛妻祝氏,自母家歸,豈知中途陡遇猖獗,剝奪首飾,将妻殺死,屍首尚棄城西山僻。

    号妻無辜遭殺,不得真名填償,乞究追償,迫切上告。

     海公判 審得丘木,乃慣賊兇徒。

    以祝氏母家獨自而歸,中途相遇,便生不良,況僻地掩人之不見,劫其物而殺其命乎!且人命至重,動關天地,冤魂冥冥之中安肯閉目者?今托物而鳴冤。

    贓證既明,合拟上刑,原贓并冤屍,蔡垣應當收歸。

     第六十五回判賴奸誤侄婦缢死 甯國府宣城縣,有民呂恭敬,娶妻阿姑,性妒多疑。

    有侄呂克忠,娶妻施淑姬,性和知恥。

    叔侄同居共爨,每事阿姑持調,家業懼系掌管,淑姬惟理廚下。

    每日清早,要在阿姑手上讨鎖匙,至晚交還阿姑收管,永不改易。

     一日,克忠往莊交苗,阿姑鄰家飲酒,隻恭敬與侄婦淑姬在家,至暮阿姑未歸,淑姬廚下收拾完成,遂将鎖匙送入嬸媽房中去,而恭敬亦已出外,殊不知也。

    及後阿姑歸,乃問鎖匙,施氏對說:“已在你房内矣。

    ”阿姑曰:“誰拿人我房?”施淑姬曰:“我等嬸媽不回,廚下已收拾完成了,便先送入房去。

    ”阿姑便生疑心:往日鎖匙要我讨方交還我,今日如何我不在家便送人我房,必與我丈夫有奸,故緻此早。

    ”遂問恭敬:“你今幹甚事來,可對我說。

    ”恭敬曰:“我未幹甚事。

    ”阿姑曰:“你今奸侄婦,何故瞞我?”恭敬曰:“胡說,你今日酒醉,發酒瘋耳。

    ”阿姑曰:“我倒不發酒瘋,你發色瘋。

    你今瞞我,日後自要死也。

    ”恭敬心無此事,便罵曰:“這潑皮賤婦,說出沒忖度話,讨個證做來我便罷,若懸空虛捏我,即活活打死你這個賤婦。

    ”阿姑曰:“你幹出這無恥事,将打來吓得我,便讨個證做與你。

    今日我不在家,如何侄婦便将鎖匙送入我房來,不是你與他有奸,故緻鎖匙在我房中。

    ”恭敬曰:“他見你至暮不回,廚下無事了,故便送入我房,我亦在外,不知他幾時送來。

    怎以此事證得?你不要說此無恥之話,恐惹外人取笑。

    ”阿姑見夫言軟,愈疑是真,便放聲大罵,與夫攪鬧。

    恭敬發起怒性,扯倒亂打,阿姑又罵及淑姬身上去。

    淑姬聽得嬸媽與叔翁吵鬧,不知何故,潛起聽之,乃是罵己與叔翁有奸,欲辨之,彼二人方暴怒,又恐激其撕打,隻得入房去,卻自思曰:我開門,嬸媽己聽見矣,又不辨而退,彼必以我真有奸,故不敢辨。

    欲再去與之說明。

    他平素是多疑妒忌的人,反觸其怒,終身被他臭口辱罵。

    且是我自錯,不合送鎖匙在他房去,此疑難洗清白,玷污我的名節,不如死以明其志矣。

    遂自缢死。

     次早飯後,施淑姑未起,阿姑将其房門推開,視之則缢死于梁上。

    恭敬計無所措。

    阿姑曰:“你說無奸,何怕羞恥自缢?”恭敬難以與辨,隻遣人去莊趕侄,及克思回問妻死之故,叔嬸答以夜間無故彼自缢死。

    克忠見其言語變易,乃不聽信,遂赴縣具告。

    姚知縣即令拘阿姑與恭敬來審,止稱其病苦難禁而缢死。

    克忠疑其是阿姑争口,故緻其自缢,乃曰:“老爺,小人妻子所死,實有不明,望老爺追究。

    ”姚知縣再三窮究,不得明白,遂令将阿姑逡起,阿姑吃驚,便說出來:“我與侄婦本是同居共爨,家事都是我管,侄媳婦惟理廚下,每日清早,要問我讨鎖匙,至晚交還付我收。

    昨日,我在鄰家飲酒,至晚歸來,鎖匙已放在我房内,我疑男人扯侄媳婦有奸,故不待我回,先将鎖匙放在我房。

    兩人自相角口撕打,夜間淑姬缢死,不知何故。

    ”克忠曰:“此可信矣。

    但老爺參詳,有無奸情,則生死明白。

    ”姚知縣曰:“若無奸情,彼不缢死,此欺奸侄婦該死的矣。

    ”喝令承招。

    恭敬哭訴曰:“望老爺再行洞察,兩不污名,使獄無冤獄,死無污行可也。

    ”姚知縣曰:“爾何不認得,分明欺奸侄婦,不然,則彼因何自缢?”發下打三十,逼勒成招,成獄數載,已曆幾番審錄,不能得白。

     一日,海公在甯國府過夜,宿東察院,至四更時候,得一夢,夢見一人,手持一張狀,稱他是冤狀。

    海公接過來看,狀中隻寫四句,乃曰:“甯國宣城呂恭敬,娶妻阿姑多妒忌,淑姬缢死欲明節,姚公屈斷問典刑”。

    海公驚醒,卻是一夢。

    心下暗想,莫非宣城縣獄,有賴奸屈拟死罪者? 次日開門,各官入參。

    海公乃曰:“姚知縣,我近聞你判有一呂恭敬奸情的狀,枉問其罪?”姚公答曰:“是。

    ”海公曰:“爾可令吏取此卷來我看。

    ”姚知縣連忙令吏書取呂恭敬這宗卷來,遞下與海公看。

    海公令拘各犯到審。

    呂恭敬等,俱赴台下。

    海公問曰:“恭敬,你怎該亂倫奸侄婦?”恭敬答曰:“人生一世,死者何惜,但受污名,是為不甘。

    ”海公曰:“你經審錄多遍矣,更有何冤?”恭敬曰:“小人與侄婦無奸,可剖心以示天日,今卒陷于此不明以死,使我受虧行惡名,侄媳婦污名損節之聲,我侄疑叔疑妻之心不釋,一獄而三冤,惡得無冤?”海公問曰:“阿姑,你鑰匙在房,證出夫奸,是明白矣,且問你當日飲酒回家,是甚時分?施淑姬廚下收拾完備否?”阿姑曰:“廚下收拾完成,鎖門齊備了。

    我歸之時已一更矣。

    ”海公曰:“此無奸矣。

    你一更方回,廚下作事已完,收拾鎖門停當,淑姬待候多時,你不回來,遂将鑰匙送入你房,以免俟候。

    再問你歸時,淑姬已睡否?自己房門已拴閉否?”阿姑曰:“我歸時,淑姬房門已閉,睡多時了。

    ”海公曰:“既是房門緊閉而先唾,則施氏别嫌疑可知。

    何再有奸乎?然其後自缢者,必是知阿姑與恭敬攪鬧,他自思之,以己自錯,不合送鎖匙入阿姑房去,啟其疑端,辨不能明、污名難洗,此婦必是畏事知恥的,故忿激自缢,欲以明志,非是有奸,慚愧而死也。

    ”海公從頭研審明白,謂阿姑不合陷夫于不赦之罪,誣侄婦以難明之辱,緻克忠有不釋之疑,皆潑婦之無良,以緻無辜之缢死、合以威逼拟絞。

    恭敬發放無罪。

    克忠曰:“老爺神見,使吾叔冤枉釋明,吾妻名節可白,生死感激矣!”叔侄叩頭,拜謝而去。

    于是,此冤辨明,一郡稱仰。

     海公判 審得犯婦阿姑,嫉妒多疑,狗輩癡心,空捏淑姬,無辜死于非命,妾證夫罪,陷囹圄者曆年。

    狗彘忍心,似武牝之毒手,陷夫于不赦之罪;長舌煽佞,如虺之狼心,誣侄婦以難明之辱,十惡之律不恕,五刑之條應加,不誅無以儆惡,拟絞惟以正刑。

    恭敬無罪,應合省發。

     第六十六回判狐疑殺妻 常州府無錫縣,有一姓蔣名應世者,娶妻丘蘭妹。

    其蔣應世為人平素多心,狐疑妒忌,往往每懷丘氏與人有奸,嘗試其妻曰:“吾昨日聽見人說道,你有往來的人。

    ”丘氏答曰:“誰對你說?”應世曰:“旁人說來。

    ”丘氏遂罵雲:“莫信他人吐血,我有往來,你豈不見?” 一日,應世出外,适值丘義郎來看妹,丘氏見兄弟來,便安備午飯與之食。

    應世回人家來,見妻與義郎對坐共食,心下遂不悅,及待義郎去了,至夜,夫婦上床安宿,正行雲雨之際,應世乃問其妻曰:“物事我的好麼?吾力壯大矣。

    ”丘氏亦戲言答之:“你的物事不好。

    ”應世怒之曰:“我的不好,義郎的好。

    ”妻方悟醒,乃曰:“你作死說出此語。

    ”應世遂疑妻與義郎真有奸,發起暴性,憤怒起來,遂取刀望妻而殺,丘氏曰:“你真作死,無故揮刀殺我何為?”丘氏躲避不及,被其劈斷一手,再其一刀,中其項腮,殺死在地。

    應世即收拾行李,将門閉上,夤夜逃走出去,外人皆不知。

     次日,鄰居見應世家至午大門未開,往人其家去看,見丘氏殺死在房中。

    衆人商議,即邀地方具呈海都堂處。

    海公曰:“既是蔣應世無故殺妻,夤夜逃走,你等知他走在何處去。

    ”衆答曰:“不知走在那裡去?”海公思忖一會,乃曰:“逃人命者必走出關,你衆人各回,我自差人跟究。

    ”衆人遂出了府。

    海公即命公差韓福、高遷二人,往關處緝拿。

    二人領命行了數日,出了關外,并不見蹤,至晚歇宿謝三店。

    二人食了晚飯,在店前行耍乘涼,卻見第三家店有一婦人,散發走出,複入。

    韓福、高遷往來看之,見應世在彼店歇,正在飲酒。

    韓福近前曰:“蔣二官,你同小娘來,要往那裡?”應世答曰:“我止自來,并無妻子矣。

    ”高遷曰:“不是你妻子,是你的冤魂來矣。

    ”應世曰:“我無甚冤魂,你等休胡說。

    ”言雖如此,心下實是驚恐。

    韓福取出繩子,将應世扣住,曰:“你殺妻子逃走出來,地方具呈,海爺差我二人來拿你跟究,到此見伊妻子,散發走出店門,複入。

    我等方知在此店來拿你,尚敢說我胡說。

    ”說出真情,應世遂不能抵對,驚吓得面如黃蠟。

    次日,韓福、高遷二人,速忙将應世帶回府見海公。

    海公問曰:“應世,你因何殺死妻子?”應世不能飾詞,遂一概招認,說他疑妻與人有奸,故而殺之,今被公差拿到老爺台下,不得不招認,但求老爺赦。

    海公曰:“你是多心多疑之人,無故殺死妻子,怎赦得你的罪?”遂疊成案卷,問償命。

     地方呈殺妻 呈狀人張谟等,呈為殺妻事。

    狠心蔣應世,娶妻丘氏,年來無異,本月十二夜,不知何故,将丘氏殺死,夤夜逃走。

    切思人命關天,衆等恐累,理合呈明,檢驗收殡,立案照提,連佥上呈。

     海公判 審得蔣應世,多心多疑,狠毒太甚,每懷疑妻有外交之人,故夫婦就枕,言語相戲,妻應物事之不好,遂疑為真,憤激暴怒,一刀劈絕咽喉。

    嗟哉!丘氏言語輕快,起伊之疑,一旦死于刀鋒。

    應知陰靈不昧,九泉之下,安肯閉目?伊雖暮夜潛逃,欲圖疏漏,豈知旅店顯現,終獲兇身,非天理之昭彰,冤魂之顯赫也?今汝以疑殺妻,非出爾反爾?不誅無以儆于後人,問死以償命于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