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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塊擊愛禮不死,而安能死進保母?母原不在、聞必誤。
而老易傷,故積十三日始死也。
所當矜疑者,且遂立案,為誤傷人命者儆。
告毆傷 告狀人胡進保,告為急救二命事。
身于舊年,口借王愛禮本銀二兩,未期過還,收帖存證。
豈惡執券,複騙理論,反觸叢打,傷顱可驗。
母見急救,複被拆肱,胡文盛等救證。
母命懸絲、乞台親究。
上告。
胡進保催狀 告催人胡進保,催為抗提弊殺事。
兇豪王愛禮,截打保母重傷,醫生驗明。
七牌嚴提,弊抗不到。
仁台視民瘼猶己傷,兇惡藐官牌同故紙。
母遭重傷,血髓時流,昨夜氣絕。
欲擡歸殡,恐違天斷。
挨延日久,奸計百生。
嚴拘早斷,生死含思。
哀告。
訴 訴狀人王愛禮,訴為冤陷捏騙事。
枭惡胡進保,約借贍軍銀兩,越限不還,坐取觸恨。
哨男胡成,擒身捶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弟救歸,幾死。
二次惡反詐傷母命,蒙牌七捉,病莫起床。
今幸死彀回生。
匍匐上訴。
海公判 審得王愛禮,為富不仁,剝民肥己,蓋流毒一方矣。
今因逼債相毆,誤傷進保之母。
十三日而死者,亦非其心之所然,不過毆之急而失手矣。
但七拘不赴,此之撓法之甚者也。
尚且展晃錯之智囊,弄蘇張之舌劍,捏稱遭打緻病,抵塞前愆。
殊不知,胡進保之母隻憑伊口所談而傷,亦經予目所睹。
愛禮合拟周殡,以殄刁風。
不究。
第八回斷問誣林奸拐 淳安縣崇義鄉閻敬娶後婦,婦攜女姚氏來,以為敬子婦。
已後婦死,敬通于井得珠妻關氏,而井又因關通于姚,遂與偕逃。
敬怨關,欲成訟。
先是,敬亦調狎其子婦,關知之。
因以鉗其口,不敢言。
而敬與其黨王大庫素仇盧天林,因誣訟天林奸拐焉。
關氏證其奸狀,大庫證其拐狀,衆口叢射。
天林不勝拷掠誣服,謂已賣出。
得出獄。
尋取出,即刎于敬家。
敬恃案定,又恐盧天林子以冤父訟,遂再訟于按台,以屬公。
公知其冤,然無能難之。
禁敬與關于二處。
故令人作敬饋食遺錢于關,盡得關密語。
又訊其主者,得二人共寝食狀。
猝以诘敬雲雲。
敬莫能對,因吐前事。
敬幹法,天林冤雪。
夫盧天林之鉗于群喙,金鐵莫能喻其堅,然不能無疑隙。
藉公之決,必不令天林冤死。
乃竟冤死。
閻敬之再訟,持案定也,安知有海公鞠已?豈非天乎?而陰有使之者乎? 告強奸 告狀人閻敬,告為剪奸正倫事。
兒媳僻園讨菜,兇惡盧天林入抱奸,遂串偕逃。
切惡強奸罪重,拐帶非法,乞除奸黨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盧天林,訴為電燭虛誣事。
身與閻敬,素執仇恨,駕捏伊媳菜園被林所奸,偕同逃走。
不思菜園非行奸之所,白晝豈捉奸之時?仇口稱誣,難逃洞察,哀哀上訴。
海公判 審得閻敬,乃奸惡人也。
既稱天林奸媳,胡不捉奸于房帏,而乃捉奸于菜園乎?其情猶涉狐疑矣。
若據大庫與關氏所證,盧天林奸拐似真,則拟應戍無辭。
然關氏之證,不過賣奸買奸之故,乃與閻敬有奸,串其媳與井逃走,恐閻敬與訟伊之罪難逋,故死證天林所奸是實。
大庫苦證拐真,不過仇恨相隙。
殊不知,平白誣捏,陷人一命,情何狠也。
關氏淫惡,合依官賣。
大庫奸黨相助,拟之滿徒。
閻敬虛誣,合拟充軍。
天林累死一命,閻敬當給埋殡,與其子殡殓。
各依律取供。
第九回斷問通奸 淳安縣在城郭參将侄秀才郭應基,其舅死,因與其婦通,生一子,已二歲。
舅弟劉茂,以其情訟于郡。
其家巨富,徒黨相翼,為說甚辨,謂劉茂謀産而誣貞婦,有關風化。
公決之,一見婦,知為淫物。
因令衆各居一區,從門外拘一小婢,至加拶問:“兒在何處?”曰:“在專諸巷郭秀才家,匿帳中。
”及諸奸狀悉得,令四卒往捕。
其家重扉皆扁卒,即逾垣排闼抱兒出庭見,故令口之地,婦呀然,奔前抱起,曰:“罪自甘,但願留兒也。
”遂抵罪。
告通奸 告狀人劉茂,告為獸惡敗倫事。
倫理風化所關,冠裳禮義所出。
痛兄劉森,不幸早喪,淫嫂何氏,守制三載。
豈甥獸惡郭應基,勢橫荒淫,奸嫂何氏,生子二周,穢迹四聞,鄉邦恥笑,倫常掃地。
生者莫知死者悲泣。
冒懇天台,乞殄刁風。
上告。
訴 訴狀人郭應基,訴為蠱計害民事。
切身守法,素不為非。
禍因母舅劉森早故。
母妗央基代管帳目,仇舅劉茂,思欲謀兄家業,妒基若在,事恐難偕,設機陷阱,架捏母妗與基通奸。
既雲囑托買奸,衆口安得盡箝?顯是誣捏。
乞提斧斷。
哀訴。
海公判 審得何氏因夫早故,止茕茕一婦,家務繁瑣,莫能掌理明白,乃托甥郭應基為之代管,亦是為家之計也。
但不合與基通奸往來,生得一子,已滿二周者,是非以身盡托之矣。
倫理何存?應基既稱劉茂欲圖兄産,妒伊在彼,捏陷伊奸。
此難以抵辭也。
身既入黉門,何不遵守法律,胡行狗彘!甥妗兩相調情,而求野合之歡者,城非為也。
學門豈容奸徒?合當黜退前程。
何氏失節貪恣,歸宗無異。
其家室産業,悉附劉茂收管。
俟二周之孩長日,家業還侄自己理掌。
各取供。
第十回勘饒通夏浴訟 淳安縣鄉宮通判饒有财,夏浴空室,夜渴索茶,小婢持置牆孔,飲之,遂中毒死。
其前妻之子,謂以繼母有奸夫在,故毒殺其父。
乃訟之于邑。
置獄已久,不決,公當時巡行于郡,各縣解犯,往郡赴審。
其繼妻再三稱冤。
公頓然思之:其婦如此稱冤,莫非果負冤平?徑造饒室,詳審秘探,閱浴處及置茶處。
遂嚴鑰其門,概逐饒通判家口于外,親與一小門子宿其中,仍以茶置牆所。
次早起視,果有蜈蚣堕焉。
急命拆牆,遍内皆穴蜈蚣,焚燒移兩時方絕,臭不可聞。
遂開其婦之罪,冤始得解。
婦叩謝而歸。
告繼母謀殺親夫 告狀人饒清,告為奸殺大冤事。
痛母蚤亡,清父再娶姚氏,後父廣任,獸母不良,暗藏奸夫。
清父任滿歸家,獸母惡聲裡,父怒、究奸、豈惡置藥毒死親夫。
似此冤,聞者寒心,骨肉相殘、天倫滅絕,乞天法究。
哀告。
訴 訴狀人姚氏,訴為冤誣事。
逆子饒清,恃尊無倫,污蔑繼母,中之醜、痛不可言。
身配于财,恰盡乃事,閨門整肅,敢容奸夫?況夫任歸家,因夏浴空室,傷暑身亡,殊仇架捏毒死親夫,不思伊父與身,枕畔恩愛,奚忍置毒謀害?謀毒重冤,氏擔不起。
幸告台下,乞天分豁。
哀哀上訴。
海公判 審得于财之死,非毒藥之毒,蜈蚣之毒矣。
但無用小婢,置茶胡不持入室而與,何持置牆孔而與之哉?因而中毒死者,亦命已矣。
饒清謂繼母有他奸夫,怒究之,姚氏将藥毒殺。
而清之告,亦為父伸冤之故也。
但未詢其實,陷母置獄,壞母名節,則伊為子之過矣。
若非經吾睫親睹,則姚氏償伊父命者,将何以辭焉?非幾乎屈陷一命,合拟忤逆罪加,姑且免究,的決懲戒。
第十一回谒城隍遇豬跪吼 淳安縣東門巷闵元慶有一豬。
元旦,海公谒城隍,見豬跪吼。
公曰:“異哉。
此必鳴冤也。
冤則随我來。
”豬即自行抵邑堂而不能言。
公令人随所往,乃其主家,拘主家至,反複錯诘其家事,皆曰:“無之。
”曰:“而與人訟乎?”曰:“然。
”曰:“孰勝?”曰:“民勝。
”曰:“何由勝?”曰:“渠将民奴毆死。
”曰:“汝自毆死,誣人也。
豬即其奴矣。
”豬聞,據地吼鳴,叩首如人狀。
主驚懼歎服,列事始末,始以坐法。
而被誣者,公令釋放,人稱“神斷”。
海公判闵元慶與裴傑訟,特一時之忿耳。
因忿受屈,亦不過小挫也。
遽殺奴誣裴,而必期其勝,無乃為人忿,而死二命乎?訟雖獲勝而奴死。
無辜屈裴抵命,應知冤魂必不瞑目于地下矣。
豬陳其狀,非畜之能靈,亦慶之罪不容逭。
盍拟大辟以懲刁誣。
取供。
第十二回斷赝金 淳安縣有一陽明,以金授匠制環,環成持歸,尚不知赝也。
經月始辨,以還,匠則飾詞百端矣。
遂以訟于公。
公已知奸在匠,至即以系獄,而書一“金”字于其腕,曰:“字損,則重撻。
”人皆不知其意。
旋已,呼其婦伏階下。
囚群中忽召匠至,怒曰:“‘金’字在乎?”曰:“‘金’字在,尚好,底何敢有損?”曰:“‘金’字若在,尚是良民。
”且令去。
複問婦曰:“金子在,可持來。
”婦曰:“然。
”金到以償民,而始撻匠。
婦以聲誤,遂以金出也。
告盜金不還 告狀人陽明,告為竊盜事。
慣賊鄭翊三,素藐法律,害人百端。
前月,明到翊家制環,帶金五兩,移放桌上。
豈惡蓦見,盜心熾然,将金盜走,變覓無蹤。
身與理谕,吐出均分,惡賊坐執不認,反逞兇暴。
乞天拘究追償。
銜恩上告。
訴 訴狀人鄭翊三,訴為駕捏騙害事。
切身守法,素不為非,謹遵律條,秋毫無犯。
仇豪陽明,素欲害翊,無一可就。
前月來翊家叫代制環,并未見有金子。
其今次月複來,即稱遺失金子,為翊拾着,威振坐身。
不思伊金失堕他處,坐翊所拾,又無贓勘,情實誣谄。
懇恩洞察,情僞立分。
上訴。
海公判 審得鄭翊三,乃奸詐人也,亦刁惡人也。
陽明到伊家制環,将金放于桌上,口伊盜走者無疑矣。
陽明理谕均分,本合将金吐還,胡不認而逞其暴以制人者何也?盜金坐執不還,反逞兇暴,将以制明之勿取乎?何刁之甚!合依刁惡取律,姑免究之。
但惡逞兇飾詐,以控逞兇暴坐不合。
第十三回奸罵求粜不與 淳安縣西鄉有一婦,八十餘,姓曹,其夫姓謝,蚤死,婦嫠處。
忽夜被人殺死,經兩月莅者莫能察。
公拘鄰族至,詢曆皆曰:“不知。
”因問婦死前有何舉動?曰:“但放谷,而姑侄張珏求粜不與,且詈之耳。
”公曰:“是也。
”令捕之口無,拘珏母妻至,母曰:“歲荒,珏出祟也。
”曰:“持錢幾何?誰所與口?”曰:“叔守禮與錢三百文。
”拘守禮至,绐之曰:“珏殺人,而汝給錢,又令逃去。
其母已謂汝知情也。
”守禮已具狀,有“疑珏殺人”之語。
其家相距二裡許,因遣其妻先歸
而老易傷,故積十三日始死也。
所當矜疑者,且遂立案,為誤傷人命者儆。
告毆傷 告狀人胡進保,告為急救二命事。
身于舊年,口借王愛禮本銀二兩,未期過還,收帖存證。
豈惡執券,複騙理論,反觸叢打,傷顱可驗。
母見急救,複被拆肱,胡文盛等救證。
母命懸絲、乞台親究。
上告。
胡進保催狀 告催人胡進保,催為抗提弊殺事。
兇豪王愛禮,截打保母重傷,醫生驗明。
七牌嚴提,弊抗不到。
仁台視民瘼猶己傷,兇惡藐官牌同故紙。
母遭重傷,血髓時流,昨夜氣絕。
欲擡歸殡,恐違天斷。
挨延日久,奸計百生。
嚴拘早斷,生死含思。
哀告。
訴 訴狀人王愛禮,訴為冤陷捏騙事。
枭惡胡進保,約借贍軍銀兩,越限不還,坐取觸恨。
哨男胡成,擒身捶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弟救歸,幾死。
二次惡反詐傷母命,蒙牌七捉,病莫起床。
今幸死彀回生。
匍匐上訴。
海公判 審得王愛禮,為富不仁,剝民肥己,蓋流毒一方矣。
今因逼債相毆,誤傷進保之母。
十三日而死者,亦非其心之所然,不過毆之急而失手矣。
但七拘不赴,此之撓法之甚者也。
尚且展晃錯之智囊,弄蘇張之舌劍,捏稱遭打緻病,抵塞前愆。
殊不知,胡進保之母隻憑伊口所談而傷,亦經予目所睹。
愛禮合拟周殡,以殄刁風。
不究。
第八回斷問誣林奸拐 淳安縣崇義鄉閻敬娶後婦,婦攜女姚氏來,以為敬子婦。
已後婦死,敬通于井得珠妻關氏,而井又因關通于姚,遂與偕逃。
敬怨關,欲成訟。
先是,敬亦調狎其子婦,關知之。
因以鉗其口,不敢言。
而敬與其黨王大庫素仇盧天林,因誣訟天林奸拐焉。
關氏證其奸狀,大庫證其拐狀,衆口叢射。
天林不勝拷掠誣服,謂已賣出。
得出獄。
尋取出,即刎于敬家。
敬恃案定,又恐盧天林子以冤父訟,遂再訟于按台,以屬公。
公知其冤,然無能難之。
禁敬與關于二處。
故令人作敬饋食遺錢于關,盡得關密語。
又訊其主者,得二人共寝食狀。
猝以诘敬雲雲。
敬莫能對,因吐前事。
敬幹法,天林冤雪。
夫盧天林之鉗于群喙,金鐵莫能喻其堅,然不能無疑隙。
藉公之決,必不令天林冤死。
乃竟冤死。
閻敬之再訟,持案定也,安知有海公鞠已?豈非天乎?而陰有使之者乎? 告強奸 告狀人閻敬,告為剪奸正倫事。
兒媳僻園讨菜,兇惡盧天林入抱奸,遂串偕逃。
切惡強奸罪重,拐帶非法,乞除奸黨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盧天林,訴為電燭虛誣事。
身與閻敬,素執仇恨,駕捏伊媳菜園被林所奸,偕同逃走。
不思菜園非行奸之所,白晝豈捉奸之時?仇口稱誣,難逃洞察,哀哀上訴。
海公判 審得閻敬,乃奸惡人也。
既稱天林奸媳,胡不捉奸于房帏,而乃捉奸于菜園乎?其情猶涉狐疑矣。
若據大庫與關氏所證,盧天林奸拐似真,則拟應戍無辭。
然關氏之證,不過賣奸買奸之故,乃與閻敬有奸,串其媳與井逃走,恐閻敬與訟伊之罪難逋,故死證天林所奸是實。
大庫苦證拐真,不過仇恨相隙。
殊不知,平白誣捏,陷人一命,情何狠也。
關氏淫惡,合依官賣。
大庫奸黨相助,拟之滿徒。
閻敬虛誣,合拟充軍。
天林累死一命,閻敬當給埋殡,與其子殡殓。
各依律取供。
第九回斷問通奸 淳安縣在城郭參将侄秀才郭應基,其舅死,因與其婦通,生一子,已二歲。
舅弟劉茂,以其情訟于郡。
其家巨富,徒黨相翼,為說甚辨,謂劉茂謀産而誣貞婦,有關風化。
公決之,一見婦,知為淫物。
因令衆各居一區,從門外拘一小婢,至加拶問:“兒在何處?”曰:“在專諸巷郭秀才家,匿帳中。
”及諸奸狀悉得,令四卒往捕。
其家重扉皆扁卒,即逾垣排闼抱兒出庭見,故令口之地,婦呀然,奔前抱起,曰:“罪自甘,但願留兒也。
”遂抵罪。
告通奸 告狀人劉茂,告為獸惡敗倫事。
倫理風化所關,冠裳禮義所出。
痛兄劉森,不幸早喪,淫嫂何氏,守制三載。
豈甥獸惡郭應基,勢橫荒淫,奸嫂何氏,生子二周,穢迹四聞,鄉邦恥笑,倫常掃地。
生者莫知死者悲泣。
冒懇天台,乞殄刁風。
上告。
訴 訴狀人郭應基,訴為蠱計害民事。
切身守法,素不為非。
禍因母舅劉森早故。
母妗央基代管帳目,仇舅劉茂,思欲謀兄家業,妒基若在,事恐難偕,設機陷阱,架捏母妗與基通奸。
既雲囑托買奸,衆口安得盡箝?顯是誣捏。
乞提斧斷。
哀訴。
海公判 審得何氏因夫早故,止茕茕一婦,家務繁瑣,莫能掌理明白,乃托甥郭應基為之代管,亦是為家之計也。
但不合與基通奸往來,生得一子,已滿二周者,是非以身盡托之矣。
倫理何存?應基既稱劉茂欲圖兄産,妒伊在彼,捏陷伊奸。
此難以抵辭也。
身既入黉門,何不遵守法律,胡行狗彘!甥妗兩相調情,而求野合之歡者,城非為也。
學門豈容奸徒?合當黜退前程。
何氏失節貪恣,歸宗無異。
其家室産業,悉附劉茂收管。
俟二周之孩長日,家業還侄自己理掌。
各取供。
第十回勘饒通夏浴訟 淳安縣鄉宮通判饒有财,夏浴空室,夜渴索茶,小婢持置牆孔,飲之,遂中毒死。
其前妻之子,謂以繼母有奸夫在,故毒殺其父。
乃訟之于邑。
置獄已久,不決,公當時巡行于郡,各縣解犯,往郡赴審。
其繼妻再三稱冤。
公頓然思之:其婦如此稱冤,莫非果負冤平?徑造饒室,詳審秘探,閱浴處及置茶處。
遂嚴鑰其門,概逐饒通判家口于外,親與一小門子宿其中,仍以茶置牆所。
次早起視,果有蜈蚣堕焉。
急命拆牆,遍内皆穴蜈蚣,焚燒移兩時方絕,臭不可聞。
遂開其婦之罪,冤始得解。
婦叩謝而歸。
告繼母謀殺親夫 告狀人饒清,告為奸殺大冤事。
痛母蚤亡,清父再娶姚氏,後父廣任,獸母不良,暗藏奸夫。
清父任滿歸家,獸母惡聲裡,父怒、究奸、豈惡置藥毒死親夫。
似此冤,聞者寒心,骨肉相殘、天倫滅絕,乞天法究。
哀告。
訴 訴狀人姚氏,訴為冤誣事。
逆子饒清,恃尊無倫,污蔑繼母,中之醜、痛不可言。
身配于财,恰盡乃事,閨門整肅,敢容奸夫?況夫任歸家,因夏浴空室,傷暑身亡,殊仇架捏毒死親夫,不思伊父與身,枕畔恩愛,奚忍置毒謀害?謀毒重冤,氏擔不起。
幸告台下,乞天分豁。
哀哀上訴。
海公判 審得于财之死,非毒藥之毒,蜈蚣之毒矣。
但無用小婢,置茶胡不持入室而與,何持置牆孔而與之哉?因而中毒死者,亦命已矣。
饒清謂繼母有他奸夫,怒究之,姚氏将藥毒殺。
而清之告,亦為父伸冤之故也。
但未詢其實,陷母置獄,壞母名節,則伊為子之過矣。
若非經吾睫親睹,則姚氏償伊父命者,将何以辭焉?非幾乎屈陷一命,合拟忤逆罪加,姑且免究,的決懲戒。
第十一回谒城隍遇豬跪吼 淳安縣東門巷闵元慶有一豬。
元旦,海公谒城隍,見豬跪吼。
公曰:“異哉。
此必鳴冤也。
冤則随我來。
”豬即自行抵邑堂而不能言。
公令人随所往,乃其主家,拘主家至,反複錯诘其家事,皆曰:“無之。
”曰:“而與人訟乎?”曰:“然。
”曰:“孰勝?”曰:“民勝。
”曰:“何由勝?”曰:“渠将民奴毆死。
”曰:“汝自毆死,誣人也。
豬即其奴矣。
”豬聞,據地吼鳴,叩首如人狀。
主驚懼歎服,列事始末,始以坐法。
而被誣者,公令釋放,人稱“神斷”。
海公判闵元慶與裴傑訟,特一時之忿耳。
因忿受屈,亦不過小挫也。
遽殺奴誣裴,而必期其勝,無乃為人忿,而死二命乎?訟雖獲勝而奴死。
無辜屈裴抵命,應知冤魂必不瞑目于地下矣。
豬陳其狀,非畜之能靈,亦慶之罪不容逭。
盍拟大辟以懲刁誣。
取供。
第十二回斷赝金 淳安縣有一陽明,以金授匠制環,環成持歸,尚不知赝也。
經月始辨,以還,匠則飾詞百端矣。
遂以訟于公。
公已知奸在匠,至即以系獄,而書一“金”字于其腕,曰:“字損,則重撻。
”人皆不知其意。
旋已,呼其婦伏階下。
囚群中忽召匠至,怒曰:“‘金’字在乎?”曰:“‘金’字在,尚好,底何敢有損?”曰:“‘金’字若在,尚是良民。
”且令去。
複問婦曰:“金子在,可持來。
”婦曰:“然。
”金到以償民,而始撻匠。
婦以聲誤,遂以金出也。
告盜金不還 告狀人陽明,告為竊盜事。
慣賊鄭翊三,素藐法律,害人百端。
前月,明到翊家制環,帶金五兩,移放桌上。
豈惡蓦見,盜心熾然,将金盜走,變覓無蹤。
身與理谕,吐出均分,惡賊坐執不認,反逞兇暴。
乞天拘究追償。
銜恩上告。
訴 訴狀人鄭翊三,訴為駕捏騙害事。
切身守法,素不為非,謹遵律條,秋毫無犯。
仇豪陽明,素欲害翊,無一可就。
前月來翊家叫代制環,并未見有金子。
其今次月複來,即稱遺失金子,為翊拾着,威振坐身。
不思伊金失堕他處,坐翊所拾,又無贓勘,情實誣谄。
懇恩洞察,情僞立分。
上訴。
海公判 審得鄭翊三,乃奸詐人也,亦刁惡人也。
陽明到伊家制環,将金放于桌上,口伊盜走者無疑矣。
陽明理谕均分,本合将金吐還,胡不認而逞其暴以制人者何也?盜金坐執不還,反逞兇暴,将以制明之勿取乎?何刁之甚!合依刁惡取律,姑免究之。
但惡逞兇飾詐,以控逞兇暴坐不合。
第十三回奸罵求粜不與 淳安縣西鄉有一婦,八十餘,姓曹,其夫姓謝,蚤死,婦嫠處。
忽夜被人殺死,經兩月莅者莫能察。
公拘鄰族至,詢曆皆曰:“不知。
”因問婦死前有何舉動?曰:“但放谷,而姑侄張珏求粜不與,且詈之耳。
”公曰:“是也。
”令捕之口無,拘珏母妻至,母曰:“歲荒,珏出祟也。
”曰:“持錢幾何?誰所與口?”曰:“叔守禮與錢三百文。
”拘守禮至,绐之曰:“珏殺人,而汝給錢,又令逃去。
其母已謂汝知情也。
”守禮已具狀,有“疑珏殺人”之語。
其家相距二裡許,因遣其妻先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