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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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斷問強奸
海公在淳安,一縣稱其善于谳獄。
一日,谒顧代巡,适有告奸者,獄已三年,和奸強奸未決,屬公定脫,蓋欲試公之決也。
公令隸有力者一人去衣服,諸衣皆去,獨裡衣,婦以死自持,隸無如之何。
公曰:“供作和奸,罷訟。
”遂決。
蓋婦苟守真,衣且不能去,況可犯耶? 告欺奸 告狀人陳福生,告為欺奸緻命事。
亂倫滅法周才,調奸姿嬸,嬸義不從,毆傷緻死。
陳福生狀投地方,招過銀買息,吳亦得銀若幹,憑德見證。
有此不法,人倫大變,廣财理賄,死魂莫伸。
乞懇親提,明正典刑。
上告。
訴 訴狀人周才,訴為乞燭冤枉事。
陳氏久病濱危,伊姑時常打罵,病轉不痊,自分經死。
伊母廖氏并兄叔等驗明殡埋,裡鄰可證。
殊仇惡福生,恃刁慣訟,捏陷欺誣,幸送爺台,複審冤燭。
乞剪奸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周才,分屬宗盟,禮嚴毫發。
周才少壯血氣,兩戒未遵,不知欲乃伐性之門,力為生亂之府。
叔出行暴,嬸媚興狂,計從則滅叔,計忤則滅嬸,欺奸緻死,理或然也。
據陳福生投詞,固為奸死嬸,吳招買息亦為奸亡。
周之訴且雲:“伊姑打罵,自分經亡”,是欲委罪于姑,姑嫁禍于東吳之意。
其情愈真,其計愈窮。
但陳福生既痛妹死非辜,情宜激切赴告。
乃首揚以告詞,随息以賄賂,是财為重,妹為輕也。
此又不釋之疑,令周才有可生之路。
意者以裡衣死持,而周之暴适當其會耶。
天辟滅等周。
取供。
第二回僧徒奸婦 淳安縣一小家婦,自母家歸,避雨一野寺中。
寺僧延入,而婦有姿,師徒皆欲淫之。
乃婦意在其徒,師怒,殺婦埋園中。
次日,母與夫家尋不得,交訟于邑,互謂殺之,公一時不能決而疑。
适有門子得罪當譴,公曰:“汝故以得罪逋出,遍踐村市。
但探出此事,當宥汝罪。
”久之,門子入此寺,僧師徒以是美男,皆與狎昵。
有小沙彌語洩,而沙彌亦不甚悉。
人以白公,公曰:“是矣。
”翌日,過寺中焚香,頻仰首向天自應曰:“知道了。
”獨一僧于衆中色變,公即令縛之,曰:“上天已語我,殺其家婦者,爾也。
”一訊吐實,瘗屍出其園。
抵二僧死,而二家疑解。
告打死妻命 告狀婦張氏,告為殺命埋冤事。
夫存嫁女雲玉,配與獸心計生為妻,豈惡不務生理,酗酒宿娼。
孤女終身仰望,反嗔苦谏。
趁母家歸,活活打死。
夫殺妻命,綱常墜地,母痛女冤,情慘昏天。
上告。
訴 訴狀人計生,訴為劈冤事。
嶽母張氏,素嫉生貧,悔将女雲玉嫁生為妻。
趁女歸家,遂串嫁于他人,反以死罪加與生身,似此冤屈,天日同升。
妻失财無,情慘号天。
含冤上訴。
海公判 審得雲自看母,孤身歸家,在路陡然遇雨,望門逃躲,不知身陷寺門。
蓋彼時隻知避雨,而末及擇地也。
淫僧法長師徒突見。
同熾淫心。
不料,無節村婦,亦可色動,意在徒之少壯。
惡僧忿徒怒婦,登時殺死藏屍。
夫師徒見婦騁淫,已各犯戒。
而師複妒徒殺婦,手刃尤兇。
徒拟充軍,師應抵命。
庶使僧俗,人倫不紊。
第三回奸婦失節明節 胡州人有郝雲衢,以奸楊文升妻田氏,緻其自缢。
經案,衢罪抵命。
案謂:田氏以衢來奸己,即呼小庚兒殺人,韓升隔壁遙聞可證。
且婦忍棄芳年,所以明節雲雲。
乃公出巡胡州決。
田氏,始為聶完妻,完死未半載,即嫁文升。
嫁之四月,即生一子。
其本房僅三間,人共七口。
因判之。
其略曰:婦不出閨,何由呼人小名?韓升未見,何由以聞聲定罪?居僅三間,人共七口。
奸與缢,皆非其地。
懷胎改嫁,既已失節,而殺身明節,恐非其情。
則缢或有故,情實可疑。
招上得末囗雲衢死擊獄二十年矣。
問楊文升:“汝婦改嫁生子,諸情招何不及?”曰:“始上未之問也。
”蓋胡人畏刑輕死,不知辨解。
告強奸堕胎 告狀人伍約,告為奸殺大冤事。
虎侄錢豪淫縱匪夷,貪妻少艾,立心不良,瞰身遠出,入室抱奸,嗔妻不從,毆踢堕胎。
滅分傷倫,裡鄰駭證,懇恩究治。
上告。
訴 訴狀入伍文壽,訴為仇誣大變事。
切身與叔争基,緻成血恨,辏因嬸病堕胎,誣以強奸陷命。
切思身既與叔極仇一人,豈強奸孕嬸?幹證受賄,血胎是禍,冤蔽覆盆,懇恩超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伍文壽。
強奸伍約之妻,乃以侄犯嬸,因喊不從,踢堕胎孕,祖靈不肯,故遣某等見之。
文壽訴稱争基仇陷、賄買黑證,殊不知一人之心可結,衆人之口難鉗。
伍族兄弟叔伯,并無一人冤之者,則強奸堕胎又奚疑焉。
合就典刑,以扶人紀。
第四回奸侄婦殺媳抵命 淳安縣王福與侄婦通奸,侄穩知,持刀以待,而福反殺侄。
殺後始大懼,與二子謀曰:“事已如此,無抵必死。
适次子婦在家,必殺之,以兩奸聞,則禍脫,而更為娶婦,猶不失婦也。
”次子是之,而持刀股栗不前。
乃長子以救父,奮殺之。
于是,以兩首詣邑,稱殺奸雲。
公一見即曰:“雙奸則殺必一時,今屍色有鮮陳,必詐也。
”參錯诘問,對盡支離。
刑之,遂得其真。
以父及長子、侄婦成獄,旌表次子之婦、為之立廟緻祭。
告強奸寡婦 告狀人周氏,告為強奸寡婦事。
夫喪撫孤,柏舟矢志,不料鄰惡獸心吳甲,夜潛入卧室,逞兇強奸,當氏喊鄰,罄将首飾擄去。
奸心不遂,則行盜心。
生死含冤,無路控訴,冒懇天台,乞殄刁風。
上告。
訴 訴狀入吳甲,訴為平空陷事。
吳甲與周氏切近鄰右,有患旦夕即救。
不料周氏夫翁遠出,半夜被盜,婦醒叫喊,甲即率衆舊身趕捉,無蹤。
周氏懼夫譴責不謹,反捏救盜為盜。
切思守望相助,胡越尚且有難則救,似此平空黑冤,乞訴斷劈奸。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吳甲與周氏切鄰,見婦孀姿,淫心久蓄。
一日瞰伊家中無人,半夜本來逼奸恣欲,豈婦不從,見财起心,執财而去是實。
蓋欲以财為媒,料婦心畏夫翁,必俏地索财,就中可行奸計。
況前後東西,俱有鄰人,安得吳甲獨救?此事不燭而自明矣。
合拟滿徒,以懲惡行。
第五回奸夫殺客為女有他奸 淳安縣以畫旗導新秀才适黉宮。
張家樓臨街,有女窺見一生韶冶,悅之,适一賣婆在旁曰:“此我鄰家子。
今為小娘執伐,佳偶成矣。
”女不言。
賣婆又以女意誘生。
生唾之,不從。
賣婆之子固無賴,因假生夜往。
女不能辨,久益纏綿。
一日,其家有舍客官人夫婦,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
其夜,有人雙斷舍客首。
明發,以聞于公,公以為其家殺之,而橐裝無損,殺之何為?問榻曰:“夜寝誰氏?”曰:“是女之榻。
”令立逮其女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為誰?”曰:“是某秀才”。
又立逮生至。
曰:“賣婆語有之,何嘗至其家?”又問女:“秀才身有何暗記?”曰:“臂有痣。
”視之,無所。
公沉思曰:“賣婆有子乎?”曰:“有之。
”逮其子至,視臂有痣。
曰:“殺人者,汝也。
”即自輸服。
始假生與女奸,既夜至,扪枕上得頭一雙,以為女有他奸,故憤拔佩刀并殺之,而不知客夫婦也。
即日械系抵命。
士由是得洗冤矣。
告人命 告狀人何經六,告為磊殺事。
土豪沈一森,巨富不仁,勢焰熾天,勇力絕倫,陽世閻浮弟。
因借銀十兩,不服磊算,觸犯虎怒,喝仆毒打,立時氣絕。
死者含冤,兄弟分離,手足妻子,割斷肝腸,極大冤枉。
望光上告。
訴 訴狀人沈一森,訴為燭冤豁命事。
憤賊何經六,荼毒萬姓,害民百端。
初十夜,潛入室中,偷盜财物。
仆見捉獲,是行打死,豈刁飄捏诳台,磊債殺命。
切思人命大辟,蹈犯莫逃。
況身黑夜殺賊,未嘗白晝毆人,乞恩詳情超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沈一森,以萬金土豪,所為不軌。
蓋罄西上竹而書罪無窮,決東海波而流惡不盡者。
今因磊債囗利,毆死何仲升,乃反以仲升夤夜入室偷盜,指賊打磊。
此小人文過飾非之辭也。
但人心不昧,鄉有公評。
約黨裡鄰俱稱:白晝打死,豈行竊之時乎?以鬥毆殺人緻死者律絞。
第六回決東明鄉劉松冤事 淳安縣東明鄉劉松,往斐子岩販花,久不歸。
其父西于店主以得松秤,訟謂店主殺之。
公曰:“殺人,則必焚秤埋錘,以滅其囗;留秤,則殺必非也。
”半載餘,西得松痊于王官營,為大抉出傷眷,屍旁有白髻子,而猶謂殺者,店主也。
公曰:“此店主有囗囗家殺也?”問:“誰家有服?”因得之朱守分。
先拘其鄰人。
羁之,囗囗出首,遂得其實。
按其家贓物、兇器皆得。
守分曰:“死不敢囗。
囗三人分财,一人死,不甘耳。
”公曰:“一人死,一人償,足矣。
爾欲誣爾所仇乎?”不聽。
蓋以安二人,使勿逃。
次日,三在,二果來所,即逮訊之。
皆以抵罪,第分首從耳。
告打死妻命 告狀人陳仲升,告為号究妻命事。
兇惡饒貴,霸截水利,身倫遭毆。
妻吳氏情急奔救,遭兇打,破腦重傷,擡回氣絕。
金白等見證。
妻遭橫死,叩法檢填,負冤上告。
訴 訴狀入饒貴,訴為冤誣事。
身與陳仲升争水,遭毆懵地。
當其勸證,并無婦女在旁。
次早,架冤稱妻被身打死,統集弟侄,破屋财,謊詞聳告。
痛思田野争水,隔家二裡有餘,惡妻瞽目,不移門外半步,非殺妻圖詐,必病危加兇。
乞究根因超拔。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吳氏,以夫争水,而與人厮毆,奔出号冤,亦婦人女子常情耳。
饒貴逞兇之甚,斃此婦于棍石乎:陳佩以嬸身死,統族二十餘人,蜂擁上饒貴之門,破屋财,此亦妄舉也。
蓋殺人償命,罪固重于泰山,而财之徒,亦未口藐如鴻毛者。
饒貴合以鬥毆殺人緻死者律絞。
陳仲升亦不合乘戶卷擄,相應拟,各取供。
第七回拾坯塊助擊 淳安縣西山村王愛禮與胡進保相毆,進保幼男,拾坯塊助擊,不中愛禮。
愛禮反拾以擊進保,亦不中,中進保九十三歲母,積十三日死。
成訟。
坐愛禮抵償,案定。
公見此獄,因斷曰:“
一日,谒顧代巡,适有告奸者,獄已三年,和奸強奸未決,屬公定脫,蓋欲試公之決也。
公令隸有力者一人去衣服,諸衣皆去,獨裡衣,婦以死自持,隸無如之何。
公曰:“供作和奸,罷訟。
”遂決。
蓋婦苟守真,衣且不能去,況可犯耶? 告欺奸 告狀人陳福生,告為欺奸緻命事。
亂倫滅法周才,調奸姿嬸,嬸義不從,毆傷緻死。
陳福生狀投地方,招過銀買息,吳亦得銀若幹,憑德見證。
有此不法,人倫大變,廣财理賄,死魂莫伸。
乞懇親提,明正典刑。
上告。
訴 訴狀人周才,訴為乞燭冤枉事。
陳氏久病濱危,伊姑時常打罵,病轉不痊,自分經死。
伊母廖氏并兄叔等驗明殡埋,裡鄰可證。
殊仇惡福生,恃刁慣訟,捏陷欺誣,幸送爺台,複審冤燭。
乞剪奸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周才,分屬宗盟,禮嚴毫發。
周才少壯血氣,兩戒未遵,不知欲乃伐性之門,力為生亂之府。
叔出行暴,嬸媚興狂,計從則滅叔,計忤則滅嬸,欺奸緻死,理或然也。
據陳福生投詞,固為奸死嬸,吳招買息亦為奸亡。
周之訴且雲:“伊姑打罵,自分經亡”,是欲委罪于姑,姑嫁禍于東吳之意。
其情愈真,其計愈窮。
但陳福生既痛妹死非辜,情宜激切赴告。
乃首揚以告詞,随息以賄賂,是财為重,妹為輕也。
此又不釋之疑,令周才有可生之路。
意者以裡衣死持,而周之暴适當其會耶。
天辟滅等周。
取供。
第二回僧徒奸婦 淳安縣一小家婦,自母家歸,避雨一野寺中。
寺僧延入,而婦有姿,師徒皆欲淫之。
乃婦意在其徒,師怒,殺婦埋園中。
次日,母與夫家尋不得,交訟于邑,互謂殺之,公一時不能決而疑。
适有門子得罪當譴,公曰:“汝故以得罪逋出,遍踐村市。
但探出此事,當宥汝罪。
”久之,門子入此寺,僧師徒以是美男,皆與狎昵。
有小沙彌語洩,而沙彌亦不甚悉。
人以白公,公曰:“是矣。
”翌日,過寺中焚香,頻仰首向天自應曰:“知道了。
”獨一僧于衆中色變,公即令縛之,曰:“上天已語我,殺其家婦者,爾也。
”一訊吐實,瘗屍出其園。
抵二僧死,而二家疑解。
告打死妻命 告狀婦張氏,告為殺命埋冤事。
夫存嫁女雲玉,配與獸心計生為妻,豈惡不務生理,酗酒宿娼。
孤女終身仰望,反嗔苦谏。
趁母家歸,活活打死。
夫殺妻命,綱常墜地,母痛女冤,情慘昏天。
上告。
訴 訴狀人計生,訴為劈冤事。
嶽母張氏,素嫉生貧,悔将女雲玉嫁生為妻。
趁女歸家,遂串嫁于他人,反以死罪加與生身,似此冤屈,天日同升。
妻失财無,情慘号天。
含冤上訴。
海公判 審得雲自看母,孤身歸家,在路陡然遇雨,望門逃躲,不知身陷寺門。
蓋彼時隻知避雨,而末及擇地也。
淫僧法長師徒突見。
同熾淫心。
不料,無節村婦,亦可色動,意在徒之少壯。
惡僧忿徒怒婦,登時殺死藏屍。
夫師徒見婦騁淫,已各犯戒。
而師複妒徒殺婦,手刃尤兇。
徒拟充軍,師應抵命。
庶使僧俗,人倫不紊。
第三回奸婦失節明節 胡州人有郝雲衢,以奸楊文升妻田氏,緻其自缢。
經案,衢罪抵命。
案謂:田氏以衢來奸己,即呼小庚兒殺人,韓升隔壁遙聞可證。
且婦忍棄芳年,所以明節雲雲。
乃公出巡胡州決。
田氏,始為聶完妻,完死未半載,即嫁文升。
嫁之四月,即生一子。
其本房僅三間,人共七口。
因判之。
其略曰:婦不出閨,何由呼人小名?韓升未見,何由以聞聲定罪?居僅三間,人共七口。
奸與缢,皆非其地。
懷胎改嫁,既已失節,而殺身明節,恐非其情。
則缢或有故,情實可疑。
招上得末囗雲衢死擊獄二十年矣。
問楊文升:“汝婦改嫁生子,諸情招何不及?”曰:“始上未之問也。
”蓋胡人畏刑輕死,不知辨解。
告強奸堕胎 告狀人伍約,告為奸殺大冤事。
虎侄錢豪淫縱匪夷,貪妻少艾,立心不良,瞰身遠出,入室抱奸,嗔妻不從,毆踢堕胎。
滅分傷倫,裡鄰駭證,懇恩究治。
上告。
訴 訴狀入伍文壽,訴為仇誣大變事。
切身與叔争基,緻成血恨,辏因嬸病堕胎,誣以強奸陷命。
切思身既與叔極仇一人,豈強奸孕嬸?幹證受賄,血胎是禍,冤蔽覆盆,懇恩超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伍文壽。
強奸伍約之妻,乃以侄犯嬸,因喊不從,踢堕胎孕,祖靈不肯,故遣某等見之。
文壽訴稱争基仇陷、賄買黑證,殊不知一人之心可結,衆人之口難鉗。
伍族兄弟叔伯,并無一人冤之者,則強奸堕胎又奚疑焉。
合就典刑,以扶人紀。
第四回奸侄婦殺媳抵命 淳安縣王福與侄婦通奸,侄穩知,持刀以待,而福反殺侄。
殺後始大懼,與二子謀曰:“事已如此,無抵必死。
适次子婦在家,必殺之,以兩奸聞,則禍脫,而更為娶婦,猶不失婦也。
”次子是之,而持刀股栗不前。
乃長子以救父,奮殺之。
于是,以兩首詣邑,稱殺奸雲。
公一見即曰:“雙奸則殺必一時,今屍色有鮮陳,必詐也。
”參錯诘問,對盡支離。
刑之,遂得其真。
以父及長子、侄婦成獄,旌表次子之婦、為之立廟緻祭。
告強奸寡婦 告狀人周氏,告為強奸寡婦事。
夫喪撫孤,柏舟矢志,不料鄰惡獸心吳甲,夜潛入卧室,逞兇強奸,當氏喊鄰,罄将首飾擄去。
奸心不遂,則行盜心。
生死含冤,無路控訴,冒懇天台,乞殄刁風。
上告。
訴 訴狀入吳甲,訴為平空陷事。
吳甲與周氏切近鄰右,有患旦夕即救。
不料周氏夫翁遠出,半夜被盜,婦醒叫喊,甲即率衆舊身趕捉,無蹤。
周氏懼夫譴責不謹,反捏救盜為盜。
切思守望相助,胡越尚且有難則救,似此平空黑冤,乞訴斷劈奸。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吳甲與周氏切鄰,見婦孀姿,淫心久蓄。
一日瞰伊家中無人,半夜本來逼奸恣欲,豈婦不從,見财起心,執财而去是實。
蓋欲以财為媒,料婦心畏夫翁,必俏地索财,就中可行奸計。
況前後東西,俱有鄰人,安得吳甲獨救?此事不燭而自明矣。
合拟滿徒,以懲惡行。
第五回奸夫殺客為女有他奸 淳安縣以畫旗導新秀才适黉宮。
張家樓臨街,有女窺見一生韶冶,悅之,适一賣婆在旁曰:“此我鄰家子。
今為小娘執伐,佳偶成矣。
”女不言。
賣婆又以女意誘生。
生唾之,不從。
賣婆之子固無賴,因假生夜往。
女不能辨,久益纏綿。
一日,其家有舍客官人夫婦,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
其夜,有人雙斷舍客首。
明發,以聞于公,公以為其家殺之,而橐裝無損,殺之何為?問榻曰:“夜寝誰氏?”曰:“是女之榻。
”令立逮其女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為誰?”曰:“是某秀才”。
又立逮生至。
曰:“賣婆語有之,何嘗至其家?”又問女:“秀才身有何暗記?”曰:“臂有痣。
”視之,無所。
公沉思曰:“賣婆有子乎?”曰:“有之。
”逮其子至,視臂有痣。
曰:“殺人者,汝也。
”即自輸服。
始假生與女奸,既夜至,扪枕上得頭一雙,以為女有他奸,故憤拔佩刀并殺之,而不知客夫婦也。
即日械系抵命。
士由是得洗冤矣。
告人命 告狀人何經六,告為磊殺事。
土豪沈一森,巨富不仁,勢焰熾天,勇力絕倫,陽世閻浮弟。
因借銀十兩,不服磊算,觸犯虎怒,喝仆毒打,立時氣絕。
死者含冤,兄弟分離,手足妻子,割斷肝腸,極大冤枉。
望光上告。
訴 訴狀人沈一森,訴為燭冤豁命事。
憤賊何經六,荼毒萬姓,害民百端。
初十夜,潛入室中,偷盜财物。
仆見捉獲,是行打死,豈刁飄捏诳台,磊債殺命。
切思人命大辟,蹈犯莫逃。
況身黑夜殺賊,未嘗白晝毆人,乞恩詳情超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沈一森,以萬金土豪,所為不軌。
蓋罄西上竹而書罪無窮,決東海波而流惡不盡者。
今因磊債囗利,毆死何仲升,乃反以仲升夤夜入室偷盜,指賊打磊。
此小人文過飾非之辭也。
但人心不昧,鄉有公評。
約黨裡鄰俱稱:白晝打死,豈行竊之時乎?以鬥毆殺人緻死者律絞。
第六回決東明鄉劉松冤事 淳安縣東明鄉劉松,往斐子岩販花,久不歸。
其父西于店主以得松秤,訟謂店主殺之。
公曰:“殺人,則必焚秤埋錘,以滅其囗;留秤,則殺必非也。
”半載餘,西得松痊于王官營,為大抉出傷眷,屍旁有白髻子,而猶謂殺者,店主也。
公曰:“此店主有囗囗家殺也?”問:“誰家有服?”因得之朱守分。
先拘其鄰人。
羁之,囗囗出首,遂得其實。
按其家贓物、兇器皆得。
守分曰:“死不敢囗。
囗三人分财,一人死,不甘耳。
”公曰:“一人死,一人償,足矣。
爾欲誣爾所仇乎?”不聽。
蓋以安二人,使勿逃。
次日,三在,二果來所,即逮訊之。
皆以抵罪,第分首從耳。
告打死妻命 告狀人陳仲升,告為号究妻命事。
兇惡饒貴,霸截水利,身倫遭毆。
妻吳氏情急奔救,遭兇打,破腦重傷,擡回氣絕。
金白等見證。
妻遭橫死,叩法檢填,負冤上告。
訴 訴狀入饒貴,訴為冤誣事。
身與陳仲升争水,遭毆懵地。
當其勸證,并無婦女在旁。
次早,架冤稱妻被身打死,統集弟侄,破屋财,謊詞聳告。
痛思田野争水,隔家二裡有餘,惡妻瞽目,不移門外半步,非殺妻圖詐,必病危加兇。
乞究根因超拔。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吳氏,以夫争水,而與人厮毆,奔出号冤,亦婦人女子常情耳。
饒貴逞兇之甚,斃此婦于棍石乎:陳佩以嬸身死,統族二十餘人,蜂擁上饒貴之門,破屋财,此亦妄舉也。
蓋殺人償命,罪固重于泰山,而财之徒,亦未口藐如鴻毛者。
饒貴合以鬥毆殺人緻死者律絞。
陳仲升亦不合乘戶卷擄,相應拟,各取供。
第七回拾坯塊助擊 淳安縣西山村王愛禮與胡進保相毆,進保幼男,拾坯塊助擊,不中愛禮。
愛禮反拾以擊進保,亦不中,中進保九十三歲母,積十三日死。
成訟。
坐愛禮抵償,案定。
公見此獄,因斷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