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午夜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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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他。

    眨眼工夫,一副手铐砸在了他的雙腕上。

    田世川一個箭步竄上,迅速從他身後摸出一個手機。

    經核對,該手機的型号與死者被搶的手機相符。

     王某非常鎮定,之前他估摸遲早有一天會露餡,立刻說,噢,這手機呀,是我撿的。

    在審查訊問中,王某說,他同時撿到的還有一個手機的充電器。

    刑警們立刻前往城郊王某租住的平房裡,将手機充電器起回。

     王某,1995年10月份因盜竊摩托車被判刑5年,1999年因減刑一年被提前釋放。

    他性格内向,但滑得像泥鳅,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關于手機和充電器的來曆,他早已編好了一個故事。

    他說,他有一天在市政府門口閑逛,看到草坪長得挺好看,在上面玩時偶然間發現了這個手機和充電器,就撿了回來。

    并說撿手機的事有人看見過,至于其他的他什麼也不知道了。

     王某被刑事拘留了。

     從9月27日起,副局長張永生帶專案組的同志住進拘留所,對王某進行了連續幾天的審查訊問。

    王某百般抵賴,拒不吐實。

    偵破到了最關鍵的時刻,鄭銀生副局長到刑拘所幫助指導攻堅。

    專案組民警結合他的生活經曆,對其政策攻心。

     33歲的王某,初中文化,漢族,系永昌縣農民。

    他從小父母雙亡,一直過着艱難的生活,後來,他結婚了,由于偷盜被判刑。

    2001年4月份,妻子帶着他們8歲的兒子與他離婚了。

    從此,他在金昌等地過着打工流浪的生活,特别是民警們在提到他的兒子時,王某眼圈紅了。

    10月31日,他在強大的攻勢面前,準備交代殺害趙小菊的過程。

    之前,他向專案組提出了讓刑警科答應他的條件,他說他在送水公司還有一部分押金和10天的工資未領,能否讓辦案人員領後交給他已離婚的妻子,讓她撫養孩子。

    專案組民警答應了他的要求。

    随後,王某交代了他殺害趙小菊的過程。

     4.水落石出 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王某在市區雙建市場吃飯時,趙小菊正巧和他對桌吃飯。

    趙主動與他搭讪說:“你是幹啥的?”“我是動力廠的。

    ”“你成家了沒有?”“我離婚了,你是幹啥的?”“我也是上班的,也離婚了。

    ”雙方相互都撒了謊。

    “如果中午沒事你到我那兒去玩。

    ”趙小菊熱情地邀請他,并向他頻頻傳送秋波。

    此時,王某正在市區一家送水公司當送水員,他魂不守舍了,忙客氣地說他中午沒空兒,晚上閑着呢,意思是晚上可以去。

     趙小菊告訴了他剛租住房子的詳細地址,并說,你一走到那裡就能看到我,我在陽台上站着等你。

     晚上8點,王某如時赴約。

    二人各自叙說着自己的家庭經曆,王某基本上說的是實話。

    趙小菊編謊說,她家住劉家峽,叫劉萍,男人不要她了,有一個孩子。

    兩人有了所謂的共同語言。

    言談中,王某表明了想找個意中人的意思,趙小菊說她也有這個想法。

    她濃妝豔抹,且有幾分姿色,二人相見恨晚。

    後來的日子,王某發現趙小菊是賣淫女,勸她不要幹這種事,并給她介紹了給某餐廳打工的活兒,趙小菊嫌錢少,表示不願意幹。

     有一回趙小菊對王某說,她家裡需要錢,有個老闆給了她兩千塊,問他能不能再給她借600元。

    王某也從内心裡喜歡她,後來就給了她400塊錢。

    再後來,王某覺得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關系,就提出向她要錢的事兒,趙小菊不答應。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這錢的事,二人吵了架。

    趙小菊最後說,要不你把我這手機拿去,就把手機放在床頭上。

    王某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

    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錢的事,趙小菊有些生氣,說你這過夜錢還沒給我。

    王某怒從心裡起,火從耳邊生,邊罵邊當即打了她一個耳光。

    趙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兩人扭打在一起,從床上滾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對方脖子。

    不一會兒,趙小菊臉色發青,拼命喊救命。

    王某這時看到桌前有根電話線,順手拿過,在趙小菊脖子上纏擰着,一會兒,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

    王某拉了床被子蓋了她裸露的身子後,又将她的手機和充電器取了關門而逃。

     王某在交代殺人前後過程中,一直流露出對趙小菊的好感。

    他說他挺後悔,為了四百塊錢不該把她的命要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犯罪分子,都終将難逃法律的制裁,等待王某的将是高懸的正義之劍。

     “7·26”特大殺人案,經公安局曆時三個月的艱難偵破,終于向人民群衆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此案,将給人們帶來諸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