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樂語 上梁文 公牘 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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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驅除,若下得細密工夫,千百人亦可取;若隻持堂堂之陣,則高飛遠舉,無如之何。
今廣西既失了秦賊,看來諸軍逢一賊村便打,遇一賊寨便攻,此等相挺脅從,卻使得招諭。
前日之所謂招諭,乃是姑息之政。
若兵臨其境,告以禍福使降,宜有必下之理。
此時若憤招安之非策,隻一概殺去,卻又欠斟酌。
主其事在廣西,本路又不得而專,大閫以為如何? 一、本路所仇者秦寇耳,今兵入廣之後,秦不可蹤跡,於是亦不免到一處攻一處,恐壞生靈過多,而失吾尋仇於秦賊之意。
草間狐兔,無盡滅之理,大要隻當去其渠。
既失其渠所在,而專泛及於其他,心甚念之。
大閫何以處此? 一、廣西備白劄子所陳牒報,本路全州有鹽田峒,秦小九窟穴在其中。
此事誠有之。
陳巡檢者與賊通,此則未必可信。
訪聞此峒,形如葫蘆,前尖後闊。
所以秦小九入而據之,蓋以其地形險巧,故寄跡於其間。
而前後則不擾全州之境,賊不欲召兵,意將以自存也。
今亦安知秦孟四不竄其間?但其地既有一夫當關、萬夫莫前之勢,未容輕於進攻,須以術而後可破之。
前日見王環衛申,將來乘破竹之勢,一掃空之。
詞氣若容易,然凡言語輕率,便有取敗之道。
當一面報山前仔細調用,仍與全州土人密議措置,若不甚煩兵力,尤為上上策也。
伏乞鈞照。
大使司回: 十一月初七日領十一月初五日所批歷,備悉。
本司去山前遠,不若使司去差近。
所報當得其實,一行出師,皆難坐籌。
逾制向已申諭帥參及王環衛。
在行者遇機應變,先申使司,一聽行下。
若一一從本司施行,則不貴巧遲矣。
王事一家,政不必以形跡拘也。
嗣有當從商確者,即垂示。
如前所批,則高明自了了矣。
萬裡。
冗,不及親染。
十一月十八日: 一、秦寇竟無蹤跡分曉,公文中或曰在大明村、小明村,或曰在大花山,或曰在螺溪源、南上坪,或曰在南團平山、白石山腳,其說不一,已難信憑。
今得王總統報,直謂二十餘日秦孟四全無風路。
則兩路用兵以來,此賊之出沒可謂神矣!大概平賊,全要地腳土兵之謂也。
今本路以客軍,望望而前,固已失之。
廣西為地主,而全無地人問探,雖東兵甚多,要亦徒孟浪耳!某前嘗采之南士,皆謂秦賊狡猾詭秘之甚,見吾強則避之,知吾弱則乘之。
固嘗畫一塵,徹鈞聽矣。
今果出避他所,則日下工夫,止當探實秦孟四所在,然後可言進討。
不然泛泛而往,果何所為?廣西牒報謂湖南兵不當越界深入,止宜在兩界上伺候會合,殆有所激而雲。
今已報山前,且回兵駐泊湖南界上,一面遣人關會唐督捕探問秦孟四所閃著實。
若秦賊有的所,唐倅有密約,方可鼓行而前。
緣兵在昭、賀境內,則糧運在路,亦不無憂虞。
偶或為賊所梗,立見狼狽。
是以回師界上,乃十分持重之舉。
亦已語之僉舍,載之公文,當必先徹鈞覽。
不免專輒,仰乞鈞察。
一、廣西昨報,本路義丁生事可畏,遇人則殺,遇屋則燒,遇財則搶。
此輩素不知紀律,所至殘賊可惡。
已行下杜督捕、桂路分,嚴與禁戢。
今續得廣牒,以義丁越界深入,肆行劫殺,大不可令眾庶見,隻得抽回。
緣昨來桂路分初遣之時,止有二百兵,故須義丁為助。
今使閫調兵既多,則亦不須此輩,吾運掉自有餘,故抽回義丁者,所以隨時取中也。
伏乞鈞照。
一、扶靈源打寨之舉,頓覺泛泛。
當來本路止於問罪秦賊,朝廷旨揮所討亦秦賊耳,諸軍在扶靈源枉費辛苦一番,可謂失本旨。
是役也,王總統申來是一說,桂路分申來是一說,見之宇文帥參點對二將,覺已微不和。
又,義丁乃桂路分所彈壓,而廣西累有雲雲。
今既抽回義丁,則桂路分亦不當更任事,已別作稟議名色,喚桂路分赴司,而其本兵則令戍將高成統之。
一則二將若果不和,末流必費處置,不若解於其微。
一則以其不能鈐轄義丁,即奪其職,亦禦諸將之微權也。
伏乞鈞照。
一、道州供億,委有可憂。
緣自七月以來,郡中已極其剗刷,至近日覺運幹之術漸窮。
雖曰於有管錢米內通融支遣,然苗糴亦自無多,此豈可動?不得已盡指準為券米,亦無可繼之策。
若券錢一項一日須三百千,則十日三千緡,其何所措畫而可?徐守不幸,末路當自重擔,秋冬間無日不病,此月十二日忽至大故。
雖有數行焉,而其困於憂勞,亦雲至矣,甚可痛念!今幸而王守已來,數數過從,欲脫而去之。
前日得其肯往,約二十四日可交事。
忽得徐守訃,山前生券間斷,中間新守未到,已前有數日無官主張。
於是亟差教授護印,而以十日軍券責都副吏以私財應副。
違從軍制,此從權甚不得已之行移也。
今既抽回義丁約千人,既可為道州解小半支吾,然尚有千四五百兵留竟上,軍券不可謂少,頃刻不容稽違。
方來者亦不知所措,使閫雖申朝廷從運司應辦,然旨揮遲速未可必。
今合有救急之策,不全仰於道州,若因循處之,則道州必有一日乏絕誤事,此時噬臍,何濟於難!此最關係,幸先生深入思慮,亟謀所以救此,某不勝拳拳。
一、全州鹽田峒為秦小九所據,其峒地形險絕,未易以兵力取。
昨王總統申來雲,俟回軍掃清,言之甚易,某殊未以為然。
今得宇文帥參公文,果亦訝其輕發。
山前得宇文丈以審重持之,亦大濟事。
此峒中百姓皆耕他人之田,田主皆在峒外。
秦小九不過寄巢其間,峒民原不隨從之為寇,盡可從土人上作工夫。
某近已得一全州土豪,與之計事,已畫為三說,或誘或逐或擒,於中忽濟焉,則禍本拔矣。
柯倅赴全州,迂道來訪,已悉計授之。
若不動聲色而集事,又羅飛之於晏九五也。
伏乞鈞照。
大使司回: 十一月二十日答十八日所批畫於後: 一、秦賊蹤跡,兩路皆不得其的,大率擒賊無出地腳之說,此李用李祐取吳元濟之策也。
以地分言之,廣西督捕司體探為便,此中既出兵會合,亦不當專諉其責。
須是重賞購募土人,為之向導問探,全在軍前審察其人而用之。
又恐因此反落賊計,故不欲見之公移。
今使司因廣中文移檄回竟上駐劄,固便於運餉,然若俟廣西的報而後遣兵,使其果知秦賊所在,則彼欲自取之以為功,其肯先聞於我乎?回軍竟上以示持重,厚募土人以圖進取,二說並行,計之善者也。
一、廣西所報義丁越界生事,恐或有之。
但此項義丁,原與桂路分所部軍參錯,在彼不應縱容如此。
借使桂路分受欺於其黨,杜督捕亦豈得全然不知?本司頗疑其說,故隻行下道州密切契勘。
或謂廣西以我兵既入彼界,連日攻打,頗獲賊徒,又無軍前申說,廣將陳明見賊不捕,遂為此說。
不欲本司兵在彼,特借義丁騷擾之名,並欲退我師耳。
蓋在彼則自欲養寇,於我則欲害成,或出於此。
今義丁既已放散,固西人之所欲,但恐自此脫有緩急,再調又難,惟高明審之。
一、道州錢糧,切切在念。
且如軍券增支一項,本司已行下總督司,於隨軍錢內移支。
但所憂者朝廷科降之命猝未得分曉,又撥一項錢赴軍前,恐本州或有不繼。
今總督司與之暫時挨挪支遣,近又從司存剗刷別項窠名,少應本州乏絕,以俟朝廷之命。
方此降遣,已見之公移矣,茲承開論,敢詳以聞。
一、鹽田峒近見軍前所申,欲乘破竹之勢,談何容易!同官唐書記說,鹽田雖號曰峒,而實非峒,其間多是富人所居,今秋亦有領舉者。
隻擒秦小九一人,政不須如此鄭重。
今台諭土豪三說,已得要領矣。
一、永明之寇,自廣閫易招安之說為會兵之舉,其名甚正。
且疊承諄諭,不容不發兵應之。
桂去賊近,兵又先發,更不俟本軍之至,故秦賊得以逃散。
今廣兵遇賊不捕,本司軍連日攻打,終未得其要領,使司檄回境上。
又抽回桂路分放散義丁,而柯倅自徑回舂陵,豈逆料此賊為終不可得,故示以班師之漸耶?重兵屯駐,不容越境,而問可否之幾,須要早決。
若果不可以月日圖,當早議撤戍。
隻慮撤戍之後,賊復猖獗,則本司有諸處戍寨之例,斟酌留兵,亦可行也。
使司去山前稍近,事體必所深悉,幸細籌之。
萬裡不克親染,乞恕。
十一月二十六日: 一、數日前諸處報來,事體襞積。
一則道州以糧道為苦,山前謂昭、賀路梗,宜寄糧於扶靈源口,殊覺未便。
一則我軍連日或打扶靈源,或打申家峒,於秦賊不相幹,而陣亡石損者多。
恐攻擊不已,或落賊奸,非細故也。
一則義丁不依紀律,人眾難於加刑。
廣西報得既可畏,而宇文督軍中來亦雲然,恐末流猖獗難制。
一則道州以供億為病,覺已窘束不可當。
如人數可減,亦是為道州略省人數之一端。
一則王總統與路分所申扶靈源事,言語參差。
見之宇文丈點對,覺已有釁。
昨與帥參議以高成易之,宜及此時舉行。
元說所以本司一番區處事宜,欲諸軍駐界上,欲義丁且抽回,欲桂路分來稟議,此一時也。
累日不見山前報來,繼得歷中鈞批,則未以所行為照。
某退伏自念,殊坐專輒。
方議所以稟承鈞命,今得宇文帥參申到,則已提兵越昭、賀,入靜江之南團,與督捕聲跡相聞矣。
據備述陳忠所報雲,南團十八村村老陳狀乞免洗蕩,自認捉出秦孟四,則是秦孟四已見端的所在。
村老既認捉出,此即鈞諭所謂地
今廣西既失了秦賊,看來諸軍逢一賊村便打,遇一賊寨便攻,此等相挺脅從,卻使得招諭。
前日之所謂招諭,乃是姑息之政。
若兵臨其境,告以禍福使降,宜有必下之理。
此時若憤招安之非策,隻一概殺去,卻又欠斟酌。
主其事在廣西,本路又不得而專,大閫以為如何? 一、本路所仇者秦寇耳,今兵入廣之後,秦不可蹤跡,於是亦不免到一處攻一處,恐壞生靈過多,而失吾尋仇於秦賊之意。
草間狐兔,無盡滅之理,大要隻當去其渠。
既失其渠所在,而專泛及於其他,心甚念之。
大閫何以處此? 一、廣西備白劄子所陳牒報,本路全州有鹽田峒,秦小九窟穴在其中。
此事誠有之。
陳巡檢者與賊通,此則未必可信。
訪聞此峒,形如葫蘆,前尖後闊。
所以秦小九入而據之,蓋以其地形險巧,故寄跡於其間。
而前後則不擾全州之境,賊不欲召兵,意將以自存也。
今亦安知秦孟四不竄其間?但其地既有一夫當關、萬夫莫前之勢,未容輕於進攻,須以術而後可破之。
前日見王環衛申,將來乘破竹之勢,一掃空之。
詞氣若容易,然凡言語輕率,便有取敗之道。
當一面報山前仔細調用,仍與全州土人密議措置,若不甚煩兵力,尤為上上策也。
伏乞鈞照。
大使司回: 十一月初七日領十一月初五日所批歷,備悉。
本司去山前遠,不若使司去差近。
所報當得其實,一行出師,皆難坐籌。
逾制向已申諭帥參及王環衛。
在行者遇機應變,先申使司,一聽行下。
若一一從本司施行,則不貴巧遲矣。
王事一家,政不必以形跡拘也。
嗣有當從商確者,即垂示。
如前所批,則高明自了了矣。
萬裡。
冗,不及親染。
十一月十八日: 一、秦寇竟無蹤跡分曉,公文中或曰在大明村、小明村,或曰在大花山,或曰在螺溪源、南上坪,或曰在南團平山、白石山腳,其說不一,已難信憑。
今得王總統報,直謂二十餘日秦孟四全無風路。
則兩路用兵以來,此賊之出沒可謂神矣!大概平賊,全要地腳土兵之謂也。
今本路以客軍,望望而前,固已失之。
廣西為地主,而全無地人問探,雖東兵甚多,要亦徒孟浪耳!某前嘗采之南士,皆謂秦賊狡猾詭秘之甚,見吾強則避之,知吾弱則乘之。
固嘗畫一塵,徹鈞聽矣。
今果出避他所,則日下工夫,止當探實秦孟四所在,然後可言進討。
不然泛泛而往,果何所為?廣西牒報謂湖南兵不當越界深入,止宜在兩界上伺候會合,殆有所激而雲。
今已報山前,且回兵駐泊湖南界上,一面遣人關會唐督捕探問秦孟四所閃著實。
若秦賊有的所,唐倅有密約,方可鼓行而前。
緣兵在昭、賀境內,則糧運在路,亦不無憂虞。
偶或為賊所梗,立見狼狽。
是以回師界上,乃十分持重之舉。
亦已語之僉舍,載之公文,當必先徹鈞覽。
不免專輒,仰乞鈞察。
一、廣西昨報,本路義丁生事可畏,遇人則殺,遇屋則燒,遇財則搶。
此輩素不知紀律,所至殘賊可惡。
已行下杜督捕、桂路分,嚴與禁戢。
今續得廣牒,以義丁越界深入,肆行劫殺,大不可令眾庶見,隻得抽回。
緣昨來桂路分初遣之時,止有二百兵,故須義丁為助。
今使閫調兵既多,則亦不須此輩,吾運掉自有餘,故抽回義丁者,所以隨時取中也。
伏乞鈞照。
一、扶靈源打寨之舉,頓覺泛泛。
當來本路止於問罪秦賊,朝廷旨揮所討亦秦賊耳,諸軍在扶靈源枉費辛苦一番,可謂失本旨。
是役也,王總統申來是一說,桂路分申來是一說,見之宇文帥參點對二將,覺已微不和。
又,義丁乃桂路分所彈壓,而廣西累有雲雲。
今既抽回義丁,則桂路分亦不當更任事,已別作稟議名色,喚桂路分赴司,而其本兵則令戍將高成統之。
一則二將若果不和,末流必費處置,不若解於其微。
一則以其不能鈐轄義丁,即奪其職,亦禦諸將之微權也。
伏乞鈞照。
一、道州供億,委有可憂。
緣自七月以來,郡中已極其剗刷,至近日覺運幹之術漸窮。
雖曰於有管錢米內通融支遣,然苗糴亦自無多,此豈可動?不得已盡指準為券米,亦無可繼之策。
若券錢一項一日須三百千,則十日三千緡,其何所措畫而可?徐守不幸,末路當自重擔,秋冬間無日不病,此月十二日忽至大故。
雖有數行焉,而其困於憂勞,亦雲至矣,甚可痛念!今幸而王守已來,數數過從,欲脫而去之。
前日得其肯往,約二十四日可交事。
忽得徐守訃,山前生券間斷,中間新守未到,已前有數日無官主張。
於是亟差教授護印,而以十日軍券責都副吏以私財應副。
違從軍制,此從權甚不得已之行移也。
今既抽回義丁約千人,既可為道州解小半支吾,然尚有千四五百兵留竟上,軍券不可謂少,頃刻不容稽違。
方來者亦不知所措,使閫雖申朝廷從運司應辦,然旨揮遲速未可必。
今合有救急之策,不全仰於道州,若因循處之,則道州必有一日乏絕誤事,此時噬臍,何濟於難!此最關係,幸先生深入思慮,亟謀所以救此,某不勝拳拳。
一、全州鹽田峒為秦小九所據,其峒地形險絕,未易以兵力取。
昨王總統申來雲,俟回軍掃清,言之甚易,某殊未以為然。
今得宇文帥參公文,果亦訝其輕發。
山前得宇文丈以審重持之,亦大濟事。
此峒中百姓皆耕他人之田,田主皆在峒外。
秦小九不過寄巢其間,峒民原不隨從之為寇,盡可從土人上作工夫。
某近已得一全州土豪,與之計事,已畫為三說,或誘或逐或擒,於中忽濟焉,則禍本拔矣。
柯倅赴全州,迂道來訪,已悉計授之。
若不動聲色而集事,又羅飛之於晏九五也。
伏乞鈞照。
大使司回: 十一月二十日答十八日所批畫於後: 一、秦賊蹤跡,兩路皆不得其的,大率擒賊無出地腳之說,此李用李祐取吳元濟之策也。
以地分言之,廣西督捕司體探為便,此中既出兵會合,亦不當專諉其責。
須是重賞購募土人,為之向導問探,全在軍前審察其人而用之。
又恐因此反落賊計,故不欲見之公移。
今使司因廣中文移檄回竟上駐劄,固便於運餉,然若俟廣西的報而後遣兵,使其果知秦賊所在,則彼欲自取之以為功,其肯先聞於我乎?回軍竟上以示持重,厚募土人以圖進取,二說並行,計之善者也。
一、廣西所報義丁越界生事,恐或有之。
但此項義丁,原與桂路分所部軍參錯,在彼不應縱容如此。
借使桂路分受欺於其黨,杜督捕亦豈得全然不知?本司頗疑其說,故隻行下道州密切契勘。
或謂廣西以我兵既入彼界,連日攻打,頗獲賊徒,又無軍前申說,廣將陳明見賊不捕,遂為此說。
不欲本司兵在彼,特借義丁騷擾之名,並欲退我師耳。
蓋在彼則自欲養寇,於我則欲害成,或出於此。
今義丁既已放散,固西人之所欲,但恐自此脫有緩急,再調又難,惟高明審之。
一、道州錢糧,切切在念。
且如軍券增支一項,本司已行下總督司,於隨軍錢內移支。
但所憂者朝廷科降之命猝未得分曉,又撥一項錢赴軍前,恐本州或有不繼。
今總督司與之暫時挨挪支遣,近又從司存剗刷別項窠名,少應本州乏絕,以俟朝廷之命。
方此降遣,已見之公移矣,茲承開論,敢詳以聞。
一、鹽田峒近見軍前所申,欲乘破竹之勢,談何容易!同官唐書記說,鹽田雖號曰峒,而實非峒,其間多是富人所居,今秋亦有領舉者。
隻擒秦小九一人,政不須如此鄭重。
今台諭土豪三說,已得要領矣。
一、永明之寇,自廣閫易招安之說為會兵之舉,其名甚正。
且疊承諄諭,不容不發兵應之。
桂去賊近,兵又先發,更不俟本軍之至,故秦賊得以逃散。
今廣兵遇賊不捕,本司軍連日攻打,終未得其要領,使司檄回境上。
又抽回桂路分放散義丁,而柯倅自徑回舂陵,豈逆料此賊為終不可得,故示以班師之漸耶?重兵屯駐,不容越境,而問可否之幾,須要早決。
若果不可以月日圖,當早議撤戍。
隻慮撤戍之後,賊復猖獗,則本司有諸處戍寨之例,斟酌留兵,亦可行也。
使司去山前稍近,事體必所深悉,幸細籌之。
萬裡不克親染,乞恕。
十一月二十六日: 一、數日前諸處報來,事體襞積。
一則道州以糧道為苦,山前謂昭、賀路梗,宜寄糧於扶靈源口,殊覺未便。
一則我軍連日或打扶靈源,或打申家峒,於秦賊不相幹,而陣亡石損者多。
恐攻擊不已,或落賊奸,非細故也。
一則義丁不依紀律,人眾難於加刑。
廣西報得既可畏,而宇文督軍中來亦雲然,恐末流猖獗難制。
一則道州以供億為病,覺已窘束不可當。
如人數可減,亦是為道州略省人數之一端。
一則王總統與路分所申扶靈源事,言語參差。
見之宇文丈點對,覺已有釁。
昨與帥參議以高成易之,宜及此時舉行。
元說所以本司一番區處事宜,欲諸軍駐界上,欲義丁且抽回,欲桂路分來稟議,此一時也。
累日不見山前報來,繼得歷中鈞批,則未以所行為照。
某退伏自念,殊坐專輒。
方議所以稟承鈞命,今得宇文帥參申到,則已提兵越昭、賀,入靜江之南團,與督捕聲跡相聞矣。
據備述陳忠所報雲,南團十八村村老陳狀乞免洗蕩,自認捉出秦孟四,則是秦孟四已見端的所在。
村老既認捉出,此即鈞諭所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