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術篇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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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加一百八十萬缗。
注曰:然則李巽勝劉晏乎?曰不如也。
晏猶有遺利在民,巽則盡取之也。
(二三七) 蓋亦為盧世榮輩言之。
世榮既以聚斂,驟陞執政。
時陳天祥為監察禦史,疏言:“世榮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于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以萬計。
今竟不悔前非,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幹進之門,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也。
夫财者天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能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緻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颠連之患。
将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語見《元史》一六八《天祥傳》。
此又李巽之不如者也。
元和三年,以右庶子盧坦為宣歙觀察使。
坦到官,值旱饑,穀價日增,或請抑其價,坦曰:“宣歙土狹穀少,所仰四方之來者,若價賤,則商船不複來,益困矣。
”既而米鬥二百,商旅輻湊。
注曰:後人用此策以救荒者,盧坦發之也。
(二三七) 穀賤傷農,古有明訓。
利之所在,人自趨之。
不患穀價之增,而患購買之無力也。
唐穆宗長慶元年,幽州節度使張弘靖,莊默自尊。
所辟判官韋雍輩,多年少輕薄之士,裁刻軍士糧賜,數以“反虜”诟責吏卒。
又謂軍士曰:“今天下太平,汝曹能挽兩石弓,不若識一丁字。
”由是軍中人人怨怒。
注曰:撫柔荒犷,宣流德化,适其俗修其政者易為功。
駭之以其所未嘗見,懼之以其所未嘗聞,鮮不速禍。
(二四一) 河北雖嘗叛亂,然首逆自是安、史,吏卒何罪!雍輩輕肆,乃數以“反虜”诟之,宜其怨怒也。
且幽州之人,嘗謂祿山、思明為二聖矣,語見《新書·張弘靖傳》。
弘靖之政,不優于安、史,雍等複驕縱自恣,而欲以法繩人,安得不速禍乎! 又,韋雍出,逢小将策馬沖其前導,雍命曳下,欲于街中杖之。
河朔軍士不貫受杖,不服。
注曰:韋雍欲以柳公綽治京兆之體治幽燕,然公綽行之,則可肅清辇毂;韋雍行之,則召禍興戎,所居之地不同也。
(二四二) 事有可行,而行之非其人,或行之非其地者,此類是也。
史言“韋雍輩嗜酒,出入傳呼甚盛,或夜歸,燭火滿街,皆燕人所不習”雲。
蓋是時河朔初平,故新統治者豪縱至此。
長慶四年,初,穆宗之立,神策軍士人賜錢五十千,宰相議以太厚難繼,乃下诏稱:“宿衛之勤,誠宜厚賞,屬頻年旱歉,禦府空虛,邊兵尚未給衣,霑期于均濟。
神策軍士人賜絹十匹,錢十千,仍出内庫绫二百萬匹付度支,充邊軍春衣。
”時人善之。
注曰:李逢吉為相,時人之所惡也。
一事之善,則時人善之,非是非之公欤!(二四三) 《錢塘遺事》四言:“理宗之季,官以賄成,宦官外戚用事。
賈似道為相年馀,逐巨珰董宋臣、李宗輔,勒戚畹歸,不得任監司郡守。
百官守法,門客子弟斂迹,不敢幹政,人頗稱其能。
”《癸辛雜識》後集,亦有“賈相制外戚抑北司戢學校”條,所謂是非之公也。
《陔馀叢考》四一,乃疑此為周密嘗受似道盻睐所緻,不知此等事《宋史·似道傳》并載之,豈修《宋史》者亦黨于似道耶!專制之極,使人不敢稱其惡,今乃不許稱人善,亦豈是非之公耶! 唐僖宗乾符元年,自懿宗以來,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賦斂愈急。
關東連年水旱,州縣不以實聞,上下相蒙,百姓流殍,無所控訴,相聚為盜,所在蜂起。
州縣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習戰,每與盜遇,官軍多敗。
注曰:是後王仙芝、黃巢,遂為大盜,史先言唐末所以緻盜之由。
(二五二) 人非好為盜,亦不樂從盜,盜之起多由于不足與不平。
至于智識分子背朝廷而附之,則朝政之不浃人心更可知矣。
身之蓋有感于方臘、範汝為之事也。
宣和二年,方臘反睦州,《泊宅編》載其事,尚多忌諱。
《青溪寇軌》引《容齋逸史》,記其号召之詞,有足令人興奮者,曰:“時吳中困于朱花石綱之擾,比屋緻怨。
方臘乃椎牛酾酒,召惡少百馀人會飲,酒數行,臘起曰:&lsquo天下國家,本同一理。
今有子弟耕織,終歲勞苦,少有粟帛,父兄悉取而靡蕩之,稍不如意,則鞭笞酷虐,至死弗,于汝甘乎?&rsquo皆曰:&lsquo不能。
&rsquo臘曰:&lsquo靡蕩之馀,又悉舉而奉之仇雠,仇雠賴我之資,反見侵侮,則使子弟應之;子弟力弗能支,則譴責無所不至,然歲奉仇雠之物,初不以侵侮廢也,于汝安乎?&rsquo皆曰:&lsquo安有此理!&rsquo臘涕泣曰:&lsquo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
吾侪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锱铢遺。
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糜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宰相以此為安邊之長策,獨吾民終歲勤動,妻子凍餒,求一日飽不可得,諸君以為何如?&rsquo皆憤憤曰:&lsquo惟命。
&rsquo臘曰:&lsquo三十年來,元老舊臣,貶死殆盡。
當軸者皆龌龊邪佞之徒,但知以聲色土木,淫蠱上心。
在外監司牧守,亦皆貪鄙成風,不以地方為意。
東南之民,苦于剝削久矣。
近歲花石之擾,尤所弗堪。
諸君若能仗義而起,四方必聞風響應,不然,徒死于貪吏耳,諸君其籌之。
&rsquo皆曰:&lsquo善。
&rsquo遂部署其衆千馀人,以誅朱為名,見官吏公使人皆殺之。
民方苦于侵漁,果所在響應,遂連陷郡縣數十。
”《宋史》四六八,稱其“凡得官吏,必斷脔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镝亂射,以償怨心”。
然未聞有士人從之也。
紹興二年,建州範汝為之亂則不然。
《朱子語類》百三十三言:“汝為本無技能,為衆擁戴,勢乃猖獗。
建之士如歐陽穎士、施逵、吳琮者,善文章,多材藝,或已登科,皆望風往從之。
置僞官,日以蕭、曹、房、杜,自相标置,以漢祖、唐宗,頌其功德。
汝為愚人,偃然當之。
朝廷遣官軍平賊,大敗,賊乘勝據建州。
建人陸棠、謝尚,有鄉曲之譽。
陸乃楊龜山婿,人極端重,頗似有德器者。
賊聲言使二人來招,我則降
注曰:然則李巽勝劉晏乎?曰不如也。
晏猶有遺利在民,巽則盡取之也。
(二三七) 蓋亦為盧世榮輩言之。
世榮既以聚斂,驟陞執政。
時陳天祥為監察禦史,疏言:“世榮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于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以萬計。
今竟不悔前非,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幹進之門,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也。
夫财者天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能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緻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颠連之患。
将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語見《元史》一六八《天祥傳》。
此又李巽之不如者也。
元和三年,以右庶子盧坦為宣歙觀察使。
坦到官,值旱饑,穀價日增,或請抑其價,坦曰:“宣歙土狹穀少,所仰四方之來者,若價賤,則商船不複來,益困矣。
”既而米鬥二百,商旅輻湊。
注曰:後人用此策以救荒者,盧坦發之也。
(二三七) 穀賤傷農,古有明訓。
利之所在,人自趨之。
不患穀價之增,而患購買之無力也。
唐穆宗長慶元年,幽州節度使張弘靖,莊默自尊。
所辟判官韋雍輩,多年少輕薄之士,裁刻軍士糧賜,數以“反虜”诟責吏卒。
又謂軍士曰:“今天下太平,汝曹能挽兩石弓,不若識一丁字。
”由是軍中人人怨怒。
注曰:撫柔荒犷,宣流德化,适其俗修其政者易為功。
駭之以其所未嘗見,懼之以其所未嘗聞,鮮不速禍。
(二四一) 河北雖嘗叛亂,然首逆自是安、史,吏卒何罪!雍輩輕肆,乃數以“反虜”诟之,宜其怨怒也。
且幽州之人,嘗謂祿山、思明為二聖矣,語見《新書·張弘靖傳》。
弘靖之政,不優于安、史,雍等複驕縱自恣,而欲以法繩人,安得不速禍乎! 又,韋雍出,逢小将策馬沖其前導,雍命曳下,欲于街中杖之。
河朔軍士不貫受杖,不服。
注曰:韋雍欲以柳公綽治京兆之體治幽燕,然公綽行之,則可肅清辇毂;韋雍行之,則召禍興戎,所居之地不同也。
(二四二) 事有可行,而行之非其人,或行之非其地者,此類是也。
史言“韋雍輩嗜酒,出入傳呼甚盛,或夜歸,燭火滿街,皆燕人所不習”雲。
蓋是時河朔初平,故新統治者豪縱至此。
長慶四年,初,穆宗之立,神策軍士人賜錢五十千,宰相議以太厚難繼,乃下诏稱:“宿衛之勤,誠宜厚賞,屬頻年旱歉,禦府空虛,邊兵尚未給衣,霑期于均濟。
神策軍士人賜絹十匹,錢十千,仍出内庫绫二百萬匹付度支,充邊軍春衣。
”時人善之。
注曰:李逢吉為相,時人之所惡也。
一事之善,則時人善之,非是非之公欤!(二四三) 《錢塘遺事》四言:“理宗之季,官以賄成,宦官外戚用事。
賈似道為相年馀,逐巨珰董宋臣、李宗輔,勒戚畹歸,不得任監司郡守。
百官守法,門客子弟斂迹,不敢幹政,人頗稱其能。
”《癸辛雜識》後集,亦有“賈相制外戚抑北司戢學校”條,所謂是非之公也。
《陔馀叢考》四一,乃疑此為周密嘗受似道盻睐所緻,不知此等事《宋史·似道傳》并載之,豈修《宋史》者亦黨于似道耶!專制之極,使人不敢稱其惡,今乃不許稱人善,亦豈是非之公耶! 唐僖宗乾符元年,自懿宗以來,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賦斂愈急。
關東連年水旱,州縣不以實聞,上下相蒙,百姓流殍,無所控訴,相聚為盜,所在蜂起。
州縣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習戰,每與盜遇,官軍多敗。
注曰:是後王仙芝、黃巢,遂為大盜,史先言唐末所以緻盜之由。
(二五二) 人非好為盜,亦不樂從盜,盜之起多由于不足與不平。
至于智識分子背朝廷而附之,則朝政之不浃人心更可知矣。
身之蓋有感于方臘、範汝為之事也。
宣和二年,方臘反睦州,《泊宅編》載其事,尚多忌諱。
《青溪寇軌》引《容齋逸史》,記其号召之詞,有足令人興奮者,曰:“時吳中困于朱花石綱之擾,比屋緻怨。
方臘乃椎牛酾酒,召惡少百馀人會飲,酒數行,臘起曰:&lsquo天下國家,本同一理。
今有子弟耕織,終歲勞苦,少有粟帛,父兄悉取而靡蕩之,稍不如意,則鞭笞酷虐,至死弗,于汝甘乎?&rsquo皆曰:&lsquo不能。
&rsquo臘曰:&lsquo靡蕩之馀,又悉舉而奉之仇雠,仇雠賴我之資,反見侵侮,則使子弟應之;子弟力弗能支,則譴責無所不至,然歲奉仇雠之物,初不以侵侮廢也,于汝安乎?&rsquo皆曰:&lsquo安有此理!&rsquo臘涕泣曰:&lsquo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
吾侪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锱铢遺。
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糜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宰相以此為安邊之長策,獨吾民終歲勤動,妻子凍餒,求一日飽不可得,諸君以為何如?&rsquo皆憤憤曰:&lsquo惟命。
&rsquo臘曰:&lsquo三十年來,元老舊臣,貶死殆盡。
當軸者皆龌龊邪佞之徒,但知以聲色土木,淫蠱上心。
在外監司牧守,亦皆貪鄙成風,不以地方為意。
東南之民,苦于剝削久矣。
近歲花石之擾,尤所弗堪。
諸君若能仗義而起,四方必聞風響應,不然,徒死于貪吏耳,諸君其籌之。
&rsquo皆曰:&lsquo善。
&rsquo遂部署其衆千馀人,以誅朱為名,見官吏公使人皆殺之。
民方苦于侵漁,果所在響應,遂連陷郡縣數十。
”《宋史》四六八,稱其“凡得官吏,必斷脔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镝亂射,以償怨心”。
然未聞有士人從之也。
紹興二年,建州範汝為之亂則不然。
《朱子語類》百三十三言:“汝為本無技能,為衆擁戴,勢乃猖獗。
建之士如歐陽穎士、施逵、吳琮者,善文章,多材藝,或已登科,皆望風往從之。
置僞官,日以蕭、曹、房、杜,自相标置,以漢祖、唐宗,頌其功德。
汝為愚人,偃然當之。
朝廷遣官軍平賊,大敗,賊乘勝據建州。
建人陸棠、謝尚,有鄉曲之譽。
陸乃楊龜山婿,人極端重,頗似有德器者。
賊聲言使二人來招,我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