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誤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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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之書,志且無之,況于表乎!”此其淺妄,較史炤又何如,蓋并蕭子顯書之有志而不知也。

     齊高帝建元四年,南康公褚淵卒,世子贲,恥其父失節,以爵讓其弟蓁。

    史炤《釋文》曰:“贲,符非切,姓也,恥其名。

    ”海陵本同。

     《辨誤》曰:褚贲,淵子也,《通鑒》之文甚明。

    贲恥其父失節者,以淵奉宋氏社稷輸之于齊也,不當以贲為姓,恥為名。

    史炤之誤多類此。

    (一三五) 父賣國求榮而子恥之,此天理人心之正,乾坤賴以不息者此也。

    因史炤之誤解,使人特注意其事,豈不有功名教乎! 陳文帝天嘉三年,齊和士開善握槊。

    史炤《釋文》曰:“槊通作矟,矛長丈八者為槊。

    ”海陵本同。

     《辨誤》曰:握槊,局戲也。

    李延壽曰:“握槊蓋胡戲,近入中國。

    ”劉禹錫《觀博》曰:“握槊之器,其制用骨,觚棱四均,镂以朱墨,耦而合數,取應日月,視其轉止,依以争道。

    ”史炤乃以為握丈八之槊,是但知槊之為兵器,而未知握槊之為局戲也。

    (一六八) 此誤《敬齋古今黈》四曾先身之而辨之,曰:“北齊高緯時,穆提婆韓長鸾聞壽陽陷,握槊不辍。

    《通鑒注》雲:&lsquo槊,長矛也。

    &rsquo治曰:槊雖得為長矛,然言之齊事則非。

    此蓋棊槊之槊,長行局所用之馬也。

    長行局即今之雙陸”雲。

    按李治刻本或誤作冶,金亡後入元,至元十六年卒,年八十八,見蘇天爵《元名臣事略》。

    李長身之三十八歲,卒時《胡注》尚未成。

    其所謂《通鑒注》,當為司馬康或史炤《釋文》。

    《四庫提要》雜家類六,乃謂“《敬齋古今黈》曾辨《通鑒》胡三省《注》握槊之誤”,是僅知《通鑒》有《胡注》,不知《胡注》之前,《通鑒注》行世者有數家也。

    誠如《提要》言,非将《胡注》之成提前數十年,或将李治之卒移後數十年不可。

    然《胡注》釋握槊并未誤,且曾辯兩家《釋文》之誤,與《敬齋》同,何謂《敬齋》辯胡三省之誤乎!然則考證雖小道,亦未許輕心相掉矣。

     陳宣帝太建八年,齊主獵于祁連池。

    史炤《釋文》:“祁連山之池也,在匈奴中。

    ” 《辨誤》曰:餘謂此祁連池,汾陽之天池也,即後所謂獵于天池者也,史互言之耳。

    北人謂天為祁連,故天池有祁連池之名,猶匈奴呼天山為祁連山也。

    祁連山《漢書音義》釋之甚明;汾陽之天池,《水經注》言之甚詳,餘悉取以注《通鑒》,能讀之者可考見也。

    (一七二) 天池之辨,已見《考證篇》。

    據此則注《通鑒》在前,《釋文辨誤》在後矣。

    然二百七十卷後梁均王貞明四年,吳兵奄至虔州城下條,又注曰“詳見《辨誤》”,則《辨誤》實與《注》同時撰,而《辨誤》後成也。

     太建十二年,周殺代奰王達、滕聞王逌。

    史炤《釋文》曰:“代,徒對切,姓也,奰,平秘切,名也。

    玉音肅,姓也,達其名。

    ”海陵本同。

     《辨誤》曰:史炤以“代奰王達”為二人姓名,則下文“滕聞王逌”亦二人姓名乎?《釋文》以古有玉姓,欲以稀姓愚後學。

    殊不思讀《通鑒》者詳味上下文,則代與滕其封國也,奰與聞其谥也,達與逌其名也,其姓則宇文,皆後周親王也。

    楊堅專周政而殺之,加以惡谥,炤既不能發,顧以“代奰王達”四字離析為二人姓名,将以愚人,人有知識,其可愚乎!代音徒耐翻,王讀如字。

    《十一家谥法》:“色取行違曰聞,不醉而怒曰奰。

    ”(一七四) 代奰王達,與滕聞王逌,皆周文帝子,《周書》有專傳,何至以“代奰王達”四字為二人姓名!然則編人名索引者亦非易事矣。

    曰“海陵本同”,是司馬康《釋文》亦以此為二人姓名也。

    司馬康承溫公辟咡之教,不應荒謬至此,益可見海陵本之蹈襲史炤,而讬之公休也。

     唐高宗上元元年,敕文武官八品九品,并石帶。

    史炤《釋文》曰:“,容朱切。

    ” 《辨誤》曰:餘按石似金非金,今人多以藥物煉銅為者,音讬侯翻。

    宋時八品九品官猶石帶,史炤仕宋至京官,不知有石帶,而妄為之音,何耶!(二〇二) ,據章氏、熊氏校記,宋元本皆作“”。

    顧千裡為胡氏覆刻《通鑒》時,以《廣韻》有讬侯切之,無容朱切之,故據注意改從金。

    熊氏駁之曰:“元本作,與無注本合。

    《胡注》未敢徑改正文,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