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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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疑惑,這種自由人就不在政府人的冊子,能辦成事?那人告訴她,那家雜志社實際沒幾個人,哪裡有能力有精力去寫文章,大多的文章都是靠他這樣的人弄出來的,他與雜志社是有合約的。
說到這裡,這人還從他的背包裡取出幾本雜志,翻動一番,指着裡面的某些文章對羅虹說,這些都是他寫的。
羅虹一看,真是的,有那文章标題下邊就綴着文章的大名。
羅虹方才對這人有了信任,就把自己想要做的文章告訴了文章,文章聽後,對羅虹講,你說的事太普遍了,太多了,隻是這樣地泛泛地說不行,你得講點出彩的玩意兒,就是那叫人讀了、看了能激發出興趣,令人興奮的。
俗語講,捉賊見贓、捉奸見雙,就是這回事,你得把這一類的真玩意兒弄到手,才好寫文章,要不然,那文章弄出來,幹幹巴巴的,也沒人看,雜志社也不願意刊登,除非你花大價錢,不過,那樣寫出來登出來,也不會有啥效果,你的目的也不一定能達到的。
是啊!羅虹隻是一心想把那第三者的名聲搞臭,想通過這種媒體把那女人的醜事張揚出去,要是文章弄出去了沒人去讀去看,當然不中。
可是,面前這人提的要求,自己還真達不到,别說捉奸見雙,就是他們接吻擁抱、并肩散步、用餐品酒的情節自己也沒有掌握呀,一切都是臆斷,都是推想。
不過,羅虹以為,她的臆斷和推想絕對真實。
在自由撰稿人提出這些要求時,她有點不知所措了,場面一時冷寂下來,稍停片刻,那人打破這種僵持的場面,若有所思地說: “這位女士,我不便問你的尊姓大名,也不想知道你的職業單位,我從事這種行當,懂得規矩,凡是對方不透露的資料,我是不去強人所難的,特别是涉及隐私方面的東西。
不過,我可以提示你,如果你的丈夫或是那個第三者,兩人中其中有一人身份特殊,地位不凡,或是名人名家,公衆人物,或是政府要員,有權有職,或是商海大亨,腰纏萬貫,或是教授學者,桃李滿園,等等吧,就是說,他們不是那類成千上萬的普通平民、芸芸衆生、無名之輩就行,這文章也就好做。
為啥?因為身份特殊。
一般人做這種出軌的事,這類偷雞摸狗的婚外戀,沒人注意,也沒人在乎,要是這事發生在我說的這類不一般不平常的人物身上,就備受關注,弄好了還能炒成熱點,這叫名人效應,懂吧?這位女士,我不知道你聽懂了沒聽懂我的意思,也不知道你說的這倆人有沒有這種身份?” 自由撰稿人的啟發引起羅虹的興趣了,她的心裡盤算着,若是把老公的身份亮出來,恐怕把這自由人吓個半死,諒他也不敢去弄市長的隐私,況且,羅虹壓根兒就不打算暴露丈夫的身份,直到現在,她依然是想保護他的,她隻是想把那女人的包裝剝個幹幹淨淨,叫她就像被剝光了衣服後完完全全地晾到光天化日之下,看她日後還有臉見人沒有,還敢再犯賤發情不敢,還能在這汴陽市待下去不能。
不怕她不收斂,她畢竟是個老姑娘,不會不要一點臉面的。
想到這裡,羅虹對自由人講,現在還不想觸及自己的老公,這文章就别在男人身上打主意了。
隻寫那女人怎麼勾引男人,怎麼插足别人的家庭,怎麼沒有道德,不要臉。
至于需要的那些故事情節,現在手頭還沒有,不過那種事是千真萬确,絕對有的,隻是沒下到工夫,沒能到現場抓住現行罷了。
這種事,完全能憑想象推理,就寫得出的,不一定非得把那事的時間地點事由脈絡弄得清清楚楚闆上釘釘一般。
自由人聽羅虹講這番話,便知她的用意,就問她:那女人的身份呢?總得知道一點有關的資料吧,否則,這文章如何下筆。
羅虹告訴他:這女人是個畫畫的,也該算個畫家吧。
那自由人問:名氣大嗎?是名畫家嗎?羅虹說:她也不懂那女人算不算什麼名家。
她對那女人的了解,還是來自那家私人偵探的早期調查。
在自由人的催問中,她終于将那女人的名字連同她所在的單位告訴了他。
最後自由人說,這文章可以做。
說這話時,是羅虹已經許諾,願意為自由人出辛苦費或勞務費之類的費用,而且可以适當地多出一些,隻要把文章寫好。
自由人說過這文章可以做之後,又補充道: “隻是素材不足,特别缺少有血有肉有故事有情節的東西,再加上男主人公不能出場,女主人公身份又不特殊,恐怕寫出來雜志社不一定刊登。
” 羅虹聽過這話,想了想,也罷,即使雜志不能刊登,自己把它打印成資料,像發傳單廣告一樣,撒到那女人的單位裡,也算一種做法,也能将那女人的名聲弄臭。
所以,她最後還是委托自由人去寫這東西了……接下來,
說到這裡,這人還從他的背包裡取出幾本雜志,翻動一番,指着裡面的某些文章對羅虹說,這些都是他寫的。
羅虹一看,真是的,有那文章标題下邊就綴着文章的大名。
羅虹方才對這人有了信任,就把自己想要做的文章告訴了文章,文章聽後,對羅虹講,你說的事太普遍了,太多了,隻是這樣地泛泛地說不行,你得講點出彩的玩意兒,就是那叫人讀了、看了能激發出興趣,令人興奮的。
俗語講,捉賊見贓、捉奸見雙,就是這回事,你得把這一類的真玩意兒弄到手,才好寫文章,要不然,那文章弄出來,幹幹巴巴的,也沒人看,雜志社也不願意刊登,除非你花大價錢,不過,那樣寫出來登出來,也不會有啥效果,你的目的也不一定能達到的。
是啊!羅虹隻是一心想把那第三者的名聲搞臭,想通過這種媒體把那女人的醜事張揚出去,要是文章弄出去了沒人去讀去看,當然不中。
可是,面前這人提的要求,自己還真達不到,别說捉奸見雙,就是他們接吻擁抱、并肩散步、用餐品酒的情節自己也沒有掌握呀,一切都是臆斷,都是推想。
不過,羅虹以為,她的臆斷和推想絕對真實。
在自由撰稿人提出這些要求時,她有點不知所措了,場面一時冷寂下來,稍停片刻,那人打破這種僵持的場面,若有所思地說: “這位女士,我不便問你的尊姓大名,也不想知道你的職業單位,我從事這種行當,懂得規矩,凡是對方不透露的資料,我是不去強人所難的,特别是涉及隐私方面的東西。
不過,我可以提示你,如果你的丈夫或是那個第三者,兩人中其中有一人身份特殊,地位不凡,或是名人名家,公衆人物,或是政府要員,有權有職,或是商海大亨,腰纏萬貫,或是教授學者,桃李滿園,等等吧,就是說,他們不是那類成千上萬的普通平民、芸芸衆生、無名之輩就行,這文章也就好做。
為啥?因為身份特殊。
一般人做這種出軌的事,這類偷雞摸狗的婚外戀,沒人注意,也沒人在乎,要是這事發生在我說的這類不一般不平常的人物身上,就備受關注,弄好了還能炒成熱點,這叫名人效應,懂吧?這位女士,我不知道你聽懂了沒聽懂我的意思,也不知道你說的這倆人有沒有這種身份?” 自由撰稿人的啟發引起羅虹的興趣了,她的心裡盤算着,若是把老公的身份亮出來,恐怕把這自由人吓個半死,諒他也不敢去弄市長的隐私,況且,羅虹壓根兒就不打算暴露丈夫的身份,直到現在,她依然是想保護他的,她隻是想把那女人的包裝剝個幹幹淨淨,叫她就像被剝光了衣服後完完全全地晾到光天化日之下,看她日後還有臉見人沒有,還敢再犯賤發情不敢,還能在這汴陽市待下去不能。
不怕她不收斂,她畢竟是個老姑娘,不會不要一點臉面的。
想到這裡,羅虹對自由人講,現在還不想觸及自己的老公,這文章就别在男人身上打主意了。
隻寫那女人怎麼勾引男人,怎麼插足别人的家庭,怎麼沒有道德,不要臉。
至于需要的那些故事情節,現在手頭還沒有,不過那種事是千真萬确,絕對有的,隻是沒下到工夫,沒能到現場抓住現行罷了。
這種事,完全能憑想象推理,就寫得出的,不一定非得把那事的時間地點事由脈絡弄得清清楚楚闆上釘釘一般。
自由人聽羅虹講這番話,便知她的用意,就問她:那女人的身份呢?總得知道一點有關的資料吧,否則,這文章如何下筆。
羅虹告訴他:這女人是個畫畫的,也該算個畫家吧。
那自由人問:名氣大嗎?是名畫家嗎?羅虹說:她也不懂那女人算不算什麼名家。
她對那女人的了解,還是來自那家私人偵探的早期調查。
在自由人的催問中,她終于将那女人的名字連同她所在的單位告訴了他。
最後自由人說,這文章可以做。
說這話時,是羅虹已經許諾,願意為自由人出辛苦費或勞務費之類的費用,而且可以适當地多出一些,隻要把文章寫好。
自由人說過這文章可以做之後,又補充道: “隻是素材不足,特别缺少有血有肉有故事有情節的東西,再加上男主人公不能出場,女主人公身份又不特殊,恐怕寫出來雜志社不一定刊登。
” 羅虹聽過這話,想了想,也罷,即使雜志不能刊登,自己把它打印成資料,像發傳單廣告一樣,撒到那女人的單位裡,也算一種做法,也能将那女人的名聲弄臭。
所以,她最後還是委托自由人去寫這東西了……接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