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劉豫建都汴梁城

關燈
懼。

    這劉豫又使劉麟開設皇子府,籍民間壯丁十餘萬為軍,屬皇子府管轄。

    将東、西兩京人家墳墓盡皆掘起,搜取赙葬之物。

    庶民被其侵擾,莫能安生,愁苦不可勝言。

    有詩為證:滿野幹戈處處屯,城墟村落不堪論。

     因供寨木無桑柘,為點鄉兵絕子孫。

     甃砌毀殘唯是骨,田園荒盡尚科文。

     誰憐雞犬皆星散,悍吏來鄉日打門。

     卻說嶽飛駐兵洪州,得亭宗诏命,與韓世忠進讨江西、湖廣諸盜。

    時有曹成擁衆十餘萬,由江西湖湘攻破賀州、道州,殺死官軍無數。

    嶽飛與衆議曰:“曹成劇盜也,不急除之,必趨交、廣地界,為害尤深。

    ”即欲調兵征進。

    忽有诏至封嶽飛為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權知潭州;又調廣東、廣西兩路峒丁刀弩手官軍士馬皆聽嶽飛節制,會兵殺賊。

    又付與金字牌十面,黃旗十張,前去察探曹成,若肯受招則從其降,不可妄殺。

    嶽飛承诏,謄錄版榜,爰集軍馬,從洪州起行。

    時紹興元年夏四月也,軍士在途中,怎見得:馬銜衰草樹林黑,兵繞灣溪村路斜。

    越山嶺,則有林間野鳥迎人語,叫道”不如歸去麼“。

    更有一般凄切處,聲聲叫道:“行不動也,哥哥。

    ”途中炎熱,行旅辛勤。

     嶽飛大隊人馬至衡州茶陵縣,将招谕文榜遣人四遠張挂,宣布朝廷好生之意,許其自首即貸其罪。

    曹成恃衆自強,不從朝廷招安。

    嶽飛乃具表上聞。

    表曰:新衛大夫建州觀察使神武副軍都統制權知潭州兼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臣嶽飛謹言:臣竊惟内寇不除,何以攘外! 近郊多壘,何以服遠!比年群盜竟作,朝廷廣德,多使招安,故盜亦玩威不畏,力強則肆掠,力屈則就招。

    若不略加剿殺,蠭起之衆,未可遽殄。

    臣昨奉诏撫曹成之命,深為陛下好生之意如此,為臣子者患不能廣推行之,故先宣恩以期改行。

    今臣屢遣探報知,其賊衆已離道州進趨廣西。

     此寇所為,未肯遽屈,意欲侵犯二廣,肆毒生靈。

    待其力盡勢窮,然後徐為服降之計。

    臣今領兵進發,自彬州、桂陽以往,即行措置,用兵掩殺,務速除蕩,以安彼民。

    伏候進止,謹言。

     貼黃照對:臣所統本軍官兵一萬二千人,除存留二千人,吉州看守老小并随軍辎重火頭占用三千人外,實出戰隻有七千人。

    吳全所統官兵二千人,除辎重火頭外,實出戰隻有一千五百人。

    韓京所統官兵三千人,除留看寨辎重火頭外,實出戰隻有一千人。

    吳錫下二千人,堪出戰隻有一千人。

    張中彥人馬現在廣東未到。

    今來共計現有實出戰官兵一萬餘人,所有曹成賊寇僅十萬衆。

    臣已竭力措置外,伏望聖恩速令後援并進,庶使臣無反顧之憂,得濟其事。

     伏乞睿照。

     嶽飛大軍征進,糧草不充,即遣人于漕運使趙子璘處催督。

     趙子璘以為未得朝廷指揮,不肯應付,差人回報嶽飛。

    飛曰:“糧料一事,軍人大命所關,若不足,何以為計?”乃具劄上奏。

    劄曰:近奉聖旨于漕運内撥米五千石應付大軍,臣與士卒,同被如天之賜。

    昨其差人催趱,人回據運使趙子璘稱,未曾承得朝廷指揮,不肯應付。

    伏望聖恩行下諸路漕運,即依已降指揮裝發,庶得前往,以修靜寇之職。

    謹具劄子奏聞,伏候敕旨。

     使臣赍表于行在,高宗覽表大怒,複頒敕命與嶽飛。

    诏曰:敕嶽飛:朕已親敕諸路漕臣應付卿軍馬錢糧,有誤者,坐貶嶺外之罪。

    卿當體國,疾速統率精銳人馬前去,務要招捕淨盡,無使滋漫。

    罪有所歸,仍将沿路所至去處,逐款以聞。

    故敕。

    織興元年四月日付嶽飛。

     嶽飛接了敕谕,開讀罷,即便統率諸軍前往賀州路上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