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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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輒招尤,旣悔復然。
今此之來,物色相猜,唇舌紛挐,其無用於世,斷可見矣。
寧有孑然孤立,衆皆不與,而能濟事者乎?且念平日,幸賴師友之力,得聞君子之風,自謂與世無所爭。
今係官于朝,纔有好惡,人亦異同,便指爲一邊人,欲與之較勝負,臣蒼顔白髮,餘日無幾,乃與時輩,爭勝負於名利之場?臣雖無狀,猶可知恥。
決不敢冒昧喪,其所學,而得罪於君子之敎。
此臣常自慄慄,不能自安者也。
伏願殿下,察臣衰病無用之實,亮臣狼狽求退之情,亟命遞罷,許歸田廬,庶以未死之日,自守恬退一小節,以助風化之萬一。
是亦殿下用臣之一道,而臣亦以此忠殿下,庶無遺憾矣。
臣不勝悶鬱之至,謹昧死以聞。
答曰:「省疏,具見愛君之誠,憂國之忠,正直之論,良用嘉焉。
當爲書紳,但不可有欲退之志。
予方待卿爲政,豈可退歸?切不可如是,宜體予意。
」 ○以鄭仁弘上疏,傳于政院曰:「此上疏,謄書以入啓。
」 3月26日 ○戊子,禮曹啓曰:「《五禮儀》拜表條有雲:『箋則副使捧出等事』。
似必有副使事,而黃愼。
以誥命。
冕服謝恩使赴京時,隻出單使,故副使捧箋之儀,不爲磨鍊。
及承傳敎,頗覺未安,而日期已迫,自曹未敢擅便,議大臣處置何如?」傳曰:「允。
當有副使事矣。
」 ○憲府啓曰:「持平睦長欽,以曾忝講官,不待交待,終緻闕直,引嫌而退。
移除諫官,旣遞講院之職,勢難仍直。
雖曰徑出,非其所失,持平睦長欽,請命出仕。
執義文勵,今在慶尙道昌原府。
斯速上來事,請下諭,依前府書吏下送。
」答曰:「依啓。
」 ○訓鍊都監啓曰:「都監軍勞苦之狀,不減於舟師,而防戍之卒,裹糧願赴海陣之科。
若一切防塞,則軍情缺望,恐至大失軍心,故冒昧仰稟,今承上敎,至爲允當。
勿爲下送何如?」傳曰:「允。
」〈史臣曰:「是時舟師之軍,年年海上勞苦,倍於他陣,自上特設科擧于陣所,以爲慰勞之擧。
其軫念海戍,聳動軍情,意甚盛也,而該官不能仰體盛意,曲循人情,欲以都監閑遊之卒,許赴於海陣特設之科。
不有此敎,則一時別樣之擧,有同規例之事矣。
可勝嘆哉。
」〉○以備邊司摠管使得糧事目,傳曰:「措備軍需,爲國之慮至矣。
但觀此事目而思之,古者關布不征,澤梁無禁。
今出摠管使,分掌上下道,凡漁商船之下海也,必給與勘合譏察,否者,一切不許通行,犯者加罪。
夫漁人,以水國爲家,於其往來,動輒見禁,不得自由,官爲榷利,其間奸細下人,隨而操縱,詐弊萬狀,深恐小民失業。
摠管使、從事官等號之設,亦似冗長。
且本司書吏、使令、文書直各一名,該曹定送雲。
此則雖非大段,然此時當減,而不可加。
大抵生財之道,不過曰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爲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興一利,不如除一害。
我國人心氣習,頗與中國不同,一法之立,百弊生焉。
無已則不須出摠管使,或令本司堂上,或委戶曹,收拾魚鹽之利,方便施行如何?予見如此,更議施行。
」〈史臣曰:「兵興以後,國儲蕩竭,當事之臣,無以爲計,敢爲一切苟且之政。
大則賣官鬻獄,小以魚鹽榷利,無所不爲。
其傷國體、害小民,庸有極哉?至于今日,猶踵前習,不思足用之道,自有其本,而欲以榷利之事,反爲足用之策,別設官號,曲爲名目,譏察漁商,與民爭利,此雖出於不得已之末計,而實非生財之大道也。
」〉 3月27日 ○己醜,有政。
以辛景行爲軍資正,以柳永謹爲司諫院正言,以李崑玉爲禮曹佐郞,以吳允謙〈以成渾門人,見斥於公議。
〉爲成均館典籍,以李鳳壽爲忠淸兵使,以黃洛爲忠州牧使,以李基卨爲延安府使,以盧大河爲天安郡守,以李舜民爲水原判官,以李億昌爲甕津縣令,以李寶命爲山陰縣監,以權暐爲海美縣監。
○右承旨申渫啓曰:「今日拜表後,有一儒生,具巾服,痛哭於政院門外,闕內至嚴之地。
駭愕莫甚,而兵曹不能禁止,極爲不當。
當該郞廳推考。
」答曰:「依啓。
儒生幷囚禁推考。
」 ○禮曹啓曰:「亂後宗廟四享祭物,當初以平時橫看半減。
今此親享時,亦依裁減例設行,似爲未安。
敢稟。
」傳曰:「依橫看。
」〈史臣曰:「經亂以來,物力蕩竭,凡百之事,不得成形,至於祭享之物,亦在裁減之中,未安極矣。
到今始復舊制。
」〉 3月28日 ○庚寅,戶曹啓曰:「天使時,用餘各色果子、實果、折肉等雜物,用餘極多。
依前市準和賣乎?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多寡難知,而不須和賣。
其中若幹器,賜居館儒生,其餘,訓鍊都監軍士、武勇禁軍等,令該司別爲釀酒,以此作酒肴,一爲饋酒似當。
又舟師禦史,方將犒軍。
其日期未知在於何時,而此物汲汲下送,分賜供饋,以示投醪之意,亦不妨。
就此兩款,參酌施行。
」 ○執義文勵啓曰:「臣竊聞,前日李貴捏造無根之言,構陷鄭仁弘,無所不至。
其爲設心,極爲兇慘。
繼以鄭?,又飾侮弄之辭,瀆慢天聽,不一而足。
此皆聖明之洞燭,而人人之所共憤者也。
彼非不知聖上之不從其言,而如是接武排擊者,隻欲使仁弘,奉身而退,使不得一日安於朝廷之上也。
前後爲兩司者,所當力陳其狀,明正其罪,不使陰邪,恣其胸臆,而寂無一言,敢抗於其間。
臣恐兩司之於貴、穀,不無陰護之狀,而仁弘終無以自立,以副聖上眷注之盛意也。
臣是仁弘之門人也。
義不可爲苟容,伏望亟遞臣職,無忝言地。
」 ○禮曹啓曰:「親享太廟,王世子當爲亞獻,而已經祥、禫,固無所稟,但心喪三年,禮法所許。
方在欒棘之中,抑參吉禮,情所不忍,臣等不敢無言。
」傳曰:「三年之內,似難參於太廟祭。
」 3月29日 ○辛卯,大司諫成以文、司諫趙正立、獻納崔忠元啓曰:「臣等伏見執義文勵避嫌之辭,以李貴捏造無根之言,構陷鄭仁弘,無所不至,繼以鄭?,又飾侮弄之辭,爲言。
臣等之意,以爲貴之悖妄,固不足與較,而必欲論之,則有妨於罪言,至於鄭?,則措語之間,雖似煩蔓,而隻陳其自己未安之意而已。
臣等不論之意,不過如此,而至以陰護之說,顯加詆斥。
不可仍冒言地,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啓曰:「李貴譸張荒雜之說,誠不足與較。
此所以自上萬分包容,而言官之不屑論劾者,豈有他意?至於鄭?引避之際,雖似多費辭說,是不過以其臆見,自爲辭退之計,則亦不可逆探言外之意,而。
昨見執義文勵啓辭,至以陰護二字,顯加詆斥,決難苟冒言地。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鄭恊啓曰:「李貴爲人,此實聖明之洞照。
二十年來,一以喜事爲行身妙策,前後陳疏,不一而足,故擧世皆以疏魔目之,至於輿臺下賤,莫不怪笑,而近以挾私之憤,中懷逞憾之計,則構誣鄭仁弘,何憚不爲?其陰排顯斥,付諸一笑,足以彰聖朝無所不容之美,而若屑屑於其間,有若分疏者然,則臣雖駑劣,心所赧赧,而況李貴,以幺麿一蔭官,方在鐫譙之中,不足以論賤臣一事,褻瀆天聽。
頃以獻納,待罪諫院時,寂無一言者,不過如此,而至於鄭?,則引避之際,雖多費辭說,若以物我境界,逆探其情,則措語之間,果不平穩矣,如或無心泛看,則大槪渠爲辭避之計耳。
玆以前日處置時,隻據不受由下鄕,啓遞其職,其餘言外之意,不曾言及,而昨見執義文勵。
避嫌啓辭,公然斥之以陰護。
臣雖貪戀,決不可苟同僚席,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弘文館〈副提學臣奇自獻、校理臣柳夢寅、修撰臣具義等。
〉「伏以,執義文勵,以李貴捏造無形之言,構陷鄭仁弘。
鄭?又飾侮弄之辭,瀆漫天聽,而前後爲兩司者,寂無一言,不無陰護之狀。
大司諫成以文、司諫趙正立、獻納崔忠元,以文勵不論李貴、鄭?顯加詆斥,掌令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以文勵顯加詆斥,掌令鄭恊,以文勵公然斥之以陰護,幷引嫌而退。
常時臺官論事之時,同官雖有呈告之人,必簡通然後論之,例也。
設使此事,爲不可不論,仁弘方以憲長在職,兩司一體也。
爲仁弘而卽論,夫毀仁弘之人及與仁弘不相得之人,未知於事體何如也?況執義以下之官,則論之於仁弘行公時,則仁弘必不見許,固難於論之,雖仁弘呈告之時,若論之,則必爲簡通,簡通之時,仁弘其將答之,而使之論乎?凡論事有遲有速,其將使之不論而任,其於後日論之乎?以此言之,則雖可論之事,今不得論之者,勢實然也。
且如此之事,則與同僚相議,同僚不從,然後避之,亦爲無妨。
文勵新自外方來,與同僚,時未相見。
相見而論議不同,則避嫌亦爲未晩,而今乃徑先避嫌,亦不可謂穩當也。
李貴之言,固是搆捏之言,物論皆以爲駭愕,而仁弘方在言地,爲同官者,固不可論。
諫院,以憲府一體之官,不得趁仁弘在職之時,而汲汲論之者,亦不害於待仁弘之事。
固不可以此爲失也。
鄭?之言,未免夫多費辭說,固爲失矣。
但?則短於文詞,論成渾時,亦至有嘯吹之言,而後乃避嫌者也。
今番之事,似不過如許言語間妄發,且不至如大段是非間事,旣遞諫職,則如斯而止可矣。
豈可至於因此而論之乎?毀其師如李貴者,若爲臺諫,則爲弟子者,固不可相容,若以不卽論之故,而至欲竝與其人不相容,則是不幾於怒室而色市者乎?且曰:『不無陰護貴、?之事』雲。
春初?等所論之事,出自仁弘等。
今若因其與仁弘,些少相爭之言,而遽爲施罪,則今春之見斥於?等者,得不竊笑而幸之乎?其大段論議,旣已相同,些少之過,相恕之亦可。
以此言之,則兩司之中,必不無欲保鄭?之心者,文勵所謂不無陰護者,固不虛矣,如李貴者在,今兩司之官,豈或有陰護之人乎?速論雖不如遲論之無人言,若有欲論者,則亦豈或有不從之人乎?此則文勵所謂不無陰護者,豈不虛哉?臣等嘗聞文勵,爲仁弘門人中可用者,見其爲掌令爲執義,極有期待之心,不料處事之不能從容至此也。
是必憤人之毀其師,怒人之不如渠之尊其師,而不覺其自爲生疎之歸者也。
其尊師之意,則可謂至矣,如仁弘之心,必以此爲不安。
惜乎!文勵之不見其師,而輕易避嫌也。
今若請出文勵,則其將簡通於仁弘,而卽論夫貴、?乎?若然,則臣等竊慮仁弘之心,必將尤以爲不安。
是徒知師之不可不尊,而不知其師之心者也。
尊師之道,恐不如是,殊非臣等之所望者也。
若因此一事,盡遞前後兩司之官,則豈非搔擾之甚乎?請執義文勵遞差,大司諫以下,掌令以下,竝命出」仕。
史臣曰:「仁弘,負山林之望,遭不世之遇,纔入都門,時未有見諸行事,而彼李貴者,挾憾構釁,無所不至,此所以文勵之有此避也。
然而貴之爲人,不過鬼怪之一物,其言不足較,而其人不足責,則兩司之不論者,固無他意於其間,而勵之避嫌,至以陰護,斥兩司,是豈知一時士流之心者哉?玉堂之啓遞,可謂宜矣。
至如鄭?,則主其偏私之見,曾於引避之時,顯有調戲之言。
設使仁弘實有可目之事,而?之所言,則不免爲妬婦之辭,豈可諉之於不文,而不爲論劾乎?玉堂之意,雖主於鎭定,而亦不無一毫未盡底意也。
」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辰,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孝敬殿行祭後還宮,問安于大殿。
○左議政金命元再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 ○以文勵爲尙衣院正,以金大來爲執義,以樸東說爲司藝,以李民宬爲說書,以成好善爲忠州牧使,以尹民逸爲水原判官,以趙珩爲平康縣監。
4月2日 ○癸巳,政院〈都承旨南瑾、左承旨姜綖、右承旨申渫、同副承旨李效元。
〉啓曰:「臣等伏見儒生樸重振疏辭,荒雜無倫,且無主意,其爲人,已可知矣。
至於闕庭至嚴之地,肆意痛哭,無所畏忌,誠爲可駭,而若究其實狀,則不過曰病風喪心之人而止耳。
渠雖狂妄,假儒名而陳疏者也。
旣命囚禁,又下刑推之敎,瞻聆所及,殊極未安。
臣等待罪近密,不敢終默,惶恐敢啓。
」傳曰:「啓意然,但以哭,非以疏,不容已。
」 ○諫院啓曰:「忠淸兵使李鳳壽,人微望輕,且無履歷,前爲水使,以病卽遞,別無可稱之才。
閫帥重任,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甕津以十室殘縣,蕩盡於上年,水兵留住之時,己爲無形之邑。
雖慈祥勤幹之人,尙不堪任。
新縣令李億昌,以武弁之人,別無名稱,且家在近邑之地,必多貽弊之事。
請命遞差,其代以有名望文官,各別擇遣。
」答曰:「曾知李鳳壽與倭力戰。
今若別無病,而又無所失,則不須遞差。
李億昌,亦聞可人雲。
此亦不須遞差。
試之無妨。
」 ○憲府啓曰:「凡科擧,自平時,不設於夏月,以其妨農,而今則幹戈之後,旣經山陵之役,且値詔使之行,百巧千窮,民力已盡。
取人之擧,又定於耕耘之節,非但孑遺之民,被於設場之役,如兩南,則赴擧之士,率多親事溝洫。
雖設鄕擧,莫不裹糧遠赴。
若不廢農,停擧必多。
參以公私,不得不退定。
請令該曹,急急改磨鍊,登時知委。
」答曰:「依啓。
」 4月3日 ○甲午,諫院前啓,忠淸兵使李鳳壽、甕津縣令李億昌遞差事。
答曰:「李鳳壽,不須遞差。
李億昌事,依啓。
」 ○傳曰:「我國自古曾無把參之名。
近年以來,牟利狡詐之輩,別作新樣之參,潛賣中國,因此華人之出來于我國者,誅求督納,剝割民生,國不能支。
以一條尤物,爲生靈巨害,極爲痛甚。
」 4月4日 ○乙未,諫院啓曰:「李鳳壽請命遞差。
伊川縣監尹晥,〈根壽之子,特以父兄之權勢,爲臨民之官。
〉爲人愚騃,加以嗜酒,瓜期幾滿,不知官事之頭緖,害及民間,怨咨方劇。
今番詔使支待之際,站上凡百應用之物,盡爲被偸,臨時稱貸,無有紀極,而所貸之物,更爲分定於民結。
以此闔境空虛,凡在聞見,莫不痛愕。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懷仁儒生樸重振,臣等未知何許人,亦未詳疏中辭意之如何,而第以號哭於闕內者觀之,必是失性之人。
其爲狂妄,固不足道,而旣以儒名呈疏,旋被逮繫,又爲推治,則渠之爲人,雖可惡,竊恐似涉於罪言,而且有累於天地包荒之量。
請還收囚治之命。
」答曰:「不須遞差。
哭君之兇悖,無君之心,在所必治。
尹晥依啓。
」 4月5日 ○丙申,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儒生樸重振,一狂妄人耳。
咫尺殿庭,非所哭也。
其狂悖無知之狀,固可治矣,而渠旣以儒爲名,來上疏章。
疏中之辭,臣等實未知其曲折,而若拘縶累月,又加訊鞫,則臣等竊恐外方遐遠之人,瞻聆不逮,或未知渠之情狀,而反有疑於天地包荒之量也。
請還收囚治之命。
」答曰:「不允。
」 ○卯時,四方沈霧,辰時日暈。
4月6日 ○丁酉,諫院前啓樸重振事。
答曰:「儒生,學孔子者也。
入公門,鞠躬如也之道,如此乎否?渠之所以敢於來哭者,謂予已歸眞乎?此在臣僚所共誅者。
今若不治,後日兇悖之徒,挾私懷怨,踵門而至,來哭闕庭,亦將援此而不治乎?近來人心不淑,國體不嚴,肆行無忌,乃至於此。
且渠上疏累日之後,無端來哭者,其情尤爲殊常叵測。
得非失志奸人,陰嗾指敎,以駭人聽耶?其情不可不問。
諫院奚爲論之?」 4月7日 ○戊戌,弘文館〈副提學奇自獻、應敎姜籤、副校理柳夢寅、樸震元、副修撰具義剛。
〉啓曰:「臣等就考諸書,此是變禮,無的然可據之文。
但《儀禮經傳》《祭統》曰:『散齋七日以定之,緻齋三日以齊之。
』又曰:『七日戒三日宿,愼之至也。
』又曰:『蠟氏,凡國之大祭祀,令州裡,除不蠲,禁任人及兇服者,以及郊野。
』註曰:『此所禁除者,皆爲不欲見人所穢惡也。
』昨夜軍人之事,以《五禮儀》散齋二日、緻齋一日之文見之,則在於三日之前,猶可行祭,而以七日定。
三日齋,七日戒、三日宿之文見之,則在於五日之內,此豈非不蠲不潔淨之大者乎?任人及兇服者,猶禁除之。
況此闕內至近之地,乃有此事乎?且《家禮》時祭齋戒條雲:『凡兇穢之事,皆不得預』雲。
今此之事,雖與《家禮》中所謂預之之意不同,而今者宮闕甚窄,異於平時窓直處,比他宿衛尤近,則其有妨於緻潔,莫此爲甚矣。
且齋者,不樂不弔,註曰:『爲齋,樂則失正,散其思也。
』聞樂猶然。
況聞兇穢之事乎?且《論語》,子之所愼,齋戰疾註:『齋之爲言,齋也。
將祭而齊其思慮之不齊者,以交於神明。
』當此緻齋之時,適有不祥之事,抑恐思慮因此而或不得齊也。
臣等所考,不過如此,請令禮官,更議處置何如?」傳曰:「允。
」 ○禮曹〈座目仝上。
〉啓曰:「臣謹按《禮記》《曾子問》曰:『天子常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旣陳,天子崩、後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之。
』此以下喪,則不廢祭,可知也。
又《曾子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旣陳,籩豆旣設,不得成禮,廢者幾?』孔子曰:『九。
』請問之,曰:『天子崩、後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君之大廟火、日食、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外喪自齊衰以下行也。
』所謂外喪,在大門之外也雲雲。
此九廢之外,皆可行祭,可知也。
又按《五禮儀》序例,齋戒條末端註有曰:『凡散齋,聞大功以上,緻齋,聞期以上喪者,竝聽免,若死於齋所同房,不得行事。
』雲。
以此觀之,則雖有故於齋所者,隻同房不得行事,則其他可知也。
況此事出於昨夜,乃散齋之日也。
散齋而廢大祭,似無所據。
弘文館啓辭,隻論齋戒常行之義,不考變禮而爲言。
但其中,有恐思慮因此,而或不得齊雲。
此則唯在上斷。
或以爲:『若以此事,爲闕內犯染,而不得行祭,則傳香一事,亦難擧行,夏享大祭,似當退行於中旬雲。
』然邦國之禮,異於家禮,前期三朔啓聞,發告中外,乃行之事也。
豈可數日之內,卒定行禮乎?固不可破例開端,臣不敢容議。
大槪當此變禮,臣等不敢擅便,議于大臣定奪何如?」傳曰:「闕內,人君之家,齋戒日,人有死矣。
如是不淨,而豈有親祭之理乎?攝行前例,將有親祭而攝行,則以其意爲祭文,察而爲之。
」 ○申時,日暈。
左珥。
酉時,日有重暈。
內暈兩珥,外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
4月8日 ○己亥,諫院前啓曰:「臣等將樸重振一事,論之累日者,非敢惜一重振也,亦非以哭於闕庭爲無罪也。
彼之無端來哭者,固人人所欲共治者,第臣等之意,以爲渠旣假儒之一字,敢呈疏章。
今雖以哭罪之,遠方之人,瞻聆不逮,或未知渠之以哭得罪,而反謂之以言得罪,則他日,雖有慷慨言事之人,慮或以言爲戒也。
然則荒雜悖妄之重振,固不足惜,抑恐懷疏敢言之路,從此不廣,則誠非細慮也。
此臣等之所以累瀆天聽,而不已者。
伏覩聖批,有未安之敎。
臣等聚首驚惶,不知所言。
然而臣等妄見,不過如前所陳。
渠之罪狀,或置之度外,特示包容之量,則是實聖世之一美事也。
請快收成命。
」答曰:「旣曰非無罪,何不治?後有如此人,如之何?」 ○大司憲鄭仁弘來啓曰:「執義金大來、掌令鄭恊、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以佟指揮接伴官李恪緘辭,其被推之事,極涉瞹眛,而仍有察處之敎,故以分揀回啓,而政院啓辭,以直請分揀,有違式例,公然譏斥。
本府體貌,與各司不同,凡幹入啓公事,政院不爲皀白,而臣等俱以無狀,待罪風憲,緻損體面,引嫌而退。
自上初無察啓之敎,隻令察處,則以分揀入啓,不可謂有違式例,而本府入啓公事,政院不爲皀白,亦是舊規,則政院顯加譏斥,有違規例。
執義金大來、掌令鄭恊、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4月9日 ○庚子,下樸重振疏于吏曹。
4月10日 ○辛醜,左議政金命元上箚曰: 伏以,臣本愚劣,自知無用,謬荷天寵,遽叨匪據,猥將不稱之狀,累瀆天聽,仍遭國母之喪,黽勉隨行,豈以計慮知識,或可裨補,而苟冒至今乎?大臣之進退,果不可輕,而李恒福、尹承勳,皆以賢相,相繼辭遞,此是盛世欠事,臣嘗恨憫。
其敢效此而辭之乎?第念臣年迫緻仕,病亦難救,遇事茫然,唯思昏仆,環顧內外,爲一土偶。
其可蹲他不去,竟貽覆餗之譏乎?況今國勢危迫,如病奄奄,兇寇外伺,士論內乖。
鎭靜調劑,必待厚德重望。
豈可使無狀之臣,仍冒而誤國乎?伏望聖慈,憐臣切迫當退之情,卽遞臣職,俾遂將死之願,不勝幸甚。
答曰:「省箚。
此非大臣連爲辭退之時。
宜遵前旨,善攝出仕。
」 4月11日 ○壬午,以申欽爲副摠官,申鑑爲禮曹正郞,〈浮薄無行。
〉以尹三聘爲刑曹正郞,申慄爲工曹正郞,鄭?爲軍資監正,鄭仁涵爲兵曹佐郞,宋碩祚爲承政院注書,李沖爲文兼宣傳官,〈李樑之孫,李廷賓之子,爲人兇譎,能述祖父之心迹。
〉趙存世爲甕津縣令。
〈爲人輕佻,當壬辰之亂,以史官,棄君於中路,脫身逃走。
上深惡之,至下逃亡軍,不可修史之敎。
〉洪榮爲新昌縣監,李馨遠爲京畿都事,〈爲人庸愚。
〉金大德爲藝文館檢閱。
「 4月12日 ○癸卯,卯正,上禦別殿,開經筵,講《周易》。
領事柳永慶、知事沈喜壽、特進官申磼、申湜、大司憲鄭仁弘、參贊官李效元、司諫趙正立、侍讀官樸震元、檢討官具義剛入侍。
上曰:「《習坎》,大槪釋之,則何謂?」震元曰:「此蓋重複之義也。
六十四卦中,先爲見出,故隻於此卦,以習字言之。
」上曰:「大槪此卦,以常言言之,陷而行之之謂乎?」永慶曰:「若不行,豈有出之之理乎?」震元曰:「出險而行之義,謂以誠一而行,能有功矣。
」上曰:「以陽爻在中,若非誠一以行,則不能成之謂也。
」震元曰:「水流而不盈之義。
《坎卦》,以陽動之,故流而不盈,能出於險也。
」上曰:「窞字何義?」永慶曰:「蓋言坎中復有穴之義也。
」上曰:「天險不可升之言,見之以何義?」震元曰:「以不可升爲主矣。
」仁弘曰:「以出於險爲主矣。
」上曰:「尊卑貴賤等戚之言,何也。
」仁弘曰:「險不可犯之義也。
若無禮法,淩僭之風生矣。
」上曰:「本卦雲,出於險,又雲設險,如本卦之外意也。
」震元曰:「極言其贊美也。
」上曰:「本卦必脫險而出矣。
」喜壽曰:「是矣。
」震元曰:「設險以防之,故雲出險。
」上曰:「常德行、習敎事,何義?」喜壽曰:「治己治人也。
」仁弘曰:「此卦,非時事乎?南北之虞皆重,設險之義,亦當如此。
」上曰:「孟子謂險不足行,何意也?」喜壽曰:「人和之外,豈有他也?」震元曰:「常德行、習敎事,無切近於此者。
有孚心亨,然後事可成矣。
」講畢,喜壽曰:「仁弘所達設險之言,是矣。
今者,天心未知,地利、人和,皆難恃。
八道之民,新經天使,如在水火中。
田稅不足,該曹無儲,然必施實惠,下哀傷惻怛之敎,以至誠爲之,則民亦人也,豈不感動?」仁弘曰:「無狀小臣,分外蒙恩,來覩昔時天顔,不勝感激之至。
第百病俱生,萬無供職之理。
願乞骸骨,歸死田廬。
」上曰:「勿爲如此,勉輔國事。
」仁弘曰:「臣年七十,更無筋力,有無時發作之疾,豈可堪此任乎?」上曰:「人惟年高爲好。
至於疾病,雖年少不免,卿何每有退歸之言乎?」仁弘曰:「申磼所達討逆之人,而尙未錄功,人心怪而未洽矣。
夫風俗善惡,專由於守令,而朝廷用舍乖誤,每以不稱之人差送,故多爲不善之事。
朝廷用舍淸明,則君子革心,小人革面,雷動風馳矣。
」上曰:「當今時事如此,深讎未雪,何以則可?卿自草野來,必有所見。
」仁弘曰:「有何經濟之見?時事可知,無復可爲。
」上曰:「卿久在南中。
南中有賢人乎?如有之,予欲用之。
」仁弘曰:「南中雖素多士大夫家,可爲百執事之任者,或有之,未聞間世而生者也。
」上曰:「擧卿所知。
如有之,則退而從容書啓。
」仁弘曰:「朝廷,四分五裂,人各異心,雖有賢人,更無容手足之地矣。
自上若變其機軸,都下亦有其人。
南邊則將帥爲急,而無一將可以討賊,極爲寒心。
有郭再祐者,雖不能醞藉,其人可用矣。
」上曰:「不能醞藉,不能從容之謂耶?」仁弘曰:「雖未從容,心則無他。
常念必使倭賊,不得下海事可爲雲。
若爲統制使,庶有一分之望矣。
」上不答。
仁弘曰:「慶尙道巡察使留營,本意雖好,割屬旁縣,少無除弊之事,反爲貽害之地。
更議于廟堂,寧爲仍舊,勿爲更張可也。
」上曰:「有何弊事?」仁弘曰:「巡察使,非盡賢人也。
專收旁縣之入,以爲自己之奉,以是其害尤甚矣。
」 4月13日 ○甲辰,左議政金命元謝恩,仍啓曰:「臣老病所交,筋力垂盡,委身床席,漸難收擧。
冒死呈告,實出於不得已,未蒙恩許,反賜敦諭。
將此殘骸,固不敢扶曳強起,而衰病在身,恐或溘然入地,未及躬謝洪恩。
仍聞新開經筵於勞動之餘,尤以聖候安寧,爲喜幸,甘心顚仆,任他譏侮,跛曳闕下,不知所達。
臣氣血已耗,若或支過今年,則乃是七十緻仕之日。
到此地頭,復欲何望?自古良相賢佐,雖爲一世柱石蓍龜之人,而年老,則亦不敢安於厥位,無不乞退。
況臣庸劣無識,爲一土偶者,寧可抱病仍屍,更誤國事,以重罪戾乎?伏望聖慈,俯諒微懇,快賜遞免,不勝感激、悲悶之至,惶恐敢啓。
」答曰:「今日出謝,予用喜焉。
人惟年高老成爲好。
至於疾病,可以調攝行之,宜勿辭。
」〈命元,壬辰之亂,爲都元帥,望賊先逃。
時以處事模稜,位至台鼎。
〉○憲府啓曰:「行上護軍黃愼,以成渾門徒,黨附鄭澈,當公論恢張之日,挾其私憾,以一時士論,爲出於指嗾,張皇辭說,熒惑天聽。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大矣,而尙保職名,物情駭憤。
請命削奪官爵。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處置黃愼之時,拈出聖旨中,天網難逃等語,以爲曲護奸魁之計,顯以殺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其忘君黨惡之罪極矣,而隻削其職,物情久而愈激。
請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竝命竄黜。
禮曹參議鄭經世,當喪之日,不免人言,且以復讎,出使關東,公然挾妓,有駭見聞。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愼,果誤矣,但不須削奪。
李成祿等,已爲削職,竄黜則過矣。
鄭經世,惜哉此言!無乃失實乎?宜更覈。
」 4月14日 ○乙巳,憲府前啓曰:「行上護軍黃愼,以成渾門生,黨附奸兇,當公議方張之日,欲售私忿,斥士論爲指嗾,惑亂天聽,不一而足。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莫大於此,削職之擧,猶爲輕典。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處置黃愼之日,拈出聖旨中語,以爲庇護奸兇之地,欲令君父,終被殺賢之名。
忘君黨惡,罪莫甚焉。
但削其職,物情尤憤。
竄黜之擧,亦雲末減。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禮曹參議鄭經世,居喪之日,顯有人言,出使關東,亦因復讎之事,而公然挾娼,瞻聽難掩。
寧有以不實之事,上瀆天聽之理乎?請勿留難,亟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愼豈至於削職?李成祿等,其言不足數,況已削職。
至於竄黜,則過矣。
鄭經世事,的然無疑則已,風聞萬一失實,則其人可惜。
」 ○禮曹〈判書宋言愼、參判姜絢。
〉啓曰:「王世子,正位東宮,已過十年,而皇朝冊封之禮,迨未準行,此實欠典。
前日奏請,而不得蒙依者,或拘於皇太子未封之由,而今則太子冊封,詔使已過,世子喪禮,亦已將畢。
奏請冊封,急時擧行宜當。
大臣之意,亦如此。
敢啓。
」傳曰:「奏請,固可,但不見顧、崔之所爲乎?顧〈天埈〉、崔〈廷健〉之行,西方民力盡矣,而邦本撅矣,僅僅支過。
學士風流如此,太監可知。
況自前太監天使時,支待之需,比學士,不啻十倍。
太監若出來,必憑前規,以求責於我矣。
今顧、崔之責以前規,亦其驗也。
以今財力,何以支當,而民亦不能堪矣。
必萬餘兩銀、千餘斤參,他物稱是,預爲措備,然後可以擧矣。
不然,太監是皇上在側者。
予觀通報,中朝太監,參論各省,威福號令,皆在其手。
若待之有所未盡,而或失其意,則爲患非細,不可不深慮也。
姑待數年,民且耕穫,稍爲息肩,然後奏請宜當。
此意更議施行。
」 ○禮曹啓曰:「華使接之難,誠如上敎,但冊封世子,實宗社莫重之禮。
臣等不敢擅議,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4月15日 ○丙午,恭惠王後忌晨。
無所啓。
○午時、未時雨雹,狀如赤豆。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有食之。
4月16日 ○丁未,憲府啓曰:「鄭經世,亂初居憂,出入官府,不謹飮食,且以復讎,出使關東,公然挾妓,而論啓之時,泛以不免人言爲辭者,非有一毫私意於其間。
經世,是一時名流,一朝遽加以惡名,則非簠簋不飾之雅意,故初不顯斥其實狀矣。
昨者,大司憲鄭仁弘,欲爲添入實狀,簡通於臣等,臣等以爲:『國忌之日,不得論啓,故以明坐議處答之。
』今日,則仁弘以病不來。
臣等又以爲:『長官不參之時,添入似難,且坐起之日,城上所,躬詣私第,亦無舊規,更以姑待明日簡通,則仁弘答以自上猶疑其不實,此當初大失告君之體。
語涉矇矓,思之不快於心。
今又拘於規例,未及改之,極爲未安,商量處之。
』雲。
臣等又答以城上所,旣不曰躬進,則今日勢未及改。
不得已姑待明日雲,則仁弘又以昨日簡通,皆以明早,更爲議處回答,故仁弘不知規例,隻待僚侍處之,今旣狼狽,極可慮也。
初旣失之,後難善處。
更加商量雲。
臣等未及更答之際,仁弘寫出一啓草,送于臣等。
其啓草中添入之辭,多非前日相議之事,而且以削去仕版,遽改律名。
且於簡中,有以爲不可,則仁弘獨避之語,觀其辭意,有若束縛馳驟之狀。
大槪臺諫體面,非庶官之比,官雖有大小,必相議可否,畢竟歸一,然後始爲入啓,乃是舊規,而仁弘不待答通,徑先起草,又以獨避之語,有若敦迫者然。
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見輕取侮,一至此極,不可靦然仍冒。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大司憲鄭仁弘啓曰:「鄭經世,居喪食肉,非家間事,母死之後,奔避他道,出入高山、公州等官舍,飮食之際,人所共見,隣邑守令,亦皆明知。
以復讎之故,出使關東,駄載原州妓女,顯有見聞,物情莫不痛惋,特以締結權要,人莫敢言。
使朝著人紀淪沒,故初啓時,與同僚相議,直擧實迹,而同僚以爲難,臣不欲立異,以緻騷擾,故黽勉從之。
啓辭頗有模糊,以緻自上疑其不實,臣疲軟之罪,大矣。
心不自安,再三簡通,同僚答以明早,當更議雲,而事勢相梗,臣適病風眩,不能坐府面議,竊以爲此非初啓,凡有未穩之意,則於簡通相悉,自有規例,故書啓辭,大槪改請罪律,爲削去仕版,而若僚議不肯相從,則當獨避嫌雲,同僚以徑先起草,有若敦迫斥之。
臣輕率妄擧之失,亦大矣。
不可仍冒,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司諫院啓曰:「執義金大來以下,大司憲鄭仁弘,竝引嫌而退。
雖非初啓,若有添入緊重之事,則當於齊會議定,而長官若不來,不得面議,則城上所,往長官家起草,通示同僚,僚議歸一,方可入啓。
若坐起日,則雖無長官,隻爲簡通,而不得躬議於私第,亦是舊規。
今者仁弘,通簡于同僚,未及回答之際,徑自起草,改定罪律,已非規例,而矧罷職不敍,與削去仕版,罪名懸殊,則姑待後坐面議講定,事體當然。
若議定之時,僚議不一,然後當有自處之道,而仁弘徑以獨避之言,至及於簡中,有若督迫者然。
仁弘之待僚,旣如此,則同僚之不安,勢所宜然。
仁弘之處事,不無所失。
請執義金大來以下出仕,大司憲鄭仁弘遞差。
」答曰:「依啓。
」 ○自寅時至午時,四方昏濛,若下塵。
4月17日 ○戊申,禦別殿,講《周易》。
參贊官尹暒、侍讀官柳夢寅、檢討官具義剛入侍。
上讀前受書訖,夢寅進講自初六《習坎》,至象曰來之坎坎,再遍次釋。
上讀新受書,又釋訖,夢寅曰:「窞字,穴中小穴之義。
大槪初畫偶畫,穴之象,楊萬裡之言也。
兇字之義,最處坎底,去?下之畫,故言兇。
坎底,爲坎中之陷,故言入于坎窞,兇。
」上曰:「失道兇之道字,道理之道乎?道路之道乎?大槪道理,亦道也。
此字則見之以道路之道,亦似可也。
」義剛曰:「以此卦觀之,讀之以道路之道可也。
」夢寅曰:「坎卦有孚,心亨之象,九二陷二陰之中,故爲有險。
」上曰:「險且枕之枕字,此音本高,其旁又別爲圖畫何也?」夢寅曰:「此枕字,乃支倚之議,與大凡枕字,似不同矣。
古有王弼,亦曰不安之議也。
」 ○司憲府啓曰:「臣等將黃愼一事,論啓至再,而尙未蒙兪音,臣等竊惑焉。
愼本以成渾門生,附會奸兇,當公議方張之日,欲售私忿,詆斥士論,惑亂天聽。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莫此爲甚,固聖鑑之所洞燭,而物情之駭憤極矣。
論以削職,亦雲末減。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黃愼處置之際,拈出聖旨中一語,以爲曲護奸兇之地,欲使殺士之名,終歸君父。
忘君黨惡之罪,莫大於此,而聖批以其言爲不足數,臣等竊惑之。
夫知有奸澈,而不知有君父,豈可以此爲言語之罪,而置之輕典乎?論以竄黜,尙雲末減。
請勿留難,以快輿情。
臣等將鄭經世一事,論列至再,而聖批丁寧,至下失實之敎。
臣等非不知聖量,出於包容,而第經世,以年少名流,不能以禮法自飭,亂初居憂,出入官舍,飮食之際,或不免人言。
且於復讎之日,所當悲哭相對之不暇,而出使關東,公然挾妓,昭在耳目,寧有失實之事乎?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竝依啓。
」 4月18日 ○己酉,正言李廷馦啓曰:「臣於上年八月,差冬至陳奏書狀,跟隨柳根赴京,爲緣陳奏一事,未易完了,留館日字甚多。
該部再三催回,臣等具陳人臣受命復命之大義,上書于主客司,遲延日月,以待兵部回咨,不意該部,移手本于兵部,據此具咨,準授督令發還。
雖緣事勢之無可奈何,而其不能竣事,竟至空還之罪,實所難免。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史臣曰:「謹按柳根之行也,廟堂欲以講和,爲羈縻之計,故有是請也。
夫倭奴,萬世不共戴天之讎賊也。
其不可與之和,且難以和爲羈靡,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然也。
國勢積弱,縱不能擧義緻討,豈容以和之一字,復論於今日,而瀆聽於天朝哉?通關市、許納款,雖異於屈膝受辱,一開其端,則異時難從之請,安知不加我無禮,猶頑金之於大宋也?古人所謂戰守和三策之和,謂其權勢在我,我可以操縱者也。
今之勢,旣不能操縱其權矣。
其獨能以和制其命,而羈靡之乎?其於計亦迂矣。
惜乎!大臣其不講於此,而爲之請也。
天朝以義責而不許,何其幸歟?人臣以不辱國爲義,則廷馦之避,抑亦末矣。
」〉○司諫院啓曰:「校書校理車天輅,〈文詞捷給,優於唱酬,故前後遠接使,啓請帶行也。
〉以製述官,西路往來之時,責辦酒肉,多行麤鄙,小不如意,輒加刑訊。
其到處作弊狂縱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4月19日 ○庚戌,上禦別殿,講《周易》《坎卦》。
上讀前所受自初六習坎,止終無功也。
侍讀官柳夢寅〈有文才,而無識量。
〉進講自六四樽酒簋,止剛柔際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一遍,上曰:「六四,大臣位。
且陰爻,九五,君上位。
且陽爻也。
坎處險,故君臣之際,尤當相助以濟。
」同知李尙毅〈隨波,未嘗一敗,人以此譏之。
〉曰:「納約自牖之牖,室之明處,非戶所由,非正道,不得已之辭。
人君若無所蔽,人臣進講,當以直道,何必自牖?張良四皓事,亦出於不得已也。
」上曰:「張良、四皓事,最可疑。
若高蹈之士,必不來,其來且曰:『天下欲爲太子延頸死,此言殊常,近於迫脅。
朱子若許之,則《綱目》亦當特筆書之。
今見於傳,而不書於大書之列,此亦可疑也。
予意,或者無乃良,知高祖心慕此人,顧四人不可緻,而得老人,托稱四皓以欺之歟?」夢寅曰:「先儒亦言願爲太子死者,近於脅辭。
蓋良尙黃、老,故其術不正如此。
」領事金命元曰:「此事似淺薄也。
」參贊官南瑾〈爲人不是稱,而當西幸時,以臺侍,中路逃走,其得罪於倫紀大矣。
入長銀臺,時事可知。
〉曰:「四皓,本無之人。
臣則以爲虛僞之事也。
」上曰:「以爲本無,則錯矣。
」講訖。
〈史臣曰:「張良四皓事,誠如上諭,有可疑者,然當漢祖創業垂統之日,能納約自牖,解君之惑,無易樹子,使漢家家法,一出於正,綿赤帝四百年之業,此其大者,餘不足道。
人臣告君之體,當先其大,而忽其小可也。
侍講之臣,或遂以爲不正,或遂以爲淺薄,或遂以爲虛僞無實之事。
果虛僞也,則程子不當錄於《易傳》,而朱子不當及於《綱目》之傳矣。
雖似可疑,何其先小而忽大也?講說之際,殊失告君之體,惜哉!」〉 4月20日 ○辛亥,西川君鄭崑壽〈爲人博雅,長於姓譜。
壬辰之亂,與李恒福等扈從,又赴京告急,得請大兵,以討平壤之賊,故與恒福,共爲元勳。
〉啓曰:「臣猥蒙謬恩,忝冒元勳,名與實乖,冀收成命,臣之罔功,亦旣仰控,誠未上孚,不得蒙允,仰愧俯怍,措躬無地。
伏聞昨日錄功,速爲擧行事,捧承傳,臣當與鰲城府院君李恒福。
〈恢諧善謔,不爲建白,士以是短之。
辛醜年,上念諸臣羈紲之勞,命策扈從功臣,而以恒福爲勳首,宋言愼、樸而章諸人,於上前,指爲黨奸,以深擠之故,恒福不敢出。
〉同議,會應錄諸臣,詳定錄功之事,而李恒福病未肅拜。
請命出仕,同參何如?」傳曰:「允。
」〈謹按,今日功臣所當錄者,三,扈從也,討逆也,平倭也。
此三勳者,固不可不酬,而國之重事也。
然扈從、討逆,固自有其人矣。
雖等第之或不公,不甚過誤,至於平倭,則終始天朝之力耳。
我國將士,固難以平倭當之,而其中宣力者,亦不可不錄。
如權慄、李廷馣、李舜臣、元均諸人,亦可謂表表有其功者,不幸已死,誰爲元勳,議定眞功?其餘智醜力齊,功烈相等者,肩相磨也,而取舍與奪之際,或不能公,則人懷怨咎,必有不平之氣矣。
此固不可容易議定者也,有識者憂之。
〉○領議政李德馨,〈其體察嶺南也,欲以和事爲羈縻計。
此豈學力之不充,而所見之有所蔽歟?〉三度呈辭,以不允答之。
王若曰,百責萃於具瞻,方切仰成之望;一病緣於盡悴,遽見救退之辭。
良用缺然,豈可再也?惟卿,所性忠厚,餘事文章。
韋布之時,素稱台鼎之器;危亂之日,益驗盤錯之材。
再造之功最高,百僚之位宜長。
故膺夢蔔,重畀鹽梅。
厚德足以鎭浮,君子恃而無恐;碩畫足以經遠,廟堂隱然有人。
庶賴輔弼之勤,以圖宵肝之治。
何知綠野之計,乃於黑頭之年?雖難進易退之風,可以倡勵怠靡,而寅亮弼諧之任,誰與共濟艱難?矧今內外之多虞,必須修攘之交擧。
念卿去就,實係安危。
神明所扶持,佇見勿藥之喜,國家同休戚。
固宜力疾而朝,毋執撝謙,勉副如渴。
於戲!用汝霖雨,用汝舟楫,期共濟於商家,有若泰顚,有若閎夭,罔專美於周室。
知製敎成均司藝樸東說之辭也。
4月21日 ○壬子,上禦別殿,講《周易》《坎卦》。
上讀前所受,自六四樽酒簋貳,止剛柔際也。
侍讀官柳夢寅進講,自九五坎不盈,止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上曰:「此卦謂之習坎乎?隻言坎乎?」夢寅曰:「隻稱《坎卦》,而不言習也。
」特進官許筬〈燁之子。
爲監司,有不廉之稱。
〉曰:「古經旣曰習坎,則謂之習坎卦,似可矣。
他卦,重卦者不一,而此獨言習者,取水流而不絶,有重險之義。
」檢討官具義剛〈鄙悖無行,徒以黨附洪汝諄,得美仕。
至是,時議欲苟與之合,故引置論思之地,而不敢斥。
〉曰:「上三爻,必盈乃可出,故以三歲爲言。
」領事柳永慶曰:「此卦,有類此時。
九五,以陽剛之德,處陰險之時,下必有賢者,協力助之,可以出險而濟時。
」講訖,掌令鄭恊〈疎脫無幹局。
〉曰:「西北塞上,歲弊民饑,鬥粟如金。
守令邊將,不以濟恤爲心,憑公營私者,反多有之。
發遣禦使,糾察奸濫,且爲救荒。
」獻納崔忠元〈無寸器可稱。
〉曰:「防納之弊,自古因循,民之膏血,用是尤竭。
至如諸宮家士大夫,亦皆爲之。
申法糾正,以杜奸濫。
」〈國制,貢賦,各以土産,分定列邑,使之自納於該司,本意非不美也。
該司之吏,以刁蹬爲利,納貢之際,不論物之輕重美惡,唯貨幣是視,苟不滿於其意,則雖持美貢,終不得售,故貢一物,則利歸於下吏者,不啻十倍,然後方得納焉。
甚者,棗栗,至賤果也,而數升之納,亦必費數疋之布。
由是列邑,遂忘其所産之物,直聚米布於民以輸之,該司下人,亦不問本邑貢物之來否,自備而旣納,則督迫於其邑,少不如意,輒不與納貢之文。
守令畏解由之法,吏民憚往復之弊,旣不得自納,則一物之納,例成濫觴之式。
此乃防納之弊。
奸細之徒,有不足說,而諸宮尃利之家,或奪而代納之,其濫徵於民,則又倍於下流,孑遺之民,其何以堪之哉?當今之弊非一,而此尤甚焉,有識痛歎之。
〉○旋有輪對。
漢城判官曺胤禧、奉常判官車雲輅、〈門地雖卑,而爲文壯麗,尤用力於經傳、古文,四書、六經,無不貫誦。
其兄天輅,文詞優於雲輅。
〉工曹佐郞趙玹、戶曹正郞安復善、軍資判官李擎廈、入對,各以其司之弊,陳奏焉。
○憲府啓曰:「當此農時,守令不可久曠。
目今窠闕,多至七邑,該曹趁未差出,極爲未便。
請命斯速差出,催促赴任。
寧越,自亂後,蕩然無形。
苟非其人,決難蘇復。
郡守樸浚,以到處見敗之人,赴此凋瘵之地,猶不懲艾,專事剝割,民不聊生,闔境怨咨。
請命罷職,其代十分擇遣。
」答曰:「依啓。
」 4月22日 ○癸醜,有政。
○以封世子奏請使望,還下曰:「封中宮,卽當奏請,此則有司不爲啓稟,殊似顚倒。
先正國母,然後倫紀立矣。
豈有無母之國?察爲。
」 ○吏批〈判書宋言愼、參判李尙毅。
〉回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惶恐未安之至。
中宮冊封之後,奏請誥命,所當卽行之禮,而隻緣大禮未行,故啓稟之事,尙此遲晩,有司之不察大矣。
先出使臣,令禮官,更議定奪,先後施行宜當。
」傳曰:「預爲差出使臣,大禮後卽遣之。
今以落點人,爲中宮誥命奏請使。
」〈上使李光庭、副使張晩。
〉○柳根爲禮曹判書,趙挺爲同知春秋館事,金宇顒爲弘文館副提學,李睟光爲吏曹參議,具義剛爲弘文館副校理,洪湜爲弘文館副修撰,睦長欽爲吏曹佐郞,權泰一爲吏曹佐郞,權盼爲侍講院文學,成俊耉爲侍講院說書,金順命爲軍器正,金善餘爲甕津縣令,李瑩爲驪州牧使。
〈根,爲人明察,而性褊迫,文辭贍敏,而尤長於詩。
挺,爲人有幹才,而無學識。
出於李山海之門,任國老之爲吏判也,挺爲參判,不免有濁亂之迹。
宇顒,少時師事故處士曺植,以是得名望,晩節無所著。
義剛鄙悖無行,洪湜,爲人鄙瑣,有椒掖之親,汝諄之兄子也。
當汝諄擅權之日,湜以臺諫,論去大臣李元翼,而欲使汝諄代之。
至是與義剛俱入玉堂,時政可知。
權泰一,嶺南人,有才藝,新進無瑕。
金善餘,有才華,以侍從,棄君於播遷之日,黨附於任國老父子,得罪於名敎大矣。
李瑩有悖行。
〉 4月23日 ○甲寅,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
上讀前所受自九五坎不盈,止兇三歲也。
侍讀官柳夢寅進講,自《離》序卦,止作起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各一遍,夢寅曰:「《離卦》,上下皆陽,陰在其中,有附麗之象,陽而虛中,又謂之明。
萬物各有所附麗。
人之所附,利於貞正。
得其正,則亨,養其順德,則可以亨矣。
」上曰:「然則其釋,當貞則利也。
」夢寅曰:「然矣。
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地。
人亦附麗於正,則亨通。
重明以麗乎正,言君臣上下,皆有明德,則可以化成天下文明之俗。
」金命元曰:「明兩雲者,以世繼爲重,而其德照臨于四方,則其義尤重矣。
」上曰:「《坎卦》之下,繼之以《離》者,其義必有所由。
以人之贓腑言之《坎》爲腎,《離》爲心。
古人養生,永以心腎爲重。
人身亦一陰陽而已。
」夢寅曰:「《坎》、《離》,天地造化之本,故上經以《乾》、《坤》爲始,以《坎》、《離》終之,其義可見。
」上曰:「《參同契》,乃雜術之書,然朱子亦嘗發輝。
今世有知者乎?」命元曰:「豈無知其門戶者?鄭琢〈爲人有雅操。
位至三公,老而身退。
雖無建白,亦無大失。
〉亦嘗知之。
」特進官徐渻曰:「申欽亦頗知之。
」李尙毅曰:「《易》道,事理。
《參同契》,雖演於《易》,而隻言修鍊之方。
方外之書,非人君所當論也。
」 ○行龍驤衛副護軍鄭仁弘上疏曰: 以身病之故,冒聒天聽,蓋非一再,常自惴慄,何幸得遞憲府之職,仍出門外,又蒙副護軍之命,驚惶罔措,及呈三度,扶曳渡江,投寄村舍,佇俟遞免之命,庶幾寸寸前進,歸死南鄕,而加由之命,遽出於規例之外。
臣銜恩感激,無以爲計,自不能不以狼狽之情,仰瀆於冕旒之下也。
臣獨子見背之後,形骸雖存,心病轉劇,尋常處事之際,多有錯謬之患。
頃忝臺府,欲論鄭經世也。
徒知更覈之爲急,不思規例之不可失,隻見同僚之遲難,不省獨避之爲敦迫,擧措鶻突,以緻騷擾,於此可見心病極重,精神眊聵,已爲無用之物,不堪備鞭策明矣。
況風眩之疾,比來尤劇,坐立忽然仆地,乘馬或墜路中,不省人事,久而方醒,有同醜疾,駭人耳目,不獨以一身失儀爲念,誠以重累名器爲懼。
在職之日,一向縮伏,不赴公會者,爲此故也。
臣雖無狀,區區蜂蟻之性,出於本然之天,而曾蒙聖朝收用,受恩深重,實非牢關固拒,初不許身者比也。
雖病伏窮鄕,不係職業,如有可以益於國報聖恩者,猶思不避艱險,盡心力而爲之。
況今蒙此殊恩,得近天日之光,親承勸留之敎,筋力精神,若不甚竭乏,可以備數於大夫之後,則臣何心,強孤聖意,必欲遞歸,瀆冒天聽,而不能止也?求之情理,必無是理。
臣聞孔子之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臣衰病如此,知其不能而不止,則不獨爲聖門罪人,在王法亦當誅也。
臣竊見古人,有年未五十而緻仕者,有骸骨而許歸者。
此未必皆年老多病,不堪職務之人也。
蓋以恬退之風,不可不尙;知止之義,不容不嘉也。
人君不以爲罪,而終不強之使留者,誠爲此也。
今臣年垂七十,身心疾病,沈痼難醫,則恬退之節、知止之義,顧不暇念,亦非敢當,而區區乞歸,特出於不得已,尤非輕爵祿、樂逋慢,而已退之蹤,難於復進。
伏願殿下,察臣切迫之情,亟命遞免本職,使臣不更留行,得返田廬,終免死歸之嘆,不勝幸甚。
答曰:「省疏。
卿不可辭歸之意,予諭之非一,卿何一向固執,不少回耶?無乃予有不可爲者耶?今聞渡江之語,良用瞿然。
故山煙月,雖頻入夢,所當待予許歸,然後浩然而歸,亦何晩焉?今乃徑爲出城,恐於事體不穩。
予聞猛虎高步山林,狐狸爲之屛迹。
一直士之在朝,其效豈淺淺哉?何必卯進酉退,區區於供職?卿宜力疾,斯速還來。
」 4月24日 ○乙卯,憲府啓曰:「驪州牧使李瑩,爲人麤雜,素多物議,曾爲守令,見敗居多。
況此堂上之職,尤不可輕授。
請命改正。
安山郡守金浩,於癸、甲年間,爲楊根郡守時,其同姓三寸寡姑,飢餓將死,徒步歸依,佯若不知,閉門不納,及其傍人誚責,然後始許其入,翌日,迫促還送。
如此薄行之人,不可不治。
請命罷職。
奉常主簿柳鹹亨,頃日詔使,行祭于陳禦使時,祭用牲肉,多無置處。
如此庸鄙之人,不可在職。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4月25日 ○丙辰,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
上讀前所受。
自《離序卦》,止作起也。
侍讀官樸震元進講,自初九,止何足以爲兇也,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震元曰:「初九,以陽居下,而好動,故戒之以躁進,然敬則無咎。
」上曰:「履字,直謂之屨乎?抑有踐履之義乎?」震元曰:「當以屨釋之,亦兼行進之義。
一說,有比人晨起着履而行,錯然有聲,取初動之象。
六二陰爻,黃亦中色,與六五相應,有君臣相順之義,故象言其得中道也。
九三,處將盡之理,當樂其順道也。
」上曰:「死生之際難矣。
予嘗見古書,邵康節臨死,言語似錯,王守仁坐化,陸九淵知其死日,沐浴待之,柳子厚別非識道之人,亦知將死之年,乃曰:『明年我將死。
』於此甚可怪也。
」 ○諫院來啓曰:「太僕,馬政所在,視他小各司,最爲關重,而近來本寺之事,多有汎濫,凡諸員貢納之物,率歸私費,帖馬分給之際,亦循人情。
如此弊習,必得長官,然後可以糾察。
新正安大進,嗜酒失性,不合太僕之長。
請命遞差,以有名望人,各別擇差,以重馬政。
洗馬李基隆,爲人庸雜,不合東宮翊衛之官。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以具思孟爲知中樞府事,沈喜壽爲左贊成,奇自獻爲工曹判書,李光庭爲行大司憲,尹暾爲行大司諫,鄭?爲司僕寺正,李?爲軍資監正,李瑩爲禮賓寺正,李廷馦爲弘文館校理,柳希奮爲吏曹正郞,金光燁爲正言,吳允謙爲成均館直講,姜弘立爲修撰,宋錫慶爲修撰,李士脩爲刑曹正郞,金福善爲戶曹佐郞,盧士海爲工曹佐郞,鄭愼爲校書館校理,權恂爲驪州牧使,沈應裕爲安山郡守,李綏祿爲大同察訪。
〈思孟,有貪名,光庭,度量狹,李?,家行悖戾。
〉 4月27日 ○戊午,忠淸監司李用淳馳啓曰:「臣自初聞道內,有狗鼠,猶未知蹤跡,上年冬,溫陽郡守李質粹,以差使員上京,空官之際,郡都將姜焱爲賊輩所殺。
因此訪問,始乃知溫陽、木川、全義、鎭川、淸州等地,散處者頗多。
今年春,郡守李質粹,緝捕大黨成龍介等三人,猶不直招而死。
自後漸次跟聽,臣軍官出身吳門甲等,別定措捕將,令李質粹指揮,持臣傳令,出入各官,行捕全義賊高亡難、莫金、淸州賊內隱世、木川賊權生、鎭川賊韓從孫等,移囚溫陽郡,窮覈事狀。
莫金則殺害。
姜焱情由,已爲承服,其所辭連者,無慮七十餘人,皆散漫諸處,方挨次跟捕,而其中高亡難,則乃其巨魁雲,故令李質粹,細加盤問,則亡難招內:『渠則非魁,而天安金蹄驛居和愁,自爲將帥。
其妹夫泰仁縣移來奴注叱斤及其同生注叱金等一家,同居全羅道,頻數通行,未知其意,而前年七月,淸州招緻院往之,則注叱斤,以和愁分付,知會黨類,八月爲期,天安、木川地界曠野之中,大會雲雲。
渠則以爲湖南人也,招引湖南人說道,初不聽從,則刦以斬殺,不得已同參,至八月期會日進去,則和愁、注叱斤兄弟及山秋等,或全羅道、或忠淸道人三十餘名,相聚約束曰:「某爲先鋒,某爲後軍,某也騎兵,某也步兵。
」,一一分部後,各各還散。
今年二月十三日,更逢注叱金於招緻院,注叱金言內:「前年九月間,連山、恩津地境麻姑、海坪,二巡大會結陣」雲。
全羅道所爲之事,詳細問之,則結黨之人,多在淳昌、鹹陽兩邑之中,互相往來,密議大計。
魁首則淳昌居權大德長子,擧事則欲於七八月間,起動雲雲。
和愁、注叱金等,不意捕捉推問,則大逆情狀可知。
』雲。
臣觀此招辭,則其奸謀秘計,非不詳知,而大段納供,賊魁名字,亦不直招,窮詰更招,則招內:『賊魁則淳昌邑內故邕淸河之子二人中,長子爲魁。
冠名則未知爲某,兒名則邕壽、權大德長子,則能文多友,而計慮不及邕壽,故以邕爲大將,以權爲中軍,和愁爲勇力,且居上道,故定爲先鋒將,使句忠淸之兵,而不事偸竊,多結徒黨,隻於場市,聚會結約,以此知其擧事之跡者鮮。
徒黨大名成冊,則中軍將權家家藏雲。
徒倘名字,各各變改,使人不得相識,以故渠名,則成冊中,以高石置簿。
』所供如是。
臣進前親問,一一的實。
同和愁,方在統制使營下,不可不登時捕捉,故卽發軍官,秘密行移,注叱金等,朝夕變遷,靡有定蹤,時方密問去處措捕。
全羅巡察使處,一邊秘通,使得設機捕捉,同道賊徒等,容貌年歲,後錄上送事。
」入啓。
啓下備邊司。
4月28日 ○己未,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上讀前所受,自初九履錯然,止何足以爲兇也。
侍讀官具義剛進講,自九四突如,止居止之道也,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義剛曰:「突如其來者,有侵陵六五之象故也。
九四非剛中,而曰中者,或以爲衍文也。
」上曰:「九四,大臣之位也。
六五居上,是以柔弱之君,臨強臣也。
」領事金命元曰:「人君雖有文明之德,剛中之才,遇時之變,則當憂懼,不敢泰然也。
」義剛曰:「上九,居離之極,有剛斷之義,故以出征言之。
」命元曰:「折首獲非其醜,猶《書》所謂殲厥渠魁,脅從罔治之文,此治獄之大法也。
所獲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所以吉也。
且曰:『威震而刑不濫』,聖人之意可見。
適當治獄之日,自上體念行之可也。
」〈前此一日,忠淸道逆賊事,狀啓入來,故命元有是啓。
方逆獄初起之時,非老成,孰能及此乎?我國之治逆太嚴,故一以逆名加之,則無辜橫罹者,例多有之,可勝歎哉?〉 ○副護軍鄭仁弘上疏曰: 臣當忝府職之日,病告乞歸,非一再,及遞其職,如釋重負,竊以爲:『臣初以此職,被召命而來,今得遞免,此亦可歸之時也。
仍欲出城調病,寸寸前去,此臣孤負聖明之罪,旣大矣。
』及蒙護軍之命,人皆言:『軍職,則呈告三度,必得遞差。
』自古無加由之例,故旣呈三度,遽爲渡江,以待遞差,而加由之命,出於意外。
臣孤負聖明之罪,又大矣。
此亦臣心病深痼,處事糊塗之一大端也。
猶復以區區狼狽之情,冒瀆於冕旒之下,聖敎丁寧,開諭深切,有非臣所敢承當者。
臣伏地涕泣。
竊念無用之身,旣不能努力職務,以補涓埃,而隻煩君父眷眷,每如此,臣之罪,萬死難贖,還卽渡江,投寓村舍,今旣有日,第以身病有加不減,迄未能趨謝恩命,伏俟嚴誅而已。
伏願殿下,垂察焉。
答曰:「省疏,知卿還來,良用嘉焉。
設或卿退去,須從容爲之,未可若是其遽爾也。
況不可去者乎?假使不能供職,臥於都中,人必畏卿直節,自不敢爲非。
君子有所恃,國脈以之張,其所補豈淺淺哉?此予所以深惜於卿之一去也。
且古人,以事君,苟得其人,其身雖退,猶夫在朝也。
前於經席,面問南中賢士,欲得而用之,令卿書薦。
蓋南中,多士之冀北也。
豈無其人乎?昔宋神宗令明道薦人,明道以表叔及弟爲首。
以此言之,古人承君命,則薦之。
不必大臣也。
卿其體哉!」 4月29日 ○庚申,諫院啓曰:「驪州爲邑,近因守宰數遞,蕩敗無形,必得慈祥勒幹之人,庶可責蘇復之效,而新牧使權恂,年紀衰老,性且迂緩。
請命遞差,各別擇遣。
」答曰:「依啓。
」 ○持平姜籀來啓曰:「奉常寺正詐昕,爲人望輕,不合階梯之職。
請命遞差。
金山郡守禹拜善,本以微細之人,處事顚妄,非但爲一道笑侮之資,政委下吏,民受其弊。
請命罷職。
尼山縣監郭悅,爲人迂拙,委政下吏,闔境之民,怨咨益甚。
請命罷職。
山陰爲縣,屢經焚蕩,殘破尤甚。
縣監李寶命,爲人麤雜,蘇殘起弊之責,決非所堪。
請命遞差,其代各別擇差。
」答曰:「幷依啓。
」 ○嘉禮都監啓曰:「謹按《香山謄錄》,則丁醜年,親迎之禮,設于大平館。
今若依此行之,則非但預爲修掃,鋪陳諸具,亦當預備,何以爲之?且王妃冊封後,率命婦,行會禮宴,亦是謄錄舊規。
請令禮官,商量定奪。
」傳曰:「允。
當依舊例,行於大平館。
」〈史臣曰:「親迎,所以正始,而禮之大者。
三代以降,復古者鮮矣。
至于中廟朝丁醜年嘉禮時,時則己卯諸臣,相與贊成縟儀,昭載國乘。
至是命依舊例,將親迎于館所,監于成憲,式禮罔愆之意,何其盛歟!」〉○副護軍臣鄭仁弘,謹上言于主上殿下。
伏以,臣數十年來,死喪病心,疾病纏身,自分爲無用一物,而召命之加,出於尋常萬萬。
臣之所以冒昧上來者,非敢自謂可以膺聖眷,而供職事也,特以臣自料,在世之日無多,再入國門,竊,仰昔時天顔,歸而入地,庶無遺憾爾。
頃於榻前,亦嘗以此,敢聒天聰,當參府職之日,病告乞歸,又非一再,故及遞其職,如釋重負,竊以爲,臣初以此職,被召命而來,今得遞免,此亦可歸之時也。
仍欲出城調病,寸寸前去,此臣孤負聖明之罪,旣大矣。
及蒙副護軍之命,人皆言軍職,則呈告三度,必得遞差,自古無加由之例,故旣呈三度,遽爲渡江,以待遞免,而加由之命,出於意外,臣孤負聖明之罪,又大矣。
此亦臣心病深痼,處事糊塗之一大端也。
猶復以區區狼狽之情,冒瀆於冕旒之下,聖敎丁寧,開諭深切。
其間不獨有非臣所敢承當者,而實有惶悚感激,無以爲心者。
臣伏地涕泣。
竊念無用之身,旣不能努力職務,以補涓埃,而隻煩君父眷眷,每如此,臣之罪,萬死難贖。
還卽渡江,投寓村舍,今旣有日,第以身病有加不減,迄未能趨謝恩命,伏竢嚴誅而已,臣猶自思,惟身病如此,進旣不能供職,聖恩至此,退又不得歸田,中間顧無着身之地。
虛留都下,貪戀聖眷,則將不免犯義之罪,而終無補於國家。
此臣環顧悶迫,無所容措者也。
伏願殿下垂察焉。
謹昧死以聞。
「 4月30日 ○辛酉,領議政李德馨五度呈辭。
以備忘記答曰:「大臣,是人主之股肱,邦家之元老。
古人比之鹽梅、舟楫。
其在平時,猶不可輕爲辭退。
況今國事未堪多難,節屬汛防,風塵可警。
卿以首相,兼體察,是身都將相。
以卿忠赤,宜鞠躬盡瘁之日,何可以一時微恙,連章乞退,以孤予委寄之意?切須更加調攝,斯速出仕。
」 ○加宣川郡守姜絪,資通政。
宣川爲邑,土地廣闊,而民不解灌漑之利,每遇天早失稔,交口走死。
絪深知其弊所自,開陳利害,曉諭齊民,躬自董率,鑿斷阜陵,通開水道,至於三十餘裡。
厥初,民頗苦之,至是,耕犂遍野,水澤盈堤,用之不竭,爲生民萬世之利。
西人稱之曰:「姜公堤。
」先後使臣,目見其狀而啓之,故有是命。
「 ○慶尙道儒生安命男等。
上疏曰: 臣謹按枉死儒臣蔡有喜,本朝勳臣蔡壽之曾孫,而判書紹權,乃其祖也。
家傳詩禮,行己有律,爲流輩所推許。
粵在變初,首倡義旅,推其舅李逢爲將,極力討賊,射斬幾二百,大抵有喜規畫力也。
及逢之倅槐山,有喜往從之,又與傍邑士子,募聚義穀千餘石,啓稟于朝,置簿戶曹,以補後日天兵之餉,使郡人金起南等,爲有司,管其事。
丁酉之變,召募使金時獻,以復讎將,在尼山,聞賊勢將近,棄陣先遁,深入忠州,賊退嶺南,始還槐山,將奪義穀,以食其軍,遣其軍官,脅迫有司,使之開庫。
起南以戶曹句管之穀,堅執不許。
有喜適在其傍,乃曰:「必欲用之,宜受一紙帖文,以爲後考之地。
」其軍官,勃然起去,訴于時獻,時獻輒發暴怒,亟令其從弟時亨,率壯軍三十餘名,擊破公衙,曳出有喜,縛緻于庭,不問曲折,將加極刑。
有喜乃從容言曰:「何罪殺我?願發一言而死。
」時獻曰:「汝欲使我,成明文,而食公糧耶?旋使軍人,取木弓,折去兩端,握其中大者,亂打無算。
有喜呼痛曰:」令公不知我乎?我於公,爲高祖之親。
何忍至此?「時獻益怒,又以瓦礫擊口拉齒,至氣絶然後曳出,遂緻嘔血而死。
冤乎痛哉!時獻之必殺者,何名,有喜之見殺者,何罪?時獻,悌甲之子也。
痛其父之死,復其父之讎,則當泣血先登,以效一死,而逗留境上,唯以奪穀一事,快於不當怒之地?究其逞毒之由,則必有所以。
臣等請爲窮源之論,以白其冤可乎!時獻,當時之名士也。
方其爲復讎將也,一路聞風者,皆以討賊,望於時獻。
及到其境,忘父之讎,買妾驪州,恣其淫褻,到處酣歌,俾晝作夜,性又昏妄,殺人甚多。
由是大失群情,凡有耳目,無不切齒唾罵,而有喜以狷介之性,熟觀其用心之無狀,嘗有未滿之意,屢形於言語間。
不知槐山之人,太半時獻親屬,陰以詆訾之辭,漏于時獻之耳。
時獻乘此機會,以濟其蓄憾耳。
不然,受帖一言,何至觸怒乎?設使有喜語涉過中,書生慷慨,容可恕矣。
且使有喜,身犯罪過,法固當死,功臣有蔭之孫,律應減等,而時獻敢因私怒,必殺然後快於心,其陰賊害物,蔑法無忌,爲如何哉?有喜之首事討賊,時獻之所明知,時獻亦因有喜,而少復其讎矣。
有喜之德於時獻如是,而時獻之所殺在此,豈但時獻爲有喜之讎人,幽冥之下,不免爲乃父之讎子矣。
有喜之始死也,左相金應南,承弔死問孤之命,宣布一道,近邑士子,連名上書,而未聞上達,其子德一,擊錚訟冤然後,令本道覈實,則有喜之冤死,至此尤爲明白,而時獻之辭避諫長也,曲爲誣辭,以欺聖聰。
德一犯駕之訴,繼在己亥之春,而執法之官,又欲擠殺,賴李憲國分析,僅乃得免。
此則非但殿下,厚被其誣,當時壅遏之狀,可想見矣,而王法之不行如此,臣等尤切痛焉。
臣等俱以草野寒賤,目見兇人幸逭天誅,未嘗不痛心切骨,前後籲呼,動輒見沮。
自分萬不一伸,幸今聖心快悟,枉死之賢,方得伸雪,〈指伸雪崔永慶之冤死也。
〉故敢陳危懇,仰瀆天聰。
伏願嚴加鞫問,斷以邦憲,俾釋窮泉之冤。
啓下刑曹。
史臣曰:」時獻,前時頗有才學有名,當召募之擧,忘讎蔔妾,斁敗倫紀,士論不齒。
至於殺士之際,挾憾之事,則儒生之疏,固爲過激,雖不可盡信,而至今不之罪,猶保淸顯,則宜乎士論之重發也。
疏雖啓下,而厥後亦不施行。
「 ○夜一更,火星入太微西垣,犯右執法。
今此之來,物色相猜,唇舌紛挐,其無用於世,斷可見矣。
寧有孑然孤立,衆皆不與,而能濟事者乎?且念平日,幸賴師友之力,得聞君子之風,自謂與世無所爭。
今係官于朝,纔有好惡,人亦異同,便指爲一邊人,欲與之較勝負,臣蒼顔白髮,餘日無幾,乃與時輩,爭勝負於名利之場?臣雖無狀,猶可知恥。
決不敢冒昧喪,其所學,而得罪於君子之敎。
此臣常自慄慄,不能自安者也。
伏願殿下,察臣衰病無用之實,亮臣狼狽求退之情,亟命遞罷,許歸田廬,庶以未死之日,自守恬退一小節,以助風化之萬一。
是亦殿下用臣之一道,而臣亦以此忠殿下,庶無遺憾矣。
臣不勝悶鬱之至,謹昧死以聞。
答曰:「省疏,具見愛君之誠,憂國之忠,正直之論,良用嘉焉。
當爲書紳,但不可有欲退之志。
予方待卿爲政,豈可退歸?切不可如是,宜體予意。
」 ○以鄭仁弘上疏,傳于政院曰:「此上疏,謄書以入啓。
」 3月26日 ○戊子,禮曹啓曰:「《五禮儀》拜表條有雲:『箋則副使捧出等事』。
似必有副使事,而黃愼。
以誥命。
冕服謝恩使赴京時,隻出單使,故副使捧箋之儀,不爲磨鍊。
及承傳敎,頗覺未安,而日期已迫,自曹未敢擅便,議大臣處置何如?」傳曰:「允。
當有副使事矣。
」 ○憲府啓曰:「持平睦長欽,以曾忝講官,不待交待,終緻闕直,引嫌而退。
移除諫官,旣遞講院之職,勢難仍直。
雖曰徑出,非其所失,持平睦長欽,請命出仕。
執義文勵,今在慶尙道昌原府。
斯速上來事,請下諭,依前府書吏下送。
」答曰:「依啓。
」 ○訓鍊都監啓曰:「都監軍勞苦之狀,不減於舟師,而防戍之卒,裹糧願赴海陣之科。
若一切防塞,則軍情缺望,恐至大失軍心,故冒昧仰稟,今承上敎,至爲允當。
勿爲下送何如?」傳曰:「允。
」〈史臣曰:「是時舟師之軍,年年海上勞苦,倍於他陣,自上特設科擧于陣所,以爲慰勞之擧。
其軫念海戍,聳動軍情,意甚盛也,而該官不能仰體盛意,曲循人情,欲以都監閑遊之卒,許赴於海陣特設之科。
不有此敎,則一時別樣之擧,有同規例之事矣。
可勝嘆哉。
」〉○以備邊司摠管使得糧事目,傳曰:「措備軍需,爲國之慮至矣。
但觀此事目而思之,古者關布不征,澤梁無禁。
今出摠管使,分掌上下道,凡漁商船之下海也,必給與勘合譏察,否者,一切不許通行,犯者加罪。
夫漁人,以水國爲家,於其往來,動輒見禁,不得自由,官爲榷利,其間奸細下人,隨而操縱,詐弊萬狀,深恐小民失業。
摠管使、從事官等號之設,亦似冗長。
且本司書吏、使令、文書直各一名,該曹定送雲。
此則雖非大段,然此時當減,而不可加。
大抵生財之道,不過曰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爲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興一利,不如除一害。
我國人心氣習,頗與中國不同,一法之立,百弊生焉。
無已則不須出摠管使,或令本司堂上,或委戶曹,收拾魚鹽之利,方便施行如何?予見如此,更議施行。
」〈史臣曰:「兵興以後,國儲蕩竭,當事之臣,無以爲計,敢爲一切苟且之政。
大則賣官鬻獄,小以魚鹽榷利,無所不爲。
其傷國體、害小民,庸有極哉?至于今日,猶踵前習,不思足用之道,自有其本,而欲以榷利之事,反爲足用之策,別設官號,曲爲名目,譏察漁商,與民爭利,此雖出於不得已之末計,而實非生財之大道也。
」〉 3月27日 ○己醜,有政。
以辛景行爲軍資正,以柳永謹爲司諫院正言,以李崑玉爲禮曹佐郞,以吳允謙〈以成渾門人,見斥於公議。
〉爲成均館典籍,以李鳳壽爲忠淸兵使,以黃洛爲忠州牧使,以李基卨爲延安府使,以盧大河爲天安郡守,以李舜民爲水原判官,以李億昌爲甕津縣令,以李寶命爲山陰縣監,以權暐爲海美縣監。
○右承旨申渫啓曰:「今日拜表後,有一儒生,具巾服,痛哭於政院門外,闕內至嚴之地。
駭愕莫甚,而兵曹不能禁止,極爲不當。
當該郞廳推考。
」答曰:「依啓。
儒生幷囚禁推考。
」 ○禮曹啓曰:「亂後宗廟四享祭物,當初以平時橫看半減。
今此親享時,亦依裁減例設行,似爲未安。
敢稟。
」傳曰:「依橫看。
」〈史臣曰:「經亂以來,物力蕩竭,凡百之事,不得成形,至於祭享之物,亦在裁減之中,未安極矣。
到今始復舊制。
」〉 3月28日 ○庚寅,戶曹啓曰:「天使時,用餘各色果子、實果、折肉等雜物,用餘極多。
依前市準和賣乎?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多寡難知,而不須和賣。
其中若幹器,賜居館儒生,其餘,訓鍊都監軍士、武勇禁軍等,令該司別爲釀酒,以此作酒肴,一爲饋酒似當。
又舟師禦史,方將犒軍。
其日期未知在於何時,而此物汲汲下送,分賜供饋,以示投醪之意,亦不妨。
就此兩款,參酌施行。
」 ○執義文勵啓曰:「臣竊聞,前日李貴捏造無根之言,構陷鄭仁弘,無所不至。
其爲設心,極爲兇慘。
繼以鄭?,又飾侮弄之辭,瀆慢天聽,不一而足。
此皆聖明之洞燭,而人人之所共憤者也。
彼非不知聖上之不從其言,而如是接武排擊者,隻欲使仁弘,奉身而退,使不得一日安於朝廷之上也。
前後爲兩司者,所當力陳其狀,明正其罪,不使陰邪,恣其胸臆,而寂無一言,敢抗於其間。
臣恐兩司之於貴、穀,不無陰護之狀,而仁弘終無以自立,以副聖上眷注之盛意也。
臣是仁弘之門人也。
義不可爲苟容,伏望亟遞臣職,無忝言地。
」 ○禮曹啓曰:「親享太廟,王世子當爲亞獻,而已經祥、禫,固無所稟,但心喪三年,禮法所許。
方在欒棘之中,抑參吉禮,情所不忍,臣等不敢無言。
」傳曰:「三年之內,似難參於太廟祭。
」 3月29日 ○辛卯,大司諫成以文、司諫趙正立、獻納崔忠元啓曰:「臣等伏見執義文勵避嫌之辭,以李貴捏造無根之言,構陷鄭仁弘,無所不至,繼以鄭?,又飾侮弄之辭,爲言。
臣等之意,以爲貴之悖妄,固不足與較,而必欲論之,則有妨於罪言,至於鄭?,則措語之間,雖似煩蔓,而隻陳其自己未安之意而已。
臣等不論之意,不過如此,而至以陰護之說,顯加詆斥。
不可仍冒言地,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啓曰:「李貴譸張荒雜之說,誠不足與較。
此所以自上萬分包容,而言官之不屑論劾者,豈有他意?至於鄭?引避之際,雖似多費辭說,是不過以其臆見,自爲辭退之計,則亦不可逆探言外之意,而。
昨見執義文勵啓辭,至以陰護二字,顯加詆斥,決難苟冒言地。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鄭恊啓曰:「李貴爲人,此實聖明之洞照。
二十年來,一以喜事爲行身妙策,前後陳疏,不一而足,故擧世皆以疏魔目之,至於輿臺下賤,莫不怪笑,而近以挾私之憤,中懷逞憾之計,則構誣鄭仁弘,何憚不爲?其陰排顯斥,付諸一笑,足以彰聖朝無所不容之美,而若屑屑於其間,有若分疏者然,則臣雖駑劣,心所赧赧,而況李貴,以幺麿一蔭官,方在鐫譙之中,不足以論賤臣一事,褻瀆天聽。
頃以獻納,待罪諫院時,寂無一言者,不過如此,而至於鄭?,則引避之際,雖多費辭說,若以物我境界,逆探其情,則措語之間,果不平穩矣,如或無心泛看,則大槪渠爲辭避之計耳。
玆以前日處置時,隻據不受由下鄕,啓遞其職,其餘言外之意,不曾言及,而昨見執義文勵。
避嫌啓辭,公然斥之以陰護。
臣雖貪戀,決不可苟同僚席,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弘文館〈副提學臣奇自獻、校理臣柳夢寅、修撰臣具義等。
〉「伏以,執義文勵,以李貴捏造無形之言,構陷鄭仁弘。
鄭?又飾侮弄之辭,瀆漫天聽,而前後爲兩司者,寂無一言,不無陰護之狀。
大司諫成以文、司諫趙正立、獻納崔忠元,以文勵不論李貴、鄭?顯加詆斥,掌令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以文勵顯加詆斥,掌令鄭恊,以文勵公然斥之以陰護,幷引嫌而退。
常時臺官論事之時,同官雖有呈告之人,必簡通然後論之,例也。
設使此事,爲不可不論,仁弘方以憲長在職,兩司一體也。
爲仁弘而卽論,夫毀仁弘之人及與仁弘不相得之人,未知於事體何如也?況執義以下之官,則論之於仁弘行公時,則仁弘必不見許,固難於論之,雖仁弘呈告之時,若論之,則必爲簡通,簡通之時,仁弘其將答之,而使之論乎?凡論事有遲有速,其將使之不論而任,其於後日論之乎?以此言之,則雖可論之事,今不得論之者,勢實然也。
且如此之事,則與同僚相議,同僚不從,然後避之,亦爲無妨。
文勵新自外方來,與同僚,時未相見。
相見而論議不同,則避嫌亦爲未晩,而今乃徑先避嫌,亦不可謂穩當也。
李貴之言,固是搆捏之言,物論皆以爲駭愕,而仁弘方在言地,爲同官者,固不可論。
諫院,以憲府一體之官,不得趁仁弘在職之時,而汲汲論之者,亦不害於待仁弘之事。
固不可以此爲失也。
鄭?之言,未免夫多費辭說,固爲失矣。
但?則短於文詞,論成渾時,亦至有嘯吹之言,而後乃避嫌者也。
今番之事,似不過如許言語間妄發,且不至如大段是非間事,旣遞諫職,則如斯而止可矣。
豈可至於因此而論之乎?毀其師如李貴者,若爲臺諫,則爲弟子者,固不可相容,若以不卽論之故,而至欲竝與其人不相容,則是不幾於怒室而色市者乎?且曰:『不無陰護貴、?之事』雲。
春初?等所論之事,出自仁弘等。
今若因其與仁弘,些少相爭之言,而遽爲施罪,則今春之見斥於?等者,得不竊笑而幸之乎?其大段論議,旣已相同,些少之過,相恕之亦可。
以此言之,則兩司之中,必不無欲保鄭?之心者,文勵所謂不無陰護者,固不虛矣,如李貴者在,今兩司之官,豈或有陰護之人乎?速論雖不如遲論之無人言,若有欲論者,則亦豈或有不從之人乎?此則文勵所謂不無陰護者,豈不虛哉?臣等嘗聞文勵,爲仁弘門人中可用者,見其爲掌令爲執義,極有期待之心,不料處事之不能從容至此也。
是必憤人之毀其師,怒人之不如渠之尊其師,而不覺其自爲生疎之歸者也。
其尊師之意,則可謂至矣,如仁弘之心,必以此爲不安。
惜乎!文勵之不見其師,而輕易避嫌也。
今若請出文勵,則其將簡通於仁弘,而卽論夫貴、?乎?若然,則臣等竊慮仁弘之心,必將尤以爲不安。
是徒知師之不可不尊,而不知其師之心者也。
尊師之道,恐不如是,殊非臣等之所望者也。
若因此一事,盡遞前後兩司之官,則豈非搔擾之甚乎?請執義文勵遞差,大司諫以下,掌令以下,竝命出」仕。
史臣曰:「仁弘,負山林之望,遭不世之遇,纔入都門,時未有見諸行事,而彼李貴者,挾憾構釁,無所不至,此所以文勵之有此避也。
然而貴之爲人,不過鬼怪之一物,其言不足較,而其人不足責,則兩司之不論者,固無他意於其間,而勵之避嫌,至以陰護,斥兩司,是豈知一時士流之心者哉?玉堂之啓遞,可謂宜矣。
至如鄭?,則主其偏私之見,曾於引避之時,顯有調戲之言。
設使仁弘實有可目之事,而?之所言,則不免爲妬婦之辭,豈可諉之於不文,而不爲論劾乎?玉堂之意,雖主於鎭定,而亦不無一毫未盡底意也。
」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辰,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孝敬殿行祭後還宮,問安于大殿。
○左議政金命元再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 ○以文勵爲尙衣院正,以金大來爲執義,以樸東說爲司藝,以李民宬爲說書,以成好善爲忠州牧使,以尹民逸爲水原判官,以趙珩爲平康縣監。
4月2日 ○癸巳,政院〈都承旨南瑾、左承旨姜綖、右承旨申渫、同副承旨李效元。
〉啓曰:「臣等伏見儒生樸重振疏辭,荒雜無倫,且無主意,其爲人,已可知矣。
至於闕庭至嚴之地,肆意痛哭,無所畏忌,誠爲可駭,而若究其實狀,則不過曰病風喪心之人而止耳。
渠雖狂妄,假儒名而陳疏者也。
旣命囚禁,又下刑推之敎,瞻聆所及,殊極未安。
臣等待罪近密,不敢終默,惶恐敢啓。
」傳曰:「啓意然,但以哭,非以疏,不容已。
」 ○諫院啓曰:「忠淸兵使李鳳壽,人微望輕,且無履歷,前爲水使,以病卽遞,別無可稱之才。
閫帥重任,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甕津以十室殘縣,蕩盡於上年,水兵留住之時,己爲無形之邑。
雖慈祥勤幹之人,尙不堪任。
新縣令李億昌,以武弁之人,別無名稱,且家在近邑之地,必多貽弊之事。
請命遞差,其代以有名望文官,各別擇遣。
」答曰:「曾知李鳳壽與倭力戰。
今若別無病,而又無所失,則不須遞差。
李億昌,亦聞可人雲。
此亦不須遞差。
試之無妨。
」 ○憲府啓曰:「凡科擧,自平時,不設於夏月,以其妨農,而今則幹戈之後,旣經山陵之役,且値詔使之行,百巧千窮,民力已盡。
取人之擧,又定於耕耘之節,非但孑遺之民,被於設場之役,如兩南,則赴擧之士,率多親事溝洫。
雖設鄕擧,莫不裹糧遠赴。
若不廢農,停擧必多。
參以公私,不得不退定。
請令該曹,急急改磨鍊,登時知委。
」答曰:「依啓。
」 4月3日 ○甲午,諫院前啓,忠淸兵使李鳳壽、甕津縣令李億昌遞差事。
答曰:「李鳳壽,不須遞差。
李億昌事,依啓。
」 ○傳曰:「我國自古曾無把參之名。
近年以來,牟利狡詐之輩,別作新樣之參,潛賣中國,因此華人之出來于我國者,誅求督納,剝割民生,國不能支。
以一條尤物,爲生靈巨害,極爲痛甚。
」 4月4日 ○乙未,諫院啓曰:「李鳳壽請命遞差。
伊川縣監尹晥,〈根壽之子,特以父兄之權勢,爲臨民之官。
〉爲人愚騃,加以嗜酒,瓜期幾滿,不知官事之頭緖,害及民間,怨咨方劇。
今番詔使支待之際,站上凡百應用之物,盡爲被偸,臨時稱貸,無有紀極,而所貸之物,更爲分定於民結。
以此闔境空虛,凡在聞見,莫不痛愕。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懷仁儒生樸重振,臣等未知何許人,亦未詳疏中辭意之如何,而第以號哭於闕內者觀之,必是失性之人。
其爲狂妄,固不足道,而旣以儒名呈疏,旋被逮繫,又爲推治,則渠之爲人,雖可惡,竊恐似涉於罪言,而且有累於天地包荒之量。
請還收囚治之命。
」答曰:「不須遞差。
哭君之兇悖,無君之心,在所必治。
尹晥依啓。
」 4月5日 ○丙申,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儒生樸重振,一狂妄人耳。
咫尺殿庭,非所哭也。
其狂悖無知之狀,固可治矣,而渠旣以儒爲名,來上疏章。
疏中之辭,臣等實未知其曲折,而若拘縶累月,又加訊鞫,則臣等竊恐外方遐遠之人,瞻聆不逮,或未知渠之情狀,而反有疑於天地包荒之量也。
請還收囚治之命。
」答曰:「不允。
」 ○卯時,四方沈霧,辰時日暈。
4月6日 ○丁酉,諫院前啓樸重振事。
答曰:「儒生,學孔子者也。
入公門,鞠躬如也之道,如此乎否?渠之所以敢於來哭者,謂予已歸眞乎?此在臣僚所共誅者。
今若不治,後日兇悖之徒,挾私懷怨,踵門而至,來哭闕庭,亦將援此而不治乎?近來人心不淑,國體不嚴,肆行無忌,乃至於此。
且渠上疏累日之後,無端來哭者,其情尤爲殊常叵測。
得非失志奸人,陰嗾指敎,以駭人聽耶?其情不可不問。
諫院奚爲論之?」 4月7日 ○戊戌,弘文館〈副提學奇自獻、應敎姜籤、副校理柳夢寅、樸震元、副修撰具義剛。
〉啓曰:「臣等就考諸書,此是變禮,無的然可據之文。
但《儀禮經傳》《祭統》曰:『散齋七日以定之,緻齋三日以齊之。
』又曰:『七日戒三日宿,愼之至也。
』又曰:『蠟氏,凡國之大祭祀,令州裡,除不蠲,禁任人及兇服者,以及郊野。
』註曰:『此所禁除者,皆爲不欲見人所穢惡也。
』昨夜軍人之事,以《五禮儀》散齋二日、緻齋一日之文見之,則在於三日之前,猶可行祭,而以七日定。
三日齋,七日戒、三日宿之文見之,則在於五日之內,此豈非不蠲不潔淨之大者乎?任人及兇服者,猶禁除之。
況此闕內至近之地,乃有此事乎?且《家禮》時祭齋戒條雲:『凡兇穢之事,皆不得預』雲。
今此之事,雖與《家禮》中所謂預之之意不同,而今者宮闕甚窄,異於平時窓直處,比他宿衛尤近,則其有妨於緻潔,莫此爲甚矣。
且齋者,不樂不弔,註曰:『爲齋,樂則失正,散其思也。
』聞樂猶然。
況聞兇穢之事乎?且《論語》,子之所愼,齋戰疾註:『齋之爲言,齋也。
將祭而齊其思慮之不齊者,以交於神明。
』當此緻齋之時,適有不祥之事,抑恐思慮因此而或不得齊也。
臣等所考,不過如此,請令禮官,更議處置何如?」傳曰:「允。
」 ○禮曹〈座目仝上。
〉啓曰:「臣謹按《禮記》《曾子問》曰:『天子常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旣陳,天子崩、後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之。
』此以下喪,則不廢祭,可知也。
又《曾子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旣陳,籩豆旣設,不得成禮,廢者幾?』孔子曰:『九。
』請問之,曰:『天子崩、後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君之大廟火、日食、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外喪自齊衰以下行也。
』所謂外喪,在大門之外也雲雲。
此九廢之外,皆可行祭,可知也。
又按《五禮儀》序例,齋戒條末端註有曰:『凡散齋,聞大功以上,緻齋,聞期以上喪者,竝聽免,若死於齋所同房,不得行事。
』雲。
以此觀之,則雖有故於齋所者,隻同房不得行事,則其他可知也。
況此事出於昨夜,乃散齋之日也。
散齋而廢大祭,似無所據。
弘文館啓辭,隻論齋戒常行之義,不考變禮而爲言。
但其中,有恐思慮因此,而或不得齊雲。
此則唯在上斷。
或以爲:『若以此事,爲闕內犯染,而不得行祭,則傳香一事,亦難擧行,夏享大祭,似當退行於中旬雲。
』然邦國之禮,異於家禮,前期三朔啓聞,發告中外,乃行之事也。
豈可數日之內,卒定行禮乎?固不可破例開端,臣不敢容議。
大槪當此變禮,臣等不敢擅便,議于大臣定奪何如?」傳曰:「闕內,人君之家,齋戒日,人有死矣。
如是不淨,而豈有親祭之理乎?攝行前例,將有親祭而攝行,則以其意爲祭文,察而爲之。
」 ○申時,日暈。
左珥。
酉時,日有重暈。
內暈兩珥,外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
4月8日 ○己亥,諫院前啓曰:「臣等將樸重振一事,論之累日者,非敢惜一重振也,亦非以哭於闕庭爲無罪也。
彼之無端來哭者,固人人所欲共治者,第臣等之意,以爲渠旣假儒之一字,敢呈疏章。
今雖以哭罪之,遠方之人,瞻聆不逮,或未知渠之以哭得罪,而反謂之以言得罪,則他日,雖有慷慨言事之人,慮或以言爲戒也。
然則荒雜悖妄之重振,固不足惜,抑恐懷疏敢言之路,從此不廣,則誠非細慮也。
此臣等之所以累瀆天聽,而不已者。
伏覩聖批,有未安之敎。
臣等聚首驚惶,不知所言。
然而臣等妄見,不過如前所陳。
渠之罪狀,或置之度外,特示包容之量,則是實聖世之一美事也。
請快收成命。
」答曰:「旣曰非無罪,何不治?後有如此人,如之何?」 ○大司憲鄭仁弘來啓曰:「執義金大來、掌令鄭恊、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以佟指揮接伴官李恪緘辭,其被推之事,極涉瞹眛,而仍有察處之敎,故以分揀回啓,而政院啓辭,以直請分揀,有違式例,公然譏斥。
本府體貌,與各司不同,凡幹入啓公事,政院不爲皀白,而臣等俱以無狀,待罪風憲,緻損體面,引嫌而退。
自上初無察啓之敎,隻令察處,則以分揀入啓,不可謂有違式例,而本府入啓公事,政院不爲皀白,亦是舊規,則政院顯加譏斥,有違規例。
執義金大來、掌令鄭恊、李久澄、持平姜籀、睦長欽,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4月9日 ○庚子,下樸重振疏于吏曹。
4月10日 ○辛醜,左議政金命元上箚曰: 伏以,臣本愚劣,自知無用,謬荷天寵,遽叨匪據,猥將不稱之狀,累瀆天聽,仍遭國母之喪,黽勉隨行,豈以計慮知識,或可裨補,而苟冒至今乎?大臣之進退,果不可輕,而李恒福、尹承勳,皆以賢相,相繼辭遞,此是盛世欠事,臣嘗恨憫。
其敢效此而辭之乎?第念臣年迫緻仕,病亦難救,遇事茫然,唯思昏仆,環顧內外,爲一土偶。
其可蹲他不去,竟貽覆餗之譏乎?況今國勢危迫,如病奄奄,兇寇外伺,士論內乖。
鎭靜調劑,必待厚德重望。
豈可使無狀之臣,仍冒而誤國乎?伏望聖慈,憐臣切迫當退之情,卽遞臣職,俾遂將死之願,不勝幸甚。
答曰:「省箚。
此非大臣連爲辭退之時。
宜遵前旨,善攝出仕。
」 4月11日 ○壬午,以申欽爲副摠官,申鑑爲禮曹正郞,〈浮薄無行。
〉以尹三聘爲刑曹正郞,申慄爲工曹正郞,鄭?爲軍資監正,鄭仁涵爲兵曹佐郞,宋碩祚爲承政院注書,李沖爲文兼宣傳官,〈李樑之孫,李廷賓之子,爲人兇譎,能述祖父之心迹。
〉趙存世爲甕津縣令。
〈爲人輕佻,當壬辰之亂,以史官,棄君於中路,脫身逃走。
上深惡之,至下逃亡軍,不可修史之敎。
〉洪榮爲新昌縣監,李馨遠爲京畿都事,〈爲人庸愚。
〉金大德爲藝文館檢閱。
「 4月12日 ○癸卯,卯正,上禦別殿,開經筵,講《周易》。
領事柳永慶、知事沈喜壽、特進官申磼、申湜、大司憲鄭仁弘、參贊官李效元、司諫趙正立、侍讀官樸震元、檢討官具義剛入侍。
上曰:「《習坎》,大槪釋之,則何謂?」震元曰:「此蓋重複之義也。
六十四卦中,先爲見出,故隻於此卦,以習字言之。
」上曰:「大槪此卦,以常言言之,陷而行之之謂乎?」永慶曰:「若不行,豈有出之之理乎?」震元曰:「出險而行之義,謂以誠一而行,能有功矣。
」上曰:「以陽爻在中,若非誠一以行,則不能成之謂也。
」震元曰:「水流而不盈之義。
《坎卦》,以陽動之,故流而不盈,能出於險也。
」上曰:「窞字何義?」永慶曰:「蓋言坎中復有穴之義也。
」上曰:「天險不可升之言,見之以何義?」震元曰:「以不可升爲主矣。
」仁弘曰:「以出於險爲主矣。
」上曰:「尊卑貴賤等戚之言,何也。
」仁弘曰:「險不可犯之義也。
若無禮法,淩僭之風生矣。
」上曰:「本卦雲,出於險,又雲設險,如本卦之外意也。
」震元曰:「極言其贊美也。
」上曰:「本卦必脫險而出矣。
」喜壽曰:「是矣。
」震元曰:「設險以防之,故雲出險。
」上曰:「常德行、習敎事,何義?」喜壽曰:「治己治人也。
」仁弘曰:「此卦,非時事乎?南北之虞皆重,設險之義,亦當如此。
」上曰:「孟子謂險不足行,何意也?」喜壽曰:「人和之外,豈有他也?」震元曰:「常德行、習敎事,無切近於此者。
有孚心亨,然後事可成矣。
」講畢,喜壽曰:「仁弘所達設險之言,是矣。
今者,天心未知,地利、人和,皆難恃。
八道之民,新經天使,如在水火中。
田稅不足,該曹無儲,然必施實惠,下哀傷惻怛之敎,以至誠爲之,則民亦人也,豈不感動?」仁弘曰:「無狀小臣,分外蒙恩,來覩昔時天顔,不勝感激之至。
第百病俱生,萬無供職之理。
願乞骸骨,歸死田廬。
」上曰:「勿爲如此,勉輔國事。
」仁弘曰:「臣年七十,更無筋力,有無時發作之疾,豈可堪此任乎?」上曰:「人惟年高爲好。
至於疾病,雖年少不免,卿何每有退歸之言乎?」仁弘曰:「申磼所達討逆之人,而尙未錄功,人心怪而未洽矣。
夫風俗善惡,專由於守令,而朝廷用舍乖誤,每以不稱之人差送,故多爲不善之事。
朝廷用舍淸明,則君子革心,小人革面,雷動風馳矣。
」上曰:「當今時事如此,深讎未雪,何以則可?卿自草野來,必有所見。
」仁弘曰:「有何經濟之見?時事可知,無復可爲。
」上曰:「卿久在南中。
南中有賢人乎?如有之,予欲用之。
」仁弘曰:「南中雖素多士大夫家,可爲百執事之任者,或有之,未聞間世而生者也。
」上曰:「擧卿所知。
如有之,則退而從容書啓。
」仁弘曰:「朝廷,四分五裂,人各異心,雖有賢人,更無容手足之地矣。
自上若變其機軸,都下亦有其人。
南邊則將帥爲急,而無一將可以討賊,極爲寒心。
有郭再祐者,雖不能醞藉,其人可用矣。
」上曰:「不能醞藉,不能從容之謂耶?」仁弘曰:「雖未從容,心則無他。
常念必使倭賊,不得下海事可爲雲。
若爲統制使,庶有一分之望矣。
」上不答。
仁弘曰:「慶尙道巡察使留營,本意雖好,割屬旁縣,少無除弊之事,反爲貽害之地。
更議于廟堂,寧爲仍舊,勿爲更張可也。
」上曰:「有何弊事?」仁弘曰:「巡察使,非盡賢人也。
專收旁縣之入,以爲自己之奉,以是其害尤甚矣。
」 4月13日 ○甲辰,左議政金命元謝恩,仍啓曰:「臣老病所交,筋力垂盡,委身床席,漸難收擧。
冒死呈告,實出於不得已,未蒙恩許,反賜敦諭。
將此殘骸,固不敢扶曳強起,而衰病在身,恐或溘然入地,未及躬謝洪恩。
仍聞新開經筵於勞動之餘,尤以聖候安寧,爲喜幸,甘心顚仆,任他譏侮,跛曳闕下,不知所達。
臣氣血已耗,若或支過今年,則乃是七十緻仕之日。
到此地頭,復欲何望?自古良相賢佐,雖爲一世柱石蓍龜之人,而年老,則亦不敢安於厥位,無不乞退。
況臣庸劣無識,爲一土偶者,寧可抱病仍屍,更誤國事,以重罪戾乎?伏望聖慈,俯諒微懇,快賜遞免,不勝感激、悲悶之至,惶恐敢啓。
」答曰:「今日出謝,予用喜焉。
人惟年高老成爲好。
至於疾病,可以調攝行之,宜勿辭。
」〈命元,壬辰之亂,爲都元帥,望賊先逃。
時以處事模稜,位至台鼎。
〉○憲府啓曰:「行上護軍黃愼,以成渾門徒,黨附鄭澈,當公論恢張之日,挾其私憾,以一時士論,爲出於指嗾,張皇辭說,熒惑天聽。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大矣,而尙保職名,物情駭憤。
請命削奪官爵。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處置黃愼之時,拈出聖旨中,天網難逃等語,以爲曲護奸魁之計,顯以殺士之名,歸之於君父。
其忘君黨惡之罪極矣,而隻削其職,物情久而愈激。
請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竝命竄黜。
禮曹參議鄭經世,當喪之日,不免人言,且以復讎,出使關東,公然挾妓,有駭見聞。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愼,果誤矣,但不須削奪。
李成祿等,已爲削職,竄黜則過矣。
鄭經世,惜哉此言!無乃失實乎?宜更覈。
」 4月14日 ○乙巳,憲府前啓曰:「行上護軍黃愼,以成渾門生,黨附奸兇,當公議方張之日,欲售私忿,斥士論爲指嗾,惑亂天聽,不一而足。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莫大於此,削職之擧,猶爲輕典。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處置黃愼之日,拈出聖旨中語,以爲庇護奸兇之地,欲令君父,終被殺賢之名。
忘君黨惡,罪莫甚焉。
但削其職,物情尤憤。
竄黜之擧,亦雲末減。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禮曹參議鄭經世,居喪之日,顯有人言,出使關東,亦因復讎之事,而公然挾娼,瞻聽難掩。
寧有以不實之事,上瀆天聽之理乎?請勿留難,亟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愼豈至於削職?李成祿等,其言不足數,況已削職。
至於竄黜,則過矣。
鄭經世事,的然無疑則已,風聞萬一失實,則其人可惜。
」 ○禮曹〈判書宋言愼、參判姜絢。
〉啓曰:「王世子,正位東宮,已過十年,而皇朝冊封之禮,迨未準行,此實欠典。
前日奏請,而不得蒙依者,或拘於皇太子未封之由,而今則太子冊封,詔使已過,世子喪禮,亦已將畢。
奏請冊封,急時擧行宜當。
大臣之意,亦如此。
敢啓。
」傳曰:「奏請,固可,但不見顧、崔之所爲乎?顧〈天埈〉、崔〈廷健〉之行,西方民力盡矣,而邦本撅矣,僅僅支過。
學士風流如此,太監可知。
況自前太監天使時,支待之需,比學士,不啻十倍。
太監若出來,必憑前規,以求責於我矣。
今顧、崔之責以前規,亦其驗也。
以今財力,何以支當,而民亦不能堪矣。
必萬餘兩銀、千餘斤參,他物稱是,預爲措備,然後可以擧矣。
不然,太監是皇上在側者。
予觀通報,中朝太監,參論各省,威福號令,皆在其手。
若待之有所未盡,而或失其意,則爲患非細,不可不深慮也。
姑待數年,民且耕穫,稍爲息肩,然後奏請宜當。
此意更議施行。
」 ○禮曹啓曰:「華使接之難,誠如上敎,但冊封世子,實宗社莫重之禮。
臣等不敢擅議,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4月15日 ○丙午,恭惠王後忌晨。
無所啓。
○午時、未時雨雹,狀如赤豆。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有食之。
4月16日 ○丁未,憲府啓曰:「鄭經世,亂初居憂,出入官府,不謹飮食,且以復讎,出使關東,公然挾妓,而論啓之時,泛以不免人言爲辭者,非有一毫私意於其間。
經世,是一時名流,一朝遽加以惡名,則非簠簋不飾之雅意,故初不顯斥其實狀矣。
昨者,大司憲鄭仁弘,欲爲添入實狀,簡通於臣等,臣等以爲:『國忌之日,不得論啓,故以明坐議處答之。
』今日,則仁弘以病不來。
臣等又以爲:『長官不參之時,添入似難,且坐起之日,城上所,躬詣私第,亦無舊規,更以姑待明日簡通,則仁弘答以自上猶疑其不實,此當初大失告君之體。
語涉矇矓,思之不快於心。
今又拘於規例,未及改之,極爲未安,商量處之。
』雲。
臣等又答以城上所,旣不曰躬進,則今日勢未及改。
不得已姑待明日雲,則仁弘又以昨日簡通,皆以明早,更爲議處回答,故仁弘不知規例,隻待僚侍處之,今旣狼狽,極可慮也。
初旣失之,後難善處。
更加商量雲。
臣等未及更答之際,仁弘寫出一啓草,送于臣等。
其啓草中添入之辭,多非前日相議之事,而且以削去仕版,遽改律名。
且於簡中,有以爲不可,則仁弘獨避之語,觀其辭意,有若束縛馳驟之狀。
大槪臺諫體面,非庶官之比,官雖有大小,必相議可否,畢竟歸一,然後始爲入啓,乃是舊規,而仁弘不待答通,徑先起草,又以獨避之語,有若敦迫者然。
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見輕取侮,一至此極,不可靦然仍冒。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大司憲鄭仁弘啓曰:「鄭經世,居喪食肉,非家間事,母死之後,奔避他道,出入高山、公州等官舍,飮食之際,人所共見,隣邑守令,亦皆明知。
以復讎之故,出使關東,駄載原州妓女,顯有見聞,物情莫不痛惋,特以締結權要,人莫敢言。
使朝著人紀淪沒,故初啓時,與同僚相議,直擧實迹,而同僚以爲難,臣不欲立異,以緻騷擾,故黽勉從之。
啓辭頗有模糊,以緻自上疑其不實,臣疲軟之罪,大矣。
心不自安,再三簡通,同僚答以明早,當更議雲,而事勢相梗,臣適病風眩,不能坐府面議,竊以爲此非初啓,凡有未穩之意,則於簡通相悉,自有規例,故書啓辭,大槪改請罪律,爲削去仕版,而若僚議不肯相從,則當獨避嫌雲,同僚以徑先起草,有若敦迫斥之。
臣輕率妄擧之失,亦大矣。
不可仍冒,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司諫院啓曰:「執義金大來以下,大司憲鄭仁弘,竝引嫌而退。
雖非初啓,若有添入緊重之事,則當於齊會議定,而長官若不來,不得面議,則城上所,往長官家起草,通示同僚,僚議歸一,方可入啓。
若坐起日,則雖無長官,隻爲簡通,而不得躬議於私第,亦是舊規。
今者仁弘,通簡于同僚,未及回答之際,徑自起草,改定罪律,已非規例,而矧罷職不敍,與削去仕版,罪名懸殊,則姑待後坐面議講定,事體當然。
若議定之時,僚議不一,然後當有自處之道,而仁弘徑以獨避之言,至及於簡中,有若督迫者然。
仁弘之待僚,旣如此,則同僚之不安,勢所宜然。
仁弘之處事,不無所失。
請執義金大來以下出仕,大司憲鄭仁弘遞差。
」答曰:「依啓。
」 ○自寅時至午時,四方昏濛,若下塵。
4月17日 ○戊申,禦別殿,講《周易》。
參贊官尹暒、侍讀官柳夢寅、檢討官具義剛入侍。
上讀前受書訖,夢寅進講自初六《習坎》,至象曰來之坎坎,再遍次釋。
上讀新受書,又釋訖,夢寅曰:「窞字,穴中小穴之義。
大槪初畫偶畫,穴之象,楊萬裡之言也。
兇字之義,最處坎底,去?下之畫,故言兇。
坎底,爲坎中之陷,故言入于坎窞,兇。
」上曰:「失道兇之道字,道理之道乎?道路之道乎?大槪道理,亦道也。
此字則見之以道路之道,亦似可也。
」義剛曰:「以此卦觀之,讀之以道路之道可也。
」夢寅曰:「坎卦有孚,心亨之象,九二陷二陰之中,故爲有險。
」上曰:「險且枕之枕字,此音本高,其旁又別爲圖畫何也?」夢寅曰:「此枕字,乃支倚之議,與大凡枕字,似不同矣。
古有王弼,亦曰不安之議也。
」 ○司憲府啓曰:「臣等將黃愼一事,論啓至再,而尙未蒙兪音,臣等竊惑焉。
愼本以成渾門生,附會奸兇,當公議方張之日,欲售私忿,詆斥士論,惑亂天聽。
其欺君父、庇私黨之罪,莫此爲甚,固聖鑑之所洞燭,而物情之駭憤極矣。
論以削職,亦雲末減。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及第李成祿、趙翊、閔有慶等,黃愼處置之際,拈出聖旨中一語,以爲曲護奸兇之地,欲使殺士之名,終歸君父。
忘君黨惡之罪,莫大於此,而聖批以其言爲不足數,臣等竊惑之。
夫知有奸澈,而不知有君父,豈可以此爲言語之罪,而置之輕典乎?論以竄黜,尙雲末減。
請勿留難,以快輿情。
臣等將鄭經世一事,論列至再,而聖批丁寧,至下失實之敎。
臣等非不知聖量,出於包容,而第經世,以年少名流,不能以禮法自飭,亂初居憂,出入官舍,飮食之際,或不免人言。
且於復讎之日,所當悲哭相對之不暇,而出使關東,公然挾妓,昭在耳目,寧有失實之事乎?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竝依啓。
」 4月18日 ○己酉,正言李廷馦啓曰:「臣於上年八月,差冬至陳奏書狀,跟隨柳根赴京,爲緣陳奏一事,未易完了,留館日字甚多。
該部再三催回,臣等具陳人臣受命復命之大義,上書于主客司,遲延日月,以待兵部回咨,不意該部,移手本于兵部,據此具咨,準授督令發還。
雖緣事勢之無可奈何,而其不能竣事,竟至空還之罪,實所難免。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史臣曰:「謹按柳根之行也,廟堂欲以講和,爲羈縻之計,故有是請也。
夫倭奴,萬世不共戴天之讎賊也。
其不可與之和,且難以和爲羈靡,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然也。
國勢積弱,縱不能擧義緻討,豈容以和之一字,復論於今日,而瀆聽於天朝哉?通關市、許納款,雖異於屈膝受辱,一開其端,則異時難從之請,安知不加我無禮,猶頑金之於大宋也?古人所謂戰守和三策之和,謂其權勢在我,我可以操縱者也。
今之勢,旣不能操縱其權矣。
其獨能以和制其命,而羈靡之乎?其於計亦迂矣。
惜乎!大臣其不講於此,而爲之請也。
天朝以義責而不許,何其幸歟?人臣以不辱國爲義,則廷馦之避,抑亦末矣。
」〉○司諫院啓曰:「校書校理車天輅,〈文詞捷給,優於唱酬,故前後遠接使,啓請帶行也。
〉以製述官,西路往來之時,責辦酒肉,多行麤鄙,小不如意,輒加刑訊。
其到處作弊狂縱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4月19日 ○庚戌,上禦別殿,講《周易》《坎卦》。
上讀前所受自初六習坎,止終無功也。
侍讀官柳夢寅〈有文才,而無識量。
〉進講自六四樽酒簋,止剛柔際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一遍,上曰:「六四,大臣位。
且陰爻,九五,君上位。
且陽爻也。
坎處險,故君臣之際,尤當相助以濟。
」同知李尙毅〈隨波,未嘗一敗,人以此譏之。
〉曰:「納約自牖之牖,室之明處,非戶所由,非正道,不得已之辭。
人君若無所蔽,人臣進講,當以直道,何必自牖?張良四皓事,亦出於不得已也。
」上曰:「張良、四皓事,最可疑。
若高蹈之士,必不來,其來且曰:『天下欲爲太子延頸死,此言殊常,近於迫脅。
朱子若許之,則《綱目》亦當特筆書之。
今見於傳,而不書於大書之列,此亦可疑也。
予意,或者無乃良,知高祖心慕此人,顧四人不可緻,而得老人,托稱四皓以欺之歟?」夢寅曰:「先儒亦言願爲太子死者,近於脅辭。
蓋良尙黃、老,故其術不正如此。
」領事金命元曰:「此事似淺薄也。
」參贊官南瑾〈爲人不是稱,而當西幸時,以臺侍,中路逃走,其得罪於倫紀大矣。
入長銀臺,時事可知。
〉曰:「四皓,本無之人。
臣則以爲虛僞之事也。
」上曰:「以爲本無,則錯矣。
」講訖。
〈史臣曰:「張良四皓事,誠如上諭,有可疑者,然當漢祖創業垂統之日,能納約自牖,解君之惑,無易樹子,使漢家家法,一出於正,綿赤帝四百年之業,此其大者,餘不足道。
人臣告君之體,當先其大,而忽其小可也。
侍講之臣,或遂以爲不正,或遂以爲淺薄,或遂以爲虛僞無實之事。
果虛僞也,則程子不當錄於《易傳》,而朱子不當及於《綱目》之傳矣。
雖似可疑,何其先小而忽大也?講說之際,殊失告君之體,惜哉!」〉 4月20日 ○辛亥,西川君鄭崑壽〈爲人博雅,長於姓譜。
壬辰之亂,與李恒福等扈從,又赴京告急,得請大兵,以討平壤之賊,故與恒福,共爲元勳。
〉啓曰:「臣猥蒙謬恩,忝冒元勳,名與實乖,冀收成命,臣之罔功,亦旣仰控,誠未上孚,不得蒙允,仰愧俯怍,措躬無地。
伏聞昨日錄功,速爲擧行事,捧承傳,臣當與鰲城府院君李恒福。
〈恢諧善謔,不爲建白,士以是短之。
辛醜年,上念諸臣羈紲之勞,命策扈從功臣,而以恒福爲勳首,宋言愼、樸而章諸人,於上前,指爲黨奸,以深擠之故,恒福不敢出。
〉同議,會應錄諸臣,詳定錄功之事,而李恒福病未肅拜。
請命出仕,同參何如?」傳曰:「允。
」〈謹按,今日功臣所當錄者,三,扈從也,討逆也,平倭也。
此三勳者,固不可不酬,而國之重事也。
然扈從、討逆,固自有其人矣。
雖等第之或不公,不甚過誤,至於平倭,則終始天朝之力耳。
我國將士,固難以平倭當之,而其中宣力者,亦不可不錄。
如權慄、李廷馣、李舜臣、元均諸人,亦可謂表表有其功者,不幸已死,誰爲元勳,議定眞功?其餘智醜力齊,功烈相等者,肩相磨也,而取舍與奪之際,或不能公,則人懷怨咎,必有不平之氣矣。
此固不可容易議定者也,有識者憂之。
〉○領議政李德馨,〈其體察嶺南也,欲以和事爲羈縻計。
此豈學力之不充,而所見之有所蔽歟?〉三度呈辭,以不允答之。
王若曰,百責萃於具瞻,方切仰成之望;一病緣於盡悴,遽見救退之辭。
良用缺然,豈可再也?惟卿,所性忠厚,餘事文章。
韋布之時,素稱台鼎之器;危亂之日,益驗盤錯之材。
再造之功最高,百僚之位宜長。
故膺夢蔔,重畀鹽梅。
厚德足以鎭浮,君子恃而無恐;碩畫足以經遠,廟堂隱然有人。
庶賴輔弼之勤,以圖宵肝之治。
何知綠野之計,乃於黑頭之年?雖難進易退之風,可以倡勵怠靡,而寅亮弼諧之任,誰與共濟艱難?矧今內外之多虞,必須修攘之交擧。
念卿去就,實係安危。
神明所扶持,佇見勿藥之喜,國家同休戚。
固宜力疾而朝,毋執撝謙,勉副如渴。
於戲!用汝霖雨,用汝舟楫,期共濟於商家,有若泰顚,有若閎夭,罔專美於周室。
知製敎成均司藝樸東說之辭也。
4月21日 ○壬子,上禦別殿,講《周易》《坎卦》。
上讀前所受,自六四樽酒簋貳,止剛柔際也。
侍讀官柳夢寅進講,自九五坎不盈,止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上曰:「此卦謂之習坎乎?隻言坎乎?」夢寅曰:「隻稱《坎卦》,而不言習也。
」特進官許筬〈燁之子。
爲監司,有不廉之稱。
〉曰:「古經旣曰習坎,則謂之習坎卦,似可矣。
他卦,重卦者不一,而此獨言習者,取水流而不絶,有重險之義。
」檢討官具義剛〈鄙悖無行,徒以黨附洪汝諄,得美仕。
至是,時議欲苟與之合,故引置論思之地,而不敢斥。
〉曰:「上三爻,必盈乃可出,故以三歲爲言。
」領事柳永慶曰:「此卦,有類此時。
九五,以陽剛之德,處陰險之時,下必有賢者,協力助之,可以出險而濟時。
」講訖,掌令鄭恊〈疎脫無幹局。
〉曰:「西北塞上,歲弊民饑,鬥粟如金。
守令邊將,不以濟恤爲心,憑公營私者,反多有之。
發遣禦使,糾察奸濫,且爲救荒。
」獻納崔忠元〈無寸器可稱。
〉曰:「防納之弊,自古因循,民之膏血,用是尤竭。
至如諸宮家士大夫,亦皆爲之。
申法糾正,以杜奸濫。
」〈國制,貢賦,各以土産,分定列邑,使之自納於該司,本意非不美也。
該司之吏,以刁蹬爲利,納貢之際,不論物之輕重美惡,唯貨幣是視,苟不滿於其意,則雖持美貢,終不得售,故貢一物,則利歸於下吏者,不啻十倍,然後方得納焉。
甚者,棗栗,至賤果也,而數升之納,亦必費數疋之布。
由是列邑,遂忘其所産之物,直聚米布於民以輸之,該司下人,亦不問本邑貢物之來否,自備而旣納,則督迫於其邑,少不如意,輒不與納貢之文。
守令畏解由之法,吏民憚往復之弊,旣不得自納,則一物之納,例成濫觴之式。
此乃防納之弊。
奸細之徒,有不足說,而諸宮尃利之家,或奪而代納之,其濫徵於民,則又倍於下流,孑遺之民,其何以堪之哉?當今之弊非一,而此尤甚焉,有識痛歎之。
〉○旋有輪對。
漢城判官曺胤禧、奉常判官車雲輅、〈門地雖卑,而爲文壯麗,尤用力於經傳、古文,四書、六經,無不貫誦。
其兄天輅,文詞優於雲輅。
〉工曹佐郞趙玹、戶曹正郞安復善、軍資判官李擎廈、入對,各以其司之弊,陳奏焉。
○憲府啓曰:「當此農時,守令不可久曠。
目今窠闕,多至七邑,該曹趁未差出,極爲未便。
請命斯速差出,催促赴任。
寧越,自亂後,蕩然無形。
苟非其人,決難蘇復。
郡守樸浚,以到處見敗之人,赴此凋瘵之地,猶不懲艾,專事剝割,民不聊生,闔境怨咨。
請命罷職,其代十分擇遣。
」答曰:「依啓。
」 4月22日 ○癸醜,有政。
○以封世子奏請使望,還下曰:「封中宮,卽當奏請,此則有司不爲啓稟,殊似顚倒。
先正國母,然後倫紀立矣。
豈有無母之國?察爲。
」 ○吏批〈判書宋言愼、參判李尙毅。
〉回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惶恐未安之至。
中宮冊封之後,奏請誥命,所當卽行之禮,而隻緣大禮未行,故啓稟之事,尙此遲晩,有司之不察大矣。
先出使臣,令禮官,更議定奪,先後施行宜當。
」傳曰:「預爲差出使臣,大禮後卽遣之。
今以落點人,爲中宮誥命奏請使。
」〈上使李光庭、副使張晩。
〉○柳根爲禮曹判書,趙挺爲同知春秋館事,金宇顒爲弘文館副提學,李睟光爲吏曹參議,具義剛爲弘文館副校理,洪湜爲弘文館副修撰,睦長欽爲吏曹佐郞,權泰一爲吏曹佐郞,權盼爲侍講院文學,成俊耉爲侍講院說書,金順命爲軍器正,金善餘爲甕津縣令,李瑩爲驪州牧使。
〈根,爲人明察,而性褊迫,文辭贍敏,而尤長於詩。
挺,爲人有幹才,而無學識。
出於李山海之門,任國老之爲吏判也,挺爲參判,不免有濁亂之迹。
宇顒,少時師事故處士曺植,以是得名望,晩節無所著。
義剛鄙悖無行,洪湜,爲人鄙瑣,有椒掖之親,汝諄之兄子也。
當汝諄擅權之日,湜以臺諫,論去大臣李元翼,而欲使汝諄代之。
至是與義剛俱入玉堂,時政可知。
權泰一,嶺南人,有才藝,新進無瑕。
金善餘,有才華,以侍從,棄君於播遷之日,黨附於任國老父子,得罪於名敎大矣。
李瑩有悖行。
〉 4月23日 ○甲寅,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
上讀前所受自九五坎不盈,止兇三歲也。
侍讀官柳夢寅進講,自《離》序卦,止作起也。
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各一遍,夢寅曰:「《離卦》,上下皆陽,陰在其中,有附麗之象,陽而虛中,又謂之明。
萬物各有所附麗。
人之所附,利於貞正。
得其正,則亨,養其順德,則可以亨矣。
」上曰:「然則其釋,當貞則利也。
」夢寅曰:「然矣。
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地。
人亦附麗於正,則亨通。
重明以麗乎正,言君臣上下,皆有明德,則可以化成天下文明之俗。
」金命元曰:「明兩雲者,以世繼爲重,而其德照臨于四方,則其義尤重矣。
」上曰:「《坎卦》之下,繼之以《離》者,其義必有所由。
以人之贓腑言之《坎》爲腎,《離》爲心。
古人養生,永以心腎爲重。
人身亦一陰陽而已。
」夢寅曰:「《坎》、《離》,天地造化之本,故上經以《乾》、《坤》爲始,以《坎》、《離》終之,其義可見。
」上曰:「《參同契》,乃雜術之書,然朱子亦嘗發輝。
今世有知者乎?」命元曰:「豈無知其門戶者?鄭琢〈爲人有雅操。
位至三公,老而身退。
雖無建白,亦無大失。
〉亦嘗知之。
」特進官徐渻曰:「申欽亦頗知之。
」李尙毅曰:「《易》道,事理。
《參同契》,雖演於《易》,而隻言修鍊之方。
方外之書,非人君所當論也。
」 ○行龍驤衛副護軍鄭仁弘上疏曰: 以身病之故,冒聒天聽,蓋非一再,常自惴慄,何幸得遞憲府之職,仍出門外,又蒙副護軍之命,驚惶罔措,及呈三度,扶曳渡江,投寄村舍,佇俟遞免之命,庶幾寸寸前進,歸死南鄕,而加由之命,遽出於規例之外。
臣銜恩感激,無以爲計,自不能不以狼狽之情,仰瀆於冕旒之下也。
臣獨子見背之後,形骸雖存,心病轉劇,尋常處事之際,多有錯謬之患。
頃忝臺府,欲論鄭經世也。
徒知更覈之爲急,不思規例之不可失,隻見同僚之遲難,不省獨避之爲敦迫,擧措鶻突,以緻騷擾,於此可見心病極重,精神眊聵,已爲無用之物,不堪備鞭策明矣。
況風眩之疾,比來尤劇,坐立忽然仆地,乘馬或墜路中,不省人事,久而方醒,有同醜疾,駭人耳目,不獨以一身失儀爲念,誠以重累名器爲懼。
在職之日,一向縮伏,不赴公會者,爲此故也。
臣雖無狀,區區蜂蟻之性,出於本然之天,而曾蒙聖朝收用,受恩深重,實非牢關固拒,初不許身者比也。
雖病伏窮鄕,不係職業,如有可以益於國報聖恩者,猶思不避艱險,盡心力而爲之。
況今蒙此殊恩,得近天日之光,親承勸留之敎,筋力精神,若不甚竭乏,可以備數於大夫之後,則臣何心,強孤聖意,必欲遞歸,瀆冒天聽,而不能止也?求之情理,必無是理。
臣聞孔子之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臣衰病如此,知其不能而不止,則不獨爲聖門罪人,在王法亦當誅也。
臣竊見古人,有年未五十而緻仕者,有骸骨而許歸者。
此未必皆年老多病,不堪職務之人也。
蓋以恬退之風,不可不尙;知止之義,不容不嘉也。
人君不以爲罪,而終不強之使留者,誠爲此也。
今臣年垂七十,身心疾病,沈痼難醫,則恬退之節、知止之義,顧不暇念,亦非敢當,而區區乞歸,特出於不得已,尤非輕爵祿、樂逋慢,而已退之蹤,難於復進。
伏願殿下,察臣切迫之情,亟命遞免本職,使臣不更留行,得返田廬,終免死歸之嘆,不勝幸甚。
答曰:「省疏。
卿不可辭歸之意,予諭之非一,卿何一向固執,不少回耶?無乃予有不可爲者耶?今聞渡江之語,良用瞿然。
故山煙月,雖頻入夢,所當待予許歸,然後浩然而歸,亦何晩焉?今乃徑爲出城,恐於事體不穩。
予聞猛虎高步山林,狐狸爲之屛迹。
一直士之在朝,其效豈淺淺哉?何必卯進酉退,區區於供職?卿宜力疾,斯速還來。
」 4月24日 ○乙卯,憲府啓曰:「驪州牧使李瑩,爲人麤雜,素多物議,曾爲守令,見敗居多。
況此堂上之職,尤不可輕授。
請命改正。
安山郡守金浩,於癸、甲年間,爲楊根郡守時,其同姓三寸寡姑,飢餓將死,徒步歸依,佯若不知,閉門不納,及其傍人誚責,然後始許其入,翌日,迫促還送。
如此薄行之人,不可不治。
請命罷職。
奉常主簿柳鹹亨,頃日詔使,行祭于陳禦使時,祭用牲肉,多無置處。
如此庸鄙之人,不可在職。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4月25日 ○丙辰,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
上讀前所受。
自《離序卦》,止作起也。
侍讀官樸震元進講,自初九,止何足以爲兇也,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震元曰:「初九,以陽居下,而好動,故戒之以躁進,然敬則無咎。
」上曰:「履字,直謂之屨乎?抑有踐履之義乎?」震元曰:「當以屨釋之,亦兼行進之義。
一說,有比人晨起着履而行,錯然有聲,取初動之象。
六二陰爻,黃亦中色,與六五相應,有君臣相順之義,故象言其得中道也。
九三,處將盡之理,當樂其順道也。
」上曰:「死生之際難矣。
予嘗見古書,邵康節臨死,言語似錯,王守仁坐化,陸九淵知其死日,沐浴待之,柳子厚別非識道之人,亦知將死之年,乃曰:『明年我將死。
』於此甚可怪也。
」 ○諫院來啓曰:「太僕,馬政所在,視他小各司,最爲關重,而近來本寺之事,多有汎濫,凡諸員貢納之物,率歸私費,帖馬分給之際,亦循人情。
如此弊習,必得長官,然後可以糾察。
新正安大進,嗜酒失性,不合太僕之長。
請命遞差,以有名望人,各別擇差,以重馬政。
洗馬李基隆,爲人庸雜,不合東宮翊衛之官。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以具思孟爲知中樞府事,沈喜壽爲左贊成,奇自獻爲工曹判書,李光庭爲行大司憲,尹暾爲行大司諫,鄭?爲司僕寺正,李?爲軍資監正,李瑩爲禮賓寺正,李廷馦爲弘文館校理,柳希奮爲吏曹正郞,金光燁爲正言,吳允謙爲成均館直講,姜弘立爲修撰,宋錫慶爲修撰,李士脩爲刑曹正郞,金福善爲戶曹佐郞,盧士海爲工曹佐郞,鄭愼爲校書館校理,權恂爲驪州牧使,沈應裕爲安山郡守,李綏祿爲大同察訪。
〈思孟,有貪名,光庭,度量狹,李?,家行悖戾。
〉 4月27日 ○戊午,忠淸監司李用淳馳啓曰:「臣自初聞道內,有狗鼠,猶未知蹤跡,上年冬,溫陽郡守李質粹,以差使員上京,空官之際,郡都將姜焱爲賊輩所殺。
因此訪問,始乃知溫陽、木川、全義、鎭川、淸州等地,散處者頗多。
今年春,郡守李質粹,緝捕大黨成龍介等三人,猶不直招而死。
自後漸次跟聽,臣軍官出身吳門甲等,別定措捕將,令李質粹指揮,持臣傳令,出入各官,行捕全義賊高亡難、莫金、淸州賊內隱世、木川賊權生、鎭川賊韓從孫等,移囚溫陽郡,窮覈事狀。
莫金則殺害。
姜焱情由,已爲承服,其所辭連者,無慮七十餘人,皆散漫諸處,方挨次跟捕,而其中高亡難,則乃其巨魁雲,故令李質粹,細加盤問,則亡難招內:『渠則非魁,而天安金蹄驛居和愁,自爲將帥。
其妹夫泰仁縣移來奴注叱斤及其同生注叱金等一家,同居全羅道,頻數通行,未知其意,而前年七月,淸州招緻院往之,則注叱斤,以和愁分付,知會黨類,八月爲期,天安、木川地界曠野之中,大會雲雲。
渠則以爲湖南人也,招引湖南人說道,初不聽從,則刦以斬殺,不得已同參,至八月期會日進去,則和愁、注叱斤兄弟及山秋等,或全羅道、或忠淸道人三十餘名,相聚約束曰:「某爲先鋒,某爲後軍,某也騎兵,某也步兵。
」,一一分部後,各各還散。
今年二月十三日,更逢注叱金於招緻院,注叱金言內:「前年九月間,連山、恩津地境麻姑、海坪,二巡大會結陣」雲。
全羅道所爲之事,詳細問之,則結黨之人,多在淳昌、鹹陽兩邑之中,互相往來,密議大計。
魁首則淳昌居權大德長子,擧事則欲於七八月間,起動雲雲。
和愁、注叱金等,不意捕捉推問,則大逆情狀可知。
』雲。
臣觀此招辭,則其奸謀秘計,非不詳知,而大段納供,賊魁名字,亦不直招,窮詰更招,則招內:『賊魁則淳昌邑內故邕淸河之子二人中,長子爲魁。
冠名則未知爲某,兒名則邕壽、權大德長子,則能文多友,而計慮不及邕壽,故以邕爲大將,以權爲中軍,和愁爲勇力,且居上道,故定爲先鋒將,使句忠淸之兵,而不事偸竊,多結徒黨,隻於場市,聚會結約,以此知其擧事之跡者鮮。
徒黨大名成冊,則中軍將權家家藏雲。
徒倘名字,各各變改,使人不得相識,以故渠名,則成冊中,以高石置簿。
』所供如是。
臣進前親問,一一的實。
同和愁,方在統制使營下,不可不登時捕捉,故卽發軍官,秘密行移,注叱金等,朝夕變遷,靡有定蹤,時方密問去處措捕。
全羅巡察使處,一邊秘通,使得設機捕捉,同道賊徒等,容貌年歲,後錄上送事。
」入啓。
啓下備邊司。
4月28日 ○己未,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上讀前所受,自初九履錯然,止何足以爲兇也。
侍讀官具義剛進講,自九四突如,止居止之道也,仍釋之。
上讀新所受音釋俱一遍,義剛曰:「突如其來者,有侵陵六五之象故也。
九四非剛中,而曰中者,或以爲衍文也。
」上曰:「九四,大臣之位也。
六五居上,是以柔弱之君,臨強臣也。
」領事金命元曰:「人君雖有文明之德,剛中之才,遇時之變,則當憂懼,不敢泰然也。
」義剛曰:「上九,居離之極,有剛斷之義,故以出征言之。
」命元曰:「折首獲非其醜,猶《書》所謂殲厥渠魁,脅從罔治之文,此治獄之大法也。
所獲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所以吉也。
且曰:『威震而刑不濫』,聖人之意可見。
適當治獄之日,自上體念行之可也。
」〈前此一日,忠淸道逆賊事,狀啓入來,故命元有是啓。
方逆獄初起之時,非老成,孰能及此乎?我國之治逆太嚴,故一以逆名加之,則無辜橫罹者,例多有之,可勝歎哉?〉 ○副護軍鄭仁弘上疏曰: 臣當忝府職之日,病告乞歸,非一再,及遞其職,如釋重負,竊以爲:『臣初以此職,被召命而來,今得遞免,此亦可歸之時也。
仍欲出城調病,寸寸前去,此臣孤負聖明之罪,旣大矣。
』及蒙護軍之命,人皆言:『軍職,則呈告三度,必得遞差。
』自古無加由之例,故旣呈三度,遽爲渡江,以待遞差,而加由之命,出於意外。
臣孤負聖明之罪,又大矣。
此亦臣心病深痼,處事糊塗之一大端也。
猶復以區區狼狽之情,冒瀆於冕旒之下,聖敎丁寧,開諭深切,有非臣所敢承當者。
臣伏地涕泣。
竊念無用之身,旣不能努力職務,以補涓埃,而隻煩君父眷眷,每如此,臣之罪,萬死難贖,還卽渡江,投寓村舍,今旣有日,第以身病有加不減,迄未能趨謝恩命,伏俟嚴誅而已。
伏願殿下,垂察焉。
答曰:「省疏,知卿還來,良用嘉焉。
設或卿退去,須從容爲之,未可若是其遽爾也。
況不可去者乎?假使不能供職,臥於都中,人必畏卿直節,自不敢爲非。
君子有所恃,國脈以之張,其所補豈淺淺哉?此予所以深惜於卿之一去也。
且古人,以事君,苟得其人,其身雖退,猶夫在朝也。
前於經席,面問南中賢士,欲得而用之,令卿書薦。
蓋南中,多士之冀北也。
豈無其人乎?昔宋神宗令明道薦人,明道以表叔及弟爲首。
以此言之,古人承君命,則薦之。
不必大臣也。
卿其體哉!」 4月29日 ○庚申,諫院啓曰:「驪州爲邑,近因守宰數遞,蕩敗無形,必得慈祥勒幹之人,庶可責蘇復之效,而新牧使權恂,年紀衰老,性且迂緩。
請命遞差,各別擇遣。
」答曰:「依啓。
」 ○持平姜籀來啓曰:「奉常寺正詐昕,爲人望輕,不合階梯之職。
請命遞差。
金山郡守禹拜善,本以微細之人,處事顚妄,非但爲一道笑侮之資,政委下吏,民受其弊。
請命罷職。
尼山縣監郭悅,爲人迂拙,委政下吏,闔境之民,怨咨益甚。
請命罷職。
山陰爲縣,屢經焚蕩,殘破尤甚。
縣監李寶命,爲人麤雜,蘇殘起弊之責,決非所堪。
請命遞差,其代各別擇差。
」答曰:「幷依啓。
」 ○嘉禮都監啓曰:「謹按《香山謄錄》,則丁醜年,親迎之禮,設于大平館。
今若依此行之,則非但預爲修掃,鋪陳諸具,亦當預備,何以爲之?且王妃冊封後,率命婦,行會禮宴,亦是謄錄舊規。
請令禮官,商量定奪。
」傳曰:「允。
當依舊例,行於大平館。
」〈史臣曰:「親迎,所以正始,而禮之大者。
三代以降,復古者鮮矣。
至于中廟朝丁醜年嘉禮時,時則己卯諸臣,相與贊成縟儀,昭載國乘。
至是命依舊例,將親迎于館所,監于成憲,式禮罔愆之意,何其盛歟!」〉○副護軍臣鄭仁弘,謹上言于主上殿下。
伏以,臣數十年來,死喪病心,疾病纏身,自分爲無用一物,而召命之加,出於尋常萬萬。
臣之所以冒昧上來者,非敢自謂可以膺聖眷,而供職事也,特以臣自料,在世之日無多,再入國門,竊,仰昔時天顔,歸而入地,庶無遺憾爾。
頃於榻前,亦嘗以此,敢聒天聰,當參府職之日,病告乞歸,又非一再,故及遞其職,如釋重負,竊以爲,臣初以此職,被召命而來,今得遞免,此亦可歸之時也。
仍欲出城調病,寸寸前去,此臣孤負聖明之罪,旣大矣。
及蒙副護軍之命,人皆言軍職,則呈告三度,必得遞差,自古無加由之例,故旣呈三度,遽爲渡江,以待遞免,而加由之命,出於意外,臣孤負聖明之罪,又大矣。
此亦臣心病深痼,處事糊塗之一大端也。
猶復以區區狼狽之情,冒瀆於冕旒之下,聖敎丁寧,開諭深切。
其間不獨有非臣所敢承當者,而實有惶悚感激,無以爲心者。
臣伏地涕泣。
竊念無用之身,旣不能努力職務,以補涓埃,而隻煩君父眷眷,每如此,臣之罪,萬死難贖。
還卽渡江,投寓村舍,今旣有日,第以身病有加不減,迄未能趨謝恩命,伏竢嚴誅而已,臣猶自思,惟身病如此,進旣不能供職,聖恩至此,退又不得歸田,中間顧無着身之地。
虛留都下,貪戀聖眷,則將不免犯義之罪,而終無補於國家。
此臣環顧悶迫,無所容措者也。
伏願殿下垂察焉。
謹昧死以聞。
「 4月30日 ○辛酉,領議政李德馨五度呈辭。
以備忘記答曰:「大臣,是人主之股肱,邦家之元老。
古人比之鹽梅、舟楫。
其在平時,猶不可輕爲辭退。
況今國事未堪多難,節屬汛防,風塵可警。
卿以首相,兼體察,是身都將相。
以卿忠赤,宜鞠躬盡瘁之日,何可以一時微恙,連章乞退,以孤予委寄之意?切須更加調攝,斯速出仕。
」 ○加宣川郡守姜絪,資通政。
宣川爲邑,土地廣闊,而民不解灌漑之利,每遇天早失稔,交口走死。
絪深知其弊所自,開陳利害,曉諭齊民,躬自董率,鑿斷阜陵,通開水道,至於三十餘裡。
厥初,民頗苦之,至是,耕犂遍野,水澤盈堤,用之不竭,爲生民萬世之利。
西人稱之曰:「姜公堤。
」先後使臣,目見其狀而啓之,故有是命。
「 ○慶尙道儒生安命男等。
上疏曰: 臣謹按枉死儒臣蔡有喜,本朝勳臣蔡壽之曾孫,而判書紹權,乃其祖也。
家傳詩禮,行己有律,爲流輩所推許。
粵在變初,首倡義旅,推其舅李逢爲將,極力討賊,射斬幾二百,大抵有喜規畫力也。
及逢之倅槐山,有喜往從之,又與傍邑士子,募聚義穀千餘石,啓稟于朝,置簿戶曹,以補後日天兵之餉,使郡人金起南等,爲有司,管其事。
丁酉之變,召募使金時獻,以復讎將,在尼山,聞賊勢將近,棄陣先遁,深入忠州,賊退嶺南,始還槐山,將奪義穀,以食其軍,遣其軍官,脅迫有司,使之開庫。
起南以戶曹句管之穀,堅執不許。
有喜適在其傍,乃曰:「必欲用之,宜受一紙帖文,以爲後考之地。
」其軍官,勃然起去,訴于時獻,時獻輒發暴怒,亟令其從弟時亨,率壯軍三十餘名,擊破公衙,曳出有喜,縛緻于庭,不問曲折,將加極刑。
有喜乃從容言曰:「何罪殺我?願發一言而死。
」時獻曰:「汝欲使我,成明文,而食公糧耶?旋使軍人,取木弓,折去兩端,握其中大者,亂打無算。
有喜呼痛曰:」令公不知我乎?我於公,爲高祖之親。
何忍至此?「時獻益怒,又以瓦礫擊口拉齒,至氣絶然後曳出,遂緻嘔血而死。
冤乎痛哉!時獻之必殺者,何名,有喜之見殺者,何罪?時獻,悌甲之子也。
痛其父之死,復其父之讎,則當泣血先登,以效一死,而逗留境上,唯以奪穀一事,快於不當怒之地?究其逞毒之由,則必有所以。
臣等請爲窮源之論,以白其冤可乎!時獻,當時之名士也。
方其爲復讎將也,一路聞風者,皆以討賊,望於時獻。
及到其境,忘父之讎,買妾驪州,恣其淫褻,到處酣歌,俾晝作夜,性又昏妄,殺人甚多。
由是大失群情,凡有耳目,無不切齒唾罵,而有喜以狷介之性,熟觀其用心之無狀,嘗有未滿之意,屢形於言語間。
不知槐山之人,太半時獻親屬,陰以詆訾之辭,漏于時獻之耳。
時獻乘此機會,以濟其蓄憾耳。
不然,受帖一言,何至觸怒乎?設使有喜語涉過中,書生慷慨,容可恕矣。
且使有喜,身犯罪過,法固當死,功臣有蔭之孫,律應減等,而時獻敢因私怒,必殺然後快於心,其陰賊害物,蔑法無忌,爲如何哉?有喜之首事討賊,時獻之所明知,時獻亦因有喜,而少復其讎矣。
有喜之德於時獻如是,而時獻之所殺在此,豈但時獻爲有喜之讎人,幽冥之下,不免爲乃父之讎子矣。
有喜之始死也,左相金應南,承弔死問孤之命,宣布一道,近邑士子,連名上書,而未聞上達,其子德一,擊錚訟冤然後,令本道覈實,則有喜之冤死,至此尤爲明白,而時獻之辭避諫長也,曲爲誣辭,以欺聖聰。
德一犯駕之訴,繼在己亥之春,而執法之官,又欲擠殺,賴李憲國分析,僅乃得免。
此則非但殿下,厚被其誣,當時壅遏之狀,可想見矣,而王法之不行如此,臣等尤切痛焉。
臣等俱以草野寒賤,目見兇人幸逭天誅,未嘗不痛心切骨,前後籲呼,動輒見沮。
自分萬不一伸,幸今聖心快悟,枉死之賢,方得伸雪,〈指伸雪崔永慶之冤死也。
〉故敢陳危懇,仰瀆天聰。
伏願嚴加鞫問,斷以邦憲,俾釋窮泉之冤。
啓下刑曹。
史臣曰:」時獻,前時頗有才學有名,當召募之擧,忘讎蔔妾,斁敗倫紀,士論不齒。
至於殺士之際,挾憾之事,則儒生之疏,固爲過激,雖不可盡信,而至今不之罪,猶保淸顯,則宜乎士論之重發也。
疏雖啓下,而厥後亦不施行。
「 ○夜一更,火星入太微西垣,犯右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