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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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傷而民不困者,古今天下無是理也。

    伏聞該曹,因大臣啓辭,今方講究省費之策,以爲疾舒之助雲。

    此事必須着實擧行,然後改貢、正田、籍民等事,方可次第而有效矣。

    其餘正祀典、修軍政、興學校等事,竝令該曹,十分參酌回啓,着實施行何如?」傳曰:「允。

    」 10月22日 ○丙戌,憲府啓曰:「全羅兵使金應瑞,本以悖妄之人,濫受閫帥之任,不思報效,唯肆殘虐,杖殺無辜,至於二人,軍民怨叛,皆懷離散之心。

    請先罷後推。

    端川郡守李挺立,肆行貪鄙,闔境怨咨。

    銀穴之禁,頃日自上丁寧下敎,而猶不擧行,其縱恣無忌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金應瑞遞推,李挺立依啓拿推。

    」 ○具思孟爲議政府左贊成,沈喜壽爲行吏曹判書,黃璡〈庸鄙。

    〉爲刑曹判書,成泳爲知中樞府事,黃愼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慶濬爲慶尙右道水使兼統制使,崔尙重〈爲人不合論思之地。

    〉爲弘文館校理,洪命元爲弘文館修撰,洪遵爲弘文館副修撰,韓景甲爲戶曹正郞,李久澄〈闒庸莫甚。

    前爲侍從,人莫不笑之。

    〉爲戶曹佐郞,李士慶爲兵曹佐郞,許潛〈爲守令,務矯爲淸以沽名,然與貪汚者,不可同年而語矣。

    〉爲中和府使,金振先爲靈巖郡守,金克惺爲寶城郡守,黃汝一爲醴川郡守,金德諴爲淳昌郡守,姜籀爲保寧縣監,徐思遠爲玉果縣監,延忠秀爲安陰縣監,尹說爲全羅道兵使,李廷臣爲羅州牧使,〈廷臣,前爲光州,以善政,陞授全州府尹,及到全州,肆行貪黷,名聲大損於光州之時。

    〉沈克明爲南原府使,李慶裕爲端川郡守,李時言爲知中樞府事。

     ○淸川君韓準卒。

     10月23日 ○丁亥,建州衛酋長老乙可赤,求來京城受職。

    初,老酋擄北方胡人,聞平時藩胡等上京受職之事,遣其副將忙刺哈,來滿浦言,請如北方藩胡例,上京師受職,僉使金宗得,答以爲:『北胡則果有此規矣,老酋已受天朝龍虎將軍之職,我國豈敢復授以官職乎?』忙刺哈乃去。

    平安兵使李箕賓具由馳啓。

    〈史臣曰:「以老酋之桀驁,豈肯受我國官職而爲此言哉?不過侮弄探試,且執此以爲他日開釁之地耳。

    西方之憂,其始斯乎!」〉時,西方失稔,虜地尤甚。

    老酋遣人來言於滿浦曰:「我境年兇如此,明春難以生活。

    聞朝鮮多有蓄積雲,幸相賑救雲雲。

    」兵使李箕賓馳啓曰:「往年胡地失稔,故去春胡人之取食滿浦者,日數百人,僅以支過。

    今年此往年尤甚,明春之胡人取食滿浦者,必加於上年。

    未審何以處之乎?伏望自朝廷,預爲指揮。

    」雲雲。

    〈今年江邊,赤地千裡,土民皆懷流散,而官無儲穀。

    賑救無策,加以胡地又如此,明春竊發之患,極可慮,而防備等事,殆不成形,自西邊來者,無不憂之。

    〉 10月24日 ○戊子,行大護軍李時彥上疏有曰:「變初扈從一奴逃亡,中路落後,是不謹也,筮仕之後,以官爲家,是不廉也。

    徒以貧寒之故,得預廉謹之選,請命削去。

    」傳曰:「豈偶然計而爲之?予用嘉焉,宜勿辭。

    」 10月25日 ○己醜,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

    侍讀官趙守翼,進講《頤卦》,自《頤》序卦,止養德養身切務。

    講畢,領事尹承勳進曰:「臣受恩暇,掃墳楊州地,敬差官李卿雲,以量田事,時在其處,方欲打量,而委官書員及百姓之欺隱結蔔者,盡皆逃散,卿雲留十七日,而時未始役矣。

    牧使宋應洵,極以爲悶,每面定開諭品官布告,而亦不能禁矣。

    假使差錯處治罪,國家若有紀綱,則何敢如此乎?命令政敎,出於紀綱。

    紀綱如此,何事能爲?非徒外方,京中亦然。

    頃日廉謹更選及大提學圈點時,大臣自早朝來會,而宰臣則午後方到。

    雖屢催促,亦無奈何。

    朝廷如此,外方不須言矣。

    臣前爲兵曹判書觀之,每有坐起,郞廳不肯齊到,今日甲者稱病,則明日乙者稱病,輪回不來。

    常時官府,堂上若出入,則郞廳有祗迎送之規,而亂後苟簡,盡廢不行。

    六曹如此,他各司可知矣。

    世道陵夷,如水就下,不可復回。

    且人心亦誤,如慶尙一道,素號多儒,昔者上道,則有李滉在,以學問相尙。

    下道則有曹植在,以節義相高,故風俗頗有可觀,近聞亦爲誤入,今則鄕中出風憲,有司小有嫌怨,以陷人爲事,停擧等事,任意爲之,至於所甚惡者,則書殺字、流字、杖字,群會圈點,若殺字點多,則搆以死罪,流字、杖字,亦依此規雲。

    皆由國家無紀綱而然也。

    土主則不須言,觀察、體察等營門,亦皆譏察雲,此漸不可長也。

    嶺南頗號淳厚,而誤入至此。

    今者觀察、體察,皆見蔑,則朝廷必從而見輕矣,他日之憂,非細矣。

    」掌令趙翊曰:「故安陰縣監郭?,以才行拜官。

    丁酉年入黃石山城,與守城將金海府使白士霖,約爲共守。

    及賊來,士霖率精兵,棄城先走,郭?與其二子一女,同死其中,南方之人,至今嘆服。

    令監司立表,以旌忠烈,豈非國家勵節之典乎?且其門中,隻有四寸孫雲。

    特命破格立後,以祀忠魂可也。

    」正言金止男曰:「近日自上頻禦經筵,接語臣僚,解得文義,則聖學高明,臣僚固無以補益矣。

    若自上文義之外,更加雍容開納,則臣僚策勵,庶有盡達之路,而養威儀,則非不足也,而但乏開導之意,故雖有陳啓之事,多有未盡所懷。

    從容論說,以示可否,則聖德之裨益,不小矣。

    自上淵默過度,延問臣隣之意,似爲欠矣。

    」特進官李忠元曰:「今日《頤卦》講論矣。

    自上養德爲第一工夫,養德以及養賢可也。

    養賢之外,次當養兵。

    我國雖十年兵敗之餘,豈乏人民?但略不動念設施,故人皆不樂爲軍,我國閑遊者最多。

    小臣之意,當先移文八道,爲戶牌之法,盡得漏丁,雖私賤,可以爲軍者屬兵,其餘盡皆收稅,則所徵必不細矣。

    以此皆爲助兵之資,則庶可成形矣。

    《大典》有各道鹽盆漁箭,貿穀補軍資之規。

    我國,八道沿海,皆出魚鹽。

    若稍收拾兵糧,亦豈至不足乎?古者軍興,至有榷酒沽之時。

    況此應行之事乎?至於屯田之事,雖曰設行,而任事者不能盡力,隻貽弊端,而無實效。

    養兵一事,必須更張,然後可以爲矣。

    臣近見朝報,老酋欲爲出來授職雲,顯有窺覘之計。

    雖領二三千騎,來犯我國西邊,萬無抵敵之勢。

    特令大臣,各別論議養兵之事,另加着實施行幸甚。

    」趙守翼曰:「尹承勳所啓之辭,其憂則是,其言則非。

    所謂紀綱,皆出於君相。

    承勳身居相位,所當恢張紀綱可也,但陳弊於上前而已,有若無位者然,甚不可也。

    俚諺相傳,黃喜爲相,金宗瑞爲判書,以事下宗瑞于庭,受朝目雲。

    爲政丞者,使以下宰相,不畏國法,皆三公之不能檢飭而然也。

    朝廷有紀綱,然後外方有之。

    今下官不畏上官,下人不畏官員,稍有厭避,輒爲呈告,書出朝報,無日無之。

    此皆無紀綱而然也。

    李忠元陳養兵之事,臣亦有所懷。

    雖知其難成,不敢不陳。

    近來訓鍊都監,以給保一事,經歲不能爲。

    都監之軍,其數雖未詳知,多不過三千矣。

    中朝一將官所率,亦不如此之少也,而尙不能給,外方軍士,何能盡給乎?國無十餘萬兵,而何可以成形乎?軍數若多,則給保丁夫,亦隨而多矣。

    見存閑丁,雖盡括出,固難充給。

    小臣愚意,私賤之法,隻在我國。

    天生蒸民,賦與必均。

    落地之時,已分貴賤,此甚無謂。

    我國之規,雖甚庸陋者,祖先稍有奴婢,則安坐而享公侯之樂,安有此理?先儒謂井田之法,必於天下大亂後可行也。

    今國勢一髮,雖有奴婢者,亦不敢言,須以中原之法,宰相以下,量給所率家丁私賤,永爲革罷,爲軍可也。

    昔在高麗,置征東行省之時,唐官問私賤之法,欲罷之,其時君相止之雲。

    此皆庸君、庸相之所見,何足與議?今則國運向泰,百度惟新之日,不可固守前日謬規也。

    恢復之事,豈可以談笑揖讓爲之乎?固大有爲可也,而今變生十年,無一可觀。

    如此則雖無外患,內亂可憂。

    況老酋已生窺覘之計,南寇亦有再肆之釁。

    憂虞萬端,而一無可恃,極爲寒心。

    」巳時罷黜。

     10月26日 ○庚寅,上禦別殿,啓覆罪人。

    刑房承旨崔沂,進前讀罪人高德淵、高德濬、甘同推案,〈德淵以奴婢爭訟事,金弘、方進二人,與其弟德濬結縛投水。

    甘同亦以其奴,隨參。

    〉罪當斬,甘同以隨從論絞。

    上曰:「此罪如何?」領事李恒福曰:「渠承服旣已分明,更無可疑也。

    」上曰:「然則依照律爲之乎?」恒福曰:「其罪更無可議。

    」上曰:「當初造意,則德淵爲之。

    德濬似難於德淵,而其罪同,何也。

    」刑曹判書黃璡曰:「此照律時,小臣亦參。

    德濬視德淵,其罪似輕,然比甘同,則不同,故如是爲之也。

    」〈德淵路遇爭訟人,結縛歸家,夜與其第德濬,各將一人,抱石投水。

    甘同隻是隨參者。

    〉上曰:「造意德淵爲之,則似不可同律。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曰:「造意則德淵雖爲,而二人各將一人投水,故其罪同也。

    」上曰:「當初欲殺而攜去者,乃德淵也。

    律文雲:『造意殺人者斬。

    』雲。

    德濬似與此律有異,雖死當絞。

    」都承旨徐渻曰:「小臣昨日,亦疑此律,召律官問之,當初投水時,德淵、德濬,各將一人投之。

    德濬之罪,雖輕於德淵,比甘同則爲重,故照律如此雲矣。

    」左參贊洪進曰:「奴則當聽其上典之指,揮似乎減律矣,弟則不當從而從之,輕重似難分辨也。

    」上曰:「予有一言。

    高彥伯雖有戰功,此則不須言,泰陵之變,彥伯之功不細。

    今二子,俱以死論。

    兄弟豈皆可殺乎?隨從者似當減死如何?」判義禁府事李忠元曰:「小臣之意,亦以爲宜以八議,更議於外可也。

    其兄以嫌怨殺人,其弟以無知之人,豈知爭而不從之理乎?」上曰:「二子一時竝殺似過。

    各言群情。

    況德濬,與造意之德淵,其罪有間。

    更議如何?」李恒福曰:「此事間不容髮。

    大槪造意,則雖德淵爲之,德濬初不幹涉,而及投水之時,則德濬非無救止之事,又從而下手。

    當初高彥伯之功,擧朝孰不以爲美哉?但以此自下擅議爲難矣。

    」大司憲黃愼曰:「李忠元所謂八議,不可用於此也。

    八議,在於其身,豈及於其子乎?殺人者死,古今定法。

    漢高祖約法三章,猶不去之。

    高彥伯親殺人,殺人則不可赦。

    豈有殺人,而可免之路乎?」上曰:「雖殺人,豈無輕重乎?更議爲之。

    」獻納閔有慶曰:「殺人之事極重。

    以其父有功之故,赦其子殺人之罪,慮不無後弊,至爲未安。

    」徐渻曰:「自古免死,不過當身,未有及於其子。

    昔有大功,而犯大罪,當死之人,則或有遺其一子,不絶其祀之時矣。

    況高彥伯之功,不至如此之重,雖無此二人,尙有他子者乎。

    此則不可赦也。

    」上曰:「別無所疑,則依照律。

    」〈史臣曰:「上念彥伯之功,至欲免其子殺人之罪,其不忘勳勞之意,可謂至矣。

    但彥伯,自其子殺人之後,欲免其罪,至以金公諒之三寸姪爲壻,凡可以救解者,必無所不至矣。

    無奈或此之由歟?」〉崔沂又讀罪人具男推案,〈與唐人潛商,不還元價。

    事發之後,拿鞫命下,因爲逃躱,又爲僞造印信,及有旨。

    〉罪當斬,妻子爲孥。

    上曰:「此罪如何?」恒福曰:「此亦無疑矣。

    」上曰:「群意如何?」徐渻曰:「具男之事,臣所詳知。

    當初受唐人之價物,而無置處,死罪一也,聞被拿之命而逃亡,死罪二也,僞造印信有旨,死罪三也。

    一人犯死罪,如此之多,豈在可疑之列乎?」忠元曰:「觀推案,有旨僞造事,極爲兇慘。

    此罪似當不待時斬。

    」上曰:「依此律施行。

    」巳時罷黜。

     ○傳曰:「明日夕講勿爲。

    」〈史臣曰:「經幄之臣,凡於進講之書,皆當預爲硏究旨義,以備顧問可也,而今也,隻以一冊爲目前進講之具,粗習口讀,以爲塞責之地,而棄置餘書,全不顧見,卒然當之,不得已爲草記投入,其何以開導人君問學之心哉?其不職甚矣。

    」〉 10月27日 ○辛卯,以趙希輔爲司諫院司諫,金堯立爲成均館司成,姜籤爲司藝,洪緻祥〈庸暗不合臺官。

    〉爲司憲府掌令,元士立爲晉州牧使,權坰爲寶城郡守,李向規爲務安縣監,宋諄爲洪州牧使,洪可立爲洪州判官,李敏善爲江陰縣監。

     10月28日 ○壬辰,上禦別殿,講《周易》。

    侍讀官趙守翼,進講《頤卦》自初九舍爾靈龜,止大悖義理也。

    講畢,知事具思孟進曰:「臣爲司僕寺提調,考見馬籍,各牧場馬元數,平時則二萬四千餘匹,而亂後隻餘一萬二百餘匹。

    已縮萬四千匹矣,其所餘存者,亦皆不實。

    問國之富,數馬以對。

    馬政如此,極爲寒心。

    砲殺射手及禁軍宣傳官,試才入格者,例以馬帖賞給,一月所用,不下六七張。

    今受帖字,而不受馬者,幾至四百餘匹,何能盡給乎?國馬漸縮,賞給無窮,或三朔通計,或六朔通計,或一年通計,優等者賞給何如?」上曰:「我國賞給,則非馬則他無可給之物,故如此,然量以他物給之可也。

    」大司諫張晩曰:「鄭德珪事,屢日論啓,而未得蒙允。

    渠持來之馬,雖不奪於民,然私爲貿易之際,不無作弊,一島之人,至今唾罵。

    且內乘重任,渠何敢當?請罷職。

    」上曰:「已爲推考,不須罷職。

    」晩又曰:「南邊賊情叵測,方今統制使爲任極重。

    必須得其人以送可也。

    但奪情起復,莫重之事。

    以迷臣之意,此時與幹戈搶攘之際有間,且渠方在悲哀痛楚之中,雖欲設施,必不能爲事。

    今以李慶濬,起復爲統制使,此雖乏人之緻,然慶濬別無成效於南方。

    隻以試可之故,起復於時無兵革之日,事體至爲未安。

    」上謂左相曰:「此言如何?」領事金命元曰:「當初備邊司議薦之時,亦曾慮此,而但無可合者,故不得已爲之矣。

    」上曰:「其次,誰可合者?」命元曰:「外議皆未得其人。

    李德馨謂李雲龍養望,則可用雲,或言不能擔當雲矣。

    」上曰:「千裡之國,隻有一李慶濬而已乎?慶濬若或有故,則誰可代者?豈無其人乎?」命元曰:「外議皆雲,此外無可當之人。

    領相以爲:『成允文似可合雲』,而但此人,太過於嚴猛雲矣。

    」上曰:「備邊司議爲之。

    」特進官尹暾曰:「臣奉使往來嶺東。

    其處以北道人刷還事,民情極爲騷擾矣。

    」上曰:「江原道,今年農事何如?」暾曰:「未秀而早霜,兇荒莫甚。

    聞北道亦然雲。

    兩處皆同,取食無路,故一聞刷還之命,有若鼎沸。

    其中鮑作尤多。

    此輩有同魚鳥,元無定處止接之故,侵及元居之平民,所見可悶。

    此雖不可已之事,別爲處置爲當。

    臣詢問所經一路,人心極爲怨苦,相謂曰:『賊來而苦,天兵來而苦。

    以爲天兵若撤,則可得休息,而到今徭役,更甚於前,殆不可支』雲。

    民爲邦本,民心安而後,邦本定矣。

    今南憂北患,猶未已,而人心如此,極爲可慮。

    朝廷各別講求,使百姓得一分之惠幸甚。

    」命元曰:「民役極重,雖小小貢物,價必倍倍而入。

    民弊之事,難以盡言。

    」特進官韓孝純曰:「臣爲貢案都監堂上。

    貢物磨鍊之數極略。

    國家經費,似不當如是之少,而百姓則以爲,徭役加重雲者,其故何哉?蓋國入一匹布,則民出十匹。

    盡消於中間故也。

    須禁止其弊,乃可爲也。

    不禁此弊,則雖以貊道自處,民必不堪。

    」趙守翼曰:「小臣曾爲守令,貢物之弊,臣所詳知。

    臣爲江西縣令。

    江西,一小縣,而貢物所納各司,幾至七八,而一司所納物目,又不下三四。

    爲守令者,倍徵於民間,而私用其餘,又於上納之時,各司下人,中間阻當,侵責萬端,所納至少,而民弊則多。

    臣之意,貢物所納之司減定,則物目亦減矣。

    今以一物言之,紅花、芝草,平安一道,無處無之。

    此甚零碎,以此邑所定紅花,加定彼邑,以彼邑所定芝草,加定此邑,則國用不異,而民弊則減。

    前者李元翼爲監司時,亦曾以此狀啓,各司下人,利於遍侵,各邑沮遏,竟不行雲矣。

    」韓孝純曰:「亂後出身,其數不萬,而不爲收拾,故渠則甚怨,而國常乏人。

    今以常規,難以盡知其人之賢否。

    須令兵、水使,各薦管下武士,取來京師,倣古時書判之規,先觀容貌,次試文筆,置簿兵曹,以備選用可也。

    古雲:『拔十得五,才不可勝用。

    』豈無其人乎?」命元曰:「雖欲試用,其路極狹。

    」上曰:「我國之人,兵書專不知。

    雖千人萬人,不過馳馬彎弓而已,將才則全無矣。

    」孝純曰:「臣久在外方,亦嘗從事於矢石矣。

    如突擊之際,率領數十軍卒,而勇戰者,則或有其人矣,雖百人統領,運用之人,則未易多見。

    此無他,隻以弓馬爲長技,而無意統大衆故也。

    若讀兵書,則或可因此,而長其智慮。

    如能勸講,選擇用之,則漸有得人之路矣。

    今者差一防禦使、統制使,每患乏人。

    豈無人而然哉?不能擢用之故也。

    且臣往外見之,雖未登科,尙有可用之人,而旣未出身,又無薦用之路,故埋棄遐遠。

    使外方之人,未免鬱積之歎,甚非用人之道也。

    朝廷上仕宦之人,或因奔競而得之,不滿於瞻視者多矣,而以公論言之,用此棄彼,奚其可乎?或令監、兵使薦擧,或令大臣講定規式,以爲引用之路爲當。

    」命元曰:「韓孝純之言極當,但此輩無從可知。

    」持平金悌男曰:「訓鍊都監砲殺手給保,雖不可已之事,至今不能定給者,必有難處之事故也。

    今令各官,抄錄無役,成冊上送,而及其來到,則盡皆有役。

    每人若是,何日可了?以此人心益多騷擾。

    令該司各別變通,隨便行之可也。

    」命元曰:「此言一出,小臣益爲惶恐。

    雖欲行之,各別講求,而終爲難處。

    」悌男曰:「終不可成,則不可不變通也。

    」命元曰:「李德馨亦謂,當初不能卽定,今則人益謀避極難雲矣。

    」悌男曰:「此時不可守常規。

    或令田結,或令家戶,出價以給之,無所不可。

    請令有司,從其便易,斯速爲之。

    」命元曰:「晉州戰亡之人,當初自上,特命褒贈,而或贈或否,極爲未安。

    」上曰:「令該曹察爲之事,何以至今不爲擧行乎?」命元曰:「在鄕之人,或無言者,則未能詳知而然也。

    」巳時罷黜。

     ○正言金止男來啓曰:「內乘鄭德珪,不可不罷之意,臣等論之非一,而尙未蒙允,臣等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請勿留難,亟命罷職。

    」答曰:「已令推考,足以治罪。

    非大段事,不須論之。

    」 ○備邊司啓曰:「伏見平安兵使李箕賓狀啓,老酋送忘自哈言:『欲由滿浦上京城,受本國之職。

    』雲。

    其心所在,委難測度,而僉使金宗得之言,似爲直順,不至乖宜。

    今若再來有言,惟當據前說話,增潤爲辭,曲盡開諭而已。

    至於北道藩胡,上京受職者,其本意,則果因功勞,有此慰悅之擧,今欲以此轉說於老酋,則似不必如是爲言。

    惟當告之曰:『北道之胡,多是零碎小種,且舌我國城底,與土民無異,故或因上京受職,如北道土民之爲者,今汝老酋,則事體自別,旣受天朝之職,則體面差尊,與北道之胡,萬萬懸絶。

    我國旣與接界,則惟當以義相信而已,何敢以本國之職,加於天朝賜爵之人?不惟於汝老酋爲不當,本國亦不可行此之事。

    上國若聞此言,則必當得罪。

    以此言之,汝老酋雖欲受職,於義不可,我國雖欲加職,亦於事體,有所不敢。

    彼此事體,俱係不可,今此來言者,必未詳北道藩胡事體,如彼雲雲。

    』以此措辭,以示其決不可從之意爲當。

    第觀胡中失稔,江邊雜種,因事來往,仰給於我者,意不但已,今雲買賣毛物及宴享之言,未必由於飢饉,而有此雲雲。

    近來江邊,年年兇荒,邊上儲峙,想亦不敷。

    必須令本道監司,多方措置,紙鹽穀物,收儲本府,以爲不時應接之需。

    至於明春,往來胡人,紛然來叩,十百爲群,就食無已,則此亦決非可繼之道,殊非前日約定名數之意。

    更令兵使深思,據理開諭,使去來有節,取食有限,以爲日後可繼之路,亦爲宜當。

    且以金宗得之意觀之,則其欲上京受職者,不過因北胡所言,不量事勢,據情輥請而已,明白開諭,則必當回悟,別無大段難處之事。

    以李箕賓所料觀之,老酋聲勢,已行於北地,本處藩胡,幾半歸服,使我藩籬,日至撤去。

    一面送人緻款西門,已是桀驁兇狡之深計,及今徒衆已繁,聲勢已張,且知我國無力可制,然後便發難從之請,試我深淺,以爲搆釁之端。

    若果如此,其所以應對之間,萬分難處,日後之患,且有不可勝言者。

    已上兩條,皆所當深慮,而今姑難以灼知。

    不日,此賊必當復來,更有所言,往復之間,論難愈久,則自當見其眞意所在,而以彼以此,在我待之之道,不可不嚴密處之,添防守禦之策,更令體察使,措置施行何如?」傳曰:「允。

    」予見則稍異於是。

    老酋聲勢已張,威行於西北,諸胡莫不慴伏,憑陵桀驁,已有難制之漸。

    受上國之職,自稱女眞國龍虎將軍,渠尙不朝天。

    寧有上吾京城,受本國之職之意乎?其視我國之職,如弊屣矣。

    敢如是爲言者,此是詭辭不順之兇言也。

    所謂上京城,得非欲伐汝國之言,而變辭而侮之者乎?所謂忘自哈,乃其副將腹心之胡。

    往來滿浦,豈無他人,而忘自哈者,無故累次來到,卑辭謟說,以驕邊將?此覘我也。

    邊將必落其掌中矣。

    予意西方之事,良可憂哉!此意更察施行,且諭於都體察使,專委策應。

    「 ○聖節使趙挺馳啓曰:「九月初八日,皇上下諭內閣,皇長子封太子,餘四皇子,竝令封王事。

    」入啓。

     10月29日 ○癸巳,行吏曹判書沈喜壽上箚曰: 臣愚陋無狀,往在己亥秋,朝著紛挐之日,忝授本職,行公未閱月,重被儒疏與臺評。

    其羞辱名器,汚衊朝廷,近世所未有。

    當時事情,可謂構捏無形,冤枉莫白者,而其妄觸危機,處事疎脫之失,終不能免矣。

    銓衡之命,又出於千萬意慮之外,何異以新敗之庸將,受三軍之司命,坐緻輿屍之兇乎?六卿之職,孰非重任,而選曹爲尤重。

    必也有德望,而鎭浮俗,有鑑識,而辨人材,有力量,而制橫議,然後可以陶甄一世,升黜百僚。

    臣於向所謂三者,枵然無一近似,徒以聵聵庸才,蝺蝺孤蹤,置之於政席之首,雖欲稍恢公道,以祛偏頗之習,而人誰復信之哉?爲國先務,莫大於用人一事。

    平時尙然,況在今日乎?仕路不得其淸,堂陛日緻陵夷,守令多非其人,民生日就困窮。

    此何等衰亂之巨弊,而以臣駑劣,能有所改紀乎?伏惟聖上,諒臣至情,許遞臣新授職名,以安愚分。

     傳曰:「卿實可合,勿辭,更加盡心。

    」 ○備邊司啓曰:「伏承上敎,其所以攫摘奸贓,先事情者,備悉無餘,與近來自下所嘗憂慮者相符,而卽是本道兵使馳啓之意及本司下條所陳之見也。

    第雖知其情若是其兇狡,今日在我應接之道,唯當因其貌言,而順應開諭,姑不可先自奮臂,唾人笑面,以挑其怒,而促其機也。

    設令萬萬不然,必如宗得所言,不過如是開諭,又且直如箕賓所料,而灼然無疑,亦不過如是應之,以觀所爲,而隨機處之而已,姑不必深辨,而我之氣力,在所當培植,故前啓所謂:『以彼以此,在我待之之道,不可不嚴密雲者,政爲是也。

    』將此事件,備細行移于都體察使及本道監、兵使,凡幹隄備之策,百分措置,更令本鎭,審察情形,得實馳啓何如?」傳曰:「允。

    」 10月30日 ○甲午,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

    侍讀官尹義立進講《頤卦》,自六四顚頤,止是大有福慶也。

    講畢,領事李恒福進曰:「亂後,春秋館史草,隨後修正,幾成完史,而但變初史草,多未及修。

    其時史官,或有存者,而自上以爲落後之人,不可使修正雲,故至今不爲矣。

    渠所記草,他人不得爲之,渠居其任時事,未可使渠修之乎?」上曰:「不可爲也。

    」恒福曰:「頃者上敎至嚴,故以公事場上達未安,今適入侍,故敢達矣。

    」特進官李好閔曰:「小臣扈駕往西路時,史官盡爲落後。

    持平臣辛慶晉引見時,史官未備,堂下文官,隻有小臣,故大臣,令臣入侍,擾攘之時,未得紙筆,空手入侍。

    今欲修正日記,慢不省記。

    親身如此,況他人乎?國可滅,史不可滅。

    此人等雖犯罪,前者旣在其職,令渠修之如何?」同知事沈喜壽曰:「渠所記草,他人必不得解見矣。

    」上曰:「其時所記草,春秋館不爲藏置乎?旣有草,則不必其人之爲也。

    」恒福曰:「春秋館無存矣。

    」上謂恒福曰:「領相,天使當來,而此時紀綱物力,俱爲闆蕩,何以則可以成形乎?極可慮。

    大臣各別率百僚爲之。

    」恒福曰:「西路極爲兇荒,入京前接待極難。

    」上曰:「驛路爲先處置,使毋遲滯,然後可以酬應,何以則可乎?」恒福曰:「平安道,稍爲成形,而黃海道則將絶。

    我國馬匹最貴。

    國之寶在馬,其價極多,而得之亦難,勢難爲立待矣。

    」上曰:「前頭此事最急。

    必先待詔使,然後可及其他。

    上下更加盡心。

    」好閔曰:「今年大兇,百穀秀而不實,而國無救荒鹽穀及常平軍資倉之米。

    雖無別樣之事,民力尙難支也。

    況又有意外之事,而西邊亦可憂,明年之事,不可形言。

    救荒之具,亦爲措置,不可少緩,且每有詔使之來。

    我國凡事,節目太多,隻貽民弊。

    」上曰:「常時節目煩多之弊,卿亦詳知矣。

    」好閔曰:「三國鼎峙之時,有民人焉,有社稷焉,尙能爲國之體。

    今則統合三韓,物力似爲饒足,而漸至殘薄者,其故何哉?亂前豊亨豫大之事,固不足言,傷財病民,亂後尤甚,治兵訓鍊之外,省費節用。

    凡事與物力相稱,然後可以爲矣,而今者進供方物及貢物,依平時例磨鍊。

    此豈恤民之道乎?古者用民力,歲不過三日,而今則不但三月而已,其何以堪乎?且詔使又將出來雲。

    頃日天將滿城之日,則雖有欠缺,彼尙恕之。

    詔使接待,則國有定規,不可減損,民必不能支持。

    不急之事,盡皆節省,以紓民力可也。

    」大司憲黃愼曰:「今年八道兇荒,而詔使又將出來。

    近來我國,以爲稍定,雖可裁減者,尙且盡復舊規。

    況此天使接待之事,則尤不可裁減者乎?若盡從平時之規,則民必不支,萬一臨時裁減,則監司必已爲分定,收合於民間之後矣。

    雖有減損之命,惠澤不及於民。

    若定知其來奇,則豫爲講定所入,頒布於八道可也。

    」沈喜壽曰:「前日黃洪憲出來時,小臣爲洪川縣監,見之本縣,隻定沈松茸三沙鉢,而上納之際,幾費布四十餘匹。

    天使時,百事如此。

    」特進官申湜曰:「紀綱頹廢,下人作弊,雖天使出來,應入之物,能幾何哉?中間作弊之事,則無有紀極。

    元來我國,賦輕貢重,民力多傷於此。

    各官貢物,各有私主人,私相分占,父子相傳。

    本色之物雖好,若無十倍之價,則不得捧上。

    乙亥、丙子年間,朝廷軫念此事,特置正供都監,盡革私主人,渠輩失其命脈,怨咨紛紜,未幾復爲此輩作弊之事,亂後尤甚。

    今方貢案修正之時,痛革中間阻當之事可也。

    近又有天使之來,國家百物匱竭。

    若隻捧本色,則民生豈至重困哉?」上曰:「遠接使作詩之事,予心殊爲未便。

    詩者隻是吟詠末技,而至與上國之人,務爲相勝,極是未安。

    今則欲令一切勿爲,此意如何?」恒福曰:「天使來我國,他無所爲,故爲此事矣。

    」上曰:「間或有酬,則不得已應之可也,至有借述他人之作,而用之時。

    又非誠實之道,極爲未安。

    小國雖見屈於大國之人,有何害乎?」恒福曰:「此有所以然。

    當初天使,必以我國爲荒莽,而及見詩章,頗相賞許,故展轉至此也。

    」上曰:「今時則與前有異,如此等事,一切勿爲可也。

    」沈喜壽曰:「抽栍量田事,今旣施行,雖不可止,如此兇年,又有此事,民間大緻騷擾,潰散相繼。

    今天使又將出來,不可不順民情。

    令監司、守令打量,敬差官之事,姑爲停止爲當。

    」李好閔曰:「如此量田,似無得實,不過糜百姓之財耳。

    」巳時罷黜。

     ○領議政李恒福、左議政金命元啓曰:「伏承上敎,臣等與戶禮曹官相議,則人心頑慢,莫此時爲甚,而財力蕩敗,又未有甚於此時。

    雖百分督責,竭盡心力,其於接待之禮,恐有虧缺,不勝憫慮。

    自前有天使先聲,則勿論日期遠近,必須先差館伴、遠接使、迎接都監堂上、郞廳問禮等官,使之各察其職,預先措置。

    此等官員,似當爲先差出,且令該司,一應接待雜物別蔔定等事,照以舊例,參以物力,爲先詳盡磨鍊,量時行移,刻日催促。

    天使回程,當有謝恩之擧。

    此則似非急急。

    天使雖未入境,如得冊封正報,則急差進賀使,趁卽赴京,乃是前例。

    此亦爲先差出,使之治裝以待爲當。

    若設迎接都監,則上下員役甚多,其爲繁費不貲。

    必須先減諸都監,使之專力於迎接,然後庶可成形。

    雖如軍器別都監之緊關者,不得不姑且停止,其餘校正廳、天朝將官撰集廳等衙門,雖不可一一枚擧,幷與各處營繕,一切權停爲當。

    西方各官,正當往來一路。

    平安、黃海、京畿三道敬差官抽栍及守令打量之事,亦且停止,其餘五道,則姑停敬差官抽栍打量之事,隻依前日該曹公事,令其守令,仍爲打量。

    接待之際,所費甚夥,而方今物力極難措辦。

    反覆講究,未得其宜,唯有一事可助一分之益。

    各道方物,已爲減節,進上之數,雖甚略少,其收合於民,以準本價,則亦極浩大。

    如今各道收合價物,納于該曹,以爲支待之需,平安、黃海、京畿三道,則勿使上納,許令本道,隨宜補用,甚爲便益。

    平時闕門外,大設彩棚,且於街橋各門,亦結彩以迎,今此量行宮之外,地勢偏窄,勢難設柵,且今民力,亦難辦此。

    闕門彩棚,似難爲之,唯於門路,結彩以迎,以爲便當。

    一路驛馬及京中所需驛馬,極難備立,誠爲大憂。

    此外黃海七站及京畿各站一路館舍,蕩然無存。

    前日大軍撤還時,粗設草房,亦極隘陋,本難止舍,而今皆毀撤。

    必須預先措置,可及營建。

    此事非一朝易辦之事,似當預先知委各道。

    凡此曲折,皆係緊急,而稟旨乃行,故敢此先稟。

    」答曰:「依啓。

    闕門外彩棚,此乃皇命之事。

    因地勢從略爲之,似不可已更議施行。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未,上在貞陵洞行宮。

     ○濟州安撫禦史金尙憲馳啓曰:「臣到本州,經旬踰月,而其間一二日外,無日不雨,無日不風,以爲海國氣候,本來如此,無足怪者,久乃詢于儒生故老,則自今年九月以後,恒陰連雨,積月不開,有甚於夏,今盲風大作,晝夜不止,此實近古所未有之災異雲雲。

    臣目見道路浞淖,如春夏霖潦之時,田野之間,秋穀自損,太半委葉腐爛不收,農民束手,處處呼泣。

    飢荒困乏之狀,所不忍見。

    秋而如此,何以卒歲?此地民生之事,實爲矜惻。

    臣竊意,今番逆獄之治,朝廷雖務爲平反,株連根逮者,至今不斷,或未免。

    有若幹橫枉之冤,其中許多緣坐之人,又未必盡知逆謀,而囚繫累日,奄奄將死,島內人心,不能鹹服,以之乖氣緻異,災沴非常。

    不敢知厥咎攸在,前頭撫恤之策,朝廷各別軫念,特垂寬貸之典,庶幾遺民,得保餘喘,抑亦國家少紓南顧之憂。

    」 ○以李好閔爲館伴,李廷龜爲遠接使。

     ○設迎接都監,出郞廳十人。

     ○權憘爲進賀使。

     11月2日 ○丙申,諫院啓曰:「兩西各邑,頃緣天將往來,水兵留住,公私物力,一樣蕩竭,而不幸連歲失稔,流亡相繼,十室九空,今又詔使之來,適當此時,接應支待之際,取辦於民者,色目甚多,孑遺餘氓,萬無支保之勢。

    凡係祭享及其中不可廢之物外,黃海、平安兩道,明年二月上納貢物,令該曹,一切蠲減,以紓民力,特示朝廷存恤之意。

    平安都事洪翼俊,年衰性孱,且無幹事之才。

    當此詔使出來之時,都事多有句管之事,請命遞差,以才望素著之人,十分擇遣。

    」答曰:「幷依啓。

    」 ○禮曹判書李廷龜啓曰:「臣自忝文衡之後,連章乞解,未獲允兪,憂惶憫憊,方欲更瀝危悰,而今者該曹,以臣未蒙遞改之命,擬差於遠接使。

    臣以菲才末學,偶然叨冒,控辭未了,又當此任,旬月之間,輒遭狼狽。

    聞命驚惶,罔知所措。

    臣之不學之狀,前已盡陳,而其於詩學,尤甚荒魯,喪亂之後,益不留意,時時被人牽挽,欲作應俗文字,亦復腐毫莫就,窘拙千狀。

    今若冒受重任,倘遇中朝大手,揮灑盈坐,則其可以不文,袖手閣筆乎?至於被笑於華人,貽辱於國家。

    僨事之後,雖萬被罪譴,亦何補哉?自上恪事天朝,凡幹接待王人,極誠盡禮,選擇儐接,當爲第一件事。

    豈容如臣駑劣,敢爾僥冒?伏願先遞臣文衡之職,且改遠接之任,以濟國事,以安愚分。

    」傳曰:「勿辭。

    且不宜酬唱,以踵謬習。

    但當竭盡吾誠,敬待而已。

    如詩才,何預國事?予意如此。

    」 ○知中樞府事李好閔啓曰:「臣之拙於幹事,最出諸臣之下。

    朝廷已察其實,故筮仕十八年,不曾任以一事,徒竊吹淸班,緻位正卿,每臣以辜恩屍祿,爲愧者此也。

    常時詔使之來,接待諸事,外則遠接使主之,內則館伴主之,其任至重,今則全無前例可裾,實再箚事例,其任又重於疇曩,而民窮財圚,年且失稔,斟酌物力,調適停當,上不悞館供,下不病民力,其事又有什倍之難,決非如臣迂拙,可血指而當之。

    常時接待詔使,所重在於酬唱,故遠接使、館伴,皆先取文翰,今不可酬唱如平昔,則固無待於文翰,而有司誤循前例,徒以臣冒忝提學,而有是差除,是眞無珠而貴其樻,多見其惑也。

    夫料事得宜,在才,使人受己號令,令事得濟,在望。

    以臣之才迂望輕,妄冒重任,恐誤大事。

    伏願將臣館伴之任,亟賜鐫改。

    」傳曰:「勿辭。

    」 ○委官再啓曰:「金福罪狀,他無現出於賊黨各人之招,隻因急唱之言,追後捉囚,亦不憑閱於吉賊在州之時,以辨其同參賊謀。

    急唱之爲誰,事不分明,亦多踈漏之端,故臣等欲實處置,而禦史狀啓,亦不得實狀。

    各人蒙恩之後,恐或有冤,敢爲仰稟,而若以所捧之招觀之,則似涉知而不首之罪,更爲詳議。

    全釋爲難,參酌定罪,惟在上裁。

    」答曰:「依啓。

    」 ○三啓曰:「罪人金福,斷以知而不首之罪,已爲蒙允。

    令禁府照律施行何如?」答曰:「依啓。

    」 11月3日 ○丁酉,備邊司啓曰:「去十月二十一日朝講,大司諫張晩所啓,李慶濬不可起復爲統制使,上曰:『備邊司議爲之』事傳敎矣。

    起復之擧,元非美事,乃出於不得已而爲之。

    唐、宋之間,或有非金革,而起復者。

    中朝末俗之制,雖不知其果合於正禮,而其已行之事如此。

    以此觀之,起復備邊,果不至大叚乖違矣。

    我國風習,於如此等事,極其嚴截,如當無事,而強令起復,則不惟孝子之心,萬萬有所不忍,人之聞見者,亦不以爲盡合於情禮。

    以此,人之處此者,莫不以爲重難。

    方今南北之憂,危在呼吸。

    以隱憂言之,則甚於金革之日,而以目前之事言之,則姑無朝夕對壘戰鬪之事。

    人之泛論者,擧皆曰:『時無兵革,而強令起復,於禮未安』雲者,亦不可謂無所見也。

    伏覩李元翼狀啓,萬一北報至,朝廷自朝廷,不待元翼啓請,而催使慶濬,刻日登程,馳赴西路雲雲。

    此亦慮後之深計也。

    慶濬之赴西,必在於變生之後,今日之統制,方急於待變之時。

    南北形勢,則南方果重於北邊,而受任緩急,則待變差緩於赴戰。

    姑依元翼狀啓,令慶濬治裝待變,竢有聲息,馳赴西路。

    統制使別差他人,則果無無時奪情之嫌,而亦爲有用於緩急。

    如此處置,極爲順便,第統制之任,非人人所堪,必須才略威望兼備者,然後乃可以堪。

    前日本司,反覆詳議,未得其人,不得已依體察使李德馨啓辭爲之。

    今日所論,亦不出於前日所見,更與德馨相議,參酌處置何如?」傳曰:「允。

    」 11月4日 ○戊戌,憲府啓曰:「詔使來臨,迎接禮重。

    苟力所可及,則宜無所不用其極,而第今兵火之餘,物力蕩竭,中外同然,將無以成形。

    闕門設棚,雖已議停,而如街橋各門結彩及輪車雜像等事,尙依舊例。

    以今日財力,決難辦出,若專責市民,則亦所難支。

    雖係皇命之事,豈可不爲隨時量力,而爲此不可爲之擧乎?況迎詔之儀,惟在盡其誠敬而已。

    此等浮文,實是末節。

    前日司天使之來,亦不能倣行前例,而天使不以爲怪,未嘗一言及之,蓋知我國殘破,勢有所難行故爾。

    今日寇賊雖退,而物力之殫竭,反有甚於往年,天使之時,不可有所增加,以貽巨弊。

    請更議大臣,迎接之儀,一依司天使時例施行。

    」答曰:「不可。

    」 ○三省推鞫委官金命元啓曰:「高鳳儀等〈濟州人,逆賊辭連者。

    〉雖出於德裕、挺傑兩賊之招,而當初庭鞫時,勿令拿鞫,命禦史推覈,臣等已服聖鑑之洞燭矣。

    今見金尙憲狀啓,鳳儀父子,被誣冤枉之狀,更無可疑。

    高鳳儀父子及古令、金秦、應連等,似當幷爲分揀。

    敢稟答曰:」分揀。

    「 ○兼慶尙等道都體察使李德馨意,從事官來啓曰:「萬軍門回還時,至開城府,寄諭帖於臣,令譯官分付曰:『我雖回去,仍管經理之任。

    朝鮮如有邊報,則報我使知。

    』雲。

    今此賊使來試之事,所關極重,而臣適任於邊上,目覩其事,譯官之歸,因便呈稟。

    其於請遣委官,〈吳宗直也。

    〉似不無所益。

    惶恐敢稟。

    」傳曰:「允。

    」 11月5日 ○己亥,遠接使李廷龜啓曰:「受命擯接,貴在誠敬,文章酬唱,特是繁華盛時之故事。

    求之以緻敬盡禮之道,則誠爲謬習。

    聖諭所及,實出於常情之所未料。

    臣惟當祗奉嚴命,奔走登程,竭盡誠意,檢飭一路,接待諸事而已,第臣四五年來,連忝禦前之任,昵陪賓筵,歷觀天將接待之難,異於凡人。

    至於詔使,則多是學士達官,地分淸切,風稜澟烈,其自處之道,遇我之禮,與臨戎將官,氣象自別,而在昔昇平,我國之接待詔使,極其尊崇,詔使之禮遇我國,不甚衰薄,時則物力豊亨,事事稱情,儀式璨備,禮貌無缺,彼此交懽,未有虧損。

    今則天朝之責望於我國者甚隆,我國之所以接應者甚懈,前後將官軍兵,爲我國辛苦者,未免爲怠事之臣,厭久而慢待,許多接伴之官,或以庸流武夫,多被其嗤辱。

    天朝之賤薄我國衣冠,至於撤兵之時而極矣。

    今之詔使雖非前日之將官,所帶之人,必皆舊來之家丁。

    詔使之自處,亢於將官,軍丁之使氣,甚於前時,而西路之人,慣於例待,凋殘玩愒,心事解弛,則臣雖竭誠焦思,終難濟事。

    今日之待詔使,不甚難乎?以如此之勢,如此之時,而當之以最迂最拙之臣,深恐僨事辜恩,以負聖上至誠接待之義。

    受命憂悸,夜不能寐。

    臣欲擧此情,再有呼籲,而寒日長程,迹涉厭憚,徊徨屢日,不敢更煩。

    今將收拾行李,剋日取程,區區所懷,不得不畢陳。

    伏願嚴諭三道監司,另加申飭,俾無一事違悞,以重體面,以濟大事。

    」傳曰:「下諭事依啓。

    」 ○出諸州迎慰使。

    以李好閔爲義州,黃璡爲安州,吳億齡爲黃州,申欽爲平壤,韓浚謙爲開城府。

    以李睟光爲都司迎慰使,樸東說、洪瑞鳳、洪命元,爲遠接使從事官。

     11月6日 ○庚子,戶曹啓曰:「國家凡有別例時急之用,不得已分定諸道所産,責納支過,而守令之勤慢有異,方伯之弛張不同,每緻上納參差不齊,或有沒數不納者。

    納者奚罪,否者何功?況所謂未納者,不是初不收合於民間,或過時收合而仍留本邑,或上送而未及期限,色吏等彼此符同,不納官司,皆未免花銷之歸。

    其取於民則一也,不爲公用者居多,好生可惡。

    頃因天將支待,國恤所用,別蔔定於諸道者,多有未收之數。

    此等之物,置而不問,則天使時支用之物,今雖別定,使之急急上納,不無如前未收之弊。

    臣等之意,前日未收,爲先催促,所用參酌,不足之數,適中磨鍊,責納有制,則少祛民間多數別徵之弊,庶無各官如前未收之習。

    如是爲之,而趁不上納方伯以下,重罰隨之,可以濟事,然天使所經三道,則亦不可全然責納,隻以他處所無之物,就其元定之數,收納三分之一,其餘姑勿催督,更議處置,他五道,則準數督責,似爲便益。

    此意行移諸道,一邊査考未收多少,一邊差官刻期領送爲當。

    」傳曰:「允。

    」 ○閔善爲承政院左承旨,柳拱辰爲右承旨,洪慶臣爲世子侍講院輔德,鄭恊爲議政府舍人,李卿雲爲戶曹正郞,尹民逸爲禮曹佐郞,呂祐吉爲成均館直講,〈祐吉,性軟熟無圭角,故長得好官。

    〉姜弘立爲典籍,成晉善〈善言論,好權勢。

    〉金壽臣爲靈巖郡守,曺允祉爲高山縣監,許鑏爲新昌縣監,權曄爲鎭川縣監,李好義爲平安都事,呂大老爲忠淸都事,趙庭堅爲高山察訪,趙震男爲魚川察訪,樸孝誠爲延曙察訪,柳穡爲戶曹佐郞。

     11月7日 ○辛醜,諫院啓曰:「頃緣國家多事,少效微勞,輒通仕籍,倖門大開,官方混淆,同朝之士,羞與爲列,有識之竊嘆久矣。

    承文院寫字官書員之輩,自大駕住西之時,積有勤勞者,果不無其人,其他立役未久,效勞日淺,而因緣圖囑,濫竊東班正職者亦多,目今現在衣冠之列,至於十餘人。

    酬功報勞,自有相當之賞。

    不必以下賤冗雜之類,濫陞仕版,以辱名器。

    請其中勤勞最著者外,幷令吏曹,一一汰,去,今後書員,勿許東班除職。

    司僕寺判官全龍,本以賤隷,濫授太僕重任,衣冠之羞辱已多,而且有麤鄙之事,一寺下人,無不唾罵。

    請命遞差。

    」答曰:「旣爲東班敍用,時無所犯之罪,何必汰去?今後勿許東班除職事,依啓。

    全龍以功勞除授,不須遞差。

    推考。

    」 11月8日 ○壬寅,卯正,上禦別殿,啓覆罪人。

    刑房承旨崔沂,進前讀罪人趙祉、愛春推案,〈趙祉則通奸士族婦女,愛春以士族婦女失行。

    〉罪當絞。

    上曰:「此罪如何?」領事尹承勳曰:「看渠招辭,初爲倭賊所擄,又爲唐兵所汚。

    雖已失行矣,若隨去其父母之後,當以處女自處,而淫奸趙祉,不無其罪也。

    」上曰:「群意如何?」洪山君得曰:「愛春,是臣兄之孫。

    當初被擄於倭賊,棄去之後,下去藍浦縣地,依其三寸家,聞京城賑濟之奇,始爲上來。

    其時豈爲兩班貌樣乎?負薪汲水,無不親爲,又爲唐兵所誘去。

    渠旣爲常人,安有安靜之心乎?雖不無與趙祉相奸,但其事始終如此。

    臣所詳知,故敢達。

    」知事具思孟曰:「見發而承服,似當依律。

    」吏曹判書沈喜壽曰:「當初雖汚於倭,然尙以處子自處,則似不免處子誘引之罪。

    」上曰:「依律施行。

    」崔沂又讀罪人安繼男推案,〈相鬪殺人。

    〉罪當斬。

    上曰:「此則何如?」承勳曰:「以推案觀之,則更無可疑矣。

    」上曰:「群意如何?」喜壽曰:「其時打殺之事,閭閻間昭昭言之。

    」上曰:「別無可疑乎?」承勳曰:「別無疑矣。

    」上曰:「然則依律施行。

    」辰時罷黜。

     ○備邊司啓曰:「統制使所管軍務及所帶下人,不比他將草草成陣之類,非威望素著者,決不堪當,而又須習於水軍者,然後臨事免緻乖違齟齬之患,故長於陸戰者,亦難以猝然代之也。

    前此本司反覆詳議,未得恰當之人,乃議于李德馨,如是啓之矣。

    今雖更議,不過如前所見。

    李德馨之意,亦以爲此外,未知有可當者雲。

    蓋雲龍,壬辰變前,以宣傳官坐罷,爲南邊堡將,壬辰之變,不從主將沈船之令,因以積功超陞。

    其爲門地,雖不詳知,其父友曾,經守令雲。

    非如近日崛起之類,故以雲龍先薦,而次及柳珩,初非以此兩人爲一一恰當,而萬無他欠也,蓋出於不得已而薦之也。

    敢啓。

    傳曰:」李雲龍、柳珩孰優?柳珩亦可加資而除授。

    此意問于體察使。

    「○又啓曰:」兵曹啓曰:『今此逃兵陳夢龍、胡應龍、陳得楊三人等,已爲取招,今將差官押領,交割于鎭江府矣。

    似聞此人等,曾在釜山,當賊使來到之日,假作夜不收行計之人雲。

    此事我國,時未咨會於天朝衙門,而此人等,徑先拿解,則問及淹留曲折,彼必一一說出,天朝未悉應變本情,必爲怪訝。

    似不可容易入送,令備邊司議處』,傳曰允事傳敎矣。

    今此逃兵四名,若徑先拿送,而說出邊上所爲之事,則果未便穩。

    姑令放還于所往之處,俟後日他逃兵解送之時,一樣處置爲當。

    敢啓。

    「傳曰:」允。

    「 ○遠接使李廷龜啓曰:「酬唱則勿爲之命,而亦不可全然不爲之緻念。

    臣本不解詩。

    幼學權韠,〈韠,故參議擘之子。

    文辭艶逸,有長於詩才。

    〉長於詩才,竝爲帶去。

    前亦有例,且係勸奬,故敢啓。

    且詔使必問我國虜情倭情及防備形止、許和便否。

    竝令廟堂商確指揮,俾無臨時失對之患何如?」傳曰:「依啓。

    」 ○李安訥,爲遠接使從事官。

    〈洪命元適有故不能行,代以安訥。

    安訥,荇之曾孫,文章有乃祖風。

    〉吳允謙,爲問禮官。

     11月9日 ○癸巳,備邊司啓曰:「李雲龍,有局而性緩。

    柳珩,氣銳而當事盡誠。

    以目前察任言之,柳珩優矣,唯以其履歷太淺,故欲養望以俟後日,而以雲龍爲先矣。

    今承上敎,更問于李德馨,則柳珩之察任,旣有顯效,斟酌招授,唯在上裁雲。

    敢啓。

    」傳曰:「柳珩,統制使差下。

    」 ○京畿監司沈友勝馳啓曰:「今月初八日,龍仁縣地震,自北向南,有聲如雷。

    變異非常事。

    」入啓。

     ○韓浚謙爲兵曹參判,吳億齡爲同知中樞府事,申欽爲弘文館副提學,金堯立爲尙衣院正,李軫賓爲繕工監正,元彧爲刑曹正郞,李久澄爲刑曹佐郞,高曦爲軍器判官,樸承宗爲龜城府使,金玄成爲楊州牧使,柳珩爲慶尙右道水使兼統制使,〈特加嘉善。

    〉李士郁爲鐵山郡守,李彥佐爲橫城縣監。

     11月10日 ○甲辰,禮曹啓曰:「伏見《香山謄錄》,三年後納妃之事,則明有可據,而自某月始爲禁婚,自某月始爲揀擇等項節目,則亦不分明。

    但章敬王後少祥後,翌月傳敎曰:『大臣以爲,中位不可久闕,須預擇處女』雲,則冊立雖在於再期之後,選擇必在於其前。

    請自今月十一日爲始,京外一切禁婚事,掛榜知委,且令五部及各道處女單子,急速捧入。

    此外節目及定限,則憑考規例,更爲稟旨擧行何如?大臣之意亦然。

    敢啓。

    」傳曰:「允。

    自十四歲以上,且選擇時,着在家常服之服,愼勿着奢侈之衣事,幷預爲知委。

    」 ○忠勳府啓曰:「親功臣身死,則勿論爵秩高下,例爲禮葬,而頃因臺諫啓辭,姑爲停止矣。

    今者淸川君韓準,卒逝於喪中久病之餘。

    家計闆蕩,將無以襄葬雲。

    極爲矜惻。

    禮葬,則雖不得爲之,然勳臣送終之禮,載在法典,而專廢不擧,亦似未安。

    請令一路護送,所在官煙戶,量宜限日題給。

    且禮葬發引諸具,已爲措備行用,令該司許用,以示國家優待勳臣之意,似爲得宜。

    令該司參酌定奪何如?」傳曰:「允。

    」 11月11日 ○乙巳,誕日。

    〈前者誕日,則戚裡之家,多獻飮食,率以爲常。

    今年,則自上特禁不受,至差備門外,皆不得入,而還歸矣。

    ○初,諫院上箚,陳時弊中,有宮禁不嚴之語。

    其後右議政尹承勳入侍經席,又言之。

    上曰:「外間至以我爲受賂耶?」自是痛禁問安婢,使不得通,唯王子駙馬之家外,其餘皆絶矣。

    〉〈史臣曰:「宮禁不嚴之言,其爲聖明之羞辱大矣。

    前此左右,未有以言者。

    爲臣子者,均有罪焉。

    若使此後,自上每事如此,則其盛德可少疵哉。

    」〉○二品以上,〈判中樞府事李德馨,爲班首。

    〉及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 ○諫院啓曰:「有勞則酬之,不稱則舍之。

    竈下中郞,連車補闕,何莫非一時酬勞之擧,而傳諸史冊,貽笑至今,誠以名器至重,不可以汚辱也。

    請司僕寺判官全龍,極命遞差。

    」答曰:「不可。

    」 11月12日 ○丙午,憲府啓曰:「司果李堉,以京畿左道災傷敬差官,巡審列邑之時,不能檢飭下人,緻令作弊,虧損體面,貽笑一道,聞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奉常寺正尹明善,以平安道災傷敬差官,下去之時,濫率掖庭侍衛之人,中房稱號,貽弊列邑,冒法行私,無謂甚矣。

    請命罷職。

    軍器寺僉正李策爲人愚妄,到處貽笑。

    武庫之任,決非所堪。

    請命遞差。

    」答曰:「中間作弊,虧損體面,貽矣一道雲,何言耶?尹明善、李策事,依啓。

    」 ○洪緻祥回啓曰:「書吏及中房等,泛濫作弊,各面委官書員等處,多所徵索。

    敬差官李堉,卽黜中房,而欲治罪書吏,則其書吏反加面辱於敬差官,而終不得嚴刑治罪,以虧體面矣。

    」答曰:「知道。

    依啓。

    」 ○兵曹啓曰:「平時自上迎詔時,侍衛軍士,以左右廂各五衛,前後射隊,各三衛磨鍊,故上番軍士外,必徵兵於忠淸、黃海、江原、京畿等道,迎詔禮畢,卽爲罷遣,乃是格例。

    自亂後,一應擧動時,以訓鍊都監隊伍軍侍衛,至於天朝大官迎接時,皆用此規,而今此迎詔大禮,則事體與前自別,似不可苟簡。

    依平時例,徵兵各道,以備廂衛而扈衛乎?依近規用都監軍扈衛乎?敢稟。

    設使迎詔時,隻用都監軍侍衛,兩天使、各差備應入之軍,多至五百餘名。

    以數少上番軍,勢難推移差定,似當從略徵用。

    敢此幷稟。

    」傳曰:「本曹酌處。

    」 ○禮曹啓曰:「中外一切禁婚事,今日爲始,已爲掛榜知委。

    庶孽、下賤,當不在禁婚之中,而如宗室之女、姓李之女,寡婦之女、及未禁婚前,已爲納幣者,前例不爲捧單子,故本家呈本曹,本曹憑閱許婚雲,此言出於傳聞,非謄錄可據。

    臣等之意,宗室女、姓李女、寡婦女,則分明易知,雖許婚可也,至如已納幣之人,則雖不可捧單,而若使呈本曹許婚,則不無混淆紛擾之弊。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允。

    不多月間矣,已納幣人,姑爲幷禁,俾勿紛擾,不妨。

    」 11月13日 ○丁未,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至於有識士大夫,亦不免此習,極爲寒心。

    一自大婚命下之後,京外士族之家,婚嫁紛紜,猶恐不及,已爲未便,而忠勳府都事金虎秀、尙瑞院直長宋敬祚,乃敢於禁婚之日,促其婚期,冒夜行禮。

    其不有邦禁,恣意忘行之罪大矣。

    殊失人臣之義,不可不隨現重治,請幷命罷職。

    」答曰:「依啓。

    」 11月14日 ○戊申,戶曹啓曰:「今此天使之來,出於不意。

    內外物力,一皆蕩然,而接待之事,不容但已,則斟酌應用雜物,分定各道外,責辦於市上者居多,故市民等,欲於京城家戶,收合布物,以助其用,將此意,節續呈訴于政府及備邊司,備邊司接狀送于本曹,使之議處。

    昨日備邊司,大臣會坐時相議,則以爲:『渠等所訴,實出悶迫。

    詔使接待,事體重大,雖在平日物力有裕之時,該司遺儲之物,不足以供用,必須別蔔定於諸道,又貿市上,僅僅支過。

    』今則該司旣無所儲,外方一樣蕩竭,雖有分定之物,亦不得依平時爲之,勢將專靠於市上,而價物亦無出處。

    無價責徵,市民奚罪?試以外方言之,天使支待雜事,皆從民結,辦出米布以應之。

    同一民也,獨於京居者,何惜一匹之布,不恤經費之窘乎?依民情,勿論公卿士民,令漢城府抄出家戶,每戶出五升綿布一匹,當部官員,領納于司贍寺,以補萬一之用,其中獨女及篤廢疾人,勿令責納,觀其納布多少,如有足用之勢,則外方分定雜物中,難於猝備,而可以貿得於市上者,量數蠲減,以除外方一分之弊宜當。

    敢啓。

    」傳曰:「市民等,欲令都人戶出布子,以助國事之急,此不過分其勞、共其役之意,而己所不欲,反嫁於人,以開無前之例。

    計田出布,雖是科外之弊,旣墾國之土田,雖或徵布,猶有可諉,都民則異於是,除市民逐末壟斷者之外,或工匠之輩,或奔走服役之類,僅依輦轂之下,或計口而食,或待而擧火。

    尺布鬥粟,豈能易辦?今若每戶出五升綿布一匹,人之貧富不同,自富家視之,滄海之一粟,自貧戶視之,不啻千丈之火浣布,每戶徵布,不可支矣。

    且以朝官言之,今之朝官,雖紗帽籠頭,其中已枵然,家無擔石之儲,祿且未及,反徵布子,所傷非細。

    今此啓辭,予以爲不可行矣。

    抑國有窘急,則不能無權時之道。

    在先朝救荒之時,令民納粟補官,或償以某物,不獨先朝,在昔亦然。

    今詔使來臨,而民窮財盡,不能措辦國中豈無富民?若許令納布納粟,或補官,或償以某事,以濟一時之急,此則未知如何?今雖納粟,必不如頃日蒼黃時虛僞奸濫者之爲,第未知其可行當否。

    今因啓辭,幷及之。

    」 ○行都承旨徐渻啓曰:「臣伏聞,平時則都承旨,與禦前通事,撰定對詔使,當爲問答之語,入啓稟定,以預臨時酬酢之助雲。

    今也,詔使之所可問者,我國之所以爲答者,與昔大不同,兵亂以後,我國書籍,皆爲唐人所齎去,制度典憲,無不詳知,前之所諱者,或有今不當諱者,而或問平壤、島山、倭橋等處,戰功形勢及文武各衙門賢否與功績,則頃刻往復之間,雖有應猝之才,亦難以劑量重輕。

    萬一失辭,則所係非細。

    小臣與禦前通事,預爲議定問答條件,撰成一冊子,預先入啓稟定。

    且爲齎送于遠接使處,如有所問,使之依此答述,則彼此無異同之歸,而亦免倉卒失對之患。

    敢啓。

    」傳曰:「允。

    」 11月15日 ○己酉,恭僖大王忌辰。

     ○是夜三更,月食旣。

     11月16日 ○庚戌,平安監司許頊啓曰:「鹹從地去九月十二日地震,十月二十七日又震,同月二十九日初昏後,兩度震,同月三十日未時震,戌時二震,變異非常。

    」事入啓。

     ○義州府尹崔濂馳啓曰:「本月初十日,鎭江城守堡官送帖。

    『昨接邸報,十月二十二日,奉旨差翰林科臣各一員,赴貴國。

    齎冊封東宮詔書,約月盡可渡江』雲雲」事入啓。

     ○收京城戶布。

    戶曹又啓曰:「京城戶布,不可收用事,伏覩聖敎,體下之誠,出尋常萬萬,臣等無任感激之至。

    不敢更有所陳,但詔使行期迫頭,外方分定之物,知會未久,各樣物件,不是儲在。

    水營及各官之物,將分定而責辦於民間,收合之際,動經數旬,難辦之物,必至經朔。

    若專靠外方上納,難以濟事,必須自京先爲措備。

    目前易於收合者,莫如京城收布之事,除尤甚貧殘下戶及外方客宦禁軍,其餘實戶,收合若幹,亦可以盡在下之誠,濟國事之急,誰敢有不肯者乎?臣等非以此爲無弊可行之事,蓋出於事勢之悶迫,而爲此不得已之擧也。

    試一爲之,欲救燃眉之急而已。

    前者大臣之議,亦以爲然。

    惶恐再稟。

    」傳曰:「允。

    」 ○遠接使李廷龜啓曰:「平時儐接之臣,與詔使相接之禮,自有規例,相見於廳上,對坐於交倚,其相遇事體,略如賓主,亂後大小將官,以接伴使爲陪臣,雖以相臣爲使,隻得拜見於階上,其餘則皆爲庭見。

    詔使若不追尋舊例,隻訪頃日將官,待陪臣之禮於所帶之人,則所帶之人,卽皆前日將官之家丁也。

    必以前日所慣見者告之。

    臣欲依其所言行禮,則平時接待禮貌,將自今卑薄,臣欲與之相辨,則抑恐有傷於體面。

    未知何以爲之?至於正使,則稱上大人,副使則稱副大人,乃是舊例,而亂後將官,我國皆稱老爺。

    此亦何以爲之?事雖微細,關係後日儀式,請令該曹,議大臣定奪。

    」傳曰:「當一依舊例然議定。

    」 ○李尙信爲戶曹參議,姜籤爲議政府舍人,李瑩爲奉常正,鄭穀爲成均館司成,李湜爲訓鍊院正,李應彪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成晉善爲弘文館副校理,尹民逸爲刑曹正郞,姜弘立爲工曹正郞,尹煌爲禮曹佐郞,權暐爲工曹佐郞,申橈爲兵曹佐郞,金昌一爲高山縣監,蔡吉先爲新寧縣監,元彧爲加平郡守。

     ○同知敦寧府事柳希霖卒。

     11月17日 ○辛亥,上禦別殿,引見遠接使李廷龜。

    上曰:「卿如此寒節,何以遠行耶?」廷龜曰:「小臣以不才,冒忝重任,必不堪當,而前後陳啓,未得蒙允,黽勉行公,不意又逢詔使之來,深恐僨事,極以爲悶矣。

    」上曰:「豈有是乎?但詔使遲來,則猶可爲也。

    若以爲頒詔不可逾年,冬前急速出來,則諸事必未及措,極慮。

    」廷龜曰:「外間亦有此疑矣。

    小臣受命之後,卽欲發行,而未得的奇,故暫此等待矣。

    且前者天使之出來我國,稀有故,一聞其奇,則大小臣民,盡皆驚遑,而其時物力全盛,事事稱情,儀式璨然,接待甚易,今則物力儀式蕩然,而十餘年來,慣待天將,雖聞天使之來,恬不動念,一路館站,亦皆未及造成。

    如此等事,雖百分檢飭,勢難周旋。

    天使雖新出,而帶來家丁,則必皆前日之出來者,應多徵索之弊。

    今番則似與前日之天使,有異矣。

    」上曰:「此則在天使之如何。

    當身若緊,則頭目必不如此,當身若緩,則雖以學士爲天使,而頭目輩,亦爲作弊。

    前日黃洪憲時事可鑑矣。

    大槪何以待之?空爲念慮而已。

    必須以至誠將之可也。

    昔者嘗聞,許國天使出來時,嗜食酪粥,一路到處,每持此器而食。

    嘗到一站將食,而忽還捨。

    及撤出之後,怪而視之,則將少許酪粥,被其前面,其下則他粥矣。

    我國凡事類此,卿須十分檢擧。

    且一路女人,一切不可執役。

    予嘗接待唐人見之,女人負兒,而應供廚房,兒啼之聲,至徹宴廳,極爲混褻。

    各別禁斷可也。

    」廷龜曰:「供億之事,自然支過,館站之事,極爲可悶。

    」上曰:「前日邢軍門等大衙門入歸時,何以爲之。

    」廷龜曰:「其時,略設草家,而過後不爲修補,盡皆毀撤雲矣。

    且禮貌間事,前日則遠接使,雖行拜禮,天使亦爲答揖,略如賓主之儀,亂後,雖小小將官,皆以陪臣待之,盡皆淩侮。

    頃日邢軍門出來時,政丞以陪臣往見,則令拜於階上,且問識字否,其輕侮如此。

    天使若問古規,則當與陳辨,若隻聞近日之事,而欲行之,則未知何以處之也。

    」上曰:「事若甚難,則未知如何?當初必須辨論可也。

    今若行之,則後每如此,不可不辨。

    」廷龜曰:「小臣踈漏,應接一事,尤不能周詳,以此人常笑之。

    不可當之事非一,而此尤可悶。

    且酬唱勿爲事,前有傳敎,極爲允當矣,彼若強之,則將如何。

    」上曰:「若強之則爲之可矣,然必辭不獲已,而後應之。

    但不可與爭勝也。

    前日徐居正爲遠接使,沈彥光爲館伴時,皆製詩先呈,甚不可也。

    」同副承旨申渫曰:「外議以爲:『全不酬唱,亦似未安雲。

    』大槪尊者,使爲卑者,豈可不答乎?且文字之間,或有得其懽心者。

    詔使東遊,不無誇張之意,而此等事,索莫專廢,則恐不可也。

    」廷龜曰:「小臣四五年來,連在苦務,未嘗開卷,加以小有所歸,精神輒昏茫,應接之外,又爲酬唱,必不能堪,極爲悶慮。

    」上曰:「以卿之才,豈至此乎?但凡接待之事,何以爲之?此可慮。

    」廷龜曰:「前例,雖任外官,如或能文,則啓請上來,而似爲煩瀆,故未敢啓達矣。

    以製述官,請隨後入送如何?」上曰:「誰人乎?固無妨。

    」廷龜曰:「年少人中,海運判官許筠,非徒能詩,性且聰敏,多識典故及中朝事。

    楊州牧使金玄成,年雖衰,亦有詩才,且善書,欲令隨後入來矣。

    」上曰:「唯卿所欲。

    若欲率去,則何難之有。

    」廷龜曰:「一路館站,或有廢而不修者。

    前日龔用卿出來時,作《使朝鮮錄》,道路裡數及我國儀註,盡皆載錄。

    天使必覓見而來,或以此爲問,則何以答之?」上曰:「亂後,與前有異,對答似易。

    」廷龜曰:「我國近來,接待天將時,一將官,常差上副使。

    今此兩天使,隻差一使,此雖前例,臣才不逮人,若此等事,破格爲之,接待之際,可得周旋矣。

    」上曰:「問于大臣。

    但若値性緩之人,則極好,若値性緊之人,則極難極難。

    且冕服,不久當爲出來。

    若來,則如迎詔之時,自上當卽着出,未知朝官,亦已備朝服乎?廷龜曰:」前常啓下知委。

    而未備雲矣。

    「上曰:」此不可不爲。

    予常爲私慮。

    政院不爲分付乎?「申渫曰:」已爲下令,而未能準備雲矣。

    「上曰:」此事不可泛然爲之,且非一二日可辦。

    頒詔之日,百官又不可落後,更爲申明可也。

    「廷龜辭出,上賜布袱,〈裹豹皮一令及獤皮耳掩一部。

    耳掩則曾經上所服禦之物也。

    〉且曰:」卿,寒節好往。

    「午時罷黜。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李恒福以爲:『行禮之所當引古爲證,要得歸正。

    至相稱之語,雖稱老爺,自無所妨。

    』左議政金命元、右議政尹承勳以爲:『詔使之於我國,以禮相接,故其遇陪臣,如賓主之禮,東征將官,以軍中之禮相接,故本國陪臣,有庭參之禮,其事體所以不同也。

    學士科官,奉使外國,必訪問相接,已行之禮而爲之,恐不以家丁之言,有所低昻也。

    設使欲依將官相接之禮,遠接使當明白相辨,一依舊例,似無所妨。

    』雲。

    敢啓。

    」傳曰:「允。

    」 11月18日 ○壬子,憲府啓曰:「迎接詔使,此實莫大之禮。

    凡在廚傳供帳之事,所當悉心措辦,而苟力有不及,則豈無參酌變通之宜乎?若曰:」竭一國之力,至於澌困,而不暇顧雲爾,則無是理也。

    今此詔使之來,適値蕩竭兇歉之日。

    雖欲略倣平時接待之規,稍加裁損而爲之,猶患難辦,而竊見有司磨鍊之數,反過於乙卯詳定式例。

    指其一事言之,則天使床排,明有舊圖,而所加之數,多至八器。

    其他濫備,據此可知。

    且如一路各站,供奉諸具,所費不貲。

    或有不緊於實用,而浪費民力者,亦豈可盡依前規乎?至於各道,別定雜物,無有紀極,以今日民力,決無辦出之路。

    事勢至此,極爲悶迫。

    請命有司,更爲酌定,一依乙卯詳定式例施行,其中節過難得之物及不緊於實用者,竝令裁減,凡幹需用,一切務從省約。

    以紓窮民一分之力。

    靈巖爲郡,物衆地廣,且在沿海關防之地。

    新郡守金壽民,爲人庸劣,撫摩保障之任,決非所堪。

    請命遞差。

    「答曰:」不可遞差允。

    「 ○吏曹啓曰:「懷才適用之士,初不在登第與否,而亦未必皆在京輦之下,故國家用人,南方之士居多焉。

    然深村窮巷之中,不無晦迹不售之人,而若有窮經脩養孝謹著聞之人,則又不可不急急收用。

    依經筵官啓辭,令監、兵使,廣加詢訪,啓聞錄用,誠爲今日之急務。

    事係重大,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法典有初入仕薦擧之規。

    苟能謹守國典,而絶其徇私之習,則不患不得其人矣。

    今此啓辭,其意則甚好,第觀自前未免虛僞。

    規外之事,難以輕擧,姑置勿施。

    」 11月19日 ○癸醜,憲府啓曰:「迎接詔使,其禮莫重。

    竊觀有司磨鍊之數,反過於乙卯詳定式例。

    其他濫觴,據此可知。

    且如一路各站供奉諸具,其費尤廣,苟不急急變通,萬無支吾之勢。

    請命有司,就乙卯詳定式例,更爲參酌裁定,凡幹需用,務從省約,以紓窮民一分之力。

    」答曰:「接待詔使,一國大事。

    當極頑之日,乃倡此說,必將慢待後已。

    今次視舊,已多減削。

    一路接待之規,則前謄錄取來酌處事,已傳于都監。

    」 11月20日 ○甲寅,憲府啓曰:「臣等。

    伏覩昨日聖批,有以仰見聖上,尊皇命、敬王人之盛心也。

    凡在瞻聆,孰不感激?中外大小之臣,必將奔走竭誠,仰體聖意之未暇,豈敢少有所怠緩?抑日後慢待,罪在有司,而目前濫費,害及民生。

    參酌裁減,何妨於尊敬之義乎?乙卯式例,乃是國家全盛時所詳定者。

    雖曰從簡,而以今日物力,尙難一一遵行。

    況都監磨鍊之數,或有過於前規者。

    其爲濫觴,據此可知。

    且如一路各站,供奉諸具,其費尤廣,每站一房中排之需,多至綿布五百匹,每日一天使盤供之需,多至綿布五十匹,則自義州抵京城,凡幾站,而首尾往返,凡幾日也?反覆思惟,決難措辦。

    苟不急急變通,萬無支吾之理。

    請亟命有司,更爲參酌裁定,以紓窮民一分之力。

    」答曰:「不可如是。

    所謂乙卯詳定,都監自當量處。

    」 ○以李廷龜爲議政府右參贊,洪進爲禮曹判書,樸承宗爲承政院左承旨,金玄成爲司宰監正,洪緻祥爲掌樂院正,金堯立爲司憲府掌令,尹民逸爲兵曹正郞,許筠爲刑曹正郞,姜弘立爲工曹正郞,洪命元爲成均館典籍,尹煌爲典籍,尹暻爲楊州牧使,韓述爲龜城府使,金繼賢爲靈巖郡守,鄭德麒爲載寧郡守,權縉爲海運判官。

     11月21日 ○乙卯,慶尙監司李時發馳啓曰:「星州地,本月初六日初昏,辰、地巳地、未地、醜地,天際有赤氣,赤氣之上,又有白氣一道,狀如虹,長可二三丈許,自下以上,或現或微,夜半乃滅。

    東南赤氣,尤甚熾盛,變異非常」事入啓。

     ○上不豫。

    〈感風寒也。

    〉○政院問安,傳曰:「平安。

    勿爲問安。

    」 ○藥房〈都提調金命元、提調具思孟〉問安,答曰:「平安。

    」藥房仍啓曰:「伏見下敎,聖候大槪知之,不得已醫官入診,然後可以議藥矣。

    敢啓。

    」答曰:「勿爲入診。

    」 ○領議政李恒福、右議政尹承勳啓曰:「伏聞自上有感冒咳嗽之證,不勝驚憂,敢來問安。

    」答曰:「因日寒,偶爾感冒,非大叚之疾。

    如是來問,至爲未安。

    平安,勿爲問安。

    」 11月22日 ○丙辰,政院問安,傳曰:「平安,勿爲問安。

    」 ○藥房問安,答曰:「平安,勿爲問安。

    」 ○金堯立爲宗簿寺正,呂??吉爲司憲府掌令,金光燁爲司諫院獻納,崔忠元爲戶曹正郞,閔有慶爲刑曹正郞,柳穡爲司諫院正言,金元錄爲禮曹佐郞,金熲男爲白川郡守,安宗祿爲龜城府使。

    〈宗祿,爲人兇險怪戾。

    〉○鹹鏡監司申磼免。

    〈以病辭狀故也。

    〉 11月23日 ○丁巳,政院問安,傳曰:「平安,勿爲問安。

     ○藥房問安,答曰:「平安,勿爲問安。

    」 ○韓孝純爲鹹鏡道觀察使,〈特加崇政。

    〉具宬爲兵曹參議,沈悅爲承政院同副承旨,金德諴軍器寺正,金廷睦爲內資寺正,金鼎一爲刑曹正郞,閔有慶爲司憲府持平,趙光玹爲戶曹佐郞,兪濯爲禮曹佐郞,李繼先爲靑城僉使。

     11月24日 ○戊午,諫院啓曰:「迤西一路,公私蕩竭,今年失稔,近古所無。

    又値詔使之行,出於不意,迎接供億之費,罔有紀極。

    凡係幹詔使支待等事,則不可不竭力,而至於我國使臣之奉命西路者,絡繹相望。

    若循弊習,廚傳支供,不爲省約,則守令承望,務尙豐侈,猶恐獲責,其貽弊列邑,害及生民,反有甚焉。

    請西路奉使之員及三道監司,竝爲下書嚴飭,以除一分之弊。

    軍器寺主簿高德隆,人物悖妄,用心無狀。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爵賞公器也。

    上不可虛授,下亦不敢虛受。

    苟失其當,則終歸於私濫,而非所以爵人於朝之意也。

    鹹鏡監司韓孝純,纔被方面之寄,旋下增秩之命。

    崇班重加,是何等爵名,而無故混施於不當施之地乎?設令孝純他日,北門有可酬之勞,則復以何賞加之?近來爵賞之濫,最爲疵弊,而至於崇品,則猶不敢輕施者,其意有在。

    恩命一下,物情駭異。

    請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