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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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以來,屢煩天聽,紛擾之罪,固所難免。

    而昨承聖批,不勝惶恐之至,不得不更來陳瀆。

    今此謝恩一行銀子齎去與否,非所的知。

    但宋仁及私用盤纏銀子之說,傳播人口,而此亦出於風聞,不可據以爲實,故當初論啓韓述等時,所以不爲竝論。

    其後引嫌時,所謂多不近理者,亦爲此等事也。

    至於昨日啓辭中,擧論盤纏銀子者,蓋欲悉陳所聞,以冀詳盡推覈得實,而處之。

    故,齎去一事,全然不論,緻勤聖敎,臣等蒙昧不察之失著矣。

    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出於偶然,煩避誠爲不可。

    勿辭。

    」 2月16日 ○己酉,大司憲黃暹啓曰:「臣初聞宋仁及私用一行中盤纏公共之銀,深惡其私用一節,論啓之時,以此主意。

    至於犯禁賫去之罪,則臣意以爲,自當因鞫而現出矣。

    伏承聖敎,臣之論事,失其輕重甚矣。

    適以賤疾,未卽偕同僚自劾,臣罪尤大。

    請命遞臣職。

    」答曰:偶然事,勿辭。

    「 2月17日 ○庚戌,王世子問安。

     ○世宗莊憲大王忌辰。

     2月18日 ○辛亥,諫院啓曰:「監察任羲之,身在衣冠之列,不自檢束,長臥娼家,略無羞恥。

    今授本職,物情駭怪,請命罷職。

    司僕寺主簿樸任,爲人庸劣,不合太僕之官,請命遞差。

    戶曹佐郞金夢虎,身當直宿之日,遭此偸竊之變,久繫王獄,尙帶職名,物情深以爲未便,請命先罷其職。

    」答曰:「允。

    」 2月19日 ○壬子,上禦別殿,講《周易》解卦。

    上曰:「方今南北有大敵,域中興大役,可哀非民乎?老乙可赤自稱王號,其漸頗兇。

    平安道則予嘗見之,坦然大道,小無天險。

    且緣貢參,而居民一空,雖有警急,孰與守之?老乙可赤距江邊不遠,彼必覘我強弱虛實。

    若以萬餘兵,長驅入境,其鋒不可當。

    此非可虞之甚者乎?」〈史臣曰:「人君發此善言,下無開導之臣,惜哉!」〉又曰:「參之弊,大哉!不過一草根,而緻此失民之患,痛矣!」且曰:「平安一道,強虜隔江,備邊司別爲措置,使之完守。

    又擇邊將,如非其人,則兩司署經時,卽以詳察可也。

    」黃暹進曰:「署經之時,其人賢否,不能的知。

    赴任之後,如有民弊,則劾之矣。

    」上曰:「關西一面,尤甚空虛。

    何以則守之?」永慶曰:「臣於扈從之時,嘗見其地方,江邊幾盡空虛,而近年以來,比前尤甚矣。

    慶源越境之胡,比前不順,近者見逐於忽溫,來據縣城,此非尋常可虞之比。

    慶源府使宜以有才略者,擇遣爲當。

    」上曰:「備局議薦之。

    」黃暹曰:「邊政漸弛,國事漸危。

    束伍則試才賞馬,又有給職之規;軍士則非徒無賞給之例,兵曹、衛將、都摠府等侵虐不已。

    彼方困辱而憔悴,奚暇持弓矢,而鍊習哉?以此不敎之民,禦其方張之敵,不亦難乎?宜令給賞而興起;訓鍊而足用則恐非偶然也。

    」崔有源曰:「黃暹之言是矣。

    」上曰:「日本送書契,急於通使,是何故也?大槪思之則我國之使,入于彼邦,則彼將曰:『朝鮮入貢。

    』而誇示群下者乎,此外無他計矣。

    信使之去,逐條書給,未知果合於其機否也。

    家康狡詐,似不當緻書我國,而如是先之,其書似僞耳。

    」浚謙曰:「下亦有此慮,眞僞之間,置之而已。

    」〈亦未盡。

    〉上曰:「家康若在則使臣往來,必無害也。

    彼無上下之分,爭奪相尋,家康失國,而秀頼得之,則使臣之見辱,不無其理。

    外議如何?」永慶曰:「自上有『事機變之』之言,正謂此也。

    」〈此對亦未盡。

    〉上曰:「被虜人有刷還之請,彼必多送累萬。

    若然則朝廷何以處之?」永慶曰:「可以爲兵;可以爲民矣。

    」崔有源進曰:「臣近觀人心、風俗,漸不如舊,紀綱解弛,國事廢墜。

    其中奢侈一事,日益滋甚。

    堂上之官燕居之時,例着綾段,有識之人,不知爲非。

    此而成習,儒生亦然;市井亦然。

    至於婚姻一事,僭擬國婚,宜嚴立科條,一切禁斷,凡朋友間,如有着綾段者,一一論啓可矣。

    」上曰:「大司憲可施行此法乎?」暹曰:「此則小臣之罪也。

    」上曰:「奢侈甚於天災。

    我國不豐,況經亂離之餘,上下闆蕩。

    若不禁奢,則末流之弊,何以救之?」有源曰:「欲治其奢侈,則先治士夫然後,可以救其弊矣。

    自平時,崇尙儒術,故皆務儒業,家有善行,而亂後不暇禮義,困於飢餓,儒者之泯絶甚矣。

    如有易學者皆會都下,令年少士子,卽以講學,則崇儒之道,似乎得矣。

    」上曰:「指某人而言之耶?」有源曰:「是乃大臣之責也。

    臣何敢指其人哉?」永慶曰:「江界判官以文官差送,申之悌可合其任。

    而但慮七十老親在堂雲矣。

    」上曰:「然則改之非難矣。

    」 ○禮曹啓曰:「雲雲事,傳敎矣。

    竊觀,我朝宗廟,亦同堂異室,方之古制,已不侔矣。

    初創七室後加三室,要不過因時制宜,而有室無殿者,未曉其故。

    意或祫饗之禮,行於室內,無出主歸主之儀,故不別爲設殿也。

    東京以後,歷代一規,而堂寢間架,有不可詳。

    獨皇朝之制,載在《會典》者,頗纖悉,而其制三變焉。

    始立四廟,近於專廟;中建太廟則同堂異室;逮乎嘉靖,乃復古制,夏訔、丘濬等紛紛言其地勢之非便,而世宗皇帝斷而改之。

    廟宇間架則皆正殿五間、寢室三間,太廟則寢殿之後,又有祧寢,而世室昭穆,群廟繞於都宮。

    以我朝有室、無殿之制參之,則亦大異矣。

    大抵周制旣亡,鹹因陋就簡,所謂外有以不失其序;內有以各全其尊者,不復見於世矣。

    故,程子極論同堂之苟,朱子則因祧廟之議,至於圖上古制,卽一世一廟之法。

    而其時議狀有曰:『若異時恢復,還返舊都,能復先王之舊,則左昭右穆,各得其所。

    』雲,其以此爲廟制定式,無疑矣。

    屬此邦命維新,廟宇再創,而聖念及此,俯降咨問,誠至意也。

    但禮殷事重,有難輕議。

    請下宗廟都監,更爲參酌,每位前地勢甚窄處改之事,竝令都監議處何如?」傳曰:「允。

    」 2月20日 ○癸醜,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目:「國家至誠事大,篚厥之獻,慮有欠缺,布、參等物,各有補數,驗包之時,如無欠缺,則回還時,所當還納。

    而赴京之行,或諉盤纏不足,擅自截用,委屬未便。

    今後一一還推,其間如有擅用之行,通事入啓重治後,一一生徵,申明擧行何如?」「啓依允。

    今後如或私用,則使臣以贓罪論斷。

    」 ○憲府啓曰:「監司周年相遞,乃是祖宗朝法制。

    而頃因多事,下三道監司,權設營門,二周爲期。

    今則營門已罷,而兩南監司以汛防爲急,仍存於瓜滿之後,非但有乖法制。

    監司權悏、柳永詢,赴任設營之時,挈家久住,貽弊亦多,人心之厭苦極矣。

    揆之政體,甚爲未安,請權悏、柳永詢竝命遞差。

    」答曰:「允。

    」 2月22日 ○乙卯,有政。

    以鄭?爲禮曹參議,樸震元爲兵曹參知,李惟弘爲同副承旨,鄭賜湖爲慶尙監司,崔瓘爲全羅監司,李好義爲弘文校理,李慶倬爲戶曹佐郞,申光立爲正言,趙誠立爲禮曹佐郞,吳翊爲典籍,樸尙賢爲監察,柳恒爲禮曹佐郞,金珞爲司評,金尙容爲安邊府使,李寅卿爲慶源府使,趙戢爲江界判官,李光胤爲舒川郡守,李士慶爲北道評事。

     2月24日 ○丁巳,王世子問安。

     2月25日 ○戊午,有政。

     ○諫院啓曰:「禁府奉敎推鞫,事體至嚴,所當十分詳愼。

    而今此譯官李億禮等,傳旨辭緣,未盡承服,遽停刑訊,極爲無謂。

    其日仕進堂上,請竝命遞差,色郞廳罷職。

    廣興倉守趙應祿,人物昏孱,不合長官之任;奉常寺主簿田煒,爲人庸劣,不合太常之官,請竝命遞差。

    頃緣邊上多事,北道虞候,加設一員矣。

    目今別無警急之報,而因循差送,貽弊多端。

    塞邑之凋殘;軍民之怨苦,因此益甚,不可不速爲處置。

    請令備邊司,商議定奪。

    政院居喉舌之地,出納惟允,乃其職也。

    而近來專不察任,私事陳疏,連續捧入,其不循法例,褻瀆天聽之失大矣。

    請色承旨遞差,同參承旨竝命推考。

    」答曰:「允。

    禁府事,偶然不察,出於無情。

    但王獄事體至嚴,傳旨之辭未服,而啓下之刑擅停,恐有後弊,不得不依啓。

    政院事無情。

    然,當竝爲推考。

    」 ○以韓孝純爲吏曹判書,樸弘老爲兵曹判書,南瑾爲判決事,吳允謙爲司藝,樸楗爲掌樂僉正,閔德男爲副校理,丁好恭爲兵曹正郞,黃敬中爲修撰,具寭爲戶曹佐郞,李愖爲宣川郡守,鄭孝誠爲朔寧郡守,兪昔曾爲江界判官。

     2月26日 ○己未,憲府啓曰:「近來紀綱解弛,新進之官怠慢成習,識者之寒心久矣。

    承文院參下官,不爲從仕,公然下鄕,見存無幾,許多文書,隻委於一二曹司。

    至於新及第放榜經年,因位不齊,尙未揀擇,常時不能撿下,據此可知。

    本院行首掌務官,請命罷職,新及第急速揀擇。

    」答曰:「允。

    」 ○諫院啓前啓色承旨遞差事,答曰:「已爲推考,遞差過矣。

    不允。

    」 ○傳曰:「在前政院,專數被推,則城上所命招,承傳色親言之矣。

    」 2月27日 ○庚申,獻納鄭岦啓曰:「昨日城上所,以色承旨事,簡通于僚中,問其停啓與否。

    臣意以爲,旣命推考,與前未蒙允有間,停之恐無妨,以此答送。

    僚議如有異同,則必待歸一後處之,而不爲更通,徑先連啓。

    由臣之不能有無,而墜落流來舊例,不可靦然仍冒。

    請命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大司諫成以文啓曰:「昨日色承旨遞差事,停啓與否,城上所簡通於僚中。

    臣以:『旣下推考之命,今日似當停論矣。

    然,僚意若以爲未穩,則更議處之爲當。

    』答之。

    院中規例,如有異同之答,則更爲簡通,僚議歸一然後定奪。

    城上所不爲更通,徑先連啓。

    臣忝據長官,不能爲有無於同僚,不可苟冒重地。

    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鄭廣成啓曰:「昨朝臣適有賤疾,告病於院中,而色承旨推考之命,臣所承受,故簡通同僚,議以似當停處之意。

    僚議不一,卽以其簡,送于代行城上所之員,意謂,更通歸一後處之,晩得吏報,啓辭已入,臣亦訝焉。

    今見同僚避嫌之辭,無非緣臣之故,而有以緻之。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申光立啓曰:「昨日色承旨論遞停啓事,正言鄭廣成以城上所旣出簡通,僚議不一,而病不能詣闕,卽以其簡送于臣處,使之代行。

    臣所當定奪,而日勢已晩,同僚家相距隔遠,往復之間,慮有狼狽顚倒之事,率爾論啓。

    旣啓之後,又宜將此不得已論啓之意,更爲簡通,而泛然放過,竟無皀白,同僚之怪訝,理所當然。

    不有僚宷,墜落舊例之失,臣實當之。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司諫崔有源啓曰:「昨日城上所以色承旨事,停啓與否,簡通于僚中,臣以:『一啓而止,近有謬例,不必踵此弊習如何?』爲答。

    仍以事出往典牲署近處,及得吏報,果爲連啓,意謂,僉議歸一而然。

    今見同僚避嫌之辭,由臣遠出,使不得更議,臣之罪大矣。

    不可仍冒,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 2月28日 ○辛酉,憲府啓曰:「竝引嫌而退。

    凡臺諫簡通之際,僚議雖或參差,必往復商確,以待一歸然後處之,此乃規例也。

    待僚議之歸一者,實合於規例,不踵一啓之謬例者,亦得其論列之體;不待歸一,徑先論啓者,不免率爾之失。

    請大司諫成以文、司諫崔有源、獻納鄭岦、正言鄭廣成竝命出仕;正言申光立請命遞差。

    」答曰:「允。

    」 ○掌令李久澄啓曰:「昨日諫院避嫌處置之事,府吏來言:『城上所有病故,臣當代行。

    』雲。

    臣卽往大司憲黃暹家,搆出啓草,以其家隔遠,日勢已暮,一邊簡通于同僚,欲待於闕內,馳到洞口,而宮門已閉,未及入啓。

    此雖出於事勢之適然,而不敏之失,在所難免。

    請命遞差。

    」答曰:「勿辭。

    」 ○持平尹孝先啓曰:「臣於呈告還出之後,賤疾甚重,慮難以扶曳供仕,意欲更爲呈告,期於遞免。

    自昨日姑先告病於本府,而不察城上所之任矣。

    今見掌令李久澄避嫌之辭,雲:『城上所有病,臣當代行,而處置諫院之事,以日勢已暮;宮門已閉,未及入啓。

    』此蓋緣城上所下持平告病,而下吏奔告於上持平柳惺,責以城上所之任,柳惺病不能行城上所之後,又責城上所之任於掌令李久澄。

    由此而日勢已暮;宮門已閉,莫重處置之事,未及入啓於當日之內。

    臣之欲圖遞免,托稱臣病,推諉城上所之任於僚員,而以緻差失之罪大矣。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 ○諫院啓曰:「臣等伏覩政院啓辭,行司勇吳彥良,乃於上年十二月,身病呈告,經三箇月,猶未再告,以一度受由之故,圖免巡將,至此之久。

    身在武宰之列,敢行無狀之事,極爲駭愕。

    請命先罷後推。

    吳彥良一度受由,偃臥三朔,其間情狀,極爲無理,而該曹專不緻察,置諸相忘,終未有摘發之事,其昏暗不職之罪,不可不懲。

    兵曹前後入直堂上、郞廳及色郞廳,請竝命推考。

    」答曰:「允。

    」 2月29日 ○壬戌,王世子問安。

     ○正言柳??啓曰:「大司憲黃暹,臣外三寸叔;持平柳惺,臣同姓四寸兄。

    兩司通爲相避,流來成例,臣不可仍冒本職。

    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諫院啓曰:「正言柳??引嫌而退。

    兩司通爲相避,雖非《法典》所載,而一體避之,已成近例,似難在職。

    正言柳??,請命遞差。

    」答曰:「允。

    」 ○憲府啓曰:「除拜之政,至嚴至重。

    一時人材,不爲不足,而京官之補外者,輒以本局啓辭,旋拜旋遞。

    頃日金尙寬珍山之遞,物議頗以爲未便矣。

    今者朔寧郡守鄭孝成、江界判官兪昔曾,司僕寺則稱以剛明;營建都監則諉以事目,紛紜啓請遞仍,政體之顚倒,莫甚於此。

    若一開此路,則殘郡邊邑,其誰肯赴?請司僕寺及營建都監啓辭,竝勿擧行,以杜此弊。

    」答曰:「允。

    」 2月30日 ○癸亥,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營建都監所需布物尺寸,皆出於民,固當撙節,不可虛費。

    而材木未及輸來之前,諸道工匠及僧軍,坌集京師,一朔分給之布,其數浩大。

    而伐石之外,時無緊急之役,閑慢度日,糜財可惜。

    請令都監,十分商量,從長處置,正役之前,俾無浮費之患。

    關西山郡,元數鮮少,號曰入作者,遷徙無常,爲守令者,愛保如子然後,乃得安接。

    價川郡守李彥佐,到任之後,無意撫綏,惟事苛剝,闔境之民,流散接踵。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海州判官李復亨,爲人庸鄙,到任之後,專事肥己,官庫出物,委諸下吏。

    砥平縣監李文薲,性本貪汚,無意字恤,掊克是事,吏緣爲奸,民受其弊。

    請竝命罷職。

    」答曰:「允。

    」 三月 3月1日 ○朔甲子,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章敬王後尹氏忌辰齋戒。

     ○持平尹孝先啓曰:「臣今見平安監司狀啓,則永柔縣甲辰年歲抄水陸軍闕額,未準充定之罪,臣實當之。

    勢難仍冒,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持平尹孝先引嫌而退。

    瓜期未滿,遽爲徑遞,未準充額,勢或然也。

    但旣出於時任縣令之現招,應推未定奪之前,臺官勢難在職。

    持平尹孝先,請命遞差。

    」答曰:「允。

    」 3月2日 ○乙醜,章敬王後忌辰。

     ○戶曹啓目:「粘連狀啓。

    曾因寧越郡守許瀓上疏,回啓郡納進獻人參,限二年移定。

    而今見狀啓辭緣,則他官之民,不勝支保雲雲。

    方伯必詳知一道民情,有此狀啓,寧越人參勿爲移定事,行移何如?」啓依允。

    〈守令極陳民瘼,欲紓一分民力,移定他邑,固爲難矣。

    方伯之不達民弊;朝廷之漠不置念,亦不可知也。

    〉 3月3日 ○丙寅,朝,王世子問安。

     ○以備忘記傳于兵批曰:「閔宗慶莫是前爲慶州判官者乎?若然則以貪汚被罪者,今擬之於宣傳官之望。

    用人如此,至爲未安。

    」 ○憲府啓曰:「訓鍊都監哨軍,設立本意,隻爲宿衛、防禦等事,而近來都監,或以書吏使喚;或稱跟隨帶行。

    名編哨籍,依例受料,而其於操練,實不與焉。

    行伍之虛疏,職此之由。

    請令都監,冒屬書吏者,亟還本哨;所謂跟隨者,一切禁斷,使之專意練習。

    藝文館檢閱兪好曾行己鄙瑣,處事多巧,不合秉筆之任,請命遞差。

    」答曰:「允。

    」 ○右承旨柳澗以禮曹言啓曰:「以廟制大臣收議,傳曰:『今適重建太廟,若於此時,遵倣古制,以正東方之謬,不亦宜乎?朝廷之上,必有知禮、好古之通儒,商議處之,似不至害義,群情倘以爲,不可改之雲,則亦當從群議。

    』事,傳敎矣。

    聖敎極爲允當。

    但廟制一事,國家莫重莫大之擧,必須博議商定,可無未盡之患。

    請以前後傳敎事意,廣收廷議,以俟睿裁何如?」傳曰:「弘文館,諸儒所在,先令本館議啓後處之。

    」 ○以成泳爲同知中樞府事,申光立爲持平,尹孝先爲典籍,沈惀爲價川郡守,李鍧爲海州判官,趙光翼爲高嶺僉使,安聃壽爲禮安縣監,安景濂爲砥平縣監。

     3月4日 ○丁卯,朝,王世子問安。

     ○以備忘記傳于右承旨柳澗曰:「慶昌君夫人,檢閱曺明勗女子;興安君夫人,進士韓仁及女子定之。

    其餘竝許婚。

    」 ○右承旨柳澗啓曰:「禮賓寺官員來言,吳貴道率家丁三人,持咨文,卽刻入來,雲矣。

    」傳曰:「此人乃吳指揮同生,檢擧厚待事,言于禮曹。

    」 3月5日 ○戊辰,朝,王世子問安。

     ○以備忘記傳于右副承旨樸東說曰:「大君,京中奴婢幷五十口、外居奴婢幷二百口、田畓幷二百結賜給。

    」 ○夕,王世子問安。

     ○吳遊擊書曰: 遼東以彈丸之地,倭患今雖小寧,而虜報近復旁午。

    大家富室,困於征輸;小戶窮民,斃於力役。

    大東、小東,杼軸其空。

    又以稅貂肆毒,利悉秋毫,雖深山最遠之處,鷄豚必征;桑麻必榷,絶塞窮民,豈容重困?如鴨綠之市,以之通商可也。

    何稅貂,借此以爲壟斷,稅行商、稅坐賈、稅居民不足,而復稅及貢臣?雖桑、孔持籌;劉、韓握算,亦乘除之所不及者。

    道以一介武夫,見此景象,亦爲目裂,而齒欲折,安得尙方之劍乎?天皇聖明,深居大內,未悉網利之流毒,若此也。

    撫按以具疏,亶亶諫之;輔臣亦從中,再導之,想衡山之雲可開,而聖心亦可回也。

    大王欲罷市,以絶利孔,則因時乘勢,具疏乞罷,諒得兪允。

    不惟一言格君,爲大王萬世不朽令聞,而且疆界嚴明,而虎兕不得渡江噬人矣。

    桑酋索盟,誠僞未判,此,安危、利鈍之秋也。

    惟明良深思而熟計之,無過慮以啓釁端;無失計以遺後悔。

    杞人憂天;魯女悲國,惟大王圖利之。

     ○道以駑駘下乘,濫側將列,蚊負之懼,日切兢兢,荷大王不棄,道嘗從事於棨戟之前。

    方赴瓜期,卽遠辱使命,錫以多儀,且溫綸滿幅,揄揚過情,長跪捧頌,不覺惶汗至踵。

    道何修而得沐大王之眷愛,若此也?瓊玖下錫,卽擬報李,適有罷市之謠,直指方擬,議其可否,姑俟其議定,遣使具咨證之。

    道素知驛郵之苦於迎送,故寧稽台候,不敢重苦地方也。

    不腆荒儀,另具別幅,聊獻芹私,統祈海納。

    不盡。

    遼東鎭江遊擊將軍吳宗道頓首拜。

     3月6日 ○己巳,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以李準爲全城君,〈聞慶州完富,請囑圖爲,聞前尹身死,厭避圖免,其爲其免,皆出於圖。

    〉李雲龍爲息城君,〈以苞苴絡繹於要津,遞統制,果如此言,則居要津者,亦可羞也。

    〉成允文〈刑杖最酷。

    〉爲慶尙右水使兼統制使,郭再祐爲慶州府尹。

    〈辟穀學仙,亦從赤松子之意耶?〉 3月7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3月8日 ○辛未,朝,王世子問安。

     3月9日 ○壬申,朝,王世子問安。

     3月10日 ○癸酉,朝,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柳澗以禮曹言啓曰:「上壽宴日期已迫,而自上方在調攝之中。

    十八日則親臨大禮,似難行之。

    姑爲少退何如?」傳曰:「允。

    」 3月11日 ○甲戌,朝,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柳澗以禮曹言啓曰:「卽刻裕陵參奉馳報:『今初十日寒食祭時,炬子落火,隱在枯草中,當日午時,因風延爇階砌前及左邊山百步量,樹木下落葉連燒,艱難撲滅。

    』雲。

    曹郞廳急急發送,失火處看審後處置,慰安祭不蔔日,來十三日行之何如?」傳曰:「允。

    」 3月12日 ○乙亥,朝,王世子問安。

     ○傳于左副承旨柳公亮曰:「在前赴京使臣身死,則奔喪子弟,給馬矣。

    察爲。

    」 ○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目:「粘連啓下。

    沿江各處冒居胡人,漸至滋蔓,將來之虞,固所難測,而驅逐之擧,亦難輕擧。

    姑依狀啓,因滿浦往來胡人,傳諭於老酋曰:『爾我境界,隻隔一帶水,自古禁居。

    今若不遵舊例,意外之患,彼此俱不利。

    不如早令撤還,終保無虞。

    』雲雲。

    如是措辭言送,觀其回報,更議處置事,觀察使處,竝行移何如?」啓依允。

     3月13日 ○丙子,朝,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柳澗啓曰:「伏見裕陵失火後,禮曹郞廳書啓及大臣奉審圖形則四面延燒尺量甚闊,至犯欄幹石二間半量,而陵上則以石欄幹遮隔之故,得免延爇雲。

    而當初本陵參奉報禮曹之辭,則隻階砌及左邊山百步量延燒雲。

    陵寢失火,是何等大事,而馳報之際,不爲明白開錄,且不能趁時撲滅,幾及陵上,極爲駭愕。

    請當該參奉及入番守護軍,各別推考重治。

    」傳曰:「前例,下禁府推治則今亦依前爲之。

    若先王後陵寢,有如此之變,而不爲下禁府,則今難下獄以傷事體,察爲之。

    」 ○柳澗回啓曰:「乙巳二月二十日,孝陵失火後,參奉姜弘亮、間直忠義李義明、守護軍、書員、兼守僕,幷爲拿囚矣。

    」傳曰:「知。

    前例爲之。

    」 ○夕,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裕陵失火,非但曲墻外面,至於魂遊石、石欄幹近處,多數延爇,極爲未安。

    爲參奉者,初旣不能愼火,後又不能及時撲滅,使陵所迫近之地,連燒至此,駭愕莫甚。

    請其日當番參奉及守護軍,幷命拿推。

    」答曰:「允。

    」 ○諫院啓曰:「今此裕陵失火之變,雖出於無情,而爲陵官者,不能檢察於行祭明炬之時,緻有陵上至近處延爇之變,極爲驚愕。

    請參奉及守護軍,幷命拿鞫。

    」答曰:「允。

    」 ○以備忘記傳于同副承旨李惟弘曰:「我國,天下不武、無氣之國,而我國邊將,天下庸劣,足以折箠笞之。

    海浪着帽之賊,尙不能敵,此蓋行屍之類人雲乎哉?言之可羞。

    措捕之方,前者非不嚴敎,而今此賊,猶橫行海上,至於搜捕兵船見奪,極爲痛愕。

    軍令不嚴,從敵不備,兵使權俊,不可不拿鞫嚴治;其搜捕將則當依軍法處決。

    愼勿姑息,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海西水賊竊發之變,非止一二;朝廷之申飭,前後備至,而本道兵使,付之尋常,其在平日,不爲檢飭。

    今此水賊,橫行海上,而旣不能設機捕獲,終至於被奪兵船、焚燒漁採船事,極爲駭愕,兵使權俊拿來。

    龍媒搜討代將安賢,則當以軍法處決,而其間不無可問曲折。

    都訓導李天老,一時拿鞫,依律施行。

    監司柳夢寅,當此風和之時,沿海邊將,不緊差使員差定,使之空鎭上京,極爲不當,推考治罪。

    漁採船被奪於境內,則地方之官亦難免責。

    海州官吏,亦令本道,推考科罪敢啓。

    」傳曰:「允。

    」 3月14日 ○丁醜,朝,王世子問安。

     ○以備忘記傳于樸東說曰:「曾聞,海浪島在西海東地界,唐人亡命者淵藪雲。

    自數年來,出沒海上,東掠西搶,若此不已,不久必有掠奪漕船之變。

    邊將迷劣,乘機出奇,設伏捕斬,則不可望於此輩。

    予意,具由事情,據實移咨于遼東鎭撫禦史衙門,使之括出,或令禁戢,永絶其根事議處,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近年以來,西南海島中,海賊出沒,搶掠往來船隻。

    邊將等未能設奇勦捕,前頭之患,將至於難圖,極爲寒心。

    以其巾服觀之,似是唐人之所爲,移咨遼東鎭撫衙門,使之刷出,則可以永絶其根,聖慮所及,極爲允當。

    但所謂海浪島居人,非但唐人,我國之人亦投入於其中,此說自古有之。

    弘治九年,我國人高益堅、金石山、金孟孫等,往來海浪島,因遼東咨,俱按律科斷。

    弘治十三年,我國奏請以爲:『我國欲差人刷還,慮有中國人民,亦請勑官司,搜發。

    』雲雲則降勑內:『今不別遣使勑,至,王可差人前往,將海島逃民,盡數搜刷,如係中國之人,卽差人送至遼東交割。

    』其時遣李坫、田霖等,搜括海浪島逃民則遼東人六十四名口、我國人四十八名口,差官奏聞雲雲。

    此則因高益堅等,詳聞海浪逃民情節,如是奏聞矣。

    今則本島居民,盡係中國人物與否,未能詳知,其他諸島,亦有逃移人物雲。

    今此海賊,盡是海浪居人所爲,亦未能的知。

    遽爲移咨於天朝衙門,末稍亦不無難處之患。

    戊戌年間,邢軍門分付理山出身樸薰以:『海路看審,往來海浪諸島。

    』雲。

    樸薰及其時一行人,必有詳知本島形止者,令平安監司,訪問樸薰及一行可問人,急急上送,以憑探問,處置爲當。

    且此賊,若設奇措捕,則豈有不捕之理?更爲嚴飭兩西、兩湖兵水使,多般畫策,期於捕得,則賊之居住遠近;聚徒多寡,我國與中國人物與否,亦可知之。

    此意,各道監兵水使處,秘密下諭亦當,敢啓。

    」答曰:「允。

    」〈史臣曰:「海島中逃民,十百爲群,乘輕快小舟,出沒波上,如遇往來行船,觀其勢強弱,或侵或避,此,不過狗鼠之竊發。

    而爲監兵使者,不能設奇勦捕,至使朝廷,秘密區畫,若備大敵者然,委寄之旣失其人,人不足以罪也。

    」〈時,柳夢寅爲監司,權俊爲兵使。

    俊以漁採船被擄抵罪。

    〉「〉○卯時、辰時,有霧氣。

    午時,日暈。

     ○以李延慶爲黃海道兵使,尹唯幾爲慶州府尹,李愼儀爲海州牧使,黃緻敬爲安州牧使,趙存性爲瑞山郡守,李适爲泰安郡守。

     3月15日 ○戊寅,朝,王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3月16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3月17日 ○庚辰,右承旨柳澗啓曰:「薛經歷之於我國相接之禮,固不如吳遊擊。

    而俱在境上,具禮以送於吳貴道之行,一受一不受,則彼必以爲缺然,辭而不受,恐或未妥。

    但唐官之在遠送禮者,雖或有受之之時,而實出於不得已耳。

    若牽於事勢之難,強而受之則一開其例,不無後弊。

    辭之、受之,處置兩難,令禮曹參酌善處何如?」傳曰:「允。

    」 ○鹹鏡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曰:「臣近觀老酋所爲,自去年以來,設置一部於南略耳、囊括山外,以爲己有,其志實非尋常。

    今又誘脅水下藩落,欲使遠近之胡,盡附於己,江外諸胡,積苦於忽胡之侵掠,無不樂附於老酋。

    故,去冬以後,投入於山外者,其數已多,而此後尤當望風爭附,此胡擧措,實非忽胡之比。

    前頭大段之憂,實在於此,臣常憂悶。

    件退圍包實狀,時未的知曲折,旣與忽胡交鋒,則未知前頭事機,果出於如何。

    且臣於昨日,將變火五炬中絶緣由,馳啓矣,而今見諸處所報,則五炬進告,自慶源始發,而以日期計之,則似在初八九之間。

    老軍來犯縣城之故,誤擧五炬,而未知其後果有犯境交鋒之事。

    臣當一邊査覈處置,更爲啓聞矣。

    」 ○弘文館箚曰: 伏以,歷代廟制,紛更非一,而其大略,則序以昭穆,各專一廟者,古之制也。

    同堂異室,以西爲上者,漢明帝所由始也,蓋明帝遺詔,勿起寢廟,但藏其主於世祖廟。

    先王宗廟之禮,自此始廢,而歷代因之,終莫能改。

    我朝廟制,亦或沿襲于此,有所未及裁正也耶?宋儒朱熹以爲:「明帝不知禮義之正,務爲抑損之私。

    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孫,而僻處一隅;群廟之神,上厭祖考,而不爲一廟。

    其所以尊太祖者旣褻;事親廟者不尊,是皆無以盡其事生事存之道。

    且如古制則附昭而穆主不動;祔穆而昭主不動,今則附一室,而群室皆遷。

    古之祫祭,皆於室中,今以迫狹,祫於堂上,皆非禮也。

    」然則東漢以來,異室同堂之制,殊非三代之美法,而實是千載之謬擧,先儒之說較然明甚。

    自古及今,奉先思孝之君;據經守禮之臣,欲有所變革,以從古制者,顧亦不小,而依違牽制,皆所未遑。

    其間雖或有略倣舊制,而旋立旋廢,不復如古。

    今我殿下,重熙邦運,首建宗廟,慨然以遵倣古制,爲意甚盛擧也。

    臣等俱以無狀,待罪經幄,不能知禮,何敢妄議?然,請以前古已行之禮;先儒已定之論,反覆推議而稟裁,正以將順聖美於萬分之一。

    此亦臣等區區之至願也。

    臣等謹按《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爲其制則外爲都宮,內各有廟,太祖之廟在北而居中,群昭在東;群穆在西,列序以次,廟皆南向,有門有堂;有室有寢,且有夾室,而墻宇四周。

    太祖則世不祧,昭穆則一世一遷,昭常爲昭,穆常爲穆,外有以不失其序;內有以各專其尊。

    此,禮經之明文,三代之所共由者。

    先儒曰:「三代制度之詳,今不可考。

    獨於周禮,猶有可言。

    」蓋郁郁之文,至周始備。

    如欲復古,則孰如從周之爲正乎?周以太祖居北,而百世不遷。

    文王、武王爲世室,而亦百世不遷。

    世室之在東北者,謂之昭世室,武王居之;在西北者,謂之穆世室,文王居之。

    世室之南,左爲三昭;右爲三穆,成王、昭王以下之主,疊居于穆廟;康王、穆王以下之主,疊居于昭廟。

    昭廟之主親盡,則藏于武世室之西夾室;穆廟之主親盡,則藏于文世室之西夾室。

    周家之制,其大略不過如此。

    記曰:「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

    」魯亦倣於周制,以魯公、武公爲功德不毀之廟,而比周之文、武世室也。

    夫天子、諸侯之廟,雖降殺以兩,而位置遷次,無甚異者。

    周於三昭三穆之外,有文王、武王之廟;魯於二昭二穆之外,有魯公、武公之廟。

    苟有功德茂盛之君,則可以繼文、武而爲宗,不可預爲設數於其間也。

    朱熹亦爲周廟之圖,擬定宋朝之禮,以附其說于圖曰:「本朝當以此立廟。

    仁宗別立世室於太宗之東;高宗別立世室於仁宗之東。

    」然則凡新立世室者,當在於前世室之傍,昭則以次而東;穆則以次而西也。

    大槪世室,所以敬宗,而宗無定數;昭穆,所以尊親,而親親有殺。

    我國宗廟,通爲十室,而隻擧古禮五廟之文,不論世室之制,則節次牴牾,復古之論,終難收殺,必須先講于此,方可爲廟,而不背於禮經之意也。

    況兄弟相繼,名爲一世,先儒已有定論。

    考諸通典,有可就見『廟直增坎室,之文,其爲同廟室異之意,蓋可見矣。

    若依周家之制、朱子之議,旣立太祖之廟,以安基業之主;又爲世室,以奉不遷之位,二昭二穆,常爲四親,兄弟相繼,共爲一廟,則世室不與於二昭二穆之數,太祖之廟與二昭二穆,正合五世之文。

    其立廟多少之數、世代遷次之節,由今準古,似無拘礙難通之患也。

    伏願聖明,更加睿裁,倘不以臣等之言,爲迂闊而無稽,則亟命禮官,使之詳酌,悉依典禮。

    將見千載曠典,由殿下而更擧;萬世良法,自今日而始行,庶安宗廟之靈,以永家邦之福,豈非東方一大幸也?伏願聖明,留神焉。

     傳曰:「此箚子,禮曹議啓。

    」 ○三陟府使李廷馨卒。

    〈廷馨乃廷馣之弟也。

    少歷淸顯,頗有操行。

    及其晩年,連宰大州,未免不廉之譏。

    〉 3月18日 ○辛巳,朝,王世子問安。

     ○司諫崔有源啓曰:「近來奢侈之弊,日甚一日,識者之寒心久矣。

    頃於筵中,臣已陳其梗槪,自上特令憲府糾正,而紀綱解弛,人不畏法。

    昨日途上,臣見一婦女,乘朱屋轎,男女前導者,塡塞街巷。

    至於紅、紫兩色之袱,畫以泥金,僭擬國婚,正是前日臣之所達:『有識之人亦然,殊不可曉。

    』者也。

    臣自遠望見,已知其勢家婚姻,及至馬前,其家前導者,塞路呵禁,使臣不得過去。

    臣雖無狀,旣已待罪言地,其事體,自與庶官有別,雖遇堂上官,猶且不避則男女異路,禮經所載,遮面而行,亦雲足矣。

    道遇婦人,隱身而避,其於禮法,俱無所據。

    故臣令喝道,從一邊行,臣且遮面而去則其家人憤臣之不避,叱飭臣之下人曰:『喝道無目乎?』臣不勝怪愕,知家其從者,從者曰:『此是許判書宅婚禮,汝何敢執捉乎?』臣之下人,不敢下手而退,臣尤切驚駭,督令知家,更加聞見,則其婦女,果是行同知中樞府事許筬孫女雲。

    由臣庸劣,受侮不小,諫官體面,自臣墜落。

    臣不可靦然仍冒,請命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

    」 ○??卒。

    〈??,王子也。

    性度悖妄,飮輒使酒,奪人財産。

    雖不及臨、定兩宮,而殺害無辜,歲至十數,都民大懼,如避虎禍。

    兩司論啓,削奪安置,至是卒。

    上特命復其職,爲順和君,以益城君享齡子奉慶爲後。

    〉○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柳澗啓曰:「禮文內,殿下爲王子擧哀。

    今順和君??卒逝,自上當有擧哀節目。

    而聖候方在調攝之中,擧動未安,勢難行之。

    大臣之意如此,敢啓。

    」傳曰:「知。

    」 3月19日 ○壬午,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3月20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3月21日 ○甲申,朝王世子問安。

     ○上以便服,禦寢室受鍼。

     ○王世子問安。

     ○鹹鏡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曰:「安源權管金佐龍初十日馳報內:『當日賊徒欲爲圍城,旋卽退陣,而捉得烽燧軍張戒漢結縛渡江次,追逐相戰,射中賊胡,奪其鞍具馬,張戒漢乃得奪歸。

    』內奴愛守進告內:『昨日乾原途上被擄,詣縣城賊酋處,賊酋使我國久遠被擄人傳言曰:「我軍四名,以執捉藩胡事,渡江追逐,慶源軍人等突出,射中馬匹,我軍非耶?朝鮮軍非耶?死馬價,如本馬不給耶?大槪,馬價不關,而汝及能言通事,當日還來。

    」雲。

    又曰:「朝鮮城多入藩胡,一一推給爲當。

    」雲矣。

    』穩城府使鄭沆馳報內:『浦項住胡阿乙送阿,老兵處被擄,回還言:「初七日被擄於老兵,到縣城,則將帥稱號者三人,而二人則父子雲。

    三將相議,自囊中搜出印信文書,而授餘曰:『慶、訓兩鎭,已送此文。

    汝當持給此文於穩城鎭。

    』雲。

    又曰:『天朝、朝鮮、我國,此三國,是一體相顧禮義,而忽賊剪除藩胡,侵掠朝鮮,極爲痛愕。

    其藩種我當率去鎭定,事知通事及可信藩胡率來,議處爲好。

    』雲而給馬以送矣。

    」其書則不爲持來,潛爲謄書上送,與前日慶源所納之書一樣。

    』雲雲。

    大槪此虜,分送文書於各鎭,使之知會,本非侵我境之意。

    但來屯密邇,遊騎四出,渡江橫行,略無忌憚,我國人畜,任意擒縱,誠可痛憤。

    留屯作農之說,雖不料其果否,而脫有此說,則日後憂虞,不可勝言。

    彼之出入我境,其本意則實非寇掠我邊之意,在我邊鎭之道,隻可嚴兵堅守,待變觀釁,而其犯境之賊,一邊驅逐,使之渡江而已。

    如或妄行撕殺,挑起事釁,則禍患無窮,悔之無及。

    臣已將此意,申飭諸將,而大賊旣已壓境,添兵濟師之擧,似不可不爲。

    然,彼姑無釁於我,我先輕動內地之兵,亦未妥當。

    故,吉州以北,則令防禦使領所管兵,相機進住策應;南官軍兵,則一邊整頓,更爲觀勢處置,計料矣。

    」 3月22日 ○乙酉,朝,王世子問安。

     ○上以便服,禦寢室受鍼。

     ○備邊司啓曰:「今見監、兵使、防禦使狀啓:『各處進告之內,雖有詳略之不同,大槪老酋以『率去江外藩種』爲言,分送文書於各鎭。

    以此見之,似非侵犯我邊之意,而亂兵越江隳突,至欲收取藩胡,作農留屯,以爲保守縣城之計,其志不小,誠可憂虞。

    然,渠曰:『不犯朝鮮。

    』雲雲則列鎭固當戒嚴待變,觀釁而動,乃爲上策。

    邊將等或先輕動,以緻害及我人,極爲未便。

    前慶源府使趙孝男,初旣不能善處,緻令損威,終乃欲掩輕戰之罪,瞞報邊情雲,所犯非輕。

    待監司査覈狀啓來到,備細推鞫定罪爲當。

    我國人被擄於老軍,必不少而隻還送五六名曰:『朝鮮城中多入藩胡,期於出給。

    』雲雲,此言必有後尾,不可不先諭於老酋,以弭後患。

    昨昨日因歸順胡人,開諭老酋之意,已爲下諭於平安兵使。

    以滿浦僉使之意,入送伶俐軍官、通事二三人,往諭於老酋曰:『朝鮮乃天朝屬國,聖天子眷顧我國之意,爾亦知之。

    且我國與爾疆域相連,從前相好,爾邊人來此,則我乃刷還;我人入爾境,則爾乃還送,少無嫌怨,永以爲好。

    今者爾將稱名者,領軍由南略耳之路,直抵縣城,而我國如撫夷、慶源、美錢、安源等鎭,無端渡江,殺掠人畜,此豈爾之號令?必是爾所送之將,不能禁戢而然,誠爲可惡。

    至於江邊住活夷人,歸順於我邊,二百餘年食我衣我,世世服育,而爾今無遺侵掠,若然則忽溫之所爲,何可責也?爾須急送差胡,速令撤回,以安彼此疆域。

    』雲雲,以觀其意爲當。

    本道江邊防備,甚爲虛疏,倍加申勑待變,以備意外之虞亦當。

    此意,平安監司處,更爲下諭何如?且此賊,雖不犯我界雲雲,而在我之道,不可不預爲應變之計。

    前日裝束都監砲、殺手及兵曹所抄各道武士及諸色軍士,更爲知委整齊,觀北道消息,以爲進退,似合機宜。

    竝將此由,行會于鹹鏡監司、北兵使、防禦使處爲當。

    敢啓。

    」答曰:「允。

    」 3月23日 ○丙戌,王世子問安。

     ○北兵使李時言馳啓曰:「撫夷萬戶趙德秀馳報內:『汝吾裡住胡男女三十餘名,被賊擄去,賊胡去留偵探,則由此邊大路,向阿山。

    』雲。

    阿山萬戶申悌業馳報內:『縣城屯賊數百名,來到城底,藩胡出給之說,百般恐嚇,午時還向縣城。

    』五炬於驗木傳準之事,以此發送。

    賊勢熾張,處處告急,軍心所恃者,列鎭粗完、城機堅固。

    及近日,土兵、砲手,操練成形,而添防數少,以此爲悶矣。

    」〈史臣曰:「北方兵民,視貂布多少,而便爲其身勞逸,剝割之下,逃散日倍。

    將官之貪虐,無有限極,而時言其尤甚者也。

    若遇大敵,兵民必疾視而不救,況無民與守;無兵與戰者乎?今日老賊之來,爲縣城而已,無意於我邊則曰列鎭稍完;曰操練成形,有若嚴兵求敵者然,不徒掩己之過,將以求己之功,天可欺乎?不足誅也。

    」〉○諫院啓曰:「慶州府尹尹唯幾,曾守安邊,多行鄙瑣,及在西銓,且有不謹。

    如此之人,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全羅右水虞候鹹世臣,一家之內,多有悖戾之行。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罷職不敍。

    近來奢侈之風,日滋月甚,至於婚姻之際,潛犯無度,其弊將不可救之。

    頃於筵中,法官親承聖敎,已爲分付於該府。

    而該府與部官,視爲尋常,旣不能申明知會,又不能轉報法司,使閭閻之人,無所知戒,侈靡之風,猶夫前日,極爲駭愕。

    漢城府堂上、色郞廳及五部當該官,請竝推考。

    自今以後,凡幹禁斷之事,一遵法文所載,曉諭中外,如有犯禁者,依律科罪事,捧承傳施行。

    」〈犯禁之律,旣不行於權勢,而遵法之令,請曉諭於中外,文具而已。

    焉用諫官哉?〉答曰:「允。

    」 ○傳于同副承旨李惟弘曰:「卒三陟府使李廷馨,別緻賻爲之。

    」 ○有政。

    以鄭昌衍爲左參贊,洪汝諄〈貪縱無忌,人皆唾罵。

    〉右參贊,許筬爲禮曹判書,申欽爲上護軍,李守一爲護軍,吳百齡爲舍人,李堉爲宗簿正,樸東望爲內資寺正,李必榮爲尙衣院正,宋錫慶爲司直,許筠爲三陟府使,李馨遠爲兵曹正郞,柳??爲兵曹佐郞,崔晛爲檢閱,李希聖爲慶興府使,禹緻績爲北道虞候。

     3月24日 ○丁亥,王世子問安。

     ○上以便服,禦寢室受鍼。

     3月25日 ○戊子,王世子問安。

     ○李時言馳啓曰:「老賊穿由我境,帖然過去。

    所當大張兵威,遮截歸路,責以犯境,渠若不避,一擧殲滅,使隻輪不返可矣。

    各處拒守之外,更無出戰之軍,且彼共事天朝,不犯我國雲,而所過閭裡,一無害及。

    至於鍾城村氓夫妻,持馬一匹,向城中,途上爲老兵所擄,其酋卽令放還,以示和好之意。

    執此爲言,但雲『遠來兵疲,不得已徑路由行。

    』況彼虜,本根尙盛,猝難下手。

    惹起事端,以我殘卒,邀彼兇鋒,強弱懸殊,不得行計,隻切痛惋。

    申勑列鎭,各自戒嚴,守城而已。

    」〈史臣曰:「夷狄相攻,在我未必不爲利也。

    然,馳突我境,搶掠我民之罪,不可不問。

    而閉門屛息,不敢發一言;出一兵以責之。

    道路往來,人畜擒縱,在彼而不在我也,痛哉!時言之啓曰:『列鎭粗完,操練成形。

    』者,終歸於『何以策應?不得行計而已。

    』由前之詐耶?爲後之怯耶?不足罪也。

    」〉○夕,王世子問安。

     3月26日 ○己醜,王世子問安。

     ○上以便服,禦寢室受鍼。

     ○備忘記曰:「千裡敵境,懸軍深入,兵家所忌。

    初聞老賊之兵,深入懸城,久駐不退,疑其與忽賊同謀,有所恃而然,恐有不測之變。

    此意,大槪前已言之矣。

    今見狀啓,則老軍爲忽賊邀擊,方持蚌鷸之勢於鍾城地。

    雖某賊勝否,而交戰於我國境上,兩賊之淩侮我國則極矣。

    孤單深入敵境,豈能無事還歸?且見柳斐書狀,則似有出兵掩擊之意。

    似不過司馬懿之欲爲出戰,不過姑爲此大言,以示武於其下耳。

    雖然,萬一妄作,後必有悔。

    兵法曰:『歸師勿遏。

    』又曰:『強而避之。

    』今者老軍,久駐懸城,正是思歸之兵,況深入我境,諸賊同心緻死之兵。

    以我殘兵弱卒,豈可輕犯?一或蹉跌,所損非細。

    且必釁結,本司〈備邊司也。

    〉宜加商量指揮,俾勿爲僥倖之擧。

    且前日啓請移咨遼東之時,予有欲移咨兵部,或上奏之意,惶悚不敢出口。

    今見觀察使書狀,則其意亦欲陳奏,是,先獲我心。

    況見茂山僉使許完馳報,兇賊之謀,極爲叵測。

    雖不可謂之必然,事勢如此,速遣使臣奏聞,仍請特降嚴旨開諭。

    商議施行,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聖慮所及,極爲允當。

    以此監、兵使等狀啓見之,則老、忽兩軍,隔江相持,方有蚌鷸之勢。

    此時在我之道,持重觀變,以收漁人之功可也。

    若不勝一朝之憤,輕易出戰,強弱不敵,全勝不可欺。

    設或得利,他日結釁可慮,此,前日屢以愼勿輕動爲戒者也。

    兵家之事,固難遙度。

    萬一老軍見敗,亂入於我境,相持日久,乞糧於我,且忽賊新附於我,或以假道,老軍責我;或以協力,共擊請我,此等難處之事,不一而足。

    勢難一一指揮於千裡之外,唯在當事之人臨機善處,務合事宜而已。

    茂山之報,出於狡賊之進告,似難盡信。

    然,賊之輕我久矣,意外之事,不可謂必無。

    防備諸事,倍加嚴勑,日新待變爲當。

    防禦使所請軍兵事,前因監司啓請,京砲手二哨、外方武士數百名,今將次第發遣。

    令該曹更爲催促下送,急急赴援爲當。

    奏聞一事,當初臣等亦有其意,而今此老軍,焚掠諸藩,闌入我境,情狀固爲叵測。

    但時無侵犯我境之言,亦無語關上國之事,容易陳奏,事體未妥。

    姑將賊情具報遼東各衙門,使之先知此賊變動情形,以爲觀勢奏聞之地矣。

    到今亦無緊關事情,至於陳奏,未知如何。

    如不得已則擇遣差官,帶同譯官數人,馳往遼東鎭撫衙門,持咨具陳賊情,則可以上奏朝廷,下諭老酋,如是爲之,恐或便當。

    此意,急遣宣傳官,密諭於監兵使、防禦使處何如?」答曰:「允。

    」 3月27日 ○庚寅,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本月二十一日,二品以上問安時,非但雜人闌入,至於宰相跟隨,濫數帶入,使至嚴禁地,有同市肆,而爲兵曹者,無意呵禁,極爲駭愕。

    請其日入直堂上、郞廳竝命推考。

    前郡守趙光翼,高嶺僉使差下時,特加其資矣。

    今則已遞本職,堂上重加,不可仍授,請命改正。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黃海兵使設立之意,固非偶然。

    而設營處所,未得便地,坐於黃州路傍,徒爲往來使臣應接之任。

    而與海邊相遠,水賊措捕,付之相忘,極爲寒心。

    新兵使李延慶,今當赴任,與本道監司相議,如有可合移營之處,卽爲啓聞施行,如有可移之處,則隻風和時,姑駐于所江,以便海路節制爲當。

    此等便宜,竝爲商確,啓聞後從長處置何如?」允。

     ○王世子問安。

     3月28日 ○辛卯,王世子問安。

     ○上以便服,禦寢室受鍼。

     ○北道兵使李時言馳啓曰:「卽因偵探人得聞,忽賊大敗,盡棄器械、馬匹,奔忙逃遁,死傷不知其幾許。

    老兵則仍留戰場,散遣軍馬,收拾忽兵遺棄雜物。

    老賊收隊後,去留形止,從當馳啓。

    而近日烽火,俱是此賊或犯境、或迫近城底,而擧之矣。

    」 ○備邊司啓曰:「見此巡察使〈觀察使兼。

    〉北兵使狀啓,則老、忽兩軍,大戰於江邊,忽兵不能抵敵,其北走之狀,如天崩地裂雲。

    以此見之,其實爲相戰,則無疑矣。

    但自午時追逐,至日暮不還雲,以千裡遠來之軍,雖曰乘勝,窮追不還,頗似可怪。

    更爲詳探,節續馳啓爲當。

    兵不厭詐,其行計、挑戰,固無不可。

    但措語之間如『奏聞天朝褒奬』等語,殊未妥當。

    此後如有相接之事,十分愼重爲當。

    防禦使啓請別武士、軍官等,令該曹急急催促,罔晝夜下送亦當。

    此意,行會于巡察使、北兵使、防禦使處何如?」傳曰:「允。

    」 3月29日 ○壬辰,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近日該司官員,不事其事,凡幹大小,一委胥吏,物情之未便久矣。

    姑就現出者言之:兵曹則北道防禦使,武士啓請書狀,中間掩置,以緻不卽擧行;刑曹則前主簿權緪相訟作文,公然偸出,使之無所憑考。

    常時屍居不職,一任奸吏,據此可知。

    請兩曹色郞廳,竝命罷職,堂上亦未免不能檢飭之失,竝推考。

    丹陽爲郡,在竹嶺咽喉,而亂後爲天兵一枝之路,公私漸敗,守令苟非慈祥彈壓之人,決難堪任。

    郡守李惟義以凡庸蔭官,赴任未久,施措乖宜,大失吏民之心,久在於此,將爲虛邑。

    請命罷職,其代以有名望文官,各別擇遣。

    延安府使樸孝生,受制悍妻,不得自由,委政姦吏,弊多及民。

    請命罷職。

    上年本府,因傳敎,別立科條,禁斷奢侈,犯者朝官則罷職事,啓下矣。

    僉知中樞府事全繼信,穿着帽段褻服;兼良才道察訪李貴,穿白紬單直領;前承文院正字李弘望,穿着草綠裌道袍,被捉於本府禁吏,極爲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允。

    」〈史臣曰:「憲府之劾,然矣,未免於文具矣。

    下陵上替,章服無別。

    豪家巨室,務以相勝,倡優皀隷,轉相慕效。

    侈靡益甚,市價踴貴,古人所謂奢侈之害,甚於天災者,良以此也。

    秉國憲者,宜先其法之所難及,而厲其餘矣。

    今所彈劾,皆是闒茸見輕之人,烏得以服其心,而振法綱哉?彈章纔罷,僭越公行,尙何益哉?」〉 4月2日 ○甲午,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以李時發前後狀啓見之,則軍官趙公玠目見老、忽兩軍勝敗之狀而來,其言之適中,雖未可盡知,而忽胡之見敗則明矣。

    但忽將戰亡之數,多寡不同。

    阿堂介、卓鬥、石乙將介等,皆是背叛我國,投附忽酋之胡,其敗死與否,更爲査訪得實,馳啓爲當。

    藩胡家好、阿叱交等進告內:『水下所掠之胡,自豐山厚時裡洞,分置水上,無糧饑饉,不得已朝鮮還上受出連命。

    』雲雲。

    實如此言,則似是布置山外,藩落日後之憂,有不暇言,而目前借糧之事,亦甚難處。

    善辭拒之,毋爲示弱,毋使激怒爲當。

    小酋所言職牒、阿胡二件事,似近於乘其戰勝,誇張恐嚇之說,而執此爲釁,更肆豕突,難保其不無防備之事,所當極盡措置,而亦不可輕爲騷動,以緻自困。

    」〈史臣曰:「邊臣以忽賊見敗,爲我之幸,而至欲發間,使相呑滅,料之誤矣。

    戎狄之性,群居則自相猜防;統合則覬覦內地。

    忽賊,搏噬之犬也;老胡,隱山之虎也。

    兵勢之強弱;知慮之長短,可籌於千裡之外。

    猛犬猶在,則虎之窺覘,常在於犬,呑噬不饜,則又將窺人。

    忽賊未滅之前,老兵必不南向,而兩賊相値,則忽斃、老強,何幸於我?至於求職、乞糴阿胡等語,他日之執言開釁,雖在於此,其情則未嘗以是爲恩怨,而必報之也。

    秦、晉之兵,起於閉糶;齊、楚之伐,起於田假;金、宋之釁,起於鞏、洛,使數國不如是,則無言可執,而果不受隣敵之兵乎?使我擇將撫卒,完聚固守,則雖伏而笞之,彼將無辭焉。

    如其不然,豈無可執之辭乎?若謂善了此數事,可以縶豺狼之爪牙,則吾恐皮幣土地,不足以稱其欲也。

    六國之賂秦,可以監矣。

    」〉○以吳百齡爲司諫,崔有源爲弘文館校理,徐思遠爲刑曹正郞,〈好讀經訓,不喜名利。

    〉奇恊爲修撰,宋克訒爲監察,南瑾爲慶州府尹,趙應文爲延安府使,安憙爲丹陽郡守,邊應璧爲良才道察訪。

     4月3日 ○乙未,朝,王世子問安。

     ○以內出武經七書,傳于柳公亮曰:「此武經七書不秩,其不秩之卷有處求得,全秩二三件,以乙亥、庚辰字,刻日印出入內,又一件下送于全羅道,急速開刊。

    令戶曹紙地措備,三百件印出粧纊,上送頒賜事,言于戶曹、禮曹、校書館。

    」 ○平安監司樸東亮狀啓: 道內四十二官田結,幾盡打量,成冊上送者,已至二十三官。

    而隻據該曹『一依平時結數相準』之語,雖已陳廢之地,委官、書員,率皆三四等置簿,以此或有過於平時田結之數者。

    關西沙石至薄之地,亦無灌漑之處,民無農作之樂,而若以已打量,成冊上送,而今不改正,則非但有違詳定事意,經界不正,民無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