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
關燈
小
中
大
害,如何?議處事,言于備邊司。
」 ○禮曹,文昭、延恩殿親祭告日,推擇啓,傳曰:「私親之第,新經慘禍,擧動似難。
待秋節爲之。
」 6月15日 ○丁卯,慶尙監司書狀,鹹安居奴守伊,其父有傷打,下京官推鞫事。
6月16日 ○戊辰,江原監司丁胤禧書狀,淮陽呈府民申加應金妻眞金男子三人,一時生産事。
啓下禮曹。
6月17日 ○己巳,進士沈友俊上言,其父銓廢錮冤悶事,判付:「已過累年,當此大赦,可還其職牒,議于大臣。
」大臣議:「上敎允當。
」申士楨妻樸氏上言,判付內:「士楨,懜于學識,習於不道,緻被竄殛之律。
在士楨固所不辭,論其情尙有可恕。
矧渠王室戚屬,囚係異鄕,于今十年。
上以天道已變,下以異恩亦霈,速放其身,俾還于京,使之改過自新。
」 6月18日 ○庚午,司憲府啓曰:「及第沈銓,恣行貪濁,汚辱衣冠,罪人申士楨,不父其父,罪犯綱常,請還收成命。
」司諫院亦啓之,竝答曰:「申士楨,王室至親,而公主之獨子也。
十載竄謫,未爲不足,豈終其身不宥乎?沈銓廢錮已過二十年。
行雖不美,身是舊宰,年且老矣,就木不遠矣,可給其牒,似無所妨。
」竝不允。
「 6月19日 ○辛未,府院前啓,申士楨、沈銓事,入啓,答曰:「不允。
」 6月20日 ○壬申,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1日 ○癸酉,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2日 ○甲戌,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3日 ○乙亥,府院前啓,答曰:「人主之度,自與人臣硜硜者不同。
譬如天之於萬物,鳳凰鴟鴞,無不竝育而鹹畜,俾得其所,雖蛇虺之物,未聞輒加霆擊而絶之於大造之外也。
此人等,被罪年久,當玆大赦,命之放宥,夫豈不可?勿煩。
」 ○傳于李純仁曰:「慶尙道豪強輩,被囚年久,而未見一人定罪,一歲之內,刑訊不過數次,隻備塞責之資。
以此言之,眞是豪強,朝廷之不武,紀綱之解弛,足爲心寒。
然在獄死者亦有之,當此大慶惟新之日,不可無開釋之道。
後曰更犯,亦可治之參酌,可放者書啓,言于刑曹。
」 6月25日 ○丁醜,司憲府啓曰:「頃年設校正廳,證定經書疑義,今已四年,茫無撰完之期,郞廳之不仕,至於經月之久,請推考。
」答曰:「難以拘束,不須推考。
」 6月26日 ○戊寅,經筵尹卓然,請圖畫慶尙地形以進,傳曰:「令本道圖上。
」 6月27日 ○己卯,兩司前啓,申士楨、沈銓事,入啓,答曰:「申士楨事,不允。
沈銓依啓。
」 6月28日 ○庚辰,兩司前啓申士楨事,入啓,答曰:「不允。
」 6月29日 ○辛巳,忠淸監司李憲國書狀,道內各官,玄蟲、赤蟲、黃蟲、白蟲,狀如二眠蠶,食田畓穀殆盡,無望西成事。
○兩司前啓申士楨事,答曰,不允。
仁川府使李??眸不視物,請罷,答曰:「依啓。
」 閏六月 閏6月1日 ○朔壬午,上尊號,更啓曰:「頃者臣等將一國公論,連日伏闕,瀝悃叫呼,自上非但拒之甚牢,丁寧懇惻之敎,不一再而已。
則臣等聚首感激,相以爲,聖上謙虛沖損之德,若此之至,而猶且強聒,至浹旬日,則抑有所未安者,隱默姑退,無不悵然自失,臣等之情,固亦悲矣。
近來朝中士大夫,譁然齊奮,乃曰:『我聖上盛德神功,覓超千古,今有徽稱,以揚鴻休,而朝廷唯將順聖意,不爲之堅執,其可乎哉?』邦畿之民,譁然齊奮,遠方窮巷之民,又譁然齊奮,如朝中士大夫焉,則臣等駑緩疲軟之罪,至是而無所逃矣。
臣等旣自知其罪,則相率更詣,血誠申籲,以冀天聽之必回者,亦情理之固然。
而聖敎之懃懇,雖復如前日,恐不得仰體奉承,以遂終始謙遜之至意也。
大抵人心所同,卽公議所在。
雖以人主之尊,亦不得沮抑遏絶,而黽勉俯循者,豈不以順人心從公論,爲居上之先務乎?今日之人心,聖明旣已洞燭,則其可不思所以順之,而使公議快伸耶?抑前者聖帝明王,有盛德大業,而猶謙謙不自居,以緻受益之福者固美矣。
其或功烈之盛,雖不至於再造邦國,而一時群下,忻忭贊敭之誠,亦不得揮斥而固拒者有之,亦有道理,而不知復有他道理存乎?其間此臣等之所益憫,而公議之所益鬱也。
」答曰:「今又如是,罔知所喩。
此事若少有耄分可堪之勢,則前日詎敢有如彼之言?至於頃日經筵,又歷陳不當之意,不圖微志未白,朝廷又擾其爲,驚愕悶迫,難以盡言。
予素以不敏,半生抱病,其中心證尤甚。
平日所思者,金櫃之藥而已,人事不思也。
今若累日堅執,必發狂疾,恐非朝廷所以愛君之意也。
願更蒙諸卿之德,早思休退,勿更煩擾。
」 ○光州人盧士英等上疏,請革判官,吏曹沿革重事,請議大臣。
左相鄭惟吉議:「光州地小事簡,一牧使足治,士英等身居其地,熟思民弊,有此陳請。
但湖南爲俗敻異,官吏沿革,一出於土民之疏,則臣竊恐有難救之弊。
承流宣化,方伯之任,朝廷倚以爲重,請下問,裁擇處之,何如?」傳曰:「問于監司。
」 ○上號事,再啓,答曰:「守宗廟二十年,日夜恐有過濫之事,獲戾于上下,豈有揭號自顯之理?若至於疚懷發病鬱鬱緻疾,則愛戴之誠,果安在哉?人主不患不尊,安用號爲?實是一駭怪無益之事,願勿更言。
」 ○持平閔汝慶來啓曰:「今日宗廟朔祭,豕往腸脂,爲屠人所竊,以緻改他牲,過時行事,典祀官請罷。
光州判官韓允善,性本麤雜,屍居不職,請罷。
」答曰:「竝依允。
」 閏6月2日 ○癸未,上尊號,三啓,答曰:「三庚溽暑,單衣揮扇,如在火傘之下,尙不可堪,諸卿將一號事,日日來會,予罪大矣。
心氣轉傷,願姑徐徐。
何必持之太急?前日旣退,今日獨不可休乎?請姑停論,後日更陳,亦未爲晩。
」四啓,答曰:「旣以姑退爲言,則於群下之情,未爲缺然。
與其強請於今日而不得,何如姑俟後日而更論?此不過時月間耳。
有何所難?願此一款,曲從予望。
隻欲調予心氣耳。
」仍五啓曰:「物情方鬱,臣等強拂聖敎,而今日批答,以不過時月間爲敎,臣等不勝感激,姑待後日,退去。
」答曰:「知道。
至極感喜。
」 ○持平閔汝慶,正言閔夢龍,來啓申士楨事。
答曰,不允。
○南兵使申砬狀啓:「今月二十日,古未浦賊胡部落入征,各衛斬獲二十名,馬三匹事。
」 閏6月3日 ○甲申,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諫院啓曰:「白川郡守柳埏,濫率衙屬,貽弊多端,請罷。
典獄署色吏及下人等,凡罪囚枷杻等物,用物低仰,屈法行私。
頃日內擲奸時,其所現促,多有違法,其日直官員,請罷。
」依允。
閏6月4日 ○乙酉,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有政。
金應南爲大司憲,尹先覺爲副提學。
○平安監司金睟書狀:「渭原呈,去五月二十七日申時,風雪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棒子。
禾穀損傷,大豆麻田,復生無路,極爲憫慮事。
」啓下禮曹。
○鹹鏡監司,以道內蒙赦人放送啓本,前博士韓戭及前別坐黃大任錄於放送之類。
上以戭則罪在國家,大任欺君,前日大救時,亦不蒙放,而今敢放送,命推監司李洸。
禁府啓請韓戭等還發配所,傳曰:「監司擅便手段,不可不治,故已命科罪,但韓戭本一風狂之人,罪雖無狀,不足深誅,當此大霈,可移配于本道中道。
李洸,命遞之。
」 閏6月5日 ○丙戌,兩司啓士楨事,不允。
○府啓:「文義縣令李孟衍,泛濫作弊,請罷。
守令沿革,事體重大,當出自朝廷,非土民所敢容議。
此習一開,漸不可長,光州進士盧士英等上疏,請勿擧行。
」依允。
閏6月6日 ○丁亥,兩司申士楨事,答曰:「此人無知不學,所謂驕子,何足深誅?公主唯有此子,囚係異鄕于今十載,祭事誰其屍之?丘隴誰其省視?念及親親,良隱于懷。
當此大慶,跛者亦忭,此人獨不見原,誠可悶惻,可更量予意。
」 閏6月7日 ○戊子,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院啓:「訓鍊正申尙節,人物庸劣,請命遞差。
」依啓。
○府啓:「光州判官李福崇,居喪不謹,多有悖戾之行,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罷職不敍。
」依啓。
○大學生柳遵仁等上疏,五賢從祀事,答曰:「人各有其師。
第患用力之未至耳。
不必從祀,又不可輕易爲之。
」 閏6月8日 ○己醜,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全羅監司書狀:「長興居崔凱家北林,烏育兩雛,一頭白,一全白,尾班白,極爲駭愕事。
」 ○答大學生疏曰:「昨日之言,乃泛論爲學之說,非敢指諸生也。
諸生前後之疏,實出於好學之意,予用嘉焉。
但此擧措甚重,不可率爾爲之。
朝廷當從容博采公議,或姑待後世而處之,未可如是汲汲。
偏方之儒,雖或粗有所得,至於五人,皆合從祀,則予不敢信也。
予何敢隱於諸生?諸生姑待後世定論,如何?」 ○申初,上禦夕講于文政殿,講《綱目》蜀漢後主記,建興元年,止立皇後張氏。
臨文韓孝純啓曰:「諸葛亮,自校簿書,楊顒諫之。
古人有雲:『孔明,非不知事體者,而不得已親校。
』顒不知孔明之意,而言也。
」李尙弘曰:「此則然矣。
顒諫之,而孔明謝之受而不辭,此古人氣像好處也。
且區區之蜀,猶必集衆士,廣忠益,然後可治矣。
」講訖,沈守慶進啓曰:「頃日群臣陳請,自上曰:『不過時月之間。
』雲,不勝感激。
」樸崇元曰:「命之姑退,大小臣僚顒望深矣。
」上曰:「諸宰相,當此苦熱,甚騷擾,安有如此未安乎?幸卽退去,此後予蒙朝廷之德矣。
」尹根壽曰:「命之退,故姑退而欣望則多矣。
」上曰:「不關之事,請之甚固,予亦殊不知也。
」沈守慶曰:「不須更達,今適入侍,故啓之矣。
」又啓曰:「崔成峻,頃日傳敎曰,上國之賊也,臣聞成峻招辭曰:『浮水之木,取之而已。
』事幹雖承服,恐不可以逆竊律之也。
」上曰:「其時啓本,則予忘之矣,成峻必渠之所爲也。
」 閏6月9日 ○庚寅,大學生等,三度上疏,答曰:「難愼而不堪輕擧者,隻緣其事重也。
必有議定之日矣。
且尊五臣,莫如尊其學也。
尊其學,必也反身而誠,蓋心外無學也。
諸生無非英才好學之彥。
所易邁者日月也。
宜懋時敏,相與講磨孶孶,勿鄙餘不學而或生怠意,共成大儒,他日立於朝廷,勉輔不辟,是予所望。
于此之時,亦可以予面議定之非難矣。
今因疏章,敢諭予意。
」 ○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閏6月10日 ○辛卯,兩司申士楨事,答曰:「初不罪之,則如是論之可矣。
十年竄謫,不可謂不罪之。
天道已過,大赦又霈,亦不可不宥之。
待人不可已甚,何必煩執?不允。
」 閏6月11日 ○壬辰,正言閔夢龍,啓申士楨事,不允。
府停啓。
閏6月12日 ○癸巳,持平閔汝慶啓曰:「本月初十日,廣興倉田稅捧入時,漕卒一名,入在庫中,經夜之後,請臺開出,事甚駭愕。
請當該官罷職,同參官員及分臺監察,幷命推考。
」答曰:「此必不覺之間,閉庫門,無情事矣。
可竝推考。
」 閏6月13日 ○甲午,府前啓:廣興倉官員罷職事,依允。
閏6月14日 ○乙未,有政。
以權徵爲鹹鏡道觀察使,大臣薦也。
閏6月16日 ○丁酉,院啓:「文義縣令徐應麒昏劣,請遞,泰川縣監李景溫愚劣,全義縣監趙彭年躁妄,請罷。
豐川府使柳濂,連中付無祿官,未準朔陞敍,請遞。
」依啓。
○府啓:「京畿水使趙守興泛濫,請罷。
」答曰:「遞差。
」 閏6月21日 ○壬寅,持平閔汝慶來啓曰:「司評李愈,一家之內,多有悖戾之行,請罷,新寧縣監金允世,門地微賤,人物昏劣,請命遞差,監察金應瑞,門系卑微,不合殿中之任,廣興主簿尹景祉,人物昏庸,不合錢穀之任,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李愈遞差,金允世,用人論門地,甚爲無理。
允世不至於不堪其任,試可乃已可也。
不允。
」 閏6月22日 ○癸卯,持平閔汝慶,前啓金允世請遞,李愈請罷。
答曰:「金允世試之不妨,不須遞,李愈已遞,不須罷。
」 閏6月23日 ○甲辰,府前啓金允世事,答曰:「一縣守,不須強遞。
」 ○副校理鄭淑男肅拜後,上疏辭職。
閏6月24日 ○乙巳,北兵使啓本:「穩城美錢鎭呈:『本月初二日二更,有火塊形體如人坐於圓方席,又若佩持弓矢,空中浮飛向北,隨有震雷,如氷坼之聲,風氣燻于人面。
』變怪非常事。
」 閏6月25日 ○丙午,鹹鏡監司權徵啓,大槪近有經筵願一入侍事。
傳曰:「卿旣來欲面陳,予亦曾欲親見。
今日哺後,當爲引見,卿姑在外待之。
」 ○同副黃暹啓曰:「權徵卒得暑證,勢不得入侍矣。
」傳曰:「觀病勢,隨後爲之。
」 閏6月27日 ○戊申,巳初,上禦文政殿,引見權徵。
徵進啓曰:「小臣尋常職事,尙不能堪,況北方艱虞之時,其可授重任乎?一身成敗,固不足恤,其於國事何?欲聞朝廷成算以去,而頃日備邊司,泛泛無指授,極爲憂憫。
」上曰:「今得卿,可以無憂。
但千裡關北,恐貽卿勞。
」徵曰:「工拙間,當盡心力,第我國之病,全在於遙制。
大事則在兵法,亦稱稟廟算,小事則便宜從事可也。
」上曰:「大槪北道於卿,所見如何?得保無事耶?」徵曰:「豈得無事?如人初生大腫,卽宜針破快治,然後徐以藥石調治,則可保不危,或雲無毒,或雲待命,而積漸肉食,元氣大敗,無復可爲。
爲今之計,莫若積畜軍糧,撫養軍卒,爲先務也。
且古則土兵元數滿六千,今則四千名,役重難支,將盡流離,不得已某條充定可也。
」上曰:「今此一事,知卿之力於國事,要須實邊,然後可以耕守矣。
前監司欲爲刷還,若年穀不登,則我國多言,恐亦難施。
」徵曰:「欲爲積穀,莫若屯田,屯田何必鹿屯乎?北道,或一息,或二息,空閑之地甚多,宜於此開屯田也。
」上曰:「卿言積穀養兵等事極是。
宜盡心爲之。
此外小事,亦宜便宜處之,他餘事當議處。
到彼,如有所見,卽爲啓聞。
」徵欲退,上曰:「姑留飮酒。
」飮訖,退。
閏6月28日 ○己酉,正言申磼來啓曰:「國家接待遠人,當加優厚,而倭司猛平廉繼,忠州地被打於下人,極爲駭愕。
本州牧、判官,竝命罷職。
」答曰:「依啓。
」 閏6月29日 ○庚戌,兵曹判書鄭彥信啓曰:「臣猥以無狀,曾冒夏官之長,四年于玆。
其間處事顚錯,亦非一二,而自上每加優容,幸逭誅責,自頃陞以來,百疾侵尋,脾胃亦敗,食不知味,固當引告,而連續仰瀆天聽,極爲未安,扶曳詣闕,冒陳危悰,伏願聖慈,亟命鐫改,以授可堪之人。
」答曰:「勿辭,益加盡心。
」 ○持平閔汝慶來啓曰:「昨日上番翰林,無緣不仕,其怠慢之習,不可不徵,請罷。
」司饔院判官金洛,六品除授纔十餘朔,遽陞五品,物情未便,請命改正,監察柳熙緖,以權知超授評事,赴任僅月餘,而因其自己陳情,至命移授京職,物議深以爲未便,請命仍任。
錢穀衙門,以參下文官交差,依四館例,次次陞授,乃是當初承傳本意,而頃日都目政,以前察訪李效元,首擬於軍資副奉事,至於受點,銓曹不爲詳察甚矣。
請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李效元改政。
「答曰」依啓。
柳熙緖,不可不授京職。
不允。
「 秋七月 7月1日 ○朔壬子,古未坪焚蕩所獲胡女一名,權徵引見時,請還送其土,又於磨天、磨雲兩嶺,設關禁逸民,又於諸邑中閑曠處,開屯田,則可得千餘石地,不必於鹿屯島,又邊將習南方舟楫者,用南方,諳北方形勢者用北方,不可移授換任雲雲,至是備邊司回啓:「大槪胡女還送,不無所見,當初啓請上送,隻欲許令安置,待以不死,今若放送,則似爲無名。
兩嶺設關,諸邑屯田,則自前累有此議。
審形勢,設關時財力,設關後守禦各項節目,及某某處某屯田所耕種幾許,所用人牛幾許事,詳細啓聞後,從長議處。
」答曰:「依啓。
」 ○吏曹回啓;大槪國家用人,不如是狹小雲雲,答曰:「此非用人狹小之意,乃各當其器之言。
人各有能有不能,今之用人,異於古之用人。
凡大小之官,虛實間,稍得時名,則無不務高於諸處,有若遊觀者然。
於國家,小無所益,而論其才,則一事亦不得做,監司之意,似爲此也。
但偏方人物有限,亦難拘此,詮曹各別留心,可矣。
」
」 ○禮曹,文昭、延恩殿親祭告日,推擇啓,傳曰:「私親之第,新經慘禍,擧動似難。
待秋節爲之。
」 6月15日 ○丁卯,慶尙監司書狀,鹹安居奴守伊,其父有傷打,下京官推鞫事。
6月16日 ○戊辰,江原監司丁胤禧書狀,淮陽呈府民申加應金妻眞金男子三人,一時生産事。
啓下禮曹。
6月17日 ○己巳,進士沈友俊上言,其父銓廢錮冤悶事,判付:「已過累年,當此大赦,可還其職牒,議于大臣。
」大臣議:「上敎允當。
」申士楨妻樸氏上言,判付內:「士楨,懜于學識,習於不道,緻被竄殛之律。
在士楨固所不辭,論其情尙有可恕。
矧渠王室戚屬,囚係異鄕,于今十年。
上以天道已變,下以異恩亦霈,速放其身,俾還于京,使之改過自新。
」 6月18日 ○庚午,司憲府啓曰:「及第沈銓,恣行貪濁,汚辱衣冠,罪人申士楨,不父其父,罪犯綱常,請還收成命。
」司諫院亦啓之,竝答曰:「申士楨,王室至親,而公主之獨子也。
十載竄謫,未爲不足,豈終其身不宥乎?沈銓廢錮已過二十年。
行雖不美,身是舊宰,年且老矣,就木不遠矣,可給其牒,似無所妨。
」竝不允。
「 6月19日 ○辛未,府院前啓,申士楨、沈銓事,入啓,答曰:「不允。
」 6月20日 ○壬申,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1日 ○癸酉,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2日 ○甲戌,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 6月23日 ○乙亥,府院前啓,答曰:「人主之度,自與人臣硜硜者不同。
譬如天之於萬物,鳳凰鴟鴞,無不竝育而鹹畜,俾得其所,雖蛇虺之物,未聞輒加霆擊而絶之於大造之外也。
此人等,被罪年久,當玆大赦,命之放宥,夫豈不可?勿煩。
」 ○傳于李純仁曰:「慶尙道豪強輩,被囚年久,而未見一人定罪,一歲之內,刑訊不過數次,隻備塞責之資。
以此言之,眞是豪強,朝廷之不武,紀綱之解弛,足爲心寒。
然在獄死者亦有之,當此大慶惟新之日,不可無開釋之道。
後曰更犯,亦可治之參酌,可放者書啓,言于刑曹。
」 6月25日 ○丁醜,司憲府啓曰:「頃年設校正廳,證定經書疑義,今已四年,茫無撰完之期,郞廳之不仕,至於經月之久,請推考。
」答曰:「難以拘束,不須推考。
」 6月26日 ○戊寅,經筵尹卓然,請圖畫慶尙地形以進,傳曰:「令本道圖上。
」 6月27日 ○己卯,兩司前啓,申士楨、沈銓事,入啓,答曰:「申士楨事,不允。
沈銓依啓。
」 6月28日 ○庚辰,兩司前啓申士楨事,入啓,答曰:「不允。
」 6月29日 ○辛巳,忠淸監司李憲國書狀,道內各官,玄蟲、赤蟲、黃蟲、白蟲,狀如二眠蠶,食田畓穀殆盡,無望西成事。
○兩司前啓申士楨事,答曰,不允。
仁川府使李??眸不視物,請罷,答曰:「依啓。
」 閏六月 閏6月1日 ○朔壬午,上尊號,更啓曰:「頃者臣等將一國公論,連日伏闕,瀝悃叫呼,自上非但拒之甚牢,丁寧懇惻之敎,不一再而已。
則臣等聚首感激,相以爲,聖上謙虛沖損之德,若此之至,而猶且強聒,至浹旬日,則抑有所未安者,隱默姑退,無不悵然自失,臣等之情,固亦悲矣。
近來朝中士大夫,譁然齊奮,乃曰:『我聖上盛德神功,覓超千古,今有徽稱,以揚鴻休,而朝廷唯將順聖意,不爲之堅執,其可乎哉?』邦畿之民,譁然齊奮,遠方窮巷之民,又譁然齊奮,如朝中士大夫焉,則臣等駑緩疲軟之罪,至是而無所逃矣。
臣等旣自知其罪,則相率更詣,血誠申籲,以冀天聽之必回者,亦情理之固然。
而聖敎之懃懇,雖復如前日,恐不得仰體奉承,以遂終始謙遜之至意也。
大抵人心所同,卽公議所在。
雖以人主之尊,亦不得沮抑遏絶,而黽勉俯循者,豈不以順人心從公論,爲居上之先務乎?今日之人心,聖明旣已洞燭,則其可不思所以順之,而使公議快伸耶?抑前者聖帝明王,有盛德大業,而猶謙謙不自居,以緻受益之福者固美矣。
其或功烈之盛,雖不至於再造邦國,而一時群下,忻忭贊敭之誠,亦不得揮斥而固拒者有之,亦有道理,而不知復有他道理存乎?其間此臣等之所益憫,而公議之所益鬱也。
」答曰:「今又如是,罔知所喩。
此事若少有耄分可堪之勢,則前日詎敢有如彼之言?至於頃日經筵,又歷陳不當之意,不圖微志未白,朝廷又擾其爲,驚愕悶迫,難以盡言。
予素以不敏,半生抱病,其中心證尤甚。
平日所思者,金櫃之藥而已,人事不思也。
今若累日堅執,必發狂疾,恐非朝廷所以愛君之意也。
願更蒙諸卿之德,早思休退,勿更煩擾。
」 ○光州人盧士英等上疏,請革判官,吏曹沿革重事,請議大臣。
左相鄭惟吉議:「光州地小事簡,一牧使足治,士英等身居其地,熟思民弊,有此陳請。
但湖南爲俗敻異,官吏沿革,一出於土民之疏,則臣竊恐有難救之弊。
承流宣化,方伯之任,朝廷倚以爲重,請下問,裁擇處之,何如?」傳曰:「問于監司。
」 ○上號事,再啓,答曰:「守宗廟二十年,日夜恐有過濫之事,獲戾于上下,豈有揭號自顯之理?若至於疚懷發病鬱鬱緻疾,則愛戴之誠,果安在哉?人主不患不尊,安用號爲?實是一駭怪無益之事,願勿更言。
」 ○持平閔汝慶來啓曰:「今日宗廟朔祭,豕往腸脂,爲屠人所竊,以緻改他牲,過時行事,典祀官請罷。
光州判官韓允善,性本麤雜,屍居不職,請罷。
」答曰:「竝依允。
」 閏6月2日 ○癸未,上尊號,三啓,答曰:「三庚溽暑,單衣揮扇,如在火傘之下,尙不可堪,諸卿將一號事,日日來會,予罪大矣。
心氣轉傷,願姑徐徐。
何必持之太急?前日旣退,今日獨不可休乎?請姑停論,後日更陳,亦未爲晩。
」四啓,答曰:「旣以姑退爲言,則於群下之情,未爲缺然。
與其強請於今日而不得,何如姑俟後日而更論?此不過時月間耳。
有何所難?願此一款,曲從予望。
隻欲調予心氣耳。
」仍五啓曰:「物情方鬱,臣等強拂聖敎,而今日批答,以不過時月間爲敎,臣等不勝感激,姑待後日,退去。
」答曰:「知道。
至極感喜。
」 ○持平閔汝慶,正言閔夢龍,來啓申士楨事。
答曰,不允。
○南兵使申砬狀啓:「今月二十日,古未浦賊胡部落入征,各衛斬獲二十名,馬三匹事。
」 閏6月3日 ○甲申,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諫院啓曰:「白川郡守柳埏,濫率衙屬,貽弊多端,請罷。
典獄署色吏及下人等,凡罪囚枷杻等物,用物低仰,屈法行私。
頃日內擲奸時,其所現促,多有違法,其日直官員,請罷。
」依允。
閏6月4日 ○乙酉,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有政。
金應南爲大司憲,尹先覺爲副提學。
○平安監司金睟書狀:「渭原呈,去五月二十七日申時,風雪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棒子。
禾穀損傷,大豆麻田,復生無路,極爲憫慮事。
」啓下禮曹。
○鹹鏡監司,以道內蒙赦人放送啓本,前博士韓戭及前別坐黃大任錄於放送之類。
上以戭則罪在國家,大任欺君,前日大救時,亦不蒙放,而今敢放送,命推監司李洸。
禁府啓請韓戭等還發配所,傳曰:「監司擅便手段,不可不治,故已命科罪,但韓戭本一風狂之人,罪雖無狀,不足深誅,當此大霈,可移配于本道中道。
李洸,命遞之。
」 閏6月5日 ○丙戌,兩司啓士楨事,不允。
○府啓:「文義縣令李孟衍,泛濫作弊,請罷。
守令沿革,事體重大,當出自朝廷,非土民所敢容議。
此習一開,漸不可長,光州進士盧士英等上疏,請勿擧行。
」依允。
閏6月6日 ○丁亥,兩司申士楨事,答曰:「此人無知不學,所謂驕子,何足深誅?公主唯有此子,囚係異鄕于今十載,祭事誰其屍之?丘隴誰其省視?念及親親,良隱于懷。
當此大慶,跛者亦忭,此人獨不見原,誠可悶惻,可更量予意。
」 閏6月7日 ○戊子,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院啓:「訓鍊正申尙節,人物庸劣,請命遞差。
」依啓。
○府啓:「光州判官李福崇,居喪不謹,多有悖戾之行,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罷職不敍。
」依啓。
○大學生柳遵仁等上疏,五賢從祀事,答曰:「人各有其師。
第患用力之未至耳。
不必從祀,又不可輕易爲之。
」 閏6月8日 ○己醜,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全羅監司書狀:「長興居崔凱家北林,烏育兩雛,一頭白,一全白,尾班白,極爲駭愕事。
」 ○答大學生疏曰:「昨日之言,乃泛論爲學之說,非敢指諸生也。
諸生前後之疏,實出於好學之意,予用嘉焉。
但此擧措甚重,不可率爾爲之。
朝廷當從容博采公議,或姑待後世而處之,未可如是汲汲。
偏方之儒,雖或粗有所得,至於五人,皆合從祀,則予不敢信也。
予何敢隱於諸生?諸生姑待後世定論,如何?」 ○申初,上禦夕講于文政殿,講《綱目》蜀漢後主記,建興元年,止立皇後張氏。
臨文韓孝純啓曰:「諸葛亮,自校簿書,楊顒諫之。
古人有雲:『孔明,非不知事體者,而不得已親校。
』顒不知孔明之意,而言也。
」李尙弘曰:「此則然矣。
顒諫之,而孔明謝之受而不辭,此古人氣像好處也。
且區區之蜀,猶必集衆士,廣忠益,然後可治矣。
」講訖,沈守慶進啓曰:「頃日群臣陳請,自上曰:『不過時月之間。
』雲,不勝感激。
」樸崇元曰:「命之姑退,大小臣僚顒望深矣。
」上曰:「諸宰相,當此苦熱,甚騷擾,安有如此未安乎?幸卽退去,此後予蒙朝廷之德矣。
」尹根壽曰:「命之退,故姑退而欣望則多矣。
」上曰:「不關之事,請之甚固,予亦殊不知也。
」沈守慶曰:「不須更達,今適入侍,故啓之矣。
」又啓曰:「崔成峻,頃日傳敎曰,上國之賊也,臣聞成峻招辭曰:『浮水之木,取之而已。
』事幹雖承服,恐不可以逆竊律之也。
」上曰:「其時啓本,則予忘之矣,成峻必渠之所爲也。
」 閏6月9日 ○庚寅,大學生等,三度上疏,答曰:「難愼而不堪輕擧者,隻緣其事重也。
必有議定之日矣。
且尊五臣,莫如尊其學也。
尊其學,必也反身而誠,蓋心外無學也。
諸生無非英才好學之彥。
所易邁者日月也。
宜懋時敏,相與講磨孶孶,勿鄙餘不學而或生怠意,共成大儒,他日立於朝廷,勉輔不辟,是予所望。
于此之時,亦可以予面議定之非難矣。
今因疏章,敢諭予意。
」 ○兩司申士楨事,不允。
閏6月10日 ○辛卯,兩司申士楨事,答曰:「初不罪之,則如是論之可矣。
十年竄謫,不可謂不罪之。
天道已過,大赦又霈,亦不可不宥之。
待人不可已甚,何必煩執?不允。
」 閏6月11日 ○壬辰,正言閔夢龍,啓申士楨事,不允。
府停啓。
閏6月12日 ○癸巳,持平閔汝慶啓曰:「本月初十日,廣興倉田稅捧入時,漕卒一名,入在庫中,經夜之後,請臺開出,事甚駭愕。
請當該官罷職,同參官員及分臺監察,幷命推考。
」答曰:「此必不覺之間,閉庫門,無情事矣。
可竝推考。
」 閏6月13日 ○甲午,府前啓:廣興倉官員罷職事,依允。
閏6月14日 ○乙未,有政。
以權徵爲鹹鏡道觀察使,大臣薦也。
閏6月16日 ○丁酉,院啓:「文義縣令徐應麒昏劣,請遞,泰川縣監李景溫愚劣,全義縣監趙彭年躁妄,請罷。
豐川府使柳濂,連中付無祿官,未準朔陞敍,請遞。
」依啓。
○府啓:「京畿水使趙守興泛濫,請罷。
」答曰:「遞差。
」 閏6月21日 ○壬寅,持平閔汝慶來啓曰:「司評李愈,一家之內,多有悖戾之行,請罷,新寧縣監金允世,門地微賤,人物昏劣,請命遞差,監察金應瑞,門系卑微,不合殿中之任,廣興主簿尹景祉,人物昏庸,不合錢穀之任,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李愈遞差,金允世,用人論門地,甚爲無理。
允世不至於不堪其任,試可乃已可也。
不允。
」 閏6月22日 ○癸卯,持平閔汝慶,前啓金允世請遞,李愈請罷。
答曰:「金允世試之不妨,不須遞,李愈已遞,不須罷。
」 閏6月23日 ○甲辰,府前啓金允世事,答曰:「一縣守,不須強遞。
」 ○副校理鄭淑男肅拜後,上疏辭職。
閏6月24日 ○乙巳,北兵使啓本:「穩城美錢鎭呈:『本月初二日二更,有火塊形體如人坐於圓方席,又若佩持弓矢,空中浮飛向北,隨有震雷,如氷坼之聲,風氣燻于人面。
』變怪非常事。
」 閏6月25日 ○丙午,鹹鏡監司權徵啓,大槪近有經筵願一入侍事。
傳曰:「卿旣來欲面陳,予亦曾欲親見。
今日哺後,當爲引見,卿姑在外待之。
」 ○同副黃暹啓曰:「權徵卒得暑證,勢不得入侍矣。
」傳曰:「觀病勢,隨後爲之。
」 閏6月27日 ○戊申,巳初,上禦文政殿,引見權徵。
徵進啓曰:「小臣尋常職事,尙不能堪,況北方艱虞之時,其可授重任乎?一身成敗,固不足恤,其於國事何?欲聞朝廷成算以去,而頃日備邊司,泛泛無指授,極爲憂憫。
」上曰:「今得卿,可以無憂。
但千裡關北,恐貽卿勞。
」徵曰:「工拙間,當盡心力,第我國之病,全在於遙制。
大事則在兵法,亦稱稟廟算,小事則便宜從事可也。
」上曰:「大槪北道於卿,所見如何?得保無事耶?」徵曰:「豈得無事?如人初生大腫,卽宜針破快治,然後徐以藥石調治,則可保不危,或雲無毒,或雲待命,而積漸肉食,元氣大敗,無復可爲。
爲今之計,莫若積畜軍糧,撫養軍卒,爲先務也。
且古則土兵元數滿六千,今則四千名,役重難支,將盡流離,不得已某條充定可也。
」上曰:「今此一事,知卿之力於國事,要須實邊,然後可以耕守矣。
前監司欲爲刷還,若年穀不登,則我國多言,恐亦難施。
」徵曰:「欲爲積穀,莫若屯田,屯田何必鹿屯乎?北道,或一息,或二息,空閑之地甚多,宜於此開屯田也。
」上曰:「卿言積穀養兵等事極是。
宜盡心爲之。
此外小事,亦宜便宜處之,他餘事當議處。
到彼,如有所見,卽爲啓聞。
」徵欲退,上曰:「姑留飮酒。
」飮訖,退。
閏6月28日 ○己酉,正言申磼來啓曰:「國家接待遠人,當加優厚,而倭司猛平廉繼,忠州地被打於下人,極爲駭愕。
本州牧、判官,竝命罷職。
」答曰:「依啓。
」 閏6月29日 ○庚戌,兵曹判書鄭彥信啓曰:「臣猥以無狀,曾冒夏官之長,四年于玆。
其間處事顚錯,亦非一二,而自上每加優容,幸逭誅責,自頃陞以來,百疾侵尋,脾胃亦敗,食不知味,固當引告,而連續仰瀆天聽,極爲未安,扶曳詣闕,冒陳危悰,伏願聖慈,亟命鐫改,以授可堪之人。
」答曰:「勿辭,益加盡心。
」 ○持平閔汝慶來啓曰:「昨日上番翰林,無緣不仕,其怠慢之習,不可不徵,請罷。
」司饔院判官金洛,六品除授纔十餘朔,遽陞五品,物情未便,請命改正,監察柳熙緖,以權知超授評事,赴任僅月餘,而因其自己陳情,至命移授京職,物議深以爲未便,請命仍任。
錢穀衙門,以參下文官交差,依四館例,次次陞授,乃是當初承傳本意,而頃日都目政,以前察訪李效元,首擬於軍資副奉事,至於受點,銓曹不爲詳察甚矣。
請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李效元改政。
「答曰」依啓。
柳熙緖,不可不授京職。
不允。
「 秋七月 7月1日 ○朔壬子,古未坪焚蕩所獲胡女一名,權徵引見時,請還送其土,又於磨天、磨雲兩嶺,設關禁逸民,又於諸邑中閑曠處,開屯田,則可得千餘石地,不必於鹿屯島,又邊將習南方舟楫者,用南方,諳北方形勢者用北方,不可移授換任雲雲,至是備邊司回啓:「大槪胡女還送,不無所見,當初啓請上送,隻欲許令安置,待以不死,今若放送,則似爲無名。
兩嶺設關,諸邑屯田,則自前累有此議。
審形勢,設關時財力,設關後守禦各項節目,及某某處某屯田所耕種幾許,所用人牛幾許事,詳細啓聞後,從長議處。
」答曰:「依啓。
」 ○吏曹回啓;大槪國家用人,不如是狹小雲雲,答曰:「此非用人狹小之意,乃各當其器之言。
人各有能有不能,今之用人,異於古之用人。
凡大小之官,虛實間,稍得時名,則無不務高於諸處,有若遊觀者然。
於國家,小無所益,而論其才,則一事亦不得做,監司之意,似爲此也。
但偏方人物有限,亦難拘此,詮曹各別留心,可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