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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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其用無窮,但以學者治心之事言之,似不如四書。
然應事接物,豈有如《易》學也?陸贄奏議,懃懇之意則好矣,然廢《易》讀陸之言,似未盡善。
古人以《大學衍義》,爲足以治天下,然一部《大學》足矣。
烏用是謄錄爲哉?埈曰:」臣非敢以《易》爲不可進講。
但微詞奧旨,不易曉得。
臨文驚發,無如陸、眞也。
「〈以《衍義》爲謄錄,上之自聖,此亦可見矣。
〉上顧左右而言他。
埈又進曰:」近日天災地妖,古所未有之變,皆出於今日。
災無自至之災,亦無無應之災。
必修其人事,以答天心。
今天怒如此,而人事無回天之道,畢竟非常之變、不測之患,朝夕必至。
漢儒傅會之說,臣不敢信,而成湯六責,大雨千裡。
以成湯治天下,尙緻天怒而感動之,而況軍旅之後,召災之事,何可盡言?役煩賦重,民生失寧,匹夫匹婦,不得其所,尙有三年之旱。
我國逆變之時,橫罹抱冤之人,有難悉數,而其中鄭介淸爲甚冤。
〈介淸,湖南高土也。
篤志力學,不求聞達。
奸臣鄭澈,亦在南中,勢炎熏灸,人爭趨附,淩轢方伯,折辱守宰,自以爲節義。
介淸居不遠之地,杜門卻掃,不曾一過其門,且作論以排之,澈以是銜之,己醜逆獄之起,指以爲黨,而構捏之,拿獄受刑,遂死於謪所。
〉其弟大淸,每於對人,悲痛如昨,以爲必雪其兄冤枉,然後食肉解白,于今十五年,尙如初死之日。
如非至枉極痛,豈有如是之銜冤哉?自上必訪問臣僚,毋徒事虛文,而昭其實惠焉。
人君一念,足以回天。
朝有此心,可以動天,夕有此心,可以動天。
雪冤輕徭之擧,不可不速也。
雖有外變,人心若固,豈無可爲?大槪衆官和於上,萬物和於下,然後自無乖氣。
舜時,濟濟相讓,鳳凰來儀,周時,九德鹹事,麒麟遊於園。
秦、漢以後,昇平之時,祥瑞出,衰亂之時,災變至。
今朝廷不和,頃刻之間,國勢岌岌。
此時雖曰少定,四聰之明,不可不加意。
微末之臣,觸冒至此,萬死無惜,然時事至此,臣何敢不言?若貸嚴譴,以開言路,臣之幸也。
「上勵聲色,顧左右曰:」李埈,何如人耶?慶尙道人耶?言不從容,且多不察。
欲解鄭介淸,而不詳曲折也。
介淸簡鄭汝立曰:『傳道高明,當時惟尊兄。
』以逆賊爲尊兄可乎?〈汝立以搢紳,借學問,厚誣一世,介淸之以傳道相期,亦以此也。
〉其時臺諫所啓,以排節義論,不當作而作也。
以此被罪。
今曰死於逆賊何也?「領事柳永慶曰:」介淸之事,臣雖不知,但與鄭澈不同論,故臺諫以排節義構罪,初非排節義也。
「好閔曰:」隻因南中士習不正,故作此論,非排節義也。
《朱子語錄》,有此論,故隻祖述先聖之言耳。
草野之人,何知曲折?隻以死於逆賊時,故埈之言如此也。
「巳正,罷黜。
〈史臣曰:」方今災異極矣。
日貫而星殞,石移而海赤,夏旱秋澇,冬雷地震。
訛言驚衆,民怨盈路。
天失其和,地失其寧,人失其道。
以古證今,可謂岌岌矣。
正當君臣上下,同心共濟,疇咨改圖之日也,而忠言中病,聲色訑訑,奸臣殺士,久而不悟,使言路益蔽,至冤未伸,災變之沓至,何足怪哉?「〉○王世子問安。
○判中樞府事鄭琢,上疏乞緻仕,〈告老也。
上還都之後,琢以老病,解相位,至是,乞緻仕。
〉上令禮曹議。
禮曹啓曰:「大夫七十而緻仕者,乃是禮經,而七十有德,君不許緻仕者,亦是禮經。
是蓋人臣筋力已衰之後,不敢強縻職事,而人君之不忍遽從其請,亦是終始優老之盛意,故古人年至則緻仕。
歷代名人,緻仕者非一,而以老者居多。
皇朝則文武官七十以上,俱許緻仕,有陞秩給俸賜勑之典,又有給驛還鄕月給食米之規。
皆待以優禮,榮耀一時,而我國古例,雖未詳知,參以聞見,亦有所傳。
法典內:『正一品官,年過七十,而係國家輕重,不得緻仕者,賜幾柭。
』又曰:『堂上緻仕者,月緻酒肉』,則其有緻仕之規,可知,而故相沈守慶,上箚乞緻仕,其時亦未得可據之例,遂於本銜上,加緻仕二字。
是則朝廷優老之意,則盛矣,而自家陳乞之情,則左矣。
緻者,緻其職事之謂,豈有仍帶職銜,而添一緻仕之名乎?此固人臣進退以禮之大節。
今因議啓之命,敢陳臣等之見。
鄭琢,以元老大臣,引年請老。
是雖古禮,而在今無可據之例。
緣係大臣進退,臣等不敢輕議。
」上曰:「《禮經》有緻仕之文,國典有緻仕之法,前代有緻仕之規,天朝有緻仕之制,惟我國獨不行之,似乖優老之意。
昔與許遊擊,置酒相對,遊擊見李薦荷劍侍側,目之曰:『天朝,如此之人,不爲如彼之任。
』蓋以其老也。
〈李薦,乃一武夫也。
相臣,非荷劍之任,以此引喩,得非不可乎?《書》曰:」圖任老成,苟有邵德,何害高年?「但鄭琢旣已退老,而乞緻仕,從其所願,未爲不可矣。
烏用以李薦爲言哉?〉孔子曰:『老者安之。
』大夫七十,懸車緻仕,古之道也。
鄭琢退老于鄕,從其願緻仕,恐無可疑。
」 ○已時,日暈。
5月7日 ○壬戌,掌令尹顗來啓曰:「承文院,專掌事大文書,而凡係吏文漢語勸課之事,亦在於此,固非閑慢之局。
副提調以下官員,頻數仕進,一以紏檢下僚,一以程督肄業者,其意有在,而近來怠棄成習,逆旅度日,雖或有仕進之日,無意職事之修擧。
其下官之不職,文書之顚倒,未必不由於此。
設官任事,意果若是乎?承文院副提調及長官行首掌務等官,推考,自今以後,副提調以下,勤仕本院,吏文漢語勸課之事,着實擧行,考講試才,憑考殿最事,一依平時規例擧行。
」答曰:「依啓。
」 ○有政。
鄭琢爲領中樞府事,具思孟爲判中樞府事,閔中男爲右副承旨,尹唯幾爲兵曹參知,文勵爲司憲府執義,任兗爲注書,李基卨爲軍資監副正,〈基卨,以行高,聞于一世,卓拜六品,歷仕郡守。
早喪嚴父,惟奉老母,自其母卒後,累遷郡守、府使,皆不就,至是,亦不就,密寄江村,儕友勸之仕,而不欲變其志也。
〉安昶爲通川郡守。
〈昶之子,將爲信城女壻,故未幾,特爲淮陽府使,僅數月,又以特旨,移拜南陽。
〉○江原道金城,三月下霜,麟蹄、旌善,四月雨雹,禾穀盡爲損傷。
〈監司狀啓也。
〉〈史臣曰:「自春徂夏,旱魃肆虐,種不入土,八方同然,而純陽之月,雨雹又傷穀。
災不虛生,能無懼乎?」〉 5月8日 ○癸亥,備邊司啓曰:「蹇軍門,〈駐箚於遼陽也。
〉新到任所,必未悉倭情,疑本國有隱情者然,故欲送孫文彧〈曾被擄於賊中,備知賊情雲者也。
〉於軍門,以備盤問處置,非爲請得天將而送之。
今者伏聞,筵中,自上有不須送之敎,孫文彧。
勿爲入送何如?」上曰:「予雖偶有此言,當議入送,入送不妨矣。
」 ○政院啓曰:「端午進上,追備封進事,上年已有承傳,而該曹不爲擧行。
請更捧承傳何如?」傳曰:「該官不職之罪,大矣。
推考治罪,闕封進物件,追後封進。
」〈史臣曰:「民窮財盡,莫今時若也,而封進無減於平時,一有不及,罪責輒加。
噫,此何等時也?曾聞慶尙監司狀啓,進封一貼扇之竹,當米二十四五?。
此亦上之所見聞也。
豈獨慶尙道哉?外方封進之物,無不類此,而尙不知寬民之力,以結民心,籲亦不思之甚也。
」〉 5月9日 ○甲子,朝,王世子問安。
○以私忌,緻內齋。
5月10日 ○乙醜,朝,王世子問安。
○以太宗大王忌辰,緻齋。
○判中樞府事具思孟等。
〈崔滉李齊閔〉啓曰:「我朝,自國初,設立耆老所,特賜臧獲魚箭等物,蓋使年老宰臣,得以每歲宴會,以娛餘年,實二百年來流傳盛事也,兵亂以後,久廢不講。
今者幸値國事稍定,邊警亦息。
玆以來十一日,欲依舊例,邀請三公,略行故事,以無忘祖宗朝設立本意。
敢啓。
」傳曰:「甚好。
」仍傳曰:「耆老所會宴處,賜酒一等。
」〈史臣曰:「經變十年來,廟社尙爲丘墟,君父猶禦閭閻。
此正君臣上下,臥薪嘗膽,討賊復讐之圖。
生聚敎訓之是急,而曾不是思,徒事文爲之末,偸安宴飮,恬不爲怪,國勢削弱,固其所也。
亦何能扼衰替,而雪深讐哉。
」〉○夜自一更至二更,月暈。
5月11日 ○丙寅,禦朝講。
左議政尹承勳,以災變辭職,且曰:「當今人心不正,世道日非,朝廷之上,百僚異心,分門割戶,情志不通,少有所爲,輒見肘掣。
誰不計成敗利害,肯爲國事哉?」上曰:「但大臣主張之,以正導之可矣。
」承勳曰:「今之大臣,與古大臣不同。
近日朝論,專歸臺閣,大臣,充位備員,而罔聞知,但於備邊司公事,方物封裹時,隨參而已。
」 史臣曰:「承勳不能以大臣之道自任,而曰權歸臺閣可乎?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
豈可屍位而已哉?」 ○上曰:「大臣以正道行之,誰敢違越?隻在所行如何耳。
古詩曰:『安危大臣在。
』古人有垂搢紳笏,不動聲色,而措天下於泰山之安。
如有大臣之威,緻此何難?」 史臣曰:「如此者,必待人君,任之專、信之篤,不爲浮議所動,乃能展布已志。
今下雖有此臣,而上未聞此道,朝倚爲阿衡,夕視爲行路,其何以濟艱危哉?」 且輕躁過越之人,患得患失之輩,斷不可用。
前以此意,言于領相。
〈李德馨。
〉進退雖在銓曹,大臣亦不可不知。
「承勳曰:」正如上敎。
「 史臣曰:」上之所謂過越之人,每指言犯顔強諫之臣,而大臣不能分別解釋,以開言論,惜哉!「 參贊官鄭穀進曰:」臣在出納之地,見進獻一事,至倍平時。
如大儀貢馬,嶺南畫席,有難支之勢,而人蔘之貢,又有甚焉。
戶曹於一郡,蔔定三斤。
三斤之蔘,雖小,百姓介介採取,不能自納,不得已用防納之蔘,一斤蔘,至當木三十餘匹,故俗言鍾樓之蔘,可以進獻,採山之蔘,不可以進獻。
蓋深嫉之之辭也。
以此産蔘之郡民,皆破産,流亡殆盡。
若以把蔘進獻,則外方之民,庶得蒙一分之惠,而或可支吾矣。
「 ○王世子問安。
○領議政李德馨呈辭請解職,移葬亡母墳塋,傳曰:「領相似有遷葬之事。
大臣如此,則何以爲之乎?」政院啓曰:「舊墓遷葬,私情固切,而大臣進退,事理亦重。
臣等未知故事,令禮曹酌宜處之似當。
但葬期遲速,時未知之,而今因一辭遽議,不審於事體如何?」傳曰:「試問于禮曹,知所以處之之道。
且葬期何時,察啓?」禮曹回啓曰:「《禮》曰:『改葬,緦。
』《春秋》《穀梁傳》曰:『改葬者緦,擧下緬。
』緬,遠也。
以其遠,故當服其最輕者也。
蓋孝子親見屍柩,不忍以無服,送其親,故古人於改葬,皆服緦三月而除之。
以此觀之,《禮經》無改葬解官之文。
近來雖有爲守令者,呈狀解官之例,而此則多是亂離時,權葬其親於淺土,所謂改葬與始葬同,情事與遷葬自別,遂有解官之例,而亦非禮文及法典所載也。
況大臣,則尤與庶官不同,緣係相臣進退。
臣等不敢輕議,惟在上裁。
傳曰:」然則好矣。
「 ○持平李幼淵來啓曰:「〈大司憲樸弘老、執義李德泂、掌令姜弘立、尹顗、持平崔東式。
〉全城君李準,〈爲人,庸鄙無識,亂初,服親喪,往成川卓宮行在所,請諸宰臣,私圖起復。
其時,方位列二品,人皆唾鄙。
〉頃日,因其奴子,與成均館典僕相鬪之事,呈狀刑曹。
此間處置,自有所在,縱奴作挐於泮宮至近之處,至使所帶羅將,推捉館奴,徑自囚禁,其不顧事體,任情行私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答曰:「不可以此,至於罷職,推考。
」 ○功臣都監,以左右相及元勳意,啓曰:「翊運功臣,勘定其差次高下,當爲等第以稟,而領議政李德馨,身病呈告。
錄勳重事,不可無首相而爲之。
姑待李德馨出仕後,等第何如?」允。
○平安兵使李時言狀啓:「昌州僉使李湜馳報內:『本月二十日夜,伏兵將進告內:「避亂來屯唐人等,盡爲還越江」雲雲,翌日平明,令小通事及女眞訓導等,探問還土緣由,則唐人金國寵答曰:「以?賊聲息探聽事,大坡兒越邊,夜不收十餘名,卽發馳送。
還來則虛的可知,而我等,年深老母妻子露宿,連日下雨,姑爲還家,以待偵探」雲雲。
』大槪此邊來屯唐人等,留一日,盡渡還家事。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金國寵等,已盡渡江而去,更無分付指揮之事,但王緫兵,聞其越境告急之由,使之拿獲解送雲,則雖已還,而必爲拿究,終有處置。
令義州府尹。
更爲詳細探聽馳啓後,議處事,監、兵使處,竝爲行文知會何如?」依允。
○前監察樸之孝上疏,請賜高敬命祠宇扁額,且令本州,請春秋緻祀,上令禮曹議。
禮曹啓曰:「湖南士子,爲高敬命,已爲立祠,且請賜額緻祭,有此疏陳。
竊念壬辰之初,列郡風靡,無一人抗賊,而敬命以散居鄕曲之人,不階王命,首倡擧義,提烏合之衆,誓死勤王,使一道人心,有所興起。
不幸遇賊失利,父子橫屍戰場。
其義氣忠烈,足以聳動百世。
朝廷旣已褒贈正卿,而一道公論,猶以贈典,與金千鎰、張潤等不同,爲嫌,上年抗疏,請加贈爵,且請私建祠宇。
自上以加贈,難於更議,而祠宇則已許私建矣。
今者祠宇之建,雖出於士子之私建,旣因朝命而成,則特命降賜扁額,以示顯忠之意,似爲宜當。
至於春秋緻祭,則祠宇旣已私建,則享祀亦可私設。
是所謂鄕先生沒,而可祭於社者,豈必煩俎豆於公家乎?疏內所引李舜臣,則朝廷至命立祠賜額,每歲春秋降香緻祭。
若以此論之,則敬命之與舜臣,其死於國事則同,而敬命則首事倡義,可嘉,竭忠討賊之功,甚大。
舜臣旣蒙降香緻祭之典,則敬命雖遞減一等,依所請,自本州設祭,亦未爲僭賞,然春秋降香,事體極重。
舜臣之事,朝廷旣已講定,雖不敢議,而臣等亦未知穩合於禮也,則敬命之緻祭,臣等不敢因其所陳,而上請也。
若或一番遣使緻祭,則亦足激勵士心,而係是一時恩典,上裁施行何如?」傳曰:「敬命之忠,至爲可嘉,但不可與舜臣同論。
至於賜額私祠,官爲緻祭,或者過矣。
賜額當否,問于大臣。
建祠之後,遣官緻祭,此則未爲不可。
」 5月12日 ○丁未,諫院〈大司諫尹暾、司諫尹壽民、獻納金元祿、正言鄭岦。
〉前啓李準事。
「頃日禁府內擲奸時,承傳色入府閉閱之後,都事宋希聖、黃秀奎等,欲免不爲仕進之罪,踰墻而入。
凡在聞見,莫不駭怪。
請竝命罷職。
」 ○憲府前啓李準事。
答兩司曰:「李準,已爲推考。
」 ○鹹鏡道鹹興客舍,七寶亭蓮池之水,四月變爲黃濁,魚蟲自死,浮出者甚多。
有若飮毒藥而死,莫不開口。
〈監司狀啓也。
〉○耆老所堂上崔滉、具思孟、李齊閔等上箋謝,賜酒一等。
○以吏曹謝恩副使望單子,傳曰:「曾令未赴京人,循環差遣者,固出於萬裡行役,欲使均一之意,而其間有老病焉,有親老焉,不可以強遣者,倘使事未竣,或緻不幸焉,則非體下之道,而國事之所損,爲不細矣。
宋應洵,予自前不知,及其爲近侍見之,霜鬢蕭蕭,予嘆惜之。
未知其無病可堪否也。
申渫,年富力強,可以赴京,但有八十之父。
所謂事主之日長者也。
今不可遣之。
柳思規,昔年曾見之,其時已爲白髮。
此人決難行矣。
竝更爲參酌議啓事,言于吏曹。
」吏曹回啓曰:「未赴京人,近侍外,其老,皆反甚於擬望之人。
宋應洵雖似衰白,其氣力年齡,則可堪往來。
申渫,有其兄湜,雖或暫離其親,亦可往還。
大槪六七朔往還,不甚懸遠,而柳思規,不得已備望矣。
上敎極爲允當。
姑以他未赴京人,雖方在近侍之人,竝爲擬望何如?」傳曰:「宋應洵可堪往來雲,然則遣之。
」 5月13日 ○戊辰,朝王世子問安。
○平安道成川、肅川等官,四月二十四日,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榛栗,禾穀被傷。
殷山雨雹積如丘山,翌日不消,兩麥及立苗各穀,竝爲損傷,頓無西成之望。
〈監司許瑱狀啓也。
〉○憲府前啓請罷全城君李準。
且啓曰:「人心玩愒,百隷怠官,雖在米麪各司,不謹守直,慢藏誨盜之弊,比來尤甚。
頃者夜間,盜入軍資監,直宿軍士,脫身叫呼,而本監無意跟捕,縱使逃走,所聞極爲駭愕。
其日直宿官員,請命罷職。
」答曰:「李準,不允。
餘依啓。
」 ○諫院前啓全城君李準罷職事。
答曰:「不允。
」 ○校書館啓曰:「《周易諺解》,一時會多官、集衆書,商確折衷,作爲成書。
雖未必深得先聖奧旨,其視孤陋書生,恁地看過者,則猶賢乎哉,其於後學,不無利益。
今若不爲印布,使之湮滅不傳,豈非可惜?在平時,三經已爲飜校,未及刊行,失於兵火。
隻《詩經》,收拾若幹卷,而未得全秩,《易》、《書》兩經,則全無校本。
《易》則已爲再校,而《書經》,今將更校,以緻前功盡棄,此則已往可鑑。
以故,臣李好閔,啓於榻前,請急時擧行,而但今該曹物力蕩竭。
其該入紙地及一應諸具,匠人糧料,不至浩大,而未知其能辦出與否。
請先令該曹,斟酌磨鍊,力如可爲,則功臣都監印出後,卽時始役。
如不可爲,則外方府郡,物力稍優處守令,有留意文翰之人,自願捐俸開刊,不煩民力者,令弘文館,淨寫一本下送,使之從便印出,以惠後學,似爲便益。
」允。
○領相李德馨呈辭,上命製批答,以諭不允之意,知製敎弘文館修撰李埈製進,傳曰:「敎書,乃王言,須以典雅爲體。
觀此敎書,妄爲措語,比大臣於齊桓之老馬。
其慢褻侮辱甚矣。
自古人君之待大臣,豈有如此者乎?天兵雖衆多,豈至於其數不億;廟謨雖顚倒,豈至逐日無窮?此則孟浪之說。
所謂廟謨顚倒者,指我國乎?指天朝乎?指天朝,則尤爲未安。
人莫敢議其後雲,推究其意,似以爲臨機盡善,人無間言者。
若然,則當曰人莫能議其後,而乃下一敢字,有若譏其專擅者。
國之不亡,伊誰力乎雲,領相固有大功於國家,然他群臣,則更無一毫之力乎?右等措語,皆予之所未解也。
政院以絲綸之任,大臣批答,所當緻察也。
」〈上初下敎書於政院曰:「敎書於政院所見如何?」政院回啓曰:「臣等所見,別無未盡處。
」上不悅,故有此敎。
〉 5月14日 ○己巳,北兵使李用諄〈才兼文武,性且勤幹,但譏其恇劫無謀。
〉自望軍官等多謀避,圖付京職者。
用諄請勿擬京職,俾得帶去,上命推兵曹色官。
於是,判書盧稷〈性貪嗜貨,自長騎省,一以賄賂除官,時人比之申磼判書時雲。
〉等待罪。
〈參判樸承宗、參議李睟光。
〉傳曰:「姑勿論他曲折,纔捧承傳,卽廢閣,事體如何?卿等固無聽其言之理,然智者作事,愚者效之。
因公而不得不擬,卿等今日心也,徇情而廢閣命令,恐貽後日效也。
宜勿待罪。
」 ○戶曹〈判書成泳〉啓曰:「亂後列邑倉庫,一樣蕩竭,守令衙供,公行支供,萬無出處,科外之斂,紛紛而起,計結逐戶,督納米太,一年之內,多或至四三,收米之弊也。
春給租升,名曰種子,秋收至石,過於國稅,屯田之弊也。
濫觴至此,怨咨騰天。
今當痛禁,以救孑遺之民。
況禦史陳弊,筵上獻策,至於下書,已罷屯田,尤不容更有他議,但法典內,守令衙俸,凡州府郡縣,自上而下,各有等數,而衙祿田不足,則用軍資雲。
此亦朝廷所當留念,而有所處置者也。
且公行支供,雖曰有公需田,而當初磨鍊,亦甚太略,故自在平時,例以官中耗穀,隨便支用。
矧今公需衙祿,竝皆抛荒,而亦無元穀,安有耗數乎?今者勿令收米,又廢屯田,惟責辦公私支供,則終必弊及於民,而間有廉吏,欲守國法,寧爲棄官而歸,無他可行之策。
臣等之意,一依法典,官屯田,勿使村民治之,隻以其官屬,隨便略開,無如前日據結給種,定其石數,而弊及於民。
大抵官屯田,雖在平日倉穀有裕之時,其在國法,有所勿禁。
況當如此之時,一切禁斷,廢而不墾,塞其生穀之路,則是亦矯枉過直,恐非便宜可行之道也。
第念『作法於涼,其弊猶貪。
』,古人有言,因此屯田之議,或不無廣開役民,夤緣作弊,如前濫觴之患,此則令各道監司,嚴加禁革,重究不饒宜當。
」允。
○領議政李德馨呈辭乞遞,上命諭不允之意,知製敎許筠製進。
有曰: 卿抱負閎博,器局恢弘,其在從聯,已蓄公輔之望;及躋宥地,蔚有康濟之才。
辭令討潤,籍爲命之叔、諶,儐價周旋,賴相賓之僑。
肸、論道詰戎,任寔均於文武,持衡制閫,意兼注於安危。
邊氓倚以息肩,島夷聞而墜膽。
豈容午橋之優遊,遽廢寅路之贊理?矧玆當軸之用舍,詎爲移葬而行休?揆諸《禮經》,固未論於去位,參以國法,亦無據於解官。
○訓鍊院主簿鄭峻鵬,上疏陳四條。
其一曰:守護宗廟,以復舊基。
二曰:修築山城,以備要害。
三曰:輪劍防牌,以截衝突。
四曰:木鈐扶顚,以濟急變。
上命下該司回啓。
○諫院前啓,請罷全城君李準。
答曰:「李準不可輕罷之意,已喩之矣。
」 ○禦夕講。
特進官成泳啓曰:「戶曹,財用之府也。
亂後公私俱竭,軍卒賞格,進獻方物,無以辦給。
請依中朝行貨之法,試用錢幣宜當。
」上曰:「欲用銅錢耶?銀錢耶?」泳曰:「銀則不可創開,銅鐵可用矣。
」上曰:「鐵錢可行乎?」泳曰:「在國家作法如何耳。
若允下,則可以議定矣。
且進獻人蔘,如羊角者極難,一斤至當三十餘匹,而亦不得貿。
體雖小,有潔白品好者,而該司難於擅捧。
前頭之事,極爲悶迫。
」上曰:「雖非大蔘,欲用之耶?」泳曰:「然。
」上曰:「不得已則量爲。
」泳曰:「且聞中原之人,皆求把蔘雲。
使事知譯官,探聽於禮部,以把蔘進獻似當。
」上曰:「把蔘,烹造雲,似不合藥用矣。
」泳曰:「江邊之民,採蔘極苦。
羊角蔘,尤無可繼之路。
若把蔘,則中原之人好之,我國之民蒙利,故敢達。
」上曰:「第議之。
」〈史臣曰:「銀乃我國之産也。
天生五材,以爲民也。
水火木土,皆以利用,則何獨至於金而閟之?泳請裕國用,而不能以廣採銀山,與民同利之說,據理力陳,惜哉!」〉特進官樸東亮啓曰:「在平時,先賢如吉再,鄭夢周之祠墓,有遣官緻祭之禮,而亂後此禮不講。
特遣近侍緻祭似當。
且魯山陵墓,在寧越郡,而荒蕪不除,祀事亦廢矣。
〈東亮以江原道觀察使,纔遞來,故達耳。
〉上曰:」令禮曹議啓。
「 5月15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傳曰:「實錄廳謄書,令某某員,作何謄書,功夫幾許,幾月乃畢,其規模布置,欲先知之,察啓。
」 ○以鄭琢爲領中樞府事,〈爲人淸踈寡欲,與物無競。
以相臣,退老于鄕,而人不知其爲舊相公也。
〉金睟爲知中樞府事,閔夢龍爲行同知中樞府事,鄭協爲司諫院司諫,〈協之父彥信,於李恒福得志之時,受刑被竄,而協乃逐利忘讐,事恒福如父。
人以忘父之人,目之,又以揷沙乙犬,目之。
〉柳澗,爲議政府舍人。
5月16日 ○辛未,春秋館啓曰:「臣等取考《實錄》形止案,共通五百七十七冊。
書籍排行,字數甚多,雖使能書手捷者當之,恐難優責驅迫之役,故啓下兼春秋十員,太半不足。
今當加請十員,共二十員,每每程督繕寫,則一朔可傳三十卷。
以此準計,則兩年內,僅能畢書一件矣。
然此則摠大綱之數也。
文官皆有本職,不得專意兼局,除拜遞易不常,而其間私故,勢所難無。
一朔實役,其能幾何?以此言之,則雖過三年,亦難保其必成一件矣。
議者以爲:『祖宗朝《實錄》,皆用鑄字印出。
』今雖不能如平時之事,校書館所在鑄字及新舊活字,相雜補用,則不出五年,可以畢印三件。
與其艱苦謄書,兩年而僅成一件,孰若多般督課,五年而竝成三件耶?謹將兩項功役入啓。
」傳曰:「觀此卷秩不少,書役非輕。
以文官謄書,必不成矣。
況非隻一件而止,莫如設局於江華印出。
更議以啓。
」 ○禮曹請行祈雨祭。
○備邊司啓曰:「降倭入送事,頃觀本道監司狀啓,有入送重難之意。
其間,慮或有書狀內,未及盡達之別情,姑設爲兩款語,使之細察處之,初非必欲不送者也。
但調信兇狡難測。
竊恐此倭,或出於調信之指揮而來者,故姑爲設辭,欲觀彼倭之氣色,而當初準議還送事,已言于橘倭,橘倭亦知其當率去,仍爲入送,恐無所妨,然宜從群議而處之矣。
」 ○冊封奏請使金信元、副使張晩等,齎禮部咨以來。
咨曰。
大明禮部,爲朝鮮國王,懇乞聖恩,曲諒微悰,亟封世子,以定國本事一節,蓋不啻再三切矣。
但備覽勅書之責成,與禮部之題覆,移咨該國之語,丁寧反覆,計深慮遠。
良以世及主長,乃有國之長經。
卽世亂先功,亦必竪有奇勛,邦家底定,瘡痍盡蘇,國勢丕振而後可議,誠愼之也。
據奏,伊第貳子光海君琿,先後爲本國經營,効有勞績,實諸將官之所共見。
目今劻勷稍定,疆場已復,人心之推戴已久,陪臣之申請至再,似亦可以議封矣,顧倭奴之蓄謀未已,窺伺有形,且該國之儲積尙虛,人民之瘡痍尙弱,所思防範保全,宜如何者?該國,昨年旣具疏覆請水兵,以爲防禦計。
正宜率光海君,再殫經營,遏彼狡倭,戢寧各道,于以保久遠,而振國勢,以益結國人推戴之心,卽再俟貳參年,優處議封,亦未爲晩,而何今復請,急以世子封哉?又不知第一子臨海君珒,果憂病迷失心性否也。
抄出酌通抄到部送司,又準本部主客淸吏司付稱,該本部題,爲懇乞聖恩,曲諒微悰等事,奉聖旨,方物着進收,請封事還行,與該國王,詳議的確來奏,欽此欽遵等因到司。
通査案呈到部看得,朝鮮國王李〈諱〉奏稱,次子琿,賢而有功,欲乞聖慈,早賜請冊封,以慰擧國臣民之望一節。
十年之間,請已再四。
爲照國之大事,莫過立嗣。
自古兄弟得序者,謂之順,以小加大者謂之逆。
去順取逆,所以敗也。
朝鮮國王,無嫡出,僅有已故妾金氏貳子,長珒、次琿。
曩倭訌之際,皇上特賜琿勑書,責其成功,許其優處,而再三難其立嗣之請,蓋以一時光復之功,望琿,亦以萬世繼嗣之義,爲該國計長久耳。
今東國粗定,珒之失德,未有的據,而琿之奇功,亦無灼然可記,不意國王,復申前請,請又益勤。
臣等竊謂,該國臣民,有忠義之心,則當翼戴冢嗣,以固國祚。
光海君有興復之能,則當光輔母兄,以重天倫。
國王有長久之圖,亦當善處二子,使之得宜。
況倭奴窺伺未已,該國積弱未振,一朝亂常拂經,恐東國之憂,不在日本,而在蕭墻矣。
伏奉明旨,復令國王,詳議的確。
臣等仰見皇上,愼重建儲之典體,悉外藩之情,復何容喙?合無恭候命下,臣部移咨該國,使之宣諭臣民,俾知倫序不可紊,國本不可輕,父子兄弟之間,不可使有猜嫌。
無輕廢置,以啓禍本。
如或長珒,委果病悸憒亂,不堪托國,國王果非溺於愛憎之私,通國臣民,果皆出於推戴之公,萬不得已,方許據實具奏以聞,臣等一面咨行遼東督撫,査訪明白,候國王另有奏請之時,一倂俱奏,則部方行會官,定議請旨定奪,則以長以賢,各得其當,藩維幸甚等因,萬曆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本部尙書兼翰林院學士馮宿等具題,三月初三日,奉聖旨。
是請封事,大難以輕率,還移咨該國王,詳加擬議,務求至當來奏,欽此欽遵。
擬合就行,爲此合咨。
前去朝鮮國王,遵照本部覆奉欽依內事理,欽遵施行。
須至咨者。
三月二十二日,對同都吏王澄。
啓下禮曹。
又一咨雲: 朝鮮國王陪臣左贊成金信元、工曹參判張晩等,齎捧實封奏本,官送方物馬匹,赴京進獻,請封次子等因,到部送司。
看得世亂先功,雖一時制變之微權,而立嫡以長,乃古今不易之定理。
彼國猝有禍變,豈容袖手旁觀?卽有微功,亦皆臣子分所宜爲者。
遽欲援此奪嫡,旣失天地之經,恐階亂亡之禍。
長子雖經淪陷,情尤可悶。
今固在也,將置何地?卽次子擧國愛戴,眞否未磪,似難遽徇其請。
請不可徇,則方物未可受也,但該國忠順日久,一朝卻獻,恐生疑畏。
其事聽議制司呈部另行議覆外,其進到方物馬匹,合無仍容進。
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欽遵詳議的確,經自具奏施行。
須至咨者。
對同吏部金梁。
咨來卽入啓,覽訖,下禮曹。
○夜一更,流星出左角星,入軫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一更二更,月暈。
5月17日 ○壬申,朝,王世子問安。
○是月旱氣太酷。
禮曹啓曰:「向前各日祈雨祭,依牒呈施行。
楊津、德津、五冠山、紺嶽山、松嶽山,獻官、典祀官、兼大祝,祭物,自京下送,諸執事、犧牲,令本道備來。
辰巖、風雲雷雨、山川、雩祀、三角山、木覔山、漢江,獻官、諸執事,令吏曹差定,曹郞廳發遣,檢擧焚柴事。
竝依前例擧行,虔成祈禱,期於得雨,京畿監司處,行移何如?」傳曰:「允。
」 ○誥命奏請使李光庭、權憘等,自遼東,越義州江。
5月18日 ○癸酉,京畿道朔寧、麻田、廣州,四月雨雹,大如榛子,暫時而止。
連川,四月雨雹,大如鳥卵,其積如雪,菜麻木花立苗田穀及兩麥,重傷盡枯,無蘇復之望。
利川,四月東風大作,折木拔屋,雨下如注,霰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豆太,兩麥菜麻木花皆爲損傷。
楊州,四月大雹驟下,狀如鷄卵,食頃而止,菜麻黍粟木花損傷。
〈觀察使姜紳狀啓。
〉 史臣曰:「四月,乃長養之月,畿甸,乃四方之本,而風雹爲災,農民失業,以愆純陽,而傷國本。
豈非可畏之甚也?」 ○以三角山辰岩,三次祈雨文,傳于政院曰:「平日辰巖焚柴時,有祭文否?未能記憶。
如常祀,則此祭文是矣,而若以爲焚柴而祭之,則全欠焚柴之意。
曲折察爲。
」政院回啓曰:「臣等取考禮曹草謄錄,則去乙未年四月,因旱災,行焚柴祭,而書之于三次祈禱之類矣。
祭文有無,香室守僕,分明說稱有之。
丁酉以上祭文謄錄散失,他無可考之路。
但禮曹草謄錄,旣書京奠物雲,則明有行祭節次,似無祭而無文之理。
今此祭文內,果欠焚柴之意,故令知製敎,添入改付標以啓。
」傳曰:「辰巖焚柴,則自前禮曹郞廳,往爲之,別無祭文。
問于禮曹察處。
」 ○夜五更,四方有霧氣。
5月19日 ○甲戌,朝,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國家該用之物,一毫一髮,皆出於民力。
雖在平時,所當十分撙節,爲民惜財。
況當大亂之餘,民力澌渴之時乎?供上紙,紙品精潔,亦甚長廣,列邑上納之際,其難備窘迫之狀,難以形言。
供上之外,決不可移用於他處,而如諭敎書及不允批答,皆以供上紙用之,非徒極爲未安,以此,紙地未免缺乏,其勢將至於加定民間。
自今以後,請一切勿用,敎書等紙,以草注紙,行用何如?」允。
○備邊司啓曰:「方今禦敵之用,焰硝最急,而京外一歲所煮之數,應用習放之外,餘存者無幾,本司時方設廳煮取,而人力不敷,所得無多。
南宮橌,頗曉煮硝之法,曾爲軍器寺官,專掌此任,未期歲,納官之數,多至千餘斤,至於入啓論賞。
今爲所江僉使。
本鎭近處村落,未甚焚蕩,可以掘得醎土,而伐木海島,足供爨竈之用。
別爲事目,下送于監、兵使處,使之專責煮硝之事,逐月開數上送,以憑賞罰,恐合時務。
敢啓。
」允。
○春秋館啓曰:「觀此實錄,卷帙不小,書役非輕,以文官謄書,必不成矣。
況非止一件而止,莫如設局於江華印出。
更議以啓事,曾有傳敎矣。
印出便易,遠勝謄書之艱苦難成,誠如上敎所及。
果能勸督工匠,汲汲印出,則功役之訖,或在於前詳定歲月之內矣。
但設局於江華,則距京雖若不遠,而僻在孤島中,凡幹事勢,種種難便。
不得已檢督堂上一員及監校、監印、史官、兼春秋中三四員,下去恒留。
雖竭京畿一道之力,亦難供應。
不獨此也。
均字、刻字等匠人,多在外方,文移招募之際,事體不重,必有愆期廢事之患,悠泛度日,無異於在京謄書之玩愒,誠非細慮。
今當依前啓辭,直爲奉安於南別宮靜室,或本兵曹寬敞處,煙火絶遠之地,仍設印局,急速始役,以便監蕫守直之事。
如以合秩,移安於京城,爲不無意外窘急之慮,則或依上年磨鍊啓辭之意,先爲奉安於江華,量其卷數,漸次取來,逐先印出,還藏江華,亦似不妨。
仰稟睿裁。
大抵設局京城,則恐不可已。
敢啓。
」允從。
○中殿解娩,生公主。
○王世子問安。
○左議政尹承勳、藥房提調、政院、弘文館,問安于大殿。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5月20日 ○乙亥,朝,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順懷廟內排設,靑蓋、雀扇等,造作所入雜物,今當上下,第亂離之後,凡百草創未遑,至於宗廟儀物,亦不得備,靑紅蓋、鳳雀扇等,隻設於第一位。
臣等之意,此等儀物,畢設於宗廟之後,順懷廟,次第議處,似爲宜當,而今者遽設蓋扇,恐或未安。
令禮官更議施行何如?」允。
○大旱。
行三次祈雨祭於三角山。
辰岩焚柴,有祭文。
〈自春不雨,八道同然。
平安淸川江,人皆行渡,嶺南多不得移秧。
〉○戶曹啓曰:「臣等伏聞,禁軍等,在外未現,或呈辭。
有雜頉,未應受祿,而冒受者甚多。
請一一覈實,依法重治後,其冒受祿俸,還徵,以杜奸濫之弊何如?」允。
○姜綖啓曰:「中殿解産後七日內,似當有禁忌之事,而如軍號、監軍衛士替直等事,皆係軍機公事,亦多積滯。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可依例出納。
」 ○李慶涵啓曰:「宗室文臣騎射及砲殺手等試才賞格,依傳敎,一一盡爲面給矣。
」傳曰:「知道。
」 5月21日 ○丙子,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
政院。
弘文館,問安。
○義禁府啓曰:「今日,爲本府坐起,而中殿産室廳,未經七日,刑殺文書,出納未安。
敢稟。
」允。
○禮曹啓曰:「魯山墓享祀之禮,雖不在於祀典,而平時必有守護享祀之規式雲,每年寒食,香祝、幣下送,一度設祭。
是必因一時受敎,而亂後廢而不行,墓亦荒蕪。
揆之情禮,委屬未安。
特遣近臣,別爲緻祭,令本道量定守墓軍,使之守護爲當。
且每年寒食,下送香祝幣,令本官措備奠物設祭,俾不絶香火,亦似爲宜。
且魯山夫人之墓,在於楊州雲。
亦令本道訪問,抄定四面山直,俾禁樵牧,亦於每年寒食,一體行祭,恐合事宜。
且先賢祠墓,平時屢有遣近臣緻祭之規。
頃者,自上特命前代諸王及忠賢陵墓,訪問封植。
凡在瞻聆,無不感激。
本曹屢次行移訪問,而緣開城府不爲詳悉馳啓,至今不得擧行,極爲未便。
待各道齊到後,忠賢表表稱著之墓,本曹啓請緻祭矣。
今經筵官〈特進官樸東亮。
〉所啓,實爲相符。
吉再高風偉烈,至今照人耳目。
鄭夢周忠義大節,炳耀於一時,道德學業,有功於斯文。
此最稱著者,而今其子孫殘微,丘隴將蕪,極爲寒心。
特遣近侍,別爲緻祭。
係是激勸風聲,竝依舊例擧行何如?」傳曰:「意則雖好,無端緻祭,恐未爲穩。
平日寒食降香,亦難憑信,更爲詳問。
若禁其樵牧,未爲不可。
吉再等緻祭,依啓。
」 ○夕,王世子問安。
5月22日 ○丁醜,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問安于中殿,答曰:「寢睡則平安,而時或腹痛,與昨一樣。
」藥房提調啓曰:「臣等伏聞,內殿玉候,夜間寢睡平安,而腹中凝塊作痛之候,今猶不止。
此雖産婦産後例有之證,而若不趁卽用藥解散,則必爲後患。
議于醫官,則凡破血之藥,五靈脂沒藥最良。
前用紫金丸。
入五靈脂沒藥等材,皆能破血。
宜更進禦,但一日內三進湯藥,恐妨胃氣。
朝夕則前加入芎歸湯煎水,紫金丸二丸調和,午間則淡醋湯調和以進,宜當雲。
此藥更爲進用何如?」依啓。
○備邊司啓曰:「今見鎭江王副揔咨文,則以其差官,爲義州府尹所阻攔,不得前去,爲未便,至於移咨。
以事理言之,則我國如有咨會遼東各衙門之事,另差譯官,往來無礙,而上國衙門差官,不許上京,事體未穩,勢難牢拒。
今當答之曰,小邦與上國,疆域截然,不得私相通行,故在前,雖詔勑謄黃,遼東差官到義州傳授,使之轉送。
近年以來,天朝之人,往來無常,其間或無籍棍徒,不帶公文,冒稱差官者,此比有之,沿途官吏,難辨直假,或失館待之禮。
非但虧損體貌,抑恐弊邦,得罪於上司衙門也。
今者義州之官,非有意於攔阻,隻緣小邦舊例如是故耳。
然若偵探賊情,事係緊急,則義州官吏,何敢攔阻,緻誤大事?』以此辭緣,令承文院,善爲措辭回啓,平安都事尹絅,帶同譯官韓潤輔,已爲前送之意,亦入於咨文中何如?」允。
5月23日 ○戊寅,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問安于中殿,啓曰:「昨日下敎時,或腹痛之證,比前一樣。
未知今則何如?臣等不勝悶慮之至,敢來問安。
」答曰:「氣候寢睡平安,腹痛度數,比前稍減,而間或發作,則刺痛矣。
」藥房提調,問安于大殿,啓曰:「臣等伏聞,內殿玉候,寢睡平安,凝塊腹痛之候,亦比前稍歇雲。
此證,進藥調保,則自當漸至平復。
今當夏月,湯劑和丸藥多進,則恐妨胃氣。
更與醫官等商議,則加生乾地黃酒炒一錢,牧丹皮、桃仁、紅花,酒炒各五分,芎歸湯,一日一次進禦爲當雲。
此藥,依此進用何如?」答曰:「依啓。
」 ○平安道定州?川下流海洋中,有島名?島。
島中有石,高可布帛三尺三寸,廣三尺七寸,圓經十三尺二寸,自北向南移去。
彼此兩間相距,以地尺二百二十五尺,入地石根,倒植向上。
〈觀察使許頊狀啓也。
〉○夕,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累朝《實錄》三件印出事,啓下矣。
該用之紙,極爲浩大,而當此民力蕩竭、紙地極貴之時,措辦無路,極爲悶慮。
但此實莫大重事,不可諉以時屈而不擧。
臣等參詳其事勢,則先王《實錄》,該用紙品,雖不可不擇,而祖宗朝《實錄》,曹官員中,平日亦有得見者。
其紙品,當初以常白紙爲之,而漸漸稍好,終至於極其精厚。
於此亦可以觀世變矣。
今當否極泰來之時,凡百不可不返樸還淳,變通善處,而使孑遺殘民,得蒙一分之惠。
臣等之意,今此紙地,以白紙中稍好者擇用,而別蔔定,雖是貽弊,他無措置之路。
下三道,各三百卷,姑先派定,隨其所納,鱗次上送事,行會爲當,而徐觀印出之勢,察其所用多少後,更爲處置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兩翁主本家修理所,兩駙馬家修理所及嘉禮廳別工作等呈內,修理應入大中小不等一百餘條,材木六百四十餘條,中小椽木七百六十餘箇等,速爲措備輸運雲,而考諸今年繕工監應納貢物,則材木總計一百六十條,椽木三百七十箇。
設或盡用於上項修理之所,猶且太半不足。
況從前之用諸處者甚多,而不特此也,宮城退築,待秋成爲之事,已捧承傳。
其時所入材料,亦當預措,而時無出處。
上項修理等所用之材,除別蔔定外,百爾思之,更無周旋之路,但目今農事方殷,旱災亦甚切迫,而材木所産處,盡是蕩殘無形之邑。
今若將其應入之數,別定諸邑,一時督納,則恐未免時屈擧贏之弊,而此等修理,亦是不可廢之事。
臣等未知何以處之?惶恐敢稟。
」傳曰:「此亦不可已。
或減貢物,而換定上納,或於京山如中興寺等處,量數斫取用之,參酌施行。
」〈史臣曰:「民生之困瘁,災異之疊見,未有甚於此時。
況旱魃爲虐,千裡赤地,八方聞啓,朝奏夕至。
此正貶食節用,息民修省之不暇,而方且營造第宅,奪民農時,又從而橫斂材木,靡有紀極。
曾未有修人事、答天威之道,而燮理之臣,言責之官,未嘗一言及於此,無怪乎民怨日甚,天怒愈赫。
可勝嘆哉!」〉○禮曹啓曰:「進獻人蔘,代以把蔘,議于大臣,則行判中樞府事李元翼、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以爲:『臣不解採蔘妙理,且不解邊地物價。
隻以臆意料之,貢蔘隻取羊角,十不得抽取一二。
把蔘俱收,大小長短,團湊爲把,則不論可否,採輒中用,其爲便利,宜萬倍矣。
昔之未解,今乃得學,則咨稟禮部,豈患無辭?第今人心巧僞,前日單呈羊角蔘,瑕痕易露,難以施巧,今日團湊成把,脈節俱隱,易以着僞。
萬一有司未察,及至煎斫,脫有巧僞,緻虧國體,此不可不慮,尤宜嚴察。
』左議政尹承勳以爲:『人蔘之弊,到今日益甚。
蔘是土産,一斤之多,未滿數掬,而直至綿布三十匹,亦未得之。
此無他,大者小者,皆歸於把蔘,而弊至於此。
臣前日獻議時,請勿用蔘者,爲此也。
頃年進獻白蔘,易以草蔘者,出於禮部意,故本國移咨換封矣。
今者中朝之人,不求草蔘,而最要把蔘。
今事知譯官,詳探禮部之意,若禮部許之,則以把蔘充獻,恐無所妨。
』右議政柳水慶以爲:『草蔘,全其天,把蔘,失其性。
以藥用言之,則似當取草蔘,而舍把蔘。
然中原之人,方以把蔘爲貴,而切求之。
取舍之意,雖未可知,而必有所以然也。
欲爲咨稟,則不患無辭,而天朝亦豈有不許之理?目今蔘價踴貴,羊角合於進獻者,雖有重價,未易覓得。
謀利之徒,乖時刁蹬,十倍其價。
以此民被其害,怨苦日甚。
若移咨而得其請,以把蔘封進,則生民之蒙惠必多矣。
但我國人心,本來巧詐,亂後尤甚。
羊角單體,似難着僞,而頃年,有以鐵尖容於其中,發覺者。
況此把蔘,合大小長短,渾湊而成體者乎?今者無端咨請,換以把蔘,封進天庭,驗納之際,萬一有如此巧僞之事,則誠恐大損國體也。
臣愚所見,不敢不陳。
令該曹,更加商量事之輕重,善爲之處爲當。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方物輕變,爲難。
」 ○戶曹啓曰:「凡有國家,莫不有通行之貨幣。
三代以後,代各殊名,而其所以用之之意則一也。
蓋米布則人得以衣食之。
若別無貨幣,而以衣食之者爲貨,則富人多蓄,獨專其利,而貧人不得衣食焉。
公私俱困,職由是也。
若於衣食之外,別有所謂貨幣者行用,則貨幣俱積於公私,而米布,則人隻得衣食而已。
以此卽山鑄錢,爲富國第一件事。
何獨於我邦疑之乎?雖在平時,生財之道,所當熟講無餘,況今大亂之餘,公私赤立,財用匱竭之時乎?今當多設方便,自官鑄錢,使之流布國中,則實是無中生有,裕民足國,亦可因此而緻,府庫之匱渴,有不足言。
經筵官所啓,〈戶曺判書成泳所啓也。
〉有見於此。
但我國鑄錢之事,祖宗朝,非不有之,而廢不擧行,今已久矣。
似係新立,請議大臣,定奪施行。
顧念我國之人,凡事本不耐久,而且天下無弊之事,纔有所作爲,未免中輟,殊爲未穩。
作事之始,十分愼重,從長善處,以爲悠久可行之道爲當。
請成事目,啓下兩司,署經後擧行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議于大臣,則判中樞府事李元翼議:『中國於衣食之外,別用錢貨,古今通行,而我國獨不然。
其無乃我國之習俗,異於中國,行之不能耐久,弊生而止也。
祖宗朝,亦嘗試之,而停之雲。
作事之始,不可不愼。
先令該曹,深加商量,可以永久,而無弊與否,詳盡區畫,磨鍊節目,然後更議處之似當。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資無用以爲貨,取有用而衣食之,此有國之常體。
至我國獨不然,臣常怪之,欲一稟啓,廷議創行,第不識古者,常行之,而緣何中廢,且不識用何貿木,平何輕重,作何區處,用之何先。
必有料理磨鍊,詳盡無欠,然後行之中外,萬世無滯,而公私俱利矣。
蓋嘗憧憧於心者,今見啓目,政合臣見。
無容別議。
』左議政尹承勳〈局量淺狹,居家侈靡。
〉議:『臣嘗考前史,禹、湯遭水旱之災,以歷山藏山之金,鑄幣以救人之困。
臣每歎曰:「古之聖人,水旱救民,尙如此。
況今兵火之餘,公私赤立,加之以賊役煩重,民方嗷嗷於瘡痍之中,而國家無意於生聚之策,其何以濟國用,而保民生乎?」若國勢堂堂,四方無虞之時,則雖循途守轍,猶可繡縫度日,而今則酷被兵禍,百孔千瘡,凡百不成摸樣。
當此之時,如無別樣擧措,將無以振起旣衰之勢。
終至於國非其國,第恨無大才任是責耳。
今見成泳筵中啓辭,欲鑄錢通貨。
是固臣曾所料理,而每與識者,議於私室者也。
其所以不能建白,而行之者,臣聞祖宗朝,亦有此議,鑄錢用之,未久而罷。
臣爲監察時,分臺司贍寺見之,其時行用之錢,尙多有之。
但未知有何拘礙,而不得永久行之也。
欲知曲折,有所議處,而査考無由,至今含默,心常不快。
頃有人言,永樂年間,卞季良上疏,請罷錢法。
其事之首末,具載於季良文集中。
臣求得不秩文集二卷査見,則季良果爲獻議罷之。
其封事中,略及此事,而不言終始曲折,未知其詳在於臣所未見他卷否也。
惟我東方,天下之貧國也。
其所以貧者,大小利柄,在於私家,而不在於公家故也。
我國雖曰無貨,以鹽鐵之利,足以富國。
今不能然者,固有由矣。
蓋中朝,則官爲煮鹽,而禁其私煮,許民買賣,視年運豊歉,低昻其價。
唐劉晏之理財鹽利,居其半者,以此也。
我國規制,異於此,故不能取其利。
非獨爲然,至於人蔘,不許私採,而隻有官採,則以之進獻而有裕,以之接待唐官而有裕。
豈至於民受大弊,而不得辦出乎?此臣所謂利柄,不在於公家,緻有此患也。
然二百年流來之弊,當此末世,人心不淑,猝難變通。
此則在不議,而隻陳臣之愚見也。
」〈史臣曰:「大臣論事,務引其君以當道,止於仁而已,故孟子曰。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今者承勳,以相臣議事,而以煮海爲鹽,採山專利之說,反覆陳獻,至引劉晏爲言。
夫晏,乃唐家一理財之臣也。
舍此,豈無生財之道乎,而況山林川澤,與民同之者,先王之道也。
豈有官獨煮鹽,不許私採,網民之利,而能富國足用者乎?昔唐太宗曰:『刻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
』腹飽而身斃,君富而國亡。
承勳,其孟子、唐宗之罪人歟!」〉至於用錢一事,則先王朝,始用終廢之由,雖不能詳知,姑令有司,隨宜鑄用以試之,若行之無弊,民情便之,則可以爲萬世利也。
鑄錢,古亦有之。
宋朝文彥博,知永興軍時,或言鹽鐵不便,以鐵錢買物,賣者不肯受,民多閉肆,僚屬請禁之。
臣丁酉年赴京時,見沿路人,持錢買賣者,則求天寶舊錢,而不肯受萬曆新鑄錢者有之。
錢之爲用,似不在於銅與鐵,又不在於舊與新,而民情有便不便,此必有所以然也。
作事之初,人或以鐵錢爲不便,如宋時之民,則恐有妨於通貨也。
「右議政柳永慶議:『錢之爲貨,上自夏、商,下至于今,歷代無不通行之,惟我國,獨不用錢貨。
所以衣食者,米布,所以行貨者,亦米布。
此我國,最貧於天下者也。
臣癸未年,以書狀官赴京,見中原人行貨,衣食各有所資,每歎我國之不然。
況今兵火之餘,公私貨物,蕩然無餘。
若鑄錢而通行之,民必蒙利。
試用之論,固有所見。
但聞祖宗朝,亦嘗行之,而卞季良疏陳錢幣,而請停之雲。
此必有所見而然。
今若以一時之見,率爾行之,及其有弊,而旋廢之,則非但無益,必爲笑侮之資。
姑令該曹,深加商量,以何鐵鑄成,以何樣爲準,作何方便行用,可以永久通行,而無弊與否,先爲詳盡區畫,磨鍊節目,然後更議處之,似爲便當。
』大抵用錢之事,大臣之意,皆以試用爲當。
依前公事,成事目啓下兩司,署經後擧行爲當。
」傳曰:「用錢一事,予居常以爲:『我國必不可行。
』蓋緣人情習俗,有所不同,猶魯之章甫,不可用於越也。
強而效之,後必有悔。
況寧能以正鐵賤物,鐵錢而通行乎?予見如是,本曹試爲磨鍊以啓。
」 ○戶曹回啓曰:「京山近處可用之材,臣等未得聞知,而隻聞重興洞材木,僧人斫伐之奇,摘奸知數,則一百三十餘條。
此後雖盡斫取,亦不過百餘條雲。
目今修理所用,大槪七百餘條,而宮城退築時所入,不與焉。
以此觀之,重興材木之外,不可不別爲優措。
依傳敎,欲以他貢物換定,則材木所産之邑,等是殘薄無形。
進獻人蔘及奉常寺軍器寺貢物外,其他貢物,率皆零星,難於換作。
百爾思量,其勢不得不別定。
惶恐更稟。
」傳曰:「允。
」 ○春秋館啓曰:「校書館見存鑄字,乙亥字厥數稍優,不大不小,正合《實錄》印出,而字多消融欠缺,非及補刻,則恐未易就緖。
校書館近無印書之事,絶乏黃楊木,猝備爲難。
黃海、平安、江原等道産出之處,各擇大四十,隨便斫取,急速上送,下諭于各道監司何如?」傳曰:「似多平安道,則雖勿爲,不妨。
」 ○春秋館啓曰:「《實錄》印出,今當設局,京城南別宮,最爲寬敞可合,以功役未畢之前,若有天使之行,則必有搬移急遽之弊。
其次幽僻之處,莫如本兵曹,令該司,急急修理以待,宜當本館堂上、郞廳各一員,今將下去于寧邊,以爲移奉之計。
事體非輕,堂上則奉安使稱號,齎持品印以送,本館書吏、使令各一名,幷爲給馬。
且値夏潦,恐不無路上霑濕之虞。
結裹雨備等事,不容不倍加謹密。
下書于本道監司,使之預爲措備。
且江華奉安之所,別須先期修理,完固淨潔,然後乃可安也。
亦爲下書于京畿監司,汲汲擧行,俾無窘迫之患何如?」傳曰:「允。
」 5月24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太祖大王忌辰。
○藥房提調,問安于中殿啓曰:「腹痛之候,今則如何?敢來問安。
」答曰:「腹痛比前,則間間作痛,而度數亦漸減歇矣。
」藥房啓曰:「伏聞內殿玉候平安。
腹痛間間作痛,而比前則度數,亦漸減歇,玉候漸向平復。
今日則前加入芎歸湯,仍爲進用,更觀玉候如何,或更議他藥,或停爲當。
但因醫女伏聞,內殿厭進水剌。
此必胃氣不和,而與醫官商議,則産後不可專用藥物。
黃雌鷄,爛烹取汁,或作粥,或鮒魚煎和進,則可以補胃氣雲。
依此進用何如?」答曰:「依啓。
」 ○江原道洪川縣前川,鷄巖灘中,所有之石,移在於水南邊十五尺許。
所無之石,又出於灘東邊灘中。
所移之石,長五尺四寸,厚二尺二寸,周回十二尺。
灘邊新出之石,長三尺三寸,周回八尺三寸。
〈觀察使樸承宗狀啓也。
〉○江原監司狀啓:「江陵、三陟、襄陽、高城、通川、橫城等官,旱災太甚,田野龜拆,禾穀焦傷,無根高元處,不得移。
伊川,去四月二十一日,狂風大作,境內人家,屋瓦皆飛,樹木亦拔。
平康,四月二十四日,鐵原楊口狼川,四月二十六日,雨雹交下,禾穀盡損。
旱乾之餘,又有風雹之災,民生至爲可慮。
尤甚旱乾處,祈雨香祝幣,下送何如?」啓下禮曹。
5月25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柳永慶、申磼、李尙發。
〉問安于中殿,答曰:「平安。
腹痛今日則似差矣。
」賜酒。
藥房啓曰:「臣等因醫官伏聞,內殿玉候,日漸向差。
但腹中凝結之候,尙未盡消,水剌亦未得如常。
不勝悶慮。
已過七日,産室廳似當罷黜,而內殿氣候,未盡平復,姑爲仍設何如?」答曰:「罷黜。
」 ○內殿,賜給藥房提調、史官、醫官,匹段囊等物有差。
○禮曹啓曰:「端午進上物件,戶曹移送橫看,相考一一謄書單子以啓矣。
前年五月承傳內,蓑衣當有封進之道,而闕焉,竝追備封進事,傳敎,而橫看內,蓑衣則不爲載錄。
未知其由,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平日蓑衣封進,第未知某某道封進。
或問于各道。
其規式,似在於講武圖。
更察施行。
且全羅道白疊扇,限三年減三百把。
且各道封進元數中,其半則依今年例,白疊扇一把,代以油扇二把封進。
〈兩南監司狀啓,民間白疊扇一把之竹直,米二十四五鬥雲,故有此敎。
〉○簡儀都監,以役訖聞,傳曰:「領事、提調、前提調、都廳、前都廳,各熟馬一匹賜給,監造官、前監造官,連二等,本衙門準品付祿,匠人等,令戶曹分等論賞。
」 ○傳曰:「中殿産室廳,藥房都提調、提調、副提調、醫官、內官等,各熟馬一匹。
奏時官等,兒馬一匹賜給。
」 ○有政。
以柳澗爲侍講院弼善,崔有源司憲府掌令,柳時行侍講院文學,睦長欽吏曹正郞,成俊耉吏曹佐郞,金大德藝文館待敎。
○傳于政廳曰:「兵曹郞廳,勿爲遷動事,曾有傳敎,而如是欲遷,此郞廳之手段耶?後勿如是。
」〈是政,兵曺正郞趙中立擬吏曺正郞,佐郞蘇光震擬司書望,故有是敎。
〉○領議政李德馨,四度呈辭,答曰:「當此艱危之日,非大臣辭退之時。
改葬一事,於禮無礙。
且錄勳,亦未畢定。
方待卿出仕,有所更議。
國家大事,久未擧行,亦不可不爲之慮。
宜遵前旨,從速調理出仕。
」 ○成均館啓曰:「建廟之役,初因諸生,悶其權廟淺隘,出物願爲重修。
初以得建聖殿爲意,不及於兩廡。
上年,伏蒙賜物,以助其工,諸生出物,亦有餘資,敢請幷建兩廡、神門,以完廟貌矣。
今幸諸處斫木,相續來到,已自本月初吉始役,役事方殷,而該役匠人,被各上司及諸修理所所侵,不得專役。
自今建廡匠人,限事畢間,勿許侵擬事,捧承傳施行。
」傳曰:「不至捧承傳。
」 ○戶曹〈判書成泳〉啓曰:「亂離之後,物力蕩竭,公私赤立,中外同然。
朝廷上下,所當敦本抑末,崇儉節用,以爲返樸還淳之計,而大小官司,罔念時屈,惟務擧贏,凡有所爲,動依前規,而抑或有甚焉者,徵督萬端,急於星火,少不如意,鞭笞隨之。
噫!宗廟未復舊基,至尊尙禦閭閻。
南賊北寇,伺釁欲發。
臣等未知,此何等時也?薪膽之外,更無可爲之事,而凡百議具,一依平日,使瘡痍孑遺之力,重困於無用之虛文。
此不可使聞於隣敵也。
況今旱災之慘,近古所無,炎炎赫赫,望絶西成,百萬蒼生,勢將盡顚於丘壑,則當此之時,凡所以撙節財用,寬民力、省民役者,宜無所不用其極。
請自今以後,凡上司衙門及諸都監等,或稱前例,或稱橫看,侵督該司者,一切裁損,諸各處營繕,除不得已者外,竝爲停罷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允。
〈史臣曰:「觀此啓辭,言責之官,能無愧於心乎?噫!此何等時也,而王子諸宮,侈靡相尙,吉禮儀具,有備平時,營造第宅,工役不息,竭民財力,橫斂無藝,而三司結舌,不敢抗言,大臣容默,惟恐觸忤?《傳》曰:『言責在監門。
』其此之謂乎?」〉○兵曹啓曰:「鄭琢緻仕。
前政,單子啓下,而考諸前例,則沈守慶,以領中樞緻仕,而禮曹啓下公事,欲以原任職緻仕。
若然,則鄭琢,曾經大臣,似當以議政下批。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時不在議政,而以前職緻仕,恐或未穩。
更議施行。
」回啓曰:「鄭琢緻仕事,係大臣去就,本曹不敢輕易處置。
議大臣定奪施行何如?允」 ○司僕寺啓曰:「卽今牧場馬元數甚少,各官分養,故失居多。
今年聖節、千秋及降勑謝恩之行,進獻馬,已封四十匹,前頭冬至使之行,亦將封進二十匹,餘儲無幾。
又安知此後,或不無別例赴京之事乎?誥命冕服謝恩行次,雖以一十匹封進,亦不至於欠缺。
臣等非不知自上,誠心執壤,必欲豐腆,而緣係事勢之急,惶恐敢啓。
」傳曰:「當封二十匹。
」 ○自卯時至申時,日暈。
酉時日暈,右珥。
夜一更二更,南方如有火氣。
5月26日 ○辛巳,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問安于內殿,答曰:「平安。
夜間日氣蒸熱,寢睡不安,而元氣則平安矣。
」賜酒。
○左議政尹承勳,率六曹二品以上,問安于兩殿。
○刑曹啓曰:「私奴石乙屎獄事,當初本曹,請遣京官,得其端緖後,移送禁府,自是格例,而不此之思,徑送禁府,果爲未便。
禁府旣已拿來,且承仍鞫之命,元告及事幹,已盡推閱,咀呪之狀,現出於各人之招,則招辭詳略,雖或少異,不可謂全無端緖也。
軟山、盛非之所供,固以牴牾,而亦當訊問歸一而已。
豈可執此爲說,遽解其獄乎?大抵綱常之獄,稍有端緖,則其間,雖有未盡處,所當請三省交坐,窮鞫定罪,而乃以一二人招辭不符,移送該曹,似爲未穩。
該曹之推閱歸一,本非難事,而竊恐弑主大獄,從此不重,後日之弊,有不可言。
還送禁府,依法例施行何如?」〈石乙屎、乃故判書尹自新子耆獻奴也。
耆獻以咀呪事呈狀,成此獄事。
〉傳曰:「自本曹姑爲推覈,待其歸一後,移禁府處之。
」 ○李尙毅,以戶曹意啓曰:「東西籍田,本爲祭享而設。
蓋粢盛,不令收合於民間,而別爲農作,以供宗廟,其事體至嚴,實非偶然。
不可不敬遵奉行,而亂後庶事草創,凡百苟簡,雖祭享之事,勢難盡復前規,故各祭所用白中米、黍米、粘粟米等,以各官田稅,換作上納而用之,此非禮文本意也。
近來東西籍田,別定官員監農,收入其數,至於千石有餘,亦足以供一年之祭享,而徒積不用,散支他處,甚爲未安。
請自明年以後,凡粢盛,一依平時之例,施行何如?」傳曰:「允。
」 5月27日 ○壬午,鹹鏡道端川,四月下雪如冬。
甲山,四月下雪,山高處至深一尺。
三水,三月下雪,立苗麰麥凍傷。
〈觀察使韓孝純狀啓也。
〉○禮曹啓曰:「平目蓑衣封進之事,臣等亦曾見知。
但某道分定,某名日封進,則未能記憶。
戶曹橫看內,端午進上圖,無蓑衣,而其下巡幸講武圖,有各項物件,而蓑衣、鞍赤、懸赤各五十領,亦爲載錄,八道皆有分定。
未知巡幸講武,是稀罕之禮,故或因一時受敎,移用於端午也。
今當行移,問於各道矣。
第聞平時蓑衣一領之價,多至四十匹雲。
此物於宮中禦用,不甚緊要,而磨鍊至於五十領之多,未知其由。
或雲以五十領,分送八道監、水營,而每年隻一處,循環封進雲。
此言似爲近理。
當此物力殘匱之時,凡幹方物,皆命損減。
此亦減數磨鍊,而循環封進,則民生之蒙惠極多。
正供重事,臣等固不敢輕議,而緣係詳定規例,惶恐敢啓。
」傳曰:「今旣考出,不須問于各道。
在前,似是江原道、下三道中,端午日封進,而其數不多。
今宜此四道中循環,端午日封進二領,毋令長大。
」 ○禮曹啓曰:「蓑衣二領封進事,傳敎矣。
今當移文,知會于各道,使知裁減之德意矣,但平時,隻四道封進與否,未能記憶,而橫看內,八道監、水營,皆爲分定。
今若隻除京畿,其他平安、黃海、鹹鏡等道幷各二領磨鍊分定,而每年端午,隻一處封進,則各道循環甚罕,民生均一蒙惠,似爲便當。
且橫看所付,鞍赤、懸赤,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鞍、懸赤,隷於蓑衣,不可無。
兩界,不可竝定。
」 5月28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有政。
以李愖爲司憲府掌令,具義剛爲弘文館校理。
○禮曹啓曰:「平時魯山墓享祀之規,前日回啓時,臣等未及聞知,隻以臆意仰稟。
及承更爲詳問之敎,求得《江原道魯山墓事迹》謄書一冊見之,則正德十一年,因本曹承傳內,魯山君、燕山君,官爲緻祭,久不絶祀之敎,魯山君、燕山君墓所,家墓緻祭節目磨鍊。
後錄內墓所,四名日,所在官守令,設辦行祭。
家廟,四仲朔、四名日、忌日,祭奠物,依王後考妣緻祭橫看數,令各該司進排,墓直六名,令所在官定體事啓下施行。
又於正德十一年,遣官別祭緻告後,墳墓形止,使之看審來啓,故同年十二月,承旨下去,別祭設行雲雲。
又於萬曆八年,魯山墓所,自上特命封墓立石,遣近臣緻祭,石物諸具,本道措備,相地官下去蕫役雲雲。
據此參詳,魯山墓封植緻祭之事,非但先朝,已有成規,亦聖上之所親行。
此實盛德事也。
祭式享禮,皆爲昭載,特因經亂之後,未遑擧行耳。
寒食降香,果無其規,而墓所,四名日,自本官行祭,墓直守護等事,依舊例,申飭擧行,特遣近臣,別爲緻祭,允合情禮。
燕山墓所,幷依此施行,似爲宜當。
若其家廟行祭一款,則雖有先朝舊規,而亂後不但凡幹祀典,多有裁省,兩君立後事,頃者朝廷,屢議而遂寢。
立後一事,未及講定之前,立廟行祭,非本曹所敢輕議。
議大臣定奪何如?」依允。
○兵曹啓曰:「鄭琢緻仕事,議于大臣,則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緻仕之規,自前朝臣,無有知者,臣亦不能詳知,然以原任職緻仕,則似非所宜。
』左議政尹承勳議:『緻仕一事,係人臣進退大節,事體甚重,不可不審處也。
國典舊例,臣不能詳知,難以臆見,率爾議定,但頃者,故相臣沈守慶,上箚乞緻仕。
其時該曹,乃於時職銜上,加緻仕二字,而不解本職。
至今議者以爲:『此非緻其職事,乃加得緻仕二字銜雲。
』若今仍帶本銜,則恐非緻仕本意。
國朝古例,雖無考據之路,緻仕節目,詳載於《大明會典》雲。
令該司官,《禮經》及《會典》,詳細査考,得禮之正,以定一代之規,恐合事宜。
』右議政柳永慶議:『緻仕之規,稀有之事。
已行古例,臣未得詳聞,何敢輕言?但旣以時任,陳乞緻仕。
緻仕者,還緻其事之謂,以時任緻仕,固無所疑,而古者或有別銜緻仕之制。
此則必是出於一時優老之盛意。
鄭琢,曾經議政,退老鄕曲,今因陳疏,旣許其緻仕。
鄭琢自處之道,朝廷優老之意,可謂兩盡。
若別以原任緻仕,則其於榮耀之典,似無所欠,然此係幹特恩,自下難以擅議。
』傳曰:」當以時任緻仕,似無所疑。
「 ○自午時至申時,日暈。
夜一更,流星出房星上,入庫樓星,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流星出鼓星上,入天市垣,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5月29日 ○甲申,朝,王世子問安。
○行大司憲樸弘老、持平李幼淵啓曰:「頃日,全城君李準之奴,與成均館奴子等相鬪,嫌其日,刑曹不坐,不得卽逞其威憤,則不暇事體,至使王府郞廳,成送公文,且以羅將,刼令捉囚館奴。
其他館奴之未捕者,自刑曹推捉之際,準之奴,偕使令往泮宮至近之處,恐嚇典僕,侵索酒肉,縱恣作挐,不一其端。
所謂準之奴,非一家使喚之奴,乃是居住於外處者,則渠輩鬪詰之事,非所詳知,而偏護家奴,以自己姓名呈狀,已爲士夫之羞。
況王府之設,事體至嚴。
豈敢以一家私事,刼郞僚、發羅將,擅囚人物,無所顧忌乎?如許事狀,十目所視,焉可誣也?當初臣等之論,實出公共之憤,而準不自悛悔,修飭緘辭,反以臺諫之言,有若搆虛捏無之爲。
臣等已無顔面,仍冒臺官,自上亦有使令羅將憑閱之敎。
非但言官論事之體,由臣等損壞,臣等亦何敢自恃已見,偃然行公,憑閱下人,有所處置乎?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如此事,須從容詳處。
論之者,不可自執先見,爲其所論者,亦不可一毫修飾。
頃見緘辭,頗與臺論不同,故俾問其所謂羅將等,以知其曲折而已。
勿辭。
」退待物論。
○戶曹啓曰:「用錢之事,今當依傳敎磨鍊事目,而但此事,祖宗朝非不行之,而廢之已久,無異於新設,本曹不可獨擅。
必須設都監,差出提調後,同議磨鍊施行爲當,第都監之設,本來有弊。
臣等之意,提調、郞廳各二員差出,書吏、使令、庫直,亦毋過各二名,凡事十分從略處之,亦爲便當。
」傳曰:「傳敎中有試字。
可先書事目及行用曲折以啓。
」 ○全羅都事金止男狀啓:「鹹平刷出鹹鏡道人男女二十六名,海南刷出十三名,傳遞領送事。
」啓下該司。
5月30日 ○乙酉,濟州牧使金命胤啓曰:「去壬寅年十一月大雪,平地深二尺餘,經冬不消,至於正月,寒冱如冬,近古所無。
果樹枝葉如枯,公私果園靑橘,盡爲凍傷。
二月進上靑橘,艱難封進,枯乾味惡,不合上供,極爲惶恐。
」 史臣曰:「濟州之雪,經冬不消,實是變異國家其有知懼而警省者乎?」 六月 6月1日 ○朔丙戌,上在貞陵洞別宮。
○漢城府移關刑曹曰:「四山監役來報,軍人六名、木手二名,托於修理義昌君家舍,往中興洞斫松木大小三百餘條,車載輸入義昌君家舍。
繕工監報該曹,給價貿用於三江,而擅入禁山,斫伐輸入,極爲駭愕。
請推考監役官,犯禁人摘發重治。
」刑曹啓曰:「繕工監副奉事安克悌緘答雲:『兩王子本家及夫人家四處修理,一時竝擧,而三江松貯材闆,幾盡取用,民怨朋興,所不忍聞。
克悌所掌義昌君家舍,多至六十餘間,隻有柱梁,破落無形,辦出材木無路。
重興洞材木,唐將及天使時,都監大小公廨修理所需,皆取辦於斯,已成規例,故頃將此意,因承傳啓達蒙允,隻斫四十餘條。
其中長大,不能擔負者,令本宮,車載輸來,以除民弊,時方裁用。
外此非啓達者,不取一條。
該曹以托稱義昌私自斫伐。
構虛請推,極爲冤悶。
』雲。
右克悌再三抗拒不承,請收職牒進來,推考何如?」傳曰:「當初取稟,果爲許之,似非克悌之失。
姑爲勿論。
」 ○吏曹啓曰:「在己醜年間,人之視鄭渫,不啻如上年人之視尹景祐。
今乃曰:『尹景祐情狀之兇慘,不啻如鬼如蜮,
然應事接物,豈有如《易》學也?陸贄奏議,懃懇之意則好矣,然廢《易》讀陸之言,似未盡善。
古人以《大學衍義》,爲足以治天下,然一部《大學》足矣。
烏用是謄錄爲哉?埈曰:」臣非敢以《易》爲不可進講。
但微詞奧旨,不易曉得。
臨文驚發,無如陸、眞也。
「〈以《衍義》爲謄錄,上之自聖,此亦可見矣。
〉上顧左右而言他。
埈又進曰:」近日天災地妖,古所未有之變,皆出於今日。
災無自至之災,亦無無應之災。
必修其人事,以答天心。
今天怒如此,而人事無回天之道,畢竟非常之變、不測之患,朝夕必至。
漢儒傅會之說,臣不敢信,而成湯六責,大雨千裡。
以成湯治天下,尙緻天怒而感動之,而況軍旅之後,召災之事,何可盡言?役煩賦重,民生失寧,匹夫匹婦,不得其所,尙有三年之旱。
我國逆變之時,橫罹抱冤之人,有難悉數,而其中鄭介淸爲甚冤。
〈介淸,湖南高土也。
篤志力學,不求聞達。
奸臣鄭澈,亦在南中,勢炎熏灸,人爭趨附,淩轢方伯,折辱守宰,自以爲節義。
介淸居不遠之地,杜門卻掃,不曾一過其門,且作論以排之,澈以是銜之,己醜逆獄之起,指以爲黨,而構捏之,拿獄受刑,遂死於謪所。
〉其弟大淸,每於對人,悲痛如昨,以爲必雪其兄冤枉,然後食肉解白,于今十五年,尙如初死之日。
如非至枉極痛,豈有如是之銜冤哉?自上必訪問臣僚,毋徒事虛文,而昭其實惠焉。
人君一念,足以回天。
朝有此心,可以動天,夕有此心,可以動天。
雪冤輕徭之擧,不可不速也。
雖有外變,人心若固,豈無可爲?大槪衆官和於上,萬物和於下,然後自無乖氣。
舜時,濟濟相讓,鳳凰來儀,周時,九德鹹事,麒麟遊於園。
秦、漢以後,昇平之時,祥瑞出,衰亂之時,災變至。
今朝廷不和,頃刻之間,國勢岌岌。
此時雖曰少定,四聰之明,不可不加意。
微末之臣,觸冒至此,萬死無惜,然時事至此,臣何敢不言?若貸嚴譴,以開言路,臣之幸也。
「上勵聲色,顧左右曰:」李埈,何如人耶?慶尙道人耶?言不從容,且多不察。
欲解鄭介淸,而不詳曲折也。
介淸簡鄭汝立曰:『傳道高明,當時惟尊兄。
』以逆賊爲尊兄可乎?〈汝立以搢紳,借學問,厚誣一世,介淸之以傳道相期,亦以此也。
〉其時臺諫所啓,以排節義論,不當作而作也。
以此被罪。
今曰死於逆賊何也?「領事柳永慶曰:」介淸之事,臣雖不知,但與鄭澈不同論,故臺諫以排節義構罪,初非排節義也。
「好閔曰:」隻因南中士習不正,故作此論,非排節義也。
《朱子語錄》,有此論,故隻祖述先聖之言耳。
草野之人,何知曲折?隻以死於逆賊時,故埈之言如此也。
「巳正,罷黜。
〈史臣曰:」方今災異極矣。
日貫而星殞,石移而海赤,夏旱秋澇,冬雷地震。
訛言驚衆,民怨盈路。
天失其和,地失其寧,人失其道。
以古證今,可謂岌岌矣。
正當君臣上下,同心共濟,疇咨改圖之日也,而忠言中病,聲色訑訑,奸臣殺士,久而不悟,使言路益蔽,至冤未伸,災變之沓至,何足怪哉?「〉○王世子問安。
○判中樞府事鄭琢,上疏乞緻仕,〈告老也。
上還都之後,琢以老病,解相位,至是,乞緻仕。
〉上令禮曹議。
禮曹啓曰:「大夫七十而緻仕者,乃是禮經,而七十有德,君不許緻仕者,亦是禮經。
是蓋人臣筋力已衰之後,不敢強縻職事,而人君之不忍遽從其請,亦是終始優老之盛意,故古人年至則緻仕。
歷代名人,緻仕者非一,而以老者居多。
皇朝則文武官七十以上,俱許緻仕,有陞秩給俸賜勑之典,又有給驛還鄕月給食米之規。
皆待以優禮,榮耀一時,而我國古例,雖未詳知,參以聞見,亦有所傳。
法典內:『正一品官,年過七十,而係國家輕重,不得緻仕者,賜幾柭。
』又曰:『堂上緻仕者,月緻酒肉』,則其有緻仕之規,可知,而故相沈守慶,上箚乞緻仕,其時亦未得可據之例,遂於本銜上,加緻仕二字。
是則朝廷優老之意,則盛矣,而自家陳乞之情,則左矣。
緻者,緻其職事之謂,豈有仍帶職銜,而添一緻仕之名乎?此固人臣進退以禮之大節。
今因議啓之命,敢陳臣等之見。
鄭琢,以元老大臣,引年請老。
是雖古禮,而在今無可據之例。
緣係大臣進退,臣等不敢輕議。
」上曰:「《禮經》有緻仕之文,國典有緻仕之法,前代有緻仕之規,天朝有緻仕之制,惟我國獨不行之,似乖優老之意。
昔與許遊擊,置酒相對,遊擊見李薦荷劍侍側,目之曰:『天朝,如此之人,不爲如彼之任。
』蓋以其老也。
〈李薦,乃一武夫也。
相臣,非荷劍之任,以此引喩,得非不可乎?《書》曰:」圖任老成,苟有邵德,何害高年?「但鄭琢旣已退老,而乞緻仕,從其所願,未爲不可矣。
烏用以李薦爲言哉?〉孔子曰:『老者安之。
』大夫七十,懸車緻仕,古之道也。
鄭琢退老于鄕,從其願緻仕,恐無可疑。
」 ○已時,日暈。
5月7日 ○壬戌,掌令尹顗來啓曰:「承文院,專掌事大文書,而凡係吏文漢語勸課之事,亦在於此,固非閑慢之局。
副提調以下官員,頻數仕進,一以紏檢下僚,一以程督肄業者,其意有在,而近來怠棄成習,逆旅度日,雖或有仕進之日,無意職事之修擧。
其下官之不職,文書之顚倒,未必不由於此。
設官任事,意果若是乎?承文院副提調及長官行首掌務等官,推考,自今以後,副提調以下,勤仕本院,吏文漢語勸課之事,着實擧行,考講試才,憑考殿最事,一依平時規例擧行。
」答曰:「依啓。
」 ○有政。
鄭琢爲領中樞府事,具思孟爲判中樞府事,閔中男爲右副承旨,尹唯幾爲兵曹參知,文勵爲司憲府執義,任兗爲注書,李基卨爲軍資監副正,〈基卨,以行高,聞于一世,卓拜六品,歷仕郡守。
早喪嚴父,惟奉老母,自其母卒後,累遷郡守、府使,皆不就,至是,亦不就,密寄江村,儕友勸之仕,而不欲變其志也。
〉安昶爲通川郡守。
〈昶之子,將爲信城女壻,故未幾,特爲淮陽府使,僅數月,又以特旨,移拜南陽。
〉○江原道金城,三月下霜,麟蹄、旌善,四月雨雹,禾穀盡爲損傷。
〈監司狀啓也。
〉〈史臣曰:「自春徂夏,旱魃肆虐,種不入土,八方同然,而純陽之月,雨雹又傷穀。
災不虛生,能無懼乎?」〉 5月8日 ○癸亥,備邊司啓曰:「蹇軍門,〈駐箚於遼陽也。
〉新到任所,必未悉倭情,疑本國有隱情者然,故欲送孫文彧〈曾被擄於賊中,備知賊情雲者也。
〉於軍門,以備盤問處置,非爲請得天將而送之。
今者伏聞,筵中,自上有不須送之敎,孫文彧。
勿爲入送何如?」上曰:「予雖偶有此言,當議入送,入送不妨矣。
」 ○政院啓曰:「端午進上,追備封進事,上年已有承傳,而該曹不爲擧行。
請更捧承傳何如?」傳曰:「該官不職之罪,大矣。
推考治罪,闕封進物件,追後封進。
」〈史臣曰:「民窮財盡,莫今時若也,而封進無減於平時,一有不及,罪責輒加。
噫,此何等時也?曾聞慶尙監司狀啓,進封一貼扇之竹,當米二十四五?。
此亦上之所見聞也。
豈獨慶尙道哉?外方封進之物,無不類此,而尙不知寬民之力,以結民心,籲亦不思之甚也。
」〉 5月9日 ○甲子,朝,王世子問安。
○以私忌,緻內齋。
5月10日 ○乙醜,朝,王世子問安。
○以太宗大王忌辰,緻齋。
○判中樞府事具思孟等。
〈崔滉李齊閔〉啓曰:「我朝,自國初,設立耆老所,特賜臧獲魚箭等物,蓋使年老宰臣,得以每歲宴會,以娛餘年,實二百年來流傳盛事也,兵亂以後,久廢不講。
今者幸値國事稍定,邊警亦息。
玆以來十一日,欲依舊例,邀請三公,略行故事,以無忘祖宗朝設立本意。
敢啓。
」傳曰:「甚好。
」仍傳曰:「耆老所會宴處,賜酒一等。
」〈史臣曰:「經變十年來,廟社尙爲丘墟,君父猶禦閭閻。
此正君臣上下,臥薪嘗膽,討賊復讐之圖。
生聚敎訓之是急,而曾不是思,徒事文爲之末,偸安宴飮,恬不爲怪,國勢削弱,固其所也。
亦何能扼衰替,而雪深讐哉。
」〉○夜自一更至二更,月暈。
5月11日 ○丙寅,禦朝講。
左議政尹承勳,以災變辭職,且曰:「當今人心不正,世道日非,朝廷之上,百僚異心,分門割戶,情志不通,少有所爲,輒見肘掣。
誰不計成敗利害,肯爲國事哉?」上曰:「但大臣主張之,以正導之可矣。
」承勳曰:「今之大臣,與古大臣不同。
近日朝論,專歸臺閣,大臣,充位備員,而罔聞知,但於備邊司公事,方物封裹時,隨參而已。
」 史臣曰:「承勳不能以大臣之道自任,而曰權歸臺閣可乎?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
豈可屍位而已哉?」 ○上曰:「大臣以正道行之,誰敢違越?隻在所行如何耳。
古詩曰:『安危大臣在。
』古人有垂搢紳笏,不動聲色,而措天下於泰山之安。
如有大臣之威,緻此何難?」 史臣曰:「如此者,必待人君,任之專、信之篤,不爲浮議所動,乃能展布已志。
今下雖有此臣,而上未聞此道,朝倚爲阿衡,夕視爲行路,其何以濟艱危哉?」 且輕躁過越之人,患得患失之輩,斷不可用。
前以此意,言于領相。
〈李德馨。
〉進退雖在銓曹,大臣亦不可不知。
「承勳曰:」正如上敎。
「 史臣曰:」上之所謂過越之人,每指言犯顔強諫之臣,而大臣不能分別解釋,以開言論,惜哉!「 參贊官鄭穀進曰:」臣在出納之地,見進獻一事,至倍平時。
如大儀貢馬,嶺南畫席,有難支之勢,而人蔘之貢,又有甚焉。
戶曹於一郡,蔔定三斤。
三斤之蔘,雖小,百姓介介採取,不能自納,不得已用防納之蔘,一斤蔘,至當木三十餘匹,故俗言鍾樓之蔘,可以進獻,採山之蔘,不可以進獻。
蓋深嫉之之辭也。
以此産蔘之郡民,皆破産,流亡殆盡。
若以把蔘進獻,則外方之民,庶得蒙一分之惠,而或可支吾矣。
「 ○王世子問安。
○領議政李德馨呈辭請解職,移葬亡母墳塋,傳曰:「領相似有遷葬之事。
大臣如此,則何以爲之乎?」政院啓曰:「舊墓遷葬,私情固切,而大臣進退,事理亦重。
臣等未知故事,令禮曹酌宜處之似當。
但葬期遲速,時未知之,而今因一辭遽議,不審於事體如何?」傳曰:「試問于禮曹,知所以處之之道。
且葬期何時,察啓?」禮曹回啓曰:「《禮》曰:『改葬,緦。
』《春秋》《穀梁傳》曰:『改葬者緦,擧下緬。
』緬,遠也。
以其遠,故當服其最輕者也。
蓋孝子親見屍柩,不忍以無服,送其親,故古人於改葬,皆服緦三月而除之。
以此觀之,《禮經》無改葬解官之文。
近來雖有爲守令者,呈狀解官之例,而此則多是亂離時,權葬其親於淺土,所謂改葬與始葬同,情事與遷葬自別,遂有解官之例,而亦非禮文及法典所載也。
況大臣,則尤與庶官不同,緣係相臣進退。
臣等不敢輕議,惟在上裁。
傳曰:」然則好矣。
「 ○持平李幼淵來啓曰:「〈大司憲樸弘老、執義李德泂、掌令姜弘立、尹顗、持平崔東式。
〉全城君李準,〈爲人,庸鄙無識,亂初,服親喪,往成川卓宮行在所,請諸宰臣,私圖起復。
其時,方位列二品,人皆唾鄙。
〉頃日,因其奴子,與成均館典僕相鬪之事,呈狀刑曹。
此間處置,自有所在,縱奴作挐於泮宮至近之處,至使所帶羅將,推捉館奴,徑自囚禁,其不顧事體,任情行私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答曰:「不可以此,至於罷職,推考。
」 ○功臣都監,以左右相及元勳意,啓曰:「翊運功臣,勘定其差次高下,當爲等第以稟,而領議政李德馨,身病呈告。
錄勳重事,不可無首相而爲之。
姑待李德馨出仕後,等第何如?」允。
○平安兵使李時言狀啓:「昌州僉使李湜馳報內:『本月二十日夜,伏兵將進告內:「避亂來屯唐人等,盡爲還越江」雲雲,翌日平明,令小通事及女眞訓導等,探問還土緣由,則唐人金國寵答曰:「以?賊聲息探聽事,大坡兒越邊,夜不收十餘名,卽發馳送。
還來則虛的可知,而我等,年深老母妻子露宿,連日下雨,姑爲還家,以待偵探」雲雲。
』大槪此邊來屯唐人等,留一日,盡渡還家事。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金國寵等,已盡渡江而去,更無分付指揮之事,但王緫兵,聞其越境告急之由,使之拿獲解送雲,則雖已還,而必爲拿究,終有處置。
令義州府尹。
更爲詳細探聽馳啓後,議處事,監、兵使處,竝爲行文知會何如?」依允。
○前監察樸之孝上疏,請賜高敬命祠宇扁額,且令本州,請春秋緻祀,上令禮曹議。
禮曹啓曰:「湖南士子,爲高敬命,已爲立祠,且請賜額緻祭,有此疏陳。
竊念壬辰之初,列郡風靡,無一人抗賊,而敬命以散居鄕曲之人,不階王命,首倡擧義,提烏合之衆,誓死勤王,使一道人心,有所興起。
不幸遇賊失利,父子橫屍戰場。
其義氣忠烈,足以聳動百世。
朝廷旣已褒贈正卿,而一道公論,猶以贈典,與金千鎰、張潤等不同,爲嫌,上年抗疏,請加贈爵,且請私建祠宇。
自上以加贈,難於更議,而祠宇則已許私建矣。
今者祠宇之建,雖出於士子之私建,旣因朝命而成,則特命降賜扁額,以示顯忠之意,似爲宜當。
至於春秋緻祭,則祠宇旣已私建,則享祀亦可私設。
是所謂鄕先生沒,而可祭於社者,豈必煩俎豆於公家乎?疏內所引李舜臣,則朝廷至命立祠賜額,每歲春秋降香緻祭。
若以此論之,則敬命之與舜臣,其死於國事則同,而敬命則首事倡義,可嘉,竭忠討賊之功,甚大。
舜臣旣蒙降香緻祭之典,則敬命雖遞減一等,依所請,自本州設祭,亦未爲僭賞,然春秋降香,事體極重。
舜臣之事,朝廷旣已講定,雖不敢議,而臣等亦未知穩合於禮也,則敬命之緻祭,臣等不敢因其所陳,而上請也。
若或一番遣使緻祭,則亦足激勵士心,而係是一時恩典,上裁施行何如?」傳曰:「敬命之忠,至爲可嘉,但不可與舜臣同論。
至於賜額私祠,官爲緻祭,或者過矣。
賜額當否,問于大臣。
建祠之後,遣官緻祭,此則未爲不可。
」 5月12日 ○丁未,諫院〈大司諫尹暾、司諫尹壽民、獻納金元祿、正言鄭岦。
〉前啓李準事。
「頃日禁府內擲奸時,承傳色入府閉閱之後,都事宋希聖、黃秀奎等,欲免不爲仕進之罪,踰墻而入。
凡在聞見,莫不駭怪。
請竝命罷職。
」 ○憲府前啓李準事。
答兩司曰:「李準,已爲推考。
」 ○鹹鏡道鹹興客舍,七寶亭蓮池之水,四月變爲黃濁,魚蟲自死,浮出者甚多。
有若飮毒藥而死,莫不開口。
〈監司狀啓也。
〉○耆老所堂上崔滉、具思孟、李齊閔等上箋謝,賜酒一等。
○以吏曹謝恩副使望單子,傳曰:「曾令未赴京人,循環差遣者,固出於萬裡行役,欲使均一之意,而其間有老病焉,有親老焉,不可以強遣者,倘使事未竣,或緻不幸焉,則非體下之道,而國事之所損,爲不細矣。
宋應洵,予自前不知,及其爲近侍見之,霜鬢蕭蕭,予嘆惜之。
未知其無病可堪否也。
申渫,年富力強,可以赴京,但有八十之父。
所謂事主之日長者也。
今不可遣之。
柳思規,昔年曾見之,其時已爲白髮。
此人決難行矣。
竝更爲參酌議啓事,言于吏曹。
」吏曹回啓曰:「未赴京人,近侍外,其老,皆反甚於擬望之人。
宋應洵雖似衰白,其氣力年齡,則可堪往來。
申渫,有其兄湜,雖或暫離其親,亦可往還。
大槪六七朔往還,不甚懸遠,而柳思規,不得已備望矣。
上敎極爲允當。
姑以他未赴京人,雖方在近侍之人,竝爲擬望何如?」傳曰:「宋應洵可堪往來雲,然則遣之。
」 5月13日 ○戊辰,朝王世子問安。
○平安道成川、肅川等官,四月二十四日,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榛栗,禾穀被傷。
殷山雨雹積如丘山,翌日不消,兩麥及立苗各穀,竝爲損傷,頓無西成之望。
〈監司許瑱狀啓也。
〉○憲府前啓請罷全城君李準。
且啓曰:「人心玩愒,百隷怠官,雖在米麪各司,不謹守直,慢藏誨盜之弊,比來尤甚。
頃者夜間,盜入軍資監,直宿軍士,脫身叫呼,而本監無意跟捕,縱使逃走,所聞極爲駭愕。
其日直宿官員,請命罷職。
」答曰:「李準,不允。
餘依啓。
」 ○諫院前啓全城君李準罷職事。
答曰:「不允。
」 ○校書館啓曰:「《周易諺解》,一時會多官、集衆書,商確折衷,作爲成書。
雖未必深得先聖奧旨,其視孤陋書生,恁地看過者,則猶賢乎哉,其於後學,不無利益。
今若不爲印布,使之湮滅不傳,豈非可惜?在平時,三經已爲飜校,未及刊行,失於兵火。
隻《詩經》,收拾若幹卷,而未得全秩,《易》、《書》兩經,則全無校本。
《易》則已爲再校,而《書經》,今將更校,以緻前功盡棄,此則已往可鑑。
以故,臣李好閔,啓於榻前,請急時擧行,而但今該曹物力蕩竭。
其該入紙地及一應諸具,匠人糧料,不至浩大,而未知其能辦出與否。
請先令該曹,斟酌磨鍊,力如可爲,則功臣都監印出後,卽時始役。
如不可爲,則外方府郡,物力稍優處守令,有留意文翰之人,自願捐俸開刊,不煩民力者,令弘文館,淨寫一本下送,使之從便印出,以惠後學,似爲便益。
」允。
○領相李德馨呈辭,上命製批答,以諭不允之意,知製敎弘文館修撰李埈製進,傳曰:「敎書,乃王言,須以典雅爲體。
觀此敎書,妄爲措語,比大臣於齊桓之老馬。
其慢褻侮辱甚矣。
自古人君之待大臣,豈有如此者乎?天兵雖衆多,豈至於其數不億;廟謨雖顚倒,豈至逐日無窮?此則孟浪之說。
所謂廟謨顚倒者,指我國乎?指天朝乎?指天朝,則尤爲未安。
人莫敢議其後雲,推究其意,似以爲臨機盡善,人無間言者。
若然,則當曰人莫能議其後,而乃下一敢字,有若譏其專擅者。
國之不亡,伊誰力乎雲,領相固有大功於國家,然他群臣,則更無一毫之力乎?右等措語,皆予之所未解也。
政院以絲綸之任,大臣批答,所當緻察也。
」〈上初下敎書於政院曰:「敎書於政院所見如何?」政院回啓曰:「臣等所見,別無未盡處。
」上不悅,故有此敎。
〉 5月14日 ○己巳,北兵使李用諄〈才兼文武,性且勤幹,但譏其恇劫無謀。
〉自望軍官等多謀避,圖付京職者。
用諄請勿擬京職,俾得帶去,上命推兵曹色官。
於是,判書盧稷〈性貪嗜貨,自長騎省,一以賄賂除官,時人比之申磼判書時雲。
〉等待罪。
〈參判樸承宗、參議李睟光。
〉傳曰:「姑勿論他曲折,纔捧承傳,卽廢閣,事體如何?卿等固無聽其言之理,然智者作事,愚者效之。
因公而不得不擬,卿等今日心也,徇情而廢閣命令,恐貽後日效也。
宜勿待罪。
」 ○戶曹〈判書成泳〉啓曰:「亂後列邑倉庫,一樣蕩竭,守令衙供,公行支供,萬無出處,科外之斂,紛紛而起,計結逐戶,督納米太,一年之內,多或至四三,收米之弊也。
春給租升,名曰種子,秋收至石,過於國稅,屯田之弊也。
濫觴至此,怨咨騰天。
今當痛禁,以救孑遺之民。
況禦史陳弊,筵上獻策,至於下書,已罷屯田,尤不容更有他議,但法典內,守令衙俸,凡州府郡縣,自上而下,各有等數,而衙祿田不足,則用軍資雲。
此亦朝廷所當留念,而有所處置者也。
且公行支供,雖曰有公需田,而當初磨鍊,亦甚太略,故自在平時,例以官中耗穀,隨便支用。
矧今公需衙祿,竝皆抛荒,而亦無元穀,安有耗數乎?今者勿令收米,又廢屯田,惟責辦公私支供,則終必弊及於民,而間有廉吏,欲守國法,寧爲棄官而歸,無他可行之策。
臣等之意,一依法典,官屯田,勿使村民治之,隻以其官屬,隨便略開,無如前日據結給種,定其石數,而弊及於民。
大抵官屯田,雖在平日倉穀有裕之時,其在國法,有所勿禁。
況當如此之時,一切禁斷,廢而不墾,塞其生穀之路,則是亦矯枉過直,恐非便宜可行之道也。
第念『作法於涼,其弊猶貪。
』,古人有言,因此屯田之議,或不無廣開役民,夤緣作弊,如前濫觴之患,此則令各道監司,嚴加禁革,重究不饒宜當。
」允。
○領議政李德馨呈辭乞遞,上命諭不允之意,知製敎許筠製進。
有曰: 卿抱負閎博,器局恢弘,其在從聯,已蓄公輔之望;及躋宥地,蔚有康濟之才。
辭令討潤,籍爲命之叔、諶,儐價周旋,賴相賓之僑。
肸、論道詰戎,任寔均於文武,持衡制閫,意兼注於安危。
邊氓倚以息肩,島夷聞而墜膽。
豈容午橋之優遊,遽廢寅路之贊理?矧玆當軸之用舍,詎爲移葬而行休?揆諸《禮經》,固未論於去位,參以國法,亦無據於解官。
○訓鍊院主簿鄭峻鵬,上疏陳四條。
其一曰:守護宗廟,以復舊基。
二曰:修築山城,以備要害。
三曰:輪劍防牌,以截衝突。
四曰:木鈐扶顚,以濟急變。
上命下該司回啓。
○諫院前啓,請罷全城君李準。
答曰:「李準不可輕罷之意,已喩之矣。
」 ○禦夕講。
特進官成泳啓曰:「戶曹,財用之府也。
亂後公私俱竭,軍卒賞格,進獻方物,無以辦給。
請依中朝行貨之法,試用錢幣宜當。
」上曰:「欲用銅錢耶?銀錢耶?」泳曰:「銀則不可創開,銅鐵可用矣。
」上曰:「鐵錢可行乎?」泳曰:「在國家作法如何耳。
若允下,則可以議定矣。
且進獻人蔘,如羊角者極難,一斤至當三十餘匹,而亦不得貿。
體雖小,有潔白品好者,而該司難於擅捧。
前頭之事,極爲悶迫。
」上曰:「雖非大蔘,欲用之耶?」泳曰:「然。
」上曰:「不得已則量爲。
」泳曰:「且聞中原之人,皆求把蔘雲。
使事知譯官,探聽於禮部,以把蔘進獻似當。
」上曰:「把蔘,烹造雲,似不合藥用矣。
」泳曰:「江邊之民,採蔘極苦。
羊角蔘,尤無可繼之路。
若把蔘,則中原之人好之,我國之民蒙利,故敢達。
」上曰:「第議之。
」〈史臣曰:「銀乃我國之産也。
天生五材,以爲民也。
水火木土,皆以利用,則何獨至於金而閟之?泳請裕國用,而不能以廣採銀山,與民同利之說,據理力陳,惜哉!」〉特進官樸東亮啓曰:「在平時,先賢如吉再,鄭夢周之祠墓,有遣官緻祭之禮,而亂後此禮不講。
特遣近侍緻祭似當。
且魯山陵墓,在寧越郡,而荒蕪不除,祀事亦廢矣。
〈東亮以江原道觀察使,纔遞來,故達耳。
〉上曰:」令禮曹議啓。
「 5月15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傳曰:「實錄廳謄書,令某某員,作何謄書,功夫幾許,幾月乃畢,其規模布置,欲先知之,察啓。
」 ○以鄭琢爲領中樞府事,〈爲人淸踈寡欲,與物無競。
以相臣,退老于鄕,而人不知其爲舊相公也。
〉金睟爲知中樞府事,閔夢龍爲行同知中樞府事,鄭協爲司諫院司諫,〈協之父彥信,於李恒福得志之時,受刑被竄,而協乃逐利忘讐,事恒福如父。
人以忘父之人,目之,又以揷沙乙犬,目之。
〉柳澗,爲議政府舍人。
5月16日 ○辛未,春秋館啓曰:「臣等取考《實錄》形止案,共通五百七十七冊。
書籍排行,字數甚多,雖使能書手捷者當之,恐難優責驅迫之役,故啓下兼春秋十員,太半不足。
今當加請十員,共二十員,每每程督繕寫,則一朔可傳三十卷。
以此準計,則兩年內,僅能畢書一件矣。
然此則摠大綱之數也。
文官皆有本職,不得專意兼局,除拜遞易不常,而其間私故,勢所難無。
一朔實役,其能幾何?以此言之,則雖過三年,亦難保其必成一件矣。
議者以爲:『祖宗朝《實錄》,皆用鑄字印出。
』今雖不能如平時之事,校書館所在鑄字及新舊活字,相雜補用,則不出五年,可以畢印三件。
與其艱苦謄書,兩年而僅成一件,孰若多般督課,五年而竝成三件耶?謹將兩項功役入啓。
」傳曰:「觀此卷秩不少,書役非輕。
以文官謄書,必不成矣。
況非隻一件而止,莫如設局於江華印出。
更議以啓。
」 ○禮曹請行祈雨祭。
○備邊司啓曰:「降倭入送事,頃觀本道監司狀啓,有入送重難之意。
其間,慮或有書狀內,未及盡達之別情,姑設爲兩款語,使之細察處之,初非必欲不送者也。
但調信兇狡難測。
竊恐此倭,或出於調信之指揮而來者,故姑爲設辭,欲觀彼倭之氣色,而當初準議還送事,已言于橘倭,橘倭亦知其當率去,仍爲入送,恐無所妨,然宜從群議而處之矣。
」 ○冊封奏請使金信元、副使張晩等,齎禮部咨以來。
咨曰。
大明禮部,爲朝鮮國王,懇乞聖恩,曲諒微悰,亟封世子,以定國本事一節,蓋不啻再三切矣。
但備覽勅書之責成,與禮部之題覆,移咨該國之語,丁寧反覆,計深慮遠。
良以世及主長,乃有國之長經。
卽世亂先功,亦必竪有奇勛,邦家底定,瘡痍盡蘇,國勢丕振而後可議,誠愼之也。
據奏,伊第貳子光海君琿,先後爲本國經營,効有勞績,實諸將官之所共見。
目今劻勷稍定,疆場已復,人心之推戴已久,陪臣之申請至再,似亦可以議封矣,顧倭奴之蓄謀未已,窺伺有形,且該國之儲積尙虛,人民之瘡痍尙弱,所思防範保全,宜如何者?該國,昨年旣具疏覆請水兵,以爲防禦計。
正宜率光海君,再殫經營,遏彼狡倭,戢寧各道,于以保久遠,而振國勢,以益結國人推戴之心,卽再俟貳參年,優處議封,亦未爲晩,而何今復請,急以世子封哉?又不知第一子臨海君珒,果憂病迷失心性否也。
抄出酌通抄到部送司,又準本部主客淸吏司付稱,該本部題,爲懇乞聖恩,曲諒微悰等事,奉聖旨,方物着進收,請封事還行,與該國王,詳議的確來奏,欽此欽遵等因到司。
通査案呈到部看得,朝鮮國王李〈諱〉奏稱,次子琿,賢而有功,欲乞聖慈,早賜請冊封,以慰擧國臣民之望一節。
十年之間,請已再四。
爲照國之大事,莫過立嗣。
自古兄弟得序者,謂之順,以小加大者謂之逆。
去順取逆,所以敗也。
朝鮮國王,無嫡出,僅有已故妾金氏貳子,長珒、次琿。
曩倭訌之際,皇上特賜琿勑書,責其成功,許其優處,而再三難其立嗣之請,蓋以一時光復之功,望琿,亦以萬世繼嗣之義,爲該國計長久耳。
今東國粗定,珒之失德,未有的據,而琿之奇功,亦無灼然可記,不意國王,復申前請,請又益勤。
臣等竊謂,該國臣民,有忠義之心,則當翼戴冢嗣,以固國祚。
光海君有興復之能,則當光輔母兄,以重天倫。
國王有長久之圖,亦當善處二子,使之得宜。
況倭奴窺伺未已,該國積弱未振,一朝亂常拂經,恐東國之憂,不在日本,而在蕭墻矣。
伏奉明旨,復令國王,詳議的確。
臣等仰見皇上,愼重建儲之典體,悉外藩之情,復何容喙?合無恭候命下,臣部移咨該國,使之宣諭臣民,俾知倫序不可紊,國本不可輕,父子兄弟之間,不可使有猜嫌。
無輕廢置,以啓禍本。
如或長珒,委果病悸憒亂,不堪托國,國王果非溺於愛憎之私,通國臣民,果皆出於推戴之公,萬不得已,方許據實具奏以聞,臣等一面咨行遼東督撫,査訪明白,候國王另有奏請之時,一倂俱奏,則部方行會官,定議請旨定奪,則以長以賢,各得其當,藩維幸甚等因,萬曆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本部尙書兼翰林院學士馮宿等具題,三月初三日,奉聖旨。
是請封事,大難以輕率,還移咨該國王,詳加擬議,務求至當來奏,欽此欽遵。
擬合就行,爲此合咨。
前去朝鮮國王,遵照本部覆奉欽依內事理,欽遵施行。
須至咨者。
三月二十二日,對同都吏王澄。
啓下禮曹。
又一咨雲: 朝鮮國王陪臣左贊成金信元、工曹參判張晩等,齎捧實封奏本,官送方物馬匹,赴京進獻,請封次子等因,到部送司。
看得世亂先功,雖一時制變之微權,而立嫡以長,乃古今不易之定理。
彼國猝有禍變,豈容袖手旁觀?卽有微功,亦皆臣子分所宜爲者。
遽欲援此奪嫡,旣失天地之經,恐階亂亡之禍。
長子雖經淪陷,情尤可悶。
今固在也,將置何地?卽次子擧國愛戴,眞否未磪,似難遽徇其請。
請不可徇,則方物未可受也,但該國忠順日久,一朝卻獻,恐生疑畏。
其事聽議制司呈部另行議覆外,其進到方物馬匹,合無仍容進。
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欽遵詳議的確,經自具奏施行。
須至咨者。
對同吏部金梁。
咨來卽入啓,覽訖,下禮曹。
○夜一更,流星出左角星,入軫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一更二更,月暈。
5月17日 ○壬申,朝,王世子問安。
○是月旱氣太酷。
禮曹啓曰:「向前各日祈雨祭,依牒呈施行。
楊津、德津、五冠山、紺嶽山、松嶽山,獻官、典祀官、兼大祝,祭物,自京下送,諸執事、犧牲,令本道備來。
辰巖、風雲雷雨、山川、雩祀、三角山、木覔山、漢江,獻官、諸執事,令吏曹差定,曹郞廳發遣,檢擧焚柴事。
竝依前例擧行,虔成祈禱,期於得雨,京畿監司處,行移何如?」傳曰:「允。
」 ○誥命奏請使李光庭、權憘等,自遼東,越義州江。
5月18日 ○癸酉,京畿道朔寧、麻田、廣州,四月雨雹,大如榛子,暫時而止。
連川,四月雨雹,大如鳥卵,其積如雪,菜麻木花立苗田穀及兩麥,重傷盡枯,無蘇復之望。
利川,四月東風大作,折木拔屋,雨下如注,霰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豆太,兩麥菜麻木花皆爲損傷。
楊州,四月大雹驟下,狀如鷄卵,食頃而止,菜麻黍粟木花損傷。
〈觀察使姜紳狀啓。
〉 史臣曰:「四月,乃長養之月,畿甸,乃四方之本,而風雹爲災,農民失業,以愆純陽,而傷國本。
豈非可畏之甚也?」 ○以三角山辰岩,三次祈雨文,傳于政院曰:「平日辰巖焚柴時,有祭文否?未能記憶。
如常祀,則此祭文是矣,而若以爲焚柴而祭之,則全欠焚柴之意。
曲折察爲。
」政院回啓曰:「臣等取考禮曹草謄錄,則去乙未年四月,因旱災,行焚柴祭,而書之于三次祈禱之類矣。
祭文有無,香室守僕,分明說稱有之。
丁酉以上祭文謄錄散失,他無可考之路。
但禮曹草謄錄,旣書京奠物雲,則明有行祭節次,似無祭而無文之理。
今此祭文內,果欠焚柴之意,故令知製敎,添入改付標以啓。
」傳曰:「辰巖焚柴,則自前禮曹郞廳,往爲之,別無祭文。
問于禮曹察處。
」 ○夜五更,四方有霧氣。
5月19日 ○甲戌,朝,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國家該用之物,一毫一髮,皆出於民力。
雖在平時,所當十分撙節,爲民惜財。
況當大亂之餘,民力澌渴之時乎?供上紙,紙品精潔,亦甚長廣,列邑上納之際,其難備窘迫之狀,難以形言。
供上之外,決不可移用於他處,而如諭敎書及不允批答,皆以供上紙用之,非徒極爲未安,以此,紙地未免缺乏,其勢將至於加定民間。
自今以後,請一切勿用,敎書等紙,以草注紙,行用何如?」允。
○備邊司啓曰:「方今禦敵之用,焰硝最急,而京外一歲所煮之數,應用習放之外,餘存者無幾,本司時方設廳煮取,而人力不敷,所得無多。
南宮橌,頗曉煮硝之法,曾爲軍器寺官,專掌此任,未期歲,納官之數,多至千餘斤,至於入啓論賞。
今爲所江僉使。
本鎭近處村落,未甚焚蕩,可以掘得醎土,而伐木海島,足供爨竈之用。
別爲事目,下送于監、兵使處,使之專責煮硝之事,逐月開數上送,以憑賞罰,恐合時務。
敢啓。
」允。
○春秋館啓曰:「觀此實錄,卷帙不小,書役非輕,以文官謄書,必不成矣。
況非止一件而止,莫如設局於江華印出。
更議以啓事,曾有傳敎矣。
印出便易,遠勝謄書之艱苦難成,誠如上敎所及。
果能勸督工匠,汲汲印出,則功役之訖,或在於前詳定歲月之內矣。
但設局於江華,則距京雖若不遠,而僻在孤島中,凡幹事勢,種種難便。
不得已檢督堂上一員及監校、監印、史官、兼春秋中三四員,下去恒留。
雖竭京畿一道之力,亦難供應。
不獨此也。
均字、刻字等匠人,多在外方,文移招募之際,事體不重,必有愆期廢事之患,悠泛度日,無異於在京謄書之玩愒,誠非細慮。
今當依前啓辭,直爲奉安於南別宮靜室,或本兵曹寬敞處,煙火絶遠之地,仍設印局,急速始役,以便監蕫守直之事。
如以合秩,移安於京城,爲不無意外窘急之慮,則或依上年磨鍊啓辭之意,先爲奉安於江華,量其卷數,漸次取來,逐先印出,還藏江華,亦似不妨。
仰稟睿裁。
大抵設局京城,則恐不可已。
敢啓。
」允從。
○中殿解娩,生公主。
○王世子問安。
○左議政尹承勳、藥房提調、政院、弘文館,問安于大殿。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5月20日 ○乙亥,朝,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順懷廟內排設,靑蓋、雀扇等,造作所入雜物,今當上下,第亂離之後,凡百草創未遑,至於宗廟儀物,亦不得備,靑紅蓋、鳳雀扇等,隻設於第一位。
臣等之意,此等儀物,畢設於宗廟之後,順懷廟,次第議處,似爲宜當,而今者遽設蓋扇,恐或未安。
令禮官更議施行何如?」允。
○大旱。
行三次祈雨祭於三角山。
辰岩焚柴,有祭文。
〈自春不雨,八道同然。
平安淸川江,人皆行渡,嶺南多不得移秧。
〉○戶曹啓曰:「臣等伏聞,禁軍等,在外未現,或呈辭。
有雜頉,未應受祿,而冒受者甚多。
請一一覈實,依法重治後,其冒受祿俸,還徵,以杜奸濫之弊何如?」允。
○姜綖啓曰:「中殿解産後七日內,似當有禁忌之事,而如軍號、監軍衛士替直等事,皆係軍機公事,亦多積滯。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可依例出納。
」 ○李慶涵啓曰:「宗室文臣騎射及砲殺手等試才賞格,依傳敎,一一盡爲面給矣。
」傳曰:「知道。
」 5月21日 ○丙子,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
政院。
弘文館,問安。
○義禁府啓曰:「今日,爲本府坐起,而中殿産室廳,未經七日,刑殺文書,出納未安。
敢稟。
」允。
○禮曹啓曰:「魯山墓享祀之禮,雖不在於祀典,而平時必有守護享祀之規式雲,每年寒食,香祝、幣下送,一度設祭。
是必因一時受敎,而亂後廢而不行,墓亦荒蕪。
揆之情禮,委屬未安。
特遣近臣,別爲緻祭,令本道量定守墓軍,使之守護爲當。
且每年寒食,下送香祝幣,令本官措備奠物設祭,俾不絶香火,亦似爲宜。
且魯山夫人之墓,在於楊州雲。
亦令本道訪問,抄定四面山直,俾禁樵牧,亦於每年寒食,一體行祭,恐合事宜。
且先賢祠墓,平時屢有遣近臣緻祭之規。
頃者,自上特命前代諸王及忠賢陵墓,訪問封植。
凡在瞻聆,無不感激。
本曹屢次行移訪問,而緣開城府不爲詳悉馳啓,至今不得擧行,極爲未便。
待各道齊到後,忠賢表表稱著之墓,本曹啓請緻祭矣。
今經筵官〈特進官樸東亮。
〉所啓,實爲相符。
吉再高風偉烈,至今照人耳目。
鄭夢周忠義大節,炳耀於一時,道德學業,有功於斯文。
此最稱著者,而今其子孫殘微,丘隴將蕪,極爲寒心。
特遣近侍,別爲緻祭。
係是激勸風聲,竝依舊例擧行何如?」傳曰:「意則雖好,無端緻祭,恐未爲穩。
平日寒食降香,亦難憑信,更爲詳問。
若禁其樵牧,未爲不可。
吉再等緻祭,依啓。
」 ○夕,王世子問安。
5月22日 ○丁醜,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問安于中殿,答曰:「寢睡則平安,而時或腹痛,與昨一樣。
」藥房提調啓曰:「臣等伏聞,內殿玉候,夜間寢睡平安,而腹中凝塊作痛之候,今猶不止。
此雖産婦産後例有之證,而若不趁卽用藥解散,則必爲後患。
議于醫官,則凡破血之藥,五靈脂沒藥最良。
前用紫金丸。
入五靈脂沒藥等材,皆能破血。
宜更進禦,但一日內三進湯藥,恐妨胃氣。
朝夕則前加入芎歸湯煎水,紫金丸二丸調和,午間則淡醋湯調和以進,宜當雲。
此藥更爲進用何如?」依啓。
○備邊司啓曰:「今見鎭江王副揔咨文,則以其差官,爲義州府尹所阻攔,不得前去,爲未便,至於移咨。
以事理言之,則我國如有咨會遼東各衙門之事,另差譯官,往來無礙,而上國衙門差官,不許上京,事體未穩,勢難牢拒。
今當答之曰,小邦與上國,疆域截然,不得私相通行,故在前,雖詔勑謄黃,遼東差官到義州傳授,使之轉送。
近年以來,天朝之人,往來無常,其間或無籍棍徒,不帶公文,冒稱差官者,此比有之,沿途官吏,難辨直假,或失館待之禮。
非但虧損體貌,抑恐弊邦,得罪於上司衙門也。
今者義州之官,非有意於攔阻,隻緣小邦舊例如是故耳。
然若偵探賊情,事係緊急,則義州官吏,何敢攔阻,緻誤大事?』以此辭緣,令承文院,善爲措辭回啓,平安都事尹絅,帶同譯官韓潤輔,已爲前送之意,亦入於咨文中何如?」允。
5月23日 ○戊寅,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問安于中殿,啓曰:「昨日下敎時,或腹痛之證,比前一樣。
未知今則何如?臣等不勝悶慮之至,敢來問安。
」答曰:「氣候寢睡平安,腹痛度數,比前稍減,而間或發作,則刺痛矣。
」藥房提調,問安于大殿,啓曰:「臣等伏聞,內殿玉候,寢睡平安,凝塊腹痛之候,亦比前稍歇雲。
此證,進藥調保,則自當漸至平復。
今當夏月,湯劑和丸藥多進,則恐妨胃氣。
更與醫官等商議,則加生乾地黃酒炒一錢,牧丹皮、桃仁、紅花,酒炒各五分,芎歸湯,一日一次進禦爲當雲。
此藥,依此進用何如?」答曰:「依啓。
」 ○平安道定州?川下流海洋中,有島名?島。
島中有石,高可布帛三尺三寸,廣三尺七寸,圓經十三尺二寸,自北向南移去。
彼此兩間相距,以地尺二百二十五尺,入地石根,倒植向上。
〈觀察使許頊狀啓也。
〉○夕,王世子問安。
○戶曹啓曰:「累朝《實錄》三件印出事,啓下矣。
該用之紙,極爲浩大,而當此民力蕩竭、紙地極貴之時,措辦無路,極爲悶慮。
但此實莫大重事,不可諉以時屈而不擧。
臣等參詳其事勢,則先王《實錄》,該用紙品,雖不可不擇,而祖宗朝《實錄》,曹官員中,平日亦有得見者。
其紙品,當初以常白紙爲之,而漸漸稍好,終至於極其精厚。
於此亦可以觀世變矣。
今當否極泰來之時,凡百不可不返樸還淳,變通善處,而使孑遺殘民,得蒙一分之惠。
臣等之意,今此紙地,以白紙中稍好者擇用,而別蔔定,雖是貽弊,他無措置之路。
下三道,各三百卷,姑先派定,隨其所納,鱗次上送事,行會爲當,而徐觀印出之勢,察其所用多少後,更爲處置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兩翁主本家修理所,兩駙馬家修理所及嘉禮廳別工作等呈內,修理應入大中小不等一百餘條,材木六百四十餘條,中小椽木七百六十餘箇等,速爲措備輸運雲,而考諸今年繕工監應納貢物,則材木總計一百六十條,椽木三百七十箇。
設或盡用於上項修理之所,猶且太半不足。
況從前之用諸處者甚多,而不特此也,宮城退築,待秋成爲之事,已捧承傳。
其時所入材料,亦當預措,而時無出處。
上項修理等所用之材,除別蔔定外,百爾思之,更無周旋之路,但目今農事方殷,旱災亦甚切迫,而材木所産處,盡是蕩殘無形之邑。
今若將其應入之數,別定諸邑,一時督納,則恐未免時屈擧贏之弊,而此等修理,亦是不可廢之事。
臣等未知何以處之?惶恐敢稟。
」傳曰:「此亦不可已。
或減貢物,而換定上納,或於京山如中興寺等處,量數斫取用之,參酌施行。
」〈史臣曰:「民生之困瘁,災異之疊見,未有甚於此時。
況旱魃爲虐,千裡赤地,八方聞啓,朝奏夕至。
此正貶食節用,息民修省之不暇,而方且營造第宅,奪民農時,又從而橫斂材木,靡有紀極。
曾未有修人事、答天威之道,而燮理之臣,言責之官,未嘗一言及於此,無怪乎民怨日甚,天怒愈赫。
可勝嘆哉!」〉○禮曹啓曰:「進獻人蔘,代以把蔘,議于大臣,則行判中樞府事李元翼、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以爲:『臣不解採蔘妙理,且不解邊地物價。
隻以臆意料之,貢蔘隻取羊角,十不得抽取一二。
把蔘俱收,大小長短,團湊爲把,則不論可否,採輒中用,其爲便利,宜萬倍矣。
昔之未解,今乃得學,則咨稟禮部,豈患無辭?第今人心巧僞,前日單呈羊角蔘,瑕痕易露,難以施巧,今日團湊成把,脈節俱隱,易以着僞。
萬一有司未察,及至煎斫,脫有巧僞,緻虧國體,此不可不慮,尤宜嚴察。
』左議政尹承勳以爲:『人蔘之弊,到今日益甚。
蔘是土産,一斤之多,未滿數掬,而直至綿布三十匹,亦未得之。
此無他,大者小者,皆歸於把蔘,而弊至於此。
臣前日獻議時,請勿用蔘者,爲此也。
頃年進獻白蔘,易以草蔘者,出於禮部意,故本國移咨換封矣。
今者中朝之人,不求草蔘,而最要把蔘。
今事知譯官,詳探禮部之意,若禮部許之,則以把蔘充獻,恐無所妨。
』右議政柳水慶以爲:『草蔘,全其天,把蔘,失其性。
以藥用言之,則似當取草蔘,而舍把蔘。
然中原之人,方以把蔘爲貴,而切求之。
取舍之意,雖未可知,而必有所以然也。
欲爲咨稟,則不患無辭,而天朝亦豈有不許之理?目今蔘價踴貴,羊角合於進獻者,雖有重價,未易覓得。
謀利之徒,乖時刁蹬,十倍其價。
以此民被其害,怨苦日甚。
若移咨而得其請,以把蔘封進,則生民之蒙惠必多矣。
但我國人心,本來巧詐,亂後尤甚。
羊角單體,似難着僞,而頃年,有以鐵尖容於其中,發覺者。
況此把蔘,合大小長短,渾湊而成體者乎?今者無端咨請,換以把蔘,封進天庭,驗納之際,萬一有如此巧僞之事,則誠恐大損國體也。
臣愚所見,不敢不陳。
令該曹,更加商量事之輕重,善爲之處爲當。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方物輕變,爲難。
」 ○戶曹啓曰:「凡有國家,莫不有通行之貨幣。
三代以後,代各殊名,而其所以用之之意則一也。
蓋米布則人得以衣食之。
若別無貨幣,而以衣食之者爲貨,則富人多蓄,獨專其利,而貧人不得衣食焉。
公私俱困,職由是也。
若於衣食之外,別有所謂貨幣者行用,則貨幣俱積於公私,而米布,則人隻得衣食而已。
以此卽山鑄錢,爲富國第一件事。
何獨於我邦疑之乎?雖在平時,生財之道,所當熟講無餘,況今大亂之餘,公私赤立,財用匱竭之時乎?今當多設方便,自官鑄錢,使之流布國中,則實是無中生有,裕民足國,亦可因此而緻,府庫之匱渴,有不足言。
經筵官所啓,〈戶曺判書成泳所啓也。
〉有見於此。
但我國鑄錢之事,祖宗朝,非不有之,而廢不擧行,今已久矣。
似係新立,請議大臣,定奪施行。
顧念我國之人,凡事本不耐久,而且天下無弊之事,纔有所作爲,未免中輟,殊爲未穩。
作事之始,十分愼重,從長善處,以爲悠久可行之道爲當。
請成事目,啓下兩司,署經後擧行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議于大臣,則判中樞府事李元翼議:『中國於衣食之外,別用錢貨,古今通行,而我國獨不然。
其無乃我國之習俗,異於中國,行之不能耐久,弊生而止也。
祖宗朝,亦嘗試之,而停之雲。
作事之始,不可不愼。
先令該曹,深加商量,可以永久,而無弊與否,詳盡區畫,磨鍊節目,然後更議處之似當。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資無用以爲貨,取有用而衣食之,此有國之常體。
至我國獨不然,臣常怪之,欲一稟啓,廷議創行,第不識古者,常行之,而緣何中廢,且不識用何貿木,平何輕重,作何區處,用之何先。
必有料理磨鍊,詳盡無欠,然後行之中外,萬世無滯,而公私俱利矣。
蓋嘗憧憧於心者,今見啓目,政合臣見。
無容別議。
』左議政尹承勳〈局量淺狹,居家侈靡。
〉議:『臣嘗考前史,禹、湯遭水旱之災,以歷山藏山之金,鑄幣以救人之困。
臣每歎曰:「古之聖人,水旱救民,尙如此。
況今兵火之餘,公私赤立,加之以賊役煩重,民方嗷嗷於瘡痍之中,而國家無意於生聚之策,其何以濟國用,而保民生乎?」若國勢堂堂,四方無虞之時,則雖循途守轍,猶可繡縫度日,而今則酷被兵禍,百孔千瘡,凡百不成摸樣。
當此之時,如無別樣擧措,將無以振起旣衰之勢。
終至於國非其國,第恨無大才任是責耳。
今見成泳筵中啓辭,欲鑄錢通貨。
是固臣曾所料理,而每與識者,議於私室者也。
其所以不能建白,而行之者,臣聞祖宗朝,亦有此議,鑄錢用之,未久而罷。
臣爲監察時,分臺司贍寺見之,其時行用之錢,尙多有之。
但未知有何拘礙,而不得永久行之也。
欲知曲折,有所議處,而査考無由,至今含默,心常不快。
頃有人言,永樂年間,卞季良上疏,請罷錢法。
其事之首末,具載於季良文集中。
臣求得不秩文集二卷査見,則季良果爲獻議罷之。
其封事中,略及此事,而不言終始曲折,未知其詳在於臣所未見他卷否也。
惟我東方,天下之貧國也。
其所以貧者,大小利柄,在於私家,而不在於公家故也。
我國雖曰無貨,以鹽鐵之利,足以富國。
今不能然者,固有由矣。
蓋中朝,則官爲煮鹽,而禁其私煮,許民買賣,視年運豊歉,低昻其價。
唐劉晏之理財鹽利,居其半者,以此也。
我國規制,異於此,故不能取其利。
非獨爲然,至於人蔘,不許私採,而隻有官採,則以之進獻而有裕,以之接待唐官而有裕。
豈至於民受大弊,而不得辦出乎?此臣所謂利柄,不在於公家,緻有此患也。
然二百年流來之弊,當此末世,人心不淑,猝難變通。
此則在不議,而隻陳臣之愚見也。
」〈史臣曰:「大臣論事,務引其君以當道,止於仁而已,故孟子曰。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今者承勳,以相臣議事,而以煮海爲鹽,採山專利之說,反覆陳獻,至引劉晏爲言。
夫晏,乃唐家一理財之臣也。
舍此,豈無生財之道乎,而況山林川澤,與民同之者,先王之道也。
豈有官獨煮鹽,不許私採,網民之利,而能富國足用者乎?昔唐太宗曰:『刻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
』腹飽而身斃,君富而國亡。
承勳,其孟子、唐宗之罪人歟!」〉至於用錢一事,則先王朝,始用終廢之由,雖不能詳知,姑令有司,隨宜鑄用以試之,若行之無弊,民情便之,則可以爲萬世利也。
鑄錢,古亦有之。
宋朝文彥博,知永興軍時,或言鹽鐵不便,以鐵錢買物,賣者不肯受,民多閉肆,僚屬請禁之。
臣丁酉年赴京時,見沿路人,持錢買賣者,則求天寶舊錢,而不肯受萬曆新鑄錢者有之。
錢之爲用,似不在於銅與鐵,又不在於舊與新,而民情有便不便,此必有所以然也。
作事之初,人或以鐵錢爲不便,如宋時之民,則恐有妨於通貨也。
「右議政柳永慶議:『錢之爲貨,上自夏、商,下至于今,歷代無不通行之,惟我國,獨不用錢貨。
所以衣食者,米布,所以行貨者,亦米布。
此我國,最貧於天下者也。
臣癸未年,以書狀官赴京,見中原人行貨,衣食各有所資,每歎我國之不然。
況今兵火之餘,公私貨物,蕩然無餘。
若鑄錢而通行之,民必蒙利。
試用之論,固有所見。
但聞祖宗朝,亦嘗行之,而卞季良疏陳錢幣,而請停之雲。
此必有所見而然。
今若以一時之見,率爾行之,及其有弊,而旋廢之,則非但無益,必爲笑侮之資。
姑令該曹,深加商量,以何鐵鑄成,以何樣爲準,作何方便行用,可以永久通行,而無弊與否,先爲詳盡區畫,磨鍊節目,然後更議處之,似爲便當。
』大抵用錢之事,大臣之意,皆以試用爲當。
依前公事,成事目啓下兩司,署經後擧行爲當。
」傳曰:「用錢一事,予居常以爲:『我國必不可行。
』蓋緣人情習俗,有所不同,猶魯之章甫,不可用於越也。
強而效之,後必有悔。
況寧能以正鐵賤物,鐵錢而通行乎?予見如是,本曹試爲磨鍊以啓。
」 ○戶曹回啓曰:「京山近處可用之材,臣等未得聞知,而隻聞重興洞材木,僧人斫伐之奇,摘奸知數,則一百三十餘條。
此後雖盡斫取,亦不過百餘條雲。
目今修理所用,大槪七百餘條,而宮城退築時所入,不與焉。
以此觀之,重興材木之外,不可不別爲優措。
依傳敎,欲以他貢物換定,則材木所産之邑,等是殘薄無形。
進獻人蔘及奉常寺軍器寺貢物外,其他貢物,率皆零星,難於換作。
百爾思量,其勢不得不別定。
惶恐更稟。
」傳曰:「允。
」 ○春秋館啓曰:「校書館見存鑄字,乙亥字厥數稍優,不大不小,正合《實錄》印出,而字多消融欠缺,非及補刻,則恐未易就緖。
校書館近無印書之事,絶乏黃楊木,猝備爲難。
黃海、平安、江原等道産出之處,各擇大四十,隨便斫取,急速上送,下諭于各道監司何如?」傳曰:「似多平安道,則雖勿爲,不妨。
」 ○春秋館啓曰:「《實錄》印出,今當設局,京城南別宮,最爲寬敞可合,以功役未畢之前,若有天使之行,則必有搬移急遽之弊。
其次幽僻之處,莫如本兵曹,令該司,急急修理以待,宜當本館堂上、郞廳各一員,今將下去于寧邊,以爲移奉之計。
事體非輕,堂上則奉安使稱號,齎持品印以送,本館書吏、使令各一名,幷爲給馬。
且値夏潦,恐不無路上霑濕之虞。
結裹雨備等事,不容不倍加謹密。
下書于本道監司,使之預爲措備。
且江華奉安之所,別須先期修理,完固淨潔,然後乃可安也。
亦爲下書于京畿監司,汲汲擧行,俾無窘迫之患何如?」傳曰:「允。
」 5月24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太祖大王忌辰。
○藥房提調,問安于中殿啓曰:「腹痛之候,今則如何?敢來問安。
」答曰:「腹痛比前,則間間作痛,而度數亦漸減歇矣。
」藥房啓曰:「伏聞內殿玉候平安。
腹痛間間作痛,而比前則度數,亦漸減歇,玉候漸向平復。
今日則前加入芎歸湯,仍爲進用,更觀玉候如何,或更議他藥,或停爲當。
但因醫女伏聞,內殿厭進水剌。
此必胃氣不和,而與醫官商議,則産後不可專用藥物。
黃雌鷄,爛烹取汁,或作粥,或鮒魚煎和進,則可以補胃氣雲。
依此進用何如?」答曰:「依啓。
」 ○江原道洪川縣前川,鷄巖灘中,所有之石,移在於水南邊十五尺許。
所無之石,又出於灘東邊灘中。
所移之石,長五尺四寸,厚二尺二寸,周回十二尺。
灘邊新出之石,長三尺三寸,周回八尺三寸。
〈觀察使樸承宗狀啓也。
〉○江原監司狀啓:「江陵、三陟、襄陽、高城、通川、橫城等官,旱災太甚,田野龜拆,禾穀焦傷,無根高元處,不得移。
伊川,去四月二十一日,狂風大作,境內人家,屋瓦皆飛,樹木亦拔。
平康,四月二十四日,鐵原楊口狼川,四月二十六日,雨雹交下,禾穀盡損。
旱乾之餘,又有風雹之災,民生至爲可慮。
尤甚旱乾處,祈雨香祝幣,下送何如?」啓下禮曹。
5月25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柳永慶、申磼、李尙發。
〉問安于中殿,答曰:「平安。
腹痛今日則似差矣。
」賜酒。
藥房啓曰:「臣等因醫官伏聞,內殿玉候,日漸向差。
但腹中凝結之候,尙未盡消,水剌亦未得如常。
不勝悶慮。
已過七日,産室廳似當罷黜,而內殿氣候,未盡平復,姑爲仍設何如?」答曰:「罷黜。
」 ○內殿,賜給藥房提調、史官、醫官,匹段囊等物有差。
○禮曹啓曰:「端午進上物件,戶曹移送橫看,相考一一謄書單子以啓矣。
前年五月承傳內,蓑衣當有封進之道,而闕焉,竝追備封進事,傳敎,而橫看內,蓑衣則不爲載錄。
未知其由,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平日蓑衣封進,第未知某某道封進。
或問于各道。
其規式,似在於講武圖。
更察施行。
且全羅道白疊扇,限三年減三百把。
且各道封進元數中,其半則依今年例,白疊扇一把,代以油扇二把封進。
〈兩南監司狀啓,民間白疊扇一把之竹直,米二十四五鬥雲,故有此敎。
〉○簡儀都監,以役訖聞,傳曰:「領事、提調、前提調、都廳、前都廳,各熟馬一匹賜給,監造官、前監造官,連二等,本衙門準品付祿,匠人等,令戶曹分等論賞。
」 ○傳曰:「中殿産室廳,藥房都提調、提調、副提調、醫官、內官等,各熟馬一匹。
奏時官等,兒馬一匹賜給。
」 ○有政。
以柳澗爲侍講院弼善,崔有源司憲府掌令,柳時行侍講院文學,睦長欽吏曹正郞,成俊耉吏曹佐郞,金大德藝文館待敎。
○傳于政廳曰:「兵曹郞廳,勿爲遷動事,曾有傳敎,而如是欲遷,此郞廳之手段耶?後勿如是。
」〈是政,兵曺正郞趙中立擬吏曺正郞,佐郞蘇光震擬司書望,故有是敎。
〉○領議政李德馨,四度呈辭,答曰:「當此艱危之日,非大臣辭退之時。
改葬一事,於禮無礙。
且錄勳,亦未畢定。
方待卿出仕,有所更議。
國家大事,久未擧行,亦不可不爲之慮。
宜遵前旨,從速調理出仕。
」 ○成均館啓曰:「建廟之役,初因諸生,悶其權廟淺隘,出物願爲重修。
初以得建聖殿爲意,不及於兩廡。
上年,伏蒙賜物,以助其工,諸生出物,亦有餘資,敢請幷建兩廡、神門,以完廟貌矣。
今幸諸處斫木,相續來到,已自本月初吉始役,役事方殷,而該役匠人,被各上司及諸修理所所侵,不得專役。
自今建廡匠人,限事畢間,勿許侵擬事,捧承傳施行。
」傳曰:「不至捧承傳。
」 ○戶曹〈判書成泳〉啓曰:「亂離之後,物力蕩竭,公私赤立,中外同然。
朝廷上下,所當敦本抑末,崇儉節用,以爲返樸還淳之計,而大小官司,罔念時屈,惟務擧贏,凡有所爲,動依前規,而抑或有甚焉者,徵督萬端,急於星火,少不如意,鞭笞隨之。
噫!宗廟未復舊基,至尊尙禦閭閻。
南賊北寇,伺釁欲發。
臣等未知,此何等時也?薪膽之外,更無可爲之事,而凡百議具,一依平日,使瘡痍孑遺之力,重困於無用之虛文。
此不可使聞於隣敵也。
況今旱災之慘,近古所無,炎炎赫赫,望絶西成,百萬蒼生,勢將盡顚於丘壑,則當此之時,凡所以撙節財用,寬民力、省民役者,宜無所不用其極。
請自今以後,凡上司衙門及諸都監等,或稱前例,或稱橫看,侵督該司者,一切裁損,諸各處營繕,除不得已者外,竝爲停罷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允。
〈史臣曰:「觀此啓辭,言責之官,能無愧於心乎?噫!此何等時也,而王子諸宮,侈靡相尙,吉禮儀具,有備平時,營造第宅,工役不息,竭民財力,橫斂無藝,而三司結舌,不敢抗言,大臣容默,惟恐觸忤?《傳》曰:『言責在監門。
』其此之謂乎?」〉○兵曹啓曰:「鄭琢緻仕。
前政,單子啓下,而考諸前例,則沈守慶,以領中樞緻仕,而禮曹啓下公事,欲以原任職緻仕。
若然,則鄭琢,曾經大臣,似當以議政下批。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時不在議政,而以前職緻仕,恐或未穩。
更議施行。
」回啓曰:「鄭琢緻仕事,係大臣去就,本曹不敢輕易處置。
議大臣定奪施行何如?允」 ○司僕寺啓曰:「卽今牧場馬元數甚少,各官分養,故失居多。
今年聖節、千秋及降勑謝恩之行,進獻馬,已封四十匹,前頭冬至使之行,亦將封進二十匹,餘儲無幾。
又安知此後,或不無別例赴京之事乎?誥命冕服謝恩行次,雖以一十匹封進,亦不至於欠缺。
臣等非不知自上,誠心執壤,必欲豐腆,而緣係事勢之急,惶恐敢啓。
」傳曰:「當封二十匹。
」 ○自卯時至申時,日暈。
酉時日暈,右珥。
夜一更二更,南方如有火氣。
5月26日 ○辛巳,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提調,問安于內殿,答曰:「平安。
夜間日氣蒸熱,寢睡不安,而元氣則平安矣。
」賜酒。
○左議政尹承勳,率六曹二品以上,問安于兩殿。
○刑曹啓曰:「私奴石乙屎獄事,當初本曹,請遣京官,得其端緖後,移送禁府,自是格例,而不此之思,徑送禁府,果爲未便。
禁府旣已拿來,且承仍鞫之命,元告及事幹,已盡推閱,咀呪之狀,現出於各人之招,則招辭詳略,雖或少異,不可謂全無端緖也。
軟山、盛非之所供,固以牴牾,而亦當訊問歸一而已。
豈可執此爲說,遽解其獄乎?大抵綱常之獄,稍有端緖,則其間,雖有未盡處,所當請三省交坐,窮鞫定罪,而乃以一二人招辭不符,移送該曹,似爲未穩。
該曹之推閱歸一,本非難事,而竊恐弑主大獄,從此不重,後日之弊,有不可言。
還送禁府,依法例施行何如?」〈石乙屎、乃故判書尹自新子耆獻奴也。
耆獻以咀呪事呈狀,成此獄事。
〉傳曰:「自本曹姑爲推覈,待其歸一後,移禁府處之。
」 ○李尙毅,以戶曹意啓曰:「東西籍田,本爲祭享而設。
蓋粢盛,不令收合於民間,而別爲農作,以供宗廟,其事體至嚴,實非偶然。
不可不敬遵奉行,而亂後庶事草創,凡百苟簡,雖祭享之事,勢難盡復前規,故各祭所用白中米、黍米、粘粟米等,以各官田稅,換作上納而用之,此非禮文本意也。
近來東西籍田,別定官員監農,收入其數,至於千石有餘,亦足以供一年之祭享,而徒積不用,散支他處,甚爲未安。
請自明年以後,凡粢盛,一依平時之例,施行何如?」傳曰:「允。
」 5月27日 ○壬午,鹹鏡道端川,四月下雪如冬。
甲山,四月下雪,山高處至深一尺。
三水,三月下雪,立苗麰麥凍傷。
〈觀察使韓孝純狀啓也。
〉○禮曹啓曰:「平目蓑衣封進之事,臣等亦曾見知。
但某道分定,某名日封進,則未能記憶。
戶曹橫看內,端午進上圖,無蓑衣,而其下巡幸講武圖,有各項物件,而蓑衣、鞍赤、懸赤各五十領,亦爲載錄,八道皆有分定。
未知巡幸講武,是稀罕之禮,故或因一時受敎,移用於端午也。
今當行移,問於各道矣。
第聞平時蓑衣一領之價,多至四十匹雲。
此物於宮中禦用,不甚緊要,而磨鍊至於五十領之多,未知其由。
或雲以五十領,分送八道監、水營,而每年隻一處,循環封進雲。
此言似爲近理。
當此物力殘匱之時,凡幹方物,皆命損減。
此亦減數磨鍊,而循環封進,則民生之蒙惠極多。
正供重事,臣等固不敢輕議,而緣係詳定規例,惶恐敢啓。
」傳曰:「今旣考出,不須問于各道。
在前,似是江原道、下三道中,端午日封進,而其數不多。
今宜此四道中循環,端午日封進二領,毋令長大。
」 ○禮曹啓曰:「蓑衣二領封進事,傳敎矣。
今當移文,知會于各道,使知裁減之德意矣,但平時,隻四道封進與否,未能記憶,而橫看內,八道監、水營,皆爲分定。
今若隻除京畿,其他平安、黃海、鹹鏡等道幷各二領磨鍊分定,而每年端午,隻一處封進,則各道循環甚罕,民生均一蒙惠,似爲便當。
且橫看所付,鞍赤、懸赤,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鞍、懸赤,隷於蓑衣,不可無。
兩界,不可竝定。
」 5月28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有政。
以李愖爲司憲府掌令,具義剛爲弘文館校理。
○禮曹啓曰:「平時魯山墓享祀之規,前日回啓時,臣等未及聞知,隻以臆意仰稟。
及承更爲詳問之敎,求得《江原道魯山墓事迹》謄書一冊見之,則正德十一年,因本曹承傳內,魯山君、燕山君,官爲緻祭,久不絶祀之敎,魯山君、燕山君墓所,家墓緻祭節目磨鍊。
後錄內墓所,四名日,所在官守令,設辦行祭。
家廟,四仲朔、四名日、忌日,祭奠物,依王後考妣緻祭橫看數,令各該司進排,墓直六名,令所在官定體事啓下施行。
又於正德十一年,遣官別祭緻告後,墳墓形止,使之看審來啓,故同年十二月,承旨下去,別祭設行雲雲。
又於萬曆八年,魯山墓所,自上特命封墓立石,遣近臣緻祭,石物諸具,本道措備,相地官下去蕫役雲雲。
據此參詳,魯山墓封植緻祭之事,非但先朝,已有成規,亦聖上之所親行。
此實盛德事也。
祭式享禮,皆爲昭載,特因經亂之後,未遑擧行耳。
寒食降香,果無其規,而墓所,四名日,自本官行祭,墓直守護等事,依舊例,申飭擧行,特遣近臣,別爲緻祭,允合情禮。
燕山墓所,幷依此施行,似爲宜當。
若其家廟行祭一款,則雖有先朝舊規,而亂後不但凡幹祀典,多有裁省,兩君立後事,頃者朝廷,屢議而遂寢。
立後一事,未及講定之前,立廟行祭,非本曹所敢輕議。
議大臣定奪何如?」依允。
○兵曹啓曰:「鄭琢緻仕事,議于大臣,則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緻仕之規,自前朝臣,無有知者,臣亦不能詳知,然以原任職緻仕,則似非所宜。
』左議政尹承勳議:『緻仕一事,係人臣進退大節,事體甚重,不可不審處也。
國典舊例,臣不能詳知,難以臆見,率爾議定,但頃者,故相臣沈守慶,上箚乞緻仕。
其時該曹,乃於時職銜上,加緻仕二字,而不解本職。
至今議者以爲:『此非緻其職事,乃加得緻仕二字銜雲。
』若今仍帶本銜,則恐非緻仕本意。
國朝古例,雖無考據之路,緻仕節目,詳載於《大明會典》雲。
令該司官,《禮經》及《會典》,詳細査考,得禮之正,以定一代之規,恐合事宜。
』右議政柳永慶議:『緻仕之規,稀有之事。
已行古例,臣未得詳聞,何敢輕言?但旣以時任,陳乞緻仕。
緻仕者,還緻其事之謂,以時任緻仕,固無所疑,而古者或有別銜緻仕之制。
此則必是出於一時優老之盛意。
鄭琢,曾經議政,退老鄕曲,今因陳疏,旣許其緻仕。
鄭琢自處之道,朝廷優老之意,可謂兩盡。
若別以原任緻仕,則其於榮耀之典,似無所欠,然此係幹特恩,自下難以擅議。
』傳曰:」當以時任緻仕,似無所疑。
「 ○自午時至申時,日暈。
夜一更,流星出房星上,入庫樓星,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流星出鼓星上,入天市垣,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5月29日 ○甲申,朝,王世子問安。
○行大司憲樸弘老、持平李幼淵啓曰:「頃日,全城君李準之奴,與成均館奴子等相鬪,嫌其日,刑曹不坐,不得卽逞其威憤,則不暇事體,至使王府郞廳,成送公文,且以羅將,刼令捉囚館奴。
其他館奴之未捕者,自刑曹推捉之際,準之奴,偕使令往泮宮至近之處,恐嚇典僕,侵索酒肉,縱恣作挐,不一其端。
所謂準之奴,非一家使喚之奴,乃是居住於外處者,則渠輩鬪詰之事,非所詳知,而偏護家奴,以自己姓名呈狀,已爲士夫之羞。
況王府之設,事體至嚴。
豈敢以一家私事,刼郞僚、發羅將,擅囚人物,無所顧忌乎?如許事狀,十目所視,焉可誣也?當初臣等之論,實出公共之憤,而準不自悛悔,修飭緘辭,反以臺諫之言,有若搆虛捏無之爲。
臣等已無顔面,仍冒臺官,自上亦有使令羅將憑閱之敎。
非但言官論事之體,由臣等損壞,臣等亦何敢自恃已見,偃然行公,憑閱下人,有所處置乎?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如此事,須從容詳處。
論之者,不可自執先見,爲其所論者,亦不可一毫修飾。
頃見緘辭,頗與臺論不同,故俾問其所謂羅將等,以知其曲折而已。
勿辭。
」退待物論。
○戶曹啓曰:「用錢之事,今當依傳敎磨鍊事目,而但此事,祖宗朝非不行之,而廢之已久,無異於新設,本曹不可獨擅。
必須設都監,差出提調後,同議磨鍊施行爲當,第都監之設,本來有弊。
臣等之意,提調、郞廳各二員差出,書吏、使令、庫直,亦毋過各二名,凡事十分從略處之,亦爲便當。
」傳曰:「傳敎中有試字。
可先書事目及行用曲折以啓。
」 ○全羅都事金止男狀啓:「鹹平刷出鹹鏡道人男女二十六名,海南刷出十三名,傳遞領送事。
」啓下該司。
5月30日 ○乙酉,濟州牧使金命胤啓曰:「去壬寅年十一月大雪,平地深二尺餘,經冬不消,至於正月,寒冱如冬,近古所無。
果樹枝葉如枯,公私果園靑橘,盡爲凍傷。
二月進上靑橘,艱難封進,枯乾味惡,不合上供,極爲惶恐。
」 史臣曰:「濟州之雪,經冬不消,實是變異國家其有知懼而警省者乎?」 六月 6月1日 ○朔丙戌,上在貞陵洞別宮。
○漢城府移關刑曹曰:「四山監役來報,軍人六名、木手二名,托於修理義昌君家舍,往中興洞斫松木大小三百餘條,車載輸入義昌君家舍。
繕工監報該曹,給價貿用於三江,而擅入禁山,斫伐輸入,極爲駭愕。
請推考監役官,犯禁人摘發重治。
」刑曹啓曰:「繕工監副奉事安克悌緘答雲:『兩王子本家及夫人家四處修理,一時竝擧,而三江松貯材闆,幾盡取用,民怨朋興,所不忍聞。
克悌所掌義昌君家舍,多至六十餘間,隻有柱梁,破落無形,辦出材木無路。
重興洞材木,唐將及天使時,都監大小公廨修理所需,皆取辦於斯,已成規例,故頃將此意,因承傳啓達蒙允,隻斫四十餘條。
其中長大,不能擔負者,令本宮,車載輸來,以除民弊,時方裁用。
外此非啓達者,不取一條。
該曹以托稱義昌私自斫伐。
構虛請推,極爲冤悶。
』雲。
右克悌再三抗拒不承,請收職牒進來,推考何如?」傳曰:「當初取稟,果爲許之,似非克悌之失。
姑爲勿論。
」 ○吏曹啓曰:「在己醜年間,人之視鄭渫,不啻如上年人之視尹景祐。
今乃曰:『尹景祐情狀之兇慘,不啻如鬼如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