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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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5月1日
○朔壬戌,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辰時,上行千秋拜箋禮。
○憲府啓曰:「三省推鞫,事體至嚴,而昨夜交坐時,忠淸監司秘密書狀,禁府郞廳,不爲預先取來,以緻遲延。
其怠慢不職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5月2日 ○癸亥,持平姜籀來啓曰:「雲原都正橈、義原監櫟俱以宗室,不畏國法,往在廣津渡頭,過涉私船,脅迫買取,以爲自己牟利之資,往來行人,托以船價,所持衣糧,公然刼奪,少不如意,輒加歐打,至於大小公行,亦皆恐嚇索價,所行極爲悖戾。
請竝命罷職。
」答曰:「推考。
」 5月3日 ○甲子,以備忘,諭鰲城府院君李恒福曰:「卿患恙久不出,未審其證今何如?良用慮焉。
邦家艱虞,時事扤捏。
卿以元老大臣,閉門謝事,惟自翫閑中日月,超然有高擧之想,無乃或違其時乎?雖極盡底道理,苟違其時,則已失中正之義。
所以古人,貴乎時也。
身爲元勳,而獨不預於定功之際。
是欲慕功成不受賞之風歟?卿過矣。
卿若不出,鍾鼎紀勳,誰與議定?又況逆變起於國中。
是鷹鸇逐鳥雀之時,豈大臣閉門不出之時乎?卿宜更思,卽爲出仕,毋彰予過。
」 ○備忘記曰:「近來憲府,公事多滯,不難緘問,亦過累日乃啓。
今後,趁卽畢推以啓。
且奢侈之風,僭衣之習,遵國法、體前敎,一切痛禁,或治或訊,切勿少貸,以盡憲職事,言于憲府。
」 ○弘文館啓曰:「臣等取考《文獻通考》,則晉穆帝升平元年,冊何皇後文曰:」惟升平元年八月,皇帝使使持節兼太保侍中太宰武陵王晞,冊命故散騎常侍郞女何氏爲皇後,咨爾雲雲。
』唐《開元禮》,皇帝納妃儀:『維某年月日,皇帝使使持節太尉封某、司徒封某,冊命某官女某氏爲皇後,咨爾雲雲。
』宋仁宗景祐元年九月,立皇後曹氏冊文:『皇帝若曰雲雲。
』《大明會》典及《五禮儀》,則隻有冊妃之儀,而別無冊文之式。
大槪以《文獻通考》所載觀之,歷代冊文頭辭,似無一定之規矣。
此外無他可據之文,令禮官,更商議定奪何如?「傳曰:」允。
「 ○禮曹啓曰:「以千秋拜箋時,宮牌事草記,傳曰:『等級不同,用闕牌則未安,宮牌,予未見之矣。
蓋有之而未見?元無有而不見乎?隻設床而爲之何妨?從容爲之』事,傳敎矣。
臣等竊考,《五禮儀》,旣有皇太子秋節望宮行禮儀。
以此推之,其在平時,必有宮牌無疑。
冬至儀,則冬至、千秋兩使,一時俱發,表文,奉安闕牌之前,箋案在右。
若千秋拜箋儀,則合有宮牌,似當措備。
敢啓。
」傳曰:「允。
」 5月4日 ○乙醜,憲府前啓曰:「前啓雲原都正橈、義原監櫟請罷事。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左水使李雲龍,上送倭書契五道,卽刻來到,故幷爲入啓矣。
觀此書契中語意,則今來倭人二名,隻是押領被擄人出來者,而平調信回還本島之後,則差使報事勢雲。
不久倭使,必再爲出來。
全繼信,請速請賞,下送于釜山,協同李雲龍,善辭接應,而書契旣已來到,亦令承文院,數日內修答下送何如?」答曰:「允。
賊書內:『附船尾還之。
』又曰:『指路二人,別無所事,乘渡小船,旋卽還送』雲。
其言不一難測。
卽速還入送事,議處。
」〈史臣曰:「和之一事,廟堂不善處,使賊書翩翩,往來無常,一以資窺覘,一以啓瑕釁,忘讐招侮,有不可忍言者。
昔宋臣朱熹有言曰:『苟逭目前宵旰之憂,釀成異日宴安之毒。
』臣於今日亦雲。
」〉○黃暹爲吏曹參議,宋駿爲禮曹參議,柳夢寅爲弘文館應敎,鄭?爲司僕寺正,金元祿爲司諫院正言,申熟〈有文才。
〉爲宗廟令,申慄爲兵曹正郞,趙誠立爲禮曹佐郞,尹安國爲成均館典籍,尹三聘〈爲人貪酷,不合臨民,性險陂,交結浮薄,以傾軋爲事。
〉○處斬逆黨金鏡、今鶴、福伊等于東市。
5月5日 ○丙寅,憲府啓曰:「亂離之後,人甚好怪,男女無少長,以居土自稱,變其服飾,皷倡妖設,或聚或散,蹤跡詭譎者,不及時痛禁,則滋蔓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京則五部,外方則各道觀察使處,急速下諭,嚴加禁斷,以絶其弊。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賊先送此二倭,來覘邊上,不久又將托以家康分付,差遣倭,而試我國答應如何。
此賊謀計,種種奸巧。
海防踈虞,一日留置,亦將有弊。
書契急急修送,使之從速打發宜當。
」傳曰:「允。
」 ○以禮曹參議宋駿名,回書謝之。
其書曰:「奉復日本國馬州太守平公。
〈指賊將調信也。
在壬辰變初,通書賣我國者也。
〉足下,屢次刷還人口,備審足下惓惓之誠。
本國前後所諭,已盡詳悉,想足下諒之。
差來指路人,無所關之事,而久留邊上,則恐妨於事機。
渠亦請歸,各給賞送還。
餘望自勉。
」〈史臣曰:「陵寢之讐,萬世義不可共天。
和之不可,先民論之已詳矣。
和而有利,猶且不可。
況無所利乎?縱曰兵不厭詐,禮無不答,豈容回書以謝之乎?陷彼譎中,不可謂之詐矣。
忘我大讎,不可謂之禮矣。
謀臣,不過欲緩目前之急,而羞朝廷至於此,三綱壞矣,萬事墮矣。
可勝歎哉。
」〉 5月6日 ○丁卯,平安道救荒禦史李軫賓馳啓曰:「列邑饑民甚多,前後所給米豆之數,極其浩大,亦似未安。
已爲具由啓稟,當俟回下,分給饑民,號曰:『千裡脩程,往復遲滯。
回下之期,邈然難期,而遲延之際,日月易邁。
若失此時,不得除草,則西成之望,從此永絶』,滿庭籲號,慘不忍見。
所經列邑人民,不待五月,皆已乏食,處處號訴,至於此極。
臣欲不俟回下而先發,則擅斷之事,非臣子所敢爲,若必俟回下,而後賑之,則燒眉之急,非遠水所能救。
遲疑不決,日夜憂慮,適會本道觀察使許頊處移文回答內:『休論唐糧會穀,及時搬運,以完朝廷委遣之事而已。
後日譴責,當職甘心伏罪雲雲。
』臣聞斯言,愈益感勵,私竊以爲,昔漢武帝時,河南貧人,傷水旱,或父子相食。
汲黯矯制發倉以賑之,武帝赦而不誅。
自上愛育元元之意,已非漢武之比,而今日江邊飢饉,無異於河南。
矯制之於擅斷,亦似有間。
臣寧以一身獲罪於聖明,不忍使萬民,轉死於溝壑,故不待回下,擅自分給,伏地席藁,恭俟嚴譴事。
」入啓。
○處斬逆黨注叱斤、山秋于東市。
○尹絅爲司憲府持平,〈絅,別無特異之行,而擢置言官,時政之失也。
〉柳永謹爲成均館典籍,金命胤爲洪州牧使。
○戶曹啓曰:「去四月二十八日朝講,掌令鄭恊所啓,各官結負則一樣,而徭役輕重,彼此懸絶,此必由守令淸濁之不同。
請令監司,査考重治,以革貪汚之風事,無發落,取稟,傳曰:『令該司回啓』事,傳敎矣。
各官民間出役,皆以結負磨鍊,各項徭役,宜無彼此輕重之殊,此邑一結,則出布一匹,彼邑一結,則出布二匹,多少不等,誠爲可駭。
但時起田結,隨邑各異,監營蔔定之時,若不分殘盛,一體泒定,則田結最少之邑,不得不倍徵。
此則不可以一槪論之,而其間或有貪汚守令,憑藉道主號令,不復裁其闊狹,善爲處置,而及時徵斂,多爲私用之資。
經筵官啓辭,實出於此。
以此意,移文于各道,使之常加廉察,以憑黜陟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去四月二十八日朝講,司諫趙正立所啓,國家不幸,逆賊連起,極爲痛憤。
第在平時,人心鎭定,則雖有構逆之人,兇謀無所施矣,近緣多事,徭役百出,民不堪流離丐乞,散之四方。
當今捕賊之事,雖當汲汲,而百姓撫安之策,爲先講定事,無發落,取稟,傳曰:『令該司回啓事』傳敎矣。
近來人心極惡,逆變繼起,凡有血氣,孰不痛惋?推原厥由,必有所以。
亂離以後,孑遺之民,皆失舊業,仰事俯育,力旣不贍,而賦役煩重,仍失恒心,流離困頓之極,不知自陷於大辟,轉相脅誘,敢生稱亂之計。
其罪固不容少貸,而百姓撫安之策,不可不急急講究。
令廟堂會議,稟旨施行。
何如?」傳曰:「允。
」 5月7日 ○戊辰,憲府啓曰:「山陰縣監具溍,前爲訓鍊都監屯田色郞廳時,多行鹿鄙之事。
決不可付之臨民之任,請命罷職。
」答曰:「具溍多行麤鄙之事,雲何事耶?」○回啓曰:「具溍前任屯田色郞,屯田農牛,私自使用於其家,屯田之穀,亦多濫用。
以此人皆以爲麤鄙矣。
」答曰:「依啓。
」 ○處斬逆賊高亡難于東市。
〈亡難與和愁謀,最兇賊也。
〉 ○兵曹啓曰:「金德鳳等,自日本逃還,私自買船,多率我國被擄之人。
其功勞,不可不論賞。
李一龍六年復戶,金德鳳四年復戶,金乞守二年復戶事,令戶曹擧行何如?」傳曰:「允。
」 5月8日 ○己巳,憲府啓曰:「義禁府假郞廳司贍寺奉事李天駿,以逆賊金鏡子士乞處絞事,承傳敎,下去木川,而行到溫陽,隻聽監司之言,徑自回還。
其委棄君命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金鏡旣以逆賊,現發拿來,則爲監司者,所當捉囚其妻子,以待朝廷處置,而其子士乞,不得捉囚,使逆賊緣坐之人,竟至逃躱,不得施其典刑,其處事踈脫之罪大矣。
請命推考。
」答曰:「竝依啓。
」 ○以密旨,諭忠淸兵使李鳳壽〈無知妄作,發兵行捕,以緻湖右騷擾。
〉曰:「前見本道巡察使李用淳密啓,則賊徒諸處,擧火相應雲,故不無過慮之意,使卿進駐矣。
今聞湖西初回各官,因逮捕一事,闔境盡空,至於守令所率之人,亦疑懼竄避,所見極爲悶慮雲。
此時卿又復領軍上來,則遠近瞻聽,尤爲震駭。
非但民心益搖,逋賊聞之,深入遠避,其於措捕渠魁,亦甚有妨。
卿其卽罷軍還營,勿爲騷擾,協同巡察使,聽其分付,設計善處。
」〈時,逆獄起自湖西,辭連之人,幾至累百,旁招亂引者,殆不可數,以是人人不自安。
木川、天安、全義數邑,則平居無辜者,亦皆疑懼竄匿,官街閭巷,煙火蕭然,至於麥熟而不收,苗盛而不治,一方繹騷,將無以鎭定,故有是敎。
〉○禮曹啓曰:「本曹草記,會命婦宴事,除用樂,從便成禮事,更議以啓事,傳敎矣。
大禮節目,自下未敢擅定,今承聖敎,除用樂成禮宜當。
敢稟。
」傳曰:「允。
」 5月9日 ○庚午,鹹鏡道救荒禦史趙希輔啓曰:「鍾、慶兩鎭,自三月以後,飢饉日甚,餓殍相望。
鏡城則地廣人衆,賑救尤難,飢餓之餘,癘疫又熾,死亡之數,多至百餘。
臣奉命無狀,賑荒不謹之罪,在所難逭。
他餘官死亡之數,詳細聞見,從實追啓。
」事,入啓。
〈西北兩路,連歲飢饉,疆域空虛,有識憂之。
〉 5月10日 ○辛未,王世子,朝問安。
○自卯至酉時,日暈。
5月11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兵曹舟師設科事目,則粘連啓目節該,依前稟定規矩,別爲試取,如式年會試入格之人,而他日爲殿試。
且曰:『三技中二技,各一中以上,試取坐次雲雲』,以此已爲行移,知委于三道矣。
今次試取入格之人,皆知其爲直赴殿試,而若以此爲初試,更爲取舍,則事體未安。
依前事目施行何如?」傳曰:「科擧至嚴,殿試、覆試,當於京中爲之。
安有外方自定爲科擧之理?非但事體乖違,必有許多奸監之弊。
以此定爲覆試,曾意慮之所不到。
不過有司之誤爲耳。
科擧非定虜衛取才,不可以不愼。
今次當作初試,更爲殿試,以重事體,以防後弊。
」〈謹按,舟師之設科也,大臣以爲:『舟師入防之武士,自變後,未得赴試,而軍旅多滯戍之怨,賊使有窺覘之虞。
汛防正急,而兵勢單弱,故建白以取人爲名,而多集射夫,一以爲聲援,一以爲添戍,入格之人,皆許科,如式年會試之規。
以此行移,故四方之操弓業武者,莫不雲集樂赴。
』議者以爲:『用此許科之人,盡爲添防,則關防有增戍之益,戍卒無怨苦之嘆,其於禦敵,尙亦有利。
』至是以是傳敎,蓋該官,當初不能詳悉稟定,且規矩太歇,不免有姦濫之弊。
使國家待武士,前後異辭,其爲失信大矣。
可勝嘆歟?〉 5月12日 ○癸酉,憲府啓曰:「法典內,凡囚禁,自有所定。
衙門,雖一品衙門,不得直囚,必移刑曹囚之,而近來各衙門,托以上司,無論事之公私,擅自囚禁,宗親府爲尤甚,閭巷之民,不堪其苦。
此弊不可不痛革。
請法典所載直囚衙門外,各衙門,毋得托以上司,擅自囚禁,雖直囚衙門,非公事,不得囚禁事,奉承傳施行。
近來廉恥都喪,利欲日滋,有赴京行次,則諸宮家及士大夫家,付以些少之價,徵索十倍之利。
通事之厭避,蔔駄之濫數,莫不由於此。
請朝廷所定公貿易外,私貿易物貨,令書狀及搜銀禦史,一切禁斷。
」答曰:「依啓。
」 5月13日 ○甲戌,以李睟光爲弘文館副提學,姜籤爲議政府舍人,金元祿爲禮曹正郞,申鑑爲兵曹正郞,柳永謹爲司諫院正言,李基卨、〈孝友淸修。
〉李安訥〈能文辭,尤長於詩,然有悖行。
〉爲禮曹正郞,樸燁〈浮薄不檢。
〉爲成均館直講,沈光世爲藝文館檢閱,韓諄爲驪州牧使,金汝嵂爲晉州牧使,蔡增光爲洪州縣監。
○以鄭仁弘箚子,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高風勁節,爲世所仰。
因召上來,立朝不越乎旬月之間,封上章箚數百言,而讜論一發,正氣澟然,明人心於旣晦,砭人心之時病,斥去姦回,百僚震肅,使朝廷猶有生氣。
此豈與區區供職者,同日語哉?惟其不能容人之過,所以不愛卿者多矣。
不惟不愛,安知或不有陰擠之者乎?予願卿,寧臥都下,則人有所畏憚,朝廷重於九鼎,不忍棄予而歸也。
箚中有曰:『雖退,事係民生利病、國家休戚,亦可知無不言。
』尤有以起予之深感也。
此予固所願也。
雖然,卿不可退去。
設有退去之計,國有逆亂,賊未斯得,尤非退去之時。
宜體予至懷。
」〈箚辭不載於日記中。
〉 5月14日 ○乙亥,兵曹判書申磼,兼帶世子左賓客,辭免啓辭,答曰:「卿豈不堪?勿辭。
」〈磼不學無識。
〉○逆黨洛陽水伏誅。
5月15日 ○丙子,諫院啓曰:「晉州,以嶺南巨鎭,經亂之後,尤甚蕩敗。
孑遺之民,雖欲還集,而近來每以武夫爲宰,不思安集之策,竟無完聚之期。
不可以尋常望輕之人差遣。
新牧使金汝嵂,爲人庸雜,到處見敗。
蘇殘鎭撫之責,決難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以慈祥勤幹有名望文官,勿論爵秩高下,各別擇遣。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逆賊取服之後,決不可一刻緩誅,使之假息於覆載之間。
逆賊和愁、鹹熙績,旣已一一承服,而自上有姑留之命。
其於詳盡憑問之意,則似乎得矣,但討逆之義,至嚴至急,誅不待時,律有明文。
豈可使旣服之賊,久稽天討乎?請和愁、鹹熙績,亟命卽行典刑。
驪州牧使韓諄,爲人庸劣,行又悖戾,見棄於公議久矣。
上流重地,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和愁等,典刑何忙?徐爲之意,有在,可徐爲之。
」 ○京畿監司樸東亮馳啓曰:「本月初八日,喬桐地,雷雨大作,震人緻死,變異非常事。
」入啓。
5月16日 ○丁醜,憲府啓曰:「前啓逆賊和愁,亟命典刑事。
」答曰:「此徐可觀勢爲之。
」 ○以備忘記傳曰:「聞遼東有何姓〈中朝直臣,名爾建。
〉禦史者,號令甚嚴,至於移文我國,査覈張謙〈高準差官,往來作弊者也。
〉往來之事。
似是所謂鐵面禦史者矣。
自大軍出來後,上下疆域不嚴,唐人越來,行走自如,而邊臣不爲呵禁,恬不爲怪。
此則罪在我國邊臣矣。
前日逃兵及潛商等,京中來接者,一一捉拿解送事,非不嚴敎,而有司視之唯庸。
聞商賈逃兵,至今猶有存者雲,事甚可駭。
更爲一一刷出,依當初經理之令,縛送于遼東。
如或仍前留置,有所聞,則漢城府以下官當罷。
唐人如前越來行走,則義州府尹當拿鞫,從重科罪,斷不饒貸。
此意預爲知之。
且言于該司。
」 ○自昧爽至卯時,四方沈霧。
辰時,日有暈。
5月17日 ○戊寅,四更五更,四方沈霧。
○持平尹絅〈大司憲李光庭。
執義金大來、掌令洪湜、李久澄、持平李愖。
〉來啓曰:「兵曹正郞許筠,以問事郞廳,頃日於庭鞫時,方進于大臣前起草,而判府事沈喜壽,亦有所告事,進于大臣前,則筠乃令喜壽退去,喜壽怒而退焉。
鞫廳,朝廷大會,贊成,崇班重臣。
筠以一郞官,敢令退而去之,有若揮斥者然,其虧損體面甚矣。
請命罷職。
〈時,推鞫諸臣方會議,沈喜壽自外入諸大臣前言曰:」此賊不過狗鼠輩強竊之雄,而所引多鬼錄,無實狀。
諉以逆獄,而深治之,無乃有損於國體乎?「筠在房起草,謂喜壽曰:」令鑑言,誤矣。
令鑑退休矣。
「蓋筠意,逆獄嚴重,以喜壽言爲過,而自以喜壽親己,附耳語也。
喜壽怒而起曰:」爾何敢令我退還?「詣大臣前求退曰:」筠雖帶銀,筠,年少輕妄人也』。
疾言遽色,多有不平之狀。
李德馨解留之。
〉〈史臣曰:「筠之妄,不足道,而喜壽乃與之較,殊失大臣之體。
」〉典簿,乃王子衙門郞廳也。
其任最重。
宋處中,發身伶官,人物麤雜。
今授是職,物情莫不駭怪。
請命遞差。
軍器判官金克忠,爲人愚妄,加以汎濫,敢以自己私嫌,詆毀本司提調。
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許筠推考。
「 ○賊魁和愁伏誅。
〈史臣曰:「和賊,特廝役之賤,鼠竄之雄,猶能誘脅愚氓,敢生逆謀,國家之羞辱,可勝言哉?然究厥所由,愚氓之誘而從之者,由於湖右人心之不淑,而湖右人心之失,亦由於徭煩賦重,而喪其樂生之心也。
逆賊旋誅旋起,有識憂之。
」〉 5月18日 ○己卯,自寅時至辰時,四方沈霧。
5月19日 ○庚辰,以同知鄭仁弘箚子,傳于政院曰:「謄書以入。
」 5月20日 ○辛巳,諫院啓曰:「持平李愖等,竝引嫌而退。
李愖旣呈病狀,則其日城上所之任,當在尹絅,而簡通往來之際,尹絅卒得霍亂,不能察任雲。
愖亦病尙未差,日已向暮,則其不能更議詣闕,勢所然也。
李光庭於尹絅,再度簡通,皆有所答,而更不通議,則終未能議定,非光庭之所失。
李久澄雖於尹絅之簡通,再有所答,連啓一款,茫然不及,則似失可否議定之意。
洪於尹絅,亦以詳問前例,而處之爲答,則不可謂無可否之言。
金大來以風憲之官,方在被推之中,勢難在職。
請大司憲李光庭,掌令洪湜、持平李愖竝命出仕,執義金大來、掌令李久澄,幷命遞差。
」〈尹絅卽,爲呈辭,不在避嫌之列,故不爲遞差。
〉答曰:「依啓。
」 ○以姜籤爲司憲府執義,權縉〈鹿鄙無行。
黨附洪汝諄,手書鄭承閔疏者也。
引置言官,時事可知。
〉爲司憲府掌令,李好義爲司憲府持平,安應元爲司諫院正言,金大來爲成均館直講,李久澄爲成均館直講,李愖爲成均館典籍,金光燁爲成均館典籍,李汝機、〈傲微庸劣。
〉李舜民〈愚劣〉爲禮曹正郞,李時彥爲驪州牧使,李壽俊爲公州牧使,吳允謙爲鏡城判官,趙誠立爲江原都事,安大進爲海運判官,金玄度爲良才察訪。
5月21日 ○壬午,備邊司秘密啓曰:「平調信差人,六月間出來事,釜山來到倭人,言於邊將處雲。
王指揮。
若於其前下去,盡拿逃兵而回,則所聞傳播,有妨事機,故斟酌調信差人來到之期,以鍊兵委官稱號,而下去,募集逃兵,雜以國兵,鍊習於邊上,使倭人聞知事措辭,請於王指揮,則說稱:『我奉上司命令而來,不可無端久留,如是處之,貴國若以此情,移咨於道爺,〈指布政司衙門也。
〉則我當依命處置』雲。
今此通事宋業男之赴密雲也,兼緻此咨於布政司衙門,回陳倭情,則似爲便益。
令承文院,急速措辭移咨何如?」傳曰:「依允。
」 5月22日 ○癸未,兵曹判書申磼,上秘密箚曰: 湖西賊奇。
謄播有久矣。
韓絢〈李夢鶴時逆魁。
〉等伏誅之後,賞罰不明,人心不定,寧海有兇書之捉,而莫識端倪,唐沔有大盜之伏,而不能跟捕,至有居士爲號者,設萬人同甲之會,一道奔波,擧境塡咽,體察使李德馨,時在南中,行文嚴禁。
何幸今者,賊徒就捕,供辭無隱,兇謀已著,則臣等〈磼曾於筵席,亦有所啓雲。
〉前日之慮,恐或非虛也。
然此賊若是獷悍殺越之徒,則必爲之魁矣。
此驛卒之微賤者,群盜,豈能依附,而爲酋長哉?雖或嘯聚團束,而國家少有紀律,則不過一長吏之所捕矣。
但如大兇巨猾,變名藏蹤,指揮諸盜者,則今已事覺,豈尋常追捕者之斯得哉?今以逮捕之故,而湖、甸一路,齊民驚駭,列邑蕩拆,逃匿山谷,有甚壬辰之初。
若不早爲鎭定,則不出今秋,良民盡投於盜賊也。
以臣思之,今日之策,莫如急遣禦史,特降德音,宣撫鎭定,感動愚氓,又設法購捕,如得眞魁,錄勳高爵,則餘賊自然散落矣。
體察使李德馨,方受專制之命,不定早晩,使之設機必捕,則不至今日之騷擾,而兇賊之魁,指日可捕矣。
伏願聖明留神焉。
答曰:「省箚,深嘉爲國之誠。
史臣曰:」千鈞之弩,不當爲狐鼠發也。
嘯聚殺越之寇,以逆亂治之,已失國體矣,磼又欲令相臣,親往捕之,何哉?磼在丙申年間,入侍上前,備邊諸臣,爭獻謨畫,磼奏曰:『寧邊,他日避亂之地,沈醬一事,不可不預備也。
』時人謂之入相出將。
〈以將與醬音相似,而磼曾爲平安兵使雲。
〉今箚乃如是,昔何怯,今何勇也。
「 5月23日 ○甲申,司饔院啓曰:「大禮當前,同牢宴、內外命婦會禮宴,饌品排設及熟設等項節目,專掌察行,未知自某處爲之,極爲悶慮。
側聞,平時則都薛裡次知大廳庫間,諸道進上凡百之物,數多充牣,故都薛裡量宜點出,自內設行,而今則各道一應進上,幾盡蠲減,大廳庫儲峙之事,廢而不擧。
頃日詔使宴享時,亦令該曹,分定內外各司各道矣。
今次嘉禮時饌品,所當令該曹,分定進排,而但排設熟設等項事,則非如外處禮宴之比,似當依前例,令都薛裡專掌察行。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久。
」 5月24日 ○乙酉,大司諫尹暾,肅拜後啓曰:「螻蟻微臣,至愚極陋,曲荷天地父母涵育生成之恩,頃蒙賜暇,歸見老母,老母之病,適幸毫髮差減,漸能省事。
母子相對,感泣以慰。
一一皆聖恩,感刻益深。
玆者,召旨又出夢寐之外,驚惶跼蹐,顧念靡措,唯當奔走不暇,而臣母苦疾之餘,不能飮食,羸憊枯悴,臥在枕席,區區情理,不忍以別語遽告,遲回眷顧,奄過十餘日,始克登途,且阻雨水,今纔來詣。
近日非如他日之比,朝廷討逆方急,臣子豈容任情前卻?臣之罪過,臣實自知。
何敢靦冒言長?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5月25日 ○丙戌,以尹暾爲吏曹參判,樸弘老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好閔爲上護軍,李尙毅爲上護軍,李用淳爲知中樞府事,李瑗〈有操行,恬退不仕。
〉爲司憲府持平。
5月27日 ○戊子,諫院啓曰:「國婚,大禮也。
其儀物品目,自有規式,固不可輕減,而目今財屈,宜有所變通。
當初都監,參酌物力。
量爲減損,悉稟睿裁,乃有金銀器,代以鍮磁,衣襨用以綿紬,儀仗不必措備,鋪陳不必紋,凡幹難得貽弊之物,愼勿爲之之敎。
因時制宜,昭德尙儉之意,至矣盡矣。
爲有司者,所當體行之不暇,而事目啓下之後,或多更改,銀器之造,織錦之擧,漸復舊規,至於難得如倭朱紅,亦皆責辦於市民。
凡此數者,有乖聖上丁寧之敎。
當初稟旨勘定之意,果安在哉?都監不職之責,不可不懲。
請次知郞廳推考,衣襨器皿,一依當初啓下單子施行。
」答曰:「都監必參酌爲之。
有提調焉,有郞廳焉。
提調是宰相,郞廳是有識人也。
委之都監可矣。
」〈史臣曰:「時,新經貪汚兩詔使之徵索,公私赤立,市民之憔悴,未有甚於今日。
自上軫念,雖外示崇儉之敎,而內實不然,故有司承望意旨,儀物諸見,漸復奢麗。
市民不堪,塡街號訴,諸臣若無聞焉。
弘老首發此啓,庶所謂鳳鳴朝陽,而自上拒之,卽遂停啓,可勝歎哉?」〉 5月28日 ○己醜,諫院啓曰:「大司諫樸弘老,引嫌而退。
自前赴京一行糾檢之事,初非使臣所管,故員役蔔駄,稱量輕重,及冒濫之事,書狀官專委照檢,則不能糾檢之失,非弘老之所知。
豈可以此輕遞言官?大司諫樸弘老,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碧潼郡守金信立,爲人巧黠,前爲忠州判官時,唐將行次所把他官刷馬,盡爲便行,而本州刷馬,則徵價民間,以爲肥己之資,一境百姓,至今稱冤。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置諸邊方重地。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5月29日 ○庚寅,掌令權縉來啓曰:「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竝引嫌而退。
凡赴京之行,以書狀官,兼臺憲者,蓋爲一行,自使下至曆官,法外之事,皆得以糾檢也。
設令使臣有失,亦當被糾於書狀官,則糾檢一行,此豈使臣之任乎?今此濫駄犯禁之事,自有主察之人。
樸弘老,少無所失。
鄭?等處置出仕,亦得其宜。
有何可避之嫌乎?請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竝命出仕。
忠淸道報恩居私婢萬之,爲其母允之之冤死,日日號哭於本府者,今已四朔。
聽其言,則上年正月初生,其母被殺於靑山居樸孝愼,而本道遷延不決,以至於二年之久。
且孝愼同生孝儉,呈狀本府,亦非一再。
彼此情狀,自此雖不可的知,殺人重獄,所當速決解冤,而遲滯不決,至於如此之久,使遠方之人,抱冤號訴,極爲駭愕。
請本道監司推考,俾令速決解冤。
」答曰:「竝依啓。
」 六月 6月1日 ○朔辛卯,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朝問安。
6月2日 ○壬辰,政院啓曰:「頃因兵曹判書申磼箚子,自上答以禦史不必遣,或可下書撫定。
禦史旣不得遣,則下書之事,不容少緩。
臣等伏聞,全義、木川、溫陽、天安、淸州、燕歧等地居民,不分士族百姓,莫不動搖驚惑於逮捕誣引之際,鳥駭魚散,闔境空虛。
目今兩麥登熟,銍刈方急,而棄在田間,無一收穫,至於向盛禾穀,絶不鋤治。
秋來無食,灼然可見。
民旣無食,何患不作?變生數月,民情之驚動,非但此數邑爲然。
連引所在,逮捕所及,疑懼避竄,無不皆然。
若不及今,思所以安集鎭定,則日後之慮,有難勝言。
臣等伏見近日推鞫之際,自上慮人多傷,則欲留已服之賊,若得眞魁,則思釋脅從之類,至於自下請刑,每下議處之敎,其德意洋溢,哀敬折獄之意,至矣盡矣。
臣等不勝感激之至,第外方遐遠民庶愚迷,聖意所在,何能盡知?請以諄懇旨意,急爲下書,曉諭兩湖,以爲撫摩安定之策,似爲宜當。
敢稟。
」〈史臣曰:「言事深得近臣之體。
」〉傳曰:「依啓。
」 6月3日 ○癸巳,憲府啓曰:「廣州居內禁衛崔元福妻裵氏、妾千今等,以其夫爲邊繼儉所殺,已爲起訟於刑曹,刑曹遷延不決,畢竟歸獄於廣州,連日號哭於本府。
臣等取考刑曹作文,則幹證人在廣州者,旣爲捉來刑訊,而托以許?之事,無端移送,使士族大獄,遲滯至此,極爲無謂。
請色郞廳推考,令本曹斯速決折。
軍資主簿高彥麒,人物昏庸,不合米麪之任。
北部主簿崔源,愚劣特甚,爲人笑侮之資。
請幷命遞差。
」答曰:「幷依啓。
」 6月5日 ○乙未,以備忘記,傳于推鞫廳曰:「朱夢龍等,以逆魁,出於和、鹹兩賊之招。
似不可不窮鞫,如何?且逆魁未得。
此事非輕。
前日囚在賊招現出中緊關之人,亦當訊問議啓。
大槪逆魁網漏,則不可謂討賊,而其痛憤極矣。
」 6月6日 ○丙申,諫院啓曰:「正言安應元,引嫌而退。
臺諫方在時推越等之中,勢難在職。
安應元,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6月7日 ○丁酉,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辭職乞歸事,上疏入啓。
答曰:「省疏,一辭一誠,予豈不諒?因召上來,旅榻荒涼,備嘗艱苦,爲卿深念。
第今國家危急存亡之秋。
是則卿亦流涕處也。
卿留則國有九鼎之勢,君子有所恃,小人不敢恣。
一直士在庭,而劉安沮其謀,其所關大矣。
非不欲遂卿高尙之志,而誠有所不忍也。
況卿立朝僅數旬,安能得展其所志?姑勉留。
今時則積霖潦,南天路斷,嶺雲千裡,鄕關杳然。
勢未易還,宜體予意。
」 ○命遣左承旨柳永詢于兩湖。
〈史臣曰:「永詢,喜事小恩,其將何以體安撫之意哉?」〉○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
伏以臣,衰朽已甚,疾病轉劇,請遞本職,至於三度,又加給由。
臣蒙被殊恩,感激驚惶。
臣病不能供職,決不可冒昧留滯,而適有逆獄之變,義不可以請去,故黽勉累月,久帶職名,犯義之罪,與日俱積。
幸而逆徒相繼而就戮,奸謀先折於未發,幾至平定,將復何虞,而衰病之臣,初不能爲有無,豈合更爲淹留,以重罪戾也?自古人君,進則恪供其職,退則屛伏田舍。
曷嘗有不供職,亦歸田之義也?進退中間,無地可據。
若處於其間,以爲自安之地,則殿下亦將以爲何等人也?臣之請遞,已非一再,殿下每加恩眷,不許遞去。
豈殿下以臣爲循例托病,以求便利故也?臣之多病,人所共知也。
風眩之疾,逐日發作,日就枯羸,與死爲隣。
臣死於都下,分義所安,固不足恨也。
然在人情理,則生行不欲死歸。
死歸豈若生還?伏願殿下憐察焉。
伏覩聖批,有曰:「不愛卿者多矣。
不惟不愛,安知或不有反爲陰擠之者乎?」古人謂:『所恃者君心耳。
』殿下念旣及此,臣復何慮焉?且臣誠小人,則人自顯斥,不須陰擠。
若非小人,被人陰擠,反爲榮幸。
豈可以此爲不自安,而必欲退去也?特以身病如前所陳,久在城中,所不堪,而其在分義,尤非所安。
此臣之縮蹙悶鬱,日甚一日,將不免更生一病,而終不能自救也。
臣嘗念人臣之於爵祿,固不可貪冒,亦不可苟辭也。
義固可仕,而必欲辭之,則是亦苟而已。
厭尊榮而樂寒苦,豈人情哉?臣以無狀一身,濫蒙恩寵,身不衰病,則何故辭爵錄而遠君父,舍玉食而飯蔬食,其爲不近人情之一村老也?以此而言,則臣之請退,實出於不得已,而煩聒天聽,冒萬死,而不知止也。
伏願殿下垂察焉。
取進止。
6月8日 ○戊戌,掌令權縉來啓曰:「美錢僉使金夢吉,爲人悖惡,親友率畜之妾,乘其夫之出外,白晝侵刼,隣近瞻聆,莫不痛憤。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
請命削去仕版。
臣等今日,摘奸典獄暑,則所繫之囚,多至七十餘人。
罪犯輕重,自本府雖不能詳知,而當此署雨,枷杻盈獄,殊爲矜愍。
請令該曹,斯速處決。
獻陵參奉南俔,爲人泛濫,曾爲募粟之任,多行麤鄙之事,貽弊列邑,湖南之人,莫不唾罵。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傳于政院曰:「以逆賊連逮,囚繫滿獄。
酷暑烝鬱,人多所傷。
況囚人乎?常加撿擧,用意救療,有罪無罪中,毋緻徑斃事,言于禁府。
」 6月9日 ○己亥,禮曹啓曰:「大禮之期不遠。
凡應行儀註,預爲磨鍊,然後庶無窘迫之患。
若其具載於《五禮儀》者,固無增損,至如親迎等行,不載於《五禮儀》者,事係重大,又無前例之可據,臣等未敢以臆意斷定。
其中可議之條,逐件拈出,開錄于後。
議大臣定奪何如?」事啓,依允。
6月10日 ○庚子,以備忘記傳曰:「成均館,今亦屠牛乎?此事平時,傳敎非一。
國法姑置勿論,首善之地,爲屠肆之窟,豈非可醜?彼儒生及其師,何不痛禁?予聞一草一木,折之不以其時,非仁。
古之人,窓前草不除。
乃反使人恣殺觳觫,日以十百,自以爲金城湯池,有司莫敢捕詰?彼牛亦含生之類耳。
其宛轉痛楚之聲,腥膻血肉之氣,徹于神聖,恬不知恥,人亦不以爲駭。
甚矣陋習之難變也!今後另加痛禁,毋使一屠手,容於其間。
肅淸泮宮事,言于成均館 6月11日 ○辛醜,以備忘記傳曰:「順和所在處,時或遣內官賜物,來言外墻撤破,予聽若不聞矣。
今聞捉緻人物,重杖將死雲。
極爲駭愕。
禁府常時不爲撿察,色郞廳罷職。
似聞毛前近處人,被打雲。
速令該司,審驗所傷輕重,推問某人因某事,被打幾何,某人捉給,某人下杖,幷詳細覆啓。
」〈史臣曰:「順和君,居倚廬,?幹宮人,是難赦之罪。
臺官以依律定罪啓之,上,減死安置于水原,中移於近京之地,愛子之心也。
至是拿杖人物,是非大段事,而有此覈啓之敎,愛民之心也。
上之愛民之心,勝於愛子之心,大哉王心!可以四三王,而六五帝也。
第惟諸王子臨海君、定遠君之作弊,罔有紀極,奪人之田、奪人之奴,寒士窮民,皆失其田民,莫敢誰何,中外騷然。
人心之怨畔如何,國脈之斲喪如何?上,不以責順和之心,移於臨海、定遠,可勝恨哉?」〉○副司直金時獻〈年少登科,出入經幄,十有餘年,眞一代名流也。
壬辰之亂,其父悌甲,死於賊鋒,以復讐別將,往在湖嶺,杖殺儒士蔡有喜,日以酒色爲事,統制使李舜臣,武夫也,而至於移書責之曰:「有復讐之名,而無復讐之實,不亦槐乎?」〉上疏。
伏以,庸劣微臣,碌碌無能,仰托聖明,濫叨淸顯,涓埃報蔑,罪戾積躬,兢慙戰慄,若無所容。
屬緣父母改葬,遷動三喪,貧窶之極,無計掩覆,蒼皇奔走,罔知攸措。
伏聞去四月二十四日,聖批量給葬需,以助襄事,至下矜惻之敎。
恩及存沒,驚惶感激,伏地涕泣。
方今物力蕩竭,雖勳宰禮葬,亦廢不擧。
臣是何人,獲霑異恩,一至此極?此實曠古所未有之事。
感深次骨,直欲隕結,而無從也。
先臣有知,亦必感位於地中矣。
義當襄事卽日,馳詣闕下,以謝天地罔極之恩,而伏聞尙州儒生,論臣以殺人,席稿私室,日竢嚴辭,稽謝天恩,至於數月之久,冞增悚仄。
臣竊念,殺人者死,邦有常憲。
臣果殺人,則雖聖明,亦不得饒臣。
何況有司,回互辭曲爲,爲臣地,蔽之以經赦一言而已乎?臣之無狀,動陷罪戾,幸賴聖上,終始曲全,而唯是迹涉辨明,故自初至今,終不敢一言自陳,但竢公議之如何矣。
今者,除臣以冬至使副使。
臣以負罪之人,不可靦然治行,又不可偃然退在。
臣之去就,實爲狼狽。
伏願聖慈,下臣司寇,令臣備供前後曲折,臣實有殺人之罪,則按律正法,以快輿憤,公私幸甚。
臣雖愚昧,粗知公義。
固當悶默屛伏,而隻緣使事迫頭,不容不自劾,幹冒嚴威。
臣無任惶恐隕越,謹昧死以聞。
○以吏曹歲抄單字,傳曰:「成渾、李海壽後勿書啓。
且李馨郁、樸明搏,似當施準期之律矣。
」〈史臣曰:「李海壽,邪毒之人也。
粵在己醜,以鄭澈之黨,乘逆賊之變,恣行胸臆,網打士林,終殺處士崔永慶。
雖古之小人,何以加此?成渾,林下士也。
以李珥、鄭澈爲友,崔永慶,亦其相知者,而當毒澈殺永慶之時,使永慶死於獄中。
厥後,上痛燭鄭澈之奸巧,快雪永慶之至冤,幷澈之黨與,而盡削其官爵。
大陽中天,邪穢莫逃其形,正謂此也。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嘉禮、賀禮時,外命婦、宗親、文武、親功臣,正二品以上及六承旨夫人,似當知委入參,但前例,幾品以上,不能記憶。
自曹更爲參酌施行。
入參數,預爲知之,然後諸事可察矣。
言于禮曹。
」 6月12日 ○壬寅,政院啓曰:「伏見禁府都事李邦榮書狀,和愁妻妾,以逃躱,不得拿去雲。
逆賊妻子,當初所當劃卽捉囚,以待朝廷處置,而遲延放過,終使失捕,極爲非矣。
請忠淸監司李用淳、天安郡守盧大河,幷推考。
」傳曰:「依啓。
」 ○平安道觀察使許頊馳啓曰:「去五月二十二日,成川地,暴雨大作,下雹如注,形如鳥卵,或似鶴卵,有角者相雜,愈時而止,所過之地,禾穀損傷。
當此夏月,變異非常雲雲。
」啓下禮曹。
「 ○以備忘記傳曰:「凡醫官,所當聚會京中,以救上下之病,而醫官金榮國、許任、樸仁苓等,皆以善鍼,鳴于一世,而任其退在鄕曲,無意招聚。
設使自上,不意有用鍼之事,如之何內醫提調等,可謂察其職乎?言于藥房。
」 6月13日 ○癸卯,禮曹啓曰:「伏見謝恩使鄭賜湖等書狀,遼東大人,以聖母徽號事,卽差鎭撫金國寵,近當發送雲。
國寵果爲發行,則中路緻遇進賀使之行,必不肯回去,凡幹接待之事,不可不預爲措置。
杜良臣前例相考,則平壤、黃州、開城府三處延慰,而物膳則不爲磨鍊,黃州以西禮單,則自本道措備,開城府,則自京備送矣。
其後,因良臣,義州、定州、安州等處,不爲迎慰,發怒之故,碧蹄又爲迎慰。
今亦依此例爲之,迎慰使接伴官及譯官一員,令吏曹、司譯院,卽爲差出發送,以此意,平安、黃海、京畿等道監司、開城府留守、義州府尹處,急速下諭宜當。
但入接之處,隻有兵曹,而李自泰今方入接,令伺候所,他可當處,速爲修理何如?」傳曰:「此平時所未曾。
但去義州而止。
大軍已撤,善爲援引舊例而塞之。
何可徒俛首於鎭撫輩之喉下耶?杜良臣之去來,奮其毒手,恣其呑噬,西土之民,至今語及,猶且氣塞。
此輩若又出來,西民索然,無復生氣,不亦哀哉。
」 ○江原道觀察使樸承宗馳啓曰:「道內江陵府,四月十九日夜下霜,禾穀盡爲枯傷。
淮陽府,四月二十日,連夜下霜,稷麥粟豆,幾盡凍傷,二十五日日沒時,西風大作,雨雹大如橡栗,小如太豆,春秋牟、瞿牟、麻菜等物,盡爲損傷。
通川、金化、平康等地,四月二十五日,雷聲自北而起,驟雨急注,雨雹交作,大如鳥卵,小如榛子,兩麥黍粟,多有枯傷。
橫城地,自五月初,凄風連吹。
襄陽、三陟、扞城等地,黃霧四塞雲雲。
」啓下禮曹。
6月14日 ○甲辰,禮曹回啓曰:「臣等就大臣齊會處,會同都監堂上商量,大禮臨迫,而有難處之事,則進定日期,固爲宜當。
依上敎,六禮進定於來月初旬內,而再期過後,次次改擇,觀勢處置何如?」傳曰:「允。
」 ○禮曹回啓曰:「議于大臣,則領相李德馨、左相金命元右相柳永慶以爲:『謄黃齎詔官,直來京城,果是亂後謬例,固不可每每仍循,而今則徽號進賀,專差使臣,已爲發送,國寵尤不當出來。
依該曹公事,咨請遼東宜當。
伏惟上裁。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是時天朝,貪風大振,賄賂公行,頃年大軍之來,諸將官,皆納銀圖差,及到我國,先事誅求,至於齎詔差官之往來,得紬子數百疋,人參百餘斤而去。
以此西路民生,疲於應接,膏血已盡,土崩之勢,在於朝夕。
可勝痛哉?將官,武夫也,差官,下賤也,不足深怪,頃日天使顧天峻,以翰林學士,奉天子命,來臨外國,公然責受銀子千餘兩,飮食器皿亦皆換銀而歸,爲外國人所唾鄙。
中原之事,可知矣。
」〉○以李好閔〈爲人輕躁,然善屬文。
〉爲弘文館大提學,權用中爲通禮院相禮,洪耆英爲司僕寺僉正,高曦爲訓鍊院僉正,元虎智爲刑曹正郞,尹趌爲刑曹正郞,黃緻誠爲成均館直講,李信元爲兵曹佐郞,柳穡爲禮曹佐郞,姜籀爲弘文館修撰,李民宬爲侍講院說書,尹讓爲承文院博士,李混爲朔州府使,文愼言爲碧團僉使,金應鍊爲北道評事,金守廉爲陽城縣監,黃益中爲陽德縣監。
6月15日 ○乙巳,諫院啓曰:「蔚珍縣令李蓊,濫率無賴之人,稱爲中房,貽弊多端,至於無名橫斂,民甚怨苦。
如此之人,不可在官,請命罷職。
裕陵圓頭軍三月料,圖爲疊受之狀,已極奸濫,色吏等,方爲推刑。
其成給關子,專在該曹,而爲色郞者,一任奸吏之舞術,以緻公文之疊出。
屍職不察之罪,不可不懲。
請戶曹色郞廳罷職。
」答曰:「竝依啓。
」 6月16日 ○丙午,諫院啓曰:「渭原,西關重地,雖在平時,必擇其人。
況今邊警可虞之時,尤不可人人而授之。
新郡守鄭耆命,爲人愚騃,加以年少不經事,不合重鎭守令。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忠淸兵使李鳳壽,人物庸劣,自到界之日,擧措顚妄,爲列邑笑侮之資,凡所號令,專不擧行。
當此討逆之時,節度重任,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白川郡守金穎男,政委下吏,差役不均,頃當詔使之來,徵斂過重,闔境怨咨。
請命罷職。
」答曰:「幷依啓。
」 ○備邊司回啓曰:「老土罪惡,固難容赦。
前日累次行計,欲爲正刑,而不得緻令。
今來乞降,雖其勢出於窮蹙,而天與其誅也。
假令許款,豈終誠服?他日隨時飛附,乍降乍叛之患,安保其必無?況與臥主等,不能相容,潛投茂山,以爲納款之計。
此非祖宗朝舊規,若開此路,後弊無窮,亦不可不慮也。
邊臣雖幸其來投,姑息納降,而自朝廷處置,不容但已。
所當歷數其罪,明正梟首,可以折邊上他胡反側之心,可以快會寧藩胡讎冤之心。
至於明看老、能主等,則拿送于會寧,亦數罪決杖,仍授于臥主等處,使之偕住,此乃脅從罔治之律也。
其於恩威幷示之擧,似爲得宜。
或雲:『若以爲老土從前罪惡,不可容赦,而茂山亦非納款之地,則當初邊將,數其罪而善處可也。
今者此賊之來,出於勢窮,而其言則以回心來款爲辭,邊臣不稟朝廷,已爲納降,旣降之賊,旋卽誅之,則非但有乖王者待夷之道,竊恐虜人,反以我爲失信,而邊上自此永絶納款之路。
』此誠非細慮。
令邊將,拿緻老土以下諸賊,數其罪曰:『爾等罪重,在王法當誅,但朝廷寬大,今姑涵容。
但茂山本非納款之地,爾當於會寧納款矣』,使往會寧,則似爲得體。
大槪事機情形,或有難以遙度者,而今此之擧,初非細故。
當局邊臣,亦必目覩心料,得其長策,宣傳官,有心計者一人,特令下送于本道都巡察使北兵使處,將上項兩款之議,十分商量,從長處置,俾無後悔何如?」啓依允。
6月17日 ○丁未,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上箚曰: 伏以,臣伏覩聖批,感激于中,不覺涕淚自下。
伏自惟念,臣不幸多病,累塵天聽,每煩聖批,一至於此,罪合萬死。
無狀之臣,何以得此於君父?感涕之餘,不勝竦縮之至。
臣獨何心,敢復開口,而請去也?第念身病如前所陳,自被本職之命,今旣累月,迄未謝恩,猶帶其職。
爵祿,初非養病之資,職名,豈是虛用之物也?病伏之中,尤不自安,臣之請遞,自不容已者也。
聖批有曰:「第今國家危急存亡之秋。
」是則流涕處也。
當今之時,誠使有才能如諸葛亮、龐統之流,得備驅策,亦未必遽爲輕重於危急之勢。
況臣之迂拙衰病,將不能爲有無於其間,而殿下尙靳其去,此臣之所以驚惶縮蹙,不堪當者也。
但臣病勢至此,雖蒙遞去之命,恐不能遽爾就途。
若得解職,心下小安,則僦得淸涼一室,任便調治,庶得不死矣。
伏願殿下垂憐焉。
聖批有曰:「君子有所恃,小人不敢恣。
」臣尤不勝縮蹙,而不能無惑焉。
臣聞,知臣莫如君。
孰爲君子,孰爲小人,自不逃於睿鑑之下。
若以爲有所恃,則臣本生疏偏滯,見惡於人。
冒忝臺府,前後擧劾,大失時好,獲罪於世。
殿下試以臣問之左右,問之諸大夫,問之國人,則孰不以臣爲不可也?國人皆曰不可,則殿下雖欲臣不去,亦不可得也。
況復能爲君子所恃乎?竊見欺負之徒,循私蔑公,咫尺天顔,電明雷威,而猶復恣行胸臆,無所顧忌,庸焉有一孤蹤,而不敢恣也?雖有汲黯之好直,史鰌之如矢,其於世道,未必有涓埃之補。
況臣之駑弱,病退將去,隻待死日,而爲所恃於君子,使小人而不敢恣,恐必無是理也。
在一城中,尙如此。
況能阻隔於淮南千裡之外,如聖批所雲乎?此臣之尤所縮蹙,而不能自安者也。
臣病不能一一條陳,姑就聖批而略陳焉。
伏願殿下,察臣悶迫之情,亟命遞職,以安衰病之分,以全垂死之命焉。
抑臣嘗見宋臣魏了翁、江萬裡等諸人,或請罷而去,或乞骸而退。
被勉留,泣拜而出者有之,引古事,陳疏而行者有之。
當是時,元兵侵軼,了無寧歲,而此數人者,亦皆懷抱才器,身係安危,猶自力請而去,不復更留。
豈不以仕止之義,誠有不得已者,而必待國家大平而後去,則終無可去之日故也?今國家,進無以戰,退無以守。
和之不可,古可鑑,今可驗,而潢池弄兵,亦復相踵,則殿下所憂危急存亡者,此也。
然南北尙無壓境之寇,謀逆之徒,旋就勦滅,而臣之衰病無用,初不係時勢之輕重,則臣今日之義,決不可不退。
虛帶本職,名涉犯義,則恐亦不得不遞也。
大抵士生於世,可仕而不仕,終廢君臣之義者,固爲無義,當去而不去,耽戀君父之寵者,尤爲無義。
殿下不棄素朽之身,謬加收用,曷嘗欲使臣終陷於無義之地也?臣前後請遞,非一非再,而久未蒙許遞之命,狼狽悶鬱,自不知言之涉於濫也。
伏願殿下裁察焉。
取進止。
傳曰:「省箚。
久不見卿,如對面語。
卿志欲退去,如水必東,未必不由於予慙負卿。
雖然,非敢強拂卿意,有如束縛之爲,反傷事體。
隻以當初徵召于山林之下,本欲用卿,期有以肅振朝綱,丕變人心。
卿亦飜然而起,立朝僅旬月,適緣事勢,未能得展所抱,豈非不幸?今若浩然而歸,在卿進退,固爲綽綽然有餘裕矣,奈予缺然何哉?宜姑俟之。
予必處之。
」 6月18日 ○戊申,領議政李德馨上箚。
略曰: 伏以,臣素器譾薄,望實素淺,驟膺重任,必速顚覆。
受命以來,憂懼日甚,庶竭駑鈍,隨事自効,而愚戇任性,坐緻人議,區區願忠,盡爲謗囮。
名器漸輕,疾病又緊,乞免累狀,恭俟遞音,溫綸旋下,逆獄繼起,狼狽出謝,未遑他念。
但朝廷之輕重,廟算之得失,時事之鎭靜,係於相臣,而臣則以才以德以年望,俱不近矣。
乃以不近之資,尙冒匪據之地,心焦髮白,徒取衆議,以至軍國密議,爲外人所不知者,亦且訾詆不足,而顯數之,顯數之不足,而疏斥之。
臣雖欲貪戀謬眷,奈辱朝廷何,奈汚名器何,奈累聖明何?伏乞聖慈,矜臣情事,亟遞本職,一以尊體面,一以安愚分,則臣奔走於諸大夫之後,不敢以不在其位,而有所少懈,赴湯蹈火,皆臣他日圖報之所矣。
臣不勝惶恐懇迫之至。
答曰:「省箚。
卿爲國盡誠,予所素知。
金??之疏,本不足與辨,卿宜安心勿辭。
且因一不關之說,何以論及於朝廷之事乎?似有所指歟?予未解曲折,卿宜更加盡心勉輔。
」 6月19日 ○己酉,諫院〈正言宋錫慶、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啓曰:「國之大事,大祀、四時之享。
必前期蔔日,啓稟乃行,故以重其事也:今此秋享,旣蔔其吉,而因大昏之禮,遽爾進定,顚倒苟且,莫此爲甚。
昏禮進退,豈無其日,而敢以已蔔之享日,卒然輕改乎?請令有司,更議定奪,以正典禮。
」答曰:「依啓。
」 ○弘文館啓曰:「以禮曹啓辭,冊妃儀,考見《文獻通考》,《開元禮》、皇帝納後儀,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朔、命使、奉迎、同牢等禮,其下有皇帝臨軒,冊命皇後之儀。
此則與《五禮儀》所載,六禮後冊妃之文,大略相近。
以此觀之,六禮中冊妃,似是先行冊禮於妃氏第也。
六禮後冊妃,似是升位授冊之大禮也。
兩件儀節,似有次第矣。
但《文獻通考》納後儀,蔔日告圓丘、方澤、告廟雲者,與其下冊命皇後儀註,蔔日告圓丘、方澤、太廟相同。
《五禮儀》納妃條,前期擇日,告社稷、宗廟,又與冊妃條,前期擇吉,告社稷、宗廟相同。
且《文獻通考》,皇後受冊後,受群臣賀,皇後表時,會群臣,會外命婦,廟見等禮,幷如納後儀。
《五禮儀》冊妃條,受冊禮畢後,百官朝賀,會百官,會命婦等禮,又如納妃條末端之儀。
若六禮旣完之後,再有冊妃之禮,則前後儀節,節節相同,一禮疊行,似爲可疑。
且《大明會典》天子納後儀,隻有六禮等儀,皇後冊立儀,則載於別編,而其中有制曰:『冊妃某氏爲皇後』雲此。
則似非六禮後冊妃之文。
推此以觀,《五禮儀》冊妃一條,亦恐是別樣儀矣。
此外古禮,更無明據,臣等矇學,不敢以臆見,妄陳大禮。
敢啓。
」傳曰:「知。
言于禮曹。
」 6月20日 ○庚戌,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
上箚曰: 伏以,臣嘗見古人乞退也,疏有七上、十三上,至於數十上者,而臣今日之勢,不得不去,如前所陳,故冒萬死煩瀆,伏見聖批,反覆深切,至於此極,掩抑流涕,終夜不寐,不知所以爲計也。
獨念,臣自被殿下,待予許退,歸未晩之命,還伏都下,又復數月。
特以逆變之故。
不敢請,不獨帶職犯義,不安於心而已,狼狽之勢,日甚一日,如在百尺竿頭,分外難開。
白且惟,臣子之事君父也,不以從君父之命爲貴,而必以君父之心爲心,然後方盡忠孝之道,故大杖而走,孝在其中,矯制而行,忠亦在其中。
若區區唯命之從,不復心君父之心,是不知道者也。
今臣之事勢,有不足塵瀆君父之聽,而實有決不能引日以留,人所共知也。
此臣不得不心君父之心,以傷殿下之意爲貴也。
且聖批有曰:「宜姑俟之,予必處之矣。
」此臣尤所驚惶,不敢更留者也。
未知殿下,將何以處臣也?若使臣更爲濡滯,則非獨臣有所未安,人將謂臣何如?臣帶職都下,不爲不久,今復如此,則其如識者非議何?非徒識者非議,殿下亦未必不與其留而疑其心。
殿下召此老醜之身,而終何觀也?此臣尤不得不心殿下之心,成殿下之美也。
伏願殿下諒察焉。
抑衰病之臣,今出國門,決不得再見君父,自不禁馬廷鸞之淚,而不能無一言以爲替身之獻也。
蓋正心窒慾、求賢育材,宋臣程灝所以告於君父者也。
君子與小人處,其勢必不勝。
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構煽,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肆毒於善良。
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富弼之所以告其君者也。
此乃修己任人之術,爲治之道,不可他求。
臣請復以告殿下,又擧前日所陳,愛國如愛身,養心如養身之說以申之。
伏願殿下,念玆在玆,終始不息,則古人不雲言行,道亦行乎?如此,則臣庶得報殿下眷遇之恩,而退猶不退,死亦瞑目矣。
伏願殿下垂念焉。
答曰:「省箚,卿雖退去,必須予許,退處得其當,然後從容而去,亦何晩也?何必汲汲,有若不俟終日然?卿宜體予至意。
且所陳之言,誠格言矣。
當爲卿體念。
」 6月21日 ○辛亥,禮曹啓曰:「上年皇太子婚禮儀註內,禮部具題,欽天監擇納采問名,萬曆三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卯時,納吉、納徵。
告期、冊封,二月初八日卯時雲。
以此爲例,推擇以入矣。
敢啓。
」傳曰:「然則不妨,更考《大明會典》以啓。
」 ○禮曹啓曰:「竊考《大明會典》皇帝納後儀,一曰納采問名禮物。
二曰納吉、納徵、告期,前一日所司,設制案。
節案雲。
又雲納吉、納徵、告期,禮物雖不言,一日之內,兼行數禮,而納吉、納徵、告期三禮,書之一行,則其不必區分擇日,似無疑矣。
敢啓。
」傳曰:「此與儀註,欽天監所擇,分行於二日之語相同。
但其儀註入事。
」 ○禮曹啓曰:「臣等將弘文館前後博考古禮及本曹前後啓辭,就議于大臣齊會處,則皆以爲,前日已盡啓達,本曹將《五禮儀》及《大明會典》納後儀,合巹後第三日謝恩,第四日進賀等條件,自本曹酌宜處之爲當雲。
以弘文館博考古禮觀之,六禮旣畢之後,再有冊妃之禮,則前後儀節,節節相同,一禮疊行,似有可疑雲。
臣等固亦以此爲疑,但六禮中冊妃,隻行於妃氏第。
妃氏受冊之後,未有他儀,及至同牢日,王妃受百官賀。
殿下會百官,王妃受內外朝會,唯樂備而不作,至於六禮下冊妃之日,王妃有謝箋。
百官朝賀,具朝服進箋。
殿下會百官,王妃會命婦,皆用樂。
三件儀節雖同,而亦不可謂一禮,而疊行也明矣,今於六禮旣畢之後,若不復講行冊妃一儀,則《大明會典》所載合巹後謝恩、受賀二儀,似無可行之日。
大臣令臣等,參考《五禮儀》及《大明會典》者,其意蓋在於此。
自下未敢擅斷,敢稟。
臣等已請更考寧邊《謄錄》,至遣史官,而開史庫吉日,以今月二十五日啓下。
大禮進定,必未及査考馳來,極爲悶慮。
敢啓。
」傳曰:「本曹如是緻疑,足見愼重大禮之意。
但予意,則必不然矣。
今但依納妃條六禮儀及中廟朝丁醜年已謄來前例行之,以待更爲謄書之來可矣。
設或六禮後,有冊妃之擧,不必親迎,翌日行之。
謄書來到之間,雖退行,亦無不可。
然必無是理矣。
」 ○禮曹啓曰:「以六禮冊妃陳賀定奪事,臣等竊考中廟朝丁醜年已謄來前例,有雲:『六月甲子,行納采禮,丙寅行納徵禮,己卯行告期禮,癸巳,上具冕服,親迎王妃於太平館,甲午,王妃禦宣政殿,受內外命婦賀,百官陳賀于仁政殿庭內。
丙申,用權停例,頒敎赦。
』今者遵依上敎,照此例施行,則六禮後,合有頒敎之儀。
《五禮儀》,有賀儀註,親行大祀及凡有大慶祥瑞、出師勝捷皆賀。
若因賀頒敎,則山呼四拜後,頒敎,四禮畢雲。
丁醜年間前例,所謂頒敎雲者,卽此儀也。
六禮旣畢,母臨一國,是爲大慶。
雖不再拜,冊妃之儀,陳賀一節,誠不可廢。
大禮進定日期,寧邊史庫,今日當開。
査考前例,及期馳來,終不可必,設使及期馳來,果有可據前例,亦未可朞。
等待遲延,蹉過時日,陳賀一節,未卽講行於六禮旣畢之後,則實爲未安。
親迎後一二日內,陳賀宜當。
考諸《大明會典》,則合巹後第三日,皇後謝恩,第四日受賀雲。
以此觀之,謝恩後一節,當在於陳賀之前,而《五禮儀》無此儀,隻於六禮後冊妃儀,有禮曹具謝箋,王妃受箋函,以授尙宮等語。
似此一節,放過未安。
更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陳賀則有前例,當爲之矣,謝恩一節,《五禮儀》無有,何必爲之?」傳于政院曰:「李希儉,前爲守陵官,大祥賞格前例,李睟光似當知之。
問啓。
」傳于政院曰:「忠勳都事鄭應召,前爲康陵參奉矣。
陵上下人賞格,可以知之。
牌招問啓。
」傳于政院曰:「前日外命婦入之事,言之矣。
應入之人數,知之然後,自內有措置之事。
幾人入之乎?言于禮曹以啓。
」 ○吏批啓曰:「嘉禮納采日迫。
金悌男,領敦寧下批矣。
」傳曰:「知道。
」 ○以金悌男爲領敦寧府事,李元翼爲判中樞府事,尹承勳爲知中樞府事,李好閔爲僉知中樞府事,金玏爲僉知中樞府事,柳夢寅〈善掇文。
〉爲弘文館典翰,李愖爲弘文館校理,元虎智爲兵曹正郞,金興國爲刑曹正郞,蘇光震爲刑曹佐郞,林??爲工曹佐郞,李光胤爲戶曹佐郞,鄭岦爲奉敎,李善復爲弘文館著作,閔德男爲待敎,丁好善爲弘文館正字,沈光世爲藝文館撿閱,金應瑞爲忠淸兵使,沈克明爲吉州牧使。
6月22日 ○壬子,朝,王世子問安。
○大提學李好閔啓曰:「臣之於詞學,素無宿功,放冊又過十餘年。
此非臣虛讓,儕流間所共知。
愛臣者,多責臣絶學。
臣無他事業,非故爲是絶之,多經憂患,精思耗喪,凡觀文字,其心會而樂之者,大不如前,且復掩卷輒忘,觀了一書,都無一事。
自知無奈進功,隻自歎咜。
凡爲文者,數日抛棄,其鋒澁,其源涸。
古人所謂三日不談道,舌本強者,非誣語也。
況臣廢業,至於十餘年之久乎?朝廷之前後收臣,率用文字,而臣自顧其實如此,不容竊吹詞垣。
至如文衡之任,則擧一世士子,爲其門徒,問字質疑,鑑裁好尙,以定趨向,不可但循才華,以誤??柄。
苟非老師宿儒,德望茂著者,其何能導率一世,以正士趨?此則又非如臣者,所可依俙與論。
用人一失其當,則名器遂輕,責任不效。
臣非敢爲非據懼,實爲國體慮。
況今才調萬賢於臣,而懋學不怠者有之,豈容舍此而與臣,徒使臣日增狼狽?臣於昨年,伏承恩旨,戒勿虛讓。
臣感激怔營,不敢失墜,臣實可堪,何敢浪循故事,以重罪戾?臣分過災生,賤疾適作,稽謝恩命,又至此之久,尤不勝惶恐。
伏乞聖慈,諒臣肝肺,將臣新授文衡職名,亟命鐫改,以便公私。
」傳曰:「可合,勿辭。
」 ○工曹啓曰:「四月二十五日。
持平姜籀所啓,其人除役,民頗苦之,下該司回啓,傳敎矣。
亂後鄕吏,死亡殆盡,各官其人之價希,不得已分定於民,民甚苦之。
各道之巨弊,無過於此者。
經筵官之所啓,誠以此也。
今後則雖不得使鄕吏,如平時獨當,令各道觀察使,考各邑鄕吏多少,鄕吏稍完處,則使鄕吏應之,而其不盡應者,令民結補添竝應,似爲宜當。
各邑鄕吏田結若幹,民間田結若幹,通融計出,或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鄕吏答應,而其餘,令民結補應,一一開坐啓聞,收布之際,升數不可以過細者捧之,別定差使員,上納于繕工監、司宰監,請監察眼同捧上分給,則庶可少除亂後偏苦之弊何如?」傳曰:「允。
」 6月23日 ○癸醜,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大司憲李光庭、執義姜籤、掌令洪湜、權縉〉「東萊府使李侃,人物輕妄,曾爲慶尙左水使時,處事顚錯,爲人笑侮。
本府以賊路要衝之地,殘破特甚。
撫禦之策,決非此人所堪。
請命遞差,其代十分擇差。
延日縣監金鳳祉,人物庸雜。
邊地稍完之邑,不可壞諸此手。
請命遞差。
」答曰:「竝依啓。
」 6月24日 ○甲寅,朝,王世子問安。
○弘文館啓曰:「以禮曹啓辭,親迎,旣不載於《五禮儀》,又無謄錄之可據,參考《大明會典》皇太子親迎儀,無奠雁後拜禮一節,王世子親迎儀,有奠雁後再拜一節。
今從皇太子儀磨鍊、此本下諸弘文館校考刪定,然後用之事,允下矣。
臣等。
考見《文獻通考》。
《開元禮》,皇太子親迎儀,皇太子升進,當房戶前,北面跪奠雁,俛伏興再拜降出。
又《杜氏通典》皇太子納妃儀,皇太子親迎,升進當房戶前,北面跪奠雁,俛伏興拜降出。
然則皇太子親迎,亦有拜禮矣。
且《家禮》奠雁註,問:『北面而拜,主人則答拜何也?』朱子曰:『乃爲奠雁而拜。
』以此觀之,奠雁後拜,似是應行之禮也。
然莫大之禮,臣等不敢輕議。
令禮官參酌施行何如?敢啓。
」傳曰:「允。
」 ○吏曹回啓曰:「趙挺以有名望宰臣,方在政曹,而遽從其願,以補外任,似非輕外重內之意,而觀其疏辭,母年已過八十,事親日短。
揆諸情理,果爲切迫。
孝理之治,所當許便奉養,自下擅便爲難,上裁施行何如?」傳曰:「勿施。
」 6月25日 ○乙卯,諫院啓曰:「討賊之義,至嚴,苟涉賊類,自有訊鞫之地。
虛實輕重之間,固非外方所敢先自下手。
今此賊黨,多在湖西,至於逮捕之徒,不聞朝廷,擅加酷刑,未及酬情,徑斃者甚多。
所聞極已駭愕。
沔川賊人尹希孝等,捕捉狀啓內,有曰:『不下一杖雲,而腳膝淫刑之狀,昭著於庭鞫之時。
其瞞報之罪,不可不徵。
忠淸監司李用淳,請命推考。
海南,名雖爲縣,物衆地大,又多土豪。
介在兩營之間,素稱難治之邑。
近以守宰數易,已極殘破無形。
若仍循付之武夫之手,決無蘇復之路。
新縣監閔沆,請命遞差,以有名望文官,可以憚壓者,十分擇遣。
」答曰:「竝依啓。
」 ○憲府啓曰:「興德縣監尹吉元,性本庸孱,自到任以後,屍居其職,吏緣爲奸,民不堪命。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本縣以十室之邑,經變以來,蕩敗尤甚。
苟非慈祥愷悌之人,蘇復無期。
文官中極擇以遣。
月串僉使樸宰,人物庸劣,年且衰老。
畿輔防海之任,決非此人所堪。
請命遞差。
典獄參奉尹鵬,爲人麤鄙,不合刑獄之官。
請命遞差。
」答曰:「竝依啓。
」 ○成均館啓曰:「聖廟重建之事,曾已啓達矣。
卽今大成殿工役垂完,來七月望時及念間,則可以奉安矣。
奉安儀註,令該曹磨鍊,吉日亦令推擇,祭官、祭文、祭物,幷爲各該司知委施行,殿內該設補陳等具,幷令該曹,及時排設,以重聖廟,以新觀瞻何如?」傳曰:「允。
」 ○觀象監啓曰:「平時證考使,差遣胎峯可當處看審,分三等置簿,元子、元孫則一等,大君、公主則二等,王子、翁主則三等胎峯抄啓受點,藏胎前例,而亂離以後,置簿閪失,諸阿隻氏未藏胎,非止一二。
不久有藏胎之命,則無憑可考,極爲悶慮。
證考使雖未可差遣,而令各道都事,率本監地理學官員,胎峯可合處,預爲看審等第,啓下置簿,臨時啓用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 6月26日 ○丙辰,朝,王世子問安後,詣孝敬殿。
明日,乃再期也。
6月27日 ○丁巳,朝,王世子,自孝敬殿還宮後,問安。
懿仁王後大祥。
○大臣、二品以上、六曹堂上、政院、玉堂藝文館、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裕陵守陵官工曹參判尹泂,加資,內廐馬鞍具一匹。
外居奴婢幷六口、田畓幷五十結,侍陵官行尙弧李德章加資,內廐馬鞍具一匹、外居奴婢幷四口、田畓幷三十結,參奉成履厚、崔嵂,各加資,資窮者代加,各兒馬一匹,竝六品遷轉,忠義衛尹遊加資,資窮者,則代加,兒馬一匹。
東班敍用,進止內官樸尙賢、宋廷民,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兒馬一匹,奠禮書吏,去官後,丞、書題中除授,飯監、守僕、各色掌、木麥匠圓頭、首奴,限己身免役,守侍陵官房直,限三年免役。
孝敬殿入番宗親箕城君俔、順寧君景儉、西興君鶴齡、花寧都正玉命、唐城都正孝一、坡原守應,各加一資,都薛裡金秀源、金仁俊,各加一資,參奉李仁民、樸穎,竝直長除授,薛裡樸敬立、崔大淸,各熟馬一匹,酒房宋彥連、金大振,各半熟馬一匹,忠義衛李誠元、李時民、沈澱,竝東班敍用,進止內官安貞吉、樸義臣、金孝謇、鄭景淸,各兒馬一匹,飯監、別監、守僕、各色匠,限三年免役,各色掌金應善,限二年免役,飯監則飯監除授,別監則司鑰除授,書吏諸員,則丞除授。
」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以爲:『王妃金寶,此果流傳之寶也,則正位之後,受賀之日,陳設寶案爲當。
』雲。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允。
」
○王世子問安。
○辰時,上行千秋拜箋禮。
○憲府啓曰:「三省推鞫,事體至嚴,而昨夜交坐時,忠淸監司秘密書狀,禁府郞廳,不爲預先取來,以緻遲延。
其怠慢不職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5月2日 ○癸亥,持平姜籀來啓曰:「雲原都正橈、義原監櫟俱以宗室,不畏國法,往在廣津渡頭,過涉私船,脅迫買取,以爲自己牟利之資,往來行人,托以船價,所持衣糧,公然刼奪,少不如意,輒加歐打,至於大小公行,亦皆恐嚇索價,所行極爲悖戾。
請竝命罷職。
」答曰:「推考。
」 5月3日 ○甲子,以備忘,諭鰲城府院君李恒福曰:「卿患恙久不出,未審其證今何如?良用慮焉。
邦家艱虞,時事扤捏。
卿以元老大臣,閉門謝事,惟自翫閑中日月,超然有高擧之想,無乃或違其時乎?雖極盡底道理,苟違其時,則已失中正之義。
所以古人,貴乎時也。
身爲元勳,而獨不預於定功之際。
是欲慕功成不受賞之風歟?卿過矣。
卿若不出,鍾鼎紀勳,誰與議定?又況逆變起於國中。
是鷹鸇逐鳥雀之時,豈大臣閉門不出之時乎?卿宜更思,卽爲出仕,毋彰予過。
」 ○備忘記曰:「近來憲府,公事多滯,不難緘問,亦過累日乃啓。
今後,趁卽畢推以啓。
且奢侈之風,僭衣之習,遵國法、體前敎,一切痛禁,或治或訊,切勿少貸,以盡憲職事,言于憲府。
」 ○弘文館啓曰:「臣等取考《文獻通考》,則晉穆帝升平元年,冊何皇後文曰:」惟升平元年八月,皇帝使使持節兼太保侍中太宰武陵王晞,冊命故散騎常侍郞女何氏爲皇後,咨爾雲雲。
』唐《開元禮》,皇帝納妃儀:『維某年月日,皇帝使使持節太尉封某、司徒封某,冊命某官女某氏爲皇後,咨爾雲雲。
』宋仁宗景祐元年九月,立皇後曹氏冊文:『皇帝若曰雲雲。
』《大明會》典及《五禮儀》,則隻有冊妃之儀,而別無冊文之式。
大槪以《文獻通考》所載觀之,歷代冊文頭辭,似無一定之規矣。
此外無他可據之文,令禮官,更商議定奪何如?「傳曰:」允。
「 ○禮曹啓曰:「以千秋拜箋時,宮牌事草記,傳曰:『等級不同,用闕牌則未安,宮牌,予未見之矣。
蓋有之而未見?元無有而不見乎?隻設床而爲之何妨?從容爲之』事,傳敎矣。
臣等竊考,《五禮儀》,旣有皇太子秋節望宮行禮儀。
以此推之,其在平時,必有宮牌無疑。
冬至儀,則冬至、千秋兩使,一時俱發,表文,奉安闕牌之前,箋案在右。
若千秋拜箋儀,則合有宮牌,似當措備。
敢啓。
」傳曰:「允。
」 5月4日 ○乙醜,憲府前啓曰:「前啓雲原都正橈、義原監櫟請罷事。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左水使李雲龍,上送倭書契五道,卽刻來到,故幷爲入啓矣。
觀此書契中語意,則今來倭人二名,隻是押領被擄人出來者,而平調信回還本島之後,則差使報事勢雲。
不久倭使,必再爲出來。
全繼信,請速請賞,下送于釜山,協同李雲龍,善辭接應,而書契旣已來到,亦令承文院,數日內修答下送何如?」答曰:「允。
賊書內:『附船尾還之。
』又曰:『指路二人,別無所事,乘渡小船,旋卽還送』雲。
其言不一難測。
卽速還入送事,議處。
」〈史臣曰:「和之一事,廟堂不善處,使賊書翩翩,往來無常,一以資窺覘,一以啓瑕釁,忘讐招侮,有不可忍言者。
昔宋臣朱熹有言曰:『苟逭目前宵旰之憂,釀成異日宴安之毒。
』臣於今日亦雲。
」〉○黃暹爲吏曹參議,宋駿爲禮曹參議,柳夢寅爲弘文館應敎,鄭?爲司僕寺正,金元祿爲司諫院正言,申熟〈有文才。
〉爲宗廟令,申慄爲兵曹正郞,趙誠立爲禮曹佐郞,尹安國爲成均館典籍,尹三聘〈爲人貪酷,不合臨民,性險陂,交結浮薄,以傾軋爲事。
〉○處斬逆黨金鏡、今鶴、福伊等于東市。
5月5日 ○丙寅,憲府啓曰:「亂離之後,人甚好怪,男女無少長,以居土自稱,變其服飾,皷倡妖設,或聚或散,蹤跡詭譎者,不及時痛禁,則滋蔓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京則五部,外方則各道觀察使處,急速下諭,嚴加禁斷,以絶其弊。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賊先送此二倭,來覘邊上,不久又將托以家康分付,差遣倭,而試我國答應如何。
此賊謀計,種種奸巧。
海防踈虞,一日留置,亦將有弊。
書契急急修送,使之從速打發宜當。
」傳曰:「允。
」 ○以禮曹參議宋駿名,回書謝之。
其書曰:「奉復日本國馬州太守平公。
〈指賊將調信也。
在壬辰變初,通書賣我國者也。
〉足下,屢次刷還人口,備審足下惓惓之誠。
本國前後所諭,已盡詳悉,想足下諒之。
差來指路人,無所關之事,而久留邊上,則恐妨於事機。
渠亦請歸,各給賞送還。
餘望自勉。
」〈史臣曰:「陵寢之讐,萬世義不可共天。
和之不可,先民論之已詳矣。
和而有利,猶且不可。
況無所利乎?縱曰兵不厭詐,禮無不答,豈容回書以謝之乎?陷彼譎中,不可謂之詐矣。
忘我大讎,不可謂之禮矣。
謀臣,不過欲緩目前之急,而羞朝廷至於此,三綱壞矣,萬事墮矣。
可勝歎哉。
」〉 5月6日 ○丁卯,平安道救荒禦史李軫賓馳啓曰:「列邑饑民甚多,前後所給米豆之數,極其浩大,亦似未安。
已爲具由啓稟,當俟回下,分給饑民,號曰:『千裡脩程,往復遲滯。
回下之期,邈然難期,而遲延之際,日月易邁。
若失此時,不得除草,則西成之望,從此永絶』,滿庭籲號,慘不忍見。
所經列邑人民,不待五月,皆已乏食,處處號訴,至於此極。
臣欲不俟回下而先發,則擅斷之事,非臣子所敢爲,若必俟回下,而後賑之,則燒眉之急,非遠水所能救。
遲疑不決,日夜憂慮,適會本道觀察使許頊處移文回答內:『休論唐糧會穀,及時搬運,以完朝廷委遣之事而已。
後日譴責,當職甘心伏罪雲雲。
』臣聞斯言,愈益感勵,私竊以爲,昔漢武帝時,河南貧人,傷水旱,或父子相食。
汲黯矯制發倉以賑之,武帝赦而不誅。
自上愛育元元之意,已非漢武之比,而今日江邊飢饉,無異於河南。
矯制之於擅斷,亦似有間。
臣寧以一身獲罪於聖明,不忍使萬民,轉死於溝壑,故不待回下,擅自分給,伏地席藁,恭俟嚴譴事。
」入啓。
○處斬逆黨注叱斤、山秋于東市。
○尹絅爲司憲府持平,〈絅,別無特異之行,而擢置言官,時政之失也。
〉柳永謹爲成均館典籍,金命胤爲洪州牧使。
○戶曹啓曰:「去四月二十八日朝講,掌令鄭恊所啓,各官結負則一樣,而徭役輕重,彼此懸絶,此必由守令淸濁之不同。
請令監司,査考重治,以革貪汚之風事,無發落,取稟,傳曰:『令該司回啓』事,傳敎矣。
各官民間出役,皆以結負磨鍊,各項徭役,宜無彼此輕重之殊,此邑一結,則出布一匹,彼邑一結,則出布二匹,多少不等,誠爲可駭。
但時起田結,隨邑各異,監營蔔定之時,若不分殘盛,一體泒定,則田結最少之邑,不得不倍徵。
此則不可以一槪論之,而其間或有貪汚守令,憑藉道主號令,不復裁其闊狹,善爲處置,而及時徵斂,多爲私用之資。
經筵官啓辭,實出於此。
以此意,移文于各道,使之常加廉察,以憑黜陟何如?」傳曰:「允。
」 ○戶曹啓曰:「去四月二十八日朝講,司諫趙正立所啓,國家不幸,逆賊連起,極爲痛憤。
第在平時,人心鎭定,則雖有構逆之人,兇謀無所施矣,近緣多事,徭役百出,民不堪流離丐乞,散之四方。
當今捕賊之事,雖當汲汲,而百姓撫安之策,爲先講定事,無發落,取稟,傳曰:『令該司回啓事』傳敎矣。
近來人心極惡,逆變繼起,凡有血氣,孰不痛惋?推原厥由,必有所以。
亂離以後,孑遺之民,皆失舊業,仰事俯育,力旣不贍,而賦役煩重,仍失恒心,流離困頓之極,不知自陷於大辟,轉相脅誘,敢生稱亂之計。
其罪固不容少貸,而百姓撫安之策,不可不急急講究。
令廟堂會議,稟旨施行。
何如?」傳曰:「允。
」 5月7日 ○戊辰,憲府啓曰:「山陰縣監具溍,前爲訓鍊都監屯田色郞廳時,多行鹿鄙之事。
決不可付之臨民之任,請命罷職。
」答曰:「具溍多行麤鄙之事,雲何事耶?」○回啓曰:「具溍前任屯田色郞,屯田農牛,私自使用於其家,屯田之穀,亦多濫用。
以此人皆以爲麤鄙矣。
」答曰:「依啓。
」 ○處斬逆賊高亡難于東市。
〈亡難與和愁謀,最兇賊也。
〉 ○兵曹啓曰:「金德鳳等,自日本逃還,私自買船,多率我國被擄之人。
其功勞,不可不論賞。
李一龍六年復戶,金德鳳四年復戶,金乞守二年復戶事,令戶曹擧行何如?」傳曰:「允。
」 5月8日 ○己巳,憲府啓曰:「義禁府假郞廳司贍寺奉事李天駿,以逆賊金鏡子士乞處絞事,承傳敎,下去木川,而行到溫陽,隻聽監司之言,徑自回還。
其委棄君命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金鏡旣以逆賊,現發拿來,則爲監司者,所當捉囚其妻子,以待朝廷處置,而其子士乞,不得捉囚,使逆賊緣坐之人,竟至逃躱,不得施其典刑,其處事踈脫之罪大矣。
請命推考。
」答曰:「竝依啓。
」 ○以密旨,諭忠淸兵使李鳳壽〈無知妄作,發兵行捕,以緻湖右騷擾。
〉曰:「前見本道巡察使李用淳密啓,則賊徒諸處,擧火相應雲,故不無過慮之意,使卿進駐矣。
今聞湖西初回各官,因逮捕一事,闔境盡空,至於守令所率之人,亦疑懼竄避,所見極爲悶慮雲。
此時卿又復領軍上來,則遠近瞻聽,尤爲震駭。
非但民心益搖,逋賊聞之,深入遠避,其於措捕渠魁,亦甚有妨。
卿其卽罷軍還營,勿爲騷擾,協同巡察使,聽其分付,設計善處。
」〈時,逆獄起自湖西,辭連之人,幾至累百,旁招亂引者,殆不可數,以是人人不自安。
木川、天安、全義數邑,則平居無辜者,亦皆疑懼竄匿,官街閭巷,煙火蕭然,至於麥熟而不收,苗盛而不治,一方繹騷,將無以鎭定,故有是敎。
〉○禮曹啓曰:「本曹草記,會命婦宴事,除用樂,從便成禮事,更議以啓事,傳敎矣。
大禮節目,自下未敢擅定,今承聖敎,除用樂成禮宜當。
敢稟。
」傳曰:「允。
」 5月9日 ○庚午,鹹鏡道救荒禦史趙希輔啓曰:「鍾、慶兩鎭,自三月以後,飢饉日甚,餓殍相望。
鏡城則地廣人衆,賑救尤難,飢餓之餘,癘疫又熾,死亡之數,多至百餘。
臣奉命無狀,賑荒不謹之罪,在所難逭。
他餘官死亡之數,詳細聞見,從實追啓。
」事,入啓。
〈西北兩路,連歲飢饉,疆域空虛,有識憂之。
〉 5月10日 ○辛未,王世子,朝問安。
○自卯至酉時,日暈。
5月11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兵曹舟師設科事目,則粘連啓目節該,依前稟定規矩,別爲試取,如式年會試入格之人,而他日爲殿試。
且曰:『三技中二技,各一中以上,試取坐次雲雲』,以此已爲行移,知委于三道矣。
今次試取入格之人,皆知其爲直赴殿試,而若以此爲初試,更爲取舍,則事體未安。
依前事目施行何如?」傳曰:「科擧至嚴,殿試、覆試,當於京中爲之。
安有外方自定爲科擧之理?非但事體乖違,必有許多奸監之弊。
以此定爲覆試,曾意慮之所不到。
不過有司之誤爲耳。
科擧非定虜衛取才,不可以不愼。
今次當作初試,更爲殿試,以重事體,以防後弊。
」〈謹按,舟師之設科也,大臣以爲:『舟師入防之武士,自變後,未得赴試,而軍旅多滯戍之怨,賊使有窺覘之虞。
汛防正急,而兵勢單弱,故建白以取人爲名,而多集射夫,一以爲聲援,一以爲添戍,入格之人,皆許科,如式年會試之規。
以此行移,故四方之操弓業武者,莫不雲集樂赴。
』議者以爲:『用此許科之人,盡爲添防,則關防有增戍之益,戍卒無怨苦之嘆,其於禦敵,尙亦有利。
』至是以是傳敎,蓋該官,當初不能詳悉稟定,且規矩太歇,不免有姦濫之弊。
使國家待武士,前後異辭,其爲失信大矣。
可勝嘆歟?〉 5月12日 ○癸酉,憲府啓曰:「法典內,凡囚禁,自有所定。
衙門,雖一品衙門,不得直囚,必移刑曹囚之,而近來各衙門,托以上司,無論事之公私,擅自囚禁,宗親府爲尤甚,閭巷之民,不堪其苦。
此弊不可不痛革。
請法典所載直囚衙門外,各衙門,毋得托以上司,擅自囚禁,雖直囚衙門,非公事,不得囚禁事,奉承傳施行。
近來廉恥都喪,利欲日滋,有赴京行次,則諸宮家及士大夫家,付以些少之價,徵索十倍之利。
通事之厭避,蔔駄之濫數,莫不由於此。
請朝廷所定公貿易外,私貿易物貨,令書狀及搜銀禦史,一切禁斷。
」答曰:「依啓。
」 5月13日 ○甲戌,以李睟光爲弘文館副提學,姜籤爲議政府舍人,金元祿爲禮曹正郞,申鑑爲兵曹正郞,柳永謹爲司諫院正言,李基卨、〈孝友淸修。
〉李安訥〈能文辭,尤長於詩,然有悖行。
〉爲禮曹正郞,樸燁〈浮薄不檢。
〉爲成均館直講,沈光世爲藝文館檢閱,韓諄爲驪州牧使,金汝嵂爲晉州牧使,蔡增光爲洪州縣監。
○以鄭仁弘箚子,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高風勁節,爲世所仰。
因召上來,立朝不越乎旬月之間,封上章箚數百言,而讜論一發,正氣澟然,明人心於旣晦,砭人心之時病,斥去姦回,百僚震肅,使朝廷猶有生氣。
此豈與區區供職者,同日語哉?惟其不能容人之過,所以不愛卿者多矣。
不惟不愛,安知或不有陰擠之者乎?予願卿,寧臥都下,則人有所畏憚,朝廷重於九鼎,不忍棄予而歸也。
箚中有曰:『雖退,事係民生利病、國家休戚,亦可知無不言。
』尤有以起予之深感也。
此予固所願也。
雖然,卿不可退去。
設有退去之計,國有逆亂,賊未斯得,尤非退去之時。
宜體予至懷。
」〈箚辭不載於日記中。
〉 5月14日 ○乙亥,兵曹判書申磼,兼帶世子左賓客,辭免啓辭,答曰:「卿豈不堪?勿辭。
」〈磼不學無識。
〉○逆黨洛陽水伏誅。
5月15日 ○丙子,諫院啓曰:「晉州,以嶺南巨鎭,經亂之後,尤甚蕩敗。
孑遺之民,雖欲還集,而近來每以武夫爲宰,不思安集之策,竟無完聚之期。
不可以尋常望輕之人差遣。
新牧使金汝嵂,爲人庸雜,到處見敗。
蘇殘鎭撫之責,決難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以慈祥勤幹有名望文官,勿論爵秩高下,各別擇遣。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逆賊取服之後,決不可一刻緩誅,使之假息於覆載之間。
逆賊和愁、鹹熙績,旣已一一承服,而自上有姑留之命。
其於詳盡憑問之意,則似乎得矣,但討逆之義,至嚴至急,誅不待時,律有明文。
豈可使旣服之賊,久稽天討乎?請和愁、鹹熙績,亟命卽行典刑。
驪州牧使韓諄,爲人庸劣,行又悖戾,見棄於公議久矣。
上流重地,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和愁等,典刑何忙?徐爲之意,有在,可徐爲之。
」 ○京畿監司樸東亮馳啓曰:「本月初八日,喬桐地,雷雨大作,震人緻死,變異非常事。
」入啓。
5月16日 ○丁醜,憲府啓曰:「前啓逆賊和愁,亟命典刑事。
」答曰:「此徐可觀勢爲之。
」 ○以備忘記傳曰:「聞遼東有何姓〈中朝直臣,名爾建。
〉禦史者,號令甚嚴,至於移文我國,査覈張謙〈高準差官,往來作弊者也。
〉往來之事。
似是所謂鐵面禦史者矣。
自大軍出來後,上下疆域不嚴,唐人越來,行走自如,而邊臣不爲呵禁,恬不爲怪。
此則罪在我國邊臣矣。
前日逃兵及潛商等,京中來接者,一一捉拿解送事,非不嚴敎,而有司視之唯庸。
聞商賈逃兵,至今猶有存者雲,事甚可駭。
更爲一一刷出,依當初經理之令,縛送于遼東。
如或仍前留置,有所聞,則漢城府以下官當罷。
唐人如前越來行走,則義州府尹當拿鞫,從重科罪,斷不饒貸。
此意預爲知之。
且言于該司。
」 ○自昧爽至卯時,四方沈霧。
辰時,日有暈。
5月17日 ○戊寅,四更五更,四方沈霧。
○持平尹絅〈大司憲李光庭。
執義金大來、掌令洪湜、李久澄、持平李愖。
〉來啓曰:「兵曹正郞許筠,以問事郞廳,頃日於庭鞫時,方進于大臣前起草,而判府事沈喜壽,亦有所告事,進于大臣前,則筠乃令喜壽退去,喜壽怒而退焉。
鞫廳,朝廷大會,贊成,崇班重臣。
筠以一郞官,敢令退而去之,有若揮斥者然,其虧損體面甚矣。
請命罷職。
〈時,推鞫諸臣方會議,沈喜壽自外入諸大臣前言曰:」此賊不過狗鼠輩強竊之雄,而所引多鬼錄,無實狀。
諉以逆獄,而深治之,無乃有損於國體乎?「筠在房起草,謂喜壽曰:」令鑑言,誤矣。
令鑑退休矣。
「蓋筠意,逆獄嚴重,以喜壽言爲過,而自以喜壽親己,附耳語也。
喜壽怒而起曰:」爾何敢令我退還?「詣大臣前求退曰:」筠雖帶銀,筠,年少輕妄人也』。
疾言遽色,多有不平之狀。
李德馨解留之。
〉〈史臣曰:「筠之妄,不足道,而喜壽乃與之較,殊失大臣之體。
」〉典簿,乃王子衙門郞廳也。
其任最重。
宋處中,發身伶官,人物麤雜。
今授是職,物情莫不駭怪。
請命遞差。
軍器判官金克忠,爲人愚妄,加以汎濫,敢以自己私嫌,詆毀本司提調。
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許筠推考。
「 ○賊魁和愁伏誅。
〈史臣曰:「和賊,特廝役之賤,鼠竄之雄,猶能誘脅愚氓,敢生逆謀,國家之羞辱,可勝言哉?然究厥所由,愚氓之誘而從之者,由於湖右人心之不淑,而湖右人心之失,亦由於徭煩賦重,而喪其樂生之心也。
逆賊旋誅旋起,有識憂之。
」〉 5月18日 ○己卯,自寅時至辰時,四方沈霧。
5月19日 ○庚辰,以同知鄭仁弘箚子,傳于政院曰:「謄書以入。
」 5月20日 ○辛巳,諫院啓曰:「持平李愖等,竝引嫌而退。
李愖旣呈病狀,則其日城上所之任,當在尹絅,而簡通往來之際,尹絅卒得霍亂,不能察任雲。
愖亦病尙未差,日已向暮,則其不能更議詣闕,勢所然也。
李光庭於尹絅,再度簡通,皆有所答,而更不通議,則終未能議定,非光庭之所失。
李久澄雖於尹絅之簡通,再有所答,連啓一款,茫然不及,則似失可否議定之意。
洪於尹絅,亦以詳問前例,而處之爲答,則不可謂無可否之言。
金大來以風憲之官,方在被推之中,勢難在職。
請大司憲李光庭,掌令洪湜、持平李愖竝命出仕,執義金大來、掌令李久澄,幷命遞差。
」〈尹絅卽,爲呈辭,不在避嫌之列,故不爲遞差。
〉答曰:「依啓。
」 ○以姜籤爲司憲府執義,權縉〈鹿鄙無行。
黨附洪汝諄,手書鄭承閔疏者也。
引置言官,時事可知。
〉爲司憲府掌令,李好義爲司憲府持平,安應元爲司諫院正言,金大來爲成均館直講,李久澄爲成均館直講,李愖爲成均館典籍,金光燁爲成均館典籍,李汝機、〈傲微庸劣。
〉李舜民〈愚劣〉爲禮曹正郞,李時彥爲驪州牧使,李壽俊爲公州牧使,吳允謙爲鏡城判官,趙誠立爲江原都事,安大進爲海運判官,金玄度爲良才察訪。
5月21日 ○壬午,備邊司秘密啓曰:「平調信差人,六月間出來事,釜山來到倭人,言於邊將處雲。
王指揮。
若於其前下去,盡拿逃兵而回,則所聞傳播,有妨事機,故斟酌調信差人來到之期,以鍊兵委官稱號,而下去,募集逃兵,雜以國兵,鍊習於邊上,使倭人聞知事措辭,請於王指揮,則說稱:『我奉上司命令而來,不可無端久留,如是處之,貴國若以此情,移咨於道爺,〈指布政司衙門也。
〉則我當依命處置』雲。
今此通事宋業男之赴密雲也,兼緻此咨於布政司衙門,回陳倭情,則似爲便益。
令承文院,急速措辭移咨何如?」傳曰:「依允。
」 5月22日 ○癸未,兵曹判書申磼,上秘密箚曰: 湖西賊奇。
謄播有久矣。
韓絢〈李夢鶴時逆魁。
〉等伏誅之後,賞罰不明,人心不定,寧海有兇書之捉,而莫識端倪,唐沔有大盜之伏,而不能跟捕,至有居士爲號者,設萬人同甲之會,一道奔波,擧境塡咽,體察使李德馨,時在南中,行文嚴禁。
何幸今者,賊徒就捕,供辭無隱,兇謀已著,則臣等〈磼曾於筵席,亦有所啓雲。
〉前日之慮,恐或非虛也。
然此賊若是獷悍殺越之徒,則必爲之魁矣。
此驛卒之微賤者,群盜,豈能依附,而爲酋長哉?雖或嘯聚團束,而國家少有紀律,則不過一長吏之所捕矣。
但如大兇巨猾,變名藏蹤,指揮諸盜者,則今已事覺,豈尋常追捕者之斯得哉?今以逮捕之故,而湖、甸一路,齊民驚駭,列邑蕩拆,逃匿山谷,有甚壬辰之初。
若不早爲鎭定,則不出今秋,良民盡投於盜賊也。
以臣思之,今日之策,莫如急遣禦史,特降德音,宣撫鎭定,感動愚氓,又設法購捕,如得眞魁,錄勳高爵,則餘賊自然散落矣。
體察使李德馨,方受專制之命,不定早晩,使之設機必捕,則不至今日之騷擾,而兇賊之魁,指日可捕矣。
伏願聖明留神焉。
答曰:「省箚,深嘉爲國之誠。
史臣曰:」千鈞之弩,不當爲狐鼠發也。
嘯聚殺越之寇,以逆亂治之,已失國體矣,磼又欲令相臣,親往捕之,何哉?磼在丙申年間,入侍上前,備邊諸臣,爭獻謨畫,磼奏曰:『寧邊,他日避亂之地,沈醬一事,不可不預備也。
』時人謂之入相出將。
〈以將與醬音相似,而磼曾爲平安兵使雲。
〉今箚乃如是,昔何怯,今何勇也。
「 5月23日 ○甲申,司饔院啓曰:「大禮當前,同牢宴、內外命婦會禮宴,饌品排設及熟設等項節目,專掌察行,未知自某處爲之,極爲悶慮。
側聞,平時則都薛裡次知大廳庫間,諸道進上凡百之物,數多充牣,故都薛裡量宜點出,自內設行,而今則各道一應進上,幾盡蠲減,大廳庫儲峙之事,廢而不擧。
頃日詔使宴享時,亦令該曹,分定內外各司各道矣。
今次嘉禮時饌品,所當令該曹,分定進排,而但排設熟設等項事,則非如外處禮宴之比,似當依前例,令都薛裡專掌察行。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久。
」 5月24日 ○乙酉,大司諫尹暾,肅拜後啓曰:「螻蟻微臣,至愚極陋,曲荷天地父母涵育生成之恩,頃蒙賜暇,歸見老母,老母之病,適幸毫髮差減,漸能省事。
母子相對,感泣以慰。
一一皆聖恩,感刻益深。
玆者,召旨又出夢寐之外,驚惶跼蹐,顧念靡措,唯當奔走不暇,而臣母苦疾之餘,不能飮食,羸憊枯悴,臥在枕席,區區情理,不忍以別語遽告,遲回眷顧,奄過十餘日,始克登途,且阻雨水,今纔來詣。
近日非如他日之比,朝廷討逆方急,臣子豈容任情前卻?臣之罪過,臣實自知。
何敢靦冒言長?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5月25日 ○丙戌,以尹暾爲吏曹參判,樸弘老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好閔爲上護軍,李尙毅爲上護軍,李用淳爲知中樞府事,李瑗〈有操行,恬退不仕。
〉爲司憲府持平。
5月27日 ○戊子,諫院啓曰:「國婚,大禮也。
其儀物品目,自有規式,固不可輕減,而目今財屈,宜有所變通。
當初都監,參酌物力。
量爲減損,悉稟睿裁,乃有金銀器,代以鍮磁,衣襨用以綿紬,儀仗不必措備,鋪陳不必紋,凡幹難得貽弊之物,愼勿爲之之敎。
因時制宜,昭德尙儉之意,至矣盡矣。
爲有司者,所當體行之不暇,而事目啓下之後,或多更改,銀器之造,織錦之擧,漸復舊規,至於難得如倭朱紅,亦皆責辦於市民。
凡此數者,有乖聖上丁寧之敎。
當初稟旨勘定之意,果安在哉?都監不職之責,不可不懲。
請次知郞廳推考,衣襨器皿,一依當初啓下單子施行。
」答曰:「都監必參酌爲之。
有提調焉,有郞廳焉。
提調是宰相,郞廳是有識人也。
委之都監可矣。
」〈史臣曰:「時,新經貪汚兩詔使之徵索,公私赤立,市民之憔悴,未有甚於今日。
自上軫念,雖外示崇儉之敎,而內實不然,故有司承望意旨,儀物諸見,漸復奢麗。
市民不堪,塡街號訴,諸臣若無聞焉。
弘老首發此啓,庶所謂鳳鳴朝陽,而自上拒之,卽遂停啓,可勝歎哉?」〉 5月28日 ○己醜,諫院啓曰:「大司諫樸弘老,引嫌而退。
自前赴京一行糾檢之事,初非使臣所管,故員役蔔駄,稱量輕重,及冒濫之事,書狀官專委照檢,則不能糾檢之失,非弘老之所知。
豈可以此輕遞言官?大司諫樸弘老,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碧潼郡守金信立,爲人巧黠,前爲忠州判官時,唐將行次所把他官刷馬,盡爲便行,而本州刷馬,則徵價民間,以爲肥己之資,一境百姓,至今稱冤。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置諸邊方重地。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5月29日 ○庚寅,掌令權縉來啓曰:「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竝引嫌而退。
凡赴京之行,以書狀官,兼臺憲者,蓋爲一行,自使下至曆官,法外之事,皆得以糾檢也。
設令使臣有失,亦當被糾於書狀官,則糾檢一行,此豈使臣之任乎?今此濫駄犯禁之事,自有主察之人。
樸弘老,少無所失。
鄭?等處置出仕,亦得其宜。
有何可避之嫌乎?請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竝命出仕。
忠淸道報恩居私婢萬之,爲其母允之之冤死,日日號哭於本府者,今已四朔。
聽其言,則上年正月初生,其母被殺於靑山居樸孝愼,而本道遷延不決,以至於二年之久。
且孝愼同生孝儉,呈狀本府,亦非一再。
彼此情狀,自此雖不可的知,殺人重獄,所當速決解冤,而遲滯不決,至於如此之久,使遠方之人,抱冤號訴,極爲駭愕。
請本道監司推考,俾令速決解冤。
」答曰:「竝依啓。
」 六月 6月1日 ○朔辛卯,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朝問安。
6月2日 ○壬辰,政院啓曰:「頃因兵曹判書申磼箚子,自上答以禦史不必遣,或可下書撫定。
禦史旣不得遣,則下書之事,不容少緩。
臣等伏聞,全義、木川、溫陽、天安、淸州、燕歧等地居民,不分士族百姓,莫不動搖驚惑於逮捕誣引之際,鳥駭魚散,闔境空虛。
目今兩麥登熟,銍刈方急,而棄在田間,無一收穫,至於向盛禾穀,絶不鋤治。
秋來無食,灼然可見。
民旣無食,何患不作?變生數月,民情之驚動,非但此數邑爲然。
連引所在,逮捕所及,疑懼避竄,無不皆然。
若不及今,思所以安集鎭定,則日後之慮,有難勝言。
臣等伏見近日推鞫之際,自上慮人多傷,則欲留已服之賊,若得眞魁,則思釋脅從之類,至於自下請刑,每下議處之敎,其德意洋溢,哀敬折獄之意,至矣盡矣。
臣等不勝感激之至,第外方遐遠民庶愚迷,聖意所在,何能盡知?請以諄懇旨意,急爲下書,曉諭兩湖,以爲撫摩安定之策,似爲宜當。
敢稟。
」〈史臣曰:「言事深得近臣之體。
」〉傳曰:「依啓。
」 6月3日 ○癸巳,憲府啓曰:「廣州居內禁衛崔元福妻裵氏、妾千今等,以其夫爲邊繼儉所殺,已爲起訟於刑曹,刑曹遷延不決,畢竟歸獄於廣州,連日號哭於本府。
臣等取考刑曹作文,則幹證人在廣州者,旣爲捉來刑訊,而托以許?之事,無端移送,使士族大獄,遲滯至此,極爲無謂。
請色郞廳推考,令本曹斯速決折。
軍資主簿高彥麒,人物昏庸,不合米麪之任。
北部主簿崔源,愚劣特甚,爲人笑侮之資。
請幷命遞差。
」答曰:「幷依啓。
」 6月5日 ○乙未,以備忘記,傳于推鞫廳曰:「朱夢龍等,以逆魁,出於和、鹹兩賊之招。
似不可不窮鞫,如何?且逆魁未得。
此事非輕。
前日囚在賊招現出中緊關之人,亦當訊問議啓。
大槪逆魁網漏,則不可謂討賊,而其痛憤極矣。
」 6月6日 ○丙申,諫院啓曰:「正言安應元,引嫌而退。
臺諫方在時推越等之中,勢難在職。
安應元,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6月7日 ○丁酉,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辭職乞歸事,上疏入啓。
答曰:「省疏,一辭一誠,予豈不諒?因召上來,旅榻荒涼,備嘗艱苦,爲卿深念。
第今國家危急存亡之秋。
是則卿亦流涕處也。
卿留則國有九鼎之勢,君子有所恃,小人不敢恣。
一直士在庭,而劉安沮其謀,其所關大矣。
非不欲遂卿高尙之志,而誠有所不忍也。
況卿立朝僅數旬,安能得展其所志?姑勉留。
今時則積霖潦,南天路斷,嶺雲千裡,鄕關杳然。
勢未易還,宜體予意。
」 ○命遣左承旨柳永詢于兩湖。
〈史臣曰:「永詢,喜事小恩,其將何以體安撫之意哉?」〉○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
伏以臣,衰朽已甚,疾病轉劇,請遞本職,至於三度,又加給由。
臣蒙被殊恩,感激驚惶。
臣病不能供職,決不可冒昧留滯,而適有逆獄之變,義不可以請去,故黽勉累月,久帶職名,犯義之罪,與日俱積。
幸而逆徒相繼而就戮,奸謀先折於未發,幾至平定,將復何虞,而衰病之臣,初不能爲有無,豈合更爲淹留,以重罪戾也?自古人君,進則恪供其職,退則屛伏田舍。
曷嘗有不供職,亦歸田之義也?進退中間,無地可據。
若處於其間,以爲自安之地,則殿下亦將以爲何等人也?臣之請遞,已非一再,殿下每加恩眷,不許遞去。
豈殿下以臣爲循例托病,以求便利故也?臣之多病,人所共知也。
風眩之疾,逐日發作,日就枯羸,與死爲隣。
臣死於都下,分義所安,固不足恨也。
然在人情理,則生行不欲死歸。
死歸豈若生還?伏願殿下憐察焉。
伏覩聖批,有曰:「不愛卿者多矣。
不惟不愛,安知或不有反爲陰擠之者乎?」古人謂:『所恃者君心耳。
』殿下念旣及此,臣復何慮焉?且臣誠小人,則人自顯斥,不須陰擠。
若非小人,被人陰擠,反爲榮幸。
豈可以此爲不自安,而必欲退去也?特以身病如前所陳,久在城中,所不堪,而其在分義,尤非所安。
此臣之縮蹙悶鬱,日甚一日,將不免更生一病,而終不能自救也。
臣嘗念人臣之於爵祿,固不可貪冒,亦不可苟辭也。
義固可仕,而必欲辭之,則是亦苟而已。
厭尊榮而樂寒苦,豈人情哉?臣以無狀一身,濫蒙恩寵,身不衰病,則何故辭爵錄而遠君父,舍玉食而飯蔬食,其爲不近人情之一村老也?以此而言,則臣之請退,實出於不得已,而煩聒天聽,冒萬死,而不知止也。
伏願殿下垂察焉。
取進止。
6月8日 ○戊戌,掌令權縉來啓曰:「美錢僉使金夢吉,爲人悖惡,親友率畜之妾,乘其夫之出外,白晝侵刼,隣近瞻聆,莫不痛憤。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
請命削去仕版。
臣等今日,摘奸典獄暑,則所繫之囚,多至七十餘人。
罪犯輕重,自本府雖不能詳知,而當此署雨,枷杻盈獄,殊爲矜愍。
請令該曹,斯速處決。
獻陵參奉南俔,爲人泛濫,曾爲募粟之任,多行麤鄙之事,貽弊列邑,湖南之人,莫不唾罵。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傳于政院曰:「以逆賊連逮,囚繫滿獄。
酷暑烝鬱,人多所傷。
況囚人乎?常加撿擧,用意救療,有罪無罪中,毋緻徑斃事,言于禁府。
」 6月9日 ○己亥,禮曹啓曰:「大禮之期不遠。
凡應行儀註,預爲磨鍊,然後庶無窘迫之患。
若其具載於《五禮儀》者,固無增損,至如親迎等行,不載於《五禮儀》者,事係重大,又無前例之可據,臣等未敢以臆意斷定。
其中可議之條,逐件拈出,開錄于後。
議大臣定奪何如?」事啓,依允。
6月10日 ○庚子,以備忘記傳曰:「成均館,今亦屠牛乎?此事平時,傳敎非一。
國法姑置勿論,首善之地,爲屠肆之窟,豈非可醜?彼儒生及其師,何不痛禁?予聞一草一木,折之不以其時,非仁。
古之人,窓前草不除。
乃反使人恣殺觳觫,日以十百,自以爲金城湯池,有司莫敢捕詰?彼牛亦含生之類耳。
其宛轉痛楚之聲,腥膻血肉之氣,徹于神聖,恬不知恥,人亦不以爲駭。
甚矣陋習之難變也!今後另加痛禁,毋使一屠手,容於其間。
肅淸泮宮事,言于成均館 6月11日 ○辛醜,以備忘記傳曰:「順和所在處,時或遣內官賜物,來言外墻撤破,予聽若不聞矣。
今聞捉緻人物,重杖將死雲。
極爲駭愕。
禁府常時不爲撿察,色郞廳罷職。
似聞毛前近處人,被打雲。
速令該司,審驗所傷輕重,推問某人因某事,被打幾何,某人捉給,某人下杖,幷詳細覆啓。
」〈史臣曰:「順和君,居倚廬,?幹宮人,是難赦之罪。
臺官以依律定罪啓之,上,減死安置于水原,中移於近京之地,愛子之心也。
至是拿杖人物,是非大段事,而有此覈啓之敎,愛民之心也。
上之愛民之心,勝於愛子之心,大哉王心!可以四三王,而六五帝也。
第惟諸王子臨海君、定遠君之作弊,罔有紀極,奪人之田、奪人之奴,寒士窮民,皆失其田民,莫敢誰何,中外騷然。
人心之怨畔如何,國脈之斲喪如何?上,不以責順和之心,移於臨海、定遠,可勝恨哉?」〉○副司直金時獻〈年少登科,出入經幄,十有餘年,眞一代名流也。
壬辰之亂,其父悌甲,死於賊鋒,以復讐別將,往在湖嶺,杖殺儒士蔡有喜,日以酒色爲事,統制使李舜臣,武夫也,而至於移書責之曰:「有復讐之名,而無復讐之實,不亦槐乎?」〉上疏。
伏以,庸劣微臣,碌碌無能,仰托聖明,濫叨淸顯,涓埃報蔑,罪戾積躬,兢慙戰慄,若無所容。
屬緣父母改葬,遷動三喪,貧窶之極,無計掩覆,蒼皇奔走,罔知攸措。
伏聞去四月二十四日,聖批量給葬需,以助襄事,至下矜惻之敎。
恩及存沒,驚惶感激,伏地涕泣。
方今物力蕩竭,雖勳宰禮葬,亦廢不擧。
臣是何人,獲霑異恩,一至此極?此實曠古所未有之事。
感深次骨,直欲隕結,而無從也。
先臣有知,亦必感位於地中矣。
義當襄事卽日,馳詣闕下,以謝天地罔極之恩,而伏聞尙州儒生,論臣以殺人,席稿私室,日竢嚴辭,稽謝天恩,至於數月之久,冞增悚仄。
臣竊念,殺人者死,邦有常憲。
臣果殺人,則雖聖明,亦不得饒臣。
何況有司,回互辭曲爲,爲臣地,蔽之以經赦一言而已乎?臣之無狀,動陷罪戾,幸賴聖上,終始曲全,而唯是迹涉辨明,故自初至今,終不敢一言自陳,但竢公議之如何矣。
今者,除臣以冬至使副使。
臣以負罪之人,不可靦然治行,又不可偃然退在。
臣之去就,實爲狼狽。
伏願聖慈,下臣司寇,令臣備供前後曲折,臣實有殺人之罪,則按律正法,以快輿憤,公私幸甚。
臣雖愚昧,粗知公義。
固當悶默屛伏,而隻緣使事迫頭,不容不自劾,幹冒嚴威。
臣無任惶恐隕越,謹昧死以聞。
○以吏曹歲抄單字,傳曰:「成渾、李海壽後勿書啓。
且李馨郁、樸明搏,似當施準期之律矣。
」〈史臣曰:「李海壽,邪毒之人也。
粵在己醜,以鄭澈之黨,乘逆賊之變,恣行胸臆,網打士林,終殺處士崔永慶。
雖古之小人,何以加此?成渾,林下士也。
以李珥、鄭澈爲友,崔永慶,亦其相知者,而當毒澈殺永慶之時,使永慶死於獄中。
厥後,上痛燭鄭澈之奸巧,快雪永慶之至冤,幷澈之黨與,而盡削其官爵。
大陽中天,邪穢莫逃其形,正謂此也。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嘉禮、賀禮時,外命婦、宗親、文武、親功臣,正二品以上及六承旨夫人,似當知委入參,但前例,幾品以上,不能記憶。
自曹更爲參酌施行。
入參數,預爲知之,然後諸事可察矣。
言于禮曹。
」 6月12日 ○壬寅,政院啓曰:「伏見禁府都事李邦榮書狀,和愁妻妾,以逃躱,不得拿去雲。
逆賊妻子,當初所當劃卽捉囚,以待朝廷處置,而遲延放過,終使失捕,極爲非矣。
請忠淸監司李用淳、天安郡守盧大河,幷推考。
」傳曰:「依啓。
」 ○平安道觀察使許頊馳啓曰:「去五月二十二日,成川地,暴雨大作,下雹如注,形如鳥卵,或似鶴卵,有角者相雜,愈時而止,所過之地,禾穀損傷。
當此夏月,變異非常雲雲。
」啓下禮曹。
「 ○以備忘記傳曰:「凡醫官,所當聚會京中,以救上下之病,而醫官金榮國、許任、樸仁苓等,皆以善鍼,鳴于一世,而任其退在鄕曲,無意招聚。
設使自上,不意有用鍼之事,如之何內醫提調等,可謂察其職乎?言于藥房。
」 6月13日 ○癸卯,禮曹啓曰:「伏見謝恩使鄭賜湖等書狀,遼東大人,以聖母徽號事,卽差鎭撫金國寵,近當發送雲。
國寵果爲發行,則中路緻遇進賀使之行,必不肯回去,凡幹接待之事,不可不預爲措置。
杜良臣前例相考,則平壤、黃州、開城府三處延慰,而物膳則不爲磨鍊,黃州以西禮單,則自本道措備,開城府,則自京備送矣。
其後,因良臣,義州、定州、安州等處,不爲迎慰,發怒之故,碧蹄又爲迎慰。
今亦依此例爲之,迎慰使接伴官及譯官一員,令吏曹、司譯院,卽爲差出發送,以此意,平安、黃海、京畿等道監司、開城府留守、義州府尹處,急速下諭宜當。
但入接之處,隻有兵曹,而李自泰今方入接,令伺候所,他可當處,速爲修理何如?」傳曰:「此平時所未曾。
但去義州而止。
大軍已撤,善爲援引舊例而塞之。
何可徒俛首於鎭撫輩之喉下耶?杜良臣之去來,奮其毒手,恣其呑噬,西土之民,至今語及,猶且氣塞。
此輩若又出來,西民索然,無復生氣,不亦哀哉。
」 ○江原道觀察使樸承宗馳啓曰:「道內江陵府,四月十九日夜下霜,禾穀盡爲枯傷。
淮陽府,四月二十日,連夜下霜,稷麥粟豆,幾盡凍傷,二十五日日沒時,西風大作,雨雹大如橡栗,小如太豆,春秋牟、瞿牟、麻菜等物,盡爲損傷。
通川、金化、平康等地,四月二十五日,雷聲自北而起,驟雨急注,雨雹交作,大如鳥卵,小如榛子,兩麥黍粟,多有枯傷。
橫城地,自五月初,凄風連吹。
襄陽、三陟、扞城等地,黃霧四塞雲雲。
」啓下禮曹。
6月14日 ○甲辰,禮曹回啓曰:「臣等就大臣齊會處,會同都監堂上商量,大禮臨迫,而有難處之事,則進定日期,固爲宜當。
依上敎,六禮進定於來月初旬內,而再期過後,次次改擇,觀勢處置何如?」傳曰:「允。
」 ○禮曹回啓曰:「議于大臣,則領相李德馨、左相金命元右相柳永慶以爲:『謄黃齎詔官,直來京城,果是亂後謬例,固不可每每仍循,而今則徽號進賀,專差使臣,已爲發送,國寵尤不當出來。
依該曹公事,咨請遼東宜當。
伏惟上裁。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是時天朝,貪風大振,賄賂公行,頃年大軍之來,諸將官,皆納銀圖差,及到我國,先事誅求,至於齎詔差官之往來,得紬子數百疋,人參百餘斤而去。
以此西路民生,疲於應接,膏血已盡,土崩之勢,在於朝夕。
可勝痛哉?將官,武夫也,差官,下賤也,不足深怪,頃日天使顧天峻,以翰林學士,奉天子命,來臨外國,公然責受銀子千餘兩,飮食器皿亦皆換銀而歸,爲外國人所唾鄙。
中原之事,可知矣。
」〉○以李好閔〈爲人輕躁,然善屬文。
〉爲弘文館大提學,權用中爲通禮院相禮,洪耆英爲司僕寺僉正,高曦爲訓鍊院僉正,元虎智爲刑曹正郞,尹趌爲刑曹正郞,黃緻誠爲成均館直講,李信元爲兵曹佐郞,柳穡爲禮曹佐郞,姜籀爲弘文館修撰,李民宬爲侍講院說書,尹讓爲承文院博士,李混爲朔州府使,文愼言爲碧團僉使,金應鍊爲北道評事,金守廉爲陽城縣監,黃益中爲陽德縣監。
6月15日 ○乙巳,諫院啓曰:「蔚珍縣令李蓊,濫率無賴之人,稱爲中房,貽弊多端,至於無名橫斂,民甚怨苦。
如此之人,不可在官,請命罷職。
裕陵圓頭軍三月料,圖爲疊受之狀,已極奸濫,色吏等,方爲推刑。
其成給關子,專在該曹,而爲色郞者,一任奸吏之舞術,以緻公文之疊出。
屍職不察之罪,不可不懲。
請戶曹色郞廳罷職。
」答曰:「竝依啓。
」 6月16日 ○丙午,諫院啓曰:「渭原,西關重地,雖在平時,必擇其人。
況今邊警可虞之時,尤不可人人而授之。
新郡守鄭耆命,爲人愚騃,加以年少不經事,不合重鎭守令。
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忠淸兵使李鳳壽,人物庸劣,自到界之日,擧措顚妄,爲列邑笑侮之資,凡所號令,專不擧行。
當此討逆之時,節度重任,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
白川郡守金穎男,政委下吏,差役不均,頃當詔使之來,徵斂過重,闔境怨咨。
請命罷職。
」答曰:「幷依啓。
」 ○備邊司回啓曰:「老土罪惡,固難容赦。
前日累次行計,欲爲正刑,而不得緻令。
今來乞降,雖其勢出於窮蹙,而天與其誅也。
假令許款,豈終誠服?他日隨時飛附,乍降乍叛之患,安保其必無?況與臥主等,不能相容,潛投茂山,以爲納款之計。
此非祖宗朝舊規,若開此路,後弊無窮,亦不可不慮也。
邊臣雖幸其來投,姑息納降,而自朝廷處置,不容但已。
所當歷數其罪,明正梟首,可以折邊上他胡反側之心,可以快會寧藩胡讎冤之心。
至於明看老、能主等,則拿送于會寧,亦數罪決杖,仍授于臥主等處,使之偕住,此乃脅從罔治之律也。
其於恩威幷示之擧,似爲得宜。
或雲:『若以爲老土從前罪惡,不可容赦,而茂山亦非納款之地,則當初邊將,數其罪而善處可也。
今者此賊之來,出於勢窮,而其言則以回心來款爲辭,邊臣不稟朝廷,已爲納降,旣降之賊,旋卽誅之,則非但有乖王者待夷之道,竊恐虜人,反以我爲失信,而邊上自此永絶納款之路。
』此誠非細慮。
令邊將,拿緻老土以下諸賊,數其罪曰:『爾等罪重,在王法當誅,但朝廷寬大,今姑涵容。
但茂山本非納款之地,爾當於會寧納款矣』,使往會寧,則似爲得體。
大槪事機情形,或有難以遙度者,而今此之擧,初非細故。
當局邊臣,亦必目覩心料,得其長策,宣傳官,有心計者一人,特令下送于本道都巡察使北兵使處,將上項兩款之議,十分商量,從長處置,俾無後悔何如?」啓依允。
6月17日 ○丁未,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上箚曰: 伏以,臣伏覩聖批,感激于中,不覺涕淚自下。
伏自惟念,臣不幸多病,累塵天聽,每煩聖批,一至於此,罪合萬死。
無狀之臣,何以得此於君父?感涕之餘,不勝竦縮之至。
臣獨何心,敢復開口,而請去也?第念身病如前所陳,自被本職之命,今旣累月,迄未謝恩,猶帶其職。
爵祿,初非養病之資,職名,豈是虛用之物也?病伏之中,尤不自安,臣之請遞,自不容已者也。
聖批有曰:「第今國家危急存亡之秋。
」是則流涕處也。
當今之時,誠使有才能如諸葛亮、龐統之流,得備驅策,亦未必遽爲輕重於危急之勢。
況臣之迂拙衰病,將不能爲有無於其間,而殿下尙靳其去,此臣之所以驚惶縮蹙,不堪當者也。
但臣病勢至此,雖蒙遞去之命,恐不能遽爾就途。
若得解職,心下小安,則僦得淸涼一室,任便調治,庶得不死矣。
伏願殿下垂憐焉。
聖批有曰:「君子有所恃,小人不敢恣。
」臣尤不勝縮蹙,而不能無惑焉。
臣聞,知臣莫如君。
孰爲君子,孰爲小人,自不逃於睿鑑之下。
若以爲有所恃,則臣本生疏偏滯,見惡於人。
冒忝臺府,前後擧劾,大失時好,獲罪於世。
殿下試以臣問之左右,問之諸大夫,問之國人,則孰不以臣爲不可也?國人皆曰不可,則殿下雖欲臣不去,亦不可得也。
況復能爲君子所恃乎?竊見欺負之徒,循私蔑公,咫尺天顔,電明雷威,而猶復恣行胸臆,無所顧忌,庸焉有一孤蹤,而不敢恣也?雖有汲黯之好直,史鰌之如矢,其於世道,未必有涓埃之補。
況臣之駑弱,病退將去,隻待死日,而爲所恃於君子,使小人而不敢恣,恐必無是理也。
在一城中,尙如此。
況能阻隔於淮南千裡之外,如聖批所雲乎?此臣之尤所縮蹙,而不能自安者也。
臣病不能一一條陳,姑就聖批而略陳焉。
伏願殿下,察臣悶迫之情,亟命遞職,以安衰病之分,以全垂死之命焉。
抑臣嘗見宋臣魏了翁、江萬裡等諸人,或請罷而去,或乞骸而退。
被勉留,泣拜而出者有之,引古事,陳疏而行者有之。
當是時,元兵侵軼,了無寧歲,而此數人者,亦皆懷抱才器,身係安危,猶自力請而去,不復更留。
豈不以仕止之義,誠有不得已者,而必待國家大平而後去,則終無可去之日故也?今國家,進無以戰,退無以守。
和之不可,古可鑑,今可驗,而潢池弄兵,亦復相踵,則殿下所憂危急存亡者,此也。
然南北尙無壓境之寇,謀逆之徒,旋就勦滅,而臣之衰病無用,初不係時勢之輕重,則臣今日之義,決不可不退。
虛帶本職,名涉犯義,則恐亦不得不遞也。
大抵士生於世,可仕而不仕,終廢君臣之義者,固爲無義,當去而不去,耽戀君父之寵者,尤爲無義。
殿下不棄素朽之身,謬加收用,曷嘗欲使臣終陷於無義之地也?臣前後請遞,非一非再,而久未蒙許遞之命,狼狽悶鬱,自不知言之涉於濫也。
伏願殿下裁察焉。
取進止。
傳曰:「省箚。
久不見卿,如對面語。
卿志欲退去,如水必東,未必不由於予慙負卿。
雖然,非敢強拂卿意,有如束縛之爲,反傷事體。
隻以當初徵召于山林之下,本欲用卿,期有以肅振朝綱,丕變人心。
卿亦飜然而起,立朝僅旬月,適緣事勢,未能得展所抱,豈非不幸?今若浩然而歸,在卿進退,固爲綽綽然有餘裕矣,奈予缺然何哉?宜姑俟之。
予必處之。
」 6月18日 ○戊申,領議政李德馨上箚。
略曰: 伏以,臣素器譾薄,望實素淺,驟膺重任,必速顚覆。
受命以來,憂懼日甚,庶竭駑鈍,隨事自効,而愚戇任性,坐緻人議,區區願忠,盡爲謗囮。
名器漸輕,疾病又緊,乞免累狀,恭俟遞音,溫綸旋下,逆獄繼起,狼狽出謝,未遑他念。
但朝廷之輕重,廟算之得失,時事之鎭靜,係於相臣,而臣則以才以德以年望,俱不近矣。
乃以不近之資,尙冒匪據之地,心焦髮白,徒取衆議,以至軍國密議,爲外人所不知者,亦且訾詆不足,而顯數之,顯數之不足,而疏斥之。
臣雖欲貪戀謬眷,奈辱朝廷何,奈汚名器何,奈累聖明何?伏乞聖慈,矜臣情事,亟遞本職,一以尊體面,一以安愚分,則臣奔走於諸大夫之後,不敢以不在其位,而有所少懈,赴湯蹈火,皆臣他日圖報之所矣。
臣不勝惶恐懇迫之至。
答曰:「省箚。
卿爲國盡誠,予所素知。
金??之疏,本不足與辨,卿宜安心勿辭。
且因一不關之說,何以論及於朝廷之事乎?似有所指歟?予未解曲折,卿宜更加盡心勉輔。
」 6月19日 ○己酉,諫院〈正言宋錫慶、大司諫樸弘老司諫鄭?、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啓曰:「國之大事,大祀、四時之享。
必前期蔔日,啓稟乃行,故以重其事也:今此秋享,旣蔔其吉,而因大昏之禮,遽爾進定,顚倒苟且,莫此爲甚。
昏禮進退,豈無其日,而敢以已蔔之享日,卒然輕改乎?請令有司,更議定奪,以正典禮。
」答曰:「依啓。
」 ○弘文館啓曰:「以禮曹啓辭,冊妃儀,考見《文獻通考》,《開元禮》、皇帝納後儀,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朔、命使、奉迎、同牢等禮,其下有皇帝臨軒,冊命皇後之儀。
此則與《五禮儀》所載,六禮後冊妃之文,大略相近。
以此觀之,六禮中冊妃,似是先行冊禮於妃氏第也。
六禮後冊妃,似是升位授冊之大禮也。
兩件儀節,似有次第矣。
但《文獻通考》納後儀,蔔日告圓丘、方澤、告廟雲者,與其下冊命皇後儀註,蔔日告圓丘、方澤、太廟相同。
《五禮儀》納妃條,前期擇日,告社稷、宗廟,又與冊妃條,前期擇吉,告社稷、宗廟相同。
且《文獻通考》,皇後受冊後,受群臣賀,皇後表時,會群臣,會外命婦,廟見等禮,幷如納後儀。
《五禮儀》冊妃條,受冊禮畢後,百官朝賀,會百官,會命婦等禮,又如納妃條末端之儀。
若六禮旣完之後,再有冊妃之禮,則前後儀節,節節相同,一禮疊行,似爲可疑。
且《大明會典》天子納後儀,隻有六禮等儀,皇後冊立儀,則載於別編,而其中有制曰:『冊妃某氏爲皇後』雲此。
則似非六禮後冊妃之文。
推此以觀,《五禮儀》冊妃一條,亦恐是別樣儀矣。
此外古禮,更無明據,臣等矇學,不敢以臆見,妄陳大禮。
敢啓。
」傳曰:「知。
言于禮曹。
」 6月20日 ○庚戌,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
上箚曰: 伏以,臣嘗見古人乞退也,疏有七上、十三上,至於數十上者,而臣今日之勢,不得不去,如前所陳,故冒萬死煩瀆,伏見聖批,反覆深切,至於此極,掩抑流涕,終夜不寐,不知所以爲計也。
獨念,臣自被殿下,待予許退,歸未晩之命,還伏都下,又復數月。
特以逆變之故。
不敢請,不獨帶職犯義,不安於心而已,狼狽之勢,日甚一日,如在百尺竿頭,分外難開。
白且惟,臣子之事君父也,不以從君父之命爲貴,而必以君父之心爲心,然後方盡忠孝之道,故大杖而走,孝在其中,矯制而行,忠亦在其中。
若區區唯命之從,不復心君父之心,是不知道者也。
今臣之事勢,有不足塵瀆君父之聽,而實有決不能引日以留,人所共知也。
此臣不得不心君父之心,以傷殿下之意爲貴也。
且聖批有曰:「宜姑俟之,予必處之矣。
」此臣尤所驚惶,不敢更留者也。
未知殿下,將何以處臣也?若使臣更爲濡滯,則非獨臣有所未安,人將謂臣何如?臣帶職都下,不爲不久,今復如此,則其如識者非議何?非徒識者非議,殿下亦未必不與其留而疑其心。
殿下召此老醜之身,而終何觀也?此臣尤不得不心殿下之心,成殿下之美也。
伏願殿下諒察焉。
抑衰病之臣,今出國門,決不得再見君父,自不禁馬廷鸞之淚,而不能無一言以爲替身之獻也。
蓋正心窒慾、求賢育材,宋臣程灝所以告於君父者也。
君子與小人處,其勢必不勝。
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構煽,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肆毒於善良。
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富弼之所以告其君者也。
此乃修己任人之術,爲治之道,不可他求。
臣請復以告殿下,又擧前日所陳,愛國如愛身,養心如養身之說以申之。
伏願殿下,念玆在玆,終始不息,則古人不雲言行,道亦行乎?如此,則臣庶得報殿下眷遇之恩,而退猶不退,死亦瞑目矣。
伏願殿下垂念焉。
答曰:「省箚,卿雖退去,必須予許,退處得其當,然後從容而去,亦何晩也?何必汲汲,有若不俟終日然?卿宜體予至意。
且所陳之言,誠格言矣。
當爲卿體念。
」 6月21日 ○辛亥,禮曹啓曰:「上年皇太子婚禮儀註內,禮部具題,欽天監擇納采問名,萬曆三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卯時,納吉、納徵。
告期、冊封,二月初八日卯時雲。
以此爲例,推擇以入矣。
敢啓。
」傳曰:「然則不妨,更考《大明會典》以啓。
」 ○禮曹啓曰:「竊考《大明會典》皇帝納後儀,一曰納采問名禮物。
二曰納吉、納徵、告期,前一日所司,設制案。
節案雲。
又雲納吉、納徵、告期,禮物雖不言,一日之內,兼行數禮,而納吉、納徵、告期三禮,書之一行,則其不必區分擇日,似無疑矣。
敢啓。
」傳曰:「此與儀註,欽天監所擇,分行於二日之語相同。
但其儀註入事。
」 ○禮曹啓曰:「臣等將弘文館前後博考古禮及本曹前後啓辭,就議于大臣齊會處,則皆以爲,前日已盡啓達,本曹將《五禮儀》及《大明會典》納後儀,合巹後第三日謝恩,第四日進賀等條件,自本曹酌宜處之爲當雲。
以弘文館博考古禮觀之,六禮旣畢之後,再有冊妃之禮,則前後儀節,節節相同,一禮疊行,似有可疑雲。
臣等固亦以此爲疑,但六禮中冊妃,隻行於妃氏第。
妃氏受冊之後,未有他儀,及至同牢日,王妃受百官賀。
殿下會百官,王妃受內外朝會,唯樂備而不作,至於六禮下冊妃之日,王妃有謝箋。
百官朝賀,具朝服進箋。
殿下會百官,王妃會命婦,皆用樂。
三件儀節雖同,而亦不可謂一禮,而疊行也明矣,今於六禮旣畢之後,若不復講行冊妃一儀,則《大明會典》所載合巹後謝恩、受賀二儀,似無可行之日。
大臣令臣等,參考《五禮儀》及《大明會典》者,其意蓋在於此。
自下未敢擅斷,敢稟。
臣等已請更考寧邊《謄錄》,至遣史官,而開史庫吉日,以今月二十五日啓下。
大禮進定,必未及査考馳來,極爲悶慮。
敢啓。
」傳曰:「本曹如是緻疑,足見愼重大禮之意。
但予意,則必不然矣。
今但依納妃條六禮儀及中廟朝丁醜年已謄來前例行之,以待更爲謄書之來可矣。
設或六禮後,有冊妃之擧,不必親迎,翌日行之。
謄書來到之間,雖退行,亦無不可。
然必無是理矣。
」 ○禮曹啓曰:「以六禮冊妃陳賀定奪事,臣等竊考中廟朝丁醜年已謄來前例,有雲:『六月甲子,行納采禮,丙寅行納徵禮,己卯行告期禮,癸巳,上具冕服,親迎王妃於太平館,甲午,王妃禦宣政殿,受內外命婦賀,百官陳賀于仁政殿庭內。
丙申,用權停例,頒敎赦。
』今者遵依上敎,照此例施行,則六禮後,合有頒敎之儀。
《五禮儀》,有賀儀註,親行大祀及凡有大慶祥瑞、出師勝捷皆賀。
若因賀頒敎,則山呼四拜後,頒敎,四禮畢雲。
丁醜年間前例,所謂頒敎雲者,卽此儀也。
六禮旣畢,母臨一國,是爲大慶。
雖不再拜,冊妃之儀,陳賀一節,誠不可廢。
大禮進定日期,寧邊史庫,今日當開。
査考前例,及期馳來,終不可必,設使及期馳來,果有可據前例,亦未可朞。
等待遲延,蹉過時日,陳賀一節,未卽講行於六禮旣畢之後,則實爲未安。
親迎後一二日內,陳賀宜當。
考諸《大明會典》,則合巹後第三日,皇後謝恩,第四日受賀雲。
以此觀之,謝恩後一節,當在於陳賀之前,而《五禮儀》無此儀,隻於六禮後冊妃儀,有禮曹具謝箋,王妃受箋函,以授尙宮等語。
似此一節,放過未安。
更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陳賀則有前例,當爲之矣,謝恩一節,《五禮儀》無有,何必爲之?」傳于政院曰:「李希儉,前爲守陵官,大祥賞格前例,李睟光似當知之。
問啓。
」傳于政院曰:「忠勳都事鄭應召,前爲康陵參奉矣。
陵上下人賞格,可以知之。
牌招問啓。
」傳于政院曰:「前日外命婦入之事,言之矣。
應入之人數,知之然後,自內有措置之事。
幾人入之乎?言于禮曹以啓。
」 ○吏批啓曰:「嘉禮納采日迫。
金悌男,領敦寧下批矣。
」傳曰:「知道。
」 ○以金悌男爲領敦寧府事,李元翼爲判中樞府事,尹承勳爲知中樞府事,李好閔爲僉知中樞府事,金玏爲僉知中樞府事,柳夢寅〈善掇文。
〉爲弘文館典翰,李愖爲弘文館校理,元虎智爲兵曹正郞,金興國爲刑曹正郞,蘇光震爲刑曹佐郞,林??爲工曹佐郞,李光胤爲戶曹佐郞,鄭岦爲奉敎,李善復爲弘文館著作,閔德男爲待敎,丁好善爲弘文館正字,沈光世爲藝文館撿閱,金應瑞爲忠淸兵使,沈克明爲吉州牧使。
6月22日 ○壬子,朝,王世子問安。
○大提學李好閔啓曰:「臣之於詞學,素無宿功,放冊又過十餘年。
此非臣虛讓,儕流間所共知。
愛臣者,多責臣絶學。
臣無他事業,非故爲是絶之,多經憂患,精思耗喪,凡觀文字,其心會而樂之者,大不如前,且復掩卷輒忘,觀了一書,都無一事。
自知無奈進功,隻自歎咜。
凡爲文者,數日抛棄,其鋒澁,其源涸。
古人所謂三日不談道,舌本強者,非誣語也。
況臣廢業,至於十餘年之久乎?朝廷之前後收臣,率用文字,而臣自顧其實如此,不容竊吹詞垣。
至如文衡之任,則擧一世士子,爲其門徒,問字質疑,鑑裁好尙,以定趨向,不可但循才華,以誤??柄。
苟非老師宿儒,德望茂著者,其何能導率一世,以正士趨?此則又非如臣者,所可依俙與論。
用人一失其當,則名器遂輕,責任不效。
臣非敢爲非據懼,實爲國體慮。
況今才調萬賢於臣,而懋學不怠者有之,豈容舍此而與臣,徒使臣日增狼狽?臣於昨年,伏承恩旨,戒勿虛讓。
臣感激怔營,不敢失墜,臣實可堪,何敢浪循故事,以重罪戾?臣分過災生,賤疾適作,稽謝恩命,又至此之久,尤不勝惶恐。
伏乞聖慈,諒臣肝肺,將臣新授文衡職名,亟命鐫改,以便公私。
」傳曰:「可合,勿辭。
」 ○工曹啓曰:「四月二十五日。
持平姜籀所啓,其人除役,民頗苦之,下該司回啓,傳敎矣。
亂後鄕吏,死亡殆盡,各官其人之價希,不得已分定於民,民甚苦之。
各道之巨弊,無過於此者。
經筵官之所啓,誠以此也。
今後則雖不得使鄕吏,如平時獨當,令各道觀察使,考各邑鄕吏多少,鄕吏稍完處,則使鄕吏應之,而其不盡應者,令民結補添竝應,似爲宜當。
各邑鄕吏田結若幹,民間田結若幹,通融計出,或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鄕吏答應,而其餘,令民結補應,一一開坐啓聞,收布之際,升數不可以過細者捧之,別定差使員,上納于繕工監、司宰監,請監察眼同捧上分給,則庶可少除亂後偏苦之弊何如?」傳曰:「允。
」 6月23日 ○癸醜,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大司憲李光庭、執義姜籤、掌令洪湜、權縉〉「東萊府使李侃,人物輕妄,曾爲慶尙左水使時,處事顚錯,爲人笑侮。
本府以賊路要衝之地,殘破特甚。
撫禦之策,決非此人所堪。
請命遞差,其代十分擇差。
延日縣監金鳳祉,人物庸雜。
邊地稍完之邑,不可壞諸此手。
請命遞差。
」答曰:「竝依啓。
」 6月24日 ○甲寅,朝,王世子問安。
○弘文館啓曰:「以禮曹啓辭,親迎,旣不載於《五禮儀》,又無謄錄之可據,參考《大明會典》皇太子親迎儀,無奠雁後拜禮一節,王世子親迎儀,有奠雁後再拜一節。
今從皇太子儀磨鍊、此本下諸弘文館校考刪定,然後用之事,允下矣。
臣等。
考見《文獻通考》。
《開元禮》,皇太子親迎儀,皇太子升進,當房戶前,北面跪奠雁,俛伏興再拜降出。
又《杜氏通典》皇太子納妃儀,皇太子親迎,升進當房戶前,北面跪奠雁,俛伏興拜降出。
然則皇太子親迎,亦有拜禮矣。
且《家禮》奠雁註,問:『北面而拜,主人則答拜何也?』朱子曰:『乃爲奠雁而拜。
』以此觀之,奠雁後拜,似是應行之禮也。
然莫大之禮,臣等不敢輕議。
令禮官參酌施行何如?敢啓。
」傳曰:「允。
」 ○吏曹回啓曰:「趙挺以有名望宰臣,方在政曹,而遽從其願,以補外任,似非輕外重內之意,而觀其疏辭,母年已過八十,事親日短。
揆諸情理,果爲切迫。
孝理之治,所當許便奉養,自下擅便爲難,上裁施行何如?」傳曰:「勿施。
」 6月25日 ○乙卯,諫院啓曰:「討賊之義,至嚴,苟涉賊類,自有訊鞫之地。
虛實輕重之間,固非外方所敢先自下手。
今此賊黨,多在湖西,至於逮捕之徒,不聞朝廷,擅加酷刑,未及酬情,徑斃者甚多。
所聞極已駭愕。
沔川賊人尹希孝等,捕捉狀啓內,有曰:『不下一杖雲,而腳膝淫刑之狀,昭著於庭鞫之時。
其瞞報之罪,不可不徵。
忠淸監司李用淳,請命推考。
海南,名雖爲縣,物衆地大,又多土豪。
介在兩營之間,素稱難治之邑。
近以守宰數易,已極殘破無形。
若仍循付之武夫之手,決無蘇復之路。
新縣監閔沆,請命遞差,以有名望文官,可以憚壓者,十分擇遣。
」答曰:「竝依啓。
」 ○憲府啓曰:「興德縣監尹吉元,性本庸孱,自到任以後,屍居其職,吏緣爲奸,民不堪命。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本縣以十室之邑,經變以來,蕩敗尤甚。
苟非慈祥愷悌之人,蘇復無期。
文官中極擇以遣。
月串僉使樸宰,人物庸劣,年且衰老。
畿輔防海之任,決非此人所堪。
請命遞差。
典獄參奉尹鵬,爲人麤鄙,不合刑獄之官。
請命遞差。
」答曰:「竝依啓。
」 ○成均館啓曰:「聖廟重建之事,曾已啓達矣。
卽今大成殿工役垂完,來七月望時及念間,則可以奉安矣。
奉安儀註,令該曹磨鍊,吉日亦令推擇,祭官、祭文、祭物,幷爲各該司知委施行,殿內該設補陳等具,幷令該曹,及時排設,以重聖廟,以新觀瞻何如?」傳曰:「允。
」 ○觀象監啓曰:「平時證考使,差遣胎峯可當處看審,分三等置簿,元子、元孫則一等,大君、公主則二等,王子、翁主則三等胎峯抄啓受點,藏胎前例,而亂離以後,置簿閪失,諸阿隻氏未藏胎,非止一二。
不久有藏胎之命,則無憑可考,極爲悶慮。
證考使雖未可差遣,而令各道都事,率本監地理學官員,胎峯可合處,預爲看審等第,啓下置簿,臨時啓用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 6月26日 ○丙辰,朝,王世子問安後,詣孝敬殿。
明日,乃再期也。
6月27日 ○丁巳,朝,王世子,自孝敬殿還宮後,問安。
懿仁王後大祥。
○大臣、二品以上、六曹堂上、政院、玉堂藝文館、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裕陵守陵官工曹參判尹泂,加資,內廐馬鞍具一匹。
外居奴婢幷六口、田畓幷五十結,侍陵官行尙弧李德章加資,內廐馬鞍具一匹、外居奴婢幷四口、田畓幷三十結,參奉成履厚、崔嵂,各加資,資窮者代加,各兒馬一匹,竝六品遷轉,忠義衛尹遊加資,資窮者,則代加,兒馬一匹。
東班敍用,進止內官樸尙賢、宋廷民,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兒馬一匹,奠禮書吏,去官後,丞、書題中除授,飯監、守僕、各色掌、木麥匠圓頭、首奴,限己身免役,守侍陵官房直,限三年免役。
孝敬殿入番宗親箕城君俔、順寧君景儉、西興君鶴齡、花寧都正玉命、唐城都正孝一、坡原守應,各加一資,都薛裡金秀源、金仁俊,各加一資,參奉李仁民、樸穎,竝直長除授,薛裡樸敬立、崔大淸,各熟馬一匹,酒房宋彥連、金大振,各半熟馬一匹,忠義衛李誠元、李時民、沈澱,竝東班敍用,進止內官安貞吉、樸義臣、金孝謇、鄭景淸,各兒馬一匹,飯監、別監、守僕、各色匠,限三年免役,各色掌金應善,限二年免役,飯監則飯監除授,別監則司鑰除授,書吏諸員,則丞除授。
」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以爲:『王妃金寶,此果流傳之寶也,則正位之後,受賀之日,陳設寶案爲當。
』雲。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