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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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醜)三十四年大明萬曆二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子,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遣侍講院兼輔德吳百齡問安,答曰:「平安。

    」 ○卯時,上行望闕禮。

     ○以仁順王後忌晨齋戒,上不受朝賀。

     ○政院、玉堂、藝文館問安,傳曰:「知道。

    」 ○大臣、東西班二品以上、兩司、六曹堂上問安,答曰:「知道。

    」 ○行判中樞府事兼四道都體察使李德馨啓曰:「南方之事,亂來蕩然,春汛又迫,堤防一空。

    脫有不虞,將坐見土崩。

    況乎軍民之政,淆亂未正,征徭備禦,掣肘相戾。

    無論其他,卽今舟師,則擧國以存亡爲議者。

    往年臣在湖南狀啓者,爲一張虛紙,去春李恒福下去,而陳箚者,又爲一張虛紙,李元翼下去之後,各道方伯,亦以此往返數三,尙未完,泯泯悠悠,消遣歲月。

    至於陸兵設險之事,則自慶州、蔚山之境及全羅左界,千裡杳然無人迹。

    此時雖使望服一時,才周庶務者,開府而規畫,尙患着手之無地。

    以臣之劣,謬蒙重寄,其能往副簡命,而有所爲乎?臣於丁酉,參島山之役,戊戌參倭橋之役,年前又遍歷全羅沿海之地。

    雖無所揣摩之智,而目見其事勢,則亦不可謂之不慣矣,種種益知其難。

    今承乏而忝任,是爲大懼。

    反覆思商,不勝悶迫。

    且臣下去,則當直到慶尙道邊上,以察防範形止。

    副使韓孝純,亦已病遞,須得詳知本道事情者,補其不逮,庶有所益。

    請大護軍韓浚謙,副使稱號,一行何如?」答曰:「依啓。

    」 ○政院〈行都承旨尹暾、左承旨金尙容、右承旨金時獻、右副承旨尹暉、同副承旨尹安性。

    〉啓曰:「懿仁王後誌石,因摠護使啓辭,今當付標改刻,而外議以爲:『啓辭之外,又有不可不改之處雲。

    』製進之員,今在外方,請令大提學,議大臣勘定,俾無未盡之意。

    」傳曰:「允。

    」 1月2日 ○辛醜,仁順王後沈氏忌晨。

     ○王世子遣說書洪命元問安,答曰:「平安。

    」 ○經理萬世德咨文曰:「據委官州判林萬琦、備禦楊喬林雲雲,每見孔子神位,俱係大成至聖文宣王字樣。

    夫薄王稱,而尊師號者,我祖宗尊崇不易之制,隆師道而遵時制者,尤天下共守王章之義也。

    朝鮮藩邦,禮樂衣冠,悉稟王制,而獨此未行改正,殊屬缺典。

    此雖一字相沿之誤,而所係非細故也。

    伏乞咨行該國,將此各處文廟牌位王字,改正師字。

    又據沈思賢等雲雲,朝鮮文廟孔子神位,皆係大成至聖文宣王字樣,已經呈稟外査得,國家有建啓聖公祠,蓋推其所出,兩廡七十二賢,因師及弟,祀典斯周。

    近蒙皇上,俯採群議,又將胡、陳、王、薛四賢,準令從仕,無論屬國,俱宜遵守。

    今査該國文廟,有周、程、張、朱,而無七十二賢,該國,則以薛聰、崔緻遠、安珦、鄭夢周四人配享。

    或該國儒臣,無容別議,第啓聖公祠,與七十二賢,倂後之從仕者,俱未建付,均屬缺典。

    伏乞竝咨該國,一體遵行等因到院。

    據此看得,先師孔子,爲萬古綱常之宗主,有一定至尊之名號,與夫一切衆賢,享祀大典,皆有成規,毋容謬易者。

    該國久習文風,尊崇先賢,固無間於天朝,而其中。

    有應改應增者,相應釐正,以崇祀典。

    貴國將此前項孔聖名號及啓聖公祀典,七十二賢名位,俱照天朝制度改正,則庶祀典隆,而文化益弘矣。

    」 1月3日 ○壬寅,王世子遣侍講院兼司書樸東說問安,答曰:「知道。

    」 ○備邊司,以訓鍊都監大將差出事,回啓曰:「此外,臣等亦未知可合之人。

    令都監,更議施行何如?」傳曰:「予意,李慶濬不可不起復。

    非但都監也,安知今年,不有賊變?慶濬預爲起復,似不可已。

    議啓。

    」 ○戶曹啓曰:「今年正月爲始頒祿事,已爲啓下矣。

    若專給小米,則不久小米先缺。

    京倉時遺在大米,約有五千餘石。

    解氷之後,漕運上來,則或可繼之。

    春等頒祿時,大米從略參給。

    何如?」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義州民人等,聞諸道各出布物,以助國葬時需用,收合綿布一百匹,冀得上達,願納該司。

    其遠來之誠,亦足可尙。

    首倡人等,依平壤人例,量宜論賞何如?」傳曰:「允。

    」 ○右承旨金時獻啓曰:「杜副使〈潛〉差人詹子明下人及譯官來言,逃唐兵二十餘名,隱接于會賢坊近處,子明進去捕捉,反被歐打北走,逐至于貞陵洞,子明又被刃傷,頭上血流。

    李委官〈承寵〉亦往見,以爲此輩,方隱接於東大門內外者,幾五十餘人。

    事勢如此,吾亦無如之何。

    儞國雖欲捕捉,徒傷人物,無可奈何雲。

    伏聞此是經理標下軍及孫中軍管家,到遼東受餉銀逃來者雲。

    此非細事也。

    急令備邊司議處,詹子明亦令該司救療,何如?」傳曰:「允。

    前日令左右捕盜廳及該司,捕捉逃兵矣。

    如是橫行,而何不捕捉乎?察啓。

    」 ○同副承旨尹安性啓曰:「經理逃兵二十餘名,乘馬帶弓箭劍橫行,捕得唐兵二名,結縛亂打,李委官亦艱避走雲。

    幸或爲意外之事,令兵曹,各門守門將,各別嚴飭把守何如?」傳曰:「允。

    」 ○尹安性啓曰:「逃唐兵等,結縛李委官,往典獄署,又打破獄門,奪去囚禁逃兵雲。

    兵曹郞廳來言,典獄署,不但囚唐逃兵,死囚亦有之,不無逃躱之理。

    雖使左右捕盜廳防守,而以疲殘之卒,勢難爲之,訓鍊都監軍人,欲爲出用雲。

    」傳曰:「允。

    」 ○尹安性啓曰:「葉都司〈靖國〉家丁來言,卽者逃兵等,結縛李委官、葛委官,〈時芳〉捉去東大門,欲殺之,願速救之雲。

    訓鍊都監軍人,雖許出用,若使兵曹,爲公事聚之,則似緩。

    請出標信傳令何如?」傳曰:「允。

    」 ○傳于尹安性曰:「逃唐兵,夜半盡捕則已矣,若不盡捕,則不無逃走之弊。

    分付于兵曹,都城門,限捕捉間勿開,宮城門,亦加定某樣人,嚴禁出入,宣傳官亦合番,專數捕捉間,入直闕內,若有加入直之人,加入之,各別戒嚴。

    」 ○尹安性啓曰:「自院中,定譯官宋業男探問,則卽者業男來言,葛委官則艱得走脫,李委官則諸逃兵,結縛往東大門外關王廟內,韓守備斌處,騎逃兵二十餘名圍立,又與若幹人,明火相應,韓守備開諭諸逃兵,一邊使家丁,邀請葉都司,相和以解。

    業男遇葉都司於東大門內,則葉曰:『俺欲饋酒以解之。

    爾國若聚軍以臨之,則李委官必逢其害。

    待解縳後,處之爲當。

    』雲。

    」傳曰:「逃兵雖出門外,旣聚之軍,不可輕易罷陣,待明日有罷陣之命,然後罷陣。

    」 ○判敦寧府事宋賛上箚。

    其略曰: 今者,特賜米太兼鹽、綿布、聯紬,而乾豬、乾魚,亦非一種。

    需雲接地,淸醞列壺,恩光稠疊,空垂感淚。

    其何以結草,期報洪造之萬一哉?老臣冀聞恢復之政,而祖宗憲章,頃因兵亂,盡變於權宜,苟且因仍之病,隨時亦痼矣。

    臣竊憫焉。

    唐、虞雖不能變化朱、均氣拘私蔽之深,而不使朱、均至於病民,故後世無間焉。

    想必防閉嚴密,不得病民也。

    伏惟省察。

    〈時,不獨順和君,貽害於水原之民,諸王子奪人臧獲,作弊多端,故箚中及之。

    〉 答曰:「省箚。

    卿壽考體康,良用嘉焉。

    所陳嘉謨,當爲省念。

    」 ○慶尙道觀察使金信元馳啓曰:「聞慶下吏文狀曰:『今月十二日,唐逃兵朱林等六名,持弓矢槍劍到縣,設捕之際,逃兵先自知機,揮劍發矢,軍人潰散,而戶長頭骨破碎,今明日將死,縣監則兩臂,幾於折骨,頭顱逢刃,不省人事』雲。

    」 ○戶曹啓曰:「以司圃署啓辭,傳曰:『亂後桑田,某某司折受乎?察啓事』傳敎矣。

    丙申二月間,備邊司入啓,除奉常寺、司圃署、濟用監,園頭菜田外陳地,許令近處人耕種,官分其半,以爲舟師糧餉,此是桑田折受之始。

    厥後屯田都監,二年屯田,而此外本曹,因內資寺牒呈,桑田六日耕,議于備邊司折給矣。

    」傳曰:「凡事,若有其本來之分,分不可越。

    聞栗島,元屬尙方桑田。

    蠶桑,王政之始,豈不重哉?迨其亂無法紀,諸司棄時,四起覬覦,爭逞折受,有無栗島之心焉。

    一開之端,其流如此。

    及今若不沒其數而盡陳之,他日諸人,以其所受,若固有之,必不肯爲閑田而退。

    當初折受之時,尙衣院拱手,爲其所攘,默無一言,亦不可謂守其職。

    此意,言于戶曹。

    尙衣院,處之。

    」 1月4日 ○癸卯,王世子遣侍講院兼司書樸東說問安,答曰:「知道。

    」 ○兵曹啓曰:「卽刻唐人二名,越東大門城入來,訓鍊都監伏兵捉來,則乃稱李委官家丁,持文書二度,其一送兵曹,其一入啓之辭也。

    觀其語意,則李委官尙不解縛。

    我國輕先動兵,則恐其見害,故有此通文也。

    但委官,方在拘攣之中,急遽之間,必不能從容成書,又踏印信。

    此必逃兵,?令委官,作此文書,以爲自脫之計也。

    解放之前,登時勦捕,則勢似有礙。

    依備邊司啓辭,有智慮譯官二人,留東大門出送,以兵曹意回報開諭,解釋委官,一邊哨軍百餘名,留水口門出送,隱伏前路,跟尋去向,觀勢捕捉何如?」傳曰:「依啓。

    但以如此言之之故,若緩兵機,則不可爲也。

    若然則正墜其術中,一邊遣能言譯官言之曰:『王京兵馬,瀰滿於東大門、京畿各處,伏兵亦多有之,汝等殺李委官,而安往?國王如此爲之者,爲天朝之人而爲之,事速放送之,則國王卽當罷兵雲雲』之意,開諭,量其開諭之機,抄兵登東大門城上,揚旗皷噪,而示威。

    」 ○備邊司,以秘密啓曰:「數十光棍,白晝奮臂,城中大驚。

    似此氣象,亦甚可虞。

    此等逃兵,旣知我國門禁不嚴,出入自如,打破獄門,縛取天將,若蹈無人之地。

    旣往之變,姑置不論,而萬一又入城中,再肆猖獗,則以平時守門之規,決無呵禁之理。

    令兵曹,申嚴門禁,別爲規畫,姑限近日措捕間,常如軍門,以備不虞。

    且城外散漫之兵,旣已如此,近日逃兵之散處城中,不爲不多,人皆見而所不敢一一捕告者,專由承寵假委官之名,每一捕告,受贈輒放,我國之人,徒勞措捕,而旋捕旋放,終無除盡之理。

    不惟此也,所捕盜兵若曰:『就捕之時,佩銀子,盡爲鮮人所奪雲,則幷徵其銀子於所捕之官,故捕盜軍官,各處守令,雖有國法,知而不捕,任其散漫。

    若守此規,則疆場之內,終無乾淨之日,而或相嘯聚繁滋,則其所貽害者,未必不有大於此者。

    今承寵就縛,假令乞命而脫來,其勢必難以號令於逃兵。

    其爲可憂,有甚於前日。

    趁此機會,申飭左右捕盜大將,先嚴四大門禁,使無籍唐兵,不得任意出入,多發軍官,密尋天兵住接處,其無票文,不係官籍,行止可疑者,一一捕捉,急先解送佟〈起風〉遊擊處,使城中先爲寧靜,以鎭人心,且詳具今日逃兵作挐之由,密移諸道,凡守令,例視逃兵行過走作,不卽登時勦捕者,一一聞見重治,甚者依軍令決罰,或拿鞫定罪何如?」傳曰:「允。

    」 ○同副承旨尹安性啓曰:「典獄署官員來言:『左右捕盜部將,時方捕捉逃唐兵,已囚之數,多至二十餘名雲。

    』此輩自知其罪,若起必死之心,則不無脫獄之弊。

    令兵曹多定軍士,以武官勤檢之人,帶領晝夜防護,以備意外之虞何如?」傳曰:「允。

    」 ○備邊司,以秘密啓曰:「監捕盜名者,及爲逃兵所縛,此在天朝,亦非細故也。

    萬一李承寵等,匿其實情,姑擧他事,瞞報天朝,以咎我國,則意外之虞,亦不可不慮,而天朝之人,情態莫測,在我之道,似當先事具由,急急移咨于經理,使之預知實情,似爲宜當。

    」傳曰:「允。

    」 ○兵曹啓曰:「昨日出送,都監哨軍梁蟲介、申一男等,開諭逃兵,其中魁首一名,欲陳事情自來,故備邊司方推招矣。

    梁蟲介等言曰:『騎兵隻四名,步兵僅二十餘,皆持杖,而持弓矢者,亦帶無鏃之矢。

    此逃兵等,似爲不關,而隻以李委官結縛,獄門打破之故,都城驚動起兵矣。

    訓鍊都監,則常時有操鍊之規,故昨日吹角,六百餘名,卽時聚會結陣。

    一運,則時禦所扈衛次,南別宮前結陣,一運,則東宮侍衛次定送,一運,則邊良傑率領,砲樓前結陣,又除出精軍二十餘名,與捕盜軍士七十名合勢,出東小門鼓巖近處,埋伏把截,東大門,則李純臣率手下兵把守。

    又聞邊良傑傳令使金友皐,率徃十裡男丁出陣,又令宗室鶴林君,調香徒軍結陣雲。

    大槪諸處軍數,所見單弱,有同兒戲,而逃兵之數,不滿三十名,則進兵勦捕,似不甚難,而第李承寵,方在於賊中,故不得縱兵矣。

    京中武士,不爲不多,而宣傳官。

    武勇衛,皆聚集,他餘閑散,則無團束之規,故募來者,未滿十餘人。

    極爲寒心。

    但爲不關之事,至徵京畿之兵,〈傳曰:」京中之兵,不可加發,則可招京畿之兵雲雲。

    「〉似或過重。

    此賊必不久逃散,雖徵兵,恐未及來。

    將帥欲得馬兵,而京中,有馬武士絶無,故宣傳官有職人等,時方傳令抄出矣。

    京中他唐兵,則聞奇逃走,或見捉於門外,買賣人,則聚會于貞陵洞,前皆錄姓名而願納。

    此亦畏?免捕之狀也。

    夜間?開城門,納其在外之兵,恐無是理,然在我警守之道,不可不嚴束,故欲抄武勇禁軍之出番者,添各門把守,又添更巡伏,連夜警守爲當。

    東小門,則伏兵軍出去之後,卽爲還閉,方加定軍人,東邊山上可疑處,幷爲巡警矣。

    邊良傑,若經夜,則當夜營節次,而軍數不足,故令暗營埋伏觀變,而大將之意,則欲迨其未夜,急擊勿失,而李承寵尙未脫出,故備邊司姑勿許進兵。

    急擊之擧,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李承寵某條脫出後,放兵誅捕,移咨于遼東,或經理,斯爲得計,而誅捕,乃經理之本意也。

    此是叛賊,不可揖讓於其間。

    」 ○逃兵陳天陰等十一名招內:「今之作亂,別無他意,李委官,非經理差官,乃陶通判陳票所持冒濫之人也。

    逃兵處馬二匹,銀十七兩奪取,欲爲還推,則隻給銀二兩,三升布二匹,餘不肯還。

    吾等結縛李、葛兩委官,隻爲講和,關王廟前,欲爲成誓而罷雲雲。

    」又曰:「李委官,侵責萬端,僞稱逃兵,或棍打囚禁,或徵銀子,至於朝鮮太守處,亦索銀兩,不勝痛憤雲雲。

    」 ○傳曰:「都城,則漢城府專主矣。

    兵曹已出令,而漢城府不察爲之,使之如彼,極爲非矣。

    義州府尹,雖往來唐人,所當嚴加譏察,而使之自恣出入,亦極非矣。

    今後八道逃兵,一一捕捉,如或不謹捕捉守令,則當以軍法從事事,更爲下書。

    」 ○備邊司啓曰:「李慶濬,不可不起復事,傳敎矣。

    臣等亦知慶濬之可合,而我國之規,其於奪情起復之事,事體重大。

    今日事勢,雖甚虞危,而姑以目前言之,則時無臨敵對壘之事。

    欲使起復治兵,情有所未安,故不敢啓請。

    慶濬雖葬父之後,常留都下,以待朝廷不時之用,至於都監大將之任,則別擇他可合之人,似爲宜當。

    敢啓。

    」傳曰:「允。

    」 ○傳曰:「大辟,當行於卒哭後乎?」回啓曰:「大辟處決之期,該曹別無公事,而但前謄錄內死罪,卒哭後處決雲矣。

    」傳曰:「知道。

    」 1月5日 ○甲辰,行卒哭祭後,王世子,自孝敬殿還宮問安。

     ○政院、玉堂問安,傳曰:「知道。

    」 ○大臣、東西班二品以上、六曹堂上、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 ○政院、玉堂及大臣。

    東西班二品以上、六曹堂上、藥房問安于王世子,言曰:「知道。

    」 ○政院啓曰:「今見懿仁王後誌文付標,似未免猶有所未穩處,反覆思惟,恐不可不更加證正。

    凡文辭改正,付諸當初撰出者之手,似爲宜當。

    此意,令該曹,議于大臣處之何如?」傳曰:「允。

    速爲。

    」 ○司憲府啓曰:「誌文,乃聖德至行所具載,其刊之貞珉,藏之陵側,爲千萬年不朽之計,旣深且密。

    若有措語可議之地,則誠不可不爲之反覆參證,使無一毫未安之欠,而筆削增損之際,如不出於一人之手,文字體格之間,必不免有斧鑿之痕。

    況人人所見,各有異同,隨事作論,或加添刪,則敍事雖詳,而不無贅疣之處。

    當初撰出之人,方在外地,而在京文翰之臣,非止一二。

    擇其中一人,未脫藁前,凡可以當入當去之條,廣加講定,趁速完了,以圖昭示永久之規,允合事理。

    請令大臣議處。

    」 ○仍傳于政院曰:「誌文至今未定。

    明日大臣及能文之人,命牌勘定。

    」 ○兵曹啓曰:「去夜三更,樸仁儉、梁蟲介、申一男等,還自東大門外言:『逃兵處,依本曹分付,反覆開諭,則衆兵聽之惟恭,卽解送李委官,隻留葛時,當待明日,解去兵器,同來陳情。

    』雲。

    且曰:『俺等別無他意,講怨於李委官,爲此不得已之事。

    使之留此則留,回去則去,惟朝鮮命是從雲雲。

    』」傳曰:「此非爲兵力之所屈乎?當初打破獄門,綁縛天朝委官,傍若無人而然也。

    今之如此爲之者,非爲兵力之所屈乎?」 ○訓鍊都監啓曰:「大將邊良傑,今朝進兵於關王廟前,縛擒逃兵二十五名,而逃兵無一名脫漏,我軍無一名緻傷雲雲。

    令大將,率其所捉逃兵,開東大門入來,諸處軍兵,則大將入來後,同議罷陣何如?」傳曰:「依啓。

    」仍傳曰:「天朝,非但以我國,隱匿逃兵爲言,以事情量之,逃兵隨其捕捉解送,當發明我國情理矣。

    前者有司,捕捉逃兵,不卽解送,而囚之於典獄,甚爲非矣。

    此逃兵,差定譯官,一路多定軍人,卽移咨解送于遼東。

    」 ○備邊司啓曰:「解送逃兵,專委有司,故未詳曲折,今始聞之,凡捕捉逃兵,便付京營,次次傳送。

    解其手足,無異平人,隻令若幹殘卒,押護而送,中路逃還,任其散走,得渡鴨江者,尠小雲。

    若此,則徒有解送之名,全無解送之實,而天朝衙門,責我以不捕者,理勢之必然,我國境內,終無乾淨之日。

    事之駭愕,莫甚於此。

    請令該曹,今後送逃兵,一一鎖拿而送,申飭列邑,別擇勇軍,嚴密傳送,俾不得脫漏,而中路如前逃脫者,所受之官,摘發治罪何如?」傳曰:「何爲如此言?凡解送逃兵,不爲移咨具錄,又不爲受答耶?任其散走之言,是何言耶?」 ○大司諫吳億齡上疏,略曰: 臣少失母恃,惟父是依,庶幾成立,無負鞠育,而不幸臣父,以衰邁之年,嬰痼廢之疾,兩眼喪明,半身不仁,起居飮食,動輒須人。

    加以流離奔竄,家業散落,千辛萬苦,備嘗殆盡。

    自數年來,危憊轉劇,精神之未脫者,已盡脫,肌膚之未枯者,已盡枯,一年加於一年,今日異於昨日,景迫西山,餘輝苦短,奄奄行盡,理必難久。

    有如此之父,而身爲人子,不得奉養,其危懼悶迫,當何如也?臣父無他子弟,所恃爲命者,唯臣與弟臣百齡,而皆仕於朝。

    雖蒙天恩,累得歸省,而往來憧憧,不得恒在親側,藥餌調護,付諸一家僮之手,吉兇難蔔,消息可懼。

    若欲專意救父,則不可付職事於關曠,欲一心供職,則不忍置父命於度外。

    此臣之所以尤極狼狽,罔知所處者也。

    倘蒙天日下燭危懇,許臣兄弟中一人,畀以便近之邑,則上不廢供職,下得以便養,臣之父子,自今至死之年,皆天地父母之賜。

     答曰:「卿情理切至,予當從之。

    」 ○侍講院,以師傅意啓曰:「王世子,在廬次七箇月,哀毀積傷之餘,又遭幄殿失火之變,奔遑號哭,重感風寒咳嗽之證,近日尤甚,凡在下情,極爲悶迫。

    請今月初八日,孝敬殿春享大祭及望祭,竝爲代行何如?」傳曰:「允。

    」 ○傳于金時獻曰:「前例,卒哭日,招諸宰于闕庭勸肉,而今則司饔院無器具,不得爲之。

    各司用肉事,捧承傳于禮曹。

    」 1月6日 ○乙巳,以備忘記,傳于吏批曰:「前日承傳除職人及以善政陞敍人,皆察而擧行。

    守令,係生民休戚,所關非輕,須精擇。

    初入仕之人,是他日爲百裡之寄者,亦皆以有識人擇除。

    凡政事之際,愼毋徇情,冗雜苟充。

    」〈史臣曰:「大哉王言!其知急先務乎!苟能體此而行,其於恢復乎,何有?惜乎,朝著不幸,岐爲東西,東又分爲南北,北又有大小骨肉之說,甲者得志,則專用一邊人;乙者得志,則亦如之,不問人物之善惡,隻視議論之同異。

    以玆朝綱日紊,仕路日濁,闒茸無恥之輩,彈冠樂進,恬靜有識之士,拂袖思退,私意熾而公道滅矣。

    雖日下懇惻之敎,其何以革徇情苟充之弊哉?」〉○備邊司啓曰:「天朝買賣人等,該曹,依傳敎,盡數勒令撤歸矣。

    卽者買賣人等五十餘名,投狀曰:『初因軍前買賣接濟之令,辛苦出來,今者遽令撤回。

    俺等到日甚淺,貨物未發,極爲悶迫。

    照恕寬限,不緻絶本雲雲。

    』此人等,旣齎官司票文,且其出來之時,自遼陽,雇驢駄輸,旣到之後,例卽還送其驢。

    今若未及發賣,而勒令捲回,則許多貨物,無路輸去。

    非但事情未安,亦不無因此怨憤,緻有後言之弊。

    姑令限日仍留,速爲發賣而還,似爲無妨。

    敢啓。

    」傳曰:「允。

    」 ○行判中樞府事李德馨、左議政李憲國、右議政金命元啓曰:「誌文,至今未定。

    大臣及能文之人,命牌勘定事,傳敎矣。

    臣等參詳誌文付標之處,果有未穩處,不可不改。

    但人各執所見而添削,則必有穿鑿贅疣之病。

    不如撰出於一人之手。

    今者李好閔,因改葬在外。

    勢難速爲更製。

    令大提學沈喜壽、提學李廷龜,同議改撰宜當。

    」答曰:「依啓。

    」 ○有政。

    〈都目。

    〉以李軸〈庸拙無能。

    〉爲漢城府判尹,李光庭爲知中樞府事,李希得爲同知中樞府事,韓浚謙爲同知中樞府事,李尙信爲承政院同副承旨,閔善爲刑曹參議,趙穆〈退溪先生高弟也。

    白首林下,抱經自守,嶺南士類推重焉。

    〉爲司宰監正,李成祿爲成均館司藝,曹倬爲兵曹正郞,金尙憲爲吏曹佐郞,李綏祿爲司諫院正言,睦長欽爲司憲府監察,禹緻績爲忠淸水使,柳珩爲全羅右水使,崔天健〈爲人有才,以麤見賤於人。

    〉爲海州牧使,尹敬立〈性本麤厲,濟以驕傲。

    〉爲黃州牧使,金壽男爲吉州牧使,樸知進爲興海郡守,宋夢龍爲價川郡守,李德溫〈爲人輕妄。

    〉爲北靑判官,劉夢龍爲巨濟縣令,尹耆獻爲竹山縣監,金之晦爲龍宮縣監。

     1月7日 ○丙午,吏批啓曰:「前因臺諫啓辭,先賢、淸白吏、死節人子孫,及孝行儒術人等,錄用事,已爲啓下。

    臣等多方聞見,抄錄若幹人。

    在前如此人等,不拘取才而擬望。

    今則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依啓。

    」 ○傳于吏批曰:「今日,春享大祭齋戒,政事似不可爲之。

    」 ○備邊司啓曰:「知倭城形止之人,入送築城事,前日允下矣。

    今方解氷,所當卽爲入送事,本道監司狀啓以爲:『本道境接靺鞨,朝夕待變,故城無頹壞不修之處,但慶源、防垣等城,比他極闊,其他各堡,如梁永、造山、阿山等城,可改者,亦非一二,而本道武士及民人,皆編軍伍,本番之外,又有添防,民役極苦。

    若又驅之於築城之役,則外寇未至,民自內潰,雖有金城湯池,誰與守之雲雲。

    』姑令各鎭,隨力隨改,期使不煩民力,而城池繕修,斯爲得計。

    知城制之人,姑勿下送何如?」傳曰:「下送當否,更問于監、兵使。

    」 ○備邊司啓曰:「臣等隻聞解送逃兵齟齬之弊,未詳曲折,招兵曹郞廳問之,則持示前後解送件記,有雲:『逃兵某名幾人,某月某日解送雲雲,』而雲是謄書李委官票帖。

    蓋承寵,聞我國捕捉,則自爲主張,或受賂放釋,或因解送,令我國差官,定軍兵曹,使捕盜廳定送軍官及軍士,交付于京畿初面官而來、旣已受割,則兵曹不知其逃兵。

    幾名中路逃躱,幾名得達義州,別無本國移咨,又無該曹呈文,幷無終始押去之官,故受答回報之事,亦無句管。

    事之迂闊,莫甚於此。

    今朝李承寵來言:『我費力措捕,使朝鮮解送,而率皆中路放釋,無一人過江。

    頃日?子三名,最稱強梁者,爾國亦於中路放釋,使之擾害列邑。

    』雲。

    承寵言於我國者,如此,則他日歸言於天朝者,可知。

    自今以後,周密防範,別定差官,多定軍人,押緻義州,親受到付,又自義州,轉送佟遊擊府,亦受到付,竝付差官,計日還納,該曹亦具呈文,如前日事變時,邊報之爲,呈于遊擊,似爲宜當。

    」傳曰:「隨其所捉,或五六人,或七八人,不爲具錄,移咨遼東乎?如是爲之,似得體。

    若該司爲之,則有若私自爲之者然。

    更議處之。

    」 ○東關王廟造成廳啓曰:「韓守備斌言內,頃日逃兵等,措辦酒食,多般開諭,解其兵器,空手之人,縛取非難,而軍人闌入下處,至於發矢,炊飯家丁,中脅卽死,俺亦爲亂兵所迫,面上緻傷雲雲。

    似當別爲緻問,以慰其心,殞命家丁,斂葬諸具,令備邊司急速備給何如?」傳曰:「允。

    」 1月8日 ○丁未,備邊司啓曰:「伏見萬經理咨文,文廟先聖位版名稱及啓聖公祠與七十二賢,中朝胡、陳、王、薛四賢,應祀之事,皆係祀典重事,不可輕易回答。

    請令禮官,博考詳講,定奪後回咨何如?」傳曰:「允。

    」 ○傳于吏批曰:「淸白吏,豈但在於古?淸白吏子孫,旣錄用,此時淸白吏,亦豈無之?當身淸白吏,用之尤好矣。

    淸白吏。

    抄啓。

    」〈時亂離之餘,貪風漸熾,守令邊帥,姑置不論,至如位躋崇秩,身在淸班者,無卻金之操,有愛錢之譏。

    聖敎一下,切中時弊。

    用淸白,乃所以抑貪墨也。

    中興第一務,未必不在於此,嗚呼盛哉!〉○京畿觀察使南以信馳啓曰:「水原府使權慶佑牒呈內,多稱順和君發怒之事,而其中有曰:『王子長劍已佩,騎馬已駕,拔劍擊柱曰:「府使之身,其不出血乎?』」又稱:『本月初一日,行望闕禮,卽往宮門,宮中房子,以踏印封紙來投,開見,則以墨畫頭顱一顆,書其傍曰:「府使權慶佑斬頭也。

    」不勝惶恐眩亂。

    』雲。

    以此觀之,王子雖曰性度殊常,或有如此等語,當初赴任之日,不爲晉謁,先行出官,遂緻見忤,厥後又不得周旋解怒,至於恇?失措,不得接迹於本府,凡幹出令治民之事,置諸無可奈何。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斯速罷黜,以剛明臺侍之人,擇遣事。

    」啓下吏曹。

     ○夜一更二更,月暈。

     ○有政。

    〈都目。

    〉以李成祿爲侍講院弼善,李愖爲弘文館副校理,申渫爲議政府舍人,李洽爲侍講院文學,金廷睦爲成均館司藝,吳允謙爲弘文館副修撰,兪昔曾爲兵曹佐郞,任鶴齡爲戶曹佐郞,鄭默爲刑曹佐郞,安克仁爲南平縣監。

     1月9日 ○戊申,司憲府啓曰:「我國史記,唯餘一件,而頃因兵亂,置之關西一古寺。

    守直單薄。

    脫有不虞,誠無收拾之路。

    隻以假官,使之權守,雖出於當初本館之缺員,而已有苟且之議。

    今者春和漸至,國事稍定,若不早爲之所,恐貽他日難言之悔。

    請以本館官員,輪回守直,且依前公事,急速謄出,以爲分藏永久之計。

    」答曰:「依啓。

    」 ○義禁府啓曰:「趙景祿,當初欲依軍律處決,而逃躱今已就捕。

    依柳濂、林忠幹例,當日行刑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 ○政院啓曰:「逃唐兵等,旣捕之後,則所當護恤全完,俾得一一解送,使天朝知我國於天兵,無論好惡,一向厚待之意可也,而臣等聞,當初措捕時,雖因自上誅捕之敎,逃兵旣已舍兵取捕,則亦當相幾察色,止於捕捉,而乃敢交兵,使逃兵,多數帶傷,且失所持行李,至於韓守備家丁,中箭而斃。

    又於綁縛入來之時,任令市井之人,爭以木石歐打,流血被體,及監囚之後,各該官等,略不緻意,置諸冷地,隻給腐朽小米飯,飢凍漸困,相與奄奄,呻吟枕籍雲。

    設使逃兵,餠首而死,不得一一解送,而轉惹他日難處之虞,則未知將何以自白於天朝?臣等苟有一毫未安於心,不容不達,敢啓。

    」傳曰:「此言正是。

    旣捕之後,好樣待之可矣。

    另言于該司,亦一路下書爲當。

    」 ○辰時,日暈兩珥。

     1月10日 ○己酉,巳時,日有左珥。

     ○以平安監司書狀,傳于政院曰:「觀此書狀,胡人來據西海坪。

    西海坪,乃我國地方,自古禁耕伐穀,而倭變後,邊將忘之,備邊司忘之。

    依舊例禁耕伐穀事,言于兵曹、備邊司回啓。

    」 1月11日 ○庚戌,諫院啓曰:「頃因天將滿城,接待旁午,玉體勤勞,少無餘暇,以此停禦經筵,至於四五年之久。

    誠由事勢之緻然,而以聖學言之,則義理無窮,而工夫或不無間斷,機務日繁,而政事或不無解弛。

    其於開發聰明,勵精爲治之道,大有所欠闕。

    況臣之於君,猶子之於親,一日不見則思,累日不見則憂。

    其欲一覩天顔,一聞天語,以伸其鬱結之懷者,亦群情之所不能自已者也。

    今則天將撤回,接待之事少休,因山畢蔔,卒哭之期已過,開筵視事,一日爲急。

    請令政院,依例取稟施行。

    軍興十載,民力竭盡,所在赤立,嗷嗷待死。

    朝廷特念斯弊,其所當蠲減之類,下書裁革,至於各道貢案,方加修正,其憫惻民隱,損上益下之意,固已洋溢於湖山千裡之外矣。

    然而各處監、兵營所納,色目甚夥,其數亦或不下於貢物,而猶夫前日,未聞減損,徵督急於星火,誅求深於剌骨。

    若此不已,則雖有朝家之美令,而黃放白催,澤涸魚枯,孑遺生靈,不得均霑其實惠矣。

    除一分之弊,民受一分賜。

    請下書于八道監、兵使處,凡所納物件,詳加裁度,十分減損,仍將蠲減緣由,啓聞施行。

    」答曰:「依啓。

    」 ○傳曰:「誌石,葬畢之後爲之,已違前例矣。

    雖不得已改之,急急爲之可矣。

    頃日大臣啓辭,以大提學、提學爲之事,啓下已久,而何至今不爲乎,斯速爲之。

    」 ○備邊司郞廳,以都體察使李德馨意,啓曰:「南方之事,一空無形。

    前都體察使李元翼下去之後,以實邊鍊兵,爲先務,行文推刷召募,未知時方收得幾何?第念無他樂赴之道,而但欲以官令驅之,則難就矣。

    必須限五六年,盡除沿海一應稅貢雜役,使新集之人,受出票文,而官家毫不侵責,然後人皆肯趨,而來者衆矣。

    農牛,在今最急,前都體察使,再次啓請,而備邊司回啓,亦久矣,尙不下送雲。

    急令該司,準數刻期下送。

    南方鐵物不敷,如銃筒箭鏃,雖欲措備,而其路無由。

    前日柳根爲撿察使時,令前縣令樸琇,監董採鐵,一朔所得極多雲。

    殷栗等各官,有除雜役,打造兵器公事。

    請下諭本道監司,依前多數採鐵,令前啓下各官,優備銃筒及箭鏃,逐朔計工,上送于備邊司,使之船運南下,分給各營。

    且聞從事官姜籤,在東萊,收聚募兵數三百,未成司哨模樣。

    前都體察使啓請,軍服次藍布二百匹,及靑布二百疋,急速下送。

    前後天兵,協帶全、慶之人,棄置於平安、黃海道各處極多。

    此輩無依着,不得拔還本土。

    如得一一刷出,定其統領沿路,給糧下送,則可作數三屯,漸成邊上土着之民。

    請令兩道監司,行會列邑,及時小名下送。

    且外方,以鍊兵爲名,而請敎師以去,皆無其實。

    敎師,多出於假名度日之計。

    此弊不可不杜。

    今全羅道諸處,方請敎師。

    令訓鍊都監,精抄成才砲、殺手各十名、陣法彀者一二人,或一時跟行分送,或留待文移下送,觀其所爲,以施賞罰何如?」傳曰:「允。

    」 1月12日 ○辛亥,右承旨金時獻啓曰:「誌文撰定事,前日大臣,令大提學、提學,同議改撰,故近日連使藝文館催促。

    臣意以爲:『必已同議撰完矣。

    』昨日始聞大提學,推於提學,提學,讓於大提學,迄未歸一撰定雲。

    莫重之事,稽緩至此,不勝未安。

    今承上敎,極爲惶恐。

    此事若不指一分排,則互相推讓,終無撰完之期。

    不得已更令大臣,各別分付于一處,使之刻日製進。

    何如?」傳曰:「允。

    」 ○禮曹判書李廷龜啓曰:頃者大臣啓辭,誌文,令大提學與臣,同議改撰。

    臣竊念,朝家大述作,當出一時典文之手,而況此誌文,則乃詞臣已製之文。

    如不使本人自改,則刪潤檃括,卽大提學士事也。

    決非人人所可預,一文對撰,又非其宜。

    臣久忝詞掖,前後應製,殆不可一二數,不計荒拙,未嘗稽滯。

    獨此遲回,不敢徑自承當者,非有一毫推諉之心,顧其文翰,自有主者,事體有所不敢耳。

    今聞誌文,時未完定,而大提學適又呈告,臣名亦在當初啓辭同議之中。

    伏承下敎,不勝惶恐待罪。

    「傳曰:」勿待罪。

    「 ○傳曰:「李鎰旣已殺人。

    其罪,不知其當何如,而不可止爲遞差。

    拿來囚禁。

    」 1月13日 ○壬子,義禁府,以德恩令琬事,回啓曰:「殺人重嶽,必須先訊事幹歸一,然後正犯推鞫,誠合獄體。

    依上敎,事幹拿來,爲先推問。

    且當初本道推案,幷爲取來,以爲憑考之地宜當。

    敢啓。

    」傳曰:「允。

    」 ○國葬都監,以摠護使意啓曰:「誌石已爲磨正,而誌文時未撰完。

    令藝文館,催促製進何如?」傳曰:「允。

    」 ○以備忘記傳曰:「今次國喪,駭怪多。

    七月而葬,無前事也,火起幄殿,無前事也,玄宮已閉,而誌石不藏,無前事也。

    此皆有司能察故也。

    至於詞臣,互相推調,淹過積日,視誌文如一木紙。

    是何故耶?國事如此否?誌文前已撰定,不須改製,而用李好閔所製。

    」 ○春秋館啓曰:「先朝《實錄》,隻有一件,而丁酉之亂,自江華移安于香山僧舍。

    屋宇連接,火竈至近,不無意外之變,而頃因邊患未息,不得移安。

    今則時事稍定,仍留香山,極爲未安。

    且因臺諫啓辭,謄出分藏事,已爲允下,謄出之際,勢尤非便。

    請於寧邊府內,別擇一宇,卽移奉安何如?」傳曰:「允。

    」 ○忠淸道觀察使張晩馳啓曰:「忠州牧使金順命呈內,十二月二十五日二更,赤光自辰方始起,亥方亦有次氣,相暎移時,辰方起者,自南而西回,亥方起者,自北而東回,仍以蔽天,照耀四方,或如火光、或如月輝,可見人影,久而乃消雲。

    燕歧縣監權守己呈內,十二月二十七日晩朝,日暈兩珥,又有赤黃氣,爲冠而微,又赤黃氣,在日下而微,與兩珥暈氣相連。

    又有靑赤氣,在冠上而向北,又有白氣,出於兩珥之下,向西相連,又有赤白氣,自南直上,接於白氣,移時漸消事。

    」啓下禮曹。

    「 ○夜一更二更,月暈,有霧氣。

     ○有政。

    以樸東亮爲吏曹參判,成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睟光爲弘文館副提學,黃暹爲兵曹參議,尹昉爲承政院同副承旨,尹暘爲司憲府執義,鄭沆爲鹹鏡南道兵使,樸而章爲水原府使,樸東彥爲鐵原府使,兪昔曾爲水原判官,李景恒爲黃州判官。

     ○尹安性,以備邊司言,啓曰:「降倭同知金向義、金歸順、李歸命等,來訴于本司曰:『吾等旣受朝廷官爵,當與本國臣民一樣。

    今聞諸官皆受祿,而吾等獨爲受料,似爲未安。

    願依他例付祿。

    』雲。

    請令兵曹,春等爲始,付軍職給祿何如?」傳曰:「知。

    」 1月14日 ○癸醜,傳于左副承旨尹安性曰:「義州父老人等處,箭竹等物,欲爲下送,而無載馬雲。

    令兵曹,刷馬二匹題給,而馬文斯速成給。

    」 ○傳曰:「魂殿,無自上行祭之禮乎?」○左承旨金尙容回啓曰:「臣等竊念,自上親祭魂殿,揆之情禮,似當有之,而旣無謄錄可據,前例有無,無由考出。

    請令禮官,定奪何如?」傳曰:「允。

    」 ○以秘密,傳于左副承旨尹安性曰:「禁府罪人逃躱,如郭秀民輩非一,而禁府置之度外。

    國無紀綱,不職可見矣。

    更爲嚴加窮尋捕捉事,言于禁府。

    」 ○行知敦寧府事沈喜壽上箚曰: 伏以臣子之於國事,無論大小輕重,皆欲竭誠盡力,以無負職分之所當爲。

    況事係君親喪葬,莫重莫大之儀乎?喪葬重大之事,而猶且忽焉,則人臣大不敬之罪,孰有甚於此乎?李好閔,素稱能文,其所進誌述,別無大段未盡處,而自王世子諱,書刻失誤之後,幷與原文而疵病之,群議百出,必欲其竄定。

    甲者之作,使乙者竄定,其措辭命意之際,長短廣狹,豈能盡得其宜?由是群議,又從以譁,必欲全改然後已,近侍言之,法官論之。

    分明有所屬意之地,而大臣泛然回啓,以大提學、提學,同議製進。

    欲使兩人,各製而擇用,則猶之可也,以一篇之文,而兩人共作,則必無之理也。

    好閔旣以誤製退,臣又以誤改黜,則必有空閑無玷之手,乃可撰完,故臣不敢下筆,讓之於李廷龜,情勢之所不得已者,而因仍之間,日字已多,緻勤備忘切責,至有互相推調,視如木紙之敎。

    臣方在病告,不意聞命,肝膽墜落,欲死無地。

    臣雖極無狀,亦有人心。

    當此大製作,豈有無端放過,以圖自便之理乎?膾炙雖曰人所同好,而或有食性之嗜不嗜。

    自古評文,各有所見,一人作之,萬目皆稱賞,萬口皆稱好,然後方謂之適用,則末世文章漸下,雖終年講定,亦無翕然歸一之時。

    好閔雖在私親緦服中,非如草土遠臣之比,若使之自改其文,則數日可就,而當初處置失宜,終緻國家大事,輾轉差過,不成模樣,聖上今日之發嘆,不亦宜乎?臣之情事,雖有所不然者,而自以襪線短技,謬忝文衡,三歲于玆,前後辱國,非止一再,席藁私室,恭竢司敗之刑。

    惶恐戰灼,不知所雲。

    取進止。

     答曰:「葬時誌石,瘞于玄宮,前例也。

    今次之事,似異於前,不無未穩,故言之。

    此間曲折,則予有所未盡悉者,卿奚爲至於竢罪?且於箚中,乃下一黜字,至有空閑無玷之手之語。

    卿之遣辭運意,何其過哉?政院豈黜卿而然乎?此必卿故下黜字,以自讓於人也。

    卿文章典雅深高,予所嘉嘆。

    當今舍卿而誰?宜勿以爲未安。

    」 ○辰時,日暈左珥。

     1月15日 ○甲寅,海原府院君尹鬥壽、行判中樞府事李德馨、左議政李憲國、右議政金命元、右贊成具思孟、左參贊洪進〈自上曾有鬥筲不足責之敎。

    〉同知中樞府事韓浚謙啓曰:「臣等將誌文,往復勘定,其間刪削處,付標以入。

    」答曰:「知道。

    」 ○備邊司郞廳,以都體察使李德馨意,啓曰:「各驛蕩敗無形,邊上警急,轉報無由。

    今於慶尙、全羅二大路,就前日天兵擺撥設幕之處,還設擺撥幕,定擺撥軍六七名,給與免稅貢帖文,使之耕作路傍田畓,又令一路各官,依天兵留屯時,幇助馬匹規例,立馬給糧待候,每邊報傳通時,以紅黃小旗爲標,則邊報易達無滯。

    請令兵曹,移文施行何如?」傳曰:「允。

    」 ○有政。

    以韓孝純爲兵曹判書,申磼爲知中樞府事,樸弘老爲成均館大司成,吳百齡爲弘文館副校理,尹民逸爲兵曹佐郞,黃是爲鍾城府使,樸惺爲林川郡守。

     1月16日 ○乙卯,大司憲成泳啓曰:「臣於壬辰之亂,居父憂于廣、驪之境,忽聞大賊將迫,玉輿西巡,道路遙隔,邈矣難隨,西向再拜,有淚如雨。

    臣仍自念,不葬興師,古有其語。

    雖在衰麻,討賊何嫌?玆結武士,與之同志,出入鄕井,諭民起兵。

    于斯時也,西路阻塞,訛言屢騰,謂龍旗已渡遼,謂討賊爲禍媒,愚民易惑,士心不附,凡百乖張,落落難成,光陰荏苒,六月徂暑,諸將始定,部伍纔分。

    此臣過祥之後也,而監司權徵,聞臣募兵,以差召募使馳啓之意,移文于臣。

    其略曰:『臨津失守,國事益急。

    平日食君食、衣君衣者,其可恝然坐視,以賊遺君父乎?仲淹居憂論事,劉珙在服上箚。

    況今服已闋乎?勉思大義,共圖恢復雲雲。

    』臣竊思之,召募使,似有官稱,其與前日白身起兵者,事體似別,恐爲未安。

    但召募使三字,乃虛號,而諭民募兵,自是實事。

    當此之時,急於討賊,出入村巷,募聚軍兵,其在衰麻,尙且不避。

    況今服闋,豈可爲其事,而避其號乎?況憑官號而募兵,其於討賊,不無萬一之益,則臣死且不避,召募安足辭乎?以此擔當其任,卽移召募之檄于傍近郡縣避亂士夫。

    其略曰:『草土餘息,三年雖畢,禫禮未經,欒欒素冠,哀疚猶在。

    句當軍務,募集師旅,揆諸常理,甚爲違悖。

    第兇賊滔天,萬姓魚肉,至尊蒙塵,廟社丘墟,討賊復讎,不可私喪而少沮。

    況餘卄載侍從,最承恩眷。

    君親無二,家國一緻。

    此所以西向長跪,黽勉募兵者也。

    移檄之後,臣仍率一軍,謁英陵,痛哭四拜而退。

    蓋其時愚民雖雖,不知有朝廷,往往多發無理之言,率軍謁先王陵寢,欲一衆志,而明大義也。

    禮雖未之有,可以義起。

    臣之妄作,大槪如是。

    其他曲折,難以悉擧。

    臣素以孱劣,烏合數千,大賊難敵,交鋒原野,或勝或敗,其所斬獲,不過往來焚掠之賊,臣之罪,萬死難贖。

    至乙未春,公論大激,臺評重發,衆惡狼藉,有難盡記,而撮其大要,以不顧倫紀,自壞大防,陰濟己私,不忠不孝,斥之,而終之曰:『不討一賊。

    』臣本綿力薄才,雖自知不足以殲賊雪讎,而當其變亂之初,首以募兵爲己任者,隻急君父重大義,思欲成掎角於萬一,盡臣子之職分而已,成敗利鈍,不可逆料於其時。

    今若罪臣以不討一賊、不復一讎,則臣甘伏明刑,有所不辭,若幷與起兵之初心,而俱罪之,至斥以不顧倫紀,自壞大防,則臺臣之論,無乃反害君臣之大倫,而天之經地之義,恐從此而淪沒,啓萬世無窮之弊也?得懷此耿耿,九死不悔,故臣於丙申春,授仁川府使時,上章自劾至再,不以因其彈文,逐節而條陳之,請囚臣金吾,幷詰參證,十分嚴鞫,期得其情,而誠未上孚,不能格天,包羞忍痛,憫默而退,于今六年。

    臣積惡所緻,疾恙相仍,僵臥田間,一息不滅,聖母賓天,奔哭後時,此亦臣之難掩之罪也。

    況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爲臣不忠,何以自立於天地間乎?叩冒京兆,已踰半年,感激聖恩,夢寐亦驚,而今玆憲長之命,出於千萬意慮之所不及。

    罪犯倫紀,非尋常過失之比,而臺評澟然,萬古鈇鉞。

    不可諉以日月之久,而蕩滌者也。

    微臣之負罪如此,而聖明之寵眷如是,擢置臺憲,付以言責重寄,是率一國之人,以無君無父之域,而敎之以不忠不孝者也。

    臣雖欲貪戀榮寵,強顔仍冒,其於一世之淸議何?萬代之公論何?而他日遺君後親之弊,未必不自此始。

    此臣之所以不計支離,不避煩瀆,而籲天哀鳴,冒死請罪者也。

    伏願亟命罷斥,以正倫紀,以重臺憲。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司憲府啓曰:「大司憲成泳,引嫌而退。

    壬辰年賊虜充斥,君父蒙塵,國勢岌岌,危如一髮,西路阻塞。

    命令不通,人心渙散,莫保朝夕。

    于斯時也,爲臣子者,沫血飮泣,思所以討賊報國者,宜無所不用其極。

    況卄載臺侍,官秩亦高,則其所自處,固與凡人有異。

    矧此召募之擧,在於旣祥之後,此臣子之仗義輸忠,不容坐觀之秋也。

    觀其祗謁陵寢,以激衆心,交鋒原野,斬獲亦多,其終始爲國之實,蓋可見矣。

    大槪當時事勢,有難以常道處,而君親一體,不可先後於其間。

    乙未臺評之發,極其醜詆。

    情外無理之言,滿紙狼藉。

    士夫間相傾之風,言之恥也。

    然一時浮議之是非輕重,久乃可見。

    豈可以前日之被玷,有所辭避於今日乎?至於疾恙相仍,奔哭在後,勢使然也。

    別無所失。

    大司憲成泳,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以備忘記傳曰:「觀卿誌文,盡載備忘,無一字增損。

    予本不解文詞體格,其所知者,不過機務間話耳。

    此非虛語也。

    當初大臣之請書下也,據其實行,率口而書之。

    初不計文字之破碎,隻爲大臣之憑考議諡之地而已。

    今盡入於誌文中,無乃不可乎?如以爲不可不盡入雲,則其中叱字作字,皆重疊,宜未穩。

    及其他文字之誤錯處,請卿檃括以示後。

    不可爲予言,而葬之改也。

    且死生,人事之大者,故古人於其生也,必書曰:『生於某地,』於其死也,必書曰:『卒於某處。

    』文法想當如是也。

    況君後之逝,非他人之比,而今宮闕旣廢,後人不知其薨逝於某處。

    似當書之曰:『薨於貞陵洞之離宮,或行宮雲,何如?宜考前例,誌文規式,在卿斟酌處之,言于大提學。

    」 ○藝文館以大提學意,啓曰:「伏承下敎,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當初備忘行錄,據實直書,有天然自然之文章,有非在下雕縷組織之比。

    加一字不得,減一字不得。

    雖蒙聖諭丁寧,決難下手點竄,自陷於狂率僭濫之罪。

    疊字亦非大段,仍存無妨,而旣有自上拈出之敎,不得已改付標。

    至於書薨書地,自古書法之不可已者。

    此文敍辭,大槪皆仍李好閔之舊,故不載昇遐之所,果爲踈漏。

    依上敎添入,而誕生之所,則不至如薨所之重,故姑略之。

    未知聖意,以爲如何?其他追改數三處,幷付標入啓。

    」傳曰:「知。

    生處則不必書之,是矣。

    」 ○禮曹回〈政院啓辭見上。

    〉啓曰:「魂殿,自上親祭,似合於情禮。

    但《五禮儀》及各年儀軌,俱無內喪親祭之規例。

    自曹遽爾講定爲難,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禮曹啓曰:「今見十六日通報,播賊俘馘,解到京師。

    獻俘之後,頒詔天下雲。

    進賀之事,所當整齊使臣及文書禮物。

    令各該掌,預爲擧行,以待頒詔,或謄黃之來,卽爲發送何如?」傳曰:「允。

    」 ○以韓應寅爲議政府左贊成,沈喜壽爲議政府右贊成,具思孟爲行吏曹判書,李希得爲刑曹參判,閔濬爲漢城府右尹,李洽爲司憲府掌令,呂祐吉爲成均館直講,李廷馦爲弘文館修撰,尹晊爲連山縣監。

     1月17日 ○丙辰,辰時,上禦別殿,兼四道都體察使李德馨及副使韓浚謙引見。

    上曰:「今下慶尙道乎?」李德馨曰:「由鳥嶺一路,往見監司及守令,邊報急通之事,大槪處置後,巡審蔚山左兵營,仍往釜山,見舟師形止,又往右兵營,見形止,而與全羅監司及統制使,會議於南海、河東居中處,仍爲留住矣。

    」上曰:「前體察使下去之時,邊報之事,別告而送,今已爲之乎?」德馨曰:「今未知何以爲之,邊報之事,極爲悶慮。

    小臣曾隷楊經理島山之征。

    其時邊報,三日內得達,擺撥,不可不設矣。

    南方之事,壬辰年變後,兇賊屯據八九年,丁酉之後,天兵水陸十萬,又往來留住,而擾害民生,膏血已竭矣。

    全羅道稍完,故慶尙兵營,專靠於全羅,而丁酉之亂,全羅亦爲蕩敗,朝廷之徵責如舊。

    小臣雖迷劣,三四年往來兩南,事勢人心,稍已知之。

    更無可爲之事,而今日受命而去,極爲悶迫。

    國無紀綱,凡事頓無持久之計,而兩南乃國家根柢也。

    如軍政弊瘼保障等事,皆無定規,悠泛度日。

    今此舟師,擧國皆謂不可不爲,而措置之策,別無他道。

    沿海諸郡,一應雜役,盡爲減除,一意舟師,持以歲月,則善不善間,猶可及爲,不然則舟師終無可辦之路矣。

    慶尙則雜役已爲蠲除,而全羅徵責,至今未已。

    小臣往年陳疏,李恒福亦爲箚論,而皆爲一張休紙矣。

    全羅雜役,急急蠲除,然後庶得專意於舟師矣。

    」上曰:「大槪殊常。

    皆雲倭賊不來,而邊事或至解弛,倭之來否,何以預知?正如宋時,金賊纔退,動色相慶。

    人心如此,是亦變也。

    金大涵之言,以爲自中生亂,未易發動雲者,予則不信矣。

    設使自中生亂,對馬至近,一葦可抗,渡來何難?我國養兵,以爲防禦,則善矣,區區言論得失,成敗有何關乎?自然國事失悞如此,安知今年,無賊變乎?不必三十五十萬,雖數萬來之,誰敢當也?如西海道一二島,數萬兵,不日可集,而秋冬不來之說,亦悞矣。

    我國論議可笑。

    乙卯年變後,謂全羅道必受賊兵。

    壬辰年,則賊自釜山而來。

    此豈前例乎?或以陸戰勝,則謂陸戰可勝,或以水戰勝,則謂水戰可勝。

    正俗所謂矢落處立的,用兵,若援前例,則甚爲不可。

    」德馨曰:「上敎至當。

    」上曰:「時論如此,不得已以水軍禦倭雲,故前領相下去時,予亦言之,勝敗,兵家常事。

    雖善用兵者,或有勝敗。

    設使禦以水兵,百戰百勝,何可必乎?沿海千餘裡,無所不備,故無所不分,何海不渡,何處不來?雖或由一道而來,未知其必勝也。

    水兵萬一蹉跌,使賊登陸,則雖龍驤萬斛[1],浮海何益?如謂勢窮力竭,無以禦之,則可謂慶尙道必來之說,過矣。

    倭國地圖,予詳知之。

    濟州及對馬島之間,五島,而如此島者,亦多,常時零賊,多生於此處。

    雖一二島之倭來犯,誰可禦者?康津、海南之間,水路遍通,不知何地,定爲生變。

    大抵形勢不好,如我貧小之國,受敵三面,黃海道,亦安知賊不來乎?必謂之舟師可禦,而慶尙賊來之說,予尤以爲過矣。

    山城之事,力不足而不可爲之,則是矣,專謂山城不可之說,亦非矣。

    其中豈無可守與不可守者乎?如陸地之城,則雲梯飛樓,賊必窺之。

    丁酉變後,山城不可之雲者,何異見刖廢屨者乎?我國之言,大抵如此。

    當初權慄幸州戰勝之後,以爲山城可守。

    李舜臣水戰勝捷之後,以爲舟師必勝。

    不知何戰可以必戰乎?」德馨曰:「自古不問賊勢之如何,自治在我之防備。

    壬辰年,大賊自釜山而來,故人皆以爲釜山,賊路初程者,誠如上敎。

    對馬島與薺浦、巨濟相近,而隣於全羅者,如被蘭島、蕯摩州、五島,而五島、蕯摩則不務耕種,唯事作賊,而能造鳥銃。

    倭將或謂義洪、石蔓子、沈安道者,爲五島、蕯摩之主,而乙卯之變,蕯摩之倭,李大源之死,五島之倭雲。

    內亂雖多,作賊則愈甚矣。

    」上曰:「何謂也?」德馨曰:「平秀吉生時,六十六州,不得動兵,而今則自相爲鎭。

    本來作賊者,何關內難?臣之愚意,春汛已迫,全羅寶城以外,恐有意外之警。

    」上曰:「一二千可以衝突,而我國一萬,不能當倭兵一千。

    終雖討平,所傷不貲,而其勝,亦何可必乎?爲今之計,莫若得一良將勇士而已。

    言論雖善,何用?」德馨曰:「山城事,上敎至當。

    島山兵營,不可不設險,而多儲軍糧器械,有急則與此城同成敗,使將卒,皆有定志,然後可以有爲矣。

    若平時,於不可守之處,作鎭爲營,而臨急必棄,果何益乎?左兵營島山,有淸正入處之營,故兵使李英去時,臣喩以可守之意,則英曰:『見形勢然後,當爲之雲,而右兵營,則馬山賊壘,亦有之矣。

    」上曰:「馬山可以築城乎?」德馨曰:「小臣不見馬山,不知形勢矣。

    若可據險,則右兵使可以入處。

    釜山亦有賊營,鍊兵數千,堅守倭城,則可以據險,但固城、泗川、昆陽、順天等處,人煙一空,前面唐浦、蛇梁之間,虛棄無形,極爲悶慮。

    臣往見湖、嶺二南,則山城虛費人力處甚多,不得已一道中央,爲久遠計處,竝棄之,非徒人力可惜,計亦悞矣。

    今勢力俱竭,舟師格軍糧餉,辦出無路,則設備於陸地,勢所不及。

    如據某處,以爲定計,則日計不足,歲計則有可爲之事矣。

    但人心已失,守令雖欲守城,誰肯從之?不得已慰勞人心,然後緩急可與共守,亂來十年,民固於百役,膏血已盡,命脈僅存。

    小臣頃年,歷見沿海之間,民事可矜。

    今宜蠲除雜役,至如貢物,不至大段,則竝爲減下,損上益下之意,使民曉然皆知,然後庶可慰其心矣。

    今雖賊退,兵、水營尙多虛僞之事,以起民弊。

    蠲除之令雖下,不過爲一張虛紙,而民不蒙實惠矣。

    」上曰:「京中,隻有訓鍊都監,其軍僅數百,給保尙不爲之,甚爲未便。

    今以已過不關之事言之,逃唐兵作挐之時,隻以其軍,扈衛守城。

    若無此軍,則兵曹以受價代立之軍,能守京城乎?」德馨曰:「近來待戰士之道,有所未盡。

    武夫必取豪俠有氣者,而豈可責之如儒士乎?待之之道太密,故失望者頗多。

    古書曰:『緩則用儒士,急則用武夫。

    』平日必培養,然後臨急,可賴其力。

    今則武將養望者絶無,卒遇警急,苟充以送,則其能成功乎?」上曰:「奉足給之乎?」德馨曰:「當初市井油滑之徒,僅聚鍊習,而其時皆以爲,未出國門,先爲潰散。

    束伍之功,實非偶然。

    南北防禦,屢見其效。

    今則束伍已久,其中亦不無精銳者。

    但此軍非如鄕曲收合之人,或各司,或市井,一關節得捧之勢,則皆有之。

    領其軍者,必不行關節,然後乃可給保。

    國家非大擧軍籍之時,而獨訓鍊都監,欲爲充定,故人皆百計圖免,其間作言之事,安保其無也?其自望之保,則皆已行移各道,其不得保者,通關於列邑,以免鄕免賤之人爲之矣。

    大槪此事,專責於一人,掃除人情,庶可爲之。

    如曹倬,郞廳中最務句管,鄭賜湖爲堂上,處事縝密,而逃軍雖捕,遺漏者或多。

    逃軍給保等事,竝令此兩人專掌,使爲速成宜當。

    」上曰:「大槪給保,有未及爲乎?」德馨曰:「有未及望定者多矣。

    我國無紀綱,小公事多,而未得爲之。

    訓鍊都監,勢難常存,而有規矩處置之事,然後可以長久,故小臣年前上箚,辭未達意,以爲都監多言,故欲罷雲爾,則至爲惶恐。

    都監本是權設,莫如專責於兵、戶曹。

    依中朝之法,使之句管,亦令大臣一人兼帶,則可以經久。

    臣之愚計然矣。

    」上曰:「卿意則知之。

    予於前日,以南北神策軍事言之。

    兵、戶曹,其所掌,且不能察,都監之務,其兼辦乎?設使不可不罷,姑存都監,而他日移訓鍊院,則可也。

    故其時,予以姑字言之。

    然規模立,然後或可移屬於他處。

    此意如何?」德馨曰:「不立規模而移屬,則恐緻虛疏矣。

    前日李元翼,以實邊鍊兵等事,榻前承命而去雲。

    其後聞之,則千裡無人,萑莾蔽天,實邊之策,他無善謀,不得已邊海流移之人,使之推刷以入之矣。

    」上曰:「邊方人入內地者,推刷雲乎?其管四道乎?他道乎?」德馨曰:「此事出於不得已,故以他處流移者,爲之刷還。

    雖一邑之民,猶不易入,閭閻之間,似爲騷動,推刷之事,豈可盡爲乎?東萊、蔚山、昌原等處,曹好益定將給印,使之召募,東萊已入之軍,數三百雲矣。

    賊船來泊之處,雖給糧以勸入,民必不從。

    若謂自官推刷,則其誰肯入?邊上鹽盆魚箭之處尙多,而固城、泗川等地,土地肥饒,入居之民,五六年復戶,官家不得侵一事,至如田稅,亦不輸納,體察或巡察,給牒使之放心居生,生理稍定,然後以之成籍,作爲土兵,則緩急可用矣。

    」上曰:「武弁中,誰可將者?統制使,豈可一人而長爲乎?」德馨曰:「小臣已爲陳達矣。

    武將預爲培養,先用於某處,試其能可也。

    若待有闕,循資擬望,則軍政不得理,而水陸之事,可憂矣。

    得將然後漸可收拾,而無人如此,尤爲悶慮。

    統制使李時言,隻善於陸戰突擊,而不慣舟師,邊上之人,多有短之者。

    得其代,然後可矣。

    」上曰:「設若遞改,則以爲無人,而不出乎?」德馨曰:「小臣戊戌年倭橋之行,與權慄相議,姑爲水使養望,統制使者誰也?遍問諸將,則皆以爲,李雲龍,習水戰可合,而但以鄕人,發身未久,號令不猛雲。

    」上曰:「然則統制使,誰可當爲?」德馨曰:「如不得十分恰當人,則職秩中爲水使者,可爲矣。

    」上曰:「李慶濬、李守一何如?卿當遠去,須講論,使予知之。

    」德馨曰:「小臣於倭橋之行,聞賊退,以爲李守一,似可收拾,妄意狀啓,爲右兵使,適以徐給事之行拿鞫,今在極邊。

    所重在彼,何可出來?」上曰:「南方若重,則出來何難?其人予曾見之矣。

    」德馨曰:「守一爲兵使,則右道人心洽然。

    以曾爲左水使,善治之故也。

    李慶濬爲平安兵使時,持身簡約,至於戊成年,南原駐軍時,愛恤軍卒,故南人,以善處事、愛軍卒稱之。

    此兩人,用於南方,則最可,但慶濬爲水疾,不合舟師雲。

    」上曰:「若然則不可用,不幸也。

    」德馨曰:「慶濬,雖不經舟師,曾所履歷,皆稱其賢矣。

    」上曰:「人不可易知。

    李慶濬、李時言,爲宣傳官時,臺諫以身體短小,論之汰去。

    當時雄偉之人,皆無成功。

    被論者如此,凡人,不可以容貌取之也。

    武弁中,年少有名者誰也?」德馨曰:「小臣昔年爲兵判,故隻知其時所見之人。

    其餘年少之人,不爲不多,試其實迹,然後可知其適用。

    或以守令、或以邊將觀之,則必有其人,而堂下中,可爲兵使者,預爲培養,不次擢用,可矣。

    」上曰:「我國武將,不識文字,未知韜略矣。

    倭人雖不知書,平生事業,雖在戰伐,自祖父傳來,習而成之。

    我國之人,不學文字,雖有智慮,皆不如彼之習戰矣。

    前者,使之學習兵書,予知其爲外人所笑,然今日不學,則明日漸遠,雖定訓上,誰能爲書徒,如敎子弟之事乎?如誦僧經,必無成習之理,然何可置而不爲乎?天將則文章甚好,吳都司揭帖,予每見之,先發開口之笑,何以如是乎?至如對策,亦爲雲然乎?」都承旨尹暾曰:「小臣與都司親語,操筆立就。

    ??德馨曰:」倭賊兵書,孫、吳六韜三略,以倭語飜譯讀之雲。

    「上曰:」淸正、行長,目不知書矣。

    「德馨曰:」以倭語學習矣。

    倭俗,戰勝則雖奴隷,使之食百石,以至萬石,而敗則雖食萬石者,還爲奴隷。

    自中飮酒時,臂面有傷,則以善戰者,故先飮,背後有瘡,則以善走者,故擯不得飮。

    非徒人情各異,自少時必取如此之人,如我國之取童子能文者。

    其風俗殊常矣。

    今春則對馬島,必送人來問要時羅去處及講和之事矣。

    其時則天將營下接待,我國不知。

    今則舟師李雲龍所率,不滿十隻,不可使見,而若下陸,則渠之所作之家有之雲。

    其處接置而食之乎?若待朝廷回下,則其間種種齟齬之事甚多。

    何以爲之?「上曰:」斟酌爲之,然下陸似難。

    「德馨曰:」下陸誠難。

    舟師齟齬,亦不可使之上見,而浮海久不下陸亦難。

    邊上如浙兵模樣,留駐二三千,以爲聲勢,則似乎得矣。

    南方之事,雖使能者措置,必在數年之後。

    況如臣者,無着手處矣。

    祖宗朝,兩界設營之時,別擇監司。

    今兩南爲急,不可不擇差監司,使之久任,而賊退之後,依兩界例,設營事爲公事。

    年前爲臺諫所論,遽爲還罷。

    下三道監司,依前公事,施行何如?今國家多議,雖已講定之事,或一人之意未便,則輒至停罷。

    如此則兩南收拾極難。

    「上曰:」元均戰敗後,人方非議,然予意則如均者,勇智人也。

    我國之論,能一事則皆稱之,敗一事則擧陷之,英雄,本不可以成敗論也。

    均則予不得見之,當初壬辰年,與李舜臣同心討賊,戰必先登,其勇戰可知。

    以閑山敗後之故,爭歸咎焉,此非渠之所爲,乃朝廷使之促入也。

    觀其書狀,則以安骨浦在其前,勢不可快入,使陸兵,先驅出賊兵,然後可以入去,則都元帥捉來決杖。

    渠雖知其必敗,而勢不得不入。

    此果渠之自敗者乎?後聞李億祺、崔湖等,聞朝廷使之促入,相與言曰:『違命則吾三人死,入去則辱國非細雲。

    』若比於覆軍之罪,則似有間矣。

    予平日甚以爲未便,故言之。

    外議如何?「德馨曰:」外議則不知,臣往年往來南方,聞其處人言,則大槪皆以爲,死於國事之人也。

    前爲慶尙右水使,赴戰之時,人有不赴,則以劍擊之,皆曰元水使迷惑,而均臨事強項,故李舜臣拿來後,以均差送,則諸將皆舜臣幕下,不與相議,而均勢孤立。

    其時韓孝純,報體察使,將爲處置,未及而見敗。

    諸將之言,雖不可取實,格軍之言,似有可信。

    往釜山攻擊之時,我國舟師九十隻,直衝賊路,則賊船不知其數,蔽海而來。

    以我國眇眇舟師,勢不能當,退向閑山,格軍連晝夜櫓役,來到春原浦,則賊乘夜直擣,困悴之極,卒遇其變,故不得相戰,水涸逃散,無一人死者雲。

    「上曰:」陣書有之:『亡大將,斬次將。

    』均旣敗死,其麾下雖不能盡誅,査覈依律可也,而均之後人,爲高官大爵者多矣。

    獨以此敗罪均,則予恐均之心,不白於後世,而九地之下,安能服其罪,而無冤乎?「德馨曰:」近來軍功,納粟者偏苦,而如訓鍊正及僉正以上軍功,則免防,或在家,減除徭役,納粟者,則欲免軍役,盡賣家財以納,而更以四品以下,還爲軍役,反不如不納粟校生之高臥其家也。

    今宜抄出納粟之類,成籍置簿,或習砲射,別樣處之,以爲防禦之用事,令備邊司商議,臣所管之道,試爲施行何如?「上曰:」啓辭當議處。

    四道之事,一委於卿。

    卿下去,則國家事,自當善處。

    如有所欲言,則雖非軍務,盡言而去。

    「德馨曰:」小臣庸劣,才識短淺,承乏下去,恐終負國,夙夜憂懼,不知所爲。

    自古外方之事,必待辦事之能者,然朝廷先立紀綱,精神折衝,血脈流通,然後凡事庶可擧行矣。

    兩南根本,皆係於朝廷。

    朝廷盡內修外攘之策,用舍之際,廣收儒士,悅服人心,民生休戚之事,廟堂別爲籌度,雖釜山之遠地,精神自然感通,則庶可收拾,而大亂之後,未聞百姓之安保,邊備之修飭,架漏度日,若此之甚,自上奮勵陶甄,一號令間,感動人心,則上下交修,何事不辦?但近來悠悠泛泛,人皆解手,未知時事,何以至此?小臣平日,每有悶迫之懷,故不敢不達。

    「上良久曰:」卿言宜矣。

    以目前事言之,若賊兵來迫,則卿可掃除乎?「德馨曰:」南方之事,自上洞知。

    以國家洪福,無事而過則幸矣,不幸有警,甚難矣。

    「上曰:」慶尙道,時習誤入,業武之人,專不取之雲。

    其習不可不改。

    「德馨曰:」軍士,隻名存軍簿,而不解弓箭者多矣。

    小臣下去,鍊才試射,善射有器具者,仍存軍簿,不能射者,屬於舟師,則似有勸懲之路矣。

    頃者以邊良傑公事,不關之事,與臺諫彼此相激,似傷事體。

    至於大將差出之時,偶然書啓,而聖敎曰:『險矣哉,今之人心也!』臣實惶恐。

    當初良傑,與沈悅相詰之事,小臣專不知,大槪沈悅,年少之官,不知事體,故書啓中,偶爾及之,臺諫則以爲,其言太過矣。

    臣嘗言之,武將與吏曹郞官相詰者愚,而其情則可取。

    臺諫之論,亦是風采所關,而聖敎如此,其失專在於臣,不勝未安。

    「上曰:」此卿兩救之意也。

    良傑、沈悅之事,予何以知之?但再番啓辭,最不好矣。

    臺諫雖以直截爲尙,此則似是激怒而言。

    予以爲恐傷雅度者,此也。

    良傑有罪,則直言之,大將不合,則當論之可也,至於待大將之道,當存體貌,不必如是矣。

    然一武夫彈論之事,何關?今日兵民之本,不可不務。

    古人曰:『勸農桑。

    』古詩又曰:『憂國,願年豐。

    』不力農而至於貧乏,則敵不可禦矣。

    我國之人,其能力農乎?「德馨曰:」《漢書》曰:『關中收秔畝一鍾。

    』如南方土地沃饒,淸道、密陽、固城等地,所出比他道十倍矣。

    漢時亦有力田科。

    今當大亂之後,別爲蠲除租稅,而官不侵暴,使之專顧其家,則南方之民,務農必倍,終見富庶之效矣。

    「上曰:」守令各勸其民則可矣。

    監司以下黜陟,在卿。

    我國褒奬之事,或涉虛文。

    守令淸淨無爲,固好矣,職任則專不顧察。

    今以一事言之,官家頹廢而不修,倉庫空虛而不收,則雖便於百姓,於國事何補?大抵務實,不務名,職事修擧。

    田野開闢之人,察而褒奬可矣。

    「德馨曰:」上敎至當。

    漢文尙玄默,而其時恥言人過。

    千載想像,則風俗厚矣。

    成廟朝,有一年少文官,下去關西,喪中奸妓事,一時臺諫論之。

    成廟詰其言根,則大司憲某,以爲聞於平壤判官,判官則以爲聞於女妓雲,卒無事實,故其論啓之人,遂爲永不敍用。

    年久之後,始爲書啓,則以禦筆,塗抹其姓名曰:『廢人前程,如殺父母。

    』近間年少之人,聞見失實,以實行論人過重。

    一被累名,終無以自立於天地間。

    金瑬之挾妓於其父戰沒之所,金義元之母喪,三年一不歸喪次,〈金義元葬母之後,調病於妻家,至於服闋從仕,一不歸其母幾筵處,被論,雖似過重,烏得無罪?〉金鬥南之在喪,同生欺以啗肉之說,皆爲可駭。

    雖小官之事,以無實之言,永廢平生,則是豈聖代之事乎?宜問於朝廷,別爲處置矣。

    「上曰:」其事無實乎?予不知此人之事矣。

    大槪人之虛實難知。

    我國之人,學得中原,善造浮言乎?十分詳察而言之可矣。

    若分明過失,則不可諉諸恥言人過,而不言也。

    人言之失實,則如檛婦翁之言,古亦有之。

    臺諫必以實事論之,則人心服、紀綱立矣,如或失實,則豈可以臺諫之言,而不爲是非乎?對訖,上命小官,賜弓矢各一部。

     1月18日 ○丁巳,司憲府啓曰:「近來都城內外,盜賊橫行,攻刼殺掠,少無忌憚,該官視爲尋常,恬不爲怪,極爲寒心。

    頃者東大門外閭閻間,日沒未久,刼盜卒發,至於刃殺二人,且奪其馬,聞見極慘。

    請當該捕盜大將推考,從事官罷職。

    且兵曹,其於捕盜之事,專不留心,略定軍人,以緻如此之患。

    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臣等伏見都體察使李德馨啓辭,各驛蕩敗無形,於全、慶二大路,就前日天兵擺撥之處,還設撥軍六七名,又令一路各官,依天兵留屯時,立馬待候。

    此實出於通邊報、慮後患之深意,誠非偶然,第兵火之餘,孑遺殘民,盡瘁於天兵支待,而其中撥馬一事,尤其難支者也。

    今者請罷復立,民困已極,更無可爲之勢,而況民間有馬者絶無,當其天兵擺撥時,或收合綿布,給與撥軍,以充立馬之價。

    今雖督令立馬,隻益民間之擾,終無辦立之路。

    無已則別擇能走人,以代其馬,相遞一息,則猶勝鞭策駑馬,且前且仆之爲苦也。

    請令該司,更議酌定,以紓殘氓一分之弊。

    」答曰:「竝依啓。

    」 1月19日 ○戊午,西陵君銛卒,停朝市。

    〈宗室也。

    因亂寓居嘉山地,貽弊民間,邑宰不能制。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1月21日 ○庚申,以備忘記傳曰:「靈幄殿救火事,反覆參究,其日內官別監等,至近之地,見火起,先入幄殿,奉舁榟宮,外人繼之,其勢然矣,而其間事狀,不過如斯而已。

    其曰某也有功,某也竝參雲者,蒼黃之中,或不記姓名,或曰面名各知,虛實無憑,而或有冒僞濫及之者。

    今略就顯然之人,論賞。

    內官辛大容、金鳳,各加一資,劉漢雄超授,資窮準職,經歷李安謙,先入奉舁榟宮雲,陞堂上,前判官李愼元,先撤神門外把子雲,三品職除授,權慶男、黃自中、部將朱應祥超敍,司鑰良人金彥忠、別監良人李禮順,各書題除授,別監樸昌祥、大君房奴韓春壽、內侍府奴樸遇春,竝免賤,書吏金蟾,西班職除授,內需司奴德龍、大守、仇等裡,各綿布十疋題給,虞主奉出長興庫奴海富,免賤後,西班職除授,哀冊奉出私奴番佐,免賤,各儀仗奉出內官任得俊、金璿,各熟馬一疋,金光瑞、金恕立、高爰立,金彥龜、李仁健、徐後積、姜善立、申忠俊、樸權弼、李應祥、樸介臣、安應瑞、金益淸、金忠英、金天祉、李帶春、趙仁誠、吳希俊、金天霖、崔淑良,各兒馬一匹賜給。

    」 ○禮曹啓曰:「卽見四館牒報,則監試錄名,自初六日開場,而至今無一人來錄。

    試期隻隔四五日,名紙踏印等事,恐未及周旋雲。

    本曹曾因傳敎,禁用好紙,四館申明知委,故士子因此觀望,欲爲臨時紛擾中圖印之計也。

    上年亦如此,至於踐踏,四館自爲打印。

    且未及錄名,分所不均,竟至罷榜。

    士習至此。

    極爲寒心。

    請令四館,一切不許入門錄名,自今晝夜,不離掛榜,知委催督錄名,名紙,亦於二十五日午前,畢打印事,急急申飭施行何如?」傳曰:「允。

    」 1月22日 ○辛酉,司憲府啓曰:「玄宮旣閉之後,卽下誌石,載在禮典,而撰刻失宜,至於改製,則所當汲汲撰述,不留晷刻,而詞臣互相推調,淹延累日。

    此雖出於愼重之意,而其虧損國家事體甚矣。

    瞻聆所及,莫不駭怪。

    請大提學、提學,竝命推考。

    政院,司出納之任。

    當其莫重之事,所宜劃卽催促,登時撰完,小有稽緩,則當有啓推之事,而淹過多日,累勤上敎,亦爲非矣。

    請色承旨推考。

    」答曰:「誌文事,撰述之際,自然如此,不須推考。

    」 ○右承旨金時獻上疏。

    略曰: 臣往在丁酉,受命湖西。

    金瑬以復讎軍召募官,下去道內,訪臣于忠州。

    蓋爲復讎事也。

    泣涕漣連,悲哀之狀,足以感動人心。

    副護軍宋諄,時以問安使,到忠州,嘗蹙頞謂臣曰:「語及彈琴臺,金正字,聞輒嗚咽流涕。

    」雲。

    瑬之來忠本爲見臣議事,而其心固不忍足踐其土。

    豈有挾妓張樂,臨其父戰沒之所之理哉?且瑬旣作官人,則一動一靜,無非爲本官所探知。

    設使瑬,實有挾妓張樂,其所謂挾者,必有其妓,張樂者,必有其工,而至於斟酒傳廚馬卒之輩,少不下十餘人。

    衆目所視,其可掩乎?唯其實無是事也,故瑬之被罪,當時守宰,鹹言其至痛,而一道之人,莫不稱冤。

    此非爲一金瑬營護也。

    人心之至公,而不可誣者,如此也。

    若謂瑬之所爲,未能一合於古人復讎討賊之義,則猶之可也,至以無形不近之言,陷之於不測之罪,則豈非天下之至冤極痛者乎?數年以來,爲瑬訟冤者,封章不絶,而知其實狀,莫如臣者,故臣久欲將此事情,陳達九重,而大禮未卒,朝野遑遑,含默遲回,以至今日。

    伏聞筵中大臣,有以此事爲言。

    至於天日下臨,洞燭其情,幽枉之冤,庶有得伸之路矣。

    玆敢略陳終始曲折,伏願聖慈垂察焉。

     傳曰:「省疏,金瑬不知何如人,隻聞汝岉之子雲。

    汝岉死於國事,尋常愍惻,瑬之事,出於臺諫之論,因一二言,開釋爲難。

    旣耳目之所覩記,惜乎其不早陳也。

    議大臣。

    」 ○以金玏爲戶曹參判,尹承吉爲同知中樞府事,姜燦爲吏曹參議,申欽爲兵曹參議,金權爲司僕寺正,吳百齡爲弘文館校理,李成吉〈爲人,悖戾無狀,視其兄,如路人焉。

    〉爲司僕寺僉正,李綏祿爲侍講院文學,李安訥爲禮曹正郞,鄭弘翼爲兵曹正郞,樸鼎賢爲禮曹佐郞,金悌男爲司諫院正言,洪昌世爲吉州牧使,金壽男爲鹹鏡南道兵使,金太虛爲慶尙右兵使,鄭沆爲南道虞候,金友皐爲高嶺僉使,崔山立爲廣州牧使,韓壽民爲淮陽府使,禹胤舜爲理山郡守。

     1月24日 ○癸亥,司憲府啓曰:「國恤卒哭未經,不敢用肉,非徒情禮當然,大防所在,不可違越,而人心不古,少無忌憚,備辦酒肉,公然會客者,比比有之。

    世道至此,誠可痛心。

    行司正李純信,頃者卒哭前,推牛設酒,集客會飮,無異平日,聞者莫不驚愕。

    至於山陵役所,乃遑遑營葬之地,臣子悲哀之情,有甚於他處,而前日役軍差使員全義縣監丁好恭、茂朱縣監南復始,乃陵所衆會之處,恣設酒肉,恬不知恥,其悖義無行極矣。

    請李純信、丁好恭、南復始,竝命罷職不敍。

    兵火之餘,書籍蕩然無遺,士子失學,貿貿焉莫知所向,良可寒心。

    目今民力澌盡,國儲殫竭,廣印經史,頒布中外,勢有所難。

    其中簡帙不多,措備似易,而急於初學者,莫切於《小學》、《大學》二書。

    請令該司,預先磨鍊,以見存活字,量宜印出,廣頒八方,使蒙學,有所成就,以爲風化之本。

    」答曰:「依啓。

    」 ○禮曹啓曰:「備邊司啓辭:『伏見萬經理〈世德〉咨文,文廟先聖位版名號及啓聖公祠與七十二賢、中朝胡、陳、王、薛四賢應祀之事,皆係祀典重事,不可輕易回答。

    請令禮官,博考詳講,定奪後,回咨何如?』允事傳敎矣。

    文廟位版之號,歷代封贈,其號名各異。

    其所謂大成至聖文宣王,則乃是宋朝之制,而至我皇朝,亦因不改。

    我國祀典,悉遵洪武頒制,故《五禮儀》亦以此爲定矣。

    至嘉靖九年,天朝改正祀典,孔子位版,改曰至聖先師孔子,配享四聖,兗國復聖公,稱復聖顔子,郕國宗聖公,稱宗聖曾子,沂國述聖公,稱述聖子思,鄒國亞聖公,稱亞聖孟子,至於十哲以下,兩廡從祀諸賢,皆去其封爵,而隻稱先賢某子雲。

    當初文宣王之號,必非偶然講定,論以萬世素王之義,亦有所據,而嘉靖年間,天朝學士之議,以爲天子親行釋菜,以帝拜王,甚爲乖理,乃以至聖先師,奏請改定,頒行天下,悉去舊號,薄王稱而隆師道,其義尤大,其尊益崇。

    不特此也,我國儀章制式,悉遵天朝。

    今者天朝,旣已改正,而所改之號,亦逾於舊。

    依此改題,以遵時制,似爲宜當。

    且顔子、曾子、子思,俱享於正殿,而顔無繇、曾點、孔鯉,從祀於兩廡。

    子在父上,亦似未安,故天朝別設啓聖祠,以叔梁紇爲首,以顔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配享,程珦、朱松、蔡元定從祀。

    是乃推其所從出之義,而父子等級,理勢亦妥。

    此皆我國之所未講定者也。

    今則聖廟,亦草草權設。

    後日重建大學及兩廡之時,別設啓聖祠,恐或無妨。

    至於薛瑄、王守仁、陳獻章、胡居仁四賢,乃天朝儒臣,天朝雖因一時之議,從祀聖廟,而其學問事業之淺深,外國有未及詳知,而其中亦不無醇正之可議,則恐難輕議也。

    事係重大,竝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1月26日 ○乙醜,以申磼爲漢城府判尹,金尙容爲刑曹參議,閔善爲承政院同副承旨,申渫爲弘文館副應敎,李廷馦爲弘文館副校理,李善復爲藝文館待敎,鄭應聖爲星州牧使,宋光庭爲旌善郡守,吳百齡爲載寧郡守,權慶男爲嘉山郡守,樸綵爲德山縣監,成準爲茂朱縣監,慶适爲全義縣監。

     ○國葬都監,以摠護使意啓曰:「今覩下政院傳敎,章聖乃平時尊號,懿仁乃今日諡號。

    考之先朝謄錄,徽號及尊號,例在於諡號之上,故銘旌及虞主,皆以章聖、懿仁,書之矣。

    敢啓。

    」傳曰:「知。

    」 1月27日 ○丙寅,侍講院啓曰:「王世子,積傷之餘,痰盛咳嗽之證,久而不差,極爲悶慮。

    來二月孝敬殿朔祭,姑爲代行何如?」傳曰:「允。

    」 ○平安道節度使李箕賓馳啓曰:「目今唐人,列居江邊,始自義州,上至理山越邊,沿水作村,彌滿山谷,彼此相望,有同隣家,合氷之後,則磨肩往來,其衣食暖飽,或就彼爲優,則窮寒愚氓,不可以號令威制,而不幸歲値飢荒,則不無相率樂趨之弊。

    自朝廷,預爲善處,而上年失稔,民窮太甚,開春日永,東事兼迫,則飢散失農之弊,俱極可慮事。

    」啓下備邊司。

     1月28日 ○丁卯,備邊司啓曰:「慶尙兵營移設事,傳敎矣。

    上年冬,因體察使李元翼狀啓,右兵營,擇近處其形便之地,設城事,已爲啓下。

    今此昌原、馬山,賊窟形勢據險,則移設兵營於此地,果爲宜當。

    令體察使,更爲審察馳啓,施行何如?」傳曰:「允。

    」 1月30日 ○己巳,遣弘文館副校理李廷馦、吏曹佐郞趙守翼于全羅、慶尙等道,暗行列邑,察守令賢否及衙眷濫率之弊。

     ○有政。

    以閔夢龍爲知中樞府事,洪遵爲司憲府執義,成晉善爲司諫院獻納,沈悅爲弘文館校理,尹暘爲弘文館修撰,鄭沆爲鍾城府使,吳澐爲大丘府使,李成吉爲礪山郡守。

     二月 2月1日 ○朔庚午,上在貞陵洞行宮。

     ○大司憲成泳、掌令趙翊、持平金堯立、崔尙重啓曰:「以宮城門鎖鑰打叩自開事,兵曹及守門將等,本府時方捧傳旨推考事,今見兵曹啓辭,宮城門,則注書與都摠府堂下官司鑰開閉,受納鑰匙於承旨,前都城門,則護軍五員開閉,遞代時,受納於本曹雲,故宮城門,則去丙申年三月二十三日,因都摠府移文,一依法典施行事啓下,行之已久雲。

    以此觀之,則兵曹郞官及守門將,其於宮門開閉鎖鑰等事,似不幹與,而臣等。

    當初不爲分覈,泛然成公事入啓。

    其臨事不察之失,大矣。

    勢難仍冒,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前見此公事緘答,則其言大槪亦如此。

    予意以爲:『設使注書等開閉,兵曹以本兵之官,凡多少扈衛內外城門等事,無不照管,或頻摘奸,或親巡檢,此其職分之當然也。

    』常時不爲檢察,抛擲職事於度外,使宮門扄鐍不嚴,任其自開,如是而可委之於他人乎?是所謂『龜玉毀於櫝中。

    』倘曰。

    竝與其常時開閉之人,而同受其罪雲,則或可,答曰:」非吾之所當知雲,則渠之所職何事?況守門將乎?何敢出如此之言乎?其時予見如此,故其公事,不爲分揀矣。

    然未知予見之如何,法府酙酌施行可矣。

    勿辭。

    「 ○京畿觀察使南以信,馳啓曰:「本月十八日到付,水原府吏文狀曰:『順和君,菜物不好稱雲,園頭幹奴林同叔母,水門毀出,親自捉入,刑問二十餘度,手自決杖。

    』雲。

    二十八日追到文狀內:『邑內居金永水,以宮上直進去時,自水門捉入,刑問二十餘度,手自決杖,其所着衣服,盡爲衝火』雲。

    當日到付文狀內:『牛肉生鮮等,不爲進排稱雲,庫子奴於裡孫家舍,今月二十八日二更,順和君,親自出來,衝火盡燒。

    今月二十七日初昏,以日用燭柄進排事進去,畫工鄭業水,自水門捉入,刑問四十餘度,手自決杖。

    』雲。

    宮門封閉之後,毀墻卽出,出入閭閻,前日擧邑一空。

    春耕將廢,極爲可慮事。

    」啓下義禁府。

     ○上。

    禦別殿,大臣引見。

    上曰:「予病日寒,久不相見。

    當今他事不須言,春汛已迫,漸向風和,南方防備等事何如?」左議政李憲國曰:「聞全羅道。

    稍存形樣,而慶尙道,則一望無際,蓬蒿滿目,兵船整齊,亦不如全羅道。

    以此體察使,亦憂悶而去。

    天若悔禍,賊不更來則已矣,來則此處之人,皆是傷弓之鳥。

    」上曰:「不來,何可必乎?今年則似無不來之理。

    」憲國曰:「賊退之後,國家可以措處防備之具,而州郡皆困於天兵支供,至如弓矢器械,亦不得措,此甚可慮。

    頃者金大涵逃來之時,以其船類倭船,下陸,則我國之人,以爲眞倭,無一人出見。

    倭若來犯,而復如此,則極爲無形雲矣。

    」右議政金命元曰:「朝廷分付雖勤,道內物力已竭,凡事皆不得如意措備。

    體察使雖自當爲之,至如大事,則亦無如之何?」上曰:「今京中,掃盡他事,一意防備可也。

    若不緻意,雖小寇來犯,勢必土崩。

    備邊司另加申飭。

    」憲國曰:「大槪休養百姓,然後凡事可爲。

    大兵纔撤,徭役無減,國無紀綱久矣。

    號令自平時,民不擧行,而州郡亦不緻力,今雖朝令夕申,事不如意。

    不得已先立紀綱,然後可以爲之。

    休民力之事,亦不可不爲。

    一國臣民,皆仰上供,雖不可盡蠲,而三名日進上之事,皆出於民力,可減者減之,貢物亦可量減。

    今明年,除卻他事,專意休養,防備等事,可及爲之。

    使命往來,隻增其弊,而防禦使、助防將,別爲差送,則號令多門,適滋騷擾。

    不如體察、節度使,猶可自爲之爲便。

    鎭管之法,不可不申明。

    監司雖有善治之人,不挈家眷,移來移去,若生厭事之心,則或以病辭,或以箇滿,數數遞易。

    下三道監司,依兩界例,除出一州,爲留營之地,久任責效宜當。

    守令亦不可數遞。

    久於其職,可見其效。

    慶尙十餘邑,尤甚空虛,作罪入居之人,盡送其處可矣。

    內地移來者,欲避邊邑徭役也。

    祖宗朝,黃海道亦空虛無人,故使之入居,而今之富實之民,皆其時入居者也。

    或在江原,或在黃海者,監司守令等,以爲旣居吾土,不須刷出,皆不擧行。

    當下書八道監司,使卽無遺刷還可矣。

    嚮者李純信以爲:『忠淸水營之軍,以生爲死者多,故五百餘名,括出得來雲。

    』其言雖不可信,軍人自此移彼,死生難覈。

    以生爲死之律,各別申明可矣。

    兵、戶判書,於今爲重。

    不可不久任,而軍籍亦不可不爲。

    兵判得人,則可能優爲。

    癸巳年間,臣以朝陵使出入。

    其時男丁,罹鋒被擄之餘,猶且多在。

    十年之內,今無一人,必是避役,逃於外方也。

    京城實,然後國勢完固。

    京城之人,盡爲刷還,亦可矣。

    小臣年近八十,冒居台鼎,以何筋力,能辦國事?山陵未完,故黽勉隨行,役畢後,卽當退去矣。

    」命元曰:「李憲國之言,皆是。

    目今切急之事,至於供上之物,量減之言,亦可留念也。

    」海原府院君尹鬥壽曰:「倭賊,前日求和甚勤,而今將七箇月,絶不來往,極爲怪底。

    南方人或言:『有人自倭中來言,家康出去,淸正已死,其國中極亂,故不能出來雲雲。

    』松雲、蔣希春、金大涵中,送一人,偵探賊中消息,似可矣。

    」上曰:「偵探則是矣,我國自變初,最不能者,偵探也。

    前日予謂大涵疏中,有可用之言者,以其入送,似爲無妨之意也。

    備邊司以爲重難,此太狹也。

    若邊將,擅自送人,則不可,金大涵,則渠欲往還,送之可矣。

    料敵然後可以應敵,古人,最長於偵探之事矣。

    」憲國曰:「大涵欲歸,則送之無妨。

    」上曰:「令備邊司更議。

    大槪今年,最可疑。

    」憲國曰:「平哥見逐,原哥爲關白雲。

    若原哥爲國事,則與我國無隙,必不相敵矣。

    對馬島貧窮,欲爲講和,而日本,則實以和事爲不關雲。

    平義智,以秀吉之親,爲對馬之主,中間作謀,終緻入寇,極可痛憤。

    陳璘去時,欲討對馬島,臣則以爲,以舟師可以入討,而我國恇?,不得爲之矣。

    」鬥壽曰:「其地石山高峻,賊若先知而上,則不可與戰。

    設使戰勝,別無效驗。

    」命元曰:「我國防備,隻以訓鍊都監成形,而李德馨去後,小臣忝冒提調時,未知首末,其軍漸少,而給保之事,尙未就完。

    以閑遊可以爲軍者,專屬爲軍,以可給奉足之人,作爲步兵。

    常時步兵一名之價,一月三匹雲。

    令兵曹,收合其價木,送于都監,及時分給,則軍亦漸充,似無騷擾之弊矣。

    」憲國曰:「兩南防禦之事,雖在於體察使措置如何,三月間,特遣侍從之臣,探問而來。

    非但悉知其處事情,各官亦知自上留念防備,而不至懈弛也。

    慶尙、全羅,州郡闆蕩已極,而守令等,濫率衙眷及族屬曰:『一爲州郡,不接親戚,則他日相見,有何顔面?此亦哀矜之言也。

    然不可不嚴禁矣。

    各驛殘弊,傳報多滯,至如頃者,越江書狀,亦不及時,而京畿尤甚。

    若邊報一夕告急,則誰能快傳?各驛位田,兩班百姓不幹之人,皆自耕食,宜令驛人耕食。

    察訪,不須以宰相子弟爲之。

    年少人,別爲擇遣,而蘇復間,必爲別樣規矩,可期成形,文官交差爲當。

    」上曰:「國家儲君培養之事,莫此爲大,而書筵官,不可不擇授久任。

    今見書筵官,不能一一盡擇,或三日或二日而遞。

    今以朝官宰相之子弟言之,學於長者,或數年而可以成就。

    今日學於他處,明日學於他處,則其可成就乎?師傅皆大臣,賓客皆賢宰相,如此等事,察爲之可也。

    吏曹雖不能察,大臣可以檢飭。

    如予自少失學,今已年老,爲不學之人矣。

    世子年長,講學亦晩。

    年老之後,雖悔何追?」憲國曰:「自上留念儲君輔養之事,而小臣忝冒大臣,不能贊成,死何足惜?必擇文學之士,以爲師傅之任,可以輔養儲君之德。

    臣僥倖登第,不解句讀,今聞上敎,汗沾重裘。

    」上曰:「除此言。

    書筵之官,《大典》載錄,兼官之設,何時如此?大槪員多,精擇極難。

    」憲國曰:「上敎至當。

    臣聞中廟朝,仁廟在東宮,聖學高明,其時人才亦多。

    金安國爲貳師,能通四書三經,有名人也。

    仁廟受《易》於貳師,書筵官,猶以爲未盡。

    韓山人李畬,《易》學分明,故招爲文學,使之進講,柳希春爲司書,果不如今日兼官之多也。

    若員多,則何可一一精擇?小臣當言於吏曹,自上傳敎可矣。

    凡講學,非徒用於文章,治心莫如學問。

    若以讀書爲念者,猶爲善人。

    況儲君治心之事乎?非獨此也,諸王子,亦使之勸學,治其心術,凡非義之事,自爾不爲矣。

    弘文館侍講院官員,必須勸奬,輔養之任,可期能爲。

    昔成任爲弘文正字,長在直所,專意讀書,故終以文學著名。

    今亦如此,則豈有不成之理?年少方強之人,讀書然後,可資他日之輔導也。

    大抵吏曹,於文官、蔭官中,各別擇差,可以辦事。

    小臣則以爲:『自上或時時親政可矣。

    翊衛司官員,無計仕之例,故或四十日,出陞六品。

    頃者接待都監郞廳,三四月內,亦出六品。

    官職,皆人君之公器。

    若如此遷轉之速,則誰肯久於其職,而察其任乎?吏曹郞官,必十分擇差。

    』上官不知時輩年少之人,故直提學以下,郞官皆主之。

    頃者吏曹郞官,不爲愼擇,至於宰相除拜,皆欲自主。

    豈有如此之時乎?」上曰:「吏曹郞官,今亦如此乎?」憲國曰:「近日則擇差,故不聞如此之說矣。

    祖宗朝,弘文館東壁、兩司亞長,一二年無驟陞之人,今則登第數三年,陞爲亞長,卽拜承旨矣。

    新出之人,爲正言爲監察,以試其能否,乃祖宗朝用人之例也。

    金貴榮爲弘文館參下,卽爲書堂,不經六曹,故臣與之同官,則公事場事專不知之。

    凡淸職或常職,皆可履歷,然後可知其事矣。

    古時則爲守令者,入爲弘文館及臺侍,爲臺侍者,亦爲守令。

    尹漑爲左相,曾於筵中,如是陳達,故臣爲史官時,得聞之矣。

    」上曰:「有首相,凡事可以議處,而如是呈告,其病根深痼乎?」憲國曰:「其人年少,病根不至於深痼,但頃經大病,日候不調,故呈告不出。

    大槪備諳兩南邊事,且有聰明才氣,如此人,不可易得。

    自上遣史官諄諭,使速出仕宜當。

    吏、兵判差出之時,例問於大臣。

    頃以尹承勳,盡心國事,臣薦之,擬於兵判。

    此則得人,然緻勤於職事者,少有人言,則必以爲未安而自退。

    近來此習,最爲不好。

    乙亥年華紮天使時,金安國爲館伴。

    其時臺諫論遞,而中廟不允。

    安國翌日,將仕於太平館,子弟曰:『時方論遞,不可出仕。

    』雲,則安國以爲:『國事不可以人言而不爲。

    』試官,禮判例爲磨鍊,而試官差出之時,必曰先書某名。

    庭試試官,則政院爲之,故送人政院,求爲試官,如今時,則必有人言矣。

    安國不忘中廟,憂國如家。

    如此之人,今則無之。

    」命元曰:「濟州,爲初試者八十人,未見殿試,或老或死。

    試官入送,別例處之宜當。

    」上曰:「若實爲及第,則遣官似難,防禦緊急,出來亦難。

    平日全羅道,有別赴防之人。

    別爲入代後,使之出來試取,似可。

    他大臣之意何如?」鬥壽曰:「出來之事極難,其代入送之事,亦難。

    分三運上來,使之試取,則似可矣。

    」憲國曰:「訓錬都監之事,右相旣已啓達,頃者以爲有弊,幾爲革罷。

    若罷則自上行幸時,無侍衛之軍,而禦敵之用,砲手最關。

    優給糧料,慰悅其心可矣。

    訓鍊都監堂上,皆欲避之,以其多言故也。

    步兵之事,自上何以知之?國家役事,皆以步兵爲手足。

    若無步兵,則何事可爲?兵判善處,則自當可辦。

    奉命之臣,各官蔑待,則事不可爲矣。

    渠雖或不無濫雜之事,各官則所當奉行其令,而或有不愜之事,則先自來播於京中,使之彈論。

    如宣傳官,亦關於使命,而專不給馬,不爲接待。

    此習若長,漸成惡風矣。

    軍功納穀之類,當初多有虛僞,雖有實事,皆以虛僞一論。

    壬辰之亂,非下三道,何以禦敵乎?義兵之故,朝官戰死者非一,若一切防其路,頓無勸奬之地。

    他日雖有警急,誰肯爲之?臣意以爲,一委於虛僞,不施其賞,甚爲未安。

    」命元曰:「今番北道軍功,無他論賞之事,至爲難矣。

    上曰:」前者癸未年,則何以論賞乎?加設職,亂後之事,至於祖宗朝,何以爲之乎?「憲國曰:」其中功多者,除實職則何如?「上曰:」其類甚多,不可爲。

    或以木綿布子,不可題給乎?「上曰:」今以文官爲鍾城,而備邊司何以遞之?「憲國曰:」差遣之人,雖無弓馬之才,有膽略則似可,而今見黃是,則最爲不合,故啓遞矣。

    「上曰:」如此,他可合之人,何不差出?六鎭,皆是武將。

    祖宗朝,以文官差遣之意有在。

    雖不可每每爲之,或可以文官差遣乎?大槪文官、武官,皆不解兵書。

    不解兵書,而能爲將乎?我國武士,多不解文,亦爲畓畓。

    「命元曰:」今則及第極易,鄕校書生多中之,故知書者多,而武才蔑如。

    「副應敎申渫曰:」今此輔養儲君之事,軫念下敎,此皆宗廟社稷之福也。

    近日則王世子,以咳嗽未寧,久廢書筵,如臣不學無識之人,亦忝兼官。

    速命遞改,則勸講之事,幸甚。

    「上曰:」兼任,非如各司之事。

    侍講勸講之事至重,豈可兼任而爲之?考見《大典》,則無侍講兼官之文,祖宗皆酙酌定爲。

    若以官員數少,則加出可矣,大槪予意以爲,兼之爲難。

    今則小各司官員,亦兼,渠何敢兼之?不過流弊如是矣。

    「 ○以尹承勳爲兵曹判書,韓孝純爲刑曹判書。

     2月2日 ○辛未,禮曹〈判書李廷龜、參議柳寅吉。

    〉啓曰:「還都之後,庶事草創,廟社儀物,不成體貌,已曾粗備之物,亦皆破汚。

    不得已庫間修理,典祀廳移設,墻垣修築等事,及祭器儀物各項器具,或苟充代用,或全未備數,事多欠闕,不可不漸次復舊。

    令本曹及戶曹、工曹堂上、郞廳,設爲一局,凡儀物,議大臣損益勘定措備之意,啓達允下,而今議于大臣,則領中樞府事崔興源、海原府院君尹鬥壽、左議政李憲國、右議政金命元以爲:『今者財力蕩竭,一物一事,難以措辦。

    然祭享器皿,不可不漸次措備。

    依魂殿祭用器皿例,不得已以鍮器爲之者外,其餘,則姑以沙器燔造用之似當。

    但該司趁不擧行,若無句管之處,則終年不成。

    以禮曹、工曹堂上及郞廳各一員,別設一局於禮曹,檢督施行,庶無遲滯之弊。

    伏惟上裁。

    』領議政李恒福,病不收議。

    」傳曰:「允。

    」 ○忠淸道觀察使張晩馳啓曰:「忠州牧使金順命牒呈,亂後學校,廢而不擧。

    以此人心貿貿,不識禮法,視國家如秦越,指聖賢爲何物,人類胥爲禽獸,天理幾乎泯滅。

    言之至此,不覺寒心。

    本州則重修聖廟,奉安位版,依前列敎授差出事。

    」啓下禮曹。

     2月3日 ○壬申,傳曰:「領議政李恒福,遣史官敦諭。

    目今憂虞之端,不一而足。

    姑以兩南言之,春汛已迫,待變之急,朝夕可慮。

    此時予之所以倚毗於卿者,至深且切,而卿久病不出,予甚悶焉。

    卿之病不至深痼,宜速出仕,以副予意至望。

    」 ○行判中樞府事鄭琢,以歲時遣人存問,食物題給事,奉箋陳謝。

     ○備忘記曰:「昨日啓辭中,不施行之事,不爲發落。

    大臣啓辭不答,似爲未安,今言之。

    供上別無可減之物,三名日方物,則前已隨便封進事,有公事。

    非盡爲封進之意,臣子存羊之禮,不可專廢。

    貢物亦已盡減,該曹常患難繼,然此則該曹當知之。

    嶺南防備,都體察使,自當檢察,然禦史發遣。

    臨時進退,文官察訪,其所交差之處,銓曹當察行。

    侍講院官員,冗雜苟充之弊,兼官當罷之意,予已言之,銓曹必耳聞而察行。

    軍丁給保,是乃《大典》之法,難徇厭憚之情。

    不給其保,而以木收之,令都監。

    依前公事,斯速定給。

    」 ○侍講院,以傳意啓曰:「王世子書筵講官,不可不擇,亦不可不久,誠如昨日聖敎,而兼官則雖不載於法文,自前爲之,其意有在。

    今若以規外而盡去,則實官五員,入番之際,疾病事故,未可預料,講論校正,且未免孤陋之患。

    臣聞祖宗朝,春坊官員在左右,而《大典》頒降時,隻設各一員。

    厥後仁廟在東宮,日三開筵,不時召對。

    勤於學問如此。

    其時兼官,多取經學之士,以資顧問。

    今亦倣此,擇授固當。

    但實官五員內,輔德姜綖,以山陵都監郞廳。

    進去,弼善李成祿、文學李綏祿,俱在平安道。

    綏祿則時推未下批,隻餘二員,將至闕番。

    請文學李綏祿遞差,以在京人員,今政差出何如?。

    」傳曰: ○商山君樸忠侃〈忠侃平生處心行事,無非兇險詭譎。

    攘奪李軸之功,而居其首,人皆憤罵。

    〉上箚。

    略曰: 今者南賊退遁,天兵撤還,山陵之役垂畢,國事稍安,而人心所欲者,輕徭薄賦,以安其業,而當此時,急急最先施措者,用賢以淸仕路,擇將以肅軍律;休民以固邦本,括軍以實兵額;振紀綱以嚴號令,而凡百施措之方,日漸弛慢。

    揆厥所由,政令獻議之際,或有偏執己見者,或有觀勢臆料者,論議可否,動經旬月,時急救弊公事,趁不回啓。

    又有所管各司色吏等,締結同類,文移往復,簿牒縱橫,多受賂物,無功者得賞,有非者得免。

    輦轂之下,虛僞之風如此,外方縱恣之弊,從可知矣。

    噫!古來帝王,雖有願治之心,或爲侫臣所制,或爲奸黨所惑,威福不出於上,竟至宗社之亡,勢固然矣。

    今則不然,朝無擅權之臣,國無妨賢之路,而治化莫至。

    是誰之咎歟,今日之救積弊者,必須更化興滯補闕,然後維新之治,可刻日而見矣。

     答曰:「累上章箚,惓惓之誠至矣。

    深用嘉焉。

    」 ○以備忘記,傳于備邊司曰:「商山君前後陳箚,非一,下本司議處矣,今又上箚如此。

    其意或有所指歟?未可知,大槪可行之事,本司從實議處,毋孤頻頻陳箚之誠,可矣。

    」 ○開城留守柳自新馳啓曰:「豐川都正,以秩高宗親,假托王子臨海君之敎,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