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關于戰争理論

關燈
的一種規定,與命令和禁令具有同等的意義。

     原則同樣是對行動的一種法則,但是沒有法則那樣正式的、明确的含義,它隻有法則的精神和意思。

    當現實世界中多種多樣的現象無法納入一項法則的明确形式時,就需要有原則,以便人們在運用判斷力時有更多的自由。

    由于人們在無法運用原則的情況下,必須依靠判斷來處理這些情況,因此原則實際上是行動者的依據或指南。

     如果原則是客觀真理的産物,從而适用于所有的人,那麼它就是客觀的;如果原則含有主觀的因素,隻對提出它的人有一定價值,那麼它就是主觀的,通常稱為座右銘。

     規則常常被用作法則的意思,但實際上與原則具有同等的意義,因為人們常說&ldquo沒有無例外的規則&rdquo,卻不說&ldquo沒有無例外的法則&rdquo。

    這表明,人們在運用規則時可以有較多的自由。

     在另一個意義上,規則被用作手段:從一個單獨的、較淺顯的特征認識到一個位于深處的真理,以便将符合全部真理的行動法則與這一單獨的特征聯系起來。

    所有遊戲規則和數學中的簡便運算方法就是這類規則。

     規章和指示是對行動的規定,通過這一規定可以一并觸及大量細小的、更詳細指出了途徑的情況。

    這些情況數量太大,而且意義一般,不值得為它們建立普遍的法則。

     最後是方法(行為方式),是從很多可能的行為方式中挑選出來的一個反複出現的行為;而當行動是根據方法,而非普遍原則或個别規章決定的,則稱為習慣做法。

    這裡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用這種方法去處理的情況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由于情況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關鍵在于相同的部分至少應盡量多些。

    換句話說,這種方法應該适用于最可能出現的情況。

    因此習慣做法不是建立在特定的個别前提之上,而是建立在彼此關聯情況的平均蓋然性之上,并超出這一平均蓋然性,提出一個适用于一般情況的真理。

    如果人們以同樣的形式不斷運用這一真理,那麼不久就可達到機械般的熟練程度,最後就可以幾乎不假思索地做出正确的事情。

     從法則的概念與識别現象的關系來看,法則對戰法來說是可以或缺的,因為戰争中的現象是複雜疊加的,不是很有規律,而有規律的現象又不是那麼的複雜疊加,所以法則這個概念并不比簡單的真理更有用。

    凡是用簡單的概念和言辭就足以表達清楚的地方,如果用了複雜的、誇張的概念和言辭,那就成了矯揉造作和故弄玄虛。

    戰法理論在涉及行動方面不能使用法則的概念,因為戰争中各種現象變化多端,而且多種多樣,因此戰法理論中的規定沒有足夠的普遍性,不能稱為法則。

     但是如果想使戰法理論成為實用的信條,那麼原則、規則、規章和方法對于戰法理論就是不可缺少的概念,因為真理在這些實用的信條中隻能以這樣的結晶形态出現。

     由于戰術是理論在戰法中最可能成為實用信條的那個部分,因此上述概念[2]在戰術中也最常見。

    非迫不得已,不要以騎兵對尚有完整隊形的步兵發起進攻;在敵人進入有效射程以前,不得使用輕武器;在戰鬥中要節制用兵,以便将盡可能多的力量留到最後使用&mdash&mdash這些都是戰術原則。

    所有這些規定都不是絕對可以用于任何場合的,但是指揮官必須把它們銘記在心,以便在适用于這些規定所含真理的場合,不至于沒有運用它們。

     如果人們發現一支敵軍的野炊時間反常,從而推斷出敵人準備出發,如果人們發現敵軍在戰鬥中故意暴露部隊,從而推斷敵人可能要進行佯攻,那麼這種認識真理的方式就是發現常規,因為人們從一個個别的、可視的情況推斷出了這一情況所屬的意圖。

     如果說&ldquo在戰鬥中一旦發現敵人開始撤走炮兵,就應該再次猛烈進攻敵人&rdquo是一個常規,那麼這就表明,我們把敵人開始撤走炮兵這一個别現象與我方應采取的一個行動聯系在了一起,這一行動針對的是我們根據這一個别現象所猜測出的對手的狀态:對手要放棄戰鬥,已經開始退卻,而在這一退卻期間,他既不便進行充分的抵抗,又不便完全避開我方(在退卻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至于規章和方法,隻要訓練有素的軍隊能夠把它們作為行動的原則,那麼它們就能把為戰争而做準備的理論一并帶到戰法中去。

    有關隊形、訓練,以及野戰勤務的一切條例都是規章和方法。

    有關訓練的條例以規章為主,有關野戰勤務的條例以方法為主。

    原本的戰法與這些規章和方法相聯系,将其作為現成的行為方式來采納,因此這些規章和方法必須作為現成的行為方式出現在戰法理論中。

     但是對于使用部隊時可以自由選擇的活動不能有規章(特定的指示)出現,因為規章恰恰排斥自由使用部隊。

    相反,方法作為執行任務的一般辦法(如前所述,這種辦法是根據平均蓋然性制定的),作為實際運用原則和規則的主導,隻要它不失去本來面目,不是為絕對的和必要的行動結構(體系)制定的,而是為一般行動形式中最好的形式制定的(這些最好的形式可以取代個人決策,成為捷徑和備選),那麼這些方法當然就可以出現在戰法理論中。

     在作戰中常常運用各種方法,看來這也是非常重要和不可避免的。

    如果我們考慮到在戰争中有多少行動是根據純粹的假設,或者是在完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的,我們就會認同這一點了。

    在戰争中之所以有很多行動是根據純粹的假設,或者是在完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的,是因為敵人阻止我們了解那些會影響我們部署的情況,或者我們沒有相應的時間,以至即使我們确實了解了這些情況,也由于它們分布太廣和組成過于繁雜而無法根據它們進行我們的所有部署,因此我們總是不得不根據某些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部署。

    我們還要考慮到,在每個具體情況中需要同時顧及的細小情況有無數個,因此除了進行舉一反三式的思維,隻根據一般和很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部署以外,我們沒有其他辦法。

    最後我們還要考慮到,越到較低的級别,指揮官的數量就越多,就越不能指望他們擁有真知灼見和具有訓練有素的判斷力;在無法要求下級指揮官具有除勤務條例和經驗以外的見解的情況下,也就不得不遷就他們運用與這些條例和經驗相近的習慣做法。

    這些習慣做法可以成為其判斷的一個依據,同時防止他們出現超出常規的、完全錯誤的觀點。

    在一個要為經驗付出高昂代價的領域裡[3],人們尤其擔心出現這些錯誤觀點。

     我們必須承認,習慣做法不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通過反複運用同一個方法在部隊指揮上可以達到熟練、準确和可靠,從而減少戰争中自然會出現的阻力,使機器[4]更輕快地運轉。

     因此,軍事活動的級别越低,方法就用得越多,就越是不可缺少;而級别越高,方法用得越少,到了最高職位,方法就完全用不上了。

    因此方法在戰術中比在戰略中有更大的作用。

     從戰争的最高任務來看,它不是由無數細小事件構成的(這些細小事件大同小異,對其處理得好壞取決于方法的好壞),而是由各個需要分别處理的、決定性的大事件構成的。

    戰争不是長滿禾稈的一片田地,收割時無須考慮每根禾稈的形狀,割得好壞隻取決于鐮刀的好壞,而是一片大樹,用斧頭砍伐時,必須考慮每棵樹的特性和方向。

     軍事活動中習慣做法的可靠性向上能達到什麼程度,當然原本不取決于職位,而是取決于事情。

    隻是因為統帥處理的是範圍最廣的事情,所以他較少使用習慣做法。

    統帥如果在戰鬥序列、前衛部隊和前哨的部署上采取一成不變的方法,那麼在某些情況下不僅會束縛其部下,而且也會束縛他自己。

    當然這些方法可能是他自己的發明,由他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但是隻要它們是以部隊和武器的一般特性為根據的,它們就可以成為理論的一個研究對象。

    然而如果人們像用一台機器制造成品那樣,總是按照同一個方法來确定戰争計劃和戰局計劃,卻是我們應該堅決反對的。

     隻要還沒有令人滿意的理論,即隻要對戰法還沒有理智的思考,那麼職位較高的人也不得不經常運用習慣做法,因為部分職位較高的人沒有能力通過研究和較高層次的閱曆來提高自己。

    他們在那些不切實際和充滿矛盾的理論推斷與評論面前無所适從,他們健全的頭腦對這些東西是抵觸的,于是他們從這些東西中吸收的隻是基于經驗的一些見解,在那些要求和允許自由地處理問題的情況下,他們也喜歡運用基于經驗的方法,也就是模仿最高統帥特有的行為方式,從而自然而然地産生了習慣做法。

    弗裡德裡希大帝的将軍們總是喜歡采用所謂的斜向戰鬥序列[5],法國革命[6]時期的将軍們總是喜歡運用綿長戰線的包圍戰法,而拿破侖手下的将領們則總是喜歡集中大量兵力浴血沖殺。

    從這些辦法的反複運用中,我們可以明顯地認識到這些是被接受了的方法。

    由此可見,習慣做法有可能在一直接近到最高統帥的廣大範圍内得到運用。

    如果有一個得到改善的理論有助于戰法研究,以及培養那些力圖走上更高職位者的才智和判斷力,那麼人們也就不會再在這麼高的層級上運用習慣做法,而那些被視為不可缺少的習慣做法,則至少會産自理論本身,而不是産自純粹的模仿。

    無論一位傑出的統帥做事多麼高明,在他的做事方式中總會有一些主觀的東西。

    如果他有一種特定的風格,那麼其中必然含有其很大一部分個性,而這些個性與模仿其風格的将領們的個性并不總是相同的。

     然而要在戰法中完全摒棄主觀的習慣做法或者風格,是既不可能也不正确的。

    人們更應該把主觀的習慣做法視為一場戰争總的特性對其各個現象所起影響的一種表現。

    如果理論不能預見并考慮到這種影響,那就隻能聽任主觀的習慣做法起作用。

    革命戰争[7]有其特殊的做事方法,還有什麼比這更自然的呢?有哪種理論能把它的特點包括進去?不好的是,這樣一種從個别情況中形成的風格本身容易過時,因為各種情況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了變化,但風格卻保留了下來。

    這正是理論應該通過明确和理智的評析而加以阻止的。

    1806年,普魯士[8]的将軍們與弗裡德裡希大帝的斜向戰鬥序列一道墜入深淵[9](具體是路易親王[10]在薩爾費爾德[11]附近,陶恩青[12]在耶拿[13]附近的多恩山[14]上,格拉韋特[15]在卡佩倫多夫[16]前面,布呂歇爾在卡佩倫多夫後面)。

    究其原因,不僅是因為一個陳舊的風格,還因為習慣做法導緻當時的才智嚴重貧乏。

    這一才智貧乏導緻霍恩洛厄[17]指揮的聯軍全軍覆滅,而且是史無前例的、一支聯軍在戰場本身(而非在被追擊中)即遭受的全軍覆滅。

     *** [1]&ldquo習慣做法&rdquo(Methodismus),作者自創的一個詞,意為&ldquoRitual&rdquo,即&ldquo嚴格的程序&rdquo或&ldquo習慣做法&rdquo。

    以往有的中譯本将該詞從字面譯為&ldquo方法主義&rdquo或&ldquo認識論&rdquo,似不妥。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原則、規則、規章和方法。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在戰争中。

    &mdash&mdash譯者注 [4]指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5]斜向戰鬥序列(SchiefeSchlachtordnung)是公元前4世紀出現的一種戰術,由古希臘著名統帥艾帕米農達于公元前371年首次運用。

    該戰術強調面對優勢之敵時,應避免與之在寬大正面上全面接觸,而應加強一翼兵力,形成局部兵力優勢,并以這一翼發起進攻,其他兵力則負責牽制敵人,使其無法增援受到進攻的一翼。

    在以優勢兵力擊潰敵一翼後,随即從翼側包圍敵人,徹底擊垮敵人。

    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将該戰術與線式(橫隊)戰術相結合,進一步發展了該戰術。

    弗裡德裡希二世在其著作《戰争的總原則》(GeneralprinzipiendesKrieges)中稱,3萬人能以此戰法擊敗10萬人。

    &mdash&mdash譯者注 [6]指1789年開始的法國革命(對法國革命的結束時間有多種說法,一種觀點認為是1794年7月雅各賓派統治的結束,另有觀點認為是1799年霧月政變)。

    這次革命摧毀了法國封建專制制度,促進了法國資本主義的發展,也震撼了歐洲封建體系。

    &mdash&mdash譯者注 [7]革命戰争(derRevolutionskrieg),也稱法國革命戰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争(1792&mdash1802)。

    &mdash&mdash譯者注 [8]普魯士(Preussen),指普魯士王國(1701&mdash1918)。

    &mdash&mdash譯者注 [9]指第四次反法聯盟戰争中的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

    1806年10月14日,拿破侖率法軍主力約10萬人在耶拿附近擊敗霍恩洛厄指揮的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5.3萬人。

    同日,雙方在均不知曉當日耶拿會戰的情況下,法軍達武元帥率領約2.9萬人在奧爾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西南距耶拿約25公裡)附近擊敗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軍主力約5萬人。

    在追擊中,普軍紛紛投降。

    在兩場會戰中,法軍計傷亡約1.5萬人,普軍計傷亡和被俘3.3萬人。

    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攜全家逃往東普魯士。

    拿破侖于當月27日進入柏林。

    &mdash&mdash譯者注 [10]路易·費迪南德(LouisFerdinandvonPreussen,1772&mdash1806),普魯士親王、将軍、作曲家。

    &mdash&mdash譯者注 [11]薩爾費爾德(Saalfeld),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于薩勒河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2]陶恩青(BogislawFriedrichEmanuelvonTauentzien,1760&mdash1824),伯爵,普魯士将軍。

    1806年耶拿會戰時任師長,曾指揮霍恩洛厄的前衛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13]耶拿(Jena),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于薩勒河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4]多恩山(derDornberg),位于耶拿附近,海拔383米,為當地制高點。

    &mdash&mdash譯者注 [15]格拉韋特(JuliusAugustReinholdvonGrawert,1746&mdash1821),普魯士将軍。

    1806年耶拿會戰中在霍恩洛厄手下任師長,被法軍擊敗。

    &mdash&mdash譯者注 [16]卡佩倫多夫(Kapellendorf),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東南距耶拿約1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7]霍恩洛厄(FriedrichLudwigzuHohenlohe-Ingelfingen,1746&mdash1818),侯爵,普魯士将軍。

    1806年耶拿會戰時指揮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失敗後向法軍投降,1808年釋放回國後被革職。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五章 評論[1] 理論上的真理[2]總是更多地通過評論,而非通過信條對現實生活産生影響。

    由于評論是理論上的真理在真實事件上的應用,因此它不僅使理論上的真理接近于實際,而且通過其不斷的反複應用,使人們的思維更加習慣于這些真理。

    因此,我們認為除了确定用什麼觀點建立理論以外,還有必要确定用什麼觀點進行評論。

     我們把評論式地記述曆史事件與簡單地記述曆史事件區别開來。

    後者僅僅是羅列事件,頂多是觸及與這些事件最近的一些因果關系。

     而評論式地記述曆史事件,則會出現三種不同的思維活動。

     第一種思維活動是對有疑問的事件進行曆史考證和确定。

    這是真正的曆史研究,與理論沒有任何共同點。

     第二種思維活動是從原因推斷影響。

    這是真正的評論式的研究。

    這種研究對理論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在理論中所有需要用經驗來确定、支撐或者隻是解釋的,都隻能通過這種途徑解決。

     第三種思維活動是對運用的手段進行檢驗。

    這是包含着贊揚和指責的真正的評論。

    在這裡,理論服務于曆史,或者更确切地說是服務于從曆史中汲取的教訓。

     在這後兩個曆史思考的真正的評論部分中,一切取決于探尋事物的最後因素,也就是要追尋到毫無疑問的真相為止,而不能像常見的那樣半途而廢,也就是不能止于随便某個任意的論斷或前提。

     至于從原因推斷影響,它往往面臨一個外在的、無法克服的困難,那就是人們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原因。

    這一現象在戰争中比在實際生活的任何其他活動中更為常見。

    戰争中的事件很少能讓人完全了解真相,而行動的動機就更難以讓人了解到了,因為這些動機要麼是被當事者故意隐瞞了,要麼是由于它們是非常短暫和偶然的,因此有可能沒有曆史記載。

    為此,評論式的記述大多不得不與曆史研究合作進行,但是即便如此,原因與影響往往還是非常不吻合的,以至于評論式的記述無法将一些影響視為已知原因的必然結果,因此這裡就必然會出現空白。

    就是說,一些曆史事件的結局無法用于教導他人。

    理論所能要求的隻能是将研究一直進行到這種空白處,所有的推論要到此為止。

    如果人們以為已知的原因足以解釋結果,因此對已知的原因錯誤地予以重視,那才是真正的比出現空白更糟糕的事。

     評論式的研究除上述這一外在困難外,還面臨一個很大的内在困難,那就是戰争中的行動很少是出于單一的原因,而是出于多個共同的原因,而且隻是公正和認真地追溯一系列事件的起始點還不夠,更重要的是還要指出每個已知原因的作用。

    這就促使人們對原因的本性做進一步的研究,于是評論式的研究就有可能進入理論的真正領域。

     人們進行評論式的考察,即檢驗手段時,必須弄清行動者所用手段的特有影響是什麼,以及這些影響是否符合行動者的意圖。

     要了解手段的特有影響,就會促使人們研究這些影響的本性,即又進入理論的領域。

     我們看到,在評論中一切都取決于要追尋到毫無疑問的真相,不能止于随意的論斷,因為這些随意做出的論斷對他人無效,他人也可以用或許同樣随意提出的論斷加以反對,以緻出現無休止的争論,使整個研究得不出任何結論,也就達不到教導他人的目的。

     我們看到,無論是對原因的探究,還是對手段的檢驗,都會進入到理論的領域,也就是說進入到普遍真理的領域,這種真理不是僅僅出自當前的個别情況。

    如果這時有一個可用的理論,那麼考察時就可以把理論中已經确定的東西作為根據,不必再研究。

    但是在沒有這種理論上的真理時,研究就不得不一直延續到最後的因素。

    如果經常有必要這樣做,那麼人們習慣上稱其為著作家的那個人為研究第100個問題,就不得不追溯到第1000個問題,他就會有無數的事情要做,也就幾乎不可能對每個問題都進行從容的研究。

    結果為了限定自己的考察範圍,他就止于随意提出的論斷,這些論斷即使對他來說确實不是随意提出的,但對他人來說仍然是随意提出的,因為它們本身不會自動為他人所理解,而且是未經證實的。

     因此,一個可用的理論是評論的一個重要基礎。

    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理論的支持,評論就不可能總體上達到答疑解惑的程度,也就是說,不可能是令人信服的明證和無可辯駁[3]的事實。

     但是如果人們認為理論能夠把每個抽象的真理都包括進去,留給評論的任務隻是将具體情況放到合适的法則之下,那就是一種幻想;反之,假如人們規定評論絕不能觸及神聖的理論,那也是可笑的書呆子的做法。

    建立理論時的分析研究精神也應該引領評論活動,而且這種精神可以并應該經常進入到理論領域,去進一步說明對它特别重要的那些問題。

    反之,如果評論成了機械的理論照搬,那就有可能完全達不到評論的目的。

    理論研究得出的所有積極的結果,所有原則、規則和方法越是成為實用的信條,就越缺乏普遍性和絕對的真理本性。

    這些東西是供人使用的,至于它們是否适用,永遠應該留給後人評判。

    人們在評論時,絕不允許将這些理論上的結論當作衡量的法則和标準,而隻能像當事者那樣,把它們當作判斷的依據。

    在一般戰鬥序列中,騎兵不與步兵并列部署,而是部署在步兵的後面,這是戰術上已經明确了的,但是如果人們因此而對偏離這一規定的任何部署都加以指責,則是愚蠢的。

    人們在評論時應該探究偏離這一規定的理由,隻有在理由不充分時,才有權引用理論上的定論。

    又如,理論上已經明确,多路進攻會減少勝算,但是如果不進一步了解實際情況,就認定所有采取多路進攻并且失利的戰例都是多路進攻造成的,或者在多路進攻獲勝的情況下,就反過來認為&ldquo多路進攻會減少勝算&rdquo的理論斷言是不正确的,那麼這兩種看法就都是不理智的。

    兩者都是評論的分析精神所不允許的。

    總之,理論上經過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結論是評論的主要依據;理論上已經明确了的,評論自身就不必再重新确定了。

    理論上之所以予以明确,就是為了評論有現成的東西可用。

     評論的任務是研究從原因中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以及研究所用的手段是否與目的相适應。

    當原因與影響、目的與手段彼此接近時,評論的這一任務就容易完成。

     如果一個軍團遇襲,并因此而無法有序和合理地運用其力量,那麼襲擊的效果就是确定無疑的。

    如果理論上已經明确在會戰中進行圍攻能獲得較大的戰果,但勝算較小,那麼就要看運用圍攻者是否主要是為了獲得較大的戰果。

    如果是,那麼他選擇這一手段就是正确的。

    如果他用這個手段是為了更有把握地獲得戰果,而這一戰果不是以具體情況,而是以以往圍攻出現過多次的、能帶來較大戰果的普遍本性為基礎,那麼他就是弄錯了圍攻這一手段的本性,從而犯了一個錯誤。

     在這裡,評論式的探究和檢驗并不困難。

    隻要人們每次局限于最直接的影響和目的,就總是容易的。

    隻要人們撇開與整體的聯系,隻從這個方面考察事物,那麼人們完全可以随意這樣做。

     但是正如世界上的其他活動一樣,在戰争中屬于整體的一切都是彼此聯系的,因此每個原因(即使是很小的原因)的影響必然會一直延展至整個戰争行為結束,并使最終結果有所改變(無論改變是多麼小)。

    同樣,每個手段必然也會一直影響到最終的目的。

     因此,隻要現象還有考察的價值,人們就可以跟蹤研究一個原因導緻的影響。

    同樣,人們不僅可以為下一個目的去檢驗手段,而且也可以把這一目的本身當作達到更高目的的手段來加以檢驗。

    這樣對一連串相互從屬的目的進行檢驗,直至遇到一個無須檢驗的目的,因為其必要性是毫無疑問的。

    在很多情況下,特别是涉及大的決定性的舉措時,必須一直向上考察到最終的目的,即那個應直接導緻媾和的目的。

     很清楚,在這樣的向上考察的過程中,每到新的一站,人們在判斷時就會有一個新的立場,以至于同一個手段,從距其最近的立場來看是有利的,但從更高的立場來看卻是應該予以抛棄的。

     在對一個軍事行動做評論式考察時,探究産生現象的原因與根據目的檢驗手段總是合作進行的,因為隻有探究原因才能找到值得檢驗的對象。

     這樣上下追溯會遇到很大的困難,因為人們探尋的原因距離一個事件越遠,人們就越會同時看到更多其他的原因,而且還要補充或排除這些原因對事件可能産生的那部分影響,因為一個現象距離原因越遠,支配它的各種力量和情況就越多。

    如果我們找到了一次會戰失敗的原因,那麼當然也就找到了這次失敗的會戰影響整個戰争結局的部分原因,但僅是部分原因,因為根據不同的情況,還會有其他原因或多或少地影響到戰争的最終結局。

     随着立場的升高,人們在檢驗手段時同樣會出現這種多樣性,因為目的越高,為達到這些目的而使用的手段的數量也就越大。

    戰争的最終目的是所有軍隊都同時追求的,因此人們對圍繞這個目的所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一切就都有必要一并加以考察。

     這樣一來,人們有時就要擴大考察的範圍。

    在這一大的考察範圍内,人們就容易感到迷惑并遇到困難,因為對那些實際上沒有發生、但很可能發生過,因此不能不加以考察的事情也要做出很多假設。

     1797年3月,拿破侖率領意大利軍團[4]向位于塔利亞門托河[5]畔的卡爾大公[6]推進,意圖是迫使卡爾大公在其所期待的援軍從萊茵河[7]河畔調到其身邊之前進行決戰[8]。

    如果人們隻從距此行動最近的決戰來看,那麼拿破侖的手段選得很好,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

    卡爾大公當時的兵力還很少,以至他在塔利亞門托河河畔隻做了一次抵抗的嘗試。

    當卡爾大公看到對手過于強大和果斷時,就把戰場和進入諾裡施阿爾卑斯山脈[9]的通道讓給了對手。

    此時拿破侖利用這一幸運的戰果能達到什麼目的呢?他本人可以向奧地利君主國的心髒推進,還可以減輕莫羅[10]和奧什[11]兩個萊茵軍團推進的壓力,并與他們建立密切的聯系。

    拿破侖就是這樣考慮問題的,從這個角度看,他是正确的。

    但是如果人們從更高的立場,即從法國督政府[12]的立場進行評論(督政府能夠而且應該判斷出,六周後才會開啟萊茵戰局),那麼人們隻能認為拿破侖翻越諾裡施阿爾卑斯山脈是一次誇張的冒失行動,因為如果奧地利人從萊茵河河畔調來強大的預備隊并部署在施泰爾馬克[13],卡爾大公就可以用它進攻拿破侖的意大利軍團。

    這樣拿破侖不僅會丢掉意大利軍團,而且還會輸掉整個戰局。

    拿破侖到維拉赫[14]地區後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很樂意與奧地利人簽訂《萊奧本臨時和約》[15]。

     如果我們能從更高一層的立場評論,就會知道奧地利人在卡爾大公的軍團與維也納[16]之間是沒有預備隊的。

    當時,如果拿破侖的意大利軍團繼續推進,那麼它是能夠威脅維也納的。

     假設拿破侖知道奧地利首都面臨這一空虛處境,并且知道他在施泰爾馬克對卡爾大公占有明确的優勢,那麼他先期趕往奧地利的心髒就不再是無目的的了。

    至于他這一行動的價值,則僅取決于奧地利人對保住維也納的重視程度,因為假如奧地利人很重視保住維也納,甯願接受拿破侖給他們提出的媾和條件,那麼法軍就可将威脅維也納視為最終目标。

    假如拿破侖出于某種原因知道這一點,那麼後人的評論也就可以到此為止了。

    如果這一點還不确切,那麼人們就不得不從一個更高的立場來繼續評論,并回答:假如奧地利人讓出維也納,繼續向本國遼闊的腹地後退,那麼又會出現什麼情況呢?很明顯,如果人們不分析雙方的萊茵軍團之間很可能發生什麼事,就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在法國人占确切優勢(13萬人對8萬人)的情況下,法國人獲勝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又會産生的問題是:法國督政府會利用這個勝利達到什麼目的呢?是要追求其優勢地位,一直推進至奧地利君主國另一端的國界,就是說要消滅或戰勝這個強國呢,還是僅想占領一大片土地作為締結和約的籌碼呢?人們必須探究出這兩種情況可能産生的結果,以便據此确定督政府會選擇其中的哪一個。

    假設考察的結果是:法軍的兵力對徹底戰勝奧地利來說還是太少,以緻這樣的嘗試會引起整個局勢的根本變化,甚至僅占領奧地利的一大片土地也會導緻法國人面臨因兵力過少而很可能無法應對的戰略局面,那麼這一結果必然影響到人們對意大利軍團所處局勢的判斷,從而對它寄予較小的希望。

    這無疑是拿破侖在完全能夠判斷出卡爾大公孤軍無援的情況下仍有條件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17]的緣故。

    這些條件除了使奧地利人喪失了一些即使最成功的戰局也難以收複的地區以外,沒有讓他們付出更大的代價。

    但是假如法國人沒有思考過以下兩個問題,那麼他們甚至無法指望簽訂這個于其好處不大的《坎波福米奧和約》,因此也就無法把這個和約作為其大膽進軍的目的:第一個要思考的問題是,奧地利人對上述兩種結果[18]會做何評估?在這兩種情況下,奧地利人最後的獲勝可能性盡管都很大,但是兩者均意味着要繼續戰争,奧地利人就會有犧牲,他們是否認為值得付出這些犧牲呢?因為簽訂一個條件不太苛刻的和約可以避免這些犧牲。

    第二個要思考的問題是,奧地利政府以其優勢到底會不會達到最終獲勝的程度,它是否會适度考慮其對手最後的獲勝可能性,以及是否會因眼下的兵力失衡而喪失勇氣? 對第一個問題的思考并不是無益的吹毛求疵,而是有切實的重要意義,以至每當人們面對一個需要竭盡全力實施的計劃時都要做此思考,而且阻止人們實施此類計劃最多的就是這一思考所得出的結論。

     對第二個問題的思考也同樣是必要的,因為人們不是與一個抽象的對手作戰,而是與一個真實的、必須一直盯住的對手作戰。

    大膽的拿破侖肯定懂得這一點,就是說他相信自己的威名能夠先于自己的利劍使對手膽怯。

    這種自信促使他在1812年進軍莫斯科[19],可是那次他失算了。

    他的威名經過多次大的鬥争已經有些損耗,而在1797年,他的威名形成不久,人們還未發現如何能抵抗他到極緻的秘密。

    盡管如此,如前所述,假如拿破侖未預感到失敗,從而未選擇簽訂好處不大的《坎波福米奧和約》作為出路,那麼他的冒險會讓他在1797年就得到戰敗的結果。

     到此我們必須結束這個考察了,因為這個考察作為實例已經足以說明,在做評論式考察時,如果人們要追溯到最終目的,也就是人們談及的是有必要上升到如此程度的大的決定性舉措時,這一考察涉及的範圍是廣泛的,内容是多種多樣的,并且會遇到很多困難。

    從中也可以看到,除了對事物的理論見解以外,天賦的才能對評論式考察的價值想必也有大的影響,因為要了解事物之間的聯系,在事件的無數關聯中辨别出重要的關聯,主要依靠天賦的才能。

     同時,評論式考察也要求天賦以另一種方式發揮作用。

    評論式考察不僅是對确已使用手段的檢驗,而且也是對所有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檢驗。

    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是人們在考察時必須先提出的,即先要發現的。

    如果人們提不出一個更好的手段,就不能指責現有的手段。

    無論人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提出這種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數量是多麼少,也不能否認,列出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并非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