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二十九 黎伽寄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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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士麥那)

    教皇是基督徒的首領。這是個古老的偶像,人們給他焚香,無非習慣使然。他在往昔,甚至令各國君主望而生畏,因那時他能随時摘下他們的王冠;并且不下于我們正大堂皇的各位蘇丹,輕而易舉摘下伊裡梅特與格魯吉亞各國國王的王冠。但是現在已經無人怕他。他自稱最早的基督徒之一,即所謂聖保羅的繼承者,而且他所承襲的财産無疑是極為富足,因為他擁有無量的寶藏,并且統治着很大的地方。

    主教們是法律工作者,他們隸屬于教皇,在教皇的權威之下,從事兩種不相同的職務:當他們聚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和教皇一樣制訂教規與戒律;當他們單獨行動的時候,除了使人如何設法免遵教規以外,沒有别的事可做。你一定會知道,基督教負擔着無數清規戒律,非常難于實踐。人們認為,實踐教規太困難,不如由主教們來使人免除此種實踐。為了公益,大家決定這樣辦。如此一來,倘或有人不願實行萊麥丹[1],或不願辦理關于婚姻的各種手續,或要打消許下的願心,或想違反教律而締結婚姻,有時甚至願意翻悔立下的誓言,大家隻要去找主教或教皇,他們立刻會下令許你免除。

    主教們自己卻不主動制訂什麼信條。有數不清的博士,其中大部分是修道士,他們之間引起了關于宗教的幾千條新問題。人們先讓他們去争辯,許久以後,才下一個決定來結束他們的戰争。

    因此,我可向你保證,從來沒有任何王國,内戰之多能和基督王國相比。

    首先提出某一個新倡議的人,開始時被指為&ldquo異端邪說&rdquo。每種&ldquo異端&rdquo各有名稱,對于參加的人,仿佛是一種盟号。可是,不願成為&ldquo異端&rdquo,亦聽尊便,隻要将争端平分為兩派,對于控訴别人為異端的原告提出一種分辯。并且無論如何分辯,無論這種分辯能否使人聽懂,它可以使一個人潔淨如白雪,于是這人不妨自稱為&ldquo正統派&rdquo。

    上述情況,僅适合于法國與德國。因為我聽說在西班牙與葡萄牙,有某些教士,絲毫不理會什麼是開玩笑,他們燒死一個活人和燒稻草一般輕易。如果落在這種人手中,你要是曾經到過珈裡斯[2]省,要是一向手執數珠,口中禱告上帝,身披兩塊氈毯,用兩條帶子系着,那就算你運氣!如果沒有這一切,僅僅是一個窮苦小百姓,那可就很不好辦了。他和異教徒似的發誓,說他是個正統派,那時,對方很可以不同意他的&ldquo正統&rdquo的質量,仍将他作為異端活活燒死。他即使能分辯,也沒有用處。毫無分辯的餘地!等人們想起聽他分辯,他早已成了灰燼。

    别的裁判者推測被告可能無罪,而上述的裁判者總推想被告有罪。如遇疑難,他們的準則就是從嚴處理,顯然因為他們認為人都是惡劣的。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們對于人又有很好的看法,認為人們永不會說謊,因而他們接受十惡不赦的人、下流娼婦或操無恥賤業的人作證明。在他們的宣判書中,他們先對那穿硫磺襯衣的罪人[3]作小小的贊揚,并且說看見罪人穿得那麼破爛而不勝氣憤,說他們心腸很軟、怕看流血,說他們作此判決、萬分無奈。然而,為了安慰自己,他們将那些受難者的财産充公,從中自肥。

    衆先知的子孫們所居住的地方何等幸福!上述各種凄慘現象,在我們幸福的土地上從未有過。衆天使給我們送來的神聖宗教[4],以真理捍衛自己,而不需要上述各種殘暴手段,借以維持自身。

    一七一二年,沙瓦魯月四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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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萊麥丹是回曆九月,也叫齋月,本月全體穆斯林須齋戒。此處為借用,指的是基督教的齋戒。

    [2]珈裡斯,西班牙省名,為當時歐洲基督徒巡禮的著名聖地。

    [3]被宗教法庭判處火刑(活活焚斃)的人,身塗硫磺,以利燃燒。

    [4]指伊斯蘭教。在這一段裡,作者原注說:&ldquo波斯人是伊斯蘭教徒中最寬宏大量的。&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