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關燈
己之人。

    敎誘儒生上疏,名卿士流,驅入逆類,欲盡殲滅。

    請竝遠竄。

    」從之。

    鄭澈初配晉州,白惟鹹、柳拱辰、李春英配西邊,上命移配極邊,鄭澈江界,白惟鹹慶興,柳拱辰慶源,李春英三水。

     ○又合啓:「右贊成尹根壽、判中樞洪聖民、驪州牧使李海壽、襄陽府使張雲翼等,黨附鄭澈,引進奸邪。

    請竝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從之。

     ○平義智又到釜山浦,泊船不下,招邊將言:「日本欲通大明,若朝鮮爲之奏聞,則幸甚。

    不然,兩國將失和氣。

    此乃大事,故來告。

    」邊將以聞,朝廷不答,義智卽還。

    是後歲朝倭船不復至,留館倭常有數十餘人,而稍稍入歸,至壬辰春,而一館空矣。

     ○秀吉鍊習精兵百萬,欲分爲五運,疊進先據朝鮮,直寇遼左,以圖天下。

    大計已定,亦以國少兵盛,虞其不戢內訌而然也。

    其書契及使人面言,皆是引導入寇之說,或因我國辭拒,誘以奏請朝貢一二語變幻而已,此豈可信之言乎?大抵對馬島人,臣事我國,衣食是賴,而一朝不免爲先驅寇犯,有靦面目,又慮日後不能復事我,則全島失利,故詐爲輸情解紛之說,爲異日自解之計也。

    其後主和之論,猶以失於彌縫,緻啓兵端,歸咎於一邊論議,皆分黨之害於事者也。

     秋七月 7月1日 ○朔甲子,大風折木拔屋。

    兩司合啓:「兵曹判書黃廷彧、承旨黃赫父子,橫恣貪濁。

    承旨柳根、戶曹判書尹鬥壽、黃海監司李山甫、司成李洽、兵曹正郞任鉉、禮曹正郞金權、高山縣監黃愼、前佐郞具??等,黨附鄭澈,傷人害物,竝請罷職。

    尹根壽、洪聖民、李海壽、張雲翼等,請竝遠竄。

    」上以廷彧、赫風聞未必盡信,鬥壽寬厚有才智,根壽文學之士,可惜不允,餘皆依啓。

    洪聖民配富寧,李海壽鍾城,張雲翼穩城。

     ○以沈忠謙爲黃海監司。

     ○兩司啓劾:「前者臺諫承權奸指嗾,論救丁巖壽等,請竝罷職。

    」上以許多人竝罷爲騷擾,不允,後依啓。

    其時,臺諫大司憲崔滉、執義成泳、掌令沈喜壽、尹暹、持平申磼、禹俊民、大司諫李增、司諫吳億齡、獻納白惟鹹、兪大進、正言姜燦、李洽見告。

    傳敎曰:「沈喜壽奉命在外,待還罷職。

    」及喜壽復命,政院始請罷職傳旨,上止之,仍傳曰:「前罷兩司官皆敍用。

    」由是,喜壽得免。

    蓋其時,兩司新舊相雜,非盡目爲鄭黨者也。

     ○傳敎:「奸臣鄭澈所構陷排斥者,如有其人,竝收敍擢用。

    」義禁府都事李台壽至順安馳啓:「押去罪人鄭澈病重不得趲程。

    」傳敎:「台壽不畏朝廷,押去奸賊,任意自行,徘徊留連,拿鞫定罪,遣他都事代之。

    鄭澈賦性狡猾奸毒,旣至配所,交通雜人,未知作何罪狀,嚴加圍籬守之。

    」 ○兩司連啓請竄尹鬥壽、黃赫,又啓:「上護軍樸漸黨附鄭澈,爲吏曹參議,汲引憸邪,布滿要津,助煽兇焰。

    請削奪官爵。

    忠淸監司李誠中以士類中人,往來鄭澈門下,與聞謀議。

    請罷職。

    舍人禹性傳好生詭異之議,脅持公論,使不得行。

    且黨護鄭澈,請罷職。

    黃赫得罪朝廷,國婚不可下行於行若狗彘之家。

    請改定。

    」答曰:「尹鬥壽、黃赫已罷,不須遠竄。

    樸漸、李誠中依啓。

    禹性傳素多人言,出於賊招、賊劄者非一。

    此人近十餘年,徘徊於外頃者,一再入侍。

    爲人甚陰險,且黨護鄭澈雲。

    不可隻罷其職,削奪官爵。

    婚事,匹夫不可失信,況千乘之主乎?不可改蔔也。

    」時,王子順和君??定婚於赫之女故也。

    禹性傳曾貳於玉堂乙酉之議,故爲洪汝諄等所嫉,李誠中以被特旨故也。

    二人本金孝元親朋,首立黨論,而至是有所懲創,論議不峻。

    誠中以弟敬中先見之明,特被寵任,周旋臺館,鎭定浮議,多所匡救,士論翕然,而汝諄等希旨巧中,誣以鄭黨竝劾之,柳成龍、金誠一等,亦不能救解。

    自是,論鄭澈色目黨類無虛日,惟崔滉、兪泓以嘗有緩獄之論,滉又附會新論,故位望如舊。

    具宬首傳行言,爲再鞫永慶之啓,在所首劾,而止罷職,旋敍復兵曹。

    蓋由新爲國婚之家,故臺論畏避,而饒之矣。

     ○修築湖嶺城邑。

    備邊司議:「倭長於水戰,若登陸,則便不利,請專事陸地防守。

    」乃命湖嶺大邑城增築修備,而慶尙監司金睟尤緻力奉行,築城最多。

    永川、淸道、三嘉、大丘、星州、釜山、東萊、晉州、安東、尙州左右兵營,皆增築設塹。

    然以豁大容衆爲務,不據險阻,迂就平地,所築高者不過二、三丈,壕塹僅存摸樣,徒勞民興怨,而識者知其決不能守禦矣。

     ○兩司連啓請尹鬥壽遠竄,從之。

    定配會寧,特命配于洪原,近道也。

    根壽削奪官爵,歸鄕裡。

     八月 8月1日 ○朔癸巳,遼東都司移咨我國,具報倭情,蓋因許儀後誣奏也。

    備邊司始決專使陳奏之議。

     ○擢洪汝諄爲兵曹判書。

     ○擢李德馨爲禮曹參判兼兩館大提學。

    德馨文望最優,大臣多薦可合文衡,故上先陞秩二品,時年三十一。

     ○以李元翼陞拜禮曹判書,俄拜吏曹判書。

     九月 9月1日 ○朔癸亥,以沈喜壽爲司諫〈喜壽本鄭澈門下人。

    獄事之初,以前郡守,復入臺閣,頗與於時政。

    庚寅五月間,見臺論漸乖,知其必敗,遂自踈於澈。

    未幾而朝著改變,喜壽仍在臺閣,朝論歸重。

    〉 ○式年試士,取閔有孚等三十四人。

     冬十月 10月1日 ○朔癸巳,遣陳奏使韓應寅等,陳奏日本恐脅我國,欲入寇大明等情,且辨咨內流言之誣。

    令僉知崔岦製奏文,甚委曲而不能悉陳通使答問之事,猶畏諱也。

    應寅等入北京,帝出禦皇極殿,引使臣慰諭懃懇,賞賚加厚,降勑奬論。

    皇帝久不禦朝,外國使臣親承臨問,前所未有也。

    由是,續遣申點等謝恩,令奏賊情,比前加詳。

     ○備邊司請復鎭管法,竟不行。

    柳成龍議于備邊司曰:「國初各道軍兵,皆分屬鎭管,有事則鎭管率屬邑,鱗次整頓,以待主將號令。

    以慶尙一道言之,則金海、大丘、尙州、慶州、安東、晉州是爲六鎭。

    脫有敵兵,一鎭之軍雖或失利,他鎭次第嚴兵堅守,不至於靡然奔潰。

    往在乙卯變後,金秀文在全羅道,始改分軍法,割道內諸邑,散屬於巡邊使、防禦使、助防將、都元帥及本道兵、水使,名曰制勝方略。

    諸道皆効之。

    於是,鎭管之名雖存,其實不相維縶。

    一有警急,則必將遠近俱動,使無將之軍,先聚於原野之中,以待將帥於千裡之外。

    將不時至,而賊鋒已逼,則軍心先動,必潰之道也。

    大衆一散,難可復合,此時將帥雖至,誰與爲戰?不如更修祖宗鎭管之制,平時易於訓鍊,有事得以調集。

    且使前後相應,內外相倚,不至於土崩瓦解,於事爲便。

    」上從之,下各道商議。

    慶尙監司金睟以爲:「制勝方略,行之已久,不可猝變。

    」議遂寢。

     ○國朝之制,兵農不分,自牧使以下至守、令、監,例以品秩兼兵馬節制使、兵馬同僉節制使、兵馬都尉,水軍亦然。

    節制使爲鎭管,以旁邑同僉制使、都尉屬之。

    雖民政不相關,而兵政則鎭管爲主。

    故常時屬邑於鎭管,州府禮如將帥,鹹統於兵、水使。

    至遇大勢兵變,則朝廷別遣大將及防禦之屬,領他兵馳進,而本道將卒,亦以秩序分屬,或抽或添,亦不離於管轄矣。

    制勝方略,出於一時分軍,或以兵、水使,敗績離次,故代以防禦使,非一定法也。

    西北界則雖有分軍法,亦謂制勝方略,無坐待京將之弊如嶺南焉。

    〈自設哨軍。

    定營將,正甲元兵亦漸稀少,故摠置營將領之,一以戚氏兵制從事,故雖統於兵使,而鎭管之任與制勝方略,都廢不擧矣。

    〉柳成龍又以慶尙兵使曺大坤年老才鈍,欲代以李鎰,鎰宿將也。

    洪汝諄以爲名將不可出外:「而止之。

     ○別試取李惟誠等十五人。

    時爲赴防北道,廣取武士三百人,故有是擧。

     ○選吏曹佐郞李幼澄、李尙弘、修撰任蒙正、正字金善餘、奉敎奇自獻、直長李慶全賜暇讀書。

    〈李尙弘,李山海女壻;慶全,山海子。

    慶全上疏辭,上批曰:「爾家咳唾,皆成珠玉,勿辭。

    」其時朝廷分朋,通塞、書堂之選,皆用時望。

    後來文衡之任,多不由是道矣。

    〉 ○故議政鄭彥信卒于謫所。

    〈上特怒彥信欺罔納招,故重其罪,不恤其後。

    乙亥夏,上與宰相語及彥信事,左右皆言:「彥信初欲直招,爲其子慄所誤,而失措,慄亦以憂死。

    」上曰:「然乎?」始有開釋之意。

    後因申磼之啓,命復職。

    〉 ○前左通禮閔純卒。

    純初辭遂安郡守歸鄕,遂決退休之志,前後除拜內外官十餘度,皆不就。

    累以經、史校正特召,亦不起。

    閑居敎授,學徒坌集,未嘗以師道自處,惟答問而已。

    是時士論攜貳,是非相傾,雖名儒、名士、賢宰相,無不被其指目、謗傷,而惟純恬然自守,雖小人亦莫敢疵議,蓋由辨幾之早也。

    其學得於徐敬德,而倫理天篤,事親至孝。

    始以孝聞,卒以儒學顯。

    門人洪可臣引朱子讚李延平之言曰:「溫謙慤厚,人與之處,久而不見其涯,蔚然君子人也。

    」此言與其德行相符雲。

     十一月 11月1日 ○朔癸亥,副提學金誠一等上箚論時弊十條,又上箚。

    誠一凡三上箚,不避忌諱,同僚多引避不參,柳成龍以書賀之。

    時爲倭釁,飭修城池,抄添兵丁,嶺南士民,怨咨尤甚。

    誠一本不憂倭變,故尤以爲非計。

    且備邊司揀選將才,首擢李舜臣,故誠一又以爲非政。

    又論殿下卽位之初,朝著淸明,駸駸乎大猷之世,不幸士論攜貳,邪正互攻。

    惟幸離明洞燭,一擧措之間,豺狼慴伏,而權奸濁亂之餘,邪議橫流,見擯者怨入骨髓,冀乘時而逞志。

    故當官者無意國事,惟保祿容身,廊廟有三旨宰相,臺閣列仗馬言官雲。

    於是,兩司避嫌,大臣亦待罪而出。

     ○命量移尹鬥壽于海州。

    時,中朝以倭情奏文,降勑褒諭。

    上以當初此議,鬥壽實主之,命放之。

    兩司啓論鬥壽罪重,不可放釋,逾月不已。

    至是,始許量移中道,臺論停。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癸巳,以李軸陞秩爲刑曹判書,俄遷右參贊。

    李廷馣爲大司諫,以黃進爲同福縣監。

    進,武人,不識文字,而有勇略。

    從金誠一入日本還,知倭變將起,每衙罷便習騎射,逐日不懈。

     ○以鄭逑爲通川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