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關燈
,未知殿下之所爲,不幾於理宗之歸歟?臣等之意,寧欲直言而死,不欲緘默而生也。

     答曰:「觀此上疏,爾等儒生之言,愈出愈奇,深用嘉歎。

    予雖暗懦,豈畏此邪臣數輩,而不爲之罪哉?顧以人君禦衆之道,自與匹夫之悻悻者不侔。

    苟能取快於一時,終必貽患於後日。

    爲國之道,在於從容不動而處之。

    況智者作事,愚者效焉;賢者立法,不肖者則焉,予念慮多也。

    爾等義氣奮發,竭忠極言,至斥以不武;至比於郭公、理宗,予誠受而不辭也。

    予身尙且斥譏之,況臣僚耶?當今士子風節,遠邁漢、宋矣。

    」 ○傳曰:「博士韓戭,忿其館學儒生上疏,柳拱辰等多數停擧,此,古所無之變。

    其懷奸逞私,無君不道之狀,極爲駭愕,下禁府推鞫。

    大司憲李墍、大司諫樸承任、執義崔瓘、司諫李希得、掌令尹承吉、持平許鑑、獻納權浹、正言李澍、沈岱,本職遞差。

    」 ○晉州幼學河沆上疏言: 李珥學問,誤入於時務,其失有七。

     末雲: 臣聞,以薦入仕者,殿下以蔭官目之。

    蔭者,襲其世勳,席其門功,而筮仕者也。

    今薦仕者,雖似薄劣,亦曰行檢之徒也。

    彼科進者,自少陷於記誦詞章,利欲奪志,竊位苟祿,無所不至。

    殿下何久與此輩圖治,而迄未底太平之治耶?殿下旣以蔭官斥之,下人之側目宜矣。

    此一節,所關甚重,而珥不曾辨論,每於請對,張皇不切之言,此,學術不正,不知輕重者也。

     答曰:「觀此上疏,公事間顯然之事,多有失實。

    至於以李珥不能辨釋蔭字爲罪,夫國家急務,果在於註釋蔭字,而其蔭字之註,爲內修外攘之策耶?腐儒之言,可哂也,姑置之。

    」〈河沆,洛之弟也。

    與鄭仁弘爲友,與洛異論,爲此疏,以自解於仁弘之論。

    而文字俚拙,至不可讀,而仁弘等唯以攻珥爲賢,終始推奬。

    死而立祠祀之,謂之覺齋書院,嶺南書院之濫,多此類雲。

    ○國朝仕路,有文、武、蔭三派,故以薦入仕者,謂之未出身人。

    自上雖或泛稱蔭官,珥等未嘗混稱。

    沆以不赴擧人,希覬薦進,故爲此說,力辨蔭字,且以珥不辨論爲罪。

    當時構捏李珥,無所不至,皆此類也。

    〉○以應敎金睟爲巡按禦史,命卽發送。

    睟以名參於申礏之疏,上疏待罪,請遞禦史。

    傳曰:「爾侍講累年,性頗純直,且有幹才,殊非爾兄之比。

    予誠推以赤心,將期大用,不幸爾亦墜其中,爲爾惜也。

    然人言之來,必有其由,姑遵承前旨,出巡西方,往盡乃職,毋替予命。

    」金睟三疏請辭,不從。

     ○右相鄭芝衍病重,上遣承旨問病,且使陳其所欲言,擧所知以自代之。

    芝衍啓辭大槪,李山海早有公輔之望,可大用也。

    又曰:「無係好惡之偏,永享和平之福。

    」上遣史官回諭曰:「卿言儘是嘉猷,予當體念。

    」 ○特旨以洪汝諄爲昌平縣令,洪進爲龍潭縣令,金瞻爲知禮縣監,以金睟爲吏曹正郞,鄭昌衍、吳億齡爲吏曹佐郞。

    〈三司之攻珥也,許篈主論,三司疏箚出其手。

    洪汝諄、柳永慶爲鷹犬,論議極峻,時以爲憲洪、諫柳贊之也。

    李墍性怪僻無識,素嫉士類,至是亦爲篈等鷹犬,銳意擔當,無異於洪、柳矣。

    〉○右相鄭芝衍遣司錄啓曰:「樸淳被論,恐不無自取之事。

    然淳自妙年立朝,以名節自持,至如三司所論,恐是太過,臣實未安。

    知人實難,然豈有若淳而至於有此等事乎?或有傳聞之誤多也。

    」答曰:「觀卿啓辭,此言尤當深歎。

    卿病中,不忘國家之忠也。

    領相之爲人,予豈有不知之理乎?卿更加安心調理。

    」遣史官諭之。

     ○上命招二品以上,引見于宣政殿,下敎以:「近日朝廷不靖,專由於沈義謙、金孝元兩人之緻。

    欲遠竄何如?」左右皆以爲:「當初分黨,雖由於此兩人,今皆補外,不幹與於朝政,不必罪之。

    」上又敎以:「樸謹元、宋應漑、許篈三人,予知其奸,遠竄何如?」左右以:「如此之人,雖有過越之言,聖明之下,不可以言獲罪。

    」力爲伸救。

    鄭澈進啓:「此人等,不可不明示其罪,以定是非。

    」上以親劄,下敎于禁府曰: 長興府使宋應漑、昌原府使許篈、前都承旨樸謹元等以邪憸之性,挾鬥筲之才,締結浮薄之徒,作爲朋私之黨。

    互相汲引,盤據要津,或塵喉舌之司;或冒臺侍之官,張皇聲勢。

    簧鼓邪說,擅弄權衡,脅制朝廷,傾陷大臣,排擯忠賢。

    朋比之跡已彰,尙稱公論;挾憾之蹤盡露,自謂貞方,事皆罔蔽,言盡誕誣。

    忠良屈抑,惡已極於濁亂;群小得志,罪難逭於誤國。

    遠近鹹知,朝野共憤,尙寬肆市之誅,薄示惟輕之典。

    於戲!錯枉擧直,爲政之要;懲惡勸善,制治之道。

    可怒在彼,予豈得已?竝削奪官爵,竄黜遠方。

     應漑竄會寧,謹元竄江界,篈竄鍾城,上以鍾城方被兵,命移配甲山。

     ○特旨以金應南爲濟州牧使。

     ○兩司遞差,李陽元爲大司憲,白惟讓爲執義,鄭惟淸、宋承禧爲掌令,丁胤祐、成惇爲持平,金宇顒爲大司諫,鄭士偉爲司諫,洪仁恕爲獻納,柳恪、樸弘老爲正言。

    於是,合啓之論始停。

    陽元尋遞,李友直爲大司憲。

     ○右議政鄭芝衍卒。

    芝衍字衍之,光弼之曾孫也。

    上在外邸,嘗從受書,年四十五,以義禁府都事登第,卽入銓曹,頗持淸論。

    上不次用之,至是拜相。

    出身僅十五年,登擢之驟,前所未有也。

    從叔惟吉,年輩相等,而惟吉有才早達,經歷亂政,不免瑕玷;芝衍無他才能,而有局量,又以晩出,故不失雅望。

     ○鄭芝衍家人,追上芝衍遺疏,略曰: 近日朝著未靖,原其所由,互有其失,輾轉相激,以至於此。

    大槪論是非則彼此均有之,亦不無分數多少。

    若欲以忠邪辨別則皆是士類,恐不可遽加其名,而名之則偏,豈無所傷者乎?且以李珥之爲人言之,其志大矣、其才敏矣。

    其心亦欲爲國效忠,而其性率易踈闊,偏執己見,喜於變更。

    若獨任則未免有誤事之患,有識憂之。

    此豈皆與珥有宿怨,一時臺諫黨比,而專於攻擊乎?近日兩司、玉堂論珥之事,其言過矣。

    然以言爲責者,見其所失,不可不爲之糾劾,而其言之過激不中,古今言官之常事。

    若以論珥過中之故,至比言論之官於乙巳奸兇,將加重譴,則人心益激,衆怒難犯。

    自古未聞,罪言論之官,而能服其心;能安其國家者也。

    事至於此,非但聖德有累,抑恐珥亦將無以自立於世也。

    臣言前日欲爲珥保全令名者此也,豈有一毫他意哉?如珥之人才,不容於淸朝,亦可惜也。

    珥能以聞己過爲幸,而不以人言之過重爲厭,反求諸己,痛自刻責,變化其氣質,成就其德器,則安知今日之多口,還爲珥終身之藥石也哉? 又以身病辭職。

    家人雲:「未死時,草此疏未呈」雲。

    上傳敎曰:「觀此啓辭,荒雜無倫,不足備觀。

    況旣已起草則何不卽啓,而至於卒逝數旬之後乃啓耶?其間之事,有難盡知,姑置之。

    」 ○以鄭惟吉爲右議政。

    時,領相樸淳被論不出,左相金貴榮以譴責去位,舊相盧守愼喪制未終。

    上使諭守愼曰:「卿,大臣也。

    雖在喪制中,不可膠守常規,其蔔相以進。

    」守愼乃承命。

     九月 9月1日 ○朔己卯,大司諫金宇顒、司諫黃暹、獻納洪仁恕、正言樸弘老啓曰:「新授濟州牧使金應南,久侍經幄,君臣之契不淺,罪名不章,投畀魑魅之鄕。

    豈料聖明之世,讒間之行,至於此極?請還收應南出守之命。

    又伏覩,昨者宋應漑等,責辭極重。

    此人等固有罪矣,若繩之以重律,則刑罰不中,人心不安矣。

    當初李珥當國重任,才踈意偏,言論處置,動拂物情。

    應漑等浮躁輕銳,徒見珥不是處,彈劾之辭,大不着題;謹元等識見暗昧,又不能分析事理,開導聖德,而多陳冗雜之言,以緻聖心之疑,此固皆不能無罪者也。

    然推原本情則隻出於上恃聖明,有懷必達,不自覺其過越,何可深罪乎?請還收遠竄之命。

    」答曰:「爾等其勿營救。

    於彼身無益,而反傷矣,使之見懲可也。

    國可亡這三奸,斷不可貸。

    予言不再。

    至於金應南之爲人,雖常侍經幄,而入侍不多,故予實未知其人物。

    及爲承旨,委以兵務,予果愛其勤幹愼實,信之不疑,慶安面對斥之,而亦不疑。

    厥後臨朝偶敎曰:『應南能察職事。

    』雲雲則應漑輒卽極口贊之。

    到今見之,應漑乃奸邪之魁,而應南爲此賊所贊,其締結朋比,灼然甚明。

    而近以慶安之請對,爲李珥所囑雲。

    如此不道之言,必應南輩忿其直斥其名,做出邪說誣陷也。

    罪狀已著,予實痛憤。

    不卽竝正其罪,而乃敢授以濟州,於國失刑,而於其身幸矣。

    應南其往無辭焉。

    若能革面圖新,則他日未必不親寵也。

    」金宇顒等又啓,伸救金應南、宋應漑等事曰:「寧輕三人之罪,以安朝著;以全士林,未必非社稷之長慮也。

    」答曰:「爾等豈以此三人爲無罪也?隻緣過慮,幸有蔓禍,爲此不得已煩啓也。

    是豈知予心者乎?予之言語、擧措,皆有次序。

    當初三司之啓辭也,予明知誣陷,而未嘗遽示威怒,猶恐一人之有傷,諄諄敎戒。

    一則曰:『渙然氷釋。

    』二則曰:『協和戮力。

    』又曰:『否則將有不得已之擧矣。

    』頻加誨諭。

    而固執迷途,或以爲:『危言以動之。

    』或以爲:『溫言以諭之。

    』反以予言爲侮弄之資。

    其所爲說,則愈出而愈激,不究是非,不自反顧,閃弄筆舌,力戰取勝,可以此,服國人之心乎?噫嘻!予意可謂勤且不迫矣。

    今日之擧,豈予之所願?蓋彼自取之也。

    唯三人之外,更無他慮,凡今在外之臣,各安其心,毋或少疑,但當盡心職事。

    諫院不必更煩。

    使有罪者受罪而已。

    至於金應南,予實未忘其爲人。

    今日親見而溫諭之,應南當必知予意矣。

    姑往不妨。

    大抵予豈偏於所好者哉?如領相、李珥之所失,亦須明諭矣。

    」 ○李珥旣遞兵判、判敦寧府,珥退在坡州,因歸海州。

    至是,上疏自劾,仍乞罷免兼帶經筵、文衡等職,前後冒受資秩,悉行刊削,辭意甚切。

    上答曰:「觀卿上疏,噫!天未欲平治我邦耶?是何以卿之爲人,而不得於時耶?意者,天使卿,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將任舟楫霖雨之責於後日也。

    天之於卿,可謂曲成而玉汝矣。

    今日之事,是乃天獨厚於卿者也,於卿何損焉?夫人言之嘵嘵,不滿一咍,卿何足介懷?安可遽出辭職之言乎?嗟呼!世已降矣;時已澆矣。

    鄭聲亂雅,傾軋成性,殺人之謗,亦及於曾參則其母之不爲投杼者幸矣。

    卿不可不速來見予,兼陳懷抱。

    慰安衆情,在此一行,卿其勿復固辭,急速乘馹上來。

    」 ○領議政樸淳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 ○特拜成渾爲吏曹參議,因下敎曰:「爾旣承召入京,一不入對,何以不辭於予,徑自還鄕有若逃遁之爲耶?良由待爾不誠,緻有人言,予過大矣。

    爾勿以雜言介懷,斯速上來。

    」 ○儒生樸淪上疏,極論時事,且言:「金孝元、金應南、徐仁元、洪進、宋應漑、許篈、洪汝諄、洪渾、禹性傳、金瞻、鄭熙績、李景?、李徵、金宇宏、李山海、李墍、樸承任、樸謹元等奸兇之狀,請竝竄逐。

    」且言:「金宇顒雖似良善,亦以其兄之故,未免誤入雲。

    」答曰:「有懷必達則有之,而其爲辭說妄矣。

    姑置之。

    」 ○大司諫金宇顒以被樸淪指點,辭職,答曰:「不足與此人相較,予知爾之爲人矣。

    爾但恃我,不須來辭。

    第患不擧職事,如樸淪則置之於大度洪造之下,亦不須責也。

    」再避退待,上命招,仍辭職,答曰:「其人之言,豈可足數?至於因此,而辭職退待,則反傷國體。

    且其人之言,別無大段指斥,但以爾爲救其兄雲爾。

    旣知有其兄,豈不知有予者乎?此理甚明。

    然爾不安於心,予不敢強焉。

    姑可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請出仕,從之。

     ○黃海道儒生等上疏,略曰: 臣等伏見宋應漑啓辭,所謂:「賄賂輻輳、受穀百石、公署代出、海澤舡稅、爭訟殺人」等事,寧有是理乎?讒人罔極,巧舌簧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嗚呼!珥居鄕曲也,辭受取與,無非合義,而至於敎人,莫不以苟得戒之。

    嘗著一冊,其名曰《擊蒙要訣》,凡所以飭躬、接物之要,無不備載。

    而其一條曰:「爲士而受守令之饋,則是犯禁也。

    」安有以此勉人,而不勉於己乎?然則輻輳之說,無謂甚矣。

    且珥之家側,有精舍焉。

    乃學徒鳩材創立者,群居受業,供億無資。

    故其時監司,給之以營船魚鹽,以爲朝夕之供。

    此,倣於豐基白雲洞之規也。

    豈可以養賢之物,誣珥以自占乎?然則冒占舡稅之說,亦出於誣罔。

    且非理抑奪雲者,珥兄李璠,於白川得海澤閑地,已受立案,爲奉訢所奪。

    璠訟而克之,訢以此怨罵,故珥勸兄而棄之。

    此實讓田之美意,而反加以抑奪之名乎?況以兄之所爲,歸之於珥,讒者之巧也。

    署代雲者,開城府惠民局外有空基,珥之兄璠,嘗以入陳文字,呈戶曹折受,戶曹不許,璠亦不得。

    此非預於珥,而乃謂之代名受出者,尤無理也。

    至於受穀百石及其兄殺人、海澤之利等說,益知其屑屑無據也。

    此不過應漑造爲之辭。

    公論所在,虛實自辨,必使應漑之言,果無其實,則罔上之罪,自有常刑,豈容一奸臣而以貽妨賢之禍?臣等聞,應漑之所以爲此說者,有以焉。

    李珥常言曰:「應漑之爲人,世濟其惡,而又撤民家,以葬其父。

    」應漑怨珥,以此益甚,含沙伺隙,圖報私憾,恣行讒說,至於此極。

    其心術之險,必欲以珥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況成渾,一處士耳。

    高臥林泉,不求聞達,素非東西黨與中人也。

    目覩邪論之方熾,不忍仁賢之去位,披懇抗章,極辨賢邪,出於公平正大之心,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而應漑敢以相爲營護、欺蔽聰明目之,而欲售網打之計。

    此所以人心益憤;公論逾激,莫不流涕太息,扼腕奮袂者也。

     答曰:「觀爾疏章,忠義奮發,辭氣澟然,可謂,未死奸臣,骨已寒。

    安得若爾輩,置之朝廷也?予深嘉歎。

    宋應漑已從末減,薄示譴罰,爾等宜知之。

    」 ○司諫院上箚,極論東西角立之源,且言:「鄭澈交構生禍,無所不至。

    其前後儒生等疏章,皆自澈之風旨,非公論也。

    」答曰:「觀此箚辭,謂鄭澈主論,誤矣。

    予方務欲鎭物,而爾等又激予之疑,必非朝廷之亨運故也。

    箚辭當留念。

    」 ○司諫院啓曰:「近來朝著不靖,人心疑懼,鎭定之策,失今不圖,則同寅之美,終不得緻也。

    前日兩司論劾兵官,初非有意攻擊。

    持平李景?,本以浮妄之人,不議同僚,自以己見,添入慢擅等語,以啓爭辨之端。

    掌令李徵,又於避嫌啓辭,下語過當。

    此二人生事於前,而宋應漑、許篈等,輕躁激發,再誤於下,緻有今日之騷擾。

    今應漑等得罪過重,人情矜愍,至於初非有意生事之人,亦皆紛紛補外,物議嗟惜。

    而若景?等,論事乖當,以至僨事,而尙無譴罰,物情未便,請竝罷職,以懲其失。

    禮曹判書鄭澈,本以剛偏忌克之人,失勢之後,怏怏憤憾,多有不平之氣,交構煽亂,使士類分裂,又乘時傾陷,無所忌憚。

    觀其處心、積慮,必欲生禍縉紳,以逞私憾,情狀呈露,人人痛憤。

    今殿下務欲鎭物,而此人在朝,陰行巧計,惹起紛紜,職爲亂階。

    請罷職,以正其罪。

    」答曰:「無以爲也。

    諫院必爲人所敎唆耳。

    予知此論之意耳,是不過欲去鄭澈,而竝及一二前臺諫,使予見之,認以爲和平之論,而不疑之耳。

    如兩李者,何足道哉?不過以無識搖尾之人,得除言官,爲邪黨之先鋒耳。

    今此輩情狀敗露,技窮術盡,欲歸罪於兩李,圖爲自脫,其謀可哀也已。

    實如啓辭,當初隻欲駁正其事,初非攻擊之意,而城上所自以己意,添入慢擅等語,則其時三司,有何所難,而不爲駁正遞差,反肆邪說,無所不至,必欲賊害忠良而後已耶?其平日旁伺狺然之心,蓋未嘗一日忘于懷,第未得其隙爾。

    一朝見李珥小失,挾彈睥睨之徒,雀躍而起,自以爲,時哉!不可復得。

    於是邪說充塞,四面圍合,小人之謀,可謂巧且慘矣,而其實誠愚也。

    況其時憲府啓辭,亦有此等之說,與景?,別無異同。

    而今此啓辭乃曰:『以己見添入雲』者,是何言耶?然此人旣皆邪黨,依啓罷職。

    至於鄭澈之爲人,其心也正;其行也方。

    惟其舌也直也,故不容於時,見憎於人耳。

    若其當職盡瘁,淸忠節義,草木亦知其名矣。

    眞所謂,鵷班之一鶚;殿上之猛虎也。

    頃於引對之日,讜言斥邪,予固知其今日得此謗。

    故卽回諭于澈,其果然矣。

    若罪澈,是朱雲可斬也。

    爲今之計,莫如勿擯鄭澈、勿擧東西、勿言已往則不求鎭定,而自當囿於和平之域。

    不然,前車之覆,恐移轍於後也。

    」 ○大司諫金宇顒、司諫黃暹、獻納洪仁恕、正言樸弘老避嫌,略曰:「臣等目見時事艱虞,夙夜殫思,務欲裨助聖慮,鎭定國論,何至受人指嗾,以爲前臺諫圖脫之地哉?李景?等,乃敢自爲過情之語,其時同僚,以其旣與同事之故,難於立異,此其處事之失也。

    殿下以鄭澈爲忠淸正直,至比於殿上之虎,聖意所在,固非常情之所知。

    但當初締結義謙者,此人也。

    失志怏怏,交構縉紳者,此人也。

    今以懷私逞憾之心,爲乘時傾陷之謀,未知正人、君子,亦忍爲此事否。

    臣等不能開導聖心,抑邪淸朝,罪當萬死。

    請斥罷臣等之職。

    」答曰:「勿爲紛紜辭避,可退而盡職。

    」 ○領相樸淳,三度呈辭。

    傳曰:「辭章三上,予心瞿然。

    然卿之心事,奸臣之誣罔,予不必煩諭。

    今若許卿辭退則是欲濟川者,自折其楫耳。

    予雖愚暗,必不至此。

    卿速出仕,撫定衆心。

    」 ○領相樸淳上箚辭職,答曰:「卿淸愼雅操,愛人下士。

    正色立朝,允矣鎭物之喬獄;忠幹許國,展也濟川之舟楫。

    方切倚任之志,詎容休退之告?速出治務,毋庸固辭。

    」 ○以洪聖民爲副提學,聖民見指爲沈黨,而淸名不衰,至是爲副提學。

    白惟鹹爲副修撰,惟鹹,仁傑之子也。

     ○副提學洪聖民、副修撰白惟鹹等箚曰: 國家不幸,士類疑隔,區成彼此,以緻朝廷不靖之患。

    歷觀前古,國勢如此,而有能保久長者乎?爲士類計,必須捨舊圖新,消其疑,合其隔然後,朝廷一而國脈固。

    不然,疑者兪疑;隔者愈隔,輾轉相仍,喪邦無日,深可痛也。

    然夫士林,一士林耳。

    始因微細,漸成乖隔,東西二字,仍作標榜,識者已憂其因,而階亂矣。

    是時,吏曹判書李珥,力主和平之議,上達於宸聰者,以此;通諭於士類者,以此。

    此實爲國,非爲他也。

    反以扶西抑東見疑,緻此紛擾,將至扤隉。

    若使和平之議,得行於當時,豈有今日之事也?然排斥珥輩者,初豈敢以攻擊爲意者哉?積疑之久,一二人倡之,餘不能抗耳。

    宋應漑等三人,固不爲無罪矣,至於投北則過重。

    此路荊棘將二十年,一朝開之,大是淸朝欠事。

    臣等竊意,朝著之疑,亦因此而未止也。

    朝著間向來病痛,都在疑之一字。

    凡人於物我之間,非公明之至者,疑則乖;乖則阻,語不能悉;情不能通,徒見其非,不見其是,駸駸然不覺歸於傾軋之地。

    此,自古通患,而在今尤甚也。

    若不能除此病痛,則終何以合彼此而一士林乎?頃者諫院之陳箚,雖出於鎭定之計,猶未免過慮之歸,意偏而語錯,殊甚可怪。

    夫街巷間無根之說,爲士大夫者,耳可聞,口不可言。

    而乃以爲,某乃某之妻弟,而某與某爲婚姻家;某所論非公;某之言論,自某輩來;某乃某之親友;某處儒生,乃某之門客,疏中之論,機械活熟,非遠方寒士,所能爲者。

    以無據之事,一一緻疑,敢爲成說,遽加人以惡名則其事不歸於暗昧乎?此端一開,則臣等竊恐或彼或此,訛言胥起,疑阻日滋,寧靜無期,況望其和平之福乎?當今國家危證非一,外而邊圉孔棘;內而邦本已瘁。

    紀綱渙散,不可收拾,岌岌之勢,莫保朝夕。

    此非君臣上下,協力共濟之秋乎?凡在臣隣,胥自戒飭,洞釋疑阻,鹹歸於太和之域,而各供其職,唯國事是勖,不亦可乎?伏願聖明,留省焉。

     答曰:「至哉,言乎!予有臣如此,國事無復可憂者矣。

    箚意,更加省念。

    」 ○以李海壽爲大司諫。

    海壽,鐸之子也。

    亦號爲西而見擯,至是爲諫長。

     ○禮曹判書鄭澈,以重被諫院之駁,上疏陳情,乞解職歸鄕,以全廉恥。

    答曰:「卿無所失。

    一時言官之言,不足介懷,須速出供職。

    」澈三上章力辭,皆不從。

     ○特旨以李珥爲吏曹判書,連下旨促召。

    珥累辭不許,乃赴召。

     ○領相樸淳出仕,以被重劾,不可在職爲辭,答曰:「今聽卿言而許免,事體尤傷。

    」仍引見。

    淳雖出謝,黨論猶詆疵不已,乃退在江舍,不敢署事。

     ○司憲府啓曰:「韓戭雖循私妄作,豈有無君不道之心哉?請停刑。

    」答曰:「韓戭乃宋應漑之姪,爲惡無忌,至於此極。

    宋家一門,戾氣所鍾,若服其罪,猶當末減。

    不然,鞫未已也。

    」戭累訊不服,謫配鍾城,上終不釋。

    至壬辰,爲淸正軍所俘,死於安邊。

     ○以尹根壽爲大司成,以李山甫爲執義,俄陞承旨。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己酉,吏曹參議成渾,上疏辭職,答曰:「予雖不敏,何敢強屈爾志,責爾職事?隻欲得聞啓沃,共濟時艱。

    近日鬼蜮之說,何足置齒牙間哉?以爾道德,豈嫌於此乎?斯速乘馹上來。

    」 ○司諫院啓:「報恩縣監趙憲,愚妄刻迫,民多流散,請罷。

    」答曰:「前聞,此人善於治民。

    故不允。

    」憲累以治績上聞,而剛果不偶。

    持平宋純,有嫌忌駁之,吏民懷思,如失親戚。

     ○行吏曹判書李珥,自海州還京,謝恩後上疏,略曰: 臣雖至愚,自知甚明。

    臣之冒居重任,其不可者有四。

    請冒鈇鉞之誅,而悉數之,伏冀睿察焉。

    臣稟氣輕浮,學問滅裂,才迂意廣,識淺言闊。

    聽其謀則似忠;施諸事則實踈。

    由是,衆心不服,群誚所萃。

    今日疵臣者,豈皆讐怨?亦爲時論所非,其不可者一也。

    世道已敗,人心已壞,因循者無責,矯革者罹謗。

    今欲束手無爲,則危亡必至;建白改紀,則衆怒火烈。

    雖以豪傑之士、忠良之輔,亦難措手,況以空踈駁雜如臣者,乃敢踽踽栖栖,欲有所爲乎?其不可者二也。

    臣本愚願,短於審勢,累上疏章,直觸時忌,士心不附,孤立無與。

    今日一番騷擾,是臣不見信於儕輩所緻,豈必媒孽構陷而然也?不信乎朋友,而能獲乎上者,未之前聞。

    今臣強顔秉銓,進退人物,人誰信服?其不可者三也。

    臣少有疾病,到衰尤甚,血氣消耗,精神減少,暫爲勞動,輒發眩昏。

    今欲竭智殫慮,仰補袞職,則神思不逮;陳力就列,以效微勞,則筋力不及,其不可者四也。

    負此四不可,終無進步之地,臣以何心,濫處百官之長乎? 卽引見慰諭,仍敎曰:「予如漢元帝之爲君,不能斥遠小人,國幾亡矣。

    」珥對曰:「樸謹元、宋應漑固邪人也。

    許篈則年少輕妄,其才華可惜,非邪人也。

    此三人,得譴太重,同罪之人,皆不自安,須從寬典。

    」上曰:「此輩之罪,予已定之,卿不須言也。

    」珥曰:「譬如十人作賊,三人獲重罪,而七人晏然着紗帽,行公於王庭,偏頗也。

    且此人等,雖放歸田裡,豈能更爲濁亂朝政乎?且以同罪之人,三人獨得罪,無一人願與之同受其罪者,可見其義氣也。

    」上曰:「予不知其盤據至此也。

    當其時,無一人立異者。

    假令當宋靖康、德祐之初,必無一人死義者,是可歎也。

    」珥曰:「非如權奸當朝之時,若曰盤據,則不可也。

    一時自謂士類者,其論同然,是乃無識見而然也。

    彼輩自以爲士類,故雖成渾,亦不饒之。

    士類所爲,豈若是乎?然而爲奸邪,則不可也。

    奸邪之人,必探上意而巧中。

    彼輩則知上意不回,而猶能固執,可知非奸邪也。

    大槪今之是西者,未必皆君子;是東者,未必皆小人。

    今者分別用之難矣。

    近來年少輩執朝權三十餘年,物極則反,今當摠攬于上之時也。

    但官高者若主時論,則嫌於權奸,鄙夫則反附於年少輩,以爲媒爵之計,此所以歸政於下也。

    必得重望鎭物者然後,可以付朝政,而得其人難矣。

    如臣未厭人望,彼輩豈肯心服?成渾若上來,則可以可否相濟,而此人豈易緻乎?」上曰:「旣有卿矣,予當委任之。

    」珥曰:「當今人才眇然,文士中可用之人,尤爲難得。

    鄭汝立博學有才,但有麄戾之病耳。

    」上曰:「此豈可用乎?凡用人,不可徒取其名,必試之然後,可知也。

    」珥又曰:「鄭逑可用。

    」上曰:「召之不來,奈何?徐當更召之。

    」珥曰:「凡特召者,皆自上旨不敢承當,故不來。

    如成渾之不來是矣。

    渾前則頓無宦情,牢不就職。

    今則稍不如前之堅固,而但有病,不堪供職。

    若以閑官,兼參贊官,或以特進官,入侍經筵,啓沃天聰,則有所裨益也。

    嘉善官資,何足惜哉?」上曰:「金宇顒何如人?」珥曰:「可謂善人,而是非不明者也。

    」又曰:「韓戭乃狂妄之人也。

    其所爲固有罪,至於置之罪過矣。

    以無君不道爲罪名,責其招伏,所以不服也。

    」上曰:「若以予爲有爲則敢爲如此之事乎?是,無君也。

    假托前例,而實行胸臆,乃奸人也,非狂妄之人也。

    樸謹元壅蔽上下,猶趙高;戭則猶李斯也。

    」珥曰:「政院托以蒙準,〈院中諸議歸一,謂之蒙準。

    〉不爲卽納疏章,亦是舊例,非謹元創開也。

    若破舊例,則必無謹元所爲也。

    」又曰:「主和平之論者,或以爲,前日三司之人皆可用也。

    臣意,朝廷,一朝廷,若竝用此等人,則議論多岐,終無歸一之時,不可盡爲復用也。

    」 ○吏曹參議成渾入京,不爲肅謝,上疏辭職。

    上引見,渾請罷政院蒙準疏章入啓之例,以防壅蔽之漸,命議于大臣,以爲定例。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己卯,特拜成渾爲吏曹參判。

    連五疏辭職,不許。

     ○以柳成龍爲慶尙監司。

    上初以特旨,除成龍鹹鏡監司,成龍以親老辭,除大司成不赴。

    及授本道監司,又以辭遠就近爲嫌,且以被人詆斥,乞永賜休緻。

    〈慶安令瑤有言故也。

    〉上,下敎曰:「予於成龍,未嘗有一言之疑,而今疏辭如此,必聞人言,而意不自安也。

    成龍賢士而有才,朝臣之傑然者也。

    隻緣有老母,故不能每召耳。

    」仍下旨,促召赴任。

     ○盧守愼爲右議政。

    上知守愼終制期近,虛右相位以待,至是復入相。

    守愼爲家廟祔祭,歸尙州,連疏辭職,不許。

     十二月 12月1日 ○朔己酉,大司諫金宇顒辭職還鄕。

    李增拜大司諫,鄭昌衍爲吏曹佐郞。

    〈惟吉之子也。

    〉 ○是歲設慶興鹿屯島〈豆滿江入海處〉屯田,從巡察使鄭彥信議也,府使元豪主之。

    島近江北岸,人馬通行,胡落至近,乃設柵,置吏卒若幹人。

    防戍單弱,土人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