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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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司金孝貞等辭,引見曰:「卿等已知予意,往盡乃職。

    」 ○以趙注爲右獻納,裵閑右正言。

     ○差司譯院注簿張俊,管押被擄唐人梅嚴甫等九名,解送遼東。

     ○傳旨鹹吉道監司: 曾下敎,慶源、寧北府入居人民,當初輕徭薄賦,以厚其生。

    且《元典》,各道海邊開荒田稅,初年全免,二年半收,三年以後全收。

    今戶曹啓:「欲收兩官人民今年田租之半。

    」議諸大臣,僉曰:「《元典》所載新墾田收租之法,所以勸民開墾也,非爲有如新設慶源、寧北府而立法也。

    權從備儲之宜,依戶曹之請,差減收租,以補涓埃之畜。

    」予亦以爲慶源、寧北,野人初面糧餉緊要之處,而全不收租,則無知之民,將其所收,不顧將來,竝皆糜費,公私俱竭,甚可慮也。

    若至兇荒,則全免其稅,農事豐稔,則收其半稅,雖不豐稔,不至兇荒,則收其三分之一,以時斂散。

    人民新徙之初,恐有衣服難備之患,今送唐綿布二千匹,視其豐歉,從民間時直,隨直分給,換其米穀,納于國庫,啓其所納之數。

    收租則觀其今年農事,差鹹收租之數,熟思以啓。

     7月14日 ○己醜,親傳望祭香祝。

     ○平安道寧邊府暴雨山崩,男女共五名壓死。

     ○兵曹啓:「時波赤遞兒職,曾已詳定,獨不限去官之品未便。

    請限五品,其中年少有才者,雖去官之後,從自願考其勤慢,互差行職,年滿六十,則放送。

    」從之。

     7月15日 ○庚寅,永同縣監郭珣、信川縣監樸基命辭,引見謂郭珣曰:「其道近失農業,民生不裕,常加存恤,愼刑勸農。

    」謂基命曰:「聞其道多水災,愛民愼刑,俾無飢餓。

    」 7月16日 ○辛卯,禦勤政殿受朝。

     ○上曰:「今鑄大字,爲寶重矣。

    予欲印《資治通鑑》,頒諸中外,使老人易於觀覽。

    若備紙三十萬卷,則可印五六百件矣,其紙墨備辦之策,承政院布置。

    」 ○行四門祈晴祭。

    三月,蓋霖雨太甚,損傷禾穀也。

     ○右議政崔閏德進陳鷹一連,人謂:「以論道之臣,進翫好之物,其可謂知大體乎?」 7月17日 ○壬辰,陰城縣監金孝崇辭,引見曰:「愛民愼刑。

    」 ○命造印《資治通鑑》紙五萬卷于造紙所、十萬五千卷于慶尙道、七萬八千卷于全羅道、三萬三千五百卷于忠淸道、三萬三千五百卷于江原道,共三十萬卷。

    仍傳旨:「楮以國庫米換易,役境內僧人,給與衣糧,如蒿節、麰麥、節竹皮麻骨等物,因其易備,每五分交楮一分造之。

    非惟紙力稍強,合於印冊,用楮亦不多矣。

    」 7月18日 ○癸巳,視事。

     ○知安山郡事李護辭,引見曰:「京畿兇歉,民生可慮,往撫斯民,愼刑勤農。

    」 ○命放諸道當番侍衛牌,以前年兇歉,裹糧不敷也。

     ○禮曹啓:「釋奠祭東西廡獻爵,始於殿內終獻之時,故東廡五十三位,西廡五十五位,各一獻官奠爵後,各行再拜,行禮太遲。

    請加東西廡分獻官各一員。

    」從之。

     ○慣習都監啓:「禦前禮宴,鄕樂在東,第一行嵇琴、唐琵琶、玄琴、鄕琵琶、伽倻琴各一,第二行同,第三行大笒四、鄕觱琵篥一,第四行杖鼓四。

    右鄕樂內在前,唐琵琶一、嵇琴一,今各加一。

    唐樂在西,第一行唐琵琶六、方響二,第二行大箏二、牙箏二,第三行觱篥六、笙和各一,第四行龍管二、唐笛四、洞簫二,第五行杖鼓八,第六行敎坊鼓一。

    右唐樂內在前,牙箏大箏各一,今各加一。

    」命下禮曹。

     ○刑曹啓:「各司京役奴婢,給奉足於外方,奉足之物,不時上送,有名無實。

    各其司將奉足奴婢小名接處,每年預報本曹,行移所居官守令,於秋成催督收納,給狀送之,其不備納者,充定選上,使之立役。

    」從之。

     ○黃海道甕津縣男一人震死。

     7月19日 ○甲午,平安道嘉山等七官,蝗蟲害穀,因雨滅息。

     ○兵曹啓:「軍務,國家重事,故各道軍容,差遣曹堂上官及都鎭撫點考,已曾立法,獨無京城軍器點考之法。

    紫門軍器監軍器及本監軍器,每一年一度,曹堂上及都鎭撫一同點考,不用心修葺提調當該官吏,須卽啓聞,依《贖六典》施行。

    」從之。

     ○黃海道水損田一千一百七十餘結,平安道水損田六千八百餘結,鹹吉道水損田一千五百餘結,江原道水損田七百餘結。

     7月20日 ○乙未,賜祭于卒大提學鄭招。

    其敎書曰: 人臣盡忠之心,不渝終始;國家報功之典,當備哀榮。

    是乃恒規,夫豈私惠!惟卿性資聰敏,器宇英豪。

    夙懷經濟之才,硏窮聖賢之學。

    見聞博洽,足以決疑。

    識度剛明,可以斷疑。

    屢居諫省而袞職裨補,再振臺綱而邦憲肅淸。

    是以擢爲近臣,久咨庶政。

    出觀方面,入議刑獄。

    政所至而有聲,才無施而不適。

    凡百制作,皆倚裁成。

    頃緣疾病之纏,俾處優閑之任。

    旣長文館,又輔儲宮。

    永擬股肱之良,以資龜鑑之益。

    何天奪之大遽,使予心而衋傷!今遣禮官,往陳菲薄。

    且令節惠,以慰貞魂。

    於戲!休戚旣同,敢忘卿之舊績!幽明無間,諒體予之至懷。

     ○禮曹啓:「前此雅樂署祿官一,以丁吏移屬,新樂工歇差備人及舊樂工歇差備人,一年相遞,互相錄用。

    然舊樂工之數少,故不過十年、或二十年,再蒙受職,速遷去官,新樂工或至三十餘年、四十餘年,未蒙受職,似乎不均。

    今後勿論新舊,竝以仕日多者敍用。

    」從之。

     7月21日 ○丙申,視事。

    上曰:「去歲戊戌,禾穀方秀,歲將大有,以秋霖太甚,穀不登稔。

    今年北方則有水災,郊畿之內,時無大水,禾稼稍盛,然霖雨不止,慮或沮洳,卒不登稔。

    」領議政黃喜等啓曰:「今年京畿雨水,不及於前年。

    下三道雨水,非惟不過,猶且不足。

    」 ○京畿、黃海、忠淸道沿海郡縣因海潮溢,沈損禾稼三千三百二十餘結。

    古老言:「今年潮水,前此所無。

    」 ○慶尙道寧海等三官,有靑黑蟲害蕎麥,因大雨皆死。

     7月22日 ○丁酉,判典農寺事宋褒辭職曰: 臣生於庚申,越八年丁卯母歿,戊辰,父娶金氏爲妻,育養之勤,至深至切。

    又以其無後,土田臧獲,悉畀于臣,恩愛之篤,雖所生之母,無以加矣。

    臣於辛亥冬,受任南原,金氏在金海,癸醜正月捐世。

    臣聞訃奔喪,旣斂旣葬,欲終其制,是年六月,授臣以司憲執義,聖恩至重,不遑他念。

    且世俗爲繼母未有終三年之喪者,不得已就命從事,深負金氏鞠養之恩,常懷悒悒,哀慕不已。

    月十九日,伏覩禮官受敎移文,節該:「繼母與所生之母不異,不服其喪不可也,依禮制服喪三年。

    」臣讀至再三,更感聖朝仁孝之治。

    金氏大喪,在明年正月,喪制尙未盡矣,伏望解臣本職,俾終未盡之服。

    若衰麻去之已久,雖未可復,以素衣白笠,得盡餘制,則小臣報本之心,猶愈於已矣。

     從之。

     ○行北郊祈晴祭。

     ○刑曹啓:「奴婢買賣者多,而價錢之數不同,其價錢依《贖六典》徵役價例施行。

    」從之。

     7月23日 ○戊戌,上曰:「時値百穀垂成,久罹陰雨之災,用是軫慮,欲赦徒罪以下,何如?且職牒見收者,又欲還給,然移文各道,待其回報,則必至稽緩,如之何則可?」都承旨安崇善啓曰:「昔上憂旱,特宥徒罪以下,以答天譴,今又倣此赦宥,幸甚。

    且各道所收各品職牒,盡輸于吏兵曹,今兩曹相考以啓,則卽日事也,何必移文各道乎?」上從之,卽下敎旨于刑曹曰:「今當西成之時,陰沴爲災,傷我稼穡,民將阻飢。

    靜思其由,必有刑政失中,冤抑莫伸。

    自宣德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以前徒罪以下,已結正未結正,竝皆原兔。

    」又令吏兵曹,收職牒人罪名,開寫以啓。

    「 ○禮曹啓:「今當孟秋,霖雨過多,損傷禾穀,將來可慮。

    令各道各官依前禜祭城門,祈晴于境內山川。

    」從之。

     7月24日 ○己亥,上憂陰沴之災曰:「鑿池船軍,何時上來?予欲除之,何如?」都承旨安崇善啓曰:「臣亦欲啓達矣。

    今天災至於如此,闕內修葺外,其餘不緊營繕,一皆停罷。

    鑿池雖所當爲,非及時事也,京畿、忠淸道船軍,勿令上來可也。

    」仍啓曰:「新舊別窰,爲小民設也。

    今燔瓦多積,民無貿易,雖不加造猶可也。

    其赴役僧人,竝皆放還何如?且黃海道因水災兇歉,侍衛牌,勿令番上何如?」上從之,卽傳旨兵曹: 黃海道因大雨兇歉,民生可恤。

    來八月朔當番侍衛牌,勿令番上;鑿池船軍,勿令上來;燔瓦僧人,亦皆放還。

     ○傳旨工曹曰: 不得已修葺外,不緊諸處營繕,竝皆停罷。

     ○傳旨戶曹: 京畿、江原、黃海等道,禾穀損傷,將失農業,可以蠲除貢賦,磨勘以啓。

     ○上曰:「下三道侍衛牌,竝除番上何如?」安崇善啓曰:「上之軫慮至矣盡矣。

    然黃海道則旣有蟲災,又有大水,禾穀覆沙。

    京畿、江原兩道,則未見其終,徒以連月下雨,預料兇荒,蠲減貢物,似乎太早,待秋成考其兇歉與否,然後蠲鹹,未爲晩也。

    下三道,時未失農,侍衛番上,不宜竝除。

    」上皆從之。

     ○還給三百三十四人職牒。

     ○夜,鵂鶹鳴于建春門、弘禮門,行解怪祭。

    上曰:「予欲盡捕鵂鶹,何以捕之?」安崇善啓曰:「遣內禁衛,使山直人指示鵂鶹在處,捕提可矣。

    」從之。

     ○放還樸蔡、金裀、兪興俊、車孝生、廉恥、李仁長、李義山等。

     7月25日 ○庚子,鹹吉道都事李孝之、洪州牧使閔犀角、任實縣監李允恭等辭,引見,命孝之曰:「其界營構事多,往同監司,協力共圖。

    」命犀角等曰:「各就乃職,愛民愼刑。

    」 ○吏曹啓:「醫術須究知陰陽五行生克消息之理者,乃能胗病投藥。

    且古之良方,多出儒醫之手,則通理文人,兼治醫術,古有其例,加設典醫、兼正、兼副正、兼判官、兼注簿各一,竝以博學文士除授。

    惠民局、濟生院則提擧別坐中一人、兼丞一人,以博學剛正勤謹文士差定。

    」從之。

     ○禮曹啓:「濟生院醫女等,逐日仕官,習讀醫書,看病針灸,勿論晴雨,苦務倍重。

    依女妓例,一年兩度賜米。

    」從之。

     ○平安道新安館路察訪啓:「自新安館至林畔九十裡,自林畔至良策九十裡,自良策至義州九十裡,相距遙隔,而緊急乘馹者不絶,故馬匹率皆困死。

    雲興、車輦、所串等三小館,依大館例加定人馬,則大館人馬,庶幾歇息。

    歲在戊申,令補充軍隻立馬十匹,今依大館例,人物馬匹,分定各官。

    」令議政府兵曹議之。

    僉曰:「前此補充軍十名,各加二十戶,賞以隊長隊副之職。

    後如有祖父有職品者,依限品例,土官敍用何如?」從之。

     ○上曰:「予欲箇滿各司吏典,令四十歲以上者,許令去官,何如?」承旨等啓曰:「臣等願不但各司吏典,成衆官年六十以上人,竝令去官暢情何如?」從之。

     ○都承旨安崇善等啓曰:「書雲觀前監候鄭習有孝行,年幾六十,其母爲倭賊所殺,載在烈女之列。

    乞除職以旌其人何如?」上曰:「何不曾啓?」崇善啓曰:「意欲因閑以啓久矣。

    」上曰:「須令除職,以彰其節。

    」 7月26日 ○辛醜,茂長鎭僉節制使金閏、龍潭縣監宣三達辭,引見曰:「今年水災太甚,用是軫慮。

    爾等往欽哉,體予至懷。

    」 ○召議政府六曹判書等議事曰:「歲在戊戌,百穀垂成,陰雨爲災,用是不稔。

    今値西成,久罹陰沴之災,歲必將兇,予甚軫慮。

    今年雖歉,去歲豐稔,則猶可免飢矣,去今年俱失農業,民生可慮。

    靜思其由,天變之至此,必由人事之所感,凡寡人思慮所不及者,待廷議以行。

    」黃喜等議曰:「下三道獐鹿殆盡,條脯片脯,未易備納,不得已分定鎭屬軍官與各官,督令捕獲,弊及於民,誠爲未便,令主掌官磨勘減數。

    」崔閏德等議曰:「諸島入放馬匹,因病緻死,徵於牧子,愁恨不淺,自今勿令推徵。

    且軍資監造成材木,過乎長大,民甚病之,量減長大,令民易於輸轉。

    」黃喜等又議曰:「京外官吏耗失雜物,非入己者勿徵。

    且癸醜年以上各官未納貢物,竝皆蠲免。

    兇歉尤甚平安、黃海道,往年還上量減,以恤民生。

    闕內及公處推徵雜物,除耗失竊盜外,有本色破毀物件,勿令推徵。

    」又議曰:「京中民居稠密,家基難得,外方則人物鮮少,土地有餘,無識之徒率居危險之地,每緻山崩壓死,其生可恤。

    自今山崩可疑處所居民戶,竝令移居何如?」喜等曰:「危險之地居民,宜使移居。

    」申商等曰:「仍舊何如?」又議曰:「書房色飯監等闕內各差備人,俱受職品,如或貶黜,仍收職牒者,宜令役使。

    其中元有職者與蒙赦還受職牒者,竝令役使,則有違於職品之意,如不役使,則年少之輩,思欲身閑,故犯小失,以冀貶黜者,恐或有之,如之何則可?」喜等議:「諸色匠人,雖有職品,皆從本役;書房色飯監等,例此役使幸甚。

    」又議曰:「婆豬江野人凡察,贈彩段于江界都節制使成達生,達生固拒再三,不獲已受之,具辭以啓,令大臣議之,皆曰:『本土所産皮物外,如此等物,義不可私受。

    』然予以爲彼人等,猰性獸心,喜怒無常,不可以禮義待之。

    權從厚待之意,凡所贈遺,一皆受之何如?」申槪曰:「交以禮、接以道,贈之厚意,則斯可受矣。

    」安純等曰:「彼當贈遺,陽爲忠厚之言,陰欲瓊琚之報。

    玆一受之,以厚其報,則彼將繼踵而來,無物不遺,以望其報,溪壑之欲,其能塡乎?自今皮羽外,竝皆勿受,以杜後日之弊。

    」議畢,崔閏德啓曰:「年前西北之民,勞於漕轉,困於征討,牛馬斃損,今年又因雨水,全失農業,其生可恤,碧潼、滿浦築城之事,不可擧也。

    修其木柵,一二年間,猶可防患,乞勿遣城基巡審使。

    」上皆從之。

    傳旨戶曹: 癸醜年以上各官未納貢物,竝令蠲免。

    兇歉尤甚平安、黃海兩道往年還上,量減其數。

    下三道所納鹿脯,亦量減數。

    軍資監造成材木,量減長大,令民易輸。

    京外官吏耗失雜物,除入己外勿徵。

    山險傾危之地所居民戶,竝令移居。

     又傳旨兵曹: 詣島入放病死馬匹,勿徵牧子。

     傳旨刑曹: 闕內及公處推徵雜物,有本色破毀物件,姑令勿徵。

     申商曰:「危險之地所居民戶,悉令移居,以免壓死之禍,上敎允當。

    然各官守令不顧大體,恐民有壓死,罪及其身,督令移居,則反生巨弊,姑停此令何如?」上從之。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今當霖雨爲災,天變可懼。

    且曾降戒酒敎書,大小之人,縱酒無畏,不謹天戒,迎餞會飮,痛行禁理。

    」從之,卽傳旨司憲府。

     ○鹹吉道安邊府,有靑黑兩色蟲,害蕎麥,大雨三日皆死。

     ○上憂水災,命停秋等講武,安崇善啓曰:「雖有水災,今年豐歉,時未必也。

    議武諸事,亦非時方預備,至于八月,審知豐歉,知會停罷未晩。

    」上曰:「水潦方深,未可遣人知會,姑待二三日更啓。

    」時繕工監正徐仁道,率工匠三十四名往淸州,聚船軍二百名,斲簡儀臺圭表石,以水災亦停之。

     7月27日 ○壬寅,成衆愛馬年六十以上,中樞院錄事崔陟等十三,除副司直;各司吏典箇滿年四十以上,議政府典吏金復禮等五十五,除司正;敦寧府典吏姜臨等六十七,除副司正,皆用下番甲土之職。

    其餘五十六人都染錄事行隊長,竝令去官。

     ○吏曹參議偰循,過昌德宮門洞口不下馬,司憲府劾之,上命循就職,令司憲府勿劾。

    時循撰集《通鑑訓義》,上急於撰集,特命就職。

    循爲人,性麤率不分辨,稍能記誦書史,選入集賢殿,遷至參議。

     ○上敎都承旨安崇善曰:「前日因爾所啓,還給徐達妹夫盧皓職牒,皓爲救妻兄之意可恕故也。

    無乃有盧皓一樣受罪之人乎?」崇善啓曰:「盧皓一樣人則無有,但臣以謂徐達則罪魁難赦,其他差使員李守剛、李韻、尹煥、郭圭、趙恂等所犯,今已八年,再經大赦。

    死罪之人,尙蒙恩宥,守剛等之罪,雖曰深矣,恐不如死罪之重也,命還職牒何如?」上曰:「守剛等聽大臣之請,免達死罪,移之於奴,其可恕乎?所言雖是,予不赦也。

    」崇善再請,上曰:「予當思之。

    」 ○禮曹與詳定所,撰進祈告社稷儀注: 〈報祀同,唯飮福爲異。

    〉前一日,諸祈官淸齋一宿於祈所。

    〈若事非迫切,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典祀官帥其屬,掃除壇之內外,設國社、國稷神座,各於壇上近南北向,後土氏神座於國社神座之左,後稷氏神座於國稷神座之左,俱東向,席皆以莞,設獻官位於北門內當壇,南向,設執事者位於西門內道北,東向南上,設監察位於北門內西北隅,東向,書吏陪其後,謁者贊者位於壝門外,俱近西,東向南上,開瘞坎二於壇之北壬地方,深取足容物,南出陛,設望瘞位於瘞坎之南,獻官在南北向,大祝贊者在西,東向北上。

    祈日醜前五刻。

    〈醜前五刻,卽三更三點。

    行事,用醜前一刻。

    〉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其文若水旱、癘疾、蝗蟲、戰伐,各臨時撰之。

    〉各一於神位之右,〈各有坫〉陳幣篚各一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每位各左二籩,〈栗黃在前,鹿脯次之。

    〉右二豆。

    〈菁菹在前,鹿醢次之。

    〉簠簋各二,在籩豆間,簠在左簋在右。

    〈簠實以稻粱,粱行在稻前。

    簋實以黍稷,稷在黍前。

    〉俎一在簠簋前,〈實以豕腥。

    〉爵一在俎前。

    〈有坫〉又設尊罍,國社大尊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

    〉、山罍二,〈一實玄酒,一實淸酒。

    〉皆加勺羃,在壇下西北隅。

    後土氏象尊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

    〉、山罍二〈一實玄酒,一實淸酒。

    〉於國社酒尊之西,俱南向東上。

    〈凡尊罍,實明水,玄酒爲上。

    〉國稷後稷氏尊罍,竝如國社後土氏之儀。

    設洗於壝門外之西北南向,〈盥洗在西,爵洗在東。

    〉罍在洗西加勺,篚在洗東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有坫。

    〉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西北,南向。

    典祀官退就次服其服,社稷丞服其服升,設國社後土氏、國稷後稷氏神位版於座前。

    三刻,獻官及諸執事各服其服,謁者贊者入自西門,先就北門內拜位,南向東上,四拜訖就位。

    謁者引獻官以下,俱就西門外位。

    前一刻,謁者引監察、典祀官、大祝、祝史、齋郞、社稷丞,入就北門內拜位,重行南向東上。

    立定,贊者曰:「四拜。

    」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謁者引監察就位,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齋郞詣爵洗位,洗爵拭爵訖,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贊者曰:「四拜。

    」獻官四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復位。

    贊者曰:「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贊者曰:「行奠幣禮。

    」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

    〈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社壇,升自北陛,詣國社神位前南向立,贊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

    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以幣授大祝,奠于神位前。

    〈凡奉香授篚,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奠幣,皆在獻官之左。

    授爵奠爵,準此。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再拜,引詣後土氏神位前西向立,贊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

    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再拜,引獻官降自北陛,詣國稷後稷氏神位前,上香奠幣,竝如國社後土氏之儀。

    訖,謁者引降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酌獻禮。

    」謁者引獻官詣國社尊所東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獻官升自北陛,詣神位前南向立,贊跪搢笏。

    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西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

    引獻官降自北陛,詣後土氏尊所東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授酒。

    謁者引獻官升自北陛,詣神位前西向立,贊跪搢笏。

    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少退西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北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獻官降自北陛,詣國稷後稷氏神位前升獻,竝如國社後土氏之儀。

    訖,引獻官降自北陛復位,諸大祝進徹籩豆如式。

    贊者曰:「四拜。

    」獻官四拜。

    謁者引獻官詣望瘞位北向立,贊者詣望瘞位東向立,大祝以篚取祝版及幣,各由其陛降壇,置於坎。

    贊者曰:「可瘞。

    」置土半坎,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遂引獻官出。

    贊者還本位,謁者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贊者曰:「四拜。

    」監察及諸執事皆四拜訖,謁者以次引出。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

    社稷丞藏神位版,典祀官率其屬,徹禮饌以降乃退。

     ○右議政崔潤德、刑曹判書鄭欽之等議啓:一。

    「前此築城,限日役民,故各官無識監考軍人等,專不勤力,以待限日。

    因此慶尙道內廂延日、昆南等各官城堡,歲庚寅始役,經今五年,尙未畢築,實爲未便。

    其沿邊各官城堡,姑依平安、鹹吉道築城例,勿限役日,以各官軍人多少,量授城基,限以畢築,令監司都節制使巡行檢察。

    一。

    陸地各官人民,令自齎稂,遠赴他官築城之役,弊固不貲。

    其官城堡,勿役他官軍人,各以境內所耕多少,量授城基,限其畢役,年年造築。

    一。

    南海之島,民多居之,以至築城,獨不置守,脫有倭變,無有統制之人,誠爲未便,巡審置守便否。

    」從之。

     7月28日 ○癸卯,行社稷宗廟祈晴祭。

     ○視事。

     ○知古阜郡事曹仲林辭,引見曰:「今年水災太甚,民生可慮,盡心救恤,俾免飢餓,且省刑罰。

    」 ○濟州按撫使啓:「本州頗有牛馬賊,盜殺無窮,其弊不貲。

    且恐良馬絶種,限風俗歸正,除考刺字,隨卽大徵。

    」事下刑曹。

    刑曹議啓:「盜殺牛馬者,除考刺字大懲,律外之刑,未可施行。

    」從之。

     ○前奉禮鄭旗上言欲受職,上留之,謂都承旨安崇善曰:「旗之爲人荒矣。

    往因和敬宅主之請,授奉禮,近日又托和敬宅主,求五品之職,予不允從,今又上言,心行不肖。

    凡特旨除授人,有司以爲特旨,雖不合之人,不復啓達不可。

    」乃傳旨吏曹: 今後雖特旨除授人,或嘗犯罪,或不合任事者,則取旨施行。

     7月29日 ○甲辰,親傳朔祭香祝。

     ○黃海道監司金孟誠進箋乞免曰: 臣性稟庸愚,才識薄劣,幸席先人之蔭,獲參百僚之後,累蒙聖恩,驟遷華秩,以至二品,顧無建明,惟恐覆餗。

    矧今控制方面,兼總兵機,尤所不堪,重違上命,強顔詢宣,于玆八朔,陰雨爲災,山崩水溢,損傷禾穀,民失其天,已爲驚懼。

    又有人命厭死四十七、溺死十二、震死八、無緣路死一十,總計七十七人。

    不祥至此,一道偏受災變,實臣否德所召,不勝隕越,罔知所措。

    伏望奪臣爵命,收臣使節,以答天譴,國家幸甚。

     不允。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平安、黃海道,水災爲甚,禾穀損傷,黃海道又有山崩雷震之變,請遣朝臣,巡審以聞。

    」上從之,命遣奉常少尹李師孟巡審。

     ○司憲掌令許詡啓曰:「迎餞會飮,已有禁令,況今時令不順,秋雨陰沴,聖上之憂已至,凡爲臣庶所當戒懼之時也!側聞憂國大臣,公然聚會,動樂飮酒,其恣慢無忌,孰甚於此!義當亟問,第以風聞之禁,未得擅便敢啓。

    」上曰:「予已知之。

    」又啓曰:「命還尹得民職牒,臣等竊謂雖罪重於得民者,今皆還給。

    然得民所犯,雖未畢推,不廉形狀,旣已著見,蒙宥足矣,又還職牒,則無由懲戒。

    」上曰:「此事旣未見推,倘至見推,不過徒罪,還給何害?」 八月 8月1日 ○乙巳朔,兵曹啓:「今年請畢築忠淸、全罪、慶尙三道各年始築未畢城堡,其南海築城,曾以船軍役之,除極寒霾熱防禦最緊時外,連續造築。

    且海門要衝金海邑城,亦於今年始築。

    」從之。

     ○傳旨戶曹: 國用各色衣服,臨時急迫,麤率製造,甚不可也。

    今後預造四節衣服各三十件,藏于濟用監,以爲恒式。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左承旨權孟孫、左副承旨鄭甲孫、右副承旨尹炯、同副承旨黃緻身等,以會飮被憲府之劾,各退其家。

    」上曰:「何日事也?」崇善啓曰:「前月十八日事也。

    」上曰:「過夜飮乎?」右承旨鄭苯啓曰:「臣聞非過夜飮也,夜半乃罷,各歸其家。

    」上曰:「召臺員,令速覈以啓。

    」 8月2日 ○丙午,濟州按撫使樸安臣辭將行,上命改差,蓋安臣妻疾甚劇故也。

     ○吏曹據鹹吉道監司關啓:「知甲山郡事李仁和,其界山川險夷要害及野人情狀,無不究知,非惟有能防禦,勤於民事,民皆愛慕。

    從民情願,復立僉節制使,仍使仁和任之,以久其任。

    」從之。

     ○司憲府啓:「左承旨權孟孫、左副承旨鄭甲孫、右副承旨尹炯、同副承旨黃緻身等,今方時令不順,宵旰軫慮之時,以近臣不體至意,憑藉餞客,公然聚會卑賤人家,招妓作樂,且用牛肉,固爲不當,孟孫、緻身掌辦是會,尤爲不當。

    」上謂近臣曰:「用牛肉,人人之所犯也。

    昔許遲爲大司憲時啓曰:『臣常犯杖一百之罪。

    』此言甚直。

    達官之宴,伶人娼妓之往參,亦常事也,予何咎焉?但承旨職掌出納,非他臣下之比,權要出於議政之上,今孟孫等,不念予畏天謹災之意,會于卑賤人之家,恣行宴會,當竝罷之。

    但得人爲難,其罷孟孫、緻身之職,令甲孫、炯就職。

    」先是,孟孫、甲孫、炯、緻身等,攜妓夜飮于鑄字所,又飮喪人司鑰李夏之家,餞各道監司,識者非之。

     8月3日 ○丁未,視事。

    上曰:「斡木河野人等自相漏言:『凡察等謀欲害寧北鎭守將,將移居于婆豬江。

    』其眞僞未可知也。

    邊將故爲不知乎?示以知之之意乎?」右議政崔潤德啓曰:「邊將言其實情,使凡察等畏而恥之可也。

    寧北鎭節制使李澄玉在伯顔愁所,僉節制使河漢在會寧鎭。

    會寧鎭,野人來侵初程也。

    新進之士,雖有驍勇之才,在初程備斥候,則可矣,若禦大敵,則不如位高老成之將也。

    請移李澄玉于會寧,以河漢鎭守伯顔愁所何如?」戶曹參判沈道源啓曰:「臣等往巡斡木河之時,聞野人之言曰:『吾等願居城外,有賊變,入城避之。

    』築木柵於所居,安知野人等,佯示久居之意,而出其不意,擄掠而歸歟!然臣等未見野人移居之意也。

    會寧鎭,野人來往初程也,請從潤德之言。

    」上曰:「予計不出此,其更議之。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野人,豺狼之徒,不可以仁義化之,況以傳聞之言說之乎?假令說之,反懷疑貳,何有愧恥之心?不如不言之爲愈也。

    密伺行止,如有其變,將帥臨機處置可也。

    」上曰:「所言甚合予意,姑觀其勢。

    」 ○司諫院上疏曰: 竊謂《書》曰:「令出惟行不惟反。

    」夫令之不行,必自近臣始也。

    法立於上,而近臣先犯,下民奚則!令之不行,職此由也。

    今當陰沴之日,殿下修省軫慮,左承旨權孟孫、左副承旨鄭甲孫、右副承旨尹炯、同副承旨黃緻身等,以近臣不體上意,首犯條令,率妓及伶人,夜飮常僕之家,旣爲不當,又違制書,公然用其禁肉,放恣莫甚。

    憲府覈實具聞,而隻罷孟孫、緻身之職,甲孫、炯等,命令復職。

    孟孫等罪,不在眚災,不以公斷,特垂寬典,臣等爲殿下憾焉。

    伏望殿下,將孟孫、甲孫、炯、緻身之罪,依律科斷,以固邦憲,以戒後來,公道幸甚。

     不允。

     ○禮曹啓: 「驪興人禹承慶妻袁氏,早歸禹氏,能執婦道。

    承慶年纔四旬,於壬子夏,遘疾而死,擗桶哭泣,出於至誠。

    及至葬期,欲葬其家近地,宗族皆曰:」幽明異境,義不可近也。

    「強止之,不聽,乃言曰:」幽明雖殊,心豈有間!且僕隷鮮少,亦無後嗣,若葬遠地,則誰其緻祀乎?近則我當親之。

    我死之後,亦必同穴。

    「遂葬于距家十步許,自始至今,雖祈寒暑雨,親行朝夕之奠。

    其爲計活,奴婢各一、破屋數間而已。

    饔飡難繼,雖蔬菜麥飯,不廢朝夕之奠,宜復戶,給米十石。

    」從之。

     ○刑曹啓:「各司奴子,除司謁、司鑰四品已行人外,五品以下受職人等,或除下而有職牒,或犯罪收職牒,而還受者,稱有職閑遊不可也。

    年未滿六十者,勿論職牒有無,令各其司役使。

    」從之。

     ○傳旨禮曹: 慶尙道東萊縣及京畿江華,栽植倭楮,未有考察培養之條,恐將絶種。

    令監司每年夏秋,開具榮枯之狀以聞。

     8月4日 ○戊申,吏曹啓:「京畿通津、忠淸道牙山等官,戶滿五百,依《續典》差敎導。

    」從之。

     8月5日 ○己酉,視事。

    上曰:「禾穀已熟乎?」左議政孟思誠等啓曰:「臣等聞早穀已熟,晩勢未熟耳。

    」上曰:「昔年八月初六日入節十日後,因祭先陵,行過原野,禾稼已熟。

    今年入節,旣踰一旬,尙未盡實,專是秋霖之故也。

    然田穀不實,年前尤甚,今年田穀,較之何如?」思誠啓曰:「惟大小豆,則勝於前歲遠矣。

    」上曰:「今夏雨水適中,禾穀茂盛,尙有西成之望,入秋以來,雖無大水,霖雨經月不霽。

    其於結實乃何?」思誠啓曰:「臣聞黃海、平安兩道,因雨水專失農業,唯慶尙道爲上,全羅道次之,忠淸道則爲半不實。

    」上曰:「予聞江原道,唯嶺東禾穀稍盛耳。

    」 ○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前此,鹹吉道監司金宗瑞啓:「會寧住居野人等類,或遷徙、或仍居,其心難測。

    且張天使不無出來,以秩卑僉節制使防禦,於瞻視似乎劣弱。

    彼人去留定計之間,姑令寧北府節制使李澄玉,仍鎭會寧,以嚴瞻視,本邑之事,來往治之何如?」上令三議政、何敬復、沈道源等議之。

    僉曰:「防禦緩急,難以遙度,姑從監司之請。

    」上從之。

    至是更議曰:「予前日已從卿等之議,然議者曰:『姑令李澄玉仍鎭會寧,乃一時之計耳。

    若圖久長之策,寧北、會寧,永永相換。

    』此議何如?倘或相換,則居民所耕足不足、可置巨鎭便否,擬議以啓。

    」黃喜等啓曰:「不可遙度,使監司、都節制使、寧北鎭節制使,同審以啓後更議。

    」從之。

     ○上曰:「許稠啓:『乃而浦等處,倭人多來居之,因萬戶南友良之赴任,請書其數以送,友良書送甲辰年以後來居之數,男婦共三百六十許。

    以此觀之,已前之來,未知幾許。

    今雖畏威投降,其心詐諼,終不可信。

    諺曰:「乞宿門庭者,謀諸閨房。

    」今當盛治之日,倭之爲寇,無足慮矣,然天地之氣,尙有盛衰;帝王之治,理亂相乘。

    今我盛朝,雖曰極治,千載之下,安知不如今日乎?欲杜後患,當於不顯是圖。

    』予以稠言爲是,然未領其處置之宜,如之何則可乎?」喜等議曰:「許其來居,今已久矣,及今拒而不納,晩矣。

    且分置各道,則彼必生厭,進退難斷,姑仍其舊。

    臣等但願今年先築金海邑城,次築乃而浦縣城,脫有倭變,使民移入避患可也。

    」崔閏德啓曰:「縣城,令抄右道水軍築之可也。

    」又議曰:「先世相傳文書,未知藏之何處?」喜等曰:「宜藏璿源殿,以憑後考。

    」皆從之。

     ○初,霖雨連旬,禾稼損傷,上憂慮。

    時李順蒙爲慶尙道都節制使,趙從生爲全羅道都觀察使,行大護軍樸去非、行司直洪居安,同設宴於居安第,請緻順蒙、從生餞之。

    又請居安同裡前判書樸信、參贊李孟畇、行僉知中樞院事閔義生、吏曹參議權復等來會。

    判典農寺事金艮、前南陽府使尹敞、去非弟副司正去疎等,亦來參。

    權復時爲慣習都監副提調,招妓及伶人作樂。

    司憲府聞之,使掌令許詡啓曰:「禁迎餞會飮,旣有著令,且今霖雨爲災軫慮之時,大臣動樂宴飮。

    臣等欲劾之,恐有風聞之責,未敢發擧。

    」上曰:「予已知之矣。

    」退而劾啓曰:「旣有群飮之禁,又下戒酒之敎。

    今當遇災軫慮之時,大小臣僚所當恐懼修省之際也。

    樸信、李孟畇、閔義生等,以大臣不體至意,不遵邦憲,公然參宴。

    李順蒙、趙從生等,典司方面,所繫非輕,不體委任之意,以不緊之故,煩瀆啓達,過朔淹留,動樂飮餞。

    權復、金艮、尹敞、樸去疎等,無所疑畏,參會宴飮。

    樸去非、洪居安等,不畏邦憲,共備酒饌,招集賓客,竝皆不當。

    按律,居安、艮、敞、去疎,竝杖九十;信、孟畇、義生、順蒙、從生、復、去非,請按律科罪。

    」奉敎,罷順蒙、孟畇、從生、義生、復等之職。

    艮、去疎,以功臣之子,亦罷其職,去非亦以功臣之子,隻收職牒。

    居安杖七十。

    信、敞以前銜勿論。

    順蒙,永陽君膺之子也。

    以父蔭官,至同知摠制,己亥,征對馬島有戰功,陞資憲,前年征討婆豬江,多所執獲,陞判中樞。

    爲人狂淫浮蕩,嘗往慶尙道,拜掃母墳,回還攜尙州妓,行至聞慶縣草岾,與妓浴于川,攜入樹蔭下,大呼曰:「與妓行淫。

    」卽淫之,狂蕩如此。

     8月6日 ○庚戌,禦勤政殿受朝。

     ○凡察使人來獻土宜。

     ○行祈晴太一醮禮于昭格殿。

     8月7日 ○辛亥,以閔審言爲同知敦寧府事、全羅道都觀察使,樸坤漢城府尹,鄭苯左承旨,辛引孫右承旨,李堅基同副承旨,趙遂良司憲執義,曺沆典農寺尹,金寧司憲掌令,李蓄典農少尹,曹備衡慶尙道都節制使,趙從生全州府尹,高若海判黃州牧事,崔海山濟州按撫使。

    海山前征婆豬江,失誤軍機罷職,至是爲濟州。

    濟州,越海絶域,人皆不願爲。

    沆及蓄,都承旨安崇善之姻婭也。

    賴崇善屢遷至此。

    都承旨之任,摠掌出納,兼掌銓選,一時權寵,無以加焉。

    左承旨以下,靡然趨風,敷奏覆逆,皆議問,然後出納施行。

    崇善爲人,狠愎亟疾,易怒易喜,同寮或違誤其意,輒辱之,同寮皆怨惡。

    當除授之時,兼判吏曹左議政孟思誠,善柔不斷,判書申槪等,從而唯諾,詮選皆出其手,姻婭之徒與平日所善人及子弟,任其薦用。

     8月8日 ○壬子,原州判官羅洪緖辭,引見曰:「初聞其道禾穀稍盛,今値雨水,不無損傷。

    汝往乃職,惠恤民生,愼爾用刑。

    」 ○上曰:「今改作隆文、隆武樓,役徒喧嘩,或高壓宮內,欲移臨瀛君第,役畢乃還,毋煩隨從,唯承政院兵曹鎭撫所從之,入直節制使宰樞,皆令守宮。

    」 8月9日 ○癸醜,視事。

    上曰:「秋雨日久,禾穀必損矣。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久罹陰雨,則穀頭生角。

    」上曰:「田穀亦如是。

    方其久雨,黍實零落,稻亦盡偃,今年禾穀,比前年如何?」崇善啓曰:「臣意以謂比前年頗好,然未知其終也。

    」上曰:「下三道,亦有水災乎?」崇善啓:「時未來報。

    」 ○左承旨鄭苯以父病辭職,不允,許令侍藥。

     ○還給李原忠、裵禶等職牒。

     8月10日 ○甲寅,禦經筵。

    初,令經筵官,撮《資治通鑑大全》所不載於《綱目》者,故停經筵,至是撮畢,始禦經筵。

     ○黃州判官白璃辭,引見曰:「今聞其道禾穀多損,益加愛民,愼爾用刑。

    」 ○初,上因陰沴之災,宥徒罪還職牒;成衆吏典,許令敍用;不緊營繕,一切停罷;凡民冤抑,皆欲伸之。

    因此不逞之徒,或敍功幹職,或敍己冤抑,而擊鼓上言者甚衆。

    或越訴或敍己冤,而情理無狀可罪者,下刑曹治之。

    刑曹推覈越訴者,以違令笞五十;情理無狀者,以伸訴不實杖一百論請,上曰:「本以慰悅人心,而反罪以重,不可也。

    爾等議輕重以啓。

    」都承旨安崇善等議啓曰:「情理重者杖七十,輕者笞五十施行何如?」從之。

     ○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報兵曹曰:「去庚寅年,野人寇慶源、鏡城等地,虜去人民爲奴婢使喚。

    土地隔遠之時則已矣,今設巨鎭,逼近野人之境,被虜唐人連續逃來,我國被虜之人,無一逃來者,必是安業住居無還心。

    若不此時刷還,非唯野人無所戒,我國賤口効此而背國潛從者,有之矣。

    乞皆刷還何如?令三議政及河敬復、沈道源等議之。

    僉曰:」待北方城郭完固、居民安業、兵力有餘,然後徐觀其勢,更議何如?「從之。

     8月11日 ○乙卯,禦經筵。

    講《名臣言行錄》至「劉安世死日,大風飛驟雨雷電,人皆驚走,俄而器之死焉,人人異之。

    」,上問曰:「何天變如此?」史官權枝對曰:「朱熹死日,亦有雷雨之變,時人謂哲人之痿,天亦變動。

    」上曰:「然。

    」 ○命解曆算者直集賢殿金鑌等三十一人,會興天寺,推算《綱目》《通鑑》所載日食。

     ○判右軍都摠制府事緻仕鄭以吾卒。

    以吾字粹可,號郊隱,慶尙道晉州人也。

    中洪武甲寅科,丙辰,拜藝文檢閱,丁巳,除三司都事,歷工禮兩曹正郞、典校副令,甲戌,出爲善州,戊寅,入爲奉常小卿。

    建文庚辰,除成均樂正。

    恭靖王,冊我太宗爲王世子,接見則必陳兵衛,以吾上書,極言其非。

    都鎭撫趙溫白于恭靖王,請鞫問之,人皆危之,以吾曰:「旣爲王世子則父子也。

    焉有父子而陳兵相見之理乎?」於是恭靖王,以兵柄盡授王世子曰:「撫軍監國,世子之職。

    此儒之言,甚爲允當。

    」人人皆賀。

    歷兵曹議郞、校書監、藝文館直提學、成均司成,癸未,除成均大司成,乙酉,拜工曹右參議,歷禮曹右參議,丁亥,進恭安府尹,辛卯,檢校判漢城府事,歷藝文館大提學。

    戊戌,議政府贊成緻仕,己亥,判右軍都摠制府事緻仕,壬寅,患風疾,兩上各遣醫治之。

    以吾質直無華,恥言人過失,不事生産。

    自爲擧子,常遊牧隱、圃隱之門,已爲儕輩所推,及擢第登顯仕,常帶待製。

    其爲詩文,駿迅雅麗,至於試課程品,略無差失,然短於處事。

    及卒,停朝市二日,緻弔緻賻。

    諡文定,學勤好問文,純行不爽定。

    有子一,曰苯。

     8月13日 ○丁巳,禦經筵。

     8月14日 ○戊午,親傳秋夕祭香祝。

     8月15日 ○己未,親享于文昭殿,王世子亞獻。

     ○建州左衛指揮童凡察,遣管下,用女眞文字獻書。

    譯之,其辭曰:「楊木答兀,擄掠中國人民,年前裵俊押率還本。

    今吾等貿易使喚人民,逃歸邊土,邊土衙門官吏,不卽分辨,皆以爲楊木答兀所擄人民,送于上國,深以爲悶。

    」令領議政黃喜等議之,僉曰:「宜答以被擄漢人,思戀本土而來。

    事大之國,其肯不解送乎?實是汝等貿易之人,奏聞還受可也。

    」從之。

     8月16日 ○庚申,禦勤政殿受朝。

     ○禦經筵。

     ○下《金龜集》新舊二件于春秋館,記高麗故事之書也。

     ○漢城府啓:「私處捕盜人,賞給無定數,徵給爲難。

    《贖六典》,官物偸取人,捕者賞給以五分之一爲額,米則於十石給二石,錢文則於一千文給二百文。

    乞依此例徵給。

    」從之。

     ○司憲府啓:「卒判府事李和英後妻童氏,專以夫家田民及夫繼母尹氏田民,營構大家而居之。

    於祠堂基地,造淨室掛佛象,其夫及祖上神主,置諸卑陋之處,反令貧居初妻之子李安貞,造祠堂安神主,至使祖上神主,無所依歸,不孝莫甚。

    且尹氏恩義最重,而其神主,至今不祔於廟。

    請按律科罪,破佛堂造祠堂,依例奉祀。

    」從之,原其罪,勿破佛堂。

     8月17日 ○辛酉,經筵,輪對。

     ○以安壽山判中樞院事,吳陞議政府參贊,趙賚判漢城府事,沈道源禮曹右參判,金益精戶曹右參判,樸信生同知中樞院事,李士寬戶曹左參議,金一起戶曹右參議,李宣兵曹左參議,金世敏兵曹右參議,辛引孫承政院左承旨,鄭甲孫右承旨,尹炯左副承旨,李堅基右副承旨,柳守剛同副承旨,許之惠工曹右參議,李士信僉知中樞院事,安止集賢殿副提學。

    守剛,左議政廷顯之嫡孫也,承蔭至此。

     ○初,婆豬江野人瓦大,率其妻逃來閭延曰:「我等,元係本國人,居鹹吉道孔州雍丘裡,被野人虜去,爲奴使喚,不勝艱苦逃來。

    」監司具辭以報,令議政府六曹議之。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宜答以『瓦大夫妻,皆以爲本國人,故姑令留之。

    實是汝土之人,則汝等分辨,開寫其父母姓名存沒居處、親疎族人有無多小,授族人一二名送來。

    其族人出來對正後,更議其根腳眞僞。

    』令成吉道監司,推其雍丘裡古老人以啓。

    」刑曹判書鄭欽之等議:「前日金自還之受邊境生釁,不可勝言。

    今此二人,雖曰本國人,其眞僞,旣不可知,其妻之事,尤爲可疑,得之不足爲多,失之不足爲小。

    後日如此輩見此二人被留,若不得志於彼,又稱本國人口,逃來於我,我依前受之,邊境能無釁乎?宜勿受,以絶釁端。

    」戶曹參判樸信生等議:「今以所納之招觀之,瓦大年今二十八歲,去庚寅年見虜,雖無他證,理或然矣。

    其妻年今二十一歲,生在庚寅之後,灼然矣。

    且年前五月俘虜上京之時,不言其爲本國人,今更窮推,以不識年歲言之,觀其情狀,似欲依附其夫,以避本主之役使矣。

    然二人旣爲夫妻,或受或不受,於人情亦難,宜答以『二人原係本國,不可發還。

    』以觀其勢何如?」從黃喜等議。

     ○王子生,卽永豐君瑔也。

     8月18日 ○壬戌,日暈,內淡黃,外淡白。

     ○受常參。

     ○上謂都承旨安崇善等曰:「大臣多疑納此瓦大夫妻,後日生釁有悔,予不知其故也。

    今被虜唐人,連續逃來,雖無朝廷之命,予遵祖宗故事,解送遼東,別無生釁。

    今納本國之人,而有大釁隙乎?本國之人,被虜爲奴,不堪其苦,逃匿而來,何忍去之?昔唐吐蕃維州,本唐土地。

    維州之人,背吐蕃來,唐牛僧儒等,議而勿受還之,吐蕃慘殺境上,後世爲之寒心。

    今以納金自還生釁爲悔,金自還之事,實天爲之也。

    征討婆豬江,雖糜費糧餉、損傷馬匹,斬獲實多,威加胡虜,萬世之利也,何悔之有?」崇善啓曰:「己亥東征之役,雖我師不利,倭寇畏服,追至于今,邊境無虞。

    今婆豬之役,軍卒無一不還,野人畏威,誠萬世之稱服也。

    」上曰:「爾將此意,諭諸大臣。

    」 ○輪對,經筵。

     ○賜野人千戶童昆赤等二人衣服笠靴。

     ○禮曹啓:「蓮花臺呈才微臣詞,有感君王之德化,來呈歌舞之歡娛六句辭語屬上,用之於賜樂,誠爲未便。

    然而東宮及宗親議政府六曹慰宴使臣,皆用蓮花臺呈才,其來已久,且無?呈才,其歌辭專用佛家之語,足爲誕妄,況年前昌盛亦欺之,今後凡諸賜樂,乞罷無?呈才,復用蓮花臺,去其微臣詞,則鄕唐樂俱全,而臣下用樂節次有序矣。

    」從之。

     ○義禁府啓:「私奴每邑、金莫同、金難大、禿同等,潛通倭人,放賣白銀,律該斬。

    」從之。

     8月19日 ○癸亥,視事。

    右議政崔閏德啓曰:「凡察,姦暴人也。

    出境外,必交連兀狄哈,爲害於邊境。

    今寧北鎭近於凡察所居,使喚唐人,連續逃來,本國納之,解送遼東,凡察必有憾焉。

    朝廷未有送還之命,願自今逃來唐人,實是凡察所買者,勿受送還。

    凡察所遣之人,厚賜衣食,待之以恩,羈縻撫綏,毋使出境。

    」上然之。

    閏德出,上謂安崇善曰:「待凡察區區厚賜,異於他日,則反生疑懼。

    古人有言:『幣重言甘,誘我也。

    』區區厚賜,亦未便。

    凡察甚姦暴,前日邊境之人,入歸其穴,射殺之。

    今在吾境內,尙且無禮於寧北鎭節制使,若出外境,必爲邊患。

    俟其據掠移徙之時而圖之,則緩不及期,有可圖之釁,及期殲除可也。

    以此意潛諭邊將何如?爾將此意,議諸大臣。

    」初,童猛哥帖木兒及子權豆,爲楊木答兀所滅,帖木兒弟凡察朝京師,繼帖木兒爲都督僉事,新授誥命印信,來斡木河。

    時我國初置鎭,凡察反側未安。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進凡察使人昆赤于禮曹言曰:『汝輩所虜中國人民,欲還本土而來,故以事大之國,不得已奏聞入送。

    若汝等交易之人,則奏聞還受可也。

    』昆赤曰:『若非交易之人,則何煩仰達?』昆赤欲言囁嚅,臣曰:『有欲言之事,則言之可也。

    』昆赤曰:『今逃來人等,誣言于本國曰:「凡察謀衆曰:『飮寧北鎭節制使酒以醉,棄間殺害。

    』」此言請勿信聽。

    倘使節制使飮酒以醉,滿邑人民,其能使之盡醉乎?其妄言明矣。

    』臣答曰:『本國何信此言?亦焉能有此理乎?』昆赤扣頭再三曰:『今聞大人之言,歡喜無二。

    』」上曰:「逃來人之言,何以知之?」申商啓曰:「初到寧北鎭言說時,聞之者必傳傳漏說。

    」上曰:「然。

    」 ○輪對,經筵。

     ○通事張俊,回自遼東啓曰:「猛揑可來、王武等兩使臣曰:『我與王欽等,往忽剌溫地面,本國被虜人十四名內,刷得四名,身死二名,其餘八名,未盡推刷,故欽率其處兀狄哈赴京,待欽回來,九月十日時,發向汝國。

    』」卽以刑曹右參判李叔畝,爲遠接使,更待聲息發程。

     ○刑曹啓:「鹹興囚李元祐,以慶源築城總牌率軍逃來時,打防護人金興達,律該斬。

    」命減一等。

     8月20日 ○甲子,禦經筵,始講《論語》。

     ○上林園、沈藏庫所種,正月雨下草實,今乃盛長開花,卽馬蓼草也。

     ○鹹吉道監司啓:「寧北、慶源府,今年禾穀,或有稔處,或有不稔處。

    其稔處,收今年租稅之半,其不稔處,隻收三分之一。

    」從之。

     ○判中樞院事安壽山卒。

    壽山,慶尙道順興人也,中宮之舅也。

    累遷監察持平,除判通禮門事。

    己亥,拜僉摠制,進同知敦寧府事,歷工刑兩曹參判。

    丁未,知敦寧府事,甲寅,判中樞院事。

    壽山寬厚謹愼,然疎薄正妻,溺愛妓妾,治家無法,時議非之。

    及卒,停朝市二日,官庀葬事,行特厚緻弔緻賻。

    諡昭簡,容儀恭美昭,平易不訾簡。

    一子九經。

    中宮養於外祖天保之家,故壽山蒙恩最厚。

    壽山發瘇將死,兩殿連遣中官問病,絡繹於道;爲開轉動政,陞秩寵異之;醫樸居以灸瘇失誤,安置于所居鄕。

     8月21日 ○乙醜,禦經筵。

     8月22日 ○丙寅,禦經筵。

     ○禦思政殿,設養老宴如儀。

    李龜齡年八十九,宴將訖啓曰:「老臣曾經鹹吉道都巡問使與察理使,深知本道之事。

    昔侍中尹瓘征討竪碑之後,斡木河之地,鞠爲茂草,爲野人窟穴,今方聖德深重,命將西征,全師獻捷,又斡木河置二巨鎭,以嚴關防。

    老臣欣覩盛事,不勝喜慶。

    」又啓曰:「肇興養老之禮,優待老人,甚盛擧也。

    且制作禮樂,典章文物,煥然悉備,臣尤喜慶。

    臣年已老,圖報末由,但祝聖壽萬年。

    又以臣之年,算期聖壽而已。

    」上曰:「已知卿之美意。

    斡木河等處,祖宗舊地,不可虛棄,予承祖宗之蔭,至於如此,老大臣等欣慰,予亦喜悅。

    且年前卿瘦弱,今年豐潤,予甚喜。

    」老宦金亮獻詩以美聖德,上曰:「知爾美意。

    」耆老等醉飽,或扶杖、或子弟挾持,從容罷歸,太平盛事也。

     8月23日 ○丁卯,受常參,輪對,經筵。

     ○禮曹啓:「平安、黃海道今年雨水山崩,壓死男女共六十四名。

     ○上曰:「今年兇歉,平安、黃海道,有同異乎?」安崇善啓曰:「以兩道監司之報觀之,則同矣。

    然以李師孟之啓觀之,水田則稍稔。

    」上曰:「或有言者曰:『毋送大臣于外而生弊,毋築城堡而勞民。

    』此皆目前之計,而非慮遠之謀也。

    大臣出使于外,則豈無支待之弊?築城亦勞民動衆之役也。

    然安於昇平,不以城堡爲急,則向之言弊者,其可自救其患乎?此予之所以不取者也。

    且慶尙、全羅、忠淸等道,非平安、鹹吉道之比,當此無事之時,宜急築城,以備後患。

    」 8月24日 ○戊辰,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司憲掌令許詡啓曰:「臣按《經濟六典》,議政府堂上坐次,截然不可犯也。

    吳陞今以崇政爲參贊,如從散官,坐於東壁,則有乖於職事,以職事坐於西壁,則有乖於散官。

    以六曹觀之,判書雖崇祿崇政,參判則皆嘉善嘉靖。

    六曹尙然,況議政府百官之長,一位嚴於一位,非他司可比者乎!陞不得已爲政府則已矣,若非不得已,則請改除他官,以正政府坐次。

    」上曰:「昔李叔蕃以崇政爲參贊,古有其例,一品參贊,何害焉!且參判將以資憲正憲除授,亦何害焉!」陞爲人善柔不斷,不合政府,憲府托以坐次而請。

     ○禮曹啓:「全羅道興德人生員李仲瞻,勇於從父之命,能守祖父母墳墓,勤於朝夕之奠,孝行特異,乞敍用。

    」從之。

     ○戶曹啓:「平安一道,蟲水損穀,明年之種,不可不慮。

    請今年收租,實田一結以下,令納穀,以爲明年之種。

    」從之。

     ○禮曹啓:「以補充軍屬樂工者,或至十二三年,未得受職,兵曹補充軍四朔相遞立番,而考其仕日,受隊副長之職。

    今屬樂工補充軍,依此例,以仕日多少,授隊副長之職,仍屬樂工。

    」從之。

     ○以中樞院副使金益生,代李晈爲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

    國制,節制使二期而代,皎爲人便習,善割烹,時有朝廷使臣出來之言,司饔提調李中至等啓:「宴使臣時,無上前割肉者。

    」未滿二期而代之。

     8月25日 ○己巳,中宮禦思政殿,設養老宴如儀。

     ○刑曹啓:「私奴末同,聞介吾未奸其妻,欲問其狀,拳歐介吾未背緻死,宜論以鬪歐殺人之律。

    然隻歐二度,不應遽死,且其時胗病醫,亦雲:『頭胸病證,身體痿黃。

    』,則恐別因他故而死,似未可以歐殺論也。

    按《大明律》:『凡保辜者,辜限內因傷死者,以鬪歐殺人論。

    雖在限內,傷已平復,別因他故死者,各從本歐傷論,以手足歐傷者,笞三十。

    』然人命至重,亦未可以笞罪論也。

    比律定罪爲難,取自上裁。

    」下議政府諸曹議之。

    領議政黃喜等議:「宜論以鬪歐傷。

    」右議政孟思誠等議:「請於鬪歐殺律減等。

    」命杖一百。

     8月26日 ○庚午,上及中宮東宮移禦于臨瀛大君璆弟。

     ○刑曹啓:「刑者,人之死生係焉,聖人之所甚重而欽恤者也。

    檢律,京外罪囚,莫不科斷,苟非精通律文,則案律之際,豈無輕重死生之或謬,以至於含冤負屈者乎?然則律文講習之法,不可不重也。

    故勸學之方,條列于後。

    一。

    律業出身者講其所學,則不解句讀者,間或有之,安有講讀精熟,融會本末者乎?提擧以下常仕率領講習之法已立,而爲律學者,妄謂自足,多般托故,不肯講讀。

    今後每日講讀置簿,務要精熟,提調常加檢察,如有托故不讀者,削其日仕到。

    一。

    七品去官者,稱訓導,仍仕本學,講習律文,每歲抄考其勤慢,京外六品去官之法已立。

    然無試才之法,懶於習讀。

    每月提調考講,書其通不通,歲抄敍用時,考其考講畫數、仕到多少,其中能通律文,可任吏職者,京中東班、外方守令中敍用勸勵,其遞兒除授,亦依此例。

    一。

    律令,乃庶司官吏所當講習也。

    惟律學者專業,而他皆不學,故吏科試取幷試律文之法,雖在令甲,然其赴擧者,皆非講熟之人,故當其任事之日,如有按律,皆歸斷於律學,誠爲不可。

    今後欲試吏科者,竝赴本學,講讀律文,待其精通,許赴校書館試。

    一。

    外方大小各官,皆有律學生徒,其數頗多,竝無師受,而徒爲虛設。

    自今各官各擧年少聰敏者一二人,來赴本學,待其講習精熟,竝令還鄕。

    其中所業卓異,自願本業出身者,或歸吏科者聽。

    一。

    律學之人,雖所業精熟者,陞授六品之後,更無從仕之處。

    且七品以下新進之輩,按律比附,恐有差誤失中之患。

    本學訓導官二人,又加二人,以六品以上律文精通衆所推服者,常仕本學,摠攝照律及敎誨後進等事。

    其褒貶敍用之法,一依他處口傳官例施行。

    一。

    稱律學者,乃諸學稱號之通例也。

    有祿官衙門通稱律學未便,改稱司律院。

    」 從之。

     ○頒賜《選詩演義》于臣僚。

     ○召領議政黃喜等議曰:「右議政崔閏德之往平安道,或曰可,或曰不可,何以處之?」敎閏德曰:「無嫌于己,以國家大體,共議以啓。

    」黃喜議曰:「彼雖兇頑,焉能突入江界以寇乎?唯江邊則未可知也。

    然節制使在焉,豈可以大臣建旐設旗,常在疆圉乎?」孟思誠議曰:「彼界城郭未完,宜遣大臣,益嚴邊戍。

    」閏德議曰:「年前制勝,非小臣武略,專是殿下神武所緻也。

    今者彼雖來降,乍臣乍叛,其心孔艱,以臣庸愚,無以鎭服。

    然彼人若聞臣往,必以爲嚴兵固圉,臣當往矣。

    」又議曰:「右議政下去,則軍容都巡檢使,稱副使偕行何如?」閏德曰:「大臣幷行,則不無支待之弊,臣當兼察軍容。

    」喜等皆然之。

    又議曰:「昔雖傳聞使臣出來,卽遣遠接使,今也張俊,親聞使臣出來之言而來,遠接使不卽遣發,倘不及義州,則使臣必以爲薄矣,何時發遣乎?」僉曰:「來九月十日間可遣。

    」又議曰:「宜山君南暉入朝時,禮部尙書曰:『皇帝以忽剌溫擄掠本國人口推刷,遣使於本國,無乃有弊乎?不用女十餘名,雖不推還何害?』南暉對曰:『非臣所知也。

    』尙書曰:『第言之。

    』南暉曰:『皇帝差人,推刷本國,感戴不淺,何弊之有?,且如此事,若不推還,後日之事,不可不慮。

    』尙書曰:『是矣,吾將圖之,此言毋洩於崔眞。

    』今也千秋使樸信生入朝,朝廷若問上項事由,將應之曰:『朝廷不因本國奏請,於忽剌溫險阻地面,遣使推還,殿下感謝至矣。

    』若不問,則不言何如?」僉曰:「上敎允當。

    」又議曰:「樸信生入朝,遼東及中朝管事官人等,若問野人牛馬人口盡還與否,何以答之?」喜等議修事目曰:「人物則年前欽奉聖旨,卽日差人推刷,無遺發回,獨帖兒漢等五名,元係本國,具辭奏達留置。

    聖旨有雲:『兩相和順。

    』彼亦改心歸順,再三請還,父子夫婦相離之情,誠可悶憐,國家已曾送回。

    馬匹則無處不推,亦已發還。

    間有姦民隱匿不見,更差人搜覓,壯兒馬共幾匹,上項帖兒漢一時入送事答說,不問則不言。

    」從之。

     8月27日 ○辛未,右議政崔閏德啓曰:「臣受鎭邊之任,固當往矣。

    彼若犯邊,義當窮追,軍官不可無也,年前以臣率赴軍額,量減定給。

    」且曰:「崔緻雲,不可帶行也。

    其他閑官中,擇能文可任公幹者,許令帶行。

    」從之。

     ○兵曹判書崔士康等啓曰:「今秋講武江原道,京畿侍衛牌,勿使隨駕,然講武不爲則已,爲則驅軍不可無也。

    況兩道侍衛牌,專以驅軍,勿使番上,以休其力,臣等願竝隨駕。

    」仍啓:「各道軍容點考,皆遣大臣,然一時盡點,則不無搔擾之弊。

    臣等願今年隻點官軍容,其餘各色軍容,待後年更點何如?」從之。

     ○全羅道全州等十三官地震。

     8月28日 ○壬申,長城縣監崔湫辭,引見曰:「全羅道連年兇歉,予甚慮焉。

    今年則稍稔,往就乃職,敬愼刑罰。

    」 ○分遣刑曹判書鄭欽之于忠淸、全羅、慶尙道,漢城府尹樸坤于江原道,巡行州郡,審定城基。

     ○樂工權孝生告承政院曰:「私奴黃福屬予曰:『弟日流盜金佛與金字經,燒融用之,予以兄弟之義,不忍告也,汝往告之。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日流所犯,雖曰不道,其爲兄者所當隱諱,乃今陰嗾他人,謀害骨肉,法當痛繩。

    孝生幸其受賞,從黃福不義之誘,以不幹自己之事,無緣越訴,罪在不赦。

    國家設容隱之法,所以杜此弊、厚風俗也。

    近日告人盜金,從而受賞者非一,無識之徒,緣此蜂起,以至兄告其弟。

    風俗之偸,一至於此,願令刑曹推覈以聞。

    」從之。

     ○前參議高得宗上書曰: 臣鄕濟州,曩在乙卯,車玄有、內成之輩爲馬賊,其時萬戶欲抄軍捕之,機洩反爲賊所害,賊益熾,欲專權背國,構逆扇亂,無所不至。

    土官等仗國之靈,克正其黨。

    蓋本州山林鬱密,幽穴甚多,作賊之人,聚爲淵數,每歲潛匿,盜殺公私牛馬。

    若此不禁,弊將難救。

    國家將上項之賊,竝令出陸,皆移平安道地面,此小臣素所願也。

    但今鄕人來言:「連歲兇歉,人無粒食,今則馬牛之賊尤多。

    」臣竊思之,君子雖當困窮之時,固守其節矣,小人則飢餓切迫之極,救死不贍,其能有廉恥之心,而不爲不義者乎?無恒心之徒,盜殺爲食者,乃多有之。

    若不問所犯之由,逮捕緣繫之人,皆於一時督令驅出,使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則人皆浮動其心,群兇發憤,聚入山林,爲害不小,恐昔年之患,或作於今日矣。

    伏望殿下,察臣愚衷,再犯盜殺者外,今因年飢爲盜者,姑令仍置,以安反側,用改前心。

    自今以後作賊之人,雖初犯,隨卽出陸,置之遐道,則庶幾馬賊自絶,而汚俗惟新矣。

     上令三議政兵曹議之,僉曰:「依上書施行。

    」從之。

     ○刑曹啓:「僧海尙殺僧海觀,律該絞。

    」從之。

     8月30日 ○甲戌,親傳朔祭香祝。

     ○還給金子惇職牒。

     ○司憲府上疏曰: 安不忘危,誠爲守成之長策;時屈省事,亦是救民之權宜。

    殿下旣於四道,分遣大臣,巡審城堡,又於八道,將遣大臣,巡檢軍容,其保邦于未危之慮切矣。

    臣等竊謂近年以來,水旱相仍,民生不裕,今年禾穀,雖曰稍稔,慶尙、全羅、忠淸等道,去歲兇歉,有甚於他道,今年各道,又有或水或旱,加之以風損,而京畿、黃海、江原道尤甚焉。

    大臣之行,相繼騈至,騶從送迎,公私俱擾。

    殿下雖戒以省弊,煩擾自如,未若不遣之爲愈也。

    若平安、鹹吉兩道,容有戒備,不得不遣,其餘各道,非若兩道之爲急,臣等伏望亟收其命,特命監司,精察利鈍,具錄以聞,其有未完,按律科罪,則守令軍民,孰不警省?如不獲已,權且擇其三品以下,剛明爲公、諳練軍務者,單騎往閱,則公私不擾,器仗堅利,守成之長策、救民之便宜,竝行而不悖矣。

     上曰:「立法之時,旣議勿論豐歉,何改此法?」 九月 9月1日 ○乙亥朔,吏曹啓:「改功臣都監稱忠勳司,以四品爲知事,以五品爲都事,竝皆口傳。

    參外則仍存丞錄事之號。

    」從之。

     ○吏曹啓:「革昭格殿書題,合于道流,定額二十,兼行書題之任。

    」從之。

     9月2日 ○丙子,司憲府啓:「參議成志道,昌寧府院君石璘嫡長子也。

    其弟參贊發道之壻金連枝、金守智、宋石同等,有祠堂之家,分而有之,淩辱志道,殊無尊祖之意,風俗不美,莫此若也。

    然事在赦前,不可追論,當取家舍,給其志道。

    」從之。

     ○以崔士儀同知敦寧府事,金益精漢城府尹,奉礪戶曹右參判,李明晨僉知敦寧府事,趙注左獻納,牟恂右獻納。

     ○司諫院上疏曰: 當閑暇而備不虞,爲國之常規;視豐歉而合時措,爲國之大權。

    爲國之經,有時而變,則爲國之權,隨時而出,此古今天下守經行權之不可偏廢也。

    今國家歲遣使臣,巡檢軍容,此爲國備不虞之常經,然去年水旱爲災,禾穀不實,民乃艱食,幾於阻飢,特蒙聖上發倉之恩,得免飢餓,德至渥也。

    今年農務,雖曰優於去年,會當西成之日,淫霖連旬,水溢沙覆,緻傷禾稼,歲之不熟,不減於去年,雖盡輸一歲之收,不足以償公私之負債,此乃民生拾栗秋耕,以備將來之時。

    今分遣大臣,巡檢軍容,凡諸名在軍籍者,望風奔走之不暇,安有拾栗秋耕之可望乎?若東西界則境連野人,雖至兇歉,不虞之變,不可不慮,其餘也道,時無警備,不須巡檢。

    伏望殿下,權從前例,令其道監司兼檢軍容,姑收分遣大臣之命,民生幸甚。

     上曰:「爾等之言善矣。

    然議諸大臣,以爲子孫萬歲計耳。

    近日憲府與識理者,皆曰不可,今爾等之言亦然。

    若以年儉停之,則假令明年亦歉,如之何?立法未幾,而尋又更改,則所謂朝鮮公事,不過三日也。

    國之大事,豈可以年歉而廢乎!予處九重之邃,宰相與三品以下支待之弊,其輕重,雖未悉知,然今日之判事、明日之宰相,處事雖曰不異,然以大臣掌大事,重其事也。

    今爾等語小而遺其大,在所不聽。

    」 ○刑曹啓:「鄭吉生殺人,律該處斬。

    」從之。

     9月3日 ○丁醜,行北郊祈晴後報祀祭。

     9月5日 ○己卯,頒賜《大學衍義》于宗親及臣僚。

     9月6日 ○庚辰,遠接使李叔畝發向義州。

     ○洪智與前縣監柳宗相鬪,言及國家,京畿監司,使永平、鐵原之守訊鞫,智在獄中而死。

    其子裕仁上言曰:「差使員連日醉酒,偏加枉刑,腎根浮腫而死,願推鞫解冤。

    」上乃令監司推覈以聞。

     9月7日 ○辛巳,差司譯院判官吳貞貴,押解逃來唐人劉仲孫等三十五名于遼東。

     ○鹹吉道監司啓:「指揮禹者顔帖木兒,齎三勑書,到斡木河近境。

    其一,兀狄哈、巨乙多哈處,童猛哥帖木兒管下生存人牛馬還給事也。

    一,兀良哈處,今去禹指揮言詮聽知事也。

    一,童凡察處,內官張童兒、指揮王息等,秋冬發遣事也。

    」 ○前知中樞院事權希達卒。

    爲人強狠忿戾,有類豺狼,故時人目強暴之人曰:「權摠制。

    」太宗錄其潛邸舊意,遂緻高班。

    及卒,停朝市一日,緻弔緻賻。

    諡威戾,猛以強果威,不悔前過戾。

    有二子,曰軔,曰軸。

     9月8日 ○壬午,未明,中宮還宮,卯初,大駕還宮。

     ○召議政府諸曹判書議事。

    一。

    「指揮禹者顔帖木兒到斡木河,何以待之?」喜等議曰:「依裵指揮例,賜給衣服,頭目則不必賜也。

    」盧閈等議曰:「使臣及頭目,竝皆不賜可也。

    」接待之辭則僉曰:「殿下聞到近境,令小臣齎酒果問安。

    若問:『慶源、寧北兩鎭,何以設之?』,則將應之曰:『本我國封疆之地,童猛哥帖木兒請而居之。

    今旣敗亡離散,恐他人來接,設兩鎭以復古境。

    』」一。

    「唐焰焇貿易之事,問於禮部,彼如曰:『義當奏達。

    』,則進呈文,有不肯之色,則毋得貿易。

    若曰:『雖不奏達,猶可貿易。

    』,則除呈文貿易而來。

    且此事宜極謹密,庶合事宜,京城內不可潛隱貿易,通州以東,潛隱貿易而來何如?」僉曰:「上敎允當。

    」上曰:「賜給衣服,從喜等議,其餘皆從僉議。

    」 ○千秋使樸信生奉箋如京師,上率群臣拜箋如儀。

     9月9日 ○癸未,遣宣慰別監崔緻雲,往慰禹指揮于斡木河,贈衣一襲,令鹹吉道監司,給佩弓箭六人、護送軍十名,隨緻雲以往。

     ○全羅道處置使徐沈,遣前隊副尹得莘啓:「勦捕倭寇。

    」卽以直藝文館卞孝文爲宣慰別監,往慰之,仍賜沈衣一襲,竝饋軍人,賜得莘衣一領。

     ○焰硝貿易之事,依前議書事目,送于千秋使樸信生,仍修呈禮部草付之。

    其辭曰:「本國欽蒙太祖高皇帝,以不分化外一視同仁之義,曾於洪武年間,頒降捕倭所用火?火樂物料。

    緣本國工匠,未識煮取焰硝之法,製造未精,今欲用價收買,未敢擅便,呈稟施行。

    」 9月11日 ○乙酉,領議政黃喜啓曰:「焰硝,軍國所重,義當奏達貿易,若千秋使於禮部進呈文收買,則似乎自己之事,誠爲不可。

    殿下思欲貿易,恐煩天聽,不敢奏請之語,竝錄何如?」判中樞院事許稠啓曰:「焰硝,重物也,宜當奏請收買,不可進呈文於禮部。

    」命都承旨安崇善,齎事目更議。

    喜等見事目曰:「臣等未及見此事目,故敢啓耳。

    今見事目,辭語具悉,何必更議?」傳旨千秋使:「前此通事姜尙傅赴京時,與本國內官鄭善相話,而回還不啓,故罪之。

    然本國入朝內官,見本國人相話,人情之常也。

    若相見語話,則聽來啓達。

    」 ○詳定所啓:「唐《開元禮》皇帝講武儀:『皇帝服武弁之服,駕至墠所,兵部尙書介冑乘馬奉引,至講武所。

    文武九品以上,皆公服。

    』依唐制大閱時,兵曹判書着介冑。

    」從之。

     9月12日 ○丙戌,全羅道鹿島浦船軍宋智、裵宜俊,各得靑琅玕全體一枚以獻。

    賜宋智米豆共十石,裵宜俊米豆共四石,琅玕有巨細故也。

     ○前此本宮屬鹹吉道鷹人、海尺之類頗多,上思欲減損,命本道監司磨勘。

    至是,磨勘以啓,上覽之曰:「此輩皆自祖宗代始役,至今父子相傳久矣。

    仍其前役,有闕勿補。

    」 9月13日 ○丁亥,刑曹啓:「權孝生越訴黃日流偸金之事,又借人信符入闕之罪,從重杖八十。

    」從之。

    日流以其兄所囑,而告同自首免罪,所偸消融金六兩三錢,乃輸工曹。

     9月14日 ○戊子,平安道監司,據慈城郡呈,移兵曹曰:「鴨綠江今因大水,變作淺灘,自彼岸至此岸,順流橫渡五百餘步,廣五十餘步,深二尺五寸,如有大旱,則勢必益淺,人馬易涉,賊變可畏。

    已令赴防甲士與軍人二十二名把截,使彼人不得渡入,益嚴關防。

    」 9月15日 ○己醜,吏曹啓:「十司書吏,依六寺七監例,九品去官。

    」從之。

     ○前此傳旨鹹吉道監司: 洪原置守便否,熟審以啓。

     前監司趙末生啓曰:「洪原、鹹興相距八十裡,間有大嶺曰鹹關,南北勢分。

    鹹興之守,名雖爲二尹,監司不治府事,但少尹一身,勢難分治。

    若別遣監司,置二守於鹹興,數往洪原,察其民瘼,使之無弊,則不必更改,而仍爲屬縣可也。

    然洪原有二巨弊,各社勸農裡正,每當衙日,來往鹹興,其弊一也。

    勿論四節,捉魚海島,轉輸鹹興,其弊二也。

    救此二弊,無他所圖,必置守,然後可免也。

    論弊至此,則洪原置守之便明矣。

    然鹹興,監司所在,而人物數少,使客甚煩。

    洪原合屬之日,尙且不足,置守之後,必至凋弊矣。

    論至於此,則減損之弊明矣。

    監司兼尹,雖不可輕改,依他道監司例,除率眷赴任,巡行各郡,周年而遞,是亦除鹹興之弊也。

    洪原置守,沿革至三者,以不議鹹興之弊也。

    若議鹹興之弊,而幷使之無弊,則何至於三?」上令議政府六曹及曾經其道監司二品以上議之。

    或曰:「置洪原縣監,革預原郡,以屬鹹興,本府附近定平東西面,亦割屬鹹興;定平附近預原土地,割屬定平。

    」或曰:「洪原合屬鹹興,其弊甚多。

    然降鹹興爲牧,則雖奪洪原可矣,如其爲府,則必不可矣。

    定平東北,率皆荒蕪,預原絶無所産,況其官奴婢,號爲咀呪,經過使臣,多不肯宿,割屬於道內都會之處,亦且不可。

    乞洪原仍舊屬鹹興。

    」上乃令鹹吉道監司訪問以啓。

    監司金宗瑞啓曰:「兩邑各執偏見,務成其欲,不可盡信。

    洪原、鹹興相距遙隔,須置郡邑,然後於民於國,俱有利益,不可革也。

    預原雖稱斜路,置邑已久,不可猝革。

    鹹興府,先王諸陵所在,而太宗誕興之地,則禮樂文物,須當盛設,以尊瞻視。

    本府實戶,不過二百四十餘,時役奴俾,不過百口,主事、螺匠、五尉,時在不過百餘人,故一道都會迎送之煩、供頓之費,非惟不能支當,禮樂文物,凋殘甚矣,興復之術,不可不圖。

    鹹興府東面甫靑社與洪原蘆洞社,相距十裡,居民四十戶。

    洪原東面平甫社與北靑地山芥峴,相距十裡,居民四十戶。

    鹹興西面州西社與定平黑隱夫全,相距四裡,居民三十五戶。

    鹹興南面三平社與預原東面宣德社,相距十五裡,居民五十戶。

    預原南面禿山社與永興東面草即社,相距一百五十餘步,居民三十八戶。

    洪原、預原,旣在革罷之限,蘆洞社居民四十四戶、宣德社居民五十戶,雖屬鹹興,預原、洪原之幸,然預原、洪原,土地褊少,以盧洞社割屬本府,則以山芥峴以南四十戶補之,預原宣德社,割屬本府,則永興草即社三十八戶補之,定平黑隱夫全三十五戶,幷屬鹹興。

    永興、定平、北靑,則土地廣闊,人民衆多,雖或見割,無損於治。

    又府居各司奴婢及附近定平、預原、永興、洪原,散住各司奴婢三戶爲一戶,一百戶定爲官奴婢,則鹹興庶幾阜盛,預原、洪原,各遂其願,於國於民兩便。

    」又令政府六曹議之。

    僉議以啓曰:「依監司所啓施行。

    唯洪原蘆洞社距本邑甚近,距鹹興甚遠,宜仍舊以鹹關大嶺爲界。

    」從之。

     9月19日 ○癸巳,以李澄知敦寧府事,趙末生中樞院使,李叔畝刑曹左參判,許誠刑曹右參判,田興仁順府尹,許之惠刑曹左參議,許倜工曹左參議,金聽工曹右參議,李壅司憲掌令,李恭全知司諫院事。

     ○濟州牧使啓:「本州兇歉,米三百石、豆五百石、鹽五十石,漕轉賑濟。

    」從之。

     9月21日 ○乙未,上率王世子幸喜雨亭,觀戰艦。

     9月22日 ○丙申,停經筵。

    自此以後,上以《資治通鑑訓義》修撰停之。

     ○命議政府六曹,往審戰艦于喜雨亭,以分快鈍。

     9月23日 ○丁酉,議政府六曹具啓戰艦快鈍:「辛亥年京江造冬字甲船中快,下體鐵釘木釘相半,上粧全用鐵釘,共入鐵一千八百斤。

    右議政崔閏德曰:『可取。

    』今秋京江司水色造往字甲船上快,下體鐵釘木釘相半,上粧專用鐵釘,共入鐵一千九百斤一兩。

    政府六曹皆曰:『可取。

    』今春琉球國船匠,造月字甲船下快,上粧下體,竝用鐵釘,共入鐵三千三百五十二斤一兩。

    」上乃命兵曹曰:「今後各道各浦戰艦,以冬字往字試驗船見樣造作,琉球國船匠所造月字船,雖上粧不合於戰艦,然其下體堅實,可以取法,亦幷見樣事,行移各道。

    」 9月24日 ○戊戌,上率王世子宗室文武群臣,幸東郊,大閱軍士如儀。

    宴世子及宗室宰臣于幄次,分賜酒殽于群臣及軍士。

     ○是日夜,雷電驟雨。

     9月25日 ○己亥,視事。

    上曰:「野人到江邊乞食,邊儲雖少,給之何如?」右議政崔閏德啓曰:「宜當給之。

    」閏德又啓曰:「平安道近因歉,加以兵革,民産蕩盡,馬匹軍裝,恐不可嚴督。

    」上曰:「此道罷弊極矣,豈可比之他道!卿其量宜處之。

    」閏德對曰:「臣少長軍門,常以國與民兩便爲心,但恐法立,未敢擅便。

    」上曰:「予旣知之,卿其勿疑。

    」閏德又啓曰:「以罪收職牒者,多有可用之材,願覈輕重還給何如?」上曰:「予已知之。

    」 9月26日 ○庚子,賜琉球國船匠三甫羅,米豆共十石,仍令戶曹月給三甫羅及妻料。

     9月27日 ○辛醜,傳旨戶曹: 平安、黃海兩道人民,不思覆壓之禍,居於危險之地,今年暴雨山崩,多緻壓死,予甚憫焉。

    上項兩道及他道各官,山崩可疑之地住居人民,令所在守令毋或刻期,但以後日山崩覆壓之禍,反覆開說,漸次移居,以免不測壓死之患。

     9月28日 ○壬寅,上率王世子,講武于江原道平康等處,議政府臺諫各一員及宗親駙馬兵曹大小武臣扈從。

    文武百僚祗送于興仁門外,京畿監司許誠、經歷李宜洽、楊州府使金宗興,具朝服奉迎境上。

    是日,上獵于楊州府綠楊驛之原及檜巖南山,次于楊州、楓川之原,京畿監司及忠淸道監司南智、黃海道監司金孟誠,獻方物。

     ○賜鷹于六承旨。

     ○遣內侍別監,緻祭于紺嶽、大灘之神。

     9月29日 ○癸卯,觀獵于漣川之原,縣監李君遇奉迎境上,次于漣川縣松折院之原。

     ○傳旨兵曹: 今後講武時,動駕日與還宮日外,軍士皆佩大箭。

    駕前後雜人從橫出入,司禁不能檢察,有乖職任,且四衛軍士,亦不整齊,今後嚴加檢察。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六十五〉 冬十月 10月1日 ○甲辰朔,平安道監司李叔畤馳報:「使臣指揮孟捏哥來、百戶王欽、舍人王武齎擎勑書,率頭目三十名,押被虜本國人四名,九月二十七日,渡鴨綠江。

    」卽遣宣慰使雲城君樸從愚于平壤。

     ○獵于鐵原之原,府使權曙奉迎道左。

     ○中左軍不應駕前三麾,且兵不整齊,獸多逃逸,罪其管事鎭撫李升忠等,令兵曹劾將帥李順蒙等。

     ○次于鐵原府馬山之原。

     ○遣注書李榮門,薦禽于宗廟。

     ○江原道都事李畬來問安。

     10月2日 ○乙巳,獵于鐵原、平康之原,江原道監司李士寬、都事李畬、平康縣監崔孝生等奉迎道左。

    京畿監司許誠、經歷李宜洽等辭。

     ○次于平康縣積山之原,江原道都巡撫使樸坤來見,監司李士寬進方物。

     ○中宮遣判內侍府事全心問安。

     ○初置仰釜日晷於惠政橋與宗廟前,以測日影。

    集賢殿直提學金墩爲銘曰: 凡所設施,莫大時也。

    夜有更漏,晝難知也。

    鑄銅爲器,形似釜也。

    經設圓距,子對午也。

    窾隨拗回,點芥然也。

    畫度於內,半周天也。

    圖畫神身,爲愚氓也。

    刻分昭昭,透日明也。

    置于路傍,觀者聚也。

    自今伊始,民知作也。

     10月3日 ○丙午,獵于平康、鐵原之原,京畿監司許誠、經歷李宜洽、鐵原府使權曙等,奉迎道左。

    江原道監司李士寬、都事李畬辭,賜衣各一領。

     ○議政府六曹,遣參贊成抑問安。

     10月4日 ○丁未,獵于鐵原之平,次于永平縣堀洞。

     ○命放江原、黃海道侍衛牌,仍敎曰:「使臣入京後,又放京畿、全羅、慶尙道侍衛牌,忠淸道侍衛牌,限來乙卯年正月除番上。

    」 10月5日 ○戊申,以雨停獵。

     ○命京畿監司,給鐵原安置倭人等米人一石。

     ○京畿監司許誠啓:「今講武場獐鹿鮮少,臣甚惶恐,欲問其由於所在官守令而罪之。

    」上曰:「卿言然矣。

    昔分水嶺講武,顯有捕獸之跡,而終不得推,今雖問之,犯者難得。

    然此大事,固當鞫之。

    」誠以監司,不能預先措置,乃至宗廟之薦,以獐代鹿,禽獸鮮少之事,播於人口,畏其譴責,乃有是啓。

     ○上謂兵曹判書崔士康等曰:「今日雨下,去留何以處之?」士康啓曰:「雨則留宿,已有立法。

    且抱川每場院遙遠,侍衛軍士輜重,恐或不及,莫如留宿。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今日雖雨,氣候稍溫,每場院不過二十五裡,儻雨不止,明日亦留宿乎?使臣入京日期已近,今日須次每場院,明日還宮爲便。

    」上從崇善之言,次于每場院,縣監郭保寧奉迎道左。

     ○傳旨兵曹: 故僉知金陟,嘗從予講武久矣。

    今聞有子,若有可取才幹,予欲用之,試才以聞。

     10月6日 ○己酉,晝停于佛巖川邊,京畿監司許誠、經歷李宜洽等辭,賜衣各一領。

    午時還宮,群臣出迎于興仁門外。

     10月7日 ○庚戌,遣宣慰使漢原君趙璿于開城府。

     ○禮曹啓:「各道節制使、處置使遞換之際,前使留營,送印于境,以迎新使。

    當此之時,脫有緩急,應變文引,不可無印。

    自今營門交代,親授印信,以備不虞之變。

    」從之。

     ○令戶曹量減平安、黃海兩道各官之貢,各戶所糶,待豊年收納。

    因敬差官李師孟所啓也。

     ○每年是月初七日,例賜百官祿號封倉。

    戶曹啓:「廣興倉儲備殆盡,二番頒賜,亦借他司以給之,今又借給,國庫虛疎,且年穀不稔,請減封倉。

    」從之。

     ○全羅道宣慰別監卞孝文來復命,進三峰島捕倭軍士功勞等第,仍啓曰:「倭人所持,無他兵器,隻有槍二柄而已,其他皆釣魚之具也,其非賊船明矣。

    然三峰島,非釣魚之處,其捕之也亦宜矣,但十名倭人,隻捕四人,不生擒而皆斬之,可疑。

    且不審風水,軍人十二名,不知去處,甚不可也。

    姑除論賞,更覈何如?」乃令議政府六曹議之。

    僉曰:「釣魚倭船,遠海窮追,隻捕倭人四名,軍人十二名所騎之船,終無去處,所獲不償所失。

    其鎭撫等,釣魚倭船,構辭以報,處置使徐沈更不覈實,以捕倭啓聞,依律科罪,竝除論賞,以沮後來邀功者。

    」從之。

     10月8日 ○辛亥,受常參,視事。

     ○忠州判官梁湛辭,引見曰:「予聞今年下道禾穀稍稔,然年前兇歉,民罹饑饉,盡心賑恤。

    且饑饉之餘,必煩獄訟,愼刑恤民。

    」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前日大閱,隻用京中侍衛軍六千餘人,而稱大閱未便。

    」上曰:「然。

    古用幾人,而稱大閱乎?令集賢殿考古制以啓。

    」崇善又啓曰:「今別侍衛之數,六百四十人也,又加三百六十,以一千爲額何如?」上曰:「後日議于大臣而定之。

    」上曰:「中宮外戚安壽山、安九經、安以寧,今皆已逝,近戚無仕官人,可嘆也。

    卿其錄近親可能從仕者以聞。

    」崇善啓:「九經之子好文、安守眞之子質等可用。

    」上曰:「後政敍用。

    」 ○初,鹹吉道監司金宗瑞報:「愁州住兀良哈千戶巨其大來說:『愁賓江住歉眞虧狄哈末應哈及其弟阿剌哈等,今欲投化本國,第因素與斡朶裡等作讎冤,畏此不得出歸。

    若朝鮮遣通事以招,則當率同類,効誠歸順。

    』」上命議政府諸曹同議以聞。

    僉曰:「末應哈及阿剌哈等,若到我境,則厚待還送爲可,遣通事招安則不可。

    其族類多少、氣勢強弱、和親與否,令本道備細聞見,隨後更報。

    若其答辭則當雲:『若等讎冤在此,遣通事招來,恐有不虞之變。

    若等果欲歸順投我,則當報國家慰撫。

    』」從之。

     10月9日 ○壬子,受常參。

     ○賜祭于卒判右軍都摠制府事緻仕鄭以吾。

    其敎書曰: 耆舊之臣,旣同休戚。

    哀榮之典,何間存亡!是爲常規,非我私惠。

    惟卿稟資質直,操行勤儉。

    學通經史,才富詞華。

    早登科第,爲世名儒。

    遇知昭考,敭歷淸班。

    擢居翰墨之司,久掌絲綸之命。

    師長成均,講論不怠。

    編摩史館,筆削得宜。

    實斯文之宗匠,而國家之貞彥也。

    顧予當卽位之初,知卿有老成之德。

    乃崇資以緻仕,期養和以享年。

    何不憖遺,遽貽傷悼!遣官緻奠,用慰貞魂。

    於戲!齒德俱尊,慨英賢之旣逝;恩義已篤,宜弔恤之特加。

     ○召議政府六曹承文院提調議曰:「使臣率來頭目孫中密寫勑書,與遠接使李叔畝。

    其勑書,節該:『婆豬江人五十六名、牛馬三百匹,未盡遣還。

    』其回奏之辭,予以爲:『當其虜掠之際,拒逆殺害幾名、自溺幾名、彼土沿途病故幾名、以上國軍丁解送幾名,其餘拿來男婦共幾名,已盡遣還,安有一口之不還者乎?』欲以此意回奏,何如?」僉曰:「允當。

    宜以此意立草。

    」從之。

    又議曰:「禮曹啓:『今年松子不實,謝恩禮物,帝所三百觔、東宮一百觔,以難充數。

    』予以爲加人蔘以代之何如?」僉曰:「不可。

    代以人蔘,須貿松子以充數可矣。

    」惟黃喜以爲:「專減松子亦可。

    」上從僉議。

    又議曰:「前日於經筵,左承旨辛引孫啓曰:『臣爲慶尙道監司時,已曾經驗救荒之物,莫若醬。

    願令諸道,行醬還上之法。

    』僉議以啓。

    」僉曰:「隻合救荒,不宜常時。

    」黃喜曰:「臣曾於江原道監司時,身親經驗,救荒無如此物。

    」傳旨戶曹:「醬還上之法,切於救荒。

    經驗後,欲令各道竝皆遵行,姑令兇歉各官,爲先行之。

    」又議曰:「予之朝夕禦膳,或有不精,目前所見,尙且如此,況文昭殿朝夕進膳,予所不見乎!予欲使宗親駙馬元尹以上,每日一人輪次入直,檢察朝夕進膳、殿內諸事,何如?」僉曰:「上敎至當。

    」卽傳旨禮曹: 宗親駙馬元尹以上,每日一人輪次入直文昭殿,檢察朝夕進膳及殿內諸事。

     又議曰:「各道都巡檢使河敬復等所啓,犯罪三品以下官吏直斷之事,何以處之?」僉曰:「許令直斷,惟時任守令萬戶、千戶,竝皆收贖,軍士依前例鞭之。

    」從之。

    又議曰:「別侍衛加數之初,議者曰:『軍額過多,旣不可,且外方軍丁,因此鮮少。

    』予強加之。

    今觀別侍衛之勇,不異於內禁衛甲士。

    予欲又加三百六十,以充千數,何如?其加給遞兒,熟議以啓。

    」黃喜等以爲:「設一千,用今冬來夏兩都目遷轉爲可。

    」從之,令兵曹立法。

    上曰:「婆豬江人出來者,必受酋長文憑,然後方許上送,已曾立法。

    然崔閏德以爲:『婆豬人渙散無統,受酋長文憑者,方許上送,則威權必集于一,甚爲不可,今年則姑從權宜,勿論文憑有無,皆許上送。

    』此議何如?」崔士康等以爲:「如此則各驛甚困,須有文憑,許令上送。

    」黃喜等以爲:「姑從時權,令都按撫使,擇可爲侍衛者,勿論文憑有無上送。

    」從喜等議。

    又議曰:「昔權豆請欲以崔寶老例侍衛,豆稱哈子甫同哈著金帶而來,亦請欲受帶此之職侍衛。

    然二人皆受中朝指揮之職,故其時議諸廷臣,未能除職侍衛。

    今婆豬野人有欲來侍衛,若指揮則聽從其請,誠爲不可,其餘千戶百戶等類,皆許上送何如?」崔士康等議:「有職者,竝皆勿受。

    」黃喜等議:「有職者,勿受。

    如不得已,鹹吉道例待之。

    」申商等議:「指揮外,皆許其請。

    」崔閏德等議:「依鹹吉道例布置。

    」從閏德等議。

    又議曰:「右議政之往也,若婆豬江人來謁,則贈與米穀饋餉品秩,何以爲之?」僉曰:「如有不得已者來謁,糧料饋餉,竝令閏德依邊將接待例,或倍數、或加數、或全數、或減數,臨時酌定。

    」從之。

     10月10日 ○癸醜,受常參。

     ○昌寧縣監姜友德辭,引見曰:「年前兇歉,今年稍稔,然饑饉之餘,民必困窮,往愼乃職,以恤民生。

    」 ○分遣都巡檢使吳陞于全羅道,奉礪于慶尙道,柳思訥于忠淸道,金世敏于京畿左道及江原道,盧龜祥于京畿右道及黃海道,以察軍容。

     ○遣領議政黃喜、戶曹判書安純等于碧蹄,迎慰使臣。

     ○平安道都節制使報兵曹曰:「自壬子年以後,江邊防禦,以本道馬步兵元數,分爲二三番,一年內再度赴防險遠之路,非惟人馬俱困,裹糧亦難。

    今年則以侍衛翼兵馬元數,義州道十官,於義州分三番赴防。

    其餘各官馬步兵以元數,自十月至二月,閭延郡則分七番,二十一日相遞;慈城郡則分六番,二十五日相遞;江界、理山、碧潼、昌城則分五番,一朔相遞,一度赴防事,磨鍊分定。

    今甲寅年當番第一番甲士,九月十五日始,閭延、慈城,仍番赴防;下番第二番第三番甲士,十月十五日爲始,解氷爲限;慈城以下各官分三番,二朔相遞赴防事,磨勘分定。

    平壤、寧邊、義州三道船軍,隻留守船者,其餘分四番,一朔相遞。

    今年十月十五日始,明年二月十五日至,江邊防禦最緊閭延、慈城、江界等三處分定。

     兵曹啓:」分番防禦,令都按撫察理使同都節制使,磨勘以啓。

    又令監司,劾都節制使不小兵馬擅自分番之罪。

    「從之。

     10月11日 ○甲寅,禦勤政殿受朝。

     10月12日 ○乙卯,上率世子及群臣,幸慕華館迎勑,至景福宮行禮如常儀。

    勑曰: 得奏,忽剌溫野人地面虜去本國人口十四名,稱無開到花名,不肯發還。

    今原差指揮孟捏哥來等言:「除病故二名外,其餘十二名見在。

    」玆復遣指揮孟捏哥來、百戶王欽、舍人王武等,齎勑往諭肥河等五衛都指揮、僉事剌令哈等,令其着落忽剌溫地面野人沙隆哈等各名下,追取送還本國,如已送至,王可收領給聚。

    近又得建州、毛憐衛都督撒萬答尖裡等奏,蒙差指揮孟捏哥來等,本國追還原獲去人口、家財、頭畜,九月間往本國建和城邊接取內,不曾還者人五十六名、馬牛三百匹及金銀段匹等件。

    此言未知虛實,如可未盡還,王可與之,挨追給還,以副朕綏撫邊疆之意。

    王宜體朕至懷。

     禮畢,上升殿,與使臣行私禮。

    上慰使臣曰:「因本國之事,再行險路,上恩夫復何言!」王武曰:「此是殿下敬事朝廷之緻然也。

    」又曰:「自鴨綠江每館設盛饌,累遣宰相,齎內醞以慰,感謝。

    」上言於使臣曰:「前承勑諭,野人人馬財産,已盡送還,軍中戰死溺死、路間病故及橫逆生變,不得已殺戮外,更無遺留。

    今野人等虛張其數曰:『人口五十六、牛馬三百匹未還。

    』矯飾奏達,眞僞在去年李滿住來文內,牛馬未滿二十,人口專不錄焉。

    以此具奏爲意。

    」王武曰:「去年崔、孟兩使臣回還時,旣曰:『野人牛馬,盡數送回。

    』今夏未盡送回馬十匹、人五口,又以發還,則猶恐人馬又有隱漏,更推送還。

    」又曰:「聞江界李節制使與通事李和尙等,去年冒達殿下,有隱匿之事。

    萬一恐有如此之輩,殿下再三窮推。

    」上曰:「去年使臣回還時,人口之數,預先計得,無有隱誤。

    牛馬家産,勅到後始推,故在遠未及計得。

    馬十匹及已曾奏達完褧本國人五口,因親夫哀乞,今夏盡皆送還。

    此外人馬家財,無有隱漏,但其時在遠馬匹,未及送還,深切兢惶,幸天使忖度我心。

    」使臣曰:「欲與殿下,差遣宰相及李滿住所遣人等,一時復命。

    李滿住使人來,則使我等知會。

    」上曰:「是。

    」行茶禮訖,使臣歸太平館,上送至勤政門內。

    文武群臣詣太平館行禮,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上問使臣曰:「李滿住使人來到江邊,使之來京否?」使臣答曰:「來京則知會我等,到江邊則殿下任意施行。

    」又曰:「我等回還時,經過婆豬江野人等處,越江諸事,願預布置。

    」宴罷,三使臣送至于中門曰:「以敬朝廷之意,多備嘉饌,誠心厚慰,不勝感謝。

    」孟、王二使臣自以爲不知禮,謙遜不言,王武雖居末,自以爲能,凡諸問答,先諸二人擅場對之。

     ○召議政府六曹承文院提調議曰:「今使臣等曰:『俘虜野人內,未盡送還人口牛馬雜物,差人推刷發還。

    』予應之曰:『年前欽奉勅書,無遺刷還。

    』使臣曰:『殿下何敢隱匿?第邊將不無藏匿,須更差人,挨究送還。

    』予應之曰:『自我祖宗以來四十餘年,敬事朝廷,無一事差謬,至此一事,予豈誣罔天聰乎?』使臣強言曰:『請更商量。

    』,則無乃以差人推刷爲答乎?」僉曰:「殿下深燭無遺,何更差人推刷,以起前日之疑乎?」從之。

     ○上當宴行酒時,王欽稱殿下曰:「皇帝。

    」上謂都承旨安崇善曰:「欽稱予爲皇帝,至極驚恐,爲人甚輕薄不中者也。

    卿其知之,令館伴亦知此意,倘更發此言,形不肯之色,使勿復言之。

    」 ○禮曹參議李孝仁,管押種馬五十匹,如京師。

     ○傳旨平安道監司, 賜被虜本國女毛珍加等四口米人二石。

     ○兵曹啓:「鹹吉道都節制使,初則啓:『北靑以南當番甲士,除番上,慶源、寧北、會寧鎭分赴,以實防禦。

    』今則啓:『都節制使率領赴防。

    』前後各異,似乎不可。

    然都節制使以主將率領軍馬數少,有乖大體,都節制使及慶源、寧北、會寧等處,各以附近,磨勘分定,啓其分定之數。

    」從之。

     ○議于政府曰:「高麗之時,省五樞七而已,至恭愍王朝,宰樞不過二十餘人。

    今我本朝宰相之數,至於四十餘人,廷臣之請減其額者非一,父王終不允許。

    歲在癸卯,水旱相仍,民罹饑饉,調度甚繁,議革冗官,廷臣有曰:『宜減宰樞之數。

    』然予親承父王之訓,不從其請,隻罷諸司不緊之員。

    且各道監司、都節制使、處置使與經歷,依古制,竝帶兼官差遣,祿俸之減,幾至三千餘石,至今行之而無弊。

    第今國家昇平日久,累蒙上國之眷,使介絡繹,一宰樞至於再三赴京,宰樞之數,不爲過多。

    大抵儒者,坐而論治,故雖老,尤切於用,武臣奔走折衝,故膂力旣愆,則無復用矣。

    頃置六曹左右參判參議者,所以間用武臣耳。

    然武臣之優於吏事者蓋寡,故不敢除授此官,久滯下流。

    如金孝誠、洪師錫等,年前征討婆豬江,俱以三品,行其將帥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