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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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而子登宰相。

    孔子曰:「犂牛之子,騂且角,山川其捨諸?」方今聖上以天地包荒之量,有川澤納汚之德,令臣等得仕聖朝,以展其職,聖恩偏重,圖報末由。

    但以祖母金氏曖昧之事,往往憲司傳疑承訛,作爲狀疏,屢達天聽,而停留不下,一以示立賢無方之義,一以恕情涉可疑之事,德至渥也,恩至隆也。

    然所司將臣等告身,或以政曹外,或以作不納,載錄署合,且銓曹亦將臣等,屢除西班,臣等隱忍負屈,無所控告,若將終身。

    今觀議政府議得內:「婦女失行見著治罪者子孫,不敍東班之職。

    」臣等以爲:「此誠公道天開之日,可以明辨之時也。

    卽今不辨,後將奚及?」大抵人之有罪者,考問取招,按驗覈實,然後治之,未見以虛誕之事欲禁錮其子孫也。

    臣等祖母有言之源,則以門閥之裔、服飾之盛、居室之侈,衆皆疾惡,兼以祖母父金湊,開國之初,久握憲綱,取憎於人,至今爲梗。

    且亂臣樸苞,素與祖父有奴婢之釁,造飾百端,浮動虛言。

    曩者以宰臣鄭摠妻言詰之事、近者以奴婢公文誤書虛銜之故,出居于外耳,片無帷箔不修之失,未有納招治罪之狀,徒以傳疑,遂爲瑕玷,每至如此。

    凡幹痕咎之事,始雖嚴峻,漸從末減,古今皆然。

    臣父明初歷仕中外顯任,至於臣等,更無他咎,紛紜尤甚,此臣等所以捫心拭淚,欲叫紫宸者也。

    往歲甲午,臣父拜知鐵山郡事,憲府乃上封章欲沮之,太宗以神明之斷,灼知虛妄之由,不允其請,乃令赴任。

     《傳》曰:「善善之長,惡惡之短。

    」古今帝王駕敍人才之道也。

    伏惟聖上裁擇施行。

    如不得已,以臣等祖母的然之罪名,下問憲司,閱實施行,有可名之罪,則臣等何敢復望仕于盛朝乎?若指點之事,誕漫不實,則律有明條,臣等冀望天恩之萬一,況實無失行之事乎?如蒙天地再造之恩,廣開仕路,告身雜故,亦令蠲除,臣等生當隕首,死當結草,庶盡文武之微才,期効犬馬之寸懇。

     不允。

    時議以謂:「此人等以祖母實事,反爲虛事,冒進天聰,猶爲不可。

    且以崇伯、蔡叔之惡,比諸祖母;以禹、蔡仲之賢,比之於己,其書中之辭,隱然有自贊之意,徒知彰己之賢,不知揚親之咎,雖欲掩之,而卒不能掩。

    所謂不以父惡而廢子之善,他人薦之則可矣,論自己之事而稱之如此,其可乎?」 ○對馬州伊奈郡主越中守宗資茂遣人來獻土宜,仍請還漂風倭人大郞左衛門。

    前此,大郞左衛門等爲邊卒所獲,上特命送回,未至其土,而資茂遣人請之也。

     閏6月16日 ○庚辰,視事。

     ○濟州按撫使崔淫山進獿子獐牝牡,命養于上林園。

    其後移放仁川龍流島。

     ○傳旨各道監司都節制使:「正朝冬至誕日進上及講武端午進上之物,粧以紗羅綾段,實爲有弊,今後皆用土宜,永爲恒式。

    」 ○刑曹啓:「內贍寺奴良金殺人,律該斬。

    」從之。

     ○沃溝男一人震死。

     ○傳旨平安道都節制使: 蕞爾兇醜,忘我大德,連年寇掠,其罪貫盈,大小臣僚欲興問罪之擧者非一,顧惟年歉,民尙艱食,且多災異,緻討之擧,似不可行,惟愼固邊圉,使之畏威博德耳。

    然邊將不念舊惡,以信待之,稍弛邊圍,則彼賊彧潛匿江邊峻嶺茂林之間,晝夜窺伺,乘時竊發,殺虜人民,是不可不慮也。

    且解氷後人民布散農作之時,擇遣斥候,潛渡江覘賊,或窺覘賊窟穴,且須與謹厚老成之人密議,勿煩咨訪可也。

    且有獻議者雲:「閭延等處,苦寒路險,冬節一馬喂養芻豆之費,倍於數人之養,雖有善馬,地窄路險,若遇賊變,無馳騁之處,兩兵相接,其追逐決勝,不過呼吸之間,其不宜馬兵審矣。

    莫若擇壯勇步卒,以充戍禦,則無喂養之憂,而防禦實矣。

    」此議何如?廣問熟議以啓。

     閏6月19日 ○癸未,上聞忠淸道旱甚,遣內贍少尹康勸善,往審各官禾穀。

     ○以前日四品以上所上制寇之策,抄寫二秩,送于平安道都節制使李蕆,仍諭曰:「一方制禦之事,專委於卿,卿亦已悉予心矣。

    兵事難以遙度,今旁求制禦之策,抄寫以送,雖不合時措之方者多矣,然亦有可用之策、可法之事。

    卿常獨觀,細求其意,夙夜緻思,如有長策,籌畫以啓。

    」: 一,議者曰:「李滿住等忘我聖上卯育之恩,肆其豺狼之心,於壬子年,突入閭延,殺虜人民,搶奪牛馬,罪莫大焉,不得已命將緻討,執訊而還。

    然以好生之心,不忍置戮,竝令放還,恩至渥也,德至厚也。

    不此之顧,反懷報復之心,侵掠不已,至再至三,若不調兵問罪,掃蕩窟穴,是使本賊無所畏忌,日益跋扈,貽害邊民,無歲無之,須卽擧兵,往殲無遺可也。

    」臣以謂未可也。

    率爾稱兵,其害有三。

    本賊見敗不久,復讎之擧,未嘗頃刻忘于懷,日以生變爲計,儻知官軍進去,預占前路一夫當百險阻之處,盡心力戰,摧我先鋒,雖勇如孟明,知如孫、吳,不能前進,逗遛漸退,其害一也。

    路無阻當,雖至賊穴,本賊以其金銀布帛等項家産,預藏山谷,家無擔石之儲,故望風卽潰,逃竄山林,徒燒空屋,益激忿怨,其害二也。

    閭延、江界、慈城等郡所貯米糧,今不過三萬餘石而已,豈支一二月八九萬之軍需乎?賊若登山不下,不能曠日持久,旋師而來,徒勞士卒,其害三也。

    爲今之計,莫若寬限三四年,轉輸糧餉,鍛鍊甲兵,休養士卒,固守邊鄙,弛其賊心,仍審賊穴之遠近、黨類之多寡,然後因可與之時,乘可爲之勢,量敵出軍,奇正相乘,明緻天罰,庶免上項之弊,而雪數年之恥矣。

     一,議者曰:「閭延等處沿江高山,牙入於彼境,故夏月農民布散,牛馬籠野,彼人潛登峻嶺,默數人物之多寡,渡江作賊,以我不多守護木柵軍一二十名,不能對敵,被搶虜者,比比有之。

    古人雲:『不以養人者害人。

    』豈若移入內地,以安民生之爲愈也?」臣以謂移入縮地,其不可者有二。

    縮祖宗所傳之地,以示刦弱,其不可者一也;棄天地設險之江,使民失耕桑之業,其不可者二也,況唇亡齒寒,古人之言乎!爲今之計,莫若使其都節制使巡視各口子已設木柵,若設於平地者,則隨卽撤去,移于依山隱密之處,仍於平安道內,推刷當番甲士隊長隊副及閑良人百餘名,加數定額,每一木柵,少不下五六十,多不過七八十,依例留防,夜則提鈴擊鐸,分輪巡柵,朝則軍士十餘名著甲持兵,賊人可藏林密之處,一一點視,無賊變而後放民耕農。

    又令看望之人常在煙臺,如有賊變,須及賊未渡江之時,放砲通報,則農民皆得入保,隣近柵堡之軍,亦及救援矣。

     一,議者曰:「重困民力,以築煙臺,豈若陟戶看望之爲愈也?」臣以謂不可也。

    沿邊高山,有近有遠,其勢不同,且有林木遮前,不能洞見。

    爲今之計,莫若自閭延至理山,沿江高阜,或隔十裡,或隔十五裡,一依中朝之制,造築煙臺,每日登望,有賊變,則或吹角或放砲,聲勢相倚,互爲應援,賊若敢近,則或放火或擲石,多方以禦之,彼必敗走而無覬覦之心矣。

     一,賞罰,國之大柄也。

    賞不當功,何以勸善,罰不當罪,何以懲惡?今平安道閭延一路,極邊重地,不可以全羅、慶尙等道爲比也。

    故依鹹吉道例,時仕之人賞功之典,已曾立法,前銜之人,因無定例,雖棄親辭家,離妻遠子,辛勤勞苦,若無卓拔之功,終未獲賞。

    因此人皆托故,不肯赴防。

    今後上項前銜赴防三年辛勤爲上者一人,勿論東西班敍用,以勸後人,人各樂於赴防,而戰必收功矣。

     一,愼守封疆,不可或緩。

    山川曠而口子未備,則量其要害緊慢加設焉;守禦疎而士卒不足,則以其口子大小加定焉。

    敵之侵擾我疆,以其口子無主,而鎭將亦不能及到也。

    遣京官勇智之人,各主口子,晝夜考察,又以暇日高築煙臺,則可以望敵而通於隣保矣。

    芟夷茂林,則彼無窺伺之所,此有耕種之地,豈非守禦之一助乎? 一,擇京中武士善騎射者數百人,分爲二番,春夏遣一番,秋冬遣一番,四時各有防禦,則農民得以耕田,而野人無以侵矣。

    臣聞寧邊與閭延之間,相距數百裡,雖有事變,不能及救,前日野人再侵可知也。

    臣謂寧邊、閭延之間,別建防禦之所,閭延有急,往而救之;寧邊有事,往而助之,如此則可以備不虞之患矣。

     一,閭延、慈城等郡沿江上下居民,耕耨以生,每當農月,入保城內。

    且近年以來,命遣大臣,以施方略,故冬月防禦之策,似無疎虞。

    若夫夏月則居民布野耕農,而留防軍額甚少,木柵排設,相距遙隔,故賊人突入,則布野農民,不及入保,又不相救。

    且將兵者,頗以解氷爲意,退在本營,不親巡點視。

    由是彼賊乘間入侵,殺掠而歸,固非一再,誠爲痛憤。

    臣竊思之,自閭延至慈城,彼賊出來之路,不過五六處,此實賊程初面也。

    乞於沿江要害處,度地形勢,或隔十五裡、或隔二十裡,堅設木柵,擇義州道防禦軍士及寧邊土官之能射禦者,量數抄定,遞代防禦,令黃海道下番甲土,每於下番翌年,輪次赴防,又使黃海道侍衛牌除上京立番,各其當番之月,竝皆入防,如是而軍額不敷,則平安、黃海兩道閑良人口,皆令推刷,更番防禦,都節制使巡行點考,則夏月防禦之策稍得,而居民被虜之患庶除矣。

     一,閭延、慈城防禦甚緊,糧儲素乏,乞以當道各官軍資,每於農隙,次次輸轉,分置上項等官。

    若當道軍資不足,則黃海道各官軍資,亦於農隙,各以附近水陸轉運,以充不足。

    防禦軍士別立軍功者,不次擢用,褒賞勸後,其閑良人則雖不立功,勤於防禦者,酌定年限,於平壤、寧邊土官敍用。

     一,規事建議者不圖萬世之固,而偸恃一時之利者,未可以經遠也。

    昔周之太王,以狄人之患,遷居于岐;漢之趙充國,以調度甚廣,罷兵屯田,卒破羌虜,皆爲民長久之計,而已然之明效也。

    今夫趙明幹、虞芮等處居民耕農之地,正當彼賊要衝之路,厥田瘠薄狹窄,居民之數,亦且不多,國家備禦之策,靡所不至。

    然彼賊不事農業,專務狗偸,更相出入,侵掠無時,故屢生不虞之變,以貽國家之憂。

    且大嶺險路,糧餉運輸及他道軍士往還,人馬俱困,不可期以歲月,其弊無窮,恐非萬世經遠之長策也。

    豈可爲此不多居民,以積後日無窮之弊哉?乞於深遠之處,擇可耕之地,分入移居,使之安業;其已造木柵,仍令修葺,其面各官軍馬及南道軍馬,量數留防,高築煙臺,謹其窺望。

    以上項居民耕農之地,轉爲營田,依古者且耕且戰之法,無事則耕耘以備糧餉,有變則出戰,臨機應敵。

    閭延、慈城,嚴兵設備,相爲聲勢,都節制使巡行點視,常加考察。

    如此則賊無窺覦之心,民無被虜之患,而實萬世經遠之長策也。

     一,彼人猝至,以其無備也。

    各口子候望人,隻定一二人,又不以時糾察,雖有高峻通望之處,怠惰者憚於乘高,或畏猛獸,不能常時看望,彼敵乘高,隱伏林木,俯見人畜布野,察其多寡壯弱,乘間竊發,突入擄掠,此其所以甘心而屢寇不已也。

    臣愚之計以爲審視通望之處,每置一候,築其煙臺,各三四人登望,備角火砲弓矢槍劍,晝望夜察,先望賊變者,與斬敵首同賞;不能觀望者,與降敵同罰,遇變則發信砲以報之,則彼心疑懼而不敢肆暴矣。

    然則雖布在田野者,可得入保木柵,可以通於隣近口子,以至達於鎭將,不勞人馬之馳驅,而頃刻瞬息之間,救援之兵自至矣。

    如是而先機設策,巡警不虞,控弦挾矢,堅辟固守,淸野以待,則虜雖突入,必無所得,潛消覬覦之心,暗沮跳梁之謀,納款塞下者,日相繼矣。

    若慮戍卒之難充,則犯死罪逃匿而自首於邊鎭者,原免其罪,則不出數載,而塞下之兵,不下萬矣。

    如或益懷犬豕之心,敢肆豺狼之暴,則往正其罪,掃蕩窟穴,示之以威,懷之以恩,庶可革面順服矣。

    議者曰:「山川險阻,道路狹隘,騎不得成列,步不得連袂,一夫所守,萬夫莫敵,及其軍之返也,選輕銳之卒,經路倍行,據要害之地,絶其大軍之路,則頭尾受敵,而不相連續,勢弱力分,雖有智將,不能施其策。

    」然臣以爲彼烏合之輩,無恒心而軍令不嚴,其肯出奇計,以擾我軍乎?至若恐其隘狹要害之處,則先使我軍扼塞固守,彼必不能及矣。

    安能據險邀擊乎?夫如此,則可以師出萬全矣。

     一,婆豬之江,其土稍沃,滿住遠來,耕農於此,距我疆一日之程也。

    國家當其農月,遣將往擊,雖未盡獲,亦足擾農。

    每當農月,召募京外閑良子弟、時散甲士、至於市井之人,與其道之兵,量宜定數,一二猛將,率到近地,聲言各鎭留防軍,而使人窺覘,乘虛而入,突擊而還,則滿住亦可困矣。

     一,先知賊變,莫如烽火,排設烽火,皆在高山之頂,掌烽火者不能常在,各鎭將帥亦不能以時糾之,以緻彼賊乘虛突入,肆毒吾民,良可憾也。

    臣嘗入朝,見連山站烽火排設之處,不於高山之頂,又不以程途遠近,皆設於山腰相望之處人家近地,無上下高山之弊,掌烽之人,常在臺上,候望賊變。

    乞依中朝之制改築。

    且鴨綠江,天作限界,自閭延至慈城,寇來之處,不過六七,自四月至七月,擇謹愼有勇力智謀者,量宜輪番,伏兵於其處,寇來渡江,入侵人家,伏兵潛起,奪舟流之,我軍乘之,則彼賊可盡獲矣。

     一,閭延,國家之極北,野人之初面,宜高大城郭,多養士馬,以爲巨鎭。

    擇將帥之有恩威兼全者,使往鎭之,治兵守禦,如晉羊祜之待吳人、唐子儀之服兇奴,安靜其民可矣。

     一,於各處口子,盛其旗幟,齊其鼓角,戍卒之數,量加前額,擇其中能武才善謀略者,兵曹奉敎給差牒,定爲摠牌,常隷射禦,以備制寇,立功者依例賞之,其摠牌有能率衆禦寇者,特加錄用。

    南道士卒,遞代赴防,勞苦倍他,伏望別立賞格,以舒其心。

     一,北蕃醜虜、東島頑倭,始雖橫恣,屢蒙慰撫,終乃革面。

    《傳》曰:「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

    」婆豬之醜,若曰侵掠邊疆,固不在我,則姑且遣人慰諭,觀其順背,察其事變,趨附者奬之,願居者聽之。

    如此則安知如北虜東倭之相繼歸順乎?若質子質弟而來附者衆,則滿住之附,亦可期也。

    待之如此,而彼之頑兇不悛,則不得已之擧,安可止哉? 一,戎狄之患,自古有之,惟玆狗鼠,奚足算哉?人面獸心,乍臣乍叛,難以盡信,難以盡殲。

    伏望殿下內修文德,外嚴武備,以示威愛;節減賚予,差等館待,以觀誠僞,彼若知侵軼之爲難,則必將傾心而率服矣。

    夫將貴專謀,軍尙氣勢,兵法有分閫之辭,有合拳之喩,有進退如一之令,有便宜從事之規。

    是故惟在擇將而任之也。

    其爲將者,與士卒同甘苦,卒之奉將,若四肢之衛頭目;將之守境,若一家之保室廬,然後可以扞寇護甿,蕃畜牧闢田疇矣。

     一,李滿住等,近年移居迤北之地,未知適在何處。

    且自知其罪,必謹斥候,若知官軍之至,則不戰而走之,焚蕩室廬,何益之有?祗足以激其怒而貽無窮之患耳。

    且沿邊各官,糧餉不敷,倘有大擧,安能足用乎?況彼人非有略地拓境之心,隻欲報復,以雪羞恨,此特鼠竊狗盜耳。

    與之較而數擧戎兵可乎?又況平安道,我國咽喉之地,爲此鼠竊狗盜,勞悴士卒,亦不可也。

    爲今之計,莫若謹斥候嚴備禦,禮接使人,佯愚羈縻,弛其心鋒,一以備軍需,一以鍊士卒,細探所居道路之遠近、人數之多寡,觀變待時,如不悛改,爲惡不止,出於不獲已,則當三四月地不泥濘春草發生之時,抄鍊精銳若幹騎,乘其不意,馳赴攻之,事可濟也。

     一,夏節農民布野之時,備禦實難。

    或曰:「限二三年解氷以後自四月至九月,熙川以南各官所居下番防牌及侍衛牌、丁多戶內壯勇人、自願諸色人,平壤、寧邊土官內射禦有能人,悉令抄出,除已定軍數外,閭延每月加馬步幷四百,慈城、江界各加二百,理山、碧潼、昌城各加一百,分守各處木柵,多備火砲槍刀器械。

    赴防軍官內選揀才堪將帥者,定爲摠牌,考察防禦。

    沿江上下林木茂密,賊人可依之處,悉令芟除,苟無高峯峻嶺臨江通望之處,據險高築煙臺,擇定窺望三四人,晝夜看望,每於日出後,令馬兵勇士十餘名着甲騎馬,巡視江邊,果無賊氣,放民歸農,軍官軍人,各持軍器,布列江邊,上下巡哨,儻有賊變,煙臺窺望之人,放砲通報。

    軍人則率領農民,走入柵內,堅壁固守,軍官則馳赴江邊,量賊多寡,數小則挑引捕捉,數多則及未下船,登岸射拒,則賊不敢進。

    隣柵有變,砲聲急報,則馬兵隨卽馳報,臨機救援。

    如此則縱不得捕捉,不至於見敗。

    其戶數不多木柵未設之處居民,依前隱處山谷,出入耕種,庶免賊患。

    」斯言得矣。

    隻慮彼人潛登高處,熟見農民出入之路,乘夜尋到,則擄掠甚易,實爲未便。

    上項木柵未設戶數小處居民,各於其邑彼人未及望見山內可耕之地,移入居之,通望之處,連置窺望人,則彼人縱得過涉而來,恐有救兵之將至,安敢乘其皮船而深入不慣之路乎?儻或萬數出來,搤把柵門,分兵闌入,則放砲通諭,令山內農民登山而避。

    若其移入之處、新墾之地林木蜜茂,匹夫匹婦,力不能治,則須於農隙,南道軍人,酌量抄出,差使員押領入歸,伐木除治,計戶分給,庶無遷徙之嘆。

     一,沿邊各處木柵,皆未牢壯。

    且軍人馬匹及農牛所置之處甚窄,宜令都節制使監司更審,務使據險寬平,牢壯排置。

    當夏月,農牛不得已耕田日外,常置柵內,刈草養喂;官軍馬匹,亦不許柵外放牧。

     一,險阻之地,制敵之具,莫如火砲,沿邊各官所居馬步軍人,悉令敎誨火砲放射之法。

    南道各官火?軍,倍數加抄,預爲訓習,每月防禦步軍,皆以火?軍定送可也。

    且去年邊尙覬到江界,制造竹筒火?最良,須令數多造作,沿邊各官城子及木柵,隨其緊慢,酌量分布可也。

     一,禦戎之道,雖在於武,服遠之方,實本乎德。

    今國家已於平安、鹹吉等道,選將重秩,以任節制之權,其鎭撫安邊之義盡矣。

    然閭延、慈城、碧潼、理山等郡,實野人來往之要衝,有急當先者也,固不可以示弱。

    況其處居民,僻近野人,其俗強悍,豈庸劣之材所能鎭服哉?今閭延等處鎭守,不以德位爲重,唯以驍勇取之,纔習武略,驟至四品,不問減否,竝皆差遣。

    彼新進驍勇之士,雖有馳射擊刺之可稱,安能位尊德隆,自然畏服其心乎?非唯不足示威於殊俗,抑亦有虧於瞻望。

    爲今之計,莫若擇朝廷位尊望重雄偉不常者,俾任鎭守之職,預絶詐諼之謀,以消奸僞之心,則非唯戰勝攻取,抑亦不戰而賊自服矣。

     一,藩鎭之強弱,在於軍額之多少。

    今國家已於閭延等郡,設自募之法,又充犯罪之人,其於備邊之事,至矣盡矣。

    然用軍防禦之處無窮,而自募犯罪之人有限,此誠朝廷之軫念也。

    臣謂我國僧徒之衆,其麗不億,逃賦免役,蠱傷民財,理宜沙汰。

    其徒雖盛,而不爲國用,雖小,而不損於國,此誠遊民之可充軍額者也。

    爲今之計,莫若下令僧徒四十以下自願還俗者,從其僧職,陞資除授,許令入鎭。

    又令覈其無度牒者,竝皆還俗,妻以平民,使居閭延地面,以實軍戶,有俘馘者,輒賞以職,則所謂張虛惠而獲實福也。

     一,惟彼李滿住在我國連境之地,負固恃險,其心奸慝,雖曰納款,實則懷詐。

    不感撫綏恩肓之德,益肆毒害,侵掠邊邑,殺擄人物,至再至三,必不革面而順服矣,豈但鼠竊狗偸而已哉?使吾無辜之民或傷於鋒鏑之下,或處於豺狼之穴,且以我數千裡之大國,結釁於小醜,豈不甚可痛憤哉?誠宜出師往攻,聲罪緻討也。

    但癸醜之事,擊其不意,故能得緻伐也,今則滿住已知其變,常恐來攻,有備待之,若聞我師臨境,必奔潰竄伏,而我師曠日持久,不得攻擊,則臣恐其徒勞無效也。

    然則行師之計,不可不密也。

    臣願殿下洞斷睿謀,廣咨雄略,博選將師,大興師旅,使之觀其可乘之時,察其可擊之機,分據要道,或爲正陳,或爲掎角,縱兵夾攻,盡殲群醜,俾無遺類,以揚威武,以安邊民。

     一,彼賊到江,隱於林木,窺覘虛實,然後渡江,是則江北樹木,乃賊窺覘之資,宜當斫伐,使之通望。

    議者曰:「彼人出來江北之地,樹木茂盛,難以盡伐,雖伐之,經年復盛,徒勞民力而已。

    」臣謂彼賊出來洞源之木,則誠不可勝伐,其於洞口與江邊,則何不可盡伐之乎?臣願令各官守令每年秋節,率軍越江,彼賊出來洞口與可依江邊,伐其大木,刈其茂林,以大木枝幹,隨宜散置,仍塞洞口,則我可以通望,而賊騎不得以行矣。

     一,今也沿邊各官人戶多處,皆置木柵,令農民入居,以備倉卒,是固良法。

    然木柵雖堅,不足恃也。

    倘或不固,則是驅民而與賊也。

    乞於今秋與來春,亟築石堡,以嚴邊備。

     一,野人長於窮荒,以盜賊爲生,不思重恩,懷報小怨,要之,據險設備,以制其寇也。

    非興師動衆而來,隻是群醜窺伺我不備,替渡鼠竊而已。

    其潛渡之處,沿邊各官,不過數十,若於出來咽喉之處,謹斥候嚴備禦,則其制之也,易於振槁矣。

    近者邊將備禦怠弛,再陷賊術,是盛朝之可恥,而人所共憤者也。

    臣願賊人可渡要衝口子,定士卒五六十,或於江邊或於山谷樹木鬱密彼賊不見之處,潛屯鍊兵,使爲掎角,待煙臺之報,伺賊乘船渡江之時,突出疾進,弓矢火砲,亂加而急擊,則賊必心隕膽落,沒於水中者多,而其不渡江必矣。

    若賊渡江,圍我城堡,彼士卒吹角揚旗,鼓譟而進,爲之救援,城堡之軍,縱兵夾攻,則臣妄意賊必授首矣。

     一,沿邊各官,要當益兵,益兵之道,須於召募得之。

    今也於平安、鹹吉道自募赴防者,居平安、鹹吉道則三十朔,居京畿、黃海、江原道則二十朔,居忠淸、慶尙、全羅道則十五朔,差等赴防,限朔已滿,然後授之以職,亦是良法。

    然先赴防後受職,則慮恐應募者鮮少矣。

    乞令平安道漏挾戶無役人及各道接居自募人等,稍知射禦,則勿論有無役,竝於土官職及下番甲士職,從自願除授。

    又立計赴防到宿遷轉之法,以誘掖奬勸之,則應募者多,而邊鎭實矣。

     一,設煙臺以望其寇,伐林木以通其望,守口子以遏其來,築石堡以護農民,置援兵以爲掎角,則彼之來寇也實難矣。

    然守任者非其人,則怠惰廢弛,莫之能行,徒爲虛法,終無實效。

    臣妄意邊將之口傳軍官,實是邊將腹心之士,其中豈無體主將之心,以謹備禦者乎?乞以各官口傳軍士,統領軍人,分守口子與石堡。

    又以平安道內有武略守令,每於冬月,分領援兵,各守別城,又令邊將每月巡行各口子,器械精拙、防禦勤慢,傳報都節制使,不時巡察,嚴加勸徵。

    如此數年,則備邊嚴整,賊當謹避。

     一,閭延、慈城、江界等官道途之脩、山蹊之險,非他道比也。

    赴防軍士衣糧軍裝,載諸牛馬,乃緣及期,晝夜兼行。

    因此馬匹困斃,倘遇警急,卒爲無用。

    臣願赴防軍衣甲兜鍪,勿令竝齎,以平壤府所在衣甲兜鍪,於沿邊各官,量宜移輸,分給赴防軍,以除馬匹困斃之弊。

     一,今國家歲遣大臣,以施方略,不過堅氷之時,纔待解氷而還。

    雖曰江深,賊謀難知,或從水淺,或挾小船,多方以涉之,乘間以伺之,出其不意,虜掠農民。

    其任邊節制團鍊等使,素無紀律,又無主將指畫,焉能突出制禦哉?臣以爲命擇大臣,限年差遣,聚武士有勇者、更事運籌者、自願立功者于幕下,日夜籌之,料賊趨向,堅我柵堡,明紀律,習騎射,遠斥候,儲糇糧,嚴器械,畜士氣,或屯田以示長久蕃翰、持重不戰之意。

    萬一賊至,不獲已出戰,則以我之佚,待彼之勞;以我之銳,乘彼之惰,有所不擧,擧則必克,故曰善用兵者,役不再藉,此之謂也。

     一,嘗聞彼地峻嶺層崖,咫尺之間,候望不通,戰習則鳥散雲聚,倐忽輕捷,勢易則突出亂擊,勢難則遠遁深藏,雖欲大擧義兵,殄殲種類,望見軍師,走匿無蹤矣。

    若非出於不意,潛師突入,則實難制服,祗足以憎其怨恨,而不足以示威也。

    臣又聞自癸醜年緻討之後,彼賊分群別處,不聚一區,蓋懲前日一時受伐之敗,而更爲頭尾手足交相捍衛之計耳。

    以是料之,則彼必多設詭謀,深爲自保之計,討之之難,倍於前日。

    因思宿昔海寇陸梁,三邊受敵,歲歲爲患,逮我聖朝,德敎大行,邊陲晏然,間有對馬之夷犯邊肆虐,殿下一怒,大擧東征,以討其罪;益修戰艦,以嚴邊備,然後居民奠枕,荒野盡闢。

    此無他,制禦之術,得其方也,今日之策,亦若是耳。

    臣謂往歲北伐之師,已爲萬令之擧,前古所無也。

    更擧而不逮前功,無益於國,而徒增賊勢,甚未可也。

    今雖小小作賊,願殿下更思示威攘卻之方,多設攻守應變之具。

    又彼賊之境,幸爲江水界限,彼以皮船渡江,而我無禁制之具,此不可也。

    願命鎭邊帥臣,量水勢之便,酌施用之宜,造輕快之船,沿江要害之處,泊立應變。

    又軍額不得不增,糧餉不可不贍,而近年水旱傷農,公私俱歉,又其當時赴防士卒,不擇勇銳之人,虛備行伍之者多矣,願更簡選訓鍊。

    又限年數,募其自願之士,自持糧餉者,優免戶役,赴防實邊,待滿期超等授職,糧餉可繼,則不必用此訃也。

     一,姿豬一江,源出長白,爲我國紀,自江以東則爲我之境,自江以西則爲彼之居,自義州至閭延,其間相距百餘裡。

    野人所以出入我境,竊發爲寇者,皆由此江,則此正秦之函谷、漢之玉門也。

    今國家相此沿江要害之處,立其巨鎭,設其口子,可謂得備邊之策矣。

    然而巨鎭阻江而倉卒之變難應,口子疎置而常守之兵又少,此豺狼之所以覘虛而肆其毒也。

    臣以謂當於此江之邊,擇其可築之所,十裡置一城子或木柵或石堡,每於其間五裡許通望處,因高而築煙臺,於城子則各置兵馬使一員、騎士數百,於煙臺則各置斥候四五人,以謹煙火,如有不虞之變,煙火相望,鼓角相應,寇於彼則此往救之,寇於此則彼來應之,以此而疊爲唇齒,則彼不得擾我之境,我得爲攻守之長策矣。

    建議者若曰:「誠如此意,則城郭多而煙臺衆,以一道軍卒之額,固不能以守禦也。

    」,則臣以爲依周家防秋之役,使諸道下番甲士侍衛別牌遞代往戍可也,其中沿海之郡,密邇島夷,不可也。

    其他陸地諸郡,旣無備禦之虞,是宜發遣,以禦外侮者也。

    其法則今年秋次番遞代,明年秋又次番遞代,以是而循環。

    又立勸勵之方,給到以優勞,如有斬敵之功,論功以行賞,則人皆樂於守禦,勇於戰鬪矣。

    建議者又曰:「戍卒馬畜,調度甚煩。

    以一道軍資之儲,固不能以支待也。

    」,則臣以謂自古賢君良將餉邊之策,莫不以置屯田爲先,故趙充國行之於浩亹,諸葛亮置之於渭南,有以省轉輸之勞,足以緻兵食之饒。

    自義州至閭延數百裡之間,擇膏腴可耕之地,宜以此法行之可也。

    然此特居久土著,然後可行也。

    方今野人之害滋甚,則豈待屯田廣軍資然後往哉?臣竊謂納粟補官之策,晁錯行之於漢,而其兵食足以支數歲之久。

    是雖晁錯智囊之淺謀,然亦一時可行之良法也。

    且其西北諸郡,遊子宦士行旅之徒,齎持糧餉,往來京都與諸道者,不爲不多,而又西北一道,地接上國,富商大賈積粟於彼者,亦未嘗少也。

    臣以謂使彼遊宦行旅商賈之轉糧運粟者,從其自願,輸納於彼,受牒而來,各隨所受之處而充洽,則彼皆利於轉輸而猶懼不及矣。

    國無飛芻輓粟之勞,而有居積緻粟之利矣。

     一,簡步卒之勇敢者數百,每以數十人作一隊,授有勇略偏裨之將,分師潛入,隱伏林莾,密伺寨裡,夜抵其居,齊發火砲弓弩,若雷之迅,若颷之?掩其不虞,掠其人物,則彼畏之深於大衆,自然詘服。

    彼用詭謀,邀我歸路,固爲可疑,我師入境,須先伏兵,以備不虞,彼亦無能爲矣。

     一,臣竊聞閭延、江界等處口子之戍,僧有軍額,而未能應敵者,良繇乏精勵之卒、智勇之長耳。

    願自今擇平境土官中有材俊者與夫其道嘗爲甲士有武略者,爲編將,各授精兵數十人,俾守口子,築煙臺,以謹斥候;行巡綽,以嚴警守。

    且敵人可揭可厲之處,鋪鐵蒺藜;可行船之處,張鐵綱,以防不虞。

    水邊各官,自閭延至義州諸口子,莫不皆然,則百歲之內,彼雖怨深,力欲報復,忌於犯難,終不敢肆毒矣。

     一,或謂:「閭延、慈城兩邑及各處口子,屯軍甚少,邊戍單弱,賊之來侵也,唯恐其身之見擄,何暇有捕賊之心乎?必增兵額,倍蓰於前,値賊入寇,捕獲無餘,賊不敢復犯矣。

    」臣謂此策甚善,然兵額倍蓰,則軍食從之。

    閭延、慈城等處,山川險阻,無平衍沃饒之利,則趙充國屯田之策,不可施於此地也;我國人民,率皆貧寠,無有鉅貲者,則晁錯入粟實邊之謀,不可行於今日也。

    軍食不繼,雖欲增兵,其可得乎?或謂:「增定平安南道軍人,各齎其糧,何軍食之足憂乎?」然平安一道人民之役,倍於他道。

    彼我使臣迎送,固不可廢,而又增北戍之兵,倍蓰於前,則將有不遂其生者矣。

    臣竊觀趙將李牧居鴈門備兇奴,謹烽火多間諜,兇奴入盜,急入收保,非徒兇奴,至於趙之邊兵,皆以爲刦。

    然趙卒無見擄,兇奴無所得,卒成大功,天下稱之,至今傳以爲良將也。

    臣伏惟念野人入寇要害之處,高築煙臺,悉如中國之制,具鼓角火砲,稍有賊氣,伐鼓吹角放砲,則俄頃之間,聲達邑城,而人民畜産,可及收入,賊亦知其有備,不敢越江矣。

    縱或越江,野無所掠,必空來空去矣。

    兵法曰:「攻不足者,守有餘。

    」此之謂也。

    如是則賊無所利,必不得復來侵矣。

    至若當三農人民布野之時,每有賊氣,隨卽入城,則農業廢矣;若不收入,則或有見獲之患。

    當此之時,選士卒精勇者,於要害就草畜牧以爲耕田者遊兵,亦可也。

    或謂:「閭延、慈城等處,山谷阻陿,樹木茂密,觀望不通,煙臺不可設也。

    」臣謂山谷雖陿,豈無通望處乎?樹木雖密,豈至砲角之聲不達乎?或又謂:「漢武帝大征兇奴,威振北方,終漢之世,無有兇奴之患。

    今我殿下撫綏野人,至矣盡矣,而尙梗化,屢行剽竊,當擧大兵,直到窟穴,盡誅醜類,使無遺種可也。

    」臣愚以爲不可。

    武帝大征之後,雖無大擧入侵之事,剽掠邊境,史不絶書。

    且帝王之師,出於萬全,今興大兵,往壓其境,雖有克獲之功,遺孽未盡,則後輒報復,鼠竊狗盜,無有窮時,邊民受禍益甚,而國家之興師勞民,恐倍於今日矣。

    且彼賊有備,不如曩時之不意也。

    況其地險,不宜行兵乎?不幸有一將一卒死傷於兵刃,則豈不損殿下之威靈乎? 一,野人之地,與我國異焉。

    上下山阪,出入溪澗,我國之馬不與也;險道傾仄,且馳且射,我國之騎不與也。

    向者使賊類授首束手者,以其突入不意也。

    今歲之夏,再略邊鄙者,恐彼賊之引兵詭謀也。

    矧爾此人,邈在北裔,言語嗜欲之不同,衣冠號令之各異,得其人不得爲民,得其財不足爲用,則豈可動兵遠加而疲勞我衆乎?但法帝王待夷之道,來則撫之,去則不追,盡吾備邊之策而已。

    臣請以備邊之道,枚擧而言之。

    閭延、義州之間,皆受敵之境也。

    城子固當近置,而程途遙遠,賊雖來侵,而隣邑不知,則城堡雖設,而猶有未備也。

    野人之境,近我北鄙,登山潛來,先殺看望之軍,侵掠閭閻之間,則斥候雖設,而猶有未盡也。

    臣願自今閭延、義州之間,每十裡爲一城,各遣良將以守之,則彼賊雖來,隣邑相望,而足以相救矣。

    擇遠望之岡陵,稽上國之制度,高築煙臺,晝夜相望,若有賊變,以煙火諭之,則營鎭望煙火,足以及應敵;斥候登高臺,庶不被賊害,此國家禦敵之急務也。

    孟子曰:「築斯城也,與民守之。

    」城堡旣增,則軍額亦不可不加也。

    議者以謂:「以下三道軍人,如周時防秋之例,遞番更戍可也。

    」臣以謂不可也。

    大抵懷土之心難以遏,室家之念不可禁也,則不可以南極遙遠之民,置之北鄙也,而況北鄙南道之相距,其舍非一二舍,其行非一二日,困於往返,疲於道路,見其行也如往棄市,以如是之心而戍逖矣之土,則當其赴敵,曷能死戰?不如選常居者,爲室屋具田器,勿論公私妻奴婢,加定軍額,私處奴婢則以他處各司奴婢給之,公處奴婢則是亦爲國家之事,何必給之?又募民免罪拜爵,復其家,予冬夏衣廩,野人入驅而能止所驅者,以其半予之,則隣邑相救助,赴戰不避死,非以德國家也,欲全親戚妻子而利其財也。

    嗟夫!兵者,國之爪牙也;食者,兵之命脈也。

    非兵,無以守城;非食,無以給兵。

    然則運糧之策,尤不可以不慮也。

    議者以爲:「或運於農隙之時,或授之犯罪之人,以給戍卒可也。

    」臣以爲不可也。

    山川險阻,道路遙遐,老幼負持於風霜之苦,牛馬斃死於氷雪之日,其人民困苦之狀,曷勝言哉?昔趙充國屯田浩亹,而先零莫入;諸葛亮雜耕渭濱,而兵糧有餘。

    然則屯田,乃足食之良策也,宜使沿邊之民,無事則服田力穡,有警則釋耒荷戈。

    又行晁錯入粟拜爵之法,則庶免飛芻輓粟之勞也。

    足食之策,豈徒是哉?黃海、平安兩道從仕於京師者,非不多也;行旅於下道者,非不衆也。

    募此輩納粟於邊,受米於京者,各以多少爲差而給之,則是亦塞下多粟之一端也。

     一,戎國大事,其成敗利鈍,在乎將之得失。

    今國家沿邊將帥,非不擇也。

    然昇平日久,人不知兵,所用皆非前日所試之人也。

    故以名用之,屢緻蹉跌,誠可恨也。

    自今旣以愼揀而遣之矣,使得以便宜從事,觀其布置設施,則不待臨陳,亦足以知其可不可矣。

    如其可者,久任而責效,如無足觀,卽加罷黜,不拘考期,則雖非素試,庶不至於蹉跌矣。

    臣又竊念,將苟得人,不必別遣他將以臨之也。

    備邊之策,糧餉爲本,備糧之道,屯田爲上。

    然國家行之於南邊沿海沃壤之地,而尙未多見其利,況於閭延等官之險阻磽薄而可見其利乎?是未敢定議於今日也。

    鬻爵之策,前賢言其非,是固爲確論也。

    然權宜之術、救時之政,亦出於不得已也。

    故宋眞宗雖備見漢、唐之弊,或因備邊,或因水旱,亦嘗擧行,以濟其急。

    然隨擧隨罷,不爲經久之策,故卒不至於有弊,是可謂得之矣。

    又自唐以來,有度僧之法,卽今之度牒也。

    其視鬻爵,尤爲弊法也。

    然宋神宗修河東城,陝西糴穀,亦皆以僧牒而爲之,是雖不足爲法,國家於京中營繕,已嘗度僧矣。

    今日之事,視此尤不得已也,亦可以權宜而爲之也。

    閭延等官,道路險惡,轉輸甚難,一道受弊,莫此爲大。

    乞於江界附近熙川等各官,分二三處輸納南道各官租稅,聽民僧輸之。

    江界等官,定其石數,以爲高下,補官給牒,或有願以私備之粟而輸納之者,亦可以聽。

    苟能如此,庶少紓民力,而有補於備邊矣。

    乃依宋制,隨擧隨罷,而不許他道,則亦可以無弊矣。

    又募商賈或輸或納者,以下三道魚鹽及倭人所獻丹木銅鐵等物留各浦各官者,倍價償之,此雖所償有限,亦一策也。

    古者邊塞,必置亭障者,所以伺敵也。

    今閭延等官口子之外,隻置窺望,未設亭障,是未可也。

    窺望之人,隱在高處,望敵去來而已,不足以威敵也。

    若於沿邊,列置亭障,其去相望,間於口子之間,分置軍卒,常伺賊來,賊來欲渡,俯而射之,以沮其鋒,揚旗吹角,以報其傍近口子,聞角相救,如是則每障雖不過五六人,足以制賊矣。

    又沿江列戍,角聲相聞,連亘數郡,非但自警,因以耀武,賊必知懼,不敢輕犯,亦足以威敵矣。

    乞令審其要害,量置亭障,分軍更戍,一以備不虞,一以慴賊情可也。

    且彼人性本多疑,戰不以夜必以朝,故可使軍士每於未明,分登亭障,吹角三通,以相知報,方午亦如之,以爲恒式。

     一,制禦之策,在於得人而任用之,莫若嚴其罪擧之法,使之薦擧,得智勇過人、材兼文武者,使之典郡,郡守邑宰,皆如檀子、黔夫而保民如子,敎民忠義,以施方略,則民政修明,軍務畢張,而能成制禦之謀矣。

    禦侮之要,在於擇士卒而預養之,莫若渙頒綸命,曉諭中外,敦加勸勉,募民庶之勇敢願爲敵愾者,遷於沿邊諸郡,優其賞典,蠲其徭賦,使之習其戰鬪之事、知其死長之義,則能成斬敵之功矣。

    軍師之需,莫若糇糧之俱足。

    爲今之計,轉移畿縣軍糧,輸於黃海道,幷其道軍需,以次轉於閭延等郡,不計年月,漸以輸納。

    且募民庶自輸殺粟於慈城等處,優給價直,勸課農桑,敦加訓諭,使不失時,家給民足,國富兵強,則姦賊膽落,而邊境以寧。

     一,軍師之嚴,莫若器仗之鮮明。

    爲今之計,命監司將帥,精造鎧甲槍劍,均輸諸翼,改修金鼓旗纛,分隷口子,以至弓弩火藥,莫不猛烈,使我義軍器仗之精銳,眩耀賊群;軍容之光燄,逬射賊徒,則姦謀沮喪,而邊邑寧謐。

     一,不敎民戰,孟氏之戒,而況戰勝攻敵,不有訓鍊之功而遽戰,其能成百戰百勝之績乎?乞沿邊之氓、口子之軍,皆習馳馬試劍之藝,又敎臨機應敵之略,爲將帥者嚴示賞罰,常加勸懲,人皆百夫之特,則賊有畏刦,而不敢犯塞。

     一,蠢爾滿住,潛懷盜竊,入寇門庭,則不可不利用禦之。

    臣愚計田夫野叟常時操戈荷鍤,沿邊戍卒晝夜張弓挾矢,安不忘危,常若對敵,偶有入寇一寨,則諸柵郡將勒兵鼓角,奔往格救,折衝斬獲,毋事守壁據城,無示單弱之勢,則賊無豕突之謀,境乏侵掠之憂。

     一,臣等竊聞戰不必勝,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勞衆,況戎狄可以計取,難與力爭。

    彼滿住之心,豈謂其衆可以抗王師,其智可以勝廟算?而敢肆毒如是者,徒以險遠之爲足恃耳。

    臣等聞賊界崖壑深阻,樹木叢茂,人不通行,雖有蹊徑,銜尾相隨,難以竝行。

    彼若知大軍之至,一夫先據要害,則進退狼狽,危不可測矣。

    雖乘其無備,直擣巢穴,彼必鳥驚獸駭,奔竄山藪,茫如捕風,卒無所獲。

    又有可慮者焉,懸師深入,或値雨雪所阻,隣寇所援,糧道不能通,營柵無所設,雖良將勁卒,不得施其知勇矣。

    往者師出萬全,實睿謀之所運,然亦天幸,可一不可再也。

    且忽剌溫諸蕃之強種,其衆甚盛,頃者來寇,每爲黨援,倘知有變,必爲掎角,其鋒不可犯也。

    又聞滿住等因我前釁,徙其舊居,今若見攻,又深入忽剌溫地面,啗之以利,構成釁隙,則彼將連引其類,更生一敵,兵連禍結,殆無寧時,豈孤城小堡所能當哉?尤不可不慮也。

    昔趙充國之言曰:「善戰者,緻人,不緻於人。

    」爲今之計,莫若申嚴守禦之備,先爲制勝之術,以逸擊勞,此禦戎之長策也。

    慈城、閭延兩郡沿江居民,俱不滿百戶,散處山谷,守望不足以相助,每爲賊之所掠,徒損國威,無益邊事,可令移居近內可耕之地,以安其業,仍於舊地,廣設屯田,且耕且戍,則旣無蹙地之嫌,又無被擄之患。

    又於兩郡,設鎭置節制使,擇其要害口子,除授千戶,修其城柵,浚其溝池,增其士卒,明其方略,築煙臺以望虜之往來,遠間諜以覘虜之情狀,如探伺得實,則倣宋朝之法,厚加賞賚。

    寇大至則閉壘以待變,小至則夾攻以制勝。

    如是則彼將攻不能勝,掠無所獲,進有腹背受敵之虞,退有首尾難救之患,而終必畏服,不敢爲寇,邊境寧謐矣。

     一,婆豬江防禦則閭延乃其要衝,豈可以他州視之哉?臣聞主將聲聞可以距敵,今以年少秩卑者爲鎭守,雖有武藝,其於彼人聞見,似爲未便。

    依鹹吉道慶源、會寧鎭例,以有名望二品爲節制使,以重聲勢何如? 一,閭延四口子,相距一百十餘裡。

    本邑馬兵一百餘名,分上下番;步兵三十,分上下番。

    南道馬兵一百,步兵五十,甲士十五,摠馬兵一百六十餘名,步兵六十餘名。

    以此數少軍人,於本邑城子及四口子分守,其於示敵以強之義未便。

    地廣兵少,則雖有智將,亦難矣,況趙明幹口子,越江則彼境,大山臨壓我疆,我兵之強弱、農人男女,箇箇數之矣。

    賊人窺伺指點如此,而口子所守軍馬甚少,安能威服賊心乎?宜命平安道番上侍衛及各色軍內從附近加出三四百名赴防,又於薰豆、趙明幹等要害口子,各以馬兵一百,常守不離,權管千戶差定,嚴加考察,以實防禦。

    千戶則擇道內可當五六品以上,別立賞罰之法。

     一,閭延等處,非徒野人入寇始面,境連大國,各鎭口子武備,不可虛疎以示弱而以啓窺伺之心也。

    向日之入寇,不在於他,專在示之虛弱而狗鼠之計易生也。

    氷合之際,彼兇徒好畋樂遊之時也;炎天霾雨,切忌遠出之時也。

    必於所忌時而來掠者,以待都巡撫使還朝,武備虛弱也。

    自閭延彼人入寇所經各鎭與口子,審量所宜,果可置鎭則置鎭,果可口子則置口子。

    若有賊變,則晝煙夜火相報,亦量其救兵可及處而列置鎭,又令某口子某鎭有變,則某鎭兵突至及救。

    遂書之於冊,著之於令,以嚴兵鎭。

    然徒設而未能實之以兵,豈有示威之實乎?自平壤以北軍士內,不得已除侍衛差備外,竝令分屬諸鎭,以嚴軍鎭。

    且東西北兩界閑良子弟,亦驍勇之士,亦令勸誘,自募赴鎭,及其成功,超等賞職,以爲遷轉之路。

    又諸鎭中央要害可當處,別置巨鎭,特命有威望良將爲節制,兼統諸鎭,依平壤府例,除土官爲半分屬。

    又各司權知主事五尉,一以平壤例入屬,第其軍功高下及入屬年月、仕官勤慢,都目遷轉,則不須推刷,而軍額日增,威望赫赫。

    又上項軍鎭,彼士連境,屯守戍禦之備,不可不嚴,而不虞之備,無時可忽也。

    上項兵卒,若爲不足,則願依上國例,東西兩界分農軍,令執其役,分屬諸鎭,當其無變時,常使習鍊武事,當其遇變,突擊碎之,以嚴視聽,以備不虞,彼烏合兇徒,聞風自遁,不足憂矣。

    竊復思之,彼兇輩但以貌具人形,而心包豺狼,雖賚之以金帛,與之以膏梁,猶未厭其望,不足爲矣。

    竊恐制禦之要,莫切於鎭將正其師旅,以嚴視聽,來則待之以信義,犯則擊之以示威武,不窮追而已。

     一,閭延等處各口子,軍卒數少,不能禦敵,須擇家産饒足者,充定騎步軍。

    又一藝入格者,稱爲甲士,給奉足三戶除給祿,自八品至五品以下遷轉,使正兵二千名,常守各口子,則人皆盡力禦敵矣。

    上項正兵不足,則平壤、寧邊土官受職者,無功勞而虛授爵祿,請移設於閭延、慈城,其中不能射禦者,擇壯勇能騎步者充差,使之戍禦。

    又平壤、寧邊、義州船軍,防禦不緊,雖有倭變,須經慶尙、全羅、忠淸、京畿、黃海道,乃至於此。

    且今倭人自來賓服,臣願上項船軍,除減其半,移守閭延等處各口子。

    且平安道新甲士取才上中下入格者,多給奉足赴防,以赴防到宿多少,土官及甲士職充差。

    將上項軍人,每十裡爲一口子,或五十名或百名分定,擇其中有武略人,定爲牌頭,其賊騎來往要害處則每五裡爲一口子,若有賊變,當敵口子吹角,則左右口子夾而攻之。

    如是,賊必盡數捕獲,而居民亦安於農業,自然阜實矣。

     一,移甲山之兵於惠山城子,使同良之賊不得窺伺,其餘彼賊出來之處,各築城堡,多畜火砲,分差武勇者爲裨將曰千戶,選善射善槍者爲羽翼曰伴儻,常防不虞,使熟知道路穎悟謹愼者爲斥候,謹烽火,預知賊變,隨卽入保城堡,察賊多少,量敵戰守,無變則事農業。

    其防禦之卒,於黃海、平安兩道,選驍勇者復其戶,分屬各處,輪番遞代,其道監司嚴糾軍額欠闕,都節制使督責守禦,則庶幾乎賊不得肆毒矣,雖不別遣大臣可也。

    且彼野人,人面獸心,不可以義理曉也。

    彼賊不念聖上綏撫之恩,常懷狗鼠之計,賊殺農民,罪莫大焉。

    臣愚以爲別選善走驍勇者,或募自願捕賊受賞者,聚爲一隊,各齎糗糧,佩持槍劍,潛入彼處,犯夜縱火,焚燒家舍,因而緻討,今月一裡,來月一裡。

    如是則彼將恐懼,或深入或順服,雖不動衆緻討,自然歸順來庭矣。

     一,閭延防禦軍額之數,馬兵則幷本邑南道之卒,不過二百餘人,步兵幷本邑南道亦不過八十,而其中下番土民歸農,則其步兵常守防禦之數,不滿八十。

    用此卒、守一城、應彼敵,尙且不周,況分遣各口子防禦,則本邑戍禦之卒甚少,而各處赴防之卒亦少。

    野人乘其不意,潛師越江,攻奪木柵,殺掠農民,深入城底,縱橫肆毒,爲邑守者量我軍寡,畏彼人衆,雖有可擒之勢、可救之理,魂奪魄喪,畏縮不出,以待敵人恣行侵掠,退師越江,然後徐師緩兵,逗遛不進,以追逐不及爲言,且減其所擄人口牛馬之數,有乖聖朝禦戎之策,臣切恨之。

    議者或以爲:「雖將此卒,而謹斥候、愼烽火,預知敵人之來,則可以應變,無擄掠之患矣。

    」是誠不知弱固不可以敵強、小固不可以敵衆之意也。

    今夏來侵彼敵之數,倍於我師,則雖預知而應變,勝敗未可知也。

    爲今之計,莫若加兵備禦。

    其南道諸郡接居翼兵及侍衛牌,次次推移,加以二倍之數,輪番赴防,分守諸柵,以應敵變,則兵勢稍振,而可以制禦矣。

     一,平安一道濱海各浦船軍,幾至三千五百餘名,邇來海寇頓絶,竝皆掛船,方務他事。

    臣願量減其數,以充南道赴防軍額,則閭延赴防軍額益增,而南道軍額,不減於昔矣。

    議者若曰:「雖無海寇,減其船軍,有乖於聖人以備不虞之戒矣。

    」,則臣亦願閭延軍糧轉輸之際,平民人馬勞困,倍於他道,量其留船之數,使助轉輸之役,則勞逸庶均,而轉輸稍易矣。

     一,閭延防禦,每年秋冬遣大臣,運籌施策,以應敵變,其備禦之慮,至矣盡矣。

    然將相一身,所係非輕,去就動靜,便有國家輕重。

    彼滿住者雖負險不服,敢肆跳梁,其計不過鼠竊,非敵國之比也。

    臣願擇邊將,以謹防禦,其制敵軍機,一委都節制使施行,監司隨而考察,則雖不遣大臣,可以應變而國家之體尊矣。

     一,李滿住等,近在邦域之側,朝夕相望,宜其懷恩感化,願爲臣僕,今乃歲歲邊境,罪惡貫盈,此而可紓,孰其懲戒?是乃門庭之寇,利用禦之者也。

    癸醜之行,雖未得首賊,其連續使人,陽爲納款者,亦恐我國之緻討也。

    今若再擧,終懷憂懼,雖不自遠遁,必無今日之患矣。

    若夫守禦之方、綏撫之信,則國家之布置、將帥之方略,至精至詳,算無遺策,在鎭守者守之而已。

    捨此而他求,則必迂遠而非道也。

    所有合行事理,開列于後。

     一曰選將帥。

    夫將帥,不可不選也。

    爲將帥,當與士卒同心,若父兄之愛子弟、子弟之事父兄,然後可以濟事也。

    癸醜之征,有一二將帥昧於義理,待士卒如土芥,罵士卒如奴僕。

    以此人懷二心,幾至無功,此已然之明驗也。

     二曰運軍糧。

    閭延、江界等處所儲軍糧,不過四萬餘石。

    若擧大事,當先運糧之術,無他焉。

    人之所望者,無如名爵,令人納粟江界,以多少賜爵有差,其鴨綠江漕運之事,仍議施行,則動衆而軍需足矣。

     三曰增士氣。

    癸醜年赴征官軍,論功等第,賜職有差,允爲令典。

    然其間鎭撫千戶百戶摠小牌知印令史,以至校尉監考之屬,皆勤勞從役,而未蒙其賞,權令此輩得受一級,則今之從役者,樂於赴征,而士氣增益矣。

     四曰加軍額。

    平安一道戶口之盛,無如此時者也。

    各官守令因循舊弊,自擇精銳者,或稱日守,或稱時波赤,或稱阿者赤,多般各色,甚爲未便。

    其充定軍人一百名處加四十名,二百名處加八十名,以此遞加,則軍額自加,而征戰無難矣。

     一,道內各官所在旗麾錚鼓角,數小不秩。

    去癸醜年軍器監所送唐綃各色旗麾及錚鼓常用,或破毀,或閪失,其弊可慮。

    又千百戶無定制,十人內百戶或三四人,或無一人,殊失什伍置長之法。

    且平壤府界首大處,軍士內馬匹不實者,居三之二。

    不寧唯是,當身或病弱,或專不習弓者頗多,而職秩則皆五六七八品也。

    其才不稱職之弊,亦不可不正也。

    此無他,西班除授之人不取才故也。

    因此效死之士,百無一二,每當江邊各官赴防之時,連連在逃,今後東班次第遷轉者,西班受職之人,令監司都節制使一同依甲士取才例,試才等第,啓聞除授,其各官百戶,亦令十置一名差下,仍令攸司考其來歷,以杜僥倖之弊。

    且各處每朔赴防逃軍,監司悉令收贖,以爲旗麾錚鼓修補之資。

     一,此界軍士,本無奴婢,非他道軍士比也。

    今當赴防事緊時,不計寒暑險遠之路,裹糧往來,人馬困苦。

    令其道監司都節制使分揀子枝多少,優給奉足,以慰功勞。

     一,或者曰:「李滿住不悔前非,專務報復,辜負聖恩,侵我邊鄙,殺掠人民,至于再三,罪惡貫盈,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憤,再興大兵,往問其由,殄殲無遺,邊患庶可除矣。

    」臣愚以爲動則相時,古人之訓。

    近年以來,兇歉相仍,田禾薄收,民不殷富。

    平安之人,加之以閭延、江界等處沿江戍役,行齎居送,人民消乏,馬畜困斃,又況平安軍糧,癸醜出征支破之後,當今所儲,不足充萬軍五六月之費,其不可也必矣。

    夫聖君之牧夷狄也,待之有備,禦之有常,雖稽顙稱臣,而邊城不弛固守;強梁肆虐,而兵革不加遠征,期令境內獲安、邊鄙不侵而已。

    臣伏願限以數年,休息士卒,喂養戰馬,儲峙糧餉,待可爲之時,因可乘之勢,賊衆之多寡、窟穴之形勢、道路之遠近,無不審察而熟知,然後命將帥選精銳,腹背俱進,奇正相乘,上下山坂,往來截擊,則彼爲鼎魚,不得逃矣,可以得萬全之計,而雪數年之恥矣。

     一,古者內郡之縣,有令而已,邊縣則又置障塞尉。

    臣謂諸口子防戍之處,擇卒伍中慣於戎事可爲頭目者,依此例或稱百戶千戶,官給差牒,以統攝其軍,其有勤謹守禦,多方布置,灼有其效,則亦依土官例,設爵以賞,彼必榮於身,樂於効職而自勸矣。

    其懶慢不勤,久無一效者,輒罪之。

    如是,則戍卒有統屬而不敢怠肆,競皆効死而勿去矣。

     一,臣聞秦之長城,雖曰無益,胡人之未易入於中國者,未必非此城爲之固也。

    臣聞自閭延地面至江界沿江,除地勢本險,人迹難到外,或築堡或樹柵,以防其突入之路,亦不爲無益矣。

     一,命會其界備詳艱險者,細論其地形勢,如無劒閣、潼關之險,則雖興師討罪,殲厥種類可也。

    如其有之,不可輕敵取禍也。

    爲今之計,莫若愼簡良將,申嚴邊備。

    且使南道防禦士卒每歲觀兵于疆,屯留數月,以示往征之勢,則彼必畏懼,喙息之不遑,何暇治農,以營生業,亦安有敢拒侵掠之心乎?縱不引類而遠去,其將願爲臣僕,可立而待矣。

    臣又聞彼野人者生長山谷,如遇急難,則必依木以生,而婆豬江兩岸樹木參天,人謂伐十木見一星,言其密也。

    故彼之出入,必依於此,窺覘我之虛實,我之晝望者不得通望,而每陷於術中,此亦不可不慮也。

    願以觀兵之衆,伐盡彼疆之木,無所蔽礙,則吾之晝望遠,而彼之依處無矣。

    此論雖非制禦之大法,其於卻敵之方,不無小補。

     一,國家補充軍及革去寺社奴婢之數,不爲不多。

    黃海、平安兩道補充軍寺社奴婢,專屬煙臺之任,遞番守禦,考其功,以之賞職,則人自力戰而能守境土也。

     一,北邊防守軍額,最難充也。

    臣願刷謀背本主奴隷與夫再犯盜賊之人,皆令守塞,如有州胥驛吏自願赴防者,聽從其願,永免其役,竝使充軍,則自然軍額充而邊患息矣。

     一,東西兩界,我國藩鎭之最巨者也。

    守禦不可不固,而前日兵曹以宿衛虛疎啓聞,內禁別侍衛甲士等,使不得防禦,其居重禦輕之意,則可謂善矣。

    然以一國之極邊爲一國重鎭,而苟無精兵之助,則邊將雖強,安能獨制野人乎?且兩道閑良之有武才者蓋寡,雖出禁軍數百人,以守邊疆,豈至宿衛虛疎乎?伏望兩道都節制使及僉節制使等赴任時,依前例令兵曹抄錄衆所共知有武略者,啓聞防禦。

     一,野人之地,山蹊雖險,螻蟻之封也;血氣雖強,怒蛙之勇也。

    以我國精兵數萬,統之元老,乘時而進,掎東角西,攻南擊北,勢如破竹,則螻蟻不得以保其封,怒蛙不得以肆其勇,殄殲無遺,猶反掌也,在聖上酌而行之耳。

     一,平安一道之人,自癸醜北征之後,或赴防、或運糧,獨受勞苦,其生可哀。

    願自今閭延等處赴防軍內本道軍額,爲半減數,更疊息肩,仍使各道閑居侍衛牌及每年春秋赴都試閑良子弟,竝其京中留後司工商富人之中有能射禦者作正軍,雖無武藝,有財産者作奉足。

    正軍一人,優給奉足五名,分三番輪次赴防,其軍額加倍前數。

    且閭延地面口子等木柵不實,戍卒鮮少,故一遇侵掠,自救不贍,何暇相救乎?願令堅修木柵,量其口子受敵緩急,分置戍軍屯兵之數,倍於前日。

    又擇有智略者,定爲千戶百戶,以統其軍,各設斥候,以望賊變,一有氣色,則吹角放火。

    以此傳曉,各率所統軍士,幷力救援,如有立功者,量功大小,大則超等賞職,小則隨宜賞賜,雖無立功,久勞戍役者,悉除檢職暢情。

    其戍役之制,依宋人防秋之法,每冬月敵人侵暴之時,兩番戍者,皆在疆圉,以捍外侮,則本道之人息肩而樂業,遣戍之士慕爵而自勵,軍情自此而和,戍禦由是而嚴矣。

     一,國家法令詳密,而犯法之人,比比有之。

    願自今罪當徒流充軍者,勿置他郡,皆屬閭延,以補軍額。

    重罪應贖者,其贖物,自輸閭延,以資軍需,則非徒有益於邊郡,弄法之奸,亦從此而息矣。

     一,寧邊,一道中央,都節制使常在於此,實爲未便。

    限野人懷心順服,都節制使常在江界,巡環滿浦等處;江界節制使則常在慈城,與郡守巡行趙明幹、小甫裡等處,常常考察,則士無闕失,而防禦有實矣。

     一,始勤終怠,人之常情也。

    如得亞夫、子儀之賢,則任之以久,誠可矣。

    凡中人之情,久則慢心生而逸欲肆焉,何以威惠服人,以成克敵之功乎?願自今邊將考滿,卽令遞代。

     一,臣妄謂野人者,人面獸心,固不可以威武服,亦不可以仁義懷也,惟盡其守禦之備而已。

    方今守禦之策,非不至也,而鼠竊之患,猶未弭者,無他,乘其將卒懈怠之時也。

    大抵人情,居安處則戒懼之所易忘;久歲月則怠忽之所由生也。

    爲邊將者當其受命之初,孰不欲執訊獲醜,以成敵愾之功哉?及其戍邊也,被甲待敵,不日不月,戒嚴之心,常如初至之日者鮮矣。

    又其士卒,負其堅城,顧其妻子,臨敵如歸市者,百無一二焉。

    以怠忽之將,率顧戀之卒,見敵而首竄,臨戰而退避,此所以豺狼之肆暴、邊民之被擄也。

    臣愚妄謂閭延邑城,使其守令率其鄕邑之民,以盡守禦之道,於越江彼境,擇其要害,樹其木柵,而使南邊遞代之卒、京外揀募之士,往戍其柵,乃擇武將,俾率其兵,死生予奪,委之於將,爲將帥者知賊來之無日,爲士卒者知死生之在前,被甲而食,枕戈而臥,秣馬注矢以待敵,則雖數萬之衆,不敢侮予,況彼烏合鼠竊之醜乎?或者以爲:「一柵戍卒,不下五百,運糧之弊,殆將不勝。

    」臣亦非不知其難也。

    臣妄謂南道更戍之卒,使自贏糧,京外揀募之士,乃給公廩,則一歲軍需,計之千石矣,其運輸之弊,猶爲小也。

    或者又謂:「婆豬之疆,雖野人之所擄,乃上國之疆土也,非我朝所得而立柵也。

    」臣妄謂非得上國之疆以自肥也,暫營小柵,以防盜賊而已。

    況申此意,以奏朝廷,何不可之有乎?夫立柵彼疆,雖非長久之術,苟能如此,則野人畏我侵伐,而反自防禦。

    如其來侵,則士卒各自爲戰,而勇氣自陪,一戰而勝,以示其威,則蠢玆滿住,革面執壤之不暇,何有鼠竊狗偸之心乎? 一,野人俗尙兇悍,好爲報復,而怨隙已成,部落雖小,實爲勁卒,而地接北戎,則禦侮之方、制勝之道,不可不慮也。

    年前再來,入我口子,侵我邑城,今年又來,殺獲農民,但聞來侵之報,未見克捷之書者,何哉?臣妄謂賊騎群至,將卒單弱,未敢出戰,閉城自保而已。

    當其還退,亦未能縱兵窮追故也。

    臣請擇望重位高有智略者,爲之鎭將,召募中外壯實驍勇之士,與鎭兵同爲屯守,重立賞職之格,作新士氣,使知生辱死榮之義。

    又令節制使率其兵馬,屯于城外隱處,特遣監察,糾擧逗遛,期以一年,觀望待變,賊若秋冬不來,則春夏必來矣。

    城中之兵,開門出戰;城外之兵,衝突其後,則腹背受敵,敗圮必矣。

    乘此奔敗之勢,鳴錚擊鼓,追奔逐北,先於要路,分置伏兵,追兵至,噪聲應之,金鼓俱發夾攻,則進退狼狽,全軍覆沒,必無隻輪之返,滿住之頭,立緻麾下,邊境之民,可以按堵也。

    如是則雖未免一歲之勞,永絶侵陵之患矣。

    更圖大擧,臨其窟穴,灑除遺種,期以後日,猶爲未晩也。

     一,臣竊念自古禦戎之策,不越乎攻守二事而已。

    謹守封疆,來則禦之,制寇之常道也;興兵緻討,禁暴除亂,禦戎之權宜也。

    其制禦之方、得失之論,稽諸史策,可見也。

    夫事機有利害,措置有得失,時勢各異,形變不同,胡可一於綏撫而不用武乎?來服則施綏撫之恩;有釁則振征討之威;平時則嚴備禦之法,三者竝行,然後可以無不虞之患,而合禦戎之經矣。

    國家待滿住撫綏之恩,無所不至,備禦之方,猶有未盡。

    今閭延守禦,解氷之後,恃其一江之隔,不謹斥候,不置烽燧,遂啓戎心,以緻不虞,殺虜人畜,殆無虛歲,是其任將之非才,措置之失宜,而又有口子所領者,皆非其人之故也。

    當其要害之處,量置候望,以伺出入,各於口子,分遣智勇之人,築煙臺以相望,設火砲以相聞,一處有急,則輒使農民入保附近口子,望風聞聲,奔走相救,以備不虞之患。

    方其秋稼未收之時,分遣精銳數萬之衆,殄殲無遺,以絶根株,則庶可合禦戎經權之道矣。

    今當征討旣行,釁隙已成,雖啗以金帛,誘以義理,彼寇報復之心,曷嘗斯須忘哉?今不大擧掃滅,則四時守禦之勞,反有加於緻討之弊矣。

     一,自古制禦有二策,曰征討、撫綏而已。

    征討則收功似速,而勝敗難期;撫綏則經營雖久,而降滅可冀。

    是以周宣王之薄伐,詩人美之;趙充國之獻謀,宣帝納之,固不徒恃兵甲之徼倖,亦不但施懷來之姑息耳。

    彼李滿住者,山間小虜也。

    負其山蹊之險,托彼忽剌溫之勢,狙伏草莽之間,潛肆狗鼠之計,其罪貫盈,不可赦也。

    大擧入伐,永絶北顧之憂,此其時也。

    然賊之所以如此者,無非爲前日討罪之擧耳。

    今復入伐,則其憤益深,報復不已,今我之邊境未實,何以當之?臣竊聞滿住之部落星散,未有法令之統,故其心不一,而間有異同之議焉。

    麾下如是,則其他種類,豈亦皆從滿住之令而不有構釁之端乎?且自北伐之後,滿住自生嫌疑,徙居北地,又負鼠竊之罪,常恐天討之且至,巢林坐甲,人無固志,以其勢觀之,可以利誘而攜貳之也。

    況彼賊資之於我而以爲生?生者則必無專事寇掠,以絶恩信之意也。

    昔高麗之盛時,東西女眞之俗、契丹、渤海之民,絡繹降附,皆威德之緻也。

    歷世之君,推誠納之,故能擴兩界之地,以復肅愼之封。

    彼婆豬小種,雖帶中朝爵號,密邇我境,於此於彼,背向無常,實中國羈縻之人,非與契丹、渤海之民比也。

    苟能向化而來,則受而撫之,亦無納叛之疑。

    近來挈家而來者,隨卽追還,豈不塞歸化之路,有虧招遠之德哉?臣愚以爲今此釁隙,姑置勿論,懷之如舊,使者來則館待之益厚。

    如以賊中情狀來告者,勿問眞僞,皆賞之;募義來居者,亦納之勿拒,則賊之狐疑瓦解,已附者盡輸其情,未來者鹹願叩關,滿住雖獨倔強,勢將孤矣。

    恩信旣洽,賊勢旣孤,兵甲旣完,糧餉旣足,當東作之時,乃觀兵於邊境,佯示入伐之意,則滿住益恐,離巢而客食,廢耕而遠遁,暴露日久,衆叛親離,可翹足待矣。

    及其秋成之時,陳兵關外,因田取糧,遣一使介諭之曰:「大兵之來,所以誅有罪也。

    汝曹明白自別,毋就幷滅。

    若自捕斬,以贖前罪者,卽以功之大小,賞賜有差。

    」仍以所獲財物與之,則彼雖禽獸,其所以避害而就利,畏死亡而愛親戚,與人同也,孰不效力,自就殲滅乎?如是則賊旣畏威德,又愛禾穀,不待血刃,稽首歸降矣。

    議者謂:「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此聖王禦夷狄之道也。

    今若擧兵入塞,則無乃復蹈前轍,以開邊釁乎?」臣則以爲舜之於三苗,徂征而後修文德;高宗之於鬼方,至于三年乃克之;漢文帝約和於兇奴,而終見數叛;唐太宗稱臣於突厥,而卒被侵掠,蓋夷虜不情,反復多詐,豈專倚於修文而不耀兵威,終爲賊之所誤也哉?臣觀自開闢以來,中國之於夷狄,不用武威,但用恩信,以爲久安者,未之見也。

     一,郡兵救寨之時,若空城而出,則根本危矣。

    賊如知其虛實,誘忽剌溫諸種而來,多張疑兵,數道竝寇,別出奇兵以乘,則根本危虛,腹背受敵,進退惟谷矣。

    請分郡兵爲三四隊,一爲守兵,餘爲遊兵,諸寨有急,遊兵往救,而守兵爲城守。

     一,村落之民,耕稼則布野,收穫則入保,或出或入,生業無恒,豈有攸久永業之計哉?請擇要害口子,修立城寨,量道裡遠近、幷數寨居民,保聚一寨,四時防護,則各保父母妻子,各愛牛馬財物,備之無遺策,戰之無餘力。

    若寨軍數少者,以官軍足之,差遣千戶,各兼數寨鎭撫。

     一,邊備之所重,在於戰馬與糧餉而已,馬之壯長,非一二年之所養也。

    閭延等處,本非産馬之地,軍吏之馬,率多駑駘。

    且頻年入侵虜掠多矣,生産貧薄,卒難辦馬。

    如復有寇,其將何以?請將諸道牧養馬匹可充內廐外,其餘五六歲已上可用戰馬者,擇送北邊,遍賜軍吏。

     一,北邊之用,非唯兵食,布帛亦宜竝畜,而布帛出於南方。

    南方之賦,鹽利居多。

    我東方鹽竈固多,而其利未有大補於經費,此搉場無法而指置失方也。

    請依唐、宋之法,各道置場籍,記竈戶,因舊貢法,便宜和賣。

    自全羅至黃海鹽利所出布帛,船運于平壤、安州等處,以次轉輸北邊,以資士卒周急、野人賜給。

     一,近因數宥,盜賊滋蔓,傷命取物,其害慘於滿住,不可置之國中,以長其惡也。

    強盜及三犯竊盜外,其餘賊黨,竝論本罪後,依宋朝軍卒刺字之法,刺其面左右曰:「某賊某籍某姓名。

    」,使不得混於常流,悉送北邊,以充候望廝養之卒。

    如有消磨墨畫謀避者及凡人容隱者,皆重論。

    若盜者,私賤則以公賤代給,仍屬邊城奴婢何如? 一,北邊民居蕭索,驛路彫弊,賊之來朝,必知虛實,議者皆曰:「徙南方之民,以實其地可也。

    」然南方編民,安土力農,以供賦役,豈宜刷出,以召重遷之怨?謀避本役,挈家流移及懋遷有無,浮遊大賈則逃漏版籍,網利積財,有損於民,無益於國者也。

    挾居驛戶,詐稱驛吏,附托鄕吏,稱爲奉足,則城狐社鼠,窺免賦役,此以良民棄於無用之地者也。

    各官豪猾之吏,侵漁百姓,操弄守令,此害政蠧民之尤者也。

    大路之驛則勞擾多端,若慶尙之召材、沙斤、全羅之丹巖則本爲小路,驛戶繁夥,定數立馬之外,無役者頗多,各官奴婢,多小不同,多者,守令漫不知其數,皆爲鄕吏使喚。

    蓋此數件人物,悉宜推刷,以充邊境何如? 一,野賊成群入寇則托以忽剌溫,鼠竊狗偸則曰:「散居部落不從吾言者之爲也。

    」賊之姦狡,國家如見肺肝,尙且優容,賞其來使,周其窘急,德至厚也。

    然其爲人,狼戾頑癡,恩雖重而終背,怨雖微而必報,不可以信義待之,反覆黠詐,不似人類,以其饕餮無厭,加有必報之志,爲寇爲掠,日以孔熾,其勢不一震盪則不止也,而今朝議專欲以德義服之,臣恐終不能感而化也。

    我常用德義而寬恩,彼常逞頑兇而肆毒。

    有苗負固,不服而已,不爲肄毒也,然舜尙征之。

    臣願數賊之罪曰:「汝之窟穴,密邇於我,自我祖宗待之以信,綏之以恩,來告飢寒,周之優厚,欲來從仕,亦無不聽。

    古之大國字小之仁,較之於今,有加無減。

    汝受爵天子,被其命服,居天子地,得守蕃鎭,恃其荒遠,逆天子命,侵我疆場,今踰二紀。

    天子軫慮,下詔禁約,至于再三,汝視之蔑如,寇掠尤甚。

    汝非禽獸,亦有人面,戴天履地,何敢如是?我是以有往年之師,擄汝妻子,得汝牛馬家財,旣而還之,一無遺失。

    汝不爲恩,作惡不已,屢擾我邊,掠我人物,我不得已上告天子,已蒙允可,今命大將,興師問罪,汝其知之。

    」繼以大軍長驅而進,分擊部落,俾無噍類。

    賊或逃竄,則燒其窟穴,分軍屯營,長圍璧壘,時出擊之,以示久留,期於盡殲之,使之不得農作。

    如此數年,則勢將遠遁矣。

    其或窮困,歸命乞和,令其渠魁子弟爲質,則疆域之民,庶可安寢矣。

    議者曰:「禦戎之道,來則禦之,去則勿追,此古今之格言也。

    」然此玁狁、突厥、契丹之類,專據西北,與中國抗敵,不可力制者之謂也,與此螻蟻之輩大不同也。

    又曰:「踰峻嶺大江,而山徑崎嶇狹窄,僅容一人之行,進軍爲難。

    」是爲不然。

    古有鑿山通道而行軍者;有遇絶壁,以氈自裹,推轉而下,將士攀木緣崖,魚貫以進而取國者,誠以不涉不測之險,不能成奇功也。

    又以峻嶺爲憂,則由義州、昌城、碧潼,越江而北,賊之窟穴,亦不甚遠,進軍運糧,分道而行,有何不可? 一,自古隣國交惡則必有反間,必行間諜,不如此則無以得敵情而乘釁隙也。

    今彼小寇,或稱聘獻,或稱忽剌溫聲息而遣人不絶者,必是覘我也。

    我絶不遣人,何由得其情乘其隙乎?今其衆不及千,其謀不過鼠竊,諸郡巢穴隔異,若行反間而或刦之以兵,或誘之以利,則自相離二疑阻,而其黨自分,其強易弱,而謀益衰勢益孤矣。

    唯連結忽剌溫爲可慮耳,然其相去險遠,安能數數勞師?又通好諸部,屢行間諜,則其聲息易通而不難預備矣。

    願於北界,廣募可以反間行諜者,或賞職或賞布,如無應者,則於京中軍士及閑良取之,又無應者,則於犯罪犯盜編配爲奴者取之。

    此輩悍勇詐謀,或有優於士類者,如以免罪受職給布,從其願厚賞,則必有能行者矣。

    且令江邊人廣學彼人言語,其能言者,受土官職,偕應募者稱爲邊將使者,連連往還,交結諸部,與通好倭一體行之,則彼亦不至數數爲寇矣。

    又或稱犯罪,或稱避苦役,或托被虜族親相見,懷挾珍寶,逃往諸部酋長之處,淹留歲月,察其謀變,觀其虛弱而還,亦一奇也。

    惟其應募之人,必熟審其詐謀有餘,勇不懼死,有父母妻子者,然後可遣也。

    如宋種世衡爲靑澗將軍,謀去元昊腹心之將野利王、天都王,以王嵩爲使,授以書,遣野利王所,傳緻元昊,至於棰楚,極苦垂死,而嵩終不易其言,卒使元昊疑二將,皆殺之,此實邊將之奇謀也。

    近日有野人逃來,願爲臣僕者,似是詐也。

    雖知其詐,佯許其款,授以軍職,留之日久,則必吐其情,而彼之情狀,可以悉矣。

     一,本朝能射禦者,皆兩班子弟也。

    或顚躓失馬,則雖一息難步,或飮食失時,則雖一二裡必困,此與山戎不敵明矣。

    全羅道黃海波之頭慈恩、嚴泰島等處鹽幹,壯勇無比,下三道營鎭屬及各官山行除役新白丁等,常習畋獵,能騎能步,若用此輩,所謂以蠻夷攻蠻夷也。

    臣願鹽幹新白丁內能騎能步壯勇出衆者,誘使應募,或旁求選揀,又於營鎭各浦赴防人內,各擧一人,各官住居鄕、驛吏、補充軍、百姓勿論,人戶一千以上擧二人,五百以下擧一人。

    上項各人,分爲二番,更疊赴防。

    其上京之際,須令監司節制使親點錄名以聞。

    命在京將帥,更加考實,如前孱劣人薦擧者,監司大小將帥守令等,依律論之,其召募及被選者,令所在官以公物旌別給裝。

    又以家風有實稱官軍無軍役品官三四戶奉足定給,備緜布送熙川等處,易換米穀,往來助乏。

    赴防人還家爲限,正奉足戶,俱復其役,奬勵銳氣,使之爭欲成功。

    軍官軍人內,如有成功者,超授京職,雖未成功,赴防旣久,則考其勤慢,授以土官之職。

     一,臣聞全羅道諸島鹽幹等人,各有弓矢,或置家或埋山,出入常操肄習,故昔當倭賊極難之時,雖一夫能當數十,賊不敢侵。

    今者閭延人民,屢被殺掠,無一人拒敵者,是無他,無弓矢,唯持農器故也,亦守將號令不明之緻然也。

    臣願自今無弓矢出入者罪之,無弓矢在家者亦罪之。

    如手足蹇有疾者,亦令持斧,使之各自備身。

    監司節制使擲簡,如上陵夷,則本人及將吏,皆以不操鍊軍器論。

    又無時特命朝官,考視能否,以施勸戒,永爲恒式。

     一,古之遣戍役也,必議遠邇。

    今也每當農月,遠處軍士,亦令赴防,以失農業,誠可憐憫。

    臣等願農月則於閭延、慈城,以江界、理山之軍移戍,江界其移戍之額,以熙川、德川之軍充之;理山移戍之額,以寧邊之軍充之。

    至於冬月則熙川、德川、寧邊軍士,勿令赴防,以均勞逸。

    若昌城、碧潼,賊道阻隔,防禦稍輕,於夏節則隻以其官軍士戍禦,其使臣支待與常徭,依理山、江界等官例蠲免,以償獨戍之勞。

     一,爵祿,所以勸人心,銳人氣。

    臣等謂平安閑良之徒,不爲不多,或騎或步,輕歇取才,道內甲士之數,定爲一千八百,番上則分番爲六番三百,輪次上京侍衛,其餘下番一千五百,分爲三番,每番五百,閭延三百,慈城、江界各一百,以口子應敵之緊歇,增減分戍,則祿俸不費,而人人樂於爵祿,不憚征戍之勞矣。

    至於冬月南道軍士赴防之時,則甲士防戍之額,主將臨時量減,以休其勞。

     一,氷合之時,戍卒尤不可不多。

    今南道之民,倍蓰戍禦,此成周防秋之意也。

    然不議遠邇,不定戍處,故軍卒未知所之,臨時急赴,道途之勞、贏糧之苦,未免有不均之歎。

    臣等願將其道軍額,預先磨勘,某官軍幾名,某年某月,防禦某郡,定其戍處,明白置簿,使人人曉然共知,周而復始,以次防戍,則可以通有無備糧餉,而有踰年歇息之利,無急赴擾擾之弊矣。

     一,募民實邊,古之良法。

    義州、昌城、碧潼、理山、江界、慈城、閭延等沿邊各官閑曠可居之地,萬餘結矣。

    其中膏腴相半,而絶無人居,實爲未便。

    臣願平壤、安州、成川、肅川、中和、祥原、慈山、郭山、鐵山、嘉山、價川、順川、博川、泰川、宣川、隨川、德川、龍川、江西、鹹從、龍岡、永柔、三和、甑山、順安、三登、江東、殷山、陽德、孟山等各官軍民內,量其軍額多少,壯實人爲先抄出,上項沿邊各官閑曠可居之地,移置安業。

     一,濟州一島,地窄人衆,其俗類以草食充飢,因而賊殺牛馬,豈天性本惡而然歟?實因飢餓之所緻也。

    今國家慮其賊徒興行,良馬之絶種,盡刷出陸,分置各官,寄接閭裡,虛其軍丁,實爲未便。

    臣願上項之人,竝皆移置閭延、慈城等各處,勸農安業,以添軍額。

     一,閭延、慈城、碧潼、昌城、理山、江界等官守令,邈居遐陬,旣無使客迎送之勞,又無決獄治事之煩,專掌守禦,而賊徒往來要害之處,守禦最緊之責,委諸監考而不顧。

    都節制使亦以要衝之務,付諸守令,而退處於數百裡之外,一不巡行考察,以緻今日之變,以貽宵旰之憂,良可痛憤,罪在不赦。

    臣願自今上項各官守令,非徒取其有武藝者,擇忠信有智略者,其於分遣之際,亦皆陞秩,以示倚任之意,及其到任以後,器械嚴整,士卒訓鍊,賊不侵欺者,賞之以某事;賊雖來侵,備禦有能,民不被擄者,賞之以某事;其器械不修,號令廢弛者,罰之以某事,賞罰之典,擬議詳定,立爲成憲,則爲守令者知有所避,而各勤厥職矣。

    且守令與節制使勤慢,考察無門,甚爲未便。

    願自今上項各官守令,各口子防護、考察勤慢、某日某所擲簡、器械無闕、賊變無氣色,每朔末列錄,報于都觀察使都節制使,都節制使各口子巡行,擲簡勤慢,某月某日某郡某所擲簡,每三朔具錄啓聞,以憑後考,則庶無怠慢之弊矣。

     一,防禦之卒,雖令召募,間關千裡糗糧之難,應赴者,恐未滿於聖慮也。

    臣竊謂方今人才之衆,前古所無,甲士之數,加設無難,宜加三千人,以一千人輪番侍衛,以下番五千人分爲十番,每番五百人,輪次赴防。

    其赴防之人,計其立番朔數,加資有差,立爲勞勉之典,則人忘其勞而樂於赴防矣。

    且當取才之際,西北之人,試取之法,不拘常例,但取一才,則加設之際,西北之人,想必居多,而赴防尤便矣。

     一,臣謂平安西鄙,近於野人,彼賊出來要害之處非一,每處置口子防禦。

    南道軍士,越涉險阻,來往更戍,人馬俱困,弊莫甚焉。

    臣願沿江邊要害處築長城,役平安、黃海各官軍丁,尺量分授,限十年造築,以垂萬世無窮之惠。

     一,始勤終怠,人之常情。

    沿邊守令待三十箇月遞代,若不遞遷延歲月,則習於尋常,怠心必生,防禦之策,必緩弛耳。

    令都節制使時巡沿邊各官,練士卒施方略,毋得恒坐寧邊。

     一,平安爲道,境連上國,使節絡繹,國家之重,在此一道。

    以小醜之故,財匱民勞,旣不能以恩信服之,又不能以威武攝之,則臣恐不十年間,將或有不可勝言之弊矣。

    臣每念此,不勝憂懼。

    臣謂滿住兇徒,不過三百。

    古人受敵人之來奔者厚賞,以爲鄕導。

    前此婆豬江來奔者,比比有之,國家曾不慮此,一無所留,非計也。

    自今來奔者,輒留撫恤,以爲鄕導,我以銳卒數萬人,分兵入攻,則彼必於分入之路,分力以應之,譬如螗蜋之禦轍,而韓盧之搏兔也。

    第恐滿住自度力少,挈類遠遁,使我虛費糧餉,謾勞軍士也。

    臣之拙策有三。

     其一曰:「婆豬江人赴京者,至松岾直向遼東。

    自婆豬江至松岾,其間道路夷險遠近,臣未知也,入遼東問之可也。

    如以遼人生疑爲不可,則使義州通狄人語者五六人,作間變服,與狄人同,潛入婆豬江,審知夷險遠近,然後以精卒六七千攻之,則彼必盡力以應之,以精卒三千,潛遣松站,卻向婆豬,則事出不意,彼必不悟也。

    兩軍相夾日時期會,詳省計定,具疏滿住等窮兇罪狀,實封奏聞請道,然後施行,則謂必成功。

    」 其二曰:「京居向化內,擇可爲間者,以米布厚給妻子,詐得罪,奔入婆豬,累經旬月,審知事變,如有鼠竊之議,潛聞發日,求爲賊間出來,潛通邊將,反曰無備,我以期日,要害處伏兵,待賊之來也,伏兵卒起,前後相攻,則我可得志。

    」 其三曰:「古者有騎將有步將,各有所長,不能相用。

    擇步將四十人,募卒二千,依憑異戰勝樊崇、赤眉之策,抽募卒內二百,幷步將四人變服,與狄同伏於道側,步將三十六人,各將五十爲一隊,潛師突入,攻其無備,可得大敗。

    當其返旆,餘賊必追,伏兵卒起,衣服相亂,賊必驚潰,前兵後兵,夾而相攻,則殄滅可期。

    」臣聞全羅道慈仁、巖泰、木津鹽幹等有武才者,一可當百。

    年五十以下男丁,盡數抄出,充額募卒。

    凡赴征軍卒賞功,已有成法,擄得牛馬財物,各以充賞。

    如此令出,則人物皆有敵愾之心,而可以立功矣。

    臣之所以終言步卒步將者,以其輕兵銳進者,可使敵不悟也。

     一,野人恣行侵掠,未能追捕者,邊郡聲勢單弱。

    且邊郡之士,未能謹守成法,關防廢弛故也。

    乞於閭延、慈城,排置營鎭,差僉節制使,各處口子,亦差萬戶千戶,以張聲勢。

    守禦之事,一依成法,嚴加督察,不使廢弛。

    僉節制使及萬戶千戶,擇其智勇俱全者,勿論職秩高下,超擢敍用。

     一,蒲州之賊,散處山谿,部族蓋寡,亦無應援之隣。

    其爲生也,幕鷰鼎魚之比,而滿住乃賊中之魁,一掃滿住之穴,則餘皆竹破,可一朝而迅掃矣。

    縱未盡殲其類,皮旣不存,毛將焉附?宿寇遺孽,自底銷亡,可翹足待也。

    第念彼賊自入寇之後,疑我問罪,必有備禦,恐未可遽興師旅也。

    臣願選遣驍勇,分守要害,堅壁固守,休兵養士,嚴斥候,謹烽火,積糧餉,備器械,以待數年之久,然後乘其不虞,大擧往討,則一掃胡塵,而可緻止戈之期矣。

     一,禦我之策,守備爲本,守備之要有三,曰選將帥,曰精士卒,曰盡方略。

    何謂選將帥?蓋攻戰之難,未若守備之尤難,攻戰決機於一時,守備緻謹於多日。

    訓兵勸士,晝警夜巡,常如對敵,愼終如始,至於臨變,被堅執銳,衝突矢石,爲士卒倡,然後謂之能守,故非得忠謀勇敢之人,不能然也。

    此將帥之不可不審擇也。

    臣意寇賊每乘其間隙,彼多殺虜,而我無所獲者,恐將不得其人也。

    何謂精士卒?蓋江界、閭延之民,曾與賊相雜,不甚畏敵,故警守不嚴,卒無恒心,故見敵卽奔,戍兵不多,而其才若此,將帥雖能,何以有功?此士卒之不可不精選也。

    然戍卒固不可多,多則糧餉難給,亦不可少,少則兵力不敵。

    多少適宜,兵食相贍,然後可久而無弊矣。

    故精鍊果毅之士,江界、閭延與諸口子,量宜定額,立五長以統之,以責其任。

    其沿邊民,考除可用自募者外,悉令歸農,又立賞功之法,奮其勞效,第其差等,使人人自盡,可使有用,然後敵可制也。

    何謂盡方略?夫遠斥候,兵家之先務。

    今賊渡江,直入口子,戍卒不知其不謹斥候明矣。

    前此入寇,常在氷合之時,今則船涉來寇,而無以禦之,曾無水戰之備,可知矣。

    方略之不可不盡,此也。

    或築煙臺於敵境,或遠斥候於彼地,使之先報彼敵之變,又依捕倭船之制,造作輕刀,氷解則用水戰之備以應之,則賊必不得渡江而爲寇矣。

    至於增柵堡於沿江、伏弩機於要路、營田以助其需、募士以益其兵,凡其備禦之術,曲盡無遺,然後守可固也。

    此特在於任將帥之責也。

    往者庚寅之捷、壬子之勝,實賴宗社之佑、神算之明,乃國家之福,抑一時之幸也。

    苟一失其利,所喪不貲。

    欲復攻之則力屈,不攻則虜益侮矣,故禦戎之方,愼固封守,使敵不得侵侮,策之上也。

    待其來寇,戰勝殺敵,策之中也。

    稱兵深入,蹈其不測,此出於不得已,策之下也。

     一,古人雲:「縉紳之儒則守和親;介冑之士則言征伐。

    」臣則以謂和親與征伐,皆未可也。

    和親則費賂而見欺,征伐則勞師而招寇。

    今日之計,隻在於謹城堡精士卒備糧餉耳。

    臣謹條列而陳之。

    《詩》曰:「城彼朔方。

    」《傳》曰:「城郭溝池以固國。

    」城堡者,有國之所先,而禦戎之急務也。

    國家於閭延、慈城、江界、理山、碧潼、昌城諸郡,曾置城堡,以防外侮,然江界等諸城,不設於接境之地,而與鴨綠相去稍遠,雖建煙臺於邊境,然使庸劣寡弱者守之,未能倉卒應變,又未能達聲息于三十四十五十裡之遠之城邑。

    臣謂近年以來,歲且未稔,石城未易遽成,姑使閭延、慈城、江界、碧潼、理山、昌城諸郡皆設柵城於鴨江之濱,如會寧之設於豆滿江邊。

    又沿江邊,連建煙臺,十裡相望,儻有聲色,鼓角相聞,使諸郡之守各率其銳卒,堅守其城堡,一以治民事,一以備外侮。

    又於沿邊各郡,累建小柵於人民群居之他,使之日出,則出而作事,日入則入而休息,無事則韜弓而力穡,有事則釋耒而荷戈。

    如此則彼虜知其堅壁之難圖而自息矣,可備制禦者一也。

    將帥者,士卒之腹心;士卒者,將帥之股肱,而或士卒不精,雖將如賁、育,其如獨力何?臣謂西北之人,久無外警,狃於安逸,不習射禦,故近者屢被剽掠,而無敢當者。

    甲士三番,已爲定制,願令平安道下番甲士,一年則令自休息,一年則俾之赴防,本道甲士如或不夥,則又令黃海、忠淸兩道之郡之隣於西北者,竝皆如是,而給到之數,倍蓰於平日,如有功績,擢陞其秩,則諸道甲士之自募欲赴者,應不少矣。

    不特甲士,中外之人,冀受官職而自募欲赴者,除職以奬之,則臣意其應募者之必衆也。

    慶尙、全羅、忠淸之民,久無倭寇之侵,按堵奠枕,已有年矣。

    除船軍及沿海郡外,其他諸郡之民,或三四戶或五六戶,倂出一丁,一歲分四番,遞相赴征,如古防秋之法,田稅之外,一應徭役,竝皆蠲免,如有功勞,優加賞賚,則民不憚於行役,而士卒自精矣,可備制禦者二也。

    昔楚、漢之相攻,蕭何從斜谷運米;諸葛亮之與吳、魏相角,作木牛流馬以運米,皆爲軍餉也。

    我國家南方三道,財賦之淵藪,而軍糧之積,盈倉滿箱,正當轉輸南粟,以給於西北也。

    當其轉運之時,擇其良吏,詳加監守,某州移於某隣郡,某郡移於某隣縣,轉轉相運,則人馬無遠行之勞,而南方之粟,可運於西北矣。

    且凡民之貸義倉者,據其本數,量其多寡,使之不入於所糶之官,而移入於隣邑,每邑如此,今歲如是,明年又如是,積此之久,則民無遠輸之勞,而糧餉自足矣,可備制禦者三也。

     一,鴨綠之江,限帶江域,誠天設之險也。

    然當冱寒氷合之時,或爲無用之險也。

    於是遣大臣以施方略,擇武士以備不吳,故彼雖有豺狼之心、狗鼠之計,亦不敢逞肆矣。

    迨其氷泮,則徒恃山谿之險,悉還士卒,但留百餘兵,而以不多之卒,分戍口子。

    且不設煙臺斥候之制,而使其農民布野營業,則但密於氷合之時,而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