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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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人,擇選以啓。
予謂衣冠子弟,固當先擇,然鄕貢凡民之子弟,豈無可取者乎?宜幷擇之。
子弟衣服,則予將官備以給之。
」崇善啓曰:「宜厚待,以慰父母妻子之情,幸甚。
」黃喜又啓曰:「今年各道,率皆兇歉,來春賑濟之事,不可不預圖。
」許稠從而啓曰:「小臣所聞,亦如黃喜之言,各道監司,仍等毋遞何如?」上曰:「來春遣人,察其賑濟勤慢可矣。
」喜等啓曰:「上敎允當。
」上謂崇善曰:「入學子弟之數,以二十爲定,及第生員,爲先揀擇。
其赴京時支辦諸事與慰安本家,令禮曹同承文院提調磨鍊以啓。
」崇善對曰:「遣子弟入學,非特中國之盛事,本國之望,亦非止於通漢語而已,豈可遣庸流及鄕吏之子,取欺於中國乎?」上曰:「然。
」上又謂崇善曰:「大臣每言各道之歉,然京畿則予聞稍稔。
」崇善與諸代言等啓曰:「果如上敎。
」乃傳旨各道監司:「今年收獲,食至何時?還上賑濟,何時始給?其考以啓。
」仍命吏曹,兇歉各道監司,雖期滿勿遞。
○先是,刑曹條陳疑罪曰: 晉州囚戶長姜隱奴大文,逃出已三年,隱尋大文欲捕之,大文以石投隱,拒而逃之。
善山囚姜達背本主,投于延昌君之第,扶執本主頭髮,使之仆地,踏頭髮就脥腳罵曰:「狗子!吾今亦爲汝奴乎?」鹹陽囚李叔蕃婢小非年十五,憚本主私焉,以刃落本主頭頂而傷。
典獄囚天外,其主金從革到天外戶,扶執頭髮而杖之,天外欲脫而走,拔佩刀刺從革手指及額腮,傷破出血,亦裂衣袖五處,訊杖五次,押膝五次,皆曰:「欲其脫走而已,本無殺害之心。
」上項大文、姜連、小非等罪疑,不可以赦文謀殺主論之也。
天外時未得情,幹於疑罪,放出何如? 令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大文之罪,黃喜、孟思誠、許稠、盧閈、安純、申商、崔士康、趙啓生、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樸信生、皇甫仁曰:「可貸其死。
」成抑曰:「雖非謀殺,以石投本主而拒之,則宜以死論。
」姜達之罪,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曰:「可宥。
」許稠、安純、盧閈、申商、趙啓生曰:「不可宥。
」樸信生、皇甫仁曰:「旣厭本主,投托于他。
又見本主,暫無畏忌,恣行毆打,宜以謀殺論。
」黃喜、崔士康、成抑曰:「令刑曹更覈元情後,更議何如?」小非之罪,僉議曰:「可宥。
」天外之罪,黃喜、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崔士康、金益精、金孟誠、鄭淵曰:「拔佩刀刺其主,謀殺情迹已見,豈可以忍刑不服輕論乎?」趙啓生、成抑、申商曰:「逃奴被執於主,涕泣哀辭可也。
拔刀衝刺非一處,則其情豈異謀殺?依謀殺律,以嚴奴主之分。
」上曰:「看此天外、姜達之獄,皆無謀殺之迹,但刃與手足有異,其毆主之罪一也,皆當以毆家長律,論斬矣。
本條無用刃加等之文,雖用刃,若不至死,則不可捨本律別求他條也。
然則刃與手足,雖有深淺,依律定罪,宜無輕重。
若用此律,則二奴皆在赦例,今議以用刃傷主者,勿論赦宥,欲置極刑;手足毆主者,俾蒙赦宥,釋不治罪。
然其毆主陵犯之惡,一也;初無謀殺之心,亦一也,而或蒙宥或受刑,何也?或曰:『皆當以謀殺論也。
』予亦以爲不然。
假令無赦宥,則以謀殺論斬乎?以毆主論斬乎?必以毆主論矣。
然遇赦宥而必欲殺之,別求他律可乎?更議以聞。
」 ○司憲府啓:「禮曹受敎:『臣下毋得用大狼皮、白魚皮裹鞍子,集賢殿副提學以下,毋得用龜飛兒靑斜皮穗兒、三綠漆韂、鈒鐙子黃銅事件、水牛角邊靑鹿角牙絲等物,以別尊卑。
其令前已造者,令攸司定限着標。
」然鞍子或至數十年不毀,如或奸詐之徒,限前新造,托以着標,長年行用,則非惟法立不行,臣子不得僭用之物,着標行用,尤爲不敬。
乞除着標定限一禁。
「從之。
○工曹判書趙啓生啓曰:「三別窰燔造瓦,見在一十五萬餘張,日督平民買之,不能買焉。
勿論貴賤,和賣何如?」上曰:「爲平民燔造,何兼給士大夫家戶乎?平民無買者,則停來春燔瓦。
」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及禮曹宴客人時,光化門外,防牌列立,若其常時,則專不列立,彼人豈不知之!且中國無防牌列立之制,自今除之,但加把各門者,竝令着甲,以嚴瞻視何如?」上曰:「令兵曹磨鍊以啓。
」崇善又啓曰:「大小朝會時,儀仗序於東西與南廊簷下。
稽諸古典及中朝儀仗序立之處,皆序於左右,不序於群臣之後,依古制序於左右何如?」上令集賢殿,考古制以啓。
崇善又以司僕提調鄭淵之言啓曰:「各道放馬之島四十七,放牛之島九,今年孶息馬匹之數,五百餘匹。
以此觀之,則不出數年,馬匹之數,必不能記焉。
本司官員相繼數遞,誰肯用意磨勘?乞以本司官員及兼官,擇其可者,分掌各道牧場,俾久其任何如?」上曰:「淵之策善,與司僕提調同議以啓。
」 9月18日 ○丁酉,輪對。
○上曰:「今聞康寧殿伐石軍康仁壽,爲石所擊而死,予甚悔焉。
竊聞高麗之時,宮室不備,人君或居臣僚之家,至本朝,我太祖營建宮闕,無不周備。
予承祖宗之業,乃安斯宮,凡諸自奉之事,一皆頓絶,隻緣康寧殿隘漏,暫欲改繕,卽令撤去。
因此工役連起,迨今未迄。
大抵世治民安,則侈心生而營繕起矣。
今承祖宗貽謀,隆平至此,宜當謹愼,而仍居舊室可也。
乃以隘漏爲改,而以緻人命殞絶,悔之何及!比者慕華館之役、太平館之營,連年繼作,然此皆爲朝廷使臣館待之處,亦國家之公役,雖緻人命之死亡,至於百數,豈如營我居處,而緻一名之死乎?其於營宮室,旣著我不德,而今又緻人於死,予之過失,益著矣。
雖賜之賻米百石,安能塞其父母妻子哀戚之心!然欲加給於常例。
」安崇善等啓曰:「臣子之趨於王事而緻死,非獨此人,焉得人人而特加弔恤?況凡民之死於王事者,緻祭緻賻,邦有定法乎?雖然今仁壽幸赴宮闕之役,不得其終,聞于天聽,宜加常例,請給米十石,以資喪葬之需,以慰父母妻子之心。
」上曰:「然。
」乃賜米豆幷十石。
○傳旨戶曹: 兇歉各道除弊條件,其議以聞。
○鑄鍾所赴役水鐵匠十五名,賜布有差。
9月19日 ○戊戌,輪對,經筵。
○傳旨戶曹: 平安道閭延、江界兩邑,旣經賊患,又値兇歉,民生可恤,蠲減今年貢物。
司僕寺提調啓:「近因加設牧場,牛馬之數倍多,故其損失生産之數,官員二人不能精察,孶息多少,糾察無由。
請於京畿牧場十七、忠淸道七、鹹吉道五、全羅道十二、平安道三、濟州二、慶尙道四、黃海道七,令本寺祿官兼官分掌,糾察其勤慢,令提調檢察。
」 從之。
○吏曹啓:「今新設慈城郡,屬江界道中翼,請依他郡例,差定千戶二、百戶四、翼令史六,其千戶一,江界道中翼千戶差下。
』」從之。
9月20日 ○己亥,進獻使上護軍許之惠馳啓:「龍鳳站路上,遇百戶王欽、舍人王武,欽言:『奉勑至忽剌溫地面,推刷本國人,忽剌溫人曰:『前年十月時,到朝鮮地面虜掠人口回來路上遇張內官,虜掠人六十四口盡奪,無有未還人口。
」予欲知未還人數,將同崔、孟兩使臣復命,向本國出來。
』」召政府六曹參判以上議曰:「今王欽、王武無公幹,隻以會見孟、崔,且欲知未還人數而來。
若留義州,而孟、崔還江界,直到王京,卽彼必曰:『予亦上京,會見孟、崔。
』孟、崔亦曰:『招請。
』,則無以爲辭。
今遣朝臣,率歸江界,令會崔、孟,仍言曰:『大人已見孟、崔,何必到王京?』勿使率來可也。
若強欲來,而崔、孟亦強之,則答曰:『前者朝廷官人到本國,則必有公幹,本國館待,王人亦必欽依施行矣。
今官人強到王京,則本國必將是由奏聞,然後接待。
』何如?」趙啓生、金孟誠、鄭淵、許誠、皇甫仁、禹承範曰:「一依上敎施行。
」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權蹈、樸信生曰:「本國不得接待之辭,依上敎可也,至於江界率歸之策,則臣等以謂不可。
江界旣有賊患,又値兇歉,且因使臣支待,民生可惜,今又率歸,則其於艱險道路供役轉輸之勞,可勝言哉!臣等以謂姑留義州,待孟、崔回來,令會於安州等處而還送可也。
」黃喜、孟思誠、安純、盧閈、申商曰:「遣人慰之,仍曰:『大人無公幹,本國難以接待。
大人何以稱號?本國何以待之?且崔天使已傳聖旨,回去忽剌溫地面,回來與否,亦未定知,則大人之到留邊郡,似爲不可。
』聽其答說回啓,然後更議。
」其二曰:「崔眞家舍之請,卿等獻議曰:『聖旨昭昭,不可聽也。
』予更思之,今崔眞委來之事,非是本國之喜事,雖怒亦不得爲禍於本國。
然使人憤怒,那似使人喜悅!且世子朝服之賜,亦有功焉,予欲給緜布則四五十匹、米則四五十石,仍言曰:『本國畏法,未得如心,隻贈薄物,以添材瓦之萬一。
』何如?」申商、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金孟誠曰:「如不更請,則國家似若不知,如其更請,給麻布二十匹,似爲便益。
」皇甫仁曰:「可給綿布五十匹。
」趙啓生、權蹈、鄭淵、樸信生、禹承範曰:「再降聖旨,勿聽所求之物,則何必給之?臣等以謂不可。
」許誠曰:「理宜不聽。
如其從之,則宜使秘密,勿令他人知。
」盧閈曰:「必有所求之物,臨時聽言以給。
麻布則不過二十匹。
」其三曰:「李得生往太平館,與崔眞之子崔祥飮酒,至通事問名時,乃曰:『李洙族親。
』原其心則因緣李洙,欲崔知之也。
依金乙丁,置之極刑,未知何如?且議政府啓曰:『交結近侍內官,以走透消息律論之,則無事。
請比律,亦爲未便。
』予亦然之。
大抵賞一人而千萬人喜,罰一人而千萬人懼,隻將乙丁,置之極刑,可以徵示後人,處之如何?」申商、趙啓生、金益精、樸信生、禹承範、皇甫仁曰:「原其心則無異於金乙丁,宜置極刑,以防其漸。
」黃喜曰:「情迹未見,事幹疑罪,不可以金乙丁例論,宜減一等施行。
」鄭淵曰:「金乙丁之事,雖見於今日,前者使臣之來,言其族親者多矣。
今至金乙丁,加以重刑,似爲未安。
」盧閈、安純曰:「右人詐稱副司正,詐假官之律甚明,何棄正律而別求他條,強置於刑乎?」卽遣禮曹左參判權蹈于義州,慰欽、武等,仍令聽其所言以啓。
賜緜布五十匹于李洙,轉給崔眞。
9月21日 ○庚子,輪對,經筵。
○知申事安崇善辭職曰: 臣性資昏庸,材質駑下,旣無學問之力,又無諳鍊之才,幸緣祖父之蔭,始仕太宗之朝,早忝班聯,逮我聖上卽位初政,拜臣以禮賓注簿,俄遷爲司憲監察。
歲在庚子春,尋章繪句之末技,濫中上第,自是累遷華要,雖思効於微官,猶恐未稱,況榮陞於近侍,豈敢自期!乃於庚戌秋,除臣以承政院同副代言,恩出望外,未幾又爲知申事,睿眷之隆,非臣殞首所能上報,思欲罄竭心力,期於盡瘁,仰報聖恩之萬一,臣之至願也。
第念今之承政院,卽古之納言、內史、中書門下之任也。
職掌出納,進擬庶務,宣奉命令,百官之本,政化之源也。
而知申事又一司之長,摠統諸務,其任益重,古難其任,歷數前人,未有如無知昏妄如臣者,冒榮而處之也。
臣之以緜力當重任,猶以鉼罌之量,當罍樽之器;以駑駘之質,駕鸞和之車,其必至於易盈而溢,未遠而蹶者,無疑矣。
惟日戰兢,曾將難堪職事之意,再瀆天聰,乞遞臣職,未蒙兪允,日月滋多,憂畏益深。
臣之陳請,非敢希遷秩之幸,非敢圖就閑之便,非敢詐謙而釣名,誠以臣之才,不能稱臣之職也。
且臣年未老,又無疾病,安敢以苟免自安之計,仰幹難犯之威乎?臣若小飾,誣妄天聰,則皇天後土,罪臣不貸,臣姑擧不稱數事言之。
無行足以持身,無才可以服人,加以心昏神昧,臨事忙然,言動粗疎,當天語之下敎,雖極畏愼,常不能徧記其曲節而宣傳,及臣僚之進奏,雖意詳審,亦不能盡悉其纖微而復逆。
且尋常入啓之事,雖不至多,每遺忘其一二,又急遽下問之時,雖或所知,不能陳啓其梗槪,以至政令之施,差謬其本末;簿書之行,稽緩其期會,以緻政事之曠廢者,不可勝記。
此聖鑑之所洞照,群臣之所共知。
雖聖度包容,曲加保全,奈公道昭然、人心物議之可畏何?此臣所以近耿光、汗流浹背,對群臣羞愧滿顔,常懼踰分冒寵之譏也。
又況傳朝廷使臣之命,達隣國交通之書,所係匪輕,倘一失機,悔之何及?是乃日夜憂懼,寢食煎慮,披肝瀝膽,叫閽之無已也。
臣之蘊抱卑懷,爲日雖久,然對天威而親啓,因中官而道達,焉能盡布所懷哉?故托之文字之間,庶幾下情之畢達,伏望聖慈,察其非僞之誠,矜其無二之心,解臣職任,別求賢能,委以責成,使杯盂簠簋,各當其用,欂櫨株檽,皆稱其材,如天地之造化,洪纖巨細,鹹受其生,臣敢不永安,鷦鷯之分,益殫犬馬之情,保微軀於一生,祝聖壽於萬年!臣幹瀆宸聰,不勝昧死以聞。
上曰:「雖不以書道達,予曾知卿之至意。
然斷不聽從,勿使復啓。
」崇善啓曰:「非但以不合重任爲辭,臣父今判戶曹,國政大小,無不預焉。
臣又爲王之喉舌,專掌出納,一家父子,偏蒙聖恩,福過災生,理之必然。
伏望遞臣職事,永保終始。
」上曰:「予不再言,勿復入啓。
」 ○吏曹啓:「杠軸切於轉輸,要須興用。
若無主掌之官,則後日必有廢弛之患,宜設杠軸局,合屬司宰監,置別坐二人,常加考察,以供轉運,使民取法興用。
」從之。
○彗星在西方天際稀微。
火星失道犯女度開國星,隔半尺。
○上曰:「鷹雖玩好之物,朝廷勑令進獻,則是乃進獻之物,喂養之方,不可廢也。
本國之人,多不識鷹,柳殷之、文孝宗皆老,深以爲慮。
予欲設衛,以節制使掌其事。
」知申事安崇善曰:「養鷹本爲進獻,然爲是設衛,又置節制使,恐非所以示後之意也。
無已則鷹人悉屬司僕,令其提調兼察其事,以供進獻,則庶乎便益。
」從之。
○平安道監司李叔畤,傅寫兩王使臣齎來勑書以送。
其辭曰: 皇帝勑諭野人頭目木答兀、沙籠加、得隆哥、南蔔哥、阿魯古、禿魯多額、勒肯革等。
爾等能敬順天道,歸心朝廷,在於邊境居住,謹守法度,朕心嘉悅。
比聞爾等,去年搶了朝鮮人口頭畜,勑至,爾等卽根尋追取原搶人口頭畜,交付百戶王欽、舍人王武,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領去,給還朝鮮國王,尤見爾等敬順朝廷之美意,故諭。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卿等看詳勑書,前者權蹈齎去事目,無乃有加布置之事乎?且勑書雖曰同孟、崔領去,給還朝鮮國王,今不率一人而來,理宜不接。
然強欲上來,則處之何如?」樸信生曰:「待權蹈回啓更議。
」許稠、金孟誠、許誠曰:「依前日之議,擧義開說。
若欲上來,則勑書辭緣,稍有所據,以此條更通於蹈。
」崔士康曰:「待崔眞回來後,安州等處相見。
強欲上來,則似難止之。
」盧閈、申商、李孟畇、鄭欽之曰:「前去事目內,頭目官例對接之辭,似乎倨慢,泛言待接難便之辭何如?坐次任其兩王所爲,隨宜施行。
」黃喜、孟思誠、安純曰:「初不到來則已矣,王人已到境上,止而不納,於禮何如?深恐未安,開陳艱難跋涉之故以慰之,使人請來爲可。
接待則均是王人,依欽差例,隻除結彩軍威,又無迎命之禮。
」卽傳旨權蹈,欲上來則待崔眞,一時上來。
9月22日 ○辛醜,改知申事爲都承旨,諸代言爲承旨。
以南陽德爲左正言。
○兵曹啓:「鷹令等未有所屬,今後皆屬司僕寺,令本寺提調檢察。
其定牌頭及遞兒受職,竝令本寺磨勘,報曹啓聞施行。
」從之。
9月23日 ○壬寅,彗星入西方天際不見。
○康寧殿告成,賜監役官上護軍金滓、繕工監正徐仁道、護軍張緻敬馬各一匹。
仁道,太宗朝擧於胥吏,以能監督土木之役,除官至此。
○王世子及嬪,自宗學還入東宮。
9月24日 ○癸卯,還禦康寧殿。
○輪對,經筵。
○兵曹啓:「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光化門外,除防牌列立,各門直軍士,令着有色甲,加數把直,以嚴宮門。
」從之。
○安崇善啓曰:「今頒《續六典》,因循不行之條頗多,令禮曹抄出啓聞,考察施行。
」從之。
9月25日 ○甲辰,視事。
吏曹判書許稠啓:「今秋等講武,除橫城而移平康,非獨老臣之喜,人人喜之。
平康旣爲講武常所,道路平易,橫城則越大嶺,道路險阻,又非常所,永除橫城,以去其弊。
」上曰:「平康爲常所,橫城非常所,非予所知。
且橫城來往道路,予已知之,別無大嶺,奚待卿言然後知之哉?」稠出,上曰:「平康與橫城,往來支待之弊,有間乎?」左承旨金宗瑞啓曰:「平康、橫城支待之事則一耳。
稠之言,欲除橫城,而隻以平康爲講武之所而已。
」上曰:「然。
」 ○輪對,經筵。
○禮曹啓:「野人賜與衣冠等物,給於所館,有違於禮。
今後依中國例,於闕內賜與何如?」從之。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初設都會,專製詩文,故氣銳生徒爭先聚會,試才角藝,作新其氣。
自除製述專委講讀之後,生徒規避,赴會之數,每年益減。
大抵講讀經書,乃生徒常事。
若春秋都會,則特選好學問者,角藝勸勵也。
況京中四部學堂,亦於六月一朔內,十五日講讀,十五日製述,等是興學良法,京外各異未便。
自今外方都會五十日內每三日二日讀書,一日賦詩文,鼓舞興起,以鍊其才,以勵其氣。
其於講論,幷講曾讀經書,所製詩文,第其高下,竝皆明白置簿,以憑後考。
且每一都會五十日內,各取優等三人,直赴會試,則非惟有乖於精熟鍊才之意,初年都會優等者,不必赴後年都會矣。
每等赴會生徒姓名合錄,待式年前秋等都會,通計各等都會講論通否、製述等第,擇優等三人直赴,則生徒銳意鍊業之方、國家鼓舞士子之義,庶幾兩得。
」從之。
○安崇善啓曰:「獻陵守護軍等,陵辱祿官,幾至殺害,京畿監司囚禁推覈,而遇赦蒙宥,然其惡至矣。
上下之間,豈宜至此!移定他役,以他人改定何如?」上曰:「具錄獄辭以啓。
」 9月27日 ○丙午,上講武于平康等處,王世子以下宗親駙馬及議政府臺諫各一員扈從,文武百官祗送于興仁門外。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楊州都護府使陳仲誠、程驛察訪安尙縝等,迎謁道左。
觀獵于檜巖山,次于楊州楓川之原。
○刑曹啓:「義州人金乙丁,妄稱崔天使族親,罪當斬。
」命減一等。
9月28日 ○丁未,獵于加兒之平,漣川縣監鄭之夏奉迎境上。
獵于漣川之原,次于松節院之平。
○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啓曰:「臣等聞昨日讓寧大君來,詣行在所,仍令侍衛。
臣等謂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不宜接見,速命還第。
」上命勿復啓。
兼善等更啓,上不從。
○敎刑曹曰: 刑以懲惡,使民遠罪,古今之大典。
我邦自事大以後,國人之在上朝者,奉使東歸,思欲施惠親戚,而有所幹請,其一族亦欲乘時阿附,蒙荷恩德,此人之常情,故間有愚民不顧大體,貪冒百端,妄托親戚者,在所當懲。
近日王人崔百戶之來,義州人金乙丁、黃州人崔毛知等,假做族屬,射利求進,崔百戶拒而不聽,加以笞棰,暴揚其事。
予亦駭聞,已下有司,鞫問情由,皆伏誣妄。
有司請置於法,以示後人,予念曩者黃寶敬妄托族親,事覺處以重典,國人庶幾知戒,而姦猾繼起,隻緣禁防未立,愚民易犯,而據置於法,予切悶焉,故特不允其請,姑從末減。
自今如有似前交私者,非惟假稱族屬,凡幹依附請托者,必誅毋赦,載諸令甲。
惟爾法官,體予至意,告諭中外,鹹使聞知,永使愚民不陷刑戮。
9月29日 ○戊申,獵于鐵原加麿之原,鐵原府使趙良,迎謁境上。
次于馬山,薦禽于宗廟。
○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上疏曰: 臣等昨日聞讓寧大君禔來詣行在,中心驚駭,期欲必達,俾還其第,而告於承政院,答以毋得啓達,已有傳旨,卻而不啓。
臣等退而思之,備位言官,心有所懷,不得聞天,深切痛憤。
竊謂禔乃得罪君父,義絶宗社,雖或斯須之頃,固不可接見,況於行宮,昵侍左右,已有日乎?臣等痛念祖宗昭昭之鑑,以爲何如。
伏望殿下,念宗社萬年之計,斷一時友愛之情,敬遵太宗之明訓,亟命還第,以慰臣民之望,國家幸甚。
不允。
○賜礪山府院君宋居信藍段衣一領。
時三功臣皆已淪沒,唯居信及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等二人在。
嗣宗以病常在第不朝,獨居信隨駕。
9月30日 ○己酉,獵于反浦,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平康縣監崔孝生奉迎境上。
次于平康積山之原,賚進酒饌,分賜宰樞及軍士,以至賤者。
○時,副元尹碩死,宗親各以親疎爲服。
上令隨駕宗親,但食肉,毋得射獸,宗親皆欲馳射,畏上不敢。
兵曹判書崔士康、參判鄭淵、皇甫仁等啓曰:「講武,習武也。
願特命宗親,射禽獸習武。
」上曰:「講武,爲軍士之習武也,非爲宗親習武也。
昔摠制趙定,當妹服射禽獸,太宗責之。
今令宗親射獸,則後日雖無吾命,無所忌憚而爲之,將貽笑於後世,卿等之請,人必譏之,其勿復言。
」士康等固請,上不聽。
行至驅獸之所,上曰:「予行路思之,《禮記》,有大功以上之喪,不與宴樂;緦麻小功之喪,無不與宴樂之文。
命宗親射獸何如?」都鎭撫申商啓曰:「宗親之喪,乃小功以下之喪也。
命射獸,何害於義?」 冬十月 10月1日 ○庚戌朔,留積山。
○以盧閈爲遠接使,李孟畇安州宣慰使,禹承範平壤宣慰使,申槪黃州宣慰使,樸從愚留後司宣慰使,以昌盛等三使臣出來也。
10月2日 ○辛亥,獵于栽松之平,次于鐵原之大也盞。
○命義禁府,械宦者崔彥以來,以承命往來稽緩之罪也。
○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等辭,賜衣各一領。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鐵原府使趙良,迎謁境上。
10月3日 ○壬子,獵于高石亭等地,次于永平之屈洞。
○前此,兵曹啓曰:「寶藏山驅軍,令抄漣川、鐵原、抱川、永平侍衛牌、人吏、日守及各品品從。
」內竪金何宣傳曰:「人吏日守,勿許竝抄,餘皆允之。
」及是日微雨,都承旨安崇善啓曰:「今講武之行,雖天氣溫和,然節氣將寒,且今有雨徵,請停寶藏山之獵。
」上曰:「今當使臣之來,豈無布置之事!卿言甚是。
」乃議于兵曹及掌軍將帥,皆如崇善之言,獨李順蒙啓曰:「講武非尋常之事,驅寶藏山而還,不爲害也。
」上從崇善之言。
兵曹啓漣川等四邑侍衛牌,當放與否,上曰:「當初啓之時,品從外,人吏、日守、侍衛牌,竝不許抄,金何誤傳也。
」令內侍府杖六十,遂囚義禁府。
10月4日 ○癸醜,放海靑捕天鵝,適王世子馬陷泥中未得出,僉知中樞院事馬邊者、上護軍韓方至、兼司僕成勝,走入泥中,扶世子以出。
賜邊者、方至襦衣各一領,成勝弓一。
○次于每場院之平。
○留都元尹以下諸宗親,迎謁車駕。
10月5日 ○甲寅,還宮,留都百官出迎于興仁門外。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辭,賜衣各一領。
○命扈駕宗親給暇三日。
10月6日 ○乙卯,禦勤政殿受朝。
○忠淸道增若驛子龍大病死於講武場,賜賻米二石。
○兵曹啓:「慶源築城卒禹得介因軍夜驚,溺死池中,宜緻賻緻祭復戶。
」從之。
○回禮使李藝,回自日本啓曰:「逢海賊後,具錄被奪之物,令通事金元,還白國王,國王大怒,令諸島代官搜探輸送,且令大內殿專掌糾察。
大內殿適領兵出戰,差遣二人,來止赤間關。
然辭以島賊逃散,不得推獲,隻將進上方物及船軍雜物以送。
」 10月7日 ○丙辰,禦經筵。
○禦慶會樓下設宴,王世子及隨駕宗親、宰樞、承旨、留都二品以上侍宴。
10月8日 ○丁巳,受常參,輪對,經筵。
○禮曹啓:「謹按古制,儀仗陳列於殿庭左右,本朝儀仗陳列于各司班次之後,有違古制。
自今東西班之北日華、月華門道南,東西相向,分作三行陳列。
若於慕華館、太平館行幸時,則庭內窄狹,依前例列立。
」從之。
10月9日 ○戊午,受常參,經筵,輪對。
○傳旨兵曹: 獻陵守護軍李流伊金、李方萬、同良、豆彥等,陵辱陵直,至欲歐打,會赦蒙宥。
若仍舊役,有違官民之分,移定他役,更擇可者充之。
○兵曹啓:「近來每年春秋講武,令京畿侍衛牌爲驅軍,而除其番上,故兵仗馬匹,專不整備,其守令亦不檢察,畿內精兵,有名無實。
乞依他道例,每朔番上,點閱還送,當春秋講武之時,本曹點閱軍裝爲驅軍。
」從之。
○司憲府啓:「凡諸雜訟,隻在外方者,其道監司受理,獨妻妾父子辨明之事,監司或受理、或不受理,任情爲之。
夫監司守令,職係風憲,今後妻妾父子辨明者,隻在外方,則委其道監司受理,其中誤決者,本府方許聽理。
」從之。
○兵曹啓:「石工、木工、伶人、樂工、舞工,雖拜西班職,勿許隨班。
」從之。
○使臣昌盛先遣頭目陳富曰:「所捕海靑,勿送平安道,待吾行也。
」上引見陳富于勤政殿,命饋于東廊。
○上曰:「今使臣言:『所捕海靑,勿先進獻,須待吾行。
』其意必欲自奏捕獲之功也。
卽時進獻,則皇帝來春可以觀放,使臣齎去,則來春不及馴養,不合於在我進獻之意,亦違於皇帝觀放之急。
前者帝勅諭曰:『所捕海靑,毋留入送。
』其後又勅曰:『海靑付使臣進獻。
』意必使臣冒弄,而帝誤聽也。
然則處之如何?」左議政孟思誠啓曰:「捕獲日時,備錄於奏本,使臣一時進獻爲便。
」 10月10日 ○己未,幸東郊,觀放鷹。
10月11日 ○庚申,禦勤政殿受朝。
○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于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一。
「歲在己酉,勅曰:『宣諭聖旨勿聽。
』庚戌秋,昌盛等來,疑因本國之奏而降是勑,有憤言,予答曰:『大人近侍已久,朝廷大體,無不知之,何爲發此言也?』盛有慙色。
今盛之來,倘有宣諭之事,則辭以予將圖焉乎?宣諭之事,不在勑書,然事幹宮禁,將以欽依乎?若擧聖旨而言,則盛必怒焉,接待之初,未可使怒。
盛嘗曰:『若處女則不可筆之於書,故玆有宣諭。
』盛言未必不是。
今宣諭之事,倘或處女,則事幹宮禁,不可以宣諭爲辭。
若以事幹宮禁,從其宣諭,則遂爲後例,何以處之?」二。
「己酉年降勑後,尹鳳私請毛物,議于大臣,贈以貂皮百領、土豹皮五領。
往日鳳送日影,若出來,則思欲回禮,今不來矣。
將欲回贈,用何物乎?其數幾何?」一。
本國執饌,皆用男子,非婦女之所知。
且昔者擇進執饌婦女,至三年乃習其事,今者急進,則不得其人,隻揀有姿色者,以進爲答如何?且名爲執饌,其實難知,以此答說,似亦可乎?「崔士康曰:」事幹宮禁,聽從爲便,何言勑書,以起使臣之怒乎?設若製琴造鞍之木,稱宣諭而求,則答曰:『婦女之事,不可筆之於書,又幹宮禁,聽從宣諭耳。
此等之事,已有聖旨,不敢從也。
』「孟思誠、安純、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曰:」若不論勑書,則其於他宣諭之事,難以爲辭,宜答曰:『宣諭聖旨勿聽,已有明勑,然事幹宮禁,不可筆之於書,故本國聽從。
』「回贈尹鳳之事,僉曰:」鳳今雖不來,後必出來,何須汲汲!待其出來,悉陳情由,回贈爲便。
必須回贈,則隻以布子或十五匹、或十匹可也。
執饌人選揀,宜依上敎。
「上曰:」更啓於使臣迎接之日。
「 ○申商、安崇善等啓曰:「本國凡事,皆從華制,惟大小人之笠,尙循鄕俗,深爲未便。
乞用中朝高頂笠何如?」上曰:「不必立法,予若先着,則臣民從之矣。
然更議大臣而後定之。
」 10月12日 ○辛酉,遣吏曹參判金益精、中樞院副使金益生,如京師賀正。
上率百官,拜表箋如儀。
○禦經筵。
○差司譯院判官唐夢賢,管押被擄人顧田孫,解送遼東都司。
○傳旨平安、鹹吉道監司曰: 平安道江界、閭延、慈城、鹹吉道慶源、鏡城、甲山等處居民,如遇疾病,不得藥餌,以至殞命,誠可憐閔,思欲廣備鄕藥,以救其生。
然京城之內,專委設官救療,猶且未周,況僻遠之地,衆多之民,安得人人而濟之?其赴防軍士,遠離鄕土,觸冒風寒,易緻於病,不可不救。
以其道醫學敎諭,採取鄕藥,可以療治與否,商摧以啓。
○刑曹啓:「奴天外、幹達之罪,更與議政府諸曹同議。
天外之事則皇甫仁議:」可蒙宥。
「趙啓生等議:」不可蒙宥。
「孟思誠等議:」雖不服招,拔刀衝刺,至於九處,謀殺情迹已著,不宜與幹達歐主等論。
「黃喜議:」天外與其妻隱伏,而妻已就拘執,爲天外者當被髮而出,乞哀陳情,甘受其主之區處可也。
從容束帶,佩刀而出,刺割其主,想其情狀,其爲謀害明矣。
賴免虛怯,幸而不死耳,宜置於法,以示陵上之禁。
幹達之事則趙啓生等議:「可蒙宥。
」許稠等議:「主奴,一家之君臣,不宜蒙宥。
」黃喜等議:「以今案辭,死有餘辜,但謀殺情狀,似與天外小異。
臣已於前日,請令刑曹更推本末,然後更議。
」命皆放之。
10月13日 ○壬戌,太監昌盛、內官李祥、張奉,奉勑而來,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迎勑于慕華館,還至景福宮,行禮如常儀。
勑曰:「王國中有能理辦膳事女子,選擇十數人,付太監昌盛等帶來。
」又勑曰:「今遣太監昌盛等來,賜王彩幣。
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賜幣紵絲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柳綠一匹、骨朶雲暗花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細花深桃紅一匹、細花鸚哥綠一匹、素柳黃一匹、素靑一匹、羅大紅二匹、柳黃二匹、黑綠二匹、靑二匹、紗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鸚哥綠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黑綠一匹、細花大紅一匹、細花靑一匹、素黑綠一匹、素深桃紅一匹、彩絹藍靑熟絹二匹、木紅熟絹二匹、明綠熟絹二匹、深桃紅熟絹二匹、深靑生絹三匹、大紅生絹二匹、柏枝綠生絹三匹。
○三使臣歸太平館,百官分司,行禮如常。
王世子及宗親,亦先詣太平館行私禮。
○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及六曹判書曰:「今勑書,好海靑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鹹吉道所捕七連內,隻獻五連,其二連,秘留不送何如?」右議政孟思誠等皆曰:「宜依上敎。
」崇善來啓,上曰:「然則當諭鹹吉道監司,慶源所捕二連,勿幷上送。
」崇善啓曰:「爲進獻所捕之鷹,何用留置?宜皆進獻,俾無後患。
年前無趾海靑不獻之後,殿下勞心,亦可省矣。
」上謂左承旨金宗瑞曰:「爾意何如?」宗瑞對曰:「宜留二連,以資破寂。
」上又問諸承旨,皆如宗瑞,乃命崇善更議于大臣,黃喜、許稠等曰:「宜竝獻七連,俾無後憂。
」命鹹吉更勿加捕。
孟思誠曰:「竝獻七連則無後憂,若加捕則可飛放也。
」崇善來啓,上曰:「飛放毋捕之論皆詐,予不取焉,其更議減二連與否。
」喜等各執前議,上曰:「更思之,莫如畢進之爲愈也。
」 10月14日 ○癸亥,幸太平館,設翌日宴。
上先下輦于禦室,辟左右,密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其一曰:「太宗時,黃儼奉使而來,陵辱大臣,恣行無忌。
其時大臣備書所行,將欲呈省,太宗排斥群議,凡諸所求,無不聽從,至給親禦毛衣,大臣河崙等,意謂過厚。
厥終,儼向太宗,有敬愼和悅之形。
同來海壽等,嫌其厚於儼而薄於己,慍形於色。
逮及寡躬,尹鳳等奉使而來,予亦贈毛袍毛靴。
至己酉年降勑後,畏朝廷之法,凡有求索,斷不聽從。
辛亥秋,降勑曰:『如遇寒冷,合用衣靴。
』因是贈與衣靴。
今昌盛任事,非本國之喜,且盛之爲人,譎而不正,前者來時,賞賜段子,以其私藏不善之段,換其善者,今亦換二匹,其心之不正,未足道也。
且儼則有忠心,盛則但求自己之私事,非盡忠於上者也。
然盛自丙午年至于今,無歲不來,且本國之事,朝廷專委之於盛,予欲給親禦貂表,何如?」崇善啓曰:「將議于大臣後決定,然臣意謂勑書以後,尙給毛衣二件及衣靴,是亦法外之事,是固接之厚而待之隆也。
何必加給禦貂裘乎?理宜不給。
」上曰:「爾言是矣。
然將此意,議于大臣。
」黃喜等議,與崇善言無異。
許稠曰:「依上敎贈給,似亦可也。
」上曰:「予更思之。
」其二曰:「張奉言:『李思文,予之族屬。
』思文爲人,心行不類,所爲皆惡,欲罪之久矣,隻緣尹鳳請而除職。
前者以馬牌裂破,得罪就閑,今奉旣知得罪就閑,乃曰:『思文,吾之族屬。
』予欲使館伴盧閈,密問奉之親弟張仁義,審知族派根腳,如其族親,則思文雖惡,置之勿論,如其假做族屬,則依已降敎旨,置之於法,如何?」僉曰:「可。
」其三曰:「李祥欲使其父亭爲三品,弟達爲四品,然本朝官爵甚貴,雖一資一級,不可越等。
予欲以亭爲四品行司直,達爲司直,張奉之父元富爲副司直,弟仁義爲副司正,何如?」僉曰:「達則以司正越六品司直,元富本無職事,而皆越等受職,似爲未便。
以達爲副司直,元富爲司正。
」黃喜議同,但元富年老,依上敎授副司直可也。
上從喜議。
其四曰:「張奉父母處衣服,授其弟仁義而送之,則其弟必達於奉,奉聞之,則令其弟齎送,或親自齎去,必有區處。
以此言之,可乎否?」僉曰:「可。
」是日,賜奉父母各色衣服,授其弟仁義。
其五曰:「本國已捕海靑八連,今來勑書:『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成帶來。
』予思以天下之主,旣勑曰數連則宜進獻六連。
卽日議于大臣,以五連爲定,餘三連不告天使。
予更思之,捕鷹專爲進獻,若不盡進獻,心有未安,更議于大臣,或曰:『宜盡進獻。
』或曰:『旣勑數連,則不宜盡數。
』安崇善言:『鷹犬,一時玩好之物,上不好鷹犬。
且昔者野人權豆,進折爪海靑,其時以折爪不進,後日昌盛聞而言之,上動念。
今旣爲進獻而捕,則雖過數連,竝皆進獻,則後必無患,而心亦快矣。
』此言亦是,處之如何?」僉曰:「若皆進獻,則事得其宜,而心無愧怍矣。
」上曰:「不如盡獻,更無他疑。
」其六曰:「昔者內官白彥奉使而來,彥之父在外。
其時許稠獻議曰:」白彥之父率來京中,備給居産,則彥無外方來往之弊。
』及彥出來,旣營京第,又營鄕家,內外受弊。
因此李祥之父,不使率來。
今館伴盧閈啓曰:『李祥之父,須卽招來,以除忠淸往來之弊。
』此議何如?「黃喜等曰:」父子之情,出於天性,祥父之來,隻以單騎,其弊稍簡,宜使招來,以見其子。
「從之。
其七曰:」昔祥出來時,給祥父米豆各二十石。
今依前規以給,卿等知之。
「卽命崇善,待祥父到京,更啓以給。
是日還宮,除張元富中軍副司直,李亭司宰副正、行左軍司直,張仁儀左軍副司正,李達右軍副司直。
10月15日 ○甲子,命都承旨安崇善,分贈三使臣衣一襲及毛衣靴套等物,仍給頭目衣靴。
○三使臣遣頭目陳富、徐敬送禮物。
昌盛進各色段子十五匹,中宮十一匹,東宮十二匹,嬪宮十匹,孝寧、晉陽、安平、臨瀛四大君各四匹。
張奉進七匹,中宮六匹,東宮八匹。
李祥進七匹,中宮五匹,東宮五匹,嬪宮五匹。
上禦思政殿,引見陳富等,命金乙玄饋送。
○吏曹啓:「曹省記內監申申字,改用進字。
」從之。
○遣宦者金淳,分贈食物于三使臣。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宮門差備軍士常不着甲,使臣及倭人、野人等,無時詣闕,則顚倒失次,深爲未便。
使常着甲何如?」上曰:「使臣回還間,常令着甲。
」 ○平安道中和郡地震。
10月16日 ○乙醜,禦勤政殿受朝。
10月17日 ○丙寅,幸東郊,觀放鷹。
○遣宦者金淳,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18日 ○丁卯,受常參,視事,輪對。
○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仍分贈黑鹿皮靴,三使臣皆有喜色。
崇善曰:「執饌婢子,當送幾人?」使臣曰:「二十可也。
」崇善回啓。
○遣宦者韓龍鳳,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19日 ○戊辰,受常參。
○幸東郊,觀放鷹。
○傳旨禮曹: 宗室袒免以上及妻,緻賻、緻弔、緻祭,獨異姓有服之親,不緻賻、緻弔、緻祭,於義未便,竝皆緻賻、緻弔、緻祭。
10月20日 ○己巳,請三使臣,設溫斟宴于思政殿。
○上命黃喜、孟思誠、安純、申商、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等,會議于議政府,命安崇善往議:其一曰:「《續典》部民告詐條雲:『自己訴冤,受狀改分揀。
』許稠嘗啓曰:『上下之分,不可不嚴。
若聽部民告訴,而罪守令,則尊卑失序,風俗將自此而不美,毋令聽理。
』其言善矣。
然全不聽理,則抱冤腐心者,無所告伸,而必有矯枉過直之弊。
予心以爲受狀,別其曲直,伸其冤抑,勿罪守令,則民冤伸名分嚴,可以兩全而無弊,卿等其熟議之。
」僉曰:「上敎至矣。
」啓生獨曰:「臣歷任外方,備知弊瘼。
誤決守令,雖不論罪,願罷職事。
」其二曰:「本國衣冠之制,一遵中朝,然今臣民好着中笠,中笠非華制也,又於本國,古無此體。
予欲着中朝高頂笠。
予若一着,則中笠不待禁而自無矣。
」僉曰:「可。
」其三曰:「本國人以袍衣,爲禮服而常着,考諸《禮記》與《詩》,袍衣、褻衣,非禮服也。
況中朝禮服,皆用單裌?玆欲勿用袍衣,何如?」僉曰:「可。
」其四曰:「昌盛請鄕銅,將以鑄佛也。
給之如何?」僉曰:「已有勑書,宜不聽從。
」崇善將僉議以啓,上謂崇善曰:「隻受訴狀,勿論官吏誤決可也,宜以此草敎旨。
笠子事,不必立法,予先著矣,勿用袍衣,令禮曹立法。
鄕銅之請,令館伴據勑書以說。
」 10月21日 ○庚午,禦勤政殿受朝。
○禮曹啓:「謹按《記》曰:」袍必有表。
「註雲:」袍衣之有着者,乃褻衣也。
必須有禮服,以表其外,不可單露。
「《詩》曰:」衣錦尙褧。
「註雲:」褧,禪衣也。
「觀此文勢,則古者禮服之制,皆不用袍,而隻用單衣明矣。
今中國之制,禮服亦皆用單裌之衣。
且我本國之初,亦未有禮服用袍之法,近古以來,兼用袍衣,因循不革,以至今日,有違古制與時王之制。
自今大小人禮服,隻用單裌之衣,勿用袍衣。
」從之。
10月22日 ○辛未,遣星原君李正寧、同知敦寧府事崔士儀,如京師,謝賜彩帛。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拜表箋如儀。
表曰: 綸音遠播,昭示懷柔。
睿澤覃霑,祗憎感激。
佩銘無已,糜粉難酬。
伏念臣幸際明時,邈居遐裔。
祗勤侯度,効未著於絲毫;曲荷聖慈,恩屢承於筐篚。
擧國均慶,從古罕逢。
玆蓋伏遇皇帝陛下,度擴包容,恩推博施。
遂令凡庸之質,獲被優渥之榮。
臣謹當奉以周旋,心常在於挾纊;庶幾夙夜,壽恒祝於齊天。
方物表曰: 天貺延頒,特蒙殊渥。
土宜雖薄,聊效寸誠。
謹備黃細苧布三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一十六匹。
右件物等,製造非精,名般甚夥。
冀諒由中之懇,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後中宮禮物:竝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箋曰: 位尊貳極,允協輿情。
恩導中宸,覃霑海徼。
揆分踰望,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叨守弊服。
顧乏絲毫之補,屢承雨露之濡。
星使鼎來,欣奉綸音之密勿;天施渙渥,祗承綵帛之氤氛。
擧國知榮,撫膺增感。
恭惟皇太子凝姿岐嶷,稟性英明。
諒小邦向慕之誠,體上聖懷綏之意。
遂令駑鈍,獲被龍光。
臣謹當倍殫赤心,益堅素節。
載賡歌於重潤,恒申祝於千齡。
禮物: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奏曰:「欽蒙勑諭:『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欽此。
臣欽奉,以前捕獲到海靑五連,欲要進獻間,今欽見奉,待候欽差太監昌盛等官回程,一時差人進獻。
」 ○上命安崇善,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其一曰:「昌盛前日溫斟宴時言曰:『吾等出來時,眞力請修理父家。
』此言未知眞力之親請,疑從崔益生之請,而有是言也,予其日不答。
今更思之,本國出來使臣之請,尙畏勑書,不從者多矣。
在中國眞力之言,信其傳說而從之,無乃不可乎?今若聽從,則後必效此,繼踵而起,其弊滋甚,勿聽何如?」黃喜等皆曰:「上敎甚當。
」其二曰:「今奏本草,示昌盛何如?若盛見之,則勢不可久留,或生速還之心。
又朝廷儻責盛久留之罪,則盛必怨本國不諭。
」黃喜等曰:「何必示之?」許稠獨曰:「示之爲便。
」上從黃喜等之議。
○對馬州宗茂氏、六郞次郞、早田,以護送回禮使而來,宗金子及一歧惠方等,亦遣人護送,仍各獻禮物。
賜宗茂氏六郞、次郞、早田,各米豆共三十石,宗金子緜紬二十匹,惠方米豆共三十石。
又特賜宗貞盛米豆共二百石、燒酒二十甁,宗彥七米豆共八十石,宗茂直、宗大膳各米豆共六十石,竝付宗茂氏以送。
10月23日 ○壬申,受常參,視事。
申商啓曰:「中外竊盜興行,其漸可慮。
三犯者,勿論赦前,置重刑何如?」上曰:「法之更者,前法有十弊,而新法無一弊,然後更之。
赦前勿論之法,行之已久,況以殺人之事,而更之以重乎?且弭盜之方,豈以刑戮止之哉?予將議于大臣。
」鄭欽之啓曰:「竊盜元罪杖六十者,則訊杖二次之數,準杖六十,故更不加訊,姦惡之徒,預知訊杖之數,忍杖不以實納招。
雖不取招,辭證明白者,從辭證斷之何如?」上曰:「具啓目以進,將議于政府六曹矣。
」上又曰:「近因北征,西北之民,罷勞甚矣。
今來使臣迎逢軍人及支應諸事,前者與卿等僉議,減於前例,若又有可減之事,卿等陳之。
」孟思誠及申商等啓曰:「宴享之事,前日議減足矣。
」許稠啓曰:「受部民冤抑之訴,使之聽斷,則恐失尊卑之分,願依前日小臣獻策。
」上曰:「古今天下,安有小民不言冤抑之理乎?卿之志則善矣,施於事則有妨。
」稠退,上謂安崇善曰:「稠固執不通。
」崇善啓曰:「爲政之道,使下情上達。
《書》曰:『匹夫匹婦不獲自盡,人主罔與成厥功。
』天下安有不受冤抑之政乎?」上笑曰:「爾言正合予意。
自今聽理,毋以其狀罪及官吏,則庶乎兩全,以此下敎。
」 ○輪對,經筵。
○刑曹啓:「私奴今音同,與訥金、永老、富斤殺人,請爲首今音同斬,爲從永老、訥金、富斤絞。
」從之。
○傳旨刑曹曰: 中外竊盜興行,不可不慮,其禁制之方、弭盜之術,與議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詳定所啓:「司譯院三學生,旣稱學生,當嚴師弟之分,又不可與國學異制。
其前銜七品以下,非譯科出身者,悉着儒巾,庭下行禮受業。
」從之。
○使臣張奉,進毛布及飛鈿兒。
10月24日 ○癸酉,受常參。
○傳旨刑曹: 凡卑下不可陵尊上,禁部民胥徒告其官吏,實爲良法美意,唯自己訴冤,受狀改分揀,載在《六典》,故呈誤決,待其改正,則必論誤決之罪重,惟若不受自己訴冤之狀,則冤抑莫伸,妨於治道。
又因其訴,而輒加誤決之罪,則嫌於陵犯,誠爲未便。
自今隻受自己訴冤之狀,從正斷決,毋坐官吏,以全尊卑之分,其餘卑下告尊上防禁,一依《六典》施行。
上旣命草敎,示詳定所,都提調黃喜、孟思誠議曰:「臣等前日已承上敎,敎旨之意允當,不能贊一辭。
」提調許稠曰:「臣之所願,則不受訴冤之狀,以專上下之分,然再啓未蒙允許。
無已則頒此敎旨,庶可得中。
」提調鄭招曰:「內而憲司,外而監司,因民訴冤,辨明是非,官吏所見,出於差誤,初非有意阿曲者,雖不罪可也,至於曲法情見,恐不可不罪。
如受贓,贓滿至死者、或挾威強奸者,風憲官檢擧文案已成,轉聞于上,安可不罪?民則但訴冤耳,因風憲官檢擧,發其重罪,非民之陵犯也。
伏望官吏之罪,出於差錯及昏迷誤決之類勿論,其杖以上重罪,自論如法。
」上從喜等議,卽下敎旨于刑曹。
○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事于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曰:「今參判權蹈馳書曰:『兩王言:「沿途久留,甚爲未便,可速進去。
」蹈答以接遇之禮有未安,須待孟、崔。
」兩王曰:「勑書,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領去朝鮮國,此吾等所以來也。
」又指同字曰:「一同還給之同字,無此等字樣,遼東何得護送?殿下豈遣宰相來,而使吾等及此乎?以此言聞于殿下。
」』予以爲久留平安,則平安之民,艱於支對,然理不可接對者有四。
本國被虜之人,無一率來,是違於勑書,同崔、孟領去朝鮮之意,而反據此事而來,一也。
不得已則同崔、孟而來可也。
孟、崔則歸于忽剌溫地面,兩王先到本國者,二也。
若到本國,則留於沿途,待崔、孟而來可也,不顧而強欲行來,三也。
雖到京城,予之館待尤難,四也。
將此四條開說,以待崔、孟之行如何?」僉曰:「上敎至當,然賓主之間,不可如此。
此人雖無本國勑書,然其實則皆爲本國之事也。
且勑書曰:『同崔、孟領去朝鮮。
』,則亦有所據也,須速接待可也。
」皇甫仁曰:「接待節次,一依皇親緻祭欽差例。
」卽傳旨權蹈,率領以來。
10月25日 ○甲戌,受常參,禦經筵。
10月26日 ○乙亥,輪對,經筵。
上謂都承旨安崇善等曰:「予欲每月擇日,謁見原廟,又當俗節,一日之內,難以竝祭。
若親祭山陵,則擇日謁見於原廟,若親祭原廟,則於山陵亦如是,何如?且當春秋講武時,遣大臣告宗廟,若一二日行幸,則不告而行,有違出告反面之義。
凡大小行幸,必親告于原廟何如?」崇善對曰:「上敎甚當,然更令集賢殿,稽古制施行。
」從之。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前所啓條件,令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等議之,竝從衆議,已敎下,今去同封事目,審視商確更啓。
一。
賊人追逐沿邊無限雜木,非惟斬伐爲難,修士亦難。
議者曰:「敵人出來要路,或十五裡、或二十裡許,伐木通路,所伐之木,待草枯焚之,則木燒路開,我可以追逐,敵亦疑之,而不敢近。
」予亦以爲古人,築萬裡長城,以防胡賊,猶爲不難,況彼人出來要害,樹木雖多,何難伐之?若待草枯,幷草焚之,何難修去?其用民力,不至於築長城之比,熟議更啓。
一。
船邊田土小處居民,移于深谷田土多處。
予意以爲所耕田小者及全賴越江之田者與貂皮人蔘興販者,則移置可矣,其廣占土地安業者,竝皆勒令遷徙,於義未安。
所耕田土多少,分揀啓達。
10月27日 ○丙子,使臣李祥歸自父家將詣闕,上違和,令都承旨安崇善止之,祥已入光化門矣。
崇善曰:「近日殿下違和,今聞大人之來,未安於心,請大人姑待後日。
」答曰:「殿下旣除臣父與弟之職,又多賜米豆,欲謝恩而來。
」行四拜而還。
○命宦官金淳,分贈橘柚于使臣。
○鵂鶹鳴于弘禮門西十字閣,行解怪祭。
10月28日 ○丁醜,吏曹啓:「本曹職掌銓選,宜當預知人物賢否,第以奔競有禁,無由相接,何以知其才行乎?乞自今除堂上官臺諫外,新除東班三品以下,竝令堂參本曹。
」上令詳定所議之。
議曰:「人之厚貌深情,雖相從有素,尙不能知,況堂參兩拜,不交一言,何以得察底蘊?請每除授後堂參者,日不過十人,因問來歷,接其辭氣,可略知其爲人矣。
」上從之。
○敎旨: 蓋聞酒醴之設,非以崇飮,所以奉神明、享賓客、養高年者也。
是以因祭而飮,以獻酬爲節;因射而飮,以揖讓爲禮。
鄕射之禮,所以敎親睦也;養老之禮,所以尙齒德也。
然猶曰:「賓主百拜而酒三行。
」又曰:「終日飮酒而不得醉。
」,則先王所以制酒禮,而備酒禍者至矣盡矣。
降及後世,俗習不古,惟荒腆是務,故禁酒之法雖嚴,而終不能救其禍,可勝歎哉?夫酒之爲禍甚大,豈特糜穀費財而已哉?內弱心志,外喪威儀,或廢父母之養,或亂男女之別,大則喪國敗家,小則伐性喪生,其所以瀆亂綱常,敗毀風俗者,難以枚擧,姑指其一二可戒可法者言之。
商辛、周厲,以此而亡其國,東晉之俗,以此而亡人之國。
鄭大夫伯有窟室夜飮,卒爲子晳所焚。
前漢校尉陳遵每大飮賓,輒關門投轄,使于匈奴,醉而遇害。
後漢司隷校尉丁沖,數過諸將飮酒,爛腸而死。
晉尙書右僕射周顗,能飮酒一石,偶有舊對來,欣然共飮大醉,及醒使視,客已腐脅而死。
後魏夏侯史性好酒,居喪不戚,醇醪不離於口,弟妹不免飢寒,於是昏酣而死,此誠可戒者也。
周武王作《酒誥》之書,以訓商民;衛武公作《賓筵》之詩,以自警責。
晉元帝頗以酒廢事,王導深以爲言,帝命引觴覆之,遂絶。
元太宗日與大臣酣飮,耶律楚材乃持酒槽金口進曰:「此鐵爲酒所蝕,尙緻如此,況人之五臟,有不損耶?」帝悟,因勑左右,日進酒三鍾而止。
晉陶侃每飮酒有定限,或勸少進,侃悽愴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親見約,故不敢踰。
」庾袞父在,常戒袞以酒後每醉,輒自責曰:「予廢先人之訓,何以訓人!」乃於墓前,自杖二十,此誠可法者也。
且以我國之事言之。
昔新羅之敗於鮑石亭,百濟之滅於落花巖,靡不由此,而高麗之季,上下相師,沈湎自恣,竟底於亡,此亦殷鑑之不遠也,可不戒哉?惟我太祖肇造丕基,太宗繼述,修明政敎,垂憲萬世,群飮之禁,著在令甲,以革舊染之俗,以緻維新之化。
予以否德,叨承丕緖,夙夜祗懼,以圖治安,鑑往昔之覆轍,遵祖宗之成憲,示之以禮,糾之以法。
予之用心,非不至也,而惟爾臣民,以酒失德者,比比有之。
是前朝衰微之風,猶未殄絶,予甚憫焉。
嗚呼!酒之釀禍,若是之慘,而尙不覺悟,亦何心哉?縱不能以國家爲念,獨不顧一身之性命乎?朝臣有識者,尙且如此,閭巷小民,何所不至?獄訟之興,多出於此。
始之不謹,則末流之弊,誠可畏也。
此予之所以考古證今,反覆告戒者也。
咨爾中外大小臣民,其體予至懷,視前人之得失,爲今日之勸戒,毋好飮以廢事,勿過飮以成疾。
各敬爾儀,式遵無彜之訓;剛制于酒,庶臻於變之風。
惟爾禮曹,體此至意,曉諭中外。
藝文應敎柳義孫之辭也。
遂命鑄字所模印,頒于中外。
○賜祭于副元尹碩,其文曰: 稟命自天,脩短固關於理數;恤典在我,哀榮當極於故常。
惟爾風彩魁梧,志慮眞率。
摳衣函丈之內,存心時習之方。
眷于親親,俾陞元尹之列;訓以長長,庸補維城之基。
何期妙齡,遽爲異物!實予之心是悼,將薄奠以伻陳。
於戲!有天屬之親,情旣敦於始終;以人君之義,恩豈殊於幽明? ○幼學樸宗直上言曰: 今慶尙、全羅兩道,早旱晩水,禾穀或槁或朽,其餘六道,或稔或損,而今歲之內,將或絶糧,是誠可慮。
伏望京外賑貸及宿債,待明年歲熟,然後徵之。
黃海、全羅兩道,船稅石首魚白蝦醢等物,各船主給價司宰監奴而納之,皆自私用,以其他下品之物納之,姦惡無甚。
乞令各官收納監封,使邑吏船主一同親自上納,則姦民不得用其謀矣。
各處津尺官船外,別有私船,多收其價,乞自今一禁私船。
京市署雖烙印鬥升,然不用槪木,以手量之,輕重在心,乞令京市署鬥量平木,烙印頒給。
且物價輕重,市人擅自推移,甚不可也。
乞豐歉之年,春夏秋冬,市價輕重,京市署酌定成法。
命禮曹,與議政府同議以啓。
10月29日 ○戊寅,鹹吉道都節制使據寧北鎭呈,移牒兵曹,上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于政府六曹。
其一曰:「寧北鎭正軍守城軍、諸邑差備人戶,竝除雜事,令捕海靑。
」其二:「軍官防禦有功、仕多者,每百戶管領軍三人,依船軍例,寅申巳亥,各品遷轉,及加設土官錄用。
」其三:「寧北鎭,彼人數來,供億之煩,倍於他道。
以慶源、鏡城散住各司奴婢,前定七十口,倍加定給。
」其四:「因彼人供給,鏡城魚藿之稅全收,寧北鎭食鹽,竝不擧論,亦依魚藿之稅以納。
」其五:「節制使及從人馬匹糧餉,依下道營門例,以義倉之數供給,除衙祿屬軍資。
」其六:「自鎭黃節伐洞口至路西割屬鏡城,路東割屬慶源,非徒地窄,新設煙臺千二十四戶及官奴婢之徒,寄食無地,除割屬折給上項之人。
」其七:「他道軍籍付人物,來居本郡,則依平安道寧邊例,除還本,皆屬本鎭。
」黃喜等皆曰:「此數條,非都節制使直啓之事,宜令監司都節制使更加商確以啓。
」又議曰:「世子將宴使臣,適値感冒,未得行禮,何如?」僉曰:「本國因勑書不能行法外之事,如此宴禮,毋失前例,宜當厚慰。
且世子慰宴,禮之大節,不可停也。
宜於冬至後,擇日設宴。
」上皆從之。
○鹹吉道監司趙末生馳報:「兀狄哈入侵斡木河,殺權豆父子,管下人見殺者亦多,唯凡察、大伊等幸免,見本國人哀言曰:」勢難居此,願徙慶源附近時反等處。
「又欽差裵俊,曾到斡木河遭亂,率頭目百餘人,潛到寧北鎭。
」卽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緻仕權軫、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工曹判書趙啓生、刑曹判書鄭欽之、兵曹判書崔士康等議之:其一曰:「予惟歷代帝王處戎狄於塞內,以爲藩屛者,間或有之。
我太宗嘗曰:『斡木河,我國之藩籬也。
』凡察、大伊之請,將何以應之歟?其許接與否、地之遠近,共議以啓。
」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未見其誠僞,不可輕許,更待懇請。
」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河敬復曰:「姑令邊將答曰:『不可以傳聞之說,達於國家。
』徐觀誠僞。
」申商曰:「敗亡之言,亦未可信,徐觀事變,然後更議。
」黃喜曰:「親近戎狄,自貽禍亂,古人深戒。
雖或誠心懇請,終不可許。
」其二曰:「徙彼人於安邊等處深遠之地,因以爲民,何如?」僉曰:「彼人等受職中朝,義不可許。
且其心陰譎不正,必不欲與我國之民混處矣。
」 其三曰:「今聞聲息,乃傳聞之說,情僞難知,遣人探候若何?」鄭欽之、崔士康曰:「更待事變,當遣人審之。
」黃喜、趙啓生曰:「卽令使人審候可也。
」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申商曰:「雖不送人,彼若送人懇乞,則可知其實。
且彼不送人,而我先送人,尤爲不可。
」其四曰:「欽差裵俊,雖不關本國,不救王臣之患,先哲所戒也。
今俊遭狄人之亂,身疲勢窮,逃來我境,義不可不慰,何以爲之?」僉曰:「遣使厚慰,倘欲經由平安直路回還,則許之,而給與衣糧,護送幸甚。
」其五曰:「裵俊等,經由本國入歸,則具其事因,移咨遼東可乎?」僉曰:「可。
」其六曰:「相見勢難之由,使人開說於裵俊何如?」僉曰:「可。
」其七曰:「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令崔緻雲來啓曰:『欲親帥士卒,巡行沿邊各官,耀兵示威。
』然予心以爲凡兵事深藏固守,使敵莫知端倪,乃上策也。
又初與彼人約曰:『誠心投降,則待之如舊。
』今反動兵示威,則無乃違前約乎?抑禦寇之日無窮,而示威之行有時乎息,則賊心必曰防禦怠矣,不測之變,將自此而生矣。
熟議便否。
」僉曰:「上敎至當。
」於是,野人徙居之議寢。
遣大護軍金乙玄慰俊,仍贈衣一襲,幷給頭目衣。
10月30日 ○己卯,濟州按撫使金裀進箋,謝賜表裏宣醞。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今使緻雲來啓,欲親領軍卒,巡行邊郡,耀兵示威,予以爲其處防禦,不可每年巡行。
若今年如此,明年不如此,則彼人將謂曰:『大將無巡行。
』從此生憂矣。
況旣與彼人約曰:『誠心來降,則待之如初。
』今若動兵巡行,則彼必生疑,似違於約矣。
大抵兵貴秘密,使敵莫知端倪。
須知此意,得中布置。
十一月 11月1日 ○庚辰朔,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國庫布貨殆盡,姑停金銀貿易,以待布貨周足何如?」上令崇善,議于議政府六曹曰:「國家布貨之數不多,宜停金銀貿易,然更思之,若白銀多在民間,則恐有愚民潛賣於使臣館,以幹邦憲,且白銀之在本國者殆盡。
予聞全羅所儲義倉之積甚多,給此貿易何如?昔許稠啓曰:『國家多有金銀,則侈心生。
』此言善矣。
然當時所儲,非不多也。
予於器皿,皆用磁漆,侈心之生不生,何關於金銀之多不多也哉?其買賣便否,擬議以啓。
」孟思識、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使臣館貿易,則禁防至嚴,中朝往來則搜檢至精,非如昔時貿易之例。
今年不稔,民生甚艱,散救荒之重物,以買不急之寶,臣等以謂不可,隻買金,姑停買銀。
」黃喜、許稠議曰:「金銀之買,一皆停寢。
」又議曰:「今王人裵俊爲野人所逼,來到寧北鎭,當此時開說事變於昌盛乎?更待聲息開說乎?」崔士康曰:「今報俊以伺候事變,還入斡木河,待俊回來,開說未晩。
」黃喜、孟思誠、趙啓生曰:「往來行言,言於使臣似急,一依崔士康之議可也。
」許稠、鄭欽之曰:「王人到境上,不言於使臣,似違於理,以大槪聲息言之可也。
」又議曰:「予患洩瀉,隔二日,又發風氣,風氣則已差,洩瀉尙未平愈。
若久坐寒地,恐復發焉,故冬至之日,予欲往太平館行禮,親說未寧之意,令世子代宴。
」僉曰:「往館行禮,以世子代宴,則使臣不知其實,以謂慢易,宜令世子代宴,使都承旨往說,上體未寧之故。
且上體違和,則何必行向闕禮乎?」崇善回啓,上曰:「宜從僉議,但向闕禮重事,予當力疾行之矣。
」 11月2日 ○辛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行冬至望闕禮,停本朝賀禮。
○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往太平館,開說違和未能宴慰之意。
○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王世子至館行禮,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命安崇善、元閔生,分贈三使臣麻布各二十匹。
○王世子代宴。
將宴,各贈麻布十六匹于三使臣。
11月3日 ○壬午,昌盛遣醫士頭目毛琰問安,上引見,命上護軍金滓饋送。
飮訖,命左副承旨鄭苯、判典醫監事盧重禮,質問上體病證,仍給麻布四匹。
盛又遣通事閔光美,進藥餌。
11月5日 ○甲申,先是,宗金子家茂,遣人獻土宜,禮曹啓:「非素所通信之人,不當受。
」令詳定所議之。
詳定所啓:「日本諸島散居,無所統屬,本朝羈縻撫綏,來者不拒。
如婦女融仙與賊中萬戶進上之物,亦且納之,況宗金輸款有舊,今朝于上國,其子家茂使人來獻方物,於禮亦不大戾,恐不可絶,宜依前撫納。
」從之。
○刑曹啓:「竊盜禁制之方,與政府諸曹同議。
參判皇甫仁等議:『大抵盜賊,雖出於貧窮,然皆頑惡懶惰之徒,其贓證明白者,雖不服招,一依唐律科斷。
如此數年,以觀其勢。
古有惡盜賊之繁,盜一瓜者皆殺,而還有刦執事者,嚴刑重法以弭盜,於治道未便,不必別立條章。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大抵盜賊,皆懶慢無賴,不事生業,不費尺寸之財,坐而得美衣美食。
以此爲利,雖被捕獲,官司推問之際,拷訊不得過本犯笞杖之數,故忍訊杖一二次而不服,官司不得已放出,所盜之財,皆爲己用。
故近日竊盜,似若多於前日。
如此不已,雖日設禁防,終無益也。
莫若依《唐律疏議》,贓證明白者,雖不承,輒行科斷,使之利小而害多,則庶弭竊盜矣。
今通計赦前三犯者,斥逐畿外,然各驛遞送之際,無知驛吏不謹押直,以緻逃走,雖至配所,亦不過一二日,輒復逃走,故名雖黜送,實則無益。
近年詳觀盜賊之勢,犯罪決放後還竊盜者,不過數十人。
此輩若復再犯,則幷其妻子,專人押送,置于海島若慈恩、巖泰、珍島等處,守令無時擲簡,嚴加考察,不得出入。
遷之海島,雖若太重,然與其縱使三犯,以被誅戮,孰若遷之樂土,耕田納稅,自食其力,以終天年乎?雖曰還復逃出,然過涉之難,非陸路之比,妻子爲累,未易逃出,且人易得而追捕也。
』」從喜等議。
11月6日 ○乙酉,倭宗茂直遣人獻土宜。
○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回贈昌盛麻布九十五匹、石燈盞三事、彩花席六張、茶蔘三十斤,張奉麻布六十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李祥麻布三十五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
東宮命左輔德崔萬理,回贈昌盛麻布七十五匹,張奉、李祥各三十匹。
四大君回贈昌盛麻布六十匹。
○鹹吉道都節制使馳報:「斡木河野人,其魁已滅,其黨無所依,移接之際,恐有作耗,已令寧北、慶源,整軍馬、嚴兵器,以應事變。
」 11月7日 ○丙戌,使臣張奉欲先歸鳳山,詣闕辭,上不豫,出迎于思政殿門內,引入殿內。
使臣請曰:「上向南,小人坐於南。
」上固辭曰:「君旣爲欽差,不當如是。
」奉更請曰:「夫有國則有君臣之分,予雖欽差,本是國民,安敢與殿下對坐乎?」上固辭,奉曰:「殿下向南,小人坐東。
」上從之。
行茶禮訖,欲辭出時,奉請曰:「上在坐,予行辭禮。
」上不從,強請,上權從之。
奉行稽首四拜曰:「請殿下,憐我父母一族。
」上曰:「予當矜恤。
」奉辭出,上送于思政殿門外。
○遣日城君鄭孝全,宣慰張奉于留後司;中樞院副使王麟,宣慰于鳳山。
兵曹右參判皇甫仁爲伴送使。
○命兵曹,還給李澄玉、韓瑞龍、裵惠等職牒。
○遣兵曹佐郞禹孝剛于鹹吉道。
其事目曰:「野人移徙,恐有作耗,整齊軍馬,待變可矣。
昔在庚寅,雖作賊移去,其後回心,乞地歸順,國家許之,今不必更言其時之事,而討罪也。
近者射殺樸天奇從人,事情雖惡,悔過謝罪,國家亦許之矣,未可更論其罪。
今乘人之危,興師得勝,亦不足爲武,利人之災,加兵攻取,似乎殘忍。
且妄動取敗,不可不慮,不爲熟計,輕易獻策,無乃未可乎?若彼人入寇,則不得已應變追捕,彼人或移或住,無意作賊,則愼勿先意緻討,待之以厚,使之安業可也,亦須使人問慰。
」 ○使臣張奉發程,命東宮代餞于慕華館。
○司憲執義成念祖辭職曰:「臣父臣揜病勢日篤,乞免職事,全心奉藥。
」命下吏曹。
11月9日 ○戊子,上引見諸承旨視事。
○還給李思文職牒。
○黃海道監司啓:「朝廷使臣絡繹往來,每過州縣站路,支待軍民,少不下數百人,皆不識漢語,必待京通事與平安道譯學生傳譯,然後乃知使臣志趣,不無遲滯過擧之弊。
其間頭目或不待通事,先入站舍,語言雖多,無有應對,則或鞭韃吏民,或陵辱執事者。
以一道人民,未達語音之故,雖謹禮厚接,反興憤怒,誠可歎恨。
乞依平壤譯學院,擇道內生徒年少曉文理者三十,黃州、鳳山中,置譯學院一所,差定訓導,每當式年,試其能通者,移文禮曹,考試敍用。
雖未特達,粗曉漢音者,使臣迎接時,分送各站,庶爲便益。
」從之。
11月10日 ○己醜,使臣王欽、王武,先到太平館,見昌、李,遂館于興天,命東宮代設慰宴。
○遣參贊成抑賀聖節。
上以違和,未得拜表,百官拜表如儀,就差通事辛効敦,管押被擄逃來盧來守,解送遼東都司。
11月11日 ○庚寅,王世子率百官,代行千秋賀禮,以上未寧也。
○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判書許稠、申商、趙啓生、大提學鄭招、中樞院事尹淮議事。
一。
「使臣昌盛請榜紙,聽從乎否?」黃喜等曰:「勑諭諄切,雖微細之物,不可從。
」一。
「麟山、義州居民,竝皆入保,憚於移徙,潛續逃散,入保乎否?」黃喜等議:「賊穴稍遠,除入保爲便。
」一。
「平安道沿邊各官居民,因禁越江之耕,生業甚艱,潛隱逃散者,比比有之,其利害熟議。
」黃喜等曰:「賊變難測,禁其越耕爲便。
」獨鄭招曰:「令其道訪問利害,施行爲便。
」上卽令館伴,告使臣曰:「前請榜紙,甚爲微物,然凡所需求勿聽,有聖旨。
因此未得聽從。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都觀察使曰:「沿邊居民,因越耕之禁,恐有潛隱逃散者,當賊變不息之前,固當堅禁。
然賊穴遙遠,可耕處,許令耕種何如?利害便否,同議以啓。
」又傳旨都按撫使曰:「予聞義州、麟山居民,憚於入保,潛贖逃散,議于政府六曹,皆曰:『可除入保。
』商確便否以啓。
」 11月12日 ○辛卯,命左承旨金宗瑞,各贈衣一襲、靴套毛冠等物于使臣王欽、王武。
○召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前此使臣之請,無不聽從,自降勑書以後,畏聖旨容或有不聽之事,使臣心懷不平。
曩者金滿不遂所求,憤怒不已。
滿進羽二枚,予因回奉,優給細布二匹,滿喜之,其後又進羽二枚,予不回奉,滿怒形於色。
去年贈昌盛石燈盞三事,盛喜之,今贈體大石燈盞三事,一事微有瑕,盛怒曰:『是乃僧寺棄物。
』以此觀之,今年賜一物,明年遂以爲常例,雖贈之不喜,其流之弊,不可復塞。
今盛以段子二匹,授迎接都監,每匹準人蔘五十斤,督令賣來,處之何如?」僉曰:「旣出價而求之,在我不可不從。
每一匹,各給三十斤爲便。
」一。
「昌盛去年贈藥,予乃回奉,今也聞予未寧,贈藥六服,人蔘與麻布,何者可乎?」僉曰:「人蔘雖贈之,盛必不喜,因回奉優給細布六匹,以悅其心爲便。
」一。
「盛請榜紙三十卷,予不從之。
今日承旨問安時,盛怒曰:『紙非寶物,何吝也?必不啓殿下,若啓,必許之矣。
』處之何如?」思誠、權軫曰:「賓主之間,不可見其怒而恝然也。
且紙,微細之物,宜給二十卷。
況我國事大之誠,必因此輩,而達于帝乎?」黃喜曰:「不可一從以開其端。
」一。
「昌盛請東八站驚虎大火砲二十柄、小火砲三十柄,處之何如?」僉曰:「火砲,備患之物,固非財物之比,宜減數給大火砲五柄、小火砲十五柄爲便。
」 11月13日 ○壬辰,以許稠判中樞院事,申槪吏曹判書,沈道源漢城府尹,姜籌中樞院副使。
○命內史崔濕,將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及海靑五連,授于使臣。
○兵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忠扈衛諸員,加設二百,通前數爲四百,分爲二番。
」從之。
○上引見安崇善曰:「許稠曾請毋着唐體高頂笠,從俗着高頂笠,然高頂笠,高皇帝之笠,謂之洪武笠。
高皇帝子孫不用其笠,而今改之,本國敢循舊笠,而不改可乎?稠言不可取也。
」 ○上令詳定所,詳定東宮侍從人內,佩劍人數以啓,僉曰:「東宮侍衛十六人內,爲半佩劍,爲半帶弓箭,與使臣相會。
四品以上佩劍在座後,餘人在其後楹外。
」從之。
11月14日 ○癸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幸太平館,餞昌、李兩使臣。
宴將罷,昌盛曰:「我來使本國數矣,無可言之事。
」又曰:「中朝翰林院,卽本國承政院,皆是儒林所會之司也。
大抵儒生皆酸,天下一般。
」遂書《翰林別曲》而歸。
○兵曹啓:「前此試槍之法,立三芻人,武科試則一中者給三分,都試則準二百四十步一中者,給七分。
今撰《贖典》,都試給分,與武擧無異,故射槍分數,多寡不均,難於和會等第。
槍甲士,請依《六典》試取,而各別第等。
」從之。
11月15日 ○甲午,使臣李祥詣闕辭,上出迎于思政殿門內,引入思政殿,東西相向坐,行茶禮,送于思政殿門內。
○遣吳陞于留後司,安純于平壤,宣慰使臣。
11月16日 ○乙未,上未寧,令世子率百官餞使臣于慕華館。
○差中樞院副使李孟畛,同使臣將進獻海靑五連、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如京師。
○命都承旨安崇善,送使臣于碧蹄。
○使臣王欽、王武移入太平館。
○遣姜籌,宴慰使臣于安州。
11月17日 ○丙申,鹹吉道都觀察使趙末生以病上書乞免,不允。
○使臣王欽、王武等詣闕,上出迎于勤政門外,引入勤政殿行茶禮訖,辭出,上送至勤政門內,命安崇善、元閔生等,送至于太平館。
○遣宜山君南暉,宣慰使臣于黃州。
○傳旨刑曹: 頃者慶源築城赴役,逃亡人內徒流者,寧北鎭定屬。
「 11月18日 ○丁酉,遣韓確,宣慰使臣于義州。
11月19日 ○戊戌,召黃喜、孟思誠、權軫、河敬復、沈道源等議事曰:「守成之君,大抵不好遊畋聲色,則必好大喜功,自古及今,繼體之主所當戒也。
予承祖宗之業,撫盈成之運,常以此爲念。
往者婆豬之役,大臣將相皆曰不可,此乃萬世不易之正論,予乃命征而成功,此特其幸耳,不足尙也。
今童猛哥帖木兒父子俱亡,凡察率其衆,欲來居境內,議諸大臣,僉曰:『不可輕許。
』其論至矣。
然每思之,斡木河,本是我國境內,儻或凡察等移居他處,又有強敵來居斡木河,非但失我國之境,又生一強敵也。
予欲乘其虛移寧北鎭於斡木河,移慶源府於蘇多老,以復舊疆,以繼祖宗之志,何如?且太祖置慶源於孔州,太宗置慶源於蘇多老,其後韓興富戰死,郭承祐中箭而敗,太宗猶不忍棄之,設木柵于富居站,屯兵守之,是祖宗以斡木河爲界之心,未嘗忘于懷也。
予欲移排者,非好大喜功,如祖宗設藩籬,爲子孫者,從而補之耳。
始置兩鎭,開拓舊境,是祖宗已成之規,夫豈予之功哉?予意以爲童猛哥帖木兒父子,一時而亡,若天亡之也。
今其時如此,其可失之乎?況豆滿江逈抱我疆,而天作之險乎?甚合古人大江爲池之意。
予意已定,卿等熟議以啓。
」沈道源、河敬復等曰:「時不可失,遣朝臣于其道,與都節制使成達生,審知斡木河形勢,同議啓達,然後臣等更議,依上敎施行。
」權軫、黃喜等曰:「強寇來居,更生一敵之語,上敎至當,臣等亦謂乘虛置鎭,惟其時矣。
然置兩鎭,則一鎭之內,人戶不下一千,然後乃可當也。
人戶出處甚難,且此事艱大,未易輕議,待禹孝剛之來,審問形勢,然後更詳熟議。
」上曰:「人戶,以下三道鄕吏驛子公私賤勿論,如有自募者,放役入居,或除土官職,以充軍額何如?」黃喜等曰:「鹹吉道鹹興以北人民,爲先抄出入居,不足則以附近他道人民,抄出入居爲便。
」孟思誠曰:「《詩》雲:『昔召公日鬪國百裡。
』此乃傷今思古,憤激而言也。
惟我璿源,世居孔州,今也鞠爲茂草,爲野人所據,何歟?昔慶源之敗,以興富之非其人故也。
若有將略者居之,何敗之有?今其時如此,正是鬪國之秋也。
」 ○興天寺住持中演,當使臣昌盛供佛之時,潛持石燈盞二枚,贈頭目以買氈衫,有司請置重典,命贖杖一百,收其職牒。
11月21日 ○庚子,召黃喜、孟思誠、權軫,議寧北、慶源兩鎭移排條件,令知中樞尹淮製敎旨,下兵曹曰: 自古帝王,莫不重興王之地,以爲根本,考諸史冊,班班可見。
且我國家北界豆滿江,天造地設,雄藩衛而限封域。
太祖始置慶源府于孔州,太宗移府治于蘇多老,皆所以重肇基之地也。
歲至庚寅,寇盜草竊,守臣失禦,退寓于富居站,因循至今,未返舊城,然太宗嘗有命:「若胡人來居,則便行斥逐,勿使爲賊窟穴。
」今夫蘇多老、孔州,鞠爲茂草,胡騎踐蹂,恣爲遊獵之場,予每念此,痛切于懷。
且斡木河直豆滿江之南,在吾境內,土地沃饒,宜於耕牧,正當要衝,合設巨鎭,以壯北門。
太祖之世,以猛哥帖木兒効順來歸,請爲藩籬,太祖軫守在四夷之慮,姑庸許之。
玆者自底滅亡,藩籬一空,事會之來,機不可失,伊欲紹述先志,復還慶源府于蘇多老,移寧北鎭于斡木河,募民以實之,謹守祖宗天險之封疆,少寬邊民疊守之勞苦,非好大喜功,開斥境土之比。
爾兵曹宜體此前意,所有合行條件,續議以聞。
○兵曹啓:「今設慶源、寧北鎭,姑築壁城,設置土官,刷移本道民一千一百戶于寧北鎭,一千一百戶于慶源府,使之且耕且戍,輕徭薄賦,以厚其生,待其阜盛,漸除南道赴防之軍,以革積年之弊。
如本道可徙民戶,未滿二千二百戶,則忠淸、江原、慶尙、全羅等道,自募入居者,良民則賞以本處土官職,鄕驛吏則永免其役,賤口則永放爲良,其兩鎭奴婢幷元屬,各給一百戶,以道內住公處奴婢充給。
若公賤不足,以私賤充之,仍以下道公賤充給本主。
富居站石城、石幕木柵,量定軍人,令土官千戶率領分戍。
」從之。
11月22日 ○辛醜,命戶曹參議樸坤,往祭于權豆父子,仍賻紙二百卷。
○兵曹啓:「自設火砲,焰焇之土,掘取殆盡,將來可慮,故已禁焰焇燔造靑珠水精。
然京外工商,務要取利,不畏禁令,私煮焰硝,暗中燔造,隱密買賣,其弊如前,姦惡莫甚。
今後焰硝燔造雜珠,除國用外,嚴加痛禁,以斷私用焰硝之弊。
」從之。
11月23日 ○壬寅,受常參,視事。
○傳旨戶曹: 忠淸道牙山住學生李守仁、守義等,以太祖、太宗有服之親,沈滯鄕曲,窮困資生,誠爲可恤。
給空閑土田五六結,蠲減租稅,以厚其生。
○刑曹啓:「廣州囚強盜新白丁申權、巨作隻,律該斬。
」從之。
○對馬州太守宗貞盛,遣人來獻土宜,仍請還加袂波虧及都時羅等,令禮曹答曰:「加袂波虧等,初不付籍,都時羅自願仍居,竝不從請。
」 11月24日 ○癸卯,幸太平館宴使臣。
○吏曹啓:「濟生院治瘰癧生徒,除講醫書,擇其所業精熟療病最多者一人,隨品敍用。
」從之。
11月25日 ○甲辰,受常參。
○大護軍金乙玄回自鹹吉道復命,禦思政殿引見。
○寧北鎭節制使李澄玉辭,引見賜弓矢毛衣毛冠等物。
○下別侍衛李振文妻於裡加及奸夫李義山等於義禁府。
於裡加,卽兵曹參判李春生之女也。
○司憲府啓:「常參序立之後,無東西班禮度監,今後副司直兼監察序立於西班。
」從之。
○傳旨戶曹: 鹹吉道防禦最緊,今又加設營鎭,財用不可不備,其以江原道神稅布及該納兩倉米豆,嶺東各官則漕轉,嶺西各官則陸轉,竝於慶源、寧北,無弊轉輸。
11月26日 ○乙巳,禦思政殿,宴知敦寧韓隆田,世子侍宴,宗親及判敦寧韓昌壽等亦侍宴。
○差司譯院判官金仲渚,護送欽差指揮裵俊等,移咨遼東曰: 議政府狀啓,鹹吉道觀察使呈:「該近有斡木河地面公幹出來,欽差遼東都指揮裵俊,帶領軍馬一百五十二員名,日期不等,俱於宣德八年十月,到來本鎭,除已禮待外,今將本官手本一道,原封不動,隨呈前去。
」得此俱啓。
今準本官手本:「該奉勑將,領軍官一百六十員名,往斡木河等處,招取楊木答兀下,漫散人口,欽遵開支,五月行糧及馬匹軍器等件,於本年六月十九日,開元出口,八月二十七日,到彼下營,閏八月十四日,爲見草枯馬瘦,衆議移營於人家附近田地處所,駐箚養馬。
十五日卯時,分駄載賞賜衣服等件,到於中途,忽被楊木答兀,同古州野人阿答兀等,約有三百餘人馬,前來搶殺。
當與對敵間,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等八名協同對敵,殺死野人阿答兀等二名。
陣亡旗軍七名,被傷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官軍四名,將駄載賞賜等件馬二十八匹搶去。
都督猛哥帖木兒等收拾人馬,仍與當職官軍,追至河北對敵,野人說稱:『候指揮、劉指揮比先殺了我每的爺娘,如今來報讎,務要殺了。
』招諭官軍,當又殺死野人一名,追趕至大山下,楊木答兀棄馬,上陡峻山崖,得獲馬四匹、首級一顆,凡察等八名被傷。
天曉,領軍回還,惟恐野人復來搶殺,當職將領官軍,到於朝鮮國路口下營,差百戶赫連等走報。
十七日,仍復到彼,催督人口,置備毛皮衣服糧米等件回還間,九月初三日,有毛憐衛指揮阿兒替報說:『塔禿罕領下,有野人三百餘名,在彼下營,等候招諭官軍回還截搶。
』據報,當職同凡察、阿谷等,三百員名前去哨探,果有野人,候久回還去訖,仍回到彼,催取人口。
百戶郞捨兒荅等家、同指揮阿谷等,於十月十九日卯時分起程間,有楊木答兀,糾合各處野人,約有八百餘名,人馬各被明甲到來。
猛哥帖木兒、凡察、阿古歹都等家,幷當職營寨,圍繞房屋,放火燒毀。
困至申時,見得阿谷大門燒毀,及攻開墻垣,賊人入內,將猛哥帖木兒、阿谷等男子,俱被死殺,婦女盡行搶去。
酉時分,本職將領官軍,奮力殺出,舍人王贇等殺死,本職同高忽、沙忽等被傷,衣服鑼鍋米糧,俱被搶去。
今照,官軍節次,被搶衣服糧米馬料鑼鍋等件,無從措辦,難從原路回還。
除將領官軍寅夜前來,寧北鎭駐箚聽候外,手本施行。
」得此。
除差陪臣上護軍金乙玄,前往迎慰本官,仍給衣廩,其餘官軍一百五十二員名,應付分例,又差陪臣司譯院判官金仲渚,護送馳驛,所有官軍招諭到,被擄男婦三百五十四名口,逃來本國人王兒漢等二名,交付官軍順帶,竝給口糧腳力,被擄人內無衣受凍者,令給綿衣,官軍帶來馬匹及被擄軍人已梯頭畜,應付草料,前赴都司。
○上聞崔眞等,欲揜李滿住等之罪,命安崇善條列作謀之狀,言於崔眞: 一。
兀狄哈金蔔同哈,通書於其子古乙都哈曰:「去年冬偕張大人赴京時,到婆楮江,適見忽剌溫搶去朝鮮人物,吾與張大人奪取,留置建州衛。
此賊乃加乙仇大、加乙乃兄弟及哈剌、末乙巾等,誘引忽剌溫入寇也。
」以此觀之,蔔同哈與賊一體,且目見之事也。
若未知情實,則何緣而如此通書乎?其同謀作賊也無疑矣。
一。
被擄婆豬江住林哈剌親妹斜吾姐供說,哈剌請忽剌溫作賊之由:「不記日月,去年冬哈剌出獵,撞見忽剌溫兀狄哈之類,構黨作賊。
」童阿車妻姐姐供說:「林哈剌稱雲:『逃奴本國人金小八容留不還,因此含憤,請忽剌溫作賊。
』自作賊以來,李滿住等議欲綁縛哈剌,送于朝鮮。
」非徒此二人也,被擄人人所說,皆同明白無疑,彼人等至今諱之,不直甚矣。
一。
猛哥帖木兒與上護軍池含言曰:「林哈剌、末乙巾等,誘引忽剌溫作賊。
」又今撤滿答失裡傳言曰:「忽剌溫等入寇閭延,專聽哈剌指揮耳。
」一。
撒滿答失裡言:「哈剌潛師作賊。
」,而當初奏聞,則以忽剌溫等類爲因朝鮮人偸其馬二十匹,出來作賊,前後之說各異,此欲其同類人免罪也。
自初至今,飾辭強辨,不直之甚也。
一。
邊將報曰:「作賊人數,四百餘騎。
」李滿住馳書曰:「作賊人數,一百五十騎。
」撒滿谷失,在禮部對金乙玄言曰:「忽剌溫一百名出來,其餘皆婆豬江人也。
」婆豬人等同謀作賊,情見事白,欲要免罪,詐稱忽剌溫獨來,上欺朝廷,下瞞本國,罪惡深重,不可不懲,欽依宣諭緻討。
命注書姜孟卿,將此事目,往議三議政家,黃喜議曰:「唯末條外,他條皆論林哈剌獨知,而他人不與焉,殊失本意。
臣以謂婆豬江住人等,入寇閭延,專指哈剌,而己不與焉,今猶強辨。
雖然被擄各人供說及童猛哥帖木兒、撒滿答失裡等書,皆言林哈剌所緻,非徒不說李滿住同謀之事,亦且堅諱,此非他也,若哈剌出,則恐其同謀情迹易見矣,如此說之何如?至若金蔔同哈之書,則賊人一體人也,的實無疑。
雖然賊人名字列錄,過於明白,右書姑除何如?」孟思誠曰:「此事目,至極明白,如此開說爲便,但欽依緻討一句,似乎未然之事,請以已然之事,改之何如?」權軫曰:「事目允當,然已曾奏聞,何必更言乎?若崔眞更言,則以此答說,如不更言,則不必言也。
」孟卿回啓,上曰:「知之。
」 11月27日 ○丙午,受常參,禦經筵。
○仁壽府尹柳思訥上書曰: 古樂之亡久矣。
秦、漢以後,其器與聲猶存,而其道遂不行焉。
厥後論者愈多,而法愈不定,逮至宋朝建隆、皇祐、元豊之間,三緻意焉,和、胡、阮諸賢之議,終不能以相一也。
及宋之末,徽宗雖賜高麗燕享樂,然當世君臣,不遑於稽古禮文之事,無復以鍾律爲意者也。
天運循環,我太祖龍興,列聖相承,功成治定,理宜有作。
歲在丙戌,皇明賜樂,太宗祗承,然鍾磬未具,軒架未備,磬石所在,旁求未得。
至于庚戌,惟我殿下,上念先王有志而未就,下採愚臣千慮之一,得欲作朝會禮樂,廣詢博訪,謀及大臣。
當是時也,陳暘之論得行,朱子之言未著,殿下以天縱聖學,獨斷群疑,全用蔡氏《律呂新書》。
又慮十二宮紊亂失序,一依《儀禮經傳通解》詩歌,敷演而改正之。
於是五聲二變十二律四淸聲,各得其正。
乃命攸司,鍾磬器服,不計萬金之費,數年之間,一皆新之。
至于癸醜年正朝賜宴群臣,去女樂放鄭聲,天顔肅穆,載欣載悅,八音之諧、七聲之和、幹羽之舞,宛然若虞庭之日。
然在庭之臣,徒聞鐘皷之聲,不知樂章,十常八九,臣恐庶尹之諧,蓋未之全也。
臣竊惟太祖之《受寶籙》、《夢金尺》、太宗之《覲天庭》、《受明命》,一國臣民所當謌詠頌禱,沒世不忘者也。
《荷皇恩》,殿下之受錫命也;《隆安》,殿下陞殿時樂也;《休安》,群臣獻壽樂也,尤不可不知也。
至於《文明》、《武烈》之曲,則殿下贊頌太祖、太宗文武功德之盛,被之管絃,貽厥孫謀,傳之萬葉者也,誠宜服膺勿失也。
矧惟《靖東方》一曲,我太祖在潛邸義旗之廻,寶東方萬世之福,凡今之人,食於斯、寢於斯,伊誰之功歟?雖愚夫愚婦,亦當謌詠、舞詠者也。
《傳》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臣愚以謂世有先後,而人心之所同然一爾。
聲氣之和,雖未及於虞、周,贊美之義,實無愧於雅頌,上項詩謌樂章,群臣瞢然莫知,豈君臣相悅之樂乎?伏望殿下,察臣愚衷,憐臣至情,特命攸司,俾令大小臣僚,會禮樂章,靡所不知,誦其詩、味其義,當其侍宴之日,克盡和樂恭敬之義,則庶有補於風化之萬一矣。
上曰:「卿志善矣。
然今當事煩,不宜施行。
」 11月28日 ○丁未,受常參,視事,禦經筵。
十二月 12月1日 ○庚戌朔,命左承旨金宗瑞,往迎孟、崔兩使臣于洪濟院。
12月2日 ○辛亥,命王世子,代宴崔、孟兩使臣。
○以元閔生爲仁順府尹,許誠禮曹右參判,崔士儀刑曹左參判,南智右參判,奉礪同知敦寧府事,金裀、高得宗、全光義僉知中樞院事,裵屯左司諫。
○賜全羅道監司及知寶城郡事宋儲衣一襲,以進白鷂子也。
○崔眞到李洙之家,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說野人飾辭條件,眞曰:「徒言難記,請書小簡以給。
」崇善回啓,上曰:「眞說是矣,以漢語反譯給之。
」 12月4日 ○癸醜,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
孟曰:「願給進獻海靑與狗。
」崇善答曰:「狗則非勑書所載,海靑則捕在遐陬,已差人往審,時未來矣,未知眞海靑與否。
且非大人爲來事也,勢難從之。
」 ○知海豐郡事李好文、知錦山郡事黃敬敦辭,上引見曰:「守令之職,愛民、愼刑、勸農桑而已。
」 ○義禁府啓:「於裡加以衣冠婦女,着常服出入閭裡,恣行淫奔。
李義山引誘通奸。
許波回以婢妾産,隔墻戲狎,累朔通奸。
如此恣慢醜行之人,若論以常人犯奸之律,則戒後無由,依律決杖後,安置遐方。
」從之,惟李義山,隻收職牒,遐方安置。
○刑曹啓:「廣州囚船軍李興,故殺人,律該斬。
」從之。
○崔眞到李洙之家,命安崇善,齎酒饌往慰,仍贈綵花席石燈盞與回奉麻布四十匹,仍示反譯事目。
○司憲府上疏曰: 天地,萬物之本;男女,人倫之始。
天地之氣正則萬物各得其生,男女之道正,然後人倫明,而禮義有所措,風化有所行,故妖淫之尤物,有害於治道,考諸歷代,以之而亡國敗家者多矣。
惟我太宗殿下以神聖之資,博通經史,灼知禍慘之機,以是人是罪,置之大辟,窟穴淫邪,見聞懲創,中外臣民,鹹稱正刑。
恭惟主上殿下,踐祚之後,亦遵成憲,近來甘同等二三恣女,濁亂尤甚,殿下以不忍之心,特從輕典,放逐于外,苟全性命,而乃不悛前行,又與外民恣慾,醜聲益喧,是適足以如其意焉,非所以懲惡戒後之道,非惟恣女之不懲,男夫之巨姦老俠,將何以爲懼哉?士大夫之家,禮義所在,男女生而有室有家,自閨門之內、以至父子、君臣、尊卑、貴賤,粲然不紊,家齊國治,而庶事鹹熙,故禮有女子不出中門,本朝士族婦女,出必蔽面乘輿,古今之禁防至嚴,非閭巷婦女之比也。
今於裡加,宰相之女、朝士之妻,而妖淫之行多端,口不可道。
若從輕典,例斷甘同,其於先王之成憲,豈非矛楯!又於吾東方惟新之道何如?伏望殿下,稽歷代存亡之故,體先王已成之憲,將於裡加與男夫之罪,明置大懲,以正彜倫。
不允。
12月5日 ○甲寅,禦經筵。
○司諫院上疏曰: 男女,人道之所重;禮法,天下之大防。
男女之道正,然後人倫明;禮法之防嚴,然後治道隆,苟不以禮法,防於男女之際,其不爲禽獸也者,幾希矣。
是以聖人重男女之分,垂萬世之訓,以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喪與祭,不相授器。
」其緻意於男女之別者至矣。
惟我盛朝於士族婦女出入之際,必蔽其面,不乘平輿,防禁甚嚴,其內外尊卑之等,粲然不紊者,無他,禮法爲之防也。
今淫女於裡加以宰相之女、朝士之妻,不顧禮法,敢與李義山、許波回互相通奸,恣行無忌。
非惟臣等痛心切齒,凡所見聞,莫不皆然,望謂必置極刑,以正彜倫,豈意殿下特從寬典,杖流于外,臣等不勝缺望。
反覆思之,曩者甘同等二三淫婦,以朝士之妻,濁亂尤甚,而殿下重置極刑,隻黜于外。
臣等謂今日於裡加之恣行,亦必藉此而爲之也。
若於此女,又從寬典,則後日之淫婦,將何以防之乎?若防之不嚴,則其末流之弊,亦將如之何?伏望殿下,回不忍之心,從憲府之請,將此妖淫男婦之輩,明置大辟,以嚴禁防,垂戒後來。
且文斯欲通於裡加之弟鄭居孝之妻,往來其家,情跡已見於義禁府按問之際。
臣等以謂文斯,義山之族也,而又同裡閈,居孝之妻,於裡加之弟也,而每相從遊,則其黨淫之惡明矣。
非指奸之比也,法當鞫治,以正其實,置而不問,隻罪文斯,居孝之妻不與焉,此亦臣等所缺望者也。
伏望殿下,將居孝之妻辭連各人,一處鞫問情由,倂置於法,以懲黨淫。
不允。
○義禁府啓:「安置於裡加於海珍,李義山於機長,許波回充軍於寧北鎭,文斯放于東萊。
」從之。
○禮曹啓:「今頒降戒酒敎書,令京外各衙門成簇,縣於廳堂壁上,常存警戒。
」從之。
○命都承旨安崇善,回贈王武、王欽麻布六十匹、茶蔘四十斤,仍言:「殿下病猶未痊,大人從近發程,明日殿下乘輦來慰。
」答曰:「殿下若須來慰,則我等禮當先往。
雖然殿下病若未痊,不宜動勞,我等亦不可詣闕,令殿下起動。
」崇善回啓,命崇善還往,語諸使臣曰:「賓旅旣久,而主不往見,是豈禮也哉?然諸大人憐恤寡人,勿令動勞,當令世子代行。
」 12月6日 ○乙卯,命左承旨金宗瑞,問安于使臣,孟曰:「前請鷹犬,須啓殿下給之。
雖吾進獻,實是殿下之誠也。
」宗瑞答曰:「無聖旨,殿下必難聽從。
」 ○王世子詣太平館,代餞使臣王武、王欽。
○京畿監司許誠、淸河縣監權自庸、忠州判官李秀東辭,上引見曰:「往就乃任,恤民愼刑。
」 ○遣上護軍鄭發,進文魚五百首、大口魚五百尾、海靑二連、白鷂子一連,仍奏曰: 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十日,欽差指揮僉事孟捏可來、百戶崔眞等官,齎捧到勑諭,節該:「諭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毛憐衛都督僉事撒滿答失裡、建州左衛都督猛哥帖木兒、都指揮使凡察、建州衛都指揮僉事李滿住等,令各將所搶去人口牛馬頭匹,盡行給還。
」欽此。
又於本年十一月初十日,欽差百戶王欽、舍人王武等到國說稱:「近奉勑諭,取要野人擄掠本國未還人口十四名,交付孟捏哥來等官,送回本國。
除欽遵,前往忽剌溫地面,有野人等稱無開到花名,不肯發還。
前項事,因欲與孟捏哥來等說知,爲此前來。
」道罷聽此。
臣欽惟皇上,憐憫小邦,橫見野人侵擾,特留宸念,節次遣使,往諭野人,天意丁寧,臣不勝感激。
12月7日 ○丙辰,命王世子,餞使臣王武、王欽于幕華館。
○命左承旨金宗瑞,慰送于碧蹄驛。
○遣鄭淵,宣慰使臣于平壤。
○傳旨禮曹: 各道兇歉,民生可慮,服樂外勿用酒。
○慶昌府尹李尙興暴卒。
○坡城君尹愚卒。
○命戶曹,給卒復興君趙胖妻葬,用石灰五十石。
○禮曹進會禮文武樂章。
太祖文舞:「於皇太祖,聖德在躬。
應天順人,奄有大東。
武威旣戢,文治以隆。
深仁厚澤,垂裕無窮。
」武舞:「桓桓聖祖,受天之龍。
旣走納氏,亦捷雲峯。
義旗言旋,取彼兇殘。
武功耆定,東民以安。
」太宗文舞:「於昭太宗,繼序增功。
德由敬明,治以仁隆。
畏天事大,終始一誠。
億萬斯年,永底豐亨。
」武舞:「於赫太宗,丕承武烈。
撥亂定社,群情胥悅。
野人是懲,島夷奔命。
四方無虞,惟功之盛。
」 12月8日 ○丁巳,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崔、孟兩使臣,仍贈回奉麻布十五匹、茶蔘二十斤于孟捏哥來,麻布十匹、茶蔘二十斤于崔眞。
眞屛人密語曰:「吾有品好段子二十匹,未得和賣,意欲進上,何如?」崇善答曰:「初至已進,且將未畢貿易之物,進上何如?」眞深愧曰:「但欲與君商議耳。
」 ○賻坡城君尹愚米豆共五十石、紙一百五十卷、正布三十匹,特命官庇葬事。
○司諫院上疏曰: 前日將於裡加、李義山、許波回濁亂綱常之罪,請置大法,以戒後來,未蒙兪允,不勝痛憤。
臣等竊謂男女之間,人之大欲存焉,苟不嚴禁防,則妖淫之輩,安所懲乎?肆我太宗明燭是理,必加大法,其慮至矣。
以此防民,猶有甘同、今同、延生童子之徒,繼踵於後,若於裡加之罪,又施寬典,則後日接踵恣行者,恐無紀極。
伏望殿下,仰遵太宗之成憲,俯從臣等之疏,請明置大法,以快臣等之望。
且義山、波回,俱是奸夫,同一罪也。
波回則訊杖決杖,邊遠充軍;義山,不受一杖,隻收職牒,而以其父病,乃命姑留。
臣等以謂後日,如義山強暴者,汚染風俗,職此而出也。
從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孟子以爲不孝,今義山不肖之行發,而國人皆雲:「義山,李漸之子也。
」,則戮辱其父,莫此爲甚,況義山恣意縱欲,其於父病,曾不緻憂,縱使在家,何益於父?伏望亟命黜外,以戒亂常之輩。
不允。
○命檢判內侍府事金敬,分贈茶果魚肉于使臣。
○謝恩使星原君李正寧等到遼東馳啓:「欽天監奏:『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八日,景星見於西北天門之上。
』又有海外諸國,來貢麒麟、獅子、玄虎、福祿,在京文武百官上表稱賀。
」 12月9日 ○戊午,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百官幸太平館,見兩使臣行茶禮後,辭別還宮,命留王世子,代設餞宴。
○以金宗瑞爲吏曹右參判,落點爲鹹吉道都觀察使,禹承範慶昌府尹,黃緻身同副承旨。
○召黃喜、孟思誠、司諫裵屯、持平李兼善,命都承旨安宗善傳敎曰: 前月臺諫上疏曰:「於裡加,與李義山、許波回恣行淫穢,敗亂天常,宜置極刑,以嚴禁防。
」然考諸歷代,宮壼之間,尙有亂常者,豈禁防之法不嚴歟?以本朝言之,尹須、李貴山之妻,皆以淫穢,事覺伏誅,懲惡之法,非不嚴也,甘同、今同、延生等,相繼於後,男女之欲,豈徒以法令防之乎?且疏內有曰:「於裡加以朝士之妻,淫行多端,口不可道,宜加重刑,以正彜倫。
」然武工、樂工、齋郞、皂隷之輩,去官受職,則予以朝士待之。
儻是人之輩之妻,如有淫奔者,則亦以朝士之妻例斷乎?且高麗之季,憲司以風聞糾理,其間不無玉石俱焚之嘆,自我太祖踐祚以來,一禁風聞,以革其弊。
今者於裡加情迹已著,無所逃罪,然獄詞所逮,竝皆鞫問,則豈無其弊乎?予意以爲不若不論之爲愈也。
喜等請鄭居孝之妻,竝論如法,上不從。
○令戶曹賜乳媪李氏米四十石、豆二十石,仍命歲以爲常。
12月10日 ○己未,傳旨司憲府曰: 茶割、柳靑、朱黃等色,非是黃色,今後勿幷禁之。
12月11日 ○庚申,鎭安縣監吳敬民、新寧縣監李自乾、玄風縣監權九經等辭,上引見曰:「大臣薦汝等可治民事,肆遣汝等,體予至懷,各勤乃職。
今聞慶尙、全羅兩道,尤失農業,予甚軫慮,汝等亦當愛民愼刑,勸課農桑,以厚其生。
」 12月12日 ○辛酉,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孟捏哥來曰:「今來野人,啓殿下給衣糧,速還本土。
」崇善答曰:「野人等自今回心革面,輸誠納款,則殿下待之甚厚,給衣與糧必矣,何待大人之請也?」 ○使臣孟捏哥來、崔眞等還京,命晉陽大君瑈,代設餞宴于慕華館,百官鹹詣慕華館祗送。
命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都承旨安崇善,慰送于碧蹄驛。
○全羅道監司李叔畝進箋謝恩。
○判淸州牧事河自宗卒。
有子五:廣、逈、演、潔、漙。
○戶曹啓:「外方各官,雖當禁酒時,稱爲茶禮,備設饌果,實爲未便。
況平安、黃海道,今當失農,使客煩多,糜費之弊,不可不慮,本國大小使客,勿設茶禮。
」從之。
○鹹吉道都體察使判院事河敬復、參判沈道源等辭,上引見,賜毛衣耳掩,仍授慶源、寧北鎭移設事目以送。
其事目曰: 邑城遙隔人民聚居要害處,木柵造築,附近人民,竝皆入保,以備不虞。
一。
各官人民內田地數少人,爲先抄出,使之入居。
若田地數少,人物不足或不實,則以各官住壯實人戶,爲先抄出事,與都觀察使同議,從宜布置。
一。
入居人民等私備穀食,遠處齎去爲難,欲令從其自願,納于所居官,以慶源、鍾城所在雜穀充給。
其便否,與都觀察使同議施行。
一。
都節制使,置營龍城,以吉州、鏡城兩邑之地,擇魚鹽所出之地,供給寧北鎭,推移割屬,而吉州則單牧官,府官中設立便否,與都節制使監司同議布置。
一。
鹹興以南,全失農業,鹹興以北,農事稍稔。
今慶源、寧北鎭入居人民等,率皆抄於鹹興以北,其先後緩急,與監司都節制使,同議施行。
12月13日 ○壬戌,千秋使樸安臣傳寫齎來勑書二道,先使通事金玉振馳啓: 一曰:「得奏,言已還所獲婆豬江人口、牛馬、銀帶、甁盞、家財等物,具悉。
誥命勑諭及打圍馬匹,旣辨釋明白卽已。
蓋王敬天事大,樂善之心,出於至誠,朕所素知,非彼小人所能間也。
王其體朕至意,所進鷹犬皆至,備見王之誠心,但犬未及前所進者,尤佳有如前者,更爲尋訪進來。
國中産人蔘,亦可令人採取進來,故勑。
」其一:「覽奏,欲遣子弟,詣北京國學或遼東鄕學讀書。
且見務善求道之心,朕甚嘉之。
但念山川脩遠,氣候不同,子弟之來,或不能久安客外,或父子思憶之情,兩不能已,不若就本國中務學之便也。
今賜王五經四書大全一部、《性理大全》一部、《通鑑綱目》二部,以爲敎子弟之用,王其體朕至懷。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今來勑書,不允子弟入學之請,自今入學中國之望則已絶,然漢音有關事大,不可不慮。
予欲遣此子弟于義州,使之來往遼東,傳習漢語,何如?「僉曰:」遼東乃中國一方,語音不正,臣等以爲前所選子弟,使之仍仕司譯院,常習漢音諸書,每於本國使臣赴京時,竝差入送。
如此循環不已,則漢音自然通曉。
「又議曰:」今來勑書,辭意款曲,謝恩之禮,在所當爲。
禎祥之物多見,進賀之禮,亦不可廢,謝恩進賀,兼差以送乎?「僉曰:」以謝恩爲主,就差進賀可也。
「又議曰:」勑書所付狗子人蔘,謝恩進賀,一時進獻乎?「僉曰:」謝恩進賀,喜事也,當速爲之。
狗子人蔘,非必及時進獻也,當徐徐揀擇,隨後進獻可也。
「又議曰:」人蔘不下千斤以獻,何如?「僉曰:」可也。
「又議曰:」斡木河,本是我國境內,而祖宗世守之地。
曩者猛哥帖木兒請居其地,以藩我國。
近日猛哥父子因亂見滅,今其地空曠,恐爲賊人所取,移寧北鎭於其地。
說此辭於孟、崔兩使臣何如?「黃喜、孟思誠、申商等議曰:」說之可也。
「安純、皇甫仁等議曰:」此地無幹於上國,何必煩說,以諭於人!爲今急務,當速移鎭,堅壁固守可也。
「又議曰:」江界江邊居民,每當冬節,竝令入保,邑城道途之遠,不無往來之勞。
又於秋收之前,督令入保,刈獲之事,亦未得爲。
年年若此,民甚苦之。
予欲築城於滿浦口子,使民聞變卽入,以除其弊,何如?「僉曰:」爲政當順民心,築城便否,使本道察理使訪問,然後乃可定也。
「又議曰:」今來野人,雖曰來附,其心難測。
予欲令禮曹,言於野人曰:『國家聞汝等請兵忽剌溫,以復前怨,然乎?』儻懷此心,彼必落膽,以破其謀,此計何如?「僉曰:」可矣。
「又敎曰:」都督撒滿答失裡、指揮李滿住等,使人來乞糧。
右人回心革面納款,則我當施惠以悅之,其賜給之數,當如何?前日議定十五石,予更思之,加以五石,各賜二十石何如?「僉曰:」可矣。
「上從之。
○禮曹啓:「以入學選揀子弟二十人,竝令仍會司譯院,講習漢文漢語,每於使臣赴京,以從事官差送。
」從之。
○傳旨兵曹: 進獻體大狗兒,以兒馬易換。
12月14日 ○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政府,議進鷹便否,黃喜、孟思誠議曰:「此鷹晩捕,不可以進獻。
且已曾進獻之數,非不敷也,姑停進獻何如?」崇善回啓,從之。
崇善啓曰:「臣心以爲今降勑內犬與人蔘,進獻時幷進,恐無後恨。
」上曰:「予更思之。
」崇善曰:「請勿留置,以速進獻。
」 ○賜李撒滿答失裡及李滿住,米各二十石。
12月15日 ○甲子,親祭文昭殿。
是日當祭雪下,上命堂下樂,使就南門內,堂上樂入楹內。
○司憲執義李審、持平李兼善啓曰:「今日文昭殿行祭時,樂聲方奏,且値風雪交作,贊唱之聲,未得及聞,文武臣僚或四拜或三拜,臣等亦行三拜。
以糾察之身,失禮而出仕,未便。
」上曰:「仍就乃職。
且失禮臣僚,毋得糾理。
」 12月16日 ○乙醜,禦勤政殿受朝。
婆豬江野人等亦參,命饋之,仍賜衣。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其一曰:「令禮曹言於野人曰:『汝等將請兵於忽剌溫,以報我國,信乎?』彼如曰:『無有。
』,則又詰之曰:『說之者非一,夫豈不然而有言乎?』以此言於野人何如?」其二曰:「李滿住等說:『送還被奪人口財物、勑諭誥命。
』然人物則分置各官,今已送還,財物則軍中擾攘間,或燒火、或投水,豈可一一推還?齎到之物,亦皆推刷送還,無一物留在本國。
以此言於野人何如?」其三曰:「李滿住公幹禁防事,姑且勿說何如?」黃喜、孟思誠等皆曰:「允當。
」 12月17日 ○丙寅,受常參,視事。
上曰:「本國沿邊人,與野人潛通,或相婚姻,或相飮食。
夫私交,國之所禁也。
犯禁之民,孰告於守令?守令雖或知之,猶恐禁防之不能,孰達於國家?予竊思自今國家勿禁通好,使民見然往來,則其往來之人,可知其某某人也。
然則如有往來之人,自謂國之知我,而於往來之際,雖欲爲汎濫之事,畏國家覈問,自不敢肆矣。
彼亦以爲相交,而不敢肆侵掠之謀,況今朝廷曾降勑書,與野人相睦乎!此計何如?」申商對曰:「可矣。
」 ○上曰:「崔眞請賜野人衣糧,必有異也。
」安崇善對曰:「崔眞多受野人貂皮,而來故也。
」 ○上曰:「今年失農各官頗多,將恐民飢,以緻死亡,賑濟之事,不可忽也。
預令戶曹移文各道,務其賑恤。
予將來春差人,審察虛實。
」 ○上曰:「前日大臣議:『子弟勿遣遼東,隨使臣赴京。
』予以爲然,今更思之,遣遼東,何有不可?」戶曹判書安純啓曰:「遼東,外路也。
且本朝之人寓於外館,不得隨意入城,與遼東人接語。
臣心以謂依前議施行可也。
」上曰:「然則一從前議。
」許稠啓曰:「請師中朝,以訓子弟,今日之急務。
」上曰:「志則善矣,請師似違於禮,不可施行。
」 ○禦經筵。
○知慈城郡事閔紹生、全義縣監金彭老辭,上引見曰:「勸農桑,愼刑罰。
」 ○進獻使許之惠回自京師。
12月18日 ○丁卯,禦經筵。
○鹹吉道監司金宗瑞、黃海道監司金孟誠等辭,上引見,賜宗瑞毛衣冠。
○金城縣監金鼎辭,上引見曰:「均賦役愼刑罰,以厚民生。
」 ○臨瀛大君璆,改娶故奉禮崔承寧之女。
○全州府尹李漸卒,命緻弔、緻賻。
義安大君和之子也。
12月19日 ○戊辰,知碧潼郡事文純、鹹平縣監鄭有臨辭,上引見曰:「恪勤乃職。
」 12月20日 ○己巳,視事。
上曰:「今見婆豬江野人公幹,辭甚不恭,使之傳言曰:『自今勿復如此。
如有欲言之事,書之授我邊將,轉聞於國。
』」鹹吉道有一女,背本國潛歸他國,有司請論斬,上曰:「罪當斬,然此婦人也。
亦同男子而論決乎?律文雖無男女之分,從末減何如?」判書申商曰:「上敎至當。
」上曰:「以垂戒後人論之,則當從重典,以婦人無知論之,則別從輕典,卿等其退更議。
」 ○禦經筵。
○以高若海爲大司憲。
○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濟州、旌義、大靜等官,雖五考遞代,不得率妻子赴任,其衙祿之數,每年賜給其家。
慶源、鏡城、甲山、慈城、閭延、巨濟等官,自願率其妻子者聽,其不願者,依上賜給,其餘義州、朔州、理山、昌城、碧潼、江界等官,竝令率妻赴任。
」從之。
12月21日 ○庚午,禦勤政殿受朝。
○婆豬江野人李滿住,使送指揮王答兀、劉撒禿等一十四人來獻土宜。
○禮曹啓:「上護軍樸堧上言條件,與詳定所同議:一。
『樂必有號,曲必有名,皆加美稱,以章懿德。
今文昭殿新製樂章,其節奏則初獻,用唐樂《中腔令》,亞獻用鄕樂《風入松調》,然樂號曲名未立,有違考制。
願命徽稱,以垂來世。
』右條,太祖初獻曰《桓桓曲》,亞獻曰《維皇曲》;太宗初獻曰《亹亹曲》,亞獻曰《維天曲》。
一。
『祭享之禮,齋宿爲重。
今觀樂工緻齋之法,祭前二日,會宿奉常,前期一日,俱詣祭所。
旣曰齋戒,宜禁出入,緻其專一,顧以朝夕口腹之故,棄其齋所,任意出入,來往私處,犯染多矣,極爲未便。
此無他,無供億故耳。
又於祭日,享官執事,則皆臨時盥洗,以緻涓潔,至於堂上堂下歌舞奏伎之工,其數極多,而不設盥濯之所,數百工人夜半而起,全不盥頮,穢汚褻慢,不敬莫甚。
自今工人緻齋之日,須令供給,禁絶出入,以嚴齋宿。
又於壇廟之外,設工人盥頮之具,令衆工悉皆洗濯。
原廟祭伶人,亦不可無盥頮之具。
』右條,工人供給,依前例,令禮賓寺掌之。
盥頮之具,每祭所木槽各一、木器各五十,造作入藏,令典守者汲水供之。
一。
『祭享朝會樂,器服儀物,國家經費不少,典守官吏不肯藏護,則未久損毀,不可不慮。
願自今令主掌司不時檢察,記其功過,以憑褒貶。
』右條,依上言,令曹典享司郞廳,不時往審。
」從之。
○兵曹啓:「凡選任人物,東班則吏曹主之,西班則兵曹主之,獨三軍鎭撫差任之時,與都鎭撫同議,有乖於設官分職之意。
且武士進退各衛節制使私第者,有禁令。
鎭撫須與都鎭撫同議差任,則冒進之輩,伺隙私謁,其漸可慮。
自今三軍鎭撫有闕,則本曹選武士才兼吏治者,一望三人,受點差任。
」從之。
○刑曹啓:「善山囚甕匠大金,謀殺私奴伐介,律該斬。
」從之。
○刑曹啓:「《續典》內:『留守官奴婢二百戶,大都護府牧官一百五十戶,單府官一百戶,知官五十戶,縣令縣監三十戶。
』然不定幾口爲一戶,宜依選上奴子例,外方各官奴婢,亦以三口爲一戶。
」從之。
○鹹吉道監司趙末生上言: 道內鹹興府數百人狀告:「遠徙于蘇多老、斡木河,衆人所悶。
」乞以端川以北各官人物,從其自願,徙于蘇多老、斡木河;北靑以南各官人物,徙于端川、吉州、鏡城、慶源等官,蘇復民生。
臣竊惟蘇多老、斡木河,本是我國之境,太宗之時,守臣失禦,居民南遷,藩籬一缺,遂爲胡穴。
聖心有憾,復置慶源于富居站,又設一壘于高郞歧,是示民復舊之漸也。
聖神繼作,紹述先志,復舊境固封域,以重肇基之地,期使東北之民,永享太平之利。
命下之日,一道臣民之有識者,疇不感服!但懷土,常物之大情;重遷,人心之所同,而況遠父母、離兄弟,遠徙千裡,死喪疾病之不相聞!是民情之所深恨也。
大抵遷徙,若在五六日之程,則父母兄弟,可得相見;死喪疾病,可得相聞,南民之願,欲以次移居者,良以此也。
北道民心,臣所未知,人之言曰:「古慶源居民,因亂南遷者,不忘前日之富足,常欲還北,其他吉州、鏡城之富饒安土者,亦以程途之不遠,不甚苦之,間有無土田者,夙聞所遷之地閑曠沃饒,必皆樂遷。
」斯言或信矣。
然徙民實邊,爲政大體,以次徙入,似乎煩碎,恐是謬計。
然一道民情,不可不聞,伏惟上鑑。
命兵曹曰:「以端川以北居民,入居數足與否及北道人民情願,亦竝訪問施行。
」 12月22日 ○辛未,千秋使工曹參判樸安臣,齎勑回自京師,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幸慕華館,迎勑如常儀。
○禦思政殿,慰宴樸安臣,駙馬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府院君六承旨侍宴,賜鞍馬于安臣。
12月23日 ○壬申,禦經筵。
○禮曹進樂章。
宗廟迎神文舞歌詞:「於皇祖考,丕顯文德。
昭格于天,啓佑罔極。
旣載淸酤,祝祭于祊。
庶幾右之,齎我思成。
」堂下武舞歌詞:「於皇聖祖,勇智天錫。
南征北伐,莫不震讋。
夢協金尺,慶膺寶籙。
神武寬仁,應運開國。
」永寧殿迎神文舞歌詞:「於皇神宇,肅肅熒熒。
鐘鼓旣成,黍稷惟馨。
卽着卽存,陟降庭止。
庶右享之,福祿寧止。
」武舞歌詞:「於皇烈祖,勇智天授。
肇基鴻休,克昌厥後。
比于太祖,順天應人。
於萬斯年,景命惟新。
」 12月24日 ○癸酉,兆陽鎭僉節制使金滓辭,引見曰:「字民愼刑。
」 ○幸西郊,觀放鷹。
○遣宦者,召讓寧大君。
12月25日 ○甲戌,遣宜山君南暉、中樞院副使洪理如京師,謝賜書籍,兼賀祥瑞,上率群臣,拜表箋如儀。
謝恩表曰: 聖謨諄切,庸篤懷綏。
帝賚便蕃,不勝欣戴。
佩銘曷已!縻粉難酬。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際熙運。
顧乏涓埃之補,徒勤向慕之情。
何圖使價之還,乃沐皇恩之渥!誕頒經史,式開子弟之昏蒙;優錫絲綸,洞照野人之誣罔。
謂有敬天事大之誠懇,申以務善求道之褒嘉。
豈臣惷愚,所敢期望!玆蓋伏遇皇帝陛下,仁推一視,度擴兼容。
稽《周雅》之作人,體《虞書》之柔遠。
遂令弊服,叨荷殊榮。
臣謹當蓋勵丹心,倍殫素節。
之屛之翰,永被聲敎之施;曰壽曰康,恤切久長之祝。
方物表曰: 天貺聿頒,仍降褒嘉之命;土宜雖薄,聊申喜謝之忱。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黃花席滿花席滿花方席雜彩花席各十五張、雜色馬十六匹。
右件等物,製造匪精,名般甚尠。
冀諒由中之懇,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後及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竝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皇太子箋曰: 尊居貳極,密裨睿謨。
恩導九重,覃霑海徼。
撫躬知感,擧國與榮。
伏念臣邈處荒陬,幸逢盛際。
常乏絲毫之助,敢期優渥之臻!萬裡同文,載受經書之寵錫;十行賜劄,薦蒙褒奬之殊私。
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偉量淵沖,英姿玉裕。
體上聖字小之念,憐微臣事大之誠。
遂令弊封,獲紆皇澤。
臣謹當終始典學,率子弟而講明;夙夜惟寅,與父老而頌禱。
禮物: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雜色馬四匹。
其賀表曰: 聖謨廣運,光啓太平。
神化旁施,式昭靈貺。
照臨所曁,歡忭悉均。
竊惟至治之時,必有禎符之應。
然衆美之畢至,諒前昔之罕聞。
麟稟五行之精,幷福祿而偕出;獅爲百獸之長,與玄虎而騈臻。
良由泰和之所鍾,實是至仁之相感。
矧景星之垂象,乃盛世之休徵!欽惟皇帝陛下,道洽彌綸,心敦位育。
民安物阜,飛潛動植之鹹寧;近悅遠來,華夏蠻貊之率俾。
嘉祥沓見,慶頌交騰。
伏念臣猥以孱資,幸逢昭代。
迹縻海甸,阻參漢殿之班;目注雲霄,倍獻堯封之祝。
皇太子箋曰: 重華協帝,密贊皇猷。
二儀生祥,光啓泰運。
凡居普率,悉是歡忻。
歷觀治道之隆,鹹緻休徵之祐。
然或一物之僅見,未有諸福之騈臻。
獅子麒麟,實爲盛朝之瑞;玄虎福祿,亦皆和氣之鍾。
矧玆景星,煥乎玄象!事罕前昔,慶洽華夷。
恭惟皇太子殿下,稟性淵沖,凝姿玉裕。
功益著於翼亮,化克底於雍熙。
靈貺稠重,頌聲洋溢。
伏念臣猥將庸資,幸際昌辰。
迹滯鯷岑,班雖阻於蹈舞,心馳鶴禁,祝倍殫於康寧。
○慶尙道都節制使李澄石上言: 去夏水旱爲災,南方兇歉,兩親供億,恐未贍焉。
乞以臣之俸祿,受於京倉者,移受於居鄕之倉,以養父母,臣之至願也。
從之。
○禮曹啓:「樸宗直上言條件,與政府諸曹同議便否,皆曰不可,惟京市署,烙印市裏鬥量槪木條,參判皇甫仁獨曰可。
其軍資監、廣興倉開庫之日,出門者搜探條,已曾施行,不必更議。
」啓留之。
○命:「今後中宮緻辭及東宮緻辭班首,除具銜,用單銜。
」 ○禮曹啓:「會禮宴時,進食、進爵音樂節次,專委典樂,不無差錯。
慣習都監事知官二人,東西分立糾察。
」從之。
○刑曹啓:「強盜永興囚崔都巨、鳳山囚崔石、載寧囚樸吉、海州囚龍生、仇亡,律該斬。
」從之。
12月26日 ○乙亥,禦勤政殿受朝。
○命右承旨鄭苯曰:「盜進上磁器釦金仁順府奴小老之罪,義禁,府照以盜內府財物當斬。
前此,蓋匠虧狄哈,以盜廂庫銀器被斬,仁順府奴加麿衆,以盜常用銀器,減坐死罪一等。
小老之罪,比虧狄哈則稍輕,比加麿衆則稍重,何以處之?議于三議政以啓。
」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小老之罪,與虧狄哈盜廂庫銀器之罪無異,宜加重刑。
」 ○東宮率三大君、延昌君,進豐呈。
○沃溝鎭兵馬使李穰辭,上引見曰:「字民愼刑,勸課農桑,以厚民生。
」 12月27日 ○丙子,讓寧大君來自利川。
○楊州府使金宗興辭,上引見曰:「今汝兄弟分憂出外,其相憶之情,予所灼知,楊州近京,接見必數。
汝之喪妻,予已知之,率幼兒與母往赴。
」 ○禮曹啓:「今者肥前州太守源義使者出來,此素非通信之人。
然田平殿源者女子夫也,且有土地之人,依他館待京中。
」從之。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讓寧得罪君父,見絶宗社,太宗放黜于外,命曰:「自予千歲之後,不得往來于京。
」遺訓至嚴至密。
前此殿下屢召接見,或留于闕內,或侍從于行在,臣等不勝痛憤,輒於召見之際,每黷天聰,未蒙兪允,尤加痛憤。
臣等反覆思之,大舜以友愛待象,其侍從巡狩,信宿宮禁,未之聞也。
伏望殿下,斷一時友愛之至情,念太宗萬世之大計,卽命退還,勿復接見,國家幸甚,宗社幸甚。
上曰:「自今以後,讓寧入來時,如此封章,皆勿受。
且此封章之詞,都是陳言,與前所進無異,無乃刊闆入來乎?又此封章,逆卷封之。
若幷此傳敎,則諫官必避嫌,然亦傳敎乎?」都承旨安崇善啓曰:「雖避嫌,義當傳敎,使知其罪。
」上曰:「然則竝此敎之。
」右承旨鄭苯傳敎,左獻納崔士柔,無辭以對,乃退與左司諫裵屯、知司諫權克和等,俱詣承政院避嫌,上曰:「小事也,勿嫌。
」 12月28日 ○丁醜,幸東郊,觀放鷹。
12月29日 ○戊寅,親傳朔祭香祝。
○禮曹啓:「宗廟祭享奠物,陳設經宿,塵汚不潔,簠、簋、?、鉶、籩、豆、大小牲匣,皆有蓋羃,其中生肉及各色餠乾魚脯,因長大,蓋不能覆,宜用單油紙,覆於蓋羃之上,臨行事時撤去。
」從之。
予謂衣冠子弟,固當先擇,然鄕貢凡民之子弟,豈無可取者乎?宜幷擇之。
子弟衣服,則予將官備以給之。
」崇善啓曰:「宜厚待,以慰父母妻子之情,幸甚。
」黃喜又啓曰:「今年各道,率皆兇歉,來春賑濟之事,不可不預圖。
」許稠從而啓曰:「小臣所聞,亦如黃喜之言,各道監司,仍等毋遞何如?」上曰:「來春遣人,察其賑濟勤慢可矣。
」喜等啓曰:「上敎允當。
」上謂崇善曰:「入學子弟之數,以二十爲定,及第生員,爲先揀擇。
其赴京時支辦諸事與慰安本家,令禮曹同承文院提調磨鍊以啓。
」崇善對曰:「遣子弟入學,非特中國之盛事,本國之望,亦非止於通漢語而已,豈可遣庸流及鄕吏之子,取欺於中國乎?」上曰:「然。
」上又謂崇善曰:「大臣每言各道之歉,然京畿則予聞稍稔。
」崇善與諸代言等啓曰:「果如上敎。
」乃傳旨各道監司:「今年收獲,食至何時?還上賑濟,何時始給?其考以啓。
」仍命吏曹,兇歉各道監司,雖期滿勿遞。
○先是,刑曹條陳疑罪曰: 晉州囚戶長姜隱奴大文,逃出已三年,隱尋大文欲捕之,大文以石投隱,拒而逃之。
善山囚姜達背本主,投于延昌君之第,扶執本主頭髮,使之仆地,踏頭髮就脥腳罵曰:「狗子!吾今亦爲汝奴乎?」鹹陽囚李叔蕃婢小非年十五,憚本主私焉,以刃落本主頭頂而傷。
典獄囚天外,其主金從革到天外戶,扶執頭髮而杖之,天外欲脫而走,拔佩刀刺從革手指及額腮,傷破出血,亦裂衣袖五處,訊杖五次,押膝五次,皆曰:「欲其脫走而已,本無殺害之心。
」上項大文、姜連、小非等罪疑,不可以赦文謀殺主論之也。
天外時未得情,幹於疑罪,放出何如? 令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大文之罪,黃喜、孟思誠、許稠、盧閈、安純、申商、崔士康、趙啓生、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樸信生、皇甫仁曰:「可貸其死。
」成抑曰:「雖非謀殺,以石投本主而拒之,則宜以死論。
」姜達之罪,金益精、權蹈、金孟誠、鄭淵曰:「可宥。
」許稠、安純、盧閈、申商、趙啓生曰:「不可宥。
」樸信生、皇甫仁曰:「旣厭本主,投托于他。
又見本主,暫無畏忌,恣行毆打,宜以謀殺論。
」黃喜、崔士康、成抑曰:「令刑曹更覈元情後,更議何如?」小非之罪,僉議曰:「可宥。
」天外之罪,黃喜、孟思誠、許稠、安純、盧閈、崔士康、金益精、金孟誠、鄭淵曰:「拔佩刀刺其主,謀殺情迹已見,豈可以忍刑不服輕論乎?」趙啓生、成抑、申商曰:「逃奴被執於主,涕泣哀辭可也。
拔刀衝刺非一處,則其情豈異謀殺?依謀殺律,以嚴奴主之分。
」上曰:「看此天外、姜達之獄,皆無謀殺之迹,但刃與手足有異,其毆主之罪一也,皆當以毆家長律,論斬矣。
本條無用刃加等之文,雖用刃,若不至死,則不可捨本律別求他條也。
然則刃與手足,雖有深淺,依律定罪,宜無輕重。
若用此律,則二奴皆在赦例,今議以用刃傷主者,勿論赦宥,欲置極刑;手足毆主者,俾蒙赦宥,釋不治罪。
然其毆主陵犯之惡,一也;初無謀殺之心,亦一也,而或蒙宥或受刑,何也?或曰:『皆當以謀殺論也。
』予亦以爲不然。
假令無赦宥,則以謀殺論斬乎?以毆主論斬乎?必以毆主論矣。
然遇赦宥而必欲殺之,別求他律可乎?更議以聞。
」 ○司憲府啓:「禮曹受敎:『臣下毋得用大狼皮、白魚皮裹鞍子,集賢殿副提學以下,毋得用龜飛兒靑斜皮穗兒、三綠漆韂、鈒鐙子黃銅事件、水牛角邊靑鹿角牙絲等物,以別尊卑。
其令前已造者,令攸司定限着標。
」然鞍子或至數十年不毀,如或奸詐之徒,限前新造,托以着標,長年行用,則非惟法立不行,臣子不得僭用之物,着標行用,尤爲不敬。
乞除着標定限一禁。
「從之。
○工曹判書趙啓生啓曰:「三別窰燔造瓦,見在一十五萬餘張,日督平民買之,不能買焉。
勿論貴賤,和賣何如?」上曰:「爲平民燔造,何兼給士大夫家戶乎?平民無買者,則停來春燔瓦。
」 ○知申事安崇善啓曰:「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及禮曹宴客人時,光化門外,防牌列立,若其常時,則專不列立,彼人豈不知之!且中國無防牌列立之制,自今除之,但加把各門者,竝令着甲,以嚴瞻視何如?」上曰:「令兵曹磨鍊以啓。
」崇善又啓曰:「大小朝會時,儀仗序於東西與南廊簷下。
稽諸古典及中朝儀仗序立之處,皆序於左右,不序於群臣之後,依古制序於左右何如?」上令集賢殿,考古制以啓。
崇善又以司僕提調鄭淵之言啓曰:「各道放馬之島四十七,放牛之島九,今年孶息馬匹之數,五百餘匹。
以此觀之,則不出數年,馬匹之數,必不能記焉。
本司官員相繼數遞,誰肯用意磨勘?乞以本司官員及兼官,擇其可者,分掌各道牧場,俾久其任何如?」上曰:「淵之策善,與司僕提調同議以啓。
」 9月18日 ○丁酉,輪對。
○上曰:「今聞康寧殿伐石軍康仁壽,爲石所擊而死,予甚悔焉。
竊聞高麗之時,宮室不備,人君或居臣僚之家,至本朝,我太祖營建宮闕,無不周備。
予承祖宗之業,乃安斯宮,凡諸自奉之事,一皆頓絶,隻緣康寧殿隘漏,暫欲改繕,卽令撤去。
因此工役連起,迨今未迄。
大抵世治民安,則侈心生而營繕起矣。
今承祖宗貽謀,隆平至此,宜當謹愼,而仍居舊室可也。
乃以隘漏爲改,而以緻人命殞絶,悔之何及!比者慕華館之役、太平館之營,連年繼作,然此皆爲朝廷使臣館待之處,亦國家之公役,雖緻人命之死亡,至於百數,豈如營我居處,而緻一名之死乎?其於營宮室,旣著我不德,而今又緻人於死,予之過失,益著矣。
雖賜之賻米百石,安能塞其父母妻子哀戚之心!然欲加給於常例。
」安崇善等啓曰:「臣子之趨於王事而緻死,非獨此人,焉得人人而特加弔恤?況凡民之死於王事者,緻祭緻賻,邦有定法乎?雖然今仁壽幸赴宮闕之役,不得其終,聞于天聽,宜加常例,請給米十石,以資喪葬之需,以慰父母妻子之心。
」上曰:「然。
」乃賜米豆幷十石。
○傳旨戶曹: 兇歉各道除弊條件,其議以聞。
○鑄鍾所赴役水鐵匠十五名,賜布有差。
9月19日 ○戊戌,輪對,經筵。
○傳旨戶曹: 平安道閭延、江界兩邑,旣經賊患,又値兇歉,民生可恤,蠲減今年貢物。
司僕寺提調啓:「近因加設牧場,牛馬之數倍多,故其損失生産之數,官員二人不能精察,孶息多少,糾察無由。
請於京畿牧場十七、忠淸道七、鹹吉道五、全羅道十二、平安道三、濟州二、慶尙道四、黃海道七,令本寺祿官兼官分掌,糾察其勤慢,令提調檢察。
」 從之。
○吏曹啓:「今新設慈城郡,屬江界道中翼,請依他郡例,差定千戶二、百戶四、翼令史六,其千戶一,江界道中翼千戶差下。
』」從之。
9月20日 ○己亥,進獻使上護軍許之惠馳啓:「龍鳳站路上,遇百戶王欽、舍人王武,欽言:『奉勑至忽剌溫地面,推刷本國人,忽剌溫人曰:『前年十月時,到朝鮮地面虜掠人口回來路上遇張內官,虜掠人六十四口盡奪,無有未還人口。
」予欲知未還人數,將同崔、孟兩使臣復命,向本國出來。
』」召政府六曹參判以上議曰:「今王欽、王武無公幹,隻以會見孟、崔,且欲知未還人數而來。
若留義州,而孟、崔還江界,直到王京,卽彼必曰:『予亦上京,會見孟、崔。
』孟、崔亦曰:『招請。
』,則無以爲辭。
今遣朝臣,率歸江界,令會崔、孟,仍言曰:『大人已見孟、崔,何必到王京?』勿使率來可也。
若強欲來,而崔、孟亦強之,則答曰:『前者朝廷官人到本國,則必有公幹,本國館待,王人亦必欽依施行矣。
今官人強到王京,則本國必將是由奏聞,然後接待。
』何如?」趙啓生、金孟誠、鄭淵、許誠、皇甫仁、禹承範曰:「一依上敎施行。
」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權蹈、樸信生曰:「本國不得接待之辭,依上敎可也,至於江界率歸之策,則臣等以謂不可。
江界旣有賊患,又値兇歉,且因使臣支待,民生可惜,今又率歸,則其於艱險道路供役轉輸之勞,可勝言哉!臣等以謂姑留義州,待孟、崔回來,令會於安州等處而還送可也。
」黃喜、孟思誠、安純、盧閈、申商曰:「遣人慰之,仍曰:『大人無公幹,本國難以接待。
大人何以稱號?本國何以待之?且崔天使已傳聖旨,回去忽剌溫地面,回來與否,亦未定知,則大人之到留邊郡,似爲不可。
』聽其答說回啓,然後更議。
」其二曰:「崔眞家舍之請,卿等獻議曰:『聖旨昭昭,不可聽也。
』予更思之,今崔眞委來之事,非是本國之喜事,雖怒亦不得爲禍於本國。
然使人憤怒,那似使人喜悅!且世子朝服之賜,亦有功焉,予欲給緜布則四五十匹、米則四五十石,仍言曰:『本國畏法,未得如心,隻贈薄物,以添材瓦之萬一。
』何如?」申商、李孟畇、鄭欽之、金益精、金孟誠曰:「如不更請,則國家似若不知,如其更請,給麻布二十匹,似爲便益。
」皇甫仁曰:「可給綿布五十匹。
」趙啓生、權蹈、鄭淵、樸信生、禹承範曰:「再降聖旨,勿聽所求之物,則何必給之?臣等以謂不可。
」許誠曰:「理宜不聽。
如其從之,則宜使秘密,勿令他人知。
」盧閈曰:「必有所求之物,臨時聽言以給。
麻布則不過二十匹。
」其三曰:「李得生往太平館,與崔眞之子崔祥飮酒,至通事問名時,乃曰:『李洙族親。
』原其心則因緣李洙,欲崔知之也。
依金乙丁,置之極刑,未知何如?且議政府啓曰:『交結近侍內官,以走透消息律論之,則無事。
請比律,亦爲未便。
』予亦然之。
大抵賞一人而千萬人喜,罰一人而千萬人懼,隻將乙丁,置之極刑,可以徵示後人,處之如何?」申商、趙啓生、金益精、樸信生、禹承範、皇甫仁曰:「原其心則無異於金乙丁,宜置極刑,以防其漸。
」黃喜曰:「情迹未見,事幹疑罪,不可以金乙丁例論,宜減一等施行。
」鄭淵曰:「金乙丁之事,雖見於今日,前者使臣之來,言其族親者多矣。
今至金乙丁,加以重刑,似爲未安。
」盧閈、安純曰:「右人詐稱副司正,詐假官之律甚明,何棄正律而別求他條,強置於刑乎?」卽遣禮曹左參判權蹈于義州,慰欽、武等,仍令聽其所言以啓。
賜緜布五十匹于李洙,轉給崔眞。
9月21日 ○庚子,輪對,經筵。
○知申事安崇善辭職曰: 臣性資昏庸,材質駑下,旣無學問之力,又無諳鍊之才,幸緣祖父之蔭,始仕太宗之朝,早忝班聯,逮我聖上卽位初政,拜臣以禮賓注簿,俄遷爲司憲監察。
歲在庚子春,尋章繪句之末技,濫中上第,自是累遷華要,雖思効於微官,猶恐未稱,況榮陞於近侍,豈敢自期!乃於庚戌秋,除臣以承政院同副代言,恩出望外,未幾又爲知申事,睿眷之隆,非臣殞首所能上報,思欲罄竭心力,期於盡瘁,仰報聖恩之萬一,臣之至願也。
第念今之承政院,卽古之納言、內史、中書門下之任也。
職掌出納,進擬庶務,宣奉命令,百官之本,政化之源也。
而知申事又一司之長,摠統諸務,其任益重,古難其任,歷數前人,未有如無知昏妄如臣者,冒榮而處之也。
臣之以緜力當重任,猶以鉼罌之量,當罍樽之器;以駑駘之質,駕鸞和之車,其必至於易盈而溢,未遠而蹶者,無疑矣。
惟日戰兢,曾將難堪職事之意,再瀆天聰,乞遞臣職,未蒙兪允,日月滋多,憂畏益深。
臣之陳請,非敢希遷秩之幸,非敢圖就閑之便,非敢詐謙而釣名,誠以臣之才,不能稱臣之職也。
且臣年未老,又無疾病,安敢以苟免自安之計,仰幹難犯之威乎?臣若小飾,誣妄天聰,則皇天後土,罪臣不貸,臣姑擧不稱數事言之。
無行足以持身,無才可以服人,加以心昏神昧,臨事忙然,言動粗疎,當天語之下敎,雖極畏愼,常不能徧記其曲節而宣傳,及臣僚之進奏,雖意詳審,亦不能盡悉其纖微而復逆。
且尋常入啓之事,雖不至多,每遺忘其一二,又急遽下問之時,雖或所知,不能陳啓其梗槪,以至政令之施,差謬其本末;簿書之行,稽緩其期會,以緻政事之曠廢者,不可勝記。
此聖鑑之所洞照,群臣之所共知。
雖聖度包容,曲加保全,奈公道昭然、人心物議之可畏何?此臣所以近耿光、汗流浹背,對群臣羞愧滿顔,常懼踰分冒寵之譏也。
又況傳朝廷使臣之命,達隣國交通之書,所係匪輕,倘一失機,悔之何及?是乃日夜憂懼,寢食煎慮,披肝瀝膽,叫閽之無已也。
臣之蘊抱卑懷,爲日雖久,然對天威而親啓,因中官而道達,焉能盡布所懷哉?故托之文字之間,庶幾下情之畢達,伏望聖慈,察其非僞之誠,矜其無二之心,解臣職任,別求賢能,委以責成,使杯盂簠簋,各當其用,欂櫨株檽,皆稱其材,如天地之造化,洪纖巨細,鹹受其生,臣敢不永安,鷦鷯之分,益殫犬馬之情,保微軀於一生,祝聖壽於萬年!臣幹瀆宸聰,不勝昧死以聞。
上曰:「雖不以書道達,予曾知卿之至意。
然斷不聽從,勿使復啓。
」崇善啓曰:「非但以不合重任爲辭,臣父今判戶曹,國政大小,無不預焉。
臣又爲王之喉舌,專掌出納,一家父子,偏蒙聖恩,福過災生,理之必然。
伏望遞臣職事,永保終始。
」上曰:「予不再言,勿復入啓。
」 ○吏曹啓:「杠軸切於轉輸,要須興用。
若無主掌之官,則後日必有廢弛之患,宜設杠軸局,合屬司宰監,置別坐二人,常加考察,以供轉運,使民取法興用。
」從之。
○彗星在西方天際稀微。
火星失道犯女度開國星,隔半尺。
○上曰:「鷹雖玩好之物,朝廷勑令進獻,則是乃進獻之物,喂養之方,不可廢也。
本國之人,多不識鷹,柳殷之、文孝宗皆老,深以爲慮。
予欲設衛,以節制使掌其事。
」知申事安崇善曰:「養鷹本爲進獻,然爲是設衛,又置節制使,恐非所以示後之意也。
無已則鷹人悉屬司僕,令其提調兼察其事,以供進獻,則庶乎便益。
」從之。
○平安道監司李叔畤,傅寫兩王使臣齎來勑書以送。
其辭曰: 皇帝勑諭野人頭目木答兀、沙籠加、得隆哥、南蔔哥、阿魯古、禿魯多額、勒肯革等。
爾等能敬順天道,歸心朝廷,在於邊境居住,謹守法度,朕心嘉悅。
比聞爾等,去年搶了朝鮮人口頭畜,勑至,爾等卽根尋追取原搶人口頭畜,交付百戶王欽、舍人王武,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領去,給還朝鮮國王,尤見爾等敬順朝廷之美意,故諭。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卿等看詳勑書,前者權蹈齎去事目,無乃有加布置之事乎?且勑書雖曰同孟、崔領去,給還朝鮮國王,今不率一人而來,理宜不接。
然強欲上來,則處之何如?」樸信生曰:「待權蹈回啓更議。
」許稠、金孟誠、許誠曰:「依前日之議,擧義開說。
若欲上來,則勑書辭緣,稍有所據,以此條更通於蹈。
」崔士康曰:「待崔眞回來後,安州等處相見。
強欲上來,則似難止之。
」盧閈、申商、李孟畇、鄭欽之曰:「前去事目內,頭目官例對接之辭,似乎倨慢,泛言待接難便之辭何如?坐次任其兩王所爲,隨宜施行。
」黃喜、孟思誠、安純曰:「初不到來則已矣,王人已到境上,止而不納,於禮何如?深恐未安,開陳艱難跋涉之故以慰之,使人請來爲可。
接待則均是王人,依欽差例,隻除結彩軍威,又無迎命之禮。
」卽傳旨權蹈,欲上來則待崔眞,一時上來。
9月22日 ○辛醜,改知申事爲都承旨,諸代言爲承旨。
以南陽德爲左正言。
○兵曹啓:「鷹令等未有所屬,今後皆屬司僕寺,令本寺提調檢察。
其定牌頭及遞兒受職,竝令本寺磨勘,報曹啓聞施行。
」從之。
9月23日 ○壬寅,彗星入西方天際不見。
○康寧殿告成,賜監役官上護軍金滓、繕工監正徐仁道、護軍張緻敬馬各一匹。
仁道,太宗朝擧於胥吏,以能監督土木之役,除官至此。
○王世子及嬪,自宗學還入東宮。
9月24日 ○癸卯,還禦康寧殿。
○輪對,經筵。
○兵曹啓:「朝廷使臣、隣國客人詣闕時,光化門外,除防牌列立,各門直軍士,令着有色甲,加數把直,以嚴宮門。
」從之。
○安崇善啓曰:「今頒《續六典》,因循不行之條頗多,令禮曹抄出啓聞,考察施行。
」從之。
9月25日 ○甲辰,視事。
吏曹判書許稠啓:「今秋等講武,除橫城而移平康,非獨老臣之喜,人人喜之。
平康旣爲講武常所,道路平易,橫城則越大嶺,道路險阻,又非常所,永除橫城,以去其弊。
」上曰:「平康爲常所,橫城非常所,非予所知。
且橫城來往道路,予已知之,別無大嶺,奚待卿言然後知之哉?」稠出,上曰:「平康與橫城,往來支待之弊,有間乎?」左承旨金宗瑞啓曰:「平康、橫城支待之事則一耳。
稠之言,欲除橫城,而隻以平康爲講武之所而已。
」上曰:「然。
」 ○輪對,經筵。
○禮曹啓:「野人賜與衣冠等物,給於所館,有違於禮。
今後依中國例,於闕內賜與何如?」從之。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初設都會,專製詩文,故氣銳生徒爭先聚會,試才角藝,作新其氣。
自除製述專委講讀之後,生徒規避,赴會之數,每年益減。
大抵講讀經書,乃生徒常事。
若春秋都會,則特選好學問者,角藝勸勵也。
況京中四部學堂,亦於六月一朔內,十五日講讀,十五日製述,等是興學良法,京外各異未便。
自今外方都會五十日內每三日二日讀書,一日賦詩文,鼓舞興起,以鍊其才,以勵其氣。
其於講論,幷講曾讀經書,所製詩文,第其高下,竝皆明白置簿,以憑後考。
且每一都會五十日內,各取優等三人,直赴會試,則非惟有乖於精熟鍊才之意,初年都會優等者,不必赴後年都會矣。
每等赴會生徒姓名合錄,待式年前秋等都會,通計各等都會講論通否、製述等第,擇優等三人直赴,則生徒銳意鍊業之方、國家鼓舞士子之義,庶幾兩得。
」從之。
○安崇善啓曰:「獻陵守護軍等,陵辱祿官,幾至殺害,京畿監司囚禁推覈,而遇赦蒙宥,然其惡至矣。
上下之間,豈宜至此!移定他役,以他人改定何如?」上曰:「具錄獄辭以啓。
」 9月27日 ○丙午,上講武于平康等處,王世子以下宗親駙馬及議政府臺諫各一員扈從,文武百官祗送于興仁門外。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楊州都護府使陳仲誠、程驛察訪安尙縝等,迎謁道左。
觀獵于檜巖山,次于楊州楓川之原。
○刑曹啓:「義州人金乙丁,妄稱崔天使族親,罪當斬。
」命減一等。
9月28日 ○丁未,獵于加兒之平,漣川縣監鄭之夏奉迎境上。
獵于漣川之原,次于松節院之平。
○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啓曰:「臣等聞昨日讓寧大君來,詣行在所,仍令侍衛。
臣等謂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不宜接見,速命還第。
」上命勿復啓。
兼善等更啓,上不從。
○敎刑曹曰: 刑以懲惡,使民遠罪,古今之大典。
我邦自事大以後,國人之在上朝者,奉使東歸,思欲施惠親戚,而有所幹請,其一族亦欲乘時阿附,蒙荷恩德,此人之常情,故間有愚民不顧大體,貪冒百端,妄托親戚者,在所當懲。
近日王人崔百戶之來,義州人金乙丁、黃州人崔毛知等,假做族屬,射利求進,崔百戶拒而不聽,加以笞棰,暴揚其事。
予亦駭聞,已下有司,鞫問情由,皆伏誣妄。
有司請置於法,以示後人,予念曩者黃寶敬妄托族親,事覺處以重典,國人庶幾知戒,而姦猾繼起,隻緣禁防未立,愚民易犯,而據置於法,予切悶焉,故特不允其請,姑從末減。
自今如有似前交私者,非惟假稱族屬,凡幹依附請托者,必誅毋赦,載諸令甲。
惟爾法官,體予至意,告諭中外,鹹使聞知,永使愚民不陷刑戮。
9月29日 ○戊申,獵于鐵原加麿之原,鐵原府使趙良,迎謁境上。
次于馬山,薦禽于宗廟。
○司憲持平李兼善、司諫院右正言崔井安等上疏曰: 臣等昨日聞讓寧大君禔來詣行在,中心驚駭,期欲必達,俾還其第,而告於承政院,答以毋得啓達,已有傳旨,卻而不啓。
臣等退而思之,備位言官,心有所懷,不得聞天,深切痛憤。
竊謂禔乃得罪君父,義絶宗社,雖或斯須之頃,固不可接見,況於行宮,昵侍左右,已有日乎?臣等痛念祖宗昭昭之鑑,以爲何如。
伏望殿下,念宗社萬年之計,斷一時友愛之情,敬遵太宗之明訓,亟命還第,以慰臣民之望,國家幸甚。
不允。
○賜礪山府院君宋居信藍段衣一領。
時三功臣皆已淪沒,唯居信及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等二人在。
嗣宗以病常在第不朝,獨居信隨駕。
9月30日 ○己酉,獵于反浦,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平康縣監崔孝生奉迎境上。
次于平康積山之原,賚進酒饌,分賜宰樞及軍士,以至賤者。
○時,副元尹碩死,宗親各以親疎爲服。
上令隨駕宗親,但食肉,毋得射獸,宗親皆欲馳射,畏上不敢。
兵曹判書崔士康、參判鄭淵、皇甫仁等啓曰:「講武,習武也。
願特命宗親,射禽獸習武。
」上曰:「講武,爲軍士之習武也,非爲宗親習武也。
昔摠制趙定,當妹服射禽獸,太宗責之。
今令宗親射獸,則後日雖無吾命,無所忌憚而爲之,將貽笑於後世,卿等之請,人必譏之,其勿復言。
」士康等固請,上不聽。
行至驅獸之所,上曰:「予行路思之,《禮記》,有大功以上之喪,不與宴樂;緦麻小功之喪,無不與宴樂之文。
命宗親射獸何如?」都鎭撫申商啓曰:「宗親之喪,乃小功以下之喪也。
命射獸,何害於義?」 冬十月 10月1日 ○庚戌朔,留積山。
○以盧閈爲遠接使,李孟畇安州宣慰使,禹承範平壤宣慰使,申槪黃州宣慰使,樸從愚留後司宣慰使,以昌盛等三使臣出來也。
10月2日 ○辛亥,獵于栽松之平,次于鐵原之大也盞。
○命義禁府,械宦者崔彥以來,以承命往來稽緩之罪也。
○江原道監司趙賚、都事權自弘等辭,賜衣各一領。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鐵原府使趙良,迎謁境上。
10月3日 ○壬子,獵于高石亭等地,次于永平之屈洞。
○前此,兵曹啓曰:「寶藏山驅軍,令抄漣川、鐵原、抱川、永平侍衛牌、人吏、日守及各品品從。
」內竪金何宣傳曰:「人吏日守,勿許竝抄,餘皆允之。
」及是日微雨,都承旨安崇善啓曰:「今講武之行,雖天氣溫和,然節氣將寒,且今有雨徵,請停寶藏山之獵。
」上曰:「今當使臣之來,豈無布置之事!卿言甚是。
」乃議于兵曹及掌軍將帥,皆如崇善之言,獨李順蒙啓曰:「講武非尋常之事,驅寶藏山而還,不爲害也。
」上從崇善之言。
兵曹啓漣川等四邑侍衛牌,當放與否,上曰:「當初啓之時,品從外,人吏、日守、侍衛牌,竝不許抄,金何誤傳也。
」令內侍府杖六十,遂囚義禁府。
10月4日 ○癸醜,放海靑捕天鵝,適王世子馬陷泥中未得出,僉知中樞院事馬邊者、上護軍韓方至、兼司僕成勝,走入泥中,扶世子以出。
賜邊者、方至襦衣各一領,成勝弓一。
○次于每場院之平。
○留都元尹以下諸宗親,迎謁車駕。
10月5日 ○甲寅,還宮,留都百官出迎于興仁門外。
○京畿監司南智、都事洪深辭,賜衣各一領。
○命扈駕宗親給暇三日。
10月6日 ○乙卯,禦勤政殿受朝。
○忠淸道增若驛子龍大病死於講武場,賜賻米二石。
○兵曹啓:「慶源築城卒禹得介因軍夜驚,溺死池中,宜緻賻緻祭復戶。
」從之。
○回禮使李藝,回自日本啓曰:「逢海賊後,具錄被奪之物,令通事金元,還白國王,國王大怒,令諸島代官搜探輸送,且令大內殿專掌糾察。
大內殿適領兵出戰,差遣二人,來止赤間關。
然辭以島賊逃散,不得推獲,隻將進上方物及船軍雜物以送。
」 10月7日 ○丙辰,禦經筵。
○禦慶會樓下設宴,王世子及隨駕宗親、宰樞、承旨、留都二品以上侍宴。
10月8日 ○丁巳,受常參,輪對,經筵。
○禮曹啓:「謹按古制,儀仗陳列於殿庭左右,本朝儀仗陳列于各司班次之後,有違古制。
自今東西班之北日華、月華門道南,東西相向,分作三行陳列。
若於慕華館、太平館行幸時,則庭內窄狹,依前例列立。
」從之。
10月9日 ○戊午,受常參,經筵,輪對。
○傳旨兵曹: 獻陵守護軍李流伊金、李方萬、同良、豆彥等,陵辱陵直,至欲歐打,會赦蒙宥。
若仍舊役,有違官民之分,移定他役,更擇可者充之。
○兵曹啓:「近來每年春秋講武,令京畿侍衛牌爲驅軍,而除其番上,故兵仗馬匹,專不整備,其守令亦不檢察,畿內精兵,有名無實。
乞依他道例,每朔番上,點閱還送,當春秋講武之時,本曹點閱軍裝爲驅軍。
」從之。
○司憲府啓:「凡諸雜訟,隻在外方者,其道監司受理,獨妻妾父子辨明之事,監司或受理、或不受理,任情爲之。
夫監司守令,職係風憲,今後妻妾父子辨明者,隻在外方,則委其道監司受理,其中誤決者,本府方許聽理。
」從之。
○兵曹啓:「石工、木工、伶人、樂工、舞工,雖拜西班職,勿許隨班。
」從之。
○使臣昌盛先遣頭目陳富曰:「所捕海靑,勿送平安道,待吾行也。
」上引見陳富于勤政殿,命饋于東廊。
○上曰:「今使臣言:『所捕海靑,勿先進獻,須待吾行。
』其意必欲自奏捕獲之功也。
卽時進獻,則皇帝來春可以觀放,使臣齎去,則來春不及馴養,不合於在我進獻之意,亦違於皇帝觀放之急。
前者帝勅諭曰:『所捕海靑,毋留入送。
』其後又勅曰:『海靑付使臣進獻。
』意必使臣冒弄,而帝誤聽也。
然則處之如何?」左議政孟思誠啓曰:「捕獲日時,備錄於奏本,使臣一時進獻爲便。
」 10月10日 ○己未,幸東郊,觀放鷹。
10月11日 ○庚申,禦勤政殿受朝。
○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于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一。
「歲在己酉,勅曰:『宣諭聖旨勿聽。
』庚戌秋,昌盛等來,疑因本國之奏而降是勑,有憤言,予答曰:『大人近侍已久,朝廷大體,無不知之,何爲發此言也?』盛有慙色。
今盛之來,倘有宣諭之事,則辭以予將圖焉乎?宣諭之事,不在勑書,然事幹宮禁,將以欽依乎?若擧聖旨而言,則盛必怒焉,接待之初,未可使怒。
盛嘗曰:『若處女則不可筆之於書,故玆有宣諭。
』盛言未必不是。
今宣諭之事,倘或處女,則事幹宮禁,不可以宣諭爲辭。
若以事幹宮禁,從其宣諭,則遂爲後例,何以處之?」二。
「己酉年降勑後,尹鳳私請毛物,議于大臣,贈以貂皮百領、土豹皮五領。
往日鳳送日影,若出來,則思欲回禮,今不來矣。
將欲回贈,用何物乎?其數幾何?」一。
本國執饌,皆用男子,非婦女之所知。
且昔者擇進執饌婦女,至三年乃習其事,今者急進,則不得其人,隻揀有姿色者,以進爲答如何?且名爲執饌,其實難知,以此答說,似亦可乎?「崔士康曰:」事幹宮禁,聽從爲便,何言勑書,以起使臣之怒乎?設若製琴造鞍之木,稱宣諭而求,則答曰:『婦女之事,不可筆之於書,又幹宮禁,聽從宣諭耳。
此等之事,已有聖旨,不敢從也。
』「孟思誠、安純、李孟畇、趙啓生、鄭欽之曰:」若不論勑書,則其於他宣諭之事,難以爲辭,宜答曰:『宣諭聖旨勿聽,已有明勑,然事幹宮禁,不可筆之於書,故本國聽從。
』「回贈尹鳳之事,僉曰:」鳳今雖不來,後必出來,何須汲汲!待其出來,悉陳情由,回贈爲便。
必須回贈,則隻以布子或十五匹、或十匹可也。
執饌人選揀,宜依上敎。
「上曰:」更啓於使臣迎接之日。
「 ○申商、安崇善等啓曰:「本國凡事,皆從華制,惟大小人之笠,尙循鄕俗,深爲未便。
乞用中朝高頂笠何如?」上曰:「不必立法,予若先着,則臣民從之矣。
然更議大臣而後定之。
」 10月12日 ○辛酉,遣吏曹參判金益精、中樞院副使金益生,如京師賀正。
上率百官,拜表箋如儀。
○禦經筵。
○差司譯院判官唐夢賢,管押被擄人顧田孫,解送遼東都司。
○傳旨平安、鹹吉道監司曰: 平安道江界、閭延、慈城、鹹吉道慶源、鏡城、甲山等處居民,如遇疾病,不得藥餌,以至殞命,誠可憐閔,思欲廣備鄕藥,以救其生。
然京城之內,專委設官救療,猶且未周,況僻遠之地,衆多之民,安得人人而濟之?其赴防軍士,遠離鄕土,觸冒風寒,易緻於病,不可不救。
以其道醫學敎諭,採取鄕藥,可以療治與否,商摧以啓。
○刑曹啓:「奴天外、幹達之罪,更與議政府諸曹同議。
天外之事則皇甫仁議:」可蒙宥。
「趙啓生等議:」不可蒙宥。
「孟思誠等議:」雖不服招,拔刀衝刺,至於九處,謀殺情迹已著,不宜與幹達歐主等論。
「黃喜議:」天外與其妻隱伏,而妻已就拘執,爲天外者當被髮而出,乞哀陳情,甘受其主之區處可也。
從容束帶,佩刀而出,刺割其主,想其情狀,其爲謀害明矣。
賴免虛怯,幸而不死耳,宜置於法,以示陵上之禁。
幹達之事則趙啓生等議:「可蒙宥。
」許稠等議:「主奴,一家之君臣,不宜蒙宥。
」黃喜等議:「以今案辭,死有餘辜,但謀殺情狀,似與天外小異。
臣已於前日,請令刑曹更推本末,然後更議。
」命皆放之。
10月13日 ○壬戌,太監昌盛、內官李祥、張奉,奉勑而來,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迎勑于慕華館,還至景福宮,行禮如常儀。
勑曰:「王國中有能理辦膳事女子,選擇十數人,付太監昌盛等帶來。
」又勑曰:「今遣太監昌盛等來,賜王彩幣。
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賜幣紵絲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柳綠一匹、骨朶雲暗花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細花深桃紅一匹、細花鸚哥綠一匹、素柳黃一匹、素靑一匹、羅大紅二匹、柳黃二匹、黑綠二匹、靑二匹、紗骨朶雲暗花大紅一匹、骨朶雲暗花靑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鸚哥綠一匹、八寶骨朶雲暗花黑綠一匹、細花大紅一匹、細花靑一匹、素黑綠一匹、素深桃紅一匹、彩絹藍靑熟絹二匹、木紅熟絹二匹、明綠熟絹二匹、深桃紅熟絹二匹、深靑生絹三匹、大紅生絹二匹、柏枝綠生絹三匹。
○三使臣歸太平館,百官分司,行禮如常。
王世子及宗親,亦先詣太平館行私禮。
○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及六曹判書曰:「今勑書,好海靑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鹹吉道所捕七連內,隻獻五連,其二連,秘留不送何如?」右議政孟思誠等皆曰:「宜依上敎。
」崇善來啓,上曰:「然則當諭鹹吉道監司,慶源所捕二連,勿幷上送。
」崇善啓曰:「爲進獻所捕之鷹,何用留置?宜皆進獻,俾無後患。
年前無趾海靑不獻之後,殿下勞心,亦可省矣。
」上謂左承旨金宗瑞曰:「爾意何如?」宗瑞對曰:「宜留二連,以資破寂。
」上又問諸承旨,皆如宗瑞,乃命崇善更議于大臣,黃喜、許稠等曰:「宜竝獻七連,俾無後憂。
」命鹹吉更勿加捕。
孟思誠曰:「竝獻七連則無後憂,若加捕則可飛放也。
」崇善來啓,上曰:「飛放毋捕之論皆詐,予不取焉,其更議減二連與否。
」喜等各執前議,上曰:「更思之,莫如畢進之爲愈也。
」 10月14日 ○癸亥,幸太平館,設翌日宴。
上先下輦于禦室,辟左右,密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其一曰:「太宗時,黃儼奉使而來,陵辱大臣,恣行無忌。
其時大臣備書所行,將欲呈省,太宗排斥群議,凡諸所求,無不聽從,至給親禦毛衣,大臣河崙等,意謂過厚。
厥終,儼向太宗,有敬愼和悅之形。
同來海壽等,嫌其厚於儼而薄於己,慍形於色。
逮及寡躬,尹鳳等奉使而來,予亦贈毛袍毛靴。
至己酉年降勑後,畏朝廷之法,凡有求索,斷不聽從。
辛亥秋,降勑曰:『如遇寒冷,合用衣靴。
』因是贈與衣靴。
今昌盛任事,非本國之喜,且盛之爲人,譎而不正,前者來時,賞賜段子,以其私藏不善之段,換其善者,今亦換二匹,其心之不正,未足道也。
且儼則有忠心,盛則但求自己之私事,非盡忠於上者也。
然盛自丙午年至于今,無歲不來,且本國之事,朝廷專委之於盛,予欲給親禦貂表,何如?」崇善啓曰:「將議于大臣後決定,然臣意謂勑書以後,尙給毛衣二件及衣靴,是亦法外之事,是固接之厚而待之隆也。
何必加給禦貂裘乎?理宜不給。
」上曰:「爾言是矣。
然將此意,議于大臣。
」黃喜等議,與崇善言無異。
許稠曰:「依上敎贈給,似亦可也。
」上曰:「予更思之。
」其二曰:「張奉言:『李思文,予之族屬。
』思文爲人,心行不類,所爲皆惡,欲罪之久矣,隻緣尹鳳請而除職。
前者以馬牌裂破,得罪就閑,今奉旣知得罪就閑,乃曰:『思文,吾之族屬。
』予欲使館伴盧閈,密問奉之親弟張仁義,審知族派根腳,如其族親,則思文雖惡,置之勿論,如其假做族屬,則依已降敎旨,置之於法,如何?」僉曰:「可。
」其三曰:「李祥欲使其父亭爲三品,弟達爲四品,然本朝官爵甚貴,雖一資一級,不可越等。
予欲以亭爲四品行司直,達爲司直,張奉之父元富爲副司直,弟仁義爲副司正,何如?」僉曰:「達則以司正越六品司直,元富本無職事,而皆越等受職,似爲未便。
以達爲副司直,元富爲司正。
」黃喜議同,但元富年老,依上敎授副司直可也。
上從喜議。
其四曰:「張奉父母處衣服,授其弟仁義而送之,則其弟必達於奉,奉聞之,則令其弟齎送,或親自齎去,必有區處。
以此言之,可乎否?」僉曰:「可。
」是日,賜奉父母各色衣服,授其弟仁義。
其五曰:「本國已捕海靑八連,今來勑書:『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成帶來。
』予思以天下之主,旣勑曰數連則宜進獻六連。
卽日議于大臣,以五連爲定,餘三連不告天使。
予更思之,捕鷹專爲進獻,若不盡進獻,心有未安,更議于大臣,或曰:『宜盡進獻。
』或曰:『旣勑數連,則不宜盡數。
』安崇善言:『鷹犬,一時玩好之物,上不好鷹犬。
且昔者野人權豆,進折爪海靑,其時以折爪不進,後日昌盛聞而言之,上動念。
今旣爲進獻而捕,則雖過數連,竝皆進獻,則後必無患,而心亦快矣。
』此言亦是,處之如何?」僉曰:「若皆進獻,則事得其宜,而心無愧怍矣。
」上曰:「不如盡獻,更無他疑。
」其六曰:「昔者內官白彥奉使而來,彥之父在外。
其時許稠獻議曰:」白彥之父率來京中,備給居産,則彥無外方來往之弊。
』及彥出來,旣營京第,又營鄕家,內外受弊。
因此李祥之父,不使率來。
今館伴盧閈啓曰:『李祥之父,須卽招來,以除忠淸往來之弊。
』此議何如?「黃喜等曰:」父子之情,出於天性,祥父之來,隻以單騎,其弊稍簡,宜使招來,以見其子。
「從之。
其七曰:」昔祥出來時,給祥父米豆各二十石。
今依前規以給,卿等知之。
「卽命崇善,待祥父到京,更啓以給。
是日還宮,除張元富中軍副司直,李亭司宰副正、行左軍司直,張仁儀左軍副司正,李達右軍副司直。
10月15日 ○甲子,命都承旨安崇善,分贈三使臣衣一襲及毛衣靴套等物,仍給頭目衣靴。
○三使臣遣頭目陳富、徐敬送禮物。
昌盛進各色段子十五匹,中宮十一匹,東宮十二匹,嬪宮十匹,孝寧、晉陽、安平、臨瀛四大君各四匹。
張奉進七匹,中宮六匹,東宮八匹。
李祥進七匹,中宮五匹,東宮五匹,嬪宮五匹。
上禦思政殿,引見陳富等,命金乙玄饋送。
○吏曹啓:「曹省記內監申申字,改用進字。
」從之。
○遣宦者金淳,分贈食物于三使臣。
○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宮門差備軍士常不着甲,使臣及倭人、野人等,無時詣闕,則顚倒失次,深爲未便。
使常着甲何如?」上曰:「使臣回還間,常令着甲。
」 ○平安道中和郡地震。
10月16日 ○乙醜,禦勤政殿受朝。
10月17日 ○丙寅,幸東郊,觀放鷹。
○遣宦者金淳,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18日 ○丁卯,受常參,視事,輪對。
○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仍分贈黑鹿皮靴,三使臣皆有喜色。
崇善曰:「執饌婢子,當送幾人?」使臣曰:「二十可也。
」崇善回啓。
○遣宦者韓龍鳳,分贈別膳于使臣。
10月19日 ○戊辰,受常參。
○幸東郊,觀放鷹。
○傳旨禮曹: 宗室袒免以上及妻,緻賻、緻弔、緻祭,獨異姓有服之親,不緻賻、緻弔、緻祭,於義未便,竝皆緻賻、緻弔、緻祭。
10月20日 ○己巳,請三使臣,設溫斟宴于思政殿。
○上命黃喜、孟思誠、安純、申商、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等,會議于議政府,命安崇善往議:其一曰:「《續典》部民告詐條雲:『自己訴冤,受狀改分揀。
』許稠嘗啓曰:『上下之分,不可不嚴。
若聽部民告訴,而罪守令,則尊卑失序,風俗將自此而不美,毋令聽理。
』其言善矣。
然全不聽理,則抱冤腐心者,無所告伸,而必有矯枉過直之弊。
予心以爲受狀,別其曲直,伸其冤抑,勿罪守令,則民冤伸名分嚴,可以兩全而無弊,卿等其熟議之。
」僉曰:「上敎至矣。
」啓生獨曰:「臣歷任外方,備知弊瘼。
誤決守令,雖不論罪,願罷職事。
」其二曰:「本國衣冠之制,一遵中朝,然今臣民好着中笠,中笠非華制也,又於本國,古無此體。
予欲着中朝高頂笠。
予若一着,則中笠不待禁而自無矣。
」僉曰:「可。
」其三曰:「本國人以袍衣,爲禮服而常着,考諸《禮記》與《詩》,袍衣、褻衣,非禮服也。
況中朝禮服,皆用單裌?玆欲勿用袍衣,何如?」僉曰:「可。
」其四曰:「昌盛請鄕銅,將以鑄佛也。
給之如何?」僉曰:「已有勑書,宜不聽從。
」崇善將僉議以啓,上謂崇善曰:「隻受訴狀,勿論官吏誤決可也,宜以此草敎旨。
笠子事,不必立法,予先著矣,勿用袍衣,令禮曹立法。
鄕銅之請,令館伴據勑書以說。
」 10月21日 ○庚午,禦勤政殿受朝。
○禮曹啓:「謹按《記》曰:」袍必有表。
「註雲:」袍衣之有着者,乃褻衣也。
必須有禮服,以表其外,不可單露。
「《詩》曰:」衣錦尙褧。
「註雲:」褧,禪衣也。
「觀此文勢,則古者禮服之制,皆不用袍,而隻用單衣明矣。
今中國之制,禮服亦皆用單裌之衣。
且我本國之初,亦未有禮服用袍之法,近古以來,兼用袍衣,因循不革,以至今日,有違古制與時王之制。
自今大小人禮服,隻用單裌之衣,勿用袍衣。
」從之。
10月22日 ○辛未,遣星原君李正寧、同知敦寧府事崔士儀,如京師,謝賜彩帛。
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拜表箋如儀。
表曰: 綸音遠播,昭示懷柔。
睿澤覃霑,祗憎感激。
佩銘無已,糜粉難酬。
伏念臣幸際明時,邈居遐裔。
祗勤侯度,効未著於絲毫;曲荷聖慈,恩屢承於筐篚。
擧國均慶,從古罕逢。
玆蓋伏遇皇帝陛下,度擴包容,恩推博施。
遂令凡庸之質,獲被優渥之榮。
臣謹當奉以周旋,心常在於挾纊;庶幾夙夜,壽恒祝於齊天。
方物表曰: 天貺延頒,特蒙殊渥。
土宜雖薄,聊效寸誠。
謹備黃細苧布三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一十六匹。
右件物等,製造非精,名般甚夥。
冀諒由中之懇,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後中宮禮物:竝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箋曰: 位尊貳極,允協輿情。
恩導中宸,覃霑海徼。
揆分踰望,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叨守弊服。
顧乏絲毫之補,屢承雨露之濡。
星使鼎來,欣奉綸音之密勿;天施渙渥,祗承綵帛之氤氛。
擧國知榮,撫膺增感。
恭惟皇太子凝姿岐嶷,稟性英明。
諒小邦向慕之誠,體上聖懷綏之意。
遂令駑鈍,獲被龍光。
臣謹當倍殫赤心,益堅素節。
載賡歌於重潤,恒申祝於千齡。
禮物: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奏曰:「欽蒙勑諭:『王處有好海靑,可尋數連,付昌盛等帶來。
』欽此。
臣欽奉,以前捕獲到海靑五連,欲要進獻間,今欽見奉,待候欽差太監昌盛等官回程,一時差人進獻。
」 ○上命安崇善,議于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
其一曰:「昌盛前日溫斟宴時言曰:『吾等出來時,眞力請修理父家。
』此言未知眞力之親請,疑從崔益生之請,而有是言也,予其日不答。
今更思之,本國出來使臣之請,尙畏勑書,不從者多矣。
在中國眞力之言,信其傳說而從之,無乃不可乎?今若聽從,則後必效此,繼踵而起,其弊滋甚,勿聽何如?」黃喜等皆曰:「上敎甚當。
」其二曰:「今奏本草,示昌盛何如?若盛見之,則勢不可久留,或生速還之心。
又朝廷儻責盛久留之罪,則盛必怨本國不諭。
」黃喜等曰:「何必示之?」許稠獨曰:「示之爲便。
」上從黃喜等之議。
○對馬州宗茂氏、六郞次郞、早田,以護送回禮使而來,宗金子及一歧惠方等,亦遣人護送,仍各獻禮物。
賜宗茂氏六郞、次郞、早田,各米豆共三十石,宗金子緜紬二十匹,惠方米豆共三十石。
又特賜宗貞盛米豆共二百石、燒酒二十甁,宗彥七米豆共八十石,宗茂直、宗大膳各米豆共六十石,竝付宗茂氏以送。
10月23日 ○壬申,受常參,視事。
申商啓曰:「中外竊盜興行,其漸可慮。
三犯者,勿論赦前,置重刑何如?」上曰:「法之更者,前法有十弊,而新法無一弊,然後更之。
赦前勿論之法,行之已久,況以殺人之事,而更之以重乎?且弭盜之方,豈以刑戮止之哉?予將議于大臣。
」鄭欽之啓曰:「竊盜元罪杖六十者,則訊杖二次之數,準杖六十,故更不加訊,姦惡之徒,預知訊杖之數,忍杖不以實納招。
雖不取招,辭證明白者,從辭證斷之何如?」上曰:「具啓目以進,將議于政府六曹矣。
」上又曰:「近因北征,西北之民,罷勞甚矣。
今來使臣迎逢軍人及支應諸事,前者與卿等僉議,減於前例,若又有可減之事,卿等陳之。
」孟思誠及申商等啓曰:「宴享之事,前日議減足矣。
」許稠啓曰:「受部民冤抑之訴,使之聽斷,則恐失尊卑之分,願依前日小臣獻策。
」上曰:「古今天下,安有小民不言冤抑之理乎?卿之志則善矣,施於事則有妨。
」稠退,上謂安崇善曰:「稠固執不通。
」崇善啓曰:「爲政之道,使下情上達。
《書》曰:『匹夫匹婦不獲自盡,人主罔與成厥功。
』天下安有不受冤抑之政乎?」上笑曰:「爾言正合予意。
自今聽理,毋以其狀罪及官吏,則庶乎兩全,以此下敎。
」 ○輪對,經筵。
○刑曹啓:「私奴今音同,與訥金、永老、富斤殺人,請爲首今音同斬,爲從永老、訥金、富斤絞。
」從之。
○傳旨刑曹曰: 中外竊盜興行,不可不慮,其禁制之方、弭盜之術,與議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詳定所啓:「司譯院三學生,旣稱學生,當嚴師弟之分,又不可與國學異制。
其前銜七品以下,非譯科出身者,悉着儒巾,庭下行禮受業。
」從之。
○使臣張奉,進毛布及飛鈿兒。
10月24日 ○癸酉,受常參。
○傳旨刑曹: 凡卑下不可陵尊上,禁部民胥徒告其官吏,實爲良法美意,唯自己訴冤,受狀改分揀,載在《六典》,故呈誤決,待其改正,則必論誤決之罪重,惟若不受自己訴冤之狀,則冤抑莫伸,妨於治道。
又因其訴,而輒加誤決之罪,則嫌於陵犯,誠爲未便。
自今隻受自己訴冤之狀,從正斷決,毋坐官吏,以全尊卑之分,其餘卑下告尊上防禁,一依《六典》施行。
上旣命草敎,示詳定所,都提調黃喜、孟思誠議曰:「臣等前日已承上敎,敎旨之意允當,不能贊一辭。
」提調許稠曰:「臣之所願,則不受訴冤之狀,以專上下之分,然再啓未蒙允許。
無已則頒此敎旨,庶可得中。
」提調鄭招曰:「內而憲司,外而監司,因民訴冤,辨明是非,官吏所見,出於差誤,初非有意阿曲者,雖不罪可也,至於曲法情見,恐不可不罪。
如受贓,贓滿至死者、或挾威強奸者,風憲官檢擧文案已成,轉聞于上,安可不罪?民則但訴冤耳,因風憲官檢擧,發其重罪,非民之陵犯也。
伏望官吏之罪,出於差錯及昏迷誤決之類勿論,其杖以上重罪,自論如法。
」上從喜等議,卽下敎旨于刑曹。
○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事于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曰:「今參判權蹈馳書曰:『兩王言:「沿途久留,甚爲未便,可速進去。
」蹈答以接遇之禮有未安,須待孟、崔。
」兩王曰:「勑書,同指揮僉事孟捏哥來、百戶崔眞等,領去朝鮮國,此吾等所以來也。
」又指同字曰:「一同還給之同字,無此等字樣,遼東何得護送?殿下豈遣宰相來,而使吾等及此乎?以此言聞于殿下。
」』予以爲久留平安,則平安之民,艱於支對,然理不可接對者有四。
本國被虜之人,無一率來,是違於勑書,同崔、孟領去朝鮮之意,而反據此事而來,一也。
不得已則同崔、孟而來可也。
孟、崔則歸于忽剌溫地面,兩王先到本國者,二也。
若到本國,則留於沿途,待崔、孟而來可也,不顧而強欲行來,三也。
雖到京城,予之館待尤難,四也。
將此四條開說,以待崔、孟之行如何?」僉曰:「上敎至當,然賓主之間,不可如此。
此人雖無本國勑書,然其實則皆爲本國之事也。
且勑書曰:『同崔、孟領去朝鮮。
』,則亦有所據也,須速接待可也。
」皇甫仁曰:「接待節次,一依皇親緻祭欽差例。
」卽傳旨權蹈,率領以來。
10月25日 ○甲戌,受常參,禦經筵。
10月26日 ○乙亥,輪對,經筵。
上謂都承旨安崇善等曰:「予欲每月擇日,謁見原廟,又當俗節,一日之內,難以竝祭。
若親祭山陵,則擇日謁見於原廟,若親祭原廟,則於山陵亦如是,何如?且當春秋講武時,遣大臣告宗廟,若一二日行幸,則不告而行,有違出告反面之義。
凡大小行幸,必親告于原廟何如?」崇善對曰:「上敎甚當,然更令集賢殿,稽古制施行。
」從之。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前所啓條件,令政府、六曹、三軍都鎭撫等議之,竝從衆議,已敎下,今去同封事目,審視商確更啓。
一。
賊人追逐沿邊無限雜木,非惟斬伐爲難,修士亦難。
議者曰:「敵人出來要路,或十五裡、或二十裡許,伐木通路,所伐之木,待草枯焚之,則木燒路開,我可以追逐,敵亦疑之,而不敢近。
」予亦以爲古人,築萬裡長城,以防胡賊,猶爲不難,況彼人出來要害,樹木雖多,何難伐之?若待草枯,幷草焚之,何難修去?其用民力,不至於築長城之比,熟議更啓。
一。
船邊田土小處居民,移于深谷田土多處。
予意以爲所耕田小者及全賴越江之田者與貂皮人蔘興販者,則移置可矣,其廣占土地安業者,竝皆勒令遷徙,於義未安。
所耕田土多少,分揀啓達。
10月27日 ○丙子,使臣李祥歸自父家將詣闕,上違和,令都承旨安崇善止之,祥已入光化門矣。
崇善曰:「近日殿下違和,今聞大人之來,未安於心,請大人姑待後日。
」答曰:「殿下旣除臣父與弟之職,又多賜米豆,欲謝恩而來。
」行四拜而還。
○命宦官金淳,分贈橘柚于使臣。
○鵂鶹鳴于弘禮門西十字閣,行解怪祭。
10月28日 ○丁醜,吏曹啓:「本曹職掌銓選,宜當預知人物賢否,第以奔競有禁,無由相接,何以知其才行乎?乞自今除堂上官臺諫外,新除東班三品以下,竝令堂參本曹。
」上令詳定所議之。
議曰:「人之厚貌深情,雖相從有素,尙不能知,況堂參兩拜,不交一言,何以得察底蘊?請每除授後堂參者,日不過十人,因問來歷,接其辭氣,可略知其爲人矣。
」上從之。
○敎旨: 蓋聞酒醴之設,非以崇飮,所以奉神明、享賓客、養高年者也。
是以因祭而飮,以獻酬爲節;因射而飮,以揖讓爲禮。
鄕射之禮,所以敎親睦也;養老之禮,所以尙齒德也。
然猶曰:「賓主百拜而酒三行。
」又曰:「終日飮酒而不得醉。
」,則先王所以制酒禮,而備酒禍者至矣盡矣。
降及後世,俗習不古,惟荒腆是務,故禁酒之法雖嚴,而終不能救其禍,可勝歎哉?夫酒之爲禍甚大,豈特糜穀費財而已哉?內弱心志,外喪威儀,或廢父母之養,或亂男女之別,大則喪國敗家,小則伐性喪生,其所以瀆亂綱常,敗毀風俗者,難以枚擧,姑指其一二可戒可法者言之。
商辛、周厲,以此而亡其國,東晉之俗,以此而亡人之國。
鄭大夫伯有窟室夜飮,卒爲子晳所焚。
前漢校尉陳遵每大飮賓,輒關門投轄,使于匈奴,醉而遇害。
後漢司隷校尉丁沖,數過諸將飮酒,爛腸而死。
晉尙書右僕射周顗,能飮酒一石,偶有舊對來,欣然共飮大醉,及醒使視,客已腐脅而死。
後魏夏侯史性好酒,居喪不戚,醇醪不離於口,弟妹不免飢寒,於是昏酣而死,此誠可戒者也。
周武王作《酒誥》之書,以訓商民;衛武公作《賓筵》之詩,以自警責。
晉元帝頗以酒廢事,王導深以爲言,帝命引觴覆之,遂絶。
元太宗日與大臣酣飮,耶律楚材乃持酒槽金口進曰:「此鐵爲酒所蝕,尙緻如此,況人之五臟,有不損耶?」帝悟,因勑左右,日進酒三鍾而止。
晉陶侃每飮酒有定限,或勸少進,侃悽愴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親見約,故不敢踰。
」庾袞父在,常戒袞以酒後每醉,輒自責曰:「予廢先人之訓,何以訓人!」乃於墓前,自杖二十,此誠可法者也。
且以我國之事言之。
昔新羅之敗於鮑石亭,百濟之滅於落花巖,靡不由此,而高麗之季,上下相師,沈湎自恣,竟底於亡,此亦殷鑑之不遠也,可不戒哉?惟我太祖肇造丕基,太宗繼述,修明政敎,垂憲萬世,群飮之禁,著在令甲,以革舊染之俗,以緻維新之化。
予以否德,叨承丕緖,夙夜祗懼,以圖治安,鑑往昔之覆轍,遵祖宗之成憲,示之以禮,糾之以法。
予之用心,非不至也,而惟爾臣民,以酒失德者,比比有之。
是前朝衰微之風,猶未殄絶,予甚憫焉。
嗚呼!酒之釀禍,若是之慘,而尙不覺悟,亦何心哉?縱不能以國家爲念,獨不顧一身之性命乎?朝臣有識者,尙且如此,閭巷小民,何所不至?獄訟之興,多出於此。
始之不謹,則末流之弊,誠可畏也。
此予之所以考古證今,反覆告戒者也。
咨爾中外大小臣民,其體予至懷,視前人之得失,爲今日之勸戒,毋好飮以廢事,勿過飮以成疾。
各敬爾儀,式遵無彜之訓;剛制于酒,庶臻於變之風。
惟爾禮曹,體此至意,曉諭中外。
藝文應敎柳義孫之辭也。
遂命鑄字所模印,頒于中外。
○賜祭于副元尹碩,其文曰: 稟命自天,脩短固關於理數;恤典在我,哀榮當極於故常。
惟爾風彩魁梧,志慮眞率。
摳衣函丈之內,存心時習之方。
眷于親親,俾陞元尹之列;訓以長長,庸補維城之基。
何期妙齡,遽爲異物!實予之心是悼,將薄奠以伻陳。
於戲!有天屬之親,情旣敦於始終;以人君之義,恩豈殊於幽明? ○幼學樸宗直上言曰: 今慶尙、全羅兩道,早旱晩水,禾穀或槁或朽,其餘六道,或稔或損,而今歲之內,將或絶糧,是誠可慮。
伏望京外賑貸及宿債,待明年歲熟,然後徵之。
黃海、全羅兩道,船稅石首魚白蝦醢等物,各船主給價司宰監奴而納之,皆自私用,以其他下品之物納之,姦惡無甚。
乞令各官收納監封,使邑吏船主一同親自上納,則姦民不得用其謀矣。
各處津尺官船外,別有私船,多收其價,乞自今一禁私船。
京市署雖烙印鬥升,然不用槪木,以手量之,輕重在心,乞令京市署鬥量平木,烙印頒給。
且物價輕重,市人擅自推移,甚不可也。
乞豐歉之年,春夏秋冬,市價輕重,京市署酌定成法。
命禮曹,與議政府同議以啓。
10月29日 ○戊寅,鹹吉道都節制使據寧北鎭呈,移牒兵曹,上命都承旨安崇善,議于政府六曹。
其一曰:「寧北鎭正軍守城軍、諸邑差備人戶,竝除雜事,令捕海靑。
」其二:「軍官防禦有功、仕多者,每百戶管領軍三人,依船軍例,寅申巳亥,各品遷轉,及加設土官錄用。
」其三:「寧北鎭,彼人數來,供億之煩,倍於他道。
以慶源、鏡城散住各司奴婢,前定七十口,倍加定給。
」其四:「因彼人供給,鏡城魚藿之稅全收,寧北鎭食鹽,竝不擧論,亦依魚藿之稅以納。
」其五:「節制使及從人馬匹糧餉,依下道營門例,以義倉之數供給,除衙祿屬軍資。
」其六:「自鎭黃節伐洞口至路西割屬鏡城,路東割屬慶源,非徒地窄,新設煙臺千二十四戶及官奴婢之徒,寄食無地,除割屬折給上項之人。
」其七:「他道軍籍付人物,來居本郡,則依平安道寧邊例,除還本,皆屬本鎭。
」黃喜等皆曰:「此數條,非都節制使直啓之事,宜令監司都節制使更加商確以啓。
」又議曰:「世子將宴使臣,適値感冒,未得行禮,何如?」僉曰:「本國因勑書不能行法外之事,如此宴禮,毋失前例,宜當厚慰。
且世子慰宴,禮之大節,不可停也。
宜於冬至後,擇日設宴。
」上皆從之。
○鹹吉道監司趙末生馳報:「兀狄哈入侵斡木河,殺權豆父子,管下人見殺者亦多,唯凡察、大伊等幸免,見本國人哀言曰:」勢難居此,願徙慶源附近時反等處。
「又欽差裵俊,曾到斡木河遭亂,率頭目百餘人,潛到寧北鎭。
」卽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右議政緻仕權軫、判書許稠、判中樞院事河敬復、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工曹判書趙啓生、刑曹判書鄭欽之、兵曹判書崔士康等議之:其一曰:「予惟歷代帝王處戎狄於塞內,以爲藩屛者,間或有之。
我太宗嘗曰:『斡木河,我國之藩籬也。
』凡察、大伊之請,將何以應之歟?其許接與否、地之遠近,共議以啓。
」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未見其誠僞,不可輕許,更待懇請。
」孟思誠、權軫、許稠、安純、河敬復曰:「姑令邊將答曰:『不可以傳聞之說,達於國家。
』徐觀誠僞。
」申商曰:「敗亡之言,亦未可信,徐觀事變,然後更議。
」黃喜曰:「親近戎狄,自貽禍亂,古人深戒。
雖或誠心懇請,終不可許。
」其二曰:「徙彼人於安邊等處深遠之地,因以爲民,何如?」僉曰:「彼人等受職中朝,義不可許。
且其心陰譎不正,必不欲與我國之民混處矣。
」 其三曰:「今聞聲息,乃傳聞之說,情僞難知,遣人探候若何?」鄭欽之、崔士康曰:「更待事變,當遣人審之。
」黃喜、趙啓生曰:「卽令使人審候可也。
」孟思誠、權軫、許稠、河敬復、安純、申商曰:「雖不送人,彼若送人懇乞,則可知其實。
且彼不送人,而我先送人,尤爲不可。
」其四曰:「欽差裵俊,雖不關本國,不救王臣之患,先哲所戒也。
今俊遭狄人之亂,身疲勢窮,逃來我境,義不可不慰,何以爲之?」僉曰:「遣使厚慰,倘欲經由平安直路回還,則許之,而給與衣糧,護送幸甚。
」其五曰:「裵俊等,經由本國入歸,則具其事因,移咨遼東可乎?」僉曰:「可。
」其六曰:「相見勢難之由,使人開說於裵俊何如?」僉曰:「可。
」其七曰:「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令崔緻雲來啓曰:『欲親帥士卒,巡行沿邊各官,耀兵示威。
』然予心以爲凡兵事深藏固守,使敵莫知端倪,乃上策也。
又初與彼人約曰:『誠心投降,則待之如舊。
』今反動兵示威,則無乃違前約乎?抑禦寇之日無窮,而示威之行有時乎息,則賊心必曰防禦怠矣,不測之變,將自此而生矣。
熟議便否。
」僉曰:「上敎至當。
」於是,野人徙居之議寢。
遣大護軍金乙玄慰俊,仍贈衣一襲,幷給頭目衣。
10月30日 ○己卯,濟州按撫使金裀進箋,謝賜表裏宣醞。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崔閏德曰: 今使緻雲來啓,欲親領軍卒,巡行邊郡,耀兵示威,予以爲其處防禦,不可每年巡行。
若今年如此,明年不如此,則彼人將謂曰:『大將無巡行。
』從此生憂矣。
況旣與彼人約曰:『誠心來降,則待之如初。
』今若動兵巡行,則彼必生疑,似違於約矣。
大抵兵貴秘密,使敵莫知端倪。
須知此意,得中布置。
十一月 11月1日 ○庚辰朔,都承旨安崇善啓曰:「國庫布貨殆盡,姑停金銀貿易,以待布貨周足何如?」上令崇善,議于議政府六曹曰:「國家布貨之數不多,宜停金銀貿易,然更思之,若白銀多在民間,則恐有愚民潛賣於使臣館,以幹邦憲,且白銀之在本國者殆盡。
予聞全羅所儲義倉之積甚多,給此貿易何如?昔許稠啓曰:『國家多有金銀,則侈心生。
』此言善矣。
然當時所儲,非不多也。
予於器皿,皆用磁漆,侈心之生不生,何關於金銀之多不多也哉?其買賣便否,擬議以啓。
」孟思識、趙啓生、鄭欽之、崔士康曰:「使臣館貿易,則禁防至嚴,中朝往來則搜檢至精,非如昔時貿易之例。
今年不稔,民生甚艱,散救荒之重物,以買不急之寶,臣等以謂不可,隻買金,姑停買銀。
」黃喜、許稠議曰:「金銀之買,一皆停寢。
」又議曰:「今王人裵俊爲野人所逼,來到寧北鎭,當此時開說事變於昌盛乎?更待聲息開說乎?」崔士康曰:「今報俊以伺候事變,還入斡木河,待俊回來,開說未晩。
」黃喜、孟思誠、趙啓生曰:「往來行言,言於使臣似急,一依崔士康之議可也。
」許稠、鄭欽之曰:「王人到境上,不言於使臣,似違於理,以大槪聲息言之可也。
」又議曰:「予患洩瀉,隔二日,又發風氣,風氣則已差,洩瀉尙未平愈。
若久坐寒地,恐復發焉,故冬至之日,予欲往太平館行禮,親說未寧之意,令世子代宴。
」僉曰:「往館行禮,以世子代宴,則使臣不知其實,以謂慢易,宜令世子代宴,使都承旨往說,上體未寧之故。
且上體違和,則何必行向闕禮乎?」崇善回啓,上曰:「宜從僉議,但向闕禮重事,予當力疾行之矣。
」 11月2日 ○辛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行冬至望闕禮,停本朝賀禮。
○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往太平館,開說違和未能宴慰之意。
○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王世子至館行禮,三使臣各進段子二匹。
○命安崇善、元閔生,分贈三使臣麻布各二十匹。
○王世子代宴。
將宴,各贈麻布十六匹于三使臣。
11月3日 ○壬午,昌盛遣醫士頭目毛琰問安,上引見,命上護軍金滓饋送。
飮訖,命左副承旨鄭苯、判典醫監事盧重禮,質問上體病證,仍給麻布四匹。
盛又遣通事閔光美,進藥餌。
11月5日 ○甲申,先是,宗金子家茂,遣人獻土宜,禮曹啓:「非素所通信之人,不當受。
」令詳定所議之。
詳定所啓:「日本諸島散居,無所統屬,本朝羈縻撫綏,來者不拒。
如婦女融仙與賊中萬戶進上之物,亦且納之,況宗金輸款有舊,今朝于上國,其子家茂使人來獻方物,於禮亦不大戾,恐不可絶,宜依前撫納。
」從之。
○刑曹啓:「竊盜禁制之方,與政府諸曹同議。
參判皇甫仁等議:『大抵盜賊,雖出於貧窮,然皆頑惡懶惰之徒,其贓證明白者,雖不服招,一依唐律科斷。
如此數年,以觀其勢。
古有惡盜賊之繁,盜一瓜者皆殺,而還有刦執事者,嚴刑重法以弭盜,於治道未便,不必別立條章。
』領議政黃喜等議曰:『大抵盜賊,皆懶慢無賴,不事生業,不費尺寸之財,坐而得美衣美食。
以此爲利,雖被捕獲,官司推問之際,拷訊不得過本犯笞杖之數,故忍訊杖一二次而不服,官司不得已放出,所盜之財,皆爲己用。
故近日竊盜,似若多於前日。
如此不已,雖日設禁防,終無益也。
莫若依《唐律疏議》,贓證明白者,雖不承,輒行科斷,使之利小而害多,則庶弭竊盜矣。
今通計赦前三犯者,斥逐畿外,然各驛遞送之際,無知驛吏不謹押直,以緻逃走,雖至配所,亦不過一二日,輒復逃走,故名雖黜送,實則無益。
近年詳觀盜賊之勢,犯罪決放後還竊盜者,不過數十人。
此輩若復再犯,則幷其妻子,專人押送,置于海島若慈恩、巖泰、珍島等處,守令無時擲簡,嚴加考察,不得出入。
遷之海島,雖若太重,然與其縱使三犯,以被誅戮,孰若遷之樂土,耕田納稅,自食其力,以終天年乎?雖曰還復逃出,然過涉之難,非陸路之比,妻子爲累,未易逃出,且人易得而追捕也。
』」從喜等議。
11月6日 ○乙酉,倭宗茂直遣人獻土宜。
○命都承旨安崇善、同知中樞院事元閔生,回贈昌盛麻布九十五匹、石燈盞三事、彩花席六張、茶蔘三十斤,張奉麻布六十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李祥麻布三十五匹、石燈盞三事、茶蔘三十斤、彩花席六張。
東宮命左輔德崔萬理,回贈昌盛麻布七十五匹,張奉、李祥各三十匹。
四大君回贈昌盛麻布六十匹。
○鹹吉道都節制使馳報:「斡木河野人,其魁已滅,其黨無所依,移接之際,恐有作耗,已令寧北、慶源,整軍馬、嚴兵器,以應事變。
」 11月7日 ○丙戌,使臣張奉欲先歸鳳山,詣闕辭,上不豫,出迎于思政殿門內,引入殿內。
使臣請曰:「上向南,小人坐於南。
」上固辭曰:「君旣爲欽差,不當如是。
」奉更請曰:「夫有國則有君臣之分,予雖欽差,本是國民,安敢與殿下對坐乎?」上固辭,奉曰:「殿下向南,小人坐東。
」上從之。
行茶禮訖,欲辭出時,奉請曰:「上在坐,予行辭禮。
」上不從,強請,上權從之。
奉行稽首四拜曰:「請殿下,憐我父母一族。
」上曰:「予當矜恤。
」奉辭出,上送于思政殿門外。
○遣日城君鄭孝全,宣慰張奉于留後司;中樞院副使王麟,宣慰于鳳山。
兵曹右參判皇甫仁爲伴送使。
○命兵曹,還給李澄玉、韓瑞龍、裵惠等職牒。
○遣兵曹佐郞禹孝剛于鹹吉道。
其事目曰:「野人移徙,恐有作耗,整齊軍馬,待變可矣。
昔在庚寅,雖作賊移去,其後回心,乞地歸順,國家許之,今不必更言其時之事,而討罪也。
近者射殺樸天奇從人,事情雖惡,悔過謝罪,國家亦許之矣,未可更論其罪。
今乘人之危,興師得勝,亦不足爲武,利人之災,加兵攻取,似乎殘忍。
且妄動取敗,不可不慮,不爲熟計,輕易獻策,無乃未可乎?若彼人入寇,則不得已應變追捕,彼人或移或住,無意作賊,則愼勿先意緻討,待之以厚,使之安業可也,亦須使人問慰。
」 ○使臣張奉發程,命東宮代餞于慕華館。
○司憲執義成念祖辭職曰:「臣父臣揜病勢日篤,乞免職事,全心奉藥。
」命下吏曹。
11月9日 ○戊子,上引見諸承旨視事。
○還給李思文職牒。
○黃海道監司啓:「朝廷使臣絡繹往來,每過州縣站路,支待軍民,少不下數百人,皆不識漢語,必待京通事與平安道譯學生傳譯,然後乃知使臣志趣,不無遲滯過擧之弊。
其間頭目或不待通事,先入站舍,語言雖多,無有應對,則或鞭韃吏民,或陵辱執事者。
以一道人民,未達語音之故,雖謹禮厚接,反興憤怒,誠可歎恨。
乞依平壤譯學院,擇道內生徒年少曉文理者三十,黃州、鳳山中,置譯學院一所,差定訓導,每當式年,試其能通者,移文禮曹,考試敍用。
雖未特達,粗曉漢音者,使臣迎接時,分送各站,庶爲便益。
」從之。
11月10日 ○己醜,使臣王欽、王武,先到太平館,見昌、李,遂館于興天,命東宮代設慰宴。
○遣參贊成抑賀聖節。
上以違和,未得拜表,百官拜表如儀,就差通事辛効敦,管押被擄逃來盧來守,解送遼東都司。
11月11日 ○庚寅,王世子率百官,代行千秋賀禮,以上未寧也。
○召領議政黃喜、左議政孟思誠、判書許稠、申商、趙啓生、大提學鄭招、中樞院事尹淮議事。
一。
「使臣昌盛請榜紙,聽從乎否?」黃喜等曰:「勑諭諄切,雖微細之物,不可從。
」一。
「麟山、義州居民,竝皆入保,憚於移徙,潛續逃散,入保乎否?」黃喜等議:「賊穴稍遠,除入保爲便。
」一。
「平安道沿邊各官居民,因禁越江之耕,生業甚艱,潛隱逃散者,比比有之,其利害熟議。
」黃喜等曰:「賊變難測,禁其越耕爲便。
」獨鄭招曰:「令其道訪問利害,施行爲便。
」上卽令館伴,告使臣曰:「前請榜紙,甚爲微物,然凡所需求勿聽,有聖旨。
因此未得聽從。
」傳旨平安道都按撫使、都觀察使曰:「沿邊居民,因越耕之禁,恐有潛隱逃散者,當賊變不息之前,固當堅禁。
然賊穴遙遠,可耕處,許令耕種何如?利害便否,同議以啓。
」又傳旨都按撫使曰:「予聞義州、麟山居民,憚於入保,潛贖逃散,議于政府六曹,皆曰:『可除入保。
』商確便否以啓。
」 11月12日 ○辛卯,命左承旨金宗瑞,各贈衣一襲、靴套毛冠等物于使臣王欽、王武。
○召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前此使臣之請,無不聽從,自降勑書以後,畏聖旨容或有不聽之事,使臣心懷不平。
曩者金滿不遂所求,憤怒不已。
滿進羽二枚,予因回奉,優給細布二匹,滿喜之,其後又進羽二枚,予不回奉,滿怒形於色。
去年贈昌盛石燈盞三事,盛喜之,今贈體大石燈盞三事,一事微有瑕,盛怒曰:『是乃僧寺棄物。
』以此觀之,今年賜一物,明年遂以爲常例,雖贈之不喜,其流之弊,不可復塞。
今盛以段子二匹,授迎接都監,每匹準人蔘五十斤,督令賣來,處之何如?」僉曰:「旣出價而求之,在我不可不從。
每一匹,各給三十斤爲便。
」一。
「昌盛去年贈藥,予乃回奉,今也聞予未寧,贈藥六服,人蔘與麻布,何者可乎?」僉曰:「人蔘雖贈之,盛必不喜,因回奉優給細布六匹,以悅其心爲便。
」一。
「盛請榜紙三十卷,予不從之。
今日承旨問安時,盛怒曰:『紙非寶物,何吝也?必不啓殿下,若啓,必許之矣。
』處之何如?」思誠、權軫曰:「賓主之間,不可見其怒而恝然也。
且紙,微細之物,宜給二十卷。
況我國事大之誠,必因此輩,而達于帝乎?」黃喜曰:「不可一從以開其端。
」一。
「昌盛請東八站驚虎大火砲二十柄、小火砲三十柄,處之何如?」僉曰:「火砲,備患之物,固非財物之比,宜減數給大火砲五柄、小火砲十五柄爲便。
」 11月13日 ○壬辰,以許稠判中樞院事,申槪吏曹判書,沈道源漢城府尹,姜籌中樞院副使。
○命內史崔濕,將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及海靑五連,授于使臣。
○兵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忠扈衛諸員,加設二百,通前數爲四百,分爲二番。
」從之。
○上引見安崇善曰:「許稠曾請毋着唐體高頂笠,從俗着高頂笠,然高頂笠,高皇帝之笠,謂之洪武笠。
高皇帝子孫不用其笠,而今改之,本國敢循舊笠,而不改可乎?稠言不可取也。
」 ○上令詳定所,詳定東宮侍從人內,佩劍人數以啓,僉曰:「東宮侍衛十六人內,爲半佩劍,爲半帶弓箭,與使臣相會。
四品以上佩劍在座後,餘人在其後楹外。
」從之。
11月14日 ○癸巳,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幸太平館,餞昌、李兩使臣。
宴將罷,昌盛曰:「我來使本國數矣,無可言之事。
」又曰:「中朝翰林院,卽本國承政院,皆是儒林所會之司也。
大抵儒生皆酸,天下一般。
」遂書《翰林別曲》而歸。
○兵曹啓:「前此試槍之法,立三芻人,武科試則一中者給三分,都試則準二百四十步一中者,給七分。
今撰《贖典》,都試給分,與武擧無異,故射槍分數,多寡不均,難於和會等第。
槍甲士,請依《六典》試取,而各別第等。
」從之。
11月15日 ○甲午,使臣李祥詣闕辭,上出迎于思政殿門內,引入思政殿,東西相向坐,行茶禮,送于思政殿門內。
○遣吳陞于留後司,安純于平壤,宣慰使臣。
11月16日 ○乙未,上未寧,令世子率百官餞使臣于慕華館。
○差中樞院副使李孟畛,同使臣將進獻海靑五連、執饌婢子寶金等二十名如京師。
○命都承旨安崇善,送使臣于碧蹄。
○使臣王欽、王武移入太平館。
○遣姜籌,宴慰使臣于安州。
11月17日 ○丙申,鹹吉道都觀察使趙末生以病上書乞免,不允。
○使臣王欽、王武等詣闕,上出迎于勤政門外,引入勤政殿行茶禮訖,辭出,上送至勤政門內,命安崇善、元閔生等,送至于太平館。
○遣宜山君南暉,宣慰使臣于黃州。
○傳旨刑曹: 頃者慶源築城赴役,逃亡人內徒流者,寧北鎭定屬。
「 11月18日 ○丁酉,遣韓確,宣慰使臣于義州。
11月19日 ○戊戌,召黃喜、孟思誠、權軫、河敬復、沈道源等議事曰:「守成之君,大抵不好遊畋聲色,則必好大喜功,自古及今,繼體之主所當戒也。
予承祖宗之業,撫盈成之運,常以此爲念。
往者婆豬之役,大臣將相皆曰不可,此乃萬世不易之正論,予乃命征而成功,此特其幸耳,不足尙也。
今童猛哥帖木兒父子俱亡,凡察率其衆,欲來居境內,議諸大臣,僉曰:『不可輕許。
』其論至矣。
然每思之,斡木河,本是我國境內,儻或凡察等移居他處,又有強敵來居斡木河,非但失我國之境,又生一強敵也。
予欲乘其虛移寧北鎭於斡木河,移慶源府於蘇多老,以復舊疆,以繼祖宗之志,何如?且太祖置慶源於孔州,太宗置慶源於蘇多老,其後韓興富戰死,郭承祐中箭而敗,太宗猶不忍棄之,設木柵于富居站,屯兵守之,是祖宗以斡木河爲界之心,未嘗忘于懷也。
予欲移排者,非好大喜功,如祖宗設藩籬,爲子孫者,從而補之耳。
始置兩鎭,開拓舊境,是祖宗已成之規,夫豈予之功哉?予意以爲童猛哥帖木兒父子,一時而亡,若天亡之也。
今其時如此,其可失之乎?況豆滿江逈抱我疆,而天作之險乎?甚合古人大江爲池之意。
予意已定,卿等熟議以啓。
」沈道源、河敬復等曰:「時不可失,遣朝臣于其道,與都節制使成達生,審知斡木河形勢,同議啓達,然後臣等更議,依上敎施行。
」權軫、黃喜等曰:「強寇來居,更生一敵之語,上敎至當,臣等亦謂乘虛置鎭,惟其時矣。
然置兩鎭,則一鎭之內,人戶不下一千,然後乃可當也。
人戶出處甚難,且此事艱大,未易輕議,待禹孝剛之來,審問形勢,然後更詳熟議。
」上曰:「人戶,以下三道鄕吏驛子公私賤勿論,如有自募者,放役入居,或除土官職,以充軍額何如?」黃喜等曰:「鹹吉道鹹興以北人民,爲先抄出入居,不足則以附近他道人民,抄出入居爲便。
」孟思誠曰:「《詩》雲:『昔召公日鬪國百裡。
』此乃傷今思古,憤激而言也。
惟我璿源,世居孔州,今也鞠爲茂草,爲野人所據,何歟?昔慶源之敗,以興富之非其人故也。
若有將略者居之,何敗之有?今其時如此,正是鬪國之秋也。
」 ○興天寺住持中演,當使臣昌盛供佛之時,潛持石燈盞二枚,贈頭目以買氈衫,有司請置重典,命贖杖一百,收其職牒。
11月21日 ○庚子,召黃喜、孟思誠、權軫,議寧北、慶源兩鎭移排條件,令知中樞尹淮製敎旨,下兵曹曰: 自古帝王,莫不重興王之地,以爲根本,考諸史冊,班班可見。
且我國家北界豆滿江,天造地設,雄藩衛而限封域。
太祖始置慶源府于孔州,太宗移府治于蘇多老,皆所以重肇基之地也。
歲至庚寅,寇盜草竊,守臣失禦,退寓于富居站,因循至今,未返舊城,然太宗嘗有命:「若胡人來居,則便行斥逐,勿使爲賊窟穴。
」今夫蘇多老、孔州,鞠爲茂草,胡騎踐蹂,恣爲遊獵之場,予每念此,痛切于懷。
且斡木河直豆滿江之南,在吾境內,土地沃饒,宜於耕牧,正當要衝,合設巨鎭,以壯北門。
太祖之世,以猛哥帖木兒効順來歸,請爲藩籬,太祖軫守在四夷之慮,姑庸許之。
玆者自底滅亡,藩籬一空,事會之來,機不可失,伊欲紹述先志,復還慶源府于蘇多老,移寧北鎭于斡木河,募民以實之,謹守祖宗天險之封疆,少寬邊民疊守之勞苦,非好大喜功,開斥境土之比。
爾兵曹宜體此前意,所有合行條件,續議以聞。
○兵曹啓:「今設慶源、寧北鎭,姑築壁城,設置土官,刷移本道民一千一百戶于寧北鎭,一千一百戶于慶源府,使之且耕且戍,輕徭薄賦,以厚其生,待其阜盛,漸除南道赴防之軍,以革積年之弊。
如本道可徙民戶,未滿二千二百戶,則忠淸、江原、慶尙、全羅等道,自募入居者,良民則賞以本處土官職,鄕驛吏則永免其役,賤口則永放爲良,其兩鎭奴婢幷元屬,各給一百戶,以道內住公處奴婢充給。
若公賤不足,以私賤充之,仍以下道公賤充給本主。
富居站石城、石幕木柵,量定軍人,令土官千戶率領分戍。
」從之。
11月22日 ○辛醜,命戶曹參議樸坤,往祭于權豆父子,仍賻紙二百卷。
○兵曹啓:「自設火砲,焰焇之土,掘取殆盡,將來可慮,故已禁焰焇燔造靑珠水精。
然京外工商,務要取利,不畏禁令,私煮焰硝,暗中燔造,隱密買賣,其弊如前,姦惡莫甚。
今後焰硝燔造雜珠,除國用外,嚴加痛禁,以斷私用焰硝之弊。
」從之。
11月23日 ○壬寅,受常參,視事。
○傳旨戶曹: 忠淸道牙山住學生李守仁、守義等,以太祖、太宗有服之親,沈滯鄕曲,窮困資生,誠爲可恤。
給空閑土田五六結,蠲減租稅,以厚其生。
○刑曹啓:「廣州囚強盜新白丁申權、巨作隻,律該斬。
」從之。
○對馬州太守宗貞盛,遣人來獻土宜,仍請還加袂波虧及都時羅等,令禮曹答曰:「加袂波虧等,初不付籍,都時羅自願仍居,竝不從請。
」 11月24日 ○癸卯,幸太平館宴使臣。
○吏曹啓:「濟生院治瘰癧生徒,除講醫書,擇其所業精熟療病最多者一人,隨品敍用。
」從之。
11月25日 ○甲辰,受常參。
○大護軍金乙玄回自鹹吉道復命,禦思政殿引見。
○寧北鎭節制使李澄玉辭,引見賜弓矢毛衣毛冠等物。
○下別侍衛李振文妻於裡加及奸夫李義山等於義禁府。
於裡加,卽兵曹參判李春生之女也。
○司憲府啓:「常參序立之後,無東西班禮度監,今後副司直兼監察序立於西班。
」從之。
○傳旨戶曹: 鹹吉道防禦最緊,今又加設營鎭,財用不可不備,其以江原道神稅布及該納兩倉米豆,嶺東各官則漕轉,嶺西各官則陸轉,竝於慶源、寧北,無弊轉輸。
11月26日 ○乙巳,禦思政殿,宴知敦寧韓隆田,世子侍宴,宗親及判敦寧韓昌壽等亦侍宴。
○差司譯院判官金仲渚,護送欽差指揮裵俊等,移咨遼東曰: 議政府狀啓,鹹吉道觀察使呈:「該近有斡木河地面公幹出來,欽差遼東都指揮裵俊,帶領軍馬一百五十二員名,日期不等,俱於宣德八年十月,到來本鎭,除已禮待外,今將本官手本一道,原封不動,隨呈前去。
」得此俱啓。
今準本官手本:「該奉勑將,領軍官一百六十員名,往斡木河等處,招取楊木答兀下,漫散人口,欽遵開支,五月行糧及馬匹軍器等件,於本年六月十九日,開元出口,八月二十七日,到彼下營,閏八月十四日,爲見草枯馬瘦,衆議移營於人家附近田地處所,駐箚養馬。
十五日卯時,分駄載賞賜衣服等件,到於中途,忽被楊木答兀,同古州野人阿答兀等,約有三百餘人馬,前來搶殺。
當與對敵間,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等八名協同對敵,殺死野人阿答兀等二名。
陣亡旗軍七名,被傷都指揮凡察、指揮阿谷、官軍四名,將駄載賞賜等件馬二十八匹搶去。
都督猛哥帖木兒等收拾人馬,仍與當職官軍,追至河北對敵,野人說稱:『候指揮、劉指揮比先殺了我每的爺娘,如今來報讎,務要殺了。
』招諭官軍,當又殺死野人一名,追趕至大山下,楊木答兀棄馬,上陡峻山崖,得獲馬四匹、首級一顆,凡察等八名被傷。
天曉,領軍回還,惟恐野人復來搶殺,當職將領官軍,到於朝鮮國路口下營,差百戶赫連等走報。
十七日,仍復到彼,催督人口,置備毛皮衣服糧米等件回還間,九月初三日,有毛憐衛指揮阿兒替報說:『塔禿罕領下,有野人三百餘名,在彼下營,等候招諭官軍回還截搶。
』據報,當職同凡察、阿谷等,三百員名前去哨探,果有野人,候久回還去訖,仍回到彼,催取人口。
百戶郞捨兒荅等家、同指揮阿谷等,於十月十九日卯時分起程間,有楊木答兀,糾合各處野人,約有八百餘名,人馬各被明甲到來。
猛哥帖木兒、凡察、阿古歹都等家,幷當職營寨,圍繞房屋,放火燒毀。
困至申時,見得阿谷大門燒毀,及攻開墻垣,賊人入內,將猛哥帖木兒、阿谷等男子,俱被死殺,婦女盡行搶去。
酉時分,本職將領官軍,奮力殺出,舍人王贇等殺死,本職同高忽、沙忽等被傷,衣服鑼鍋米糧,俱被搶去。
今照,官軍節次,被搶衣服糧米馬料鑼鍋等件,無從措辦,難從原路回還。
除將領官軍寅夜前來,寧北鎭駐箚聽候外,手本施行。
」得此。
除差陪臣上護軍金乙玄,前往迎慰本官,仍給衣廩,其餘官軍一百五十二員名,應付分例,又差陪臣司譯院判官金仲渚,護送馳驛,所有官軍招諭到,被擄男婦三百五十四名口,逃來本國人王兒漢等二名,交付官軍順帶,竝給口糧腳力,被擄人內無衣受凍者,令給綿衣,官軍帶來馬匹及被擄軍人已梯頭畜,應付草料,前赴都司。
○上聞崔眞等,欲揜李滿住等之罪,命安崇善條列作謀之狀,言於崔眞: 一。
兀狄哈金蔔同哈,通書於其子古乙都哈曰:「去年冬偕張大人赴京時,到婆楮江,適見忽剌溫搶去朝鮮人物,吾與張大人奪取,留置建州衛。
此賊乃加乙仇大、加乙乃兄弟及哈剌、末乙巾等,誘引忽剌溫入寇也。
」以此觀之,蔔同哈與賊一體,且目見之事也。
若未知情實,則何緣而如此通書乎?其同謀作賊也無疑矣。
一。
被擄婆豬江住林哈剌親妹斜吾姐供說,哈剌請忽剌溫作賊之由:「不記日月,去年冬哈剌出獵,撞見忽剌溫兀狄哈之類,構黨作賊。
」童阿車妻姐姐供說:「林哈剌稱雲:『逃奴本國人金小八容留不還,因此含憤,請忽剌溫作賊。
』自作賊以來,李滿住等議欲綁縛哈剌,送于朝鮮。
」非徒此二人也,被擄人人所說,皆同明白無疑,彼人等至今諱之,不直甚矣。
一。
猛哥帖木兒與上護軍池含言曰:「林哈剌、末乙巾等,誘引忽剌溫作賊。
」又今撤滿答失裡傳言曰:「忽剌溫等入寇閭延,專聽哈剌指揮耳。
」一。
撒滿答失裡言:「哈剌潛師作賊。
」,而當初奏聞,則以忽剌溫等類爲因朝鮮人偸其馬二十匹,出來作賊,前後之說各異,此欲其同類人免罪也。
自初至今,飾辭強辨,不直之甚也。
一。
邊將報曰:「作賊人數,四百餘騎。
」李滿住馳書曰:「作賊人數,一百五十騎。
」撒滿谷失,在禮部對金乙玄言曰:「忽剌溫一百名出來,其餘皆婆豬江人也。
」婆豬人等同謀作賊,情見事白,欲要免罪,詐稱忽剌溫獨來,上欺朝廷,下瞞本國,罪惡深重,不可不懲,欽依宣諭緻討。
命注書姜孟卿,將此事目,往議三議政家,黃喜議曰:「唯末條外,他條皆論林哈剌獨知,而他人不與焉,殊失本意。
臣以謂婆豬江住人等,入寇閭延,專指哈剌,而己不與焉,今猶強辨。
雖然被擄各人供說及童猛哥帖木兒、撒滿答失裡等書,皆言林哈剌所緻,非徒不說李滿住同謀之事,亦且堅諱,此非他也,若哈剌出,則恐其同謀情迹易見矣,如此說之何如?至若金蔔同哈之書,則賊人一體人也,的實無疑。
雖然賊人名字列錄,過於明白,右書姑除何如?」孟思誠曰:「此事目,至極明白,如此開說爲便,但欽依緻討一句,似乎未然之事,請以已然之事,改之何如?」權軫曰:「事目允當,然已曾奏聞,何必更言乎?若崔眞更言,則以此答說,如不更言,則不必言也。
」孟卿回啓,上曰:「知之。
」 11月27日 ○丙午,受常參,禦經筵。
○仁壽府尹柳思訥上書曰: 古樂之亡久矣。
秦、漢以後,其器與聲猶存,而其道遂不行焉。
厥後論者愈多,而法愈不定,逮至宋朝建隆、皇祐、元豊之間,三緻意焉,和、胡、阮諸賢之議,終不能以相一也。
及宋之末,徽宗雖賜高麗燕享樂,然當世君臣,不遑於稽古禮文之事,無復以鍾律爲意者也。
天運循環,我太祖龍興,列聖相承,功成治定,理宜有作。
歲在丙戌,皇明賜樂,太宗祗承,然鍾磬未具,軒架未備,磬石所在,旁求未得。
至于庚戌,惟我殿下,上念先王有志而未就,下採愚臣千慮之一,得欲作朝會禮樂,廣詢博訪,謀及大臣。
當是時也,陳暘之論得行,朱子之言未著,殿下以天縱聖學,獨斷群疑,全用蔡氏《律呂新書》。
又慮十二宮紊亂失序,一依《儀禮經傳通解》詩歌,敷演而改正之。
於是五聲二變十二律四淸聲,各得其正。
乃命攸司,鍾磬器服,不計萬金之費,數年之間,一皆新之。
至于癸醜年正朝賜宴群臣,去女樂放鄭聲,天顔肅穆,載欣載悅,八音之諧、七聲之和、幹羽之舞,宛然若虞庭之日。
然在庭之臣,徒聞鐘皷之聲,不知樂章,十常八九,臣恐庶尹之諧,蓋未之全也。
臣竊惟太祖之《受寶籙》、《夢金尺》、太宗之《覲天庭》、《受明命》,一國臣民所當謌詠頌禱,沒世不忘者也。
《荷皇恩》,殿下之受錫命也;《隆安》,殿下陞殿時樂也;《休安》,群臣獻壽樂也,尤不可不知也。
至於《文明》、《武烈》之曲,則殿下贊頌太祖、太宗文武功德之盛,被之管絃,貽厥孫謀,傳之萬葉者也,誠宜服膺勿失也。
矧惟《靖東方》一曲,我太祖在潛邸義旗之廻,寶東方萬世之福,凡今之人,食於斯、寢於斯,伊誰之功歟?雖愚夫愚婦,亦當謌詠、舞詠者也。
《傳》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臣愚以謂世有先後,而人心之所同然一爾。
聲氣之和,雖未及於虞、周,贊美之義,實無愧於雅頌,上項詩謌樂章,群臣瞢然莫知,豈君臣相悅之樂乎?伏望殿下,察臣愚衷,憐臣至情,特命攸司,俾令大小臣僚,會禮樂章,靡所不知,誦其詩、味其義,當其侍宴之日,克盡和樂恭敬之義,則庶有補於風化之萬一矣。
上曰:「卿志善矣。
然今當事煩,不宜施行。
」 11月28日 ○丁未,受常參,視事,禦經筵。
十二月 12月1日 ○庚戌朔,命左承旨金宗瑞,往迎孟、崔兩使臣于洪濟院。
12月2日 ○辛亥,命王世子,代宴崔、孟兩使臣。
○以元閔生爲仁順府尹,許誠禮曹右參判,崔士儀刑曹左參判,南智右參判,奉礪同知敦寧府事,金裀、高得宗、全光義僉知中樞院事,裵屯左司諫。
○賜全羅道監司及知寶城郡事宋儲衣一襲,以進白鷂子也。
○崔眞到李洙之家,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說野人飾辭條件,眞曰:「徒言難記,請書小簡以給。
」崇善回啓,上曰:「眞說是矣,以漢語反譯給之。
」 12月4日 ○癸醜,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
孟曰:「願給進獻海靑與狗。
」崇善答曰:「狗則非勑書所載,海靑則捕在遐陬,已差人往審,時未來矣,未知眞海靑與否。
且非大人爲來事也,勢難從之。
」 ○知海豐郡事李好文、知錦山郡事黃敬敦辭,上引見曰:「守令之職,愛民、愼刑、勸農桑而已。
」 ○義禁府啓:「於裡加以衣冠婦女,着常服出入閭裡,恣行淫奔。
李義山引誘通奸。
許波回以婢妾産,隔墻戲狎,累朔通奸。
如此恣慢醜行之人,若論以常人犯奸之律,則戒後無由,依律決杖後,安置遐方。
」從之,惟李義山,隻收職牒,遐方安置。
○刑曹啓:「廣州囚船軍李興,故殺人,律該斬。
」從之。
○崔眞到李洙之家,命安崇善,齎酒饌往慰,仍贈綵花席石燈盞與回奉麻布四十匹,仍示反譯事目。
○司憲府上疏曰: 天地,萬物之本;男女,人倫之始。
天地之氣正則萬物各得其生,男女之道正,然後人倫明,而禮義有所措,風化有所行,故妖淫之尤物,有害於治道,考諸歷代,以之而亡國敗家者多矣。
惟我太宗殿下以神聖之資,博通經史,灼知禍慘之機,以是人是罪,置之大辟,窟穴淫邪,見聞懲創,中外臣民,鹹稱正刑。
恭惟主上殿下,踐祚之後,亦遵成憲,近來甘同等二三恣女,濁亂尤甚,殿下以不忍之心,特從輕典,放逐于外,苟全性命,而乃不悛前行,又與外民恣慾,醜聲益喧,是適足以如其意焉,非所以懲惡戒後之道,非惟恣女之不懲,男夫之巨姦老俠,將何以爲懼哉?士大夫之家,禮義所在,男女生而有室有家,自閨門之內、以至父子、君臣、尊卑、貴賤,粲然不紊,家齊國治,而庶事鹹熙,故禮有女子不出中門,本朝士族婦女,出必蔽面乘輿,古今之禁防至嚴,非閭巷婦女之比也。
今於裡加,宰相之女、朝士之妻,而妖淫之行多端,口不可道。
若從輕典,例斷甘同,其於先王之成憲,豈非矛楯!又於吾東方惟新之道何如?伏望殿下,稽歷代存亡之故,體先王已成之憲,將於裡加與男夫之罪,明置大懲,以正彜倫。
不允。
12月5日 ○甲寅,禦經筵。
○司諫院上疏曰: 男女,人道之所重;禮法,天下之大防。
男女之道正,然後人倫明;禮法之防嚴,然後治道隆,苟不以禮法,防於男女之際,其不爲禽獸也者,幾希矣。
是以聖人重男女之分,垂萬世之訓,以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喪與祭,不相授器。
」其緻意於男女之別者至矣。
惟我盛朝於士族婦女出入之際,必蔽其面,不乘平輿,防禁甚嚴,其內外尊卑之等,粲然不紊者,無他,禮法爲之防也。
今淫女於裡加以宰相之女、朝士之妻,不顧禮法,敢與李義山、許波回互相通奸,恣行無忌。
非惟臣等痛心切齒,凡所見聞,莫不皆然,望謂必置極刑,以正彜倫,豈意殿下特從寬典,杖流于外,臣等不勝缺望。
反覆思之,曩者甘同等二三淫婦,以朝士之妻,濁亂尤甚,而殿下重置極刑,隻黜于外。
臣等謂今日於裡加之恣行,亦必藉此而爲之也。
若於此女,又從寬典,則後日之淫婦,將何以防之乎?若防之不嚴,則其末流之弊,亦將如之何?伏望殿下,回不忍之心,從憲府之請,將此妖淫男婦之輩,明置大辟,以嚴禁防,垂戒後來。
且文斯欲通於裡加之弟鄭居孝之妻,往來其家,情跡已見於義禁府按問之際。
臣等以謂文斯,義山之族也,而又同裡閈,居孝之妻,於裡加之弟也,而每相從遊,則其黨淫之惡明矣。
非指奸之比也,法當鞫治,以正其實,置而不問,隻罪文斯,居孝之妻不與焉,此亦臣等所缺望者也。
伏望殿下,將居孝之妻辭連各人,一處鞫問情由,倂置於法,以懲黨淫。
不允。
○義禁府啓:「安置於裡加於海珍,李義山於機長,許波回充軍於寧北鎭,文斯放于東萊。
」從之。
○禮曹啓:「今頒降戒酒敎書,令京外各衙門成簇,縣於廳堂壁上,常存警戒。
」從之。
○命都承旨安崇善,回贈王武、王欽麻布六十匹、茶蔘四十斤,仍言:「殿下病猶未痊,大人從近發程,明日殿下乘輦來慰。
」答曰:「殿下若須來慰,則我等禮當先往。
雖然殿下病若未痊,不宜動勞,我等亦不可詣闕,令殿下起動。
」崇善回啓,命崇善還往,語諸使臣曰:「賓旅旣久,而主不往見,是豈禮也哉?然諸大人憐恤寡人,勿令動勞,當令世子代行。
」 12月6日 ○乙卯,命左承旨金宗瑞,問安于使臣,孟曰:「前請鷹犬,須啓殿下給之。
雖吾進獻,實是殿下之誠也。
」宗瑞答曰:「無聖旨,殿下必難聽從。
」 ○王世子詣太平館,代餞使臣王武、王欽。
○京畿監司許誠、淸河縣監權自庸、忠州判官李秀東辭,上引見曰:「往就乃任,恤民愼刑。
」 ○遣上護軍鄭發,進文魚五百首、大口魚五百尾、海靑二連、白鷂子一連,仍奏曰: 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十日,欽差指揮僉事孟捏可來、百戶崔眞等官,齎捧到勑諭,節該:「諭忽剌溫地面野人頭目木答兀、毛憐衛都督僉事撒滿答失裡、建州左衛都督猛哥帖木兒、都指揮使凡察、建州衛都指揮僉事李滿住等,令各將所搶去人口牛馬頭匹,盡行給還。
」欽此。
又於本年十一月初十日,欽差百戶王欽、舍人王武等到國說稱:「近奉勑諭,取要野人擄掠本國未還人口十四名,交付孟捏哥來等官,送回本國。
除欽遵,前往忽剌溫地面,有野人等稱無開到花名,不肯發還。
前項事,因欲與孟捏哥來等說知,爲此前來。
」道罷聽此。
臣欽惟皇上,憐憫小邦,橫見野人侵擾,特留宸念,節次遣使,往諭野人,天意丁寧,臣不勝感激。
12月7日 ○丙辰,命王世子,餞使臣王武、王欽于幕華館。
○命左承旨金宗瑞,慰送于碧蹄驛。
○遣鄭淵,宣慰使臣于平壤。
○傳旨禮曹: 各道兇歉,民生可慮,服樂外勿用酒。
○慶昌府尹李尙興暴卒。
○坡城君尹愚卒。
○命戶曹,給卒復興君趙胖妻葬,用石灰五十石。
○禮曹進會禮文武樂章。
太祖文舞:「於皇太祖,聖德在躬。
應天順人,奄有大東。
武威旣戢,文治以隆。
深仁厚澤,垂裕無窮。
」武舞:「桓桓聖祖,受天之龍。
旣走納氏,亦捷雲峯。
義旗言旋,取彼兇殘。
武功耆定,東民以安。
」太宗文舞:「於昭太宗,繼序增功。
德由敬明,治以仁隆。
畏天事大,終始一誠。
億萬斯年,永底豐亨。
」武舞:「於赫太宗,丕承武烈。
撥亂定社,群情胥悅。
野人是懲,島夷奔命。
四方無虞,惟功之盛。
」 12月8日 ○丁巳,命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崔、孟兩使臣,仍贈回奉麻布十五匹、茶蔘二十斤于孟捏哥來,麻布十匹、茶蔘二十斤于崔眞。
眞屛人密語曰:「吾有品好段子二十匹,未得和賣,意欲進上,何如?」崇善答曰:「初至已進,且將未畢貿易之物,進上何如?」眞深愧曰:「但欲與君商議耳。
」 ○賻坡城君尹愚米豆共五十石、紙一百五十卷、正布三十匹,特命官庇葬事。
○司諫院上疏曰: 前日將於裡加、李義山、許波回濁亂綱常之罪,請置大法,以戒後來,未蒙兪允,不勝痛憤。
臣等竊謂男女之間,人之大欲存焉,苟不嚴禁防,則妖淫之輩,安所懲乎?肆我太宗明燭是理,必加大法,其慮至矣。
以此防民,猶有甘同、今同、延生童子之徒,繼踵於後,若於裡加之罪,又施寬典,則後日接踵恣行者,恐無紀極。
伏望殿下,仰遵太宗之成憲,俯從臣等之疏,請明置大法,以快臣等之望。
且義山、波回,俱是奸夫,同一罪也。
波回則訊杖決杖,邊遠充軍;義山,不受一杖,隻收職牒,而以其父病,乃命姑留。
臣等以謂後日,如義山強暴者,汚染風俗,職此而出也。
從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孟子以爲不孝,今義山不肖之行發,而國人皆雲:「義山,李漸之子也。
」,則戮辱其父,莫此爲甚,況義山恣意縱欲,其於父病,曾不緻憂,縱使在家,何益於父?伏望亟命黜外,以戒亂常之輩。
不允。
○命檢判內侍府事金敬,分贈茶果魚肉于使臣。
○謝恩使星原君李正寧等到遼東馳啓:「欽天監奏:『宣德八年閏八月初八日,景星見於西北天門之上。
』又有海外諸國,來貢麒麟、獅子、玄虎、福祿,在京文武百官上表稱賀。
」 12月9日 ○戊午,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百官幸太平館,見兩使臣行茶禮後,辭別還宮,命留王世子,代設餞宴。
○以金宗瑞爲吏曹右參判,落點爲鹹吉道都觀察使,禹承範慶昌府尹,黃緻身同副承旨。
○召黃喜、孟思誠、司諫裵屯、持平李兼善,命都承旨安宗善傳敎曰: 前月臺諫上疏曰:「於裡加,與李義山、許波回恣行淫穢,敗亂天常,宜置極刑,以嚴禁防。
」然考諸歷代,宮壼之間,尙有亂常者,豈禁防之法不嚴歟?以本朝言之,尹須、李貴山之妻,皆以淫穢,事覺伏誅,懲惡之法,非不嚴也,甘同、今同、延生等,相繼於後,男女之欲,豈徒以法令防之乎?且疏內有曰:「於裡加以朝士之妻,淫行多端,口不可道,宜加重刑,以正彜倫。
」然武工、樂工、齋郞、皂隷之輩,去官受職,則予以朝士待之。
儻是人之輩之妻,如有淫奔者,則亦以朝士之妻例斷乎?且高麗之季,憲司以風聞糾理,其間不無玉石俱焚之嘆,自我太祖踐祚以來,一禁風聞,以革其弊。
今者於裡加情迹已著,無所逃罪,然獄詞所逮,竝皆鞫問,則豈無其弊乎?予意以爲不若不論之爲愈也。
喜等請鄭居孝之妻,竝論如法,上不從。
○令戶曹賜乳媪李氏米四十石、豆二十石,仍命歲以爲常。
12月10日 ○己未,傳旨司憲府曰: 茶割、柳靑、朱黃等色,非是黃色,今後勿幷禁之。
12月11日 ○庚申,鎭安縣監吳敬民、新寧縣監李自乾、玄風縣監權九經等辭,上引見曰:「大臣薦汝等可治民事,肆遣汝等,體予至懷,各勤乃職。
今聞慶尙、全羅兩道,尤失農業,予甚軫慮,汝等亦當愛民愼刑,勸課農桑,以厚其生。
」 12月12日 ○辛酉,都承旨安崇善,問安于使臣,孟捏哥來曰:「今來野人,啓殿下給衣糧,速還本土。
」崇善答曰:「野人等自今回心革面,輸誠納款,則殿下待之甚厚,給衣與糧必矣,何待大人之請也?」 ○使臣孟捏哥來、崔眞等還京,命晉陽大君瑈,代設餞宴于慕華館,百官鹹詣慕華館祗送。
命領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都承旨安崇善,慰送于碧蹄驛。
○全羅道監司李叔畝進箋謝恩。
○判淸州牧事河自宗卒。
有子五:廣、逈、演、潔、漙。
○戶曹啓:「外方各官,雖當禁酒時,稱爲茶禮,備設饌果,實爲未便。
況平安、黃海道,今當失農,使客煩多,糜費之弊,不可不慮,本國大小使客,勿設茶禮。
」從之。
○鹹吉道都體察使判院事河敬復、參判沈道源等辭,上引見,賜毛衣耳掩,仍授慶源、寧北鎭移設事目以送。
其事目曰: 邑城遙隔人民聚居要害處,木柵造築,附近人民,竝皆入保,以備不虞。
一。
各官人民內田地數少人,爲先抄出,使之入居。
若田地數少,人物不足或不實,則以各官住壯實人戶,爲先抄出事,與都觀察使同議,從宜布置。
一。
入居人民等私備穀食,遠處齎去爲難,欲令從其自願,納于所居官,以慶源、鍾城所在雜穀充給。
其便否,與都觀察使同議施行。
一。
都節制使,置營龍城,以吉州、鏡城兩邑之地,擇魚鹽所出之地,供給寧北鎭,推移割屬,而吉州則單牧官,府官中設立便否,與都節制使監司同議布置。
一。
鹹興以南,全失農業,鹹興以北,農事稍稔。
今慶源、寧北鎭入居人民等,率皆抄於鹹興以北,其先後緩急,與監司都節制使,同議施行。
12月13日 ○壬戌,千秋使樸安臣傳寫齎來勑書二道,先使通事金玉振馳啓: 一曰:「得奏,言已還所獲婆豬江人口、牛馬、銀帶、甁盞、家財等物,具悉。
誥命勑諭及打圍馬匹,旣辨釋明白卽已。
蓋王敬天事大,樂善之心,出於至誠,朕所素知,非彼小人所能間也。
王其體朕至意,所進鷹犬皆至,備見王之誠心,但犬未及前所進者,尤佳有如前者,更爲尋訪進來。
國中産人蔘,亦可令人採取進來,故勑。
」其一:「覽奏,欲遣子弟,詣北京國學或遼東鄕學讀書。
且見務善求道之心,朕甚嘉之。
但念山川脩遠,氣候不同,子弟之來,或不能久安客外,或父子思憶之情,兩不能已,不若就本國中務學之便也。
今賜王五經四書大全一部、《性理大全》一部、《通鑑綱目》二部,以爲敎子弟之用,王其體朕至懷。
召議政府六曹議曰:」今來勑書,不允子弟入學之請,自今入學中國之望則已絶,然漢音有關事大,不可不慮。
予欲遣此子弟于義州,使之來往遼東,傳習漢語,何如?「僉曰:」遼東乃中國一方,語音不正,臣等以爲前所選子弟,使之仍仕司譯院,常習漢音諸書,每於本國使臣赴京時,竝差入送。
如此循環不已,則漢音自然通曉。
「又議曰:」今來勑書,辭意款曲,謝恩之禮,在所當爲。
禎祥之物多見,進賀之禮,亦不可廢,謝恩進賀,兼差以送乎?「僉曰:」以謝恩爲主,就差進賀可也。
「又議曰:」勑書所付狗子人蔘,謝恩進賀,一時進獻乎?「僉曰:」謝恩進賀,喜事也,當速爲之。
狗子人蔘,非必及時進獻也,當徐徐揀擇,隨後進獻可也。
「又議曰:」人蔘不下千斤以獻,何如?「僉曰:」可也。
「又議曰:」斡木河,本是我國境內,而祖宗世守之地。
曩者猛哥帖木兒請居其地,以藩我國。
近日猛哥父子因亂見滅,今其地空曠,恐爲賊人所取,移寧北鎭於其地。
說此辭於孟、崔兩使臣何如?「黃喜、孟思誠、申商等議曰:」說之可也。
「安純、皇甫仁等議曰:」此地無幹於上國,何必煩說,以諭於人!爲今急務,當速移鎭,堅壁固守可也。
「又議曰:」江界江邊居民,每當冬節,竝令入保,邑城道途之遠,不無往來之勞。
又於秋收之前,督令入保,刈獲之事,亦未得爲。
年年若此,民甚苦之。
予欲築城於滿浦口子,使民聞變卽入,以除其弊,何如?「僉曰:」爲政當順民心,築城便否,使本道察理使訪問,然後乃可定也。
「又議曰:」今來野人,雖曰來附,其心難測。
予欲令禮曹,言於野人曰:『國家聞汝等請兵忽剌溫,以復前怨,然乎?』儻懷此心,彼必落膽,以破其謀,此計何如?「僉曰:」可矣。
「又敎曰:」都督撒滿答失裡、指揮李滿住等,使人來乞糧。
右人回心革面納款,則我當施惠以悅之,其賜給之數,當如何?前日議定十五石,予更思之,加以五石,各賜二十石何如?「僉曰:」可矣。
「上從之。
○禮曹啓:「以入學選揀子弟二十人,竝令仍會司譯院,講習漢文漢語,每於使臣赴京,以從事官差送。
」從之。
○傳旨兵曹: 進獻體大狗兒,以兒馬易換。
12月14日 ○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政府,議進鷹便否,黃喜、孟思誠議曰:「此鷹晩捕,不可以進獻。
且已曾進獻之數,非不敷也,姑停進獻何如?」崇善回啓,從之。
崇善啓曰:「臣心以爲今降勑內犬與人蔘,進獻時幷進,恐無後恨。
」上曰:「予更思之。
」崇善曰:「請勿留置,以速進獻。
」 ○賜李撒滿答失裡及李滿住,米各二十石。
12月15日 ○甲子,親祭文昭殿。
是日當祭雪下,上命堂下樂,使就南門內,堂上樂入楹內。
○司憲執義李審、持平李兼善啓曰:「今日文昭殿行祭時,樂聲方奏,且値風雪交作,贊唱之聲,未得及聞,文武臣僚或四拜或三拜,臣等亦行三拜。
以糾察之身,失禮而出仕,未便。
」上曰:「仍就乃職。
且失禮臣僚,毋得糾理。
」 12月16日 ○乙醜,禦勤政殿受朝。
婆豬江野人等亦參,命饋之,仍賜衣。
○命都承旨安崇善,往議于議政府,其一曰:「令禮曹言於野人曰:『汝等將請兵於忽剌溫,以報我國,信乎?』彼如曰:『無有。
』,則又詰之曰:『說之者非一,夫豈不然而有言乎?』以此言於野人何如?」其二曰:「李滿住等說:『送還被奪人口財物、勑諭誥命。
』然人物則分置各官,今已送還,財物則軍中擾攘間,或燒火、或投水,豈可一一推還?齎到之物,亦皆推刷送還,無一物留在本國。
以此言於野人何如?」其三曰:「李滿住公幹禁防事,姑且勿說何如?」黃喜、孟思誠等皆曰:「允當。
」 12月17日 ○丙寅,受常參,視事。
上曰:「本國沿邊人,與野人潛通,或相婚姻,或相飮食。
夫私交,國之所禁也。
犯禁之民,孰告於守令?守令雖或知之,猶恐禁防之不能,孰達於國家?予竊思自今國家勿禁通好,使民見然往來,則其往來之人,可知其某某人也。
然則如有往來之人,自謂國之知我,而於往來之際,雖欲爲汎濫之事,畏國家覈問,自不敢肆矣。
彼亦以爲相交,而不敢肆侵掠之謀,況今朝廷曾降勑書,與野人相睦乎!此計何如?」申商對曰:「可矣。
」 ○上曰:「崔眞請賜野人衣糧,必有異也。
」安崇善對曰:「崔眞多受野人貂皮,而來故也。
」 ○上曰:「今年失農各官頗多,將恐民飢,以緻死亡,賑濟之事,不可忽也。
預令戶曹移文各道,務其賑恤。
予將來春差人,審察虛實。
」 ○上曰:「前日大臣議:『子弟勿遣遼東,隨使臣赴京。
』予以爲然,今更思之,遣遼東,何有不可?」戶曹判書安純啓曰:「遼東,外路也。
且本朝之人寓於外館,不得隨意入城,與遼東人接語。
臣心以謂依前議施行可也。
」上曰:「然則一從前議。
」許稠啓曰:「請師中朝,以訓子弟,今日之急務。
」上曰:「志則善矣,請師似違於禮,不可施行。
」 ○禦經筵。
○知慈城郡事閔紹生、全義縣監金彭老辭,上引見曰:「勸農桑,愼刑罰。
」 ○進獻使許之惠回自京師。
12月18日 ○丁卯,禦經筵。
○鹹吉道監司金宗瑞、黃海道監司金孟誠等辭,上引見,賜宗瑞毛衣冠。
○金城縣監金鼎辭,上引見曰:「均賦役愼刑罰,以厚民生。
」 ○臨瀛大君璆,改娶故奉禮崔承寧之女。
○全州府尹李漸卒,命緻弔、緻賻。
義安大君和之子也。
12月19日 ○戊辰,知碧潼郡事文純、鹹平縣監鄭有臨辭,上引見曰:「恪勤乃職。
」 12月20日 ○己巳,視事。
上曰:「今見婆豬江野人公幹,辭甚不恭,使之傳言曰:『自今勿復如此。
如有欲言之事,書之授我邊將,轉聞於國。
』」鹹吉道有一女,背本國潛歸他國,有司請論斬,上曰:「罪當斬,然此婦人也。
亦同男子而論決乎?律文雖無男女之分,從末減何如?」判書申商曰:「上敎至當。
」上曰:「以垂戒後人論之,則當從重典,以婦人無知論之,則別從輕典,卿等其退更議。
」 ○禦經筵。
○以高若海爲大司憲。
○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啓:「濟州、旌義、大靜等官,雖五考遞代,不得率妻子赴任,其衙祿之數,每年賜給其家。
慶源、鏡城、甲山、慈城、閭延、巨濟等官,自願率其妻子者聽,其不願者,依上賜給,其餘義州、朔州、理山、昌城、碧潼、江界等官,竝令率妻赴任。
」從之。
12月21日 ○庚午,禦勤政殿受朝。
○婆豬江野人李滿住,使送指揮王答兀、劉撒禿等一十四人來獻土宜。
○禮曹啓:「上護軍樸堧上言條件,與詳定所同議:一。
『樂必有號,曲必有名,皆加美稱,以章懿德。
今文昭殿新製樂章,其節奏則初獻,用唐樂《中腔令》,亞獻用鄕樂《風入松調》,然樂號曲名未立,有違考制。
願命徽稱,以垂來世。
』右條,太祖初獻曰《桓桓曲》,亞獻曰《維皇曲》;太宗初獻曰《亹亹曲》,亞獻曰《維天曲》。
一。
『祭享之禮,齋宿爲重。
今觀樂工緻齋之法,祭前二日,會宿奉常,前期一日,俱詣祭所。
旣曰齋戒,宜禁出入,緻其專一,顧以朝夕口腹之故,棄其齋所,任意出入,來往私處,犯染多矣,極爲未便。
此無他,無供億故耳。
又於祭日,享官執事,則皆臨時盥洗,以緻涓潔,至於堂上堂下歌舞奏伎之工,其數極多,而不設盥濯之所,數百工人夜半而起,全不盥頮,穢汚褻慢,不敬莫甚。
自今工人緻齋之日,須令供給,禁絶出入,以嚴齋宿。
又於壇廟之外,設工人盥頮之具,令衆工悉皆洗濯。
原廟祭伶人,亦不可無盥頮之具。
』右條,工人供給,依前例,令禮賓寺掌之。
盥頮之具,每祭所木槽各一、木器各五十,造作入藏,令典守者汲水供之。
一。
『祭享朝會樂,器服儀物,國家經費不少,典守官吏不肯藏護,則未久損毀,不可不慮。
願自今令主掌司不時檢察,記其功過,以憑褒貶。
』右條,依上言,令曹典享司郞廳,不時往審。
」從之。
○兵曹啓:「凡選任人物,東班則吏曹主之,西班則兵曹主之,獨三軍鎭撫差任之時,與都鎭撫同議,有乖於設官分職之意。
且武士進退各衛節制使私第者,有禁令。
鎭撫須與都鎭撫同議差任,則冒進之輩,伺隙私謁,其漸可慮。
自今三軍鎭撫有闕,則本曹選武士才兼吏治者,一望三人,受點差任。
」從之。
○刑曹啓:「善山囚甕匠大金,謀殺私奴伐介,律該斬。
」從之。
○刑曹啓:「《續典》內:『留守官奴婢二百戶,大都護府牧官一百五十戶,單府官一百戶,知官五十戶,縣令縣監三十戶。
』然不定幾口爲一戶,宜依選上奴子例,外方各官奴婢,亦以三口爲一戶。
」從之。
○鹹吉道監司趙末生上言: 道內鹹興府數百人狀告:「遠徙于蘇多老、斡木河,衆人所悶。
」乞以端川以北各官人物,從其自願,徙于蘇多老、斡木河;北靑以南各官人物,徙于端川、吉州、鏡城、慶源等官,蘇復民生。
臣竊惟蘇多老、斡木河,本是我國之境,太宗之時,守臣失禦,居民南遷,藩籬一缺,遂爲胡穴。
聖心有憾,復置慶源于富居站,又設一壘于高郞歧,是示民復舊之漸也。
聖神繼作,紹述先志,復舊境固封域,以重肇基之地,期使東北之民,永享太平之利。
命下之日,一道臣民之有識者,疇不感服!但懷土,常物之大情;重遷,人心之所同,而況遠父母、離兄弟,遠徙千裡,死喪疾病之不相聞!是民情之所深恨也。
大抵遷徙,若在五六日之程,則父母兄弟,可得相見;死喪疾病,可得相聞,南民之願,欲以次移居者,良以此也。
北道民心,臣所未知,人之言曰:「古慶源居民,因亂南遷者,不忘前日之富足,常欲還北,其他吉州、鏡城之富饒安土者,亦以程途之不遠,不甚苦之,間有無土田者,夙聞所遷之地閑曠沃饒,必皆樂遷。
」斯言或信矣。
然徙民實邊,爲政大體,以次徙入,似乎煩碎,恐是謬計。
然一道民情,不可不聞,伏惟上鑑。
命兵曹曰:「以端川以北居民,入居數足與否及北道人民情願,亦竝訪問施行。
」 12月22日 ○辛未,千秋使工曹參判樸安臣,齎勑回自京師,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幸慕華館,迎勑如常儀。
○禦思政殿,慰宴樸安臣,駙馬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府院君六承旨侍宴,賜鞍馬于安臣。
12月23日 ○壬申,禦經筵。
○禮曹進樂章。
宗廟迎神文舞歌詞:「於皇祖考,丕顯文德。
昭格于天,啓佑罔極。
旣載淸酤,祝祭于祊。
庶幾右之,齎我思成。
」堂下武舞歌詞:「於皇聖祖,勇智天錫。
南征北伐,莫不震讋。
夢協金尺,慶膺寶籙。
神武寬仁,應運開國。
」永寧殿迎神文舞歌詞:「於皇神宇,肅肅熒熒。
鐘鼓旣成,黍稷惟馨。
卽着卽存,陟降庭止。
庶右享之,福祿寧止。
」武舞歌詞:「於皇烈祖,勇智天授。
肇基鴻休,克昌厥後。
比于太祖,順天應人。
於萬斯年,景命惟新。
」 12月24日 ○癸酉,兆陽鎭僉節制使金滓辭,引見曰:「字民愼刑。
」 ○幸西郊,觀放鷹。
○遣宦者,召讓寧大君。
12月25日 ○甲戌,遣宜山君南暉、中樞院副使洪理如京師,謝賜書籍,兼賀祥瑞,上率群臣,拜表箋如儀。
謝恩表曰: 聖謨諄切,庸篤懷綏。
帝賚便蕃,不勝欣戴。
佩銘曷已!縻粉難酬。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際熙運。
顧乏涓埃之補,徒勤向慕之情。
何圖使價之還,乃沐皇恩之渥!誕頒經史,式開子弟之昏蒙;優錫絲綸,洞照野人之誣罔。
謂有敬天事大之誠懇,申以務善求道之褒嘉。
豈臣惷愚,所敢期望!玆蓋伏遇皇帝陛下,仁推一視,度擴兼容。
稽《周雅》之作人,體《虞書》之柔遠。
遂令弊服,叨荷殊榮。
臣謹當蓋勵丹心,倍殫素節。
之屛之翰,永被聲敎之施;曰壽曰康,恤切久長之祝。
方物表曰: 天貺聿頒,仍降褒嘉之命;土宜雖薄,聊申喜謝之忱。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闊黑細麻布一十匹、黃花席滿花席滿花方席雜彩花席各十五張、雜色馬十六匹。
右件等物,製造匪精,名般甚尠。
冀諒由中之懇,俯容享上之儀。
皇太後及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竝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
皇太子箋曰: 尊居貳極,密裨睿謨。
恩導九重,覃霑海徼。
撫躬知感,擧國與榮。
伏念臣邈處荒陬,幸逢盛際。
常乏絲毫之助,敢期優渥之臻!萬裡同文,載受經書之寵錫;十行賜劄,薦蒙褒奬之殊私。
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偉量淵沖,英姿玉裕。
體上聖字小之念,憐微臣事大之誠。
遂令弊封,獲紆皇澤。
臣謹當終始典學,率子弟而講明;夙夜惟寅,與父老而頌禱。
禮物: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雜色馬四匹。
其賀表曰: 聖謨廣運,光啓太平。
神化旁施,式昭靈貺。
照臨所曁,歡忭悉均。
竊惟至治之時,必有禎符之應。
然衆美之畢至,諒前昔之罕聞。
麟稟五行之精,幷福祿而偕出;獅爲百獸之長,與玄虎而騈臻。
良由泰和之所鍾,實是至仁之相感。
矧景星之垂象,乃盛世之休徵!欽惟皇帝陛下,道洽彌綸,心敦位育。
民安物阜,飛潛動植之鹹寧;近悅遠來,華夏蠻貊之率俾。
嘉祥沓見,慶頌交騰。
伏念臣猥以孱資,幸逢昭代。
迹縻海甸,阻參漢殿之班;目注雲霄,倍獻堯封之祝。
皇太子箋曰: 重華協帝,密贊皇猷。
二儀生祥,光啓泰運。
凡居普率,悉是歡忻。
歷觀治道之隆,鹹緻休徵之祐。
然或一物之僅見,未有諸福之騈臻。
獅子麒麟,實爲盛朝之瑞;玄虎福祿,亦皆和氣之鍾。
矧玆景星,煥乎玄象!事罕前昔,慶洽華夷。
恭惟皇太子殿下,稟性淵沖,凝姿玉裕。
功益著於翼亮,化克底於雍熙。
靈貺稠重,頌聲洋溢。
伏念臣猥將庸資,幸際昌辰。
迹滯鯷岑,班雖阻於蹈舞,心馳鶴禁,祝倍殫於康寧。
○慶尙道都節制使李澄石上言: 去夏水旱爲災,南方兇歉,兩親供億,恐未贍焉。
乞以臣之俸祿,受於京倉者,移受於居鄕之倉,以養父母,臣之至願也。
從之。
○禮曹啓:「樸宗直上言條件,與政府諸曹同議便否,皆曰不可,惟京市署,烙印市裏鬥量槪木條,參判皇甫仁獨曰可。
其軍資監、廣興倉開庫之日,出門者搜探條,已曾施行,不必更議。
」啓留之。
○命:「今後中宮緻辭及東宮緻辭班首,除具銜,用單銜。
」 ○禮曹啓:「會禮宴時,進食、進爵音樂節次,專委典樂,不無差錯。
慣習都監事知官二人,東西分立糾察。
」從之。
○刑曹啓:「強盜永興囚崔都巨、鳳山囚崔石、載寧囚樸吉、海州囚龍生、仇亡,律該斬。
」從之。
12月26日 ○乙亥,禦勤政殿受朝。
○命右承旨鄭苯曰:「盜進上磁器釦金仁順府奴小老之罪,義禁,府照以盜內府財物當斬。
前此,蓋匠虧狄哈,以盜廂庫銀器被斬,仁順府奴加麿衆,以盜常用銀器,減坐死罪一等。
小老之罪,比虧狄哈則稍輕,比加麿衆則稍重,何以處之?議于三議政以啓。
」黃喜、孟思誠、權軫等議曰:「小老之罪,與虧狄哈盜廂庫銀器之罪無異,宜加重刑。
」 ○東宮率三大君、延昌君,進豐呈。
○沃溝鎭兵馬使李穰辭,上引見曰:「字民愼刑,勸課農桑,以厚民生。
」 12月27日 ○丙子,讓寧大君來自利川。
○楊州府使金宗興辭,上引見曰:「今汝兄弟分憂出外,其相憶之情,予所灼知,楊州近京,接見必數。
汝之喪妻,予已知之,率幼兒與母往赴。
」 ○禮曹啓:「今者肥前州太守源義使者出來,此素非通信之人。
然田平殿源者女子夫也,且有土地之人,依他館待京中。
」從之。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讓寧得罪君父,見絶宗社,太宗放黜于外,命曰:「自予千歲之後,不得往來于京。
」遺訓至嚴至密。
前此殿下屢召接見,或留于闕內,或侍從于行在,臣等不勝痛憤,輒於召見之際,每黷天聰,未蒙兪允,尤加痛憤。
臣等反覆思之,大舜以友愛待象,其侍從巡狩,信宿宮禁,未之聞也。
伏望殿下,斷一時友愛之至情,念太宗萬世之大計,卽命退還,勿復接見,國家幸甚,宗社幸甚。
上曰:「自今以後,讓寧入來時,如此封章,皆勿受。
且此封章之詞,都是陳言,與前所進無異,無乃刊闆入來乎?又此封章,逆卷封之。
若幷此傳敎,則諫官必避嫌,然亦傳敎乎?」都承旨安崇善啓曰:「雖避嫌,義當傳敎,使知其罪。
」上曰:「然則竝此敎之。
」右承旨鄭苯傳敎,左獻納崔士柔,無辭以對,乃退與左司諫裵屯、知司諫權克和等,俱詣承政院避嫌,上曰:「小事也,勿嫌。
」 12月28日 ○丁醜,幸東郊,觀放鷹。
12月29日 ○戊寅,親傳朔祭香祝。
○禮曹啓:「宗廟祭享奠物,陳設經宿,塵汚不潔,簠、簋、?、鉶、籩、豆、大小牲匣,皆有蓋羃,其中生肉及各色餠乾魚脯,因長大,蓋不能覆,宜用單油紙,覆於蓋羃之上,臨行事時撤去。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