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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筵。

     ○遣兵曹參議柳衍之、通事金乙玄,領受進獻馬價于遼東,賜衍之衣靴、毛冠、藥,乙玄衣毛冠及路次盤纏麻布三十匹。

    其咨文曰: 永樂二十一年十月十三日三運押馬官陪臣偰耐回自遼東言說:「本年十月初三日到遼東,本月初六日,有戶部批差人材揚志隆對耐說道:『永樂八年間,爾那裏差趙源,齎咨來領馬價回去,如今亦依前例,差人齎咨到日,永樂十九年來的一萬匹馬價及今次一萬匹馬價布絹,盡數給還。

    』聽此回還來了。

    」據此參詳,今次一萬匹馬,時未盡納,未敢領價。

    除後另行外,差陪臣柳衍之,前赴都司,先行取領永樂十九年一萬匹馬價布絹,駄載還國外,合行移咨。

     10月21日 ○戊辰,右議政鄭擢卒。

    擢字築隱,淸州人,文簡公公權之子。

    中高麗壬戌第丙科第七人,拜春秋修撰,歷司憲糾正、左正言、戶兵曹佐郞。

    歲壬申,拜廣興倉使,詣太宗邸,首發推戴太祖之言。

    癸酉,拜司憲持平、成均司藝,出爲交州江陵道按廉副使,入拜大將軍,賜開國功臣之號,拜成均大司成。

    高皇帝怒撰表之失,召置京師,以有老母放還。

    拜中樞院右承旨,遷左承旨、中樞院學士、都評議使司。

    戊寅,封淸城君,又賜定社功臣之號,簽書中樞院使,歷藝文春秋館太學士、政堂文學、知議政府事、三司右使、判漢城府事,遷開城留後。

    戊子,太祖薨,以告訃使赴京。

    辛卯,參贊議政府事,丁酉,陞淸城府院君,辛醜,拜議政府右議政,至是卒,年六十一。

    擢質重寡言,然無出人之才,頗得貪財之名,但以開國之初,有倡義之功,太宗思念舊勳,以爲右相。

    在位無所建明,時議輕之。

    訃聞,緻弔賻米豆共七十石、紙一百五十卷,輟朝三日。

    諡翼景,思慮深遠翼,由義而制景。

    官庀葬事,配享太宗廟庭。

     10月22日 ○己巳,日本僧源才在檜巖寺死,命楊州官庀葬緻奠。

     ○差司譯院判官樸茂,管押退回補數馬三百匹赴遼東,兼解被倭逃來漢人林撰、吳一起等。

    賜林撰、一起麻布各一匹。

     10月23日 ○庚午,賜酒于讓寧大君。

     10月24日 ○辛未,地震。

     ○視事,經筵。

     ○命蠲平安道人民所貸還上戶各二石,其牽易換馬及護送軍往還遼東者,戶減三石,以本道年歉而勞弊也。

     10月25日 ○壬申,視事,經筵。

     ○賜內醞二十甁于獻陵守陵官。

     ○慶尙道監司啓:「倭客支待各官,雖當農月,客人來則臨時輸轉支應,米??雜物,多至二三十駄,其弊不小。

    請於客人所泊乃而浦、富山浦兩處,令船軍加造館舍及庫廩公備鋪陳、器皿而藏之。

    又令支待各官預輸米??及雜凡供支之物,以所在東萊、金海官掌之,臨時出納供給,以除農時駄載往來之弊。

    」從之。

     ○傳旨于留後司曰:「金沙寺眞言《大藏經》、靈通寺《華嚴經》等闆子及雲巖寺金字三本《華嚴經》一部、金字單本《華嚴經》一部等,以水站船隻載送。

    」 ○刑曹啓:「百姓李永生三犯竊盜,律應絞。

    」命減一等。

     ○日本國源義俊、平滿景、源省、左衛門大郞等使人獻土物。

    義俊進香一十斤、犀角四本、蘇膏油十二斤、硫黃三千斤、丹木一千斤、檳榔二十斤、胡椒一十斤、藤三百本,回賜正布三百四十匹。

    滿景進犀角二本、獐腦一十斤、硫黃三千斤、大盆二箇、燄捷六斤、丹砂三斤、練緯二匹、蘇木一千斤、鉛四十斤、扇子一百把、小盆三十箇、胡椒一十斤,回賜正布三百五十匹。

    源省進硫黃一萬斤、丹木一千斤、犀角五本,回賜正布九百一十匹。

    大郞進沈香三片、丹木一千斤、硫黃六千斤、胡椒一百斤,回賜正布二百九十匹。

     10月26日 ○癸酉,視事,經筵。

     ○遣禮官,緻祭于卒右議政鄭擢。

    其祭文曰: 社稷之臣,與同休戚;恩禮之數,宜篤終始。

    惟卿氣宇淵深,性資諄重。

    崇儉勤之德,抱經綸之才。

    學通古今,識達機務。

    當其麗運旣終,天求懿德,卿扶翊我太祖,肇造邦家,康德兆民。

    逮至戊寅,奸臣構亂,又能協謀勘定,載寧宗社。

    屢效忠勤,豐功偉烈,鹹載盟府。

    是以,聖祖篤褒嘉之眷,昭考推委任之誠。

    左右三朝,出入兩府。

    調和鼎鼐,蔚有聲望。

    及予嗣服,念玆元勳,爰作右相,俾秉國鈞。

    方期弼亮於四世,永爲儀表於百僚。

    雲胡殄瘁之亟,重予衋傷之懷?玆命禮官,伻奠菲薄。

    於戲!碩輔長逝,悲一鑑之忽亡;恤章特加,慰九原之不昧。

     ○戶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道內失農安東、禮安、奉化、榮川、順興、基川、醴泉、聞慶、鹹昌、尙州、開寧、比安、松生、靑寶等官,今癸卯年各司納田稅米??一半上納,一半收其官,以備救荒。

    」從之。

     ○禮曹啓:「故知甲山郡事安希福,請依他例緻賻。

    」從之。

     ○司憲府啓:「前萬戶孫幼母喪三年內,昵愛妓妾,黜無咎正妻,律該杖九十。

    」從之。

     10月27日 ○甲戌,視事,經筵。

     ○改靑寶郡爲靑松。

    靑鳧縣,昭憲王後鄕也。

    故合眞寶縣升爲郡,號靑寶,至是,移合松生縣爲靑松郡。

     ○禮曹啓:「謹按《杜氏通典》:『周祀天尊及薦器,以瓦爵以匏,又用襌勺。

    』注雲:『白理木爲勺。

    』今奉常寺所造圓壇祭器內,簠簋、大尊、象尊、壺尊、著尊、犧尊、山罍、罍洗、香爐用磁器,燭臺、襌勺用白木,竝依體制製造。

    匏爵令奉常寺裁種預備,其燭臺、襌勺、匏爵等,用畢埋之。

    雖未經行祭,立秋後依式埋之,後祭時更備以祭。

    」從之。

     ○日向、大隅、薩摩州太守修理大夫匠作源久豐及子源貴久使人來獻土物。

    久豐緻書于左右大政丞曰: 薰風萬裡,海天觀望,入五雲三角山樣聞。

    謹奉短疏,遣使佐恭,弔慰先帝仙化。

    於戲堪悲歎?奉獻土宜。

    硫黃八千斤,金襴二段,蘇木七千斤,砂餹一百斤,胡椒一百斤,鹿皮五十領,白銳一百斤,白檀香五十斤,柔鹿皮十箇,鬼魚皮十箇,水牛角三箇,寶砂半斤,紙彩四員,酒尊五箇。

     久豐又緻書于禮曹,刷還被擄十人,仍進硫黃一千斤、白銀扇三十箇、朱長槍二箇、蘇木一百斤。

    禮曹判書申商復久豐書曰: 專人陳慰,兼諭修好之誠,愈久不替,良深嘉悅。

    所獻兩度禮物與被擄人口,謹已啓納。

    土宜正布一千五百十六匹,就付回價。

     貴久獻土宜。

    硫黃五千斤,白鑞五十斤,蘇木二千斤,白檀香二十五斤,長刀二,大刀五。

    佐郞成念祖復貴久書曰: 書至,知足下奉承父志,始通隣好之誠,良以爲嘉。

    所獻禮物,轉啓收納。

    土宜若幹,付回價。

     ○刑曹啓:「私奴德龍奸妻母,請依雇工人奸家長妻律,處斬。

    」從之。

     10月28日 ○乙亥,禦經筵。

     10月29日 ○丙子,視事,經筵。

     ○司憲府啓:「工曹參議李揚以六曹堂上官,承命赴京,宜當戒懼,以副委任之意。

    乃挾數外布皮等物,買賣而來,謀利之心,有同興利之人,廉恥道喪,汚染士風,收其職牒,與興利人一處推考論罪。

    冒名入歸興利人孫錫、樸獨大及禁物隱匿越江陳大難、權法等依敎,大懲鑑後。

    其雜物請托大小人員及不能考察平安道監司鄭津、首領官金艮、義州牧使金乙辛、判官崔閏福、監察崔士庸,乞俱照律科罪。

    」 命:「李揚收其職牒,拿來推劾;孫錫、樸獨大、陳大難、權法等貿易之物沒官,照律以啓。

    雜物請囑敬寧君??、宋居信、李貴山、安壽山、金孟誠、金陟、姜碩德、柳子偕、張孝生、宋介石、蔡君卿、李明晨、樸就新、吳宗周、崔孝生等勿論,其貿易物件沒官。

    鄭津、金艮、金乙辛、崔閏福、崔士庸等亦勿論。

    」 10月30日 ○丁醜,親傳朔祭香祝。

     十一月 11月1日 ○戊寅朔,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朔祭。

     ○視事,經筵。

     ○刑曹啓:「賤口周福重強娶兪順姪女罪、前判官黃順之妻世隱加伊背夫改嫁罪,俱絞。

    飯監金吾乙麻之盜用禦膳罪,斬。

    」命世隱加伊依律,周福重、吾乙麻之俱減一等。

     11月2日 ○己卯,禦經筵。

     ○刑曹啓:「私奴樸敬孝生、百姓吳達行三犯竊盜,罪應絞。

    」命各減一等。

     11月3日 ○庚辰,視事,經筵。

     ○賜議政府堂上、六曹參判以上,六代言及內禁、內侍衛、司禁、節制使、都鎭撫與提學尹淮馬各一匹。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聞,民惟邦本,食爲民天。

    比年以來,水旱相因,民失其業,特賴聖上賑恤之恩,僅免餓莩。

    今年雖不至於兇歉,然而民無餘畜,揉禾繼食,其生甚艱。

    今損實敬差官以還上畢收督之,守令以田稅未輸促之,一民之戶,督吏輻輳,侵擾百端。

    民間多事,旣爲如此,又遣敬差,點考軍器,推刷流民。

    臣等以爲,其點考也,雖止官府軍器,其修繕之費,皆出於民。

    推刷則一人之覈,連緣十人,十人之覈,連緣百人,往來絡繹,拘繫鞭韃,無所不爲。

    若是則搔擾之弊,奚止百端?且曰:「邊境有虞,兵器不可不修;軍額有損,流民不可不推。

    」臣等之慮,不及於未然之變,惟在於艱食之民。

    伏望殿下,姑停此擧,以待來秋,以安民生,不勝幸甚。

     上依允。

     ○同知敦寧府事李皎罷。

    初,皎赴京時,以商賈人高大難冒稱家奴帶行,且多持貂裘,暗行買賣。

    憲府請家産及買賣物件沒官,依律科罪,上以功臣之子特原之,隻罷其職。

     11月4日 ○辛巳,禦經筵。

     ○司憲府啓:「李揚受樸獨大、孫錫所贈麻布二十餘匹,冒名帶行,計贓當斬。

    孫錫、樸獨大等多將布子禁物,授陳大難越江罪,陳大難與孫錫、樸獨大同謀,隱挾禁物,越江至婆娑府罪,依敎皆斬,家産沒官。

    」上以李揚六曹堂上,欲勿收家産,從末減,諸代言啓:「若孫錫等商賈之人,不知廉恥,惟利是圖,猶之可也,李揚以六曹堂上官,汨於利慾,汚染士風,其罪甚重,特蒙聖恩,得全首領足矣。

    宜與孫錫等一體科罪。

    」命李揚、孫錫、樸獨大、陳大難等各減一等,流李揚于遠方。

     11月5日 ○壬午,視事,經筵。

     ○召掌令皇甫仁曰:「會飮迎餞外,限今年停酒禁。

    」 ○平壤通事朱揚善回自遼東,謄詔來啓。

    其詔曰: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朕惟,天地覆載,以生育爲德;帝王統禦,以安養爲心。

    順者撫之,逆者摧之,所以示無外而一天下也。

    且夷狄爲患,其來已久,《書》雲蠻夷猾夏,《詩》稱戎狄是膺,歷漢及唐,屢被侵侮,至於有宋,其禍尤甚。

    是以腥穢上聞,天生我皇考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主宰生靈,削平禍亂,掃蕩腥膻,以開天下萬萬年太平之盛治,聖德神功,自開闢以來未之有也。

    肆朕恭膺天命,紹承大統,夙夜圖治,惟在安民。

    蕞爾醜虜,尙敢偸生草野,鼠竊邊疆。

    已嘗躬率六師往平之,芟除惡類,撫揖良善,令其仍居本土,以遂其生。

    不意其逆天背德,叛服無常,復來犯我邊鄙。

    乃以今秋七月二十四日,朕躬禦戎服,親率將士,出塞以討之。

    命寧陽侯陳懋爲前鋒,以攻其西,朕兵抵陰山之脊,適虜中僞知院阿失帖木兒等率妻子來降,備言虜寇爲瓦剌順寧王脫歡等勦戮,餘孽奔潰,逃命無所。

    未幾,前鋒寧陽侯陳懋又得其名王也先土幹,率部落及其家屬、馬駝牛羊,以數萬計,遠來降附。

    然也先土幹驃悍勇猛,乃胡虜中之最狡黠者也,虜共畏服,今旣稽首軍門,敷陳誠悃,以爲天命在朕,不敢違越,敬率部落,上順天道,親來朝見。

    眷玆忠勤,宜加撫勞,特封爲忠勇王,以旌其來歸之心,是用班師還京。

    於戲!安夏攘夷,用緻雍熙之治;綏降撫順,廣推一視之仁。

    詔誥中外,鹹使聞知。

    」 ○禮曹據奉常寺牒呈啓:「齋郞、武工數少,不足於用。

    請齋郞元數二百,今加五十;武工元數一百二十,今加三十,以吏典都目去官人及閑良人充定。

    」從之。

     11月6日 ○癸未,禦經筵。

     ○議政府、六曹、都鎭撫與大司憲、訓鍊觀提調會于射廳,開秋等武士都試,例也。

     11月7日 ○甲申,視事,經筵。

     ○傳旨于戶曹:「鑄字所印冊廣狀紙,忠淸道四百卷,慶尙道九百卷,全羅道七百卷,各以其道倉庫米豆,換易白楮,造作上納。

    」 ○黃子厚嘗爲忠淸道觀察使,擅發還上十五萬一千餘石,猶錄見存會計。

    憲司劾請,律應杖九十,徒二年半,命付處外方,遂配固城。

     ○傳旨:「向化斡朶裡、兀良哈內,堪爲內禁、內侍衛武才卓異者三四人,兵曹判書趙末生與都鎭撫曺備衡同選以聞。

    」 11月8日 ○乙酉,禦經筵。

     ○賜斡朶裡金希主襦衣一領、笠靴。

     ○刑曹啓:「濟用監庫直奴小斤吾未盜庫內布貨、衣服、雜物,計贓二百四十貫,律該監守自盜,當斬。

    」命減一等。

     11月9日 ○丙戌,視事,經筵。

     ○右司諫樸冠等上疏言: 臣等職在言官,不敢緘默,謹以管見,條列于後,伏望上裁施行,不勝幸甚。

     一,爲人臣者,在家則以淸儉自養;奉使則以禮義自守,然後身不陷於不義,而不辱君命。

    古之使臣,周爰咨諏,每懷靡及,蓋以此也。

    今之奉使者,曾不是思,多挾私貨,敢行貿易,甚者多受賈人之賂,捨其蒼頭,率賈人以行,恣行己欲,乃以汚辱之名,加我禮義之邦,雖盡戮此輩,難雪一國之恥。

    今國家每於使臣之行,優給盤纏,以資行役之費,又何定爲私貨之數,以階貿易之端乎?臣等又聞,平安道護送軍每一名,許齎私布十匹。

    然其俗不工織布,京中富商大賈,多備麻布與禁物,先使臣而行,或與護送軍約以分用,而多屬以送,或冒名代歸,恣行興利,此亦非細故也。

    自今使臣及僚佐與護送軍,詳定布貨,一皆禁斷。

    其書狀官,恒以監察差遣,使之陰折非僻之心,密記濫僞之事,及其復命,具情啓聞,其或有犯者,坐贓抵罪。

    且欲去弊者,必先塞其原,然後可得而止之。

    紗羅錦段,徒有觀美,其用無異於本國之布帛。

    無識之徒,傾財貿易,物價因而踴貴。

    赴京之徒,犯禁貿易,以謀其利,雖陷於刑,終莫之懲,積弊至今。

    願自今紗羅錦段,隻用宮禁,二品以上及大小婦女,一皆禁用,以崇儉素之風,以養廉恥之道。

     一,成均,風化之源,人才所出。

    國家擇立師儒,優其供廩,養育之道,可謂備矣。

    然而生員之輩,不體聖上右文之意,皆托私故,退處其第,當時留館者,不滿數十。

    國學虛疎,一至於此,誠不可不慮。

    伏望殿下,亟令有司,徵諸中外生員,皆就於學。

    且生員出身,前銜參外及前銜敎導,亦令就學,皆赴館試,不許漢城試。

    如有托故不卽赴學者,試年停擧,情狀尤甚者,繩之以法,守令不用心督送者,令監司考覈。

    且生員而年富者,亦謀得敎導,旣得之後,便怠其業,及其作散,亦不赴學。

    自今年未滿四十者,不許敎導之任,以杜僥倖,以興文敎。

     一,義倉之設,所以利民生也。

    旣往雖無耗米之法,當還上量入之時,守令不恤民隱,高重鬥量,用其斛餘者,比比有之。

    今若一石加耗米三升,則徒以資重斂者之謀,利未及民,而害已隨之。

    且還上秋冬納之,春夏還給,則其爲耗損,亦不多矣。

    耗米之法,雖朱文公之所制,如使文公者爲守令則可,如無文公之德,而徒有加斂之法,則州郡之繁,守令之多,豈無因此貽害於民者乎?伏望除耗米加納之法,以便民生。

     一,有田有租,古之制也。

    田租之外,又出以米,古所未有。

    民戶楮貨,本以楮貨興行而立之,固非美法,雖革之可也。

    又何代出以米,以病民哉?且曰有補義倉,欲利於民,至愚之民,安知後日之利,而不怨當時之費乎?且以損實之數,分等斂之,亦非寬大之法。

    伏望殿下,渙發勿收之命,以慰生民之望。

     一,監司統察一方,凡軍民之事,無不管攝。

    往往都節制使以職秩相等,不顧體屬之義,處事自專,出入自如,誠爲未便。

    自今都節制使應敵動軍外,軍兵點考,山行出入,雖一日之役,必報監司,然後施行,以存體統。

     ○判右軍都摠制府事樸子靑卒。

    子靑,寧海郡人也。

    爲黃希碩家人,內侍出身,拜郞將。

    壬申,太祖登寶位,遷中郞將。

    癸酉,以入直軍士把宮門,王弟義安大君和欲入,子靑以無命召,固拒不納,和蹴傷其面,猶不納。

    太祖知之,召和敎曰:「昔周亞夫細柳營,但聞將軍之令,不聞天子之詔。

    今子靑不納良是,爾之所爲,不是好事。

    」尋拜子靑爲護軍,賜銀帶,仍命內上直,宿衛帷幄之外,子靑自夕達曙,巡行不輟,暫不就枕,遂見親信。

    甲戌,遷繕工小監,乙亥,賜原從功臣之券,丙子,拜虎翼司大將軍,爲東北面宣慰使,招安童猛哥帖木兒。

    壬午,工禮二曹典書,丙戌,中軍摠制兼繕工監事。

    自是,常掌營繕。

    歲丁亥,監作文廟及文昭殿,戊子,工曹判書,監督齊陵、健元陵之役。

    甲午,奉使上國,戊戌,議政府參贊,陞判右軍都摠制府事。

    子靑爲人苛刻少恩,猜忌好勝,無他異能,但以監掌土木之功,出自行伍,緻位一品。

    至是卒,年六十七。

    訃聞,輟朝三日,賻紙一百卷,官庀葬事。

    諡翼魏,剛克爲伐翼,克威捷行魏。

    子質。

     ○禮曹啓:「生員等急於仕進,年少者不肯赴學,亦邀敎導之職,非唯不合爲師,自己學業,專不加勉,有違國家敎養人才之意。

    請自今生員年未滿四十者,不許差敎導,其京外受職生員內,自願入學者,幷令赴學。

    」從之。

     ○司憲府啓:「漢城府尹李暕、戶曹佐郞樸錦赴任尙州時,以未納還上九千餘石,虛稱已納,載於會計。

    按律,判官樸錦杖一百,徒三年;牧使李暕杖九十,徒二年半。

    」命李暕外方付處,樸錦贖杖九十。

     11月10日 ○丁亥,親傳冬至祭香祝。

     11月11日 ○戊子,百官具朝服,行冬至望闕賀禮如儀,但不舞蹈,停本朝賀禮。

     11月13日 ○庚寅,禦經筵。

     ○百官具朝服,拜平定北方進賀表箋如儀,樂部陳而不作。

    賜進表使右軍都摠制權希達、進箋使中軍摠制鄭孝文各衣二領、笠靴、毛冠及藥。

    其表曰: 誕敷文德,澤洽中邦。

    耆定武功,威加北鄙。

    明詔遠布,喜氣方騰。

    欽惟勇智邁湯,濬哲齊舜。

    運撫熙洽,禮樂臻三代之隆;心篤懷綏,車書混四海之廣。

    豈圖醜虜,久稔姦謀?始若有感於生成,終乃無常於叛服。

    旣幹名於梗化,宜聲罪而緻誅。

    紀律嚴明,整我熊羆之旅;威靈煥赫,屈此梟獍之徒。

    率妻孥以來降,而部種之畢至。

    幹戈載戢,夷夏鹹寧。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逢昭代。

    迹縻箕甸,雖阻參於駿奔;祝効華封,倍輸誠於燕賀。

    謹獻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三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箋曰: 端居儲位,祗奉睿謀。

    丕贊皇威,悉平獷俗。

    屬玆播告,擧有歡欣。

    竊以蕞爾孼胡,邈處沙磧。

    乃懷奸譎而乍附,復肆跳梁而不悛。

    忘天地之大恩,實神人之共憤。

    爰整六師之衆,以嚴九伐之加。

    俾渠首而來朝,緻群醜之向化。

    恭惟資全勇智,性稟英明。

    翼文德於誕敷,萬邦作乂;揚戎兵於克詰,四海永淸。

    凡在瞻聆,疇非蹈舞?伏念臣幸逢昭代,想聞凱歌,雖阻趨造之班,倍申康寧之祝。

    謹獻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二十匹、人蔘五十斤、雜色馬四匹。

     11月14日 ○辛卯,禦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11月15日 ○壬辰,月食。

     ○禦經筵。

     ○禮曹啓:「風水學取才爲首一人,每年於書雲觀祿官,隨品敍用。

    」從之。

     ○吏曹啓:「凡盡物變,必因算數,六藝之中,數居其一。

    前朝緣此,設官專掌,今之算學博士重監是已。

    實與律學同,非吏典比也。

    近年算學失職,至使各司吏典輪次除拜,殊失設官本意,中外會計,徒爲文具。

    請自今算學博士以衣冠子弟,重監以自願人,竝取才敍用,令常習算法,專掌會計。

    其冠帶,依律學例。

    」從之。

     ○詳定所啓:「古制襲衣,天子十二稱,上公九稱,諸侯七稱,大夫五稱,士三稱。

    小斂衣,自天子至於士,皆十九稱。

    大斂衣,天子百二十稱,上公九十稱,諸侯伯子男七十稱,大夫五十稱,士三十稱。

    本國恭靖大王喪,襲衣七稱,小斂衣十五稱,大斂衣三十八稱。

    元敬王後喪,襲衣七稱,小斂衣十九稱,大斂衣九十稱。

    太宗喪,襲衣七稱,小斂衣十九稱,大斂衣四十稱。

    」命從上公例,定制。

     11月16日 ○癸巳,禦經筵。

     ○刑曹啓:「慶尙道星州住私奴加勿,與其妻相鬪,其父甫羅知禁之,加勿罵曰:『汝奸吾妻耶?』後加勿與繼母鬪,甫羅知又禁之,加勿捽父髮,曳而歐之。

    鹹吉道吉州百姓女靑今歐殺夫韓仁己,律應皆斬。

    」從之。

     ○宦官兪實爲兼司僕,奪占屬司僕寺魚梁,提調李湛取還其主,實罵湛。

    憲府劾請其罪,杖實八十。

     11月17日 ○甲午,視事,經筵。

     ○黃海道監司啓:「甕津住白丁梁貴珍年方九歲,其父仁吉久患急疾,聞食人肉便愈,斷手指燒而食之,其疾卽愈。

    」命旌閭、復戶。

     ○日本國源義俊使人求《大藏經》,仍獻硫黃五千斤、銅二百斤、紺色織金段子一匹、丹木五百斤、胡椒二十斤、藤二百本、藿香二十斤、麻黃十斤,回賜正布二百一十匹。

    平滿景使人獻丹木四千斤、炎蒸二十斤、陳皮五十斤、獐腦一十斤、銅二百斤、犀角二本,回賜正布七百八十匹。

    源朝臣使人求《大般若經》,請還俘擄人,仍獻大刀二腰、硯子二面、硫黃七千斤、陳皮三十斤、藿香五斤、高良姜十斤、肉豆蔲五斤、蘇木三百斤,回賜正布六十匹。

     ○禮曹啓:「源義俊使送客人及一岐州源重使送客人所獻石硫黃九百五十斤,無書契持來,請勿收納。

    」從之。

     ○禮曹啓:「謹按,《禮記》《祭統》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別父子也。

    』《春秋孔氏正義》曰:『父子異昭穆,兄弟昭穆同。

    』我恭靖大王、太宗恭定大王兩位,同爲一世,今翼祖神主,請勿遞遷。

    」奉敎敬依。

     ○刑曹啓:「濟用監令史鄭賢奴甫羅知,與善山府之使吏白緖同謀,將本府田稅紬四十二匹、緜布五匹、正布七百三十五匹所載公牒付本監,隻以緜布五匹先納之,錄于重記,後幷將未納緜紬、正布全數於重記,潛隱挾書,冒受準納,帖字分贓,事覺推劾。

    鄭賢、甫羅知、白緖等按律,以監臨自盜,贓滿四十貫,不分首從斬。

    」命各減一等。

     11月18日 ○乙未,視事,經筵。

     ○差上護軍金時遇齎捧奏啓本赴京,賜衣二領笠靴藥。

    其奏本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小監海壽齎捧勑諭到國:「該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臣諱劃卽儘力,措辦到堪中雜色馬一萬匹,分作十一運,差官解送遼東都司了。

    當爲緣路途窵遠,水寒草枯,各運馬匹,喂養不到,多有生病退回。

    據輳數馬匹,擬合再行措辦解送,卽目尤加氷凍雪深,水草不敷,臣諱恐益喂養不到,以緻生病,倒損不便。

    等候開春雪消氷解時月解送,庶免倒損,誠爲便益。

     11月19日 ○丙申,禦經筵。

     ○贊成緻仕權衷卒。

    衷,安東人,檢校政丞僖之子。

    洪武壬子,初拜軍器錄事,累遷典農副正、軍器尹、典儀令、判小府寺事。

    洪武壬申,陞工曹判書。

    我太祖賜原從功臣之券,拜戶曹典書,出爲義州等處都兵馬使。

    使臣陸顒至,衷迎接有禮。

    顒到京見上曰:「義州牧使待我甚厚。

    」太宗曰:「比來小國不見使節久矣。

    今喜得復見尊使,固宜盡心。

    」乃賜衷宣醞、內廐馬一匹。

    入爲兵吏二曹典書、漢城府尹。

    辛卯,太宗賜原從功臣券,副以田民,判晉州牧事。

    時太宗幸全羅至任實,衷謁行在,太宗曰:「卿遠來見我,得非欲從我遊乎?」衷叩頭謝曰:「臣雖年老,敢不盡死?但恨氣力昏耗,不能處煩耳。

    」太宗以爲然,卽拜都摠制,太宗嘗稱忠直。

    甲午,朝廷麟見,衷以進賀赴京,還拜工曹判書。

    庚子,以議政府贊成緻仕。

    及有疾,謂子姪曰:「吾以不才,濫蒙上恩,位至一品。

    汝曹各敬爾儀,無忝所生。

    」遂卒,年七十有五。

    訃聞,輟朝三日,緻弔緻賻。

    諡平厚,治而無眚平,思慮不爽厚。

    子四:存禮、崇禮、護、訥。

     ○吏曹啓:「訓鍊觀參外,自今依三館例,六品去館,以爲恒式。

    」從之。

     ○賜祭于樸子靑,其文曰: 臣焉委質,有勳勞於國家;君以推恩,緻哀榮於終始。

    惟卿以剛毅之資、勤儉之德,屈起轅門,遇知聖祖,竭節宣力,陪從有年,是用賜以功臣之券,厚施褒賞。

    逮事昭考,益礪忠誠,凡有經營,靡不監護,夙夜匪懈,思盡厥職,嘉乃服勤,特賜土田,陞之崇秩。

    比我卽祚以來,卿又效力居多。

    歷仕累世,永肩一心,謂當享於遐齡,何莫瘳於微疾?良用惻然,伻奠素帷。

    脩短有期,慨舊人之溘逝;幽明無間,宜恤典之優加。

     11月20日 ○丁酉,禦經筵。

     11月21日 ○戊戌,禦經筵。

     11月22日 ○己亥,平安道安州地震。

     ○視事,經筵。

     ○刑曹啓:「慶尙道河東水軍金德麟妻心方因病顚狂,咬吃其母緻死。

    照律,《議刑易覽》雲:『心風殺母,終犯惡逆。

    』擬合處死。

    」從之。

     ○吏曹啓:「凡稱都兵馬使、兵馬使,乃前朝之制。

    今旣改以兩府以上稱都節制使,三品稱僉節制使,惟各鎭兵馬使仍舊未便。

    請各鎭兵馬使,三品則稱僉節制使,四品則同僉節制使。

    」從之。

     ○吏曹啓:「諸都監各色及諸處口傳官員能否勤慢,憑考敍用爲難。

    請自今依各司例,令其提調褒貶。

    」從之。

     ○傳旨于戶曹:「近因連歲失農,民生艱難,往年數多還上,一時畢收,則盡賣田産,失所可慮。

    其往年還上未償者,令各道敬差官,考其民戶産業,酌量施行,毋緻失所。

    」 ○司憲府受敎大小人員赴京時禁防條件: 一,布子雜物,數多付屬,暗行買賣,分用謀利者及雖分用謀利情迹未著,其所囑五六匹以上者,以制書有違律論;三四匹以上者,以違令律論,其貿易之物沒官。

    一,禁物付囑者,以制書有違論,身充水軍,貿易之物亦沒官。

    一,興利人及他家奴子求爲使臣之奴,冒名赴京者,或於差備軍及護送軍冒名代行者,雖未果行,用謀情迹現著者,竝以制書有違律論,其貿易之物及家産沒官,站夫定役。

    一,使臣將興利人及他人奴子,冒名帶行者,使臣與從事官、打角從人,一應行次內人挾持定數外雜物,除站夫定役外,以上項例施行。

    若挾持禁物者,身充水軍,受贈帶行者,計贓從重論。

    一,興利人同謀,義州以南路次數外雜物,潛隱駄載輸運者,亦以制書有違律論,其物沒官,當身及帶去馬匹,各站定屬。

    一,布子雜物挾持,潛隱越江謀利者,義州等處住接人,指路越江者所持之物及家産沒官,爲首者典刑,爲從者減一等。

    使臣若知情越江,亦以爲首論。

    一,行次內有犯濫事,檢察官知而匿不以聞者,平安道監司、義州牧使、判官、差使員等不能檢擧者,竝以制書有違律論。

     11月23日 ○庚子,禦經筵。

     ○刑曹啓:「僧海英竊僧智峯衣服雜物,智峯根尋追捕,海英以杖歐殺智峯。

    按律,犯罪逃走,拒捕歐人死者,斬。

    」命減一等。

     ○慶尙道監司報:「回禮使船,同日本國王使臣船十八隻,今月二十日,到泊乃而浦。

    」 11月24日 ○辛醜,視事,經筵。

     ○日本國王使臣宣慰使典農寺尹李洽發行。

     ○日本國源道鎭使人獻土物,硫黃五千斤、銅一百斤、蘇木三百斤、麻黃一十斤、川芎五斤、黃芩五斤、羅漢石一十斤、肉從容一斤、良薑一十斤、犀角三本、象牙一本,回賜正布一百六十匹。

    平滿景使人緻書禮曹曰: 回禮使,四月四日上岸石城冷川津,二十三日發津,順風揚帆,想是不日到京,且海上隨處囑護無恙。

    使藤三郞稟告隨例薄物記于別幅,硫黃五千斤、良薑二十斤、肉豆蔲十斤、龍腦三兩、蘇木二百斤、麻黃十斤、金剛砂一百斤、犀角一本、黃芩三斤、丁香皮五斤,回賜正布八十匹。

     11月25日 ○壬寅,視事,經筵。

     ○傳旨于吏曹:「爲政之要,得人爲最,官稱其職,則庶事鹹治。

    其令在位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不拘時散,各擧智勇過人,可守邊塞者;公正聰明,可備守令者;諳練詳明,可處煩劇者三人,以充任用。

    其或人村難知,不必每科各求一人,但以所知通擧三人,如有循私謬擧,緻使貪汚亂政,害及生民者,按律科罪,毋或有貸。

    」 ○鹹吉道監司安純進辭職箋曰: 臣純稟資庸下,學問空疏。

    遭逢列聖之簡知,濫側群賢而混進。

    遍更淸近之選,遂躋常伯之崇。

    每思粉糜,以效尺寸,而私門積釁,二親繼亡,抱痛良深,嬰疾侵劇。

    方執喪而未畢,忽召命之有嚴。

    俾觀察竝邊要害之府州,仍付畀北鄙門戶之管鑰。

    惟知感恩拜職,不敢揆分控辭。

    自到朔方,適値年儉,仰體憂勤之意,不憚夙夜之勞,黽勉素心,期於盡瘁。

    侵尋宿疾,乃爾交攻,腳膝酸疼,艱於趨步,腰背拳痛,難以屈伸。

    耳重目眩,而處事失宜;氣虛口苦,而飮食日減。

    非敢謀身而避事,寔思解組而就醫。

    伏望諒臣至情,罷臣職任,庶專精於藥餌,冀微喘之延緜。

    倘蒙天地之洪私,遂得膏盲之頓愈,則臣雖桑楡且至,不堪陳力於明時,然犬馬有知,永矢竭忠於異日。

     命下吏曹。

     ○司憲府啓:「千秋使摠制崔沄以興利人鄭石,冒名奴每邑方率行,又以數外布子十匹,潛隱挾持,入朝興利。

    摠制柳璋、判牧事李安愚、上護軍姜籌囑付布子於打角夫邊鎭,請依敎論罪。

    」命崔沄貿易之物沒官,職牒收取,外方付處,李安愚、柳璋、姜籌隻收貿易之物,邊鎭如律。

     ○禮曹啓:「廣州人前敎導韓逑早孤,事母至孝,妻亦順事。

    姑尙謂逑曰:『汝妻不善事我。

    』逑乃去之。

    及母歿,合葬於父塋,廬墓三年,追爲其父,又守三年。

    」命旌門、復戶,復拜敎導。

     11月26日 ○癸卯,禦經筵。

     ○賜祭卒贊成緻仕權衷,其祭文曰: 折衝禦侮,乃爲臣之殊勳;崇德報功,寔有國之令典。

    惟卿以閥閱之嗣,有勇略之資。

    精練武藝,通達吏才。

    其在弱冠,嘗爲選鋒,當我太祖龍潛之時,早蒙知遇,委質輸誠,頗有扈從四征之功,及事我太宗,爰自潛邸,夙夜翊衛,服勞不怠。

    玆用鹹嘉原從之勳,賜之錄券,加以褒賞,卿之屢效忠勤於我家不細矣。

    至其敭歷朝端,克勤奉職,總戎邊鎭,皆稱將帥之材;奉使天庭,又有廉淸之譽。

    夷險不易其所守,忠直彌堅於厥初。

    宣力累朝,合陞崇秩。

    肆予初服,念玆偉績,授以贊成緻仕,庶幾優遊永年,胡不憖遺一老?良用衋傷,伻陳薄奠。

    於戲!元老雲亡,悼壯猷之莫覩;恤章斯擧,慰英靈之尙存。

     11月27日 ○甲辰,賜酒八百三十甁、魚一千六百五十尾于藏氷軍。

     ○禮曹啓:「今來對馬島茂世使送客人,以書辭違格,未得詣闕進上。

    請還給其書,令禮賓寺於所館饋之,其所持興利物件,令和賣而歸。

    」從之。

     ○命囚承文院副校理金克柔于義禁府,賜本院書員金甲生衣一領,又命敍用。

    初,進賀使權希達齎去表文內有誤字,旣行乃覺,改寫授克柔,追希達行交付賀表。

    方物表本同一封,克柔交換時不發視,竝方物表而回呈承政院。

    承政院不察,送承文院,院官亦不察,付諸甲生令藏之。

    甲生開視,乃覺而啓之,於是囚克柔、賞甲生,仍命甲生齎方物表追而授之。

    克柔竟坐杖八十,收職牒;甲生拜副司正。

     11月28日 ○乙巳,禦經筵。

     ○議政府參贊緻仕許衜上書曰: 《記》曰:「人生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此聖人所以謹男女之分也。

    然旣有氣質,則不能無疾病,當其危急之時,雖宗室處子,莫不求醫而治之,遂使男醫按摩肌膚,其於謹男女之分何如?或有羞其診視,終不治疾,以緻夭絶者。

    臣夙夜深慮,在太宗朝,請置女醫,卽命京中醫司,擇各司之年小婢子,敎以醫術,殿下又增其數,敦加訓誨。

    由是,京中非徒尊貴之家,抑亦士庶之女,亦皆賴之。

    然外方婦女,獨不被至仁之澤,豈非政敎之欠事也?臣願外方各道界首官官婢內,擇穎悟童女,送于京中,敎以針灸藥餌之法,習熟其術者,還送于其官,則領內婦女之病,可以治之,故臣前日上書,命待豐年而後行之。

    臣愚以爲,天運之不齊,陰陽之或愆,一年之豐歉,奚均於一國之內?臣聞,慶尙、全羅雖未至於豐稔,亦非儉年,請從此道始,以廣仁化。

     命下禮曹,商確以啓。

     ○平安道監司啓:「道內各官,今癸卯年貢物內,不得已國用豹皮、五味子全數,人蔘減半上納外,他餘貢物,請限今年,竝皆蠲減。

    」從之。

     ○命除平安、江原道臘月豬獐鹿進上。

     11月29日 ○丙午,禦經筵。

     ○慶尙道玄風縣毗瑟山大見寺石像丈六、觀音出汗。

     11月30日 ○丁卯,視事,經筵。

     ○親傳朔祭香祝。

     ○賜向化兀狄哈前副司正劉時所應哈、金吾光阿、金西澄阿等各冬衣一襲、笠靴。

     十二月 12月1日 ○戊申朔,視事。

    上謂宰臣曰:「內侍府職秩,率皆檢校。

    祿俸則減科,而資級則或至資憲。

    此輩何用,除至資憲乎?六品以下竝無祿科,以其受祿之故,年少童輩或初授四品。

    今欲六品以下亦設祿科,以行職授之。

    」領議政柳廷顯、兵曹判書趙末生曰:「此輩祿雖薄,資級高,一日降之不可。

    」大司憲河演曰:「臣愚以爲,上敎至當矣。

    自後資止嘉靖。

    」 ○禦經筵。

     12月2日 ○己酉,視事,經筵。

     12月3日 ○庚戌,禦經筵。

     12月4日 ○辛亥,視事,經筵。

     ○日本國回禮使直提學樸熙中、副使護軍李藝來復命。

     ○禮曹啓:「參贊緻仕許衜所啓外方醫女,先將忠淸、慶尙、全羅道界首官官婢內,擇年十五歲以下十歲以上穎悟童女各二名,依選上女妓例,給奉足,送于濟生院,與本院醫女一處敎訓,待其成材還送。

    」從之。

     12月5日 ○壬子,視事,經筵。

     ○王旨:「今昌原府囚禁日本國博多居僧曾泉、曾益等不勝小憤,歐殺回禮使率行船軍金貞。

    殺人者殺,天下通典,回禮使據法拿來,理宜按律斷罪,以戒後來。

    然無知犯法,固不足數,特從寬典,肆赦不論。

    將此意說與曾泉等知之,付今來日本國王使送船掌事者放還。

    」初,樸熙中使過博多,曾泉等歐金貞殺之。

    比回,詰其酋倭,擥僧而歸,囚于昌原,士林壯之。

     ○刑曹啓:「忠淸道林川住私奴德山打殺私婢蔔金,律應絞。

    」命減一等。

     ○禮曹據奉常寺牒啓:「謹按,晉之廟六世十一室;唐之廟九世十一室;宋之廟九世十二室,則同世異室,古制也。

    今太宗恭定大王祔廟,請修恭靖大王東室一間奉安。

    」奉敎敬依。

     ○王旨:「船軍慶尙道鹹昌住金貞、淸道住魏思俊隨回禮使船,死於日本。

    令其道招魂緻祭,給米豆六石,復其家。

    」 ○吏曹啓:「古者,大臣老不任事,仍令緻仕,俾受其祿。

    今未經實職者,亦稱緻仕,名實相乖,有違古制。

    自今仍令緻仕外,竝皆革除。

    」從之。

     12月6日 ○癸醜,禦經筵。

     ○兀狄哈指揮所乙古大、都乙其應哈、千戶諸之應哈、石龍哈等來獻土宜,賜衣笠靴,又回賜緜布。

     ○刑曹啓:「百姓金仁丹、金連等故燒晉州住李松家,偸取財物,律應斬。

    」命減一等。

     12月7日 ○甲寅,禦經筵。

     ○命議汰京外冗官。

    於是,吏曹判書許稠等啓:「謹稽古制,唐開元二十二年置十道採訪處置使,以禦史中承盧絢等爲之;宋慶曆四年以刑部員外郞直集賢院杜杞爲廣南西路轉運按察按撫等使。

    本朝舊制,亦以京官,兼都觀察使、按廉使。

    自今乞依此例,各道都觀察使、兵馬都節制使、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及使觀察使、經歷、都事皆以京職兼差,平安、鹹吉兩道觀察,依舊兼平壤、鹹興府尹,兵馬節制使兼判安州、吉州牧事。

    各道監司銜內,兼監倉安集轉輸勸農管學事提調刑獄兵馬公事二十字,兵馬節制、水軍處置使銜內,知招討營田事六字竝削去。

    兼任外官者,依舊率眷赴任,二朞遞代。

    汰開城留後司副留後、敦寧府僉知一、同僉知一、副知一、同副知一、判官一、注簿一、仁壽府小尹一、通禮門判官一、奉禮郞五、司僕判官一、內資少尹一、內贍少尹一、禮賓少尹一、繕工注簿一、司宰注簿一、軍資副正一、濟用副正一、承文院校理一、司膳注簿一、司醞直長一、司贍副直長一、廣興倉副使一,其汰革奉禮五,以軍職兼之。

    」 兵曹判書趙末生等啓:「舊制,中軍四衛、左右軍各三衛,歲戊戌,加設龍奮、虎牙兩司,分屬左右軍。

    請罷上項兩司,汰上護軍四、大護軍六、護軍十。

    其司直二十、副司直三十、司正三十、副司正八十六、隊長一百一十、隊副二百四十,分屬十司各領。

    中軍四衛,衛各五領,每中領各司直一、司正一、副司正一、隊長二、隊副三、攝隊長一、隊副一,左領右領竝同。

    前領各副司直一、副司正二、隊長一、隊副四、攝隊副二,後領同。

    左軍三衛,衛各五領,每中領各司直一、司正一、副司正一、隊長二、隊副三、攝隊長一、隊副一,左領右領竝同。

    前領各副司直一、副司正三、隊長三、隊副四、攝隊副二,後領同。

    右軍三衛,衛各五領,每中領各司直一、司正一、副司正一、隊長二、隊副三、攝隊長一、隊副一,左領右領竝同。

    前領各副司直一、副司正三、隊長一、隊副四、攝隊副二,後領同。

    」 竝從之。

    於是,中外汰官摠六十九員,減祿二千五百餘石,慮其連歲兇儉而用不足也。

     12月8日 ○乙卯,禦經筵。

     ○命倭人金源珍女子,兀狄哈劉時所應哈、金西澄阿、金吾光阿各給家舍。

     ○禮曹啓:「黃丹韂似朱紅韂,且肉色韂朱紅相雜着漆,皆未便,請禁止。

    」從之。

     ○禮曹啓:「在前丘從定數,五六品臺諫員,依常員例率二名,參外隻率一名未便,請各加一名。

    」從之。

     ○禮曹啓:「宋制,宮闈令三人,以入內內侍充,奉後神主,祭服則五冕旒,前享十日,誓戒于尙書省,公服則服紫不佩魚。

    今宮闈令誓戒時公服,行祭時祭服,竝依諸享官例,着隨品冠服。

    」從之。

     12月9日 ○丙辰,禦經筵。

     ○兀良哈指揮甫多,千戶好時應我、都乙溫、於乙加茂等來獻土宜,賜衣笠靴,又回賜緜布。

     ○命放還慶尙道東萊配洪尙直。

     ○吏曹啓:「昌德宮左右司謁,除稱左右,隻稱司謁,置三人,依舊正四品;左右司鑰,除稱左右,隻稱司鑰,置三人,仍舊從四品。

    」從之。

     12月10日 ○丁巳,禦經筵。

     ○戶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來甲辰年救荒,以附近忠淸道慶原倉陳米七千石、陳豆三千石,令本道人民開春後,交受移轉。

    」從之。

     12月11日 ○戊午,親傳臘享大祭香祝。

     ○以李枝領敦寧府事,金謙知敦寧府事,安純爲議政府參贊,申槪刑曹參判,李之剛戶曹判書,李孟畇同知摠制,李明德禮曹參判,李萬幹司諫院左正言。

     ○以江原道都觀察使黃喜判右軍都摠制府事,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河敬復爲右軍都摠制,平安道都觀察使金自知左軍摠制,兵馬都節制使崔閏德右軍都摠制,全羅道都觀察使趙啓生仁順府尹,兵馬都節制使文孝宗左軍摠制,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尹得洪右軍同知摠制,慶尙道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李澄石左軍同知摠制,右道兵馬都節制使李恪右軍同知摠制,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樸礎左軍同知摠制,忠淸道都觀察使柳穎慶昌府尹,兵馬都節制使趙賚同知敦寧府事。

    以上曾爲外任者,因授京官。

    以漢城府尹柳思訥爲京畿都觀察使,中軍同知摠制尹夏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中軍同知摠制李叔畝慶尙道都觀察使,中軍都摠制李澄慶尙道左道兵馬都節制使,右軍同知摠制成揜黃海道都觀察使,工曹參判鄭招鹹吉道都觀察使。

    以上曾爲京官者,兼外任。

     ○傳旨戶曹:「今以牽易換馬及護送押馬官往來遼東路次物故人,每一名給米豆各二石于其家。

    」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曰: 本道比年失農,倉廩虛竭,民尙艱食。

    童猛哥帖木兒、楊木塔兀揮下人或三四十、或五六十,相繼而來,以國家有限米布,安得人人而給之哉?若又丐乞於貧窮民家,則彼此俱餓矣。

    且慶源、鏡城、龍城等處,野人入寇,深可慮也。

    其各裡居民,竝令入堡,使當番留防軍及守城軍常着甲冑,以備侵突。

    又遣人于猛哥帖木兒,以節制使之言語之曰:「爾等下人攜妻子,絡繹而來,乞食於慶源、鏡城民家。

    如我國有所畜積,則當馳報國家以賑恤之;民間若又豐稔,則亦與汝等分食可也。

    本道近因兇歉,賑恤窮民,軍資告罄,汝輩所知也。

    雖馳報國家,將何以能給?民間又皆乏食,又安能與汝共食之也?雖然若汝酋長脫緻乏食,國家雖無所畜,予當轉達接濟,使不至飢餓。

    至於麾下,雖連續群至,必不能給糧與食,今當雪天,挈妻子而來,徒勞無益,須禁絶之。

    其中飢饉迫切,不能自存者,聽其自願,就食豐稔他道,以遂其生何如?」以此曉諭。

    且其處飢困迫切與否,須遣人偵候,從實以聞。

     12月12日 ○己未,視事,經筵。

     ○參贊金汝知以病上書辭職曰: 臣學本荒陋,材實愚庸,濫承太宗大王眷顧之隆,始登膴仕,仍歷中外,遂參出納之任,又陞宰樞之聯,夙夜隕越,莫知所自。

    良由我太宗察臣無他,憐臣癡戇,常謂之曰淳,其蒙天覆海涵之恩至矣盡矣。

    殿下又不以猥劣棄之,歲於戊戌,仍判刑曹,又於壬寅,再授禮曹,未幾擢爲參贊,撫育包容之德,昊天罔極。

    臣雖頑鈍,敢不知感?私自誓心曰:「上戴天、下履地,苟形骸之尙健,及年齒之未衰,雖未有涓埃之效,冀得伸奔走之勞。

    」固臣之至願也。

    但於己醜七月,墜高傷脊,幾至隕命,太宗聞而憐之,日遣良醫,仍賜良藥。

    臣之得至今日,實我太宗生育之仁也。

    臣聞,腎爲命門,係於腰脊,腰脊一傷,雖少壯尙未或痊,況方衰暮之時乎?雖欲力疾而仕,其於俯仰動作之時、風寒暑濕之候,呻吟不輟,豈徒艱於一己?亦將取侮於人矣。

    誠非忌盛滿而挹損,亦非慕謙退而安分也。

    伏惟聖上,俯察愚衷,曲加矜貸,俾令屬散,保其骸骨,以遂餘生。

    此臣之激切而不敢陳也,伏惟憐察焉。

     ○命留京侍衛斡朶裡金西澄阿、金吾光阿等,皆令娶妻。

     12月13日 ○庚申,視事,經筵。

     ○刑曹啓:「全羅道南原住全上佐歐殺僧玄一罪,慶尙道東萊住金天己歐殺船軍金哲罪,按律俱應絞。

    慶尙道尙州住私奴長守歐殺僧坦義罪,按律以良賤相歐,當斬。

    」命各減一等。

     ○兀狄哈指揮甫同哈,千戶豆仇信、權者麻、止應哈、百戶波可大、無知應哈,斡朶裡指揮李權豆,千戶童末乙大、崔於夫哈,千戶時伐應哈、加舍應哈,兀良哈千戶餘弄哥、愁古等來獻土物,各給衣笠靴,又回賜緜布有差。

     12月14日 ○辛酉,禦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12月15日 ○壬戌,淸州地震。

     ○視事,經筵。

     ○刑曹啓:「守令及萬戶、千戶有所犯者,都觀察使、都節制使、都按撫處置使各自論斷,不移文相通,必有一人一時疊受其罪者。

    今後萬戶、千戶則論罪後,三使各具辭緣,互相移文知會;守令則所犯雖笞罪,都節制使、處置使將推劾辭緣,移文監司,監司按律科罪,以爲恒式。

    」從之。

     ○禮曹啓:「臨江住前成均直講金泮少孤,事母至孝,母沒治喪,一依《文公家禮》,不作佛事,蔔宅兆不用陰陽拘忌,哀毀得疾,幾至滅性,擧邑勸酒肉,終不聽。

    廬墓三年,治任還家,不忍辭去,號泣三日。

    且立祠堂,出入必告,每遇忌日,不食二日。

    一邑稱孝,請加褒奬。

    」命旌門、復戶。

     12月16日 ○癸亥,視事,經筵。

     ○吏曹啓:「各司去官吏典窠闕,請以慶尙、忠淸、全羅等道禾穀稍稔各官,校生年壯才疏者一百名,抄送塡差。

    」從之。

     ○兵曹啓:「請各道萬戶、千戶等考績,必須每年兩考,待滿五考,三上至五上加資,三中至五中仍資,若有一下卽黜。

    待實仕滿三十箇月,以其資拜京官。

    」從之。

     12月17日 ○甲子,禦經筵。

     ○京畿監司柳思訥拜辭,上引見,遣中官餞于郊。

     12月18日 ○乙醜,視事,經筵。

     ○吏曹啓:「在前,文科外別設吏文科者,緣無專掌衙門。

    今特設承文院,每於式年,擇文科中聰慧者,分差本院,講習漢吏之文,以專其任。

    請革吏文科,其赴文科者,兼試吏文,加其分數之法仍舊,至式年分差時,以兼試吏文中科者爲先定送。

    」從之。

     12月19日 ○丙寅,視事,經筵。

     ○慶尙道監司李叔畝、都節制使李澄拜辭,遣中官餞于漢江。

     ○禮曹啓:「副司正金自湖死於日本,淳昌郡事崔直之死於任所,請俱依例緻賻。

    」從之。

     ○兀良哈指揮伯顔土,千戶伊者下、古音波、老毛多吾,兀狄哈指揮豆稱哈,千戶臥者吾、麻時應哈、要時應哈等來獻土物,各給衣笠靴,又回賜緜布有差。

     ○兵曹啓:「京城住居軍士,以父母疾請暇者,依外方軍士例,使三軍鎭撫親審,然後給暇。

    」上曰:「其軍士之母,若是士大夫之妻則使鎭撫審之不可,其使女醫審之。

    」又啓:「外方軍士,妄稱親病,受陳省者,比比有之。

    請無時遣鎭撫,審其眞僞,以防冒濫。

    」上曰:「立法嚴峻,將慮守令畏其罪責,雖告實病,不肯申報也。

    」 12月20日 ○丁卯,禦經筵。

     ○上謂代言等曰:「歲時欲令讓寧大君拜獻陵,其知之。

    」知申事郭存中等啓曰:「讓寧得罪祖宗,不當拜陵。

    今上不議及大臣、有司,欲潛召拜陵,誠恐不可。

    」上曰:「若可否之事則議諸大臣,此事何必議之?」卽遣中官,驛召之。

     ○禮曹啓:「今來日本國王使送客人,分館于三處,則供給宴享,禮賓寺未易獨辦。

    請東平館委禮賓寺,西平館仁壽府,墨寺仁順府,詣闕肅拜及賜見時,三次饋餉及禮曹兩次慰宴,回禮使看訪,漢江餞宴,內資、內贍、禮賓臨時分定。

    」從之。

     ○前知順安縣事樸甸上救弊陳言四十八條,下議政府,諸曹同議,採可行條件以啓: 一,昔監司韓尙敬議曰:「載寧郡,道之中央,古之大官,須置本營,以除諸郡往來之弊。

    」又曰:「平山地廣,分地設官亦可也。

    」自平山至載寧,始設麒麟驛。

    臣亦嘗觀,平山南面,越入延安,相距六舍。

    又聞春川任內,麒麟縣相距七舍,淮陽任內,瑞和縣相距十二舍,亥安、伊布二縣,越入楊口,相距七舍。

    民之往來甚困,而還上貸償,廢農亦甚,此皆民間積弊。

    願令其道監司,遠近舍數分揀,從宜施行。

     一,豐川之地,越入文化、信川、松禾之境,已曾分拆,屬此三縣,凡其雜貢,乃不計除,故豐川至今幷納之,尙餘民生之弊,請令監司相考移定。

     一,土田之稅、奴婢之貢,皆一年一收,但經師、巫覡之貢,一年二收,男女盲巫,亦皆收稅,誠可哀也。

    願除經師、巫覡一收,全除盲巫之稅。

     一,學校,風化之源,各官鄕校聖殿位版、祭器,或不精潔,反不如僧徒敬佛之誠,良可愧也。

    乞皆依法造作,以緻誠敬。

     一,人有疫疾而死,或草葬山間,或裹置木枝,今裡裡人人,皆結香徒而埋葬之。

    然有子孫富隣之葬,爭集埋之,無子孫貧隣之葬,置之不顧,或爲山火所燒,或爲狐狸所食,緻傷和氣。

    願自今窮人之葬,全屬香徒,督而埋之。

     一,無識之徒,旱天農月,椒皮椒葉,舂磨布川,盡殺水族,識者痛心,況天之生物之心乎?一皆痛禁,又施放生之令。

    且掩骼埋胔,一依京中例,令有善心僧拾而埋之,使枯朽餘骨免於暴露。

     一,船軍寄生水上,非唯一身之苦。

    船若朽破,船木之轉,皆用家牛。

    不計農月,農失其時,其苦不少,而田賦之役,或幷差定。

    願更堅禁,尤加存恤,徭役減除。

     一,漕轉之時,或因風濤之變,糧盡飢困,誠爲可恤。

    願今所到之官,量給其糧,以爲恒式。

    一,黃海道長山串以北各浦,水路險而漕轉亦稀,船軍稍有休息,以南各浦,困於漕轉之務。

    請其雜務,令其道推考,量分於以北各浦,以均勞逸。

    從之。

     ○兀狄哈千戶照郞將同哈,百戶虛裡應哈、宋當應哈等來獻土宜,各賜衣笠靴,回賜緜布有差。

     12月21日 ○戊辰,視事,經筵。

     ○鹹吉道監司鄭招拜辭,上引見,遣中官餞于東郊。

     ○命給向化人護軍童末所、馬邊者,司正金所應巨等家舍。

     12月22日 ○己巳,禦經筵。

     ○以李中至判義州牧事,金宗瑞爲司憲持平,金泮司諫院右獻納,以泮有孝行也。

     12月23日 ○庚午,視事,經筵。

    《通鑑綱目》講畢,上謂同知經筵事尹淮曰:「眞西山雲:『《通鑑綱目》卷帙多,人主未易盡覽。

    』予自庚子年始講,以至于今,其間或有讀至三十餘遍,或有二十餘遍,誠未易盡看之書也。

    」上自在潛邸,好學不倦,嘗有微恙,猶且讀書不已。

    太宗使小宦盡取書帙,唯歐、蘇手簡在側,乃取盡閱。

    及卽位,手不釋卷,雖在進膳時,必開卷置諸左右,或至宵分,亹亹不厭。

    嘗謂近臣曰:「予在宮中,無有斂手閑坐之時矣。

    」是以,博洽經籍,至於本國歷朝事大文籍,無不觀覽。

    又謂近臣等曰:「予於書籍看過之後,則無遺失。

    」其聰明好學,天性然也。

    又令鑄字所印漢譯諸書,使摠制元閔生、判承文院事曺崇德進讀,一聽便記,謂近臣曰:「予學漢譯無他,與朝廷使臣相接之時,預知其言,則其對辭庶幾早圖耳。

    」上非特書籍一覽輒記,凡群臣之姓名、來歷、世係,雖微者,一聞不忘,一見其面,雖隔數歲更見,則必呼曰某。

    至於事物之精粗美惡,一接乎目,必辨其毫釐;聲音之淸濁高下,一入乎耳,必審倫理,其明睿如此。

     12月24日 ○辛未,戶曹據黃海監司關啓:「道內各官飢民,壯老弱男女共一百八十九名,請賑濟。

    」從之。

     ○春秋館知館事卞季良、同知館事尹淮等上書曰: 臣等竊見,永樂七年九月,我太宗恭定大王命禮曹,稽考前代修撰實錄之例以聞。

    禮曹上言:「西漢武帝時,司馬遷撰高、惠、文、景本紀;唐太宗詔房玄齡等,撰《高祖實錄》;宋太宗命沈倫等,撰《太祖實錄》;元成宗詔翰林國史院,修《世宗實錄》。

    本朝國史,依倣此例修撰。

    」太宗乃令本館修撰《太祖康獻大王實錄》。

    乞依成憲,修撰恭靖大王及我太宗恭定大王兩朝實錄,以垂永世。

     從之。

     12月25日 ○壬申,日本國王使臣圭籌、梵齡,都船主久俊等一百三十五人詣闕獻土宜,上禦仁政殿受禮訖,命圭籌、梵齡入殿內,久俊在殿外。

    上曰:「爾等去年海路無恙回國,今又無事而來,予甚喜焉。

    國王不待予請,刷還諸島擄去人口,良用嘉悅。

    」圭籌等對曰:「被擄人內,其不載寡君書中者,以回禮使之言刷還者也。

    」上又曰:「國王所求大藏經闆,我國唯有一本,難以塞請,但欲以密敎大藏經闆、註華嚴經闆、漢字《大藏經》全部送之。

    」圭籌等對曰:「寡君以爲,年年使人請經,恐爲煩瀆,一賜經闆則後無請經之瀆。

    密字,寡君本不解看,若蒙賜漢字本,則寡君必誠感悅,臣之爲使與有光焉。

    」上曰:「漢字闆,祖宗相傳唯一本耳。

    若疊有之,向國王敢有吝惜心乎?」圭籌等對曰:「上敎詳密,深謝深謝。

    臣等亦更商量以啓。

    」上命內官饋使副于六曹朝啓廳,其餘客人,分饋于東西廊。

    上以大藏經闆無用之物,而隣國請之,初欲與之,大臣等議曰:「經闆雖非可嗇之物,日本之求無已,今若一一從之,後有求其不可與之物,則非所以慮遠也。

    」故上以難於塞請答之。

    其國王書曰: 日本國奉三寶弟子道詮再奉書朝鮮國王殿下。

    專使回,所需《藏經》,與回禮使同到,喜慰可言哉?矧又祗領珍貺,感愧無量。

    玆從使者之所請,搜索被擄人於處處以歸之。

    今重遣專使圭籌知客、副使梵齡藏主,別有所陳,此事雖似得隴望蜀,要修隣好,寧可秘情?聞貴國藏經闆非一,正要請一藏經闆,安之此方,使信心輩任意印施。

    若能運平等之慈,忘自他之別,頒法寶以博其利,則豈非深福源、增壽嶽之一端耶?苟得如所請,永以爲好也。

    不腆土宜,具如別幅,敢冀茂迎川至之祥,卽膺天錫之祉。

    別幅:經史類題二十卷,白練緯五十段,沈香三十斤,白檀五十斤,丹木一千斤,胡椒三十斤,甘草五十斤,藿香二十斤,銅二百五十斤。

     ○對馬州左衛門大郞使人獻土物,丹木一千六百斤、胡椒七十斤、硫黃一千斤,藤次郞使人獻土物,胡椒二十斤、丹木二百斤,各回賜正布有差。

     ○司憲府啓:「請自來甲辰年正月,大小祭享、各殿供上、上國使臣支應、憐國客人饋餉外,公私用酒一禁。

    」從之,因歲歉也。

     ○被擄唐人張淸等男女共十二人,自慶尙道乘馹而來。

    初,淸等被擄倭寇,居日本七歲,竊倭船,率其徒渡海而來,冀還本土。

    淸善草書,自言:「家在溫州府樂淸縣,讀書爲儒。

    」上欲解送,大臣等止之曰:「日本僭擬名號,不臣中國,且侵邊境。

    今淸之來也,見我國回禮使於島中,淸還朝廷,必聞我與日本交通之狀,不如留之,厚其資廩,給其奴婢,因而娶妻授職,久居我國,則漸忘懷土之情。

    」上然之。

    淸寓太平館,書五柳先生本在山,偶然爲客落人間。

    秋來見月多歸思,自起開籠放白鷴之詩,呈于禮曹,又述請還箋上之,禮曹不啓。

     12月26日 ○癸酉,大提學卞季良改修廣孝殿大享祭祝曰:「乾坤覆載,未報大恩。

    寒暑變遷,不勝痛慕。

    玆値孟春之季,式陳禋祀之儀。

    」朔望祭祝曰:「音容已隔,哀永抱於終天;著存孔昭,禮惟虔於告朔。

    冀諒悃愊,優錫歆臨。

    」 12月27日 ○甲戌,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別祭。

     ○停立春賀禮。

     ○刑曹啓:「私奴天王歐殺同類婢富貴,律應絞。

    」命減一等。

     ○禮曹啓:「濟生院醫女,必先讀書識字後,習讀醫方。

    請外方選上醫女,亦令所居各官,先敎《千字》、《孝經》、《正俗篇》等書,粗解文字後上送。

    」 ○吏曹啓:「舊例,殿下行禮時贊拜,以中樞爲之。

    命中樞改稱摠制,贊拜以判閣爲之,而贊拜中樞,因循未革,請令禮曹稽古定制。

    且於喪禮,有贊拜摠制,尤爲未便。

    請禫祭前行祭時贊拜,依古制革除。

    」從之。

     ○賜張淸等男婦共十二名各衣一襲、笠靴鞋。

     ○圭籌、梵齡等呈書于禮曹曰: 自入貴國以來,蒙殿下隆待之恩,況前日肅拜紫極,大忝接讌之厚,下情歡抃,不可枚擧也。

    我本朝所求請者,大藏經闆也,今殿下蒙許與者,皆別也。

    雖持歸國,必不適我殿下之意,而我等遭罪責,伏冀閣下憐悼吾儕,詳聞于聖聰,賜本朝所求之經闆,則君之惠也,孤之願也。

    諒察惟冀,不宣。

     圭籌私進麒麟血一斤、香五斤、沈束白檀各十三斤、犀角二頭、革皮箱一、練緯一段、玳瑁盆一、銅二百斤、丹木一百斤、胡椒十斤、甘草十斤、藿香五斤。

    梵齡私進五色綵花琉璃盃一、沈束香五斤、環刀二十柄、犀角一頭、白檀三十斤、銅一百斤、甘草十斤、藿香五斤、胡椒十斤。

     ○兀狄哈豆稱哈、子甫同哈等拜辭,上賜見謂曰:「汝等自我太祖以來,誠心歸順,予嘉忠誠,特賜汝豆稱哈鞍具馬一匹、綵紬、緜布幷五匹、素紬五匹、緜子五斤、衣五領、袴衫笠靴、紙五十卷,甫同哈綵紬緜布幷三匹、素紬三匹、緜子三斤、衣四領、袴衫笠靴。

    」豆稱哈父子叩頭謝曰:「殿下矜恤之德,難以名言。

    」 12月28日 ○乙亥,九州前都元帥源道鎭使人獻土物,硫黃一萬三千斤、大刀二十把、蘇木一千斤、沈香二斤四兩、銅三百斤、胡椒三十斤,回賜正布三百七十匹。

     12月29日 ○丙子,視事。

     ○春秋館知館事臣卞季良等謹言:「令臣等修撰恭靖大王及我《太宗恭定大王實錄》,罔知所措,然職忝國史,不敢以辭。

    乞自建文二年庚辰十一月至永樂十六年戊戌十二月,充春秋館以下各人史草,京中則限來永樂二十二年二月晦日,京畿、忠淸、黃海、江原等道,三月晦日,慶尙、全羅、平安、鹹吉道,四月晦日,一皆收納。

    其有未納者,宜倣前例,子孫禁錮,徵白銀二十兩,以嚴邦典。

    」從之。

     ○命知館事柳觀、同知館事尹淮,改修《高麗史》。

    初,鄭道傳、鄭摠等修前朝史,因李穡、李仁復所撰《金鏡錄》,撰集三十七卷,道傳以謂:「元王以下,事多僭擬。

    」稱宗者書王,稱節日者書生日,朕則書予,詔則書敎,乃多更改,以沒其實。

    且雲敬,道傳之父也。

    別無才德,而作傳以顯之。

    鄭夢周、金震陽等,忠臣也,貶黜不貸。

    唯己之事,雖小必記,是非出於愛惡,善惡謬於舊史。

    晉山君河崙以爲:「道傳心術不正,至於此極。

    」獻議於朝,稽諸舊史,就加筆削,未就而卒。

    歲戊戌,上命柳觀與卞季良讎校,觀欲倣朱文公《綱目》編之,季良曰:「麗史旣經仁復、穡、道傳之手,不可輕改。

    」及其撰修仍舊,太子太傅、少傅、僉事爲世子太傅、少傅、僉事,太子妃爲世子嬪,制勑爲敎,赦爲宥,奏爲啓,猶未改知奏耳,頗失當時之實。

    史官李先齊、梁鳳來、鄭賜、康愼、裵寅、金張等告於季良曰:「太子太傅等號,當時官制,制勑詔赦,當時所稱也。

    雖曰正名分,與《春秋》郊禘、大雩同垂,以爲鑑戒,何可更改,以沒其實?」季良不以爲然,乃以此意告于淮,轉達于上,上曰:「若孔子之《春秋》則托南面之權,成一王之法,故吳、楚僭王,貶而書子,賵葬成風,王不稱天,筆削與奪,裁自聖心。

    及左氏作傳,則荊、吳、於越,一從其自稱而書王,未嘗有改。

    若朱子之《綱目》,雖曰本《春秋》書法,而其分註則僭僞之邦,盜竊名號者,亦皆因其實而錄之,豈記事之例不容不爾也?今之秉筆者,旣不能窺聖人筆削之旨,則但當據事直書,褒貶自見,足以傳信於後,不必爲前代之君欲掩其失,輕有追改,以沒其實也。

    其改宗稱王,可從實錄,廟號諡號,不沒其實。

    凡例所改,以此爲準。

    」季良詣闕親啓曰:「道傳改僭擬之事,非道傳時始改之,益齋李齊賢、韓山君李穡,稱宗者始改而書王。

    且朱子作《綱目》,不書則天皇後年號,以唐二年三年書之,臣亦上法朱子之書,下效道傳之意,凡僭擬之事未改者,亦隨而改之。

    且已改僭擬之事,而復書之,則今之史官必書矣。

    直書其事,臣以爲未便。

    」上曰:「卿之言,吾未能解惑。

    朱子《綱目》,與此書不同。

    朱子《綱目》,正名分、詳事實,萬世之下,昭若日星,此書無綱目之分而不直書,則後世何自而見其實乎?卿又曰:『益齋始作之事也。

    』予雖不敢是非,古人雲:『前人之失,後人易知。

    』卿所謂今之史官見而書之,直書其事之語,史官書之何害?」乃命觀及淮,竝將道傳所改,悉從舊文。

    於是,觀上書曰: 謹按,漢及唐、宋之制,西漢則太祖高皇帝、太宗孝文皇帝、世宗孝武皇帝、中宗孝宣皇帝外,其餘皆不稱宗;東漢則世祖光武皇帝、顯宗孝明皇帝、肅宗孝章皇帝、穆宗孝和皇帝外,亦皆不稱宗。

    唐則高祖而下皆稱宗,宋則太祖而下亦皆稱宗。

    前朝取法,自太祖而下,亦皆稱宗,僭也。

    然惠宗、定宗皆廟號,今改稱惠王、定王,以廟號爲諡,似失其眞。

    詳考前朝史始末,太祖諡神聖大王,惠宗諡義恭大王,定宗以下皆有諡。

    至告終之年,書王薨于某殿,上諡曰某王,葬于某陵,廟號某宗,至于高宗,元朝追諡曰忠憲王,元宗追諡曰忠敬王,自忠烈王以下,皆受元朝之諡。

    乞於前朝史太祖改爲神聖王,惠宗改爲義恭王,其定宗以下皆以本諡稱王,庶幾不誣事實。

    伏望聖鑑裁擇。

     上又命尹淮,前朝史,天變地怪未悉載錄者,更考實錄,悉皆載錄,淮令史官等抄寫。

    淮於經筵進講後,將抄寫天變地怪單子及知館事臣柳觀書進呈讀訖,上曰:「如此微小星變,不可錄也。

    高麗實錄所載天變地怪,不錄於正史者,依舊更勿添入。

    其君王號諡則竝依實錄,書太祖神聖王、惠宗義恭王,廟號諡號,不沒其實。

    其太後太子與官制,亦不須改,唯大赦天下則削天下二字,亦不必改天下爲境內。

    」 ○戶曹啓:「今癸卯年各道散住各司奴婢身貢,其今年所耕收租一石以下減半,全失農者全除。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