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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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子之窓,或對坐執手,或請處一房,彼雖內官,甚無禮也。
」代言等對曰:「內官無禮者,莫甚於此輩。
」 ○輪對,禦經筵。
○鹹吉道監司崔蠲,上箋謝,賜表裏。
○前兵曹判書黃象,有妓妾月下逢。
象方居母喪,前都摠制李順蒙,夜至月下逢家私焉,象知之,率伴人奴僕,執順蒙、月下逢,皆斷其髮。
命囚義禁府鞫之。
○兵曹據慶尙右道處置使牒呈啓:「倭船一隻來泊巨濟之南周原島,追擒六人囚之,沒入船隻及所載之物。
請將賊倭,分置各官,更推所齎物色。
」從之。
10月17日 ○乙未,禦經筵,輪對。
○上曰:「禦膳至重,承文院提調以爲今進獻,可無奏本,此何謂也?小邦進享上之物,可無書乎?予以爲甚不可也。
此無乃卞季良之說歟?」右代言許誠對曰:「諸大臣皆雲宜載奏本,唯季良曰:『今此進獻,非事之正者,可除奏本。
』」 10月18日 ○丙申,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上疏曰: 補充軍之法,永樂五年,領議政成石璘陳言:「前朝之時,各領隊副外,有補充軍,乞量宜擧行。
」此法誠有補於國家,而其授職之法,曾未有聞也。
至永樂十二年,議政府受敎:「二品以上婢妾之子,永許爲良,限五品授職。
雖有大功,賞以錢帛田民,毋過其品。
」永樂十三年,議政府六曹,同議受敎:「三品所生限六品,四品所生限七品,五六品所生限八品,七八品所生限九品,九品權務所生限學生,庶人所生限白丁。
」太宗殿下,深仁厚澤至矣,而限之之法,嚴且詳矣。
又於永樂十三年,議政府六曹同議受敎:「一品以下賤妾所生,限品授職者,毋得結婚於兩班之家。
」其辨貴賤、嚴嫡庶之分,可謂至矣。
臣等今見兵曹移文二道,其一,二品以上賤妾所生受隊長隊副者,竝許甲士取才。
其一,三品以下賤妾所生及雜色補充軍出身隊副隊長者,取才限品敍用。
臣等以爲此等人,竝試於兩班子弟,以充禁衛之職,其不可者非一二也。
若不計仕之久近而取才,驟授甲士之職,則補充軍之法,因此而毀,其不可者一也。
向也爲僕,今也或與其主,同升官職,是加冠於屨,其不可者二也。
始雖限品授職,終必混淆無別,限品之法,亦隨以改,其不可者三也。
嫡庶之分,猶天建地設,不可紊也。
今皆顯授,則尊卑失序,名分以紊,其不可者四也。
受此職,而得是名,則不數年間,必結婚於兩班之家,雖欲正之,噬臍何及?其不可者五也。
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勢之必至。
彼盛則此微,灼然無疑,其不可者六也。
此輩竝列於子弟,則其爲子孫者亦以其職爲卑,而擧皆缺望,其不可者七也。
至若雜色補充軍限品授職之法,曾未有定,而竝試敍用,其不可者八也。
況我東方禮義廉恥,亙古不泯者,專以上下尊卑之分有定也。
且今人才輩出,子弟之能射禦、有家産者,不可勝數,雖不用此輩,亦足充額也。
養嘉穀者,必鋤其稂莠。
稂莠茂,則嘉穀必傷,理之自然也。
在太宗朝如此之輩,獲蒙特旨,受西班五六品之職者,蓋亦有之。
然其數不多,可屈指而計,不爲混也。
如有不得已而用之,則臨時特旨除授,亦無害矣。
伏望殿下,亟收是命,以副輿望。
○賜祭于卒摠制李蘭。
敎曰: 竭誠效勞,臣之所以委質;推恩加恤,君之所以念功。
禮緣于情,宜示恩數。
惟卿夙姿雄偉,志行純勤。
旣爲同姓之親,而有折衝之略。
初陪太祖,原從著名;繼事太宗,宿衛踰紀。
寡人以禁庭久侍,顧眷良深。
爰陞摠制之班,仍授處置之柄。
尙賴幹城之固,庶弛宵旰之憂。
夫何中年,天奪其遽?訃音忽至,予甚悼焉。
玆命有司,伻陳薄奠。
靈其不昧,庶悉至懷。
於戲!休戚與同,心永肩於終始;幽明無間,禮當盡於哀榮。
○賜賻敦寧府判官李厚米豆幷十五石、紙八十卷。
10月19日 ○丁酉,輪對,禦經筵。
○以晉平大君瑈妻尹氏,爲三韓國大夫人,李明德刑曹參判,金孝孫禮曹參判,韓惠、趙慕左軍同知摠制,邊孝順嘉善、柔川君,李師純司憲持平,羅得康司諫院左正言,李伯黔右正言。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右正字任孝仁,當進講書筵,告病不仕,乃請左司經曺尙治,尙治托以告課公事,且非番次,遂緻遲緩。
書筵,重事也。
雖非當次,如知講官不足,則固當進詣不暇,乃托不緊之故,安然在家,三請然後乃來,未及進講,殊無敬勤奉職之意。
伏望下攸司科罪。
不允。
10月20日 ○戊戌,視事。
上謂贊成權軫曰:「黃象之事畢鞫乎?」軫對曰:「拷訊象二十,象雲:『母未葬,招月下逢,宿殯所者五次也。
』各人供招亦然。
」 ○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啓:「黃象律該杖一百,李順蒙八十,月下逢九十。
」命杖象一百,收職牒,順蒙外方付處,杖月下逢,還定洪州官婢。
人以爲順蒙旣奪交友之妾,又當其妾受杖之時,使伴人及奴婢區區救護,恬不爲怪,其心行狂妄,不肖甚矣。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黃象爰自小時,巧言令色,服美于人,恣驕淫之行,得遊俠之名。
昔與金宇爭妾相鬪,汚穢之名,彰聞中外,識者恥之,濫承眷顧,超遷政曹,駭於衆論,固當改悟自新,洗心滌慮,砥礪名節。
今遭母喪,方在衰絰,忘哀溺色,密招娼妓,潛奸殯側,塚土未乾,再往妓家,縱淫無忌,行同禽獸,已非人類。
又發妬情,夜到妓家,斷髮脫衣,親自打傷,其汨沒大倫,敗毀網常,未有若此之甚者也。
《傳》曰:「忠臣出於孝子之門。
」以今日所爲觀之,則象平昔向上之心,從可知矣。
李順蒙性本狂惑,又無才行,但以功臣之冑,位至二品,曾不謹愼,貪冒女色,監巡之日,擅離直所,微服徒行,偸奸象妾,遂被斷髮脫衣,以辱其身,論其心行,則有甚於市井之類。
況象忠義同盟,親猶兄弟,敢懷獸心,尙忍爲之,孰不可忍爲也?且事覺之後,略無慙色,靦面于朝,又奪其妓,置諸私第,其無恥之心,亦未有甚於此者也。
今隻命杖象,黜順蒙于外,殊非聖朝懲惡礪俗之義。
伏望命黜象于外,收順蒙職牒,以戒荒淫之輩,以正綱常。
上以疏語涉不敬,命囚啓生及執義安崇善、掌令宋褒、趙瑞康、持平金俓于義禁府。
疏中所言金宇所爭之妾,乃倡妓加伊也。
其後太宗以善歌,納之宮中有寵,遂封翁主。
其曰汚穢之名,彰聞中外,識者恥之之語,有違臣子諱避之義,故有是命。
○戶曹據江原道量田敬差官呈啓:「雖付籍已墾之田,年久還陳,雜木茂盛山谷之田,請勿幷量。
」從之。
○鹹吉道城基巡審使工曹參判李蕆啓:「上護軍崔澄言:『若移排慶源府于甫理院,龍城于石幕、豐丘站兩平中,使專防禦,則但用北靑以北軍馬,可能防禦。
臣與監司都節制使,同審慶源府時排之所,則高郞歧、阿山、釜回還等三處,乃野人出來要路,故防禦便易。
若甫理院,則野人出來綠楊院,至釜回還及高郞歧,道路相隔,賊若出其不意,突入虜掠,必不及追捕矣。
況於甫裡院、綠楊院、高郞歧等處,分兵防禦,其勢最難?且甫裡院,四面山高,地勢狹隘,不宜置邑,土地亦未寬廣,慶源府仍舊爲便。
若乃石幕、豐丘站兩平中,設置城子,則自龍城至石幕,相距五十餘裡,賊若入侵多渴洞、龍城兩處,必由石幕,實爲要路,然其間屢涉大川,濱崖險阻,赴急之兵,往來甚難,不宜置城。
自龍城趨石幕二十餘裡,有嶺曰獐項,兩山相距二百餘步,古設口子,關防遺址尙存。
請於此設木柵,除龍城赴防軍百餘名防戍,又以其間可耕之地三百餘結,分給高郞歧以南,疊入五十二戶,田地不足者,使之耕稼,則防禦便易,民生富庶,守約利博,誠爲長策矣。
且本道兵船中,大船之制,遲鈍不快,如遇倭賊,必不及追。
請送京畿船匠一人,敎其體制,幷改造中猛船,以實防禦。
」命兵曹與政府諸曹及曾經其道之任二品以上同議。
參判鄭招、崔士康、判書金自知、李孟畇、安純、崔閏德、申商、吳陞、判漢城李種善、參贊盧閈、贊成權軫、右議政孟思誠、左議政黃喜等以爲:「慶源府仍舊爲可,獐項設柵亦可,但其防戍之兵,若取龍城赴防軍百餘名,則恐龍城反爲單弱。
宜於獐項,隻置數十人爲斥候,使民春夏逐田耕作,有變輒報,使其散避。
」招、自知、孟畇、純、閏德、商、閈、軫、思誠等以爲:「宜送京畿船匠,改造中孟船。
」士康、陞、種善、喜等以爲:「送京畿船匠,但改修舊兵船。
」從喜等議。
蕆又啓:「臣與監司都節制使,同審吉州、龍城城子移排之所,吉州時排處,西有大川,東有小川,兩水交流之地。
今年雨水,西川衝擊,崖岸崩頹,幾浸邑居,自岸距城基,僅七十餘尺,自城基東距小川,一百九十餘尺,誠宜速遷。
且邑城未築,移徙尤便。
自時排處北去五裡許,有平原廣闊處,東西川相距阻隔,固無水患。
本州四境及慶源、鏡城往來道裡適均,於此移排爲可。
龍城時排處,則本是沮洳之地,今年大水汎溢,浸城內者深二尺許,將必爲水道。
自時排東北五裡許狄洞前平,地勢廣闊,阿木河及慶源,狄人出來要害之地,於此移排防禦亦可。
」 命兵曹與政府諸曹及曾經其道之任二品以上同議,僉曰:「可。
」從之。
10月21日 ○己亥,雷。
○視事,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請加黃象、李順蒙之罪,命安置象于高城郡,付處順蒙于忠州。
○削趙秩、黃象等忠義衛籍。
10月22日 ○庚子,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具趙啓生、安崇善、宋褒、趙瑞康、金俓之罪以聞,命召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曰:「今憲府請治黃象、李順蒙之罪,則然矣。
然其疏內有及赦前之事,且敢擧太宗時事洪氏入侍先王,封爲翁主。
若先王在世,則豈敢幷發於口乎?予不敢忍聞矣。
憲府之言,爲黃象而發也。
安崇善初發黃象曾犯之事,旣而言曰:『黃象、金宇爭妾之事,乃幹於上,何以處之?』趙啓生以爲:『雖幹於上,不斥言洪氏,何傷之有?』於是擧府,合辭請罪。
憲府之罪,何以處之?」喜、思誠等對曰:「因黃象之事發此言,是失覺察也。
輕則罷職,重則付處何如?」商曰:「若憲府初不知,而發言則已矣,有曰:『幹上之事,何以處之?』答雲:『不斥洪氏何傷乎?』是旣知幹上,而敢言之,不敬孰大焉?」上曰:「卿等之議不一,予將折衷。
」命左代言金赭曰:「此事語涉先王,非予所可獨斷而赦之也。
大抵一官之事,必行首及掌務知之,況此書,掌務趙瑞康操筆,大司憲諾而成之,罪在行首掌務,幷付處于外可也。
」遂付處啓生于稷山,瑞康于江陰,罷崇善、褒、俓職。
10月23日 ○辛醜,三韓國大夫人尹氏來見,上與中宮禦思政殿設宴,徽嬪及宗親內外命婦入侍。
○鹹吉道鏡城郡捕進海靑一連。
○兵曹啓:「三軍鎭撫,初設三十人,今增爲四十人,請減十人。
」從之。
10月24日 ○壬寅,輪對,禦經筵。
○遣左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于平安道,巡審城堡。
○以辛引孫爲司憲執義,尹炯、趙克寬掌令,李重持平,李伯黔左正言,盧尙志右正言。
○平安道德川郡捕進海靑一連,賜監司都節制使各一表裏,德川郡官衣一襲。
冬十月 10月24日 ○吏曹啓:「謹按《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其親疎。
漢因秦制稱宗正,後改名宗伯。
後漢宗正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郡國歲因計上、皇族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兩漢皆以皇族爲之。
宋宗正寺判寺事二人,以宗姓兩制以上,充闕則以宗姓朝官以上,知承事掌司皇族之籍,元豊後不專國姓。
修玉牒官,掌修皇帝玉牒,序宗派、紀族屬,其後以玉牒與國史相通,以史官兼。
〈皇帝玉牒十年一進,宗親仙源積慶圖、宗藩慶緖錄,每歲寫送龍圖、天章、寶文閣。
〉嘉定九年,以宗學隷、宗正寺,大宗正司知及同知官各一人、丞二人。
以宗室團鍊以上位高屬尊有德望者,爲判大宗正事,丞一員,以文人充,掌糾合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受其詞訟,而糾正其愆違,有罪則先劾以聞,法例不能決者,同上殿取裁,其不率敎者,以法拘之,歲久知悔,則除其過名。
本朝宗簿寺,卽古宗正之官也。
合宋宗正寺及修玉牒官,與夫大宗正司,而爲一者也。
其職未盡合古,乞以宗親位高屬尊有德望二人爲提調,判事以下,以宗姓朝官及庶姓交差,無宗姓朝官,則專用庶姓。
職掌敦睦宗族,如有非違,糾察啓聞,一依古制施行。
兼任宗學,又令兼春秋二品以上一人、三品以下一人兼之,十年一修《璿源錄》,三年續寫宗室譜牒。
」 從之。
10月25日 ○癸卯,電。
○視事,輪對,禦經筵。
10月26日 ○甲辰,受朝參,輪對,禦經筵。
○兵曹啓:「三軍旗色,中軍紅,左軍靑,右軍白,靑與黑相似。
謹稽古制,杜氏《通典》、唐《衛公》李靖兵法曰:『諸軍掌五旗,各準方色,赤南方火,白西方金,皂北方水,碧東方木,黃中央土。
』乞依此制靑色代以碧色。
」從之。
○築前州大宰少貳藤原滿貞,緻書禮曹曰:「邇來寇敵侵弊邑,挈我僚屬,屯于他邦。
我殿下春月卽世,弟乃嗣位,欲啓其賀志,而力微無及。
若得荷貴國産物之貺,將遂其薄禮也。
」仍獻大刀、鎧、淺黃絲等物。
答書,回賜米一百石、白細苧布、黑細麻布、白細緜紬各十匹、雜彩花席十張、虎豹皮各二張、燒酒三十甁。
10月27日 ○乙巳,輪對。
○工曹啓:「各官客舍公衙,年久雨漏,守令未得擅自燔瓦改蓋,材木盡腐。
請自今各官守令,以修補蓋瓦之數,報于監司,監司覈實報本曹,啓達移文後,以入番人吏日守等閑役人,燔瓦改蓋,如或守令過數燔瓦,以費人力,隨卽治罪。
」從之。
10月28日 ○丙午,視事。
知申事鄭欽之啓:「明年,科擧之期。
」上曰:「文科中一等者,卽授六品、或七品,餘悉分于三館,久滯閑地及其去官,則闊於事情,終不爲世用。
建議者以爲:『登第者,宜竝授東班參外之職,取人將以任用也。
』予甚然之。
」欽之對曰:「搢紳子弟,少時爲各司南行者,明習吏事,若三館權知,則數年待次,滯於一隅,不識世務,然年少者,猶可習而能也,其齒多者,終爲無用也。
竝於各司南行,敍用爲可。
」左代言金赭曰:「文科則一等及直拜翰林者外,皆以權知口傳,武科則二十八人,卽皆叔用,文武實異矣。
」上曰:「文科學習甚苦,武科功夫最易,故雖盡用登文科者以勸之,習射禦,而趨武科者必多矣。
待左議政還,更議以啓。
」遂傳旨吏曹曰: 文科出身者,竝於各司南行敍用。
○上謂鄭欽之曰:「前日講武,死者頗多。
予不得聞,見欺於左右,故其後講武,令曰:『各司人死,則罪率領者,私奴死,則罪其主。
』今亦專不聞有死者,其細推死者以啓。
」 ○禦經筵。
○刑曹啓:「黃海道強盜新白丁姜豆彥、洪得希、洪上左、洪石伊,律該處斬。
金萬雖不與爲盜,然知情分財,請竝處斬。
」從之,減金萬一等。
○修城禁火都監啓:「各坊失火人內,老幼、廢疾、妊婦,勿治罪,令漢城府收贖。
」從之。
○禮曹訪京外孝子順孫節婦以啓:「京城東部人幼學韓允雍,大司成黃鉉女壻也。
性厚直,父皐早歿,事其母至孝,晨而省,午而問,昏而定,問衣燠寒,隨節以供衣服。
一日三進母家,雖雨雪不廢。
其侍側也,溫言和色,以安母志爲心。
或得珍味,雖少必以饋母,若有疾,必嘗藥以進,色憂達曙不寐。
中部人幼學李成蹊,司直元之獨子也。
不離親側,怡色柔聲,出告反面,晨昏定省,不敢違志。
親得疾經年,成蹊不食甘旨,憂念不弛,旁求藥餌,盡誠治療。
二親連逝,居憂六年,一依《家禮》。
及返魂,成影幀,朝夕奉獻不怠,薦新物以時,誠孝至今如一。
家失火,書籍貲産,盡爲所燒,先奉影幀以出,俾免於火。
前錄事全忠禮,父死,寢苫枕塊,唯歠糠粥,不嘗美味。
喪畢,奉神主,朝夕必祭。
又事其母,順志不違,出告反面,晨昏定省,有疾則藥必先嘗,如此至老不改。
京畿長湍人幼學裵弘湜,母死,不食三日,大斂始食粥。
廬墳三載,寢苫枕塊,祈寒暑雨,侍墓側終日,旌表其門閭。
及父歿,哀毀踰前喪。
安城人學生宋倫有兄三人,倫以季子,廬墓三年畢,結廬墓傍,素食省侍者,又四年。
原平人幼學尹興智,父死,不食累日,喪事一依《家禮》,守墳三年,歠粥不食菜果,手自炊爨,以供朝夕。
學生林自秀,父死,廬墳三年,歠粥,不寢茵席,朝夕手自炊爨。
抱川人前廣興倉副丞鄭冕,父母連逝,廬墳六年,與弟親負石,築墻成砌,晨夕必哭。
分奴婢貲産必均,不敢以一毫加於己。
且泣曰:」生子願有室者,父母之心也,而二弟俱未得婚,何以爲生?「遂以己所分得貲産土田奴婢加給。
忠淸道大興人學生金順、前司正金可畏,兄弟也。
遭父母喪,歲適大饑,順守母墳,可畏守父墳,織屨易粟,躬自炊爨,以終三年。
溫水人任山壽,父母歿,日擔土成墳,守墳哭泣終六年,每遇朔望必祭。
全羅道順天人幼學鄭江,母歿,父娶後妻。
江之家距父家五裡許,日三往問安,雖盛暑雨雪不廢。
父日掃庭宇,江每曉先父未起,躬自灑掃,以代其勞,父在未嘗遠遊。
每鄕人宴集,過時輒歸,勸之留,則曰:」未知家尊安否,敢辭耳。
「嘗佩一囊,得異味必盛之,歸遺其父,孝誠終始不懈。
父死,食粥寢苫,廬墓三年。
慶尙道鹹昌人金難,所居屋僅一間,一日失火,其母病不能起。
難冒火抱母以出,俱爲火所爛,母三日死,難經年得愈。
蔚山人生員宋滔,父母俱患宿疾,侍藥十餘年,父母間一歲連歿。
滔親負土石,營墳喪制,一從《家禮》,不用浮屠法。
立祠堂以安神主,焚香晨謁,以時祭之,得新物輒獻。
宜寧人前司正樸成德年九歲喪父,及長遷葬,白衣素食,追服三年。
母年今七十三歲,素患風疾,成德侍藥不離側,具甘旨以供。
或因軍務經宿於外,則曰:」母老矣。
「不食魚肉。
居昌人幼學劉安,年十五父歿,身自炊爨,以供朝夕,擔土石營墳,廬居三載,終不怠。
母死,又廬墓三年,哀痛如父喪。
大丘人前散員張恃,父歿旣葬七日,始歠粥,不食菜果,苫塊以居,不結廬。
執炊爨,擔土石,無不親躬,哀慕三年,常如侍殯之日。
母歿,又廬墳三載。
一日夕奠,有虎來吼,略無懼色,不去墓側。
黃海道白川人韓箕鬥,執心廉直,父歿,廬墓三年,事母盡孝。
瑞興人幼學李甲耕,母歿守墳,伐木耕田,以供朝夕。
父又沒,連六年廬墓。
鹹吉道北靑人前司直李甫家、學生申汝和,竝居父喪,守墳三年。
平安道撫山人學生金汝貴,父母之喪,俱守墳三年,歠粥。
學生李天瑞,父死廬墳,得疾方劇,不替朝夕,以終三年。
江西人前正設判官樸侃,以獨子守兩親墳各三載,躬自炊爨供朝夕,時至則哭泣盡哀。
每歲春秋,親擔土加塚。
京畿安城人書雲正鄭均妻許氏,年三十六夫歿,守信以居,日供甘旨,以養其母。
每遇俗節及己生晨,必獻壽。
癸卯甲辰年間,疫疾大熾,蒼赤亦臥,許氏不畏病,具饌奉母如平時,己與母俱無恙。
後母死,葬于家北,朝夕必祭,出告反面。
京城南部人司宰副正金允和妻李氏,夫歿葬于抱川,守墳三年。
京畿積城人節制使洪尙直妻文氏,夫歿廬於墓側,朝夕上食,至大祥暫不離墓側,制已終,不忍遠離,居近裡,每遇朔望及俗節必祭之。
忠淸道公州人學生樸漢生妻鄭氏年二十,夫棄之,娶他妻,父母欲嫁之,不從。
年三十,其夫死,父母又欲嫁之,又不從。
洪州人監務李仲贇妻林氏,早喪夫守節,母歿守墳三年。
少監樸孟文妻趙氏年三十九夫歿,守墳三年,母歿又守墳。
全羅道全州人幼學崔以源妻李氏,年十八夫死,請于父母,葬家側。
家甚貧,賣貲産以供朝夕,終三年後,父母欲奪志,日已定,亡走舅姑家,終守其節。
及第金九淵妻李氏,年二十六夫歿,居于近墓之地,朔望必親祭,隨母居十三年,不進酒肉,或時製襪,燒于墓前,如事存焉。
南原人戶長梁佃妻,年二十八夫歿,父母欲嫁之,以誓自守,不食魚肉葷菜。
潭陽人學生崔有龍妻,年四十四。
歲戊辰倭寇大至,有龍赴內廂防禦,妻攜二幼子,匿巖下草莽中,賊刦欲淫之,固拒不從,賊以槊刺殺之。
適隣人匿其傍,見而哀之,賊退收屍而葬。
濟州人中樞院副使李沈妻文氏,年十九而嫁,居三年,沈如京,無子獨居。
沈歿,欲娶者多,固守其節。
旌義人職員石阿甫裡介妻無命,年二十而嫁,居九年夫死,無子無父母奴隷,甘心窮餓,求婚者衆,終不改節。
慶尙道慶州人茶房別監餘伯壎妻尹氏年十九,夫死無子,又無奴僕,家甚貧,朔望親奠,號泣終制。
其母欲奪志,亡走舅姑家,以全其節,後服舅喪三年不怠,至今奉祀。
黃海道谷山人知郡事李台慶妻姜氏年二十九,台慶歿,三年後四時祭享必誠。
判事曹允明欲娶之,斷其髮不從。
象山君之子姜鎭又欲娶之,及門亡匿,又斷其髮,親屬屢禁,卽如京,久之乃還,供時祭如舊。
平安道陽德人幼學尹元常母,年三十二夫死,服喪三年,每遇朔望祭,不離墳側哀號。
有六子皆幼,身親薪水之勞,零丁獨居,母與親族強欲奪之,固拒之,養姑二十年至孝,姑歿斬衰三年。
撫山人記官乙奉母,年三十三夫死,喪三年畢。
母與親族欲奪志,不從。
母年八十九,奉養益虔。
夫死二十年,每遇忌日,輒被髮痛哭。
慶州訓導官尹統,方在孩提父死,及長,每以不及事父爲恨,事祖父如事父。
閔祖父年老,侍側日短,辭職歸,晨昏定省,常不離側,奉養務適意。
及歿,哀號不已,廬墓傍,蔬食二年,時祭盡誠敬,事之如生焉。
」命下吏曹。
10月30日 ○戊申,輪對,禦經筵。
○平安道監司權蹈上箋,謝賜表裏。
箋曰: 臣竊伏惟念,海靑一事,旣奉親諭,又奉內敎,恐或不稱,常切于中。
遂將捕獲條件,諭諸境內,無不悉知,時加發摘,以考勤怠,庶幾人人樂於捕獲,而弊不及民,以彰殿下事大之誠、愛民之仁,感徹天地之緻,然臣何功之有哉?豈意非常之寵,薦及無狀之愚?驚駭無措,罔知所言。
且臣質本多病,又於本月十五日,發刺痛困倦不食之病,其勢轉篤,幸蒙殿下命醫賜藥,得至今日,病勢稍輕,乃有生理。
再生之恩,昊天罔極。
又竊自念,久以無能,濫蒙殿下覆育之恩,常心自誓,不知死所,況今異渥沓至,將何以報?臣謹當庶保病餘之殘喘,益効平昔之孤忠。
奉揚仁厚之風,衣被一道;恒祝聖壽之永,願獻萬年。
○左司諫金孝貞啓:「補充軍之設,國家美法。
歲乙未,始令二品以上賤妾子,限五品受職;三品以下賤妾子,以次限職。
此祖宗之成憲也。
若許補充軍爲甲士,則初授八品,積以仕多,馴至過品,其弊不可遏也。
雜免補充軍,尤其賤者也,若竝爲軍士,則非徒有過品之弊,將與兩班婚媾,以亂尊卑之分矣。
」上曰:「前朝賤妾子,與奴婢無異,祖宗始推親親之義,立各品賤妾子授職之法。
授職旣有限品,雖爲甲士,二品之子,豈過五品,三品之子,豈過七品,以亂祖宗之成憲乎?」 十一月 11月1日 ○己酉朔,受朝參,視事。
儀禮詳定所啓:「大小人員行時祭,許着紗帽。
」上曰:「前銜亦可着公服乎?」判府事卞季良曰:「二品以上,雖前銜,詣闕則着金帶紗帽,故祭時亦可着紗帽金帶,三品以下前銜,則不得着紗帽銀角帶,至祭時而着未可。
若令着之,則與二品以上一例,恐無尊卑之分。
」上曰:「自今前銜行祭時,二品以上,則許着金帶紗帽,三品以下,着烏角帶紗帽。
」 ○上謂卞季良曰:「議者以爲:『文科三人外,皆以權知口傳三館,待次敍用,至七八年,乃得去官,故老於一館,不習世務。
其他貴家子弟,則自少分列各司南行,明習吏事,終爲可用之才。
』此言然乎?」季良對曰:「誠然。
」上曰:「予亦然之。
」季良曰:「文科三十三人,卽皆敍用,已載《元典》。
若用此輩,爲各司南行,勝於貴家子弟矣。
然臣竊料,文科皆用於各司南行,則貴家子弟,有不見用之歎,議者亦或以爲取文士,專爲文學,不宜用於南行。
」上曰:「取士,欲爲世用,豈獨爲文學耶?」季良曰:「上敎甚善。
貴家子弟,其父母寵愛之,使英明可學之輩,未免弱冠,已列於各司南行,不學文字,不達事理,深可惜也。
宜使貴家子弟盡赴學,待其通義理就德行,然後漸以入官,以三館權知,用之於各司南行。
如是則子弟無躁進之弊,儒者售適用之才。
」上曰:「子弟之事,予亦聞之久矣,尙未施行。
」吏曹判書李孟畇曰:「臣祖入朝登第,見其榜目,卽皆敍用。
」刑曹判書金自知曰:「前朝中文科者,皆差外方司錄,臣父亦入朝登第,卽授丘縣丞。
」上曰:「卿之父,不知中華之語,故除丘縣丞。
自今三館權知,吏曹隨窠闕敍用。
」 ○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上疏曰: 臣等前以順成君??不可率伴人,再瀆上聰,未蒙兪音。
聞命以後,夙夜思之,其率伴人,大爲不可。
太宗嘗敎禔曰:「汝之子,豈可來京?」其爲垂訓,深切著明。
??之受爵祿居京城,曾不敢望,乃何殿下,不念太宗之敎,但徇友愛之情,至賜伴人,以開憸小媒進之端乎?此臣等所以請之再三,而不能已也。
伏望殿下,思太宗之明訓,念邇言之必察,命收伴人,以杜私附之漸。
不允。
11月2日 ○庚戌,輪對,禦經筵。
○司憲府掌令趙克寬等上疏曰: 近者順成君??,亦依宗親各品,命賜伴人,本府諫院屢疏申請,冀收成命,未蒙兪允。
臣等竊思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不得序於宗親明矣。
殿下特加友愛,不忍斷之以義,封之爲君,俾列宗親,使處國中,出入禁闥,乃至講武,亦令侍從,誠有乖於太宗處禔之制。
禔在太宗之時,猶逃禁防之外,私通外人,屢幹邦憲,豈可又賜??私伴,以開媒進之路乎?亦非保全之道也。
伏望殿下,斷以大義,命除私伴,以嚴禁防。
不允。
11月3日 ○辛亥,視事。
上謂右議政孟思誠曰:「今皇帝出征北方,遣人欽問起居何如?將待回駕欽問乎?昨日卞季良言:『須及時欽問。
』」思誠及判府事許稠等對曰:「不可恝然,須亟欽問。
」命更議以聞。
○輪對,禦經筵。
○吏曹啓:「宣德三年五月初二日,兵曹受敎:『諸處牧場置監牧官,考馬匹孶息之數,以行褒貶。
」而獨於濟州牧場,革監牧官未便,宜依他道例,置監牧官。
然無驛丞可兼任者,且於海外,別遣監牧亦有弊。
請濟州監牧官,令本州判官兼之,旌義、大靜,以其官守令兼之。
「 從之。
○刑曹啓:「醴泉人張永己婢夫都羅大,奸其主妻內隱之。
請依律絞都羅大,杖內隱之一百,贖流三千裡。
」上曰:「都羅大常與家長之妻,共爲鋤禾舂杵之事,因與之通。
此必賤者之家,都羅大之罪,似爲可恕,然律雲:『雇工人奸家長妻者絞。
』若以賤者而寬之,後復有如此者,依律抵罪,則用法不均。
當依律文斷罪,以戒後來。
」遂依所啓。
11月4日 ○壬子,輪對,禦經筵。
賜毛衣毛冠于代言等。
○命戶曹:「給壓石緻死隊副金有德米豆幷五石、紙五十卷。
」 ○刑曹啓:「鳳山人楊石老妻夫隱伊,與奸夫嚴金,擊殺石老。
請依律夫隱伊淩遲處死,嚴金處斬。
」從之。
○平壤通事康智恂回自遼東,傳寫詔書以來。
詔曰: 恭天撫民,固無夷華遠近之間;除殘去暴,本於帝王仁義之心。
故拔稂莠,所以育苗,而斬蛇虺,爲其傷物。
善善惡惡,明聖所同。
朕嗣祖宗之鴻圖,主萬邦之兆庶,志存康濟,夙夜惟勤。
比以殘胡,嘗爲邊患,爰於農隙,躬歷強陲,飭勵將士,嚴固防守。
九月初二日,駐師石門,遽得邊報,胡寇數萬南侵,豕突獸奔,已迫近境。
朕躬率鐵騎三千馳赴之,將士比力協心,鹹奮一當百,斬馘虜首萬餘級,擒其酋長百餘人,徑擣其巢穴,盡獲其人口、兵器、馬匹、牛羊、輜重,不可勝計。
腥膻蕩滌,邊境肅淸,遂班師振旅。
於戲!稔惡不戢,醜虜何逭於天誅?武威載揚,佳兵豈予之所志?庶幾攘夷之績,用副保民之心。
詔告中外,鹹使聞知。
11月5日 ○癸醜,輪對,禦經筵。
○親傳冬至祭香祝。
11月6日 ○甲寅,上率世子及百官,行冬至望闕禮,禦勤政殿,受群臣賀禮。
○設內宴,宗親等入侍,中宮亦宴于內。
賜二品以上宴于議政府。
○賜鹹吉道節制使河敬復一表裏,慶源李澄玉、鏡城柳衍之衣各一襲,以捕海靑也。
11月7日 ○乙卯,輪對,禦經筵。
○以柳思訥爲藝文大提學,曹緻漢城府尹,李叔畝、元?中軍摠制。
○戶曹據量田敬差官呈啓:「大小人員墳墓基限,洪熙元年五月日受敎後,葬於自己田或換易田,隨其品限,種木陳荒之地,亦勿幷打量。
」從之。
11月8日 ○丙辰,輪對,禦經筵。
○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節日表箋。
○節日使韓惠幷齎進獻乾年魚二千尾、大口魚一千尾、年魚子十甁、大文魚三百首以行。
賜惠毛冠及衣笠靴。
○差上護軍崔雲,管押被虜唐人闊赤等二名,解送遼東。
11月9日 ○丁巳,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參判李明德還自義州言:『昌盛見黑狐、白雁曰:「此皆瑞物,天下必來賀。
」』予考歷代黑狐、白雁、白雉,皆非瑞物也。
周時,獻黑狐,隋煬帝時,亦獻黑狐。
且麒麟或出盛世,或出衰世。
以此觀之,祥瑞不足信也。
然尹鳳言:『今皇帝酷好祥瑞,至於白鼠白兔,皆令馴養而翫。
』若見今進黑狐、白雁、海靑,則必深喜矣。
嘗聞仁宗皇帝時,麒麟出遊山谷間,兩鹿先導,群鹿從行,時未獲之,圖畫於紙,爲物甚異。
此則祥瑞也。
太宗皇帝時,麒麟出於野,獲而養之。
」左代言金赭曰:「臣聞麕身、牛尾、馬蹄,然後謂之麟。
出於太宗時麟者,其蹄似牛。
」上曰:「然。
大體似麟,甚奇異,謂之麟,可也。
」 ○輪對,禦經筵。
○兵曹啓:「今考都試格例,能射取才:長箭,二百四十步一次三箭中者八分,及者七分,過者每五步加一分。
百八十步一次三箭,八十五步一次三箭中者七分,片箭,一百八十步一次三箭中者五分,騎射二次各三的中者每一箭加五分。
擊毬:馬手俱快,備勢三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一等,給分十五,馬手俱快,備勢三回,雖不擊出毬門,能擊行杖者爲二等,給分十,馬手俱快,備勢二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三等,給分五。
而多分畫者爲一等,超一級賞職,二等給到一百五十,三等給到一百。
能槍取才:二次勢俱中芻人六者爲一等,中五人者爲二等,中四人者爲三等。
一等超一級賞職,二等給到一百五十,三等給到一百。
能槍一事取才者,以能射三才之例,賞職給到未便。
請自今都試取才時,槍準二百四十步,除二次,而一次勢具中芻人,每一給七分,其餘一百八十步、八十五步,騎射、片箭、擊毬等事,以他例試取,其等第及賞職給到,則能槍能射,共計施行。
」從之。
○兵曹啓:「前此三軍甲士入直及行幸時,各其領護軍領率糾察。
宣德二年六月日受敎:」上大護軍、護軍一處入直,唯各領牌頭領率。
「因此考察不嚴,又於行幸時,護軍不領率,尤爲未便。
請自今依舊例,三軍甲士入直及行幸時,各其領護軍,領率考察,唯上大護軍,一處入直。
」從之。
○兵曹啓:「各色補充軍,唯月差所專掌役使,十司則曾不役使,故雖有不立役之日,未得悉知,實仕日月,頗有差錯。
自今補充軍立役日及不立日數,月差所明白置簿。
其不立日數,隨卽移文屬司,至都目時,各其司上大護軍、護軍,與月差所護軍,磨勘報曹,以爲恒式。
」從之。
11月11日 ○己未,上率世子及百官,行賀千秋禮。
○視事,輪對,禦經筵。
○知申事鄭欽之啓:「許稠語臣曰:『前已獻海靑三連,達子塞路,故未得赴京。
今又送海靑二連,似爲未可。
且獻海靑,非所以輔帝德也。
嘗念高麗之之季,始有處女之選,其弊流至今日,況海靑捕獲最難,緣此外方之民,搔擾莫甚。
又嘗聞大金播遷,實由鷹子之故。
』臣愚以爲當時路旣未通,且已獻三連,今姑不獻二連,何如?」上曰:「此言然矣。
然帝諭予捕海靑以進。
予旣得之,不進於帝,而留予宮中,其可乎?雖女孩兒與數萬匹之馬,尙不得已而獻之,況已得之海靑,其可不進乎?予之宮內使喚宦竪,亦多入朝侍左右,我國之事,何所不知?予旣爲帝而捕之,不卽進獻,予心未安。
且帝若曰:『前諭海靑,何以不進乎?』則予將何辭以對?今帝素好鷹犬,豈因我國之獻,然後至於失德乎?」 11月12日 ○庚申,禦經筵。
命左代言金赭曰:「《文章正宗》、《楚辭》等書,學者不可不知,其令鑄字所印之。
」 ○輪對。
○進鷹使上護軍李烈,齎海靑三連、陳鷹二連、乾年魚貫脯年魚各一千尾、年魚子十甁以行。
賜烈毛冠及衣笠靴,鷹師二人、養鷹三人衣笠靴。
11月13日 ○辛酉,流星出羽林,入南方天際,狀如拳,赤尾二尺許。
○輪對,禦經筵。
11月14日 ○壬戌,視事。
贊成權軫啓:「都羅大,非內隱之婢夫,乃義母婢夫也。
且與內隱之常同賤事,今論以死刑,可疑。
」上曰:「設使有奴婢一二口,而不同賤事者,其婢夫犯此罪,則處死,獨此人,以常同賤事而免死,則一死一生,其間大相遠矣。
若有可生之理,則免死可也,更議以聞。
」 ○判府事許稠啓:「五部學堂,惟西部學堂,本是僧舍,僻在白嶽西洞。
敎官與生徒往來稍遠,請擇閑地構之。
」上命戶曹判書安純曰:「營此學堂,卿其掌之。
」 ○親傳望祭香祝。
○輪對,禦經筵。
○傳旨禮曹: 自今靈寶道場、三界大醮、神殺醮及塹城醮行香使,勿遣代言,以二品以上差定。
○漢城府啓:「凡私奴婢無後者,以其家産,旣許他人,其本主又爭之。
今考永樂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刑曹受敎:『奴婢無後身死者,如有所使奴婢,許本主使喚,有文契者,不在此限。
』請幷家舍貲産,依奴婢例決給。
」從之。
11月15日 ○癸亥,輪對,禦經筵。
11月16日 ○甲子,受朝參,視事,輪對,禦經筵。
○禮曹啓:「謹按《文獻通考》,唐制一品以下時享,主人以下公服。
《文公家禮》:」正至朔望則參。
「注:」主人以下盛服。
「凡言盛服者,有官則幞頭、公服、帶、靴、笏,進士則幞頭、襴衫、帶,處士則幞頭、皂衫帶,無官者通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
本朝《元典》,大夫士庶人,時享祭儀,不言冠服。
請自今凡有官者,時享皆着紗帽品帶。
」從之。
11月17日 ○乙醜,輪對,經筵。
○前將軍徐淑,顚狂人也。
自斷左手,以雜畫一軸、書簇三軸、雜書二冊,授其子學智,送于判府事卞季良。
季良以啓,其書不成文理,荒誕妖妄,命囚義禁府問之。
淑自言:「嘗絶穀見性,以心得之要,成書及簇。
願進上斷手,以著誠意。
」命從願安置,勿令飢寒。
11月18日 ○丙寅,輪對,經筵。
11月19日 ○丁卯,視事。
判府事卞季良啓曰:「上至誠事大,獲海靑輒獻,然昔者未易捕獲,今則獲者稍多,請擇善以獻,勿多進。
且其捕獲甚苦,又安知後日,未能多獲也?倘有多獻之命,則何以待之?」上曰:「帝若聞多捕,而不盡獻,無乃不可乎?」 ○上曰:「造弓無如水牛角,予欲請於上國,置之全羅道不寒之地。
」兵曹判書崔閏德對曰:「臣近日都試武士,見弓之脫弦,數矣而不折,皆水牛角也。
」左議政黃喜曰:「水牛毛薄畏寒,方冬,築宇善養之,則可生。
然買來甚難,若請之則帝豈不許?」上曰:「予亦以爲請之必得,買來則難矣。
」 ○輪對,經筵。
○檢漢城尹金延祐母,年過百歲而死,賜米豆幷十石。
○平安道都體察使黃喜,與都節制使同審各官城堡虛實及各官合入便否以啓:「安州邑城,周回一萬四千二百八十五尺,今皆頹落,城基過大,守禦爲難。
故今尺量減築處,新舊基幷九千七百七十五尺,其低微不實處,今皆改築,以肅川、價川、順川、永柔等官人民入保。
價川郡朝陽土城基,周回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三尺。
外面多平夷,內面則城基高峻,數峯高大,平地陜隘,人物可居處甚窄。
若値旱乾氷凍,則必有水泉不足之患。
價川郡大林寺洞新城基,周回一萬二千八百九十尺。
南面平地八百九十尺,北面低微處一千一百五十尺,東面低微處四百尺,其餘則皆土山。
外面高峻,內面平地寬廣,亦無水泉不足之患,堪爲邑城,然城基過大。
且安州及藥山城,相去不遠,守禦人物,力分難支。
撫山地藥山城,周回二萬八千三百二十五尺。
乃義州、朔州、江界直指之路,三道中央也。
城基外面四方,巖石高峻,內面土地寬闊,亦宜置邑。
南東門道本平易,若於西門除治道路,則軍馬出入爲易,實是天作之基。
且乙未年造築後,暫不頹落,宜加築低微處,且修城內巡城之路。
合撫山、延山爲一州,稱大都護府,置府使判官,以都節制使,兼任府使。
但城內外之田,膏腴者少,鄕吏日守官奴婢等,常在官門,居計實難。
近城十裡新來各戶,宜限年減租,鄕吏則期以富盛,除遼東騎載之役,以厚其生。
且依平壤府例,量設土官,使邊民樂於趨赴,以成巨鎭。
以泰川、熙川、嘉山、定州、雲山、博川、朔州、德川、孟山等官人民入保。
雲山郡靑山城,周回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七尺。
城之內外險阻,出入爲難,故宜令老弱男女入保避難,但城內平地甚窄,軍馬難於出入,以理山、昌城、碧潼等官入保。
熙川邑城古基,周回六千四百二十尺。
今尺量減築處,新舊基幷三千九百三十六尺。
視年豐歉,量民勞逸,以石改築。
自此向江界之路,狄餘、合排防墻古基及向理山之路,棘城防墻古基,極爲阨險,可以一當百,乞幷修築。
又於其內,連設小堡,以爲詗候者所依。
江界、閭延,則本是極邊,四無救授之兵,脫有大事,則當擧邑逾嶺,退保熙川城,宜以江界軍糧,量除一年經費及兇荒斂散之用,其餘則每年納于熙川城,熙川軍資,亦當量宜納于藥山城。
平壤府邑城,以江東、三登、祥原、中和、江西、龍崗、三和、鹹從、甑山、順安等官入保。
慈山郡山城,以殷山、成川、陽德等官入保。
郭山郡能化城,以隨川、宣川等官入保。
龍川郡邑城,以鐵山、麟山、定寧、義州等官入保。
上項各官合入城子,竝依舊以合入各官,每年軍資之數,分程途遠近,量宜轉輸,餘悉納于其官城子,以備居民兇荒之資。
」從之。
11月20日 ○戊辰,輪對,經筵。
○通事盧福龍馳書報:「使臣金滿出來。
」 11月21日 ○己巳,視事,輪對,經筵。
○遠接使金自知發行。
○刑曹啓:「安東人無作金妻加隱知淫奔,被獲還家,乘夫睡,以斧擊殺,律該淩遲。
」從之。
○元尹、正尹等啓:「前此宗簿寺,合于在內諸君府,以本寺奴子,定爲臣等驅口,今宗簿寺,別立衙門,驅口皆下本寺。
請以各司奴子定給。
」命依所啓,三品給二名,四品一名。
11月22日 ○庚午,遣宣慰使禮曹參判金孝孫于安州。
11月23日 ○辛未,禦經筵。
○司諫院啓:「兵曹堂上及正郞安完慶、佐郞許詡等,以副司正李萃,加資爲進勇,請罪之。
」幷劾右議政孟思誠、知兵曹事鄭淵,命囚完慶、詡于義禁府鞫問,尋釋之。
○刑曹啓:「江西人池仲萬妻古音珍,與其女祿隻,疾仲萬娶後妻,謀殺之,誣告仲萬,強奸祿隻。
請依律竝斬母子。
」從之。
11月24日 ○壬申,禦經筵。
○司憲府啓:「前仁壽府副丞金士忠,贈李原文契雲:『政丞向我慇懃護濟,故贈以婢同加伊。
』李原酬贈士忠文契雲:「君向我情厚,贈之以婢,故我亦贈奴婢二口。
」今劾之則原之奴婢,士忠暫不役使,而贈婢未幾,得拜副丞。
以此觀之,原以同加伊作妾之後,士忠見勢遂贈,求媚要官。
原旣受贈,內不自安,詐稱酬贈,遂成文契,及原受罪之後,士忠無復顧望,欲還其婢,反稱酬贈奴婢不實,其心之回譎甚矣。
事在赦前,雖未治罪,請收贈婢後,濫受職牒,屬其贈婢于主掌官。
」 從之。
11月25日 ○癸酉,禦經筵。
11月26日 ○甲戌,月犯心星。
○禦經筵。
○禮曹據日本通信使樸瑞生手本啓:「大內殿自其先世,誠事我國,禁制賊倭。
戊子年,通信副使李藝,遭風漂到石見州幾死,大內殿盡心救護,給糧米四十石,船價錢一百貫,粧船護送。
每當本國使臣之行,於賊路要害之處,悉令護送,今乃奪據九州,摠領諸島,非他酋倭之比。
若小二殿則失其本土,寄生菊池地,且今已厚賜糧米雜物。
請以賜小二殿之物,移賜大內殿,加賜豹皮一張、虎皮二張、細紬苧布各五匹、彩花席五張。
」 命大內殿所送物件,依所啓加數,小二殿賜送之物,亦依舊例贈之。
○禮曹啓:「小貳殿使客將告還。
」上曰:「通信使之行,當贈禮物于小二殿。
」禮曹判書申商對曰:「小二殿所居,非我國使臣經過之地,且前者厚贈使人以送,亦足矣。
」上曰:「日本諸處,皆贈信物,獨小二殿無之,雖非經過之地,無乃未安乎?」商曰:「小二殿曾征三島,有大功於我國,今宜贈信物。
」 ○司憲府啓:「女牧丹之罪,不幹奸事死罪,漢城判官閔麟生枉囚之,及本府取辭,拒逆不服,請移他司。
」上曰:「本以公罪而不承,阿曲甚矣。
」遂下義禁府鞫之。
義禁府啓:「麟生抗拒之罪,宜杖八十。
」命減二等。
○上曰:「今賜世子六梁冠,特加等級,實萬世之寵也。
將何以謝恩乎?昔帝賜太宗冠服、母後段子,於其謝恩,進金鞍二部及馬匹。
又太宗嘗曰:『金非我國所産,雖無金鞍可也。
』何以處之?」判府事卞季良對曰:「等級之加,與爵命同,此是特恩也。
須進金鞍,以表喜謝之意。
」上曰:「然。
可令工曹預備。
」 11月27日 ○乙亥,流星出北鬥南入大角西。
○禦經筵。
11月28日 ○丙子,太白晝見。
○禦經筵。
11月29日 ○丁醜,禦經筵。
○詳定所提調星山府院君李稷等,撰《六典》五卷、《謄錄》一卷以進。
箋曰: 自古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治。
大經大法,雖百世而不易;所損所益,各因時而變通。
恭惟我太祖康獻大王受命造邦,日不暇給,而立法定制,規模已具。
時則有若臣左政丞趙浚等,編集自國初至丁醜年間法令制度,分門類聚,名曰《六典》,布置施爲,綱擧目張。
厥後左政丞河崙等,又撰《續典》,頒行中外,俾有遵守。
永樂乙卯秋八月,太宗恭定大王,諭禮曹若曰:「《續六典》內,更改《元典》者,其悉削除。
如不得已存之者,註於《元典》本條之下。
」第以因仍,不克成書。
是以或相違戾,或頗重複,士庶懜於同異,官吏眩於奉行。
惟我主上殿下,萬機之暇,留意典故,申命臣等,共加修撰。
臣等欽承明旨,將《續典》內更改《元典》條畫,一一削除,裒集戊子以來條例,類附《續典》之中。
其更改增補《元典》者,互註於《元》、《續典》本條之下,各年受敎,互相發明,可合爲一者,彙爲一條,一時權宜,非經久之法,則別爲篇目,以《六典》、《謄錄》,撮其綱領,芟其重複,要使坦然明白,可考而徵,勒成不刊之典,庶爲垂世之規。
伏望殿下,上師帝王,近法祖宗,執之堅如金石,行之信如四時,挽回世道,以登至治,實廟社無疆之休。
上覽之,猶以爲未安,命河演等改撰 十二月 12月1日 ○戊寅朔,禦經筵。
12月2日 ○己卯,禦經筵。
○吏曹啓:「請合平安道延山府及撫山縣,稱爲寧邊大都護府,置府使判官,以都節制使,兼任府使。
」從之。
○司憲府啓:「注書金光睟邀客,會濟生院,招緻伶人娼妓,借禮賓器皿,私用祭餘酒味,且發承政院牌,令長興庫,進茵席器皿,緻庫奴暴死,罪當從重杖一百。
注書禹孝剛同議會飮,又借與禮賓器皿,少尹鄭苯、卞孝文、正郞李壅、具綱、署令李師孟、金何、注簿張厚、奉敎李伯瞻、正字曹彙、副錄事周恂等參會,竝笞四十。
正言盧尙志、監察李活參會之罪,不宜與常員例論,各杖八十。
禮賓錄事李升忠聽光睟之請,借與器皿,笞五十。
伶人良衣金詐傳代言司之言,率妓而往,杖一百。
」 命依所啓,光睟功臣之子,隻收職牒,良衣金減三等,綱、孝剛功臣之後,勿論。
12月3日 ○庚辰,禦經筵。
○鹹吉道都節制使河敬復上箋謝,賜表裏。
○吏曹啓:「三丁一子受陳省,以老病未得從仕者,依曾降敎旨,令子代己從仕,至去官,授其父職,其餘子等,亦免鄕役未便。
請自今老病令子從仕者,隻許其身去官。
」從之。
12月4日 ○辛巳,禦經筵。
○以洪海爲唐城君,元閔生左軍都摠制,閔審言同知敦寧府事,趙菑右軍同知摠制,洪汝方漢城府尹,曹緻大司憲,李孝良僉摠制,李賴左獻納,楊繼元右正言。
孝良,和英之子也。
曾爲崔湜女壻。
湜子仲基娶檢漢城兪龜壽之女甘同,甘同恣行淫奔,孝良通焉,坐此罷職。
上以父祖有功,不數月除上護軍,其後孝良不悛,肆爲禽獸之行,妻梁氏與妾妬,孝良打梁氏于路,人皆鄙之。
至此驟登峻秩,其不稱甚矣。
○以漢城府尹洪汝方,爲慶尙道都觀察使。
○吏曹啓:「平安、鹹吉兩道,視他道爲遠,故若除居他道者爲敎官,則率憚離家,托故不赴。
自今雖未中國試,年滿四十自願者,許赴本曹,講四書一經,中者置簿,待窠闕充差。
其居兩界附近黃海、江原道者,令差使員講四書,中者敍用。
」從之。
○命刑曹:「緣坐被罪外方從便者之子,竝許京外任便居住。
」 12月5日 ○壬午,輪對。
○賜賻嘉懿翁主母米豆幷十石。
12月6日 ○癸未,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議者欲復東堂講經之法,然已熟議而行,不可復立也。
但學者不讀經書,徒習抄集,甚不可也。
試場挾冊及偶語者一禁,若犯則黜之。
如是則通經書者,其製述必合本旨,不能者反是。
其下禮曹,與卞季良議啓。
」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鐵山郡新築架山城,其四面高險,便於應敵,然城中狹窄,地皆沙石,路又險阻,樵採甚難。
古邑則距架山二十餘裡,儻有緩急,必不及入保,守城爲難。
寧朔古城,則距架山五裡,而地且沃饒,勢宜置邑。
請仍置架山國庫,而以本郡軍人之不赴防義州者守護之,其官客舍及人吏奴婢等,悉移寧朔古城。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
參贊盧閈、判書李孟畇、申商、吳陞、安純、贊成權軫、左議政黃喜等皆曰:「可。
」參判崔士儀、李明德、判書崔閏德、右議政孟思誠等皆曰:「不可。
」從喜等議。
○司饔房生鮮幹金浦人吾乙麿大等七名,因捕魚溺死,命依船軍例,緻賻復戶。
○傳旨刑曹: 黃海、平安道各官守令,推鞫咀呪逮繫人等,或不用心,以緻累朔滯獄,其推鞫以啓。
「 12月7日 ○甲申,進賀使元閔生、副使曹緻等,奉勑書而來,上率世子及百官,迎于慕華樓,至勤政殿行禮。
勑曰: 「所奏世子冠服,具悉。
今賜世子六梁冠一頂,永爲定制,至可領也。
」 百官進賀。
賜閔生鞍馬及奴婢五口、田五十結,緻鞍馬及奴婢三口、田三十結,書狀官金退之、通事裵蘊、唐夢賢等田各十結。
禦慶會樓下,宴慰閔生等,王世子及宗親附馬、政府六曹判書、六代言入侍。
饋從事官等于賓廳。
○日本通信使大司成樸瑞生、副使大護軍李藝、書狀官前副校理金克柔發行,賀新主嗣位,緻祭前主。
書契曰: 今因九州來使,乃知新膺景命,以正位號,不勝欣慶。
爰遣臣成均大司成樸瑞生、大護軍李藝,往緻賀禮。
不腆土宜,祗表寸忱,切希領納。
惟貴國與我邦世修舊好,未嘗少渝,今善繼善述,益敦信義,以永終譽,豈非兩國之幸歟? 禮物:鞍子一面、黑細麻布、白細苧布、白細綿紬各二十匹、人蔘二百觔、虎豹皮各一十領、蘭草方席、滿花寢席各一十張、松子五百觔、淸蜜二十鬥。
祭文曰: 嗚呼惟靈!好善有誠。
保釐桑域,以育民生。
昔嘗修講,以信以睦。
發還俘虜,且禁草竊。
謂當永世,愈久愈篤。
豈意一朝,幽明奄隔?訃音初至,不勝痛悼。
山海阻脩,末由遽弔。
聊薦薄奠,辭以敍哀。
靈其不昧,諒予至懷。
祭具,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禮曹緻書對馬島宗貞盛曰: 今我殿下,聞日本殿下嗣位,遣使緻賀,惟撥船護送。
賜米二十石、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三匹、雜彩花席五張。
緻書左衛門大郞,賜白細苧布五匹、燒酒三十甁。
緻書九州西府少貳藤公及九州都元帥源公等,各賜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五匹、彩花席十張、豹皮一張、虎皮二張。
緻書一岐州志佐源公及佐志,各賜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五匹、雜彩花席十張。
緻書大內多多良持世,賜白細紬苧布各十匹、彩花席十五張、豹皮二張、虎皮四張。
○賜瑞生、藝各段子衣一襲、紬衣一襲,別賜衣及笠靴。
賜從事官等衣。
12月9日 ○丙戌,流星出北鬥入柳北,狀如拳,色白。
○視事,輪對,經筵。
○命給盧尙志、李活等職牒。
○忠淸道監司啓:「公州住前敎導林道,經明行修,不求聞達。
家廟之法未行,而已立祠堂,出告反面,終始不渝。
初與其妹分奴婢,後妹之奴婢盡逃散,道憐之,分己奴婢與之。
又聚鄕閭子弟,敎誨不倦。
連山縣住生員黃陸,杜門讀書,無求於世,事親以孝,非但心行之高,亦有才智之美。
請不次擢用,以勵士風。
」命下吏曹。
○禮曹啓:「義州,朝廷使臣往來之所,而無訓導譯語之法,通譯語者甚少。
請依平壤府例,置譯學訓導,聚本州及隣近各官自願生徒,敎以漢文漢語,擇其成材者,量授平壤土官。
」從之。
○上林園啓:「本園自丙午年種楮于藏義洞,以造進獻表箋紙,然所植本少,不足於用,地且沙石,非長久之計。
請於留後司破毀寺社基地及公處閑廣良田栽植,幷植諸般果木,以資國用。
本園一員往來,與留後司祿官考察。
又京中果園,隻用昌德宮西窄地,故諸種果木,未得廣植,國用不足。
請於衍禧宮、長生殿、蓮花院基地,幷植之。
又江華府四面環海,水氣所聚,草木盛長,勝於他處。
請栽柑子、柚子、石榴、木瓜等諸種果木。
」從之。
○禮曹啓:「賤女嫁良夫者,私賤則告主,公賤則告官,已有成法。
今不告主,而嫁良夫者頗多,請皆屬公。
」上曰:「屬公未便,自今但以敎旨不從,論罪可也。
更磨勘以啓。
」 ○左衛門大郞,遣人獻土物。
12月10日 ○丁亥,輪對。
12月11日 ○戊子,受朝參,視事,輪對。
○慶源等處兵馬都節制使李澄玉、鏡城郡事柳衍之等,進箋謝,賜衣服。
○傳旨兵曹: 自今武科及武藝考閱時,步射八十五步,除五步,隻用八十步。
12月12日 ○己醜,輪對。
12月13日 ○庚寅,禦思政殿,宴慰漢原君趙璿,仍打毬。
饋洪師錫及六代言于賓廳,以璿、師錫等赴京回還也。
○賜刊《性理大全》及經書大全人,米穀有差。
12月14日 ○辛卯,視事。
○親傳望祭香祝。
○九州宗金緻書禮曹曰: 竊承大國差行人將弔我喪,時氣向寒,遼海萬裡,風濤不穩。
待春發船,不亦宜乎?此一事也。
方今九州威權,在大友與大內二公,若先遣行人,通好於二公,二公必傾倒焉。
此又一事也。
小人沐恩渥已久,苟利於大國,力能爲之,故敢以二事,私於足下。
仍獻土物,且諭大友殿求田犬之意,回賜正布一百四十七匹、田犬二隻。
藤原滿貞遣人來獻土物,回賜正布十三匹。
宗彥七盛國緻書請還被留人,仍獻土物,答書,刷還十六名,回賜正布十四匹。
○賜賻和義翁主米豆幷三十石、紙八十卷。
○刑曹啓:「槐山囚許忠,與崔吾乙未有宿嫌。
忠路逢吾乙未將殺之,吾乙未固拒,忠妻冬白執吾乙未衣,共殺之,律該處斬。
」從之,但吾乙未與忠鬪,則妻有救援之義,其減冬白一等。
12月15日 ○壬辰,兀良哈指揮伊孫可等十四人、斡朶裡千戶蒙古道等四人,來獻土物。
○慶尙道龍宮、尙州、善山、聞慶、開寧、鹹昌等官地震。
12月16日 ○癸巳,輪對。
12月17日 ○甲午,以刑曹參判李明德,爲京畿都觀察使。
12月18日 ○乙未,上率世子及百官,齋宿于昌德宮。
○平安道郭山郡進白雉。
12月19日 ○丙申,上詣文昭殿行別祭,王世子亞獻。
12月20日 ○丁酉,上詣廣孝殿行別祭,王世子亞獻。
○輪對。
○遣宣慰使都摠制元閔生于留後司。
○鹹吉道阿木河住斡朶裡權豆,遣千戶原時無等三人,童猛哥帖木兒,遣指揮也吾乃等五人、馬佐和等三人,愁州住兀良哈千戶巨乙加介等二人、於虛茂等二人、甫邑同哈等八人,來獻土宜。
○以金孝貞、鄭麟趾,竝爲集賢殿副提學,柳孟聞、申包翅左右司諫。
○吏曹啓:「司譯院漢學前銜權知生徒摠一百三十人,遞兒職七,別學十三人,遞兒五。
蒙學前銜權知生徒摠十八人,遞兒二。
倭學前銜生徒摠二十七人,遞兒一。
上項諸學遞兒職,多少不均。
且漢學、別學,習業無異,而分爲兩途,尤爲未便。
請自今漢學、別學,勿別給遞兒,和會取才,以次敍用。
」從之。
12月21日 ○戊戌,上率世子及百官,拜進賀謝恩表箋。
進賀使大提學柳思訥、副使同知敦寧閔審言、謝恩使都摠制樸實、副使摠制李叔畝等,齎行進賀表曰: 帝德廣運,覃被寰區。
我武惟揚,廓淸沙漠。
捷音旁達,慶頌交騰。
欽惟協舜聰明,齊湯勇智。
仁敦化育,車書混於多方;運撫盈成,聲敎冒於日出。
豈期喙息之類,久畜跳梁之心?嘗自蟻聚於荒陲,今乃獸奔於近境。
爰整三千之旅,昭示天威;聿擒數萬之徒,悉平獷俗。
幹戈載戢,夷夏鹹寧。
伏念幸際昌辰,欣聞盛事。
迹拘靑社,班雖阻於鳧趨;目注丹霄,誠倍殫於虎拜。
方物表曰: 綏靖寰區,開太平於萬世;克熸醜類,緻來貢於多方。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三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豈足充執壤之禮?聊以表獻芹之誠。
進皇太後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箋曰: 聖神禦天,武功載集。
元良二極,輿望惟隆。
凡屬照臨,悉均蹈舞。
叢爾胡寇,邈處邊彊。
不思綏撫之恩,敢行剽竊之計。
赫怒整旅,迅掃一方之腥膻;奏凱班師,益臻四海之亨泰。
恭惟職膺主器,德協承祧。
爰當氛祲之消,茂迓禎祥之至。
伏念幸逢熙運,欣聞捷音。
阻參趨賀之班,恭上壽康之祝。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五十觔、雜色馬四匹。
謝恩曰: 大度包容,懷綏旣洽。
至恩優渥,眷顧冞隆。
糜粉難酬,佩銘曷已?惟冠帶等威之辨,係上下名分之嚴。
是具情由,而勤敷奏。
敢意陪臣之返,遽蒙寵典之頒?一劄明綸,昭示聖謨之密勿;六梁元服,煥加賤息之愚蒙。
豈惟今日之榮觀!實爲永世之定制。
洪私若此,前昔所稀。
玆蓋道擴蠻夷,仁敦字小。
謂弊邦久被垂衣之化,憐微臣常存補袞之誠。
遂令孱質,獲霑殊澤。
臣謹當嘉與父老,恒祝壽於齊天;誓至子孫,益輸忠於執壤。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承寵命。
土宜雖薄,聊効謝忱。
謹備鞍子二面、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黃花席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滿花方席滿花簾席各十張、人蔘松子各二百觔、五味子一百觔、雜色馬三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少。
敢充旅庭之實,庶修執壤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十張。
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十張。
箋曰: 位尊二極,允協天心。
恩導中宸,覃施海甸。
撫躬無措,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端逢盛際。
職縻荒服,惟勤執壤之儀;補乏纖毫,徒切欽天之懇。
何圖六梁之冠服,特加三尺之童蒙!感與愧幷,榮非望及。
玆蓋英資玉裕,偉量淵沖。
承眷愛於兩宮,繫歡心於萬國。
遂令賤息,獲荷鴻私。
臣謹當恪守鯷岑,益謹藩宣之職;誠馳鶴禁,恒申頌禱之辭。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滿花方席各一十張,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賜思訥等毛冠及衣笠靴。
12月22日 ○己亥,視事,輪對。
○吏曹啓:「京中各司褒貶時,兼任他務者,隻錄他務,不分等第,故加資遷轉之時,難以憑考。
請自今本司他務相半仕官者,於本司褒貶狀,錄其等第,專不仕本司者,令他務提調等第。
」從之。
○戶曹啓:「全羅道監司報:『龍安縣得成倉,本因裡名爲號。
』今移於鹹悅縣皮浦,請改以德成倉。
」從之。
○戶曹啓:「前承傳旨: 外方民戶,旣例收煙戶米,又於造家之地,以全實收稅,疊徵未可,令與政府諸曹同議。
僉議以爲:『有田則有租,有戶則有調,故本朝因古制,始收常五升布,次收楮貨。
歲癸卯,以工商先將己物納官,倍徵其價於民有弊,乃除楮貨,隻收戶米有差,然各司所貢之物,皆出民戶,而泥古制有戶有調之法,又收戶米未便,請蠲戶米。
』」 從之。
○傳旨戶曹: 量田,國之重事,而或始勤終怠,或爭先事畢,以緻差誤,其令各道量田官吏,益勤無怠,務要得中。
○戶曹啓:「講武時所用酒米,請令京畿楊州、抱川、漣川、鐵原、永平等官幷三十石,江原道平康、伊川、金化等官幷十石,以其官國庫米,每年春秋釀酒,以爲恒式。
」命各加十石。
12月23日 ○庚子,禦勤政殿,受立春賀禮,宴于思政殿打毬,宗親入侍。
12月24日 ○辛醜,視事。
○皇親賜祭使臣迎接儀: 前期,有司設帳殿于慕華樓西北,設龍亭褥位於帳殿正中,南向,香亭在其前。
設司香二人位於帳殿外左右。
設殿下祗迎位於帳殿之西,近北東向。
設王世子及群臣位於殿下祗迎位之後近南,東向北上。
備金鼓儀仗鼓樂,以伺迎引。
又於太平館,設祭文案于大廳當中,南向。
設殿下幄次於館門外。
〈隨地之宜〉其日。
殿下率世子及群臣,時服以常時儀仗,出慕華樓。
使臣將至,知通禮引王世子,引班引群臣,先就祗迎位合班。
引禮引殿下就位,率群臣躬身,祭文入幄殿平身。
使臣至幄殿外下馬,以祭文置於龍亭中,龍亭出上路,司香二人挾持香亭續上香,龍亭南向小駐。
金鼓在前,次儀仗,次鼓樂,次香亭,次龍亭,次使臣。
殿下與使臣一時乘馬,王世子及群臣鞠躬,殿下過行,王世子及群臣乘馬,隨至太平館。
龍亭入至大廳,使臣奉祭文,安於案上。
通事引使臣就大廳,引禮引殿下就大廳東向,與使臣相對立,引禮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殿下與使臣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使臣在東,殿下在西,行茶禮畢,引禮引殿下出就幄次。
知通禮引王世子就大廳,行頓首再拜禮出,宗室及文武一品以下,以次行禮畢。
引禮引殿下,入就大廳,使臣在東,殿下在西,設下馬宴。
○兵曹啓:「甲士居喪終制後,還受本職者,通計喪前仕到。
」從之。
12月25日 ○壬寅,兵曹啓:「三軍甲士每番一千之數已定,而竝差內禁忠義衛等他務軍士,以充其額,故甲士隨領者少。
請以八百,差授甲士,其餘二百,差授他務人。
」從之。
12月26日 ○癸卯,使臣金滿,齎賜少卿崔得霏祭文及祭物以來,上率世子及百官,迎于慕華樓,至太平館,設下馬宴還宮。
遣知申事鄭欽之,贈使臣鞍馬、笠靴及衣一襲。
馬則以非騘馬不受,且曰:「贈頭目衣服鞍馬,吾親授之。
」旣而曰:「吾今醉矣,未能分授,明日更齎來。
」得霏,本水原府吏也。
以女入朝之故,得拜少卿,然忘其微賤,倨傲無禮。
○賜酒肉于讓寧大君禔。
12月27日 ○甲辰,命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使臣,仍贈騘馬一匹,使臣喜受,親分頭目等衣服鞍馬,馬則令人馳走庭中,科等給之。
上率世子及百官,幸太平館,設翌日宴。
12月28日 ○乙巳,差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被擄唐人金保等二名,解送遼東。
○左代言金赭歿,賻米二十石、大豆十石、紙一百卷,竝賜棺槨,又命緻祭。
12月30日 ○丁未,中宮晏于慶會樓下,誠妃及宗親命婦入侍。
」代言等對曰:「內官無禮者,莫甚於此輩。
」 ○輪對,禦經筵。
○鹹吉道監司崔蠲,上箋謝,賜表裏。
○前兵曹判書黃象,有妓妾月下逢。
象方居母喪,前都摠制李順蒙,夜至月下逢家私焉,象知之,率伴人奴僕,執順蒙、月下逢,皆斷其髮。
命囚義禁府鞫之。
○兵曹據慶尙右道處置使牒呈啓:「倭船一隻來泊巨濟之南周原島,追擒六人囚之,沒入船隻及所載之物。
請將賊倭,分置各官,更推所齎物色。
」從之。
10月17日 ○乙未,禦經筵,輪對。
○上曰:「禦膳至重,承文院提調以爲今進獻,可無奏本,此何謂也?小邦進享上之物,可無書乎?予以爲甚不可也。
此無乃卞季良之說歟?」右代言許誠對曰:「諸大臣皆雲宜載奏本,唯季良曰:『今此進獻,非事之正者,可除奏本。
』」 10月18日 ○丙申,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上疏曰: 補充軍之法,永樂五年,領議政成石璘陳言:「前朝之時,各領隊副外,有補充軍,乞量宜擧行。
」此法誠有補於國家,而其授職之法,曾未有聞也。
至永樂十二年,議政府受敎:「二品以上婢妾之子,永許爲良,限五品授職。
雖有大功,賞以錢帛田民,毋過其品。
」永樂十三年,議政府六曹,同議受敎:「三品所生限六品,四品所生限七品,五六品所生限八品,七八品所生限九品,九品權務所生限學生,庶人所生限白丁。
」太宗殿下,深仁厚澤至矣,而限之之法,嚴且詳矣。
又於永樂十三年,議政府六曹同議受敎:「一品以下賤妾所生,限品授職者,毋得結婚於兩班之家。
」其辨貴賤、嚴嫡庶之分,可謂至矣。
臣等今見兵曹移文二道,其一,二品以上賤妾所生受隊長隊副者,竝許甲士取才。
其一,三品以下賤妾所生及雜色補充軍出身隊副隊長者,取才限品敍用。
臣等以爲此等人,竝試於兩班子弟,以充禁衛之職,其不可者非一二也。
若不計仕之久近而取才,驟授甲士之職,則補充軍之法,因此而毀,其不可者一也。
向也爲僕,今也或與其主,同升官職,是加冠於屨,其不可者二也。
始雖限品授職,終必混淆無別,限品之法,亦隨以改,其不可者三也。
嫡庶之分,猶天建地設,不可紊也。
今皆顯授,則尊卑失序,名分以紊,其不可者四也。
受此職,而得是名,則不數年間,必結婚於兩班之家,雖欲正之,噬臍何及?其不可者五也。
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勢之必至。
彼盛則此微,灼然無疑,其不可者六也。
此輩竝列於子弟,則其爲子孫者亦以其職爲卑,而擧皆缺望,其不可者七也。
至若雜色補充軍限品授職之法,曾未有定,而竝試敍用,其不可者八也。
況我東方禮義廉恥,亙古不泯者,專以上下尊卑之分有定也。
且今人才輩出,子弟之能射禦、有家産者,不可勝數,雖不用此輩,亦足充額也。
養嘉穀者,必鋤其稂莠。
稂莠茂,則嘉穀必傷,理之自然也。
在太宗朝如此之輩,獲蒙特旨,受西班五六品之職者,蓋亦有之。
然其數不多,可屈指而計,不爲混也。
如有不得已而用之,則臨時特旨除授,亦無害矣。
伏望殿下,亟收是命,以副輿望。
○賜祭于卒摠制李蘭。
敎曰: 竭誠效勞,臣之所以委質;推恩加恤,君之所以念功。
禮緣于情,宜示恩數。
惟卿夙姿雄偉,志行純勤。
旣爲同姓之親,而有折衝之略。
初陪太祖,原從著名;繼事太宗,宿衛踰紀。
寡人以禁庭久侍,顧眷良深。
爰陞摠制之班,仍授處置之柄。
尙賴幹城之固,庶弛宵旰之憂。
夫何中年,天奪其遽?訃音忽至,予甚悼焉。
玆命有司,伻陳薄奠。
靈其不昧,庶悉至懷。
於戲!休戚與同,心永肩於終始;幽明無間,禮當盡於哀榮。
○賜賻敦寧府判官李厚米豆幷十五石、紙八十卷。
10月19日 ○丁酉,輪對,禦經筵。
○以晉平大君瑈妻尹氏,爲三韓國大夫人,李明德刑曹參判,金孝孫禮曹參判,韓惠、趙慕左軍同知摠制,邊孝順嘉善、柔川君,李師純司憲持平,羅得康司諫院左正言,李伯黔右正言。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右正字任孝仁,當進講書筵,告病不仕,乃請左司經曺尙治,尙治托以告課公事,且非番次,遂緻遲緩。
書筵,重事也。
雖非當次,如知講官不足,則固當進詣不暇,乃托不緊之故,安然在家,三請然後乃來,未及進講,殊無敬勤奉職之意。
伏望下攸司科罪。
不允。
10月20日 ○戊戌,視事。
上謂贊成權軫曰:「黃象之事畢鞫乎?」軫對曰:「拷訊象二十,象雲:『母未葬,招月下逢,宿殯所者五次也。
』各人供招亦然。
」 ○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啓:「黃象律該杖一百,李順蒙八十,月下逢九十。
」命杖象一百,收職牒,順蒙外方付處,杖月下逢,還定洪州官婢。
人以爲順蒙旣奪交友之妾,又當其妾受杖之時,使伴人及奴婢區區救護,恬不爲怪,其心行狂妄,不肖甚矣。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黃象爰自小時,巧言令色,服美于人,恣驕淫之行,得遊俠之名。
昔與金宇爭妾相鬪,汚穢之名,彰聞中外,識者恥之,濫承眷顧,超遷政曹,駭於衆論,固當改悟自新,洗心滌慮,砥礪名節。
今遭母喪,方在衰絰,忘哀溺色,密招娼妓,潛奸殯側,塚土未乾,再往妓家,縱淫無忌,行同禽獸,已非人類。
又發妬情,夜到妓家,斷髮脫衣,親自打傷,其汨沒大倫,敗毀網常,未有若此之甚者也。
《傳》曰:「忠臣出於孝子之門。
」以今日所爲觀之,則象平昔向上之心,從可知矣。
李順蒙性本狂惑,又無才行,但以功臣之冑,位至二品,曾不謹愼,貪冒女色,監巡之日,擅離直所,微服徒行,偸奸象妾,遂被斷髮脫衣,以辱其身,論其心行,則有甚於市井之類。
況象忠義同盟,親猶兄弟,敢懷獸心,尙忍爲之,孰不可忍爲也?且事覺之後,略無慙色,靦面于朝,又奪其妓,置諸私第,其無恥之心,亦未有甚於此者也。
今隻命杖象,黜順蒙于外,殊非聖朝懲惡礪俗之義。
伏望命黜象于外,收順蒙職牒,以戒荒淫之輩,以正綱常。
上以疏語涉不敬,命囚啓生及執義安崇善、掌令宋褒、趙瑞康、持平金俓于義禁府。
疏中所言金宇所爭之妾,乃倡妓加伊也。
其後太宗以善歌,納之宮中有寵,遂封翁主。
其曰汚穢之名,彰聞中外,識者恥之之語,有違臣子諱避之義,故有是命。
○戶曹據江原道量田敬差官呈啓:「雖付籍已墾之田,年久還陳,雜木茂盛山谷之田,請勿幷量。
」從之。
○鹹吉道城基巡審使工曹參判李蕆啓:「上護軍崔澄言:『若移排慶源府于甫理院,龍城于石幕、豐丘站兩平中,使專防禦,則但用北靑以北軍馬,可能防禦。
臣與監司都節制使,同審慶源府時排之所,則高郞歧、阿山、釜回還等三處,乃野人出來要路,故防禦便易。
若甫理院,則野人出來綠楊院,至釜回還及高郞歧,道路相隔,賊若出其不意,突入虜掠,必不及追捕矣。
況於甫裡院、綠楊院、高郞歧等處,分兵防禦,其勢最難?且甫裡院,四面山高,地勢狹隘,不宜置邑,土地亦未寬廣,慶源府仍舊爲便。
若乃石幕、豐丘站兩平中,設置城子,則自龍城至石幕,相距五十餘裡,賊若入侵多渴洞、龍城兩處,必由石幕,實爲要路,然其間屢涉大川,濱崖險阻,赴急之兵,往來甚難,不宜置城。
自龍城趨石幕二十餘裡,有嶺曰獐項,兩山相距二百餘步,古設口子,關防遺址尙存。
請於此設木柵,除龍城赴防軍百餘名防戍,又以其間可耕之地三百餘結,分給高郞歧以南,疊入五十二戶,田地不足者,使之耕稼,則防禦便易,民生富庶,守約利博,誠爲長策矣。
且本道兵船中,大船之制,遲鈍不快,如遇倭賊,必不及追。
請送京畿船匠一人,敎其體制,幷改造中猛船,以實防禦。
」命兵曹與政府諸曹及曾經其道之任二品以上同議。
參判鄭招、崔士康、判書金自知、李孟畇、安純、崔閏德、申商、吳陞、判漢城李種善、參贊盧閈、贊成權軫、右議政孟思誠、左議政黃喜等以爲:「慶源府仍舊爲可,獐項設柵亦可,但其防戍之兵,若取龍城赴防軍百餘名,則恐龍城反爲單弱。
宜於獐項,隻置數十人爲斥候,使民春夏逐田耕作,有變輒報,使其散避。
」招、自知、孟畇、純、閏德、商、閈、軫、思誠等以爲:「宜送京畿船匠,改造中孟船。
」士康、陞、種善、喜等以爲:「送京畿船匠,但改修舊兵船。
」從喜等議。
蕆又啓:「臣與監司都節制使,同審吉州、龍城城子移排之所,吉州時排處,西有大川,東有小川,兩水交流之地。
今年雨水,西川衝擊,崖岸崩頹,幾浸邑居,自岸距城基,僅七十餘尺,自城基東距小川,一百九十餘尺,誠宜速遷。
且邑城未築,移徙尤便。
自時排處北去五裡許,有平原廣闊處,東西川相距阻隔,固無水患。
本州四境及慶源、鏡城往來道裡適均,於此移排爲可。
龍城時排處,則本是沮洳之地,今年大水汎溢,浸城內者深二尺許,將必爲水道。
自時排東北五裡許狄洞前平,地勢廣闊,阿木河及慶源,狄人出來要害之地,於此移排防禦亦可。
」 命兵曹與政府諸曹及曾經其道之任二品以上同議,僉曰:「可。
」從之。
10月21日 ○己亥,雷。
○視事,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請加黃象、李順蒙之罪,命安置象于高城郡,付處順蒙于忠州。
○削趙秩、黃象等忠義衛籍。
10月22日 ○庚子,輪對,禦經筵。
○義禁府,具趙啓生、安崇善、宋褒、趙瑞康、金俓之罪以聞,命召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曰:「今憲府請治黃象、李順蒙之罪,則然矣。
然其疏內有及赦前之事,且敢擧太宗時事洪氏入侍先王,封爲翁主。
若先王在世,則豈敢幷發於口乎?予不敢忍聞矣。
憲府之言,爲黃象而發也。
安崇善初發黃象曾犯之事,旣而言曰:『黃象、金宇爭妾之事,乃幹於上,何以處之?』趙啓生以爲:『雖幹於上,不斥言洪氏,何傷之有?』於是擧府,合辭請罪。
憲府之罪,何以處之?」喜、思誠等對曰:「因黃象之事發此言,是失覺察也。
輕則罷職,重則付處何如?」商曰:「若憲府初不知,而發言則已矣,有曰:『幹上之事,何以處之?』答雲:『不斥洪氏何傷乎?』是旣知幹上,而敢言之,不敬孰大焉?」上曰:「卿等之議不一,予將折衷。
」命左代言金赭曰:「此事語涉先王,非予所可獨斷而赦之也。
大抵一官之事,必行首及掌務知之,況此書,掌務趙瑞康操筆,大司憲諾而成之,罪在行首掌務,幷付處于外可也。
」遂付處啓生于稷山,瑞康于江陰,罷崇善、褒、俓職。
10月23日 ○辛醜,三韓國大夫人尹氏來見,上與中宮禦思政殿設宴,徽嬪及宗親內外命婦入侍。
○鹹吉道鏡城郡捕進海靑一連。
○兵曹啓:「三軍鎭撫,初設三十人,今增爲四十人,請減十人。
」從之。
10月24日 ○壬寅,輪對,禦經筵。
○遣左議政黃喜、禮曹判書申商于平安道,巡審城堡。
○以辛引孫爲司憲執義,尹炯、趙克寬掌令,李重持平,李伯黔左正言,盧尙志右正言。
○平安道德川郡捕進海靑一連,賜監司都節制使各一表裏,德川郡官衣一襲。
冬十月 10月24日 ○吏曹啓:「謹按《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其親疎。
漢因秦制稱宗正,後改名宗伯。
後漢宗正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郡國歲因計上、皇族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兩漢皆以皇族爲之。
宋宗正寺判寺事二人,以宗姓兩制以上,充闕則以宗姓朝官以上,知承事掌司皇族之籍,元豊後不專國姓。
修玉牒官,掌修皇帝玉牒,序宗派、紀族屬,其後以玉牒與國史相通,以史官兼。
〈皇帝玉牒十年一進,宗親仙源積慶圖、宗藩慶緖錄,每歲寫送龍圖、天章、寶文閣。
〉嘉定九年,以宗學隷、宗正寺,大宗正司知及同知官各一人、丞二人。
以宗室團鍊以上位高屬尊有德望者,爲判大宗正事,丞一員,以文人充,掌糾合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受其詞訟,而糾正其愆違,有罪則先劾以聞,法例不能決者,同上殿取裁,其不率敎者,以法拘之,歲久知悔,則除其過名。
本朝宗簿寺,卽古宗正之官也。
合宋宗正寺及修玉牒官,與夫大宗正司,而爲一者也。
其職未盡合古,乞以宗親位高屬尊有德望二人爲提調,判事以下,以宗姓朝官及庶姓交差,無宗姓朝官,則專用庶姓。
職掌敦睦宗族,如有非違,糾察啓聞,一依古制施行。
兼任宗學,又令兼春秋二品以上一人、三品以下一人兼之,十年一修《璿源錄》,三年續寫宗室譜牒。
」 從之。
10月25日 ○癸卯,電。
○視事,輪對,禦經筵。
10月26日 ○甲辰,受朝參,輪對,禦經筵。
○兵曹啓:「三軍旗色,中軍紅,左軍靑,右軍白,靑與黑相似。
謹稽古制,杜氏《通典》、唐《衛公》李靖兵法曰:『諸軍掌五旗,各準方色,赤南方火,白西方金,皂北方水,碧東方木,黃中央土。
』乞依此制靑色代以碧色。
」從之。
○築前州大宰少貳藤原滿貞,緻書禮曹曰:「邇來寇敵侵弊邑,挈我僚屬,屯于他邦。
我殿下春月卽世,弟乃嗣位,欲啓其賀志,而力微無及。
若得荷貴國産物之貺,將遂其薄禮也。
」仍獻大刀、鎧、淺黃絲等物。
答書,回賜米一百石、白細苧布、黑細麻布、白細緜紬各十匹、雜彩花席十張、虎豹皮各二張、燒酒三十甁。
10月27日 ○乙巳,輪對。
○工曹啓:「各官客舍公衙,年久雨漏,守令未得擅自燔瓦改蓋,材木盡腐。
請自今各官守令,以修補蓋瓦之數,報于監司,監司覈實報本曹,啓達移文後,以入番人吏日守等閑役人,燔瓦改蓋,如或守令過數燔瓦,以費人力,隨卽治罪。
」從之。
10月28日 ○丙午,視事。
知申事鄭欽之啓:「明年,科擧之期。
」上曰:「文科中一等者,卽授六品、或七品,餘悉分于三館,久滯閑地及其去官,則闊於事情,終不爲世用。
建議者以爲:『登第者,宜竝授東班參外之職,取人將以任用也。
』予甚然之。
」欽之對曰:「搢紳子弟,少時爲各司南行者,明習吏事,若三館權知,則數年待次,滯於一隅,不識世務,然年少者,猶可習而能也,其齒多者,終爲無用也。
竝於各司南行,敍用爲可。
」左代言金赭曰:「文科則一等及直拜翰林者外,皆以權知口傳,武科則二十八人,卽皆叔用,文武實異矣。
」上曰:「文科學習甚苦,武科功夫最易,故雖盡用登文科者以勸之,習射禦,而趨武科者必多矣。
待左議政還,更議以啓。
」遂傳旨吏曹曰: 文科出身者,竝於各司南行敍用。
○上謂鄭欽之曰:「前日講武,死者頗多。
予不得聞,見欺於左右,故其後講武,令曰:『各司人死,則罪率領者,私奴死,則罪其主。
』今亦專不聞有死者,其細推死者以啓。
」 ○禦經筵。
○刑曹啓:「黃海道強盜新白丁姜豆彥、洪得希、洪上左、洪石伊,律該處斬。
金萬雖不與爲盜,然知情分財,請竝處斬。
」從之,減金萬一等。
○修城禁火都監啓:「各坊失火人內,老幼、廢疾、妊婦,勿治罪,令漢城府收贖。
」從之。
○禮曹訪京外孝子順孫節婦以啓:「京城東部人幼學韓允雍,大司成黃鉉女壻也。
性厚直,父皐早歿,事其母至孝,晨而省,午而問,昏而定,問衣燠寒,隨節以供衣服。
一日三進母家,雖雨雪不廢。
其侍側也,溫言和色,以安母志爲心。
或得珍味,雖少必以饋母,若有疾,必嘗藥以進,色憂達曙不寐。
中部人幼學李成蹊,司直元之獨子也。
不離親側,怡色柔聲,出告反面,晨昏定省,不敢違志。
親得疾經年,成蹊不食甘旨,憂念不弛,旁求藥餌,盡誠治療。
二親連逝,居憂六年,一依《家禮》。
及返魂,成影幀,朝夕奉獻不怠,薦新物以時,誠孝至今如一。
家失火,書籍貲産,盡爲所燒,先奉影幀以出,俾免於火。
前錄事全忠禮,父死,寢苫枕塊,唯歠糠粥,不嘗美味。
喪畢,奉神主,朝夕必祭。
又事其母,順志不違,出告反面,晨昏定省,有疾則藥必先嘗,如此至老不改。
京畿長湍人幼學裵弘湜,母死,不食三日,大斂始食粥。
廬墳三載,寢苫枕塊,祈寒暑雨,侍墓側終日,旌表其門閭。
及父歿,哀毀踰前喪。
安城人學生宋倫有兄三人,倫以季子,廬墓三年畢,結廬墓傍,素食省侍者,又四年。
原平人幼學尹興智,父死,不食累日,喪事一依《家禮》,守墳三年,歠粥不食菜果,手自炊爨,以供朝夕。
學生林自秀,父死,廬墳三年,歠粥,不寢茵席,朝夕手自炊爨。
抱川人前廣興倉副丞鄭冕,父母連逝,廬墳六年,與弟親負石,築墻成砌,晨夕必哭。
分奴婢貲産必均,不敢以一毫加於己。
且泣曰:」生子願有室者,父母之心也,而二弟俱未得婚,何以爲生?「遂以己所分得貲産土田奴婢加給。
忠淸道大興人學生金順、前司正金可畏,兄弟也。
遭父母喪,歲適大饑,順守母墳,可畏守父墳,織屨易粟,躬自炊爨,以終三年。
溫水人任山壽,父母歿,日擔土成墳,守墳哭泣終六年,每遇朔望必祭。
全羅道順天人幼學鄭江,母歿,父娶後妻。
江之家距父家五裡許,日三往問安,雖盛暑雨雪不廢。
父日掃庭宇,江每曉先父未起,躬自灑掃,以代其勞,父在未嘗遠遊。
每鄕人宴集,過時輒歸,勸之留,則曰:」未知家尊安否,敢辭耳。
「嘗佩一囊,得異味必盛之,歸遺其父,孝誠終始不懈。
父死,食粥寢苫,廬墓三年。
慶尙道鹹昌人金難,所居屋僅一間,一日失火,其母病不能起。
難冒火抱母以出,俱爲火所爛,母三日死,難經年得愈。
蔚山人生員宋滔,父母俱患宿疾,侍藥十餘年,父母間一歲連歿。
滔親負土石,營墳喪制,一從《家禮》,不用浮屠法。
立祠堂以安神主,焚香晨謁,以時祭之,得新物輒獻。
宜寧人前司正樸成德年九歲喪父,及長遷葬,白衣素食,追服三年。
母年今七十三歲,素患風疾,成德侍藥不離側,具甘旨以供。
或因軍務經宿於外,則曰:」母老矣。
「不食魚肉。
居昌人幼學劉安,年十五父歿,身自炊爨,以供朝夕,擔土石營墳,廬居三載,終不怠。
母死,又廬墓三年,哀痛如父喪。
大丘人前散員張恃,父歿旣葬七日,始歠粥,不食菜果,苫塊以居,不結廬。
執炊爨,擔土石,無不親躬,哀慕三年,常如侍殯之日。
母歿,又廬墳三載。
一日夕奠,有虎來吼,略無懼色,不去墓側。
黃海道白川人韓箕鬥,執心廉直,父歿,廬墓三年,事母盡孝。
瑞興人幼學李甲耕,母歿守墳,伐木耕田,以供朝夕。
父又沒,連六年廬墓。
鹹吉道北靑人前司直李甫家、學生申汝和,竝居父喪,守墳三年。
平安道撫山人學生金汝貴,父母之喪,俱守墳三年,歠粥。
學生李天瑞,父死廬墳,得疾方劇,不替朝夕,以終三年。
江西人前正設判官樸侃,以獨子守兩親墳各三載,躬自炊爨供朝夕,時至則哭泣盡哀。
每歲春秋,親擔土加塚。
京畿安城人書雲正鄭均妻許氏,年三十六夫歿,守信以居,日供甘旨,以養其母。
每遇俗節及己生晨,必獻壽。
癸卯甲辰年間,疫疾大熾,蒼赤亦臥,許氏不畏病,具饌奉母如平時,己與母俱無恙。
後母死,葬于家北,朝夕必祭,出告反面。
京城南部人司宰副正金允和妻李氏,夫歿葬于抱川,守墳三年。
京畿積城人節制使洪尙直妻文氏,夫歿廬於墓側,朝夕上食,至大祥暫不離墓側,制已終,不忍遠離,居近裡,每遇朔望及俗節必祭之。
忠淸道公州人學生樸漢生妻鄭氏年二十,夫棄之,娶他妻,父母欲嫁之,不從。
年三十,其夫死,父母又欲嫁之,又不從。
洪州人監務李仲贇妻林氏,早喪夫守節,母歿守墳三年。
少監樸孟文妻趙氏年三十九夫歿,守墳三年,母歿又守墳。
全羅道全州人幼學崔以源妻李氏,年十八夫死,請于父母,葬家側。
家甚貧,賣貲産以供朝夕,終三年後,父母欲奪志,日已定,亡走舅姑家,終守其節。
及第金九淵妻李氏,年二十六夫歿,居于近墓之地,朔望必親祭,隨母居十三年,不進酒肉,或時製襪,燒于墓前,如事存焉。
南原人戶長梁佃妻,年二十八夫歿,父母欲嫁之,以誓自守,不食魚肉葷菜。
潭陽人學生崔有龍妻,年四十四。
歲戊辰倭寇大至,有龍赴內廂防禦,妻攜二幼子,匿巖下草莽中,賊刦欲淫之,固拒不從,賊以槊刺殺之。
適隣人匿其傍,見而哀之,賊退收屍而葬。
濟州人中樞院副使李沈妻文氏,年十九而嫁,居三年,沈如京,無子獨居。
沈歿,欲娶者多,固守其節。
旌義人職員石阿甫裡介妻無命,年二十而嫁,居九年夫死,無子無父母奴隷,甘心窮餓,求婚者衆,終不改節。
慶尙道慶州人茶房別監餘伯壎妻尹氏年十九,夫死無子,又無奴僕,家甚貧,朔望親奠,號泣終制。
其母欲奪志,亡走舅姑家,以全其節,後服舅喪三年不怠,至今奉祀。
黃海道谷山人知郡事李台慶妻姜氏年二十九,台慶歿,三年後四時祭享必誠。
判事曹允明欲娶之,斷其髮不從。
象山君之子姜鎭又欲娶之,及門亡匿,又斷其髮,親屬屢禁,卽如京,久之乃還,供時祭如舊。
平安道陽德人幼學尹元常母,年三十二夫死,服喪三年,每遇朔望祭,不離墳側哀號。
有六子皆幼,身親薪水之勞,零丁獨居,母與親族強欲奪之,固拒之,養姑二十年至孝,姑歿斬衰三年。
撫山人記官乙奉母,年三十三夫死,喪三年畢。
母與親族欲奪志,不從。
母年八十九,奉養益虔。
夫死二十年,每遇忌日,輒被髮痛哭。
慶州訓導官尹統,方在孩提父死,及長,每以不及事父爲恨,事祖父如事父。
閔祖父年老,侍側日短,辭職歸,晨昏定省,常不離側,奉養務適意。
及歿,哀號不已,廬墓傍,蔬食二年,時祭盡誠敬,事之如生焉。
」命下吏曹。
10月30日 ○戊申,輪對,禦經筵。
○平安道監司權蹈上箋,謝賜表裏。
箋曰: 臣竊伏惟念,海靑一事,旣奉親諭,又奉內敎,恐或不稱,常切于中。
遂將捕獲條件,諭諸境內,無不悉知,時加發摘,以考勤怠,庶幾人人樂於捕獲,而弊不及民,以彰殿下事大之誠、愛民之仁,感徹天地之緻,然臣何功之有哉?豈意非常之寵,薦及無狀之愚?驚駭無措,罔知所言。
且臣質本多病,又於本月十五日,發刺痛困倦不食之病,其勢轉篤,幸蒙殿下命醫賜藥,得至今日,病勢稍輕,乃有生理。
再生之恩,昊天罔極。
又竊自念,久以無能,濫蒙殿下覆育之恩,常心自誓,不知死所,況今異渥沓至,將何以報?臣謹當庶保病餘之殘喘,益効平昔之孤忠。
奉揚仁厚之風,衣被一道;恒祝聖壽之永,願獻萬年。
○左司諫金孝貞啓:「補充軍之設,國家美法。
歲乙未,始令二品以上賤妾子,限五品受職;三品以下賤妾子,以次限職。
此祖宗之成憲也。
若許補充軍爲甲士,則初授八品,積以仕多,馴至過品,其弊不可遏也。
雜免補充軍,尤其賤者也,若竝爲軍士,則非徒有過品之弊,將與兩班婚媾,以亂尊卑之分矣。
」上曰:「前朝賤妾子,與奴婢無異,祖宗始推親親之義,立各品賤妾子授職之法。
授職旣有限品,雖爲甲士,二品之子,豈過五品,三品之子,豈過七品,以亂祖宗之成憲乎?」 十一月 11月1日 ○己酉朔,受朝參,視事。
儀禮詳定所啓:「大小人員行時祭,許着紗帽。
」上曰:「前銜亦可着公服乎?」判府事卞季良曰:「二品以上,雖前銜,詣闕則着金帶紗帽,故祭時亦可着紗帽金帶,三品以下前銜,則不得着紗帽銀角帶,至祭時而着未可。
若令着之,則與二品以上一例,恐無尊卑之分。
」上曰:「自今前銜行祭時,二品以上,則許着金帶紗帽,三品以下,着烏角帶紗帽。
」 ○上謂卞季良曰:「議者以爲:『文科三人外,皆以權知口傳三館,待次敍用,至七八年,乃得去官,故老於一館,不習世務。
其他貴家子弟,則自少分列各司南行,明習吏事,終爲可用之才。
』此言然乎?」季良對曰:「誠然。
」上曰:「予亦然之。
」季良曰:「文科三十三人,卽皆敍用,已載《元典》。
若用此輩,爲各司南行,勝於貴家子弟矣。
然臣竊料,文科皆用於各司南行,則貴家子弟,有不見用之歎,議者亦或以爲取文士,專爲文學,不宜用於南行。
」上曰:「取士,欲爲世用,豈獨爲文學耶?」季良曰:「上敎甚善。
貴家子弟,其父母寵愛之,使英明可學之輩,未免弱冠,已列於各司南行,不學文字,不達事理,深可惜也。
宜使貴家子弟盡赴學,待其通義理就德行,然後漸以入官,以三館權知,用之於各司南行。
如是則子弟無躁進之弊,儒者售適用之才。
」上曰:「子弟之事,予亦聞之久矣,尙未施行。
」吏曹判書李孟畇曰:「臣祖入朝登第,見其榜目,卽皆敍用。
」刑曹判書金自知曰:「前朝中文科者,皆差外方司錄,臣父亦入朝登第,卽授丘縣丞。
」上曰:「卿之父,不知中華之語,故除丘縣丞。
自今三館權知,吏曹隨窠闕敍用。
」 ○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上疏曰: 臣等前以順成君??不可率伴人,再瀆上聰,未蒙兪音。
聞命以後,夙夜思之,其率伴人,大爲不可。
太宗嘗敎禔曰:「汝之子,豈可來京?」其爲垂訓,深切著明。
??之受爵祿居京城,曾不敢望,乃何殿下,不念太宗之敎,但徇友愛之情,至賜伴人,以開憸小媒進之端乎?此臣等所以請之再三,而不能已也。
伏望殿下,思太宗之明訓,念邇言之必察,命收伴人,以杜私附之漸。
不允。
11月2日 ○庚戌,輪對,禦經筵。
○司憲府掌令趙克寬等上疏曰: 近者順成君??,亦依宗親各品,命賜伴人,本府諫院屢疏申請,冀收成命,未蒙兪允。
臣等竊思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不得序於宗親明矣。
殿下特加友愛,不忍斷之以義,封之爲君,俾列宗親,使處國中,出入禁闥,乃至講武,亦令侍從,誠有乖於太宗處禔之制。
禔在太宗之時,猶逃禁防之外,私通外人,屢幹邦憲,豈可又賜??私伴,以開媒進之路乎?亦非保全之道也。
伏望殿下,斷以大義,命除私伴,以嚴禁防。
不允。
11月3日 ○辛亥,視事。
上謂右議政孟思誠曰:「今皇帝出征北方,遣人欽問起居何如?將待回駕欽問乎?昨日卞季良言:『須及時欽問。
』」思誠及判府事許稠等對曰:「不可恝然,須亟欽問。
」命更議以聞。
○輪對,禦經筵。
○吏曹啓:「宣德三年五月初二日,兵曹受敎:『諸處牧場置監牧官,考馬匹孶息之數,以行褒貶。
」而獨於濟州牧場,革監牧官未便,宜依他道例,置監牧官。
然無驛丞可兼任者,且於海外,別遣監牧亦有弊。
請濟州監牧官,令本州判官兼之,旌義、大靜,以其官守令兼之。
「 從之。
○刑曹啓:「醴泉人張永己婢夫都羅大,奸其主妻內隱之。
請依律絞都羅大,杖內隱之一百,贖流三千裡。
」上曰:「都羅大常與家長之妻,共爲鋤禾舂杵之事,因與之通。
此必賤者之家,都羅大之罪,似爲可恕,然律雲:『雇工人奸家長妻者絞。
』若以賤者而寬之,後復有如此者,依律抵罪,則用法不均。
當依律文斷罪,以戒後來。
」遂依所啓。
11月4日 ○壬子,輪對,禦經筵。
賜毛衣毛冠于代言等。
○命戶曹:「給壓石緻死隊副金有德米豆幷五石、紙五十卷。
」 ○刑曹啓:「鳳山人楊石老妻夫隱伊,與奸夫嚴金,擊殺石老。
請依律夫隱伊淩遲處死,嚴金處斬。
」從之。
○平壤通事康智恂回自遼東,傳寫詔書以來。
詔曰: 恭天撫民,固無夷華遠近之間;除殘去暴,本於帝王仁義之心。
故拔稂莠,所以育苗,而斬蛇虺,爲其傷物。
善善惡惡,明聖所同。
朕嗣祖宗之鴻圖,主萬邦之兆庶,志存康濟,夙夜惟勤。
比以殘胡,嘗爲邊患,爰於農隙,躬歷強陲,飭勵將士,嚴固防守。
九月初二日,駐師石門,遽得邊報,胡寇數萬南侵,豕突獸奔,已迫近境。
朕躬率鐵騎三千馳赴之,將士比力協心,鹹奮一當百,斬馘虜首萬餘級,擒其酋長百餘人,徑擣其巢穴,盡獲其人口、兵器、馬匹、牛羊、輜重,不可勝計。
腥膻蕩滌,邊境肅淸,遂班師振旅。
於戲!稔惡不戢,醜虜何逭於天誅?武威載揚,佳兵豈予之所志?庶幾攘夷之績,用副保民之心。
詔告中外,鹹使聞知。
11月5日 ○癸醜,輪對,禦經筵。
○親傳冬至祭香祝。
11月6日 ○甲寅,上率世子及百官,行冬至望闕禮,禦勤政殿,受群臣賀禮。
○設內宴,宗親等入侍,中宮亦宴于內。
賜二品以上宴于議政府。
○賜鹹吉道節制使河敬復一表裏,慶源李澄玉、鏡城柳衍之衣各一襲,以捕海靑也。
11月7日 ○乙卯,輪對,禦經筵。
○以柳思訥爲藝文大提學,曹緻漢城府尹,李叔畝、元?中軍摠制。
○戶曹據量田敬差官呈啓:「大小人員墳墓基限,洪熙元年五月日受敎後,葬於自己田或換易田,隨其品限,種木陳荒之地,亦勿幷打量。
」從之。
11月8日 ○丙辰,輪對,禦經筵。
○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節日表箋。
○節日使韓惠幷齎進獻乾年魚二千尾、大口魚一千尾、年魚子十甁、大文魚三百首以行。
賜惠毛冠及衣笠靴。
○差上護軍崔雲,管押被虜唐人闊赤等二名,解送遼東。
11月9日 ○丁巳,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參判李明德還自義州言:『昌盛見黑狐、白雁曰:「此皆瑞物,天下必來賀。
」』予考歷代黑狐、白雁、白雉,皆非瑞物也。
周時,獻黑狐,隋煬帝時,亦獻黑狐。
且麒麟或出盛世,或出衰世。
以此觀之,祥瑞不足信也。
然尹鳳言:『今皇帝酷好祥瑞,至於白鼠白兔,皆令馴養而翫。
』若見今進黑狐、白雁、海靑,則必深喜矣。
嘗聞仁宗皇帝時,麒麟出遊山谷間,兩鹿先導,群鹿從行,時未獲之,圖畫於紙,爲物甚異。
此則祥瑞也。
太宗皇帝時,麒麟出於野,獲而養之。
」左代言金赭曰:「臣聞麕身、牛尾、馬蹄,然後謂之麟。
出於太宗時麟者,其蹄似牛。
」上曰:「然。
大體似麟,甚奇異,謂之麟,可也。
」 ○輪對,禦經筵。
○兵曹啓:「今考都試格例,能射取才:長箭,二百四十步一次三箭中者八分,及者七分,過者每五步加一分。
百八十步一次三箭,八十五步一次三箭中者七分,片箭,一百八十步一次三箭中者五分,騎射二次各三的中者每一箭加五分。
擊毬:馬手俱快,備勢三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一等,給分十五,馬手俱快,備勢三回,雖不擊出毬門,能擊行杖者爲二等,給分十,馬手俱快,備勢二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三等,給分五。
而多分畫者爲一等,超一級賞職,二等給到一百五十,三等給到一百。
能槍取才:二次勢俱中芻人六者爲一等,中五人者爲二等,中四人者爲三等。
一等超一級賞職,二等給到一百五十,三等給到一百。
能槍一事取才者,以能射三才之例,賞職給到未便。
請自今都試取才時,槍準二百四十步,除二次,而一次勢具中芻人,每一給七分,其餘一百八十步、八十五步,騎射、片箭、擊毬等事,以他例試取,其等第及賞職給到,則能槍能射,共計施行。
」從之。
○兵曹啓:「前此三軍甲士入直及行幸時,各其領護軍領率糾察。
宣德二年六月日受敎:」上大護軍、護軍一處入直,唯各領牌頭領率。
「因此考察不嚴,又於行幸時,護軍不領率,尤爲未便。
請自今依舊例,三軍甲士入直及行幸時,各其領護軍,領率考察,唯上大護軍,一處入直。
」從之。
○兵曹啓:「各色補充軍,唯月差所專掌役使,十司則曾不役使,故雖有不立役之日,未得悉知,實仕日月,頗有差錯。
自今補充軍立役日及不立日數,月差所明白置簿。
其不立日數,隨卽移文屬司,至都目時,各其司上大護軍、護軍,與月差所護軍,磨勘報曹,以爲恒式。
」從之。
11月11日 ○己未,上率世子及百官,行賀千秋禮。
○視事,輪對,禦經筵。
○知申事鄭欽之啓:「許稠語臣曰:『前已獻海靑三連,達子塞路,故未得赴京。
今又送海靑二連,似爲未可。
且獻海靑,非所以輔帝德也。
嘗念高麗之之季,始有處女之選,其弊流至今日,況海靑捕獲最難,緣此外方之民,搔擾莫甚。
又嘗聞大金播遷,實由鷹子之故。
』臣愚以爲當時路旣未通,且已獻三連,今姑不獻二連,何如?」上曰:「此言然矣。
然帝諭予捕海靑以進。
予旣得之,不進於帝,而留予宮中,其可乎?雖女孩兒與數萬匹之馬,尙不得已而獻之,況已得之海靑,其可不進乎?予之宮內使喚宦竪,亦多入朝侍左右,我國之事,何所不知?予旣爲帝而捕之,不卽進獻,予心未安。
且帝若曰:『前諭海靑,何以不進乎?』則予將何辭以對?今帝素好鷹犬,豈因我國之獻,然後至於失德乎?」 11月12日 ○庚申,禦經筵。
命左代言金赭曰:「《文章正宗》、《楚辭》等書,學者不可不知,其令鑄字所印之。
」 ○輪對。
○進鷹使上護軍李烈,齎海靑三連、陳鷹二連、乾年魚貫脯年魚各一千尾、年魚子十甁以行。
賜烈毛冠及衣笠靴,鷹師二人、養鷹三人衣笠靴。
11月13日 ○辛酉,流星出羽林,入南方天際,狀如拳,赤尾二尺許。
○輪對,禦經筵。
11月14日 ○壬戌,視事。
贊成權軫啓:「都羅大,非內隱之婢夫,乃義母婢夫也。
且與內隱之常同賤事,今論以死刑,可疑。
」上曰:「設使有奴婢一二口,而不同賤事者,其婢夫犯此罪,則處死,獨此人,以常同賤事而免死,則一死一生,其間大相遠矣。
若有可生之理,則免死可也,更議以聞。
」 ○判府事許稠啓:「五部學堂,惟西部學堂,本是僧舍,僻在白嶽西洞。
敎官與生徒往來稍遠,請擇閑地構之。
」上命戶曹判書安純曰:「營此學堂,卿其掌之。
」 ○親傳望祭香祝。
○輪對,禦經筵。
○傳旨禮曹: 自今靈寶道場、三界大醮、神殺醮及塹城醮行香使,勿遣代言,以二品以上差定。
○漢城府啓:「凡私奴婢無後者,以其家産,旣許他人,其本主又爭之。
今考永樂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刑曹受敎:『奴婢無後身死者,如有所使奴婢,許本主使喚,有文契者,不在此限。
』請幷家舍貲産,依奴婢例決給。
」從之。
11月15日 ○癸亥,輪對,禦經筵。
11月16日 ○甲子,受朝參,視事,輪對,禦經筵。
○禮曹啓:「謹按《文獻通考》,唐制一品以下時享,主人以下公服。
《文公家禮》:」正至朔望則參。
「注:」主人以下盛服。
「凡言盛服者,有官則幞頭、公服、帶、靴、笏,進士則幞頭、襴衫、帶,處士則幞頭、皂衫帶,無官者通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
本朝《元典》,大夫士庶人,時享祭儀,不言冠服。
請自今凡有官者,時享皆着紗帽品帶。
」從之。
11月17日 ○乙醜,輪對,經筵。
○前將軍徐淑,顚狂人也。
自斷左手,以雜畫一軸、書簇三軸、雜書二冊,授其子學智,送于判府事卞季良。
季良以啓,其書不成文理,荒誕妖妄,命囚義禁府問之。
淑自言:「嘗絶穀見性,以心得之要,成書及簇。
願進上斷手,以著誠意。
」命從願安置,勿令飢寒。
11月18日 ○丙寅,輪對,經筵。
11月19日 ○丁卯,視事。
判府事卞季良啓曰:「上至誠事大,獲海靑輒獻,然昔者未易捕獲,今則獲者稍多,請擇善以獻,勿多進。
且其捕獲甚苦,又安知後日,未能多獲也?倘有多獻之命,則何以待之?」上曰:「帝若聞多捕,而不盡獻,無乃不可乎?」 ○上曰:「造弓無如水牛角,予欲請於上國,置之全羅道不寒之地。
」兵曹判書崔閏德對曰:「臣近日都試武士,見弓之脫弦,數矣而不折,皆水牛角也。
」左議政黃喜曰:「水牛毛薄畏寒,方冬,築宇善養之,則可生。
然買來甚難,若請之則帝豈不許?」上曰:「予亦以爲請之必得,買來則難矣。
」 ○輪對,經筵。
○檢漢城尹金延祐母,年過百歲而死,賜米豆幷十石。
○平安道都體察使黃喜,與都節制使同審各官城堡虛實及各官合入便否以啓:「安州邑城,周回一萬四千二百八十五尺,今皆頹落,城基過大,守禦爲難。
故今尺量減築處,新舊基幷九千七百七十五尺,其低微不實處,今皆改築,以肅川、價川、順川、永柔等官人民入保。
價川郡朝陽土城基,周回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三尺。
外面多平夷,內面則城基高峻,數峯高大,平地陜隘,人物可居處甚窄。
若値旱乾氷凍,則必有水泉不足之患。
價川郡大林寺洞新城基,周回一萬二千八百九十尺。
南面平地八百九十尺,北面低微處一千一百五十尺,東面低微處四百尺,其餘則皆土山。
外面高峻,內面平地寬廣,亦無水泉不足之患,堪爲邑城,然城基過大。
且安州及藥山城,相去不遠,守禦人物,力分難支。
撫山地藥山城,周回二萬八千三百二十五尺。
乃義州、朔州、江界直指之路,三道中央也。
城基外面四方,巖石高峻,內面土地寬闊,亦宜置邑。
南東門道本平易,若於西門除治道路,則軍馬出入爲易,實是天作之基。
且乙未年造築後,暫不頹落,宜加築低微處,且修城內巡城之路。
合撫山、延山爲一州,稱大都護府,置府使判官,以都節制使,兼任府使。
但城內外之田,膏腴者少,鄕吏日守官奴婢等,常在官門,居計實難。
近城十裡新來各戶,宜限年減租,鄕吏則期以富盛,除遼東騎載之役,以厚其生。
且依平壤府例,量設土官,使邊民樂於趨赴,以成巨鎭。
以泰川、熙川、嘉山、定州、雲山、博川、朔州、德川、孟山等官人民入保。
雲山郡靑山城,周回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七尺。
城之內外險阻,出入爲難,故宜令老弱男女入保避難,但城內平地甚窄,軍馬難於出入,以理山、昌城、碧潼等官入保。
熙川邑城古基,周回六千四百二十尺。
今尺量減築處,新舊基幷三千九百三十六尺。
視年豐歉,量民勞逸,以石改築。
自此向江界之路,狄餘、合排防墻古基及向理山之路,棘城防墻古基,極爲阨險,可以一當百,乞幷修築。
又於其內,連設小堡,以爲詗候者所依。
江界、閭延,則本是極邊,四無救授之兵,脫有大事,則當擧邑逾嶺,退保熙川城,宜以江界軍糧,量除一年經費及兇荒斂散之用,其餘則每年納于熙川城,熙川軍資,亦當量宜納于藥山城。
平壤府邑城,以江東、三登、祥原、中和、江西、龍崗、三和、鹹從、甑山、順安等官入保。
慈山郡山城,以殷山、成川、陽德等官入保。
郭山郡能化城,以隨川、宣川等官入保。
龍川郡邑城,以鐵山、麟山、定寧、義州等官入保。
上項各官合入城子,竝依舊以合入各官,每年軍資之數,分程途遠近,量宜轉輸,餘悉納于其官城子,以備居民兇荒之資。
」從之。
11月20日 ○戊辰,輪對,經筵。
○通事盧福龍馳書報:「使臣金滿出來。
」 11月21日 ○己巳,視事,輪對,經筵。
○遠接使金自知發行。
○刑曹啓:「安東人無作金妻加隱知淫奔,被獲還家,乘夫睡,以斧擊殺,律該淩遲。
」從之。
○元尹、正尹等啓:「前此宗簿寺,合于在內諸君府,以本寺奴子,定爲臣等驅口,今宗簿寺,別立衙門,驅口皆下本寺。
請以各司奴子定給。
」命依所啓,三品給二名,四品一名。
11月22日 ○庚午,遣宣慰使禮曹參判金孝孫于安州。
11月23日 ○辛未,禦經筵。
○司諫院啓:「兵曹堂上及正郞安完慶、佐郞許詡等,以副司正李萃,加資爲進勇,請罪之。
」幷劾右議政孟思誠、知兵曹事鄭淵,命囚完慶、詡于義禁府鞫問,尋釋之。
○刑曹啓:「江西人池仲萬妻古音珍,與其女祿隻,疾仲萬娶後妻,謀殺之,誣告仲萬,強奸祿隻。
請依律竝斬母子。
」從之。
11月24日 ○壬申,禦經筵。
○司憲府啓:「前仁壽府副丞金士忠,贈李原文契雲:『政丞向我慇懃護濟,故贈以婢同加伊。
』李原酬贈士忠文契雲:「君向我情厚,贈之以婢,故我亦贈奴婢二口。
」今劾之則原之奴婢,士忠暫不役使,而贈婢未幾,得拜副丞。
以此觀之,原以同加伊作妾之後,士忠見勢遂贈,求媚要官。
原旣受贈,內不自安,詐稱酬贈,遂成文契,及原受罪之後,士忠無復顧望,欲還其婢,反稱酬贈奴婢不實,其心之回譎甚矣。
事在赦前,雖未治罪,請收贈婢後,濫受職牒,屬其贈婢于主掌官。
」 從之。
11月25日 ○癸酉,禦經筵。
11月26日 ○甲戌,月犯心星。
○禦經筵。
○禮曹據日本通信使樸瑞生手本啓:「大內殿自其先世,誠事我國,禁制賊倭。
戊子年,通信副使李藝,遭風漂到石見州幾死,大內殿盡心救護,給糧米四十石,船價錢一百貫,粧船護送。
每當本國使臣之行,於賊路要害之處,悉令護送,今乃奪據九州,摠領諸島,非他酋倭之比。
若小二殿則失其本土,寄生菊池地,且今已厚賜糧米雜物。
請以賜小二殿之物,移賜大內殿,加賜豹皮一張、虎皮二張、細紬苧布各五匹、彩花席五張。
」 命大內殿所送物件,依所啓加數,小二殿賜送之物,亦依舊例贈之。
○禮曹啓:「小貳殿使客將告還。
」上曰:「通信使之行,當贈禮物于小二殿。
」禮曹判書申商對曰:「小二殿所居,非我國使臣經過之地,且前者厚贈使人以送,亦足矣。
」上曰:「日本諸處,皆贈信物,獨小二殿無之,雖非經過之地,無乃未安乎?」商曰:「小二殿曾征三島,有大功於我國,今宜贈信物。
」 ○司憲府啓:「女牧丹之罪,不幹奸事死罪,漢城判官閔麟生枉囚之,及本府取辭,拒逆不服,請移他司。
」上曰:「本以公罪而不承,阿曲甚矣。
」遂下義禁府鞫之。
義禁府啓:「麟生抗拒之罪,宜杖八十。
」命減二等。
○上曰:「今賜世子六梁冠,特加等級,實萬世之寵也。
將何以謝恩乎?昔帝賜太宗冠服、母後段子,於其謝恩,進金鞍二部及馬匹。
又太宗嘗曰:『金非我國所産,雖無金鞍可也。
』何以處之?」判府事卞季良對曰:「等級之加,與爵命同,此是特恩也。
須進金鞍,以表喜謝之意。
」上曰:「然。
可令工曹預備。
」 11月27日 ○乙亥,流星出北鬥南入大角西。
○禦經筵。
11月28日 ○丙子,太白晝見。
○禦經筵。
11月29日 ○丁醜,禦經筵。
○詳定所提調星山府院君李稷等,撰《六典》五卷、《謄錄》一卷以進。
箋曰: 自古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治。
大經大法,雖百世而不易;所損所益,各因時而變通。
恭惟我太祖康獻大王受命造邦,日不暇給,而立法定制,規模已具。
時則有若臣左政丞趙浚等,編集自國初至丁醜年間法令制度,分門類聚,名曰《六典》,布置施爲,綱擧目張。
厥後左政丞河崙等,又撰《續典》,頒行中外,俾有遵守。
永樂乙卯秋八月,太宗恭定大王,諭禮曹若曰:「《續六典》內,更改《元典》者,其悉削除。
如不得已存之者,註於《元典》本條之下。
」第以因仍,不克成書。
是以或相違戾,或頗重複,士庶懜於同異,官吏眩於奉行。
惟我主上殿下,萬機之暇,留意典故,申命臣等,共加修撰。
臣等欽承明旨,將《續典》內更改《元典》條畫,一一削除,裒集戊子以來條例,類附《續典》之中。
其更改增補《元典》者,互註於《元》、《續典》本條之下,各年受敎,互相發明,可合爲一者,彙爲一條,一時權宜,非經久之法,則別爲篇目,以《六典》、《謄錄》,撮其綱領,芟其重複,要使坦然明白,可考而徵,勒成不刊之典,庶爲垂世之規。
伏望殿下,上師帝王,近法祖宗,執之堅如金石,行之信如四時,挽回世道,以登至治,實廟社無疆之休。
上覽之,猶以爲未安,命河演等改撰 十二月 12月1日 ○戊寅朔,禦經筵。
12月2日 ○己卯,禦經筵。
○吏曹啓:「請合平安道延山府及撫山縣,稱爲寧邊大都護府,置府使判官,以都節制使,兼任府使。
」從之。
○司憲府啓:「注書金光睟邀客,會濟生院,招緻伶人娼妓,借禮賓器皿,私用祭餘酒味,且發承政院牌,令長興庫,進茵席器皿,緻庫奴暴死,罪當從重杖一百。
注書禹孝剛同議會飮,又借與禮賓器皿,少尹鄭苯、卞孝文、正郞李壅、具綱、署令李師孟、金何、注簿張厚、奉敎李伯瞻、正字曹彙、副錄事周恂等參會,竝笞四十。
正言盧尙志、監察李活參會之罪,不宜與常員例論,各杖八十。
禮賓錄事李升忠聽光睟之請,借與器皿,笞五十。
伶人良衣金詐傳代言司之言,率妓而往,杖一百。
」 命依所啓,光睟功臣之子,隻收職牒,良衣金減三等,綱、孝剛功臣之後,勿論。
12月3日 ○庚辰,禦經筵。
○鹹吉道都節制使河敬復上箋謝,賜表裏。
○吏曹啓:「三丁一子受陳省,以老病未得從仕者,依曾降敎旨,令子代己從仕,至去官,授其父職,其餘子等,亦免鄕役未便。
請自今老病令子從仕者,隻許其身去官。
」從之。
12月4日 ○辛巳,禦經筵。
○以洪海爲唐城君,元閔生左軍都摠制,閔審言同知敦寧府事,趙菑右軍同知摠制,洪汝方漢城府尹,曹緻大司憲,李孝良僉摠制,李賴左獻納,楊繼元右正言。
孝良,和英之子也。
曾爲崔湜女壻。
湜子仲基娶檢漢城兪龜壽之女甘同,甘同恣行淫奔,孝良通焉,坐此罷職。
上以父祖有功,不數月除上護軍,其後孝良不悛,肆爲禽獸之行,妻梁氏與妾妬,孝良打梁氏于路,人皆鄙之。
至此驟登峻秩,其不稱甚矣。
○以漢城府尹洪汝方,爲慶尙道都觀察使。
○吏曹啓:「平安、鹹吉兩道,視他道爲遠,故若除居他道者爲敎官,則率憚離家,托故不赴。
自今雖未中國試,年滿四十自願者,許赴本曹,講四書一經,中者置簿,待窠闕充差。
其居兩界附近黃海、江原道者,令差使員講四書,中者敍用。
」從之。
○命刑曹:「緣坐被罪外方從便者之子,竝許京外任便居住。
」 12月5日 ○壬午,輪對。
○賜賻嘉懿翁主母米豆幷十石。
12月6日 ○癸未,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議者欲復東堂講經之法,然已熟議而行,不可復立也。
但學者不讀經書,徒習抄集,甚不可也。
試場挾冊及偶語者一禁,若犯則黜之。
如是則通經書者,其製述必合本旨,不能者反是。
其下禮曹,與卞季良議啓。
」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鐵山郡新築架山城,其四面高險,便於應敵,然城中狹窄,地皆沙石,路又險阻,樵採甚難。
古邑則距架山二十餘裡,儻有緩急,必不及入保,守城爲難。
寧朔古城,則距架山五裡,而地且沃饒,勢宜置邑。
請仍置架山國庫,而以本郡軍人之不赴防義州者守護之,其官客舍及人吏奴婢等,悉移寧朔古城。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
參贊盧閈、判書李孟畇、申商、吳陞、安純、贊成權軫、左議政黃喜等皆曰:「可。
」參判崔士儀、李明德、判書崔閏德、右議政孟思誠等皆曰:「不可。
」從喜等議。
○司饔房生鮮幹金浦人吾乙麿大等七名,因捕魚溺死,命依船軍例,緻賻復戶。
○傳旨刑曹: 黃海、平安道各官守令,推鞫咀呪逮繫人等,或不用心,以緻累朔滯獄,其推鞫以啓。
「 12月7日 ○甲申,進賀使元閔生、副使曹緻等,奉勑書而來,上率世子及百官,迎于慕華樓,至勤政殿行禮。
勑曰: 「所奏世子冠服,具悉。
今賜世子六梁冠一頂,永爲定制,至可領也。
」 百官進賀。
賜閔生鞍馬及奴婢五口、田五十結,緻鞍馬及奴婢三口、田三十結,書狀官金退之、通事裵蘊、唐夢賢等田各十結。
禦慶會樓下,宴慰閔生等,王世子及宗親附馬、政府六曹判書、六代言入侍。
饋從事官等于賓廳。
○日本通信使大司成樸瑞生、副使大護軍李藝、書狀官前副校理金克柔發行,賀新主嗣位,緻祭前主。
書契曰: 今因九州來使,乃知新膺景命,以正位號,不勝欣慶。
爰遣臣成均大司成樸瑞生、大護軍李藝,往緻賀禮。
不腆土宜,祗表寸忱,切希領納。
惟貴國與我邦世修舊好,未嘗少渝,今善繼善述,益敦信義,以永終譽,豈非兩國之幸歟? 禮物:鞍子一面、黑細麻布、白細苧布、白細綿紬各二十匹、人蔘二百觔、虎豹皮各一十領、蘭草方席、滿花寢席各一十張、松子五百觔、淸蜜二十鬥。
祭文曰: 嗚呼惟靈!好善有誠。
保釐桑域,以育民生。
昔嘗修講,以信以睦。
發還俘虜,且禁草竊。
謂當永世,愈久愈篤。
豈意一朝,幽明奄隔?訃音初至,不勝痛悼。
山海阻脩,末由遽弔。
聊薦薄奠,辭以敍哀。
靈其不昧,諒予至懷。
祭具,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禮曹緻書對馬島宗貞盛曰: 今我殿下,聞日本殿下嗣位,遣使緻賀,惟撥船護送。
賜米二十石、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三匹、雜彩花席五張。
緻書左衛門大郞,賜白細苧布五匹、燒酒三十甁。
緻書九州西府少貳藤公及九州都元帥源公等,各賜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五匹、彩花席十張、豹皮一張、虎皮二張。
緻書一岐州志佐源公及佐志,各賜白細緜紬白細苧布各五匹、雜彩花席十張。
緻書大內多多良持世,賜白細紬苧布各十匹、彩花席十五張、豹皮二張、虎皮四張。
○賜瑞生、藝各段子衣一襲、紬衣一襲,別賜衣及笠靴。
賜從事官等衣。
12月9日 ○丙戌,流星出北鬥入柳北,狀如拳,色白。
○視事,輪對,經筵。
○命給盧尙志、李活等職牒。
○忠淸道監司啓:「公州住前敎導林道,經明行修,不求聞達。
家廟之法未行,而已立祠堂,出告反面,終始不渝。
初與其妹分奴婢,後妹之奴婢盡逃散,道憐之,分己奴婢與之。
又聚鄕閭子弟,敎誨不倦。
連山縣住生員黃陸,杜門讀書,無求於世,事親以孝,非但心行之高,亦有才智之美。
請不次擢用,以勵士風。
」命下吏曹。
○禮曹啓:「義州,朝廷使臣往來之所,而無訓導譯語之法,通譯語者甚少。
請依平壤府例,置譯學訓導,聚本州及隣近各官自願生徒,敎以漢文漢語,擇其成材者,量授平壤土官。
」從之。
○上林園啓:「本園自丙午年種楮于藏義洞,以造進獻表箋紙,然所植本少,不足於用,地且沙石,非長久之計。
請於留後司破毀寺社基地及公處閑廣良田栽植,幷植諸般果木,以資國用。
本園一員往來,與留後司祿官考察。
又京中果園,隻用昌德宮西窄地,故諸種果木,未得廣植,國用不足。
請於衍禧宮、長生殿、蓮花院基地,幷植之。
又江華府四面環海,水氣所聚,草木盛長,勝於他處。
請栽柑子、柚子、石榴、木瓜等諸種果木。
」從之。
○禮曹啓:「賤女嫁良夫者,私賤則告主,公賤則告官,已有成法。
今不告主,而嫁良夫者頗多,請皆屬公。
」上曰:「屬公未便,自今但以敎旨不從,論罪可也。
更磨勘以啓。
」 ○左衛門大郞,遣人獻土物。
12月10日 ○丁亥,輪對。
12月11日 ○戊子,受朝參,視事,輪對。
○慶源等處兵馬都節制使李澄玉、鏡城郡事柳衍之等,進箋謝,賜衣服。
○傳旨兵曹: 自今武科及武藝考閱時,步射八十五步,除五步,隻用八十步。
12月12日 ○己醜,輪對。
12月13日 ○庚寅,禦思政殿,宴慰漢原君趙璿,仍打毬。
饋洪師錫及六代言于賓廳,以璿、師錫等赴京回還也。
○賜刊《性理大全》及經書大全人,米穀有差。
12月14日 ○辛卯,視事。
○親傳望祭香祝。
○九州宗金緻書禮曹曰: 竊承大國差行人將弔我喪,時氣向寒,遼海萬裡,風濤不穩。
待春發船,不亦宜乎?此一事也。
方今九州威權,在大友與大內二公,若先遣行人,通好於二公,二公必傾倒焉。
此又一事也。
小人沐恩渥已久,苟利於大國,力能爲之,故敢以二事,私於足下。
仍獻土物,且諭大友殿求田犬之意,回賜正布一百四十七匹、田犬二隻。
藤原滿貞遣人來獻土物,回賜正布十三匹。
宗彥七盛國緻書請還被留人,仍獻土物,答書,刷還十六名,回賜正布十四匹。
○賜賻和義翁主米豆幷三十石、紙八十卷。
○刑曹啓:「槐山囚許忠,與崔吾乙未有宿嫌。
忠路逢吾乙未將殺之,吾乙未固拒,忠妻冬白執吾乙未衣,共殺之,律該處斬。
」從之,但吾乙未與忠鬪,則妻有救援之義,其減冬白一等。
12月15日 ○壬辰,兀良哈指揮伊孫可等十四人、斡朶裡千戶蒙古道等四人,來獻土物。
○慶尙道龍宮、尙州、善山、聞慶、開寧、鹹昌等官地震。
12月16日 ○癸巳,輪對。
12月17日 ○甲午,以刑曹參判李明德,爲京畿都觀察使。
12月18日 ○乙未,上率世子及百官,齋宿于昌德宮。
○平安道郭山郡進白雉。
12月19日 ○丙申,上詣文昭殿行別祭,王世子亞獻。
12月20日 ○丁酉,上詣廣孝殿行別祭,王世子亞獻。
○輪對。
○遣宣慰使都摠制元閔生于留後司。
○鹹吉道阿木河住斡朶裡權豆,遣千戶原時無等三人,童猛哥帖木兒,遣指揮也吾乃等五人、馬佐和等三人,愁州住兀良哈千戶巨乙加介等二人、於虛茂等二人、甫邑同哈等八人,來獻土宜。
○以金孝貞、鄭麟趾,竝爲集賢殿副提學,柳孟聞、申包翅左右司諫。
○吏曹啓:「司譯院漢學前銜權知生徒摠一百三十人,遞兒職七,別學十三人,遞兒五。
蒙學前銜權知生徒摠十八人,遞兒二。
倭學前銜生徒摠二十七人,遞兒一。
上項諸學遞兒職,多少不均。
且漢學、別學,習業無異,而分爲兩途,尤爲未便。
請自今漢學、別學,勿別給遞兒,和會取才,以次敍用。
」從之。
12月21日 ○戊戌,上率世子及百官,拜進賀謝恩表箋。
進賀使大提學柳思訥、副使同知敦寧閔審言、謝恩使都摠制樸實、副使摠制李叔畝等,齎行進賀表曰: 帝德廣運,覃被寰區。
我武惟揚,廓淸沙漠。
捷音旁達,慶頌交騰。
欽惟協舜聰明,齊湯勇智。
仁敦化育,車書混於多方;運撫盈成,聲敎冒於日出。
豈期喙息之類,久畜跳梁之心?嘗自蟻聚於荒陲,今乃獸奔於近境。
爰整三千之旅,昭示天威;聿擒數萬之徒,悉平獷俗。
幹戈載戢,夷夏鹹寧。
伏念幸際昌辰,欣聞盛事。
迹拘靑社,班雖阻於鳧趨;目注丹霄,誠倍殫於虎拜。
方物表曰: 綏靖寰區,開太平於萬世;克熸醜類,緻來貢於多方。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三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豈足充執壤之禮?聊以表獻芹之誠。
進皇太後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箋曰: 聖神禦天,武功載集。
元良二極,輿望惟隆。
凡屬照臨,悉均蹈舞。
叢爾胡寇,邈處邊彊。
不思綏撫之恩,敢行剽竊之計。
赫怒整旅,迅掃一方之腥膻;奏凱班師,益臻四海之亨泰。
恭惟職膺主器,德協承祧。
爰當氛祲之消,茂迓禎祥之至。
伏念幸逢熙運,欣聞捷音。
阻參趨賀之班,恭上壽康之祝。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五十觔、雜色馬四匹。
謝恩曰: 大度包容,懷綏旣洽。
至恩優渥,眷顧冞隆。
糜粉難酬,佩銘曷已?惟冠帶等威之辨,係上下名分之嚴。
是具情由,而勤敷奏。
敢意陪臣之返,遽蒙寵典之頒?一劄明綸,昭示聖謨之密勿;六梁元服,煥加賤息之愚蒙。
豈惟今日之榮觀!實爲永世之定制。
洪私若此,前昔所稀。
玆蓋道擴蠻夷,仁敦字小。
謂弊邦久被垂衣之化,憐微臣常存補袞之誠。
遂令孱質,獲霑殊澤。
臣謹當嘉與父老,恒祝壽於齊天;誓至子孫,益輸忠於執壤。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承寵命。
土宜雖薄,聊効謝忱。
謹備鞍子二面、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黃花席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滿花方席滿花簾席各十張、人蔘松子各二百觔、五味子一百觔、雜色馬三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少。
敢充旅庭之實,庶修執壤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十張。
中宮禮物:白細苧布紅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十張。
箋曰: 位尊二極,允協天心。
恩導中宸,覃施海甸。
撫躬無措,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端逢盛際。
職縻荒服,惟勤執壤之儀;補乏纖毫,徒切欽天之懇。
何圖六梁之冠服,特加三尺之童蒙!感與愧幷,榮非望及。
玆蓋英資玉裕,偉量淵沖。
承眷愛於兩宮,繫歡心於萬國。
遂令賤息,獲荷鴻私。
臣謹當恪守鯷岑,益謹藩宣之職;誠馳鶴禁,恒申頌禱之辭。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滿花方席各一十張,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賜思訥等毛冠及衣笠靴。
12月22日 ○己亥,視事,輪對。
○吏曹啓:「京中各司褒貶時,兼任他務者,隻錄他務,不分等第,故加資遷轉之時,難以憑考。
請自今本司他務相半仕官者,於本司褒貶狀,錄其等第,專不仕本司者,令他務提調等第。
」從之。
○戶曹啓:「全羅道監司報:『龍安縣得成倉,本因裡名爲號。
』今移於鹹悅縣皮浦,請改以德成倉。
」從之。
○戶曹啓:「前承傳旨: 外方民戶,旣例收煙戶米,又於造家之地,以全實收稅,疊徵未可,令與政府諸曹同議。
僉議以爲:『有田則有租,有戶則有調,故本朝因古制,始收常五升布,次收楮貨。
歲癸卯,以工商先將己物納官,倍徵其價於民有弊,乃除楮貨,隻收戶米有差,然各司所貢之物,皆出民戶,而泥古制有戶有調之法,又收戶米未便,請蠲戶米。
』」 從之。
○傳旨戶曹: 量田,國之重事,而或始勤終怠,或爭先事畢,以緻差誤,其令各道量田官吏,益勤無怠,務要得中。
○戶曹啓:「講武時所用酒米,請令京畿楊州、抱川、漣川、鐵原、永平等官幷三十石,江原道平康、伊川、金化等官幷十石,以其官國庫米,每年春秋釀酒,以爲恒式。
」命各加十石。
12月23日 ○庚子,禦勤政殿,受立春賀禮,宴于思政殿打毬,宗親入侍。
12月24日 ○辛醜,視事。
○皇親賜祭使臣迎接儀: 前期,有司設帳殿于慕華樓西北,設龍亭褥位於帳殿正中,南向,香亭在其前。
設司香二人位於帳殿外左右。
設殿下祗迎位於帳殿之西,近北東向。
設王世子及群臣位於殿下祗迎位之後近南,東向北上。
備金鼓儀仗鼓樂,以伺迎引。
又於太平館,設祭文案于大廳當中,南向。
設殿下幄次於館門外。
〈隨地之宜〉其日。
殿下率世子及群臣,時服以常時儀仗,出慕華樓。
使臣將至,知通禮引王世子,引班引群臣,先就祗迎位合班。
引禮引殿下就位,率群臣躬身,祭文入幄殿平身。
使臣至幄殿外下馬,以祭文置於龍亭中,龍亭出上路,司香二人挾持香亭續上香,龍亭南向小駐。
金鼓在前,次儀仗,次鼓樂,次香亭,次龍亭,次使臣。
殿下與使臣一時乘馬,王世子及群臣鞠躬,殿下過行,王世子及群臣乘馬,隨至太平館。
龍亭入至大廳,使臣奉祭文,安於案上。
通事引使臣就大廳,引禮引殿下就大廳東向,與使臣相對立,引禮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殿下與使臣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使臣在東,殿下在西,行茶禮畢,引禮引殿下出就幄次。
知通禮引王世子就大廳,行頓首再拜禮出,宗室及文武一品以下,以次行禮畢。
引禮引殿下,入就大廳,使臣在東,殿下在西,設下馬宴。
○兵曹啓:「甲士居喪終制後,還受本職者,通計喪前仕到。
」從之。
12月25日 ○壬寅,兵曹啓:「三軍甲士每番一千之數已定,而竝差內禁忠義衛等他務軍士,以充其額,故甲士隨領者少。
請以八百,差授甲士,其餘二百,差授他務人。
」從之。
12月26日 ○癸卯,使臣金滿,齎賜少卿崔得霏祭文及祭物以來,上率世子及百官,迎于慕華樓,至太平館,設下馬宴還宮。
遣知申事鄭欽之,贈使臣鞍馬、笠靴及衣一襲。
馬則以非騘馬不受,且曰:「贈頭目衣服鞍馬,吾親授之。
」旣而曰:「吾今醉矣,未能分授,明日更齎來。
」得霏,本水原府吏也。
以女入朝之故,得拜少卿,然忘其微賤,倨傲無禮。
○賜酒肉于讓寧大君禔。
12月27日 ○甲辰,命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使臣,仍贈騘馬一匹,使臣喜受,親分頭目等衣服鞍馬,馬則令人馳走庭中,科等給之。
上率世子及百官,幸太平館,設翌日宴。
12月28日 ○乙巳,差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被擄唐人金保等二名,解送遼東。
○左代言金赭歿,賻米二十石、大豆十石、紙一百卷,竝賜棺槨,又命緻祭。
12月30日 ○丁未,中宮晏于慶會樓下,誠妃及宗親命婦入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