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關燈
小
中
大
,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
典祀官帥其屬,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篚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獻、終獻洗亦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巾〉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俛伏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
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爐,一人奉香合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凡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少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
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尙衣院進吉服。
6月21日 ○壬子,通事崔雲回自京師啓:「表箋內書日,問於禮部員外郞黃鍾,鍾曰:『正朝、聖節、千秋,以賀日塡之,謝恩、進賀,以拜表日塡之。
』」又啓:「到豐潤縣,聞本國逃僧到縣,尋至遞車所,八僧隱避,唯見一僧。
問曰:『汝乃我國僧耶?』答曰:『然。
』又問:『何鄕裡人耶?』答曰:『僧本遊方,安有鄕裡?』遼東鎭撫曰:『上朝之人,不可共語。
』臣等應之曰:『四海一家,與本國僧語,何害?』」 ○兵曹啓:「各道醫學敎諭檢律,各有其任,今不事其任,專媚監司,監司亦常率行,違於委任之意,且驛路有弊。
自今令憲司考察,違者幷罪監司。
」上王從之。
6月22日 ○癸醜,同知摠制張思忠卒,賻紙八十卷。
6月23日 ○甲寅,大雨,仁政殿鷲頭皆頹,上軫慮停視事。
政府、六曹、臺諫合辭啓曰:「殿下以水災軫慮,畏天憂民之心至矣。
然憂慮而不視事,臣等以爲不可。
伏望日勤聽政,側身修德,以弭天災。
」上曰:「善。
予非不欲聽政,今日雨甚,故權除耳。
禾穀旣盡傷損,已無秋成之望,今雖開霽,民將何賴以生?卿等宜各悉心救民,以副予意。
」 6月24日 ○乙卯,視事。
○全羅道大風,毀長興府城門。
飛鳥墜死,大木拔。
諸浦兵船傷破者四十隻,軍人溺死者五十餘名。
○祈晴于北郊群望。
○禮曹啓:「在前刑官不與祭,然今元敬王太後之喪,義同親母,百官竝以子道行喪,除吉制外,應幹喪事之祭,刑官亦與之祭。
」從之。
○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沿海之民習於舟楫,與山郡之民不同。
初置諸浦水軍時,或有山郡之民,專屬一浦者,若有賊變,必不能行船,請以沿海及山郡之民,均分以屬諸浦。
」從之。
6月25日 ○丙辰,遣宦官李村于豐壤宮,問起居。
○以水災,減省各殿差備宣飯。
6月26日 ○丁巳,視事。
○敎曰:「今者雨水爲災,將値兇歉。
凡爾臣庶,各自節用,毋得妄費。
」 ○禮曹啓:「大妃大祥後,上下竝用淡靑色灰色,其未及備者,通着黑麻布淡土紅衣。
」從之。
6月27日 ○戊午,親傳社稷、宗廟祈晴祭香祝。
6月28日 ○己未,上朝豐壤宮。
○兩上禦水亭視事,設小酌。
○祈晴于社稷、宗廟。
6月29日 ○庚申,兩上禦水亭視事,仍設小酌。
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趙末生、尹淮、金益精、權蹈、郭存中、曺崇德等侍,議請還逃僧適休事。
秋七月 7月1日 ○辛酉朔,上還自豐壤。
○上始復禦素膳,以元敬王太後再期近也。
7月2日 ○壬戌,司憲府啓:「樸子靑監督仁政殿營繕之役,令鷲頭頹落,尹子當入朝京師,暗藏禁物。
請依律科罪。
」上皆原之。
○曺崇德齎奏本如京師,奏曰:「議政府狀啓:『慶尙道都觀察使徐選備知陜川郡事裵契呈:「郡吏李中貞避役爲僧,稱名適休,冒受僧職,事覺在逃。
推問本僧親兄僧人,具供稱:『弟適休逃往平安道香山內院寺寄住。
』呈乞施行。
」』得此行據平安道都觀察使金漸呈:『據本道延山都護府使權文毅呈,見奉箚付,具問得本府香山內院寺住僧信惠,供稱:「本寺來住僧適休,於永樂十九年正月十六日,誘引僧信休、信淡、惠禪、洪迪、海丕、信然、洪惠、信雲等八名,潛從山谷,逃往遼東去了。
」得此具呈。
』又本年六月初六日,陪臣工曹判書尹子當回自京師言說:『當職回到山海衛,路上撞見本國僧適休等九名,說稱:「前往北京。
」得此具啓。
』據此參照,小邦僧俗人民竝皆付籍。
據僧適休旣避本役,誘引同伴,敢行逃走,理宜奏達。
」 ○卒光祿小卿鄭允厚之子仁貴,從崇德如京師朝見,以追謝皇帝賜祭之恩也。
○盡入書雲觀所藏《天文秘記》于內。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三代以前未有佛也,至于漢明帝時,其法始行,侵盛於梁、陳。
其爲敎也,本以淸淨寂滅爲宗,而外天下國家者也,固悖於聖人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之敎矣。
其爲徒者,以虛誕誣妄、禍福報應之說,稱爲勸善,橫行閭裡,誘愚民而取其財,甚者專以檀施之物,歸於自利之資。
於其師淸凈寂滅之敎,又何如哉?所謂一人耕之,十人食之;一人蠶之,十人衣之也,乃之何民不飢且寒也?昔韓愈作《原道》,推明堯、舜、三王之道,深斥佛氏之非曰:「不塞不流,不止不行。
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也。
」以爲佛氏之徒不塞不止,則聖人之道,不流不行,而鰥寡孤獨不得其養也。
恭惟殿下以天縱之聖、緝熙之學,窮性理之源,辨異端之僞,誠千歲一盛際也。
斥邪說之誣民,使不得行;軀遊手之緇徒,轉而緣南畝,永革不絶之餘習,挽回三代之治道,正在今日,臣等深有望焉。
且以其最切而近者言之,今之僧徒,祖其師說,以廢天理、滅倫理,辭親割義,出入無方爲事。
故至有私結朋黨,潛往他境,如適休者矣。
但適休等幸道遇本國使臣之行,以露其形迹耳。
安知如適休者,前後亦有之,而不知哉?此非細故,其漸不可長也。
長此不已,則臣等竊恐僧徒托爲遊方,往返彼此者,繼踵而起矣。
又有犯罪惡爲逋逃者,髡其髮、變其服,潛形以往,妄生事變,則爲之奈何?臣等深以爲慮焉。
若以佛氏之敎,行於世也已久,習俗旣熟,其法不可遽斥,其徒不可一朝盡去,則姑且預爲之方,勿至濫溢,嚴爲之禁,勿使橫行可也。
願自今僧人出家之法,依《經濟六典》,申明糾理,其度牒之式,亦依初入仕例,僧錄司報于禮曹,禮曹移關臺諫,署經施行。
且其名數,亦不可不知。
願令中外官吏推其境內僧徒,考其度牒,錄成案籍,毋令彼此移徙。
依隣保之法,定其色掌僧人,使有統率。
其出入之時,京中則禮曹,外方則所在官受其告狀,計其道路遠近,書其往來日期,以給行狀。
其有無度牒者、身不付籍者、出入無行狀者、往返過期者、彼此移徙者,無時考察,痛繩以法。
上不允。
7月3日 ○癸亥,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秋享祭香祝。
○遣醫盧仲禮于讓寧大君第問疾。
○判漢城府事鄭津等上疏曰: 竊惟,陰診之災,氣數之使然,雖聖人有所不能免焉。
然其救災、備患之事,則人力之所可爲也。
歲在辛卯,上王殿下慮川渠之未鑿、溝洫之未浚,爰命有司,大開川路,疏鑿決排,各盡其宜,因造石橋。
邦家有盤石之固,民庶得安枕之樂,爲萬世備患之慮,至矣盡矣。
然而支流細川,有未盡開鑿者,有司獻議,以畢九仞之功。
上王殿下重用民力,以爲萬世之基,不必遽成於一時,役不踰時,仍罷其役,其憂國愛民之意,至深切矣。
恭惟主上殿下纉承丕緖,繼志述事,愛一夫之力,惜十家之産,凡有興作,深閉固拒,未肯俯從,敬天勤民之念,靡所不至矣。
今者雨水逾月不止,前月十二日之夜,大雨水溢,下流淤塞,都城之內,復有墊溺之患。
興言及此,以殿下父母之心、好生之德,軫心惕慮,難以雲喩。
臣等竊伏惟念,勞民興役,雖聖人之得已,救災、備患,實王政之所先。
伏望殿下,特命有司,每當農隙,悅以使民,不竭其力。
臣等職掌都邑,不敢含默,謹以一二管見,條列于後。
一,兩處水門,左右甕城狹隘,都城內衆水合流淤塞,故東部彰善坊被災尤甚。
願令有司相地之宜,別作一水門,以通水道,則汎濫決溢之勢,庶可減矣。
一,鍾樓以下,地皆卑下,都城之水輻輳,建瓴家舍漂溺,理勢必至。
願令有司,因其舊渠,鑿開川路,旣深且廣,以備水災。
又於左右行廊之後,開一大渠,庶爲便益。
一,鎭長坊山谷衆水奔流,激破故景福宮東面內城,若幹尺頹圮,若復數年,幾齕城內,其勢莫遏。
願令有司,開川疊石,以防水道。
景福宮西城之外,亦宜開川決流。
其餘開渠穿鑿之處,難以遍擧,願令有司,臨時量宜施行。
一,貞善坊橋一,蓮花坊橋二,彰善坊橋三,德成坊橋一,右七橋,車駕之所常行,不可不堅緻牢固也。
先是,皆作木橋,一經雨水,則盡爲漂流,材木之費、勞民之役,無歲無之。
且當暑雨之時,必至朽敗,其不堅牢明矣。
請命有司,俾作石橋,庶免此患。
上命工曹,待農隙施行。
7月4日 ○甲子,上行秋享于廣孝殿。
○以韓長壽判中軍都摠制府事,許稠參贊議政府事,李之剛爲禮曹判書,曺備衡判漢城府事,金漸知敦寧府事,申浩戶曹判書,崔閏德工曹判書,黃子厚左軍摠制,郭存中同副代言,申檣集賢殿副提學,閔義生判司宰監事知兵曹事,樸安信司憲執義,曺尙司諫院右獻納,李師孟右正言,鄭津平安道都觀察使。
○重修南部學堂,以中部學堂生徒,分置敎養。
○先是,日本諸道使者到海邊,不待關報上京,或有到漢江,而後知之者,命政府、禮曹議之。
禮曹判書許稠議曰:「在前倭船到海邊,則觀察使報本曹,待回報上京。
緣此久留海邊,或至一二朔,多費官糧,故令報曹後不待回報上京,而馳報者中路淹滯,倭使或先到漢江。
臣欲具啓更張,而適因東征,倭使不通。
今旣通好,請令觀察使馳報本曹,待回報上送。
」上命馳報後五六日發遣。
7月5日 ○乙醜,視事。
○日本國竺州府石城縣使民部小輔平滿景遣人獻硫黃二千斤、銅一百斤、土黃十斤、香木三斤、扇二十柄,仍弔元敬王太後之喪。
宗金亦遣人獻土宜。
○遣內臣,賜守陵官驪川君閔汝翼酒。
○命司憲府曰:「比者水災太甚,不待有司之請,下禁酒之令,愚民之犯令者,皆以制書有違重論,實爲未便。
今後犯令者,以違令論。
」 ○吏曹啓:「今後諸司提調兼判事坐不坐,本曹專掌考察,每當月季,開寫坐司日數以啓,以爲恒式。
」從之。
○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啓:「本道軍丁之數,馬兵戶首一萬一千八百十五,步兵戶首一萬一千三百十二,同居三萬一千四百七、戶別八千三百八十八、同居一千四百七十七,水軍戶首四千八十,同居四千五百四十、戶別三千七百二十一、同居八百四十五。
摠計水陸軍丁七萬七千四百八十七。
」 7月6日 ○丙寅,視事。
○遣行臺監察崔士庸、崔孝孫于京畿左右道。
○宣旨:「大小人員事幹軍務,出使復命外,毋得詣離宮肅拜。
諸曹如有不得已啓我事,啓主上殿,令代言司送于兵曹,毋得直來。
」蓋厭其煩也。
○議政府啓:「六曹、臺諫、漢城府凡受敎事,皆報本府,而吏兵曹凡口傳,皆不報府,憑考無門。
今後竝令呈報,永爲恒式。
」 7月7日 ○丁卯,上與中宮還禦昌德宮。
○命構昭頃公褈祠宇於其第北。
褈娶成抑女無子,上以第三子瑢爲後。
7月8日 ○戊辰,有野鴨來巢仁政殿鷲頭養雛。
○親傳元敬王太後大祥齋香祝。
○禮曹啓:「元敬王太後大祥後儀仗,用靑陽繖、烏杖。
」從之。
7月9日 ○己巳,親傳獻陵大祥祭香祝。
○兵曹啓:「陣圖之法,軍國急務,不可不預習也。
外方軍士,專不習陣,實爲未便。
今後令各道節制使,每當農隙,別牌及侍衛、營鎭屬、守城軍等,各以附近聚會,以守令之明習陣法者爲差使員,選品官爲訓導官,預習陣法,節制使巡行檢察。
大閱時所閱軍士內,如有犯令者,都節制使及差使員、訓導等,竝從律文科罪。
一,行陣。
各衛動靜,專聽中衛指揮。
中衛角一通鼓一通,各衛應之整兵。
中衛吹角、行鼓動,右衛先引,次前衛,次中衛,次後衛,次左衛。
四衛獨立,官旗徐行,疾鼓動則疾行,聞金則止。
若有急,靑旗指前,白旗指後。
疾鼓動則左右衛各就其方,止而成陣,以候彼敵,橫直行,因地形而變。
一,結陣。
凡結陣,中衛角一通,四衛後所,馬兵先出,分布四方。
中衛五旗皆點,而鼓動,則五衛各成其陣,中圓、左直、前銳、右方、後曲。
諸馬兵聞金入就陣內,中衛五旗俱臥,鼓動而白旗點,則五衛各成方陳,右衛因本陳。
中衛五旗合,鼓動而白旗點,則四衛合中衛,成方陣。
四衛各排其面,作八門,各立方色旗,中衛圓排作四門,各立獸旗,內外門跳盪守之。
四衛皆臥五旗,獨立官旗。
中衛黑旗點而鼓動,則變方爲曲;〈前衛縮排,後衛圓排。
左右衛兩端各一統,曲折前後面。
〉靑旗點而鼓動,則變曲爲直;〈前後衛兩端各一統,曲折左右連排。
〉赤旗點而鼓動,則變直爲銳;〈前後中心銳出,左右衛各一統,曲折後面。
〉黃旗點而鼓動,則變銳爲圓;〈四面圓排〉白旗復點而鼓動,則變圓爲方。
若中衛靑赤二旗合而鼓動,則前左衛合爲一陣,而在左;白黑二旗合而鼓動,則右後衛合爲一陣,而在右,中衛自爲一陣。
凡陣各面住隊連排,〈卽今防牌〉次槍長劍,次火?弓弩,次騎槍,次騎射,陣內布列,內外皆然。
五衛有五色章,中衛黃章圓五寸,置於衿前;前衛赤章三方七寸,置於腹;左衛靑章長八寸廣三寸,置於左肩;右衛白章方四寸,置於右肩;後衛黑章曲面六寸,置於背。
各書位號及各所各隊之號,幷畫認獸。
五衛各有五所,凡一卒隔六尺,馬倍之。
結隊五人,自相得意者結爲伍,伍中有長。
二五爲小隊,中有長;五五爲中隊,隊有正;五十有大隊,隊有校。
五十人,須結其心,行立前卻,當隊幷須依附。
戰則五五而立,將校在後督戰。
結陣之法,本無常形,多至六十有四,蓋皆隨時因勢而變也。
然其大要,不過五行而已。
一,應敵。
中衛鼓一通,諸衛遊軍伺候,進受中軍之令,諸衛遊軍先出四方,望候彼敵,角報其衛,其衛角報中衛。
中衛吹角而黑旗指前鼓動,則後衛先出當敵;赤旗指前鼓動,則前衛先出當敵,他衛倣此。
一衛先出,他衛出兵以救,皆以中衛旗鼓角之節而應之,若四面受敵,則各望聽其衛旗鼓角之節而戰,中衛分兵往救。
凡出兵應敵之軍,齊進十步而散立,馬亦不過五十步而止戰。
敵敗奔走,則鼓角合動,馬兵進而追擊,遊軍步卒布列四面,救援馬兵,然後就次,追擊之時,不失行伍,聞金則止,〈一錚緩鬪,二錚止鬪,三錚回背,四錚趨退,五錚急退。
〉鼓急則復進急擊。
若彼強我弱,欲爲後圖,各衛不失行伍,結陣而退,左前衛、遊軍馬步爲一隊,殿而還之,聞金而止,見旗結陣而守。
若中衛受敵,轉陣受敵及谷戰、林戰、水灌、火攻等法,又在主將料敵設機,臨變制勝,不可殫記。
一,敎場。
四表進退,中衛角一通,五衛旗人各以其方,立旗于陣場。
中衛鼓動,五衛整兵,各就其旗下陣訖,〈凡結陣及徐行,步前騎後;疾行,騎前步後。
〉中衛鼓動,五旗指前,五衛出就第一表,齊頭重行,鼓行至第二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凡坐騎下馬,作騎上馬。
〉中衛鼓動作旗,五衛皆作鼓進,騎馳步趨,及第三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鼓又動作旗,五衛皆作鼓進,騎步皆疾走,及第四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作旗角一通、鼓一通,騎一旋馳,步一旋鬪,凡三而止。
金一聲緩鬪,二聲止鬪,三聲回背,行退及第三表乃止,坐作如初。
〈但向第四表回坐爲小異耳。
下倣此。
〉金四聲,趨退卻行及第一表乃止,坐作如初;金五聲,急退卻行及第一表乃止,坐作如初;角一通,金五聲,五衛急就陣,各復其扃〈兵進以鼓,退則鳴鐃。
〉凡出軍,中衛循陣搖鐸令曰:『凡在陣者,望聽旗角金鼓之節,坐作進退,毋失其次,毋譁毋亂,以幹兵法。
』五衛皆坐聽令,其有應進而不進,應退而不退,不應進而進,不應退而退,擅左右者、亡章服者,告主將便斬。
五中失二人,罰不救三人;小隊失四人,罰不救六人;二十五人隊失八人者,罰專隊不救。
亡五而得五,亡長而得長,亡將而得將者各當之。
亡五不得五,亡長不得長,亡將不得將者罰,得五而不失五,得長而不失長,得將而不失將者賞。
」 7月10日 ○庚午,上率百官,行大祥祭于廣孝殿。
○遣醫楊弘達于左議政樸訔第問疾。
○完川君李淑妻奉氏死,遣宦官弔之。
7月11日 ○辛未,上朝豐壤宮。
○兩上同禦水亭視事,設小酌。
○全羅道水軍處置使樸礎啓:「兵船二十二隻遭風敗沒,溺死者十人,漂風不知去向者九十一人。
」上王聞之流涕。
以僉知摠制趙菑爲全羅道體覆使,鞫礎及諸浦萬戶以聞。
○戶曹請以留後司陳穀二千石賣于民間,以救民生,從之。
7月12日 ○壬申,上在豐壤宮。
7月13日 ○癸酉,上還自豐壤。
○吏曹啓:「以領議政爲宗廟署實案都提調,從二品以上一人爲提調;左議政爲文昭殿實案都提調;右議政爲廣孝殿實案都提調。
」從之。
○對馬島左衛門大郞緻書于慶尙右道水軍都按撫使,贈鞭藤五十,命政府、禮曹議之。
領議政柳廷顯等以爲:「不受則彼必怨怒,宜受之,以豹皮、綵布答之。
」禮曹判書李之剛以爲:「人臣義無私交,不宜受之。
」乃令都按撫使都鎭撫答書曰: 來書已達我使相,且知厚意,甚以爲喜。
然自古人臣,義無私交,所惠物件,似難容受,祗緣足下恭事本朝,其誠彌篤,玆用啓達收納。
仍將土宜虎皮二領、席十張,就付回價,惟照領。
7月14日 ○甲戌,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香祝。
7月15日 ○乙亥,上詣廣孝殿行望祭,始用吉服。
○視事。
○命停諸道禫後賀箋、方物。
7月16日 ○丙子,上王禦水亭視事。
○上視事。
○前開城留後司留後安省卒,輟朝三日,賻紙七十卷。
諡思簡,追悔前過曰思,平易不訾曰簡。
○順德侯陳理妻李氏上言:「今以女壻李天卿爲井邑縣監,無他子壻奉養者,年老病深,語音不通。
乞移任京畿,以垂聖恩。
」從之。
7月17日 ○丁醜,罷繕工提調樸子靑、判事尹麟、注簿鄭萊、直長呂齎職。
先是,恭靖王病篤,後宮令飯監金浩,具酒饌禱于木覓之神,浩私用之,事覺逃匿。
上王令遍搜國中不獲,以其妻子族屬,屬繕工監,皆以正身,定爲苦役。
子靑聽妾謁,以浩之族三人爲根隨,尹麟以一人爲根隨,萊許一人代身,齎以一人定爲歇役。
至是,憲府請子靑等罪,上啓于上王,罷子靑等職。
時子靑、麟等方監督廟室役,乃命畢功。
麟以繕工權知直長,阿附子靑,未十年,官至顯秩。
凡功役,專聽子靑指揮,餘官不得用事,但同坐唯唯而已。
○左軍都摠制金萬壽卒,輟朝三日,賻紙七十卷。
萬壽延安府人,性厚直,以武略擢拔,他無可稱。
前此大臣卒,上王亦遣宦官弔祭賜燭,至是令趙末生諭上曰:「緻賻,國有常法,予不行之。
」諡莊襄,勝敵志剛曰莊,甲冑有勞曰襄。
○兵曹啓:「每年春秋兵器點閱時,無標甲冑及假借者,皆沒入庫內,年久爲鼠蟲所破,終於無用。
請移文鎭撫所,分赦前後論罪還給,永爲恒式。
」上王從之。
7月18日 ○戊寅,禮曹啓:「歷代追崇之祖奉祀之制,本曹與儀禮詳定所謹稽古制,集侍從、臺諫、文武二品以上議,僉謂:『穆祖當遷,依宋朝追崇僖、順、翼、宣四祖別廟奉祀例,令有司別建祧廟奉祀。
』」從之。
時,摠制金月下,女眞人也。
性本純直,不解一字,亦以一品,與會議之列。
郞官問:「宗廟誰可爲不遷之尊?」曰:「太祖。
」問:「追崇四祖祀否?」曰:「不可不祀。
」時人服其無知而議與古人合。
於是,朝廷又議建廟之地,左議政樸訔以爲:「四祖殿,若在太室之西,則宗廟太祖以下皆子孫也。
夫卑者在側,而四時大享,尊者不與,於人情未安。
長生殿在國之西,與宗廟隔,請以爲四祖殿。
」參贊卞季良亦請於宗廟隔遠地建廟。
時,上王在豐壤宮,禮官具啓,上王曰:「祖宗在天之靈,豈容地之遠近,有聞不聞耶?且爲祖宗,難於土木役而用古殿,非禮也。
宜遵古制,建廟太室之西,號則宜曰永寧殿。
」蓋祖宗子孫,有俱安之意雲。
○命禮曹判書李之剛、參判河演、參議許晐、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金益精等,與相地人李陽達、高仲安、尹敦智蔔永寧殿基於宗廟垣內太室之西。
7月19日 ○己卯,禮曹啓:「春秋纛祭,不分大中小祀未便。
依諸祀儀式小祀例,散齋二日,緻齋一日,籩豆各八,其餘奠物儀注仍舊。
」從之。
○全州府尹鄭耕卒于官。
耕,羅州人,高麗名將地之子。
雄偉智略,不及其父,而性敦厚明爽,嘗牧義州、安東有聲績。
以老母在光州,爲全羅道觀察使,又再爲都節制使,軍民畏而愛之。
至是病卒,年五十二。
子二種、穖。
7月20日 ○庚辰,視事。
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在前大臣卒,必待特旨賜祭。
予以謂,大臣之卒皆當賜祭,其令禮曹稽古制以聞。
」 ○賜倭人藤次郞、三未三甫羅等家舍口糧及奴婢各二口。
次郞,善造舟楫者。
7月21日 ○辛巳,日暈。
○視事。
○全羅道監司張允和啓:「左道都萬戶金孟鈞、突山萬戶葉漢龍、進禮萬戶姜以忠、築頭萬戶魯興道、鹿島萬戶金湖等所管兵船傷破、士卒溺死之罪,臣已鞫問。
請幷治都按撫使樸礎罪,以戒後來。
」上王命下體覆使趙菑,依所啓鞫之。
○鹹吉道監司申商移牒兵曹曰:「鏡城人童沙裡甫下誘崔仲海、長命、金哲等二十餘人,逃往野人地面,故囚沙裡甫下,諭其子童所羅,與通事至東良北,令挨刷逃人,所羅刷其半以來。
然沙裡甫下與吾良哈爲姻婭,交相往來,其情狀明矣。
又同裡人李大豆等亦皆知情,宜竝移之南道,以絶其弊。
」 兵曹以啓,宣旨:「其子盡心刷還則不是專在沙裡甫下也。
宜速移文,勿令浮動,以米布給所羅,以賞刷還之功。
」 ○司憲府上疏曰: 金浩所犯,關係非輕,人之所共憤也。
上王殿下將其族屬,定繕工苦役者,欲令浩現身也。
樸子靑知其實而循私無忌,罪固大焉。
尹麟、鄭萊、呂齎阿順子靑所爲,殿下隻令罷職,罪重罰輕,無以戒後。
判官林得貴知非不改,錄事宋義剛許從代身之請,亦不可容赦也。
伏望將子靑等依律科罪,以懲不恪。
不允。
7月22日 ○壬午,司諫院上疏曰: 樸子靑別無才能,濫蒙至恩,位至宰樞,尹麟出身吏胥,官至三品,宜當各盡乃心,圖報萬一。
不此之顧,不從宣旨,金浩族親,安然率行,其爲罪惡,與浩何異?呂齎、林得貴、鄭萊阿順子靑之罪,亦不可不懲。
今憲司上疏論請,隻罷子靑、尹麟、鄭萊、呂齎職,林得貴置之勿論,臣等缺望。
伏望一從憲司所奏。
不允。
7月23日 ○癸未,百官以朝服遙賀千秋,樂懸而不奏。
○上王語兵曹曰:「敬寧君於主上殿進見無時,漢原君受訓於集賢殿,皆非也。
寵愛異於諸弟,古所戒也,吾將見主上而陳之。
」 7月24日 ○甲申,朝豐壤宮。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啓:「內廂本營及四鎭兵馬,在前分爲上下番,及樸礎爲都節制使,始分爲四番。
本營及四鎭,皆賊路要衝,萬一突入,豈及徵聚?近因風變,船隻傷破,水路防禦,甚爲疎虞,不可不慮。
請依舊,分上下番。
」從之。
7月25日 ○乙酉,兩上禦水亭視事,設小酌,趙涓、延嗣宗等侍。
○京畿觀察使啓:「喬桐,國之門戶,防禦不可不嚴,而江華水軍六十一名,東江水軍六名逃亡,尙未充定。
三木、紫燕二島水軍,歲乙未,移屬牧子,由是水軍之習於舟楫者蓋寡。
請以二島水軍,還屬喬桐,其牧子以寺社奴婢充之。
」上王從之。
7月26日 ○丙戌,上還自豐壤。
7月27日 ○丁亥,全羅道光陽縣龍門浦水赤十五日。
○視事。
命禮曹,祧室廣狹,一依宗廟之制。
參贊許稠啓曰:「宗廟五室甚隘狹,每當行祭,進退甚難。
且祫祭則在南神主,不得居廟內,坐戶外必矣。
須當廣其楹內,今創祧室,何必効此?」上曰:「卿言是也。
」卽遣李明德啓于上王,上王曰:「宗廟雖隘狹,自太祖傳至四君,事無欠關,何必改作?祧室之制,亦當依此營之。
」 ○戶曹判書申浩啓曰:「倉庫米豆贏餘,無有藏處。
請莊於崇禮門內行廊。
」上曰:「若奪行廊藏穀,居民將安之?」浩莫能對。
○築昆南城。
○趙菑鞫樸礎、金孟鈞等以聞,且曰:「礎以捕倭爲名,率兵船入島漁獵,以緻船敗軍溺,喪失兵器,殊無委任之意。
請置於法。
」宣旨:「萬戶金孟鈞等,宜贖死罪,然破船之日,風變大甚,禽鳥墜落,樓閣崩毀,非人力所及,減等贖杖百。
礎待畢劾更議。
」 ○刑曹啓:「永樂十七年七月二十日宣旨:『補充軍定屬以後,專不立役者及逃避者,贖身及婢妾産身良水軍,勿問是非補充軍,各還給本主陳告者,稱幹稱尺補充軍,各還定本役爲官奴婢。
』然還賤條款,尙未定奪,故今商確條列以啓。
一,其婢妾産身良,勿問是非補充軍等,專不立役者及逃避者,姊妹女子,依稱幹稱尺人例,竝給本主。
若一家同産四五人內,一人立役,一人逃避,則其姊妹女子竝屬賤口,實爲未便,請分揀施行。
一,雖祖先奴婢,補充軍定屬前,若他人役使,而限前不呈狀相訟者,今雖呈狀,竝不聽理,從重治罪。
其中在前役使本主,無子息物故者,許使孫陳告。
一,避役補充軍還屬諸司者,當該官吏遞差後,或不檢考,中間閑遊者有之。
今後依公處漏落奴婢陳告例,許人陳告賞給。
」 上命:「姊妹女子,勿令屬賤。
本主無子息物故者,限使孫四寸,許令陳告,無使孫而他人陳告者,依公處奴婢賞給例賞之。
」 7月28日 ○戊子,視事。
金漸前爲平安道監司,啓請勿遣損實敬差官。
至是,承政院啓其狀,漸因啓曰:「一道之事,專委監司,獨於踏驗,別遣敬差。
爲敬差者僅知蔔結之數,而監考書員任意加減,民受其弊。
請委之監司、守令,令親執磨勘,以絶其弊。
」不允。
○上王將欲大閱,分遣習陣訓導官于諸道。
○賜昌寧府院君成石璘、西原府院君韓尙敬酒。
○平安道蝗。
○兵曹啓諸道陣法訓導事目: 一,習陣時犯法,守令及三品以上軍官,報觀察使,觀察使覈實論罪。
一,二十三陣一時敎閱爲難,以方圓曲直銳五陣及行陣敎習。
一,平安道閭延、朔州、義州、江界,鹹吉道慶源、鏡城、甲山軍馬,若聚會敎閱,則防禦疎虞。
其軍官解文字者,招緻敎習。
一,留後司作牌軍人內,簽發馬兵敎閱,令本司郞廳一人掌之。
「從之。
7月29日 ○己醜,視事。
○江原道監司啓:「春川盲人金繼玄告:『郡人樸成幹、樸仁幹等嘗言欲率侍衛別牌,附于芳幹。
』」命下義禁府鞫之。
7月30日 ○庚寅,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香就。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二〉 八月 8月1日 ○辛卯朔,日食。
○上詣廣孝殿,行朔祭。
○命臺諫、刑曹及戶曹判書申浩、同副代言郭存中,同義禁府鞫問樸仁幹、金繼玄等。
繼玄二子告義禁府曰:「吾父有心疾,其言不足信也。
」繼玄亦服誣。
義禁府以啓,上喜曰:「予固疑其誣妄,恐無辜者受杖,今不杖一人而得情,可喜也。
」遂放成幹等,又以篤疾,赦繼玄誣告之罪。
8月2日 ○壬辰,日暈。
○視事。
摠制元閔生啓曰:「平安道境連中國;鹹吉道近於野人,今遣官習陳,恐無識之徒未諳大體,漏言於彼,以生邊釁。
且中國法令陵夷,近有火災,若聞我之治兵,必生疑慮。
臣謂,二道軍士因番上,而敎習爲便。
」上曰:「何以知法令之陵夷乎?」閔生對曰:「古者楮貨雖破,有印跡則用之,今也破則不用。
古者禮部官不行貿易,今親到會同館,貿易外國之物。
淸城府院君鄭擢近以謝恩使赴京,禮部官親齎綃絹易麻布,臣以謂法令陵夷。
」上曰:「予將啓父王。
」旣而閔生出,上謂諸代言曰:「閔生之慮周矣。
」 ○議政府、六曹啓曰:「向因水災,命罷諸道進膳,臣等有憾焉。
然而殿下畏天、恤民之心,出於至誠,未敢陳請。
今無水災,而猶不令供進,已累月矣。
殿下縱自安於淡薄,於上王禦膳何?願令諸道依舊供進。
」不允。
○分遣損實敬差官于諸道。
○讓寧君禔得瘧疾,遣宦官問疾,又遣禦醫及呪僧治療。
○上王曰:「古人待宦官之法,予見之熟矣。
予於宦寺,犯罪則不饒,主上殿宦者皆賢乎?何無犯罪者乎?」每大臣詣闕,上王必令宦官備饌厚饋,少不稱旨,輒加譴責,其待宦官之嚴,類如此。
8月3日 ○癸巳,朝豐壤宮。
○兩上同禦水亭視事,設小酌,趙涓、延嗣宗、趙末生、李明德、尹淮、金益精等侍。
上王曰:「予年深,不欲遠行講武,若放鷹則猶可也。
」李明德聞年深之言墮淚,上王曰:「此人自古向我如此。
」 ○上啓曰:「宗廟隘狹,若後日祫祭,則不可以不廣。
」上王曰:「當初太祖令文臣熟議而創之,又親享宗廟,至於數四,祔宗廟亦已數年矣,安忍改創乎?」 ○上又以刑曹所啓法孫奴婢屬公啓之,上王曰:「近年寺社奴婢皆屬公,僧人積年使喚奴婢,不可一時盡奪,後日君臣必有議之者。
予非信佛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古有盡除宦寺而生變者,是其一也。
」郭存中啓曰:「機會不可失也。
今僧人有以奴婢犯法者,因此除之可也。
」上王曰:「然。
」 ○對馬島都萬戶左衛門大郞遣人獻硫黃五百斤、犀角一對、丹木三百斤,一岐州太守源重亦遣人獻硫黃一千四百斤、麒麟香八斤、蘇油五十斤、犀角一對。
○禮曹啓:「司譯院官員奉使遼東者,以商賈之輩爲伴人,多齎布貨,任行販賣,深爲未便。
自今遼東差去人員梯己伴人,一皆禁止,將本院令史一人率行,以絶冒濫之弊。
」上命率譯學生徒以行。
8月5日 ○乙未,視事。
○下旨:「凡擬議公事,政府、諸曹一處會議,可否相詰啓達,是固然矣。
前者諸曹郞廳文卷齎持,各處進退,公事稽遲。
今後擬議公事下旨,則政曹、六曹堂上會于一處,可否商量,疾速啓聞,以爲恒式。
」 ○刑曹判書許遲等上疏曰: 竊惟,佛氏之敎以淸淨慈惠爲宗,故釋迦苦行乞食,以成其道,六祖身親舂杵,遂承祖派。
俱以勤修寡欲爲道,而未聞以臧獲奉養者。
歲在丙戌,道澄、雪然奸其寺婢,自毀其道;在於戊戌,可休、省珠恣行淫欲,以幹邦憲,國家固當盡革僧徒奴婢,使盡其道可也。
第以積年之弊,不可遽更,隻革寺社奴婢,使其徒不陷於淫慾,僧徒之至幸也。
然法孫奴婢一事,尙循舊轍,懷詐奔馳,立訟官門,勝於俗人,或以師弟,反脣相詰,恬不爲愧。
其師淸淨之道掃地。
今曹溪僧圓穆、淸敏等疾其金奉訴良,私繫亂刑,縛囚櫃內,緻隕其命,何其慘酷?其師慈惠之義安在?向之道澄、省珠之徒恣行己慾,但毀其道,害不及人,圓穆、淸敏之惡,毒及人命,其徒之持戒向道者,亦必腐心切齒矣。
爲僧之道,辭親割愛,離世入山,雖父母奴婢,不宜使用,況法孫奴婢乎?願法孫奴婢竝皆屬公,其奴子則各其宗都會所,量宜給之,俾諸僧徒無訴訟陷刑之累,有淸淨慈惠之美,僧道幸甚。
上令政府、六曹議之,皆曰:「請依刑曹所啓。
」從之。
初,興福寺僧圖穆、淸敏、戒正、海珠等怒法孫奴金奉訴良,以鐵椎敺之,囚於櫃中,奉縊死。
上命刑曹杖之,皆充邊遠軍,故刑曹有是啓。
○禮曹啓曰:「謹稽古制,宋太平興國二年,有司言:『國朝太廟四室,室四間,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
請依唐制,東西留夾室外,餘十間爲五室,室二間。
』禧祐七年,英宗卽位,仁宗將祔位,修奉太廟使蔡襄上八室圖,幷夾室爲十八間。
《文獻通考》諸侯廟制、宋潞公文彥博廟制,一堂及旁兩翼。
今別廟立正殿四間,東西各構夾室一間,其餘門垣、階砌規模,與宗廟同。
」從之。
○上命金益精,責河演曰:「獻陵行祭,以淡服行事,不便於義。
禮曹不啓而行移,何也?三年之內,宜以白衣行祭。
」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據濟州都按撫使呈啓:「道內軍丁,竝無軍籍,難以憑考。
請以農隙成軍籍。
」從之。
8月6日 ○丙申,視事。
○親傳社稷及文宣王釋奠祭香祝。
○一岐州萬戶道永遣人獻丹木一百斤、肉豆蔲二十斤、貝箱一介、麒麟血十兩、檳榔十五斤。
其子宮內大郞亦因使人獻書,因獻土宜。
○罷陽城縣監尹達誠職。
初,達誠丁厚德王太後喪,齎酒饌,如邑人前觀察使李推第,飮酒大醉,與其家婢互歌舞,又之金克讓家亦如之。
一日,路上乘醉,與從吏竝馬馳驅,逢婦人以鞭打其笠帽,其婦驚而墜馬,從者慢罵之,達誠陽不聞走過。
且暗於事理,不宜臨民。
觀察使成揜具辭請罪,命憲府鞫聞科罪。
○戶曹啓:「諸道損實敬差官發遣之事,旣是恒例。
請除啓聞,每年七月望時,本曹移文吏曹發遣。
」從之。
8月7日 ○丁酉,全羅道觀察使啓:「道內郡縣汚下之地,竝被水災,禾穀不稔。
其船軍、鎭軍自八月至十月十五日,請除立番,以備救荒之物,以禾穀稍稔州郡雜色軍內,壯實者及日守代之。
」從之。
8月8日 ○戊戌,視事。
○禮曹啓:「倭學生徒雖勤於其業,而未有錄用之法,故皆不勉勵。
倭學非徒語音,其書字又與中國不同,若不敦勉,恐將廢絶。
請自今試其能否,以司譯院祿官一位,輪次除授。
」命生徒成才者,禮曹移關吏曹,隨宜敍用。
○戶曹啓曰:「損實之法,務要官民兩便,而諸道觀察使委之敬差官,不肯照管,今後觀察使、首領官分道檢察。
各官還上未畢徵納者頗多,守令欲免譴責,妄稱畢徵,會計施行者有之。
今後令敬差官,督徵畢收。
」從之。
○加賜大慈庵田五十結。
○趙菑更鞫樸礎以聞,宣旨:「令以私馬上京。
」 8月9日 ○己亥,上王幸樂天亭,上亦詣問起居。
○通事宣存義回自京師言:「本國逃僧洪惠等欽奉聖旨,前往南京住天界寺。
又韃靼侵邊鄙,調發遼東軍守禦。
」 8月10日 ○庚子,上在樂天亭。
8月11日 ○辛醜,上在樂天亭,召柳廷顯、李原、卞季良、許稠、李之剛議事,仍置酒。
8月12日 ○壬寅,上在樂天亭。
○兵曹啓:「諸道軍士,不分隷於五衛,則大閱時,衣甲章色相雜,且無體統之義。
以京畿、慶尙、全羅道屬中衛,平安道屬前衛,忠淸道屬左衛,黃海道屬右衛,江原、鹹吉道屬後衛,衣色各依方色。
」上王從之。
8月13日 ○癸卯,上還自樂天亭。
○摠制李興濟卒,賜賻。
興濟,良祐之子也。
○兩上命金益精,傳旨于樸訔、李原等曰:「邊備不可不嚴,將帥須當得人,諸鎭兵馬使,欲以近侍有武略者遣之。
沈寶、趙慕、李澄石、金益生、金乙辛,皆可爲將帥者,欲陞資以遣,然以兵馬使帶嘉善無前規,未果耳。
且以樸寅吉爲義州牧使,何如?」訔對曰:「兵馬使宜選有武略者遣之。
諸鎭及知郡守、都護府使以嘉善差任,固有前例,宜選可當者,陞資遣之。
樸寅吉雖有武才,不合義州,以沈寶爲之爲便。
甲山、閭延亦須選其守將,且宜選平安、鹹吉道土人,以爲其道守令。
」原對亦如訔,且請以郭承祐、金乙辛爲義州牧使。
訔又請早建儲副,以定國本。
8月14日 ○甲辰,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秋夕香祝。
○上王將以秋夕謁健元陵,上遣左副代言權蹈,點視奠物。
8月15日 ○乙巳,上詣廣孝殿,行秋夕祭。
○上王謁健元陵,還次禿要浦,上出迎置酒,偕至樂天亭。
○日本西海道九州前摠管右武衛源道鎭遣人弔元敬王太後之喪,獻硫黃一千斤、赤銅二百斤、蘇木二百斤、胡椒二十斤、白銅六十斤。
熊州刺史源昌淸亦遣人弔喪,獻土宜。
○上王以東郊牧場內可耕之地,分賜政府、六曹及諸代言。
8月16日 ○丙午,上還自樂天亭。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按撫使成達生啓:「船軍寄命水上,勞苦倍他。
守令不體國家撫恤之意,一切差役,無不役使,或於點送之際,委之於吏,不親監檢。
由是,或雇人自代,或有全不赴防者,要蒙褒薦。
凡觀察使行移之事,無不謹愼,以按撫使不預黜陟,雖移文論罪,竝不畏敬。
請錄其罪,每當殿最,移文觀察使,憑考施行。
」命議政府、諸曹議之,皆以爲不可,不允。
8月17日 ○丁未,上王還豐壤宮。
○上王謂李中至曰:「予嘗語主上曰:『人君之子,不可養于朝臣之家。
』由是,王子王女之養于外者,悉皆還置宮中。
」初,首陽養于中至家,故爲是命。
○以樸齡爲中軍都摠制,玄貴命右軍同知摠制,洪涉中軍同知摠制,郭承祐江界道兵馬都節制使,權湛全州府尹,金苞判光州牧使,趙菑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沈寶判江陵大都護府使,金乙辛判義州牧使,趙慕判海州牧使,陳原貴判定州牧使,金益生藍浦鎭兵馬節制使,李澄石延日鎭兵馬節制使,吳益生沃溝鎭兵馬節制使,樸寅吉長淵鎭兵馬節制使。
趙菑、沈寶自僉摠制,金乙辛、趙慕而下皆自上護軍,擢授嘉善大夫。
8月18日 ○戊申,視事。
○賜檢校議政府贊成趙庸田三十結、米豆二十石。
庸學問精博,且有德行,爲世儒宗,家貧不能自存。
上嘗以《律呂新書》顧問,無有知者,左右以庸對,乃命集賢殿校理兪尙智等就學之。
至是,聞其家貧,且以其子聃爲義盈庫使。
○工曹啓:「中外稱子,斤兩不正。
請依法校正,布之中外。
」上乃命加造,令京市署,聽民買之。
○築靈光城。
○禮曹判書答源義俊書曰: 人至,得審體履康裕,爲慰。
向者本國回禮使,修船護送,爲感良深,今又專人陳慰,仍獻禮物,殿下嘉其誠款,所諭八郞次郞、彌大郞,卽令刷付回使,兼緻土宜緜布八百匹,惟領納。
○前此,鹹陽人趙忠與其兄悅不睦。
己亥冬,悅爲賊所殺,悅子寧疑忠殺其父,告於觀察使,鞫之未得情,又逮繫忠子種勇、種智。
寧又告於刑曹,訊鞫已三年矣。
上以事涉曖昧,竝釋之。
8月19日 ○己酉,視事。
○上朝豐壤宮。
○戶曹啓:「濟州大靜、旌義縣田地損實,依庚子年例,令濟州判官及兩縣守令踏驗後,都按撫使巡行點檢,以爲恒式。
」從之。
8月20日 ○庚戌,上王與上同禦水閣,置酒奏樂,爲迎鄭擢、尹子當、李中至、趙啓生之還,餞新除邊將郭承祐、趙菑、趙慕、沈寶、金乙辛、陳原貴、金益生、李澄石、吳益生、樸寅吉等也。
竝賜坐閣上,茂長鎭兵馬使樸東秀等七人坐於閣下。
命孝寧大君??及柳廷顯、李原、趙涓、卞季良、許稠、趙末生、李明德、河演、金益精等侍宴。
入直宰樞,賜宴于兵曹廳,侍衛軍士皆賜酒。
○遣禮曹佐郞房九達,賜祭于都摠制金萬壽。
敎曰: 臣能竭力而勳在於邦家,則君亦念功而禮加於弔恤,此萬世之令典,非一人之私恩也。
惟卿氣宇宏深,性行純重,才長於射禦,智周乎折衝。
可謂爲王爪牙,爲國藩翰,而爲一代之良將也。
故爰從太祖之遇,始授戎兵,及我父王之知,遂躋膴仕,因緣幸會,出入經營。
關塞風霜,幾閱幹戈之試;邊城鼓角,屢經舟楫之勞。
忠勤不爲不多,聞望不爲不重。
何言中路殲我良人,至於行路者興嗟,豈惟寡人之軫悼?爰命有司而議諡,又賜薄奠而紓情。
於戲!休戚之心,永肩於終始;哀榮之數,當盡於幽明。
又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摠制李興濟。
敎曰: 脩短之故,理數之常。
然在於卿,宜爲軫念。
惟卿神資雄偉,志行純勤。
眷于宗子之親,實爲維城之固。
爰陞摠制,期補眇躬,何意盛年奄爲異物?誠予心之是悼,將薄奠而伻陳。
於戲!屬戚之恩,君臣之義。
情旣敦於雍睦,禮當盡於哀榮。
8月21日 ○辛亥,上奉上王,幸豐壤南郊,觀放鷹,遂渡漢水,觀魚于廣州之鐥池,仍置酒,孝寧大君??[1]及趙涓、崔閏德、權希達、曺備衡、樸實、趙末生、李明德、尹淮、金益精、權蹈等侍。
夕,兩上還樂天亭。
8月22日 ○壬子,兩上同禦樂天亭,設宴奏樂,宗親、宰執侍宴,極歡乃罷。
○禮曹請置世子封崇都監,從之。
8月23日 ○癸醜,上還自樂天亭。
○禮曹啓:「向因水災,停諸道進膳。
請依舊供進。
」從之。
○初,全羅、忠淸道淫雨彌時,禾稼多傷,上深憂之,遣戶曹佐郞權循審視,所傷十者之四。
○禮曹啓:「世子封崇後,令諸道依例陳賀。
」從之。
8月24日 ○甲寅,視事。
工曹判書崔閏德啓曰:「城郭,國之襟袍,所以捍外而衛內。
都城屢經霖雨,頹圮不修,芻莽者間或踰越,甚爲踈虞,其於固國安民之道何如?近日城門都監欲築頹圮處,而不敢擅便。
臣見今年五穀豐登,人民富實,今秋則州郡築城與營建頗多,民力猶恐不贍。
請於明春築之。
」上曰:「卿言是矣。
然欲修築則廣其城基,國論已定,力役甚劇,明春亦不可興築,姑塞頹圮之處,以待豐年。
」閏德曰:「義州、泥城、江界、碧潼、昌城、閭延,地連中國,渙散軍民,儻或成群出來,不可無備。
義州、江界已有節制使,碧潼、昌城等處,未有節制之官,萬一有變,義州、江界之兵必未及救,誠爲可慮。
臣願革一二小縣,竝置巨鎭,擇有武略善應對者任之。
今以張友良知碧潼郡事,亦不宜守禦之任。
」上曰:「予將啓于父王,又當議諸政府、六曹。
友良則未知其材而用之。
左右皆曰:『任之巨鎭可也。
』」 ○兵曹參判李明德啓曰:「諸道水軍勞於貢賦之備,不暇備器械,倘遇賊倭,則必不及應機。
伏望蠲減貢賦,整槊器械,以備不虞。
」上曰:「予意亦如是。
各道水軍貢賦之數,悉書以啓。
」又曰:「頃者有司請加魚梁之稅,予以謂,非若田稅之比,欲從之,如何?」左右皆對曰:「可。
」摠制李順蒙啓曰:「臣近日爲節制使,備知水軍勞苦。
其爲節制、萬戶、千戶者,托貢賦而魚獵,以營其私,恬不爲愧。
公賦少而私用多,軍民不勝其苦。
伏望殿下,蠲減貢賦,以養士卒。
」上曰:「善。
」 ○全羅道都觀察使啓:「倭船一二艘出沒海島。
」上問其故於左右,順蒙對曰:「臣昔征對馬島後,追倭船,巡歷全羅海島,松木茂盛,而去陸地遼邈。
故島倭每因造船而來,不足慮也。
臣見對馬島無造船之材,必於全羅海島造船以歸。
臣之淺見以謂,盡刊海邊松木,以絶倭船之來可也。
」上曰:「何必盡刊乎?」順蒙又啓:「造船之時,輸木之勞尤甚,挽木出水,或至百餘裡,農牛多斃。
臣以爲,率兵船數十艘,入海島守護而造之,不出一谷,數日可造十餘艘。
」上曰:「予將議諸政府、六曹。
」 ○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李之剛等啓曰:「成均學生屢因浮腫而死。
臣等聞其故,皆曰:『生員皆欲滿圓點三百,且因考講之法,長坐一處,勉強讀書,故勞神喪氣,不知病之深至於死也。
』臣等以謂,圓點、考講二事,國家欲令勤學,務要成材,不可革也。
使醫二人更相遞番,朝夕與居救療,則可無浮腫者。
」上從之。
又謂季良等曰:「卿等會于成均館,訪問其弊以聞。
」朝退,獨召卞季良,與語移時。
○上聞市肆多有奸猾亂法者,頻使內竪暗察之。
內竪執犯法者二人以聞,命義禁府治罪。
○郭承祐自都摠制爲江界節制使,內懷失望,歷宜山君南暉第,辭行言:「我本無罪,今出爲外官,當受辱於詭譎崔沄,我之資憲掃地矣。
」沄時以嘉善大夫,爲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江界在沄所轄,承祐名宦,嘗在沄上,故雲。
少卿韓確適在坐,聞其言以啓。
○禮曹啓:「謹按《杜氏通典》,大臣之卒,策贈緻祭,皆遣朝臣,備儀物而行。
乞依此制,今後正二品以上之卒,有策贈者,例皆緻祭。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啓:「倭船連續出沒海中,其謀難測。
海邊郡縣別牌、侍衛牌等,竝以習陳,聚於全州、羅州、光州、南原,萬一突入,實爲可慮。
請海邊諸色軍丁,除習陣,竝赴本州,以待賊變。
」從之。
8月25日 ○乙卯,日暈。
視事。
○上朝樂天亭,以郭承祐之言,啓于上王,上王怒曰:「平時國家崇奬武臣,正欲用之於邊方。
況江界巨鎭,境連上國,常擇重臣鎭之?今以命承祐,委任匪輕。
不體我意,反出怨懟之言,承祐之才亦常流耳,豈能超出於人乎?苟其心懷不忠,則雖穿山甲,將何用哉?」時承祐已發程,上王卽召還,命囚于義禁府。
8月26日 ○丙辰,兩上觀放鷹于松溪之原,晝次中良浦置酒,扈從宰執侍。
兵曹參議尹淮進上前口號雲:「夏隴風微麥穗長,秋郊雨足稻花香。
一遊正合三農望,準擬豐登十月場。
」上王欣然而笑。
夕,上王還次樂天亭,上還宮。
○義禁府啓:「郭承祐之罪,律該杖八十。
」上以功臣之子,命配外方。
8月27日 ○丁巳,視事。
上謂義禁府提調元肅曰:「承祐之罪,合於何等律乎?」肅對曰:「不應爲。
」上曰:「豈止不應爲耶?不應爲乃過誤也。
承祐別無功德,官至資憲,實踰涯分。
且今父王授以禦侮之任,威權甚重,誠宜竭力圖報,反以爲輕,而怏怏發言,辭甚悖慢,殊無人臣之義。
原其情則罪甚重矣。
」刑曹判書許遲請曰:「承祐之罪,宜令臺諫共知之。
」司諫崔蠲、掌令許誠又請鞫其情,上曰:「情見於言,何必更問?若皆曰更論,則予將啓于父王。
」 ○義禁府啓:「逃僧信雲兄劉哲知情故縱,當絞。
」上曰:「禫前不可斷死刑,其令移繫刑曹。
」 ○全州府尹權湛、藍浦鎭節制使金益生拜辭,上引見,謂益生曰:「海寇鼠竊狗偸,何足慮也?然須備器械,謹烽燧以待之。
信其浮言,勞民動衆,亦非吾所望也。
臨機決策,悉在爾躬,往愼之。
」 ○上朝樂天亭。
○禮曹參議答平滿景書曰: 承書,備認動止迪吉,爲慰。
前年本國使臣回還時,修船護送,今又遣人,奉書陳慰,誠意可尙。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仍將土宜緜布三百匹,就付胡人。
又給宗金使者緜布五十匹。
8月28日 ○戊午,上王與上將畋于水原等處,已渡麻田浦,以雨還樂天亭。
○鹹吉道觀察使請改築甲山郡惠山石堡,從之。
○左議政樸訔上書上王曰: 臣於病中,忽念往事,塵瀆聖聰,兢惶無措。
曩者讓寧君居儲位不德,臣與柳廷顯於天水松亭,嘗承密旨,知殿下將爲宗社大計,臣等志願已定矣。
未久,臣等率群臣,請廢世子,置之於外,殿下乃欲以其長子幼者爲嗣,命趙末生、李明德等,諭旨于群臣。
金漸先知其旨,大言於群臣曰:「立孫之事,上意已定,堅不可回。
」群臣聞者,莫敢異辭。
臣目趙末生、柳廷顯等曰:「定儲副,國之大事也。
大臣以下可不獻議乎?且廢其父而立其子,古有定制則可,不然則宜擇賢者。
」柳廷顯卽曰:「事有經權,宜擇賢。
」於是,趙涓、金九德、柳殷之、文孝宗、李春生、李潑、李迹等十餘人乃獻擇賢之議,韓尙敬以下二十餘人,或順旨獻可,或請以蔔筮,或乞上裁,或願依古制。
趙末生、李明德備書衆議以啓,殿下遂罷立孫之命,爰從擇賢之議,乃命賢德,定位東宮,仍行內禪之禮。
今日盛事,曠古所無,蓋此神謀偉略,出自宸衷,群臣何與於其間哉?然殿下每處大事,實由聖算而斷以公論,及其事定,則論其賞罰以勸懲之,故原從微勞,亦皆收錄。
臣妄謂,柳廷顯等十餘人擇賢之議,與夫趙末生敷奏之功,恐不在原從功臣之下矣。
病臣狂言,倘或可取,則廷顯、末生等之忠勳,願上裁分等,下宣旨于兵曹,啓於主上殿下,依奉施行,以收人心,俾後世知殿下廢嫡立賢之擧,出於公論,且使讓寧君,自知公論所不容,無所怨惡,則公道幸甚。
又念,臣本無勳勞,濫處功臣之列,富貴已極。
病患相仍,料知不久於世也,復有何望哉?特以受恩深重,雖無報効,難同衆人。
區區之誠,固欲知無不言,死而後已,敢爲狂言,以瀆天聽,唯聖明矜察焉。
上王覽之曰:「人見此書,則必以爲不直一錢。
且當時決定大議,實出予心,非因外議,訔等何功?末生等出納而已,又何功焉?」遂留中不下。
8月29日 ○己未,上至自樂天亭。
○義禁府提調田興、元肅等以輕論郭承祐之罪,爲憲府所劾,上命就職。
○司憲執義樸安臣等上疏曰: 臣之於君,但當委質,不可略有忿怨。
郭承祐別無功能,隻以武藝,特蒙上恩,位至資憲,誠宜盡心圖報。
今當節制命下之日,深懷不足之心,乃曰:「以吾無罪,受辱崔沄,我之資憲,掃地矣。
」忿怨之心,旣實於中;不忠之言,遂發於口,罪不容釋。
伏望殿下,下有司鞫其情由,明置於法。
義禁府提調田興、元肅等奉旨推劾,不以不忠之狀啓達,而乃從輕典,隻以不應爲按律啓聞,及今劾聞,答不以實,誠爲不當。
伏望幷下有司,問其情由,依律施行。
○右司諫大夫崔蠲等上疏言: 承祐起身平微,又無拓地汗馬之功,特蒙聖恩,位至宰輔,固當委身竭力,圖報萬一。
今受藩翰之命,乃以職任輕重,憾慨發言,不有不忠之心蘊於中,則其出諸口者如此乎?殊無臣子之義,不可不懲,今者釋而不懲。
隻黜于外,臣等不勝痛憤。
伏望殿下,達于上王殿下,更令有司,收其職牒,鞫問其由,明正其罪,以戒後來。
8月30日 ○庚申,視事。
崔蠲、樸安臣等面諍曰:「謀避王事,承祐之素心也。
今隻黜于外,無以懲承祐,而戒後人也。
」上王命奪告身,仍責之。
○判黃州牧事鄭孝文上疏曰: 臣猥以庸資,位至二品。
曾無報効,今叨爲牧民,夙夜戰兢,思報上德,謹將管見,條列于左。
一,歲有豐歉,損實之數,固不同也。
然貢稅漕轉,必及於氷凍前,故守令恐不及期,以其前年實數,分徵於民,損實或有加減,起陳或有不同。
今乃一切以前數而分徵,豈不誤乎?且禾未登場,而督輸騷擾,弊不可勝言。
然禾穀踏驗,每始於九月之初,摠數磨勘,或終於十月之望。
於是,冱寒堅氷至矣,雖無漕轉,何及哉?臣謂,踏驗旣畢,以其實數,歲前收齊,開春漕轉,正月頒祿,代以軍資,以革其弊。
一,田地之結蔔定矣,禾穀之損實分矣。
損則損之,實則實之者,斯亦不難矣。
每年遣損實敬差官,然未能盡驗,但有迎送之弊。
臣願俾各道監司全掌之,擇守令剛明者,分定差使員以檢驗,而監司首領官分道審檢。
一,成周之時,民無職事,則出力役之征;宅不毛,則有夫裡之布,此勸懲之良法也。
此法一廢,一切取之。
今以楮貨,代戶布之征,民間所造,猶可爲也。
楮貨則民不自造,必以米粟交易而納,故民皆不堪。
臣以爲,若不永減,則限豐年停之。
一,近年以來,水旱相繼,年不登稔,民不足食,又今年水災尤甚,民生可惜。
臣願減今年租稅之半,以恤民生。
一,自庚寅之歲,海寇作耗,邊民漂散。
近因戰艦之備,海寇息而邊民奠枕。
然水軍勇者,百無一二,是可慮也。
己亥年東征之後,對馬島倭日欲報怨,固不可不備也。
善戰者,不以彼我之衆寡爲勝負,故一艦之中,有勇者四五人,則可以禦衆。
願自今擇募強勇者,每一船屬四五人,以副司正,遷至護軍,而名之曰船甲士,比府兵甲士例,每年終取才敍用。
一,吾東方文風,動於中華者久矣。
諸州縣學校,或有無聖殿者。
倘中國文臣奉使而來,如欲謁聖,則我聖朝崇重斯文之意安在?臣以謂,自義州至留後司,路傍界首官學舍,尤不可不改構也。
若界首官不能獨辦,令領內各官幷力造成。
一,大小人民貸糶義倉,一戶多至一二斛。
若必以本邑米粟還徵,則雖十歲,未能易納。
願令代以布物,以便民生。
一,自京城至義州,朝廷使臣往來,路傍州郡官奴婢勞苦,倍於他邑。
一家老弱男女,盡數供役,不無愁嘆。
願令有司,考其多寡,數少州郡,以典農寺屬,革去寺社奴婢,量宜加給。
命政府、諸曹議之,竟不行。
九月 9月1日 ○辛酉朔,上朝樂天亭。
○禮曹判書答日本國右武衛源道鎭書曰: 得書,備諳動靜康裕,甚慰。
今者專人陳慰,誠意懇至,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仍緻土宜,以授回人,惟領納。
秋涼,冀順保,不一。
○佐郞答對馬島都萬戶左衛門大郞書曰: 「承書,備認旨意。
雖然待人之道,誠則與之,詐則絶之。
我朝厚恩,君宜終始勿背,毋或不誠,以緻後悔。
所獻禮物,謹稟堂上啓納,仍將土宜綿布一百六十匹,就付回價。
又答一岐州上萬戶道永書曰: 得書,知足下欲遣親男來朝,其慕義之誠,良可嘉也。
所獻禮物及男宮內大郞所獻禮物,謹稟堂上,俱已啓納。
玆將土宜緜布一百八十匹、宮內大郞付緜布五十匹,以授回價。
9月2日 ○壬戌,上從上王,幸廣津,觀魚置酒,孝寧大君??[1]等侍。
夕,還禦樂天亭。
9月3日 ○癸亥,上還宮。
9月4日 ○甲子,上爲元敬王太後,遣平壤君趙大臨,設法席于大慈庵。
凡衣鉢燈籠之具,皆以本宮之財備之。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
○右議政李原等啓曰:「向以水災減膳,仍減禦醞。
今當秋成,禾穀豐稔,請依舊供進。
」上曰:「予將達于上王。
」 9月5日 ○乙醜,上王渡麻田浦,觀放鷹于廣州之野。
○命右代言趙瑞老、集賢殿副提學申檣,贊元子,習封崇儀於廣延樓下。
○平安道都觀察使馳報:「大明遣內史海壽奉勑書,以本月初四日,到鴨綠江。
」時,夜深,城門已閉,上卽命開興仁門,遣宦官李村詣樂天亭,啓于上王。
村至則宮門旣閉,二鼓已盡。
兵曹判書趙末生、參議尹淮醉寢不能啓達,夜已過半。
上王知之,傳旨責淮曰:「海,天使之爲人,汝之所知,遠接宣慰,當及時施行,不可稽緩一刻,汝不卽啓何哉?汝之來此,爲公事耶?抑爲飮酒乎?若爲公事,則何得言因醉失錯乎?」仍命還家待罪,旣而怒解乃止。
海壽行甚急,問使事則但雲:「齎兩殿賞賜而來耳。
」實爲買馬事也。
9月6日 ○丙寅,上王觀魚于近郊。
○上遣知敦寧府事金漸,率通事金時遇,奉宣醞,迎慰使臣于義州。
上諭時遇曰:「使臣若問上王時座所則答曰:『時禦壽康宮。
』若問濟州馬匹數則答曰:『大馬種,因倭亂已絶,隻
典祀官帥其屬,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篚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獻、終獻洗亦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巾〉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俛伏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
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爐,一人奉香合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凡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少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
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尙衣院進吉服。
6月21日 ○壬子,通事崔雲回自京師啓:「表箋內書日,問於禮部員外郞黃鍾,鍾曰:『正朝、聖節、千秋,以賀日塡之,謝恩、進賀,以拜表日塡之。
』」又啓:「到豐潤縣,聞本國逃僧到縣,尋至遞車所,八僧隱避,唯見一僧。
問曰:『汝乃我國僧耶?』答曰:『然。
』又問:『何鄕裡人耶?』答曰:『僧本遊方,安有鄕裡?』遼東鎭撫曰:『上朝之人,不可共語。
』臣等應之曰:『四海一家,與本國僧語,何害?』」 ○兵曹啓:「各道醫學敎諭檢律,各有其任,今不事其任,專媚監司,監司亦常率行,違於委任之意,且驛路有弊。
自今令憲司考察,違者幷罪監司。
」上王從之。
6月22日 ○癸醜,同知摠制張思忠卒,賻紙八十卷。
6月23日 ○甲寅,大雨,仁政殿鷲頭皆頹,上軫慮停視事。
政府、六曹、臺諫合辭啓曰:「殿下以水災軫慮,畏天憂民之心至矣。
然憂慮而不視事,臣等以爲不可。
伏望日勤聽政,側身修德,以弭天災。
」上曰:「善。
予非不欲聽政,今日雨甚,故權除耳。
禾穀旣盡傷損,已無秋成之望,今雖開霽,民將何賴以生?卿等宜各悉心救民,以副予意。
」 6月24日 ○乙卯,視事。
○全羅道大風,毀長興府城門。
飛鳥墜死,大木拔。
諸浦兵船傷破者四十隻,軍人溺死者五十餘名。
○祈晴于北郊群望。
○禮曹啓:「在前刑官不與祭,然今元敬王太後之喪,義同親母,百官竝以子道行喪,除吉制外,應幹喪事之祭,刑官亦與之祭。
」從之。
○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沿海之民習於舟楫,與山郡之民不同。
初置諸浦水軍時,或有山郡之民,專屬一浦者,若有賊變,必不能行船,請以沿海及山郡之民,均分以屬諸浦。
」從之。
6月25日 ○丙辰,遣宦官李村于豐壤宮,問起居。
○以水災,減省各殿差備宣飯。
6月26日 ○丁巳,視事。
○敎曰:「今者雨水爲災,將値兇歉。
凡爾臣庶,各自節用,毋得妄費。
」 ○禮曹啓:「大妃大祥後,上下竝用淡靑色灰色,其未及備者,通着黑麻布淡土紅衣。
」從之。
6月27日 ○戊午,親傳社稷、宗廟祈晴祭香祝。
6月28日 ○己未,上朝豐壤宮。
○兩上禦水亭視事,設小酌。
○祈晴于社稷、宗廟。
6月29日 ○庚申,兩上禦水亭視事,仍設小酌。
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趙末生、尹淮、金益精、權蹈、郭存中、曺崇德等侍,議請還逃僧適休事。
秋七月 7月1日 ○辛酉朔,上還自豐壤。
○上始復禦素膳,以元敬王太後再期近也。
7月2日 ○壬戌,司憲府啓:「樸子靑監督仁政殿營繕之役,令鷲頭頹落,尹子當入朝京師,暗藏禁物。
請依律科罪。
」上皆原之。
○曺崇德齎奏本如京師,奏曰:「議政府狀啓:『慶尙道都觀察使徐選備知陜川郡事裵契呈:「郡吏李中貞避役爲僧,稱名適休,冒受僧職,事覺在逃。
推問本僧親兄僧人,具供稱:『弟適休逃往平安道香山內院寺寄住。
』呈乞施行。
」』得此行據平安道都觀察使金漸呈:『據本道延山都護府使權文毅呈,見奉箚付,具問得本府香山內院寺住僧信惠,供稱:「本寺來住僧適休,於永樂十九年正月十六日,誘引僧信休、信淡、惠禪、洪迪、海丕、信然、洪惠、信雲等八名,潛從山谷,逃往遼東去了。
」得此具呈。
』又本年六月初六日,陪臣工曹判書尹子當回自京師言說:『當職回到山海衛,路上撞見本國僧適休等九名,說稱:「前往北京。
」得此具啓。
』據此參照,小邦僧俗人民竝皆付籍。
據僧適休旣避本役,誘引同伴,敢行逃走,理宜奏達。
」 ○卒光祿小卿鄭允厚之子仁貴,從崇德如京師朝見,以追謝皇帝賜祭之恩也。
○盡入書雲觀所藏《天文秘記》于內。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三代以前未有佛也,至于漢明帝時,其法始行,侵盛於梁、陳。
其爲敎也,本以淸淨寂滅爲宗,而外天下國家者也,固悖於聖人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之敎矣。
其爲徒者,以虛誕誣妄、禍福報應之說,稱爲勸善,橫行閭裡,誘愚民而取其財,甚者專以檀施之物,歸於自利之資。
於其師淸凈寂滅之敎,又何如哉?所謂一人耕之,十人食之;一人蠶之,十人衣之也,乃之何民不飢且寒也?昔韓愈作《原道》,推明堯、舜、三王之道,深斥佛氏之非曰:「不塞不流,不止不行。
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也。
」以爲佛氏之徒不塞不止,則聖人之道,不流不行,而鰥寡孤獨不得其養也。
恭惟殿下以天縱之聖、緝熙之學,窮性理之源,辨異端之僞,誠千歲一盛際也。
斥邪說之誣民,使不得行;軀遊手之緇徒,轉而緣南畝,永革不絶之餘習,挽回三代之治道,正在今日,臣等深有望焉。
且以其最切而近者言之,今之僧徒,祖其師說,以廢天理、滅倫理,辭親割義,出入無方爲事。
故至有私結朋黨,潛往他境,如適休者矣。
但適休等幸道遇本國使臣之行,以露其形迹耳。
安知如適休者,前後亦有之,而不知哉?此非細故,其漸不可長也。
長此不已,則臣等竊恐僧徒托爲遊方,往返彼此者,繼踵而起矣。
又有犯罪惡爲逋逃者,髡其髮、變其服,潛形以往,妄生事變,則爲之奈何?臣等深以爲慮焉。
若以佛氏之敎,行於世也已久,習俗旣熟,其法不可遽斥,其徒不可一朝盡去,則姑且預爲之方,勿至濫溢,嚴爲之禁,勿使橫行可也。
願自今僧人出家之法,依《經濟六典》,申明糾理,其度牒之式,亦依初入仕例,僧錄司報于禮曹,禮曹移關臺諫,署經施行。
且其名數,亦不可不知。
願令中外官吏推其境內僧徒,考其度牒,錄成案籍,毋令彼此移徙。
依隣保之法,定其色掌僧人,使有統率。
其出入之時,京中則禮曹,外方則所在官受其告狀,計其道路遠近,書其往來日期,以給行狀。
其有無度牒者、身不付籍者、出入無行狀者、往返過期者、彼此移徙者,無時考察,痛繩以法。
上不允。
7月3日 ○癸亥,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秋享祭香祝。
○遣醫盧仲禮于讓寧大君第問疾。
○判漢城府事鄭津等上疏曰: 竊惟,陰診之災,氣數之使然,雖聖人有所不能免焉。
然其救災、備患之事,則人力之所可爲也。
歲在辛卯,上王殿下慮川渠之未鑿、溝洫之未浚,爰命有司,大開川路,疏鑿決排,各盡其宜,因造石橋。
邦家有盤石之固,民庶得安枕之樂,爲萬世備患之慮,至矣盡矣。
然而支流細川,有未盡開鑿者,有司獻議,以畢九仞之功。
上王殿下重用民力,以爲萬世之基,不必遽成於一時,役不踰時,仍罷其役,其憂國愛民之意,至深切矣。
恭惟主上殿下纉承丕緖,繼志述事,愛一夫之力,惜十家之産,凡有興作,深閉固拒,未肯俯從,敬天勤民之念,靡所不至矣。
今者雨水逾月不止,前月十二日之夜,大雨水溢,下流淤塞,都城之內,復有墊溺之患。
興言及此,以殿下父母之心、好生之德,軫心惕慮,難以雲喩。
臣等竊伏惟念,勞民興役,雖聖人之得已,救災、備患,實王政之所先。
伏望殿下,特命有司,每當農隙,悅以使民,不竭其力。
臣等職掌都邑,不敢含默,謹以一二管見,條列于後。
一,兩處水門,左右甕城狹隘,都城內衆水合流淤塞,故東部彰善坊被災尤甚。
願令有司相地之宜,別作一水門,以通水道,則汎濫決溢之勢,庶可減矣。
一,鍾樓以下,地皆卑下,都城之水輻輳,建瓴家舍漂溺,理勢必至。
願令有司,因其舊渠,鑿開川路,旣深且廣,以備水災。
又於左右行廊之後,開一大渠,庶爲便益。
一,鎭長坊山谷衆水奔流,激破故景福宮東面內城,若幹尺頹圮,若復數年,幾齕城內,其勢莫遏。
願令有司,開川疊石,以防水道。
景福宮西城之外,亦宜開川決流。
其餘開渠穿鑿之處,難以遍擧,願令有司,臨時量宜施行。
一,貞善坊橋一,蓮花坊橋二,彰善坊橋三,德成坊橋一,右七橋,車駕之所常行,不可不堅緻牢固也。
先是,皆作木橋,一經雨水,則盡爲漂流,材木之費、勞民之役,無歲無之。
且當暑雨之時,必至朽敗,其不堅牢明矣。
請命有司,俾作石橋,庶免此患。
上命工曹,待農隙施行。
7月4日 ○甲子,上行秋享于廣孝殿。
○以韓長壽判中軍都摠制府事,許稠參贊議政府事,李之剛爲禮曹判書,曺備衡判漢城府事,金漸知敦寧府事,申浩戶曹判書,崔閏德工曹判書,黃子厚左軍摠制,郭存中同副代言,申檣集賢殿副提學,閔義生判司宰監事知兵曹事,樸安信司憲執義,曺尙司諫院右獻納,李師孟右正言,鄭津平安道都觀察使。
○重修南部學堂,以中部學堂生徒,分置敎養。
○先是,日本諸道使者到海邊,不待關報上京,或有到漢江,而後知之者,命政府、禮曹議之。
禮曹判書許稠議曰:「在前倭船到海邊,則觀察使報本曹,待回報上京。
緣此久留海邊,或至一二朔,多費官糧,故令報曹後不待回報上京,而馳報者中路淹滯,倭使或先到漢江。
臣欲具啓更張,而適因東征,倭使不通。
今旣通好,請令觀察使馳報本曹,待回報上送。
」上命馳報後五六日發遣。
7月5日 ○乙醜,視事。
○日本國竺州府石城縣使民部小輔平滿景遣人獻硫黃二千斤、銅一百斤、土黃十斤、香木三斤、扇二十柄,仍弔元敬王太後之喪。
宗金亦遣人獻土宜。
○遣內臣,賜守陵官驪川君閔汝翼酒。
○命司憲府曰:「比者水災太甚,不待有司之請,下禁酒之令,愚民之犯令者,皆以制書有違重論,實爲未便。
今後犯令者,以違令論。
」 ○吏曹啓:「今後諸司提調兼判事坐不坐,本曹專掌考察,每當月季,開寫坐司日數以啓,以爲恒式。
」從之。
○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啓:「本道軍丁之數,馬兵戶首一萬一千八百十五,步兵戶首一萬一千三百十二,同居三萬一千四百七、戶別八千三百八十八、同居一千四百七十七,水軍戶首四千八十,同居四千五百四十、戶別三千七百二十一、同居八百四十五。
摠計水陸軍丁七萬七千四百八十七。
」 7月6日 ○丙寅,視事。
○遣行臺監察崔士庸、崔孝孫于京畿左右道。
○宣旨:「大小人員事幹軍務,出使復命外,毋得詣離宮肅拜。
諸曹如有不得已啓我事,啓主上殿,令代言司送于兵曹,毋得直來。
」蓋厭其煩也。
○議政府啓:「六曹、臺諫、漢城府凡受敎事,皆報本府,而吏兵曹凡口傳,皆不報府,憑考無門。
今後竝令呈報,永爲恒式。
」 7月7日 ○丁卯,上與中宮還禦昌德宮。
○命構昭頃公褈祠宇於其第北。
褈娶成抑女無子,上以第三子瑢爲後。
7月8日 ○戊辰,有野鴨來巢仁政殿鷲頭養雛。
○親傳元敬王太後大祥齋香祝。
○禮曹啓:「元敬王太後大祥後儀仗,用靑陽繖、烏杖。
」從之。
7月9日 ○己巳,親傳獻陵大祥祭香祝。
○兵曹啓:「陣圖之法,軍國急務,不可不預習也。
外方軍士,專不習陣,實爲未便。
今後令各道節制使,每當農隙,別牌及侍衛、營鎭屬、守城軍等,各以附近聚會,以守令之明習陣法者爲差使員,選品官爲訓導官,預習陣法,節制使巡行檢察。
大閱時所閱軍士內,如有犯令者,都節制使及差使員、訓導等,竝從律文科罪。
一,行陣。
各衛動靜,專聽中衛指揮。
中衛角一通鼓一通,各衛應之整兵。
中衛吹角、行鼓動,右衛先引,次前衛,次中衛,次後衛,次左衛。
四衛獨立,官旗徐行,疾鼓動則疾行,聞金則止。
若有急,靑旗指前,白旗指後。
疾鼓動則左右衛各就其方,止而成陣,以候彼敵,橫直行,因地形而變。
一,結陣。
凡結陣,中衛角一通,四衛後所,馬兵先出,分布四方。
中衛五旗皆點,而鼓動,則五衛各成其陣,中圓、左直、前銳、右方、後曲。
諸馬兵聞金入就陣內,中衛五旗俱臥,鼓動而白旗點,則五衛各成方陳,右衛因本陳。
中衛五旗合,鼓動而白旗點,則四衛合中衛,成方陣。
四衛各排其面,作八門,各立方色旗,中衛圓排作四門,各立獸旗,內外門跳盪守之。
四衛皆臥五旗,獨立官旗。
中衛黑旗點而鼓動,則變方爲曲;〈前衛縮排,後衛圓排。
左右衛兩端各一統,曲折前後面。
〉靑旗點而鼓動,則變曲爲直;〈前後衛兩端各一統,曲折左右連排。
〉赤旗點而鼓動,則變直爲銳;〈前後中心銳出,左右衛各一統,曲折後面。
〉黃旗點而鼓動,則變銳爲圓;〈四面圓排〉白旗復點而鼓動,則變圓爲方。
若中衛靑赤二旗合而鼓動,則前左衛合爲一陣,而在左;白黑二旗合而鼓動,則右後衛合爲一陣,而在右,中衛自爲一陣。
凡陣各面住隊連排,〈卽今防牌〉次槍長劍,次火?弓弩,次騎槍,次騎射,陣內布列,內外皆然。
五衛有五色章,中衛黃章圓五寸,置於衿前;前衛赤章三方七寸,置於腹;左衛靑章長八寸廣三寸,置於左肩;右衛白章方四寸,置於右肩;後衛黑章曲面六寸,置於背。
各書位號及各所各隊之號,幷畫認獸。
五衛各有五所,凡一卒隔六尺,馬倍之。
結隊五人,自相得意者結爲伍,伍中有長。
二五爲小隊,中有長;五五爲中隊,隊有正;五十有大隊,隊有校。
五十人,須結其心,行立前卻,當隊幷須依附。
戰則五五而立,將校在後督戰。
結陣之法,本無常形,多至六十有四,蓋皆隨時因勢而變也。
然其大要,不過五行而已。
一,應敵。
中衛鼓一通,諸衛遊軍伺候,進受中軍之令,諸衛遊軍先出四方,望候彼敵,角報其衛,其衛角報中衛。
中衛吹角而黑旗指前鼓動,則後衛先出當敵;赤旗指前鼓動,則前衛先出當敵,他衛倣此。
一衛先出,他衛出兵以救,皆以中衛旗鼓角之節而應之,若四面受敵,則各望聽其衛旗鼓角之節而戰,中衛分兵往救。
凡出兵應敵之軍,齊進十步而散立,馬亦不過五十步而止戰。
敵敗奔走,則鼓角合動,馬兵進而追擊,遊軍步卒布列四面,救援馬兵,然後就次,追擊之時,不失行伍,聞金則止,〈一錚緩鬪,二錚止鬪,三錚回背,四錚趨退,五錚急退。
〉鼓急則復進急擊。
若彼強我弱,欲爲後圖,各衛不失行伍,結陣而退,左前衛、遊軍馬步爲一隊,殿而還之,聞金而止,見旗結陣而守。
若中衛受敵,轉陣受敵及谷戰、林戰、水灌、火攻等法,又在主將料敵設機,臨變制勝,不可殫記。
一,敎場。
四表進退,中衛角一通,五衛旗人各以其方,立旗于陣場。
中衛鼓動,五衛整兵,各就其旗下陣訖,〈凡結陣及徐行,步前騎後;疾行,騎前步後。
〉中衛鼓動,五旗指前,五衛出就第一表,齊頭重行,鼓行至第二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凡坐騎下馬,作騎上馬。
〉中衛鼓動作旗,五衛皆作鼓進,騎馳步趨,及第三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鼓又動作旗,五衛皆作鼓進,騎步皆疾走,及第四表,擊金弊旗,乃止皆坐。
作旗角一通、鼓一通,騎一旋馳,步一旋鬪,凡三而止。
金一聲緩鬪,二聲止鬪,三聲回背,行退及第三表乃止,坐作如初。
〈但向第四表回坐爲小異耳。
下倣此。
〉金四聲,趨退卻行及第一表乃止,坐作如初;金五聲,急退卻行及第一表乃止,坐作如初;角一通,金五聲,五衛急就陣,各復其扃〈兵進以鼓,退則鳴鐃。
〉凡出軍,中衛循陣搖鐸令曰:『凡在陣者,望聽旗角金鼓之節,坐作進退,毋失其次,毋譁毋亂,以幹兵法。
』五衛皆坐聽令,其有應進而不進,應退而不退,不應進而進,不應退而退,擅左右者、亡章服者,告主將便斬。
五中失二人,罰不救三人;小隊失四人,罰不救六人;二十五人隊失八人者,罰專隊不救。
亡五而得五,亡長而得長,亡將而得將者各當之。
亡五不得五,亡長不得長,亡將不得將者罰,得五而不失五,得長而不失長,得將而不失將者賞。
」 7月10日 ○庚午,上率百官,行大祥祭于廣孝殿。
○遣醫楊弘達于左議政樸訔第問疾。
○完川君李淑妻奉氏死,遣宦官弔之。
7月11日 ○辛未,上朝豐壤宮。
○兩上同禦水亭視事,設小酌。
○全羅道水軍處置使樸礎啓:「兵船二十二隻遭風敗沒,溺死者十人,漂風不知去向者九十一人。
」上王聞之流涕。
以僉知摠制趙菑爲全羅道體覆使,鞫礎及諸浦萬戶以聞。
○戶曹請以留後司陳穀二千石賣于民間,以救民生,從之。
7月12日 ○壬申,上在豐壤宮。
7月13日 ○癸酉,上還自豐壤。
○吏曹啓:「以領議政爲宗廟署實案都提調,從二品以上一人爲提調;左議政爲文昭殿實案都提調;右議政爲廣孝殿實案都提調。
」從之。
○對馬島左衛門大郞緻書于慶尙右道水軍都按撫使,贈鞭藤五十,命政府、禮曹議之。
領議政柳廷顯等以爲:「不受則彼必怨怒,宜受之,以豹皮、綵布答之。
」禮曹判書李之剛以爲:「人臣義無私交,不宜受之。
」乃令都按撫使都鎭撫答書曰: 來書已達我使相,且知厚意,甚以爲喜。
然自古人臣,義無私交,所惠物件,似難容受,祗緣足下恭事本朝,其誠彌篤,玆用啓達收納。
仍將土宜虎皮二領、席十張,就付回價,惟照領。
7月14日 ○甲戌,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香祝。
7月15日 ○乙亥,上詣廣孝殿行望祭,始用吉服。
○視事。
○命停諸道禫後賀箋、方物。
7月16日 ○丙子,上王禦水亭視事。
○上視事。
○前開城留後司留後安省卒,輟朝三日,賻紙七十卷。
諡思簡,追悔前過曰思,平易不訾曰簡。
○順德侯陳理妻李氏上言:「今以女壻李天卿爲井邑縣監,無他子壻奉養者,年老病深,語音不通。
乞移任京畿,以垂聖恩。
」從之。
7月17日 ○丁醜,罷繕工提調樸子靑、判事尹麟、注簿鄭萊、直長呂齎職。
先是,恭靖王病篤,後宮令飯監金浩,具酒饌禱于木覓之神,浩私用之,事覺逃匿。
上王令遍搜國中不獲,以其妻子族屬,屬繕工監,皆以正身,定爲苦役。
子靑聽妾謁,以浩之族三人爲根隨,尹麟以一人爲根隨,萊許一人代身,齎以一人定爲歇役。
至是,憲府請子靑等罪,上啓于上王,罷子靑等職。
時子靑、麟等方監督廟室役,乃命畢功。
麟以繕工權知直長,阿附子靑,未十年,官至顯秩。
凡功役,專聽子靑指揮,餘官不得用事,但同坐唯唯而已。
○左軍都摠制金萬壽卒,輟朝三日,賻紙七十卷。
萬壽延安府人,性厚直,以武略擢拔,他無可稱。
前此大臣卒,上王亦遣宦官弔祭賜燭,至是令趙末生諭上曰:「緻賻,國有常法,予不行之。
」諡莊襄,勝敵志剛曰莊,甲冑有勞曰襄。
○兵曹啓:「每年春秋兵器點閱時,無標甲冑及假借者,皆沒入庫內,年久爲鼠蟲所破,終於無用。
請移文鎭撫所,分赦前後論罪還給,永爲恒式。
」上王從之。
7月18日 ○戊寅,禮曹啓:「歷代追崇之祖奉祀之制,本曹與儀禮詳定所謹稽古制,集侍從、臺諫、文武二品以上議,僉謂:『穆祖當遷,依宋朝追崇僖、順、翼、宣四祖別廟奉祀例,令有司別建祧廟奉祀。
』」從之。
時,摠制金月下,女眞人也。
性本純直,不解一字,亦以一品,與會議之列。
郞官問:「宗廟誰可爲不遷之尊?」曰:「太祖。
」問:「追崇四祖祀否?」曰:「不可不祀。
」時人服其無知而議與古人合。
於是,朝廷又議建廟之地,左議政樸訔以爲:「四祖殿,若在太室之西,則宗廟太祖以下皆子孫也。
夫卑者在側,而四時大享,尊者不與,於人情未安。
長生殿在國之西,與宗廟隔,請以爲四祖殿。
」參贊卞季良亦請於宗廟隔遠地建廟。
時,上王在豐壤宮,禮官具啓,上王曰:「祖宗在天之靈,豈容地之遠近,有聞不聞耶?且爲祖宗,難於土木役而用古殿,非禮也。
宜遵古制,建廟太室之西,號則宜曰永寧殿。
」蓋祖宗子孫,有俱安之意雲。
○命禮曹判書李之剛、參判河演、參議許晐、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金益精等,與相地人李陽達、高仲安、尹敦智蔔永寧殿基於宗廟垣內太室之西。
7月19日 ○己卯,禮曹啓:「春秋纛祭,不分大中小祀未便。
依諸祀儀式小祀例,散齋二日,緻齋一日,籩豆各八,其餘奠物儀注仍舊。
」從之。
○全州府尹鄭耕卒于官。
耕,羅州人,高麗名將地之子。
雄偉智略,不及其父,而性敦厚明爽,嘗牧義州、安東有聲績。
以老母在光州,爲全羅道觀察使,又再爲都節制使,軍民畏而愛之。
至是病卒,年五十二。
子二種、穖。
7月20日 ○庚辰,視事。
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在前大臣卒,必待特旨賜祭。
予以謂,大臣之卒皆當賜祭,其令禮曹稽古制以聞。
」 ○賜倭人藤次郞、三未三甫羅等家舍口糧及奴婢各二口。
次郞,善造舟楫者。
7月21日 ○辛巳,日暈。
○視事。
○全羅道監司張允和啓:「左道都萬戶金孟鈞、突山萬戶葉漢龍、進禮萬戶姜以忠、築頭萬戶魯興道、鹿島萬戶金湖等所管兵船傷破、士卒溺死之罪,臣已鞫問。
請幷治都按撫使樸礎罪,以戒後來。
」上王命下體覆使趙菑,依所啓鞫之。
○鹹吉道監司申商移牒兵曹曰:「鏡城人童沙裡甫下誘崔仲海、長命、金哲等二十餘人,逃往野人地面,故囚沙裡甫下,諭其子童所羅,與通事至東良北,令挨刷逃人,所羅刷其半以來。
然沙裡甫下與吾良哈爲姻婭,交相往來,其情狀明矣。
又同裡人李大豆等亦皆知情,宜竝移之南道,以絶其弊。
」 兵曹以啓,宣旨:「其子盡心刷還則不是專在沙裡甫下也。
宜速移文,勿令浮動,以米布給所羅,以賞刷還之功。
」 ○司憲府上疏曰: 金浩所犯,關係非輕,人之所共憤也。
上王殿下將其族屬,定繕工苦役者,欲令浩現身也。
樸子靑知其實而循私無忌,罪固大焉。
尹麟、鄭萊、呂齎阿順子靑所爲,殿下隻令罷職,罪重罰輕,無以戒後。
判官林得貴知非不改,錄事宋義剛許從代身之請,亦不可容赦也。
伏望將子靑等依律科罪,以懲不恪。
不允。
7月22日 ○壬午,司諫院上疏曰: 樸子靑別無才能,濫蒙至恩,位至宰樞,尹麟出身吏胥,官至三品,宜當各盡乃心,圖報萬一。
不此之顧,不從宣旨,金浩族親,安然率行,其爲罪惡,與浩何異?呂齎、林得貴、鄭萊阿順子靑之罪,亦不可不懲。
今憲司上疏論請,隻罷子靑、尹麟、鄭萊、呂齎職,林得貴置之勿論,臣等缺望。
伏望一從憲司所奏。
不允。
7月23日 ○癸未,百官以朝服遙賀千秋,樂懸而不奏。
○上王語兵曹曰:「敬寧君於主上殿進見無時,漢原君受訓於集賢殿,皆非也。
寵愛異於諸弟,古所戒也,吾將見主上而陳之。
」 7月24日 ○甲申,朝豐壤宮。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啓:「內廂本營及四鎭兵馬,在前分爲上下番,及樸礎爲都節制使,始分爲四番。
本營及四鎭,皆賊路要衝,萬一突入,豈及徵聚?近因風變,船隻傷破,水路防禦,甚爲疎虞,不可不慮。
請依舊,分上下番。
」從之。
7月25日 ○乙酉,兩上禦水亭視事,設小酌,趙涓、延嗣宗等侍。
○京畿觀察使啓:「喬桐,國之門戶,防禦不可不嚴,而江華水軍六十一名,東江水軍六名逃亡,尙未充定。
三木、紫燕二島水軍,歲乙未,移屬牧子,由是水軍之習於舟楫者蓋寡。
請以二島水軍,還屬喬桐,其牧子以寺社奴婢充之。
」上王從之。
7月26日 ○丙戌,上還自豐壤。
7月27日 ○丁亥,全羅道光陽縣龍門浦水赤十五日。
○視事。
命禮曹,祧室廣狹,一依宗廟之制。
參贊許稠啓曰:「宗廟五室甚隘狹,每當行祭,進退甚難。
且祫祭則在南神主,不得居廟內,坐戶外必矣。
須當廣其楹內,今創祧室,何必効此?」上曰:「卿言是也。
」卽遣李明德啓于上王,上王曰:「宗廟雖隘狹,自太祖傳至四君,事無欠關,何必改作?祧室之制,亦當依此營之。
」 ○戶曹判書申浩啓曰:「倉庫米豆贏餘,無有藏處。
請莊於崇禮門內行廊。
」上曰:「若奪行廊藏穀,居民將安之?」浩莫能對。
○築昆南城。
○趙菑鞫樸礎、金孟鈞等以聞,且曰:「礎以捕倭爲名,率兵船入島漁獵,以緻船敗軍溺,喪失兵器,殊無委任之意。
請置於法。
」宣旨:「萬戶金孟鈞等,宜贖死罪,然破船之日,風變大甚,禽鳥墜落,樓閣崩毀,非人力所及,減等贖杖百。
礎待畢劾更議。
」 ○刑曹啓:「永樂十七年七月二十日宣旨:『補充軍定屬以後,專不立役者及逃避者,贖身及婢妾産身良水軍,勿問是非補充軍,各還給本主陳告者,稱幹稱尺補充軍,各還定本役爲官奴婢。
』然還賤條款,尙未定奪,故今商確條列以啓。
一,其婢妾産身良,勿問是非補充軍等,專不立役者及逃避者,姊妹女子,依稱幹稱尺人例,竝給本主。
若一家同産四五人內,一人立役,一人逃避,則其姊妹女子竝屬賤口,實爲未便,請分揀施行。
一,雖祖先奴婢,補充軍定屬前,若他人役使,而限前不呈狀相訟者,今雖呈狀,竝不聽理,從重治罪。
其中在前役使本主,無子息物故者,許使孫陳告。
一,避役補充軍還屬諸司者,當該官吏遞差後,或不檢考,中間閑遊者有之。
今後依公處漏落奴婢陳告例,許人陳告賞給。
」 上命:「姊妹女子,勿令屬賤。
本主無子息物故者,限使孫四寸,許令陳告,無使孫而他人陳告者,依公處奴婢賞給例賞之。
」 7月28日 ○戊子,視事。
金漸前爲平安道監司,啓請勿遣損實敬差官。
至是,承政院啓其狀,漸因啓曰:「一道之事,專委監司,獨於踏驗,別遣敬差。
爲敬差者僅知蔔結之數,而監考書員任意加減,民受其弊。
請委之監司、守令,令親執磨勘,以絶其弊。
」不允。
○上王將欲大閱,分遣習陣訓導官于諸道。
○賜昌寧府院君成石璘、西原府院君韓尙敬酒。
○平安道蝗。
○兵曹啓諸道陣法訓導事目: 一,習陣時犯法,守令及三品以上軍官,報觀察使,觀察使覈實論罪。
一,二十三陣一時敎閱爲難,以方圓曲直銳五陣及行陣敎習。
一,平安道閭延、朔州、義州、江界,鹹吉道慶源、鏡城、甲山軍馬,若聚會敎閱,則防禦疎虞。
其軍官解文字者,招緻敎習。
一,留後司作牌軍人內,簽發馬兵敎閱,令本司郞廳一人掌之。
「從之。
7月29日 ○己醜,視事。
○江原道監司啓:「春川盲人金繼玄告:『郡人樸成幹、樸仁幹等嘗言欲率侍衛別牌,附于芳幹。
』」命下義禁府鞫之。
7月30日 ○庚寅,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香就。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二〉 八月 8月1日 ○辛卯朔,日食。
○上詣廣孝殿,行朔祭。
○命臺諫、刑曹及戶曹判書申浩、同副代言郭存中,同義禁府鞫問樸仁幹、金繼玄等。
繼玄二子告義禁府曰:「吾父有心疾,其言不足信也。
」繼玄亦服誣。
義禁府以啓,上喜曰:「予固疑其誣妄,恐無辜者受杖,今不杖一人而得情,可喜也。
」遂放成幹等,又以篤疾,赦繼玄誣告之罪。
8月2日 ○壬辰,日暈。
○視事。
摠制元閔生啓曰:「平安道境連中國;鹹吉道近於野人,今遣官習陳,恐無識之徒未諳大體,漏言於彼,以生邊釁。
且中國法令陵夷,近有火災,若聞我之治兵,必生疑慮。
臣謂,二道軍士因番上,而敎習爲便。
」上曰:「何以知法令之陵夷乎?」閔生對曰:「古者楮貨雖破,有印跡則用之,今也破則不用。
古者禮部官不行貿易,今親到會同館,貿易外國之物。
淸城府院君鄭擢近以謝恩使赴京,禮部官親齎綃絹易麻布,臣以謂法令陵夷。
」上曰:「予將啓父王。
」旣而閔生出,上謂諸代言曰:「閔生之慮周矣。
」 ○議政府、六曹啓曰:「向因水災,命罷諸道進膳,臣等有憾焉。
然而殿下畏天、恤民之心,出於至誠,未敢陳請。
今無水災,而猶不令供進,已累月矣。
殿下縱自安於淡薄,於上王禦膳何?願令諸道依舊供進。
」不允。
○分遣損實敬差官于諸道。
○讓寧君禔得瘧疾,遣宦官問疾,又遣禦醫及呪僧治療。
○上王曰:「古人待宦官之法,予見之熟矣。
予於宦寺,犯罪則不饒,主上殿宦者皆賢乎?何無犯罪者乎?」每大臣詣闕,上王必令宦官備饌厚饋,少不稱旨,輒加譴責,其待宦官之嚴,類如此。
8月3日 ○癸巳,朝豐壤宮。
○兩上同禦水亭視事,設小酌,趙涓、延嗣宗、趙末生、李明德、尹淮、金益精等侍。
上王曰:「予年深,不欲遠行講武,若放鷹則猶可也。
」李明德聞年深之言墮淚,上王曰:「此人自古向我如此。
」 ○上啓曰:「宗廟隘狹,若後日祫祭,則不可以不廣。
」上王曰:「當初太祖令文臣熟議而創之,又親享宗廟,至於數四,祔宗廟亦已數年矣,安忍改創乎?」 ○上又以刑曹所啓法孫奴婢屬公啓之,上王曰:「近年寺社奴婢皆屬公,僧人積年使喚奴婢,不可一時盡奪,後日君臣必有議之者。
予非信佛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古有盡除宦寺而生變者,是其一也。
」郭存中啓曰:「機會不可失也。
今僧人有以奴婢犯法者,因此除之可也。
」上王曰:「然。
」 ○對馬島都萬戶左衛門大郞遣人獻硫黃五百斤、犀角一對、丹木三百斤,一岐州太守源重亦遣人獻硫黃一千四百斤、麒麟香八斤、蘇油五十斤、犀角一對。
○禮曹啓:「司譯院官員奉使遼東者,以商賈之輩爲伴人,多齎布貨,任行販賣,深爲未便。
自今遼東差去人員梯己伴人,一皆禁止,將本院令史一人率行,以絶冒濫之弊。
」上命率譯學生徒以行。
8月5日 ○乙未,視事。
○下旨:「凡擬議公事,政府、諸曹一處會議,可否相詰啓達,是固然矣。
前者諸曹郞廳文卷齎持,各處進退,公事稽遲。
今後擬議公事下旨,則政曹、六曹堂上會于一處,可否商量,疾速啓聞,以爲恒式。
」 ○刑曹判書許遲等上疏曰: 竊惟,佛氏之敎以淸淨慈惠爲宗,故釋迦苦行乞食,以成其道,六祖身親舂杵,遂承祖派。
俱以勤修寡欲爲道,而未聞以臧獲奉養者。
歲在丙戌,道澄、雪然奸其寺婢,自毀其道;在於戊戌,可休、省珠恣行淫欲,以幹邦憲,國家固當盡革僧徒奴婢,使盡其道可也。
第以積年之弊,不可遽更,隻革寺社奴婢,使其徒不陷於淫慾,僧徒之至幸也。
然法孫奴婢一事,尙循舊轍,懷詐奔馳,立訟官門,勝於俗人,或以師弟,反脣相詰,恬不爲愧。
其師淸淨之道掃地。
今曹溪僧圓穆、淸敏等疾其金奉訴良,私繫亂刑,縛囚櫃內,緻隕其命,何其慘酷?其師慈惠之義安在?向之道澄、省珠之徒恣行己慾,但毀其道,害不及人,圓穆、淸敏之惡,毒及人命,其徒之持戒向道者,亦必腐心切齒矣。
爲僧之道,辭親割愛,離世入山,雖父母奴婢,不宜使用,況法孫奴婢乎?願法孫奴婢竝皆屬公,其奴子則各其宗都會所,量宜給之,俾諸僧徒無訴訟陷刑之累,有淸淨慈惠之美,僧道幸甚。
上令政府、六曹議之,皆曰:「請依刑曹所啓。
」從之。
初,興福寺僧圖穆、淸敏、戒正、海珠等怒法孫奴金奉訴良,以鐵椎敺之,囚於櫃中,奉縊死。
上命刑曹杖之,皆充邊遠軍,故刑曹有是啓。
○禮曹啓曰:「謹稽古制,宋太平興國二年,有司言:『國朝太廟四室,室四間,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
請依唐制,東西留夾室外,餘十間爲五室,室二間。
』禧祐七年,英宗卽位,仁宗將祔位,修奉太廟使蔡襄上八室圖,幷夾室爲十八間。
《文獻通考》諸侯廟制、宋潞公文彥博廟制,一堂及旁兩翼。
今別廟立正殿四間,東西各構夾室一間,其餘門垣、階砌規模,與宗廟同。
」從之。
○上命金益精,責河演曰:「獻陵行祭,以淡服行事,不便於義。
禮曹不啓而行移,何也?三年之內,宜以白衣行祭。
」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據濟州都按撫使呈啓:「道內軍丁,竝無軍籍,難以憑考。
請以農隙成軍籍。
」從之。
8月6日 ○丙申,視事。
○親傳社稷及文宣王釋奠祭香祝。
○一岐州萬戶道永遣人獻丹木一百斤、肉豆蔲二十斤、貝箱一介、麒麟血十兩、檳榔十五斤。
其子宮內大郞亦因使人獻書,因獻土宜。
○罷陽城縣監尹達誠職。
初,達誠丁厚德王太後喪,齎酒饌,如邑人前觀察使李推第,飮酒大醉,與其家婢互歌舞,又之金克讓家亦如之。
一日,路上乘醉,與從吏竝馬馳驅,逢婦人以鞭打其笠帽,其婦驚而墜馬,從者慢罵之,達誠陽不聞走過。
且暗於事理,不宜臨民。
觀察使成揜具辭請罪,命憲府鞫聞科罪。
○戶曹啓:「諸道損實敬差官發遣之事,旣是恒例。
請除啓聞,每年七月望時,本曹移文吏曹發遣。
」從之。
8月7日 ○丁酉,全羅道觀察使啓:「道內郡縣汚下之地,竝被水災,禾穀不稔。
其船軍、鎭軍自八月至十月十五日,請除立番,以備救荒之物,以禾穀稍稔州郡雜色軍內,壯實者及日守代之。
」從之。
8月8日 ○戊戌,視事。
○禮曹啓:「倭學生徒雖勤於其業,而未有錄用之法,故皆不勉勵。
倭學非徒語音,其書字又與中國不同,若不敦勉,恐將廢絶。
請自今試其能否,以司譯院祿官一位,輪次除授。
」命生徒成才者,禮曹移關吏曹,隨宜敍用。
○戶曹啓曰:「損實之法,務要官民兩便,而諸道觀察使委之敬差官,不肯照管,今後觀察使、首領官分道檢察。
各官還上未畢徵納者頗多,守令欲免譴責,妄稱畢徵,會計施行者有之。
今後令敬差官,督徵畢收。
」從之。
○加賜大慈庵田五十結。
○趙菑更鞫樸礎以聞,宣旨:「令以私馬上京。
」 8月9日 ○己亥,上王幸樂天亭,上亦詣問起居。
○通事宣存義回自京師言:「本國逃僧洪惠等欽奉聖旨,前往南京住天界寺。
又韃靼侵邊鄙,調發遼東軍守禦。
」 8月10日 ○庚子,上在樂天亭。
8月11日 ○辛醜,上在樂天亭,召柳廷顯、李原、卞季良、許稠、李之剛議事,仍置酒。
8月12日 ○壬寅,上在樂天亭。
○兵曹啓:「諸道軍士,不分隷於五衛,則大閱時,衣甲章色相雜,且無體統之義。
以京畿、慶尙、全羅道屬中衛,平安道屬前衛,忠淸道屬左衛,黃海道屬右衛,江原、鹹吉道屬後衛,衣色各依方色。
」上王從之。
8月13日 ○癸卯,上還自樂天亭。
○摠制李興濟卒,賜賻。
興濟,良祐之子也。
○兩上命金益精,傳旨于樸訔、李原等曰:「邊備不可不嚴,將帥須當得人,諸鎭兵馬使,欲以近侍有武略者遣之。
沈寶、趙慕、李澄石、金益生、金乙辛,皆可爲將帥者,欲陞資以遣,然以兵馬使帶嘉善無前規,未果耳。
且以樸寅吉爲義州牧使,何如?」訔對曰:「兵馬使宜選有武略者遣之。
諸鎭及知郡守、都護府使以嘉善差任,固有前例,宜選可當者,陞資遣之。
樸寅吉雖有武才,不合義州,以沈寶爲之爲便。
甲山、閭延亦須選其守將,且宜選平安、鹹吉道土人,以爲其道守令。
」原對亦如訔,且請以郭承祐、金乙辛爲義州牧使。
訔又請早建儲副,以定國本。
8月14日 ○甲辰,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秋夕香祝。
○上王將以秋夕謁健元陵,上遣左副代言權蹈,點視奠物。
8月15日 ○乙巳,上詣廣孝殿,行秋夕祭。
○上王謁健元陵,還次禿要浦,上出迎置酒,偕至樂天亭。
○日本西海道九州前摠管右武衛源道鎭遣人弔元敬王太後之喪,獻硫黃一千斤、赤銅二百斤、蘇木二百斤、胡椒二十斤、白銅六十斤。
熊州刺史源昌淸亦遣人弔喪,獻土宜。
○上王以東郊牧場內可耕之地,分賜政府、六曹及諸代言。
8月16日 ○丙午,上還自樂天亭。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按撫使成達生啓:「船軍寄命水上,勞苦倍他。
守令不體國家撫恤之意,一切差役,無不役使,或於點送之際,委之於吏,不親監檢。
由是,或雇人自代,或有全不赴防者,要蒙褒薦。
凡觀察使行移之事,無不謹愼,以按撫使不預黜陟,雖移文論罪,竝不畏敬。
請錄其罪,每當殿最,移文觀察使,憑考施行。
」命議政府、諸曹議之,皆以爲不可,不允。
8月17日 ○丁未,上王還豐壤宮。
○上王謂李中至曰:「予嘗語主上曰:『人君之子,不可養于朝臣之家。
』由是,王子王女之養于外者,悉皆還置宮中。
」初,首陽養于中至家,故爲是命。
○以樸齡爲中軍都摠制,玄貴命右軍同知摠制,洪涉中軍同知摠制,郭承祐江界道兵馬都節制使,權湛全州府尹,金苞判光州牧使,趙菑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沈寶判江陵大都護府使,金乙辛判義州牧使,趙慕判海州牧使,陳原貴判定州牧使,金益生藍浦鎭兵馬節制使,李澄石延日鎭兵馬節制使,吳益生沃溝鎭兵馬節制使,樸寅吉長淵鎭兵馬節制使。
趙菑、沈寶自僉摠制,金乙辛、趙慕而下皆自上護軍,擢授嘉善大夫。
8月18日 ○戊申,視事。
○賜檢校議政府贊成趙庸田三十結、米豆二十石。
庸學問精博,且有德行,爲世儒宗,家貧不能自存。
上嘗以《律呂新書》顧問,無有知者,左右以庸對,乃命集賢殿校理兪尙智等就學之。
至是,聞其家貧,且以其子聃爲義盈庫使。
○工曹啓:「中外稱子,斤兩不正。
請依法校正,布之中外。
」上乃命加造,令京市署,聽民買之。
○築靈光城。
○禮曹判書答源義俊書曰: 人至,得審體履康裕,爲慰。
向者本國回禮使,修船護送,爲感良深,今又專人陳慰,仍獻禮物,殿下嘉其誠款,所諭八郞次郞、彌大郞,卽令刷付回使,兼緻土宜緜布八百匹,惟領納。
○前此,鹹陽人趙忠與其兄悅不睦。
己亥冬,悅爲賊所殺,悅子寧疑忠殺其父,告於觀察使,鞫之未得情,又逮繫忠子種勇、種智。
寧又告於刑曹,訊鞫已三年矣。
上以事涉曖昧,竝釋之。
8月19日 ○己酉,視事。
○上朝豐壤宮。
○戶曹啓:「濟州大靜、旌義縣田地損實,依庚子年例,令濟州判官及兩縣守令踏驗後,都按撫使巡行點檢,以爲恒式。
」從之。
8月20日 ○庚戌,上王與上同禦水閣,置酒奏樂,爲迎鄭擢、尹子當、李中至、趙啓生之還,餞新除邊將郭承祐、趙菑、趙慕、沈寶、金乙辛、陳原貴、金益生、李澄石、吳益生、樸寅吉等也。
竝賜坐閣上,茂長鎭兵馬使樸東秀等七人坐於閣下。
命孝寧大君??及柳廷顯、李原、趙涓、卞季良、許稠、趙末生、李明德、河演、金益精等侍宴。
入直宰樞,賜宴于兵曹廳,侍衛軍士皆賜酒。
○遣禮曹佐郞房九達,賜祭于都摠制金萬壽。
敎曰: 臣能竭力而勳在於邦家,則君亦念功而禮加於弔恤,此萬世之令典,非一人之私恩也。
惟卿氣宇宏深,性行純重,才長於射禦,智周乎折衝。
可謂爲王爪牙,爲國藩翰,而爲一代之良將也。
故爰從太祖之遇,始授戎兵,及我父王之知,遂躋膴仕,因緣幸會,出入經營。
關塞風霜,幾閱幹戈之試;邊城鼓角,屢經舟楫之勞。
忠勤不爲不多,聞望不爲不重。
何言中路殲我良人,至於行路者興嗟,豈惟寡人之軫悼?爰命有司而議諡,又賜薄奠而紓情。
於戲!休戚之心,永肩於終始;哀榮之數,當盡於幽明。
又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摠制李興濟。
敎曰: 脩短之故,理數之常。
然在於卿,宜爲軫念。
惟卿神資雄偉,志行純勤。
眷于宗子之親,實爲維城之固。
爰陞摠制,期補眇躬,何意盛年奄爲異物?誠予心之是悼,將薄奠而伻陳。
於戲!屬戚之恩,君臣之義。
情旣敦於雍睦,禮當盡於哀榮。
8月21日 ○辛亥,上奉上王,幸豐壤南郊,觀放鷹,遂渡漢水,觀魚于廣州之鐥池,仍置酒,孝寧大君??[1]及趙涓、崔閏德、權希達、曺備衡、樸實、趙末生、李明德、尹淮、金益精、權蹈等侍。
夕,兩上還樂天亭。
8月22日 ○壬子,兩上同禦樂天亭,設宴奏樂,宗親、宰執侍宴,極歡乃罷。
○禮曹請置世子封崇都監,從之。
8月23日 ○癸醜,上還自樂天亭。
○禮曹啓:「向因水災,停諸道進膳。
請依舊供進。
」從之。
○初,全羅、忠淸道淫雨彌時,禾稼多傷,上深憂之,遣戶曹佐郞權循審視,所傷十者之四。
○禮曹啓:「世子封崇後,令諸道依例陳賀。
」從之。
8月24日 ○甲寅,視事。
工曹判書崔閏德啓曰:「城郭,國之襟袍,所以捍外而衛內。
都城屢經霖雨,頹圮不修,芻莽者間或踰越,甚爲踈虞,其於固國安民之道何如?近日城門都監欲築頹圮處,而不敢擅便。
臣見今年五穀豐登,人民富實,今秋則州郡築城與營建頗多,民力猶恐不贍。
請於明春築之。
」上曰:「卿言是矣。
然欲修築則廣其城基,國論已定,力役甚劇,明春亦不可興築,姑塞頹圮之處,以待豐年。
」閏德曰:「義州、泥城、江界、碧潼、昌城、閭延,地連中國,渙散軍民,儻或成群出來,不可無備。
義州、江界已有節制使,碧潼、昌城等處,未有節制之官,萬一有變,義州、江界之兵必未及救,誠爲可慮。
臣願革一二小縣,竝置巨鎭,擇有武略善應對者任之。
今以張友良知碧潼郡事,亦不宜守禦之任。
」上曰:「予將啓于父王,又當議諸政府、六曹。
友良則未知其材而用之。
左右皆曰:『任之巨鎭可也。
』」 ○兵曹參判李明德啓曰:「諸道水軍勞於貢賦之備,不暇備器械,倘遇賊倭,則必不及應機。
伏望蠲減貢賦,整槊器械,以備不虞。
」上曰:「予意亦如是。
各道水軍貢賦之數,悉書以啓。
」又曰:「頃者有司請加魚梁之稅,予以謂,非若田稅之比,欲從之,如何?」左右皆對曰:「可。
」摠制李順蒙啓曰:「臣近日爲節制使,備知水軍勞苦。
其爲節制、萬戶、千戶者,托貢賦而魚獵,以營其私,恬不爲愧。
公賦少而私用多,軍民不勝其苦。
伏望殿下,蠲減貢賦,以養士卒。
」上曰:「善。
」 ○全羅道都觀察使啓:「倭船一二艘出沒海島。
」上問其故於左右,順蒙對曰:「臣昔征對馬島後,追倭船,巡歷全羅海島,松木茂盛,而去陸地遼邈。
故島倭每因造船而來,不足慮也。
臣見對馬島無造船之材,必於全羅海島造船以歸。
臣之淺見以謂,盡刊海邊松木,以絶倭船之來可也。
」上曰:「何必盡刊乎?」順蒙又啓:「造船之時,輸木之勞尤甚,挽木出水,或至百餘裡,農牛多斃。
臣以爲,率兵船數十艘,入海島守護而造之,不出一谷,數日可造十餘艘。
」上曰:「予將議諸政府、六曹。
」 ○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李之剛等啓曰:「成均學生屢因浮腫而死。
臣等聞其故,皆曰:『生員皆欲滿圓點三百,且因考講之法,長坐一處,勉強讀書,故勞神喪氣,不知病之深至於死也。
』臣等以謂,圓點、考講二事,國家欲令勤學,務要成材,不可革也。
使醫二人更相遞番,朝夕與居救療,則可無浮腫者。
」上從之。
又謂季良等曰:「卿等會于成均館,訪問其弊以聞。
」朝退,獨召卞季良,與語移時。
○上聞市肆多有奸猾亂法者,頻使內竪暗察之。
內竪執犯法者二人以聞,命義禁府治罪。
○郭承祐自都摠制爲江界節制使,內懷失望,歷宜山君南暉第,辭行言:「我本無罪,今出爲外官,當受辱於詭譎崔沄,我之資憲掃地矣。
」沄時以嘉善大夫,爲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江界在沄所轄,承祐名宦,嘗在沄上,故雲。
少卿韓確適在坐,聞其言以啓。
○禮曹啓:「謹按《杜氏通典》,大臣之卒,策贈緻祭,皆遣朝臣,備儀物而行。
乞依此制,今後正二品以上之卒,有策贈者,例皆緻祭。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啓:「倭船連續出沒海中,其謀難測。
海邊郡縣別牌、侍衛牌等,竝以習陳,聚於全州、羅州、光州、南原,萬一突入,實爲可慮。
請海邊諸色軍丁,除習陣,竝赴本州,以待賊變。
」從之。
8月25日 ○乙卯,日暈。
視事。
○上朝樂天亭,以郭承祐之言,啓于上王,上王怒曰:「平時國家崇奬武臣,正欲用之於邊方。
況江界巨鎭,境連上國,常擇重臣鎭之?今以命承祐,委任匪輕。
不體我意,反出怨懟之言,承祐之才亦常流耳,豈能超出於人乎?苟其心懷不忠,則雖穿山甲,將何用哉?」時承祐已發程,上王卽召還,命囚于義禁府。
8月26日 ○丙辰,兩上觀放鷹于松溪之原,晝次中良浦置酒,扈從宰執侍。
兵曹參議尹淮進上前口號雲:「夏隴風微麥穗長,秋郊雨足稻花香。
一遊正合三農望,準擬豐登十月場。
」上王欣然而笑。
夕,上王還次樂天亭,上還宮。
○義禁府啓:「郭承祐之罪,律該杖八十。
」上以功臣之子,命配外方。
8月27日 ○丁巳,視事。
上謂義禁府提調元肅曰:「承祐之罪,合於何等律乎?」肅對曰:「不應爲。
」上曰:「豈止不應爲耶?不應爲乃過誤也。
承祐別無功德,官至資憲,實踰涯分。
且今父王授以禦侮之任,威權甚重,誠宜竭力圖報,反以爲輕,而怏怏發言,辭甚悖慢,殊無人臣之義。
原其情則罪甚重矣。
」刑曹判書許遲請曰:「承祐之罪,宜令臺諫共知之。
」司諫崔蠲、掌令許誠又請鞫其情,上曰:「情見於言,何必更問?若皆曰更論,則予將啓于父王。
」 ○義禁府啓:「逃僧信雲兄劉哲知情故縱,當絞。
」上曰:「禫前不可斷死刑,其令移繫刑曹。
」 ○全州府尹權湛、藍浦鎭節制使金益生拜辭,上引見,謂益生曰:「海寇鼠竊狗偸,何足慮也?然須備器械,謹烽燧以待之。
信其浮言,勞民動衆,亦非吾所望也。
臨機決策,悉在爾躬,往愼之。
」 ○上朝樂天亭。
○禮曹參議答平滿景書曰: 承書,備認動止迪吉,爲慰。
前年本國使臣回還時,修船護送,今又遣人,奉書陳慰,誠意可尙。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仍將土宜緜布三百匹,就付胡人。
又給宗金使者緜布五十匹。
8月28日 ○戊午,上王與上將畋于水原等處,已渡麻田浦,以雨還樂天亭。
○鹹吉道觀察使請改築甲山郡惠山石堡,從之。
○左議政樸訔上書上王曰: 臣於病中,忽念往事,塵瀆聖聰,兢惶無措。
曩者讓寧君居儲位不德,臣與柳廷顯於天水松亭,嘗承密旨,知殿下將爲宗社大計,臣等志願已定矣。
未久,臣等率群臣,請廢世子,置之於外,殿下乃欲以其長子幼者爲嗣,命趙末生、李明德等,諭旨于群臣。
金漸先知其旨,大言於群臣曰:「立孫之事,上意已定,堅不可回。
」群臣聞者,莫敢異辭。
臣目趙末生、柳廷顯等曰:「定儲副,國之大事也。
大臣以下可不獻議乎?且廢其父而立其子,古有定制則可,不然則宜擇賢者。
」柳廷顯卽曰:「事有經權,宜擇賢。
」於是,趙涓、金九德、柳殷之、文孝宗、李春生、李潑、李迹等十餘人乃獻擇賢之議,韓尙敬以下二十餘人,或順旨獻可,或請以蔔筮,或乞上裁,或願依古制。
趙末生、李明德備書衆議以啓,殿下遂罷立孫之命,爰從擇賢之議,乃命賢德,定位東宮,仍行內禪之禮。
今日盛事,曠古所無,蓋此神謀偉略,出自宸衷,群臣何與於其間哉?然殿下每處大事,實由聖算而斷以公論,及其事定,則論其賞罰以勸懲之,故原從微勞,亦皆收錄。
臣妄謂,柳廷顯等十餘人擇賢之議,與夫趙末生敷奏之功,恐不在原從功臣之下矣。
病臣狂言,倘或可取,則廷顯、末生等之忠勳,願上裁分等,下宣旨于兵曹,啓於主上殿下,依奉施行,以收人心,俾後世知殿下廢嫡立賢之擧,出於公論,且使讓寧君,自知公論所不容,無所怨惡,則公道幸甚。
又念,臣本無勳勞,濫處功臣之列,富貴已極。
病患相仍,料知不久於世也,復有何望哉?特以受恩深重,雖無報効,難同衆人。
區區之誠,固欲知無不言,死而後已,敢爲狂言,以瀆天聽,唯聖明矜察焉。
上王覽之曰:「人見此書,則必以爲不直一錢。
且當時決定大議,實出予心,非因外議,訔等何功?末生等出納而已,又何功焉?」遂留中不下。
8月29日 ○己未,上至自樂天亭。
○義禁府提調田興、元肅等以輕論郭承祐之罪,爲憲府所劾,上命就職。
○司憲執義樸安臣等上疏曰: 臣之於君,但當委質,不可略有忿怨。
郭承祐別無功能,隻以武藝,特蒙上恩,位至資憲,誠宜盡心圖報。
今當節制命下之日,深懷不足之心,乃曰:「以吾無罪,受辱崔沄,我之資憲,掃地矣。
」忿怨之心,旣實於中;不忠之言,遂發於口,罪不容釋。
伏望殿下,下有司鞫其情由,明置於法。
義禁府提調田興、元肅等奉旨推劾,不以不忠之狀啓達,而乃從輕典,隻以不應爲按律啓聞,及今劾聞,答不以實,誠爲不當。
伏望幷下有司,問其情由,依律施行。
○右司諫大夫崔蠲等上疏言: 承祐起身平微,又無拓地汗馬之功,特蒙聖恩,位至宰輔,固當委身竭力,圖報萬一。
今受藩翰之命,乃以職任輕重,憾慨發言,不有不忠之心蘊於中,則其出諸口者如此乎?殊無臣子之義,不可不懲,今者釋而不懲。
隻黜于外,臣等不勝痛憤。
伏望殿下,達于上王殿下,更令有司,收其職牒,鞫問其由,明正其罪,以戒後來。
8月30日 ○庚申,視事。
崔蠲、樸安臣等面諍曰:「謀避王事,承祐之素心也。
今隻黜于外,無以懲承祐,而戒後人也。
」上王命奪告身,仍責之。
○判黃州牧事鄭孝文上疏曰: 臣猥以庸資,位至二品。
曾無報効,今叨爲牧民,夙夜戰兢,思報上德,謹將管見,條列于左。
一,歲有豐歉,損實之數,固不同也。
然貢稅漕轉,必及於氷凍前,故守令恐不及期,以其前年實數,分徵於民,損實或有加減,起陳或有不同。
今乃一切以前數而分徵,豈不誤乎?且禾未登場,而督輸騷擾,弊不可勝言。
然禾穀踏驗,每始於九月之初,摠數磨勘,或終於十月之望。
於是,冱寒堅氷至矣,雖無漕轉,何及哉?臣謂,踏驗旣畢,以其實數,歲前收齊,開春漕轉,正月頒祿,代以軍資,以革其弊。
一,田地之結蔔定矣,禾穀之損實分矣。
損則損之,實則實之者,斯亦不難矣。
每年遣損實敬差官,然未能盡驗,但有迎送之弊。
臣願俾各道監司全掌之,擇守令剛明者,分定差使員以檢驗,而監司首領官分道審檢。
一,成周之時,民無職事,則出力役之征;宅不毛,則有夫裡之布,此勸懲之良法也。
此法一廢,一切取之。
今以楮貨,代戶布之征,民間所造,猶可爲也。
楮貨則民不自造,必以米粟交易而納,故民皆不堪。
臣以爲,若不永減,則限豐年停之。
一,近年以來,水旱相繼,年不登稔,民不足食,又今年水災尤甚,民生可惜。
臣願減今年租稅之半,以恤民生。
一,自庚寅之歲,海寇作耗,邊民漂散。
近因戰艦之備,海寇息而邊民奠枕。
然水軍勇者,百無一二,是可慮也。
己亥年東征之後,對馬島倭日欲報怨,固不可不備也。
善戰者,不以彼我之衆寡爲勝負,故一艦之中,有勇者四五人,則可以禦衆。
願自今擇募強勇者,每一船屬四五人,以副司正,遷至護軍,而名之曰船甲士,比府兵甲士例,每年終取才敍用。
一,吾東方文風,動於中華者久矣。
諸州縣學校,或有無聖殿者。
倘中國文臣奉使而來,如欲謁聖,則我聖朝崇重斯文之意安在?臣以謂,自義州至留後司,路傍界首官學舍,尤不可不改構也。
若界首官不能獨辦,令領內各官幷力造成。
一,大小人民貸糶義倉,一戶多至一二斛。
若必以本邑米粟還徵,則雖十歲,未能易納。
願令代以布物,以便民生。
一,自京城至義州,朝廷使臣往來,路傍州郡官奴婢勞苦,倍於他邑。
一家老弱男女,盡數供役,不無愁嘆。
願令有司,考其多寡,數少州郡,以典農寺屬,革去寺社奴婢,量宜加給。
命政府、諸曹議之,竟不行。
九月 9月1日 ○辛酉朔,上朝樂天亭。
○禮曹判書答日本國右武衛源道鎭書曰: 得書,備諳動靜康裕,甚慰。
今者專人陳慰,誠意懇至,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仍緻土宜,以授回人,惟領納。
秋涼,冀順保,不一。
○佐郞答對馬島都萬戶左衛門大郞書曰: 「承書,備認旨意。
雖然待人之道,誠則與之,詐則絶之。
我朝厚恩,君宜終始勿背,毋或不誠,以緻後悔。
所獻禮物,謹稟堂上啓納,仍將土宜綿布一百六十匹,就付回價。
又答一岐州上萬戶道永書曰: 得書,知足下欲遣親男來朝,其慕義之誠,良可嘉也。
所獻禮物及男宮內大郞所獻禮物,謹稟堂上,俱已啓納。
玆將土宜緜布一百八十匹、宮內大郞付緜布五十匹,以授回價。
9月2日 ○壬戌,上從上王,幸廣津,觀魚置酒,孝寧大君??[1]等侍。
夕,還禦樂天亭。
9月3日 ○癸亥,上還宮。
9月4日 ○甲子,上爲元敬王太後,遣平壤君趙大臨,設法席于大慈庵。
凡衣鉢燈籠之具,皆以本宮之財備之。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
○右議政李原等啓曰:「向以水災減膳,仍減禦醞。
今當秋成,禾穀豐稔,請依舊供進。
」上曰:「予將達于上王。
」 9月5日 ○乙醜,上王渡麻田浦,觀放鷹于廣州之野。
○命右代言趙瑞老、集賢殿副提學申檣,贊元子,習封崇儀於廣延樓下。
○平安道都觀察使馳報:「大明遣內史海壽奉勑書,以本月初四日,到鴨綠江。
」時,夜深,城門已閉,上卽命開興仁門,遣宦官李村詣樂天亭,啓于上王。
村至則宮門旣閉,二鼓已盡。
兵曹判書趙末生、參議尹淮醉寢不能啓達,夜已過半。
上王知之,傳旨責淮曰:「海,天使之爲人,汝之所知,遠接宣慰,當及時施行,不可稽緩一刻,汝不卽啓何哉?汝之來此,爲公事耶?抑爲飮酒乎?若爲公事,則何得言因醉失錯乎?」仍命還家待罪,旣而怒解乃止。
海壽行甚急,問使事則但雲:「齎兩殿賞賜而來耳。
」實爲買馬事也。
9月6日 ○丙寅,上王觀魚于近郊。
○上遣知敦寧府事金漸,率通事金時遇,奉宣醞,迎慰使臣于義州。
上諭時遇曰:「使臣若問上王時座所則答曰:『時禦壽康宮。
』若問濟州馬匹數則答曰:『大馬種,因倭亂已絶,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