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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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六年大明永樂二十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寅朔,上以黑衣,群臣朝服,行望闕禮。
停本朝賀禮,議政府率百官,獻鞍馬及表裏,諸道進箋獻方物。
日本國王使臣圭籌、梵齡,船主久俊等六十餘人,亦詣闕拜正,進土宜,回賜圭籌正布二百六十匹,梵齡一百九十匹,久俊七百八十匹,押物禿盛八十匹。
○圭籌等上知申事書曰: 圭籌等舊各承命,容拜於殿庭,卽謹言來意,殿下曰:「大莊經闆隻一本也,不可賜。
」更以《金字華嚴經》八十卷、《梵字密敎經闆藏經》一部、《注華嚴經》闆,此四者賜焉,皆天下無雙之法寶也。
嗚呼!殿下之大恩,至哉偉哉!雖然縱載奉我殿下,闕然不足盈素願。
且如梵本者,亦無我朝通曉者,徒知爲佛氏之一寶耳。
伏冀尊官更聞于聖聰,賜漢字七千卷經闆者,我殿下喜慶之不可測焉。
事若不成,則我等有何顔面,再歸本國耶?凡博愛謂之仁,行而宜謂之義。
二者,君子攸勤,先覺所嘉也。
尊官盈我本朝之願望,而使我等歸其本國,是謂仁義之最者也。
書不盡言,伏希藻鑑爲幸。
1月2日 ○己卯,圭籌、梵齡求經闆不得,絶食而言曰:「吾等之來,專以求大莊經闆也。
吾等初來時,奏禦所曰:『經闆若不齎來,吾當不還。
』今不得而還,則必受食言之罪,寧不食自斃。
」 1月4日 ○辛巳,視事。
○遣禮曹佐郞金塡于倭使館,饋圭籌、梵齡食,固辭不喫。
○傳旨于吏戶曹:「領敦寧府事緻仕李枝、韓劒、權弘等祿科,以從二品施行。
」 ○兵曹啓:「文昭、廣孝殿朔望別祭祭肉,除送司僕官獵獲。
朔祭則鐵原,望祭則平康,各其官守令專管,使獵戶分番,無弊捕捉,每於朔望前一日進上。
別祭則待承政院行移捕捉,竝差人馳驛進上,其鋪馬守令直發。
」從之。
○戶曹啓:「江原道監司未報飢民之數,請支賑濟米三千石,乞姑停支給,先令監司、首領官親覈飢民壯老弱,開具移文,方許支給。
其未報前,依平安道賑濟例,十五歲以上,每五名一日米豆幷一升;十四歲以下,每十名一日米豆幷一升,限今月晦日分支,令草葉交食。
」從之。
○戶曹據濟用監牒啓:「造粉及黃丹所需鉛鐵二百五十斤,請令産鉛黃海道瑞興官,每年採取,依式上納。
其官所貢軍器監上納正鐵五百八十四斤,移定本道各官。
」從之。
○兵曹判書趙末生以疾上書辭職曰: 臣以不才,遭遇聖明,屢被恩寵,擢居內職,未逾十年,驟登卿位,不次之恩,實同天地,庶幾小心盡節,以報聖恩之萬一。
然臣早患風疾,晩歲彌篤,乃至于今,氣力喘乏,視聽俱衰,治戎重任,實難克擧。
伏望收臣職事,賜臣藥餌之暇,則臣當更荷生成之惠,誓萬死以酬恩。
臣無任隕越之至。
不允。
1月5日 ○壬午,視事。
○兀狄哈指揮直時應哈,千戶吾通哈、於乙非哈等來獻土宜,賜衣服、笠靴,又回賜緜布有差。
○司憲府啓:「趙瑨爲善山府使時,犯贓二十二貫五百文,律應杖一百,流二千五百裡,刺字。
太宗山陵前,奸宿娼妓,獵喫狐肉,俱杖八十,請從重論。
」從之。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曁慶源、鏡城僉節制使等曰: 前慮時方歲歉民飢,猛哥帖木兒、楊木答兀等管下人成群連續出來丐乞,應接爲難,且恐作耗,命令邊民入堡,整軍防戍。
然更思之,隣居兀良哈、吾都裡、兀狄哈等不知其意,反生疑貳,或至驚動。
當上項野人出來,或上京回還時,諭以邊民難支管下人求索,自願入城,非有他意,諄諄開說,使之安心。
○遣直提學樸熙中,護軍李藝、尹仁甫等,饋圭籌、梵齡食,亦不喫。
1月6日 ○癸未,命樸熙中、李藝、尹仁甫,敎圭籌、梵齡曰:「爾等以不得經闆,絶不飮食,然經闆之得不得,不係於食與不食。
爾爲使臣,一不愜意,悻悻忍飢,豈使臣之體耶?」仍命饋食,圭籌等食之。
○摠制鄭幹卒,遣內竪弔之,依例賜賻。
○禮曹啓:「今來闊兒看兀狄哈千戶劉吾通哈願留侍衛,請依他例,給衣服、鞍馬、家舍、奴婢,令娶妻居京。
」從之。
○兵曹啓補充軍決訟未盡條件: 一,去己亥年七月二十日以前補充軍決屬人等,其年限內雖不現身,各官及本主陳告前,於京外官自現者,雖被陳告從賤,仍還屬補充軍。
一,己亥七月二十日以後決屬補充軍,受立案後,其本主及各官指以定限,京畿三十日,近道五十日,遠道七十日內,全不現身,或以漏落陳告從賤者與雖限後不現,而本主、各官陳告前及京外官現推前自現者,亦仍屬補充軍。
其限日外不現身,或漏落,而其本主及各官陳告者,依各年敎旨,還賤決給,其京外官因推考而現者,還賤屬公。
且今後決屬補充軍者,亦令上項定日內,現身付籍,限日後不現身及自現人決絶之法,竝依前項例施行。
一,己亥年七月二十日前後決屬補充軍,未立役於曹,而逃亡者,各官及本主陳告前,中外官還推捉者,從賤屬公,其本主與各官陳告前及京外官現推前自現者,補充軍仍舊。
從之。
○九州源道鎭使人來獻土宜。
○停視事。
禁闕內用酒肉,以王子發瘡疹也。
1月7日 ○甲申,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去年因早霜,旱田不實,今皆以豆收稅爲難。
乞聽民自願,竝令納稻,以備水田種子。
」從之。
○兵曹啓:「鹹吉道鹹興以北各官散住當番甲士六十三,竝放還其家,休養馬匹,如有賊變,於慶源、鏡城,分送防禦。
其下番甲士,倘有大變,除番上,竝令防禦。
」從之。
1月8日 ○乙酉,上遣護軍尹仁甫,諭圭籌等賜密敎大藏經闆、注華嚴經闆,《大藏經》一部、兼遣回禮使之意。
又諭曰:「今欲兼送《金字華嚴經》一部,汝國重此經否?」圭籌等欣然曰:「《金字華嚴經》,我國之素所敬重,禦所必感喜也。
」 ○奏聞使崔雲先遣通事金祉,以書啓曰: 癸卯九月初一日,臣到北京進啓本,皇太子命進奏行在所,仍給上等馬,使兵部辦事官候正伴送。
初五日到行在所爛柴口子,皇帝命臣等進前來,距帝座前五六尺進奏本,帝披覽未訖雲說謊。
臣奏:「我國邊將啓:『童猛哥帖木兒奉聖旨,本年六月到阿木河。
』殿下謂:『旣奉聖旨來了,不敢聞奏。
』又邊將啓:『楊木答兀,本年七月到猛哥帖木兒一處住了。
』殿下謂:『楊木答兀不奉聖旨,擅自般移,未便。
』卽差臣奏聞。
」帝曰:「說謊。
」微笑。
又曰:「汝國見彼人,雖一二人便殺,一二百便殺,乃至千餘人都殺了。
」又問臣:「汝是崔雲?」臣對曰:「是。
」「汝莫是崔得霏親眷?」臣對曰:「不是。
」又問:「崔得霏、韓確好否?」臣對曰:「好。
」帝呼內官尹鳳,命饋酒飯。
禮部尙書呂震、刑部尙書李慶等謂臣等曰:「童猛哥帖木兒等新徙,必無糧料,汝國接濟否?」臣答雲:「本國後門連歲不登。
又野人三次於鹹吉道,二次於平安道往來作耗,我民尙且飢困,何暇接濟?」兩尙書欣然相對,再三歎美雲:「殿下知理,速奏甚善。
不濟糧料,亦是矣。
」又說:「汝國可擒獲彼人否?」答雲:「彼人見其不敵,逃隱於大山長谷,難以擒獲。
」尙書雲:「汝言亦是。
今皇帝親征,達子逃隱不見,彼亦如此。
」又指揮金聲與臣言:「皇帝命我齎勑往朝鮮,吾奏:『我若往朝鮮,楊木答兀必謂請兵討之,將勑書付朝鮮使臣回去甚當。
』帝許之。
」金聲又言:「來四月間,往東良北,楊木答兀等,似前不服,當擧義征之。
汝去啓殿下,惠我藥酒與衣。
我自先王時,向朝鮮有厚意。
」仍付臣紅氈鞍籠曰:「汝將此物進殿下,以表予誠心。
」 1月9日 ○丙戌,吏曹據京畿、黃海道監司關啓:「京畿鐵原、朔寧、黃海道瑞興、牛峯等各官失農,鄕校生徒,限早穀成熟放學,敎官亦許還家。
」從之。
○賜大內殿德雄豹皮一領、虎皮二領、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十張,故宗貞茂妻子造米五十石、緜紬十匹,左衛門大郞燒酒三十甁、苧布五匹等物,付回禮使行。
源義俊、小二殿、藤源滿貞、宗貞盛等處賜送之物,亦依壬寅年例。
○兵曹啓:「今後各道流移人物,嚴立禁防,關津要路,置把守人,隨卽執捉,依律論罪,傳驛還本。
其還本時,各驛吏等或受贈故放,或不用心押遞,以緻逃亡,則不但驛吏,竝其驛丞科罪。
其不能禁防守令及各裡長,又其流移人物許接,不曾現告各裡長、戶首,又於經宿時不執捉付官,關津驛吏、院主,路邊各戶人等,竝依律科斷。
」從之。
○司憲府啓:「前司正尹寅,年前未收科田稅,幷計邊利濫收,佃戶以爲言,怒而反加歐打,律應杖六十。
」從之。
1月10日 ○丁亥,開國定社佐命功臣星山府院君李稷、鐵城府院君李原、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平城府院君趙狷、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礪山府院君宋居信等上疏言: 臣等謹按《唐史》,房玄齡以開國元勳,配享廟庭,其後子遺愛謀叛伏誅,詔停玄齡配享。
今大逆君禮父尙忠,不可尙在功臣之列,收其敎書錄券,削去功臣,以懲後來,宗社幸甚。
從之。
○官馬色啓:「辛醜癸卯二次馬價,中馬上中等,各給絹三匹、木綿二匹;中馬下等、小馬上等,各絹二匹、木緜三匹;小馬中下等,各絹二匹、木綿一匹。
交割前故失馬、退還路次故失馬、逃逸馬,各絹一匹。
」從之。
○戶曹據忠淸道監司關啓:「年儉道內各鐵場,今甲辰年春等貢鐵,減半吹鍊上納。
」從之。
1月11日 ○戊子,賜大小文臣鑄字所印《宋播芳》各一部。
○京畿監司柳思訥上言: 臣竊惟,海運陸輸,不可偏廢。
然而舟楫之用,視陸轉之弊,倍加便易,以其用力少而收功多也。
故古之聖王,率由是道,九州之貢,浮江達海,以緻京師,觀諸《禹貢》一書,則可知矣。
況我國都,地濱大海,漢江經其南,碧瀾在其西,不待疏鑿,而漕運之利,亦旣自通矣。
臣伏見,朝廷易換馬價輸轉,軍額不下萬餘名,轉輸之勞、贏糧之費,難以偏擧。
矧畿甸民居,不過萬九千餘戶,其間炭木穀草之輸、丁夫徭役之多,倍蓰諸道。
加以南北使介之絡繹往來,供億之糜費,殆無虛月,民生之凋殘,職此之由。
臣竊伏惟念,今馬價布絹,皆置助邑浦,俾令右道水站船與喬桐、江華兵船分載漕轉,則可以信宿而至于西江矣。
議者以爲:「漕轉之時,若駕船使風,則臭載之患,不可不慮。
」臣愚以謂,右道漕轉,自古及今,行之已久,殊無傾覆之禍,何獨疑於今日耶?伏望殿下,裁自聖心,以裕民力。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境外漢人處,馬匹汎濫放賣,三登縣住盧京牙保人李文奇,請依敎,典刑鑑後。
」命減一等。
○平安道監司啓:「定寧住樸升夫等八人、義州住李蔔龍等七人,聽義州住趙金指揮,使臣迎逢遼東軍官處,馬匹汎濫放賣罪及趙金指揮罪,請依敎,典刑鑑後。
」命:「趙金,他罪人行刑時更啓,其餘各減二等。
」 ○平安道監司啓:「本道年前失農,今又農務方興,以不緊雜訟,裹糧對辨未便。
請人命重事、逃奴婢現捉付官、奸盜等事外雜訟,限秋成一禁。
」從之。
1月12日 ○己醜,官馬色啓:「東八站路邊野草燒盡,馬匹喂養爲難。
請令平安道差官,領軍人三百名,先到東八站刈草,積於路邊馬匹宿所,臨時分給喂養。
」從之。
1月14日 ○辛卯,禮曹啓:「今日本國回禮使副使,請造給羅裌衣一襲。
」命加給李藝木緜裌衣二。
○慶尙道監司啓:「宦官右副承直鄭根以病母相見,歸慶山時,濫騎義興、牛谷驛馬一匹。
請依律杖八十,其擅騎馬一匹價,每一舍徵楮貨一張。
」從之。
1月16日 ○癸巳,命副提學申檣,寫日本客人光柱等求請額子及道號。
○司憲府啓:「曾降敎旨,京外官決訟後訴誤決者,限受立案十日呈本府。
今刑曹及都官慮呈誤決,畢決出等後,其立案,不卽成給,或累日或至累朔。
其成給立案時,又以出等日退塡日時,隻呼得決者給之,故其不得者,不知彼邊受立案與否,不得限內呈誤決,冤抑莫甚。
請自今畢決出等十日內立案,卽便成給,須兩造俱備,方許給付,明立文案,以憑後考。
」從之。
1月17日 ○甲午,奏聞使判司譯院事崔雲奉勑書,回自京師,上幸景福宮,以黑衣、烏帶,百官吉服,備儀仗以迎。
其勑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往者,楊木答兀違逆天道,屢嘗逃竄。
朕體天地好生之心,特加寬宥,仍復任用,無有疑忌,不意其冥頑無知,負德辜恩,近又挈家逃竄。
且又用言哄嚇良善,將歸順朝廷好人,一槪迫脅前去。
旣而,又聞其詐傳朕命,來於王邊方居住,索糧接濟,若此所爲,豈罪可容?玆特以勑諭王,王卽遣人前去,諭以朕意,如果楊木答兀能敬順天道,改悔前非,輸誠來歸,朕悉宥其罪,仍復任用,令其與妻子團欒於本地方居住,自在快活,享有富貴於悠久。
如是執迷不改,王卽擒拿來獻。
若其中果有被迫脅前去,能順天道來歸者,亦悉宥其罪,令其各安生業,永享太平之福。
若復怙惡不悛,盡數擒拿解經,明正國典,以謝天人之怒。
王切不可循情容匿,以負納逋逃之咎。
故玆勑諭,宜體至懷。
命遣前判司宰監事柳季聞、大護軍池舍,齎賜楊木答兀敎書及童猛哥帖木兒宣醞,往阿木河。
其敎書曰: 朝鮮國王告諭楊木答兀等。
永樂二十二年正月十七日,判司譯院事崔雲回自京師,欽奉勑諭,節該:「往者楊木答兀違逆天道,屢嘗逃竄。
朕體天地好生之心,特加寬宥,仍復任用,無有疑忌,不意其冥頑無知,負德辜恩。
近又挈家逃竄,且又用言哄嚇良善,將歸順朝廷好人,一槪迫脅前去。
旣而,又聞其詐傳朕命,來於王邊方居住,索糧接濟。
玆特以勑諭王,王卽遣人前去,諭以朕意,如果楊木答兀能敬順天道,改悔前非,輸誠來歸,朕悉宥其罪,仍復任用,令其與妻子團欒於本地方居住,自在快活,享有富貴於悠久。
若其中果有被迫脅前去,能順天道來歸者,亦悉宥其罪,令其各安生業,永享太平之福。
」欽此。
今差判司宰監事柳季聞,傳諭旨意。
欽惟皇帝陛下方布大信於天下,不念舊惡,特降勑旨,丁寧反覆,許以改悔,此正爾等去逆效順,以求自新之日也。
爾楊木答兀等宜體皇帝陛下懷綏無外、慰安反側之至恩,回心革面,歸附聖朝,永享太平之福。
○兵曹啓:「今日本國王處賜送經闆一百五駄,不可隻以驛馬轉輸。
請令各驛,近處各裡牛馬幷刷駄運。
」從之。
○戶曹啓:「禪和子書記周顥、禪和子昌悅、僧妙音、船主五郞右衛門資長、船軍左衛門有正、三甫羅等進上。
」回賜正布八百七十匹。
1月18日 ○乙未,日本國王使送客人圭籌等縛伴人加賀,囚于房內。
以加賀洩圭籌等報禦所狀草故也。
○戶曹據司贍署呈啓:「今鑄錢爐冶三十,每一日所用銅一百三十五斤,一月所用四千五十斤,一年則四萬八千六十斤。
今見在銅四千十一斤,一月所用,亦且不足。
除無銅鹹吉道外,請令留後司及各道連續上納。
」從之。
1月19日 ○丙申,儀禮詳定所啓: 《周禮》尊罍圖及朱文公申明釋奠儀式內,犧尊、象尊圖,皆鑿犧象之背以受酒,又《周禮》六尊圖及《事林廣記》犧尊、象尊,皆畫犧象之形於尊腹。
永樂十三年本國諸祀《序例圖》,亦畫犧象之形於尊腹,其後丁酉年尊罍鑄成時,鑄犧象之形,而鑿其背,圖與器不同,未免他日緻人疑惑。
鑿背受酒,畫形尊腹,《周禮》竝存,則本國《序例圖》,亦不可偏廢。
請依《周禮》畫腹鑿背,兩存之。
從之。
○賜圭籌緜紬袈裟、長衫,猠皮僧鞋及《大般若經》。
○遣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退回輳數初運馬赴遼東。
其咨文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小監海壽齎奉勑諭到國,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儘力措辦,雜色馬一萬匹,分作十一運,差官押赴遼東都司,交割去後,據各運退回馬二千三百四十二匹,今又措辦到雜色馬五百匹,第作初運輳足原數,差陪臣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前赴都司交割外,仍將馬毛色齒歲開坐,合行移咨。
請照驗轉達,希交收公文,回示施行。
1月20日 ○丁酉,狐鳴宗廟北嶺。
○禮曹據奉常寺牒呈啓:「先農、雩祀、山川等祭壇,請方百步內、去壇十步,周回栽松。
」從之。
○禮曹據西活人院呈啓:「盛熱時病人多聚會,無乘涼蘇息之處。
請令城底十裡住院屬佃戶栽松。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道內失農尤甚各官,自今正月以陳雜穀撙節給還上,其中義倉所儲不足各官人民,令所儲有餘各官分支。
」從之。
○命囚倭通事尹仁甫及弟仁始與其家倭奴三人于義禁府,遣領議政柳廷顯、參贊安純、兵曹判書趙末生、大司憲河演、刑曹判書權軫、同副代言鄭欽之、右司諫樸冠雜治之。
初,本國被虜人來言:「在對馬島時,日本國王通于島主曰:『今遣使朝鮮,求大藏經闆,若不許,則欲行侵掠。
汝等亦修戰艦以從。
』」至是,本朝不許經闆,圭籌、梵齡等將通書本國立草曰:「今到朝鮮,力請大藏經闆未得。
遣兵船數千艘,掠奪而歸若何?」隨從僧加賀竊其草,授通事李春發。
春發以啓,上召議政府、六曹議曰:「前日被虜人之言,與今加賀所出之書無異。
且日本國王書亦曰:『若從所求,則永以爲好。
』觀此三言,則其爲不道可知。
然彼惟恐不得《大藏經》闆耳,安知我欲送《華嚴經闆》、《密敎大藏經闆》、《金字華嚴經》乎?彼雖不道,予則以寬厚待之若何?」適倭館錄事奔告曰:「有人漏言于圭籌,圭籌等使船主與管下各佩刀,縛加賀將殺之。
」於是,政府、諸曹獻議曰:「漏言必通事尹仁甫也。
考問仁甫,得其情實,然後處置可也。
」故有是命。
1月21日 ○戊戌,兀狄哈千戶先主、照項哈、照照哈等,兀良哈巾加茂、於墟茂,百戶退土等來獻土宜,給衣服、笠靴,回賜緜布。
○賜對馬島宗彥六紬苧布各十匹、綵花席十張,送付回禮使行。
○傳旨:「東西館墨寺分處倭客人等,禁其互相往來,不得相通。
若有不得已相見事,監護官處,進告事意,令與通事出入。
」 ○戶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道內各官飢民賑濟,來二月初一日爲始,依癸卯年例,十五歲以上男女,每一名一日支米四合、豆三合、醬三合;自十一歲至十五歲,每一名一日米二合、豆二合、醬半合;自二歲至十歲小兒,每一名一日米二合、醬半合。
每月季,飢民名數與其所支米豆醬數,開具以聞,各道飢民賑濟,皆依此例施行。
」從之。
○司憲府啓:「前司直表崇道、前隊長邊自中、前副司直辛得止、前驛丞金革、學生金敬、百姓金松、奴麻松、學生徐守妻其每等,詐稱百姓金禿同等十五名爲逃奴婢,壓良爲賤。
請依敎,收取職牒,決杖八十,身充水軍。
其中奴麻松、女其每及年七十歲表崇道等,不可充水軍,乞準徒三年收贖。
前陽城縣監宋福山未能精察,誤決從賤,亦依敎,解見任,決笞五十。
且上項人等瞞官罪重,老人婦女外,竝依姦盜例,除收贖,移刑曹決杖鑑後。
」從之。
1月22日 ○己亥,圭籌、梵齡等拘繫加賀訊問,加賀具告其故雲:「圭籌等報禦所狀曰:『朝鮮國不許經闆,粧船數千艘,侵掠朝鮮,槍奪經闆。
』等事,書傳于通事李春發是實。
」圭籌等聽此恐懼,乃爲書呈于監護官李升曰:「方今上德隆盛,兩國和好益厚,不意小僧加賀構此浮言,將絶和好。
願監護官,齎此書,轉呈禮曹幸甚。
」李升答曰:「初繫加賀之時,謂某等曰:『加賀屢犯竊盜,結縛訊問。
』今反以構說浮言爲言何哉?且此言從何而出?」圭籌等勃然變色曰:「是與加賀同心也。
」卽率伴人十餘名,竝皆徒行到禮曹朝房,呈書曰: 日本國奉使釋圭籌、梵齡等謹上書禮曹列公閣下。
某等厚蒙殿下遇對,旣賜法寶之最者,懽欣交甚,將畢事而還歸。
日者,畫僧周文者妄發言曰:「護軍尹仁甫於我本朝,有要約引連十七隻船復。
」朝鮮唯有仁甫一人,專秉國政乎?別通事李春發謾採摭此言奏之,仁甫遂蒙其責。
噫!是某等未嘗知之也。
爰亦有伴人加賀者往往狗偸矣。
我從人舟子雖知之,以夫備伴人之列,不使某等知之。
及舍于西平館,猶至犯取公物,以故衆等告向所侵,殆洎十有餘件。
我本朝之憲條,爲盜者先堅枷械手足,漸加鞫問,依款結案,然後處刑。
方今奉使于貴國,敬順國法之故,不肯斬殺,又有疑故喋喋。
前日,令人特加難問,彼亦曰:「我唯爲別通事李春發賺殺,設無根之說語焉。
」蓋蒙大恥,而歸國必殺也,不如投身於貴國,憑玆撝具狀呈上,惟圖躬蒙厚祿耳。
其他不偸言不言也。
甚哉,小人之害物!信哉,君子之遠馬!夫如朝鮮,上有明君,而輔佐鹹賢良也。
然又文章法憲,追稱曩古,不用嫌疑,不近妄侫也,昭昭乎!雖如是,智者之千慮,必有一失;愚者之千計,必有一得。
此事若不明白,某等爲疑誤矣。
由是,具陳始末。
某等初奉承使命之日,退于私室,獨自長息。
侍奉僧問:「有何事,怏怏然不喜久之哉?」良久謂曰:「奉使之節至大也,不能之,永墜忠信孝義之名。
忠義不立,安爲人哉?再相見於汝等,不可得乎!故鬱怏耳。
」斯言轉展達我殿下,當拜辭之日,從容曰:「我與朝鮮久修隣好,以不秘情,請經闆,寧不給之?豈有使者之失耶?」某等聽命唯唯。
凡王于一國,必萬乘之尊也。
焉因瑣細事,背累歲積日之盟耶?且某等前日絶食,殆欲至死者,無別志,偏爲法寶也,我殿下照察某等精誠。
昔雪山童子求半偈,將殞命;翳桑餓人酬一餐,輒倒戈;包胥哭于秦庭七晝夜,而存楚;蘇卿陷於胡坑十九年,而歸漢。
或盛夏降霜,或祁冬抽筍,如是之類,載諸史籍。
忠義孝信之覃者,感鬼神、動天地也,炳乎煥乎,某等亦效顰也。
遂膺睿命之故,順勑使侑膳矣。
不意彼二人妄庸之徒,有妄惑之言,正爲國家遭疑怪。
若某等所陳,猶有冘豫,則請先遣官船令問知之,欄留某等,可否之決,在數月之間,翹足而可待哉。
右若飾虛食言,明神殛之,祖宗咎之。
三世如來、十方佛陀,當旺化南山神、日本顯化天照大神、天滿大自在天神及一切大小天神地祇等,垂洞鑑罰某等。
嗚呼!蒼蒼彼天,皎皎彼日,照臨某等丹忱。
言音不通,方禁不識,粗述綱槪,伏希閣下能聞于堂上,怏不被詔許,何日芟平胸次之茅塞耶?恭惟照及,不宣。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順安官奴石老、韓都緻、金夫介、康吉三、金仲生、私奴彌羅老等,曾於天使回還時,潛將馬匹、石燈、丹木等物,齎到義州,與遼東軍人買賣,爲禁亂差使員朔州兵馬使所捉,今已推劾。
依敎以制書有違,杖一百論斷。
其應沒官石燈、丹木、鞍子及故失馬皮肉,送納京中各司,弓箭送本道都節制使營,馬匹分給義州道各館。
」從之。
○遣僉知司譯院事金彥容,管押退回輳數二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1月24日 ○辛醜,視事。
○戶曹啓:「日本國客人私物,已令市裏人貿易,然市裏人財物有限,難以畢易。
請其銅鑞、丹木、胡椒、大刀等物,令工曹、軍器監、義盈庫等各司貿易。
」從之。
○前義州牧使禹均陳言曰:「先聖有言:『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今我朝廷無不擧行,實萬世無窮之休矣。
然於足食之法,有一可除之事,臣豈忍默默?今於八道,各有國屯田,摠計一年所入,雜穀不過一萬五千餘石。
若屯田革去,則一年所入可二萬一百餘石矣。
又其屯田耕作之際,民受其弊者,非一二條矣。
竊謂民雖受弊,而斯食乃足,則猶雲可也,民多受弊,而無益於國,則已之可也。
」 ○傳旨:「自今雨雪日,二品以上肅拜時,每於行廊,布草芚行禮。
」 ○前佐郞趙昇以父瑨有疾,擊鼓上言,請代父受杖。
上曰:「近來朝士雖有罪,未有刺字者。
今瑨汎濫太甚,又別無功能,予曾命依律,今其子昇請代父受罪。
然子代父罪,古無此例,依律可也。
」 ○囚禮曹正郞鄭載于義禁府。
以加賀之書示尹仁甫,反譯故也。
1月25日 ○壬寅,視事。
○貞善公主卒,上之同母妹也。
下嫁宜山君南暉,至是年二十一而卒。
上爲之慟悼,輟膳、停朝三日,爲設斂殯、禮葬、造墓三都監。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歲在乙未慶安公主喪,恩禮之數,固異於常例。
若興安公主則太宗之妹也,其喪葬之禮,不及於此。
臣以謂,以親疏論之,王女與王妹異矣。
」上曰:「予向見古文,有王女,不及王妹之言。
且王妹下嫁時,資粧禮物,固優於王女,何反以妹喪而薄之哉?其一依慶安公主喪葬之例。
」上又曰:「公主主喪,當以同姓爲之。
然元尹、正尹無一人可爲者,且公主子幼,其令南暉之弟司憲府監察南簡主之。
」賜喪用正布五十匹。
○賜日本國王使臣圭籌等餞宴于禮曹。
○圭籌、梵齡求所持山水圖及道號讃與詩,直集賢殿魚變甲作山水圖讃曰: 層巒萬仞,流水千回。
雲嵐樹梢,樓閣巖隈。
隱映出沒,方壺、蓬萊。
上人意匠,逈奪天機。
模寫之妙,莫究其微。
嗚呼!豈所謂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者歟? 直集賢殿兪尙智山水圖詩曰: 煙水雲山淡又濃,參差樓閣樹重重。
盤回石徑無尋處,轉入岧嶢第幾峰。
集賢殿校理兪孝通詩曰: 有客來攜山水圖,乍看無乃寫方壺。
層巒隱見雲千疊,古寺微茫樹數株。
集賢殿副提學申檣詩曰: 樹林蓊鬱蔭層樓,萬頃波頭一葉舟。
絶壁遙岑相隱映,看來卻訝在丹丘。
集賢殿直提學金尙直竹軒詩曰: 地僻居仍靜,開軒對竹林。
自將淸瘦態,不受雪霜侵。
月上篩金色,風來戞玉音。
高師遣有相,讌坐樂無心。
申檣梅窓詩曰: 玉蘂嬋姸冒雪開,淸標宜作百花魁。
歲寒心事誰相識?唯有高人出定來。
魚變甲雪庵詩曰: 雪嶽淩空聳幾層?庵中面壁一高僧。
神淸骨冷心無累,不瞰人寰熱腦蒸。
集賢殿副校理安止畫觀音讃曰: 蒼灣一曲,翠壁千疊。
素衣眞相,淵澄月白。
身在於斯,心則無着。
於諸衆生,發苦與樂。
○遣司譯院判官林義,齎咨管押各運退回輳數三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命刑曹根尋僧志雲去處。
雲,恭靖大王之庶子,心行狂妄,無知橫行者也。
○倭僧加賀所出書辭,橫逆無禮。
圭籌等皆以不知,誓天力辨,加賀反以爲:「通事李春發誘我曰:『若出此書,國家必厚賞。
』故敢爲此書,俾呈禮曹。
」上曰:「下春發于獄,與加賀對論何如?」政府、六曹皆曰:「上敎甚當。
」獨吏曹判書許稠、禮曹判書申商曰:「倭人反覆無常,不足取信。
今又自惑惶恐,置之法外,勿令憑問。
」上竟下春發于義禁府,幷囚加賀,與之對問。
加賀見府官儼列堂上,庭下刑物具陳,獄卒羅列前後,數十輩持杖呵吼,喪魄破膽,罔知攸措。
府官飮以巵酒,或誘或勑,移時鞫問,加賀曰:「春發誘我作書,俾呈禮曹耳,非圭籌等所知也。
」杖春發鞫之,不服,然加賀之言無理,非春發所誘明矣。
義禁府具辭以啓,上曰:「加賀之罪甚重,固當置法,第以隣國使人,故特宥之,可勿問。
」加賀聞之,喜謝曰:「今則上恩重矣,吾歸國,必不生矣。
」遂放加賀、春發、尹仁始及倭奴三人。
○上謂政府、六曹曰:「今逃來張淸,知文識理者,使居京中,予意已定。
然更商量,朝廷使臣來至,不可使出見,令不出見,亦理曲,姑使居外方,安心居住,更令居京若何?」政府、六曹皆曰:「上敎甚當。
」申商啓曰:「張淸知理者,非常人比。
使居近道,優禮待之。
」上曰:「卿言是。
」 ○賜自願留京侍衛兀狄哈時吾通哈衣一襲、笠靴,時吾通哈服以拜賜,命饋之。
1月26日 ○癸卯,內傳于淸州牧使曰:「今正月二十五日,貞善公主卒,可於讓寧大君處傳通。
」 ○禮曹啓:「兀狄哈先主,兀良哈於虛茂、退土父母葬用紙,請各給三十卷。
」從之。
○賜日本國王使送上副官人緜紬各三匹、白苧布三匹、彩花席五張、人蔘五斤,上官人綿紬長衫袈裟、猠皮僧鞋,禪和子周顥、周文,都船主各緜紬二匹、苧布一匹、麻布一匹,副船主押物各緜紬一匹、苧布一匹。
1月27日 ○甲辰,傳旨于兵曹:「今日本國王使臣圭籌等請還分置倭人,其京中及各道散處八十名,令騎馬人及時行移,聚於慶尙道金海乃而浦,以待使臣之回。
其中願留者,勿幷還送。
」 1月28日 ○乙巳,日本國王使臣詣闕拜辭,上以白衣、翼善冠、黑帶,禦仁政殿賜見,正使圭籌、副使梵齡入殿內,都船主久俊在西階上俛伏。
上命令圭籌、梵齡就前,使通事崔古音宣傳曰:「屢遣使臣,以修隣好。
且本國被擄人民,不待請還,推刷以來,予甚喜焉,傳達國王。
」圭籌對曰:「臣當備辭以達。
」上曰:「水路險艱好去。
今遣回禮使隨後發程,細在回禮使。
」圭籌對曰:「謹與回禮使偕行。
且所求《漢字大藏經闆》,未蒙允許,心實悶焉,今得都受賜《梵字華嚴經闆》,實是罕有,我國王得見之則必感喜矣。
」圭籌等趨出下庭鞠躬,上入內,命中使賜宴圭籌、梵齡于六曹朝啓廳,伴送人饋于西廊,各司侍衛于朝房。
○判漢城府事許周以病求免,不允。
○吏曹啓:「永樂十四年正月日敎旨:『各道守令褒貶,今後春夏等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十一月十五日前。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日敎旨:『今後考滿守令,自三月至六月毋得遞差。
』永樂二十年四月日敎旨:『夏等各司都目及守令褒貶,今後五月十五日前,依式進呈。
』臣等參詳,若依永樂二十年敎旨,則仲夏考績,旣爲未便。
且當農月遞換,則有迎送失農之弊。
原其所自,二番頒祿,移於六月故也。
願自今二番頒祿,依舊制,用七月初七日,而守令遞代,考績期限,復用永樂十四、十八年敎旨,則考績得宜,而民無失農之嘆。
」從之。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義州國庫見在米豆、雜穀數少,使臣各行次支待、朝廷易換馬養飼、一年依式所支米??及飢民救荒還上分給,過半不敷。
請量移藥山倉、定州倉所儲支給。
」從之。
○禮曹參議成槪奉復對馬州守護宗公慈親奩下:「國家不忘先守護公輸誠,今將糙米三十石、緜布十匹送去,照領。
」 ○禮曹參議成槪奉復對馬州守護宗公:「諭及人口,行移各道推刷,見得幾名送還。
今貴國殿下差人修好,我殿下差某官某等回禮,希發船護送。
足下慈堂處糙米三十石、緜布一十匹送去,領納。
」 ○遣司譯院判官河圖,管押退回輳數四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司憲府啓:「日本回禮使行次禁令未立,其於買賣之際,不無汎濫。
請回禮使副使行次內所持雜物,令戶曹禁物分揀,詳定立法,令其道差官搜探,府亦遣書吏,考察其違法者,依赴京行次犯法者論罪條件,科斷。
」從之。
1月29日 ○丙午,親傳朔祭香祝。
○以卓愼爲議政府參贊,玄孟仁判安東大都護府事,李自直司憲執義。
○賜護軍白雲寶衣靴。
○前判府事鄭易家奴假貸領議政柳廷顯長利,年兇貧乏,未克還償。
廷顯送隨陪皀隷于其奴家,盡奪其釜鼎而來,易告于孝寧大君,轉請廷顯還給。
孝寧呼廷顯之子摠制璋曰:「爾父位至首相,受祿不少。
且體主上恤民之意,使之存恤,乃其職也。
今乃奪其窮奴鼎釜,首相之意何居?若不還,吾欲拿來皀隷而嚴打之,啓達于上。
爾歸告汝父。
」璋曰:「吾父不聽吾言久矣。
使他人告之,幸甚。
」易,孝寧夫人之父也。
廷顯爲人,性甚吝嗇,秋毫不以與人,園中之菓,皆鬻於市,計其錙銖之利。
其伴人能畢徵長利者賞之,或加驛丞之任,以此緻富積穀,至七萬餘石。
民怨曰:「雖死,願不更貸領議政長利。
」 二月 2月1日 ○丁未朔,親傳社稷春享大祭香祝。
○上以黑衣、烏帶,群臣朝服,拜賀聖節表如儀,樂部陳而不作。
賜進表使禮曹判書申商笠靴、衣藥,命內官餞于盤松亭。
○義禁府啓:「護軍尹仁甫傳聞周文之言,說與圭籌罪,照律,緣邊關塞及腹裏地面,但有境內奸細走透消息於外人及境外奸細入境內,探聽事情者,盤獲到官,須要鞫問,接引起謀之人,得實皆斬。
禮曹正郞鄭載已聽代言金赭倭書毋令仁甫得知之言,反使仁甫反譯罪,照律不應得爲而爲之者事理,重杖八十。
」命尹仁甫減二等,鄭載減三等。
○傳旨:「上黨君李薆,於功臣仍舊。
」 2月2日 ○戊申,視事。
○命內官崔得龍,賜祭于貞善公主。
其敎書: 王若曰,乘化之機,雖關理數,同氣之念,無間幽明。
惟爾公主,性靜以貞,行恭而善。
自在中壼,慈孝夙成,逮至有家,勤儉益著。
遂緻閨門之雍睦;庸示戚裡之範儀。
是用昭考鍾情,寡人篤眷,方期壽考,共享安榮。
豈意妙齡偶嬰疾疹,藥餌無效,音容奄違?永懷手足之虧,曷勝心肝之割?矧苫塊之未艾,復棣荊之忽摧?靜言思之,何嗟及矣?且有兒息,遽喪恃倚。
銜哀敍辭,遣使緻奠。
於戲!生則連體,常敦親愛之心;死而殊途,特加弔恤之典。
○賜劉吾通哈鞍馬。
○遣司譯院注簿史周卿,齎咨管押各運退回輳數五運馬三百二十四匹赴遼東。
2月3日 ○己酉,視事。
進肉膳。
○上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兀狄哈千戶汝下等三人來獻土宜,命饋之,仍給衣服、笠靴,回賜緜布有差。
○命差同判內侍府事田吉洪尙衣院別坐。
○命賜自願侍衛斡朶裡千戶崔於夫哈衣服、鞍馬、家舍、奴婢、糧料,令娶妻。
○禮曹啓:「日本國王使送上官人圭籌其所乘來船十六隻所率人五百二十三名。
今還歸時,一朔糧及各船草芚請之,然上項人一朔料則二百九石三鬥,依數題給未便。
今姑以半朔料一百四石九鬥及草芚,酌量題給入送。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因年前失農,各處祭享及各殿供上,上國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公私用酒一禁,曾有敎旨。
然無時承命,大小使臣下界之時,因禁令未得用酒饋餉,其於敬命之意,似爲淡薄,禮亦不便。
況入朝使臣行次,稱禁令專不饋餉,淡薄莫甚,心實未安。
請隨宜饋餉,仍於往返到義州時,越江霜雪風露宿所支應時,竝令用酒。
」從之。
2月4日 ○庚戌,視事。
○上以吉服,親傳先農祭香祝。
○谷山君延嗣宗啓:「近日判府事李和英家奴自東北面來言:『各翼千戶暗點軍馬,喧嘩欲行兵,孔州等處人心浮動。
』」上召和英問之,和英對曰:「嗣宗言是矣。
」卽命遣兵曹知印張孝生于鹹吉道監司、都節制使處,問浮言胥動之由,令曉諭以安人心。
○日本國使臣圭籌等發行,命判禮賓寺事李叔當餞于漢江,典農正李洽爲宣慰使。
○傳旨于戶曹:「自今大中小殘戶救荒之物,令各道一體施行。
」 ○傳旨于各道監司、都節制使、處置使,服藥用酒。
○禮曹啓:「知林川郡事李種華在任身故,請依他例緻賻。
」從之。
○禮曹啓:「宗廟署、文昭殿、廣孝殿、昭格殿、啓聖殿、奉常寺淸齋,各處官吏,或稱路次犯染,或稱家內犯染,不仕者頗多。
然城內道路肅淸,犯染無因,家內則可以預知謹愼,避之不難。
請自今上項各司人員,毋得稱犯染不仕,其中母子及夫妻間,以産難相救,不得已犯染者,受狀告三日給暇。
」 2月5日 ○辛亥,分遣察訪禮曹正郞玉沽于黃海道,吏曹正郞安崇善于忠淸道,按行閭裡,訪問民生疾苦、守令不法,蓋尋前年之下敎也。
○遣姜自義于濟州,諭都按撫使曰:「廣擇公私牧場內好馬,授自義以進。
」 ○江原道監司黃喜啓曰:「道內如通川之郡,失農最甚,還上之未克收納宜矣。
其餘江陵、蔚珍、襄陽、平海、高城等官,或四萬餘石,隻收二三千石;或三萬餘石,隻收五六百石,冒謂畢納,虛錄會計,至於救荒之際,倉無所儲,其欺罔國家莫甚焉。
乞將上項守令,幷下攸司論罪。
」 上曰:「比年江原道失農尤甚,民不聊生,扶老攜幼,散之四方。
若以還上未收,加罪守令,實爲未便,其勿擧論。
」 ○前觀察使安望之卒。
2月6日 ○壬子,江原道監司黃喜啓:「道內民總一萬六千餘戶內,其不受還上自存者無幾,全賴草食,僅存其命。
今若盡覈一道人民男女名目,移關戶曹,待報而後賑恤,則非徒救荒事緩,民命可慮。
穀種還上,未能趁節分給,則必緻農事失時。
請將義倉還上內六萬二千四百餘石,先於飢乏民戶,量給口糧、種子,及時救荒勸農。
」從之。
○刑曹啓:「卒牧使鄭貫妻廉氏代身僧法行,奸其主鄭貫妾福德罪。
凡奴及雇工人奸家長妻者,各斬;妾各減一等,杖一百,流三千裡,其流收贖。
」從之。
○以晉山府院君河崙、漢山府院君趙英茂、議政府右議政鄭擢、完山君李天祐、鷄林君李來爲太宗配享功臣。
初,上召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贊成柳觀、刑曹判書權軫、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李之剛、工曹判書吳陞、參贊安純、卓愼、吏曹參判徐選、禮曹參判李明德、兵曹參判崔士康,會議太宗祔廟時配享功臣。
上曰:「太宗常言河崙、李天祐之功,於卿等之意何如?且上黨君李薆又何如?」李原對曰:「薆父居易不忠之言,臣等所親聞也。
」廷顯、李原等乃議,以河崙、天祐、英茂、鄭擢、李來等五人,可以爲配享。
上問李來配享可否,卓愼啓曰:「臣於代言時,嘗聞之矣。
來,芳幹妻之姪。
來一日過芳幹第,見房內兵器羅列,且其辭色,若有不豫者,來心以爲怪。
其妻謂芳幹曰:『如此者,自古必敗。
』若有沮止之狀。
芳幹與門客樸苞對碁,忽抛其玉子而起曰:『心不平,不敢爲戲。
』乃進來曰:『君儒生,通達古今,請聞吾一言。
近聞,靖安君謀我父子,吾不忍束手就死,欲先發,君意何如?』來作色曰:『曩在戊寅,以庶奪嫡,欲陷我諸君於不測,故諸君爲宗社計,不得已處人倫之變,天命人心,於是乎有所歸矣。
兇徒旣除,方將友愛之不暇,顧乃信姦邪之言,欲害天倫,不亦熸乎?彼奸邪之徒,造言構亂,邀功於萬一。
今若不悟,公終犯大逆,萬世之罪人也,願留三思。
』芳幹答曰:『業已定矣,不可已也。
』於是,來知芳幹意決,遂奔告于其恩門丹陽伯禹賢寶,玄寶卽使其子洪富,以來之言告于太宗,太宗先知之,故不至於敗,李來之功居多。
來之不親告,以其秩卑,欲依玄寶以達耳,非有他心也。
」上曰:「予亦嘗聞此言於太宗。
李來歸芳幹家,知將作亂切責之。
時宦者姜仁富在其側,聞此言恐懼,莫知所裁,但攅手曰:『公是何言也?』但予小時所聞,故未能歷記。
今聞四宰之言,果合予所聞。
李來之功,將不在天祐之下矣。
」遂以此五人,定爲配享。
○上謂政府、六曹曰:「予向者使人於淸州,問讓寧安否,讓寧築草舍數間,居止若甘心焉。
乃言曰:『主上不遺小臣,屢遣中使,特賜問慰,感佩何量?第恨小臣以不肖,自貽伊阻,不得安處於家,以蒙上德耳。
』予聞之,心甚不平。
重念太宗爲讓寧,起第於利川,永爲食邑,但於往年,小忤予意,重違大臣、臺諫之請,徙於淸州,庶幾窮困,以開自新之路,然竄謫之所,隘陋無比,徒勞心戀。
肆予欲還置利川,爲日已久,不敢自斷,願聞卿等之言。
」左議政李原、吏曹判書許稠等同辭啓曰:「殿下於讓寧,其友愛之情,可謂至矣。
然移置利川,非殿下所得而專也。
讓寧本以得罪於宗社,姑從輕典,廢處一邑,以僻遠無聊,故今日雖若悔悟自艾,一日還于舊處,則出入京師,復循舊轍,安知其後日不跋扈也?及大小臣僚必欲置之於法,殿下將何以處之?臣等以爲,還置利川不可。
」上不復言。
2月7日 ○癸醜,視事。
○司憲府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瞿曇氏以淨飯王之世嫡,棄君父辭爵位,斷髮居山,乃成其道。
厥後歷代或信或斥。
齊襄、梁武專事昵惑,然未有錫土田、陞爵秩者也。
前朝酷信,裡陌闤闠,皆立精舍。
遊僧化誘,舍施無限,納土田、屬臧獲,極其奉養。
又立作者試選之法、宗門爵秩之事,使之窮其欲、逸其志,而背其師敎,至于盛朝,正道昭明,僞妄自毀。
惟我太宗,天縱生知,去邪勿疑,削除寺宇,遂收其臧獲,誠曠古所無之盛烈也。
獨試選爵秩之煩、土田奉養之弊,因循舊習,尙未盡革。
臣等竊謂,同胞赤子未免餓莩,遊手緇流陰誘奪食,旣背於理,又何給田,以優自奉乎?今者興天寺僧當其試選,敢用油蜜之果,犯令飮酒,擅減焚修僧額,竊其贏餘,以供踏靑之娛、重陽之費,肆欲妄行,不憚科禁,輕犯憲章。
及其劾問,謀欲相害,讒口嘵嘵,詆毀師長,殊失淸淨之敎。
反身不善,烏有修心作法,裨益於國家哉? 肆以寺社土田之數,考覈居僧之額,靈通之田二百結,而居僧纔七;雲巖之田二百結,而居僧纔四;興德之田二百五十結,而居僧纔二十;興福之田一百四十結,而居僧一十。
由是觀之,其他寺社,亦皆類此。
是則中外寺社,分屬一萬一千一百餘結之良田,委之何地。
誠可慨念。
或者有曰:「僧能利世,不可無。
」則三代以上,固無佛法,然而君明臣忠,祚長年久。
彼姚興、石勒傾心師事,然而圖澄不能存趙;羅汗無救秦亡。
徵之於古而如彼,證之於今而若此,僧之無益於國,有累於世,古猶今爾。
唐高祖亦惡沙門,京師隻留寺二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二所,餘皆罷之。
其以天下之廣、四海之大,尙且如此,況我國壤地偏小,豈宜多置寺宇,濫屬土田乎?伏望殿下,善繼太宗之志,恢弘斯道,排斥異端,其於京師隻留三所,留後司一所,諸道不過二三所,餘皆革除。
其留諸所,擇僧中之練行者俾主之,貪利麤行者毋或與焉。
仍罷試選之法,勿下僧職之批。
僧錄之司,竝宜革之,以修淸淨之道,以明如來之敎,非惟國家之幸,亦於僧道幸甚。
下政府、六曹議之。
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刑曹判書權軫、參贊安純、判書吳陞、摠制田興、參判李明德、崔士康、參議沈道源皆以爲可汰可罷,獨許稠曰:「革之宜漸,寺社可汰。
僧選、僧批、僧錄三事可徐之。
」上曰:「佛法旣爲異端,其無益於國必矣。
然此法久行於世,安得令人人遽知其異端無用之實乎?予亦以爲未可遽革也。
」 ○日本回禮使判繕工監事樸安臣、副使大護軍李藝等拜辭,上引見安臣、藝等,各賜衣一襲、笠靴。
從事官孔達、崔古音、樸忱亦賜衣一襲、笠靴,又特賜孔達米十石。
安臣等奉回答日本國王書乃行,其書曰: 專使惠書,備審體履多福,仍承嘉貺,甚喜。
且蒙多遣俘虜,深以爲感。
所需《大藏》之闆,隻有一件,實我祖宗相傳之物,未獲依命,將密敎《大藏》若《注》華嚴經《闆》,授臣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領去,以表謝忱。
來使圭籌請還人口五十三名,就付發遣。
不腆信物:《金字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一部、《金字阿彌陁經》一部、《金字釋迦譜》一部、靑紙金字單本《華嚴經》一部、《大藏經》一部、大紅羅袈裟草綠羅粧飾一件、紫羅掛子鴉靑羅粧飾一件、藍羅長衫一件、黑細麻布十五匹、紅細苧布十五匹、白細苧布十五匹、滿花席三十五張、松子五百觔、人蔘一百觔、淸蜜二十鬥、豹皮五領、虎皮五令、各色斜皮一十領、紫斜皮僧鞋一雙,照悉。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日本國九州前都元帥源道鎭曰: 承書,備認體氣康裕,爲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今玆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冀撥船護送。
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惟照領。
禮曹參議成槪答書于築前州太宰府少卿藤原滿貞曰: 書至,備審體履康勝,欣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兼諭人口,行移各道推刷,見得五十三名發還。
今貴國殿下專使修好,今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道經貴轄,兼撥船護送。
土宜豹皮一領、虎皮二領、緜紬五匹、白苧布五匹、雜彩花席十張,惟領納。
禮曹佐郞金塡答書于對馬州左衛門大郞曰: 得書,知動定迪吉,爲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諭及人口,行移各道檢刷,見得幾名發還。
兼諭鐵?,推尋未得。
今也貴國殿下差人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希撥船護送。
土宜正布三百一十匹、苧布五匹、燒酒三十甁,惟領納。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日本國大內殿多多良公曰: 緬惟體履康裕,欣慰欣慰。
今者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冀撥船護送。
不腆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惟照領。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九州都元帥將監源義俊曰: 承書,備知起居迪吉,欣慰欣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年前被虜人口,搜尋發還,深感深感。
今者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回禮,道經貴轄,希撥船護送。
不腆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
○行護軍白環陳言曰: 臣環竊見,生財之道,爲國之先務。
國制新立錢楮兼行之法,是於裕國足民之道,可謂至矣。
然而是必廣鼓鑄之所,不惜銅愛工,然後國用裕而民用足矣。
今也鼓鑄之方未廣,故所鑄之錢未足,公私之用,非一二年之可備,此上心之不得不軫,而廷議之不得不慮也。
臣謂欲用民力,則防農務而害必及;欲用農隙,則時已迫而功必淺。
然則良法雖設,而民不見效,可不爲今日惜哉? 臣嘗久居于外,民力所裕,備詳知之。
慶尙一道兵艘之額、船軍之數,比於他道,非一倍也。
適當今日梯航夷服,邊警一掃,船軍之費食遊手者,至以萬計。
且合浦、蔚山之鎭,留營守城軍遊手度日者,亦以百計,鍮銅鐵匠,亦無數焉,民力所裕,莫此爲至。
且新羅之世,佛宇所支銅鐵器皿,無處無之,柴炭所出,處處俱足。
臣願鼓鑄之所,分爲左右邊,一置右道合浦鎭,一置左道蔚山鎭,附近各浦兵船每一隻,各出有巧性者三四名,竝留營守城軍,則人數可至數百名矣。
於是,各設十五冶貫,四時而不輟,役使有制,監督不怠,則一日所鑄,幾至數萬錢,民不見弊,而國用以裕矣。
國用以裕,則民用其有不足者乎?伏惟上鑑施行。
下戶曹。
戶曹啓:「請依陳言施行,全羅道內廂,亦置鑄錢所。
」從之。
○禮曹啓:「在前講武禡祭,祭黃帝軒轅氏,然考古制,《杜氏通典》《周制》:『禡於所征之地。
』註雲:『若至所征之地祭,則以黃帝、蚩尤,其田狩,但祭蚩尤。
』請自今講武場禡祭,依周制,隻祭蚩尤。
」 ○司憲府啓:「敎旨:『殺人、強盜、鬪歐殺傷人、他人奴婢據執、逃奴婢執捉付官外雜訟,今二月初十日爲始停寖。
』然奸事、竊盜及常行禁令,以至關係風俗懲戒之事,亦不受理,則於治道大體未便。
惟私處雜物推徵,奴婢相訟等雜訟,農務間停寢。
」從之。
2月8日 ○甲寅,平陽府院君金承霔卒。
承霔,全羅道順天府麗水人也。
定州牧使惟精之子,寬重有容儀。
洪武庚申始仕,拜興威衛別將。
甲子,拜軍器少尹。
己巳,出知豐州事。
時沿邊州郡守禦虛疎,倭寇屢侵,民失産業。
承霔守邑未幾,倭又來寇,乃乘機應變,倭不能侵,遷高州。
癸酉,拜殿中卿。
甲戌,拜義興三軍府僉節制使,遷刑曹典書,例典東北面,踰年,授其道察理使。
歷戶吏曹典書,陞中樞院副使、吉州道察理使,加資憲,移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
建文庚辰,賜推忠翊戴佐命功臣號,封麗山君,遷義興三軍府中軍同知摠制。
壬午,參知承樞府事、麗城君兼江界道都兵馬使。
永樂癸未,參知議政府事。
甲申,拜吉州道都按撫察理使。
乙酉,拜工曹判書。
丙戌,遷知議政府事。
丁亥,拜東北面兵馬都節制使兼永興府尹,遷都巡問察理使,仍兼兵馬都節制使、永興府尹。
戊子,拜麗山君。
己醜,野人侵掠慶源,戕殺鎭守邊將,屢戰屢敗。
太宗召承霔曰:「其道將帥不能制寇,反害士卒,予實痛之。
卿其往哉!」賜良馬、表裏,於是受命而往。
越明年,拜參贊議政府事。
癸巳,拜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兼兵馬都節制使平壤府尹。
甲午,拜兵曹判書,乙未,陞崇政,改封平陽君判中軍都摠制府事。
丁酉,封平陽府院君,以疾卒于第,年七十一。
訃聞,輟朝三日,緻弔緻賻,官庀葬事。
諡襄景,甲冑有勞襄,由義而制景。
子五:有良、有儉、有溫、有恭、有讓。
○命作射廳於西墻門內,使入直上大護軍、三軍鎭撫習射。
2月9日 ○乙卯,內藥房使令盜進上藥及沈香,上曰:「予所進禦之物至重,何以如此奸細之徒入內使喚乎?」知申事郭存中、同副代言鄭欽之等對曰:「是乃臣等之責也。
臣等之罪,死不償責。
」上曰:「今後藥材收支外,雖代言不得出入內藥房。
」 ○左軍都督府保字六百八十三號勘合內一件,欽進馬匹事, 準兵部咨呈,兵科抄出遼東都司奏:「永樂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抄準朝鮮國王咨:『本國近因倭寇、野人來往作耗,於沿海等處及北門,常川防禦。
又兼數年旱澇,軍民艱難,草料不敷,喂養不到,以緻馬匹耗損。
又於永樂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欽差小監海壽齎奉勑諭到國,欽依儘力措辦到馬一萬匹,解送了當。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當職儘力選揀軍民家堪中馬匹,陸續作運,差官欽依解送去後,爲緣路遠草枯,緻生諸病。
本年十月初三日,一運押馬官陪臣金乙賢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五十八匹;本月初十日,二運押馬官陪臣林密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九十匹;本月十三日,三運押馬官陪臣偰耐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七十八匹,計三運退回馬七百二十六匹。
以此誠恐難以輳足一萬匹馬數不便,如蒙聞奏,除生病馬匹外,其餘馬匹,隨到隨收,一國幸甚。
』移咨到司案照,先去經歷呈抄蒙巡案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案驗,該奉欽依着兩介禦史去遼東,收馬揀好馬收,有病瘦弱的不要。
欽此。
案仰本司委官一員,會同選揀,依奉行間,節準朝鮮國王咨送,各運馬匹到來,除咨都指揮使周興,將帶醫獸會同,欽差內官蕭禹等及巡案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內除老病瘦弱瘸瞎不堪選退,將堪中馬匹,節次委千戶李暹等管領軍,餘牽送赴京告交外,今咨前因,係是外國咨來事情,除行巡按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外,具本差所鎭撫許儁齎奏,永樂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早,該兵科官於文華門啓:『合着該衙門知道,令旨是。
』敬此。
敬遵外,抄出到部,參照前事,合行咨呈該府,轉行本司,照欽依內事理,依文施行。
」 2月10日 ○丙辰,遣宦者李貴于淸州,諭讓寧大君還于利川,知申事郭存中與諸代言諫止之,不允。
○賜兀狄哈劉吾通哈白衣、紗帽、品帶。
○賜自願侍衛兀狄哈甫乙項哈衣服、鞍馬、家舍、奴婢、家財、口糧,令娶妻。
2月11日 ○丁巳,視事。
○大司憲河演啓:「前知德川郡事崔世溫盜官物,匿不直報,乞依趙瑨例,送于其道,與郡人一處憑問。
」從之。
○上命詳定提調星山府院君李稷等曰:「各處城隍及山神,或稱太王、太後、太子、太孫妃,無理爲甚,是誠妖神。
古者設壇於山下而祭之,今若紺嶽等山,立廟於其山之上,履其山而祭其神,狎褻不敬。
且古禮唯國君,得祭封內山川,今庶人皆得祭焉,名分不嚴。
予則以爲,設壇於山下,置神闆,隻書某山之神,隻行國祭,禁民間淫祀,以正人心。
卿等悉稽封爵、立廟古制以聞。
」於是,李稷與大提學卞季良、吏曹判書許稠、禮曹判書申商等稽古典以謂:「山神封爵,始於唐、宋。
本國封爵山神,立廟山上,上下通祭,其來已久。
又鬼神配匹有無,難以臆料,臣等以爲莫如仍舊。
」初,許稠、申商切欲罷之,及聞稷與季良之言,遂同辭以啓。
2月12日 ○戊午,視事。
○持平金宗瑞啓:「今西墻門內,營作射廳,其不可者三。
闕內作射廳,一不可也。
軍士喧嘩,宮禁不肅,二不可也。
軍士捨其把直,互相往來,侍衛虛疎,三不可也。
」上不允。
○傳旨于刑曹曰:「今後士族婦女犯罪應收贖者,毋得拿來取招。
」 ○傳旨于刑曹、司憲府、義禁府曰:「今後婦女請罪時,功臣及子孫妻,開具進告承政院,以爲恒式。
」 ○司憲府啓:「長興庫副直長李長孝將慕華館修理餘在上品擣鍊紙四張,贈於高尙德等各人罪,請依監守自盜,一貫以下杖八十律施行。
」命除刺字,杖八十收贖。
○司憲府啓:「監察許扉以廣興倉月令,與倉使崔瀹之同謀,以新穀頒祿同僚罪;房主監察成孝祥與倉官謀通於同僚,濫受新穀罪,律應杖八十。
監察柳孝生、吳靖、申紹、奉礪、柳圍、權末生、尹惇、李種仁、李師元、樸紹、權宰、尹務等祿牌已納軍資監,欲受新穀,移納廣興倉濫受,倉副丞沈實、安敬之等以人情,擇新米頒祿,與自己受出罪,杖七十。
行護軍沈龜麟、典農判官吳繼宗、直長李士敏、都染署令鄭顔、承文院正字李鳴謙、繕工錄事樸昕、副司正曺武等依托倉官,違例受祿;倉丞洪載以所知各處用謀頒祿罪,笞五十。
」 命功臣子孫內犯杖罪吳靖、樸紹、李師元、沈實等罷職;吳繼宗、洪載、李士敏、樸昕、曺武等勿論,其餘皆如律。
時廣興倉所儲不敷,三品以下祿俸,以軍資監陳米豆借支,監察等自受廣興倉新米,而官高者皆受陳米,故及此。
2月13日 ○己未,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伏聞,殿下於昌德宮西掖,命修習射之所。
臣等竊謂,宮禁主於肅淸,宿衛固當敬謹,非人臣習射校藝之所也。
使其將士張弓挾矢於宮禁之內,其不可者一也。
使之各離其所,宿衛不嚴,其不可者二也。
群聚喧嘩,聲徹九重,殊無敬畏之心,其不可者三也。
且一月之內,入番之日少,出番之日多。
各於出番之日,恒至敎場,專習弓矢,則何患士之不勇、技之不精乎?昔唐太宗日引將卒,習射於殿庭,在朝群臣,多有諫止者,太宗不聽,後世識者譏之。
伏望殿下,鑑旣往之失,慮將來之弊,姑停此擧,以副臣等之望。
上命進河演謂曰:「昨日持平金宗瑞請罷習射之所,予意以謂,若於仁政殿內爲射所,予親觀射,則請罷宜矣。
今邈在西墻之底,去內甚遠何妨?故不允,今卿等又進章。
予之此擧,非有大害於義,且日日見我,何不親啓,退而上書,煩瀆乃爾?」演曰:「宮禁不可不肅,宿衛不可不嚴。
軍士捨其把直,互相來往,群聚喧嘩,其不可也必矣。
法雖良,且將有弊,此事一開,將有上下同戲。
瀆武之弊,或有生變之虞,此臣所以必欲罷也。
」固請不已,不允。
○賜祭于卒平陽府院君金承霔。
其敎書: 王若曰。
委質推誠,節不渝於夷險;紀功褒德,禮當極於哀榮。
惟卿以宏深之量、奇偉之資,旣抱將略,兼通吏才,風儀凝峻,英名特達。
遇知聖祖,遂有原從之勞;祗事太宗,克成佐命之烈。
鹹在盟府,厥功懋焉。
加以位望彌高,謙恭益礪。
入贊廟謨,出運邊籌。
及乎野人跋扈,擾我邊鄙,毅然受命,示以恩威。
屈犬羊之群黨,緻疆場之永淸。
安攘中外,屢效忠勤,實希世之宿將,而累朝之勳臣。
嘉乃舊勣,曰篤不忘。
謂永享於遐齡,庶有資於壯猷,遽興不憖之悲,曷勝雲亡之歎?玆將薄奠,伻陳素帷。
於戲!脩短之期,固難逭於理數;君臣之義,豈有間於存亡? ○命兵曹給讓寧大君鋪馬十四匹,令淸州官駄運讓寧家財。
知申事郭存中、左代言趙從生等啓曰:「讓寧大君改過未固,不可遽還。
」不允。
○奏聞使金時遇回自京師。
○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判書權軫、許稠、李之剛、吳陞、參判李明德、崔士康等啓曰:「命還讓寧於利川,甚不可也。
往者讓寧誓辭於宗廟,而不悛惡德;上書于太宗,而尋復邪行,其不可信明矣。
昔太甲處于桐宮三年,而後返焉。
請勿令遽還,益固遷善改行之志,毋有後悔。
」上曰:「不忍使之久處遐陋也。
後當親說不允之意。
」 ○賜釀酒米三十石、末醬三十石、炭二十五石于讓寧大君利川第。
○司憲府啓:「司直李中位對妾疏薄正妻罪,請依律杖九十改正。
」從之。
○知申事郭存中將憲司闢異端疏,更議於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戶曹判書李之剛。
廷顯、之剛啓曰:「可汰可罷。
」廷顯曰:「臣灼知佛敎之虛誕,第以其來已久,未能遽革。
今此憲司上疏甚善,此正臣平昔所願也。
」原啓曰:「憲司所啓,誠古人闢異端之意,然少壯之僧,猶足以營生,其年老者自少遊手,不耐勞苦,一朝頓革之,則未免寒餓,生理可慮。
緇流亦一物也,其於萬物各得其所之意何?若如古人所謂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則罷之宜矣。
旣不能然,則汰其可革寺社,以其田土合屬於見留寺社,聚居淨侶可也。
至於罷僧選、僧批、僧錄等事,臣以爲未便。
」許稠之意亦然,上由是不允。
○居漢人張淸于全羅道全州,又分置同來漢人男女十一名于忠淸、全羅道,賜淸鞍馬、衣被及奴婢各三口,令本州擇良家女妻之,優給田莊什器,使赴州學讀書,又以生徒八九輩傳習譯語。
淸臨發,痛哭不肯行,謂禮曹佐郞金塡曰:「吾等之來,本欲生還故鄕。
縱貴國遺以千金,思親之念,何日而已?」遂執塡衣嗚咽,請上達,俾還鄕貫,塡開諭本朝厚待之意,諄複良久,已而逼使發程。
2月14日 ○庚申,視事。
○上親傳望祭香祝。
○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殿下遣人召禔,還於利川,罔知其由,不勝惶駭。
臣等竊謂,臣子之罪,莫大於不忠不孝,而在王法不可赦也。
禔負不忠不孝之罪,在位二品以上及臺諫累疏申請,殿下以友愛之情,不置於法,隻令移置淸州,一國臣僚猶以釋罪不討,迨今觖望,殿下何遽改命還其第乎?臣等義當固爭,不但已也。
伏望殿下,亟下勿還之命,不失人君之信,以爲宗社之計,幸甚。
不允。
左司諫樸冠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臣子之職,忠孝而已。
爲臣而不忠,爲子而不孝,則無所容於天地之間矣。
讓寧大君禔嘗以不忠不孝,獲戾於天地祖宗,罪莫大焉。
年前政府、六曹、臺諫合辭以聞,請置於法,殿下以友愛之心,不忍置法,移置淸州,一國臣民猶以爲嫌,今殿下命還利川,是雖殿下不忍之至情,其於宗社之計何?臣民之望何?臣等以謂,禔以驍勇之資,含不道之心,豈可密邇京都乎?伏望殿下,斷以大義,仍置淸州,以副臣民之望,宗社幸甚。
不允。
臺省鹹進殿庭啓曰:「殿下不念宗社大計,但以友愛私恩,遽命讓寧還于利川,臣等敢請勿令復還。
」上命知申事郭存中曰:「惟爾悉知予意,詳盡說諭,使之退去。
」於是,存中傳命于臺諫。
河演等復曰:「臣等意謂,當今之時,事若順理,何事不達,何言不從,豈意如此不允?臣等痛心觖望。
讓寧非他人可比,嘗爲儲副,名分庶幾有成,且其爲人,狂悖尤甚,其不可信明矣,勿令復還。
且殿下不允臣等之請,其失之大者有二,不念宗社大計一也,將不是事而拒諫二也。
今臣等所言,實非有他心,但爲宗社計也。
豈可唯唯退去?」 上曰:「讓寧生長九重,服養異常。
今其所處狹隘卑陋,又間於閭閻之中。
且今歲瘟疫盛行,倘罹疾病,則誰任其咎?其悔可追?予不敢聽,卿等退去。
」演等復曰:「人臣居處,彼亦足矣,何必峻宇?若使讓寧自知己罪,則雖僅得陋室,必將安分感恩之不暇矣。
」如此出納者至再至三,日已脯矣。
上曰:「今者諫官鹹進庭下,予小心危坐,于今不食。
卿等雖言,予終不允。
」臺諫聞命,但恐進膳之太晩,乃退。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銀溪、東安、能昌、直木、生安等五驛,在鹹吉道往來之衝,使客絡繹,驛戶凋殘,非唯不能立馬,朝夕尙不能供給。
請依黃海道例,革銀溪、丹金兩道驛丞,代以察訪。
且免五驛京畿入居,將嶺東各官,分掌各驛,以實驛路。
」 命下兵曹。
與議政府、諸曹同議雲:「可依啓施行。
其銀溪、直木、能昌、東安等四驛,量給轉運奴子。
且驛馬未敷,則刷所掌各官人吏、日守馬補給。
」從之。
以僉知司譯院事楊秩爲察訪。
○分賜鑄字所所印《大全大學》五十件于文臣。
○司憲府啓:「都僧統惠眞、興天寺住持宗眼、大師中演、信英、海英、乃雲、仁近、坦宣、省雲、大德仁濟、性海、信峯、大選性峯、惠生、無職僧尙絅等,禁酒時用酒、用油蜜果犯令罪,宗眼減興天寺焚修僧額數罪,依違令各笞五十。
僧尙絅、尙信等與宗眼告訴師僧惠眞罪,依幹名犯分,各杖一百。
宗眼將焚修僧料與所知各處罪,依不應爲事理,重杖八十,竝依律二罪俱發者,以重論,各等者從一科斷,皆令還俗元籍當差。
」命依啓施行,宗眼、尙絅等減三等,惠志、坦宣除還俗,圓信則功臣之子,除擧論。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倭人與毛多羅,曾於上京回還時,以刀子刺傷幽谷驛子崔敬左臂。
今依永樂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受敎,倭人上京往返時,發毒以刃傷人者,以鬪歐律,杖八十,徒二年之法,已杖八十。
然是彼土之人,請除徒年,授同船客人送之。
」從之。
○兵曹啓:「各處巡官各其更行巡時,遇有失火之人,隨卽捉囚。
緣此其家財雜物,未能守護,多緻遺失。
請自今有失火之處,則盡情救火後,開具小名及失火辭緣,告于本曹,轉令刑曹推考科罪。
」從之。
2月15日 ○辛酉,視事。
○星山府院君李稷、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平城府院君趙狷、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礪山君宗居信等啓曰:「殿下何不念宗社大計,而遽還讓寧歟?讓寧之狂悖,不可與人比也。
臣等雖愚昧,經事太祖,式至于今,所見多矣。
今乃不咨於臣,而遽還何哉?且太宗深思熟慮,放置于外,此乃宗社萬世之大計也。
臣等敢請伏候終允。
」 上曰:「卿等所言當理,我之所爲,亦非不義也。
今讓寧之處于利川,太宗之所定也。
予不終允。
」李稷等又曰:「殿下旣曰爾之言當理,則何不兪允?是非不兩立,殿下之所謂是者何哉?臣等竊有憾焉。
」上曰:「卿之所言合理者,臣有守義之方也;我之所爲亦非不義者,君有推恩之仁也,非謂勿還讓寧之請爲不當理也,我不忍其拘囚於遐陋之地也。
且今年瘟疫大行,若不幸罹此,則進任其責,其悔可追?予終不允。
」領議政柳廷顯、參贊安純、判書權軫、許稠、李之剛、吳陞、參判崔士康、徐選、李明德鹹進,與李稷等復諫讓寧不可密邇京都,上亦不允。
○傳旨:「箭串牧場內,放牧不合可耕陳地,司僕提調、兵曹郞廳一同看審,可耕結蔔數啓達。
」 ○平安道監司啓:「道內安州、永柔、嘉山、肅川、博川、定州、陽德、順川、定寧、價川、宣川、成川、義州、郭山、泰川、朔州、隨川、鹹從、龍川、雲山等二十邑飢民男女老少,摠三千一百八十八名。
正月朔賑濟米豆,幷五十一石五鬥二升,醬四石三鬥二升。
」 2月16日 ○壬戌,未明,臺諫鹹進,固請前疏,上曰:「卿等識通古今,豈不知理?大抵人臣諫諍之道,三諫不聽則已矣。
今以十餘次入請,無乃數乎?」河演等曰:「臣等職在言官,期於得請,故不覺失次。
伏聞傳敎,惶恐無地,難以在任,俱退辭職。
」上曰:「古之人臣,三諫不聽則去,異於是。
人君或行有不正,或聽宦官、宮妾之言,以緻謬事,三諫不聽則去,宜矣。
今讓寧還于利川,雖小有未便,非害大事,何以辭職?卿等宜各就職。
」 ○以樸冠爲左司諫,柳季聞右司諫,高若海司憲掌令,李審持平,曺尙治左正言。
○傳旨:「今後除授時,注擬人名下,開寫保擧人數及功勞、來歷以啓。
」 ○戶曹啓慶尙、全羅道鑄錢事目: 一,鑄錢,收斂各其道破亡寺社鑄銅器皿用之。
一,鑄錢炭,以各道內廂近處各浦當番船軍,量宜減數,役使備辦。
一,監鑄官,時散勿論,差有巧性一員,率京中慣熟錢匠一名下去,聚會外方鑄匠敎習。
一,預備諸事,監鑄官與都節制使一同擬議,移關監司行移。
從之。
2月17日 ○癸亥,上幸三韓國大夫人宋氏宅,以宋氏未寧故也。
○內傳于留後司、利川、江陰等官,無咎、無疾、無悔子給驛上送。
○左司諫樸冠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庸材,承乏言官,不敢緘默,謹以一二條件,謹錄申聞,伏望上裁施行。
一,官爵所以命有德、有才也。
《書》曰:「官不及私昵,唯其能;爵罔及惡德,唯其賢。
」是故,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而無德、無才者,不得濫受也。
今按除授之法,有曰特旨,曰門蔭,曰取才,曰保擧,而前案付亦與焉。
是雖殿下廣開賢路之美意,然前案付者,果皆有才德之人乎?臣等竊恐私昵之門,自此而開;冒濫之人由是而進也。
願自今雖付前案者,必考保擧,乃令除授,其於來歷,毋稱前案付,以杜冒進之門,以任賢能之士,公道幸甚。
一,宮有宿衛,所以嚴君所也。
射有常所,所以習戎事也。
古者,習射於澤宮,未聞習射於宮禁也。
伏見殿下於宮墻之內,新作射廳,俾宿衛之士,棄宿衛之所,聚射於其廳,此乃殿下安不忘危之美意也。
然以尊嚴之地,反爲嘩嗷之所,非所以嚴宮禁也。
臣等竊恐其源一開,末流之弊,遂使宿衛空疎,周廬陛楯,僅有一二,而將無以示法於後世也。
近日憲司上疏,請罷其事,殿下不卽兪允,其於從諫之美何?伏望殿下,卽令停罷,俾軍士專心宿衛,以嚴宮禁,宗社幸甚。
上曰:「當於朝啓時親敎之。
」 ○齎進官兵曹參議柳衍之、通事判事金乙玄等受辛醜、癸卯二次馬價布絹幷八萬八千二百九十匹于遼東來復命,生大絹四萬九千八百六十五匹、紅絹一千六百一匹、藍絹三百一匹、草綠絹九百三匹、靑絹三百四匹、大綿布三萬五千三百六匹。
2月18日 ○甲子,世子始讀《論語》。
○讓寧大君還于利川第。
2月20日 ○丙寅,京畿監司啓:「父母俱歿,居計至貧,年壯未嫁衣冠之女,請令兄弟族親主婚,定日催督,及時婚嫁。
其資粧,有蔭子孫則支米豆各二石,其餘則米豆各一石。
」從之。
2月21日 ○丁卯,視事。
○兵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自今兀良哈等於各驛及路間騷擾作弊者,其通事,隨卽論罪。
」從之。
○知利川縣事李吉培馳書啓曰: 請限讓寧大君家內率居蒼赤之數。
2月24日 ○庚午,傳旨于刑曹、司憲府:「輕罪保放推考,自外方拿來囚人,及時決折,毋緻失農。
」 2月25日 ○辛未,王女卒于宮內,年十三。
停朝市三日,輟肉膳,設禮葬、造墓兩都監,命副正尹碩主喪。
○文武百官、宗親、前銜宰樞,鹹進殿庭陳慰。
○謝恩使長川府院君李從茂、副使府尹李種善回自京師。
○命王女襲大小斂奠品,依貞善公主例。
○禮曹啓:「前此王子、王女之喪,設斂殯、國葬、造墓三都監,嫌於國葬。
請自今革斂殯都監,其諸事,令禮葬都監兼掌。
」從之。
○鹹吉道敬差官右司諫柳季聞、大護軍池舍來復命,言於承政院曰:「初至阿木河,距童猛哥帖木兒等所住一舍,先使通事通之,猛哥帖木兒率兵二百餘人,迎于十裡許道左,躬身迎命。
餘使之前導,至其家,且陳上慰諭之意,猛哥帖木兒言:『楊木答兀爲覓糧,歸于四舍程常家等處。
』仍跪言:『敎書雖諭楊木答兀,吾亦願聞之。
』我使千戶王毛長以漢訓開讀,又以女眞解之,猛哥帖木兒雲:『楊木答兀背皇帝到此,予亦心不寧,來則予當開說。
』遂饋宣醞,猛哥帖木兒拜受,疑而不飮,餘曰:『宣醞不可不飮,勿疑。
』遂卒爵。
請予坐北壁,池含坐東壁,自坐西壁,陳盛饌,相與醉飮。
又請餘宿,予從之,猛哥帖木兒喜而釋其疑。
」 2月26日 ○壬申,傳旨:「王女水陸齋,視二品以上例。
」 ○王女屍出自廣延樓西門,殯于摠制李孟畇第。
王女曾養于孟畇第,故命殯于其第,宗親、駙馬圍繞。
○置慶尙、全羅道鑄錢所,分遣別監,使督其役,前奉禮郞姜涑于慶尙左道,行護軍白環于慶尙右道,護軍李韞于全羅道。
前此,京畿楊根郡,曾置鑄錢所,使大護軍南汲監督,今因白環上書,加置兩道,以廣鼓鑄。
南汲、白環以巧顯名者也。
前此,上欲於慶尙左、右道分置鑄錢所,而難其人曰:「如得白環者一人,則可矣。
」代言司擧姜涑,故有是命。
2月27日 ○癸酉,禮曹啓:「謹稽古制,宋朝於景靈宮,奉僖、順、翼、宣祖及文懿、惠明、簡穆、孝惠諸王後位闆。
乞依此制,太宗恭定大王、元敬王後祔宗廟後,於廣孝殿奉安位闆。
」奉敎敬依。
2月28日 ○甲戌,上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禮曹據禮賓寺呈啓:「本寺專掌支應鷄豚、魚肉等物,常時熟辦,有臭不潔,其於祭享、供上進排未便。
請文昭殿、廣孝殿、啓聖殿、獻陵供上物色內,眞末、粘米、小豆、淸酢、松膏、松花等物,奉常寺;各色醬及生薑等物,仁順仁壽府移定。
」從之 ○禮曹啓:「前年以謝恩使道押物,入朝身死,司譯院注簿葉孔蕡拾骨,請依前例,以同生弟葉孔茂及埋置人奴則金等,各別咨文成給,今赴京馬籍都咨文齎進官根同入送。
」從之。
○司憲府啓:「鎭安縣監洪思悌斂民還上,多收斛面,濫用剩餘。
又將官中火爐,贈妻父伴人金慶老,引入弓匠于衙內,改造私弓,償以官物,仍令弓匠,代納歲貢楮貨,優給價米。
農月累次田獵,招緻全州妓,衙內對坐。
請依律杖九十,剌字。
」命除刺字。
2月29日 ○乙亥,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賜代言趙從生、金孟誠、金赭、李臺、鄭欽之等箭串田各一結五十負,內官崔得龍、金貴命、李貴各一結。
2月30日 ○丙子,親傳朔祭香祝。
○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命軍器監放砲于景福宮。
○傳旨于禮曹:「予聞,外方各道疾疫興行,各官守令不爲用心救活。
其以香蘇散、十神湯、升麻葛根湯小柴胡湯合用藥材劑作,令醫學生徒隨卽胗候療治,仍使各其近處巫女,無時出入,烹粥供給,常加考察,勿令夭劄。
」 三月 3月1日 ○丁醜朔,代言及政府、六曹請進肉膳,不允。
○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炳於幾先,防於未然,此慮患之道也。
今者漢老以陰譎無狀,處於竹山,其與利川相去不滿一舍,密邇禔家,交構生變,不可不慮。
伏望殿下,燭微慮遠,移置漢老于遐陬,以杜亂階,以絶群疑,不勝幸甚。
上曰:「當朝啓親諭。
」 ○禮曹啓:「謹稽古制,《禮記》《檀弓》註:『陳氏曰:「三年喪畢,遇四時之吉祭,而奉神主入廟。
」』今太宗恭定大王三年喪畢後七月,行宗廟秋享大祭。
請於此祭,祔恭定大王神主、元敬王後神主。
」奉敎敬依。
○禮曹啓:「本朝諸祀序例,宗廟秋享,以七月上旬擇日,然太宗恭定大王禫在來七月上旬,請依宋朝故事,以七月仲旬擇日行之。
」奉敎敬依。
○賜自願侍衛兀狄哈古乙道哈、巨之應哈等衣服、笠靴、鞍馬、奴婢、家財,令娶妻。
○春秋館會于德興寺,始修恭靖大王、恭定大王兩朝實錄。
○京外多疫。
3月2日 ○戊寅,兩殿移禦景福宮。
○進肉膳。
○賀正使都摠制樸實、副使摠制邊頤回自京師。
○禮曹啓:「在前,宗室及大臣卒賜祭,用油白餠四行卓,然國喪大小斂奠,旣用四行,上下無等未便。
請今貞善公主賜祭,用油白餠三行,自今凡賜祭,亦依此例。
」 ○鵂鶹鳴於景福宮光化門,又鳴於勤政殿樑上。
○義禁府啓:「淸州戶長樸光亂言曰:『讓寧卽位則慈覆百姓矣。
』戶長郭節亂言曰:『讓寧卽位則蒙德矣,而不卽位,故未蒙。
』罪請依敎亂言幹犯於上,情理非切害者,杖一百徒三年,吏有本役,其徒收贖。
」從之。
3月3日 ○己卯,視事。
○命內官崔得龍,賜祭于王女。
其祭文: 王若曰,壽夭之前定,縱未可移,父子之至情,自不能已。
嗟汝之生,弱息之長。
凝姿端淑,稟性貞嘉。
自在提孩,孝悌是行。
年方幼穉,已如成人。
情之所鍾,撫愛彌篤。
望汝有家,共享安榮。
豈意弱齡,偶嬰微痾,而不少延,遂至大故?調攝有乖歟?祈禱有闕歟?何至於斯耶?音容宛然,精爽何歸?拊膺長慟,忍淚霑臆。
爰遣中使,緻祭殯室,以舒悲懷,魂其有知,洞此侑辭。
○斡朶裡千戶張所乙吾、童甫老來朝,命饋之,仍賜衣服、笠靴。
○命王女與貞善公主喪,皆用漆槨。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河敬復曰:「遣人於童猛哥帖木兒,細問楊木答兀前降王旨開諭後回答辭緣及赴京日期,及時以聞。
」 ○命軍士捕鵂鶹,七八日乃捕一隻。
3月4日 ○庚辰,視事。
○親傳先蠶祭香祝。
○進賀使都摠制權希達、副使摠制鄭孝文回自京師。
○世子遣中使,緻祭于王女。
其祭文曰: 惟靈凝姿淑媛,稟性柔嘉。
兩宮所眷,願爲有家。
嗟哉造物,胡不畀年?同胞情切,撫心涕漣。
終天永別,酹此一杯。
靈其歆止,惟以告哀。
○戶曹啓:「去癸卯年京外還上分給米豆、雜穀,摠一百十九萬八千五百八十九石,賑濟米豆醬,摠四萬七千二百九十四石。
平安道蠲減還上米豆、雜穀,摠五萬九千七百七石。
」 ○傳旨:「今義州牧官收取上送遼東入歸易換押馬官等雜物,禁物外還給。
」且命詳定赴遼東大小使臣私齎布數。
○禮曹啓:「故北靑都護府使李種、故知端川郡事南得恭,請依他例緻賻。
」從之。
○日本國源昌淸使人獻土宜,命饋之,回賜正布一百三十匹。
3月6日 ○壬午,視事。
○貞善公主墓誌銘,其辭曰: 貞善公主,我太宗妃元敬王太後之季女也。
驪興府院君諡文度閔公諱霽,其外祖也。
適崇祿大夫宜山君南暉,故相宜寧府院君諡忠景公諱在之孫也。
公主生而淑婉,德容雙美。
旣歸,承其夫以順,事其姑以禮,其治家勤且儉,未嘗以貴勢自矜。
生子男一人曰元孫,女一人,皆幼。
永樂二十二年正月壬寅,以疾卒,年二十一。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州之某原。
其銘曰:天潢演派,穠李增華。
肅雍之德,宜室宜家。
壽雖雲短,其存者長。
刻銘貞石,以永不忘。
藝文提學尹淮所撰也。
○兵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失農原州、洪川船軍,依伊川、淮陽等各官船軍例,限早穀成熟,分四番立防。
」從之。
○刑曹啓:「都官奴小斤吾未、內資寺奴莫同、薛柔、奴堅美、奴小籠等盜內藥房朱砂、藿香等各色藥材罪,請依盜內府財物律,斬。
」命各減一等。
3月7日 ○癸未,長興君馬天牧歸養偏母谷城縣,至是丁憂,賜賻紙一百五十卷、燭十丁、米豆二十石。
○賜藥酒十甁、淸蜜一器于讓寧大君。
○斡朶裡千戶張所乙吾及童甫老等求其父母葬用紙,命各給三十卷。
3月8日 ○甲申,視事。
○集賢殿提學尹淮等上疏曰: 竊謂,佛氏之爲害尙矣。
自漢以來,崇奉愈謹,而未蒙福利者,載在史典,固殿下之所洞覽也,奚待臣等之言哉?嘗觀韓愈之論,有曰:「古之爲民者四,今之爲民者六。
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且曰:「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不然則誅。
」使韓子少知治體,則此一言,足以裨補聖化之萬一,伏惟殿下留意焉。
臣等亦以爲,異端之中,佛氏爲甚。
以夷狄之俗,獨居四民之外,而使民窮盜,其罪宜何如也?夫禽獸害穀,必驅而遠之者,以其害於民也。
然禽獸食人之食,而反爲人用,僧而坐食,未見其益,矧今水旱年荒,倉廩匱竭,吾民之計則生死莫保,此徒之食則豐兇如一。
唯見民飢,不見僧飢;唯見民之飢而死也,未見僧之飢而死也。
日肆誑誘,暗鑠民膏,臣等竊痛之。
古之君子,深言其害者多矣。
爲國家慮者則以蠹財惑民排之;爲彜倫計者則以無父無君斥之;爲斯文之興喪,著書立言,垂敎於將來者則以空虛寂滅罪之。
然其說宏闊勝大,易汨人心,故瀰漫浸漬,經歷數千載,天下之人主幾見惑焉,卿士夫夫幾見陷焉,愚蒙百姓、孤兒、寡婦幾見欺焉,而未之覺悟者,則以道學不明,人心不正。
爲人君則不能盡精一執中之道,爲人臣則未能究格緻誠正之學;畏慕罪福,而易陷於因緣果報之說。
百姓之無知者則從厥攸好,觀瞻倣效,易流於誑誘,而天下風靡矣。
脫有如堯、舜、文、武之君臯、夔、周、召之臣,出於其間,則不惟人其人、火其書,必明緻誅戮,以示妖言之戒矣。
況敢望華屋珍饌,以享香火之供養乎?況髡其頭、緇其衣,逃賦而營産乎?況登名銓選,紫衣方袍,竝列通顯,驅馳於都市之間乎?是以淸淨之戒未聞,而淫穢之行日彰。
惟我太宗大王承聖祖經綸草昧之餘,接前朝積習因循之末,日新聖學,扶植綱常,一革資薦之法席,不建山陵之齋刹。
加以經學大臣有如河崙等爲之承弼,常以排斥異端、安養生民爲念,革寺院、削田民,先爲小正之端,以示大正之意焉。
殿下以乾健粹精之資、天縱緝熙之學,受聖考付托之重,當大有之時,其於遹追先志,明敎化、正人心,扶斯文、闢異端,使斯道之明,如日中天,可謂事半功倍之秋也。
議者謂:「當今家廟之法已設,水陸之制已定,其勢已殺,人人自然知所向方,而漸趨於家廟之法矣。
」然《家禮》之書,自士大夫間,當死喪急遽之際,雖有護喪辦事者,猶恍惚茫昧,未能隨事區處,況百姓之無知者乎?且人情樂於因循,憚於改作,雖在上者躬率以示,莫能相一。
今水陸之設,雖雲從簡,國家未能頓除,忌晨之追福,舊習尙存;誕日之祝釐,諛風不斷,況卿士大夫乎?卿士大夫猶不能免,況庶民乎?開其爲此,而禁其爲彼,民不信矣。
是以,無貴賤貧富皆曰:「《家禮》之法善矣,然行《家禮》則人將議我曰異於常矣。
水陸之法簡矣,然行水陸則人將鄙我曰吝財矣。
」奔走寺院,飯佛齋僧,召緻親友,競事奢華,糜費不貲,富者罄竭財産,貧者稱貸公私。
修七旣畢,則葬送力微,葬送纔畢,則公私交徵其債矣。
是故,典賣田宅,以償其財,而民不聊生,此殿下之所未及知,而臣等之所痛心也。
竊惟盛必有衰,物理之常;福善禍淫,天之道也。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天下之大聖也。
功加于時,德垂後世,天下之所共仰賴,而尙且不祀,彼佛何人,以妖誕不經之說,汨亂天常,竊人主之柄,以奔走天下之人,誠禹、湯、文、武之罪人,而反享禹、湯、文、武之所不能享,其罪極矣。
夫人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往者道澄、雪然之行,檜菴、津寬之事,足以鑑矣。
今興天僧徒之罪,何其相繼而不絶也?是豈數窮惡積,天實厭之,令自絶其根本,有待於殿下之神斷乎! 昔者孟軻氏拒詖、淫、邪、遁之說,而猶自謂承三聖之統,後世論其功曰:「當不在禹下。
」伏望殿下盪除夷法,丕變風俗,毀撤塔廟,焚燒經律,闔境僧尼,竝令歸俗。
申命禮官,倣《文公家禮》,定爲卿士、庶民喪祭之禮,使儀品、等級之有差,衣衾、器皿之有數,陳列圖式,簡易明白,下至愚民,皆得易知而可行,則昔日遊手坐食之徒,今盡爲持鋤緣畝之民;昔日事佛求福之輩,今轉爲報本追遠之人。
道無二緻,國無異俗,人心旣正,道學益明,世道淳如也則亦東周一治之盛也,而殿下前日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炳炳琅琅,垂耀簡策,使後世之人知大聖之作爲出於尋常萬萬也。
其淑人心、回世道,燕翼貽謀,以基億萬年無疆之休,亦不外於是焉。
臣等猥以庸資,密近耿光,揆厥所職,實是論思之地,宜以善道,裨益君德,顧無片言上對淸問,幸今伏聞憲府言有及是,適此機會,不勝喜躍。
且嘗聞伊尹之所志,若使其君不及堯、舜,其心愧恥,若撻于市,故臣等不勝惓惓之至,仰瀆天聰,伏惟聖裁施行,國家幸甚,斯道幸甚。
上嘉納之,謂尹淮等曰:「卿等上疏,實當於理,但佛氏之法,其來已久,難遽盡革。
卿等日侍左右,非他外臣之比,凡時政得失,直言不諱,以副予懷。
」 ○戶曹啓:「入朝押馬官私持布子,請依通事例,許齎麻布十匹。
」從之。
○工曹據京畿監司關啓:「在前長興庫柳笥,皆收於禾尺之戶上納。
今才人、禾尺竝使平民雜處婚嫁,禁其前業。
請柳器依他貢物例,斂於民戶上納。
」從之。
○遣司譯院判官安得詳,齎咨管押退回輳數六運馬三百四十二匹赴遼東。
3月9日 ○乙酉,命內禁、內侍衛、別侍衛、司禁、上大護軍、護軍各入番實數內,分半相遞習射。
3月10
停本朝賀禮,議政府率百官,獻鞍馬及表裏,諸道進箋獻方物。
日本國王使臣圭籌、梵齡,船主久俊等六十餘人,亦詣闕拜正,進土宜,回賜圭籌正布二百六十匹,梵齡一百九十匹,久俊七百八十匹,押物禿盛八十匹。
○圭籌等上知申事書曰: 圭籌等舊各承命,容拜於殿庭,卽謹言來意,殿下曰:「大莊經闆隻一本也,不可賜。
」更以《金字華嚴經》八十卷、《梵字密敎經闆藏經》一部、《注華嚴經》闆,此四者賜焉,皆天下無雙之法寶也。
嗚呼!殿下之大恩,至哉偉哉!雖然縱載奉我殿下,闕然不足盈素願。
且如梵本者,亦無我朝通曉者,徒知爲佛氏之一寶耳。
伏冀尊官更聞于聖聰,賜漢字七千卷經闆者,我殿下喜慶之不可測焉。
事若不成,則我等有何顔面,再歸本國耶?凡博愛謂之仁,行而宜謂之義。
二者,君子攸勤,先覺所嘉也。
尊官盈我本朝之願望,而使我等歸其本國,是謂仁義之最者也。
書不盡言,伏希藻鑑爲幸。
1月2日 ○己卯,圭籌、梵齡求經闆不得,絶食而言曰:「吾等之來,專以求大莊經闆也。
吾等初來時,奏禦所曰:『經闆若不齎來,吾當不還。
』今不得而還,則必受食言之罪,寧不食自斃。
」 1月4日 ○辛巳,視事。
○遣禮曹佐郞金塡于倭使館,饋圭籌、梵齡食,固辭不喫。
○傳旨于吏戶曹:「領敦寧府事緻仕李枝、韓劒、權弘等祿科,以從二品施行。
」 ○兵曹啓:「文昭、廣孝殿朔望別祭祭肉,除送司僕官獵獲。
朔祭則鐵原,望祭則平康,各其官守令專管,使獵戶分番,無弊捕捉,每於朔望前一日進上。
別祭則待承政院行移捕捉,竝差人馳驛進上,其鋪馬守令直發。
」從之。
○戶曹啓:「江原道監司未報飢民之數,請支賑濟米三千石,乞姑停支給,先令監司、首領官親覈飢民壯老弱,開具移文,方許支給。
其未報前,依平安道賑濟例,十五歲以上,每五名一日米豆幷一升;十四歲以下,每十名一日米豆幷一升,限今月晦日分支,令草葉交食。
」從之。
○戶曹據濟用監牒啓:「造粉及黃丹所需鉛鐵二百五十斤,請令産鉛黃海道瑞興官,每年採取,依式上納。
其官所貢軍器監上納正鐵五百八十四斤,移定本道各官。
」從之。
○兵曹判書趙末生以疾上書辭職曰: 臣以不才,遭遇聖明,屢被恩寵,擢居內職,未逾十年,驟登卿位,不次之恩,實同天地,庶幾小心盡節,以報聖恩之萬一。
然臣早患風疾,晩歲彌篤,乃至于今,氣力喘乏,視聽俱衰,治戎重任,實難克擧。
伏望收臣職事,賜臣藥餌之暇,則臣當更荷生成之惠,誓萬死以酬恩。
臣無任隕越之至。
不允。
1月5日 ○壬午,視事。
○兀狄哈指揮直時應哈,千戶吾通哈、於乙非哈等來獻土宜,賜衣服、笠靴,又回賜緜布有差。
○司憲府啓:「趙瑨爲善山府使時,犯贓二十二貫五百文,律應杖一百,流二千五百裡,刺字。
太宗山陵前,奸宿娼妓,獵喫狐肉,俱杖八十,請從重論。
」從之。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曁慶源、鏡城僉節制使等曰: 前慮時方歲歉民飢,猛哥帖木兒、楊木答兀等管下人成群連續出來丐乞,應接爲難,且恐作耗,命令邊民入堡,整軍防戍。
然更思之,隣居兀良哈、吾都裡、兀狄哈等不知其意,反生疑貳,或至驚動。
當上項野人出來,或上京回還時,諭以邊民難支管下人求索,自願入城,非有他意,諄諄開說,使之安心。
○遣直提學樸熙中,護軍李藝、尹仁甫等,饋圭籌、梵齡食,亦不喫。
1月6日 ○癸未,命樸熙中、李藝、尹仁甫,敎圭籌、梵齡曰:「爾等以不得經闆,絶不飮食,然經闆之得不得,不係於食與不食。
爾爲使臣,一不愜意,悻悻忍飢,豈使臣之體耶?」仍命饋食,圭籌等食之。
○摠制鄭幹卒,遣內竪弔之,依例賜賻。
○禮曹啓:「今來闊兒看兀狄哈千戶劉吾通哈願留侍衛,請依他例,給衣服、鞍馬、家舍、奴婢,令娶妻居京。
」從之。
○兵曹啓補充軍決訟未盡條件: 一,去己亥年七月二十日以前補充軍決屬人等,其年限內雖不現身,各官及本主陳告前,於京外官自現者,雖被陳告從賤,仍還屬補充軍。
一,己亥七月二十日以後決屬補充軍,受立案後,其本主及各官指以定限,京畿三十日,近道五十日,遠道七十日內,全不現身,或以漏落陳告從賤者與雖限後不現,而本主、各官陳告前及京外官現推前自現者,亦仍屬補充軍。
其限日外不現身,或漏落,而其本主及各官陳告者,依各年敎旨,還賤決給,其京外官因推考而現者,還賤屬公。
且今後決屬補充軍者,亦令上項定日內,現身付籍,限日後不現身及自現人決絶之法,竝依前項例施行。
一,己亥年七月二十日前後決屬補充軍,未立役於曹,而逃亡者,各官及本主陳告前,中外官還推捉者,從賤屬公,其本主與各官陳告前及京外官現推前自現者,補充軍仍舊。
從之。
○九州源道鎭使人來獻土宜。
○停視事。
禁闕內用酒肉,以王子發瘡疹也。
1月7日 ○甲申,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道內去年因早霜,旱田不實,今皆以豆收稅爲難。
乞聽民自願,竝令納稻,以備水田種子。
」從之。
○兵曹啓:「鹹吉道鹹興以北各官散住當番甲士六十三,竝放還其家,休養馬匹,如有賊變,於慶源、鏡城,分送防禦。
其下番甲士,倘有大變,除番上,竝令防禦。
」從之。
1月8日 ○乙酉,上遣護軍尹仁甫,諭圭籌等賜密敎大藏經闆、注華嚴經闆,《大藏經》一部、兼遣回禮使之意。
又諭曰:「今欲兼送《金字華嚴經》一部,汝國重此經否?」圭籌等欣然曰:「《金字華嚴經》,我國之素所敬重,禦所必感喜也。
」 ○奏聞使崔雲先遣通事金祉,以書啓曰: 癸卯九月初一日,臣到北京進啓本,皇太子命進奏行在所,仍給上等馬,使兵部辦事官候正伴送。
初五日到行在所爛柴口子,皇帝命臣等進前來,距帝座前五六尺進奏本,帝披覽未訖雲說謊。
臣奏:「我國邊將啓:『童猛哥帖木兒奉聖旨,本年六月到阿木河。
』殿下謂:『旣奉聖旨來了,不敢聞奏。
』又邊將啓:『楊木答兀,本年七月到猛哥帖木兒一處住了。
』殿下謂:『楊木答兀不奉聖旨,擅自般移,未便。
』卽差臣奏聞。
」帝曰:「說謊。
」微笑。
又曰:「汝國見彼人,雖一二人便殺,一二百便殺,乃至千餘人都殺了。
」又問臣:「汝是崔雲?」臣對曰:「是。
」「汝莫是崔得霏親眷?」臣對曰:「不是。
」又問:「崔得霏、韓確好否?」臣對曰:「好。
」帝呼內官尹鳳,命饋酒飯。
禮部尙書呂震、刑部尙書李慶等謂臣等曰:「童猛哥帖木兒等新徙,必無糧料,汝國接濟否?」臣答雲:「本國後門連歲不登。
又野人三次於鹹吉道,二次於平安道往來作耗,我民尙且飢困,何暇接濟?」兩尙書欣然相對,再三歎美雲:「殿下知理,速奏甚善。
不濟糧料,亦是矣。
」又說:「汝國可擒獲彼人否?」答雲:「彼人見其不敵,逃隱於大山長谷,難以擒獲。
」尙書雲:「汝言亦是。
今皇帝親征,達子逃隱不見,彼亦如此。
」又指揮金聲與臣言:「皇帝命我齎勑往朝鮮,吾奏:『我若往朝鮮,楊木答兀必謂請兵討之,將勑書付朝鮮使臣回去甚當。
』帝許之。
」金聲又言:「來四月間,往東良北,楊木答兀等,似前不服,當擧義征之。
汝去啓殿下,惠我藥酒與衣。
我自先王時,向朝鮮有厚意。
」仍付臣紅氈鞍籠曰:「汝將此物進殿下,以表予誠心。
」 1月9日 ○丙戌,吏曹據京畿、黃海道監司關啓:「京畿鐵原、朔寧、黃海道瑞興、牛峯等各官失農,鄕校生徒,限早穀成熟放學,敎官亦許還家。
」從之。
○賜大內殿德雄豹皮一領、虎皮二領、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十張,故宗貞茂妻子造米五十石、緜紬十匹,左衛門大郞燒酒三十甁、苧布五匹等物,付回禮使行。
源義俊、小二殿、藤源滿貞、宗貞盛等處賜送之物,亦依壬寅年例。
○兵曹啓:「今後各道流移人物,嚴立禁防,關津要路,置把守人,隨卽執捉,依律論罪,傳驛還本。
其還本時,各驛吏等或受贈故放,或不用心押遞,以緻逃亡,則不但驛吏,竝其驛丞科罪。
其不能禁防守令及各裡長,又其流移人物許接,不曾現告各裡長、戶首,又於經宿時不執捉付官,關津驛吏、院主,路邊各戶人等,竝依律科斷。
」從之。
○司憲府啓:「前司正尹寅,年前未收科田稅,幷計邊利濫收,佃戶以爲言,怒而反加歐打,律應杖六十。
」從之。
1月10日 ○丁亥,開國定社佐命功臣星山府院君李稷、鐵城府院君李原、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平城府院君趙狷、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礪山府院君宋居信等上疏言: 臣等謹按《唐史》,房玄齡以開國元勳,配享廟庭,其後子遺愛謀叛伏誅,詔停玄齡配享。
今大逆君禮父尙忠,不可尙在功臣之列,收其敎書錄券,削去功臣,以懲後來,宗社幸甚。
從之。
○官馬色啓:「辛醜癸卯二次馬價,中馬上中等,各給絹三匹、木綿二匹;中馬下等、小馬上等,各絹二匹、木緜三匹;小馬中下等,各絹二匹、木綿一匹。
交割前故失馬、退還路次故失馬、逃逸馬,各絹一匹。
」從之。
○戶曹據忠淸道監司關啓:「年儉道內各鐵場,今甲辰年春等貢鐵,減半吹鍊上納。
」從之。
1月11日 ○戊子,賜大小文臣鑄字所印《宋播芳》各一部。
○京畿監司柳思訥上言: 臣竊惟,海運陸輸,不可偏廢。
然而舟楫之用,視陸轉之弊,倍加便易,以其用力少而收功多也。
故古之聖王,率由是道,九州之貢,浮江達海,以緻京師,觀諸《禹貢》一書,則可知矣。
況我國都,地濱大海,漢江經其南,碧瀾在其西,不待疏鑿,而漕運之利,亦旣自通矣。
臣伏見,朝廷易換馬價輸轉,軍額不下萬餘名,轉輸之勞、贏糧之費,難以偏擧。
矧畿甸民居,不過萬九千餘戶,其間炭木穀草之輸、丁夫徭役之多,倍蓰諸道。
加以南北使介之絡繹往來,供億之糜費,殆無虛月,民生之凋殘,職此之由。
臣竊伏惟念,今馬價布絹,皆置助邑浦,俾令右道水站船與喬桐、江華兵船分載漕轉,則可以信宿而至于西江矣。
議者以爲:「漕轉之時,若駕船使風,則臭載之患,不可不慮。
」臣愚以謂,右道漕轉,自古及今,行之已久,殊無傾覆之禍,何獨疑於今日耶?伏望殿下,裁自聖心,以裕民力。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境外漢人處,馬匹汎濫放賣,三登縣住盧京牙保人李文奇,請依敎,典刑鑑後。
」命減一等。
○平安道監司啓:「定寧住樸升夫等八人、義州住李蔔龍等七人,聽義州住趙金指揮,使臣迎逢遼東軍官處,馬匹汎濫放賣罪及趙金指揮罪,請依敎,典刑鑑後。
」命:「趙金,他罪人行刑時更啓,其餘各減二等。
」 ○平安道監司啓:「本道年前失農,今又農務方興,以不緊雜訟,裹糧對辨未便。
請人命重事、逃奴婢現捉付官、奸盜等事外雜訟,限秋成一禁。
」從之。
1月12日 ○己醜,官馬色啓:「東八站路邊野草燒盡,馬匹喂養爲難。
請令平安道差官,領軍人三百名,先到東八站刈草,積於路邊馬匹宿所,臨時分給喂養。
」從之。
1月14日 ○辛卯,禮曹啓:「今日本國回禮使副使,請造給羅裌衣一襲。
」命加給李藝木緜裌衣二。
○慶尙道監司啓:「宦官右副承直鄭根以病母相見,歸慶山時,濫騎義興、牛谷驛馬一匹。
請依律杖八十,其擅騎馬一匹價,每一舍徵楮貨一張。
」從之。
1月16日 ○癸巳,命副提學申檣,寫日本客人光柱等求請額子及道號。
○司憲府啓:「曾降敎旨,京外官決訟後訴誤決者,限受立案十日呈本府。
今刑曹及都官慮呈誤決,畢決出等後,其立案,不卽成給,或累日或至累朔。
其成給立案時,又以出等日退塡日時,隻呼得決者給之,故其不得者,不知彼邊受立案與否,不得限內呈誤決,冤抑莫甚。
請自今畢決出等十日內立案,卽便成給,須兩造俱備,方許給付,明立文案,以憑後考。
」從之。
1月17日 ○甲午,奏聞使判司譯院事崔雲奉勑書,回自京師,上幸景福宮,以黑衣、烏帶,百官吉服,備儀仗以迎。
其勑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李。
往者,楊木答兀違逆天道,屢嘗逃竄。
朕體天地好生之心,特加寬宥,仍復任用,無有疑忌,不意其冥頑無知,負德辜恩,近又挈家逃竄。
且又用言哄嚇良善,將歸順朝廷好人,一槪迫脅前去。
旣而,又聞其詐傳朕命,來於王邊方居住,索糧接濟,若此所爲,豈罪可容?玆特以勑諭王,王卽遣人前去,諭以朕意,如果楊木答兀能敬順天道,改悔前非,輸誠來歸,朕悉宥其罪,仍復任用,令其與妻子團欒於本地方居住,自在快活,享有富貴於悠久。
如是執迷不改,王卽擒拿來獻。
若其中果有被迫脅前去,能順天道來歸者,亦悉宥其罪,令其各安生業,永享太平之福。
若復怙惡不悛,盡數擒拿解經,明正國典,以謝天人之怒。
王切不可循情容匿,以負納逋逃之咎。
故玆勑諭,宜體至懷。
命遣前判司宰監事柳季聞、大護軍池舍,齎賜楊木答兀敎書及童猛哥帖木兒宣醞,往阿木河。
其敎書曰: 朝鮮國王告諭楊木答兀等。
永樂二十二年正月十七日,判司譯院事崔雲回自京師,欽奉勑諭,節該:「往者楊木答兀違逆天道,屢嘗逃竄。
朕體天地好生之心,特加寬宥,仍復任用,無有疑忌,不意其冥頑無知,負德辜恩。
近又挈家逃竄,且又用言哄嚇良善,將歸順朝廷好人,一槪迫脅前去。
旣而,又聞其詐傳朕命,來於王邊方居住,索糧接濟。
玆特以勑諭王,王卽遣人前去,諭以朕意,如果楊木答兀能敬順天道,改悔前非,輸誠來歸,朕悉宥其罪,仍復任用,令其與妻子團欒於本地方居住,自在快活,享有富貴於悠久。
若其中果有被迫脅前去,能順天道來歸者,亦悉宥其罪,令其各安生業,永享太平之福。
」欽此。
今差判司宰監事柳季聞,傳諭旨意。
欽惟皇帝陛下方布大信於天下,不念舊惡,特降勑旨,丁寧反覆,許以改悔,此正爾等去逆效順,以求自新之日也。
爾楊木答兀等宜體皇帝陛下懷綏無外、慰安反側之至恩,回心革面,歸附聖朝,永享太平之福。
○兵曹啓:「今日本國王處賜送經闆一百五駄,不可隻以驛馬轉輸。
請令各驛,近處各裡牛馬幷刷駄運。
」從之。
○戶曹啓:「禪和子書記周顥、禪和子昌悅、僧妙音、船主五郞右衛門資長、船軍左衛門有正、三甫羅等進上。
」回賜正布八百七十匹。
1月18日 ○乙未,日本國王使送客人圭籌等縛伴人加賀,囚于房內。
以加賀洩圭籌等報禦所狀草故也。
○戶曹據司贍署呈啓:「今鑄錢爐冶三十,每一日所用銅一百三十五斤,一月所用四千五十斤,一年則四萬八千六十斤。
今見在銅四千十一斤,一月所用,亦且不足。
除無銅鹹吉道外,請令留後司及各道連續上納。
」從之。
1月19日 ○丙申,儀禮詳定所啓: 《周禮》尊罍圖及朱文公申明釋奠儀式內,犧尊、象尊圖,皆鑿犧象之背以受酒,又《周禮》六尊圖及《事林廣記》犧尊、象尊,皆畫犧象之形於尊腹。
永樂十三年本國諸祀《序例圖》,亦畫犧象之形於尊腹,其後丁酉年尊罍鑄成時,鑄犧象之形,而鑿其背,圖與器不同,未免他日緻人疑惑。
鑿背受酒,畫形尊腹,《周禮》竝存,則本國《序例圖》,亦不可偏廢。
請依《周禮》畫腹鑿背,兩存之。
從之。
○賜圭籌緜紬袈裟、長衫,猠皮僧鞋及《大般若經》。
○遣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退回輳數初運馬赴遼東。
其咨文曰: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小監海壽齎奉勑諭到國,節該:「王卽選取馬一萬匹來進,以資國用。
」欽此。
儘力措辦,雜色馬一萬匹,分作十一運,差官押赴遼東都司,交割去後,據各運退回馬二千三百四十二匹,今又措辦到雜色馬五百匹,第作初運輳足原數,差陪臣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前赴都司交割外,仍將馬毛色齒歲開坐,合行移咨。
請照驗轉達,希交收公文,回示施行。
1月20日 ○丁酉,狐鳴宗廟北嶺。
○禮曹據奉常寺牒呈啓:「先農、雩祀、山川等祭壇,請方百步內、去壇十步,周回栽松。
」從之。
○禮曹據西活人院呈啓:「盛熱時病人多聚會,無乘涼蘇息之處。
請令城底十裡住院屬佃戶栽松。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道內失農尤甚各官,自今正月以陳雜穀撙節給還上,其中義倉所儲不足各官人民,令所儲有餘各官分支。
」從之。
○命囚倭通事尹仁甫及弟仁始與其家倭奴三人于義禁府,遣領議政柳廷顯、參贊安純、兵曹判書趙末生、大司憲河演、刑曹判書權軫、同副代言鄭欽之、右司諫樸冠雜治之。
初,本國被虜人來言:「在對馬島時,日本國王通于島主曰:『今遣使朝鮮,求大藏經闆,若不許,則欲行侵掠。
汝等亦修戰艦以從。
』」至是,本朝不許經闆,圭籌、梵齡等將通書本國立草曰:「今到朝鮮,力請大藏經闆未得。
遣兵船數千艘,掠奪而歸若何?」隨從僧加賀竊其草,授通事李春發。
春發以啓,上召議政府、六曹議曰:「前日被虜人之言,與今加賀所出之書無異。
且日本國王書亦曰:『若從所求,則永以爲好。
』觀此三言,則其爲不道可知。
然彼惟恐不得《大藏經》闆耳,安知我欲送《華嚴經闆》、《密敎大藏經闆》、《金字華嚴經》乎?彼雖不道,予則以寬厚待之若何?」適倭館錄事奔告曰:「有人漏言于圭籌,圭籌等使船主與管下各佩刀,縛加賀將殺之。
」於是,政府、諸曹獻議曰:「漏言必通事尹仁甫也。
考問仁甫,得其情實,然後處置可也。
」故有是命。
1月21日 ○戊戌,兀狄哈千戶先主、照項哈、照照哈等,兀良哈巾加茂、於墟茂,百戶退土等來獻土宜,給衣服、笠靴,回賜緜布。
○賜對馬島宗彥六紬苧布各十匹、綵花席十張,送付回禮使行。
○傳旨:「東西館墨寺分處倭客人等,禁其互相往來,不得相通。
若有不得已相見事,監護官處,進告事意,令與通事出入。
」 ○戶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道內各官飢民賑濟,來二月初一日爲始,依癸卯年例,十五歲以上男女,每一名一日支米四合、豆三合、醬三合;自十一歲至十五歲,每一名一日米二合、豆二合、醬半合;自二歲至十歲小兒,每一名一日米二合、醬半合。
每月季,飢民名數與其所支米豆醬數,開具以聞,各道飢民賑濟,皆依此例施行。
」從之。
○司憲府啓:「前司直表崇道、前隊長邊自中、前副司直辛得止、前驛丞金革、學生金敬、百姓金松、奴麻松、學生徐守妻其每等,詐稱百姓金禿同等十五名爲逃奴婢,壓良爲賤。
請依敎,收取職牒,決杖八十,身充水軍。
其中奴麻松、女其每及年七十歲表崇道等,不可充水軍,乞準徒三年收贖。
前陽城縣監宋福山未能精察,誤決從賤,亦依敎,解見任,決笞五十。
且上項人等瞞官罪重,老人婦女外,竝依姦盜例,除收贖,移刑曹決杖鑑後。
」從之。
1月22日 ○己亥,圭籌、梵齡等拘繫加賀訊問,加賀具告其故雲:「圭籌等報禦所狀曰:『朝鮮國不許經闆,粧船數千艘,侵掠朝鮮,槍奪經闆。
』等事,書傳于通事李春發是實。
」圭籌等聽此恐懼,乃爲書呈于監護官李升曰:「方今上德隆盛,兩國和好益厚,不意小僧加賀構此浮言,將絶和好。
願監護官,齎此書,轉呈禮曹幸甚。
」李升答曰:「初繫加賀之時,謂某等曰:『加賀屢犯竊盜,結縛訊問。
』今反以構說浮言爲言何哉?且此言從何而出?」圭籌等勃然變色曰:「是與加賀同心也。
」卽率伴人十餘名,竝皆徒行到禮曹朝房,呈書曰: 日本國奉使釋圭籌、梵齡等謹上書禮曹列公閣下。
某等厚蒙殿下遇對,旣賜法寶之最者,懽欣交甚,將畢事而還歸。
日者,畫僧周文者妄發言曰:「護軍尹仁甫於我本朝,有要約引連十七隻船復。
」朝鮮唯有仁甫一人,專秉國政乎?別通事李春發謾採摭此言奏之,仁甫遂蒙其責。
噫!是某等未嘗知之也。
爰亦有伴人加賀者往往狗偸矣。
我從人舟子雖知之,以夫備伴人之列,不使某等知之。
及舍于西平館,猶至犯取公物,以故衆等告向所侵,殆洎十有餘件。
我本朝之憲條,爲盜者先堅枷械手足,漸加鞫問,依款結案,然後處刑。
方今奉使于貴國,敬順國法之故,不肯斬殺,又有疑故喋喋。
前日,令人特加難問,彼亦曰:「我唯爲別通事李春發賺殺,設無根之說語焉。
」蓋蒙大恥,而歸國必殺也,不如投身於貴國,憑玆撝具狀呈上,惟圖躬蒙厚祿耳。
其他不偸言不言也。
甚哉,小人之害物!信哉,君子之遠馬!夫如朝鮮,上有明君,而輔佐鹹賢良也。
然又文章法憲,追稱曩古,不用嫌疑,不近妄侫也,昭昭乎!雖如是,智者之千慮,必有一失;愚者之千計,必有一得。
此事若不明白,某等爲疑誤矣。
由是,具陳始末。
某等初奉承使命之日,退于私室,獨自長息。
侍奉僧問:「有何事,怏怏然不喜久之哉?」良久謂曰:「奉使之節至大也,不能之,永墜忠信孝義之名。
忠義不立,安爲人哉?再相見於汝等,不可得乎!故鬱怏耳。
」斯言轉展達我殿下,當拜辭之日,從容曰:「我與朝鮮久修隣好,以不秘情,請經闆,寧不給之?豈有使者之失耶?」某等聽命唯唯。
凡王于一國,必萬乘之尊也。
焉因瑣細事,背累歲積日之盟耶?且某等前日絶食,殆欲至死者,無別志,偏爲法寶也,我殿下照察某等精誠。
昔雪山童子求半偈,將殞命;翳桑餓人酬一餐,輒倒戈;包胥哭于秦庭七晝夜,而存楚;蘇卿陷於胡坑十九年,而歸漢。
或盛夏降霜,或祁冬抽筍,如是之類,載諸史籍。
忠義孝信之覃者,感鬼神、動天地也,炳乎煥乎,某等亦效顰也。
遂膺睿命之故,順勑使侑膳矣。
不意彼二人妄庸之徒,有妄惑之言,正爲國家遭疑怪。
若某等所陳,猶有冘豫,則請先遣官船令問知之,欄留某等,可否之決,在數月之間,翹足而可待哉。
右若飾虛食言,明神殛之,祖宗咎之。
三世如來、十方佛陀,當旺化南山神、日本顯化天照大神、天滿大自在天神及一切大小天神地祇等,垂洞鑑罰某等。
嗚呼!蒼蒼彼天,皎皎彼日,照臨某等丹忱。
言音不通,方禁不識,粗述綱槪,伏希閣下能聞于堂上,怏不被詔許,何日芟平胸次之茅塞耶?恭惟照及,不宣。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順安官奴石老、韓都緻、金夫介、康吉三、金仲生、私奴彌羅老等,曾於天使回還時,潛將馬匹、石燈、丹木等物,齎到義州,與遼東軍人買賣,爲禁亂差使員朔州兵馬使所捉,今已推劾。
依敎以制書有違,杖一百論斷。
其應沒官石燈、丹木、鞍子及故失馬皮肉,送納京中各司,弓箭送本道都節制使營,馬匹分給義州道各館。
」從之。
○遣僉知司譯院事金彥容,管押退回輳數二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1月24日 ○辛醜,視事。
○戶曹啓:「日本國客人私物,已令市裏人貿易,然市裏人財物有限,難以畢易。
請其銅鑞、丹木、胡椒、大刀等物,令工曹、軍器監、義盈庫等各司貿易。
」從之。
○前義州牧使禹均陳言曰:「先聖有言:『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今我朝廷無不擧行,實萬世無窮之休矣。
然於足食之法,有一可除之事,臣豈忍默默?今於八道,各有國屯田,摠計一年所入,雜穀不過一萬五千餘石。
若屯田革去,則一年所入可二萬一百餘石矣。
又其屯田耕作之際,民受其弊者,非一二條矣。
竊謂民雖受弊,而斯食乃足,則猶雲可也,民多受弊,而無益於國,則已之可也。
」 ○傳旨:「自今雨雪日,二品以上肅拜時,每於行廊,布草芚行禮。
」 ○前佐郞趙昇以父瑨有疾,擊鼓上言,請代父受杖。
上曰:「近來朝士雖有罪,未有刺字者。
今瑨汎濫太甚,又別無功能,予曾命依律,今其子昇請代父受罪。
然子代父罪,古無此例,依律可也。
」 ○囚禮曹正郞鄭載于義禁府。
以加賀之書示尹仁甫,反譯故也。
1月25日 ○壬寅,視事。
○貞善公主卒,上之同母妹也。
下嫁宜山君南暉,至是年二十一而卒。
上爲之慟悼,輟膳、停朝三日,爲設斂殯、禮葬、造墓三都監。
禮曹判書申商啓曰:「歲在乙未慶安公主喪,恩禮之數,固異於常例。
若興安公主則太宗之妹也,其喪葬之禮,不及於此。
臣以謂,以親疏論之,王女與王妹異矣。
」上曰:「予向見古文,有王女,不及王妹之言。
且王妹下嫁時,資粧禮物,固優於王女,何反以妹喪而薄之哉?其一依慶安公主喪葬之例。
」上又曰:「公主主喪,當以同姓爲之。
然元尹、正尹無一人可爲者,且公主子幼,其令南暉之弟司憲府監察南簡主之。
」賜喪用正布五十匹。
○賜日本國王使臣圭籌等餞宴于禮曹。
○圭籌、梵齡求所持山水圖及道號讃與詩,直集賢殿魚變甲作山水圖讃曰: 層巒萬仞,流水千回。
雲嵐樹梢,樓閣巖隈。
隱映出沒,方壺、蓬萊。
上人意匠,逈奪天機。
模寫之妙,莫究其微。
嗚呼!豈所謂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者歟? 直集賢殿兪尙智山水圖詩曰: 煙水雲山淡又濃,參差樓閣樹重重。
盤回石徑無尋處,轉入岧嶢第幾峰。
集賢殿校理兪孝通詩曰: 有客來攜山水圖,乍看無乃寫方壺。
層巒隱見雲千疊,古寺微茫樹數株。
集賢殿副提學申檣詩曰: 樹林蓊鬱蔭層樓,萬頃波頭一葉舟。
絶壁遙岑相隱映,看來卻訝在丹丘。
集賢殿直提學金尙直竹軒詩曰: 地僻居仍靜,開軒對竹林。
自將淸瘦態,不受雪霜侵。
月上篩金色,風來戞玉音。
高師遣有相,讌坐樂無心。
申檣梅窓詩曰: 玉蘂嬋姸冒雪開,淸標宜作百花魁。
歲寒心事誰相識?唯有高人出定來。
魚變甲雪庵詩曰: 雪嶽淩空聳幾層?庵中面壁一高僧。
神淸骨冷心無累,不瞰人寰熱腦蒸。
集賢殿副校理安止畫觀音讃曰: 蒼灣一曲,翠壁千疊。
素衣眞相,淵澄月白。
身在於斯,心則無着。
於諸衆生,發苦與樂。
○遣司譯院判官林義,齎咨管押各運退回輳數三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命刑曹根尋僧志雲去處。
雲,恭靖大王之庶子,心行狂妄,無知橫行者也。
○倭僧加賀所出書辭,橫逆無禮。
圭籌等皆以不知,誓天力辨,加賀反以爲:「通事李春發誘我曰:『若出此書,國家必厚賞。
』故敢爲此書,俾呈禮曹。
」上曰:「下春發于獄,與加賀對論何如?」政府、六曹皆曰:「上敎甚當。
」獨吏曹判書許稠、禮曹判書申商曰:「倭人反覆無常,不足取信。
今又自惑惶恐,置之法外,勿令憑問。
」上竟下春發于義禁府,幷囚加賀,與之對問。
加賀見府官儼列堂上,庭下刑物具陳,獄卒羅列前後,數十輩持杖呵吼,喪魄破膽,罔知攸措。
府官飮以巵酒,或誘或勑,移時鞫問,加賀曰:「春發誘我作書,俾呈禮曹耳,非圭籌等所知也。
」杖春發鞫之,不服,然加賀之言無理,非春發所誘明矣。
義禁府具辭以啓,上曰:「加賀之罪甚重,固當置法,第以隣國使人,故特宥之,可勿問。
」加賀聞之,喜謝曰:「今則上恩重矣,吾歸國,必不生矣。
」遂放加賀、春發、尹仁始及倭奴三人。
○上謂政府、六曹曰:「今逃來張淸,知文識理者,使居京中,予意已定。
然更商量,朝廷使臣來至,不可使出見,令不出見,亦理曲,姑使居外方,安心居住,更令居京若何?」政府、六曹皆曰:「上敎甚當。
」申商啓曰:「張淸知理者,非常人比。
使居近道,優禮待之。
」上曰:「卿言是。
」 ○賜自願留京侍衛兀狄哈時吾通哈衣一襲、笠靴,時吾通哈服以拜賜,命饋之。
1月26日 ○癸卯,內傳于淸州牧使曰:「今正月二十五日,貞善公主卒,可於讓寧大君處傳通。
」 ○禮曹啓:「兀狄哈先主,兀良哈於虛茂、退土父母葬用紙,請各給三十卷。
」從之。
○賜日本國王使送上副官人緜紬各三匹、白苧布三匹、彩花席五張、人蔘五斤,上官人綿紬長衫袈裟、猠皮僧鞋,禪和子周顥、周文,都船主各緜紬二匹、苧布一匹、麻布一匹,副船主押物各緜紬一匹、苧布一匹。
1月27日 ○甲辰,傳旨于兵曹:「今日本國王使臣圭籌等請還分置倭人,其京中及各道散處八十名,令騎馬人及時行移,聚於慶尙道金海乃而浦,以待使臣之回。
其中願留者,勿幷還送。
」 1月28日 ○乙巳,日本國王使臣詣闕拜辭,上以白衣、翼善冠、黑帶,禦仁政殿賜見,正使圭籌、副使梵齡入殿內,都船主久俊在西階上俛伏。
上命令圭籌、梵齡就前,使通事崔古音宣傳曰:「屢遣使臣,以修隣好。
且本國被擄人民,不待請還,推刷以來,予甚喜焉,傳達國王。
」圭籌對曰:「臣當備辭以達。
」上曰:「水路險艱好去。
今遣回禮使隨後發程,細在回禮使。
」圭籌對曰:「謹與回禮使偕行。
且所求《漢字大藏經闆》,未蒙允許,心實悶焉,今得都受賜《梵字華嚴經闆》,實是罕有,我國王得見之則必感喜矣。
」圭籌等趨出下庭鞠躬,上入內,命中使賜宴圭籌、梵齡于六曹朝啓廳,伴送人饋于西廊,各司侍衛于朝房。
○判漢城府事許周以病求免,不允。
○吏曹啓:「永樂十四年正月日敎旨:『各道守令褒貶,今後春夏等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十一月十五日前。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日敎旨:『今後考滿守令,自三月至六月毋得遞差。
』永樂二十年四月日敎旨:『夏等各司都目及守令褒貶,今後五月十五日前,依式進呈。
』臣等參詳,若依永樂二十年敎旨,則仲夏考績,旣爲未便。
且當農月遞換,則有迎送失農之弊。
原其所自,二番頒祿,移於六月故也。
願自今二番頒祿,依舊制,用七月初七日,而守令遞代,考績期限,復用永樂十四、十八年敎旨,則考績得宜,而民無失農之嘆。
」從之。
○戶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義州國庫見在米豆、雜穀數少,使臣各行次支待、朝廷易換馬養飼、一年依式所支米??及飢民救荒還上分給,過半不敷。
請量移藥山倉、定州倉所儲支給。
」從之。
○禮曹參議成槪奉復對馬州守護宗公慈親奩下:「國家不忘先守護公輸誠,今將糙米三十石、緜布十匹送去,照領。
」 ○禮曹參議成槪奉復對馬州守護宗公:「諭及人口,行移各道推刷,見得幾名送還。
今貴國殿下差人修好,我殿下差某官某等回禮,希發船護送。
足下慈堂處糙米三十石、緜布一十匹送去,領納。
」 ○遣司譯院判官河圖,管押退回輳數四運馬五百匹赴遼東。
○司憲府啓:「日本回禮使行次禁令未立,其於買賣之際,不無汎濫。
請回禮使副使行次內所持雜物,令戶曹禁物分揀,詳定立法,令其道差官搜探,府亦遣書吏,考察其違法者,依赴京行次犯法者論罪條件,科斷。
」從之。
1月29日 ○丙午,親傳朔祭香祝。
○以卓愼爲議政府參贊,玄孟仁判安東大都護府事,李自直司憲執義。
○賜護軍白雲寶衣靴。
○前判府事鄭易家奴假貸領議政柳廷顯長利,年兇貧乏,未克還償。
廷顯送隨陪皀隷于其奴家,盡奪其釜鼎而來,易告于孝寧大君,轉請廷顯還給。
孝寧呼廷顯之子摠制璋曰:「爾父位至首相,受祿不少。
且體主上恤民之意,使之存恤,乃其職也。
今乃奪其窮奴鼎釜,首相之意何居?若不還,吾欲拿來皀隷而嚴打之,啓達于上。
爾歸告汝父。
」璋曰:「吾父不聽吾言久矣。
使他人告之,幸甚。
」易,孝寧夫人之父也。
廷顯爲人,性甚吝嗇,秋毫不以與人,園中之菓,皆鬻於市,計其錙銖之利。
其伴人能畢徵長利者賞之,或加驛丞之任,以此緻富積穀,至七萬餘石。
民怨曰:「雖死,願不更貸領議政長利。
」 二月 2月1日 ○丁未朔,親傳社稷春享大祭香祝。
○上以黑衣、烏帶,群臣朝服,拜賀聖節表如儀,樂部陳而不作。
賜進表使禮曹判書申商笠靴、衣藥,命內官餞于盤松亭。
○義禁府啓:「護軍尹仁甫傳聞周文之言,說與圭籌罪,照律,緣邊關塞及腹裏地面,但有境內奸細走透消息於外人及境外奸細入境內,探聽事情者,盤獲到官,須要鞫問,接引起謀之人,得實皆斬。
禮曹正郞鄭載已聽代言金赭倭書毋令仁甫得知之言,反使仁甫反譯罪,照律不應得爲而爲之者事理,重杖八十。
」命尹仁甫減二等,鄭載減三等。
○傳旨:「上黨君李薆,於功臣仍舊。
」 2月2日 ○戊申,視事。
○命內官崔得龍,賜祭于貞善公主。
其敎書: 王若曰,乘化之機,雖關理數,同氣之念,無間幽明。
惟爾公主,性靜以貞,行恭而善。
自在中壼,慈孝夙成,逮至有家,勤儉益著。
遂緻閨門之雍睦;庸示戚裡之範儀。
是用昭考鍾情,寡人篤眷,方期壽考,共享安榮。
豈意妙齡偶嬰疾疹,藥餌無效,音容奄違?永懷手足之虧,曷勝心肝之割?矧苫塊之未艾,復棣荊之忽摧?靜言思之,何嗟及矣?且有兒息,遽喪恃倚。
銜哀敍辭,遣使緻奠。
於戲!生則連體,常敦親愛之心;死而殊途,特加弔恤之典。
○賜劉吾通哈鞍馬。
○遣司譯院注簿史周卿,齎咨管押各運退回輳數五運馬三百二十四匹赴遼東。
2月3日 ○己酉,視事。
進肉膳。
○上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兀狄哈千戶汝下等三人來獻土宜,命饋之,仍給衣服、笠靴,回賜緜布有差。
○命差同判內侍府事田吉洪尙衣院別坐。
○命賜自願侍衛斡朶裡千戶崔於夫哈衣服、鞍馬、家舍、奴婢、糧料,令娶妻。
○禮曹啓:「日本國王使送上官人圭籌其所乘來船十六隻所率人五百二十三名。
今還歸時,一朔糧及各船草芚請之,然上項人一朔料則二百九石三鬥,依數題給未便。
今姑以半朔料一百四石九鬥及草芚,酌量題給入送。
」從之。
○平安道監司啓:「因年前失農,各處祭享及各殿供上,上國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公私用酒一禁,曾有敎旨。
然無時承命,大小使臣下界之時,因禁令未得用酒饋餉,其於敬命之意,似爲淡薄,禮亦不便。
況入朝使臣行次,稱禁令專不饋餉,淡薄莫甚,心實未安。
請隨宜饋餉,仍於往返到義州時,越江霜雪風露宿所支應時,竝令用酒。
」從之。
2月4日 ○庚戌,視事。
○上以吉服,親傳先農祭香祝。
○谷山君延嗣宗啓:「近日判府事李和英家奴自東北面來言:『各翼千戶暗點軍馬,喧嘩欲行兵,孔州等處人心浮動。
』」上召和英問之,和英對曰:「嗣宗言是矣。
」卽命遣兵曹知印張孝生于鹹吉道監司、都節制使處,問浮言胥動之由,令曉諭以安人心。
○日本國使臣圭籌等發行,命判禮賓寺事李叔當餞于漢江,典農正李洽爲宣慰使。
○傳旨于戶曹:「自今大中小殘戶救荒之物,令各道一體施行。
」 ○傳旨于各道監司、都節制使、處置使,服藥用酒。
○禮曹啓:「知林川郡事李種華在任身故,請依他例緻賻。
」從之。
○禮曹啓:「宗廟署、文昭殿、廣孝殿、昭格殿、啓聖殿、奉常寺淸齋,各處官吏,或稱路次犯染,或稱家內犯染,不仕者頗多。
然城內道路肅淸,犯染無因,家內則可以預知謹愼,避之不難。
請自今上項各司人員,毋得稱犯染不仕,其中母子及夫妻間,以産難相救,不得已犯染者,受狀告三日給暇。
」 2月5日 ○辛亥,分遣察訪禮曹正郞玉沽于黃海道,吏曹正郞安崇善于忠淸道,按行閭裡,訪問民生疾苦、守令不法,蓋尋前年之下敎也。
○遣姜自義于濟州,諭都按撫使曰:「廣擇公私牧場內好馬,授自義以進。
」 ○江原道監司黃喜啓曰:「道內如通川之郡,失農最甚,還上之未克收納宜矣。
其餘江陵、蔚珍、襄陽、平海、高城等官,或四萬餘石,隻收二三千石;或三萬餘石,隻收五六百石,冒謂畢納,虛錄會計,至於救荒之際,倉無所儲,其欺罔國家莫甚焉。
乞將上項守令,幷下攸司論罪。
」 上曰:「比年江原道失農尤甚,民不聊生,扶老攜幼,散之四方。
若以還上未收,加罪守令,實爲未便,其勿擧論。
」 ○前觀察使安望之卒。
2月6日 ○壬子,江原道監司黃喜啓:「道內民總一萬六千餘戶內,其不受還上自存者無幾,全賴草食,僅存其命。
今若盡覈一道人民男女名目,移關戶曹,待報而後賑恤,則非徒救荒事緩,民命可慮。
穀種還上,未能趁節分給,則必緻農事失時。
請將義倉還上內六萬二千四百餘石,先於飢乏民戶,量給口糧、種子,及時救荒勸農。
」從之。
○刑曹啓:「卒牧使鄭貫妻廉氏代身僧法行,奸其主鄭貫妾福德罪。
凡奴及雇工人奸家長妻者,各斬;妾各減一等,杖一百,流三千裡,其流收贖。
」從之。
○以晉山府院君河崙、漢山府院君趙英茂、議政府右議政鄭擢、完山君李天祐、鷄林君李來爲太宗配享功臣。
初,上召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贊成柳觀、刑曹判書權軫、吏曹判書許稠、戶曹判書李之剛、工曹判書吳陞、參贊安純、卓愼、吏曹參判徐選、禮曹參判李明德、兵曹參判崔士康,會議太宗祔廟時配享功臣。
上曰:「太宗常言河崙、李天祐之功,於卿等之意何如?且上黨君李薆又何如?」李原對曰:「薆父居易不忠之言,臣等所親聞也。
」廷顯、李原等乃議,以河崙、天祐、英茂、鄭擢、李來等五人,可以爲配享。
上問李來配享可否,卓愼啓曰:「臣於代言時,嘗聞之矣。
來,芳幹妻之姪。
來一日過芳幹第,見房內兵器羅列,且其辭色,若有不豫者,來心以爲怪。
其妻謂芳幹曰:『如此者,自古必敗。
』若有沮止之狀。
芳幹與門客樸苞對碁,忽抛其玉子而起曰:『心不平,不敢爲戲。
』乃進來曰:『君儒生,通達古今,請聞吾一言。
近聞,靖安君謀我父子,吾不忍束手就死,欲先發,君意何如?』來作色曰:『曩在戊寅,以庶奪嫡,欲陷我諸君於不測,故諸君爲宗社計,不得已處人倫之變,天命人心,於是乎有所歸矣。
兇徒旣除,方將友愛之不暇,顧乃信姦邪之言,欲害天倫,不亦熸乎?彼奸邪之徒,造言構亂,邀功於萬一。
今若不悟,公終犯大逆,萬世之罪人也,願留三思。
』芳幹答曰:『業已定矣,不可已也。
』於是,來知芳幹意決,遂奔告于其恩門丹陽伯禹賢寶,玄寶卽使其子洪富,以來之言告于太宗,太宗先知之,故不至於敗,李來之功居多。
來之不親告,以其秩卑,欲依玄寶以達耳,非有他心也。
」上曰:「予亦嘗聞此言於太宗。
李來歸芳幹家,知將作亂切責之。
時宦者姜仁富在其側,聞此言恐懼,莫知所裁,但攅手曰:『公是何言也?』但予小時所聞,故未能歷記。
今聞四宰之言,果合予所聞。
李來之功,將不在天祐之下矣。
」遂以此五人,定爲配享。
○上謂政府、六曹曰:「予向者使人於淸州,問讓寧安否,讓寧築草舍數間,居止若甘心焉。
乃言曰:『主上不遺小臣,屢遣中使,特賜問慰,感佩何量?第恨小臣以不肖,自貽伊阻,不得安處於家,以蒙上德耳。
』予聞之,心甚不平。
重念太宗爲讓寧,起第於利川,永爲食邑,但於往年,小忤予意,重違大臣、臺諫之請,徙於淸州,庶幾窮困,以開自新之路,然竄謫之所,隘陋無比,徒勞心戀。
肆予欲還置利川,爲日已久,不敢自斷,願聞卿等之言。
」左議政李原、吏曹判書許稠等同辭啓曰:「殿下於讓寧,其友愛之情,可謂至矣。
然移置利川,非殿下所得而專也。
讓寧本以得罪於宗社,姑從輕典,廢處一邑,以僻遠無聊,故今日雖若悔悟自艾,一日還于舊處,則出入京師,復循舊轍,安知其後日不跋扈也?及大小臣僚必欲置之於法,殿下將何以處之?臣等以爲,還置利川不可。
」上不復言。
2月7日 ○癸醜,視事。
○司憲府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瞿曇氏以淨飯王之世嫡,棄君父辭爵位,斷髮居山,乃成其道。
厥後歷代或信或斥。
齊襄、梁武專事昵惑,然未有錫土田、陞爵秩者也。
前朝酷信,裡陌闤闠,皆立精舍。
遊僧化誘,舍施無限,納土田、屬臧獲,極其奉養。
又立作者試選之法、宗門爵秩之事,使之窮其欲、逸其志,而背其師敎,至于盛朝,正道昭明,僞妄自毀。
惟我太宗,天縱生知,去邪勿疑,削除寺宇,遂收其臧獲,誠曠古所無之盛烈也。
獨試選爵秩之煩、土田奉養之弊,因循舊習,尙未盡革。
臣等竊謂,同胞赤子未免餓莩,遊手緇流陰誘奪食,旣背於理,又何給田,以優自奉乎?今者興天寺僧當其試選,敢用油蜜之果,犯令飮酒,擅減焚修僧額,竊其贏餘,以供踏靑之娛、重陽之費,肆欲妄行,不憚科禁,輕犯憲章。
及其劾問,謀欲相害,讒口嘵嘵,詆毀師長,殊失淸淨之敎。
反身不善,烏有修心作法,裨益於國家哉? 肆以寺社土田之數,考覈居僧之額,靈通之田二百結,而居僧纔七;雲巖之田二百結,而居僧纔四;興德之田二百五十結,而居僧纔二十;興福之田一百四十結,而居僧一十。
由是觀之,其他寺社,亦皆類此。
是則中外寺社,分屬一萬一千一百餘結之良田,委之何地。
誠可慨念。
或者有曰:「僧能利世,不可無。
」則三代以上,固無佛法,然而君明臣忠,祚長年久。
彼姚興、石勒傾心師事,然而圖澄不能存趙;羅汗無救秦亡。
徵之於古而如彼,證之於今而若此,僧之無益於國,有累於世,古猶今爾。
唐高祖亦惡沙門,京師隻留寺二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二所,餘皆罷之。
其以天下之廣、四海之大,尙且如此,況我國壤地偏小,豈宜多置寺宇,濫屬土田乎?伏望殿下,善繼太宗之志,恢弘斯道,排斥異端,其於京師隻留三所,留後司一所,諸道不過二三所,餘皆革除。
其留諸所,擇僧中之練行者俾主之,貪利麤行者毋或與焉。
仍罷試選之法,勿下僧職之批。
僧錄之司,竝宜革之,以修淸淨之道,以明如來之敎,非惟國家之幸,亦於僧道幸甚。
下政府、六曹議之。
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刑曹判書權軫、參贊安純、判書吳陞、摠制田興、參判李明德、崔士康、參議沈道源皆以爲可汰可罷,獨許稠曰:「革之宜漸,寺社可汰。
僧選、僧批、僧錄三事可徐之。
」上曰:「佛法旣爲異端,其無益於國必矣。
然此法久行於世,安得令人人遽知其異端無用之實乎?予亦以爲未可遽革也。
」 ○日本回禮使判繕工監事樸安臣、副使大護軍李藝等拜辭,上引見安臣、藝等,各賜衣一襲、笠靴。
從事官孔達、崔古音、樸忱亦賜衣一襲、笠靴,又特賜孔達米十石。
安臣等奉回答日本國王書乃行,其書曰: 專使惠書,備審體履多福,仍承嘉貺,甚喜。
且蒙多遣俘虜,深以爲感。
所需《大藏》之闆,隻有一件,實我祖宗相傳之物,未獲依命,將密敎《大藏》若《注》華嚴經《闆》,授臣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領去,以表謝忱。
來使圭籌請還人口五十三名,就付發遣。
不腆信物:《金字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一部、《金字阿彌陁經》一部、《金字釋迦譜》一部、靑紙金字單本《華嚴經》一部、《大藏經》一部、大紅羅袈裟草綠羅粧飾一件、紫羅掛子鴉靑羅粧飾一件、藍羅長衫一件、黑細麻布十五匹、紅細苧布十五匹、白細苧布十五匹、滿花席三十五張、松子五百觔、人蔘一百觔、淸蜜二十鬥、豹皮五領、虎皮五令、各色斜皮一十領、紫斜皮僧鞋一雙,照悉。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日本國九州前都元帥源道鎭曰: 承書,備認體氣康裕,爲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今玆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冀撥船護送。
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惟照領。
禮曹參議成槪答書于築前州太宰府少卿藤原滿貞曰: 書至,備審體履康勝,欣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兼諭人口,行移各道推刷,見得五十三名發還。
今貴國殿下專使修好,今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道經貴轄,兼撥船護送。
土宜豹皮一領、虎皮二領、緜紬五匹、白苧布五匹、雜彩花席十張,惟領納。
禮曹佐郞金塡答書于對馬州左衛門大郞曰: 得書,知動定迪吉,爲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諭及人口,行移各道檢刷,見得幾名發還。
兼諭鐵?,推尋未得。
今也貴國殿下差人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希撥船護送。
土宜正布三百一十匹、苧布五匹、燒酒三十甁,惟領納。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日本國大內殿多多良公曰: 緬惟體履康裕,欣慰欣慰。
今者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等官回禮,冀撥船護送。
不腆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惟照領。
禮曹參判李明德答書于九州都元帥將監源義俊曰: 承書,備知起居迪吉,欣慰欣慰。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年前被虜人口,搜尋發還,深感深感。
今者貴國殿下專使修好,我殿下差判繕工監事樸安臣、虎翼侍衛司大護軍李藝回禮,道經貴轄,希撥船護送。
不腆土宜緜紬五匹、苧布五匹、彩花席一十張、豹皮一領、虎皮二領。
○行護軍白環陳言曰: 臣環竊見,生財之道,爲國之先務。
國制新立錢楮兼行之法,是於裕國足民之道,可謂至矣。
然而是必廣鼓鑄之所,不惜銅愛工,然後國用裕而民用足矣。
今也鼓鑄之方未廣,故所鑄之錢未足,公私之用,非一二年之可備,此上心之不得不軫,而廷議之不得不慮也。
臣謂欲用民力,則防農務而害必及;欲用農隙,則時已迫而功必淺。
然則良法雖設,而民不見效,可不爲今日惜哉? 臣嘗久居于外,民力所裕,備詳知之。
慶尙一道兵艘之額、船軍之數,比於他道,非一倍也。
適當今日梯航夷服,邊警一掃,船軍之費食遊手者,至以萬計。
且合浦、蔚山之鎭,留營守城軍遊手度日者,亦以百計,鍮銅鐵匠,亦無數焉,民力所裕,莫此爲至。
且新羅之世,佛宇所支銅鐵器皿,無處無之,柴炭所出,處處俱足。
臣願鼓鑄之所,分爲左右邊,一置右道合浦鎭,一置左道蔚山鎭,附近各浦兵船每一隻,各出有巧性者三四名,竝留營守城軍,則人數可至數百名矣。
於是,各設十五冶貫,四時而不輟,役使有制,監督不怠,則一日所鑄,幾至數萬錢,民不見弊,而國用以裕矣。
國用以裕,則民用其有不足者乎?伏惟上鑑施行。
下戶曹。
戶曹啓:「請依陳言施行,全羅道內廂,亦置鑄錢所。
」從之。
○禮曹啓:「在前講武禡祭,祭黃帝軒轅氏,然考古制,《杜氏通典》《周制》:『禡於所征之地。
』註雲:『若至所征之地祭,則以黃帝、蚩尤,其田狩,但祭蚩尤。
』請自今講武場禡祭,依周制,隻祭蚩尤。
」 ○司憲府啓:「敎旨:『殺人、強盜、鬪歐殺傷人、他人奴婢據執、逃奴婢執捉付官外雜訟,今二月初十日爲始停寖。
』然奸事、竊盜及常行禁令,以至關係風俗懲戒之事,亦不受理,則於治道大體未便。
惟私處雜物推徵,奴婢相訟等雜訟,農務間停寢。
」從之。
2月8日 ○甲寅,平陽府院君金承霔卒。
承霔,全羅道順天府麗水人也。
定州牧使惟精之子,寬重有容儀。
洪武庚申始仕,拜興威衛別將。
甲子,拜軍器少尹。
己巳,出知豐州事。
時沿邊州郡守禦虛疎,倭寇屢侵,民失産業。
承霔守邑未幾,倭又來寇,乃乘機應變,倭不能侵,遷高州。
癸酉,拜殿中卿。
甲戌,拜義興三軍府僉節制使,遷刑曹典書,例典東北面,踰年,授其道察理使。
歷戶吏曹典書,陞中樞院副使、吉州道察理使,加資憲,移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
建文庚辰,賜推忠翊戴佐命功臣號,封麗山君,遷義興三軍府中軍同知摠制。
壬午,參知承樞府事、麗城君兼江界道都兵馬使。
永樂癸未,參知議政府事。
甲申,拜吉州道都按撫察理使。
乙酉,拜工曹判書。
丙戌,遷知議政府事。
丁亥,拜東北面兵馬都節制使兼永興府尹,遷都巡問察理使,仍兼兵馬都節制使、永興府尹。
戊子,拜麗山君。
己醜,野人侵掠慶源,戕殺鎭守邊將,屢戰屢敗。
太宗召承霔曰:「其道將帥不能制寇,反害士卒,予實痛之。
卿其往哉!」賜良馬、表裏,於是受命而往。
越明年,拜參贊議政府事。
癸巳,拜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兼兵馬都節制使平壤府尹。
甲午,拜兵曹判書,乙未,陞崇政,改封平陽君判中軍都摠制府事。
丁酉,封平陽府院君,以疾卒于第,年七十一。
訃聞,輟朝三日,緻弔緻賻,官庀葬事。
諡襄景,甲冑有勞襄,由義而制景。
子五:有良、有儉、有溫、有恭、有讓。
○命作射廳於西墻門內,使入直上大護軍、三軍鎭撫習射。
2月9日 ○乙卯,內藥房使令盜進上藥及沈香,上曰:「予所進禦之物至重,何以如此奸細之徒入內使喚乎?」知申事郭存中、同副代言鄭欽之等對曰:「是乃臣等之責也。
臣等之罪,死不償責。
」上曰:「今後藥材收支外,雖代言不得出入內藥房。
」 ○左軍都督府保字六百八十三號勘合內一件,欽進馬匹事, 準兵部咨呈,兵科抄出遼東都司奏:「永樂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抄準朝鮮國王咨:『本國近因倭寇、野人來往作耗,於沿海等處及北門,常川防禦。
又兼數年旱澇,軍民艱難,草料不敷,喂養不到,以緻馬匹耗損。
又於永樂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欽差小監海壽齎奉勑諭到國,欽依儘力措辦到馬一萬匹,解送了當。
永樂二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欽差少監海壽到國,欽蒙勑諭,當職儘力選揀軍民家堪中馬匹,陸續作運,差官欽依解送去後,爲緣路遠草枯,緻生諸病。
本年十月初三日,一運押馬官陪臣金乙賢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五十八匹;本月初十日,二運押馬官陪臣林密回還,蒙退回馬一百九十匹;本月十三日,三運押馬官陪臣偰耐回還,蒙退回馬二百七十八匹,計三運退回馬七百二十六匹。
以此誠恐難以輳足一萬匹馬數不便,如蒙聞奏,除生病馬匹外,其餘馬匹,隨到隨收,一國幸甚。
』移咨到司案照,先去經歷呈抄蒙巡案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案驗,該奉欽依着兩介禦史去遼東,收馬揀好馬收,有病瘦弱的不要。
欽此。
案仰本司委官一員,會同選揀,依奉行間,節準朝鮮國王咨送,各運馬匹到來,除咨都指揮使周興,將帶醫獸會同,欽差內官蕭禹等及巡案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內除老病瘦弱瘸瞎不堪選退,將堪中馬匹,節次委千戶李暹等管領軍,餘牽送赴京告交外,今咨前因,係是外國咨來事情,除行巡按山東監察禦史張昶等外,具本差所鎭撫許儁齎奏,永樂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早,該兵科官於文華門啓:『合着該衙門知道,令旨是。
』敬此。
敬遵外,抄出到部,參照前事,合行咨呈該府,轉行本司,照欽依內事理,依文施行。
」 2月10日 ○丙辰,遣宦者李貴于淸州,諭讓寧大君還于利川,知申事郭存中與諸代言諫止之,不允。
○賜兀狄哈劉吾通哈白衣、紗帽、品帶。
○賜自願侍衛兀狄哈甫乙項哈衣服、鞍馬、家舍、奴婢、家財、口糧,令娶妻。
2月11日 ○丁巳,視事。
○大司憲河演啓:「前知德川郡事崔世溫盜官物,匿不直報,乞依趙瑨例,送于其道,與郡人一處憑問。
」從之。
○上命詳定提調星山府院君李稷等曰:「各處城隍及山神,或稱太王、太後、太子、太孫妃,無理爲甚,是誠妖神。
古者設壇於山下而祭之,今若紺嶽等山,立廟於其山之上,履其山而祭其神,狎褻不敬。
且古禮唯國君,得祭封內山川,今庶人皆得祭焉,名分不嚴。
予則以爲,設壇於山下,置神闆,隻書某山之神,隻行國祭,禁民間淫祀,以正人心。
卿等悉稽封爵、立廟古制以聞。
」於是,李稷與大提學卞季良、吏曹判書許稠、禮曹判書申商等稽古典以謂:「山神封爵,始於唐、宋。
本國封爵山神,立廟山上,上下通祭,其來已久。
又鬼神配匹有無,難以臆料,臣等以爲莫如仍舊。
」初,許稠、申商切欲罷之,及聞稷與季良之言,遂同辭以啓。
2月12日 ○戊午,視事。
○持平金宗瑞啓:「今西墻門內,營作射廳,其不可者三。
闕內作射廳,一不可也。
軍士喧嘩,宮禁不肅,二不可也。
軍士捨其把直,互相往來,侍衛虛疎,三不可也。
」上不允。
○傳旨于刑曹曰:「今後士族婦女犯罪應收贖者,毋得拿來取招。
」 ○傳旨于刑曹、司憲府、義禁府曰:「今後婦女請罪時,功臣及子孫妻,開具進告承政院,以爲恒式。
」 ○司憲府啓:「長興庫副直長李長孝將慕華館修理餘在上品擣鍊紙四張,贈於高尙德等各人罪,請依監守自盜,一貫以下杖八十律施行。
」命除刺字,杖八十收贖。
○司憲府啓:「監察許扉以廣興倉月令,與倉使崔瀹之同謀,以新穀頒祿同僚罪;房主監察成孝祥與倉官謀通於同僚,濫受新穀罪,律應杖八十。
監察柳孝生、吳靖、申紹、奉礪、柳圍、權末生、尹惇、李種仁、李師元、樸紹、權宰、尹務等祿牌已納軍資監,欲受新穀,移納廣興倉濫受,倉副丞沈實、安敬之等以人情,擇新米頒祿,與自己受出罪,杖七十。
行護軍沈龜麟、典農判官吳繼宗、直長李士敏、都染署令鄭顔、承文院正字李鳴謙、繕工錄事樸昕、副司正曺武等依托倉官,違例受祿;倉丞洪載以所知各處用謀頒祿罪,笞五十。
」 命功臣子孫內犯杖罪吳靖、樸紹、李師元、沈實等罷職;吳繼宗、洪載、李士敏、樸昕、曺武等勿論,其餘皆如律。
時廣興倉所儲不敷,三品以下祿俸,以軍資監陳米豆借支,監察等自受廣興倉新米,而官高者皆受陳米,故及此。
2月13日 ○己未,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伏聞,殿下於昌德宮西掖,命修習射之所。
臣等竊謂,宮禁主於肅淸,宿衛固當敬謹,非人臣習射校藝之所也。
使其將士張弓挾矢於宮禁之內,其不可者一也。
使之各離其所,宿衛不嚴,其不可者二也。
群聚喧嘩,聲徹九重,殊無敬畏之心,其不可者三也。
且一月之內,入番之日少,出番之日多。
各於出番之日,恒至敎場,專習弓矢,則何患士之不勇、技之不精乎?昔唐太宗日引將卒,習射於殿庭,在朝群臣,多有諫止者,太宗不聽,後世識者譏之。
伏望殿下,鑑旣往之失,慮將來之弊,姑停此擧,以副臣等之望。
上命進河演謂曰:「昨日持平金宗瑞請罷習射之所,予意以謂,若於仁政殿內爲射所,予親觀射,則請罷宜矣。
今邈在西墻之底,去內甚遠何妨?故不允,今卿等又進章。
予之此擧,非有大害於義,且日日見我,何不親啓,退而上書,煩瀆乃爾?」演曰:「宮禁不可不肅,宿衛不可不嚴。
軍士捨其把直,互相來往,群聚喧嘩,其不可也必矣。
法雖良,且將有弊,此事一開,將有上下同戲。
瀆武之弊,或有生變之虞,此臣所以必欲罷也。
」固請不已,不允。
○賜祭于卒平陽府院君金承霔。
其敎書: 王若曰。
委質推誠,節不渝於夷險;紀功褒德,禮當極於哀榮。
惟卿以宏深之量、奇偉之資,旣抱將略,兼通吏才,風儀凝峻,英名特達。
遇知聖祖,遂有原從之勞;祗事太宗,克成佐命之烈。
鹹在盟府,厥功懋焉。
加以位望彌高,謙恭益礪。
入贊廟謨,出運邊籌。
及乎野人跋扈,擾我邊鄙,毅然受命,示以恩威。
屈犬羊之群黨,緻疆場之永淸。
安攘中外,屢效忠勤,實希世之宿將,而累朝之勳臣。
嘉乃舊勣,曰篤不忘。
謂永享於遐齡,庶有資於壯猷,遽興不憖之悲,曷勝雲亡之歎?玆將薄奠,伻陳素帷。
於戲!脩短之期,固難逭於理數;君臣之義,豈有間於存亡? ○命兵曹給讓寧大君鋪馬十四匹,令淸州官駄運讓寧家財。
知申事郭存中、左代言趙從生等啓曰:「讓寧大君改過未固,不可遽還。
」不允。
○奏聞使金時遇回自京師。
○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判書權軫、許稠、李之剛、吳陞、參判李明德、崔士康等啓曰:「命還讓寧於利川,甚不可也。
往者讓寧誓辭於宗廟,而不悛惡德;上書于太宗,而尋復邪行,其不可信明矣。
昔太甲處于桐宮三年,而後返焉。
請勿令遽還,益固遷善改行之志,毋有後悔。
」上曰:「不忍使之久處遐陋也。
後當親說不允之意。
」 ○賜釀酒米三十石、末醬三十石、炭二十五石于讓寧大君利川第。
○司憲府啓:「司直李中位對妾疏薄正妻罪,請依律杖九十改正。
」從之。
○知申事郭存中將憲司闢異端疏,更議於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戶曹判書李之剛。
廷顯、之剛啓曰:「可汰可罷。
」廷顯曰:「臣灼知佛敎之虛誕,第以其來已久,未能遽革。
今此憲司上疏甚善,此正臣平昔所願也。
」原啓曰:「憲司所啓,誠古人闢異端之意,然少壯之僧,猶足以營生,其年老者自少遊手,不耐勞苦,一朝頓革之,則未免寒餓,生理可慮。
緇流亦一物也,其於萬物各得其所之意何?若如古人所謂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則罷之宜矣。
旣不能然,則汰其可革寺社,以其田土合屬於見留寺社,聚居淨侶可也。
至於罷僧選、僧批、僧錄等事,臣以爲未便。
」許稠之意亦然,上由是不允。
○居漢人張淸于全羅道全州,又分置同來漢人男女十一名于忠淸、全羅道,賜淸鞍馬、衣被及奴婢各三口,令本州擇良家女妻之,優給田莊什器,使赴州學讀書,又以生徒八九輩傳習譯語。
淸臨發,痛哭不肯行,謂禮曹佐郞金塡曰:「吾等之來,本欲生還故鄕。
縱貴國遺以千金,思親之念,何日而已?」遂執塡衣嗚咽,請上達,俾還鄕貫,塡開諭本朝厚待之意,諄複良久,已而逼使發程。
2月14日 ○庚申,視事。
○上親傳望祭香祝。
○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殿下遣人召禔,還於利川,罔知其由,不勝惶駭。
臣等竊謂,臣子之罪,莫大於不忠不孝,而在王法不可赦也。
禔負不忠不孝之罪,在位二品以上及臺諫累疏申請,殿下以友愛之情,不置於法,隻令移置淸州,一國臣僚猶以釋罪不討,迨今觖望,殿下何遽改命還其第乎?臣等義當固爭,不但已也。
伏望殿下,亟下勿還之命,不失人君之信,以爲宗社之計,幸甚。
不允。
左司諫樸冠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臣子之職,忠孝而已。
爲臣而不忠,爲子而不孝,則無所容於天地之間矣。
讓寧大君禔嘗以不忠不孝,獲戾於天地祖宗,罪莫大焉。
年前政府、六曹、臺諫合辭以聞,請置於法,殿下以友愛之心,不忍置法,移置淸州,一國臣民猶以爲嫌,今殿下命還利川,是雖殿下不忍之至情,其於宗社之計何?臣民之望何?臣等以謂,禔以驍勇之資,含不道之心,豈可密邇京都乎?伏望殿下,斷以大義,仍置淸州,以副臣民之望,宗社幸甚。
不允。
臺省鹹進殿庭啓曰:「殿下不念宗社大計,但以友愛私恩,遽命讓寧還于利川,臣等敢請勿令復還。
」上命知申事郭存中曰:「惟爾悉知予意,詳盡說諭,使之退去。
」於是,存中傳命于臺諫。
河演等復曰:「臣等意謂,當今之時,事若順理,何事不達,何言不從,豈意如此不允?臣等痛心觖望。
讓寧非他人可比,嘗爲儲副,名分庶幾有成,且其爲人,狂悖尤甚,其不可信明矣,勿令復還。
且殿下不允臣等之請,其失之大者有二,不念宗社大計一也,將不是事而拒諫二也。
今臣等所言,實非有他心,但爲宗社計也。
豈可唯唯退去?」 上曰:「讓寧生長九重,服養異常。
今其所處狹隘卑陋,又間於閭閻之中。
且今歲瘟疫盛行,倘罹疾病,則誰任其咎?其悔可追?予不敢聽,卿等退去。
」演等復曰:「人臣居處,彼亦足矣,何必峻宇?若使讓寧自知己罪,則雖僅得陋室,必將安分感恩之不暇矣。
」如此出納者至再至三,日已脯矣。
上曰:「今者諫官鹹進庭下,予小心危坐,于今不食。
卿等雖言,予終不允。
」臺諫聞命,但恐進膳之太晩,乃退。
○江原道監司啓:「道內銀溪、東安、能昌、直木、生安等五驛,在鹹吉道往來之衝,使客絡繹,驛戶凋殘,非唯不能立馬,朝夕尙不能供給。
請依黃海道例,革銀溪、丹金兩道驛丞,代以察訪。
且免五驛京畿入居,將嶺東各官,分掌各驛,以實驛路。
」 命下兵曹。
與議政府、諸曹同議雲:「可依啓施行。
其銀溪、直木、能昌、東安等四驛,量給轉運奴子。
且驛馬未敷,則刷所掌各官人吏、日守馬補給。
」從之。
以僉知司譯院事楊秩爲察訪。
○分賜鑄字所所印《大全大學》五十件于文臣。
○司憲府啓:「都僧統惠眞、興天寺住持宗眼、大師中演、信英、海英、乃雲、仁近、坦宣、省雲、大德仁濟、性海、信峯、大選性峯、惠生、無職僧尙絅等,禁酒時用酒、用油蜜果犯令罪,宗眼減興天寺焚修僧額數罪,依違令各笞五十。
僧尙絅、尙信等與宗眼告訴師僧惠眞罪,依幹名犯分,各杖一百。
宗眼將焚修僧料與所知各處罪,依不應爲事理,重杖八十,竝依律二罪俱發者,以重論,各等者從一科斷,皆令還俗元籍當差。
」命依啓施行,宗眼、尙絅等減三等,惠志、坦宣除還俗,圓信則功臣之子,除擧論。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倭人與毛多羅,曾於上京回還時,以刀子刺傷幽谷驛子崔敬左臂。
今依永樂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受敎,倭人上京往返時,發毒以刃傷人者,以鬪歐律,杖八十,徒二年之法,已杖八十。
然是彼土之人,請除徒年,授同船客人送之。
」從之。
○兵曹啓:「各處巡官各其更行巡時,遇有失火之人,隨卽捉囚。
緣此其家財雜物,未能守護,多緻遺失。
請自今有失火之處,則盡情救火後,開具小名及失火辭緣,告于本曹,轉令刑曹推考科罪。
」從之。
2月15日 ○辛酉,視事。
○星山府院君李稷、驪川府院君閔汝翼、平城府院君趙狷、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礪山君宗居信等啓曰:「殿下何不念宗社大計,而遽還讓寧歟?讓寧之狂悖,不可與人比也。
臣等雖愚昧,經事太祖,式至于今,所見多矣。
今乃不咨於臣,而遽還何哉?且太宗深思熟慮,放置于外,此乃宗社萬世之大計也。
臣等敢請伏候終允。
」 上曰:「卿等所言當理,我之所爲,亦非不義也。
今讓寧之處于利川,太宗之所定也。
予不終允。
」李稷等又曰:「殿下旣曰爾之言當理,則何不兪允?是非不兩立,殿下之所謂是者何哉?臣等竊有憾焉。
」上曰:「卿之所言合理者,臣有守義之方也;我之所爲亦非不義者,君有推恩之仁也,非謂勿還讓寧之請爲不當理也,我不忍其拘囚於遐陋之地也。
且今年瘟疫大行,若不幸罹此,則進任其責,其悔可追?予終不允。
」領議政柳廷顯、參贊安純、判書權軫、許稠、李之剛、吳陞、參判崔士康、徐選、李明德鹹進,與李稷等復諫讓寧不可密邇京都,上亦不允。
○傳旨:「箭串牧場內,放牧不合可耕陳地,司僕提調、兵曹郞廳一同看審,可耕結蔔數啓達。
」 ○平安道監司啓:「道內安州、永柔、嘉山、肅川、博川、定州、陽德、順川、定寧、價川、宣川、成川、義州、郭山、泰川、朔州、隨川、鹹從、龍川、雲山等二十邑飢民男女老少,摠三千一百八十八名。
正月朔賑濟米豆,幷五十一石五鬥二升,醬四石三鬥二升。
」 2月16日 ○壬戌,未明,臺諫鹹進,固請前疏,上曰:「卿等識通古今,豈不知理?大抵人臣諫諍之道,三諫不聽則已矣。
今以十餘次入請,無乃數乎?」河演等曰:「臣等職在言官,期於得請,故不覺失次。
伏聞傳敎,惶恐無地,難以在任,俱退辭職。
」上曰:「古之人臣,三諫不聽則去,異於是。
人君或行有不正,或聽宦官、宮妾之言,以緻謬事,三諫不聽則去,宜矣。
今讓寧還于利川,雖小有未便,非害大事,何以辭職?卿等宜各就職。
」 ○以樸冠爲左司諫,柳季聞右司諫,高若海司憲掌令,李審持平,曺尙治左正言。
○傳旨:「今後除授時,注擬人名下,開寫保擧人數及功勞、來歷以啓。
」 ○戶曹啓慶尙、全羅道鑄錢事目: 一,鑄錢,收斂各其道破亡寺社鑄銅器皿用之。
一,鑄錢炭,以各道內廂近處各浦當番船軍,量宜減數,役使備辦。
一,監鑄官,時散勿論,差有巧性一員,率京中慣熟錢匠一名下去,聚會外方鑄匠敎習。
一,預備諸事,監鑄官與都節制使一同擬議,移關監司行移。
從之。
2月17日 ○癸亥,上幸三韓國大夫人宋氏宅,以宋氏未寧故也。
○內傳于留後司、利川、江陰等官,無咎、無疾、無悔子給驛上送。
○左司諫樸冠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庸材,承乏言官,不敢緘默,謹以一二條件,謹錄申聞,伏望上裁施行。
一,官爵所以命有德、有才也。
《書》曰:「官不及私昵,唯其能;爵罔及惡德,唯其賢。
」是故,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而無德、無才者,不得濫受也。
今按除授之法,有曰特旨,曰門蔭,曰取才,曰保擧,而前案付亦與焉。
是雖殿下廣開賢路之美意,然前案付者,果皆有才德之人乎?臣等竊恐私昵之門,自此而開;冒濫之人由是而進也。
願自今雖付前案者,必考保擧,乃令除授,其於來歷,毋稱前案付,以杜冒進之門,以任賢能之士,公道幸甚。
一,宮有宿衛,所以嚴君所也。
射有常所,所以習戎事也。
古者,習射於澤宮,未聞習射於宮禁也。
伏見殿下於宮墻之內,新作射廳,俾宿衛之士,棄宿衛之所,聚射於其廳,此乃殿下安不忘危之美意也。
然以尊嚴之地,反爲嘩嗷之所,非所以嚴宮禁也。
臣等竊恐其源一開,末流之弊,遂使宿衛空疎,周廬陛楯,僅有一二,而將無以示法於後世也。
近日憲司上疏,請罷其事,殿下不卽兪允,其於從諫之美何?伏望殿下,卽令停罷,俾軍士專心宿衛,以嚴宮禁,宗社幸甚。
上曰:「當於朝啓時親敎之。
」 ○齎進官兵曹參議柳衍之、通事判事金乙玄等受辛醜、癸卯二次馬價布絹幷八萬八千二百九十匹于遼東來復命,生大絹四萬九千八百六十五匹、紅絹一千六百一匹、藍絹三百一匹、草綠絹九百三匹、靑絹三百四匹、大綿布三萬五千三百六匹。
2月18日 ○甲子,世子始讀《論語》。
○讓寧大君還于利川第。
2月20日 ○丙寅,京畿監司啓:「父母俱歿,居計至貧,年壯未嫁衣冠之女,請令兄弟族親主婚,定日催督,及時婚嫁。
其資粧,有蔭子孫則支米豆各二石,其餘則米豆各一石。
」從之。
2月21日 ○丁卯,視事。
○兵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自今兀良哈等於各驛及路間騷擾作弊者,其通事,隨卽論罪。
」從之。
○知利川縣事李吉培馳書啓曰: 請限讓寧大君家內率居蒼赤之數。
2月24日 ○庚午,傳旨于刑曹、司憲府:「輕罪保放推考,自外方拿來囚人,及時決折,毋緻失農。
」 2月25日 ○辛未,王女卒于宮內,年十三。
停朝市三日,輟肉膳,設禮葬、造墓兩都監,命副正尹碩主喪。
○文武百官、宗親、前銜宰樞,鹹進殿庭陳慰。
○謝恩使長川府院君李從茂、副使府尹李種善回自京師。
○命王女襲大小斂奠品,依貞善公主例。
○禮曹啓:「前此王子、王女之喪,設斂殯、國葬、造墓三都監,嫌於國葬。
請自今革斂殯都監,其諸事,令禮葬都監兼掌。
」從之。
○鹹吉道敬差官右司諫柳季聞、大護軍池舍來復命,言於承政院曰:「初至阿木河,距童猛哥帖木兒等所住一舍,先使通事通之,猛哥帖木兒率兵二百餘人,迎于十裡許道左,躬身迎命。
餘使之前導,至其家,且陳上慰諭之意,猛哥帖木兒言:『楊木答兀爲覓糧,歸于四舍程常家等處。
』仍跪言:『敎書雖諭楊木答兀,吾亦願聞之。
』我使千戶王毛長以漢訓開讀,又以女眞解之,猛哥帖木兒雲:『楊木答兀背皇帝到此,予亦心不寧,來則予當開說。
』遂饋宣醞,猛哥帖木兒拜受,疑而不飮,餘曰:『宣醞不可不飮,勿疑。
』遂卒爵。
請予坐北壁,池含坐東壁,自坐西壁,陳盛饌,相與醉飮。
又請餘宿,予從之,猛哥帖木兒喜而釋其疑。
」 2月26日 ○壬申,傳旨:「王女水陸齋,視二品以上例。
」 ○王女屍出自廣延樓西門,殯于摠制李孟畇第。
王女曾養于孟畇第,故命殯于其第,宗親、駙馬圍繞。
○置慶尙、全羅道鑄錢所,分遣別監,使督其役,前奉禮郞姜涑于慶尙左道,行護軍白環于慶尙右道,護軍李韞于全羅道。
前此,京畿楊根郡,曾置鑄錢所,使大護軍南汲監督,今因白環上書,加置兩道,以廣鼓鑄。
南汲、白環以巧顯名者也。
前此,上欲於慶尙左、右道分置鑄錢所,而難其人曰:「如得白環者一人,則可矣。
」代言司擧姜涑,故有是命。
2月27日 ○癸酉,禮曹啓:「謹稽古制,宋朝於景靈宮,奉僖、順、翼、宣祖及文懿、惠明、簡穆、孝惠諸王後位闆。
乞依此制,太宗恭定大王、元敬王後祔宗廟後,於廣孝殿奉安位闆。
」奉敎敬依。
2月28日 ○甲戌,上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禮曹據禮賓寺呈啓:「本寺專掌支應鷄豚、魚肉等物,常時熟辦,有臭不潔,其於祭享、供上進排未便。
請文昭殿、廣孝殿、啓聖殿、獻陵供上物色內,眞末、粘米、小豆、淸酢、松膏、松花等物,奉常寺;各色醬及生薑等物,仁順仁壽府移定。
」從之 ○禮曹啓:「前年以謝恩使道押物,入朝身死,司譯院注簿葉孔蕡拾骨,請依前例,以同生弟葉孔茂及埋置人奴則金等,各別咨文成給,今赴京馬籍都咨文齎進官根同入送。
」從之。
○司憲府啓:「鎭安縣監洪思悌斂民還上,多收斛面,濫用剩餘。
又將官中火爐,贈妻父伴人金慶老,引入弓匠于衙內,改造私弓,償以官物,仍令弓匠,代納歲貢楮貨,優給價米。
農月累次田獵,招緻全州妓,衙內對坐。
請依律杖九十,剌字。
」命除刺字。
2月29日 ○乙亥,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賜代言趙從生、金孟誠、金赭、李臺、鄭欽之等箭串田各一結五十負,內官崔得龍、金貴命、李貴各一結。
2月30日 ○丙子,親傳朔祭香祝。
○禦便殿,代言等入啓事。
○命軍器監放砲于景福宮。
○傳旨于禮曹:「予聞,外方各道疾疫興行,各官守令不爲用心救活。
其以香蘇散、十神湯、升麻葛根湯小柴胡湯合用藥材劑作,令醫學生徒隨卽胗候療治,仍使各其近處巫女,無時出入,烹粥供給,常加考察,勿令夭劄。
」 三月 3月1日 ○丁醜朔,代言及政府、六曹請進肉膳,不允。
○大司憲河演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炳於幾先,防於未然,此慮患之道也。
今者漢老以陰譎無狀,處於竹山,其與利川相去不滿一舍,密邇禔家,交構生變,不可不慮。
伏望殿下,燭微慮遠,移置漢老于遐陬,以杜亂階,以絶群疑,不勝幸甚。
上曰:「當朝啓親諭。
」 ○禮曹啓:「謹稽古制,《禮記》《檀弓》註:『陳氏曰:「三年喪畢,遇四時之吉祭,而奉神主入廟。
」』今太宗恭定大王三年喪畢後七月,行宗廟秋享大祭。
請於此祭,祔恭定大王神主、元敬王後神主。
」奉敎敬依。
○禮曹啓:「本朝諸祀序例,宗廟秋享,以七月上旬擇日,然太宗恭定大王禫在來七月上旬,請依宋朝故事,以七月仲旬擇日行之。
」奉敎敬依。
○賜自願侍衛兀狄哈古乙道哈、巨之應哈等衣服、笠靴、鞍馬、奴婢、家財,令娶妻。
○春秋館會于德興寺,始修恭靖大王、恭定大王兩朝實錄。
○京外多疫。
3月2日 ○戊寅,兩殿移禦景福宮。
○進肉膳。
○賀正使都摠制樸實、副使摠制邊頤回自京師。
○禮曹啓:「在前,宗室及大臣卒賜祭,用油白餠四行卓,然國喪大小斂奠,旣用四行,上下無等未便。
請今貞善公主賜祭,用油白餠三行,自今凡賜祭,亦依此例。
」 ○鵂鶹鳴於景福宮光化門,又鳴於勤政殿樑上。
○義禁府啓:「淸州戶長樸光亂言曰:『讓寧卽位則慈覆百姓矣。
』戶長郭節亂言曰:『讓寧卽位則蒙德矣,而不卽位,故未蒙。
』罪請依敎亂言幹犯於上,情理非切害者,杖一百徒三年,吏有本役,其徒收贖。
」從之。
3月3日 ○己卯,視事。
○命內官崔得龍,賜祭于王女。
其祭文: 王若曰,壽夭之前定,縱未可移,父子之至情,自不能已。
嗟汝之生,弱息之長。
凝姿端淑,稟性貞嘉。
自在提孩,孝悌是行。
年方幼穉,已如成人。
情之所鍾,撫愛彌篤。
望汝有家,共享安榮。
豈意弱齡,偶嬰微痾,而不少延,遂至大故?調攝有乖歟?祈禱有闕歟?何至於斯耶?音容宛然,精爽何歸?拊膺長慟,忍淚霑臆。
爰遣中使,緻祭殯室,以舒悲懷,魂其有知,洞此侑辭。
○斡朶裡千戶張所乙吾、童甫老來朝,命饋之,仍賜衣服、笠靴。
○命王女與貞善公主喪,皆用漆槨。
○傳旨于鹹吉道都節制使河敬復曰:「遣人於童猛哥帖木兒,細問楊木答兀前降王旨開諭後回答辭緣及赴京日期,及時以聞。
」 ○命軍士捕鵂鶹,七八日乃捕一隻。
3月4日 ○庚辰,視事。
○親傳先蠶祭香祝。
○進賀使都摠制權希達、副使摠制鄭孝文回自京師。
○世子遣中使,緻祭于王女。
其祭文曰: 惟靈凝姿淑媛,稟性柔嘉。
兩宮所眷,願爲有家。
嗟哉造物,胡不畀年?同胞情切,撫心涕漣。
終天永別,酹此一杯。
靈其歆止,惟以告哀。
○戶曹啓:「去癸卯年京外還上分給米豆、雜穀,摠一百十九萬八千五百八十九石,賑濟米豆醬,摠四萬七千二百九十四石。
平安道蠲減還上米豆、雜穀,摠五萬九千七百七石。
」 ○傳旨:「今義州牧官收取上送遼東入歸易換押馬官等雜物,禁物外還給。
」且命詳定赴遼東大小使臣私齎布數。
○禮曹啓:「故北靑都護府使李種、故知端川郡事南得恭,請依他例緻賻。
」從之。
○日本國源昌淸使人獻土宜,命饋之,回賜正布一百三十匹。
3月6日 ○壬午,視事。
○貞善公主墓誌銘,其辭曰: 貞善公主,我太宗妃元敬王太後之季女也。
驪興府院君諡文度閔公諱霽,其外祖也。
適崇祿大夫宜山君南暉,故相宜寧府院君諡忠景公諱在之孫也。
公主生而淑婉,德容雙美。
旣歸,承其夫以順,事其姑以禮,其治家勤且儉,未嘗以貴勢自矜。
生子男一人曰元孫,女一人,皆幼。
永樂二十二年正月壬寅,以疾卒,年二十一。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州之某原。
其銘曰:天潢演派,穠李增華。
肅雍之德,宜室宜家。
壽雖雲短,其存者長。
刻銘貞石,以永不忘。
藝文提學尹淮所撰也。
○兵曹據江原道監司關啓:「失農原州、洪川船軍,依伊川、淮陽等各官船軍例,限早穀成熟,分四番立防。
」從之。
○刑曹啓:「都官奴小斤吾未、內資寺奴莫同、薛柔、奴堅美、奴小籠等盜內藥房朱砂、藿香等各色藥材罪,請依盜內府財物律,斬。
」命各減一等。
3月7日 ○癸未,長興君馬天牧歸養偏母谷城縣,至是丁憂,賜賻紙一百五十卷、燭十丁、米豆二十石。
○賜藥酒十甁、淸蜜一器于讓寧大君。
○斡朶裡千戶張所乙吾及童甫老等求其父母葬用紙,命各給三十卷。
3月8日 ○甲申,視事。
○集賢殿提學尹淮等上疏曰: 竊謂,佛氏之爲害尙矣。
自漢以來,崇奉愈謹,而未蒙福利者,載在史典,固殿下之所洞覽也,奚待臣等之言哉?嘗觀韓愈之論,有曰:「古之爲民者四,今之爲民者六。
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且曰:「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不然則誅。
」使韓子少知治體,則此一言,足以裨補聖化之萬一,伏惟殿下留意焉。
臣等亦以爲,異端之中,佛氏爲甚。
以夷狄之俗,獨居四民之外,而使民窮盜,其罪宜何如也?夫禽獸害穀,必驅而遠之者,以其害於民也。
然禽獸食人之食,而反爲人用,僧而坐食,未見其益,矧今水旱年荒,倉廩匱竭,吾民之計則生死莫保,此徒之食則豐兇如一。
唯見民飢,不見僧飢;唯見民之飢而死也,未見僧之飢而死也。
日肆誑誘,暗鑠民膏,臣等竊痛之。
古之君子,深言其害者多矣。
爲國家慮者則以蠹財惑民排之;爲彜倫計者則以無父無君斥之;爲斯文之興喪,著書立言,垂敎於將來者則以空虛寂滅罪之。
然其說宏闊勝大,易汨人心,故瀰漫浸漬,經歷數千載,天下之人主幾見惑焉,卿士夫夫幾見陷焉,愚蒙百姓、孤兒、寡婦幾見欺焉,而未之覺悟者,則以道學不明,人心不正。
爲人君則不能盡精一執中之道,爲人臣則未能究格緻誠正之學;畏慕罪福,而易陷於因緣果報之說。
百姓之無知者則從厥攸好,觀瞻倣效,易流於誑誘,而天下風靡矣。
脫有如堯、舜、文、武之君臯、夔、周、召之臣,出於其間,則不惟人其人、火其書,必明緻誅戮,以示妖言之戒矣。
況敢望華屋珍饌,以享香火之供養乎?況髡其頭、緇其衣,逃賦而營産乎?況登名銓選,紫衣方袍,竝列通顯,驅馳於都市之間乎?是以淸淨之戒未聞,而淫穢之行日彰。
惟我太宗大王承聖祖經綸草昧之餘,接前朝積習因循之末,日新聖學,扶植綱常,一革資薦之法席,不建山陵之齋刹。
加以經學大臣有如河崙等爲之承弼,常以排斥異端、安養生民爲念,革寺院、削田民,先爲小正之端,以示大正之意焉。
殿下以乾健粹精之資、天縱緝熙之學,受聖考付托之重,當大有之時,其於遹追先志,明敎化、正人心,扶斯文、闢異端,使斯道之明,如日中天,可謂事半功倍之秋也。
議者謂:「當今家廟之法已設,水陸之制已定,其勢已殺,人人自然知所向方,而漸趨於家廟之法矣。
」然《家禮》之書,自士大夫間,當死喪急遽之際,雖有護喪辦事者,猶恍惚茫昧,未能隨事區處,況百姓之無知者乎?且人情樂於因循,憚於改作,雖在上者躬率以示,莫能相一。
今水陸之設,雖雲從簡,國家未能頓除,忌晨之追福,舊習尙存;誕日之祝釐,諛風不斷,況卿士大夫乎?卿士大夫猶不能免,況庶民乎?開其爲此,而禁其爲彼,民不信矣。
是以,無貴賤貧富皆曰:「《家禮》之法善矣,然行《家禮》則人將議我曰異於常矣。
水陸之法簡矣,然行水陸則人將鄙我曰吝財矣。
」奔走寺院,飯佛齋僧,召緻親友,競事奢華,糜費不貲,富者罄竭財産,貧者稱貸公私。
修七旣畢,則葬送力微,葬送纔畢,則公私交徵其債矣。
是故,典賣田宅,以償其財,而民不聊生,此殿下之所未及知,而臣等之所痛心也。
竊惟盛必有衰,物理之常;福善禍淫,天之道也。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天下之大聖也。
功加于時,德垂後世,天下之所共仰賴,而尙且不祀,彼佛何人,以妖誕不經之說,汨亂天常,竊人主之柄,以奔走天下之人,誠禹、湯、文、武之罪人,而反享禹、湯、文、武之所不能享,其罪極矣。
夫人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往者道澄、雪然之行,檜菴、津寬之事,足以鑑矣。
今興天僧徒之罪,何其相繼而不絶也?是豈數窮惡積,天實厭之,令自絶其根本,有待於殿下之神斷乎! 昔者孟軻氏拒詖、淫、邪、遁之說,而猶自謂承三聖之統,後世論其功曰:「當不在禹下。
」伏望殿下盪除夷法,丕變風俗,毀撤塔廟,焚燒經律,闔境僧尼,竝令歸俗。
申命禮官,倣《文公家禮》,定爲卿士、庶民喪祭之禮,使儀品、等級之有差,衣衾、器皿之有數,陳列圖式,簡易明白,下至愚民,皆得易知而可行,則昔日遊手坐食之徒,今盡爲持鋤緣畝之民;昔日事佛求福之輩,今轉爲報本追遠之人。
道無二緻,國無異俗,人心旣正,道學益明,世道淳如也則亦東周一治之盛也,而殿下前日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炳炳琅琅,垂耀簡策,使後世之人知大聖之作爲出於尋常萬萬也。
其淑人心、回世道,燕翼貽謀,以基億萬年無疆之休,亦不外於是焉。
臣等猥以庸資,密近耿光,揆厥所職,實是論思之地,宜以善道,裨益君德,顧無片言上對淸問,幸今伏聞憲府言有及是,適此機會,不勝喜躍。
且嘗聞伊尹之所志,若使其君不及堯、舜,其心愧恥,若撻于市,故臣等不勝惓惓之至,仰瀆天聰,伏惟聖裁施行,國家幸甚,斯道幸甚。
上嘉納之,謂尹淮等曰:「卿等上疏,實當於理,但佛氏之法,其來已久,難遽盡革。
卿等日侍左右,非他外臣之比,凡時政得失,直言不諱,以副予懷。
」 ○戶曹啓:「入朝押馬官私持布子,請依通事例,許齎麻布十匹。
」從之。
○工曹據京畿監司關啓:「在前長興庫柳笥,皆收於禾尺之戶上納。
今才人、禾尺竝使平民雜處婚嫁,禁其前業。
請柳器依他貢物例,斂於民戶上納。
」從之。
○遣司譯院判官安得詳,齎咨管押退回輳數六運馬三百四十二匹赴遼東。
3月9日 ○乙酉,命內禁、內侍衛、別侍衛、司禁、上大護軍、護軍各入番實數內,分半相遞習射。
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