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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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就利,先遠辱而後求名。
太宰子朱之見終始微矣」。
「仕」與「士」同。
各本「仕」上脫「上」字,「先避」下又脫「患而後就利」至「太宰子朱」十六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請與公僇力一志,悉率徒屬,而必以滅其家。
其夜,乃攻虞氏,大滅其家」。
各本脫「其夜」以下十字,則敘事未畢,且與上文「虞氏以亡」句不相應矣。
有誤而兼脫者。
《原道篇》「輕車良馬,勁策利錣」,高注:「策,箠也。
錣,箠末之箴也。
『錣』讀『焫燭』之『焫』。
」錣,竹劣反。
焫,如劣反。
《藏》本「錣」誤作「鍛」,注文誤作「策,箠也。
未之感也。
『鍛』讀『炳燭』之『炳』」,則義不可通矣。
有正文誤入注者。
《主術篇》:「故善建者不拔,言建之無形也。
」此引《老子》而釋其義也。
各本「言建之無形也」六字皆誤作注文矣。
《説林篇》:「疾雷破石,陰陽相薄,自然之勢。
」各本「自然之勢」四字誤入注,則上二句爲不了語矣。
「行者思於道,而居者夢於牀,慈母吟於燕,適子懷於荊,精相往來也」。
各本「精相往來也」五字亦誤入注矣。
有注文誤入正文者。
《道應篇》:「田鳩往見楚王,楚王甚説之,予以節,使於秦。
至,因見惠王而説之。
」高解「予以節」雲:「予之將軍之節。
」各本此六字誤入正文「因見」之下、「惠王」之上,則文不成義矣。
《人閒篇》:「非其事者勿仞也,非其名者勿就也,無功而富貴者勿居也。
」高解「非其名者勿就」雲:「無故有顯名者勿處也。
」而各本此九字皆誤入正文矣。
有錯簡者。
《天文篇》:「陽氣勝,則日脩而夜短;陰氣勝,則日短而夜脩。
其加丣酉,則陰陽分,日夜平矣。
」各本「其加丣酉」三句錯簡在下文「帝張四維,運之以鬥」一節之下,則既與上文隔絶,又與下文不相比附矣。
有因誤而緻誤者。
《俶真篇》:「昧昧楙楙,皆欲離其童蒙之心,而覺視於天地之閒。
」「楙」讀若「懋」。
高注雲:「楙楙,欲所知之貌也。
」「昧昧」、「楙楙」,一聲之轉。
各本「楙楙」誤作「晽晽」,字書所無也,而楊氏《古音餘》乃於《侵韻》收入「晽」字,引《淮南子》「昧昧晽晽」矣。
《主術篇》:「夫寸生於,生於日。
」「」與「秒」同。
秒,禾芒也。
各本「」誤爲「」,字書所無也,而吳氏《字彙補》乃於《禾部》收入「」字,音「粟」,引《淮南子》「寸生於」矣。
《齊俗篇》「夫蝦蟇爲鶉,水蠆爲蟌」,高注:「蟌,蜻蛉也。
」隷書「蟌」字或作「」,因誤而爲「」,字書所無也。
「蟌」讀若「蔥」。
「蔥」字俗書作「」,校書者記「」字於「蟌」字之旁,因誤而爲「莣」,傳寫者又以「莣」字誤入正文,故「水蠆爲蟌」,各本皆誤作「水蠆爲莣」。
後人又爲之音,曰「音矛」、「音務」,皆不知何據。
而《字彙補》遂於《蟲部》收入「」字,音「矛」;又於《艸部》「莣」字下注雲「音務」,引《淮南子》「水蠆爲莣」矣。
「譬若水之下流,熛之上尋也」。
熛,讀若「標」,火飛也。
「熛之上尋」,猶言火之上尋。
各本「熛」誤作「煙」,而《藝文類聚》引此亦作「煙」,且在《火部》「煙」下,則唐初本已誤矣。
《兵略篇》「推其,擠其揭揭」,高注:「,欲仆也。
揭揭,欲拔也。
」「」,古「搖」字。
因其欲仆而推之,故曰「推其搖搖」。
隷書「」字或作「」,各本遂誤作「摿」,字書所無也,而《古音餘》乃於《侵韻》收入「摿」字,引《淮南子》「推其摿摿」矣。
《説山篇》「弊箅甑」,高注:「,甑帶。
『』讀鼃黽之『鼃』也。
」「鼃」皆從「圭」聲,故讀「」如「鼃」。
各本「」誤作「瓾」,字書所無也。
高注「鼃黽之鼃」又誤作「鼃黽之黽」,而《古音餘》遂於《梗韻》收入「瓾」字,引高注「『瓾』讀『鼃黽』之『黽』」矣。
《説林篇》「遽契其舟」,高注:「,船弦闆。
『』讀如《左傳》襄王出居鄭地氾之『氾』也。
」「範」與「危」草書相似,故各本「」字皆作「桅」,而《古音餘》遂於《陷韻》收入「桅」字,引《淮南子》「遽契其舟桅」,音「氾」矣。
有不審文義而妄改者。
《原道篇》:「乘雷車,六雲蜺。
」謂以雲蜺爲六馬也。
後人不曉「六」字之義,遂改「六雲蜺」爲「入雲蜺」矣。
《主術篇》:「夫華騮、緑耳,一日而至千裡,然其使之搏兔,不如狼契。
」契,公八反。
狼、契,皆犬名也。
後人不知「狼契」爲何物,而改爲「豺狼」,其失甚矣。
《齊俗篇》:「故六騏驥、四駃騠,以濟江、河,不若窾木便者,處勢然也。
」窾木謂舟也。
古者謂所居之地曰處勢。
言乘良馬濟江河,不若乘舟之便者,處勢使然也。
後人不識古義,而改「處勢」爲「處世」,其失甚矣。
《道應篇》:「故莊子曰:『朝秀不知晦朔。
』」高注:「朝秀,朝生暮死之蟲也。
」後人依今本《莊子》改爲「朝菌」,不知《淮南》自作「朝秀」,不得據彼以改此也。
《脩務篇》:「夫亭歷冬生而人曰冬死,死者衆;薺麥夏死而人曰夏生,生者衆。
」亭歷、薺麥皆冬生夏死,故互言之。
後人不知「亭歷」爲何物,而改爲「橘柚」,其失甚矣。
有因字不習見而妄改者。
《齊俗篇》:「故伊尹之興土功也,脩脛者使之跖鏵。
」鏵,讀若「華」,臿也。
跖,蹋也。
故高注雲:「長脛以蹋插者,使入深也。
」後人不識「鏵」字,而改「鏵」爲「钁」,不知钁爲大鉏,鉏以手揮,不以足蹋也。
《説山篇》:「視日者眩,聽雷者。
」,女江反,耳中聲也。
後人不識「」字,而改「」爲「聾」,其失甚矣。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改者。
《道應篇》:「跖之徒問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奚適其有道也。
』」「適」讀曰「啻」。
言奚啻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仁、智五者皆備也。
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爲適齊適楚之「適」,遂改「有道」爲「無道」矣。
有不審文義而妄加者。
《覽冥篇》:「夫燧取火於日,方諸取露於月。
」夫燧,陽燧也。
故高注曰:「『夫』讀大夫之『夫』。
」後人乃誤以「夫」爲語詞,而於「燧」上加「陽」字矣。
《氾論篇》:「故使陳成常、鴟夷子皮得成其難。
」後人於「陳成」下加「田」字,而不知「田」即「陳」也。
「今不知道者,見柔懦者侵,則務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務於柔懦」。
「於」亦「爲」也。
而後人又於「於」下加「爲」字矣。
《人閒篇》:「曉然自以爲智存亡之樞機,禍福之門戶。
」「智」即「知」字也。
「曉然」以下十六字連讀。
後人不識古字,而讀「曉然自以爲智」絶句,又於「智」下加「知」字以聯屬下文。
各本「然」字又誤在「自」字下,則更不可讀矣。
「故善鄙同,誹譽在俗;趨舍同,逆順在君」。
此言善鄙同,而或誹或譽者,俗使然也;趨舍同,而或逆或順者,君使然也。
後人不達,乃於兩「同」字上加兩「不」字,則意相反矣。
「越王句踐一決獄不辜,援龍淵而切其股,血流至足,以自罰也,而戰武必死」。
戰武,戰士也。
「必」與「畢」同。
言戰士皆緻死也。
《淮南》一書通謂「士」爲「武」。
後人不達,又於「武」下加「士」字,「必」下加「其」字矣。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加者。
《本經篇》:「異貴賤,差賢不,經誹譽,行賞罰。
」「賢不」,即賢否也。
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遂於「不」下加「肖」字矣。
《泰族篇》:「天地之性物也有本末。
」「性物」,即生物也。
後人不知「性」爲「生」之借字,乃於「天地之性」下加「也」字,又於「物也」上加「天地之生」四字,其失甚矣。
有妄加字而失其句讀者。
《泰族篇》「趙政不增其德而累其高,故滅;知伯不行仁義而務廣地,故亡。
句《國語》曰」雲雲。
後人誤以「故亡國」絶句,遂於「國」上加「其」字矣。
《要略》曰:「進退左右,無所擊危。
」「危」與「詭」同。
詭,戾也。
《主術篇》曰「舉動廢置,無所擊戾」,意與此同。
劉績不解「無所擊危」之義,而於「無所」下加「失」字,讀「無所失」絶句,而以「擊危」下屬爲句,其失甚矣。
有妄加數字至二十餘字者。
《天文篇》:「天有九野、五星、八風、五官、五府。
」此先舉其綱,而下文乃陳其目。
後人於「八風」下加「二十八宿」四字,又於注内列入二十八宿之名,而不知皆下文所無也。
又下文「星分度」一節,乃紀二十八宿分度之多寡,非紀二十八宿之名。
後人不察,又於其末加「凡二十八宿也」六字,斯爲謬矣。
「太陰在寅,朱鳥在丣,句陳在子,元武在戌,白虎在酉」。
後人於此下加「蒼龍在辰」四字,而不知「蒼龍」即「太陰」也。
《泰族篇》:「天地之道極則反,盈則損。
」後人於「天地之道」上加「故《易》之失也卦,《書》之失也敷,《樂》之失也淫,《詩》之失也辟,《禮》之失也責,《春秋》之失也刺」六句,此取《詮言篇》文而增改之也,不知下文自有「《易》之失鬼,《樂》之失淫,《詩》之失愚,《書》之失拘,《禮》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句,若先加此六句,則文既重出而義復參差矣。
「河以逶蛇,故能遠;山以陵遲,故能高;道以優遊,故能化」。
此以河之逶蛇、山之陵遲,諭道之優遊也。
後人於「道以優遊」句上加入「
太宰子朱之見終始微矣」。
「仕」與「士」同。
各本「仕」上脫「上」字,「先避」下又脫「患而後就利」至「太宰子朱」十六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請與公僇力一志,悉率徒屬,而必以滅其家。
其夜,乃攻虞氏,大滅其家」。
各本脫「其夜」以下十字,則敘事未畢,且與上文「虞氏以亡」句不相應矣。
有誤而兼脫者。
《原道篇》「輕車良馬,勁策利錣」,高注:「策,箠也。
錣,箠末之箴也。
『錣』讀『焫燭』之『焫』。
」錣,竹劣反。
焫,如劣反。
《藏》本「錣」誤作「鍛」,注文誤作「策,箠也。
未之感也。
『鍛』讀『炳燭』之『炳』」,則義不可通矣。
有正文誤入注者。
《主術篇》:「故善建者不拔,言建之無形也。
」此引《老子》而釋其義也。
各本「言建之無形也」六字皆誤作注文矣。
《説林篇》:「疾雷破石,陰陽相薄,自然之勢。
」各本「自然之勢」四字誤入注,則上二句爲不了語矣。
「行者思於道,而居者夢於牀,慈母吟於燕,適子懷於荊,精相往來也」。
各本「精相往來也」五字亦誤入注矣。
有注文誤入正文者。
《道應篇》:「田鳩往見楚王,楚王甚説之,予以節,使於秦。
至,因見惠王而説之。
」高解「予以節」雲:「予之將軍之節。
」各本此六字誤入正文「因見」之下、「惠王」之上,則文不成義矣。
《人閒篇》:「非其事者勿仞也,非其名者勿就也,無功而富貴者勿居也。
」高解「非其名者勿就」雲:「無故有顯名者勿處也。
」而各本此九字皆誤入正文矣。
有錯簡者。
《天文篇》:「陽氣勝,則日脩而夜短;陰氣勝,則日短而夜脩。
其加丣酉,則陰陽分,日夜平矣。
」各本「其加丣酉」三句錯簡在下文「帝張四維,運之以鬥」一節之下,則既與上文隔絶,又與下文不相比附矣。
有因誤而緻誤者。
《俶真篇》:「昧昧楙楙,皆欲離其童蒙之心,而覺視於天地之閒。
」「楙」讀若「懋」。
高注雲:「楙楙,欲所知之貌也。
」「昧昧」、「楙楙」,一聲之轉。
各本「楙楙」誤作「晽晽」,字書所無也,而楊氏《古音餘》乃於《侵韻》收入「晽」字,引《淮南子》「昧昧晽晽」矣。
《主術篇》:「夫寸生於,生於日。
」「」與「秒」同。
秒,禾芒也。
各本「」誤爲「」,字書所無也,而吳氏《字彙補》乃於《禾部》收入「」字,音「粟」,引《淮南子》「寸生於」矣。
《齊俗篇》「夫蝦蟇爲鶉,水蠆爲蟌」,高注:「蟌,蜻蛉也。
」隷書「蟌」字或作「」,因誤而爲「」,字書所無也。
「蟌」讀若「蔥」。
「蔥」字俗書作「」,校書者記「」字於「蟌」字之旁,因誤而爲「莣」,傳寫者又以「莣」字誤入正文,故「水蠆爲蟌」,各本皆誤作「水蠆爲莣」。
後人又爲之音,曰「音矛」、「音務」,皆不知何據。
而《字彙補》遂於《蟲部》收入「」字,音「矛」;又於《艸部》「莣」字下注雲「音務」,引《淮南子》「水蠆爲莣」矣。
「譬若水之下流,熛之上尋也」。
熛,讀若「標」,火飛也。
「熛之上尋」,猶言火之上尋。
各本「熛」誤作「煙」,而《藝文類聚》引此亦作「煙」,且在《火部》「煙」下,則唐初本已誤矣。
《兵略篇》「推其,擠其揭揭」,高注:「,欲仆也。
揭揭,欲拔也。
」「」,古「搖」字。
因其欲仆而推之,故曰「推其搖搖」。
隷書「」字或作「」,各本遂誤作「摿」,字書所無也,而《古音餘》乃於《侵韻》收入「摿」字,引《淮南子》「推其摿摿」矣。
《説山篇》「弊箅甑」,高注:「,甑帶。
『』讀鼃黽之『鼃』也。
」「鼃」皆從「圭」聲,故讀「」如「鼃」。
各本「」誤作「瓾」,字書所無也。
高注「鼃黽之鼃」又誤作「鼃黽之黽」,而《古音餘》遂於《梗韻》收入「瓾」字,引高注「『瓾』讀『鼃黽』之『黽』」矣。
《説林篇》「遽契其舟」,高注:「,船弦闆。
『』讀如《左傳》襄王出居鄭地氾之『氾』也。
」「範」與「危」草書相似,故各本「」字皆作「桅」,而《古音餘》遂於《陷韻》收入「桅」字,引《淮南子》「遽契其舟桅」,音「氾」矣。
有不審文義而妄改者。
《原道篇》:「乘雷車,六雲蜺。
」謂以雲蜺爲六馬也。
後人不曉「六」字之義,遂改「六雲蜺」爲「入雲蜺」矣。
《主術篇》:「夫華騮、緑耳,一日而至千裡,然其使之搏兔,不如狼契。
」契,公八反。
狼、契,皆犬名也。
後人不知「狼契」爲何物,而改爲「豺狼」,其失甚矣。
《齊俗篇》:「故六騏驥、四駃騠,以濟江、河,不若窾木便者,處勢然也。
」窾木謂舟也。
古者謂所居之地曰處勢。
言乘良馬濟江河,不若乘舟之便者,處勢使然也。
後人不識古義,而改「處勢」爲「處世」,其失甚矣。
《道應篇》:「故莊子曰:『朝秀不知晦朔。
』」高注:「朝秀,朝生暮死之蟲也。
」後人依今本《莊子》改爲「朝菌」,不知《淮南》自作「朝秀」,不得據彼以改此也。
《脩務篇》:「夫亭歷冬生而人曰冬死,死者衆;薺麥夏死而人曰夏生,生者衆。
」亭歷、薺麥皆冬生夏死,故互言之。
後人不知「亭歷」爲何物,而改爲「橘柚」,其失甚矣。
有因字不習見而妄改者。
《齊俗篇》:「故伊尹之興土功也,脩脛者使之跖鏵。
」鏵,讀若「華」,臿也。
跖,蹋也。
故高注雲:「長脛以蹋插者,使入深也。
」後人不識「鏵」字,而改「鏵」爲「钁」,不知钁爲大鉏,鉏以手揮,不以足蹋也。
《説山篇》:「視日者眩,聽雷者。
」,女江反,耳中聲也。
後人不識「」字,而改「」爲「聾」,其失甚矣。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改者。
《道應篇》:「跖之徒問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奚適其有道也。
』」「適」讀曰「啻」。
言奚啻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仁、智五者皆備也。
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爲適齊適楚之「適」,遂改「有道」爲「無道」矣。
有不審文義而妄加者。
《覽冥篇》:「夫燧取火於日,方諸取露於月。
」夫燧,陽燧也。
故高注曰:「『夫』讀大夫之『夫』。
」後人乃誤以「夫」爲語詞,而於「燧」上加「陽」字矣。
《氾論篇》:「故使陳成常、鴟夷子皮得成其難。
」後人於「陳成」下加「田」字,而不知「田」即「陳」也。
「今不知道者,見柔懦者侵,則務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務於柔懦」。
「於」亦「爲」也。
而後人又於「於」下加「爲」字矣。
《人閒篇》:「曉然自以爲智存亡之樞機,禍福之門戶。
」「智」即「知」字也。
「曉然」以下十六字連讀。
後人不識古字,而讀「曉然自以爲智」絶句,又於「智」下加「知」字以聯屬下文。
各本「然」字又誤在「自」字下,則更不可讀矣。
「故善鄙同,誹譽在俗;趨舍同,逆順在君」。
此言善鄙同,而或誹或譽者,俗使然也;趨舍同,而或逆或順者,君使然也。
後人不達,乃於兩「同」字上加兩「不」字,則意相反矣。
「越王句踐一決獄不辜,援龍淵而切其股,血流至足,以自罰也,而戰武必死」。
戰武,戰士也。
「必」與「畢」同。
言戰士皆緻死也。
《淮南》一書通謂「士」爲「武」。
後人不達,又於「武」下加「士」字,「必」下加「其」字矣。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加者。
《本經篇》:「異貴賤,差賢不,經誹譽,行賞罰。
」「賢不」,即賢否也。
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遂於「不」下加「肖」字矣。
《泰族篇》:「天地之性物也有本末。
」「性物」,即生物也。
後人不知「性」爲「生」之借字,乃於「天地之性」下加「也」字,又於「物也」上加「天地之生」四字,其失甚矣。
有妄加字而失其句讀者。
《泰族篇》「趙政不增其德而累其高,故滅;知伯不行仁義而務廣地,故亡。
句《國語》曰」雲雲。
後人誤以「故亡國」絶句,遂於「國」上加「其」字矣。
《要略》曰:「進退左右,無所擊危。
」「危」與「詭」同。
詭,戾也。
《主術篇》曰「舉動廢置,無所擊戾」,意與此同。
劉績不解「無所擊危」之義,而於「無所」下加「失」字,讀「無所失」絶句,而以「擊危」下屬爲句,其失甚矣。
有妄加數字至二十餘字者。
《天文篇》:「天有九野、五星、八風、五官、五府。
」此先舉其綱,而下文乃陳其目。
後人於「八風」下加「二十八宿」四字,又於注内列入二十八宿之名,而不知皆下文所無也。
又下文「星分度」一節,乃紀二十八宿分度之多寡,非紀二十八宿之名。
後人不察,又於其末加「凡二十八宿也」六字,斯爲謬矣。
「太陰在寅,朱鳥在丣,句陳在子,元武在戌,白虎在酉」。
後人於此下加「蒼龍在辰」四字,而不知「蒼龍」即「太陰」也。
《泰族篇》:「天地之道極則反,盈則損。
」後人於「天地之道」上加「故《易》之失也卦,《書》之失也敷,《樂》之失也淫,《詩》之失也辟,《禮》之失也責,《春秋》之失也刺」六句,此取《詮言篇》文而增改之也,不知下文自有「《易》之失鬼,《樂》之失淫,《詩》之失愚,《書》之失拘,《禮》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句,若先加此六句,則文既重出而義復參差矣。
「河以逶蛇,故能遠;山以陵遲,故能高;道以優遊,故能化」。
此以河之逶蛇、山之陵遲,諭道之優遊也。
後人於「道以優遊」句上加入「